南通市國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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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行)

南通市國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實施方案

爲了深入貫徹國家教育部《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試行)》、《關於積極推進中國小評價與考試製度改革的通知》以及江蘇省教育廳《轉發教育部關於深入推進課程改革和進一步完善會考改革意見》([xx]16號)等重要文件的精神,發揮評定促進學生髮展、教師提高和改進教學實踐的功能,深入實施素質教育,促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發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特制定《南通市國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爲指導,以新課程標準爲主要根據,以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交流與合作、學習習慣與學習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創新意識與實踐能力爲基本內容,以學生的實際表現爲依據,以教師、學生和教育管理者爲評定主體,以制度建設爲保障,採取多元化的評定方法,關注個體差異,突出發展過程,將評定貫穿於日常的教育教學活動中,充分發揮評定的教育功能,力求客觀反映學生的綜合素質狀況,促進學生全面健康發展。

二、評定原則

1.全面性原則

既注重學生科學文化素質的評定,更要注重學生基礎性發展目標的評定,糾正單純以文化課考試成績評定學生的做法。

2.發展性原則

運用發展的觀點,關注學生的成長過程,把終結性評定與過程性評定有機結合,更加註重過程性評定,爲學生全面發展提供幫助。

3.導向性原則

引導教師改革教育教學方式,引導學生健康、主動、全面發展。

4.多元化原則

採取學生自評與他評相結合的方式,強化學生在評定中的應有地位,使得對學生的評定成爲學生、教師和教育管理者共同參與的交互性活動。同時把等級定量評定和評語定性評定有機結合,充分體現不同評定方法的優越性和互補性。

5.客觀性原則

評定要做到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對評定結果能作出明確解釋,提供有說服力的詳實材料佐證。

三、評定內容

據《教育部關於積極推進中國小評價與考試製度改革的通知》中提出的基礎性發展目標,結合我市實際,確定我市國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包括以下六個維度:

