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承包合同(精選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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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承包合同 篇1

發包方(使用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安裝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專業承包合同(精選19篇)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管理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或項目)將要使用的建築起重機械的安裝、頂升、附着、維護保養及拆卸諸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主體高度:

開工時間: ;預計工期:

二、設備概況

塔吊臺數: / ;施工電梯臺數: 。

型號規格:

預計安裝高度:

設備對應合格證、備案證附後

三、承包價款

金額(大寫): 。

1、安裝工程費用: 元,含拆卸人工費及 T 起重機吊裝費。

2、拆卸工程費用: 元,含拆卸人工費及 T 起重機吊裝費。

3、月租費爲人民幣 元整/月(¥ )

4、設備進出場運輸費 元。

5、升節費用:每節 元,共 節 元。

6、附牆費用:每道 元,共 道 元。

7、月度維護保養費用: 元。

8、預埋支腳(套) 元。 。

四、本合同包含的文件

1、本合同協議書;

2、本合同專用條款;

3、標準、規範及相應建築起重機械使用說明書雙方有關安裝拆卸與維護保養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五、合同範圍

1、將建築起重機械安裝、調試、試運轉完畢,直至相關有資質單位檢驗合格。

2、根據使用說明書及施工現場實際需要進行附着、頂升工作

3、使用過程中每月進行一次維護保養(月保養)。

4、將需要拆卸的建築起重機械完好無損地拆卸完畢並運出現場。

六、質量標準

1、按相關建築起重機械使用說明書及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對於安裝拆卸與維護保養的技術要求進行工作;

2、現場其它要求:

七、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建築起重機械必須機械性能良好、安全裝臵齊全有效、使用有效期在合同約定時間內、持有武漢市建委核發的有效備案證明(外地設備需經武漢市建委登記有效)。不得提供國家明令淘汰和報廢的產品。

八、甲方向乙方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它應當支付的款項。

九、乙方向甲方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本專項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後生效。

第二部分 專用條款

一、 雙方安全責任

1、甲方責任:

1.1甲方有對進入施工現場的起重機械設備進行看護並保證設備及安裝單位工作人員安全的義務,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設備的損壞、丟失,其損失由甲方賠償。

1.2按建築起重機械《使用說明書》中基礎設計方案或自行設計的基礎方案(附:《設計計算書》)及行業標準進行基礎定位和施工,並負責按要求辦理基礎驗收手續以及使用過程中的設備基礎的維護管理。並做好記錄。

1.3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技術規範(JGJ46-20xx)的要求設臵起重機械專用電箱,做好重複接地與防雷接地,並接通電源。

1.4按建築起重機械備案編號及其專項施工方案要求,做到場地平整,道路暢通,無安全隱患。

1.5根據建築起重機械《使用說明書》和專項施工方案相關要求,做好附着裝臵安裝所需預埋件的預埋工作,保證附着預埋點結構滿足強度要求。

1.6審覈乙方安裝專業承包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和進場作業特種作業人員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等證照真實有效性。

1.7指定專職設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監督檢查建築起重機械安裝、拆卸情況(如清理作業現場,設立作業禁區,防止非作業人員闖入作業禁區);

1.8協助乙方測量設備的水平及垂直度。

1.9在建築起重機械安裝作業後及使用期間,及時組織安裝、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驗收,並做好記錄,驗收合格之日起30日內,到建設主管部門辦理使用登記手續。

1.10做好起重機械的轉場運輸工作:協助乙方將預備安裝的建築起重機械轉運至符合《使用說明書》中規定的安裝作業要求的範圍內。

1.11配備建築起重機械特種作業人員 名,其中塔機司機人員由乙方負責配備,信號指揮工、司索工由甲方負責配備。施工升降機司機和物料提升機司機雙方協商解決。以上人員須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件,且在有效期內。並不得強迫乙方安排的司機違章作業或超負荷作業。

1.12本合同生效後,不得以任何理由將承包合同範圍內的安裝、拆卸、頂升、附着、維護保養工作對第三方分包。

1.13約定合理安排停機時間,由乙方對起重機械進行維護保養。

1.14遵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負責對設備安裝人員、操作人員進行統一管理,按照安全管理規定實施安全教育。

1.15設備拆除之前應提前 天通知乙方,並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1.16每天對設備運行情況進行巡查。發現設備使用過程中存在的違規行爲應及時制止,並按有關規定加強教育和處罰。

1.17每週對設備運行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對設備運行中存在的安全隱患,就及時通知乙方,並督促乙方進行整改。

1.18安裝(安拆、附着、升降)作業時負責現場維護和旁站監督。

1.19負責設備安裝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

1.20負責設備運行環境維護。負責特殊環境下設備運行中存在的問題的協調解決(多塔作業、臨近高壓線防護、臨街作業安全防護等)。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組織編寫專項安全管理措施。

1.21負責設備操作人員工作安全交底。

1.22爲操作人員無償提供食宿和設備工具房間。

2. 乙方責任

2.1負責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設備(非本單位設備,須在簽訂合同前,組織技術力量對設備進行目測檢驗。明顯不符合標準要求的設備應拒絕安裝),自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對設備的安裝、附着、升降、拆除、運輸、維護保養及其使用等作業過程中的完好及安全性能負責。

2.1.1提供的機械性能良好和安全裝臵齊全有效的建築起重機械,不得提供國家明令淘汰和報廢的設備。

2.1.2提供的建築起重機械必須具有在產權所在地建設主管部門登記備案手續, 外地來漢設備必須經武漢市安全站特種設備管理系統中登記。設備的技術檔案資料完整。

2.2負責爲該設備使用配備相應的操作人員。操作人員必須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件,具備持證上崗條件,負責對操作人員的安全技術交底,按要求對其落實培訓教育,督促其按操作規程操作。

2.3在設備進場前 天,向甲方提供設備的基礎圖紙。

2.4準備齊全安裝、頂升、附着、拆卸、維護保養等施工作業中所需的滿足工作要求的設備、吊具、索具、工具、儀器。

2.5爲所有參與作業的特種作業人員配備安全帽、安全帶、防滑鞋等安全防護用品。

2.6應當履行下列安全職責:

(1)乙方按照安全技術標準及建築起重機械性能要求,編制建築起重機械安裝(含頂升、附着)、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並由本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

(2)按照安全技術標準及安裝使用說明書等檢查建築起重機械及現場施工條件;

(3)組織安全施工技術交底並簽字確認;

(4)制定建築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5)將建築起重機械安裝、頂升、附着及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施工人員名單,施工時間等材料報施工總承包單位和監理單位審覈。同時在施工過程中嚴格按專項方案執行。

2.7設備安裝完畢後,乙方應當按照安全技術標準及安裝使用說明書的有關要求對建築起重機械進行自檢、調試和試運轉。自檢合格的,應當出具自檢合格證明,並向甲方進行安全使用說明。

2.8負責設備的使用登記檢測、使用登記等相關資料的準備和手續的辦理,並對提供的相關資料真實性負責。

2.9 負責設備安裝告知和拆除告知手續的辦理。

2.10負責日常安裝作業和使用作業中設備安全隱患的整改排除及回覆。在設備安裝、頂升、附着、拆卸與維護保養過程中發現的安全隱患的,應及時列出清單、提出整改意見,與甲方協商後整改。

2.11每月定期對設備使用安全情況進行1次全面檢查。對甲方提出的隱患整改意見,應及時安排整改,並做好記錄,並對檢查結果負責。

二、工期

1、乙方應當按照協議書約定的安裝日期開工。

2、甲方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相關款項,致使乙方施工不能正常進行的,工期順延。

3、乙方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完成相關施工作業(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

4、任何一方的原因造成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竣工的,由造成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

三、質量和檢驗

3.1建築起重機械安裝、拆卸、頂升、附着、維護保養等專項工程質量應當達到相關《使用說明書》及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

3.2任何一方的原因造成建築起重機械未能取得法定檢測機構的檢驗合格證明書的,由造成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

四、合同價款與支付

4.1 租賃費用明細

經乙方和甲方雙方商定,乙方收取甲方建築起重機械設備租賃保證金人民幣 元整,作爲履行本合同的保證。

4.3檢測費

4.3.1由甲方承擔,具體費用按照現有規定標準收取。

4.3.2 乙方的原因導致再次或多次檢測的,再次或多次檢測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4.4租賃費付款方式:(設備產權爲使用單位自有除外)

4.4.1 保證金在建築起重機械設備進場前三天由甲方向乙方付清。

4.4.2甲方向乙方交納租金及保證金後,辦理提貨手續,自始租日起,每 月向乙方交付一次租金(每月提前 日付下次月租金),如設備租賃期不足一個月,月租賃費除以30天,再乘以實際天數結算。租賃期滿後,乙方應將保證金餘額退還使用單位。

4.4.3租賃期間原則上每天平均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摺合一個臺班),每月累計不得超過 小時,確因工作所需超出 小時部分應視爲加班,按超出工作小時數計收加班租賃費。或者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4.4.4設備在租賃期間所需的租賃過程中的安裝、保管、電費、使用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擔。

4.4.5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賃期滿,甲方將設備交給乙方辦理退場手續,若甲方繼續使用,應在本合同期滿前七日內,雙方辦理此合同約定條款順延或重新簽定續租合同。

4.5安裝、拆卸和保養費付款方式:

4.5.1 保證金在合同簽訂後三天內由甲方向乙方付清。保證金不計利息,建築起重機械拆卸後,乙方應在抵扣相關費用後將保證金餘額退還給甲方。

4.5.2 安裝進場費,自起重機械檢驗合格及綜合驗收合格後,乙方向甲方移交檢驗檢測合格報告等資料時,甲方向乙方付清 元。

4.5.3 乙方每安裝(拆卸)一道附着後三天內,則甲方向乙方付清附着費用人民幣 元整。

4.5.4根據使用需要,乙方每頂升加節(或拆卸)一次,則甲方根據安裝單位實際加節(或拆卸)的數量與其辦理結算,並在三天內付清款項。

4.5.5 建築起重機械維護保養費於本合同簽訂後,乙方每進行一次維護保養作業,甲方於作業完成後二天內向乙方支付約定的款項。

4.5.6建築起重機械的拆卸費爲人民幣 元整,在進場拆卸前,甲方先向乙方支付人民幣 元預付款,餘款人民幣 元整,甲方於起重機械拆卸完畢三天內向乙方付清。

4.5.7若遇甲方根據實際使用情況,需安裝單位二次或多次進場頂升達到起重機械獨立高度,則每頂升(或拆卸)一節標準節按( )加收費用。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二次或多次進場頂升才達到建築起重機械獨立高度的,乙方不得向甲方追加任何款項。

4.5.8建築起重機械安裝、頂升、附着和拆卸時所需的臨時用電費用由甲方負擔。

4.5.9甲方以現金、轉帳支票、電匯或銀行匯票等方式支付相關費用;任何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的期票或遠程銀行承兌匯票用以支付上述款項的,均視爲甲方拖欠行爲。

五、違約、索賠和爭議

5.1 甲方、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項條款,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5.2在租賃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在租賃的塔機上隨意增加和拆除部件,不得以租賃設備進行轉租或抵押,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5.3若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期限支付租金或超期使用,乙方有權終止合同調回所租設備,每超一天甲方應向乙方正常交納租金並加付月租金的 %作爲違約金。

5.4甲方不按本合同約定履行相關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同時順延延誤的工期。

5.5乙方不按本合同約定履行相關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5.6 當一方因對方原因給己方造成損失而向對方索賠時,要按本合同約定內容,提出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5.7甲方、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建設主管部門調解。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約定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六、其他

6.1 乙方必須爲從事建築起重機械安裝、頂升、附着、拆卸及維護保養專項工程特種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6.2 建築起重機械安裝、拆卸的時間初定於 ,具體時間以乙方簽收到甲方的書面通知爲準。

6.3 乙方接到甲方進場施工作業的通知後,應在 裝或拆卸完畢。

6.4 建築起重機械交付使用後,甲方應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乙方自收到告知之日起履行保養責任。

6.5 甲方應按照《起重機械使用管理規則》(TSG Q5001-20xx)及建設部有關《起重機械保養規程》負責建築起重機械的日常檢查與例行(日)保養,做好保養記錄。

6.6 因一方違背本合同相關約定,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6.7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雙方蓋章簽名後生效。

甲方:乙方:日期:

專業承包合同 篇2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就農村土地出租承包經營權的事宜,協商一致,特立如下合同:

一、承包範圍及面積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爲 年,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金額與交款時間

1、承包金額:每畝每年承包金爲

2、繳款時間:訂立合同時交當年的承包款,以後乙方必須在每年的12月30日之前交清下一年的承包款,以此類推。

四、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必須將田頭樹木清除乾淨,保證道路暢通;

2、乙方在承包期內,所有國家、鎮、村的上交款、排澇費、交通道路、河道清淤全部由甲方農戶負擔,農田補貼歸甲方農戶所有,與乙方無關。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承包期內他人不得干涉乙方自主經營;

2、遇到鎮、村及以上單位統一徵用土地,乙方無條件服從,賠償的青苗費歸乙方所有,合同自行終止。

3、按合同規定時間足額繳納承包款,與各戶現金兌現,以各戶簽字爲準。

六、違約責任

合同簽訂後,如有一方違約應承擔當年承包額兩倍的違約金。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一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見證人簽字:

二〇一五年 月 日

專業承包合同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原則,並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價格管理暫行規定》,《建築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計價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爲明確發包方與承包方雙方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促使雙方互相創造條件,搞好配合協作,多快好省地完成國家的基本建設任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第二條 圖紙和文件的保管與提供

1.圖紙由工程師單獨保管,但應免費提供給承包方兩套複製件。承包方需要更多複製件時,其費用自行負擔。除非爲執行合同絕對需要,承包方在未經工程師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將僱主或工程師提供的圖紙、規範和其他文件用於第三方或轉讓給第三方。在發出缺陷責任證書時,承包方應將根據合同提供的全部圖紙、規範和其他文件退還給工程師。

2.承包方應將其按合同規定提供的並經工程師批准的全部圖紙、規範和其他文件的四套複印件提交給工程師,同時對於不能複製成相同規格的任何資料亦應提交一套可複製的副本。此外,承包方應按工程師的書面要求提交更多的上述圖紙、規範和其他文件的複印件供僱主使用,其費用由僱主支付。

3.上述提供給承包方的或由承包方提供的圖紙的一套複印件應由承包方保留在現場,該套圖紙應可隨時提供給工程師和任何由工程師書面授權的其他人員檢查和使用。

第三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2.國家(或各部委,或省,自治區,市政府,計委,建委等有關單位)對工程的批准投資計劃文件號:__________,工程項目表文件號:___________,申請建築許可執照文件號:___________,計劃任務書文件號:___________,初步設計文件號:___________,總概算文件號:___________。

3.工程編號:__________;施工許可證號:___________;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

4.工程地點:_________市________區(縣)________路

5.工程範圍: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築安裝面積共計__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建築安裝面積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6.工程承包方式: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_______種承包方式。

(1)承包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方包工、部分包料,發包方提供部分材料

(3)承包方包工、發包方包全部材料

如按預算實行包工包料,屬於承包方及發包方負責供應之材料,承包方將材料品種、規格、數量、交貨時間、技術要求等用附表詳細註明)。

第四條 工程期限

(一)開工

1.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爲______天(日曆天),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開工至_____年____月_____日竣工驗收(附各單位工程開竣工日期,見附表一)。

2.開工前_______天,承包方向發包方發出開工通知書。

3.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代表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延:

(1)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2)凡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證施工需要或因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修、配、代、換而影響進度;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致使設計方案改變或由於施工無法進行的原因而影響進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二)竣工

(1)承包方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3)施工中發包方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就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爲合同文件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方爲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採取的措施。發包方爲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4)凡是延期開工或順延工期的約定,都是以約定的開工日期和竣工日期爲計算基礎。

第五條 工程師

建設工程實行監理的,發包方應當與監理人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委託監理合同。發包方與監理人的權利和義務以及法律責任,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委託合同以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1.發包方應在實施監理前將委託的監理單位名稱、監理內容及監理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

2.工程師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職權:___________,發包方委託的職權:___________,需要取得發包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職權:_________。

3.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發包方承包方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件時,負責監理的工程師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範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一方對工程師的處理有異議時,按本合同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4.除合同內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方同意外,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無權解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方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第六條 工程質量

(一)工程質量等級

1.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發包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經濟支出,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順延。

2.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發包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承包方返工,承包方應按發包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承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承包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後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因發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發包方承擔返工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3.雙方對工程質量的爭議,請協議條款約定的質量監督部門仲裁,仲裁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敗訴一方承擔。

(二)質量標準

1.承包方必須按照設計文件和國家現行的技術標準、規範進行施工。

2.承包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須全部達到國家現行的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工程一次驗收合格率達到100%,優良率達到_________。

3.凡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質量不合格的工程,承包方應在發包方規定的時間內無償返工,達到工程質量驗收標準。返工後仍達不到的,由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由於發包方原因達不到工程質量標準的,由發包方承擔返工責任及經濟支出。

(三)質量監督

本工程的質量監督,由質量監督站負責,雙方均應接受其對工程質量的監督與檢查。

第七條 工程檢查驗收

1.承包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範、規程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監督檢查。

