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合同(精選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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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合同 篇1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土地承包合同(精選8篇)

身份證號碼: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依照《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公開、誠信、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土地承包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其土地畝(分)、每畝承包費元承包給乙方用於種植果樹和相關的農業產品開發。

二、合同期限從_年 _月 _日起到,_年_月_日止。爲期_年

三、承包價格:本合同期限內按每畝每年 _元、一年一結,一次性結清。

四、結算方式:現金結算,甲、乙雙方以收據爲憑。

五、甲方承包的土地不能有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乙方在承包期內聘請的務工人員優先考慮乙方,費用按當地實際價格結算。

六、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享有獨立的生產自主權、經營權,但不能改變土地用地性質,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方式、乙方要認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讓別人佔用、

七、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土地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土地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八、甲方保證該土地(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九、違約責任: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藉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伍萬元、退還乙方承包土地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徵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徵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後,如乙方願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後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託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

十五、此合同發生糾紛由當地法院裁決。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合同 篇2

甲方: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依照《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公開、誠信、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林地土地承包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依法取得在的土地經營權轉讓給乙方。

二、合同期限從_年_月_日起到_年_月_日止。

三、四至界限見附圖

四、轉讓價格:本合同期限內按每畝_元一次性結清。(結合自己情況,最好一年一付)

五、結算方式:現金結算,甲、乙雙方以收據爲憑。

六、甲方轉讓的土地不能有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

七、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享有獨立的生產自主權、經營權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權利,但不能改變土地用地性質,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八、違約責任: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藉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送主管部門備案一份。

甲方(簽章):__乙方(簽章):__

_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土地承包合同 篇3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本着平等、公平、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就土地承包的具體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內容:甲方願將自己的位於 的復耕地共 塊(總計 畝)發包給乙方,由乙方承包經營管理,乙方自主決定承包地用途,甲方不得干擾。

二、土地承包期限爲 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承包期滿後,乙方有優先承包權。(因土地、道路、水電需要修整,整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因此免繳 年 月 日之前的承包費。)

三、土地承包價款:承包土地每畝每年 元, 畝地 年總承包款爲 元整。

四、繳款方式:土地承包款以現金方式結算,分 次付清,第 次付款時間爲 年 月 日;第 次付款時間爲 年 月 日。如乙方不能按時交清承包款,甲方有權收回土地。

五、在承包期內甲方應給乙方提供經營方便,保證從風平公路到所包土地道路暢通,水路流暢,和本村村民享受同樣的水價和電價,不得干擾乙方經營。若因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應負賠償責任。

六、在承包期限內,如乙方的經營項目符合國家扶持及國補政策,扶持資金與補貼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

七、履行合同中如發生爭執,提請運城市合同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任何一方不得藉故終止合同。以上所有條款,甲、乙雙方均應自覺遵守,若違約應支付對方違約金10000元,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還應負責賠償。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鎮政府、村委會各留存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鎮政府(簽字蓋章):

村民委員會(簽字蓋章):

甲 方: (簽字)

乙 方: (蓋章)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合同 篇4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讓方: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市(縣)土地管理局(以下簡稱甲方);法定地址_____;郵政編碼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職務_____。

受讓方: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法定地址____;郵政編碼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職務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外商投資開發經營成片土地暫行管理辦法》和國家有關規定,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出讓的土地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權出讓範圍。

第三條 乙方根據本合同受讓的土地使用權,在使用年限內可以轉讓、出租、抵押或用於其他經濟活動,其合法權益受到國家法律保護。但不得進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所不允許的活動。乙方並有依法合理開發、利用、保護土地的義務。

第二章 定 義

第四條 本合同所使用的特定詞語定義如下。

1.“地塊”指本合同項下甲方向乙方出讓土地使用權的區域,即本合同第五條界定的區域。

2.“總體規劃”指經中國政府批准的____開發區域的開發建設總體規劃。

3.“成片開發規劃”指依據總體規劃編制的,經中國政府批准的在受讓土地使用權區域內各項建設的具體佈置和安排。

4.“公用設施”指依照成片開發規劃對地塊進行綜合性的開發建設,建成的供排水、供電、供熱、道路、通信等設施。

第三章 出讓地塊的範圍、面積和年限

第五條 甲方出讓給乙方的地塊位於_____,地塊編號爲_____。(見附件______地塊地理位置圖)