1.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熱愛祖國、思想道德、法紀意識、環境保護。

2.交流與合作:團隊精神、溝通分享。

3.學習習慣與學習能力:學習態度、學習習慣、學習能力、學習效果。

4.運動與健康:生活方式、身心健康、運動素養。

5.審美與表現:審美情趣、審美表現。

6.創新意識與實踐能力:創新意識、實踐能力。

四、評定指標

一級指標

二級指標

三級指標

主要實證材料

道德

品質

公民

素養

熱愛

祖國

1.擁護黨的領導,認真參加愛國主義教育活動。

2.維護國家安全與榮譽,維護民族團結與國家統一。

3.關心時事政治,關注祖國建設、家鄉發展。

1.大型活動的表現。

2.相關學科課堂表現。

3.升國旗活動的情況記載。

4.校內外遵紀守法記錄。

5.好人好事記載(含獎勵情況)。

6.《中學生日常行爲規範》執行的典型記錄。

7.值日等勞動表現。

8.參加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環保教育、廉政文化進校園等活動的記載。

思想

道德

4.逐步樹立科學的世界觀、正確的價值觀、積極的人生觀。

5. 熱愛生命、自尊自信、樂觀向上,具有責任感。

6.遵守社會公共秩序和規範,維護社會公德。

7.語言文明、舉止規範。

8.追求公正,誠實守信。

9.積極參加社會公益活動,熱愛勞動,履行個人義務,增強服務意識。

法紀

意識

10.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

11.認真參加法制教育、安全教育活動。

12.遵守校規校紀,服從學校管理。

環境

保護

13.具有環保意識,積極參加環保宣傳教育活動,自覺維護生態環境。

14.勤儉節約,珍惜資源。

交流

合作

團隊

精神

15.積極參加集體活動,珍惜集體榮譽,維護集體利益。

16.團結互助,學會合作。

1.參加集體活動記錄。

2.與人交往的典型記錄。

溝通

分享

17.勇於表達,勤於交流,善於傾聽,樂於分享。

18.尊重他人,學會寬容。

學習

習慣

學習

能力

學習

態度

19.學習目標明確,能主動學習。

20.積極參與學習活動,認真完成學習任務。

1.考試科目語數外、理化生、政史地、體育等成績,考查科目信息技術、健康教育、勞動技術、理化生實驗等成績。

2.各學科活動獲獎證書。

3.課堂教學秩序的典型記錄。

4.完成作業情況典型記錄。

學習

習慣

21.制定、落實有效的學習計劃。

22.說普通話規範字,勤於閱讀與思考。

23.注意改進學習方法,提高學習水平。

學習

能力

24.能完成規定學科的實驗操作。

25.能對學習結果進行總結和反思。

26. 能運用所學知識和技能分析、解決問題。

學習

效果

27.能按時、認真地完成各科作業。

28.學業測試成績優良,各科均衡發展。

29.學習品質得到優化。

運動

健康

生活

方式

30.學會料理個人生活,有良好的個人生活習慣。

31.長期堅持一項或多項體育活動或體育鍛煉。

1.學生生活的典型記錄。

2.體育與健康課表現及學生體質健康達標情況。

3.參加陽光體育活動情況記載。

4.各級體育活動及競賽獲獎證明。

5.學生身心健康的典型記錄。

身心

健康

32.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和器質性疾病。

33.身體素質達到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

34.正確對待青春期生理與心理變化,文明交友。

35.能正確對待學習和生活中遇到的挫折,敢於克服各種困難。

運動

素養

36.認真上好體育課,掌握科學鍛鍊身體的常識與方法。

37.自覺參加陽光體育活動。

38.能夠掌握2項體育運動技能。

審美

表現

審美

情趣

39.具有健康的審美情趣,熱愛並欣賞生活、自然、藝術和科學之美。

40.積極參加各種藝術活動,有一項藝術特長,對藝術作品有一定的體驗和再現能力。

1.音樂、美術課表現及成績。

2.在各級藝術活動中獲獎證明。

3.參加1-2個學生社團,並有活動記錄。

審美

表現

41.認真上藝術課,能積極參加校內外各級各類藝術展示活動。

42.根據自己的情況,任選一種藝術表現形式,創造性地表達自己的情感和思想。

創新

意識

實踐

能力

創新

意識

43.樂於接受新事物,善於質疑,勤於探索。

44.積極參加創新性學習,有自己的見解和主張。

1.探究與創新的典型記錄。

2.綜合實踐活動記錄材料。

實踐

能力

45.認真參加勞技、學生社團等活動,形成自己特長。

46. 積極參加社會實踐活動,有自己的活動成果或作品。

以上國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內容體系的一級指標由六個維度構成;二級指標總共由17項內容構成;三級指標總共由46項內容構成。

在運用該指標體系實施評定時,要認真對每個學生個體的綜合素質逐條評定。

五、評定標準

對國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定結果①②維度實行合格與不合格的評定,③④⑤⑥維度實行等級評定,即根據學生自評、互評、師評的結果評出合格與不合格或a、b、c、d四個等級,而後再根據各自的權重,得出六個維度的最終結果。

(一)具體評定標準

1.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評定標準:

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評定標準分爲熱愛祖國、思想道德、法紀意識、環境保護四個評定要素。依據國家、省關於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工作相關文件精神及《中國小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爲規範》,結合我市國中教育現狀,每個要素設計了關鍵評定指標(即關鍵行爲表現),共14項。

評定說明:達到評定指標中的8項及其以上且達到的指標必含第1、2、3、6、10項關鍵指標爲合格;其他爲不合格。

2.交流與合作評定標準:

交流與合作能力評定標準分爲團隊精神、溝通與分享兩個要素。依據國家、省關於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工作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國中教育現狀,每個要素設計了關鍵評定指標(即關鍵行爲表現),共4項。

評定說明:達到評定指標中的2項及其以上且達到的指標必含第15項關鍵指標爲合格;其他爲不合格。

3.學習習慣與學習能力評定標準:

學習習慣與學習能力評定標準分爲學習態度、學習習慣、學習能力、學習效果四個評定要素。依據國家、省關於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工作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國中教育現狀,每個要素設計了關鍵評定指標(即關鍵行爲表現),共11項。

評定說明:

a等:至少達到關鍵評定指標中的9項及其以上規定要求。

b等:達到關鍵評定指標中的7—8項規定要求。

c等:達到關鍵評定指標中的4—6項規定要求。

d等:達到關鍵評定指標中的3項及其以下規定要求。

4.運動與健康評定標準:

運動與健康評定標準分爲生活方式、身心健康、運動素養三個要素。依據國家、省關於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工作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國中教育現狀,每個要素設計了關鍵評定指標(即關鍵行爲表現),共9項。

評定說明:

a等:達到關鍵評定指標中的8項及其以上且達到的指標必含第38項規定要求。

b等:達到關鍵評定指標中的6—7項規定要求。

c等:達到關鍵評定指標中的4—5項規定要求。

d等:達到關鍵評定指標中的3項及其以下規定要求。

5.審美與表現評定標準:

審美與表現評定標準分爲審美情趣、審美表現兩大要素。依據國家、省關於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工作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國中教育現狀,每個要素設計了關鍵評定指標(即關鍵行爲表現),共4項。

評定說明:

a等:達到關鍵評定指標中的 4項規定要求。

b等:達到關鍵評定指標中的 3項規定要求。

c 等:達到關鍵評定指標中的2項規定要求。

d等:達到關鍵評定指標中的1項及其以下規定要求。

6.創新意識與實踐能力評定標準:

