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大發展大繁榮計劃

來源:瑞文範文網 1.65W

爲深入貫徹黨的xx大和省第十二次黨代會精神,興起文化大省建設新高潮,推動我省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根據《國家“xxx”時期文化發展規劃綱要》,結合浙江實際,特制定本綱要。

文化大發展大繁榮計劃

一、總體要求、發展目標和基本原則

(一)總體要求。

今後五年我省推動文化大發展大繁榮的總體要求是,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xxxx”重要思想爲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省第十二次黨代會的部署,深入實施“創業富民、創新強省”總戰略,適應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新要求,遵循社會主義文化發展規律,繼續解放思想,推進文化創新,建設和諧文化,在加快建設教育強省、科技強省、衛生強省、體育強省的同時,深化文明素質工程、文化精品工程、文化研究工程、文化保護工程、文化產業促進工程、文化陣地工程、文化傳播工程、文化人才工程等“八項工程”,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文化產業發展體系等“三大體系”,不斷滿足人民羣衆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不斷提高人民羣衆的思想道德素質、科學文化素質和健康素質,不斷增強我省的文化綜合實力和競爭力,爲全面建設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會提供強有力的文化支撐。

(二)發展目標。

經過五年的努力,基本實現省第十二次黨代會以及省十一屆人大一次會議提出的關於文化建設的目標任務,使文化發展水平與浙江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努力在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加強公共文化服務、加快文化產業發展等方面走在前列。文化爲經濟建設、政治建設和社會建設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撐,對浙江綜合實力和競爭力的提升作用更加突出;文化惠民能力顯著增強,適應人民羣衆需要的文化產品和服務更加豐富,羣衆性文化體育活動蓬勃開展,人民羣衆的基本文化權益得到更好保障;文化產業實力和競爭力顯著增強,文化及相關產業增加值的年均增長速度明顯高於同期經濟增長速度,在國內生產總值中的比重明顯增加,文化產品和服務出口明顯擴大;文化創新能力顯著增強,文化體制改革試點任務全面完成,有利於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的文化發展環境逐步形成。

——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深入人心。人民羣衆團結奮鬥的共同思想基礎不斷鞏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想信念更加堅定,和諧文化建設紮實推進,文明和諧的社會輿論環境和道德風尚進一步得到弘揚,人民羣衆創業創新的精神風貌更加昂揚,公民文明素質和社會文明程度明顯提升。

——公共文化服務體系進一步完善。率先建成覆蓋全社會的、較爲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城鄉、區域文化協調發展,公益性文化單位的公共文化服務水平顯著提高,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均等化逐步實現,人民羣衆看電視、聽廣播、讀書看報、進行公共文化鑑賞、參加大衆文化體育活動等基本文化權益得到保障,社會文化生活更加豐富。

——文化產業發展體系基本建立。文化產業結構得到優化,發展水平和層次明顯提升,國有文化資本的控制力和影響力顯著提升,民營文化企業健康發展,新興文化業態快速壯大,以公有制爲主體、多種所有制共同發展的文化產業格局基本形成。現代文化市場體系逐步確立,涌現出一批具有較強綜合實力和創新能力的文化企業、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和核心競爭力的文化品牌、一批具有集聚效應和產業特色的文化產業區塊、一批文化產業的戰略投資者。

(三)基本原則。

——堅持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爲根本,充分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基本內容,始終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堅持爲人民服務、爲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堅持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羣衆,大力發展先進文化,支持健康有益文化,努力改造落後文化,堅決抵制腐朽文化。

——堅持以人爲本。着眼於滿足人民羣衆不斷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着力保障和實現人民羣衆的基本文化權益,不斷提高公共文化服務能力,大力豐富社會文化生活,使廣大人民羣衆共享文化發展成果。注重發揮文化的教育引導功能,努力提高人民羣衆的文明素質,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

——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高度重視文化的意識形態屬性,同時又充分考慮文化的產業屬性,一手抓公益性文化事業發展,一手抓經營性文化產業發展,始終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最佳結合。

——堅持弘揚中華文化。加強優秀傳統文化教育,注重浙江傳統文化的挖掘和保護,弘揚浙江精神,體現傳統文化的區域性特色和時代性;加強對外文化交流,推動文化產品和服務出口,不斷增強中華文化的國際影響力。

——堅持推進文化創新。解放和發展文化生產力,始終把文化創新作爲文化發展的基點和動力,充分調動廣大文化工作者的積極性,激發全社會的文化創造活力,推進文化與經濟、科技的融合發展,不斷推出文化創新成果,進一步提高浙江文化軟實力和競爭力。

——堅持整體推進與重點突破相結合。着眼長遠,立足當前,從浙江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出發,針對文化建設的薄弱環節,既注重統一部署、整體推進,又注重突出重點、突破難點、形成亮點,力爭在重點工作、關鍵環節上取得實質性進展,帶動浙江文化的全面繁榮。