第六條 第五條所指地塊總面積爲____平方米。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爲_____年。自頌發該地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起算。

第四章 土地用途

第八條 本合同項下的出讓地塊,按照批准的總體規劃是建立一個以開辦和經營工業項目(建設項目)爲主的工業區(綜合區),亦准許開辦一些與之相配套的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注:根據具體情況定)

第九條 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條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條件》使用土地。

第十條 在出讓期限內,如需改變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土地用途,應當取得城市規劃行政部門同意後,經甲方批准,依照有關規定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第五章 土地費用及支付

第十一條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費用以及乙方向第三方轉讓時的土地增值費(稅)。

第十二條 該土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爲每平方米_____元人民幣(美元或港元

等),總額爲_____元人民幣(美元或港元等)。

第十三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_____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的_____%共計_____元人民幣(美元或港元等)作爲履行合同的定金。

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後_____日內,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逾期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可請求違約賠償。

第十四條 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後_____日內,依照規定辦理土地登記手續,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土地使用權。

第十五條 乙方同意從_____年開始,按政府規定逐年繳納土地使用費,繳納時間爲當年__月__日。土地使用費每年每平方米爲_____元人民幣(美元或港幣等)。 第十六條 乙方同意以美元(港元等)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及其他費用(注:根據具體情況定)。

美元(港元等)與人民幣的比價,以合同簽定當天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買入價和賣出價的中間值計算。

第十七條 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銀行帳戶內。銀行名稱:_____銀行_____分行,帳戶號_____。

甲方銀行帳戶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後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於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類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章 土地使用權轉讓

第十八條 乙方在實施成片開發規劃,並完成全部公用設施建設,形成工業用地和其它建設用地條件(或完成公用設施建設並建成了通用工業廠房以及相配套的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等地面建築物,或投資額達到總額的___%或根據具體情況定)後,有權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的餘期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

第十九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受讓人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可以爲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公司、企業、其他組織和個人

雙方簽訂的轉讓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

第二十條 乙方在作出轉讓__日前應通知甲方。轉讓雙方在轉讓合同簽字後____日內,應將經公證的轉讓合同及有關附件的正本送交甲方,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換領土地使用證,並按照政府有關規定繳納土地增值費(稅)。

第二十一條 自轉讓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

第二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它附着物所有權分割轉讓的,應當經甲方和房產管理部門批准,並依照規定辦理過戶登記手續。

第七章 土地使用權出租

第二十三條 乙方按本合同規定完成全部或部分地塊的公用設施並建成通用工業廠房以及相配套的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等地上建築物後,有權作爲出租人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餘期合用權隨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租賃給承租人使用。

條二十四條 出租人與承租人簽訂的租賃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第二十五條 土地使用權隨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出租,出租人應當依照規定辦理有關登記手續。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地塊使用權出租後,出租人必須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八章 土地使用權抵押

第二十七條 乙方有權將本合同項下全部和部分地塊餘期使用權向一個或數個抵押權人作出一個或數個抵押。抵押人與抵押權人簽定的抵押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每一抵押所擔保的債務必須是乙方爲開發本合同項下地塊所承擔的債務。

第二十八條 乙方在作出抵押____日前應通知甲方。乙方在抵押合同簽字後___日內應將經公證的抵押合同,以及由此獲得的經公證的期票(或貸款協議)及有關附件正本送交甲方,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

依照有關規定處分抵押財產而取得被抵押土地使用權的抵押權人或第三人,應在實現抵押權後____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換領土地使用證,取得土地使用權。 第二十九條 依據第二十八條而取代乙方的抵押權人或第三人,享有並承擔本合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九章 期限屆滿

