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安全應急預案(精選3篇)
科室安全應急預案 篇1
爲了完善醫院的消防安全工作,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確保廣大醫護人員、患者、醫院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相關規定,認真貫徹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
1、醫院成立火災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
總指揮:李曉明
副總指揮:宋世興
成員:
2、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地點設在院辦室
主任:宋世興
成員:
3、辦公室下設協調聯絡組、滅火組、醫療救護組、後勤保障組、醫療設備搶修組。
(1)協調聯絡組:
組長:王維軍
成員:
負責事故處理的協調及通信聯絡工作。
(2)滅火組:
組長:宋世興
組員:負責實施滅火和疏散工作。
(3)醫療救護組:
組長:任福軍
副組長:賀秀芹
成員:
任務是負責組織現場救護工作。
(4)後勤保障組:
組長:王向東
成員:
任務是負責水電搶修和物資保障工作。
(5)醫療設備搶修組:
組長:王向東
成員:
任務是負責醫療設備、高壓容器的搶修工作。
二、事故報告的程序和方式
1、如院內任何一處不幸發生火災時,第一個發現火災的人員,要立即向院辦室報告。
2、院辦室值班人員接到報警電話後,應迅速瞭解發生火災的地點和火災的大小情況,立即組織人員趕往現場進行滅火。
3、如果火勢較大,不能自救時,應迅速打電話119報警求援,並做好引導消防車和消防人員進入現場的工作。
三、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與措施
1、爲使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順利進行,保衛部門應加強日常性檢查,確保消防通道暢通。
2、公共聚集場所應保持消防通道暢通,出入口有明顯標誌,消防通道及防火門不能鎖閉,疏散路線有明顯的引導圖例。
3、火災發生時,疏散引導人員應迅速趕赴火場,利用應急廣播指揮人羣有組織地疏散。
4、疏散路線儘量簡捷,安全出口的利用要平均。
5、疏散引導組工作人員要分工明確,統一指揮。
四、撲救初期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1、當火災發生時要沉着冷靜,採用適當的方法組織滅火、疏散。
2、對於能立即撲滅的火災要抓住戰機,迅速消滅。
3、對於不能立即撲滅的火災,要採取“先控制,後消滅”的原則,先控制火勢的蔓延,再開展全面撲救,一舉消滅。
4、火場如有人員受困,要堅持“先救人,後救火”的原則,全盤考慮,制定滅火疏散方案。
5、火場撲救要採取“先重點,後一般”的原則。
6、火災撲救要服從火場臨時指揮員的統一指揮,分工明確,密切配合,當消防人員趕到後臨時指揮員應將火場現場情況報告消防人員,並服從消防人員統一指揮,配合消防隊實施滅火、疏散工作。
7、火災撲救完畢,保衛部門要積極協助公安消防部門調查火災原因,處理火災事故。
五、通信聯絡,安全救護及現場警戒的程序和措施
1、所有參加滅火與應急疏散工作的部門領導、工作人員應打開通信工具,確保通訊暢通,服從通信聯絡組長的調遣。
2、總務科通知值班水工、電工在火場待命。
3、醫務科組織人員在現場及時救治火場受傷人員,必要時與其他友鄰醫院聯繫救治工作。
4、醫院車隊應調集車輛,確保交通暢通。
5、醫務科、總務科、設備科人員對被搶救、轉移的物資進行登記、保管,對火災損失情況協同有關部門進行清理登記。
6、安保人員迅速趕赴火場,進行現場警戒,維持秩序。
六、應急預案實施終止後的生產恢復工作
1、事故報告
應急預案實施終止後,應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需要移動現場物品時,應當作出標記和書面記錄,妥善保管有關物證,並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及時向有關部門進行事故報告。
2、事故統計
對事故過程中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做收集、統計、歸納、形成文件,爲進一步處理事故工作提供依據。
3、事故分析總結
對應急預案在事故發生的全過程,認真科學地做出總結,完善預案中的不足和缺陷,爲今後的預案建立、制定提供經驗和完善的依據。
