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崗位職責及考覈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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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發揮班主任在班級管理中的主導作用,充分調動班主任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促進班級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併爲班主任聘任、評優及發放班主任津貼等提供依據,根據我校實際,特制定本細則。

班主任崗位職責及考覈辦法

一、考覈辦法

1、班主任考覈分爲少先隊常規工作、學校活動、後勤管理及教導處工作四部分,滿分爲100分,分值各爲40分、30分、20分、10分。

2、班主任工作考覈分值依以上三項內容爲依據,採用得分制和扣分制相結合的方法。

二、考覈內容及考覈細則:

(一)少先隊常規工作考覈:(40分)

1、以少先隊每週檢查爲依據,檢查內容包括紀律、衛生、路隊、眼保健操四項,每週評出各項積分前兩名班級頒發流動紅旗,若大隊委抽查不合格,則扣除先進班級流動紅旗數一次。

2、能認真開展好學校佈置的班級主題隊會活動課,做到有內容、有記錄,並按時上交記錄,此項檢查優秀等級相當於兩次流動紅旗,合格相當於一次流動紅旗,不開展或不能按時上交記錄不計分。

3、班級黑板報檢查計分方法參照主題隊會計分方法標準執行。

4、升旗儀式輪流制,國旗下的獻詞演講和旗手三至六年級輪流,任務完成情況優秀加3分,良好加2分,合格加1分,較差扣1分。

5、計分方法:學期結束,統計各班流動紅旗總數和隊會記錄情況,第一名的班級爲滿分40分,其他班級計分辦法:40分÷第一名班級紅旗數×該班紅旗數。

6、扣分事項:

①每週一的升旗儀式,要認真組織學生全員參加,班級中發現有學生不參加升旗儀式,每人次扣0.5分。

②課間、課外活動和日常行爲是否規範,一週內班級中有兩人次打架或隨地扔紙等其他與學校要求不符的不文明行爲的,取消該班本週流動紅旗評選資格。

(二)學校及少先隊各項活動(30分)

1、每學期少先隊活動分值30分,次數不限,每次活動分數=30÷活動次數。

2、計分方法:按每次活動細則和評分標準選出前三名爲一等獎,計滿分; 四至七名爲二等獎,減3分;其餘爲三等獎,減5分;不開展活動不計分。

(三)、班級財產管理考覈內容:(20分)

1、學期初班主任和後勤簽訂財產管理登記表,期末後勤處負責驗收。

2、班級財產管理優秀爲滿分。有輕微損壞(桌凳損壞兩套以內),視情節每次扣1-5分。班級財產損壞嚴重(桌凳損壞兩套以上),視情節每次扣5-10分。

3、班級財產管理不善,靜校後不關鎖門窗,不關燈,每發現一次扣1分。

(四)、教導處工作考覈:(10分)

1、以班主任任教學科成績分期中、期末兩次考覈,每次5分。考覈內容爲任教學科兩次考試平均分爲依據。

2、計分方法:第一名爲5分,第二名3分,第三名2分。(同年級兩個班的以分差3分爲限,3分以內爲一、二名,超過3分含3分,爲一、三名)

三、其它加分、扣分情況:

1、承擔學校一次任務,完成優秀的加3分,良好加2分,合格加1分,不能按時完成或不合格減1分。

2、班級中隊長參與大隊部活動情況,優秀等級加3分,良好加2分,合格加1分,不合格不計分。

3、班級學生在校級大型活動中被學校選拔一人加0.5分。

4、班級學生在少先隊佈置的活動中獲獎均給班主任加分,區級一、二、三等獎依次加3、2、1分;市級依次加4、3、2分;省級依次加5、4、3分;國家級依次加6、5、4分。

四、班主任津貼發放辦法。

1、班主任津貼標準:一等每月爲65元,二等每月爲55元,三等每月爲45元。每學期期末統一發放,不足月班主任費爲:實際天數÷30天×所獲得等級月獎金數。

2、按四項量化考覈總分高低,取一、二、三等獎。前三名爲一等獎,四至七名爲二等獎,其餘爲三等獎。

五、學校每學期區級優秀班主任評選,參照本積分量化細則執行。其它未盡事宜,學校研究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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