觸電人身傷亡事故應急預案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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觸電人身傷亡事故應急預案

觸電人身傷亡事故應急預案範本

1總則

爲了防止公司發生觸電人身傷亡事故或發生觸電人身傷亡時,使危急救援工作能夠有序進行,最大限度的降低事故傷害程度,保障員工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以及《大唐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規定》的通知要求,制定本應急救援預案。

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爲方針,堅持防禦和救援相結合的原則,以危急事件的預測、預防爲基礎,以對危急事件過程處理的快捷準確爲重點,以全力保證人身、電網和設備安全爲核心,以建立危急事件的長效管理和應急處理機制爲根本,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將危急事件造成的損失和影響降低到最低程度。

2概況

遼寧大唐國際錦州熱電有限責任公司地處錦州市東偏北方向大齊屯、鄭家屯、小齊屯之間區域,20xx年7月3日破土動工,工程裝機容量2臺300MW機組。

我公司易發生人身觸電傷亡事故主要地點有一次升壓站、母線開關室、設備配電動力屏、電源箱、臨時電源箱等。

3應急預案內容

3.1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

3.1.1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機構成員:X周彥東劉清志

3.1.2指揮部職責:

事故發生後,總指揮或總指揮委託副總指揮趕赴事故現場進行現場指揮,成立現場指揮部,批准現場救援方案,組織現場搶救。負責組織有關部室定期進行事故應急救援演練。

3.1.3各成員職責:

人身觸電事件發生後,根據事故報告立即按本預案規定的程序,迅速組織力量趕赴現場進行事故處理。

按事故的性質程度,負責向中國大唐發電股份有限責任公司、地方政府報告本公司的事故情況和事故處理情況。

日常管理機構負責對日常工作的處理,負責對事故後的事故調查、事故責任、事故終結等工作的善後處理。

本預案的主管部門:安監部

本預案的修訂日期爲二年,視情況每年進行一次演練。

當觸電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的作業人員應迅速報告本預案的領導機構人員,並上報組長、副組長。由組長或副組長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是否啓動本預案。

3.1.4應急通訊:

領導小組組長XX辦公室電話XX手機66001

副組長XX辦公室電話XX手機66008

XX辦公室電話XX手機66006

XX辦公室電話XX手機66007

XX辦公室電話2986005手機66005

日常管理辦公室安監部辦公室電話安監部部長:XX手機66061

公司火警(消防隊)電話社會火警電話119

公司醫務室電話市醫院急診電話120

公司總機電話公司值班電話(值長)

3.2危急事件的預防

3.2.1危急事件產生的原因分析

沒有嚴格執行工作票制度,存在有以下情況;

a.不使用工作票檢修(夜間搶修除外);

b.未經驗電且工作地段兩端未掛接地線在高壓設備上作業;

c.無人監護情況下,單人在高壓設備上工作,施工前不遵守懸掛標示牌和裝設遮欄的規定;

d.約時停送電,停送電作業不使用一次模擬圖;

e.未經考試的臨時工等非電業工作人員在高壓設備上工作;

3.2.2沒有嚴格執行操作票制度,存在有以下情況;

a.不使用操作票進行倒閘操作(事故處理除外);

b.無人監護進行電氣倒閘操作和熱工保護的投退;

c.未經“三覈對”就盲目進行電氣倒閘操作和熱工保護的投退;

d.未經唱票、複誦就盲目進行電氣倒閘操作;

e.不按規定使用相應合格的安全工具進行操作;

3.2.3預防此類危急事件的措施

加強員工“安規”的學習,提高執行“二票”工作的認識,從思想認識到觸電事故帶來的危害,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

按“安規”的要求,嚴格執行“二票”制度,杜絕觸電事故的發生。

加強員工的緊急救護意識培訓,進行預防觸電培訓和觸電緊急救護法培訓。

3.3應急預案的啓動

3.3.1報告制度: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的其他作業人員,應及時將現場情況報告主管領導,主管領導應及時報告領導小組的正、副組長,同時將情況告安監部門。事故現場的其他作業人員也可直接報告領導小組的正、副組長,同時將情況告安監部門。

