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政府採購汽車維修定點採購項目合同(精選3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1.8W

機關政府採購汽車維修定點採購項目合同 篇1

項目編號:060050

機關政府採購汽車維修定點採購項目合同(精選3篇)

合同編號:

甲方:

負責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中央國家機關政府採購中心(甲方)就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定點採購項目進行公開招標。經項目評標委員會評定,確定 (乙方)爲中標人。

甲乙雙方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以及《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定點採購項目招標文件》(-060050)的規定,經平等協商達成合同如下:

1.定義

除非另有特別約定,在本合同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的其他文件中,下列詞語按如下定義進行解釋:

1.1“合同”是指甲方和乙方已達成的協議,即由雙方簽訂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1.2“採購服務”是指本合同約定的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爲用戶提供汽車維修,包括汽車大修、總成修理、保養、小修和專項維修(保險維修業務、新購車輛免費維護保養除外)等一系列工作的總稱。

1.3“用戶”是指按本合同約定在乙方處維修採購的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及其所屬在京各級行政事業單位。

1.4“工作日”是指除公休日和國家法定節假日以外的日曆日。

1.5“第三方”是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國境內、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組織。

1.6“附件”是指與本合同的訂立、履行有關的,經甲乙雙方認可的,對本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細化、補充、修改、變更的文件、圖紙、音像製品等資料。

1.7“招標文件”是指《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定點採購項目招標文件》(-060050)。

2.適用範圍

2.1本合同條款僅適用於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定點採購項目(項目編號:-060050)。

3.合同的組成

3.1下列文件應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3.1.1本合同條款

3.1.2招標文件澄清及招標文件

3.1.3投標文件澄清及投標文件

3.1.4中標通知書

3.1.5形成合同的其他有關文件

3.2上述文件互爲補充和解釋,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處,以所列順序在前的爲準,但甲、乙雙方有特別約定的除外。

4.定點承諾

4.1維修範圍

4.1.1甲方確定乙方爲________~________年度中央國家機關定點汽車維修廠。乙方可以承接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及其所屬在京各級行政事業單位(以下稱用戶)車輛維修。

4.2維修價格

4.2.1用戶進行車輛維修時,乙方應按投標承諾的價格優惠率和質量保修期按乙方投標文件中的投標報價執行(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將在中央政府採購網上(:)公示乙方的中標價格。如整車生產廠下調維修工時費、維修零配件費時,乙方應按投標報價承諾的優惠相應下調價格,調整結果應在3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如整車生產廠上調維修工時費、維修零配件費時,則中標報價維持不變。

4.3費用結算

4.3.1車輛維修後,乙方在中央政府採購網上填寫《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驗收單》(附件二、以下稱《驗收單》),打印並經用戶簽字確認,乙方據此直接與用戶結算,併爲用戶開具合法的汽車維修業專用發票。

4.4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4.1甲方的權利:

1.根據乙方投標文件中有關內容,有權對乙方的生產、管理情況進行檢查,負責對乙方履約情況進行考評。考評的方法是:乙方的基本分爲10分,甲方根據乙方履約情況進行通報表彰或處罰扣分,乙方的考評結果,將作爲其下一年度參加甲方汽車維修定點採購審查時的審查依據之一。其中,乙方每被扣減1分,將被甲方處以沒收履約保證金10%的處罰;當得分爲零時,取消乙方的定點維修資格,並在兩年內不得參加甲方汽車維修定點採購活動。

2.對維修竣工出廠車輛出現的質量問題或與合同約定的項目不符的問題,有權與用戶一起要求乙方無償返工。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給甲方或用戶造成損失時,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接受用戶對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行爲的投訴。如投訴情況屬實,通知乙方及時糾正,並按第九條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3.對用戶拖欠乙方車輛維修費不承擔任何責任。

4.4.2甲方的義務

1.甲方向乙方確認用戶名錄。乙方據此認定甲方車輛維修單位成員,並履行本合同。

2.負責協調乙方與用戶在汽車定點維修方面的關係,與有關部門一起解決和處理車輛維修過程中所發生的糾紛。

4.5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4.5.1乙方的權利

1.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及用戶提出的除車輛維修服務和乙方承諾以外的其它要求。

