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採購購銷合同書(精選3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1.76W

政府採購購銷合同書 篇1

採購單位(甲方)

政府採購購銷合同書(精選3篇)

供 應 商(乙方)

籤 訂 地 點

籤 訂 時 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規定,按照採購文件規定條款和成交供應商承諾,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標的供貨一覽表

合同合計金額包括貨物價款,備件、專用工具、安裝、調試、檢驗、技術培訓及技術資料和包裝、運輸等全部費用。如採購文件對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條 質量保證

1、乙方所提供的貨物型號、技術規格、技術參數等質量必須與採購文件和承諾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自主創新產品、節能和環保產品必須是列入政府採購清單的產品。

2、乙方所提供的貨物必須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裝產品,且在正常安裝、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其使用壽命期內各項指標均達到質量要求。

第三條 權力保證

乙方應保證所提供貨物在使用時不會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權、工業設計權或其他權利。

第四條 包裝和運輸

1、乙方提供的貨物均應按採購文件要求的包裝材料、包裝標準、包裝方式進行包裝,每一包裝單元內應附詳細的裝箱單和質量合格證。

2、貨物的運輸方式: 乙方負責免費送貨上門。

3、乙方負責貨物運輸,貨物運輸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本合同交付貨物不接受損耗,由乙方自行爲其貨物運輸辦理相關保險。

第五條 交付和驗收

1、交貨時間:

2、乙方提供不符合採購文件和本合同規定的貨物,甲方有權拒絕接受。

3、乙方應將所提供貨物的裝箱清單、用戶手冊、原廠保修卡、隨機資料、工具和備品、備件等交付給甲方,如有缺失應及時補齊,否則視爲逾期交貨。

4、甲方應當在到貨(安裝、調試完)後七個工作日內進行驗收,逾期不驗收的,乙方可視同驗收合格。驗收合格後由甲乙雙方簽署貨物驗收單並加蓋採購單位公章,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5、採購人委託政府採購代理機構組織的驗收項目,其驗收時間以該項目驗收方案確定的驗收時間爲準,驗收結果以該項目驗收報告結論爲準。在驗收過程中發現乙方有違約問題,可暫緩資金結算,待違約問題解決後,方可辦理資金結算事宜

6、甲方對驗收有異議的,在驗收後五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應自收到甲方書面異議後 5日內及時予以解決。

第六條 安裝和培訓

1、甲方應提供必要安裝條件(如場地、電源、水源等)。

2、乙方負責甲方有關人員的培訓。培訓時間、地點:按照甲方指定的時間、地點(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售後服務、保修期

1、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三包”規定以及競爭性談判採購文件、競標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務承諾》,爲甲方提供售後服務。

2、貨物保修期:貨物驗收合格後按乙方競標文件中承諾的不少於競爭性談判採購文件要求的保修期限。

3、乙方提供的服務承諾和售後服務及保修期責任等其它具體約定事項。(見合同附件)

第八條 付款方式和保證金

1、當採購數量與實際使用數量不一致時,乙方應根據實際使用量供貨,合同的最終結算金額按實際使用量乘以成交單價進行計算。

2、資金性質:財政性資金。

3、付款方式:在交貨驗收合格、培訓指導完成及設備正常使用後,中標供應商在 日內開具發票給採購單位,採購單位在 個工作日內支付 %的合同金額(無預付款),合同結算價的 %作爲質保金,保修期滿後 個工作日內一次性無息付清。財政國庫集中支付有特殊規定的按程序辦理。

第九條 質保金

合同結算價的 %作爲質保金,項目驗收合格進入質保滿一年後 個工作日內一次性無息付清。

第十條 稅費

本合同執行中相關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負擔。

第十一條、質量保證及售後服務

1. 乙方應按競爭性談判採購文件規定的貨物性能、技術要求、質量標準向甲方提供未經使用的全新產品。不符合要求者,根據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可按以下辦法處理:

⑴更換:由乙方承擔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⑵貶值處理:由甲乙雙方合議定價。

⑶退貨處理:乙方應退還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時應承擔該貨物的直接費用(運輸、保險、檢驗、貨款利息及銀行手續費等)。

