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土地合同格式(通用5篇)
承包土地合同格式 篇1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同意,乙方同意將自己的部分土地承包給甲方,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畝數 。
二、承包時間: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整。在承包期間與國家集體或個體徵用,乙方有權收回,但地上一切附屬物爲甲方所有。
三、承包費標準及交納的時間
甲方同乙方一次性交納承包費每畝貳萬元整共計 元,本合同在規定的租用期屆滿後,雙方如願延長租用期,按周邊的地價經雙方協商後給予調整。
四、甲方在經營期間,不得私自在承包地挖坑起土,只准種植花木不得發展其它項目,平整土地時只能徑向平整,不能緯向平整,但乙方如需要建房挖土,甲方給以准許,經雙方協商解決。
五、全同到期同等條件下甲方優先續包,但交給乙方時甲方必須保證承包土地無草、無坑、無樹樁,經機械旋耕後交給乙方。爲保證此項的屬實甲方在承包最後一年交納承包費時由雙方協商解決。
六、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受法律保護。
七、乙方無權干涉甲方用工,種樹期間乙方保證甲方挖土球。
八、甲乙雙方如有違約,由違約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承包土地合同格式 篇2
甲方: 住址:
乙方: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基本情況和用途
甲方願意將其承包的位於 村 畝土地承包給乙方,從事種植生產經營。
二、承包期限:
土地承包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價格與支付方式:
每畝每年支付人民幣 元,共 元(大寫 ),每年 月 日交清土地承包款。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與發包方的土地承包關係不變,甲方繼續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2、有權獲得土地流轉收益的權利,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轉包土地制止乙方破壞土地。
3、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權和產品收益權。
2、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依法保護合理利用土地,不得隨意荒廢和破壞水利設施,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3、承包期到時,及時向甲方交還承包的土地,清理乾淨地上一切種植物。 本合同雙方簽字後生效,未盡事宜,雙方經協商一致後訂立補充協議,本合同具同樣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承包土地合同格式 篇3
甲方: 乙方:
爲促進果品生產,提高土地管理水平,增加集體和個人經濟收入,根據上級文件的規定,本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土地承包合同,條款如下:
一、 承包土地的基本情況
二、甲方將土地 畝承包給乙方經營管理。承包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費交納數量和時間:承包費每畝 元,於每年 12 月 30日前交清下一年的承包費。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根據技術部門的要求,制定年度管理標準和檢查制度,並及時督促乙方按標準搞好土地管理工作。
2、對故意損壞果樹,不按果樹部門技術要求操作管理,及改變用途(如種地、建廠等),甲方有權依法收歸集體重新發包。
3、甲方協同有關部門每年不定期對土地管理情況進行檢查,對不按標準要求管理或變相毀壞土地的進行一定的經濟處罰,情節嚴重的按《森林法》的有關規定依法給予刑事處罰。
4、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按時施肥、澆水、打藥、修剪等土地管理工作。 5、甲方要根據乙方的要求積極組織新技術的學習培訓,爲乙方搞好果樹生產提供信息服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要嚴格按甲方的標準要求進行土地管理,努力提高果品產量和質量。 2、經甲方同意,乙方在承包期內可將土地部分或全部轉讓,轉包戶必須承擔原乙方承擔的一切義務。
3、乙方必須服從國家、集體建設項目用地及其他公共設施等項目用地,補償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合同期滿後,甲方如繼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可優先承包。 六、違約責任、
1、承包期內甲方不得隨意改變乙方的土地承包權,如有違反,應承擔相應的經濟、民事、法律責任。
2、承包期內,乙方如不按標準管理或故意損壞果樹,每損壞一棵賠償100元,並由乙方及時予以補植,如長期撂荒或改變用途,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另行承包,其預交承包費不予退讓。
3、合同期滿後,乙方每減少一棵結果果樹,賠償甲方100元,如達不到技術部門規定的果樹管理標準(如:保葉率80%以上,枝、幹病害率5%以內等),根據具體情況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
七、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變更而變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改變合同內容,否則承擔法律責任。
八、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按國家法律和政策,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並報合同主管部門批准後生效。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管站存檔一份。 十、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發包方(章):
法人代表: 承包方(章):
年 月 日
承包土地合同格式 篇4
甲方:
住址:
聯繫方式:
身份證號:
乙方:
住址: 聯繫方式:
身份證號:
根據中國土地租賃的相關法律法規,甲方、乙方本着公正、平等、自願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一、 在國家政策及經濟環境不變的前提下,約定租地的租賃期爲十年,從20xx年11月8日起。若國家政策及經濟環境有變動,協議終止。租用期間內,甲方僅享有使用權,不得私自將租用土地進行買賣、轉讓。租期滿後,以雙方合作意願決定是否續約。