2.乙方有權對甲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和用戶在車輛維修過程中的不正當要求和違規行爲進行投訴,並要求有關部門做出處理。

3.對經費未落實或不足的車輛維修業務,有權拒絕承修。

4.5.2乙方的義務

1.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守法經營,按章辦事,自覺維護甲方及用戶的利益。

2.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嚴格履行《中央機關汽車維修定點採購服務承諾書》(附件三)中規定的服務承諾,做到誠實守信。

3.乙方根據用戶的報修要求填寫維修單,並由雙方當事人簽字認可。如乙方在車輛維修過程中檢查出了維修單維修項目以外的問題,應立即告知用戶並提出正常的維修方案。若乙方發現用戶車輛存在維修單以外的問題,但用戶不同意按乙方的維修方案進行必要的維修而出現的車輛事故,乙方不負責任。

4.用戶維修的車輛在車輛維修質量保證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應給予免費維修,如因維修部分質量問題而出現責任事故,經有關單位的技術檢驗確屬不是用戶原因造成的,乙方應按有關車輛維修行業的管理規定,承擔相應的責任。

5.乙方如不具備履行承諾的條件時,乙方除可自行利用社會資源解決外,也可委託甲方推薦的社會專業機構代理,相關責任義務由乙方與代理機構自行協商承擔。

5.違約責任

5.1乙方對所提供的服務與合同要求不符負有責任。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扣除相應的履約保證金作爲違約金:

1.在定點採購期間,如乙方被降低資質,將取消其定點維修企業資格。

2.乙方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將被處罰、扣分:

(1)檢查過程中,發現乙方違反本合同“乙方的義務”條款的,每項扣1分;

(2)乙方被投訴,經調查屬實的,一次扣1分;

(3)維修竣工的車輛,在質量保證期內返工兩次或以上的,扣1分。

(4)乙方嚴重違反合同約定,在甲方通知其糾正的限期內未能糾正,扣1分。

(5)乙方拒絕接受甲方檢查或提供虛假資料,扣1分。

(6)乙方3次不按時報送維修統計報表的,扣1分。

5.1.1採用不正當競爭手段謀取中標的,向用戶提供回扣的,或其他因乙方原因影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終止的,甲方可扣除全部履約保證金。

5.1.2乙方存在以下情形,用戶可向甲方投訴:

(1)乙方超過合同規定的價格收取費用,

(2)乙方向用戶提供的服務,質量明顯不滿足供貨合同、招標文件、乙方投標文件和本合同規定標準的;

(3)乙方向用戶提供的,明顯高於市場同類維修價格的;

(4)乙方其它違反合同規定的行爲。

用戶對乙方的有效投訴超過2次(含)以上的,甲方每次可扣除10%的履約保證金;用戶對乙方的有效投訴達到3次(含)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取消乙方下一年度參與中央國家機關定點汽車維修廠招標項目的資格。

5.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按合同規定的任何義務,甲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相應的違約金作爲補償。

5.3履約保證金的扣除不影響乙方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

5.4對乙方履行合同情況,甲方有權在中央政府採購網或其他媒體上公佈。

6.不可抗力

6.1合同任一方由於受諸如戰爭、騷亂、瘟疫、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而不能執行合同時,履行合同的期限應予以延長,延長的期限應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雙方在締結合同時所不能預見的,且它的發生及其後果是無法避免和無法克服的事故。

6.2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後儘快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於事故發生後14天內將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詳細情況報告以及不可抗力對履行合同影響程度的說明用特快專遞或掛號信寄給對方。

6.3發生不可抗力時,任何一方均不對因不可抗力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本合同義務而使另一方蒙受損失承擔責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責任儘可能及時採取適當或必要措施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對因未盡本項義務而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6.4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持續120天以上,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或終止合同的協議。

7.履約保證金

7.1乙方應向甲方繳納履約保證金10萬元人民幣(¥100,000)。

7.2乙方中標後投標保證金將全部轉爲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的有效期到乙方完全履行合同規定全部服務義務時止。