2.發包方聘用的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必須以書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及所承擔的任務。

3.承包方確定的施工現場負責人及技術負責人、專門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以書面形式將其姓名、身份、所分擔的工作通知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

4.承包方應按工程進度,及時提供關於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設備合格證、試驗、試壓、測試、報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須經過設計單位和發包方同意並簽證後,方可使用。

5.隱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檢後,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通知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檢查驗收,監理工程師接到通知後_____小時內應到現場檢驗,認可簽證後,方可進行下一工序施工。監理工程師未接的檢查驗收,承包方經質量檢查部門檢驗確認合格後,即可隱蔽繼續施工,發包方應予承認並辦理檢驗合格手續。如提出異議,經複查合格者,其費用由發包方負責;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負責,因此而造成工期損失由責任方負責。

6.電氣照明、通風、水暖、衛生工程和機電安裝工程竣工後,必須按照_________等有關規定進行技術檢驗。屬於單體試車,由承包方負責進行。無論由誰負責試車,雙方均應相互配合,共同進行。試車中需要的動力、燃料、油料、材料、儀器、專用工具、技術勞務費用等,由發包方提供。其費用包括在定額內的,由承包方負擔;定額中未包括的,由發包方負擔。

7.設備安裝工程,由承包方會同發包方將已完工程(設備基礎)向安裝單位辦理中間交工手續,並作爲竣工驗收的依據。

8.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爲依據。

9.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按規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術檔案資料,併發出竣工通知書,經雙方協商確定驗收時間,由發包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驗收合格後,雙方簽署交工驗收證書,並將工程移交給發包方管理,如發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費用和造成的損失由發包方承擔。交工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合質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應分清責任。屬施工原因造成的,按雙方驗收時商定的時間,由承包方負責修好再進行檢驗。竣工日期以最後檢驗合格的日期爲準。

10.已竣工未驗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負責保管,發包方不得動用,若發包方已經使用,即視同交驗。由於承包方原因,應交工驗收而不交不驗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條款處理外,並賠償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11.工程交工驗收後,土建工程保修期爲1年,採暖工程保修期爲一個採暖期,水電工程保修期爲半年。保修證書在交工驗收後由承包方填寫交給發包方。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發包方應書面通知承包方並約定時間進行修理。在保修期內承包方拒不修理時,發包方可動用預留保修款請人修理,超支部分應由承包方負擔。

12.發包方在不妨礙承包方正常作業的情況下,可以隨時對作業進度、質量進行檢查。

第八條 工程合同總價

1.本工程合同總價爲人民幣___________元。其中:材料費:___________元(人民幣),人工費: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管理費:__________元(人民幣),設計費:_________元(人民幣),垃圾清運費:_________元(人民幣),稅金:_________元(人民幣),其他費用:_________元(人民幣)。

2.如遇下列情況,合同總價作相應調整:

(1)合同總價內經雙方確認的暫估價變化;

(2)在合同工期內政策性調整所發生的材料差價、工資、費率及其它費用的變化;

(3)重大設計發生變更;

(4)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項目;

(5)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或當年投資額)的_________%備料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臨時設施費,爲土建工程合同總造價的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安裝工程爲人工費的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材料設備差價________元,分_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時間、金額_________。差價調整辦法: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______種差價調整辦法。

(1)按主材計算價差。發包方在招標文件中列出需要調整價差的主要材料表及其基期價格(一般採用當時當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公佈的信息價或結算價),工程竣工結算時按竣工時當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公佈的材料信息價或結算價,與招標文件中列出的基期價比較計算材料差價。

(2)主材按抽料計算價差,其它材料按係數計算價差。主要材料按施工圖計算的用量和竣工當月當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公佈的材料結算價或信息價與基期價對比計算差價。其它材料按當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公佈的調價係數計算差價。

(3)按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公佈的竣工調價係數及調價計算方法計算差價。

2.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____日內按覈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的____%時,按規定比例逐步開始扣回備料款。工程進度款支付。工程進度款應根據甲乙雙方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和經發包方代表確認的已完工程量、構成合同價款相應的單價及有關計價依據計算、支付工程款。發包方如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則按合同條款的約定承擔相應的責任。

3.工程價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後,待保修期滿連本息(財政撥款不計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4.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額日萬分之______的違約金。

5.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6.本合同造價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

7.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_______天內,將竣工結算文件送交發包方和經辦銀行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文件______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書面異議,承包方可請求經辦銀行審定後撥款。工程竣工結算的審查。發包方在收到承包方提出的工程竣工結算證書後,由發包方的造價工程師或委託相應資質的工程造價諮詢單位審查,並按合同約定的時間提出審查意見,作爲辦理竣工結算的依據。

8.當事人雙方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執行過程中的工程價格爭議,可通過下列辦法解決:

(1)雙方協商確定;

(2)按合同條款約定的辦法提請調解;

(3)向有關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在爭議處理中,涉及工程價格鑑定的,由工程所在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或法院指定的工程造價管理機構負責。

9.發包方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承包方可以催告發包方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發包方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設工程的性質不宜折價、拍賣的以外,承包方可以與發包方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建設工程的價款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第十條 施工準備

1.發包方在開工前應辦妥徵地拆遷;申請領取建築執照;清除施工場地範圍內影響施工的原有管線,綠化等障礙物;解決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構件的堆放和中轉場地,搭建大型臨時設施用地);解決施工用水源,電源和運輸道路的接通;向承包方提供所有工程設計圖紙;組織設計、施工單位進行工程設計交底。

2.承包方在開工前應組織有關人員學習和熟悉圖紙,參與設計交底,編好施工圖預算,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進行現場平面佈置,搭建施工臨時設施,安排施工總進度計劃,儲備材料,加工構件,做好一切施工準備。

第十一條 材料、設備供應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築材料、構配件、設備等物資的供應方法:_____________。

發包方未按照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設備、場地、資金、技術資料的,承包方可以順延工程日期,並有權要求賠償停工、窩工等損失。

2.材料、設備供應範圍的劃分和檢驗:

(1)進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屬統配、部管物資和二、三類電機產品,由發包方組織供應到現場或指定地點。如在規定交貨地點之外交貨,其發生的超運距運費和其他費用由發包方負責。

(2)成套設備和專用設備,由發包方負責招標、定貨、供應和商品檢驗後交付承包方。對提前到貨的設備應由發包方設庫保存,安裝時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丟失或損壞。

(3)本工程所需材料、設備除在“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明細表”明確由發包方供應外,其餘材料均由承包方組織供應。

(4)所有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均應附有合格證,都要檢查驗收,籤交物資驗收合格單方可進場,已進場的物資未經發包方許可簽署出場證書,不得運出場外。

(5)已進場的物資,若發現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須迅速將其運出場外。

(6)具有合格證書的建築材料、設備,任何一方如有異議要求檢驗時,可以重新檢驗,檢驗後如屬合格產品,其檢驗費用由要求檢驗的一方承擔;如屬不合格產品,檢驗費用由供料一方負擔。

(7)沒有合格證書,且未經試驗鑑定或經過試驗鑑定爲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設備、構配件等,雙方均不得用於本工程。若屬材料人員失職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後果,由責任一方負責。

(8)任何一方強迫對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設備和構配件於本工程的,都要簽證記錄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強迫一方負責。

3.材料價差及實物價格的結算。

(1)發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標,由承包方採購供貨的,應根據指標的性質、發生的政策性調價等,以建築安裝材料預算價格爲依據,逐項計算出原價價差或預算價差,均由發包方負責補差。此價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價之內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費。

(2)發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實物,按發包方提供實物時建築安裝材料價格結算價款。

(3)除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外,發包方指定廠家、品種讓承包方購買和供應其所指定的材料、設備的,其價款按實結算。

(4)發包方委託承包方代購的材料、設備,按雙方商定的價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購款包乾使用,發包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一天內一次付清。

(5)發包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的指標或實物,必須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設備,規格品種與實際需要不相符時,由承包方協助進行調劑串換使用,由發包方給付承包方勞務費______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勞務費)。

(6)發包方供應的木材、成材指標或實物、硬雜木均按有關規定辦理,其量差、價差由發包方承擔。

第十二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1.承包方在組織施工中必須堅持“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方針,要根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求全部工程達到合格標準。

2.在組織施工中,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造成承包方窩工、返工和材料、構件的積壓倒運,勞動力,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發包方負擔:

(1)施工中發現設計有錯誤或有嚴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應以書面通知發包方,由發包方在七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文件,經當事人雙方辦理有關手續後方準繼續施工;

(2)施工中如遇設計變更後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須經原批准單位審批同意,當事人雙方辦理有關手續後方可施工。在設計變更尚未批准前,任何一方不得強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當事人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3.在施工中由於承包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構件的倒運,機械二次進場等損失,均由承包方自行負擔。

4.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如遇特殊情況發包方對某個單項工程提出加快提前完成而採取特殊施工方法時,因此所增加的各項施工費用,應由發包方負擔。在組織施工前,當事人雙方應辦妥改變施工方法的手續。

第十三條 安全施工與檢查

1.承包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意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方承擔。

2.發包方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方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方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第十四條 工程停建或緩建

1.由於政策變化,不可抗力以及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承包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發包方應爲承包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的經濟支出,並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承包方有關損失。

2.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發包方承擔。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五條 安全防護

1.承包方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師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後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方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並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後實施由發包方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第十六條 事故管理

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工程師,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管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2.發包方承包方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第十七條 環境保護

1.環境保護責任: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應遵守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及本合同的有關規定,並應對其違反上述法規和規章和本合同規定所造成的環境破壞以及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負責。

2.採取合理的措施保護環境

(1)承包方應在其編報的施工組織設計中,做好施工棄渣的處理措施,嚴格按批准的棄渣規劃有序地堆放和利用棄渣,防止任意堆放棄渣降低河道的抗洪能力和影響其他承包方的施工和危及下游居民的安全。

(2)承包方應按合同規定採取有效措施對施工開挖的邊坡及時進行支護和做好排水措施,避免由於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

(3)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應採取有效措施,注意保護飲用水源免受施工活動造成的污染。

(4)承包方應按《技術條款》的規定,加強對噪聲、粉塵、廢氣、廢水的控制和治理,努力降低噪聲、控制粉塵和廢氣濃度以及做好廢水和廢油的治理和排放。

(5)承包方應保持施工區和生活區的環境衛生,及時清除垃圾和廢棄物,並運至指定的地點堆放和處理。進入現場的材料、設備必須置放有序,防止任意堆放器材、雜物阻塞工作場地周圍的通道和破壞環境。

第十八條 發包方駐工地代表:

1.發包方駐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員名單:

(1)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職權:_________。

(2)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職權:_________。

2.實行社會監理的總監理工程師姓名及其被授權範圍(如果有):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職權:_________。

第十九條 承包方駐工地代表名單:

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職權: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職權:_________。

第二十條 發包方工作

1.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和完成時間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水、電、電訊等施工管線進入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場地內主要交通幹道及其與公共道路的開通時間和起止地點: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的提供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辦理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位置提供和交驗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會審圖紙和設計交底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 承包方工作

1.施工圖和配套設計名稱、完成時間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時間和份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防護工作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向發包方代表提供辦公和生活設施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對施工現場交通和噪音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成品保護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施工場地整衛生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獎勵,懲罰與仲裁

1.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和原設計單位同意方可施工,由此而節約的工程投資,百分之_________歸承包方,百分之______歸設計單位。

2.由於承包方責任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驗收合格日期計算,每逾期一天,應按該項工程的預算造價(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預算人工費計算),由承包方償付給發包方萬分之_______的違約金。如承包方採取措施提前竣工,每提前一天,由發包方付給承包方萬分之________的獎勵。獎金由發包方收益中開支或從發包方節約的投資中支付。如發包方確無資金來源,可不實行獎罰條款,承包方應從全局出發,不因此推遲交工。

3.當事人雙方不得藉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逾期不付,則視同貸款,拖延方應增付應付而未付款項的利息。

4.施工合同由各級建設銀行監督執行。施工中的經濟糾紛,應本着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如雙方協商不能解決時,根據一方當事人的請求,可以提交有管轄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仲裁。

第二十三條 工程負責人和工傷事故

1.發包方派_________爲駐現場負責人,承包方派_________爲現場施工負責人,共同履行本合同的各項規定。

2.承包方有責任教育工人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盜。在施工中發生的傷亡事故和承包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損失,均由承包方負責,承包方不得因此影響工程進度。

第二十四條 質量保修

1.承包方應按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家關於工程質量保修的在關規定,對交付發包方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2.質量保修工作的實施。承包方應在工程竣工驗收之前,與發包方簽訂質量保修書,作爲本合同附件。

3.質量保修書的主要內容包括:

(1)質量保修項目內容及範圍。

(2)質量保修期。

(3)質量保修責任。

(4)質量保脩金的支付方法。

(5)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並結清工程餘款後,承包方向發包方辦理移交手續,並填寫工程保修單。

4.在正常使用條件下,房屋建築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爲:

(1)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爲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爲5年;

(3)供熱與供冷系統,爲2個採暖期、供冷期;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爲2年;

(5)裝修工程爲2年。

5.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約定。保修期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第二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六條 違約責任

承包方的違約責任:

1.因承包方的原因致使建設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內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承包方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2.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的,發包方有權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內無償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經過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後,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發包方的違約責任:

1.因發包方變更計劃,提供的資料不準確,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設計工作條件而造成勘察、設計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設計,發包方應當按照勘察人、設計人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費用。

2.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3.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的,發包方有權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內無償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經過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後,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4.因發包方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緩建的,發包方應當採取措施彌補或者減少損失,賠償承包方因此造成的停工、窩工、倒運、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等損失和實際費用。

5.承包方驗收通知書送達_________日後不進行驗收的,按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6.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規定延付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償付承包方賠償金。

第二十七條 轉讓與分包

1.轉讓:發包方可以與總承包方訂立建設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別與勘察人、設計人、施工人訂立勘察、設計、施工承包合同。發包方不得將應當由一個承包方完成的建設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發包給幾個承包方。總承包方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方經發包方同意,可以將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與總承包方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方向發包方承擔連帶責任。承包方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包給第三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第三人。禁止承包方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承包方自行完成。

2.分包:

(1)本合同工程的主體工程不得分包。

(2)若部分分項工程確需分包時,須取得發包方同意。承包方應將分包合同副本提交發包方備案。

(3)承包方對本合同所承擔的全部責任和義務,不受分包的影響。監理工程師有權對分包的施工質量、施工安全和施工進度進行監督。分包人的任何違約與疏忽,均視爲承包方的違約與疏忽。

第二十八條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包方承包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條款約定的風雨、雪、洪、地震等自然災害。

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承包方應立即通知工程師,產大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發包方應協助承包方採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48小時內承包方向工程師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

3.不可抗事件持續發生,承包方應每隔7天向工程師報告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14天內,承包方向工程師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有關資料。

4.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於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發包方承擔。

(2)發包方承包方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承包方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方承擔。

(4)停工期間,承包方應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5)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6)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5.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第二十九條 工程風險

1.發包方的風險

(1)發包方負責的工程設計不當造成的損失和損壞。

(2)由於發包方責任造成工程設備的損失和損壞。

(3)發包方和承包方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和損壞,但承包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的除外。

(4)戰爭、動亂等社會因素造成的損失和損壞,但承包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的除外。

(5)其他由於發包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和損壞。

2.承包方的風險

(1)由於承包方對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設備)照管不周造成的損失和損壞。

(2)由於承包方的施工組織措施失誤造成的損失和損壞。

(3)其他由於承包方原因造碭損失和損壞。

3.風險責任的轉移:工程通過完工驗收並移交給發包方後,原由承包方按上述第2款規定承擔的風險責任同時轉移給發包方(在保修期發生的在保修期前因承包方原因造成損失和損壞除外)。

4.風險責任的轉移:工程通過完工驗收並移交給發包方後,承包方按上述第2款規定承擔的風險責任同時轉移給發包方(在保修期發生的在保修期前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和損壞除外)。

5.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簽訂後發生第1款(3)和(4)項的風險造成工程的巨大損失和嚴重損壞,使雙方任何一方無法繼續履行合同時,經雙方協商後可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後的付款由雙方協商處理。

第三十條 保險

1.工程開工前,發包方爲建設工程和施工場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2.運至施工場地內用於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由發包方辦理保險,並支付保險費用。

3.發包方可以將有關保險事項委託承包方辦理,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4.承包方必須爲人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併爲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5.保險事故發生時,發包方承包方有責任盡力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6.具體投保內容和相關責任,發包方承包方在條款中約定。

第三十一條 擔保

1.發包方承包方爲了全面履行合同,應互相提供以下擔保:

(1)發包方向承包方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及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2)承包方向發包方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

2.一方違約後,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相應責任。

3.提供擔保的內容、方式和相關責任,發包方承包方除在條款中約定外,被擔保方與擔保方還應簽訂擔保合同,作爲本合同附件。

第三十二條 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和合理化建議

1.發包方要求採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須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審批手續。承擔申報、試驗等費用。承包方按發包方要求使用,並負責試驗等有關工作。承包方提出使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報發包方代表批准後按以上約定辦理。

2.承包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圖紙、設計和施工組織設計的理解及對原定材料、設備的換用,必須經發包方代表批准。