4、進行獎懲
依據醫院的各項規章制度,對事故過程中的功過人員進行獎懲,妥善處理好在事故過程中傷亡人員的善後工作,儘快組織恢復正常的生產和工作。
科室安全應急預案 篇2
爲了完善醫院的消防安全工作,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確保廣大患者、醫護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公安部第61號令,參照(×衛政函[20xx]01號)××縣衛生局關於印發的通知,結合我院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及職責
醫院成立消防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本單位火災現場指揮。
組長:
顧問:
副組長:
成員:其他院領導班子成員及有關科室成員
醫院消防安全領導小組職責:指揮協調各工作小組和義務消防隊開展工作,迅速引導人員疏散,及時控制和撲救初起火災;協調配合公安消防隊開展滅火救援行動。
組長:具體負責指揮搶救傷員、疏散人員、物資、救護等協調全院消防工作。
副組長:具體負責組織傷員救治、搶救、轉移等工作;負責向縣公安消防大隊火場總指揮報告災情,按統一步驟,組織職工貫徹執行,做好安全工作;負責指揮疏散人員,看管好搶救出來的物件,協調各科室抽調人員組織滅火、搶救。
1、滅火行動組:由醫院保安、義務消防隊員及現場工作人員組成,義務消防隊長任組長,併兼任火場臨時指揮員,滅火行動組主要負責本院初期火災的撲救工作。
2、通信聯絡組:由行政總值班、各重點要害部位負責人組成,院辦公室主任任組長,負責通信聯絡、車輛調配及各部門工作的統一協調。
3、疏散引導組:由發生火災的科室負責人、護理部人員組成,科室主任(護士長)任組長,負責火災時人員的安全疏散及財產的安全轉移。
4、醫療救護組:由醫務科、護理部及各臨牀科室骨幹人員組成,業務院長任組長,負責火災時緊急救護、護送轉移傷員。
5、現場警戒組:由醫院保安工作人員組成,保安隊長任組長,負責控制各出口,無關人員只出不進,維持火場秩序,保護現場。
6、後勤保障組:後勤科人員組成,後勤科主任任組長,負責所需物資供應,道路通暢、供電控制、水源保障。
7、辦公室職責:負責上傳下達,通知科室參加滅火,轉移設備,到一線參加滅火,指引羣衆疏散等工作。
8、機動組:其餘工作人員,由領導小組具體指揮,負責各組增援行動。
二、火災處置一般程序
1.報警:工作人員、值班人員發現火情後應立即向院長和院分管領導報警,根據火情可直接報“119”火警。
2.接警:院長和院分管領導接警後,應立即通知各工作小組和義務消防隊,啓動應急預案,同時向衛生局報告。
3.處臵:指揮各工作小組、義務消防隊迅速集結,按照職責分工,進入相應的位臵開展滅火救援行動。
4.清點:處臵結果後或在公安消防隊到場後,及時清點人員和已疏散的重要物資,查清有無人員被困於火場中以及有哪些重要物資需要疏散,並將情況及時告知火場指揮員。
三、應急措施
1.指定一名人員負責建立防火安全情況登記表,內容應包括消防栓、滅火器、消防通道、電線、電路、門窗等情況。
2.日常巡查中應重點檢查消防栓、滅火器、消防通道情況,如發現問題,應仔細觀察分析,找出原因,及時解決,並彙報分管領導。同時應在登記表中做好記錄。
3.任何人發現火災應立即報警,報警人員在報警時應同時說清着火地點、部位、燃燒物品、火災狀況等。同時報告院總值班及院長、院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通知相關部門負責人,做好滅火前的必要準備工作,及時記錄火災情況。
4.接到報告後,本單位在場人員必須無條件及時趕赴現場,參加救火行動。在領導小組指揮下,疏散救護工作要有條不紊,責任到人。首先進行引導護送,向安全區(消防通道、消防樓梯)疏散,同時要查清現場是否有遺漏人員,疏散次序按現場通知辦。醫護人員及時對傷員進行處理或轉送安全處進行救治。
5.現場成立滅火救災指揮部,由院領導及事發部門負責
人組成,院長任總指揮。其主要職責是:負責查看火情,掌握火勢發展情況,隨時向119指揮中心通報火情,根據火情指揮切斷電源、可燃性和助燃性氣體源,指揮工作人員滅火,指揮搶救傷員,疏散物資,及時控制火勢蔓延。在向119報警後,及時派出人員接應消防隊和清除通道障礙,疏散圍觀羣衆,做好警戒工作。公安消防大隊到達後,應及時向公安消防火場總指揮報告災情,按統一步驟,組織員工貫徹執行,做好安全工作。
6.現場指揮員有權根據撲救火災的需要,決定如下事項:使用各種水源,限制用火用電直至停止使用,劃定警戒區,封鎖道路等。
