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競聘上崗工作實施方案(精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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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競聘上崗工作實施方案 篇1

爲進一步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引入競爭激勵機制,建立健全事業單位崗位管理制度,根據市委、市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人才隊伍建設的意見》(築黨發〔20xx〕21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市編辦《關於印發〈貴陽市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築人通[20xx])18號精神,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事業單位競聘上崗工作實施方案(精選5篇)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進一步提高事業單位人員隊伍的整體素質,實現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學化、規範化、制度化,確保事業單位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順利實施。

二、競聘上崗原則

1、堅持黨管幹部的原則;

2、德才兼備、注重實績的原則;

3、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實施競聘上崗的崗位範圍和條件

(一)範圍:

1、局屬各事業單位出缺的九級職員(科員)及其以下管理崗位;

2、局屬各事業單位聘用期已滿或出現空缺、新設的十級(中級)及其以上專業技術崗位;

3、局屬各事業單位中層正副職崗位(因市房改辦中層幹部爲科級職務,不列爲此次競聘上崗範圍)。

(二)基本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2、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3、具有競聘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以及履行競聘崗位職責的專業知識及工作能力;

4、身體健康,能在所競聘崗位上堅持正常工作;

5、競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基本任職條件

1、九級職員(科員)及其以下管理崗位一般應具有中專以上文化程度,

2、專業技術崗位的七、十級等崗位的基本任職條件按我省現行的專業技術職務評聘有關規定執行。各級專業技術崗位任職條件,按照省人事廳制定的專業技術等級崗位基本任職條件指導意見執行。局屬各事業單位可結合本單位的具體情況,根據不同等級崗位的職責任務、專業技術水平要求等因素制定具體辦法。

3、局屬事業單位中層正副職崗位任職條件:擁護中國共產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社會主義;具備大學專科及其以上文化程度。

(四)下列人員不能參加競聘上崗:

1、正在被司法機關立案偵察、紀檢監察部門立案審查的;

2、黨紀處分所規定的限制提任期未滿的;

3、受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

三、組織領導與監督

市人事局是全市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競聘上崗的綜合管理部門,負責事業單位競聘上崗工作的指導、檢查和監督。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是本系統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競聘上崗的責任部門,負責下屬事業單位競聘上崗方案的審覈把關。局屬各事業單位單位應成立競聘上崗考評工作領導小組,人員組成及職責如下:

競聘上崗考評工作領導小組由事業單位黨政領導、紀律檢查部門和工會、職工代表組成,人數一般爲5人或7人,領導小組負責集體研究提名推薦聘用人員,領導小組成員要客觀公正,實事求是。

四、程序及時間安排

事業單位競聘上崗的基本程序包括:制定《競聘上崗工作方案》,學習動員,公佈崗位及競聘條件,個人申報,資格審查,考試考覈,羣衆測評,成績公佈,組織決定,公示,簽訂聘任合同,兌現工資。

(一)準備階段:9月14日——9月25日

1、9月14日-17日成立事業單位競聘上崗考評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單位《競聘上崗工作方案》;

2、方案經職工大會通過,於9月18日前送局人事處審覈,報市人事局批准後,再組織實施。

3、9月23-25日召開本單位職工大會,公佈競聘崗位、崗位職責、任職條件、崗位待遇以及競聘上崗的程序、辦法、日期等事項。

(二)實施階段:9月26日——10月31日

1、9月26日符合競聘上崗條件的人員申報應聘崗位;

2、9月27日競聘上崗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確定競聘人選。

3、9月28日,公示資格審查結果;

4、10月9日-10月14日對資格審查合格者進行考試;

(1)方式:考試分筆試和麪試。考試內容主要是履行競聘崗位職責所必備的基本知識和能力。其中,筆試成績佔40%,面試成績佔60%。面試分爲A、B兩類,其中A類爲專業技術職務競聘上崗面試,B類爲事業單位中層幹部競聘上崗面試。既要競聘十級(中級)及其以上專業技術的人員又要參加競聘單位中層正副職位的,則需參加A、B兩類面試。競聘九級職員(科員)及其以下管理崗位的,只參加筆試,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2)考試結束後,在本單位公佈考試成績。面試考官由5人或7人組成,其中主考官由單位主要領導擔任。面試考官的確定要嚴格執行有關回避制度。