二、推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

(四)加強理論武裝工作。

加強領導幹部的理論學習。堅持以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爲重點,以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爲龍頭,以黨校培訓教育爲主要陣地,深入學習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最新成果,學習現代經濟、科技、社會管理和法律等知識。

紮實開展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充分發揮“浙江論壇”等各類報告會、讀書會的作用,建立和完善學習制度,切實增強幹部理論學習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注重理論與實踐的結合,努力把理論學習的成效轉化爲推動科學發展的思路、決策和能力。

開展面向全社會的理論宣傳。充分發揮各級黨委專(兼)職講師團、幹部理論教育和形勢教育宣講團等作用,廣泛開展理論和形勢政策宣講活動,探索媒體理論宣傳的有效形式,組織編寫通俗理論讀物,辦好“社科普及周”和“人文大講堂”,推動學習型社會建設。積極創新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和研究工作,抓好青年學生特別是大學生的思想政治工作,開展校園文化建設活動,堅持省領導聯繫高校制度和到高校作形勢政策報告制度,紮實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進教材、進課堂、進頭腦。

推進重大理論和現實問題研究。深入實施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和建設工程,結合浙江實際,努力形成一系列基礎理論研究成果,推進“浙江省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和建設工程精品文庫”建設。以重大現實問題研究爲主攻方向,深入開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在浙江的實踐”系列研究,研究和回答我省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建設和黨的建設面臨的一系列重大問題,研究和回答幹部羣衆普遍關心的熱點問題。

(五)繁榮發展哲學社會科學。

建立健全科學高效的管理體制。深化哲學社會科學管理體制改革,建立健全黨委統一領導、各部門分工負責的宏觀管理體制。深化哲學社會科學管理機制創新,堅持以項目爲紐帶,以首席專家爲龍頭,加大對人才和精品的激勵力度,建立健全富有活力的運行機制。積極引導和規範各類民間社科研究機構和團體的發展。加大對哲學社會科學事業的支持力度。

加強優勢學科和重點研究基地建設。扶持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人文社會科學學科建設,大力推進學科體系、學術觀點、科研方法創新,着力培育具有浙江特色的優勢學科,形成傳統優勢學科、新興學科、交叉學科共同發展,在一些領域處於全國領先地位的學科體系。建立一批省級重點研究基地,重點扶持一批具有重大創新意義、對弘揚和傳承民族文化有重大作用、對經濟社會發展有重要影響的研究項目。進一步推進文化研究工程,完善運作機制,強化督促檢查,加強與大院名校的合作,形成一批有較高學術價值和社會效益的研究成果。

(六)弘揚以愛國主義爲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創新爲核心的時代精神。

加強愛國主義教育。以重大紀念日、民族傳統節日、重要節慶活動、重大事件等爲契機,開展豐富多彩的愛國主義宣傳教育活動,重點圍繞改革開放30週年、北京奧運會、建國60週年、建黨90週年、辛亥革命100週年等組織開展重大宣傳教育活動。按照《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全省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工作的意見》的要求,切實加強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建設和管理。認真落實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對未成年人免費開放的政策,充分發揮基地的教育功能。繼續實施浙江省紅色旅遊發展規劃,全面開展浙江省革命勝蹟普查、保護和利用工作,充分發揮革命紀念地和歷史文化遺址、博物館、紀念館等的重要作用。

大力弘揚浙江精神。堅持用以創業創新爲核心的浙江精神凝聚力量、激發活力、鼓舞鬥志,大力弘揚浙江人民善於創業、勇於創新的精神品格和文化傳統,努力在全社會形成鼓勵創業創新、寬容失敗挫折的社會氛圍。深化對浙江精神的研究,適應時代發展要求,與時俱進地豐富和發展浙江精神。進一步探索典型宣傳的新形式、新載體,大力宣傳優秀黨員、道德模範、勞動模範、英雄人物、優秀浙商代表、先進職業技工和民間創意名人羣體等體現浙江精神的時代人物,深入開展“浙江驕傲”、“風雲浙商”等重大典型宣傳活動。

(七)加強思想道德建設。

廣泛開展公民道德實踐活動。大力倡導社會主義榮辱觀,廣泛開展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教育,切實加強公民誠信、社會責任、科學精神教育,促進形成知榮辱、講正氣、促和諧的社會風尚。針對影響社會文明的突出問題,重點組織開展“迎奧運、講文明、樹新風”和文明出行、文明旅遊、節約資源等主題實踐活動,大力推進“信用浙江”建設,開展“愛心浙江”系列活動,組織社會志願者服務活動。深入開展道德模範評選活動,建立健全長效機制。修訂完善市民公約、社區公約、村規民約、職業規範、學生守則等行爲準則。深入開展廉政文化建設,在全社會弘揚以廉爲榮、以貪爲恥的良好風尚。