2. 如在使用過程中發生質量問題,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後在 48 小時內到達甲方現場處理。

3. 在免費保修期內,乙方應對貨物出現的質量及安全問題負責處理解決並承擔一切費用。

4.上述的貨物免費保修期爲按乙方競標文件中承諾的不低於採購要求年,因人爲因素出現的故障不在免費保修範圍內。超過保修期的機器設備,終生維修,維修時只收部件成本費。

第十二條 合同的變更、終止與轉讓

1、除《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第50條規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變更、中止或終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轉讓(無進口資格的供應商委託進口貨物除外)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第十三條 調試和驗收

1. 甲方對乙方提交的貨物依據競爭性談判採購文件上的技術規格要求和國家有關質量標準進行現場初步驗收,外觀、說明書符合競爭性談判採購文件技術要求的,給予簽收,初步驗收不合格的不予簽收。貨到後,甲方應當在到貨(安裝、調試完)後七個工作日內進行驗收。

2. 乙方交貨前應對產品作出全面檢查和對驗收文件進行整理,並列出清單,作爲甲方收貨驗收和使用的技術條件依據,檢驗的結果應隨貨物交甲方。

3. 甲方對乙方提供的貨物在使用前進行調試時,乙方需負責安裝並培訓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員,並協助甲方一起調試,直到符合技術要求,甲方纔做最終驗收。調試時間最長不得超過10天。

4. 對技術複雜的貨物,甲方應請國家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參與初步驗收及最終驗收,並由其出具質量檢測報告。

5. 驗收時乙方必須在現場,驗收完畢後作出驗收結果報告;驗收費用由乙方負責。

第十四條 貨物包裝、發運及運輸

1. 乙方應在貨物發運前對其進行滿足運輸距離、防潮、防震、防鏽和防破損裝卸等要求包裝,以保證貨物安全運達甲方指定地點。

2. 使用說明書、質量檢驗證明書、隨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單一併附於貨物內。

3. 乙方在貨到甲方前四十八小時通知甲方,以準備接貨。

4. 貨物在交付甲方前發生的風險均由乙方負責。

5. 貨物在規定的交付期限內由乙方送達甲方指定的地點視爲交付,乙方同時需通知甲方貨物已送達。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貨物規格、技術標準、材料等質量不合格的,應及時更換,更換不及時的按逾期交貨處罰;因質量問題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況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應向甲方按貨款總額5%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2、乙方提供的貨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權益而引發的任何糾紛或訴訟,均由乙方負責交涉並承擔全部責任。

3、因包裝、運輸引起的貨物損壞、按質量不合格處理。

4、甲方無故延期接收貨物、乙方逾期交貨的,每天向對方償付違約貨款額3‰違約金,但違約金累計不得超過違約貨款額5%,超過 30 天對方有權解除合同,違約方承擔因此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延期付貨款的,每天向乙方償付延期貨款額3‰滯納金,但滯納金累計不得超過延期貨款額5%。

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競標文件中規定的服務承諾提供售後服務的,乙方應按本合同合計金額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乙方提供的貨物在質量保證期內,因設計、工藝或材料的缺陷和其他質量問題造成的問題,由乙方負責,費用從質量保證金中扣除,不足另補。

7、其他違約行爲按違約貨款額5%收取違約金並賠償經濟損失。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事件處理

1. 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不能履行合同,則合同履行期可延長,其延長期與不可抗力影響期相同。

2.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應立即通知對方,並寄送有關權威機構出具的證明。

3. 不可抗力事件延續一百二十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確定是否繼續履行合同。

第十七條 合同爭議解決

1、因貨物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的,應邀請國家認可的質量檢測機構對貨物質量進行鑑定。貨物符合標準的,鑑定費由甲方承擔;貨物不符合標準的,鑑定費由乙方承擔。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甲乙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按第十八條處理。

3、訴訟期間,本合同繼續履行。

第十八條、訴訟

雙方在執行合同中所發生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九條、合同生效及其它

1. 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生效。

2.合同執行中涉及採購資金和採購內容修改或補充的,須經財政部門審批,並籤書面補充協議報財政部門備案,方可作爲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盡事宜,遵照《民法典》有關條文執行。