(3)面試計分方法:面試按百分制計算,面試時間爲15分,每名考生的面試得分按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然後將分數相加後除以考官人數(保留小數點後兩位,小數點後第3位 “四捨五入”)。

5、10月16日組織民主測評,參加測評的人數不得少於本單位或應參加測評總人數的80%,同等條件下民主測評得票數多者優先聘用;

6、10月19-21日領導小組根據競聘人員考試成績以及民主測評結果,確定擬聘崗位的考察對象。通過考察,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作出書面評價,提名推薦人選;

7、10月22日-23日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聘用人員;

8、10月23日-29日公示競聘結果;

9、10月30日-31日簽訂崗位聘用合同,並送人事部門進行鑑證。

(三)總結階段:11月2日-11月16日

1、11月2日—4日,報送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工作總結;

2、11月5日—16日,由市人事局和局人事處,對事業單位完成崗位設置、崗位聘用、簽訂聘用合同的情況進行檢查驗收,驗收合格後兌現工資。

五、聘任和待遇

1、競聘上崗的崗位實行聘任制,聘任期限一般爲5年。

2、競聘上崗的人員,按照新任職務享受相應的待遇。實行按崗定酬,崗變薪變。

3、 單位對競聘上崗的專業技術人員的履職情況定期進行考覈,考覈結果及時記入考覈檔案,作爲專業技術人員職務升降、續聘和解聘的重要依據。考覈不合格的,根據不同情況,予以解聘、低聘或調整工作。被低聘或調整工作的人員按照新聘任的職務享受相應的工資待遇。

4、 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競聘上崗落聘後,可以參加低一級專業技術職務競聘,可以以原專業技術職稱(資格)參加有關技術、學術活動。

5、對實施競聘上崗後未能繼續擔任原職務的人員,應視情況另行安排適當工作。對因競聘上崗而產生的內部待崗人員,應積極提供上崗機會,妥善安置。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精心組織

局屬各事業單位領導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工作的重要意義,把實施競聘工作擺在重要議事日程,班子成員要認真領會精神,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切實加強對本單位推行競聘上崗的領導工作。

(二)嚴格政策、嚴肅紀律

開展競聘上崗工作必須嚴格按照規定的條件標準和程序進行。事業單位幹部職工要自覺遵守人事工作紀律, 如有違反規定、徇私舞弊、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取消應聘人員的資格,並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考官、命題組的人員以及其他工作人員要嚴格做好相關試題的保密工作,防止試題內容外泄,如有違反規定者,將嚴肅查處。

(三)紮實工作,切實處理好改革、發展與穩定的關係。

實行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工作涉及單位幹部職工的切身利益和單位自身的穩定與發展,各事業單位一定要高度重視,在引導職工支持並積極參與崗位設置工作的同時,要保證單位工作正常運轉,符合報名條件的同志要積極參加競聘上崗,在搞好競聘上崗的同時認真做好各項工作,處理好改革、發展和穩定的關係,確保各項工作目標全面完成。

事業單位競聘上崗工作實施方案 篇2

根據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關於印發東營市事業單位崗位競聘上崗指導意見的通知》(東人社發〔20xx〕5號)和省、市崗位設置管理的有關文件規定,經縣委、縣政府研究,制定如下辦法:

一、指導思想

按照事業單位社會職能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發展的要求,建立與完善以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爲主、符合事業單位特點、適應不同類型人才成長規律的人事管理制度,實現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轉變,形成人員能進能出,職務能上能下,優秀人才能脫穎而出的用人機制。

二、聘用原則

(一)按崗聘用、總量控制的原則。以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爲基礎,按照覈准的崗位設置數量、類別、等級總量控制。

(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聘用的原則。

(三)先入軌、後規範的原則。實現事業單位崗位的全面聘用,專業技術崗位暫按各層級的最低等級聘用。

(四)以人爲本、積極穩妥的原則。事業單位要以人爲本,深入細緻地做好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思想政治工作,積極推進崗位聘用工作,確保好事辦好。

三、聘用範圍和條件

(一)聘用範圍

1、納入崗位設置管理範圍的事業單位。

2、事業單位有下列情況的,應根據本單位實際,實行競聘上崗:

(1)事業單位推行崗位設置管理後首次聘任的 ;

(2)工作人員調出或退休等自然減員出現崗位空缺的;

(3)聘任期滿,需要重新確定擬聘人員的;

(4)根據幹部管理工作需要,定期進行輪崗交流的;

(5)經批准調整了崗位設置方案的;

(6)其他需要競聘上崗的。

3、事業單位以下幾類崗位可暫不列入競聘上崗的範圍:

(1)涉及黨和國家機密的崗位;

(2)因崗位任職條件特殊不宜公開競爭的崗位;

(3)其他任免機關認定不宜進行公開競爭的崗位。

4、在黨紀、政紀處分期內或正在接受立案審查或停職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暫不參加競聘上崗。

(二)聘用基本條件

1、事業單位崗位聘任基本條件:

(1)崗位設置方案已按幹部管理權限經黨委組織部門或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覈准;

(2)事業單位人員的崗位明確;

(3)制定科學的崗位競聘實施方案。

2、事業單位崗位基本任職條件

(1)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和工勤技能崗位的基本條件,主要根據崗位的職責任務和任職條件確定。三類崗位的基本任職條件是:

①遵守憲法和法律;

②具有良好的品行;

③崗位所需的專業、能力或技能條件;

④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2)專業技術崗位的基本任職條件按照現行專業技術職務評聘有關規定執行。其中高、中、初各級內部不同等級崗位的條件,由單位主管部門和事業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和本行業、本單位崗位需要、職責任務和專業技術水平要求等因素綜合確定。實行職業資格准入控制的專業技術崗位,還應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

四、競聘程序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競聘上崗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1、成立聘用小組。聘用小組成員由單位主要(或分管)領導、人事(政工)負責人及相關部門人員等5至7人組成,研究制定本單位的競聘上崗實施方案,組織實施本單位的競聘上崗工作。

2、研究確定競聘方式。根據單位集體領導研究意見,經全體職工共同確定競聘方式。

3、制定競聘上崗實施方案。實施方案經主管部門審覈,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批。

4、公佈競聘崗位。崗位名稱、任職條件、聘期和工資待遇等事項。

5、個人報名。

6、資格審查。對報名人員進行任職資格審查,對符合崗位任職條件的競聘人員進行公示。

7、組織競聘。採取答辯、測試或考覈等方式進行競爭。

8、確定擬聘人員。根據競聘成績、推薦意見等,研究確定崗位擬聘人員。

9、公示擬聘人員,公示期一般不少於5天。

10、審覈認定。公示期滿無異議,將崗位擬聘結果經單位主管部門審覈同意後,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覈認定。管理崗位擬聘結果,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審覈備案。

事業單位競聘上崗工作實施方案 篇3

爲更好地加強局屬事業單位領導班子建設,經局黨委研究,決定進行幹部競爭上崗工作。爲進一步規範幹部選拔考察工作程序、加強民主監督,選準用好乾部,特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XX屆X中全會精神爲指導,圍繞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參照《幹部任用條例》和《寧波市市直單位中層幹部競爭上崗實施細則》等文件精神,堅持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羣衆公認,注重實績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強化激勵機制,努力形成正確的選人、用人導向,不斷加強幹部隊伍建設,爲加強局屬事業單位全面建設,更加出色地完成國土資源各項工作任務提供更好的組織保證。

二、競爭崗位、任職條件及報名範圍

(一)競爭崗位

1、市國土資源監察支隊副支隊長1職;

2、市徵地拆遷辦公室副主任2職;

3、市國土資源交易登記中心副主任2職;

4、市城市土地儲備中心中層正職(副處)2職。

(二)任職條件

1、基本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能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立場堅定。

(2)有強烈的事業心和政治責任感,具備任職所需的領導能力、工作經驗和業務知識水平。

(3)大局意識強,堅持依法辦事,作風正派。

(4)工作積極勤奮,實績明顯。

(5)廉潔自律,在羣衆中有較高的認可度。

2、資格條件

(1)具有5年以上工齡;

(2)大專以上文化程度,且具有從事所報名競爭崗位的專業知識和相應的工作經歷;

(3)任正科級職務或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且被聘任滿3年;

