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梯買賣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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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梯是一種以電動機爲動力的垂直升降機,裝有箱狀吊艙,用於多層建築乘人或載運貨物。那麼簽訂電梯買賣合同需要注意什麼呢?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電梯買賣合同,歡迎參考閱讀。

電梯買賣合同
電梯買賣合同範文一

買方(甲方)

單位名稱:

煙臺市容大置業有限公司

單位名稱:

賣方(乙方)

煙臺嘉銘房屋設備有限公司

地 址: 煙臺市高新區 電 話: 傳 真: 郵 編: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地 址: 萊山區迎春大街133號 電 話: (0535)6719898 傳 真: (0535)6910197 郵 編: 264001 開戶銀行:

建設銀行煙臺分行萊山支行

銀行帳號: 370048236

稅務登記號:

甲方蓋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20xx年 月 日

乙方蓋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20xx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遵照執行: 1、設備型號、數量及價格 (具體規格參數詳見附件)

2 設備型號、數量及價格(具體規格參數詳見附件)

2.1 本合同總價已包括電(扶)梯設備購買費、運費保險、安裝費、試車、檢測以及各種行政手續費等一切稅費,甲方不再負有任何其他金錢給付義務。

2.2 甲方應在合同生效後根據所需發票種類向乙方提供開具發票必需的開戶銀行、帳號、稅號,乙方在收到上述資料及合同的全部款項後,在安裝完畢、驗收合格後一週內向買方開具發票。 3 付款方式

3.1 合同簽訂7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總價的20%(第一期款),計人民幣 1135200元,直接付至本合同乙方指定的帳戶作爲定金。

3.2 貨到工地7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總價的55%(第二期款),計人民幣 3121800元,直接付至本合同乙方指定的帳戶。

3.3 安裝完畢、驗收合格後7日內支付本合同總價的20%(第三期款),計人民幣1135200元,直接付給本合同乙方指定帳戶。技術監督部門合格證發放後乙方立即會同電梯相關資料移交甲方。 3.4合同價格的5%做爲質保金,質保期滿電梯無產品質量遺留問題時7日內無息付清。 4 技術條款的確認

本合同簽訂後,對於乙方經充分考慮甲方具體要求、審閱甲方施工總圖、勘察施工現場後提出的,包括但不限於用於指導電梯設備製作安裝的土建佈置圖、規格參數表在內的所有技術文件,甲方將進行書面確認,爲乙方提供施工依據,但不代表電梯設備在設計、製作、安裝過程中發生的問題由甲方負責,此類問題屬於本合同乙方的義務範圍。 5 交貨

5.1 交貨期:合同簽訂後預付款到賬,乙方在60個工作日內將貨物運輸到現場。 交貨時間順延:

乙方在下列情況下,得順延交貨時間:(1)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期履行付款義務。(2)因土建情況不具備安裝條件的。 5.2 交貨方式、運輸

a、交貨地點:甲方工地現場 b、囗貨到現場。 c、運輸方式:囗公路

收貨單位:煙臺市容大置業有限公司 到(站)港:煙臺市高新區

接貨地址:煙臺市高新區東泊子工地 郵編: 聯繫人: 電話: 6 收貨查驗

開箱查驗:對貨物進行開箱清點驗收。漏發、錯發的電梯部件,經雙方現場證實後由乙方免費換髮或補發。 7 產品質量保證

7.1 乙方電梯根據“GB-7588-20xx”、扶梯根據“GB-16899-1997”製造與安裝安全規範進行製造與安裝。 7.2 乙方須按本合同規定的電(扶)梯設備規格型號向甲方提供全新的電(扶)梯設備。

7.3 乙方保證電梯設備的質量,保證電梯設備來源合法,不存在任何權利瑕疵,其生產、銷售、使用不侵犯第三人在先享有的權利,否則因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8 產品包裝 安裝施工期