第二十條 合同的變更、終止與轉讓

1、除《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第五十條規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變更、中止或終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轉讓(無進口資格的供應商委託進口貨物除外)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3、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生效。

4、合同執行中涉及採購資金和採購內容修改或補充的,須經財政部門審批,並籤書面補充協議報財政部門備案,方可作爲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5、.本合同未盡事宜,遵照《民法典》有關條文執行。

第二十一條 簽訂本合同依據

1、政府採購競爭性談判採購文件;

2、乙方提供的採購競標(或應答)文件;

3、競標承諾書;

4、中標或成交通知書。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財政部門(政府採購監管部門)、採購代理機構各一份,乙方一份,甲方兩份(可根據需要另增加)。

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自簽訂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採購人或採購代理機構應當將合同副本報同級財政部門備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開戶名稱:

開戶銀行:

帳號:

政府採購購銷合同書 篇2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經過雙方友好協商,依據《                          》,雙方同意簽訂以下合同條款,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

一、產品清單及付款方式

1、產品清單及價格

風險提示: 要求商家在訂購合同上註明產品的品牌、型號、單價、數量,品牌型號必須是標準用名,不能產生歧義,前後名稱必須保持一致;

在標註產品的數量時,最好將產品的平米數和片數都標註清楚,方便驗貨時覈對產品的數量。

另外,標的物必須是合法物品,違法則合同無效。

設備名稱:

設備型號:

數量:

單價(元):

合計(元):

2、付款方式

全部設備驗收合格後的七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幣整。

若延期付款,甲方每天應向乙方繳納延期額的千分之一作爲罰金。

合同總金額_________%的餘款即_________元人民幣作爲質保金,若設備運行正常,質保金在驗收完成一年後的七日內一次性無息給付。

二、交貨時間及地點

1、交貨時間:_________。

若延期交貨,乙方每天應向甲方繳納延期額的千分之一作爲罰金。

因不可抗拒力所導致的交貨、服務及付款延遲等按照《       》有關條文處理。

2、交貨地點:送貨上門,安裝調試。

風險提示: 運輸方式一般由需方提出,也可協商約定運輸方式、運輸路線、運輸工具。

總的要求是運費低、運速快、貨物安全到達。

注意,要明確約定如果由於供方原因,選擇了不合理的運輸路線和工具,由此造成的損失,就承擔賠償責任。

此外,運輸費用的負擔,應結合貨物價款考慮,要明確約定清楚,以避免爭議。

三、保修條款

乙方針對本項目的售後服務保修措施詳述。

下例情況不屬保修範圍:

1、不可抗力引起的損害;

2、用戶電力系統故障(如接地不良、電壓超過規定範圍等)引起的損壞;

3、用戶私自維修引起的損壞;

4、用戶自行造成的機械損壞(用戶正常使用除外);

5、其它不屬於供應商負擔的保修事宜。

四、相關權利及義務

1、甲方收到乙方設備後,乙方應在_________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_________監察審計部門、_________政府採購中心的共同監督下及時驗收,驗收時可對不符合合同要求及評標樣本的設備或產品拒絕接收;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對所交付設備進行安裝調試,並督導完成;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的售後服務,並對乙方的售後服務不符合合同要求時加以指出乃至追究合同責任;

4、甲方在合同規定期限內履行付款責任;

5、甲方在乙方進行安裝調試時應給予協助和協調各方關係,乙方應及時提出需要甲方協助和協調的內容,以便保證合同的正常履行;

6、甲方對乙方的技術及商業機密予以保密;

7、乙方有權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相應款項;

8、乙方有權在實施安裝調試時,提出合乎情理的協助要求;

9、雙方指定聯繫人,所有保修過程均應由雙方經手人簽字記錄。

五、爭議

雙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態度,對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違約行爲進行及時的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解決可通過法律訴訟解決。

六、其它

1、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___份,政府採購中心____份;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3、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並參照《        》有關條款執行。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