創新意識與實踐能力評定標準分爲創新意識、實踐能力兩大要素。依據國家、省關於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工作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國中教育現狀,每個要素設計了關鍵評定指標(即關鍵行爲表現),共4項。

評定說明:

a等:達到關鍵評定指標中的 4項規定要求。

b等:達到關鍵評定指標中的 3項規定要求。

c 等:達到關鍵評定指標中的2項規定要求。

d等:達到關鍵評定指標中的1項及其以下規定要求。

(二)其它評定事項

1.學校每學期評定一次,每學年合成一次,國中畢業時再合成一次。

2.等級合成方法(此過程由計算機自動生成)

(1)綜合素質評定中①②維度的等級彙總方法:

師評等級爲合格且自評和互評至少有一個合格,則學期總評等級爲合格;

兩學期等級合格,學年總評等級爲合格;

九年級等級合格且七年級、八年級至少有一年合格,畢業總評等級爲合格。

(2)綜合素質評定中③④⑤⑥維度的等級合成方法:

首先給自評、互評、師評的各項等級賦值:a=4、b=3、c=2、d=1;然後按照下列公式分別計算學期、學年和畢業各項等級值,並按照四捨五入取整數的方法確定等級。

學期各項等級值=(師評等級值×60%)+(互評等級值×30%)+(自評等級值×10%)

學年各項等級值=(第一學期評定等級值×40%)+(第二學期評定等級值×60%)

畢業評定各項等級值 n=qn20%+bn30%+jn50%(備註:qn、bn、jn分別爲七年級、八年級、九年級學年等級分值。)

六、評定方法

綜合素質評定應以學生的日常表現爲依據,通過觀察、訪談、活動展示、作品集呈現、檢測和查閱學生的成長記錄袋等方法,根據本實施方案的要求組織學生自評、小組互評和教師集體評定,並綜合其結果,給予學生客觀、公正的評定。

七、評定程序

1.組織學生自評

學生自評由班主任組織進行。事前,班主任應當就學生評定的意義、方法、需要注意的問題向學生做出說明,提出要求。學生自評以自己的成長記錄爲主要依據,描述和分析自己在六個維度的表現、表達自己的感悟,併爲自己在六個維度確定1個評定等級。

2.組織學生互評

學生小組互評在自評的基礎上進行,由班主任通過班會等方式組織。

3.教師集體評定

由評定小組根據學生的實際表現和事實材料,充分協商後對學生進行評定。

4.初定評定等級,草擬評語

班主任根據本方案的要求將學生自評、互評、師評的結果合成,初步得到六個維度的評定等級。根據初定評定等級和學生的特點、特長、發展潛能等因素爲學生寫出評語草稿。

5.撰寫評定報告及報審、記錄

評定小組在完成徵求意見的基礎上,確定每個學生的評定等級,定稿評語,撰寫本班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工作情況的報告,報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委員會審覈批准。凡取得a等的學生名單要在所在學校內公示一週,d等級的須通知學生本人,告知家長,並允許其申訴。評定委員會批准後,班主任將評定結果記入《南通市國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報告單》。同時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委員會要將評定結果上傳教育局,一經上傳不得更改。學生成長袋由學校建檔保存。

八、評定結果的使用

綜合素質評定結果是國中學生畢業和升學的重要依據。

綜合素質評定中①②維度等級達合格,並且其它四個維度等級達c等及其以上的才准予畢業;綜合素質評定中①②維度等級達合格才能被高一級學校錄取,不同類型的中等學校招生時還會對其它四個維度等級提出不同層次的要求(詳細內容見《南通市中等學校招生考試改革方案》)。

九、組織機構

1.成立各縣(市、區)國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委員會,其成員由分管局長和基教科、紀檢室、招生辦的負責人及學校領導的代表組成。縣(市、區)評定委員會的職責制定本區域開展國中綜合素質評定工作的有關的制度,認定各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委員會;指導、監督、評價各學校評定委員會對學生綜合素質的評定工作。同時對評定中出現的分歧予以仲裁併對評定結果有最終認定權。

2.成立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委員會。由學校校長、分管校長和政教(學生處)主任、教務主任、團委的負責人及學生會成員代表、班主任、教師、家長委員會代表組成。其職責是認定各班級評定小組成員,具體領導和監督班級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小組實施評定工作。

3.成立班級評定小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師組成,成員不得少於3人,小組成員給學生授課的時間不能少於1學期,對全班學生應有充分的瞭解,同時具備責任心和良好的誠信意識。

十、保障制度

1.建立監控機制。各縣(市、區)評定委員會負責指導和檢查學校評定工作;學校評定委員會指導、監控評定小組工作。學校評定機構要報上級部門備案。在評定工作進行中以及結束後,學校評定委員會應組織人員對評定質量進行監控和評估,充分了解評定工作的有關信息,及時糾正評定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並提出改進建議。評定工作結束後學校評定委員會應進行質量分析並撰寫工作報告報主管部門備案。縣(市、區)評定委員會應對各國中評定工作進行評估,如有重大問題應組織重新評定。