8.1 本合同工期 電梯設備進場後,視爲確認土建和工地狀況已具備安裝條件。以甲方發出開工令爲準,施工週期爲 日曆天。開工後甲乙雙方相互配合,保證如期完工。

8.2 乙方指派施工現場的聯繫和負責人爲 ,聯繫電話: 。 8.3 如因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無法按照雙方約定的安裝工期計劃進行安裝、調試(如停電、不可抗力等),乙方書面知會甲方後,對所造成的延期和誤工不負責任。 9.1 甲方責任和費用

a、甲方在收到電(扶)梯設備後現場驗貨,並提供存儲庫房。

b、在乙方進場前;甲方在安裝施工現場提供足夠面積的,有防盜措施和風雨保護措施要求的電(扶)梯部件存儲庫房和工具室,以及庫房內的照明電源和消防器材;在乙方進場後,負責施工現場安全保衛工作。 c、提供符合土建佈置圖規定的機房、井道、底坑和乙方工作現場安全標準的廳門口安全護欄裝置;提供各樓層地面水平裝飾基準線,牆面裝飾基準線,清除施工現場積水和雜物。

d、機房內每臺電(扶)梯設備上方至少應有一個吊鉤或起重樑(應有清楚的承載標示),其承載力和位置應符合佈置圖的要求;並提供符合電(扶)梯規格要求的動力電源和照明電源(三相五線制),在安裝開工前,電源應提供到電(扶)梯機房電源箱附件。

e、負責安裝施工期間與其它工程單位交叉作業時的協調工作。 f、負責安裝完工後土建部分的回填和裝修。

g、電(扶)梯產品未經驗收合格,甲方不可擅自使用,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

9.2 乙方責任和費用

a、負責提前派員前往安裝現場進行土建勘測,確認工地安裝條件,向甲方提供諮詢服務和提出整改要求,與甲方約定具體開工日期。

b、在設備到貨後,會同甲方代表根據發運資料共同對設備包裝完整性和裝箱數量進行清點。

c、負責保管在甲方提供的庫房內存放的尚未安裝的設備及部件,如有毀損、遺失、滅失,與甲方無關。 d、按照國家電(扶)梯安裝規範和乙方的質量標準完成設備的安裝和調試工作。

e、遵守施工現場的有關規章制度

f、參加現場施工協調會議,配合甲方建築施工。

g、負責爲乙方現場施工人員購買勞動保險和人身保險。乙方現場施工人員與甲方之間沒有任何勞動勞務關係,發生人身傷亡事故導致的賠償責任,與甲方無關。

h、負責安裝質量的自檢驗收,按規定向監督管理部門報驗並取得合格證按期交付給甲方,承擔驗收等行政審批手續費用。

i、負責由於安裝質量問題造成的二次檢驗的整改和費用。

j、負責向當地主管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進行開工和驗收申報,並配合當地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進行現場驗收工作,甲方予以必要配合。 10 質量保證

10.1 保修期:電梯設備安裝完畢,經政府特種設備監管部門現場驗收合格後,免費保修期自領取準用合格證之日起算,期限爲24個月。

10.2 在免費保修期間,乙方免費提供正常消耗磨損的電(扶)梯零部件(除照明燈具和油脂外其餘部件均在免費保修範圍內),並承諾每6個月安排專業技術人員對電梯設備進行一次免費檢修、維護和保養。

10.3 保修期內,電梯設備發生故障,乙方應在接甲方通知後4小時內派專業人員趕赴現場實地解決問題,如情況緊急時必須馬上派員趕往現場。如乙方未及時採取行動,甲方有權自行安排乙方以外的其他單位進行電(扶)梯維修、安裝、調試,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損失從質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有權向乙方追索補齊。乙方仍應繼續承擔保修期內的質量和安全責任,以及免費保修的責任及費用。

10.4 鑑於電(扶)梯設備所涉及的技術條件比較複雜,爲確保運行質量,電(扶)設備交付使用後,雙方於保修期滿之日前15天由雙方簽訂《電(扶)梯設備保養合同》,乙方將提供完善的有償保養服務,並在保養期內提供優惠價格的配件。 11 價格調整如果因爲甲方要求需要增設其他額外設施或服務則乙方有權提出價格上調要求,並另行簽署補充協議。 12 爭議解決任何由本合同引起的爭議和糾紛,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3 不可抗力指任何提出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所不能合理控制其在該方沒有過錯或過失的情況下發生的任何事件、條件或情況,包括暴風雪、閃電、洪水、颱風、火災、颶風、地震、山崩、戰爭、封鎖、恐怖主義事件、暴亂、動亂、破壞活動或其他類似的自然或社會事件。且在該等事件發生後,儘管提出不可抗力的一方已採取合理的措施阻止其發生或將事件的負面影響降低到最小,但該等事件仍導致該方延遲或中斷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發生不可抗力時,雙方免責。 14 違約條款