7.3履約保證金被扣除後3個工作日內,乙方應予以補足。

7.4甲方將在本合同期滿後1個月內將履約保證金無息退還乙方。

8.保密條款

8.1任何一方對其獲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無形的信息及資料(包括但不限於甲乙雙方的往來書面文字文件、電子郵件及信息、軟盤資料等)中另一方的商業祕密或國家祕密負有保密義務。

8.2除非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規定的商業祕密或國家祕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獲知該商業祕密或國家祕密之日起至本條規定的祕密成爲公衆信息之日止。

9.合同的解釋

9.1任何一方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釋均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依照本合同簽訂時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以及人們通常的理解進行。

9.2本合同標題僅供查閱方便,並非對本合同的詮釋或解釋,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時間期限均指公曆日。

9.3對本合同的任何解釋均應以書面做出。

10.爭議的解決

10.1在執行本合同中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端,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在60天內不能達成協議時,甲乙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0.2除另有裁決外,仲裁費用應由敗訴方負擔。

10.3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的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繼續執行。

11.合同的終止

11.1本合同有效期至________年12月31日。在合同期內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終止合同,否則應負擔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如一方因故需終止合同,必須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另一方,經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後,方可終止。

11.2出現下列情況時本合同自行終止:

11.2.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畢;

11.2.2甲乙雙方協議終止本合同的履行;

11.2.3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時;

11.2.4一方不履行合同條款,造成另一方無法執行合同協議,協商又不能求得解決,責任方賠償損失後,合同終止。

11.3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發生任何以下一種情況,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對於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對於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11.3.1乙方未按合同規定及時補足履約保證金的。

11.3.2乙方向用戶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

11.3.3用戶對乙方有效投訴達3次的。

12.法律適用

12.1本合同及附件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等適用本合同簽訂時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13.權利的保留

13.1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違約方的違約行爲採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爲是對其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其他各方違約責任權利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違約方的某種權利,或放棄追究違約方的某種責任,不應視爲對其他權利或追究其他責任的放棄。

13.2如果本合同部分條款依據現行有關法律、法規被確認爲無效或無法履行,且該部分無效或無法履行的條款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條款繼續有效;同時,合同各方應根據現行有關法律、法規對該部分無效或無法履行的條款進行調整,使其依法成爲有效條款,並儘量符合本合同所體現的原則和精神。

13.3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因中國法律、法規、政策的變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條款相沖突、無效或失去可強制執行效力時,甲乙雙方應儘快修改本合同中相沖突或無效或失去可強制執行效力的條款。

14.主導語言與計量單位

14.1合同書寫應用中文。甲乙雙方所有的來往信函,以及合同有關的文件均應以中文書寫。

14.2除合同另有規定外,計量單位均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

15.通知

15.1甲乙雙方發出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或回覆,應以專人送遞、傳真或特快專遞的方式發出。如果以專人送遞或特快專遞發送,以送達至對方的住所或通訊聯絡地視爲送達;如果以傳真方式發送,發件人在收到傳真報告後視爲送達;如果採用電話或電子郵件方式發送,則應在發送後由對方以書面方式予以確認視爲送達。

15.2甲乙雙方發出的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或回覆均應發至以下通訊地址,付款或收款應使用以下賬號,一方變更通訊地址或賬號,應自變更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變更後的通訊地址和賬號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變更方不履行通知義務,應對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甲方:中央國家機關政府採購中心

聯繫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及賬號:

乙方:

聯繫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及賬號:

15.3上述發出通知、回覆的費用由發出方承擔。

16.合同修改

16.1對於本合同的未盡事宜,需進行修改、補充或完善的,甲乙雙方必須就所修改的內容簽訂書面的合同修改書,作爲本合同的補充協議。

16.2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合同生效

17.1除非合同中另有說明,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並在甲方收到乙方的履約保證金後,即開始生效。

17.2本合同中的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3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財政部備案一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年月日                                                  ________年月日

機關政府採購汽車維修定點採購項目合同 篇2

甲方(買方):

乙方(賣方):