(4)年齡:50週歲以下(事業單位人員報名競爭監察支隊副支隊長崗位的,年齡45週歲以下;工齡、年齡、任現職時間計算截止20xx年3月31日);

(5)身體健康,符合任職迴避規定。

(三)報名範圍

局機關、局屬事業單位和市轄區、開發園區國土分局符合任職條件的幹部。

三、方法程序

(一)制定並公佈實施方案

實施方案經黨委討論確定後,通過一定的形式將主要內容予以公佈。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報名參加競爭上崗的人員自願填報競爭職位,原則上只能報一個志願,同時應填寫是否服從組織安排。

2、資格審查。由局組織人事處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並公佈結果。

(三)組織面試

1、面試形式。採取以命題演講、在規定的時間內自由發揮的形式進行面試。

2、面試小組。成員由局有關領導、組織人事處和駐局監察室及相關部門單位負責人等7-9人組成。

3、面試實施。由面試小組具體實施面試工作,面試結束後將面試成績通知本人。

(四)民主測評

1、民主測評的範圍:市局機關報名人員在市局機關全體人員中進行測評;市局局屬事業單位報名人員在市局機關和所在事業單位全體人員中進行測評;分局報名人員的民主測評範圍原則上參照市局,但人數較少(30人以下)的分局在分局機關和事業單位全體人員中進行測評。

2、民主測評表分機關人員和事業單位人員分別填寫的A、B表兩種,根據報名人員身份設置權重比例(如報名人員是事業單位的,則所在事業單位人員的民主測評權重佔60%,機關人員的民主測評權重爲40%;如報名人員是分局機關的,則分局機關人員的民主測評權重佔60%,分局所屬事業單位人員的民主測評權重佔40%。)。

3、民主測評分爲優秀、稱職(合格)、基本稱職(基本合格)和不稱職(不合格),並實行量化計分。

4、將民主測評結果通知本人。

面試和民主測評的分值分別佔總分的60%和40%。

(五)民主推薦

民主推薦採用填寫推薦票的方式、與民主測評同步進行,民主推薦範圍與民主測評範圍相同。民主推薦時由局組織人事處負責將符合資格條件並報名的人員的基本情況提供給參加測評和推薦的人員。

(六)確定考察對象

由局黨委根據面試、民主測評和民主推薦結果等情況,通過綜合遴選的方式,按1:3擇優確定考察對象,並公佈考察對象名單。

(七)組織考察

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爲先的原則,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競爭崗位的適應程度等進行全面考察,並形成書面考察材料。

(八)決定擬任人選

由局黨委根據競爭者面試、民主測評、民主推薦的結果和考察情況,集體討論決定擬任人選。

(九)、直接選拔

因報名人數不足等原因形不成有效競爭又有合適人選的,經局黨委研究決定,可以按照《幹部任用條例》規定,通過民主推薦、民主測評、組織考察、黨委集體討論決定等幹部選拔任用基本程序產生擬任(聘)用人選。

(十)公示和任職

黨委討論決定的擬任人選在一定範圍公示7天,無異議後按規定的程序辦理任職手續。機關行政人員到事業單位任職的,同時辦理公務員轉事業編制人員手續;事業編制人員到參公事業單位任職的,辦理調任公務員手續。

五、時間安排

寧波市國土資源局局屬事業單位幹部競爭上崗工作從本實施方案公佈之日開始,4月底前完成。

六、組織領導

寧波市國土資源局局屬事業單位幹部競爭上崗工作在局黨委領導下進行。爲加強領導,成立考察組工作領導小組,由柴利能同志任領導小組組長,李承戍同志任領導小組副組長,局黨委其他成員爲領導小組成員;同時成立考察組,由李承戍同志兼任考察組組長,考察組成員由局組織人事處、駐局監察室、有關縣(市)國土局政工或紀檢負責人及其他有關人員組成,具體實施考察工作。

七、紀律要求

爲確保本次幹部競爭上崗工作的圓滿完成,按照有關規定提出以下紀律要求:

(一)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不搞事先內定人選,不得在實施過程中隨意更改實施方案;

(二)嚴格遵守保密紀律,不得事先泄露面試題、不得泄露考察和黨委討論情況;

(三)面試要客觀公正、不準打人情分,考察應當實事求是、客觀公正,不準隱瞞或歪曲事實真象;