14.1 乙方由於非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能按時完成電(扶)梯安裝,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具體的計付

方法爲:每延誤一天,違約金爲本合同總價的千分之一,但此違約金最多不超過本合同總價的百分之十; 14.2 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方式按時付款,如甲方由於非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在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內按時支

付合同相關款項時,則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延遲付款違約金,具體計付方法爲:每延誤一天,違約金爲應付款項總額的千分之一,但此違約金最多不超過本合同總價的百分之十;

14.3 在未得到對方許可的情況下,甲方或乙方均不得擅自終止本合同,如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造成前述事實,則

違約方將向另一方支付中途毀約違約金,金額爲本合同總價的百分之三十。 15 其他事項

15.1 甲方應以轉帳方式,按乙方指定帳戶及帳號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甲方不以轉帳方式或未按乙方指定帳戶

及帳號付款的,乙方均不予承認且有權向甲方追索。 乙方指定帳戶爲:單位全稱:煙臺嘉銘房屋設備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建設銀行煙臺分行萊山支行; 帳號:370048236

15.2 本合同條款如有更改,須另行簽署補充協議附後;任何修改須經雙方代表共同簽署並蓋章。 15.3 乙方須向甲方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營業執照及相關的特種設備資質證書複印件。

15.4 本合同文本自雙方簽字與蓋章(包括雙方於首頁蓋章處加蓋合同章或公章,並由雙方加蓋騎縫章)時起生效。本合同文本正本一式四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二份。

甲方:乙方:日期:

電梯買賣合同範文二

買方: 賣方:

買方與賣方就臺電梯設備供貨(包括運輸、裝

卸等)工作,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按照下面的條款和條件,簽署本合同。

1、合同產品 名稱: 品牌: 型號、規格: 數量: 製造商:

合同總價爲:¥ 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 合同價爲完稅閉口價。

以上合同總價爲 臺電梯供貨到工地的所有費用(包括國內外運雜費、保險費、關稅、增值稅、商檢費、海關費、裝卸等所有費用),不論是否明列在合同文本中。

買方除提供現場安裝所需水、電接口(費用由賣方承擔)和設備存放場地外,其他費用概由賣方負責。

3、賣方自具備安裝條件起天內派駐至少2名現場代表至琥珀名城和園一期工地,現場代表須常駐工地現場直至電梯移交買方爲止。

4、圖紙的確認及井道的確認

合同簽定時,買方提供給賣方電梯施工的佈置圖,賣方根據佈置圖及工程施工現狀在 天內,提供買方電梯土建施工圖紙一式陸份,買方應在 天內將其中一份確認並簽字後,交回賣方,土建單位應按已由雙方確認的圖紙施工並提供完整的、清理後的土建井道及機房。買方如對設備佈置有所改動,必須在發貨前 天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

5、合同交貨及完工期

買方將根據工程進度的實際需要並依據賣方投標時提供的電梯交貨及安裝週期提前通知賣方,賣方根據要求完成交貨、安裝、調試、試車運作及驗收通過,並移交買方。賣方提供的各類電梯須在簽定合同、圖紙確認、收到預付款、接到供貨通知後 15 天內完成交貨(暫定 20xx年 6月,但以買方書面通知爲準),在安裝人員進場後 40 天內完成設備安裝、調試、試車運作及驗收通過,並移交買方(暫定 20xx 年 8 月,以甲方要求爲準)。

買方如遇特殊情況,需將交貨期推遲,應提前2個月書面通知賣方,賣方應認可。

6、交貨地點

合肥琥珀名城和園一期小區住宅工地現場。

7、接貨通知賣方應在設備運達工地前每件包裝箱的尺碼、毛重及對貨物的卸車、貯存的特殊要求以傳真的形式通知買方,以便接貨。卸貨工作及費用由賣方負責。

8、運輸及裝卸保險

8.1貨物在裝運前由賣方投保,一旦貨物在裝卸、運輸過程中發生損壞或短缺,由賣方負責索賠。

8.2賣方保證在確認貨物因裝卸、運輸中發生損壞或短缺後,儘快給予調換、修復和補齊缺件,不管其造成的原因如何,也不能以辦理索賠爲由而拖延。

9、設備檢驗及到貨驗收

9.1買方認爲如有必要在設備製造過程中派人到生產廠進行監製,或在設備發貨前派人赴生產廠進行預驗收,賣方應予以積極配合並對監製或預驗收工作提供方便,但買方監製並不解除製造商對所有產品在製造質量上應負的全部責任,也不作爲買方的最終驗收。