根據 年 月 日南寧市政府採購項目的採購結果,甲方接受乙方對本項目的投標,甲、乙雙方同意簽署本合同(以下簡稱合同)。

1. 採購內容

1.1 貨物名稱:詳見合同附件中投標報價表

1.2 數量(單位):詳見合同附件中投標報價表

1.3 品牌、廠家、型號、規格、配置:詳見合同附件中投標產品技術資料表(投標產品技術資料表與澄清函不一致的以澄清函爲準)

1.4 技術參數:詳見合同附件中投標產品技術資料表

2. 合同金額

2.1 本合同金額爲(大寫)人民幣       元(¥      )。(詳見投標報價表)

3. 交貨要求

3.1 交貨期:

3.2 交貨地點:

3.3 交貨方式:

3.4 乙方必須按投標文件承諾的技術參數、性能要求、質量標準等向甲方提供全新、完整、未經使用的貨物。

4. 履約保證金

4.1本項目不收取履約保證金。

5. 質量保證及售後服務

5.1 質量保證期 年(自交貨驗收合格之日起計)。

5.2本項目不收取質量保證金。

5.3 如乙方提供的貨物在使用過程中發生質量問題,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應在投標文件承諾的時間內到達甲方指定現場及時處理。

5.4 乙方提供的貨物在質量保證期內因貨物本身的質量問題發生故障,乙方應負責免費更換。對達不到技術要求者,根據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可按以下辦法處理:

(1)更換:由乙方承擔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2)貶值處理:由甲乙雙方合議定價;

(3)退貨處理:乙方應退還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時應承擔與該貨物相關的直接費用(運輸、保險、檢驗、合同款利息及銀行手續費等)。

5.5 在質量保證期內,乙方負責處理解決貨物出現的質量及安全問題並承擔一切費用,所有非故意性損壞以及正常使用範圍內造成的損壞均要免費維修,因人爲因素出現的故障不在免費保修範圍內,但乙方也要積極幫助採購人修理,並提供優惠價格的配件和服務。

5.6 超過質量保證期的貨物,乙方提供終生維修、保養服務,維修時只收部件成本費。

5.7 乙方隨時優惠提供備品備件,優惠提供產品更新、改造服務。

5.8其他售後服務要求:按投標文件商務條款偏離表及澄清函(商務條款偏離表與澄清函不一致的以澄清函爲準)內容執行。

6. 合同款支付

6.1 付款方式:本項目無預付款,供應商交貨安裝完畢並驗收合格後,一次性支付合同款。

6.2 支付合同款時,由甲方按照合同約定向南寧市財政局提交完整且合格的支付申請材料;南寧市財政局按財政國庫直接支付程序將款項直接支付給供應商。

6.3 當採購數量與實際需求數量不一致時,甲方可以在報經南寧市財政局審覈同意後,在不改變合同其他條款的前提下與供應商協商簽訂補充合同,但所有補充合同的採購金額不得超過原合同採購金額的百分之十。供應商應根據實際數量提供服務,合同的最終結算金額按實際數量乘以成交單價進行計算。

6.4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在處理投訴事項期間,可以視具體情況書面通知採購人暫停採購活動,並延期支付合同款。

7. 產權

7.1 乙方保證所提供的貨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會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權或著作權。

7.2 乙方保證所交付貨物的所有權完全屬於乙方且無任何抵押、查封等產權瑕疵。如乙方所交付貨物有產權瑕疵的,視爲乙方違約,按照本合同第11.3項的約定處理。但在已經全部支付完合同款後才發現有產權瑕疵的,乙方除了支付違約金還應負擔甲方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

8. 技術資料

8.1 甲方向乙方提供採購貨物的有關技術要求。

8.2 乙方應在採購文件規定的時間向甲方提供使用貨物的有關技術資料。

8.3 沒有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甲方提供的有關合同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與履行本合同無關的其他任何人。即使向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人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並限於履行合同的必需範圍。

9. 貨物包裝、發運及運輸

9.1 乙方應在貨物發運前對其進行滿足運輸距離、防潮、防震、防鏽和防破損裝卸等要求包裝,以保證貨物安全運達甲方指定地點。

9.2 使用說明書、質量檢驗證明書、保修單據、隨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單一併附於貨物內。

9.3 乙方在貨物發運手續辦理完畢後24小時內或貨到甲方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以準備接貨。