(四)競爭人員應當端正態度、正確對待,不得有弄虛作假、搞拉票等違紀行爲。

對競爭上崗中的違紀行爲,將視情節輕重予以組織或者紀律處分,並酌情確定本次競爭上崗的結果是否有效。

事業單位競聘上崗工作實施方案 篇4

一、指導思想

學校安全工作,直接關係到師生生命安全和學生健康成長,關係到千家萬戶幸福安寧和學校聲譽,並有利社會的和諧穩定,爲了進一步提高全校師生的安全防範意識與防範措施,切實加強學校師生人身安全、學校財產的安全保衛工作,創設一個文明、安全、和諧的校園環境,確保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現結合我校工作實際,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把平安校園的創建活動與深入開展實現中國夢活動相結合,堅持服務師生,強化校園治安和安全責任,堅持預防爲主,落實各項安全防範措施;堅持珍愛生命,開展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和應急演練;堅持綜合治理,配合職能部門,維護學校及周邊環境秩序。通過開展“平安校園”創建活動,大力提升學校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學校治安和安全工作的責任體系、防控體系、教育體系。

二、組織領導

組長:胡東(黨委書記、校長)

副組長:陳再瓊(黨委副書記)、 陳治國(副校長)、魏東(副校長)、劉偉(校長助理、政教處主任)

組員:胡光輝、孫偉、王朝紅、田大奎、湯映政、餘恆、廖先虎、尹建國、胡長輝、葉波、張林玲和全體班主任。

三、工作目標

以“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爲總方針,以全面構築校園安全應急預警體系和長效管理機制爲重點。通過“平安校園”創建活動,牢固樹立“以人爲本,安全第一”的工作思想;建立健全校園安全防範制度和長效管理制度;努力實現校園內外無重大刑事案件、治安事件、違法犯罪事件和安全事故發生;強化道德法制宣傳教育,使師生員工的公民道德、職業道德、文明修養和民主法制觀念等爲主體的思想道德素養得以提高;營造一個秩序井然、格調高雅、內容豐富健康的育人環境。

四、工作重點

1、明確安全職責,健全安全工作制度。

規範學校各職能部門工作職責範圍,明確重點崗位的安全工作職責,加強學校“平安校園”和安全防範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對全校安全、教育、綜治工作的領導,全面落實學校安全、教育、綜治工作責任制,各科室、班級、重點部位都要與學校簽定責任書,加強各班安全、教育、綜治工作考覈,嚴格實行獎懲措施,切實執行年終評先時安全工作“一票否決制”。

在學校已有的各項安全制度的基礎上查漏補缺,完善學校安全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學校各項應急處置預案,覆蓋自然災害、火災、打架鬥毆、食品衛生、盜竊等各個方面。

2、加大綜合治理工作力度,落實校園安全責任制。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加大校內綜合治理工作力度。重點要落實“六查”:一查安全責任制的制定與落實情況;二查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設置和暢通情況;三查學校教學、生活設備、設施是否符合安全、衛生標準;四查學校向學生提供的食品、飲用水、教學用具是否符合安全、衛生標準;五查學校組織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或社會實踐安全保護措施是否落實;六查應急預案的制定和演練情況。

3、加強安全檢查,排除安全隱患。

加強對校舍和教學設施的安全檢查,消除安全隱患;在宿舍常規檢查的基礎上,不定期的對學生宿舍違規用電、管制刀具、宿舍設施等方面進行安全專項檢查;定期對校園消防安全設施進行全面檢查,及時維護、更換過期或失效的消防器材;對容易引發火災、存放危險品及人員集中的場所作重點檢查,加強對實驗室、機房等重點部位的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嚴格易燃易爆品的管理。加強食堂的管理,嚴把食品採購關、訂貨關、貯存製售關、餐具消毒關、從業人員健康體檢關,做好食品留樣工作,嚴防投毒事件的發生,嚴防羣體性中毒事件的發生。加強對學校內食堂的監督,做到無“三無”產品,無過期變質食品。