9.2貨到現場,買方需立即和賣方共同清點箱件驗收。如不具備開箱驗收的條件,在貨到現場後買方需配合賣方妥善保管(需防潮、防盜)。未經賣方同意不得擅自拆箱,否則,零件遺失、損壞由買方負責。賣方在接到買方開箱安裝通知後,派員7天內會同買方進行貨物清點驗收(具體時間雙方在安裝前另行約定),並簽字確認,在箱件完好無損的情況下,若發現貨物與裝箱單數目不符,由賣方負責補齊或收回,如對產品的外表質量有異議,應在驗收時提出。

10、付款方式:合同簽訂一週內付合同價的30%,貨到現場前一個月付至合同價的80%,安裝、調試結束並取得技術監督局使用許可證後付至合同價的85%,移交物業後付至合同價的95%,餘款於免費質保期(兩年)滿後3個月內付清(無息)。 11、技術服務

賣方負責免費對買方名電梯技術人員進行現場的技術培訓。 12、關於製造、安裝的標準和要求及相關承諾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標準:電梯製造和安裝安全規範(GB7588-20xx)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標準:電梯安裝驗收規範(GB10060)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標準:電梯技術條件(GB/T10058)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標準:電梯試驗方法(GB/T10059)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標準:電梯安裝驗收規範(GB/T10060)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標準:電梯主要參數及轎廂、井道、機房的型式與尺寸(GB/T10060)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標準: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電梯裝置施工及驗收規範(GB/T50182)

·其他有關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和規定及安徽省省級標準和規定

如在合同執行期間有國家新標準頒佈,賣方提供的產品需符合相關新標準要求。 在噪音、振動、設備可靠性、性能等方面需符合以上所列標準中的優等品標準。並達到以下要求:水平振動加速度 :≤ mm/s垂直振動加速度 :≤ mm/s2起制動平均加速度 : --- m/s之間任意調節 運行時轎內噪音 :≤ dB(A) 開關門噪音 :≤ dB(A) 機房內噪音 :≤ dB(A) 平層精度 :≤± mm安裝完成後保證與電梯機房及井道相鄰的室內房間噪音應低於30分貝。 在最終驗收時,賣方要對以上性能數據作專門的檢測,並提交測試報告給買方。 13、安裝調試(詳見電梯安裝合同)

13.1本合同電梯由 13.2土建及安裝要求:

13.2.1買方對井道、機房的土建須按雙方確認的電梯井道設計圖紙及其圖上的技術說明設計和施工,土建圖紙由雙方代表簽字確認,與賣方提供的電梯井道設計圖同時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13.2.2買方加裝電梯附屬設備須經賣方確認,否則由此引起的安全事故及其他不良後果,由買方負責。

14、設備最終驗收前的人員及設備安全及成品保護,概由賣方負責。 15、設備最終驗收

15.1工程完成後,賣方及安裝方須負責全部設備的保護和清潔工作,直至設備驗收合格並正常運行後爲止。在安裝過程中,如建築結構或其它設備因賣方及安裝方原因而被損壞,賣方及安裝方將無條件修復或賠償損失。

15.2驗收合格條件

a.運行結果符合產品標準和技術規格書及合同要求。

b.在進行測試和驗收運行過程中發生的故障已被消除並得到買方的認可。 c.所有合同中規定的貨物和材料都已準確無誤地提交。

d.設備在交由買方使用之前已通過技術監督部門及有關部門的驗收並得到使用證書。 e.整套設備圖紙及技術文件都已提交併得到接受,提交的設備圖紙及技術文件等竣工資料一共四套。

f.設備的安裝、調試結束後,經過試運轉考覈無故障,並經有關部門檢驗合格後,買賣雙方共同簽署驗收合格證書。

g.待主體工程竣工驗收合格。 16、產品質量保證

賣方保證所提供的產品按投標文件及詢標承諾規定的材料由一流技術人員生產,產品是全新未使用過的且符合本合同中對質量及規格的規定。從主體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 60個月。