9.4 貨物在交付甲方前發生的風險均由乙方負責。

9.5 貨物在規定的交付期限內由乙方送達甲方指定的地點視爲交付,乙方同時需通知甲方貨物已送達。

10. 調試和驗收

10.1 乙方將貨物運達約定的交貨地點後,甲方應在五個工作日內對乙方提交的貨物依據招標文件的要求、投標文件的承諾和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進行現場初步驗收。對外觀、說明書符合要求的,給予簽收;對不符合要求或有質量問題的貨物不予簽收,可立即要求退換,乙方不得拒絕和延誤。

10.2 乙方交貨前應對產品作出全面檢查和對驗收文件進行整理,並列出清單,作爲甲方收貨驗收和使用的技術條件依據,檢驗的結果應隨貨物交甲方。

10.3 甲方對乙方提供的貨物在使用前進行調試時,乙方需負責安裝並培訓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員,並協助甲方一起調試,直到符合技術要求,甲方纔做最終驗收。

10.4 驗收時乙方必須在現場,驗收完畢後作出驗收結果報告。

10.5 對技術複雜的貨物,甲方可請國家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參與驗收,並由其出具質量檢測報告,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11. 違約責任

11.1 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的,甲方向乙方償付拒收合同款總值的百分之五違約金。

11.2 甲方無故逾期驗收或辦理合同款支付手續的,甲方應按逾期付款總額每日萬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1.3 乙方逾期交付貨物的,乙方應按逾期交貨總額每日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由甲方從待付合同款中扣除。乙方逾期超過本合同約定交貨日期十個工作日不能交貨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貨或因其他違約行爲導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值百分之五的違約金,如造成甲方損失超過違約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繼續承擔賠償責任。

11.4 乙方所交的貨物品種、型號、規格、技術參數、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及採購文件規定標準的,甲方有權拒收該貨物,乙方願意更換貨物但逾期交貨的,按乙方逾期交貨處理。乙方拒絕更換貨物的,甲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

12. 不可抗力事件處理

12.1 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不能履行合同,則合同履行期可延長,其延長期與不可抗力影響期相同。

12.2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應立即通知對方,並寄送有關權威機構出具的證明。

12.3 不可抗力事件延續120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確定是否繼續履行合同。

13. 訴訟

13.1 雙方在執行合同中所發生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合同簽訂地法院起訴,合同簽訂地在此約定爲廣西南寧市。

14. 合同生效及其它

14.1 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生效。

14.2 合同執行中涉及採購資金和採購內容修改或補充的,須經市財政部門審批,並籤書面補充協議報南寧市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備案,方可作爲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4.3 下述合同附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中標通知書;

(2)招標文件貨物需求一覽表;

(3)招標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4)投標報價表;

(5)投標產品技術資料表、商務條款偏離表;

(6)中標供應商澄清函;

(7)其他與本合同相關的資料。

14.4 本合同未盡事宜,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條文執行。

14.5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副本三份,甲方執一份,二份由乙方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送代理機構備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開戶名稱:

銀行賬號: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機關政府採購汽車維修定點採購項目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共同簽訂如下協議:

一、乙方自願按規定數額預交保證金(含投標保證金和履約保證金),作爲參加甲方組織的網上投標的信譽保證,無特殊原因有效期內不予退還。

二、乙方預交保證金後,有效期內參加甲方組織的網上政府採購投標時,不再另交投標保證金,中標後不再另交履約保證金(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的招標文件另有規定的除外)。

三、甲方提供採購公告信息的網上查詢、網上報價、網上撤標、網上下載標書、網上自助發佈企業、商品及價格信息等功能。

四、乙方對用戶名及登錄密碼、標書下載密碼的保密負有全部責任,因密碼被盜用引起的糾紛甲方概不負責。

五、乙方如發生《_________》或者國家法律、法規所禁止的行爲,甲方將按有關規定進行相應處罰。

六、供應商應交付的保證金數額暫定爲人民幣_________元整,甲方有權根據有關情況作相應調整。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八、本協議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乙方退出網上採購或被取消會員資格時止。有效期滿,預交的保證金無息退還。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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