3.以上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雙方按協議分攤或分離。

第三十三條 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1.在施工中發現古墓、古建築遺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時,承包方應立即保護好現場並於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應於收到書面通知後24小時內報告當地文物管理部門,發包方承包方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採取妥善保護措施。發包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如發現後隱瞞不報,致使文物遭受破壞,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2.施工中了現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承包方應於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同時提出處置方案,工程師收到處置方案後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正方案。發包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3.所發現的地下障礙物有歸屬單位時,發包方應報請有關部門協同處置。

第三十四條 合同解除

1.發包方承包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停止施工超過_________天,發包方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方有權解除合同。

3.承包方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發包方有權解除合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包方承包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發包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5.一方依據2、3、4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並在發出通知前7天告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本合同第五十五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6.合同解除後,承包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包方應爲承包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生的費用,由發包方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7.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第三十五條 附則

1.本合同條款如對特別情況尚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附則條款,作爲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牴觸。

2.本合同訂立之前雙方簽訂的工程協議書,在簽訂本合同後,可作爲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牴觸之處,以本合同爲準。

(1)預算審查手續,由建設單位將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圖預算)送市建設工程合同預算審查處審查。要求鑑證的,可到建築物所在地的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鑑證。

(2)在本合同簽訂之前,雙方簽訂的施工準備合同(工程協議書),可做爲本合同之附件。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3)招標工程,按《_________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暫行辦法》簽訂合同。

(4)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六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1.雙方在協議書中約定合同生效方式。

2.發包方承包方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承包方向發包方交付竣工工程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3.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發包方承包方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第三十七條 合同份數

1.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包方承包方分別保存一份。

2.本合同副本份數,由雙方根據需要在條款內約定。

第三十八條 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後,可對本合同內容具體化、補充或修改,在條款內約定。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專業承包合同 篇4

甲方(以下稱甲方):

乙方(以下稱乙方):

爲更好的完成_三期鋼筋工程施工任務,明確雙方責任,保質保量,經雙方友協商,制定本協議,希雙方共同執行。

一、工程名稱:_新岸·線三期13#樓模板工程。

二、承包方式及承包單價:包工不包料(包鐵線、包鐵釘、包人工、包質量、包安全、包工期)。按深圳市築博工程設計有限公司提供施工圖計算工程量;

(因考慮複式層施工難度)按展開面積每平方米主拾伍伍角 (15.50元)。

三、付款方式:按當月施工進度支付給乙方70%,工程完成後付至90%,驗收通過後辦理結算手續,在結算完後三個月內付清餘款。

四、組織領導:

1、乙方必須指定專項管理人員,負責安排生產、人員調配及技術、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等工作。

2、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指揮、調配管理,遵守各項規章制度,配合其他分部工程施工,違者按章罰款。

3、施工期間,乙方如因技術力理不足,施工質量出現缺陷,因此致使施工進度延誤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同時甲方有權單方凍結乙方承包工程款,並按已完成的工程量70%結算,30%作爲補償甲方損失,並由甲方重新安排他人施工。

五、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甲方提供乙方施工圖紙一份。

(2)負責乙方施工人員臨時住宿、生活用水、用電。

(3)負責施工前後的清理工作。

(4)負責施工照明(如有個別地方因大燈照不到的,需用其它照明由乙方自行負責。

2、乙方自任:

(1)負責本工程施工小型工具,包括手提鋸木機、手電鑽、板手、鐵錘、鋼鑿、拆模用撬棍、防護手套、雨衣、高空作業安全等模板工程所需的小型工具。

(2)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場清,每次施工完及時清理施工現場。合理使用短方木、小模板,嚴禁亂鋸亂切,不得大材小用,杜絕浪費。

(3)嚴格按設計要求及施工規範要求施工,保證工程施工質量。若因乙方施工工藝原因造成返工,所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熟悉圖紙,注意各部位牆體厚度,按設計圖紙要求製作好牆厚砂漿限位。

(4)每個工人要遵守紀律,不打架、不滋生是非,若違犯,乙方要承擔責任。發生打架者,雙主先給予罰款500~1000元,一切醫藥費由先動手者負責,嚴重者送交當地政法部門處理。

(5)嚴禁偷盜,如果發現偷東西,按價格十倍處理,清理出隊,嚴重送交公安部門法辦。

(6)教育工人愛護公物,嚴禁損壞公共設施,如經發現給予處罰。

(7)負責本工種材料、工具卸車並分類堆放整齊,拆下來的模板、方木要將鐵釘取出並按指定位置分類堆放整齊。

(8)接受甲方規定的各項管理制度,詳見施工現場各項目管理制度條款。

六、工期:按照甲方計劃的施工進度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施工任務,按期完成給予獎勵,逾期完成者按規定罰款。

七、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有待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後,工程款付清本合同自行作廢。

甲方代表簽名: 乙方代表簽名:

日期: 日期:

專業承包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工程建設需要,甲乙雙方就建築工程單項承包事宜,達成協議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名稱

二、承包範圍及內容:_________________

三、承包價格及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

四、質量及工期要求: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必須按照設計要求進行施工,工程質量等級必須達到合格的標準,並保證各項工序質量一次性驗收合格,否則,因此返工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2、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施工進度計劃進行施工,不得拖延並影響其他工種的施工,如乙方不能按照甲方的施工進度完成計劃工程量,嚴重影響其它施工,乙方必須採取趕工措施,趕工費用由乙方負責,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無條件的解除合同並由甲方另行選擇班組施工,乙方賠償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五、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施工,安全文明施工,隨時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和違章作業,應立即停止作業和糾正。以自己違反操作規程所造成的大小安全事故負擔全部經濟及法律責任,以確保工程進度和工程質量。

六、付款方式

甲方根據乙方完成的工程量進度情況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經雙方協商,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進度如下: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約定,工程完工後,乙方應留%的工程款做爲保脩金,保修期爲年,保修期滿,甲方結清餘款給乙方。

七、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進場後,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設備及用具: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必須愛護甲方提供的各項設備及用具,如有損壞和遺失,肌膚照價賠償給甲方。

3、乙方在施工場地內施工,必須聽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管理,遵守一切規章制度,否則甲方有權根據情況作出處罰。

4、乙方應在滿足施工要求的前提下,不得浪費甲方提供的各種材料,如有浪費,乙方須全額賠償所損失的材料費給甲方。

5、雙方需約定的事項:_________________

八、在合同簽訂之後,雙方不得反悔,否則違約方必須支付工程總金額的50%的違約金給對方。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後即產生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在場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專業承包合同 篇6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乙雙方就甲方____________項目消防工程施工承包訂立本合同,並在乙方完全同意本合同條款的前提下,本着互惠互利、相互信任、自願平等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爲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消防工程 。

二、工程地點:

三、承包方式和範圍:

1、發包方提供的____________消防施工圖紙設計的全部內容(不含圖紙未涉及到位的內容)

1)、圖紙範圍內消防工程的全部設備、材料由承包方購置。

2)、圖紙範圍內消防工程由承包方施工、安裝、檢測。

3)、消防報審、驗收手續由承包方負責辦理。

2、根據消防規範配備的碰口連接及整體控制系統的檢測和調試。單體樓內的安裝和質量問題以及調試中因質量問題需要返工和重新安裝的問題均在本合同範圍內。

3、承包方對圖紙範圍內消防工程的全部設備、材料、實施購置和安裝檢測並達到消防部門最終驗收合格。

四、合同總造價:大寫: 元。(承包方應嚴格按照工程圖紙施工,工程造價非經發包方同意並簽字確認變更,不得增減)。

第二條 施工準備

一、發包方:

1.合同簽訂後 天內提供完整的消防工程施工圖二份。提供施工水電。

2.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及有關部門參加施工圖交底會審,並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會審紀要, 天內提供會審紀要和修改施工圖二份。

二、承包方:

1.合同簽定後,組織施工管理人員和材料、施工機械進場。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預算、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承包方上述文件在合同簽定 日內報發包方審覈批准並由發包方備案。嚴格按照圖紙和審定的施工組織方案組織施工。

3、承包方所用水、電費按實際發生量由承包方自行承擔;施工配合費等費用承包方與總包單位自行協商解決。

第三條 工程期限

一、本工程開工日期爲 年 月 日,合同竣工日期爲 年 月 日,日曆天數爲 天。按發包方下發《工程開工聯繫單》 日內進場施工,全部工程合同開工日期以發包方《工程開工聯繫單》爲準。

二、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代表簽字確認後,工期相應順延:

1.重大設計變更,致使施工無法進行的原因而影響進度;

2.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延誤工期外,其它任何情況工期不得順延。

第四條 工程質量

一、 本工程質量按國家規定經驗收達到:合格 。

二、 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設備必須按有關規定提供合格證,並經發包方或監理許可後方可用於本工程施工;否則視爲材料不合格,不得用於本工程。

2.隱蔽工程必須經監理工程師、發包方派駐代表檢查、驗收合格並簽證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發包方有權對隱蔽工程進行復檢,複檢結果合格,由發包方提供費用。

第五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一、合同簽訂後,發包方支付承包方工程總造價的 %的預付款

二、發包方按承包方每月工程量的 %,每月支付相應的工程款。

三、承包方每月25日向發包方上報工程量,發包方五日內核準並付款。

四、工程總價款的5%,即 元整做爲質保金。質保期爲一年,待質保期滿後,發包方全額支付餘款。

六、承包範圍以外變更項目的結算與支付

① 按照建設單位有效的變更通知單(變更通知單必須有建設單位的公章)進行變更結算。

② 執行20xx年工程量清單計價。

③ 不計算貸款利息、養老保險統籌、四項保險、安全文明定額補貼費。

④ 變更項目結算經建設單位審定後併入合同價款作爲本工程款支付。

⑤ 有關工程聯繫、變更等文件,交予發包方或監理後,三日內必須答覆,特殊情況除外。

七、承包方在工程竣工驗收取得消防合格證並向發包人交付工程後 10天內,將竣工結算文件送交發包方審查,發包方在收到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後,在10天內提出審覈意見。

第六條 工程驗收

一、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和消防主管部門制訂的竣工驗收規定、施工圖紙、說明書、施工技術文件爲依據。

二、 承包方負責竣工驗收全過程並承擔因此而發生的所有費用(其他工種需檢測的除外)。

三、 竣工日期以取得消防局驗收合格證書的簽字日期爲本項目竣工日期。

第七條、發包人、承包人承諾

一、承包人承諾本工程必須保證質量按期交工。

二、發包人承諾嚴格按時間付款。

第八條、保修

一、本工程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指取得 消防局驗收合格證之日)起算爲以年。保脩金爲結算造價的5%。

二、保脩金在保修期滿無質量及其它問題後支付,保脩金不記任何利息。

三、在保修期內因承包人購置設備質量問題和施工質量問題需要維修時,承包人在接到發包人維修的通知(含電話)後48小時內必須組織相關專業人員進行維修,。

第九條、違約

一、承包人應在合同約定的工期內完工。

二、工程質量不合格的,承包人應無條件無償返工或維修。

第十條、安全

承包人應確保施工安全,因本工程施工導致的一切工傷、人身及財產安全事故等,承包人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環保條約

承包人在履行本合同時,應嚴格遵守國家及地方的法律和法規,並採取相應的環保措施,若因本合同導致的行政或司法處罰,均由承包人承擔一切責任和損失。

第十二條、 物業操作人員培訓條約

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驗收後,向物業公司移交前,負責給物業公司培訓2至5名操作維修人員。培訓內容包括:消防設備的操作,簡單故障的檢查排除,管道線路的檢修等。

第十三條、 糾紛解決辦法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雙方同意所在地法院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第十四條、 附 則

一、本合同一式陸份。正本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副本肆份,發包方執叄份,承包方執壹份。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加蓋之日起生效。雙方履行完合同義務後合同終止,如因承包方質量問題合同自動復效。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專業承包合同 篇7

工程名稱:

專業發包方: 分公司

專業承包方: 分公司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專業分包合同條款

專業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專業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的規定,結合甲方公司有關規定和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甲方招標確定,本工程由乙方實行專業承包。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和責任,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交匯處東北角;

3、工程概況:建築面積39748㎡,地上20層地下1層,框架結構;(明確工程建築面積、層數、結構形式等)。

第二條 承包範圍

1、承包範圍:(包括消防水系統、噴淋系統、火災報警系統)的全部施工及圖紙深化設計,所需材料的加工、運輸、安裝。

2、工作內容:(包括消防水系統、噴淋系統、火災報警系統)的全部施工及圖紙深化設計,所需材料的加工、運輸、安裝。

第三條 承包方式 本工程採用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安全文明、包進度的承包方式。

第四條 合同價款

1、本工程合同價款採用 2 方式確定。

1)固定總價合同。合同價款不得調整;

合同價款爲 / 萬元。

乙方根據甲方所發招標圖紙和招標文件要求填報的工程量清單經甲方審覈確定後作爲本合同的附件,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已清楚瞭解該承包金額已包括所有招標圖紙所顯示及工程規範內要求的所有內容。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單中的數量只供乙方投標報價時參考, 乙方填報的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包括招標圖紙和工程量清單內的項目說明及工程規範內要求的工作內容,乙方填報的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不再作任何調整。

乙方可在開標後7天內向甲方提交工程量清單偏差表,經甲乙雙方覈對後作爲本合同的補充文件,甲乙雙方共同確認的工程量乘以乙方填報的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即爲本合同固定總價。如乙方在開標後7天內未提出工程量清單有偏差,視爲乙方完全認可甲方提供的招標圖紙內所有的工程內容和招標工程量清單,即本合同價款爲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單中的數量乘以乙方填報的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的合價,以後在施工過程和工程結算中均不再作任何調整。乙方未填報單價的項目費用視爲已包含合同總價款中。

甲方和乙方共同蓋章確認的招標圖紙和工程量清單作爲本合同附件,詳細見合同附件一(專業分包承包報價清單)。

招標圖紙以外的變更工程量單價按本合同後附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執行。但同一個分部分項工程變更、索賠款項增加累計金額在10000元以上的,僅對超過10000元以上的部分進行增加(例如:同一個分部分項工程變更、簽證累計增加金額11000元,則甲方給乙方調增1000元);增加金額在10000元以內的工程變更、索賠款項已包含在合同價中,不作任何調整。工程變更款項減少的,按實調減。

2)固定綜合單價合同。

固定綜合單價合同,結算時單價不變,工程量按根據實際施工的範圍和內容按圖紙計算;工程量的計算規則執行<<20xx年陝西省工程量清單計價規則>> 。

合同中所約定的工程量爲暫定數量,且不得以此數量與甲方發生任何法律及經濟糾紛。詳細見合同附件一(專業分包承包報價清單)。

3)上交固定管理費的合同。(現合同暫定爲/萬)

乙方向甲方上繳合同結算價款的 / %管理費,合同中約定的乙方上繳管理費費率不因合同價款的調整而改變。其中包括兩種方式,本合同以如下第 / 種方式確定。

A、乙方上交甲方管理費的基數以甲乙雙方確認的最終結算價爲準,乙方的最終結算價爲甲乙雙方確認的最終金額扣除上交的各項費用和違約金後的結算金額。

B、乙方上交甲方管理費的基數以甲方跟建設方確認的對應工作內容的最終結算價爲準,乙方的最終結算價爲甲方跟建設方確認的對應工作內容的最終結算價扣除上交的各項費用和違約金後的結算金額。

2、以上價格爲含稅包乾價,乙方除完成本合同承包範圍內的約定工作內容外,並負責履行在質量保證期內所應承擔的各項義務。合同價包括但不僅限於以下費用:

1)按照合同要求完成該項工程所需的人工費、材料費、設備費、設備材料運輸及保管費、成品保護費、材料試驗和工程檢測試驗費用(不計構件增值稅)。各類與施工相關的財產、設備、人員的保險費、利潤、稅金等全部費用。

2)乙方向政府各部門交納的相關費用,以及施工中發生的環境保護、治理及採取措施所發生的費用。

3)爲保證施工而引起的必要的施工技術安全措施勞務費、冬雨季施工費、勞動保護費等費用。

4)因施工不良而支出的工程維修費及在合同規定期限內的保修、保養費用。

5)爲確保冬季施工期間正常施工所發生的全部費用均已包括在合同價格內,執行時不作任何調整。

6)達到甲方對現場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所發生的費用。(包含但不限於承包施工區域衛生的清潔,CI形象宣傳及保潔費用),垃圾堆放在甲方指定地點。

7)與其他分項工程配合所發生的費用。

8)生活用臨建費、水電費。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費用或提高價格,如市場物價上漲、貨幣價格浮動、生活費用提高、工資的基限提高、調整稅法關稅及稅務等政策性和非政策性價格上調等,都包含在合同價格中。

第五條 履約保證金

1、本工程合同履約保證金爲合同造價的 / %,計人民幣 20xx0 元,在甲方口頭通知乙方中標後三日內,乙方以 現金或轉賬 形式交與甲方,作爲本合同質量、工期履約保證金,甲方出具收據。