切實加強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建立健全以學校爲龍頭、家庭爲基礎、社區爲平臺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網絡。全面推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精品工程”、“陣地工程”、“淨化工程”、“綠網工程”、“幫扶工程”等五大工程,實施實事項目。建立督查與獎懲相結合的長效機制,健全和完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測評體系。加強未成年人文化產品的生產創作和傳播推介,推進少兒頻道在全省落地。關注農村和特殊未成年人羣體,切實保障孤殘兒童、農村“留守”兒童、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城市困難家庭未成年人的權益。深入實施農村“春泥計劃”行動。

(八)深化羣衆性精神文明創建。

深化文明城市創建活動。加強對做好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的指導。建立完善文明城市複評機制,爭取在2013年前,全省所有縣以上城市(縣城)基本實現文明城市(縣城)目標,創建一批示範文明城市。深入開展文明社區創建活動,每年重點扶持欠發達地區50個文明社區的創建。啓動並推進文明縣(市)創建工作。

加強農村精神文明建設。深入實施“千村示範、萬村整治”工程,以推進農村垃圾集中處置、污水集中排放爲重點,努力改善農村人居環境。以鄉風文明建設爲主要內容,大力開展鄉風評議活動,繁榮農村社區文化。修訂完善文明村鎮創建標準體系,切實提高文明村鎮創建水平。加強對農民的形勢政策、思想道德、民主法制、生態環境保護和防災減災知識宣傳教育,加大對農民職業技能培訓力度。深化“雙萬結對共建文明”活動。

推進文明行業、文明單位、文明風景旅遊區等基層創建活動。修訂完善文明行業、文明單位標準體系,提升省級文明行業、文明單位創建水平。落實《浙江省文明風景旅遊區測評體系》,推進文明風景旅遊區創建活動。三、推進公共文化服務

(九)增強公共文化產品的生產供給能力。

加強面向基層、面向羣衆的精神文化產品的創作生產。充分發揮公益性文化單位在公共文化服務中的骨幹作用,面向基層、面向羣衆,着力提高公共文化產品的生產能力和服務水平。支持和鼓勵文化企業生產質優價廉、健康適用的公共文化產品,參與公共文化服務。積極組織創作羣衆喜聞樂見的文藝作品,重點扶持新農村建設題材、兒童題材優秀作品創作,推出一批服務“三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重點出版物,辦好廣播電視對農節目欄目。

創新公共文化服務方式。積極探索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有效保障羣衆基本文化權益的公共文化服務方式。通過政府採購、項目補貼等方式,提高重要公共文化產品、重大公共文化服務項目和公益性文化活動的服務效益。大力推進“文化低保”工程,加大向基層特別是低收入和特殊羣體提供免費文化服務的力度,擴大重點黨報黨刊免費配送農村的範圍。發揮浙江民營經濟優勢,積極引導社會力量以興辦文化俱樂部、贊助活動、免費提供設施等多種形式參與公共文化服務。支持民辦公益性文化機構的發展,鼓勵民間開辦博物館、圖書館等,促進公共文化服務方式的多元化、社會化。

大力開展公益性文化活動。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利用各種有效形式,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公益性文化活動。舉辦浙江文化藝術節。精心組織各類民間藝術、表演藝術、造型藝術、競賽競技活動,大力開展企業文化、農民文化、校園文化、社區文化、廣場文化等系列活動,積極倡導全民閱讀活動。統籌城鄉文化資源,進一步扶持發展一批示範性公共文化服務項目,繼續開展各種形式的文化科技衛生下基層活動,建立健全長效機制。深入推進“千鎮萬村種文化”活動。

(十)完善公共文化服務網絡。

加強公共文化基礎設施建設。按照科學規劃、適度超前的要求,集中力量改建和新建一批特色鮮明、功能完備的重要文化體育設施,逐步形成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能夠滿足人民羣衆多元需求的大型文化體育設施體系。以縣級以上城市公共文化設施爲骨幹,以鄉(鎮)和社區基層文化設施爲基礎,統籌規劃,合理佈局,加強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美術館、電臺、電視臺、廣播電視發射轉播臺(站)、互聯網公共信息服務點等公共文化基礎設施建設,形成覆蓋城鄉、結構合理、功能健全、實用高效的公共文化設施網絡。加快推進廣播電視“村村通”、文化信息資源共享、農村電影放映、農家書屋建設等重點農村公共文化服務工程。組建集圖書閱讀、宣傳教育、文藝演出、科技推廣、科普培訓、體育和青少年校外活動等於一體的鄉鎮綜合文化站,並堅持公益性事業單位性質,配備專職人員管理,認真履行社會服務、指導基層、協助管理農村文化市場的職能。從實際出發,利用新建、改建、擴建等方法,加強工人文化宮、社區文化中心、村文化活動室等基層文化陣地建設。

充分發揮現有文化設施的作用。着力提高各類公共文化設施的使用效率,爲城鄉居民提供優質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務。發揮縣級文化館、圖書館在提供服務、組織活動、培訓骨幹等方面的綜合效應,輻射和帶動羣衆性文化活動的開展。推動縣級圖書館逐步實行分館制,促進縣、鄉圖書文獻資源共享。推動博物館、美術館、紀念館、愛國主義教育基地等免費或優惠向社會開放。堅持政府投資的博物館、美術館、紀念館、文化館、圖書館等的公益性質,不得改變其文化設施用途。加強基層文化設施的規範化管理,加大內容供給,提高服務水平,滿足羣衆就近便捷享受公共文化服務。