4、不斷加大安全投入,完善防範設施。

完善調整補充校園監控系統布點,充分發揮監控系統效能,確保學校人身財產安全。

不斷加大消防安全設施方面的投入,及時更換、補充各類手提式滅火器,做到學校重點部位、各個樓層、每間實習室都按規定配滅火器。

5、開展法制安全教育,提高防範意識。

要牢固樹立以人爲本思想,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以未成年人爲重點的思想道德建設和法制教育,健全法制副校長制度,充分發揮法制副校長、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等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中的作用,全面落實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的各項舉措;要拓展法制教育的廣度和深度,以圖片展、VCD片、多媒體、法制教育基地等多種形式強化教育,實現法制教育的經常化、規範化、制度化;要積極倡導“學生帶法回家”活動,不斷探索新的法制宣傳教育的方式方法,實現學校、家庭、社會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互爲推動、互爲補充,力爭取得最佳實效;要結合學校實際,及時發現和糾正師生的違法行爲,並針對社會上存在的不良現象,探索德育工作的針對性、實效性。加大對學生的遵紀守法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的力度,着力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要完善學校保護機制,依法保護學生權益。

6、加強思想建設,促進師生心靈健康。

一是要加強師生思想品德教育,通過開展誠信教育、公德教育、加強師生道德修養;

二是要加強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培養學生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個性心理品質;

三是要對師生特別是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人身安全等諸多方面的教育,提高他們自我保護和自我救助的能力,同時,要在學生中加強法制教育,使學生知法、守法。我們認爲,只有從教育入手,安全才有基礎,平安纔有保障。

7、加強校園周邊環境的綜合治理。

配合轄地公安機關、綜治辦、城管等職能部門對單位周邊環境、小攤點進行整頓,嚴厲打擊影響學校正常教育秩序和侵害師生利益的違法犯罪行爲,嚴厲打擊盜竊、敲詐、搶劫師生財物、侵害師生人身財產安全的違法、違紀活動,切實維護學校及周邊地區治安秩序。確保校園的安全穩定,優化育人環境。

8、組織學校與各處室、各年級、各班班主任、各科任老師簽訂安全責任書,進一步提高認識、明確職責。組織學生、家長簽訂安全責任書。

事業單位競聘上崗工作實施方案 篇5

爲進一步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增強政府公共服務能力,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讓廣大人民羣衆共享改革發展的成果。根據阜南縣人民政府《關於20xx年實施33項民生工程的通知》(南政發【20xx】12號)的要求,經鎮委、鎮政府研究決定,20xx年全鎮實施24項民生工程。爲保證民生工程的順利實施,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 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爲統領。加強對民生工程實施工作的領導,落實民生工程實施工作責任,村建立目標考覈制度,採取有效措施,加強資金管理,確保完成20xx年各項民生工程目標任務,進一步促進和諧新村建設。

二、 新村鎮實施20xx年民生工程目標任務

1、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進一步健全完善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將符合政策規定的農村居民全部納入低保範圍,按規定標準及時足額發放補助資金。

2、農村“五保戶”供養制度。使其達到當地農村居民平均生活水平。20xx年分散養標準年人均不低於1400元;集中供養標準年人均不低於1500元。

3、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試點。按照省政府統一部署,開展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試點工作,以促進村級公益事業發展,改善農民生產條件,推進新農村建設。

4、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進一步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堅持以戶爲單位參保,要求農戶參合率不低於20xx民生改善工作實施方案,提高參合農民受益水平,參合農民住院費用實際補償比不低於45℅。

5、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將本轄區內城鎮非農業居民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覆蓋範圍,20xx年城鎮居民參保人員不低於180人,基本實現全覆蓋。

6、城鄉醫療求助制度。擴大城鄉醫療求助覆蓋面、簡化程序、規範操作、方便羣衆,增強醫療求助的及時性。

7、充實重大傳染病病人醫療救治和生活救助項目內容。對艾滋病、結核病、晚期血吸蟲病、人禽流感等重大傳染病人及時進行醫療救治,並對其醫療救治費用按規定標準給予減免。

8、城鄉衛生服務體系建設。20xx年按照農村衛生民生工程服務體系總體規劃,並結合本轄區實際情況完成2個村衛生室業務用房建設和設備添置的填平補齊任務。

9、落實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政策。繼續免除農村地區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全面免除農村地區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教科書費用。從20xx年起,提高農村義務教育中國小生均公用補助標準、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標準。20xx年繼續按照提標後的政策實施。

