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事故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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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了做好我校特大事故(險情)的應急救援工作,確保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及校舍財產安全,根據上級指示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本預案適用於汛災、火災、踩踏事故、煤氣中毒、食物中毒等同類事故。

國小事故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在縣局、鄉中心學校的統一領導下,堅持“預防爲主”方針,按照“快速、有效救援”的原則,建立健全應急救援機構,明確責任,最快速、最有效的應對一旦發生的特大事故(險情),將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二、組織領導

(一)學校成立特大事故(險情)應急救援小組。組長由校長毛海擔任,副組長由拓朝斌擔任,辦公室設在校務處,辦公室具體工作由王永勝同志負責。

(二)按照事故(險情)類別,設立聯絡員。

1、校內外活動中引起的特大事故(險情)由各班主任負責聯絡,要求聯絡員在第一時間內向學校領導和有關部門人員報告並及時採取措施。

2、學校設施、水災、火災引起的特大事故(險情)由王耀華同志負責應急救援,並進行聯絡。

3、特大事故(險情)應急救援設立現場指揮辦公室,指揮員由毛海校長擔任,並同時主動請求村雙委領導及時參加救援。

4、拓朝斌負責現場疏散指揮,王宜進負責車輛聯絡,王耀華負責現場救護,張太和負責聯繫有關人員並載第一時間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王永勝負責報告有關部門及時採取措施,孔慶國負責現場疏散,王春梅負責即時救治。

5、 撤退路線:各班學生按照日常路隊管理次序迅速撤至校園上院→由現場指揮負責進行組織向校外撤退→各班班主任負責護送學生撤退到安全地帶。

6、聯絡流程:

有關責任人向學校領導報告→學校領導向上級報告同時聯繫有關部門→責任人聯繫學校職工並進行現場救護→指揮員現場指揮有序撤退。

三、特大事故(險情)報告及應急救援現場組織

1、特大事故(險情)報告。 發生特大事故後,要用最快捷的方式向中心學校特大事故(險情)指揮部以及有關部門報告,並做好續報工作。情況緊急時可先採取補救措施 和口頭報告,再以書面形式及時補報。

2、一旦發生特大事故(險情),除迅速報告同時(10分鐘內),應積極採取安全可靠的自救和互救措施,防止險情擴大,並保護好現場,學校所有教職工必須在第一時間內到達各自負責地點。領導組成員必須在10分鐘內達到現場

四、工作要求

1、各級班主任應充分認識特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性,明確專人負責,配備必要的設備設施,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2、加強對預案的宣傳教育,提高師生安全意識,採取有效防範措施。

3、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參加特大事故(險情)應急救援的義務。

4、實行責任追究制,在救援工作中推諉扯皮或者懈怠造成損失的視情況分別給與相應處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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