2.建立公示制度。學校評定委員會和各班級評定小組的名單及其職責、評定的內容、方法、程序及結果的使用等,應在開展評定工作一個月前向學生、家長、教師公示,以便學生、學生家長以及社會進行監督。如有1/3以上學生不同意某教師作爲評定小組成員的,則需換用其他合適人選。

3.建立舉報、申訴和仲裁製度。學生、家長、教師對於評定過程中可能危害評定結果公平、公正的現象和行爲,或者對評定結果存有異議,自公示之日起一週內,應以書面形式首先向學校評定委員會提出舉報或申訴,學校評定委員會應在收到舉報或申訴之日起7日內給予書面答覆。如果對學校評定委員會的答覆或處理不滿意,可向縣(市、區)評定委員會提出申訴,並由各縣(市、區)評定委員會進行仲裁併最終認定。

4.建立信用記錄。由縣(市、區)教育局與各國中校長簽訂誠信承諾責任狀,校長必須在“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彙總表”上簽字。校長與學校評定委員會和班級評定小組中的每一位成員要簽訂誠信協議,建立誠信記錄檔案。

學校要對學生、家長進行誠信教育。教育學生要在自評中做到實事求是,在同學之間的互評中做到客觀公正;引導家長幫助學校與學生做好綜合素質的評定工作,不爲學生提供虛假證明,不干擾學校的正常的評定工作。學生成長袋中的材料和信用記錄是中等學校招生的重要參考,對於有不良信用記錄的當事人(單位),招生學校有權審查有關材料的真實性,有權取消提供虛假材料併產生一定影響的考生報考該校的資格。

5.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在學生綜合素質評定過程中,凡提供虛假材料或不按照規定程序操作的,要追究有關當事人和校長的責任,取消校長和學校當年的一切評優表先資格,並對校長個人按有關管理制度進行問責。負有直接責任的教師,五年內不得參與綜合素質評定工作,五年內績效考覈中不能評優表先,五年內不得申報高一級職稱,凡被評到中學高級職稱的五年內降一級聘用,並在當年績效考覈中扣發一定量工資。

6.建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定檔案。各學校要儘快爲每個學生建立成長記錄,要建立並完善綜合素質評定文本檔案和電子檔案。對於國中轉學的學生,轉出學校應將學生檔案資料密封后轉出,轉入學校應同時接收學生檔案;對於借讀的學生,原則上由所借讀學校提供借讀期間的相關證據資料和參考性評定等級,由學籍所在學校建立檔案,並確定最終等級。

十一、評定應當注意的幾個問題

國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定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各國中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學習《實施方案》精神,制定切實可行的《評定工作實施細則》,確保綜合素質評定工作順利進行。

1.正確把握激勵學生髮展與客觀評定的關係。

通過評定激勵、幫助學生健康發展,是評定的主要目的,但不能因此違反實事求是的原則,特別是在國家有強制性標準的問題上,應當按照國家標準評定學生的發展。評語的撰寫,既要善於發現學生的閃光點,充分反映學生的優點和進步,又不迴避學生的缺點和問題。對學生優點、進步的描述,既要充分,又不能誇大其詞;對學生的缺點或不足,要在具體描述的基礎上分析存在的原因,提出改正或改進的建議。語言要親切、中肯,體現對學生的關愛和健康發展的期盼。

2.作出“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不合格的等級評定決定要極其慎重。

除非學生有嚴重違法亂紀或犯罪表現,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一般不評定爲不合格。

3.評定資料的公開與保密。

等級評定爲a等的應當公示。涉及學生隱私、評定爲不合格或d等級、評定過程中不利於維護學生團結和師生和諧關係的相關資料應當保密。

4.xx、xx屆國中畢業生過渡辦法:

(1)全市xx、xx屆國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定按新頒佈的《南通市國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實施方案》執行。

(2)鑑於我市xx年開始啓動實施《南通市國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實施方案》工作,全市xx屆國中畢業的過渡年級學生的綜合素質畢業評定原則上以9年級學年度評定爲主,但應借鑑學生在七年級、八年級時的活動記載、獲獎情況等進行綜合評定。

(3)7年級和8年級學年度評定的校級及以上“三好學生”、 “優秀學生幹部” 、“文明學生”,將作爲xx、xx屆九年級學生在“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學習習慣與學習能力”和“運動與健康”評定的重要依據,如在九年級階段以上三方面無不良表現,則這三方面可以評定爲合格或a等。

(4)xx屆國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定等級值爲 n= bn40%+jn60%(備註:bn、jn分別爲八年級、九年級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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