16.2賣方保證當無論產品質量、安裝或維保出現任何問題或糾紛時,由賣方承擔本項目最終的責任。否則買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獲得補償,直至取消合同而無須承擔違約責任。

17、售後服務

無論在質量保證期內還是質量保證期滿後,一旦發生一般故障,在接到買方通知後,賣方須在

服務承諾詳見投標文件。

在質量保證期內,因賣方提供的產品質量問題,賣方免費無償提供零部件更換服務。由於買方和使用單位管理使用不當產生的故障,賣方予以有償更換。

18、 電梯規格說明:

電梯配置及技術要求 一、電梯配置: 1、電梯配置:

電梯的驅動方式:永磁同步

主要部件——主電機要求採用該品牌原產地或全球工廠生產 易損件———門機要求採用該品牌原產地或全球工廠生產

二、轎箱裝潢

吊頂後轎內高度達到2400mm;(按標準高度)

轎廂壁及轎廂門:後壁爲銀色鏡面不鏽鋼,扶手採用末端彎曲的扁平不鏽鋼。 兩側壁爲ST4銀色發紋不繡鋼。

轎廂天花:備吹風機通風,電梯轎廂內吊頂的頂燈採用LF102熒光燈。

轎廂地板:預留20MM凹位、預留200KG裝修重量花崗岩(式樣爲米黃色鏡面地磚)

層門及門套 發紋不鏽鋼 層門地坎 硬質鋁合金

轎內顯示點陣式樓層顯示及方向顯示,外召顯示點陣式樓層顯示及方向顯示; 三、技術要求:

1、開門方式:對開門 2、開門寬度:見圖 3、載重、速度:見圖

4、門保護系統:進口紅外線光幕門保護系統 5、轎箱通風:隱蔽式兩側滾動送風

6、電梯召喚及位置顯示器:標準配置 7、轎頂、機房,轎廂內檢修運行 8、單元並聯控制

9、到站的慢速自救運行 10、到站自動開門

11、保持開門時間的自動控制 12、本層廳外開門

13、關門按鈕提前關門 14、開門按鈕開門 15、重複開門

16、錯誤指令雙擊取消 17、反向時自動取消指令 18、滿載直駛

19、待梯時轎內照明、風扇自動斷電 20、自動返基站

21、速度設定和反饋曲線顯示 22、故障歷史記錄 23、自動精確平層 24、消防功能

25、主控櫃故障顯示

26、廳外、轎廂運行方向顯示(滾動) 27、抱閘反饋檢測功能 28、自動泊梯

29、五方對講(出樓棟) 30、斷相和錯相保護

31、門區外不能開門保護措施 32、 超載保護裝置 33、 輕載防搗亂功能 34、 防打滑保護 35、防終端越程保護

36、 安全迴路接觸器觸點檢測保護 37、 調速器故障保護 38、 獨立運行

39、 轎廂應急照明 40、 轎廂警鈴 41、 鎖梯服務

42、 馬達堵轉和過流、過熱保護 43、 層樓位置信號的自動修正 44、 低噪音運行

45、 啓動力矩補償功能 46、 關門等待取消 47、門過載保護功能 48、 待機定期自檢功能

49、 上下強換同時斷開保護功能

50、快慢車檢測保護功能 51、無脈衝計數保護功能 52、安全迴路斷保護功能

53、 超速電氣保護,超速機械保護

19、主要部件清單 見附件

20、隨機文件清單 A. B. C. D.

裝箱清單

電梯操作維護手冊

進口零部件須提交有關相應證明文件資料 賣方按標準應提供的技術資料

21、違約責任

除不可抗力外,如賣方發生不能按期交付使用,買方不能按時付款及發生中途退貨等情況,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買賣雙方應本着友好的態度進行協商,妥善解決。如協商無效,按下列規定處以罰金。

1)如買方不能按時付款,且延期超過天后仍不能付款,則按合同總價計算向賣方賠償違約金,每逾期一天,罰款 1 ‰ 。逾期付款的違約賠償最高限度爲合同總價的 %,如違約金達到最高限額時買方仍不能付款,按第3)條買方中途退貨處理。

2)逾期交付使用

賣方逾期交付使用,按合同總價計算向買方賠償違約金,每逾期一天,罰款 1 ‰。逾期交付使用的違約賠償最高限度爲合同總價的不能交付使用,按第3)條賣方不能交貨處理。

3)賣方不能交貨或買方中途退貨

賣方不能交貨,應向買方退回全款和利息並償付違約金。違約金按總價的%計算。買方中途退貨,應向賣方償付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方法與賣方違約相同。