2、履約保證金的退還時間:乙方全部完成合同約定工作內容,經過甲方驗收達到合同約定的質量、工期以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雙方辦完分包工程結算且乙方按規定交齊有關承包工程的技術經濟資料後,如未發生本合同約定的違約扣款事項,由甲方在乙方承包工程結算辦理完後一個月內全額無息退還乙方交納的履約保證金。

第六條 工 期

1、分包工程開工日期以甲方的書面函件爲準;分包工程具備完工條件,乙方向甲方報送完整的分包工程完工資料及完工報告,甲方在7天內對乙方工程是否完工進行確認,如經甲方審覈分包工程符合完工條件的,甲方在乙方報送的完工報告中籤字確認已完工。甲方批准的工程完工之日爲本分包工程完工之日。

2、本合同工期爲 35 天,乙方應根據甲方進度要求在約定期限內完成承包範圍內的全部工作內容。在施工過程中,乙方若不能按照甲方確定的施工計劃、進度計劃完成任務,每延期一天,甲方按照合同暫定價款的 1000 元/天對乙方處以違約罰金;工期延誤超過 10 天,甲方有權安排其他施工單位進行施工,費用由乙方承擔;或將乙方清退出場,並扣罰所有工程款,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及發包人帶來的一切責任及損失,並負責賠償。乙方接到甲方的退場通知書的當日,無條件退場。

3、對於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乙方須書面報告甲方,由甲乙雙方共同向建設方辦理工期延期及費用索賠手續,工期以監理及建設方批准的延期爲準;如果建設方對簽證不予認可,則乙方不得以此向甲方提出任何工期及費用要求。

第七條 工程質量

1、本工程質量目標:一次性驗收合格。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及國家現行施工驗收、驗評規範、工藝標準、圖集組織施工,確保質量目標的實現。

2、乙方必須在進場後 7 日內向甲方提供詳細的質量保證措施,並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3、乙方進場後,須按圖紙及甲方要求進行樣板工程施工,樣板質量、工程達到甲方要求後,方可繼續施工。否則,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乙方應立即退場,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

4、乙方應認真按照甲方安排組織施工,隨時接受甲方施工管理人員的檢查、檢驗,併爲檢查、檢驗提供保證條件。對甲方提出的質量問題及時整改,無正當理由而乙方拒不整改時,甲方有權採取整改措施直至更換專業承包方,責令乙方退場,並由乙方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5、上道工序乙方未自檢、甲方未驗收或驗收不合格,不得進入下道工序施工。需要隱蔽的分包工程,在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中間驗收條件後,分包方應進行自檢,並在隱蔽工程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內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驗收。驗收合格,甲乙雙方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乙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負責整改或返工,直至滿足合同質量要求。

6、施工中,如甲方發現乙方未按樣板工程施工或者工程不合格或未達到甲方質量要求時,乙方應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按甲方要求進行返工、返修,並承擔返工、返修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若甲方通知乙方後,乙方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對缺陷、不合格工程進行返修,甲方可另行僱傭其他單位進行返修,由此發生的所有費用由甲方直接從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同時甲方將按返工項目總價款的20%對乙方處違約罰金。

7、業主、建設方、甲方、監理、設計或建築管理部門對乙方的施工質量能否滿足工程質量目標或設計、規範要求表示疑慮並要求檢驗、檢測時,乙方必須無條件接受檢驗、檢測,並承擔因乙方責任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第七條 雙方責任

1、甲方代表

甲方駐現場代表姓名: 。

甲方代表易人,應提前 10 天通知乙方,繼任現場代表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

2、甲方職責

1)進行工程施工指導和管理工作,行駛總承包管理職責。對乙方不服從現場管理和違約行爲,按照合同約定進行處罰。

2)向乙方提供施工圖紙和有關技術資料。

3)負責施工前對乙方進行書面技術交底和安全交底,向乙方明確施工技術、質量、安全、節約、工期、文明施工、成品、半成品保護等要求。

4)審定乙方編制的施工方案,做好工人入場教育和技術交底。乙方施工前,應先向甲方上報施工方案,經甲方審批後方可組織施工。施工過程中,甲方有權針對施工中出現的問題局部修改施工方案,乙方應按修改後的施工方案組織施工,並不得以施工方案變更爲由提出任何與經濟有關的索賠要求。

5)對乙方施工的進度、質量、安全、文明施工進行監督檢查。

6)按合同約定及時辦理專業承包合同的結算、付款。

7)甲方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有權隨時調整乙方的承包範圍、工程量、分部分項工程,乙方不得以此爲由提出任何經濟糾紛和法律糾紛。

3、乙方代表

1)乙方駐施工現場代表姓名: ,全權負責乙方施工現場管理,代表乙方行使與本合同有關的權利和義務,乙方對其行爲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2)乙方代表若不是由乙方法人代表本人擔任,應出具法人授權委託書。

3)乙方代表易人,應提前 10 天徵得甲方同意,繼任現場代表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

4)若甲方不同意乙方現場代表易人,乙方堅持易人,則視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無條件終止本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暫定價款的1%支付違約金。

5)合同期內,乙方駐現場代表不得有少於 85% 的工作日在施工現場負責組織、管理乙方的施工人員,否則視爲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無條件終止本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暫定價款的1%支付違約金。

4、乙方職責

1)乙方不得將本合同工程轉包、再分包給第三方,否則,甲方有權直接終止本合同,將乙方清退出場,並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暫定價款的5%支付違約金,如造成甲方損失的,需另行賠付。

2)乙方工人必須具備健康證明方能進場施工,若未及時辦理健康證明,由甲方組織進行檢查,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應對工人進行職業健康安全、食品衛生等方面的教育。

3)乙方自行辦理所有工作人員進場施工手續並承擔費用,各類人員必須按規定持證上崗。同時須按照甲方要求填報入場人員登記表,並不得隨意更換。

4)乙方應當按工程所在地政府相關規定爲其使用的工人辦理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辦理保險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5)乙方應確保工人工資的按時足額發放,如出現拖欠工人工資和工人討薪、聚衆擾民事件,甲方有權停止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從工程款中直接代付工人工資,並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暫定價款的 2 %支付違約金。

6)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時間派駐管理人員進場,落實並負責辦理合同承包範圍內包含的材料認樣、認價工作;提供材料樣品供甲方、監理及建設方確認封樣;編制施工方案;提供深化設計的依據及其他相關工作。如因乙方原因影響現場施工,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責任。

7)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現場指揮人員管理,做好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滿足甲方對施工中的質量、進度、安全、文明施工、環保等要求,杜絕安全隱患及安全事故的發生。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生因乙方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責任和全部費用。

8)乙方人員必須按施工圖紙及說明組織施工,在施工中應按甲方有關規定進行成品、半成品保護,如發生損壞、丟失應承擔全部責任。

9)乙方須嚴格遵守建設方的管理規定及當地政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治安管理制度。如有違反,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責任及經濟處罰。

第八條 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保護

1、工程安全目標:杜絕死亡和工傷,無重大機械事故,無重大安全、衛生事故,無重大社會污染事故,輕傷事故率控制在 5‰以內。

2、乙方應自覺遵守執行國家及當地政府制訂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

3、乙方必須到甲方公司簽署《安全生產協議》、《廉政建設合同》及《承諾書》並出具《法人委託書》作爲本合同的附件嚴格執行。

4、乙方必須遵守並服從甲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嚴格執行甲方技術人員下達的施工安全技術交底,確保安全施工,並按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責任。

5、乙方應遵守甲方制訂的各項安全規定,凡新進場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和安全交底,建立安全教育臺帳,並與甲方簽訂個人安全責任合同。乙方在進行危險性較大的作業前,施工人員必須先接受交底才能上崗,否則應當按照本合同暫定總價的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應當負全責。

6、甲方實施出入證制度,嚴禁非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7、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爲施工人員配備勞動保護用品,避免有毒、有害、粉塵、噪聲等危害因素損害施工人員身體健康。勞動保護費已含在乙方專業承包價中,不再另外計取費用。

8、乙方必須做好安全防範措施。甲方指出的安全隱患,乙方必須及時整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應承擔所有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第九條 文明施工與環境保護

1、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地方政府以及甲方有關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的各項規定。

2、乙方必須遵守當地政府主管部門文明施工有關規定,按甲方要求對工人住宿實行標準化管理,做到室內、外整潔、統一規範。

3、乙方必須在施工過程中做到工完場清,料具、工具堆放整齊,按甲方文明施工有關規定組織施工,使施工現場達到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目標。文明施工費用已含在乙方承包價中,不再另外計取費用。

乙方若不能做到工完場清及安全文明施工,每出現一次甲方扣除乙方結算價款的千分之三作爲違約罰金,該項罰金累計不超過結算價款的3%。

4、乙方必須在施工過程中自覺保護環境,裝飾廢棄物要集中到垃圾堆放場地處理,施工過程中要節約用水、用電、用料,要對所使用的機具、器具做好日常維修保養,防止噪音污染。

第十條 物資(材料)供應及管理

1、供應:爲完成合同約定範圍內工作內容所需的所有材料均由乙方供應。

2、保管:乙方應負責對其進場的材料進行妥善保管,以防丟失、被盜、變質等造成損失。

3、材料的裝卸、運輸:爲完成合同約定範圍內工作內容所需的所有材料的裝、卸、運輸等由乙方負責,其費用由乙方負擔幷包含在乙方的承包價中。

4、乙方對建設方及甲方已經指定和確認的材料必須無條件接受並與指定的材料供應商簽訂採購合同,採購單價由乙方與供應商商談。

第十一條 機械設備供應管理

1、機械設備按以下第 1 款執行

1)工程所需機械設備的安裝、使用、維護、拆除等均由乙方自行解決;

2)工程所需大型機械設備由甲方提供,工程所需一般性機械設備由乙方提供;

3)本工程含大型機械設備有: / 。

2、乙方進場施工後,應同時報送本方所有機具、用具情況交甲方複覈,達不到甲方規定要求的機具、用具不得進場,甲方有權將乙方不合格機具、用具清退出現場,並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3、甲方負責對乙方使用的機械設備進行質量、安全、環保方面的檢查監督,發現乙方違規定使用機械設備時,有權責令其限期整改,否則按該項機械設備市場價處以經濟處罰,直至終止本合同。

第十二條 工程變更及價款變更管理

1、甲方有權根據實際需要隨時變更乙方的承包範圍或增(減)乙方的工作內容,乙方應按甲方變更內容組織施工,同時乙方須在報甲方同意後自行調節勞動力及機具、材料,並同意不向甲方提出任何與經濟有關的索賠要求。

2、甲方對乙方發送的所有函件,未經甲方委託代理人 簽字和加蓋甲方公司公章的一律視爲無效。

3、乙方所有工程變更、簽證、索賠單據和文件須經甲方書面授權人員簽字確認後方可生效;

乙方在工程變更事項確認後7天內,向甲方項目部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甲方主管部門審覈簽字確認後方可調整工程價款。

乙方在上述規定時間內未及時提出的,視爲乙方放棄該部分變更價款調整的權利,並不得與甲方發生任何經濟與法律糾紛。

4、確認工程變更價款

1)合同中已有適用或類似於變更工程價格的,按合同已有或類似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無適用或類似於變更工程價格的,由乙方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認質認價單),經甲方批准後按甲方認可單價變更合同價款。

3)變更價款超過5萬元,必須簽訂補充協議。

以上所有變更價款必須經甲方書面確認後方可計取相關費用,乙方不得以此爲由提出任何經濟糾紛和法律糾紛。

第十三條 工程結算

1、結算程序:乙方預算人員根據本合同有關約定和當月完成的實物工程量按合同規定編制結算書→甲方項目經理部人員按規定審覈→甲方公司審定→乙方簽字認可。

2、甲方根據乙方當月完成的實物工程量(包括設計變更和簽證),進行預結算。

預結公式爲:當期預結專業承包費 = 工程量 X 綜合單價

3、工程量計算:工程量經甲方商務人員計算、項目經理審覈,最終由甲方公司合約商務部書面確認爲準(需蓋合約商務部公章),其它人員開出的工程量不作爲結算依據。

4、甲方扣除當月發生、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後,餘下金額作爲專業承包費的當月預結金額。

5、本工程工期、質量、文明施工經甲方考覈後,由甲方按規定對乙方實施獎罰。

6、乙方退場後30個日曆天須結算完全部專業承包費,逾期視爲乙方放棄權利,甲方不再爲乙方辦理結算工作,逾期後簽發的全部結算資料甲乙雙方均一概不予承認。

7、乙方申報結算超過最終結算的5%以外的審覈費由乙方承擔,審覈費按審減值的8%在乙方專業承包結算款中扣除。

第十四條 工程款支付

1、本工程不提供預付款。

2、專業承包費按月支付,乙方應於每月20日前向甲方提供當月已完成專業承包費用,

進行月度預結算,經甲方審覈批准後進行支付,付款比例按月度預結算的 70 %進行支付;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三個月內付至合同總造價的80%;

3、乙方在完成全部合同內容並經甲方、監理、業主驗收合格後辦理最終結算。竣工結算完成後三個月內付至結算價款的95%;

4、本合同預留結算總價的 5%作爲工程質量保脩金,保修期爲2年,保修期滿後20天內,扣除質量返修費用後(無息)返還乙方;

5、專業承包費支付必須以支票或其他非現金結算方式支付乙方款項,且開出的支票必須填寫收款人,收款人必須與“合同簽訂單位名稱”一致。

6、乙方發票提供和稅金繳納執行以下規定:

1)乙方在請款時應提供工程所在地稅務部門認可的建築安裝施工企業專用發票並加蓋與本合同中乙方名稱一致的發票專用章或財務專用章(如稅務部門要求合同、發票等備案登記的,乙方應辦理相關手續)。

2)如乙方不能提供當地稅務部門認可的發票,甲方有權拒絕付款。

3)乙方稅金繳納和發票的提供執行稅務部門的法規。

4)乙方在請款時如未能及時提供發票(將在當期付款金額中暫扣除10%)。

第十五條 工程保修

1、本合同所涉工程的保修期爲 2 年,在工程驗收合格之日起算。

2、在保修期內,乙方在接到甲方質量維修通知後,二天內必須派人前往維修或更換;如果乙方不能在約定的時間內派人進行維修,甲方有權另行安排其他隊伍維修,維修所發生的全部費用從乙方保脩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另須如實賠付。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人員未按合同約定(甲方書面通知)時間進場的,每逾期一日按照合同暫定價款的0.5 %支付違約金;逾期 10 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暫定價款的 5 %支付違約金,如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需另行按實賠付。

2、乙方無故撤走部分或全部工人時,甲方書面通知乙方,在2 日內乙方未予書面答覆並恢復正常施工秩序的,甲方有權拒付其工程款;超過5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因乙方原因造成逾期交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應按本合同暫定總價的0.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15天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甲方要求退場,並按照合同暫定價款的 5 %支付違約金,如造成甲方損失的,需另行按實賠付。

4、工程質量驗收不合格的,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限期進行整改,並承擔工期延誤的違約責任;整改後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甲方要求退場,並應按本合同暫定總價的 5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造成甲方損失的,需另行按實賠付。

第十七條 爭議或糾紛處理

本合同履行期間,若出現爭議,合同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調解的方式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共同約定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 補充事宜

1、本工程的專業承包招標文件和乙方投標書、承諾書均作爲本合同附件一併執行。若招標文件、乙方的投標書或承諾書與本合同相矛盾時,以本合同爲準。

2、本合同壹式陸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合同附件

1、專業分包承包報價清單

2、承包方履約承諾書

3、不拖欠民工工資承諾書

4、關於對施工現場作業隊伍管理實施獎罰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條 其他: / 。

專業發包方(公司簽章): 專業承包方(公司簽章):

甲方負責人(法人/甲方代表): 乙方負責人(法人/乙方代表): 開戶行: 開戶行:

賬號: 賬號: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專業承包合同 篇8

甲方:×××(寫明名稱、法定代表人和住所)(發包方)

乙方:×××(同上) (承包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的原則,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承包工程概況(包括工程名稱、地點、內容、承包的範圍、開工和竣工日期、質量等級等內容)

第二條 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的法律(本條主要是用於涉外方面的)

第三條 圖紙(寫明圖紙提供的日期、套數、保密要求以及圖紙的解釋等)

第四條 甲乙雙方駐工地代表(寫明姓名、性別、年齡、在單位中的職務)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基礎工作

第六條 工程進度計劃

第七條 工程監督(包括隱蔽工程的中間驗收等)

第八條 人事同價款及其調整

第九條 工程預付款及工程價的支付方式和時間

第十條 工程驗收

第十一條 決算

第十二條 保修

第十三條 爭議處理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__份,當事人各執__份。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寫明生效的時間或者條件)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合同說明

建築工程承包合同是以建築工程爲標的的合同,包括建築工程施工合同、建築工程勘察合同、建築工程設計合同。建築工程承包合同是很複雜的合同。涉及到工程技術標準、質量的監督檢查、施工期限等問題,而且涉及的法律、法規也很多。因此,訂立建築工程承包合同,應當根據不同的情況作出具體規定,力求做到準確、明確和正確,確保工程順利進行。特別是不同工程的技術術語、語詞涵義往往都不相同,因此,更需要在訂立合同時明確應當適用的法律和技術標準及其語詞涵義。一般來講,下列三個方面的問題是應當注意的:

(1)作爲承包方爲講,首先要了解工程基本情況,包括髮包方提供的圖紙情況、工程量、工程的難易程度、工期要求、需要達到的施工力量等。如果承包方的施工力量與工程不適應,則應當講明,否則,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2)作爲發包方,應當審查承包方的資質等級,是否有力量承包此項工程。對於是否允許承包方轉包,應當事先在合同中講明。

(3)發包方應當加強對工程質量的監督檢查,在合同中應當明確監督的方式、時間、工程內容;對需要進行中間驗收的部分要作出適當的安排。

專業承包合同 篇9

甲 方:

乙 方:

甲方將“ ”防水工程發包給乙方施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甲方與發包方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以及相關工程補充協議和經濟文件的約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承包範圍:包工包料

1.2防水工程成活價(不含稅金)

水泥基滲透結晶(兩凃0.8mm厚)加複合防水塗料(一布三塗1.2mm厚),單價按 元/m2 。以上防水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後,工程量按以實際完成的平方數爲準,工程總價以實際完成的平方數×單價。

第二條 甲方工作責任

2.1開工前,甲方向乙方提供原設計圖紙、變更通知及發包方要求說明,並向乙方作現場交底;基層要平整、乾淨、牢固、無空鼓、無鬆動、不得有起砂、開裂等缺陷,符合防水施工規範要求;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

2.2合同簽訂後,甲方做好施工組織設計,各分部門分項開工前要有具體的施工方案、方法、質量保證措施和技術交底工作。

2.3駐工地代表: 同志負責合同履行、辦理驗收、簽證、變更登記手續,協調主體施工各方的關係及對工程工序的整體調度,使施工能正常進行。

2.4甲方向乙方免費提供施工用水、電源、垂直運輸機械,以及乙方施工管理人員住宿場所等,並說明使用注意事項。

2.5甲方協助乙方做好現場成品的保護、防盜等工作。

2.6甲方負責該防水工程項目的質量、安全、進度、文明施工和技術的檢查和監督,組織工程質量的檢查、驗收。

2.7對乙方施工的工程,甲方工地代表負責進行監督,對不合格的工程(工序)甲方有權責令其返工或停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因甲方原因返工的,費用由甲方負責。

2.8甲方對乙方交接的防水層成品有保護的責任。

第三條 乙方工作責任

3.1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工地安全規程、防火安全規定,按圖紙或雙方協定方案施工,參加驗收。

3.2工程完工未移交甲方前,負責對現場成品進行保護。

3.3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准,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築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3.4乙方負責提供產品出廠檢驗報告、出廠合格證、現場抽樣檢驗報告、產品施工工藝並按時提供給甲方。

第四條 關於工程約定

4.1因發包或甲方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

4.2因設計變更、不可抗拒因素、雨天及非乙方原因停電造成一天內連續停工超過4小時,工期相應順延。

4.3因甲方工程進度原因和基層面不符合防水施工規範造成無法施工,工期相應順延。

第五條 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5.1本工程按施工圖紙或雙方協定方案、做法說明、設計變更及國家制度的施工規範組織施工、驗收。

5.2採用合格的防水材料,進場施工。

第六條 關於工程款支付的約定

6.1本合同生效後,乙方按甲方的通知將材料運至工地。

6.2防水工程施工完畢、防水工程驗收合格後15天內,甲方將工程款付至工程總造價 %(除 %做質量保證金外),其餘款甲方在兩個月內需全部付清給乙方。

6.3保修期滿甲方在一個星期內將保脩金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第七條 工程保修

7.1工程質量保修期爲5年,質量保修期從工程實際竣工驗收合格之日算起。甲方扣除相應保脩金時給乙方辦理保脩金欠條、並將保脩金存到雙方指定銀行賬戶,保修期滿甲方將保脩金本金一起付還乙方。

7.2保修範圍:材料老化、搭接開裂、材料脫落造成漏水屬於保修範圍。找平層開裂、基層裂縫、基層沉陷而造成材料斷裂或人爲損害造成漏水不屬於保修範圍。

7.3屬於保修範圍和內容的項目,乙方應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後7個工作日內派人修理。乙方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修理,甲方可委託其他人修理,保修費從質量保證金內扣除。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甲方未按合同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權停止施工,所造成的工期延誤由甲方負責。停工期間給乙方造成的誤工費用由甲方承擔。

8.2乙方必須確保工程工期和施工質量及防水工程順利進行。如果基層達不到防水施工規範要求,甲方要求乙方施工,其施工費用由甲方負責補給乙方。

8.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嚴格按圖紙或按雙方協定方案及甲方技術交底施工達到保質保量。

8.4甲方在施工中,注意對成品進行保護,如因甲方在施工中對防水成品損壞或污染,經甲乙雙方確認,由甲方負責處理。需要返工的由甲方負責費用。

第九條 爭議糾紛

9.1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採取協商解決或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9.2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9.3本合同的執行中發生爭議,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時,應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雙發各執壹份,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在本合同項目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保修期滿甲方付清乙方保脩金,該合同全失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專業承包合同 篇10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城鄉建設部《建築安裝工程總分包實施辦法》及有關規定,結合本消防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建築面積:

4、耐火等級:

第二條 承包範圍和內容

本工程中所有消火栓系統、噴淋系統、火災報警工程安裝、通風。

第三條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報建、施工、包驗收合格。

第四條 工程造價:

工程總造價爲105萬元。一次性包乾價,合同保證金10萬元,開工7天內退還,施工一個月付備料款10%。

第五條 工程款結算方式:

1、每月按實際工程量支付工程款的60%。

2、工程完工後支付總工程款的70%。

3、工程竣工驗收後支付總工程款的95%(工程決算後28日內付清),留下其中5%

待保修期滿一年後付清。

第六條 工程質量和檢查驗收

1、承包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範、規程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監督檢查,消防工程材料品牌由乙方報由甲方審定,材料及設備進場必須通知甲方及監理驗收合格後方能進行施工。

2、承包方應按工程進度,及時提供關於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設備合格證、試驗、試壓、測試報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須經過設計單位和發包方同意並簽證後,方可使用,並做好相關施工資料。

3、隱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檢後,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通知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檢查驗收,監理工程師接到通知後24小時內應感到現場檢查,認可簽證後,方可進行下一工序施工。監理工程師未接的檢查驗收,承包方經質量檢查部門檢驗確認合格後,即可隱蔽繼續施工,發包方應予承認並辦理檢查合格手續。如提出異議,經複查合格者,其費用由發包方負責;不合格者,有承包方負責,因此而造成工期損失由責任方負責。

4、消防安裝工程竣工後,必須按照相關技術質量驗收有關規定進行技術檢驗。屬於單位體試車,由承包方負責進行,無論由誰負責試車,雙方均應互配合,共同進行。

5、設備安裝工程,由承包方會同發包方將已完工程(設備基礎)向安裝單位辦理中間交工手續,並作爲竣工驗收的依據。

6、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圖說、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爲依據。

7、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按規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術檔案資料,併發出竣工通知書,經雙方協商確定驗收時間,由發包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驗收合格後,雙方籤

8、已竣工驗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責任保管,發包方不得動用,若發包方已經使用,即視同交驗。由於承包方原因,應交工驗收而不交不驗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條款處理外,並賠償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9、工程交工驗收後,消防保修期按國家要求期限。保修證書在交工驗收後由承包方填寫交給發包方。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發包方應書面通知承包方並約定時間進行修理,在保修期內承包方拒不修理時,發包方可動用預留保修款請人修理,超支部分應有承包方負擔。

第七條 工程工期

1、本工程合同總工期必須與土建水電工程同時驗收。

2、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簽證後,工期作相應順延,並用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①發包方在合同規定開工日期前 7 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場地、進場道路、施工用水,或電源未按規定接通,影響承包方進場施工者。

②明確由建設單位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雙方認定的時間進場,或進場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驗時發現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換而耽誤施工進度者。

③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下一工序施工者。 ④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颱風、水災、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地震等)

第八條 合同簽訂後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相關施工圖各5套。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如雙方屬同一部門時,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雙主不屬於同一個部門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特殊條款 本合同條款如對特殊情況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特殊條款。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驗,結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滿後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 2 份,其中發包方執 1 份,承包方執 1 份。

發包方(蓋章): 承包方(蓋章) :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名):年月日:

專業承包合同 篇11

專業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專業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的規定,結合甲方公司有關規定和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甲方招標確定,本工程由乙方實行專業承包。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和責任,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交匯處東北角;

3、工程概況:建築面積39748㎡,地上20層地下1層,框架結構;(明確工程建築面積、層數、結構形式等)。

第二條 承包範圍

1、承包範圍:(包括消防水系統、噴淋系統、火災報警系統)的全部施工及圖紙深化設計,所需材料的加工、運輸、安裝。

2、工作內容:(包括消防水系統、噴淋系統、火災報警系統)的全部施工及圖紙深化設計,所需材料的加工、運輸、安裝。

第三條 承包方式 本工程採用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安全文明、包進度的承包方式。

第四條 合同價款

1、本工程合同價款採用 2 方式確定。

1)固定總價合同。合同價款不得調整;

合同價款爲 / 萬元。

乙方根據甲方所發招標圖紙和招標文件要求填報的工程量清單經甲方審覈確定後作爲本合同的附件,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已清楚瞭解該承包金額已包括所有招標圖紙所顯示及工程規範內要求的所有內容。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單中的數量只供乙方投標報價時參考, 乙方填報的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包括招標圖紙和工程量清單內的項目說明及工程規範內要求的工作內容,乙方填報的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不再作任何調整。

乙方可在開標後7天內向甲方提交工程量清單偏差表,經甲乙雙方覈對後作爲本合同的補充文件,甲乙雙方共同確認的工程量乘以乙方填報的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即爲本合同固定總價。如乙方在開標後7天內未提出工程量清單有偏差,視爲乙方完全認可甲方提供

的招標圖紙內所有的工程內容和招標工程量清單,即本合同價款爲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單中的數量乘以乙方填報的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的合價,以後在施工過程和工程結算中均不再作任何調整。乙方未填報單價的項目費用視爲已包含合同總價款中。

甲方和乙方共同蓋章確認的招標圖紙和工程量清單作爲本合同附件,詳細見合同附件一(專業分包承包報價清單)。

招標圖紙以外的變更工程量單價按本合同後附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執行。但同一個分部分項工程變更、索賠款項增加累計金額在10000元以上的,僅對超過10000元以上的部分進行增加(例如:同一個分部分項工程變更、簽證累計增加金額11000元,則甲方給乙方調增1000元);增加金額在10000元以內的工程變更、索賠款項已包含在合同價中,不作任何調整。工程變更款項減少的,按實調減。

2)固定綜合單價合同。

固定綜合單價合同,結算時單價不變,工程量按根據實際施工的範圍和內容按圖紙計算;工程量的計算規則執行<<20xx年陝西省工程量清單計價規則>> 。

合同中所約定的工程量爲暫定數量,且不得以此數量與甲方發生任何法律及經濟糾紛。詳細見合同附件一(專業分包承包報價清單)。

3)上交固定管理費的合同。(現合同暫定爲/萬)

乙方向甲方上繳合同結算價款的 / %管理費,合同中約定的乙方上繳管理費費率不因合同價款的調整而改變。其中包括兩種方式,本合同以如下第 / 種方式確定。

A、乙方上交甲方管理費的基數以甲乙雙方確認的最終結算價爲準,乙方的最終結算價爲甲乙雙方確認的最終金額扣除上交的各項費用和違約金後的結算金額。

B、乙方上交甲方管理費的基數以甲方跟建設方確認的對應工作內容的最終結算價爲準,乙方的最終結算價爲甲方跟建設方確認的對應工作內容的最終結算價扣除上交的各項費用和違約金後的結算金額。

2、以上價格爲含稅包乾價,乙方除完成本合同承包範圍內的約定工作內容外,並負責履行在質量保證期內所應承擔的各項義務。合同價包括但不僅限於以下費用:

1)按照合同要求完成該項工程所需的人工費、材料費、設備費、設備材料運輸及保管費、成品保護費、材料試驗和工程檢測試驗費用(不計構件增值稅)。各類與施工相關的財產、設備、人員的保險費、利潤、稅金等全部費用。

2)乙方向政府各部門交納的相關費用,以及施工中發生的環境保護、治理及採取措施所發生的費用。

3)爲保證施工而引起的必要的施工技術安全措施勞務費、冬雨季施工費、勞動保護費等費用。

4)因施工不良而支出的工程維修費及在合同規定期限內的保修、保養費用。

5)爲確保冬季施工期間正常施工所發生的全部費用均已包括在合同價格內,執行時不作任何調整。

6)達到甲方對現場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所發生的費用。(包含但不限於承包施工區域衛生的清潔,CI形象宣傳及保潔費用),垃圾堆放在甲方指定地點。

7)與其他分項工程配合所發生的費用。

8)生活用臨建費、水電費。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費用或提高價格,如市場物價上漲、貨幣價格浮動、生活費用提高、工資的基限提高、調整稅法關稅及稅務等政策性和非政策性價格上調等,都包含在合同價格中。

第五條 履約保證金

1、本工程合同履約保證金爲合同造價的 / %,計人民幣 20xx0 元,在甲方口頭通知乙方中標後三日內,乙方以 現金或轉賬 形式交與甲方,作爲本合同質量、工期履約保證金,甲方出具收據。

2、履約保證金的退還時間:乙方全部完成合同約定工作內容,經過甲方驗收達到合同約定的質量、工期以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雙方辦完分包工程結算且乙方按規定交齊有關承包工程的技術經濟資料後,如未發生本合同約定的違約扣款事項,由甲方在乙方承包工程結算辦理完後一個月內全額無息退還乙方交納的履約保證金。

第六條 工 期

1、分包工程開工日期以甲方的書面函件爲準;分包工程具備完工條件,乙方向甲方報送完整的分包工程完工資料及完工報告,甲方在7天內對乙方工程是否完工進行確認,如經甲方審覈分包工程符合完工條件的,甲方在乙方報送的完工報告中籤字確認已完工。甲方批准的工程完工之日爲本分包工程完工之日。

2、本合同工期爲 35 天,乙方應根據甲方進度要求在約定期限內完成承包範圍內的全部工作內容。在施工過程中,乙方若不能按照甲方確定的施工計劃、進度計劃完成任務,每延期一天,甲方按照合同暫定價款的 1000 元/天對乙方處以違約罰金;工期延誤超過 10 天,甲方有權安排其他施工單位進行施工,費用由乙方承擔;或將乙方清退出場,並扣罰所有工程款,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及發包人帶來的一切責任及損失,並負責賠償。乙方接到甲方的退場通知書的當日,無條件退場。

3、對於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乙方須書面報告甲方,由甲乙雙方共同向建設方辦理工期延期及費用索賠手續,工期以監理及建設方批准的延期爲準;如果建設方對簽證不予認可,則乙方不得以此向甲方提出任何工期及費用要求。

第七條 工程質量

1、本工程質量目標:一次性驗收合格。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及國家現行施工驗收、驗評規範、工藝標準、圖集組織施工,確保質量目標的實現。

2、乙方必須在進場後 7 日內向甲方提供詳細的質量保證措施,並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3、乙方進場後,須按圖紙及甲方要求進行樣板工程施工,樣板質量、工程達到甲方要求後,方可繼續施工。否則,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乙方應立即退場,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

4、乙方應認真按照甲方安排組織施工,隨時接受甲方施工管理人員的檢查、檢驗,併爲檢查、檢驗提供保證條件。對甲方提出的質量問題及時整改,無正當理由而乙方拒不整改時,甲方有權採取整改措施直至更換專業承包方,責令乙方退場,並由乙方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5、上道工序乙方未自檢、甲方未驗收或驗收不合格,不得進入下道工序施工。需要隱蔽的分包工程,在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中間驗收條件後,分包方應進行自檢,並在隱蔽工程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內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驗收。驗收合格,甲乙雙方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乙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負責整改或返工,直至滿足合同質量要求。

6、施工中,如甲方發現乙方未按樣板工程施工或者工程不合格或未達到甲方質量要求時,乙方應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按甲方要求進行返工、返修,並承擔返工、返修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若甲方通知乙方後,乙方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對缺陷、不合格工程進行返修,甲方可另行僱傭其他單位進行返修,由此發生的所有費用由甲方直接從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同時甲方將按返工項目總價款的20%對乙方處違約罰金。

7、業主、建設方、甲方、監理、設計或建築管理部門對乙方的施工質量能否滿足工程質量目標或設計、規範要求表示疑慮並要求檢驗、檢測時,乙方必須無條件接受檢驗、檢測,並承擔因乙方責任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第七條 雙方責任

1、甲方代表

甲方駐現場代表姓名: 。

甲方代表易人,應提前 10 天通知乙方,繼任現場代表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

2、甲方職責

1)進行工程施工指導和管理工作,行駛總承包管理職責。對乙方不服從現場管理和違約行爲,按照合同約定進行處罰。

2)向乙方提供施工圖紙和有關技術資料。

3)負責施工前對乙方進行書面技術交底和安全交底,向乙方明確施工技術、質量、

4)審定乙方編制的施工方案,做好工人入場教育和技術交底。乙方施工前,應先向甲方上報施工方案,經甲方審批後方可組織施工。施工過程中,甲方有權針對施工中出現的問題局部修改施工方案,乙方應按修改後的施工方案組織施工,並不得以施工方案變更爲由提出任何與經濟有關的索賠要求。