(十一)加強文化遺產保護和利用。

加強歷史文物的保護和利用。深入實施文化保護工程,全面推進文物保護利用示範項目、陳列展覽精品項目、文物科技保護項目進程,進一步完善不可移動文物保護體系,實現考古與大遺址保護工作新突破。構建省、市、縣三級博物館網絡,支持和引導非國有博物館建設,鼓勵建設行業博物館、私人博物館和具有鮮明特色的中小博物館,提高館藏文物保護和展示水平。堅持統籌規劃、有效保護、搶救第一、合理利用、科學管理的原則,進一步加強歷史文化名城(街區、村鎮)保護工作。穩步推進世界文化遺產申報工作。

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和傳承。深入進行資源普查和挖掘整理,積極開展成果編纂,健全代表作名錄,加強保護工作專業隊伍和傳承人隊伍建設,構建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體系。加強傳承基地建設,逐步建設一批非物質文化遺產生態保護區、民族傳統節日標誌地和非物質文化遺產館,推進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活態”傳承。開展各種宣傳展示活動,拓展對外交流渠道,積極發展工藝美術品生產,大力發展民俗文化演藝業和旅遊業,推進非物質文化遺產合理有效的開發利用。

四、推進新聞媒體建設

(十二)提高輿論引導能力。

牢牢把握正確輿論導向。堅持團結穩定鼓勁、正面宣傳爲主,推動新聞宣傳工作創新,不斷增強新聞宣傳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以黨報黨刊、電臺電視臺爲主體,整合都市類媒體、網絡媒體等多種宣傳資源,努力形成主流輿論強勢。發揮媒體的信息服務和文化服務功能,積極研究運用互聯網、手機等新的信息和文化服務手段。推進新聞發佈和新聞發言人制度建設,強化突發事件新聞處置機制建設,加強社會熱點的輿論引導,做好輿論監督。完善網上輿論引導機制,牢牢掌握網上輿論引導主動權。適應當代信息傳播形勢和媒體競爭需要,努力構建科學有效的輿論引導機制。

加強新聞宣傳管理機制建設。堅持黨對新聞媒體的領導,不斷提高輿論引導能力。加強新聞閱評、出版物審讀和視聽評議工作,深化實施“報紙質量綜合評估辦法”、“廣播電視播出機構質量綜合評估辦法”、“報刊廣播電視播出機構違紀違規扣點警示制度”,加強廣播電視安全播出工作。加強行業管理,發揮新聞工作者協會及其他行業協會作用,強化社會監督和行業自律。進一步完善“浙江新聞獎”、“浙江飄萍獎”、“浙江樹人出版獎”、“浙江廣播電視獎”的評選辦法。

(十三)加快媒體基礎建設。

提升主流媒體整體競爭力。繼續推進集團化建設,做大做強全省現有報業、廣電、出版集團,努力形成多媒體經營、跨地區發展的大型集團。着力打造一批黨報黨刊和都市類報紙品牌,不斷提高主報主刊的核心競爭力。強化廣播電視新聞節目的龍頭和主幹地位,着力推進頻道專業化、欄目精品化、節目大衆化,打造若干在全國有一定影響的強勢頻道。培育2—3家在全國有較大影響的出版社,進一步完善精品出版和暢銷書生產營銷機制,形成一批在全國具有比較優勢的出版門類和出版品牌。抓好重點新聞網站建設,推進網絡媒體品牌化發展。調整期刊業結構,整合資源,塑造品牌,做大規模,建設浙江期刊方陣。

健全各類新聞出版傳播網絡。發展書報刊發行網絡,積極引入電子商務等現代經營方式,建立健全自辦、郵發、社會渠道等多種發行方式結合的多元渠道營銷網絡。以有線電視爲主體,發展以有線、無線、衛星、微波相結合的廣播電視綜合傳輸覆蓋網。實現有線廣播電視共纜傳輸,以“華數”爲主體,構建全省統一的數字電視發展平臺。加大發行網絡建設力度,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改造出版物業務流程和經營模式,促進大型書城、特色書店、便民店等業態的合理佈局,推進城市住宅小區和農村出版物發行網點建設。

提高數字化水平。推進新聞核心業務數字化,提高新聞採編人員數字化裝備水平和應用技能。積極發展數字高清晰度電視,發展數字出版,大力推廣數字報刊技術,建設數字出版綜合業務平臺。推進新聞媒體管理數字化,提高各類信息管理系統的集成度和利用效率。促進傳統媒體和新媒體的融合發展,開拓數字報紙、視頻點播、手機報紙、電子圖書、車載電視等新型傳播載體和業務。