4)經買賣雙方協商同意延期交付使用和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延期付款或退貨且無需罰款者不在此例。

5)如買方發現賣方駐現場代表未到崗或未完成相應工作,則按元/次予以罰款,從設備款中扣除。

22、履約保證金的罰沒

A、本項目履約保證金爲人民幣),收受人爲 B、如賣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任何義務,買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得到補償。 C、如果賣方毫無理由地拖延交貨或拒絕履行合同規定的任何義務,履約 D、保證金將被沒收,並加收違約賠償。

E、賣方提供的設備和投標文件中所承諾的設備規格、數量、材質等不相符合(合同中另有約定除外)。 23、仲裁或訴訟

23.1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採購管理機關調解,調解不成,按以下第( 2 )項方式處理: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的規定向合肥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 項目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訴。 24、適用法律本合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進行解釋。

下列文件與本合同都具有同樣的法律效應。如有糾紛,以下列文件的以下排列次序作爲仲裁依據。

① 招標文件;②投標文件;③詢標承諾;④電梯買賣合同。

25、本合同一式 份,賣方 26、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並在買方收到賣方提供的履約保證金後開始生效。

採購人(甲方): (公章) 供貨人(乙方): (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設單位: 年 月 日

電梯買賣合同範文三

買受人(以下簡稱甲方):

出賣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購買電梯設備事宜,訂立本合同,以茲雙方共同遵守。

一、設備名稱、型號、規格、數量、品牌及價款費、稅費等爲完成設備供應、安裝的全部費用。

二、設備質量技術要求

1、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7日內,到甲方現場進行全面勘察,完成電梯設備安裝圖紙的確認。乙方應保證電梯設備符合雙方確認的產品規格以及甲方現場安裝條件,在電梯設備交付時隨機附產品出廠合格證書。

2、本合同的電梯設備質量標準按“GB7588-20xx”《電梯製造與安裝安全規範》執行。

3、乙方按其企業標準提供電梯設備包裝,以保證電梯設備安全抵達合同指定的到貨地點。若到貨地當地有關部門對貨物的運輸或包裝有任何特殊規定和要求,甲方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否則由此引起的任何遲延交貨後果,乙方不予負責。

三、貨款支付方式

1、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7日內,甲方應以合同總價款的5%作爲定金支付給乙方,乙方收到定金後,正式安排生產;甲方應於本合同約定的交貨日期前20天按照合同總價款的25%向乙方支付第二筆貨款;設備運達交貨地點交付於甲方並經甲方初步驗收合格後2日內,乙方向甲方出具全額發票,甲方按照合同總價款的65%向乙方支付第三筆貨款;剩餘合同總價款的5%作爲質量保證金,在本合同約定的質量保修期限屆滿之日起7日內,扣除乙方因承擔的質量保修費用後據實無息支付給乙方。

2、付款方式爲:電匯或甲方通過其開戶行以同城支票方式付款。

四、交貨時間、交貨地點及交付方式

1、乙方應於20xx年4月12日將合同項下全部電梯設備交付於甲方予以初步驗收,交貨地點爲:煙臺市芝罘區世茂海灣一號項目工地;乙方應及時安排施工人員並保證於20xx年5月12日之前將全部電梯設備安裝完畢。

2、因甲方逾期付款導致交貨時間、安裝工期遲延的,每逾期一日,則乙方的交貨時間、安裝工期相應順延一日,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

3、因乙方交付的設備及其安裝工程不符合雙方約定造成交貨時間、安裝工期遲延的,相關責任由乙方承擔。

4、乙方應本着有利於電梯設備安全的包裝、運輸方式將貨運抵交貨地點並交付甲方,運輸、裝卸及一切相關費用均有乙方承擔。

5、在甲方對電梯設備安裝工程最終驗收之前,乙方應予以妥善保管,否則,因任何原因(包括不可抗力)所產生的相關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五、設備驗收

1、貨到交付地點後,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進行初步驗收,雙方根據設備資料及合同要求對電梯設備包裝的完整性、裝箱數量及其外觀進行驗收。甲方發現乙方所交付設備與合同約定不符的,應在3日內通知乙方,乙方負責及時覈查補救。