政府採購購銷合同書 篇3

經_________省政府採購中心公開招標,_________省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和______省政府採購中心(以下簡稱“見證方”)同意按下述條款和條件簽訂本合同(以下簡稱“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關於_________省政府採購_________號_________省_________大屏幕彩電採購的招投標文件是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條款及其前附表  

(2)乙方的投標報價單、服務承諾和投標澄清材料  

(3)資格證明文件  

(4)中標通知書  

(5)甲方、乙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  

2.合同範圍和條件  本合同的範圍和條件應與上述合同文件的規定相一致。  

3.設備及數量  _________,_________臺。  

4.合同金額  根據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的總金額(大寫)爲_________元整人民幣,分項價格在投標報價表中有明確規定。  

5.付款條件  本合同設備的付款條件詳見合同條款前附表。  

6.交貨時間和地點  本合同設備的交付時間爲收到中標通知書後五十天內;交貨地點爲_______省______縣(市、區)______主管部門指定地點。  

7.合同糾紛處理  本合同所涉及的設備在交付驗收使用後所發生的合同糾紛,由甲方與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本省政府採購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8.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經甲方、乙方、見證方授權代表簽字並蓋章後生效。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授權代表:_________(簽字)簽字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稅務登記號: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權代表:_________(簽字)簽字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見證方(單位蓋章): _____________省政府採購中心授權代表:_________(簽字)簽字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合同條款前附表

1.付款

1.在乙方向見證方開具中標項目政府採購合同金額______%的履約保函並向見證方繳納政府採購合同金額______%的履約保證金後,甲方向中標人預付合同金額的______%;

2.乙方的貨物到達甲方指定的地點並經甲方初驗後,甲方向中標人支付合同金額的______%;

3.乙方的貨物經甲方授權的縣(市、區) ____________部門驗收合格,項目集成驗收完畢後,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額的______%。

2.履約保函及履約保證

1.甲方完全履行合同,見證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退還甲方履約保函;

2.甲方完全履行合同,項目驗收合格________年後,由見證方向乙方退還合同金額______%的履約保證金(不含利息)

3.甲方完全履行合同,項目驗收合格________年後,由見證方向乙方退還合同金額______%的履約保證金(不含利息)

3.其他如履約保函和履約保證金的交納單位非乙方的,以及貨款的接收單位非乙方的,中標人必須和代其交納履約保函、履約保證金的單位以及貨款的接收單位簽訂協議,雙方在本項目中承擔連帶責任,此協議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二、合同條款  

1.定義  本合同中的下列術語應解釋爲:  

(1)“合同”係指甲方與乙方簽署的、合同條款中載明的甲方與乙方所達成的協議,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構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貨物”係指乙方根據具體採購合同規定須向甲方提供的一切大屏幕彩電、備件、工具、手冊、技術資料及其他相關材料。  

(3)“服務”係指根據合同規定乙方須承擔與供貨有關的所有輔助服務,比如運輸、提供技術援助、培訓和其他類似的乙方應承擔的義務。  

(4)“甲方”係指_________。  

(5)“乙方”係指提供貨物和服務的_________公司。  

(6)“使用單位”係指_________。  

(7)“見證方”係指負責_________省_________招標的_________省政府採購中心。  

2.技術規格和標準  

2.1 乙方所提供貨物的技術規格和標準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部門頒佈的標準及規範。如有不符合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3.專利權  

3.1 乙方應保證使用方在使用貨物、服務或其任何一部分時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版權和工業設計權等知識產權的指控。一旦出現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權指控,乙方必須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可能發生的全部責任。  

4.包裝要求  

4.1 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貨物均應按相應標準保護措施進行包裝,包裝費用由乙方承擔。該包裝應適應於遠距離運輸、防潮、防震、防鏽和防野蠻裝卸,以確保貨物安全無損運抵使用方指定場所。由於包裝不善所引起的貨物鏽蝕、損壞和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4.2 每件包裝箱內應附一份詳細裝箱單和質量合格標識。  

5.採購程序  

5.1 合同簽定後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具體的採購數量、設備配置和交貨地點,由乙方直接供貨至甲方指定地點和提供服務至使用單位。  