10、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及時、準確、足額將補貼資金髮放到移民個人,每人每年補助600元,繼續對移民村實行項目扶持。

11、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對符合政策規定的計劃生育家庭給予獎勵特別扶助,確保獎勵特別扶助資金及時、準確、足額發放。

12、農村公路危橋加固改造工程。從20xx年開始用5年時間,完成全鎮農村公路危橋改造工程,進一步提高農村公路通行能力,保障羣衆出行安全。

13、貧困白內障患者復明工程,20xx年完成貧困白內障患者免費手術10例。

14、重度殘疾人生活求助制度。完成符合政策規定296名重度殘疾人每人每年補助600元;向41名持有低保證的特困精神病患者每人每年補助500元藥費。

15、新型農民培訓工程。20xx年完成新型農民培訓任務300人。其中: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陽光工程150人,農業專業技術培訓120人,農民科技示範培訓30人。

16、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按照國家有關標準,20xx年,建水廠一個(鄭寨村)解決5089人農村人口飲水不安全問題。

17、提高婦女兒童健康水平。結婚前醫學檢查率40%以上;農村產婦住院分娩補助100%,適齡兒童乙肝疫苗、長介苗、脊苗、疫苗、百白破病苗、痳疹疫苗常規免疫接種率達到20xx民生改善工作實施方案以上。新增擴大國家免疫規劃的乙腦、流腦、甲肝適齡兒童接種率達80%以上。

18、“農家書屋”工程。20xx年建成5個農家書屋。

19、政策性農業保險制度。組織推動農業保險試點工作,引導和鼓勵農戶、種養大戶、龍頭企業和農村經濟合作組織參加農業保險;及時足額籌集保費,督促保險經辦機構準確及時理賠,提高農業保險的農戶參保率,政策到位率和理賠兌現率。

20、鎮綜合文化站建設。20xx年,完成1個鄉鎮綜合文化站建設任務。

21、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建設。加大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建設、改建、擴建力度,逐步提高集中供養率,20xx年新增牀位100個。

22、農村留守兒童之家建設。20xx年,在鄉鎮創辦1個留守流動兒童活動室,添置必要的圖書和體育活動器材;依託學校創辦7個留守兒童之家,配備電話、電視機等設備。

23、校舍安全工程。以全省校舍排查鑑定結果爲基礎,對中國小教學用房、學生宿舍和食堂等三類重點校舍進行加固或重建,使其達到重點設防標準。完成劉老國小教學樓1157平方米加固任務。

24、實行家電下鄉和家電以舊換新新政策。開展家電下鄉和家電以舊換新,進一步擴大城市消費,提高居民生活質量。

三、強化措施

(一)強化思想認識。實施民生工程具有擴大內需與改善民生的雙重效應,已經提升爲國家“擴內需、保增長、調結構、重民生”調控政策的重要內容。今年24項民生工程涉及領域寬,受益面廣、工作強度大,各村、鎮直各部門要認真落實,以對人民羣衆高度負責的精神,精心實施每一項民生工程,提高保障水平,建立健全解決民生問題的長效機制。

(二)強化協調調度。爲切實加強領導,鎮委政府及時調整充實了新村鎮民生工程領導小組,加強對民生工程工作的領導,搞好服務,加強對民生工程工作的督促檢查。

(三)強化制度建設。進一步規範對發放類民生工程的管理力度,繼續執行民主評議、三榜公示、監督檢查、動態管理的“一線實”工作法。

(四)強化督查考覈。鎮民生工程領導小組定期、不定期的開展綜合督查,將督查結果作爲年度考覈的依據。鎮民生工程領導小組要加強對本轄區的民生工程分類指導,推動各項民生工程平衡、有序實施。鎮民生工程督查組要加大對民生工程督查力度,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對民生工程落實好的村、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對工作不力推諉扯皮的單位和個人將實行責任制和責任制追究制。

(五)提升實施效果。鎮民生工程領導小組要廣泛聽取羣衆意見和建議,及時總結好的經驗和做法,認真解決工作中的問題和矛盾,使各項政策措施更加深入人心,讓廣大人民羣衆進一步瞭解、支持和參與民生工程,提高社會影響力,爲民生工程的實施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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