7.根據現場具體情況劃分安全警戒線,安全警戒線分爲建築物外圍警戒和火災現場警戒。外圍警戒要及時消除路障,勸阻無關人員、車輛離開現場,維持好建築物外圍秩序,爲公安消防大隊到場展開滅火創造有利條件。負責火災現場警戒人員要及時指揮疏散人員,看管好搶救出來的物件。
四、善後工作
火災撲滅後,由醫院協助公安消防部門:
1.保護火災現場;
2.查明火災原因;
3.調查火災損失。
五、責任追究
1.當班人員人爲引起火災,當班人員負全責。當班人員未能及時發現火情或者發現火災但未及時報告、未立即撲救,當班人員負主要責任。
2.日常巡查中未發現問題或發現問題未及時上報和未及時採取救急措施,屬當事人責任。
3.因平時未認真維修保養,導致消防用水、用電、滅火器材不完好,影響滅火行動,當事人負主要責任,院分管領導、院長負領導責任。
4.緊急狀態時,未及時調集人力、物力及時救急,院長、院分管領導負主要責任。
5.醫院及科室負責人的手機無故關機,致使火災事件不能順利上傳下達,均要追究各自的責任。
六、事後總結
1.輕傷事故的報告不超過20小時,重傷以上重大事故的報告不超過1小時(從發現起計算)。
2.發生事故的次日,應將事故基本事實情況、結果及責任人的處理意見,書面報縣衛生局。
3.發生事故醫院負責人在事故後,應及時總結經驗教訓,並在本單位進行警示教育,杜絕再次發生類似事故。
4.事後組織重建、醫院工作秩序等,由院領導小組提出具體意見經縣衛生局批准後負責實施。
本應急預案從即日起實施。
科室安全應急預案 篇3
一.科室消防應急救救援組
科室負責(明白)人:
主任
科室管理人:
護士長
疏散引導員:
2名
疏散救援組:
滅火救援組:
(科室人員30%是科室義務消防隊員)
二.職責
(1)科室負責人、管理人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科室消防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科室消防安全情況。
2、督促病房工作人員遵守消防安全制度,落實對病員入院安全教育和經常性防火巡查工作任務。
3、發生火災時,及時組織在場工作人員開展滅火自救和組織傷病員安全疏散,確保病員生命和財產安全。
4、科室消防安全明白人就是科室懂消防管理、消防知識、熟悉本科室情況、會操作消防設備器材,解消防檢查和隱患整改、火災撲救、消防宣傳教育等程序。
(2)疏散引導員職責:
1、熟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及走向、本樓層疏散預案。
2、發生火災時,組織人員就近疏散,始終堅守崗位。
3、防止疏散過程中病員及家屬出現驚恐和騷亂,確保快速安全疏散。
4、提醒被困人員,利用毛巾、衣物等捂口鼻低姿快行
(3)滅火救援組職責
1、熟悉掌握本單位消防道路、消防設施、器材位置並達到熟練使用。
2、加強平時滅火技術訓練,掌握滅火方法,
3、在較短時間內到達火警地點,迅速有效撲滅火災或援助消防隊控制火勢和撲滅火災以減少火災損失。
(4)疏散救援組職責:
1、針對樓層人員情況對人員、物資進行疏散。
2、明確安全出口位置、疏散標誌,根據火災發生不同部位組織不同疏散路線。
3、疏散引導人員要明確任務,合理分工落實具體疏散措施(先生命後物資)。
三、發生火災具體處理辦法:
1、護士發現或接到患者及家屬報告有火情時,應立即按下手動報警按鈕,通知消防監控室人員,迅速彙報科主任或護士長,同時用就近滅火器器材儘可能撲滅初期火災。
2、科主任或護士長接到報告後,立即調動全科人員到現場,組織滅火組人員滅火及疏散病員,疏散組進行疏散工作,派專人對起火房間進行搜索。並將情況向上級部門反映,同時負責全科指揮工作
3、在保衛科人員(即義務消防隊人員)到達火災地點後,科主任或護士長介紹火災現場情況,並安排滅火組人員把滅火工作交給保衛科人員,全力疏散病員。
4、火災撲滅後:
⑴應保護火災現場。公安消防機構劃定警戒範圍是火災現場保護範圍;尚未劃定時,應將火災過火範圍以及與發生火災有關部位劃定爲火災現場保護範圍;
⑵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允許,任何人不得擅自進入火災現場保護範圍內,不得擅自移動火場中任何物品;
⑶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場;
⑷接受事故調查,如實提供火災事故情況,查找有關人員,協助火災調查;
⑸做好火災傷亡人員及其親屬安排、善後事宜;
⑹火災調查結束後,總結火災事故教訓,改進消防安全管理。
5、注意事項:
疏散患者或家屬時,應把危重病人或特別行動不便病人通過消防電梯進行疏散(僅限於着火層),其他病人和家屬往消防樓梯進行疏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