5.2 貨物經使用單位驗收合格後,出具驗收合格證明材料,乙方提供相應單據及使用單位驗收合格證明材料,彙總後,交由甲方辦理貨款支付手續。  

6.伴隨服務  

6.1 除服務承諾外,如甲方要求,乙方還應提供下列服務:  

(1)貨物的現場安裝和啓動監督;  

(2)在乙方承諾的期限內對所提供的貨物進行保養、維護,但前提條件是該服務並不能免除乙方在質量保證期內所承擔的義務;  

(3)在交貨現場就貨物的啓動、運行、維護對甲方指定的人員進行培訓。  

6.2 伴隨服務的費用應含在貨物價格中,不單獨進行支付。  

7.質量保證  

7.1 乙方應保證提供的貨物是最近生產的、未使用過的,是用一流的工藝和最佳材料製造的原裝合格正品。乙方應保證貨物經過正確安裝、正常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在其使用壽命週期內應具有滿意的性能。貨物最終驗收後,在質量保證期內,乙方應對由於設計、工藝或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於生產廠家或乙方的原因而發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負責,費用由乙方負擔。  

7.2 根據當地法定檢驗機構的檢驗結果或者在質量保證期內,如果貨物的內在質量、性能或規格型號與投標文件不符,或證明貨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權向乙方發出索賠通知。  

7.3 乙方在收到通知後,應在合同所附服務承諾約定的時間內維修、更換有缺陷的貨物或部件。  

7.4 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後,在合同所附服務承諾約定的時間內沒有彌補缺陷,甲方可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風險和費用將由乙方承擔。  

8.檢 驗  

8.1 在交貨前,乙方應對貨物的品牌、規格型號、性能、質量(包括貨物的外觀)和數量等進行準確而全面的檢驗。  

8.2 目所在地的教育主管部門將在乙方交貨後及時組織驗收。乙方同意貨物的外觀、數量、規格型號由縣級教育主管單位的職能部門負責驗收,貨物規格型號、配置、性能、質量及完好情況由系統集成施工單位負責驗收。  如果貨物的品牌、規格型號、配置、性能、質量、數量、價格與投標文件相符,並且乙方提供了教育主管部門及系統集成施工單位的驗收合格證明,甲方應及時辦理貨款支付給乙方;如果貨物的品牌、規格型號、配置、性能、質量、數量與投標文件不符,或在質量保證期內發現貨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潛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使用單位有權拒絕簽署驗收合格意見,甲方並可報請本省法定檢驗機構進行檢查。  

8.3 驗收不合格的貨物,乙方應在服務承諾規定的時間內更換到位、並保證驗收合格,逾期按交貨延誤處理。  

9.索 賠  

9.1 甲方有權根據當地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向乙方提出索賠。  

9.2 根據合同規定的質量保證期內,如果乙方對甲方提出的索賠負有責任,乙方應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多種方式解決索賠事宜:  

(1)乙方同意退貨,並用合同中規定的貨幣將貨款退還給甲方,並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爲保護退回貨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費用;  

(2)根據貨物的低劣程度、損壞程度以及使用單位及甲方所遭受損失的數額,乙方必須按甲方所能接受的數額,降低貨物的價格;  

(3)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設備來更換和或有缺陷的部分,乙方應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並負擔使用單位及甲方所蒙受的全部直接損失費用。同時,乙方應按合同規定,對修補和或更換件相應延長質量保證期。  

9.3 如果在甲方發出索賠通知後20天內,乙方未作答覆,上述索賠應視爲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賠通知後20天內或甲方同意的更長時間內,按照本合同規定的任何一種方法解決索賠事宜,甲方將從乙方開具的履約保證金中扣回索賠金額,或採用法律手段解決索賠事宜。  

10.乙方交貨延誤  

10.1 乙方應按照合同中註明的或約定的交貨期交貨和提供服務,並交付使用單位驗收使用(符合本合同第12條規定的除外)。  

10.2 如果乙方交貨延誤,將承擔以下違約責任:乙方被甲方沒收履約保證金,乙方被甲方加收誤期賠償和或終止合同。  

10.3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況,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不能按時交貨的理由、可能延誤的時間同時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後,應對情況進行分析,決定是否修改合同、酌情延長交貨時間或終止合同;同時保留按第1