(十四)加強網絡媒體建設。

做大做強重點新聞網站。繼續推進以浙江在線新聞網站爲龍頭,以杭州網、中國寧波網、溫州新聞網爲骨幹,省、市、縣三級網絡媒體優勢互補的全省網絡新聞傳播體系建設。浙江在線新聞網站要進一步深化體制改革,建設品牌欄目,發展業務聯盟,增強運用新技術新業務能力。杭州網、中國寧波網、溫州新聞網等市級網絡媒體要進一步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努力提高影響力和競爭力。

加強網絡文化產品和服務供給。網絡媒體要大力提高原創能力,加強網絡文化產品創作生產。各級政府網站要加大權威政務信息發佈力度,成爲推進政務公開、便民服務的重要網上平臺。文化、新聞出版、廣播電視等有關部門要積極配合實施國家重點網絡文化工程項目,促進文化產品的數字化、網絡化傳播,形成一批具有浙江特色的網絡文化品牌。培育用好校園網站、教育網站和青少年網站。加強產業發展規劃,推動民族網絡影視產業、網絡出版產業、網絡娛樂產業發展。鼓勵國有和民營戰略投資者從事網絡文化創作生產。

加強網絡文化管理。進一步完善網絡文化管理體制機制,健全網絡文化信息服務市場準入制度,嚴格實行網站年檢制度,制定實施浙江省網絡文化信息管理辦法。加強網絡文明建設,倡導文明辦網、文明上網,組織開展全省文明辦網示範單位評選活動。加強行業自律,積極發揮互聯網協會的作用,推動組建網絡文化協會,制訂和實施行業自律規範,逐步倡導網絡實名制。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加強網絡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工作。進一步加強對新興傳播載體的規範管理,切實保護知識產權。

五、推進文化產業發展

(十五)發展重點文化產業。

影視業。尊重影視產業發展的客觀規律,堅持市場導向,加強題材規劃,關注重大歷史和現實題材,重點抓好電影、電視劇、紀錄片、動畫片、網絡視頻的創作生產,做大做強國有影視機構,提升民營影視機構創作生產水平,培養優秀影視創作團隊,支持影視基地建設,努力使我省影視走在全國前列。

出版發行業。實施出版精品工程,加快產業調整和升級步伐,提升出版整體水平,努力把浙江建設成爲全國重要的出版中心之一。適度控制印刷企業發展總量,大力發展特色印刷、數碼印刷,重點打造杭州、寧波、蒼南、義烏四大印刷產業區塊。培育浙江省新華書店集團有限公司等發行龍頭企業,大力發展連鎖經營和物流配送、出版物電子商務、會員制發行、直郵發行等現代新型分銷形式,促進出版物發行向現代流通業態轉變。

文化藝術服務業。着力建設以杭州、寧波、溫州爲重點的全省演出市場網絡體系。扶持若干重點國有文藝院團,發展民營表演團體,努力造就一批能推向全國、走向世界的演出團體。鼓勵應用高新科技,引進、開發新的娛樂形式,提高娛樂產業的整體層次和文化品位。引導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向規模化、連鎖化、專業化、品牌化方向發展,加強網上監管,建設功能齊全、內容健康的數字文化家園。

旅遊文化服務業。發揮浙江旅遊資源優勢,努力建設紅色旅遊經典景區,做優做特民俗文化、水鄉古鎮、生態文化、海洋文化、畲族風情等文化旅遊區塊,打響“詩畫江南、山水浙江”的浙江旅遊文化品牌。注重開發浙江歷史名城名鎮、名人故居、名山名園等文化旅遊資源,打造一批精品旅遊線路,加大文化旅遊品牌在海內外的推介力度。

會展業。構築以杭州、寧波、溫州、湖州、嘉興、紹興、台州以及義烏等城市爲主幹的會展業羣體,加快浙江會展業專業化、市場化、國際化進程,努力打造全國重要的會展中心。加快建設一批高檔次、多功能的現代化會展場館。重點組織好杭州“西湖博覽會”、寧波“浙江投資貿易洽淡會”、義烏“中國國際小商品博覽會”等大型展會。

動漫業。制訂全省動漫產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出臺相關扶持政策,提高浙江動漫、網絡遊戲產品質量,打響浙江動漫品牌。以杭州爲龍頭,集聚全省各種要素,探索動漫產業集約化、現代化的發展模式,把浙江建成集教學、研發、製作、生產、銷售於一體的動漫產業強省。抓好杭州高新區國家動畫產業基地和浙江大學、中國美術學院、浙江傳媒學院等動漫教學研究基地建設。加大動漫衍生產品和網絡遊戲開發力度。

設計藝術和藝術品經營業。鞏固和發展杭州、寧波等城市設計藝術業基礎,加大對環境藝術、廣告裝潢、服裝設計、工業設計等文化創意產業的扶持和引導力度,加快產業集聚和升級,不斷提高創新能力,努力成爲浙江文化產業的優勢門類。大力發展浙江傳統藝術、民間藝術和工藝美術,加快形成富有浙江特色和競爭優勢的藝術產品系列。支持中國美術學院、西泠印社等推行名師、名品戰略,擴大浙派美術在國內外的影響力。培育和繁榮藝術品市場,建設在全國有影響力的現代藝術品拍賣中心。