3.3.2領導小組的正、副組長接到報告後,根據具體情況,確定是否啓動本預案。

3.4危急事件的應對

3.4.1在接到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報告後,凡在現場的應急指揮機構領導小組成員(包括組長、副組長、成員)必須立即奔赴事故現場組織搶救,做好現場保衛工作,保護好現場並負責調查事故。在現場採取積極措施保護傷員生命,減輕傷情,減少痛苦,並根據傷情需要,迅速聯繫醫療部門救治。

3.4.2發現有人觸電,應立即斷開有關電源,使觸電者在脫離電源後在沒有搬移、不急於處理外傷的情況下,立即進行心肺復甦急救,並根據傷情迅速聯繫醫療部門救治。發現觸電者呼吸、心跳停止時,應立即在現場就地搶救,用心肺復甦法支持呼吸循環,對腦、心重要臟器供氧。

3.4.3觸電者未脫離電源前,救護人員不準直接用手觸及傷員。脫離電源要把觸電者接觸的那部分帶電設備的開關、刀閘或其他斷路設備斷開;或設法將觸電者與帶電設備脫離。在脫離電源中,救護人員也要注意保護自己。

3.4.4如果觸電者處於高處,爲防止解脫電源後自高處墜落應採取預防措施。

3.4.5觸電者觸及低壓帶電設備,救護人員應設法迅速切斷電源,如拉開電源開關、刀閘,拔除電源插頭等;或使用絕緣工具、乾燥的木棒、木板、絕緣繩子等不導電的材料解脫觸電者;也可抓住觸電者乾燥而不貼身的衣服,將其拖開,切記要避免碰到金屬物體和觸電者的裸露身體;也可用絕緣手套或將手用乾燥衣物等包起絕緣後解脫觸電者;救護人員也可站在絕緣墊上或幹木板上進行救護。

3.4.6觸電者觸及高壓帶電設備,救護人員應迅速切斷電源,或用適合該電壓等級的絕緣工具(絕緣手套、穿絕緣鞋、並使用絕緣棒)解脫觸電者,救護人員在搶救過程中應注意保持自身與周圍帶電部分必要的安全距離。

3.4.7高處觸電緊急救護:

救護人員應在確認觸電者已與電源隔離,且救護人員本身所涉及環境安全距離危險電源時,方能接觸傷員進行搶救,並應注意防止發生高空墜落的可能性。如傷員停止呼吸,立即口對口(鼻)吹氣2次,再測試頸動脈,如有搏動,則每5秒繼續吹一次,如頸動脈無搏動時,可用空心拳頭叩擊心前區域數次,促使心臟復跳。

高處發生觸電,爲使搶救更爲有效,應及時設法將傷員送至地面。在完成上述措施後,應立即用繩索迅速將傷員送至地面,或採取可能的迅速有效的措施送至平臺上。觸電傷員送至地面後,應立即繼續按心肺復甦法堅持搶救。按心肺復甦法支持生命的三項基本措施:通暢氣道,口對口(鼻)人工呼吸法,胸外按壓。

觸電傷員停止呼吸,重要的是始終確保氣道通暢。如發現傷員口內有異物,可將其身體及頭部同時側轉,迅速用一個手指或兩手指交叉從口角插入,取出異物;操作中注意防止將異物推到咽喉深部。

在保持傷員氣道通暢的同時,救護人員用放在傷員額上的手的手指捏住傷員鼻翼,救護人員深呼氣後,與傷員口對口緊合,在不漏氣的情況下,先連續大口吹氣兩次,每次1~1.5秒。如兩次吹氣後測試頸動脈仍無搏動,可判斷心跳已經停止,要立即同時進行胸外按壓。

除開始時大口吹氣兩次外,正常口對口(鼻)呼吸的吹氣量不需過大,以免引起胃膨脹。吹氣和放鬆時要注意傷員胸部應有起伏的呼吸動作。吹氣時如有較大阻力,可能是頭部後仰不夠,應及時糾正。

觸電傷員如牙關緊閉,可口對鼻人工呼吸。口對鼻人工呼吸吹氣時,要將傷員嘴緊閉,防止漏氣。

3.5生產、生活維持或恢復方案

3.5.1現場作業人員應配合醫療人員做好受傷人員的緊急救護工作,安監部門人員應做好現場的保護、拍照、事故調查等善後工作。

3.5.2現場的事故處理工作完畢後,應急行動也宣告結束。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屬正常工作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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