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環保工作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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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繼續推進水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市環保工作計劃

推進岐江河綜合整治工程,開展鎮區污染較重(劣於ⅳ類)河涌整治和前山河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推動鎮區按規劃建設生活污水處理廠,加快城區、火炬區、小欖、三鄉、坦洲鎮污水處理廠建設步伐,抓緊各污水處理系統的配套污水管網和泵站工程建設,改革污水處理收費政策;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廢水穩定達標排放,防止禁養區畜禽養殖回潮;對已關閉的採石場點和礦山進行復綠工作,對禁止設立飲食店的河段防止飲食店(攤檔)回潮;小欖水道、雞鴉水道、磨刀門水道水質要滿足相應環境功能目標要求,岐江河水質穩定在ⅳ類標準;強化污染源監督管理,採取有效措施,確保重點污染源持續穩定全面達標排放;新建工業項目應進入工業園區,對排放的污染物進行集中處理,對提出的限期治理和關、停、並、轉項目要嚴格執行;嚴禁在規劃區域外新建電鍍、紡織印染、製革、化工、建材、冶煉、造紙、發酵等重污染行業企業;樹立循環經濟的理念,大力推行清潔生產,加強技術指導,優化產業結構。

2、力爭通過生態示範區國家驗收。

鞏固國家級生態示範區創建成果,完善驗收材料,做好各項迎檢工作和宣傳工作,迎接國家環保總局考覈驗收。

3、加強對固體廢物的監督管理,促進資源綜合利用。

針對我市電鍍、線路板、印染、化工污染企業較多的狀況,固體廢物產生量較大,要提高防治固體廢物污染的認識,突出固體廢物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的原則,體現企業化、市場化運營的發展方向,建立並完善有效的監督管理機制,加強對工業固體廢物、危險廢物、生活垃圾、建築垃圾的污染防治;推進建設符合環保要求的固體廢物集中處理處置設施工作,對固體廢物的經營許可、處置設施建設、跨行政區域轉移、專用車輛運輸、設置標誌等要作具體規定,對危險廢物要作特別規定;建立劇毒危險化學品收集中轉倉,加強劇毒危險化學品的收繳、處置工作;積極推行清潔生產,從源頭削減固體廢物產生量,提高資源重複利用率。

4、加大對醫療廢物的監管力度。

積極推動全市性醫療廢物集中處理處置基地的建設,確保年內建成投入運行。在6月16日前要制定醫療廢物過渡性處置方案,保證醫療垃圾均經無害化處理後達標排放,監督有關單位完善醫療廢物收集、儲存、包裝、運輸等過程的安全管理。

5、做好國家環保模範城市複查的準備工作。

按計劃,國家環保總局年內將對我市進行國家環保模範城市的複查。要嚴格對照國家環保模範城市指標要求,針對未達標項目,找出工作差距,及時採取整改措施,做好複查的準備工作。

6、實施清潔生產審計試點。

按照《清潔生產促進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的要求,引導企業樹立清潔生產的觀念,積極推進清潔生產審計試點,培育一批清潔生產的示範企業,提倡區域性清潔生產和行業性清潔生產,加強對新建、改建和擴建項目的審批、驗收、排污收費等方面的環境管理工作,要求企業從生產工藝上節約資源、增產不增污或增產減污,推動污染防治從末端治理轉向源頭控制。

7、嚴格環境執法,加強污染源監督管理。

要鞏固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工作成果,逐步開展非重點工業企業治理,擴大全面達標工作的覆蓋面;嚴格控制新污染源的產生;要在環境保護加強污染源監督管理工作中,樹立用法律手段提高環保執法權威的理念,依法實施排污申報登記,落實排污許可證管理措施,加強建設項目現場監察,依法查處環境違法行爲,積極探索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工作新思路,建立完善監督管理機制;完善環境監察內部機構建設,鞏固標準化建設成果,爭取通過國家驗收組的驗收。

8、加強能力建設,提高工作水平。

全面啓動環境管理信息系統的開發建設,跟蹤系統項目立項、招投標、採購、開發進程,做好與市政府網上行政審批系統的銜接。積極推動鎮區環境監測業務,完善我市應急環境監測、水質自動監測站、大氣自動監測站設備以及機動車排氣污染監控設施,保證各監測設備運行順暢。同時,統籌安排局機關新辦公場地和新監測大樓的硬件設施建設,改善我局辦公環境。

9、繼續抓好行風建設。

要繼續深化改革,完善政務公開工作,落實好國家環境保護總局關於企業環境信息公開的有關規定,嚴格內部管理,簡化辦事程序,完善和落實各項規章制度,採取各種形式,加強紀律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落實黨風廉政責任制,開展'一人一建議'活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工作質量,提高工作人員素質。

10、加大環保宣教力度。

自覺將環保宣教工作融入全市性大型活動中,建立環保宣教基地,提高全民環保意識,提高環保部門的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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