文體用品製造業。大力發展工藝美術品、辦公文化用品、木製玩具、體育休閒用品等文體用品製造業,不斷提高產業技術含量和產品附加值。重點培育一批文體用品製造基地,形成若干知名品牌和龍頭企業,增強在國內外市場的競爭力。

(十六)培育文化產業主體。

加快發展文化企業。加快推進國有文化企業的公司制和股份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推動國有文化資本向市場前景好、綜合實力強、社會效益高的領域集中,發揮國有文化資本的控制力、影響力和帶動力。合理規劃產業佈局,提高文化產業規模化、集約化、專業化水平,重點培育建設一批文化產業園區和基地。運用市場機制,以資本爲紐帶實行聯合、重組,重點發展一批具有較強實力和競爭力的大型文化企業集團。大力發展民營文化企業,重點培育一批民營龍頭文化企業,發展各類“專、精、特、新”民營文化企業。在國家政策許可範圍內,鼓勵民營企業逐步擴大文化投資領域,參與文化體制改革與文化產業發展。

實施重大文化產業項目帶動戰略。積極實施文化產業促進工程,落實《浙江省文化建設“四個一批”規劃》。確定一批重大文化產業項目,整合文化資源,形成發展優勢,帶動文化產業發展。發揮《浙江省文化產業項目投資指南》作用,建好全省文化產業項目數據庫,推介重點文化產業項目。加大重點項目扶持力度,注重培育科技、文化含量高的產業項目。大力推動杭州、寧波、溫州等城市發展文化創意產業,培育文化創意園區,支持杭州打造成爲全國文化創意產業中心之一,發揮文化創意產業對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帶動作用。實施品牌戰略,打造文化精品,培育知名文化品牌。積極引導和推動文化與傳統產業的融合,大力發展產業文化、企業文化、品牌文化,提升浙江經濟發展的文化內涵。繼續評選文化產業示範基地。

(十七)健全現代文化市場體系。

加強文化產品和要素市場建設。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建設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文化市場。充分發揮浙江市場大省的優勢,引入競爭機制,減少流通環節,促進文化資源和要素自由流動,發展書報刊、電子音像、演出娛樂、影視劇等文化產品市場,發展資本、產權、人才、信息、技術等文化生產要素市場。改革傳統流通方式,大力發展出版物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和電影院線、演出聯盟等現代文化流通產業。積極培育中國國際動漫節、中國義烏文化產品交易博覽會等重大文化節會活動。

充分發揮文化市場中介機構和行業組織作用。充分發揮現有文化羣衆團體和行業協會的作用。加快發展適應市場經濟的新型文化行業組織,促進行業自律和自我服務。大力發展文化產業諮詢、經紀、代理、評估、鑑定、推介、拍賣等中介組織,推行知識產權代理、市場調查、法律諮詢等專業化、社會化服務,規範中介行爲,完善文化市場運行機制。

(十八)推動文化“走出去”。

廣泛開展對外文化交流。深化“連線浙江”、“走向世界·浙江文化展”等對外文化交流品牌活動。以我省在國外的友好省州爲平臺,加大對北美、歐洲、大洋洲等西方發達國家的宣傳力度,密切與亞洲周邊國家、港澳臺地區的文化交流,開拓與南美、西亞、非洲重點國家的文化交流。進一步鞏固和拓展海外宣傳窗口,繼續扶持浙江電視臺國際頻道,加強浙江在線新聞網站外語頻道建設,推動省級主要新聞單位加強與外國主流媒體的交流合作。拓展對外文化交流領域和渠道,努力形成政府推動、企業主導、社會參與、市場運作相結合的對外文化交流格局。

促進文化產品和服務出口。挖掘和整合我省豐富的文化資源,加大對戲劇、音樂、舞蹈、動漫、民間工藝、學術研究、版權貿易等領域項目和產品的研發力度,培育一批具有浙江特色的對外文化精品項目,參與國際文化市場競爭,擴大出口交易。加強與周邊省市的文化交流合作,積極參與長三角文化產業帶建設。推動我省出版業積極參與“中國圖書推廣計劃”,加強與境外出版機構的合作,擴大浙版出版物出口和版權輸出。培育一批出版、發行、影視、演藝等領域的外向型骨幹文化企業和企業集團,培育一批對外文化中介機構,發展一批文化營銷企業,積極開展國際市場調研、諮詢和營銷業務。