2、在甲方沒有對設備初步驗收前,乙方不得擅自進行安裝,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拆除並重新更換新的設備。

3、電梯設備的安裝工程結束後,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進行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7日內,由雙方及相關部門按照“GB7588-20xx”《電梯製造與安裝安全規範》及相關國家標準予以驗收,安裝工程最終需經質量技術監督局驗收合格。

六、保修責任

1、乙方必須有相應的保修服務人員配備,以處理所有的維修服務,需提供24小時服務,而且維修人員需要接到報修電話後2小時內趕到現場,提供不間斷的服務直到維修結束。

2、乙方須對合同中規定的電梯按《產品質量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提供24個月質保期,在質保期內提供免費日常維護和保養及維修培訓服務,時間從質量技術監督局驗收合格之日算起。

3、在質保期內,乙方應按《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中的有關規定和電梯使用說明書的規定進行爲電梯的日常維護和保養及維修提供服務支持,確保電梯正常安全運行。

4、質保期內乙方負責免費修理和替換任何由於設備自身質量問題造成的損壞及故障。

5、在保修期結束時,須由具備技術監督局檢驗資質的專業工程師依據國標規定對電梯設備進行一次測試,所檢出的屬質量保修範圍的質量缺陷由乙方免費修理,並得到甲方認可。修理完成後,乙方應將修理及恢復時間和日期等報告給甲方,報告一式兩份。

6、在質保期內,如乙方服務不及時或維修後仍不能排除故障的,乙方應承擔因此造成的有關責任和直接經濟損失,此損失買方有權視情況從質量保證金中扣除。

七、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合同履行中,如甲方要求變更合同,則應於合同規定交貨日六十天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徵得乙方書面同意。因合同變更而增加的成本和費用由甲方承擔。合同變更後需重新確定交貨期。合同變更的事項雙方需另籤合同補充協議, 並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甲方逾期支付本合同約定的第一、第二、第三筆款項中任何一筆超過90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若乙方解除合同,甲方已付定金不再退回,但應將甲方支付的除定金之外的其他貨款退還給甲方,乙方有權另行處理電梯設備。

3、因乙方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直接解除合同。

(1)乙方逾期交貨超過20天;

(2)乙方交付的電梯設備不符合雙方約定要求,經甲方通知後,乙方3日內仍不能更正解決。

(3)乙方交付安裝的電梯設備經兩次維修處理仍不符合雙方約定的驗收標準或者仍不能通過質量技術監督局驗收合格。

4、當下列任何一種情形出現時,合同另一方可立即終止本合同的全部或者部分。

(1)合同一方停業或者與履行合同相關的任何許可證被吊銷,或者被解散、終止、清算、宣告破產或兼併;

(2)甲方財產被查封的導致嚴重損害甲方履約能力的。

八、違約責任

1、由於乙方違約不能按時將電梯設備交貨並安裝完畢時,乙方應提前告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否則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其支付辦法是,逾期交貨的,每延遲一日,違約金爲遲延交付設備價款的萬分之四;逾期安裝的,每延遲一日,違約金爲遲延交付合同設備價款的萬分之四。

2、由於甲方違約不能在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內支付設備價款時, 甲方應提前告知乙方,並徵得乙方同意,否則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其支付辦法是,每延遲一日,違約金爲遲延支付合同設備價款的萬分之四。

3、在質保期內,如乙方服務不及時或維修後仍不能排除故障的,甲方有權委託第三方維修,乙方應承擔全部第三方的維修費用。

4、因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終止或者解除的,甲方已付定金不再退回,但應將甲方支付的除定金之外的其他貨款退還給甲方,乙方有權另行處理電梯設備。

5、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終止或者解除的,乙方應向甲方承擔合同總價款20%的違約金。

九、其它事項

1、乙方在合同設備產成後爲甲方免費保管1天, 自第2天起, 因甲方原因推遲交付時間的, 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每臺電/扶梯50元/天的倉儲保管費。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貨款和倉儲保管費後(如有),按合同規定交貨。超過九十天,甲方仍不付清貨款或提貨, 乙方可視爲甲方自動退貨,定金不予返還。

2、本合同所有附件,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甲、乙雙方發生糾紛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應提交原告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訴訟解決。

4、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

5、本合同雙方簽署蓋章後立即生效。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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