二、 乙方將位於天彭鎮旌旗社區10組的0154號承包土地__ 畝,租給甲方僅作爲植樹地使用。若租用期間甲方想將租用地做其他用途須與乙方協商,在乙方同意的前提下,甲方可做其他用途,租金另議。否則視爲違約,乙方有權將租地收回,當年的租金將不予以退回,後果由違約的甲方自負。
三、 甲方將按約定,在每年的11月8日前將租金(爲每畝產800公斤幹黃谷摺合每年的市場價),一次性付清。若甲方沒有按照約定的日期繳納全額租金,合約自動作廢,甲方應無條件將耕地歸還給乙方並將耕地還原成基本農田。合約生效時,甲方應繳納給乙方租地還原費用押金1000元,若租期滿後甲方按規定將耕地還原成基本農田,則押金1000元,全額退回;若違約,押金將不予退回。
四、 耕地在租用期間,若國家或集體對該土地進行徵用或佔用時,乙方收回甲方對該租地的使用權。
五、 國家或集體對該土地進行的賠償或補償的費用全歸乙方所有,如土地補償費、安置費、附着物補償費、青苗費。甲方對經濟林享有所有權,獲得國家對經濟林的補償費用。在國家或集體對該賠付方案出臺時,甲方應以國家規定的經濟林高賠付檔次的全額的50%,,一次性交給乙方。佔地後對於當年租地剩餘時間的租金將不予退回。
六、 本合同未涉及到的關係到雙方利益的各項權利、義務的條款,甲、乙雙方將本着平等、自願、互利的原則對本協議進行補充,截止日期與本合同一致,雙方簽字生效。
七、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公證人各執一份,三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公證人:(蓋章)
年 月 日
承包土地合同格式 篇5
合同編號: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着自願、平等、有償的原則,甲乙雙方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座落於 等地的 畝承包土地轉讓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 生產經營。
轉讓土地的狀況及用途:
二、轉讓期限
轉讓期限爲 年(最長不超過甲方原承包的剩餘年限),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轉讓價款
轉讓土地的價款每畝每年 元,共 畝,每年共 元,總價款爲 元人民幣。
甲方承包經營相關地塊時對該地塊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補償金。本合同的補償金爲 元(沒有補償金時可填寫爲零元)
四、付款方式和時間
乙方選擇下述第 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轉讓款支付給甲方。
(一)一次性付款方式:(選擇 1、2)
1、簽訂本合同時,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土地轉讓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
2、簽訂本合同時, 年 月 日前,以自有 (農產品) 公斤,折價人民幣 元,大寫 一次性支付全部土地轉讓款。
(二)分期付款方式:(選擇 1、2)
1、簽訂本合同時, 年 月 日前支付土地轉讓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之後於 年 月 日前付清轉讓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
2、簽訂本合同時, 年 月 日前,以自有 (農產品) 公斤,折價人民幣 元,大寫 一次性支付全部土地轉讓款。
五、轉讓土地的交付時間
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轉讓土地交付乙方。 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必須經發包方同意。 2、轉讓合同生效後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係,變更、註銷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
3、甲方交付的承包經營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4、乙方必須與發包方簽訂新的土地承包經營合同,經依法登記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
5、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收益、經營決策和產品處臵權。
6、乙方必須承擔甲方與發包方簽訂的承包合同所約定的義務及國家政策規定的其他義務。
7、乙方在受讓期間有權享受各級政府扶持農業的優惠政策。 8、乙方在受讓期間土地被依法徵收、徵用、佔用時,有權依法取得補償的權利。
9、乙方必須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奪性經營,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並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10、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不得拋荒。
11、其他: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向另一方當事人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爲 。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
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一方當事人應及時向發包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並應在 日內提供證明。根據情況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八、解決爭議途徑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村、鎮調解部門或工商部門調解解決,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生效條件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及上級農村土地承包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住址: 住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約地址: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