5)對乙方施工的進度、質量、安全、文明施工進行監督檢查。

6)按合同約定及時辦理專業承包合同的結算、付款。

7)甲方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有權隨時調整乙方的承包範圍、工程量、分部分項工程,乙方不得以此爲由提出任何經濟糾紛和法律糾紛。

3、乙方代表

1)乙方駐施工現場代表姓名: ,全權負責乙方施工現場管理,代表乙方行使與本合同有關的權利和義務,乙方對其行爲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2)乙方代表若不是由乙方法人代表本人擔任,應出具法人授權委託書。

3)乙方代表易人,應提前 10 天徵得甲方同意,繼任現場代表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

4)若甲方不同意乙方現場代表易人,乙方堅持易人,則視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無條件終止本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暫定價款的1%支付違約金。

5)合同期內,乙方駐現場代表不得有少於 85% 的工作日在施工現場負責組織、管理乙方的施工人員,否則視爲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無條件終止本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暫定價款的1%支付違約金。

4、乙方職責

1)乙方不得將本合同工程轉包、再分包給第三方,否則,甲方有權直接終止本合同,將乙方清退出場,並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暫定價款的5%支付違約金,如造成甲方損失的,需另行賠付。

2)乙方工人必須具備健康證明方能進場施工,若未及時辦理健康證明,由甲方組織進行檢查,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應對工人進行職業健康安全、食品衛生等方面的教育。

3)乙方自行辦理所有工作人員進場施工手續並承擔費用,各類人員必須按規定持證上崗。同時須按照甲方要求填報入場人員登記表,並不得隨意更換。

4)乙方應當按工程所在地政府相關規定爲其使用的工人辦理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辦理保險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5)乙方應確保工人工資的按時足額發放,如出現拖欠工人工資和工人討薪、聚衆擾民事件,甲方有權停止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從工程款中直接代付工人工資,並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暫定價款的 2 %支付違約金。

6)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時間派駐管理人員進場,落實並負責辦理合同承包範圍內包含的材料認樣、認價工作;提供材料樣品供甲方、監理及建設方確認封樣;編制施工方案;提供深化設計的依據及其他相關工作。如因乙方原因影響現場施工,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責任。

7)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現場指揮人員管理,做好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滿足甲方對施工中的質量、進度、安全、文明施工、環保等要求,杜絕安全隱患及安全事故的發生。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生因乙方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責任和全部費用。

8)乙方人員必須按施工圖紙及說明組織施工,在施工中應按甲方有關規定進行成品、半成品保護,如發生損壞、丟失應承擔全部責任。

9)乙方須嚴格遵守建設方的管理規定及當地政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治安管理制度。如有違反,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責任及經濟處罰。

第八條 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保護

1、工程安全目標:杜絕死亡和工傷,無重大機械事故,無重大安全、衛生事故,無重大社會污染事故,輕傷事故率控制在 5‰以內。

2、乙方應自覺遵守執行國家及當地政府制訂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

3、乙方必須到甲方公司簽署《安全生產協議》、《廉政建設合同》及《承諾書》並出具《法人委託書》作爲本合同的附件嚴格執行。

4、乙方必須遵守並服從甲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嚴格執行甲方技術人員下達的施工安全技術交底,確保安全施工,並按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責任。

5、乙方應遵守甲方制訂的各項安全規定,凡新進場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和安全交底,建立安全教育臺帳,並與甲方簽訂個人安全責任合同。乙方在進行危險性較大的作業前,施工人員必須先接受交底才能上崗,否則應當按照本合同暫定總價的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應當負全責。

6、甲方實施出入證制度,嚴禁非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7、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爲施工人員配備勞動保護用品,避免有毒、有害、粉塵、噪聲等危害因素損害施工人員身體健康。勞動保護費已含在乙方專業承包價中,不再另外計取費用。

8、乙方必須做好安全防範措施。甲方指出的安全隱患,乙方必須及時整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應承擔所有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第九條 文明施工與環境保護

1、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地方政府以及甲方有關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的各項規定。

2、乙方必須遵守當地政府主管部門文明施工有關規定,按甲方要求對工人住宿實行標準化管理,做到室內、外整潔、統一規範。

3、乙方必須在施工過程中做到工完場清,料具、工具堆放整齊,按甲方文明施工有關規定組織施工,使施工現場達到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目標。文明施工費用已含在乙方承包價中,不再另外計取費用。

乙方若不能做到工完場清及安全文明施工,每出現一次甲方扣除乙方結算價款的千分之三作爲違約罰金,該項罰金累計不超過結算價款的3%。

4、乙方必須在施工過程中自覺保護環境,裝飾廢棄物要集中到垃圾堆放場地處理,施工過程中要節約用水、用電、用料,要對所使用的機具、器具做好日常維修保養,防止噪音污染。

第十條 物資(材料)供應及管理

1、供應:爲完成合同約定範圍內工作內容所需的所有材料均由乙方供應。

2、保管:乙方應負責對其進場的材料進行妥善保管,以防丟失、被盜、變質等造成損失。

3、材料的裝卸、運輸:爲完成合同約定範圍內工作內容所需的所有材料的裝、卸、運輸等由乙方負責,其費用由乙方負擔幷包含在乙方的承包價中。

4、乙方對建設方及甲方已經指定和確認的材料必須無條件接受並與指定的材料供應商簽訂採購合同,採購單價由乙方與供應商商談。

第十一條 機械設備供應管理

1、機械設備按以下第 1 款執行

1)工程所需機械設備的安裝、使用、維護、拆除等均由乙方自行解決;

2)工程所需大型機械設備由甲方提供,工程所需一般性機械設備由乙方提供;

3)本工程含大型機械設備有: / 。

2、乙方進場施工後,應同時報送本方所有機具、用具情況交甲方複覈,達不到甲方規定要求的機具、用具不得進場,甲方有權將乙方不合格機具、用具清退出現場,並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3、甲方負責對乙方使用的機械設備進行質量、安全、環保方面的檢查監督,發現乙方違規定使用機械設備時,有權責令其限期整改,否則按該項機械設備市場價處以經濟處罰,直至終止本合同。

第十二條 工程變更及價款變更管理

1、甲方有權根據實際需要隨時變更乙方的承包範圍或增(減)乙方的工作內容,乙方應按甲方變更內容組織施工,同時乙方須在報甲方同意後自行調節勞動力及機具、材料,並同意不向甲方提出任何與經濟有關的索賠要求。

2、甲方對乙方發送的所有函件,未經甲方委託代理人 簽字和加蓋甲方公司公章的一律視爲無效。

3、乙方所有工程變更、簽證、索賠單據和文件須經甲方書面授權人員簽字確認後方可生效;

乙方在工程變更事項確認後7天內,向甲方項目部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甲方主管部門審覈簽字確認後方可調整工程價款。

乙方在上述規定時間內未及時提出的,視爲乙方放棄該部分變更價款調整的權利,並不得與甲方發生任何經濟與法律糾紛。

4、確認工程變更價款

1)合同中已有適用或類似於變更工程價格的,按合同已有或類似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無適用或類似於變更工程價格的,由乙方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認質認價單),經甲方批准後按甲方認可單價變更合同價款。

3)變更價款超過5萬元,必須簽訂補充協議。

以上所有變更價款必須經甲方書面確認後方可計取相關費用,乙方不得以此爲由提出任何經濟糾紛和法律糾紛。

第十三條 工程結算

1、結算程序:乙方預算人員根據本合同有關約定和當月完成的實物工程量按合同規定編制結算書→甲方項目經理部人員按規定審覈→甲方公司審定→乙方簽字認可。

2、甲方根據乙方當月完成的實物工程量(包括設計變更和簽證),進行預結算。

預結公式爲:當期預結專業承包費 = 工程量 X 綜合單價

3、工程量計算:工程量經甲方商務人員計算、項目經理審覈,最終由甲方公司合約商務部書面確認爲準(需蓋合約商務部公章),其它人員開出的工程量不作爲結算依據。

4、甲方扣除當月發生、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後,餘下金額作爲專業承包費的當月預結金額。

5、本工程工期、質量、文明施工經甲方考覈後,由甲方按規定對乙方實施獎罰。

6、乙方退場後30個日曆天須結算完全部專業承包費,逾期視爲乙方放棄權利,甲方不再爲乙方辦理結算工作,逾期後簽發的全部結算資料甲乙雙方均一概不予承認。

7、乙方申報結算超過最終結算的5%以外的審覈費由乙方承擔,審覈費按審減值的8%在乙方專業承包結算款中扣除。

第十四條 工程款支付

1、本工程不提供預付款。

2、專業承包費按月支付,乙方應於每月20日前向甲方提供當月已完成專業承包費用,

3、乙方在完成全部合同內容並經甲方、監理、業主驗收合格後辦理最終結算。竣工結算完成後三個月內付至結算價款的95%;

4、本合同預留結算總價的 5%作爲工程質量保脩金,保修期爲2年,保修期滿後20天內,扣除質量返修費用後(無息)返還乙方;

5、專業承包費支付必須以支票或其他非現金結算方式支付乙方款項,且開出的支票必須填寫收款人,收款人必須與“合同簽訂單位名稱”一致。

6、乙方發票提供和稅金繳納執行以下規定:

1)乙方在請款時應提供工程所在地稅務部門認可的建築安裝施工企業專用發票並加蓋與本合同中乙方名稱一致的發票專用章或財務專用章(如稅務部門要求合同、發票等備案登記的,乙方應辦理相關手續)。

2)如乙方不能提供當地稅務部門認可的發票,甲方有權拒絕付款。

3)乙方稅金繳納和發票的提供執行稅務部門的法規。

4)乙方在請款時如未能及時提供發票(將在當期付款金額中暫扣除10%)。

第十五條 工程保修

1、本合同所涉工程的保修期爲 2 年,在工程驗收合格之日起算。

2、在保修期內,乙方在接到甲方質量維修通知後,二天內必須派人前往維修或更換;如果乙方不能在約定的時間內派人進行維修,甲方有權另行安排其他隊伍維修,維修所發生的全部費用從乙方保脩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另須如實賠付。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人員未按合同約定(甲方書面通知)時間進場的,每逾期一日按照合同暫定價款的0.5 %支付違約金;逾期 10 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暫定價款的 5 %支付違約金,如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需另行按實賠付。

2、乙方無故撤走部分或全部工人時,甲方書面通知乙方,在2 日內乙方未予書面答覆並恢復正常施工秩序的,甲方有權拒付其工程款;超過5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因乙方原因造成逾期交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應按本合同暫定總價的0.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15天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甲方要求退場,並按照合同暫定價款的 5 %支付違約金,如造成甲方損失的,需另行按實賠付。

4、工程質量驗收不合格的,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限期進行整改,並承擔工期延誤的違約責任;整改後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甲方要求退場,並應按本合同暫定總價的 5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造成甲方損失的,需另行按實賠付。

第十七條 爭議或糾紛處理

本合同履行期間,若出現爭議,合同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調解的方式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共同約定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 補充事宜

1、本工程的專業承包招標文件和乙方投標書、承諾書均作爲本合同附件一併執行。若招標文件、乙方的投標書或承諾書與本合同相矛盾時,以本合同爲準。

2、本合同壹式陸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合同附件

1、專業分包承包報價清單

2、承包方履約承諾書

3、不拖欠民工工資承諾書

4、關於對施工現場作業隊伍管理實施獎罰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條 其他: / 。

專業發包方(公司簽章): 專業承包方(公司簽章):

甲方負責人(法人/甲方代表): 乙方負責人(法人/乙方代表): 開戶行: 開戶行:

賬號: 賬號: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專業承包合同 篇12

發包人: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 (以下簡稱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經濟合同法已廢止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

項目名稱:

項目地點:

一、工程項目承包範圍:

加樂比精品酒店安裝工程,按甲方提供的水施、電施、暖通設計施工圖紙範圍內的相關項目(火災報警系統、消火栓系統、噴淋系統、正壓送風系統、防火捲簾、滅火器,不含水泵房部分)包工包料。

二、工期要求:

1、消防工程進度與土建及裝飾進度同步進行,按甲方簽署的開工日算起,在土建及裝飾工程驗收之日起(即總體工程竣工)二十個工作日內,乙方負責火災報警系統、消火栓系統、噴淋系統、正壓送風系統、防火捲簾等消防工程安裝調試完畢,並按工程規範要求通過消防部門驗收達到合格。

2、工期延誤

1、非甲方原因,合同工期不予順延; ○

2、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工期延誤,工期相應順延。 ○

三、工程質量及驗收標準:

1、工程質量標準爲合格,乙方應保證本工程按規範要求通過消防部門驗收合格。若因乙方原因工程質量未達到合格標準,乙方必須無償整改至合格,工期不順延,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人員檢查檢驗,併爲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3、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本工程所選用設備和材料必須是經相關部門認可的合格產品,並符合國家有關標準,提交合格證、質量保證書等文件,

嚴禁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設備,否則發生返工的費用及工期延誤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4、本工程保修期爲十二個月,以消防部門驗收合格證書或文件簽發之日起爲準。在保修期內,本工程項目若出現設備故障問題,乙方應在業主申告之時起八小時內作出響應並派技術人員到現場處理,若乙方未能及時到場處理,業主有權請人代爲修繕,費用按兩倍計取由乙方承擔,且乙方不得對維修費用金額提出任何異議。若甲方的原因造成的故障或損壞,則由乙方進行有償修繕,相應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四、定額計價範圍及價款調整:

1、按甲方提供的消防部分水施、電施、暖通施工圖紙範圍內總價包乾;包乾價是多少錢?

2、施工圖紙外增加的工程量單價,包乾單價中有的按包乾單價計取;

3、增加的工程量單價,包乾單價中沒有的部分,人工、材料價格按國家政策、政府文件、法律、法規變化進行調整,按實結算,取費按以下條文計取。(建議對照下條文並按簽證結算,因爲國家定額應考慮下浮率)

4、按《全國統一安裝工程預算定額福建省綜合單價表》(20_版)計取;

5、按《福建省建築安裝工程費用定額》(20_版)計取;

、 6、閩建築[20_]11號文計取;

7、閩建築[20_]37號文人工單價調整;

8、建築[20_]4號文工程稅金調整;閩建築[20_]27號費用定額。

9、材料、設備主材價格按三明工程造價公佈的20_年6月份信息價計取。

10、工程類別按三類,勞保按丁類取費。

五、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

2、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3、圖紙

4、雙方有關工程的洽談、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六、合同的生效及終止

1、雙方簽訂合同後生效;

2、甲乙雙方應履行合同的全部義務,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並通過業主及消防部門驗收達到合格標準,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後,保修期滿,本合同即告終止;

3、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甲、乙雙方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七、甲方工作:

1、甲方提供3套完整的消防水施、電施、暖通設計施工圖紙給乙方,如在施工中工程發生變化應及時協調乙方及設計單位予以解決;

2、提供具備施工條件的施工場地;

3、提供施工所需水、電並接至施工場地;

4、負責協調乙方與其他專業施工隊的關係,委派代表處理有關檢查、驗收、設計變更等事項。

八、乙方工作

1、安全、文明施工

①、遵守執行國家頒佈的安全生產法規和省市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制定本工程施工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本工程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督促跟班檢查安全生產工作,若在施工過程中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和造成經濟損失,應負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②、合同代表人必須對本隊伍施工人員負安全生產中的經濟、法律一切責任,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前書面交底,特別要對工人進場前做好“三級安全教育”工作,對於重要部位和操作中易於產生不安全因素的要針對性交底、並做安全措施示範操作,專職安全員嚴格履行班前、班中、班後檢查、踊躍監督,制止違章,杜絕事故的發生。

2、乙方中途不得放棄承包或將工程轉包給第三者,否則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3、乙方負責作好內業資料,應協助甲方辦理有關部門驗收的手續工作;

4、必須按消防部門審批合格的設計圖紙和《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等有關規定進行施工;

5、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現技術要求與現場實際情況不符合《國家消防驗收規範》時應 向甲方提出,由發包方牽頭與設計單位和消防部門協商解決;

九、材料、設備的採購、供應方式和要求

1、所用的材料、設備乙方均按合格產品採購,不偷工減料;

2、所用的材料、設備產品凡涉及公安消防部門要求提供許可證和合格證的,乙方必須 無條件提供到位;

3、各項系統的設施開通調試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十、 工程進度款的支付

1、本消防安裝工程總價含稅包乾;

2、每月按完成工程量形象進度的80%支付給乙方工程款(含設計變更調整數和甲方中間簽證增加費用一起報入進度款);

3、消防安裝工程通過消防部門驗收合格後(出具驗收合格文件)支付給乙方工程款至97%;

4、工程保脩金按結算造價的3%預留,工程保修期滿十二個月後,無質量問題7天內付清餘款(工程保脩金不計利息);

十一、竣工結算

工程安裝完畢經消防部門驗收合格並取得合格文件,取得合格文件二十天內,乙方提交完整的竣工結算報告和竣工圖資料(三套)給甲方,甲方收齊相關資料後30天內提出審覈意見,未按規定的日期審覈完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收到審覈意見十天內提出反饋意見。乙方如延期報送,承包範圍內本次工程款的支付時間亦相應順延。