1.1條規定對乙方進行制裁的權力。  1

1.誤期賠償  1

1.1 除合同條款第12條規定外,如果乙方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甲方將從貨款中扣除誤期賠償費而不影響合同項下的其他補救方法,賠償費按遲交貨物或未提供服務每天計收0.2%合同總額,直至交貨或提供服務爲止。但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爲誤期貨物或總合同價的5%。一旦達到誤期賠償的最高限額,甲方可考慮終止合同。  1

2.不可抗力  1

2.1 儘管有合同條款第10條、11條和18條的規定,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話,將不被沒收履約保證金,也不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  1

2.2 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乙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震以及其它甲方和乙方商定的事件。  1

2.3 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乙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甲方和使用單位。除甲方和使用單位書面另行要求外,乙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採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響時間持續60天以上時,甲方、使用單位和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1

3.稅費  1

3.1 貨物交付使用單位驗收合格前發生的一切稅費由乙方負擔。  1

4.履約保函、履約保證金  1

4.1 中標人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後五天內,應按照合同規定向____省採購中心提交金額爲合同金額30%的履約保函。履約保函有效期至年____月____日。  1

4.2 乙方應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後五天內,通過國內的任何一家銀行,向____省政府採購中心提交合同金額5%的履約保證金(____省政府採購中心開戶行:,賬戶:X7108X000

1)。  1

4.3 乙方提供的履約保證金形式爲:銀行本票、匯票、支票,與此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負擔。  1

4.4 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取得補償。  1

5.仲裁  1

5.1 執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甲方、使用單位和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的辦法進行解決。如從協商開始30天內仍不能解決,應將爭端提交有關省級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尋求可能解決的辦法。如果提交省級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後30天內仍得不到解決,則應申請仲裁。  1

5.2 仲裁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的規定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1

5.3 仲裁裁決爲最終裁決,對甲方和乙方均有約束力。  1

5.4 在仲裁期間,本合同應繼續執行。  1

6.違約終止合同  1

6.1 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下列情況出現,在甲方和使用單位對乙方違約而採取的任何補救措施不受影響的情況下,甲方可向乙方發出終止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書面通知書,並視乙方違約情況報請政府採購主管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_________省政府採購有關規定採取以下一種或幾種方式對乙方進行處罰:

a、給予乙方通報批評

b、扣除乙方履約保證金

c、向爲乙方提供履約保函的銀行發出乙方違約通知書,要求銀行無追索權地支付給見證方不超過合同總價30%的金額

d、在1-________年內不與乙方簽訂政府採購合同。  

(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規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貨物;  

(2)乙方在收到甲方發出的違約通知後20天內,或經甲方書面認可延長的時間內未能糾正其過失;  

(3)乙方因違約而採取的任何補救措施仍不能滿足合同的規定;  

(4)乙方未能按招標文件基本服務要求及乙方投標文件的服務承諾履行的;  

(5)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他義務。  1

6.2 在甲方根據上述第1

6.1條規定,終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後,甲方可以依其認爲適當的條件和方法購買與未交貨物類似的貨物,乙方應對甲方購買類似貨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費用負責。但是,乙方應繼續執行合同中未終止的部分。  1

7.破產中止合同  1

7.1 如果乙方破產或無清償能力時,甲方在任何時候書面通知乙方中止合同而不給乙方補償。該中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甲方已經或將要採取的補救措施的權利。  1

8.轉讓  1

8.1 除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轉讓任何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1

9.合同生效及其它  1

9.1 合同應在甲方、乙方雙方及見證方簽字,並在乙方向____省政府採購中心交納履約保證金後生效。  1

9.2 本合同一式五份,以中文書就,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見證方執二份。  1

9.3 本合同簽訂後所發生具體採購方面的合同糾紛,由甲方與乙方自行處理。  1

9.4 如需修改或補充合同內容,應經甲方、乙方、見證方協商一致,共同簽署書面修改或補充協議。該協議將作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

9.5 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現行法律進行解釋。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