六、推進文化創新

(十九)推動文化內容形式創新。

加強文化精品的創作生產。深入實施文化精品工程,精心組織主題創作活動,打造一批體現優秀歷史文化、反映時代精神、具有一流水準的文化精品力作。深入推進浙江現實題材和歷史題材文藝作品的創作生產,積極組織表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文藝作品的創作生產,精心組織改革開放30週年、北京奧運會、建國60週年、建黨90週年、辛亥革命100週年等重大紀念活動文藝作品的創作生產,切實抓好“五個一工程”等國家級重大獎項參展參賽作品的創作生產,着力推進浙江省重大歷史和現實題材美術創作工程,努力形成一批文學、戲劇、影視、動漫、音樂、美術等各個門類的文藝精品。建立健全精品創作生產的組織化和市場化機制,加大精品創作的扶持和激勵力度,充分調動作家藝術家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提高文化內容創作生產能力。着力增強國有文化單位的創作活力,提高民營文化企業的創作能力。鼓勵和引導文藝工作者深入生活、深入實踐,形成一批優秀創作團隊。發揮浙江民營經濟優勢,支持和鼓勵中小型文化內容服務企業的發展。發揮市場在配置文化資源中的基礎性作用,逐步形成一批以提供文化數字信息、影視、演藝、文化資訊等內容爲主,具有較強實力的內容提供商。鼓勵發展文化科技、影視製作、音樂製作、時尚設計、藝術創作、工藝美術、廣告創意、動漫遊戲等文化類創意企業,發揮文化創意在內容創新中的作用。加強文化理論研究,強化文藝評論,促進文化內容創作生產的繁榮。

(二十)推動文化體制機制創新。

推進公益性和經營性文化單位改革。深化文化事業單位內部改革,推進人事、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改進服務方式,提高服務水平。推動已轉制文化企業繼續深化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推動有條件的轉制企業加快產權制度改革,實行投資主體多元化,打造和引進文化領域的戰略投資者,扶持若干主業突出、核心競爭力強的文化公司上市。

深化國有文化集團改革。改革領導體制,理順內部關係,建立完善黨委領導與法人治理相結合的組織結構。進一步深化集團運行機制改革,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充分調動從業人員的積極性。在做大做強主業的基礎上,充分發揮特色優勢,努力在跨地區覆蓋、多媒體兼營、跨行業拓展上取得新的突破,促進國有文化集團跨越式發展。

完善文化管理體制。適應文化發展形勢要求,逐步建立黨委領導、政府管理、行業自律、企事業單位依法運營的文化管理體制。進一步完善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改革,深化市、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行政管理部門機構改革,推進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政事分開、政府與市場中介組織分開,強化政策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

(二十一)推動文化傳播手段創新。

改造提升傳統文化產業。充分利用先進技術和現代生產方式,改造傳統的文化生產和傳播模式,推動信息產業與文化產業的融合,推動高新技術在報刊、出版、印刷、廣播影視、舞臺演藝等傳統產業的運用,加快文化產業的轉型升級。全面推進廣播影視製作、傳輸、發射、播映、存儲、交換以及廣播影視和演藝後產品開發等領域的數字化,推動數字出版、印刷以及現代物流技術的研發和應用。積極拓展新型文化產品和服務,提升文化產業整體技術水平和競爭實力。

創新文化業態。大力發展新興高新技術文化產業,運用數字出版、數字廣播影視、網絡傳輸等現代技術,積極發展電子書、數字電視、手機報刊、網絡出版物等新興文化業態。鼓勵創作和研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網絡文化產品和增值業務。鼓勵公民以知識產權出資,依法創辦中小創新型文化企業。支持社會力量建立風險投資和擔保公司,爲中小創新型文化企業發展提供服務。

七、推進文化人才隊伍建設

(二十二)提高文化隊伍的綜合素質。

適應新的形勢和要求,切實加強宣傳文化隊伍建設,努力培養一支政治可靠、業務精通、作風過硬、紀律嚴明的高素質隊伍。加強宣傳文化系統領導班子建設,着力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加強教育培訓,優化班子結構,重視抓好優秀年輕幹部的培養選拔,提高領導幹部駕馭新形勢下思想文化領域複雜局面的能力。加強宣傳文化幹部隊伍建設,深化“三項學習教育活動”,鼓勵廣大幹部深入實際、深入羣衆、深入生活,加強專業能力培養,提高做好新形勢下文化工作的能力。重視基層宣傳文化工作者隊伍建設,加強對鄉鎮宣傳幹部、基層文化隊伍特別是農村文化隊伍的教育培訓。

(二十三)加強“五個一批”人才建設。

加強文化領域領軍人物和各類高層次專門人才的培養和引進,推進理論、新聞、出版、文藝和文化經營管理等“五個一批”人才工程建設,努力造就一批在國內外具有重要影響的文化人才。建立健全宣傳文化系統專業技術人才培養選拔管理機制,落實《浙江省宣傳文化系統“五個一批”人才培養管理辦法》,規範“五個一批”人才推薦選拔標準和程序,每兩年在全省選拔一批“五個一批”優秀人才,制定實施個性化人才培養方案,實施人才培養資助項目,並對其實行動態管理。