十二、 索賠和爭議

1、違約的處理:除甲方原因及不可抗拒力外,因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由乙方支付違約金,如超過工期違約金按工程總造價的0.1%每天計收,耽誤期違約金賠償最高限額不超過合同總價的5%。非乙方原因,甲方不按合同支付工程款,由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工程總造價的0.1%每天計收,耽誤期違約金賠償最高限額不超過合同總價的5%;

2、索賠: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終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提前10天書面通知違約方後,方可終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3、乙方若中途停工退場,所有施工工程量經相關部門質量驗收合格後按所完成的工程量60%進行結算,餘40%作爲補償甲方更換施工隊伍、工期延誤的經濟損失費用。

4、甲方若無故單方解除合同,所施工的工程量按80%進行結算,甲方賠償乙方所有經濟 損失費用。

5、爭議: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合同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3一方根據上述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並在發出通知的前10天告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本合同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4合同解除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轉移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甲方應爲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並按已完成合同工程量的60%支付乙方工程價款.已經定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生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十四、 合同份數

1、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副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章(字)後生效。

2、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專業承包合同 篇13

甲方(勞務發包方):

乙方(勞務承包方):

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態度,按照《合同法》等相關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況下籤定如下合同:

一、 工程概況

工程地址:

工程名稱:

工程內容:

二、承包價格

1. 室內消火栓系統只按箱體數量計算,不計管道及配件等其他安裝費用。具體單價如下:

箱體規格:1600_700_240,單價: 450元/只

2. 室內噴淋系統只按噴頭數量計算,不計管道及配件等其他安裝費用。具體單價如下:

噴頭類型: 下噴 ,單價: 75元/只

3. 消防報警系統按探頭數量計算,另計弱電線管安裝費用(3元/米)。具體單價如下:

探頭單價: 70元/只

4.室外消防給水系統只按管道長度計算(消防水池給水主管至室外市政給水管,約120米),不計配件等其他安裝費用。共計3200元,土方開挖費用不包含在內。

5. 開洞、堵洞及暗箱開牆洞等零星費用。具體單價如下: 費用內容: 開DN150洞 ,單價: 45元/只

6. 由於設計、建設方及監理要求變更等簽證內容,人工費甲方應按照簽證單最終審計後定額人工費支付另支付給乙方。

7. 消防水泵房含2臺消防主泵、2臺穩壓泵、1臺氣壓罐、1臺溼式報警閥共計15000元。

8. 消防系統調試費僅計取報警系統調試費,小計3200元。消火栓、噴淋系統調試費不再另計取。

三、付款方式

1.甲方在乙方進場施工後1周內支付乙方5000元作爲當月生活費。

2.乙方待消防噴淋支管、弱電支管(含穿線)安裝結束後,甲方在1周內內支付乙方工程量的85﹪的工程款;待消防部門驗收合格後一個月內付清餘款。

四、材料及施工施工場地

1.工程材料由乙方開列數量清單,甲方選擇品牌給乙方購買,乙方負責施工,材料實行多退少補。乙方的施工工具和試壓等檢測工具由乙方自備。

2.乙方應提前2天向甲方提供需購材料清單,甲方應在2天內及時採購材料供施工隊使用,雙方應各自承擔對方拖延工期的責任和經濟損失.

3.甲方在乙方進場前需提供施工工作面及住所。如在外租房由甲方支付房租,乙方支付水電費。

五、合同爭議

1.出現爭議甲乙雙方先協商。

2.協商不成可向爭議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專業承包合同 篇14

甲方(承包方):

乙方(分包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承包人和分包人雙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項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1、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同價款

2.1工程合同價款:(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小寫)人民幣________元。

2.2合同價款的計價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結算方式:

3、合同工期

3.1 工程開工日期爲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爲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總工期爲_________日曆天。

4、質量標準

4.1工程質量標準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指令和決定

5.1就分包工程範圍內的工作,承包人隨時可以向分包人發出指令和決定,分包人應執行承包人發出的所有指令和決定。

5.2就分包工程範圍內的工作,分包人應執行經承包人確認和轉發的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發出的所有指令和決定。如分包人與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發生直接工作聯繫,將被視爲違約,並承擔違約責任。

6、承包人駐工地代表

6.1承包人駐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

6.2承包人駐工地代表的職權:按合同約定向分包人發出指令,履行分包合同約定的職權和義務。

6.3承包人代表可授權具體的管理人員行使自己的部分權利,並在認爲有必要時可撤回授權,授權和撤回均應提前通知分包人,

6.4承包人如需更換駐工地代表,應提前通知分包人,後任繼續行使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7、分包人駐工地代表

7.1分包人駐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

7.2分包人駐工地代表的職權:按分包合同約定和承包人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作業計劃、工期控制計劃、質量標準和承包人指令要求施工,遵守承包人、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履行分包合同中規定的其他所有職責和義務。

7.3分包人未經承包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換駐工地代表。分包人如有違反,將被視爲違約,並承擔違約責任。

7.4如分包人駐工地代表違反分包合同規定的各項職責和義務,或承包人認爲分包人駐工地代表不稱職,承包人有權要求分包人更換駐工地代表。分包人應予執行。 8、承包人工作

8.1提供現場必要的施工條件。

8.2提供圖紙資料並進行技術交底,編制施工組織設計、設計方案及總工期控制計劃,審查並批准分包人編制的分包工程施工進度計劃和施工作業計劃。

8.3指導、監督和檢查分包人的工程技術、質量、工期、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等管理工作,及時解決和糾正施工中出現的各種問題。

8.4協調分包人與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及其他分包單位的關係。 9、分包人工作

9.1按照承包人通知的時間準時進場,嚴格按照施工圖紙、施工驗收規範、質量檢驗標準和施工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服從承包人、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的管理、監督與檢查,對分包工程的施工技術、工程質量、工期進度、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全面負責,確保各項指標的實現。

9.2嚴格按照環境保護標準施工,遵守建設單位和承包人關於現場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的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規定。作業面做到工完場清,保持現場清潔整齊,材料使用及碼放符合施工現場規定。凡屬分包工程施工管理責任範圍內發生的罰款,均由分包人承擔。

9.3確保現場安全檢查符合有關規定,並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杜絕各類事故發生,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責任和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 10、設備和材料

10.1分包方應按照相關操作規程合理使用承包人提供的設備,並負責該部分設備的日常養護、維護,保證設備處於良好的狀態。如因分包人使用不當造成設備損壞,分包人負責維修,並賠償承包人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承包人向第三人承擔的違約責任)。

10.2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數量由承包人和分包人根據分包工程施工圖紙覈定。承包人根據分包人編制並經承包人批准的材料需用計劃和進場計劃安排材料進場。

10.3由分包人提供的材料、設備,分包人必須向承包人提供材料、設備的產品合格證明、

有關試驗資料並經承包人驗證合格後方可進場使用。分包工程結算時,分包人必須向承包人提供所使用材料的原始購料票證。

11、工期延誤

11.1分包人應當按照分包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工期延

誤,經承包人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1.1.1承包人未按分包合同約定提供圖紙、開工條件、設備設施、施工場地,分包人雖以

書面形式提出申請,但仍未從承包人處收到施工所需的圖紙、開工條件、設備設施、施工場地,以至影響施工造成停工的。

11.1.2分包人應在11.1款約定情況發生後5日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

報告。承包人在建設單位同意延長總包合同工期的基礎上予以確認。分包人在規定時限內未提交順延工期報告的,視爲該情況未影響工期。

11.2分包人不能按分包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12、質量檢查與驗收

12.1分包人應隨時允許並配合承包人或監理單位進入分包人施工場地檢查工程質量。

12.2分包工程質量應達到分包合同約定的工程質量標準。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分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13、合同價款與支付

13.1分包人按時完成分包工程並通過驗收後,分包人應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完整的竣工

結算資料。承包人與建設單位辦理完成全部工程結算手續後,待承包人收到建設單位支付的工程結算款後10日內,承包人將扣除分包工程保脩金和其他應扣款項外的分包工程結算款支付給分包人。

14、質量保修

14.1分包人按國家規定對分包工程承擔保修責任。保修期內,甲方按結算總價的____%預留質量保脩金。保修期滿無質量問題的,退還預留的質量保脩金。 15、分包合同解除與撤場

15.1分包人應嚴格按照分包合同約定和承包人的要求施工。如分包人的施工進度和施工質

量明顯不能滿足分包合同和承包人要求,承包人有權要求分包人採取整改措施和加快施工進度。分包人應無條件的採取各種措施滿足承包人要求。如分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通知後5日內仍不能滿足承包人要求,承包人有權解除分包合同並要求分包人撤場。分包人在收到承包人要求撤場的通知後應在5日內無條件撤出分包工程施工場地,並妥善保護施工現場的所有承包人財產和已完工程。分包人應承擔因此給承包人造成的所有損失。

15.2對於分包人在施工過程中搭建的臨時設施,如承包人要求拆除,分包人應按承包人要

求拆除,並將施工場地清理乾淨直至令承包人滿意。 16、違約責任

16.1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視爲分包人違約。分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16.1.1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

16.1.2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的; 16.1.3分包人將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轉包或再分包的;

16.1.4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義務或不按分包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17、分包合同生效與終止

分包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並在分包工程竣工交付、雙方簽訂分包工程保修合同、承包人付清分包工程結算尾款後終止。 18、合同份數

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分別保存一份。副本___份,由承包人、分包人各執__份。

承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

授權代表: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分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

授權代表: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專業承包合同 篇15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建設工程項目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面積(包括土建工程、水暖工程、電器工程):共計_________平方米。

4.承包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建築安裝工程造價: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6.工程價款和費用的結算依據和付款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工程開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8.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9.工程質量:以施工圖紙及書、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爲依據。

10.甲方主要義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乙方主要義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違約責任:

(1)甲方因自己原因延付工程價款時,每逾期一天,按應付款額_________‰計算違約金。

(2)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竣工,每逾期一天,按未竣工程造價_________‰計算違約金。

(3)甲方未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設備、場地、技術資料的,乙方可以請求順延工程日期,還可以請求賠償停工、窩工等損失。

(4)工程竣工後保險期一年。採暖工程保修期爲一個採暖期,在保修期內,屬承包方施工責任造成的如屋內漏雨、暖氣不熱、管道漏水等,由承包方負責免費修理。屬發包方或設計責任造成的由甲方自理。

(5)因乙方原因致使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承包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13.本合同附件:共_________份。

14.合同有效期: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工程竣工辦理交工驗收和款項結清時爲止。但保修一條除外。

15.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15份,承包方7份,發包方7份,由發包方送建設銀行一份。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專業承包合同 篇16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城鄉建設部《建築安裝工程總分包實施辦法》及有關規定,結合本消防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建築面積:

4、耐火等級:

第二條 承包範圍和內容

本工程中所有消火栓系統、噴淋系統、火災報警工程安裝、通風。

第三條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報建、施工、包驗收合格。

第四條 工程造價:

工程總造價爲105萬元。一次性包乾價,合同保證金10萬元,開工7天內退還,施工一個月付備料款10%。

第五條 工程款結算方式:

1、每月按實際工程量支付工程款的60%。

2、工程完工後支付總工程款的70%。

3、工程竣工驗收後支付總工程款的95%(工程決算後28日內付清),留下其中5%待保修期滿一年後付清。

第六條 工程質量和檢查驗收

1、承包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範、規程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監督檢查,消防工程材料品牌由乙方報由甲方審定,材料及設備進場必須通知甲方及監理驗收合格後方能進行施工。

2、承包方應按工程進度,及時提供關於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設備合格證、試驗、試壓、測試報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須經過設計單位和發包方同意並簽證後,方可使用,並做好相關施工資料。

3、隱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檢後,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通知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檢查驗收,監理工程師接到通知後24小時內應感到現場檢查,認可簽證後,方可進行下一工序施工。監理工程師未接的檢查驗收,承包方經質量檢查部門檢驗確認合格後,即可隱蔽繼續施工,發包方應予承認並辦理檢查合格手續。如提出異議,經複查合格者,其費用由發包方負責;不合格者,有承包方負責,因此而造成工期損失由責任方負責。

4、消防安裝工程竣工後,必須按照相關技術質量驗收有關規定進行技術檢驗。屬於單位體試車,由承包方負責進行,無論由誰負責試車,雙方均應互配合,共同進行。

5、設備安裝工程,由承包方會同發包方將已完工程(設備基礎)向安裝單位辦理中間交工手續,並作爲竣工驗收的依據。

6、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圖說、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爲依據。

7、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按規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術檔案資料,併發出竣工通知書,經雙方協商確定驗收時間,由發包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驗收合格後,雙方簽署交工驗收時間,由發包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驗收合格後,其保管費用和造成的損失由發包方承擔。交工驗收中發現有不符質量,需要返工的工程,應分清負責。屬施工原因造成的,按雙方驗收時商定的時間,由承包方負責修好再進行檢驗。竣工日期以最後檢驗合格的日期爲準。

8、已竣工驗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責任保管,發包方不得動用,若發包方已經使用,即視同交驗。由於承包方原因,應交工驗收而不交不驗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條款處理外,並賠償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9、工程交工驗收後,消防保修期按國家要求期限。保修證書在交工驗收後由承包方填寫交給發包方。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發包方應書面通知承包方並約定時間進行修理,在保修期內承包方拒不修理時,發包方可動用預留保修款請人修理,超支部分應有承包方負擔。

第七條 工程工期

1、本工程合同總工期必須與土建水電工程同時驗收。

2、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簽證後,工期作相應順延,並用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①發包方在合同規定開工日期前 7 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場地、進場道路、施工用水,或電源未按規定接通,影響承包方進場施工者。

②明確由建設單位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雙方認定的時間進場,或進場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驗時發現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換而耽誤施工進度者。

③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下一工序施工者。

④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颱風、水災、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地震等)而影響工程進度者。

第八條 合同簽訂後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相關施工圖各5套。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如雙方屬同一部門時,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雙主不屬於同一個部門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特殊條款 本合同條款如對特殊情況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特殊條款。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驗,結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滿後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 2 份,其中發包方執 1 份,承包方執 1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專業承包合同 篇17

甲方:乙方:(承包責任人)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一、甲方的權力和義務

1. 甲方提供經國家有關部門檢測合格的機械設備給乙方承包負責操作。

2. 提供機械設備名稱:市統一編號:

3. 甲方負責機械設備維修、保養所需要的材料、配件及日常必須填寫的表格,運轉記錄冊等。

4. 甲方每月支付乙方承包費 月中旬前。

5. 甲方負責乙方操作人員(每臺塔吊3人以內。外梯4人)上人身意外傷害險。

6. 負責與乙方協調在機械設備停滯期間人員的調配。其工資標準按市場均衡。

7. 負責全權檢查乙方工作情況,及乙方全體人員證件審覈。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 按國家規定組織、經國家有關部門考試合格的人員,持證上崗,操作好所承包的機械設備,要求所選人員,身體合格,思想合格,技術合格,不得使用國家通緝再逃人員。

2. 保證並保管好所承包設備及所屬機件。如有丟失按價賠償。服從施工單位領導,不能因乙方而影響甲方形象,及有損甲方任何利益的事情發生。

3. 每月填好結算單,臺時表,運轉記錄等。每月3號前按時交給甲方。

4. 承包費含乙方操作人員三險。

5. 認真做好機械日常保養工作,嚴禁故意破壞其所承包機械設備,如有發生加倍重罰。

6. 安全第一,嚴禁違章作業,因違章作業所造成一切損失由乙方全權負責。

7. 按所承包機械性能提前做好連帶工作,(塔吊附着架子搭設,預留洞等)並提前三天通知甲方。

8. 乙方必須服從巡檢人員領導,聽從巡檢人員意見,認真配合巡檢人員,填寫好檢查表,有問題(機械問題、人員問題),及時解決。

9. 乙方任何人員不能有盜竊行爲發生,如有發生重罰,嚴重者交國家權力機關處理。

10. 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及本行業各項規章制度。

三、乙方全體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甲方各項管理制度,各項制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管理制度條文附本合同背後)

四、合同期限爲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五、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方式:

1. 甲、乙雙方如有違約,所造成損失由責任方負責。

2. 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可向順義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本合同未盡宜,可增加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附加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專業承包合同 篇18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乙雙方就甲方____________項目消防工程施工承包訂立本合同,並在乙方完全同意本合同條款的前提下,本着互惠互利、相互信任、自願平等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爲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消防工程 。

二、工程地點:

三、承包方式和範圍:

1、發包方提供的____________消防施工圖紙設計的全部內容(不含圖紙未涉及到位的內容)

1)、圖紙範圍內消防工程的全部設備、材料由承包方購置。

2)、圖紙範圍內消防工程由承包方施工、安裝、檢測。

3)、消防報審、驗收手續由承包方負責辦理。

2、根據消防規範配備的碰口連接及整體控制系統的檢測和調試。單體樓內的安裝和質量問題以及調試中因質量問題需要返工和重新安裝的問題均在本合同範圍內。

3、承包方對圖紙範圍內消防工程的全部設備、材料、實施購置和安裝檢測並達到消防部門最終驗收合格。

四、合同總造價:大寫: 元。(承包方應嚴格按照工程圖紙施工,工程造價非經發包方同意並簽字確認變更,不得增減)。

第二條 施工準備

一、發包方:

1.合同簽訂後 天內提供完整的消防工程施工圖二份。提供施工水電。

2.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及有關部門參加施工圖交底會審,並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會審紀要, 天內提供會審紀要和修改施工圖二份。

二、承包方:

1.合同簽定後,組織施工管理人員和材料、施工機械進場。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預算、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承包方上述文件在合同簽定 日內報發包方審覈批准並由發包方備案。嚴格按照圖紙和審定的施工組織方案組織施工。

3、承包方所用水、電費按實際發生量由承包方自行承擔;施工配合費等費用承包方與總包單位自行協商解決。

第三條 工程期限

一、本工程開工日期爲 年 月 日,合同竣工日期爲 年 月 日,日曆天數爲 天。按發包方下發《工程開工聯

二、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代表簽字確認後,工期相應順延:

1.重大設計變更,致使施工無法進行的原因而影響進度;

2.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延誤工期外,其它任何情況工期不得順延。

第四條 工程質量

一、 本工程質量按國家規定經驗收達到:合格 。

二、 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設備必須按有關規定提供合格證,並經發包方或監理許可後方可用於本工程施工;否則視爲材料不合格,不得用於本工程。

2.隱蔽工程必須經監理工程師、發包方派駐代表檢查、驗收合格並簽證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發包方有權對隱蔽工程進行復檢,複檢結果合格,由發包方提供費用。

第五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一、合同簽訂後,發包方支付承包方工程總造價的 %的預付款

二、發包方按承包方每月工程量的 %,每月支付相應的工程款。

三、承包方每月25日向發包方上報工程量,發包方五日內核準並付款。

四、工程總價款的5%,即 元整做爲質保金。質保期爲一年,待質保期滿後,發包方全額支付餘款。

六、承包範圍以外變更項目的結算與支付

① 按照建設單位有效的變更通知單(變更通知單必須有建設單位的公章)進行變更結算。

② 執行20xx年工程量清單計價。

③ 不計算貸款利息、養老保險統籌、四項保險、安全文明定額補貼費。

④ 變更項目結算經建設單位審定後併入合同價款作爲本工程款支付。

⑤ 有關工程聯繫、變更等文件,交予發包方或監理後,三日內必須答覆,特殊情況除外。

七、承包方在工程竣工驗收取得消防合格證並向發包人交付工程後 10天內,將竣工結算文件送交發包方審查,發包方在收到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後,在10天內提出審覈意見。

第六條 工程驗收

一、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和消防主管部門制訂的竣工驗收規定、施工圖紙、說明書、施工技術文件爲依據。

二、 承包方負責竣工驗收全過程並承擔因此而發生的所有費用(其

三、 竣工日期以取得消防局驗收合格證書的簽字日期爲本項目竣工

第七條、發包人、承包人承諾

一、承包人承諾本工程必須保證質量按期交工。

二、發包人承諾嚴格按時間付款。

第八條、保修

一、本工程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指取得 消防局驗收合格證之日)起算爲以年。保脩金爲結算造價的5%。

二、保脩金在保修期滿無質量及其它問題後支付,保脩金不記任何利息。

三、在保修期內因承包人購置設備質量問題和施工質量問題需要維修時,承包人在接到發包人維修的通知(含電話)後48小時內必須組織相關專業人員進行維修,。

第九條、違約

一、承包人應在合同約定的工期內完工。

二、工程質量不合格的,承包人應無條件無償返工或維修。

第十條、安全

承包人應確保施工安全,因本工程施工導致的一切工傷、人身及財產安全事故等,承包人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環保條約

承包人在履行本合同時,應嚴格遵守國家及地方的法律和法規,並採取相應的環保措施,若因本合同導致的行政或司法處罰,均由承包人承擔一切責任和損失。

第十二條、 物業操作人員培訓條約

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驗收後,向物業公司移交前,負責給物業公司培訓2至5名操作維修人員。培訓內容包括:消防設備的操作,簡單故障的檢查排除,管道線路的檢修等。

第十三條、 糾紛解決辦法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雙方同意所在地法院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第十四條、 附 則

一、本合同一式陸份。正本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副本肆份,發包方執叄份,承包方執壹份。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加蓋之日起生效。雙方履行完合同義務後合同終止,如因承包方質量問題合同自動復效。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發包方: 承包方: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章) (簽章)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簽章) (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專業承包合同 篇19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雙方就 花園三期A區(1-4)棟工程項目水電安裝分包事宜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其內容如下:

一、 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址:

二、承包範圍

按甲方與業主簽訂的《施工合同》及《補充協議》施工圖中所包含的全部水電安裝工程內容。

三、分包方式

1、分包方式以甲方爲主體,乙方爲客體,對外均以中國建築第四工程局的名義出現並履行與建設單位簽訂的《建築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簡稱《施工合同》)。

2、乙方實行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保修的承包方式。根據《施工合同》有關條款的規定,由甲方的項目經理部經管。乙方自行組建項目經理部。

3、工程款必須先進甲方公司帳戶。乙方報送當月工程報表及次月資金用款計劃,同時報民工工資表給甲方。甲方扣除相關費用後,將工程款撥付給乙方。

4、乙方應無條件地履行甲方和業主簽定的《施工合同》及有關的補充協議、工程質量保修書規定的各項義務,並承擔履約過程中由水電安裝工程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法律責任。

5、乙方在實施本工程項目施工管理過程中,不得將本水電安裝工程轉包給其它任何單位或個人,若發現乙方有轉包行爲(勞務分包除外),甲方將收回該項目、取消乙方資格,並由乙方承擔相關損失及法律責任。

四、價款約定

1、乙方確認此合同價款,承諾所有合約承包內容,本工程按約定交納質量保證金元,質量保證金在合同簽訂時由乙方交給甲方,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無息退還給乙方。

2價下浮13%,按甲方與建設單位所簽定的施工合同中水電安裝工程的取費標準爲依據計算的工程造價與本合同中水電安裝工程的取費標準及下浮爲決算依據

3、凡因本工程水電安裝施工發生的與分包項目相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4、工程材料由乙方以甲方的名義向建設單位申報材料價格並自行採購,經監理或甲方驗證質量合格後方可使用,材料款均由乙方支付,如因乙方材料款支付的原因造成材料商投訴到甲方或起訴到法院,甲方有權代爲支付工程材料款,相應款項從工程款中扣除,並由乙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5、工程量的確認,乙方於次月5日前按甲方與建設方簽訂的《施工合同》中的取費標準並以甲方的名義向建設單位提交上月已完工程量的月報表。甲方在收到建設方審定的工程進度報表後,甲方按建設單位審定的工程量、材料單價及定額套用等爲不變基數,並按本合同約定的水電安裝工程取費標準取費和下浮13%後的工程進度造價支付乙方上月完成的工程進度款,作爲乙方當月完成的工程進度,其中工程量和材料價格以建設方審定的爲準,不再作調

五、質量要求

1、工程質量要求按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建築工程施工合同》中的約定條款履行。

2、建設單位對甲方的施工質量要求和獎罰,同樣適用於甲方對乙方的施工質量的約束,乙方必須承擔由於工程質量原因而被建設單位給予的任何處罰。

3、乙方按甲方對業主承諾的質量標準進行管理,甲方發現有質量問題時,責令乙方限期整改至合格爲止,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若因發生重大質量事故,使甲方被上級主管部門、當地政府、新聞媒體予以警告、扣證、爆光等,乙方必須對此負完全責任,並極力予以消除負面影響,同時乙方向甲方支付5萬元的違約金。該款在工程款中扣除。

六、工期要求

1、本工程合同工期按甲方與建設單位簽訂的《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約定條款履行。

2、乙方應根據甲方的施工總體計劃編制可行的安裝工程施工總進度計劃、季度計劃,月度計劃、周計劃,並報送甲方。若甲方的施工總計劃發生變更,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做相應的變更,同時甲方的總體計劃中應考慮安裝工程的合理工期。爲保證計劃的實施,乙方應有具體的保證措施,其包括:組織調配、工序管理、勞動力及機械化保證,資金、材料的到位、技術措施等,避免工期延誤。

3、建設單位對甲方的施工工期要求和獎罰,同樣適用於甲方對乙方的施工工期的約束,乙方必須承擔由於自身原因造成的工期拖延而被建設單位給予的一切處罰。

七、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要求

1、若單項未達此創建目標,乙方必須支付甲方違約金二萬元。

2、乙方有義務對其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及工人進行安全文明教育,對他們的安全負責。乙方必須無條件爲該工程施工現場從業人員辦理建築工程綜合保險,如果乙方不予辦理,甲方將強制代理,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應遵守中建總公司CI企業形象規範,按甲方的要求和指導予以完善,費用由乙方承擔。如果甲方對項目CI有特殊要求的(如有特殊要求會提前告知),乙方應配合甲方予以完善,費用仍由乙方承擔。對於乙方拒絕按中建CI企業形象標準執行的,甲方將強制執行,全部費用由乙方承擔,並在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4、本工程禁止重大傷亡事故的發生。若發生傷亡事故,一切經濟、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5、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的有關規定,嚴格按安全生產法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以及甲方的大檢查,對查出的問題乙方應及時予以整改,消除事故隱患。由於乙方安全措施不當而造成的事故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在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安全隱患及違章行爲,甲方有權責令乙方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甲方視情節輕重要求乙方支付一定額度的違約金。

6、由於乙方安全文明施工的原因,使甲方被行業主管部門、當地政府、新聞媒體予以警告、扣證、爆光等處罰時,乙方需對此負完全責任,並極力予以消除,同時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20萬元的違約金,該款項直接在工程款中扣除。

7、乙方應加強綜合治理工作,抓好勞務隊伍的管理,確保企業及社會穩定。甲方與乙方另行簽訂綜合治理責任書,並作爲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八、資金管理

1、工程質量保證金

2、由乙方以甲方的名義向建設單位報送收取工程款的相關資料,並協助甲方向建設單位收取工程款並打入甲方帳戶。原則上甲方在扣除相關費用後一週內支付給乙方,工程款由乙方支付使用於本工程,不得挪作他用。

3、本工程項目資金(工程款)應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甲方有權監督檢查乙方工程款的使用情況,如乙方挪用本工程款,甲方有權加以制止,若制止無效,甲方對乙方工程款 的支付方式將不受上述第八項第二條款限制。由於乙方挪用本項目資金致使與其他相關單位或個人產生經濟糾紛或法律後果,乙方負全部責任。

4、爲保證資金的正確流向,甲方可以不定期地對乙方項目財務狀況進行檢查,乙方必須積極配合,乙方不得提供虛假財務帳、表和原始憑證或拒絕接受檢查。

5、在建設單位撥付工程款的10天前,乙方應擬定詳細的資金使用計劃,合理分配資金的使用。

6、工程竣工結算後建設單位支付的首筆工程款,甲方按比例扣除相關費用,乙方的工程資料交清後,方可將其餘工程尾款待建設單位支付後七日內由甲方如數轉付給乙方。

7、乙方在本分包工程實施過程中所產生的債權債務關係,皆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8、若承包方的不適當言行及行爲給發包方造成不良影響,每產生一次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5000元,具體以例會講話爲準。

九、民工工資

1、乙方應按國家規定,與民工簽訂勞動合同,甲方代理乙方向勞動保障部門進行用工備案。勞動合同中要明確規定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以及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等內容。

2、乙方應保證民工工資按月及時發放,不拖欠任何應當給付的民工工資。民工工資的發放由乙方造工資冊,甲方派財務人員監督發放。

3、甲方將定期或不定期地對民工工資的給付情況進行檢查,凡查到有拖欠現象的,甲方有權直接在工程款中代付。

4、如乙方原因造成的民工工資問題,影響到甲方信用考覈,乙方每次向甲方交納違約金3萬元;出現民工上訪到公司,乙方每次向甲方交納違約金1萬元;出現民工上訪到政府或行業主管部門或被新聞媒體暴光,乙方每次向甲方交納違約金5萬元。;影響到甲方資質年檢,乙方每次向甲方交納違約金50萬元。違約金直接在工程款中扣除。

十、雙方權利與義務

甲方委託對本合同全部內容負責實施監督,對乙方履行本《分包合同》的情況進行全方位、全過程的管理、監督、檢查和控制。乙方同志對本合同內容負責全面實施,在沒有乙方書面變更資料的情況下,乙方的被委託人爲乙方的全權代理人,其作出的與該項目有關的一切承諾及簽字乙方均表示認可。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向建設單位辦理轉付工程備料款、工程進度款、工程尾款,並及時撥付應撥工程款。甲方向乙方提供工人住宿及辦公室各一間(提供生活用水及生活用電)。提供庫房場地由乙方自行搭設。

2、幫助乙方作好安全帽標識、人員胸卡、建立、健全項目管理制度、七牌二圖等CI達標佈置,臨時設施的佈置。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3、爲乙方提供技術及管理指導,參與對工程施工方案的審定。並提供圖紙三套。

4、由於經營需要,遇考察時甲方出面協調,甲方全力配合負責接待等對接工作,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履行完本《合同》後甲方全力配合及時向建設單位收取工程尾款及保證金,並按合同規定支付給乙方。

5、需要甲方出面協調的其他情況,甲方應積極配合,並提供必要的服務。

6、甲方派出檢查組不定期地對本《分包合同》履行情況做全面檢查,一旦查出問題,將責令乙方限期整改、完善,整改不到位的,視情節輕重甲方要求乙方支付一定額度的違約金。

7、甲方有權要求更換乙方項目班子中不稱職人員,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乙方項目班子人員的變更需提前7天報甲方批准,並做好響應的交接工作。

(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要求撤換甲方派駐現場不稱職的管理人員,甲方應積極聽取乙方意見,經調查覈實後,選派更合適的人員上崗。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給予管理、技術、簽證、經營等方面的配合,甲方有關人員不得推諉、搪塞。

3、乙方應尊重甲方的權威性,聽從甲方指揮,服從甲方領導的監督管理,全面貫徹中建總公司的CI戰略要求,維護中建企業形象。

4、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組建強有力的項目管理班子,並完成甲方對建設單位承諾的本工程《施工合同》的全部工作內容,如果項目班子成員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由於工作能力不足或工作態度等原因不能勝任本職工作,已造成明顯的質量問題或工期延誤時,甲方有權接管施工現場的管理工作,直至乙方重新組建合格的項目班子爲止,甲方在此期間作出的任何經營管理決策將繼續有效,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及損失將由乙方承擔。若乙方整改後還不能滿足業主要求及工程需要,甲方將終止本《合同》。

5、乙方必須組織足夠的勞動力保證項目工程按期竣工。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的現場施工,若由於乙方配合不到位,影響甲方的施工進度,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甲方若發現乙方人力不足或嚴重違反規定時,有權派人幫助搶工,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支付或由甲方在工程款中扣除,如再不能保證按時完成任務時,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對其影響工期所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6、接受建設單位、監理、甲方對安全生產、質量、工期要求的指令,由這方面引起的經濟責任、法律責任由乙方完全負責。

7、接受當地行業主管部門的檢查和管理,並協調和做好相關工作。

8、乙方必須執行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做好現場的文明施工,確保標準化工地,爭創示範工地。教育職工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嚴禁違章指揮,違章操作。施工過程中,如發生安全事故,一切責任均由乙方負責,並承擔所有費用。

9、負責定期向甲方報送相關的生產報表、技術資料、經濟資料。

10、負責以甲方的名義直接向建設單位報送工程進度報表、材料認證等工程資料。

十一、工程交驗與保修

1、 本工程完工後,乙方需接受建設單位組織的工程竣工驗收。經檢查驗收,因乙方分包部分工程不合格而需較大翻修時,由乙方負責翻修並承擔全部費用。若因乙方原因工程質量未達到建設單位的要求或甲方對建設單位的承諾時,所有因此而發生的任何處罰均由乙方承擔。

2、 工程在竣工驗收進入保修期時,乙方分包工程部分應按《工程質量保修書》內保修範圍的約定進行工程保修,在保修期內因保修原因而發生的費用和責任一概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

十二、檔案資料管理

1、 乙方需將該分包工程的有關資料,包括工程預算書、工程進度報表、工程結算書、工程結算定案表、以及安全文明評估資料、獲獎證書、竣工驗收資料等原件及時報送分公司和約部、工程部等相關部門統一歸檔。

2、 該項目所獲得的其它有關許可證、資質證書及榮譽證書等,由分公司和約部建檔後統一歸檔管理。

十三、違約與爭議

1、 雙方嚴格執行本合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由違約方承擔由此造成的直接、間接損失和法律責任。

2、 若乙方在履約過程中有違約行爲,所構成的經濟和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負擔任何責任。

3、 陽仲裁委員會仲裁。

4、 本工程不允許再分包或轉包(勞務分包除外),若發生有此情況,乙方將向甲方交納合同總價的違約金,並終止本合同。

十四、合同生效與終止

1、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2、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在《施工合同》履行完畢,工程保修期滿、各種款項清算完畢後,本合同自然終止。

3、 《工程廉潔協議》、《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書》、《安全協議書》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 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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