(二十四)完善人才隊伍建設機制。

建立健全人才培養選拔機制,創新培養方式,通過高校聯合辦學、定向培養、在職進修培訓、實踐鍛鍊等多種途徑,培養高層次文化人才。完善以業績爲依據,由品德、知識、能力等要素構成的人才評價選拔機制,健全人才使用、流動機制,採取簽約、項目合作、技術入股等多種方式,鼓勵以崗位聘任、項目聘任等多種方式集聚文化人才。加大激勵力度,表彰獎勵在文學藝術、人文社科、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等領域作出突出貢獻的文化工作者。建立人才聯繫、宣傳工作機制,大力宣傳文化領域領軍人物、優秀專業技術人才、經營管理人才及其成果。

(二十五)推動文化志願者隊伍建設。

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文聯、作協等人民團體的組織引導作用,廣泛開展文化志願者活動,在“高校畢業生到農村服務計劃”和“浙江大學生志願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中增加文化服務內容,鼓勵離退休文藝工作者、藝術院校學生和其他熱心公益事業的各界人士爲社區、農村和企業提供志願文化服務。構建省、市、縣、鄉四級文化志願服務網絡體系,組建浙江省文化志願者服務總團。加強對文化志願服務者的培訓,着力提高文化志願服務水平,對優秀的文化志願服務者予以表彰和獎勵。

八、推進文化發展環境建設

(二十六)加強對文化工作的領導。

切實加強黨對文化工作的領導,牢牢掌握和認真履行黨對重大事項的決策權,對資產配置的控制權,對宣傳業務的審覈權,對主要領導幹部的任免權。各級黨委、政府要把文化建設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建立文化建設工作責任制,把文化建設作爲評價地區發展水平、衡量發展質量和領導幹部考覈的重要內容,納入黨委、政府目標考覈體系之中。研究制定全省文化建設目標考覈測評體系,建立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考評標準,完善文化產業統計指標體系,強化督促檢查。黨委宣傳部門要充分發揮協調指導作用。文化行政部門要加快轉變職能,抓好政策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政府相關部門要積極支持、密切配合。工青婦等羣團組織和羣衆性文化團體要積極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羣衆文化活動。鼓勵和動員全社會力量參與文化建設,形成共同推進文化建設的新格局。

(二十七)強化文化領域管理。

加強對文化發展的方向、總量、結構和質量的宏觀調控,推進文化管理工作的科學化、制度化、規範化。堅持理論工作例會制度,建立健全思想理論領域情況反饋機制,完善理論宣傳閱評制度,認真落實民辦社科研究機構、民間論壇、民營文化服務機構和涉外合作等管理規定。鞏固和完善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改革成果,加強綜合執法隊伍建設,切實加強文化市場監管。進一步加強“掃黃打非”工作,淨化文化市場,保護知識產權。建立文化市場準入和退出機制,嚴格市場主體資質審查,促進形成依法經營、違法必究、公平交易、誠實守信的市場秩序。

(二十八)完善文化發展政策法規。

加大文化建設投入。進一步加大公共財政對文化事業的投入力度,建立穩定的投入增長機制。各級財政要加大對文化建設的投入,其中省級財政投入的增幅應不低於本級財政經常性收入的增幅,宣傳文化事業發展基金和文化事業建設費年度預算應逐年增加。建立完善對公共文化事業財政投入的績效評估機制,推行公共文化活動項目的立項、申報、評估以及公開招標和政府採購制度,優化投入結構,提高投入效率。進一步加大財政投入向基層、農村特別是欠發達地區的傾斜力度,促進城鄉和區域文化統籌協調發展。

完善文化建設政策保障。認真落實國家和我省現有的文化發展政策,進一步完善相關配套政策。深化文化體制改革,建立完善國有資產處置、人員分流安置、社會保障、勞動分配等政策。圍繞文化產業發展,完善文化市場準入、財政支持、稅收優惠、工商管理、投融資、人才建設等方面政策措施,鼓勵個人、企業、外資、社會團體進入國家政策未禁止的文化領域。進一步落實民營文化企業在工商登記、項目審批、土地徵用、規費減免、財政扶持、投融資以及從業人員職稱評定等方面與國有文化企業的同等待遇。完善國有文化資產管理政策,推動國有資產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實現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制定出臺我省鼓勵文化產品和服務出口的政策措施。完善文化發展宏觀調控政策,充分運用財政、稅收、價格、信貸等經濟槓桿,大力扶持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發展。

加強文化立法工作。加快地方性文化立法進程,建立和完善文化政策法規體系,把文化建設納入法制化軌道。深入實施和適時修訂浙江省文化市場管理條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文物保護管理條例、廣告管理條例等現行地方性法規,抓緊研究制定促進公共文化服務、文化產業發展、知識產權保護以及廣播電視、印刷業和音像製品管理等地方性法規或政府規章。切實加強文化領域依法行政和執法監督。深入開展文化法制宣傳教育,增強全社會文化法制觀念,爲文化大發展大繁榮提供良好社會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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