第三十條 本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屆滿,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出讓地塊的使用權,並無償取得該地塊上建築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權。土地使用者應當交還土地使用證,並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註銷登記手續。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屆滿,乙方如需繼續使用該地塊,須在期滿前____天內向甲方提交續期申請書,並經甲方同意在確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和出讓金及其他條件後,簽訂續期合同,並重新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存續期間,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甲方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出讓地塊的使用權,並根據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開發利用土地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第十章 不可抗力

第三十三條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四條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____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或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且在事件發生後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三十五條 除國家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或變更對本合同無追溯力。 本合同可根據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進行修改與補充,但必須採用書面形式提出申請並經雙方協商簽字同意後執行。

第十一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六條 如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視爲違反合同。違約方應負責向另一方賠償違約引起的一切直接和可得利益的損失。

第三十七條 如果由於甲方的過失而致使乙方對該地塊使用權佔有的延期,則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期限應相應推延。因延期而造成的損失索賠,按本合同第三十六條辦理。 第三十八條 如果乙方不能按時支付任何應付款項,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費用的____%繳納滯納金。

第三十九條 乙方在該地塊上未按開發計劃進行建設或連續兩年不投資開發建設,除按本合同第三十六條辦理外,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四十條 如果乙方未按合同規定期限和要求完成公用設施建設,則應在規定完成日期少____日前通知甲方。如果甲方認爲必要,可根據情況適當延第完成日期;如果沒有在規定期限內通知甲方,或甲方有理由認定上述延期理由無法成立並不同意延期,甲方有權無償收回部分土地使用權 。該部分土地使用權佔全部土地使用權的比例與未開發的公用設施佔全部要求開發的公用設施比例相等。

第四十一條 在頒發土地使用證後,因不可抗力的特殊情況,乙方在____年內未能招引並安排該地塊內所有興建的項目,則應在規定日期至少____日前通知甲方,經雙方協商,可根據情況適當延長本合同規定的建設期限,否則,甲方有權無償收加或按排建設項目地塊的使用權。

第十二章 通知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要求要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雙方的地址應爲:

甲方: 乙方:

法定名稱_______;法定名稱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電話號碼_______;

電 傳_______;電 傳_______;

傳 真_______;傳 真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電報掛號_______;

任何一方可變更以上通知和通訊地址,在變更後____日內應將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章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四十四條 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提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章 附 則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後生效。

第四十六條 本合同採用中___兩種文字書定,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兩種文字如有不符,以中文爲準。合同的中文正本一式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

第四十七條 本合同於___年__月__日在中國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市(縣)簽訂。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爲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中華人民共和國__省 乙方:____(章)

(自治區、直轄市)____

市(縣)土地管理局(章)

法定代表人:____(簽字) 法定代表人:____(簽字)

土地承包合同 篇5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依照《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公開、誠信、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土地承包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土地 畝、每畝承包費 元承包給乙方

二、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價格:本合同期限內按每畝 元、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結清。結不清收回土地, 若有誠信,可續保,價格再議,本合同長期有效。

四、結算方式:現金結算,甲、乙雙方以收據爲憑。

五、甲方承包的土地不能有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

六、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享有獨立的生產自主權、經營權,但不能改變土地 用地性質,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方式、乙方要認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讓別人佔用、及時除草不能留下雜草 、保養、平整好每塊 土地不得損壞。

七、違約責任: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藉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合同 篇6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租賃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本着平等、互利、合作的原則,現將甲方農村土地向乙方租賃事宜達成以下合同條款,以便共同信守。

一、土地基本情況

該塊土地位於縣鄉村隊,位置地名:,東西長米,東至,西至,南北長米,南至,北至,土地面積:畝。

二、承包期限、租金及支付辦法

1、期限年,從年至年。

2、租金:糧食斤/畝.年/現金元/畝.年,合計:糧食斤.年/現金元.年。

3、租金繳納方式:於每年陽曆12月31日前根據雙方約定繳納糧食/現金按年一次性足額繳納。

三、雙方權責

1、甲方按照合同約定租金按年向乙方收取,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向乙方隨意增加/減少租金。

2、如遇地震、旱災、冰雹等不可抗拒原因,導致乙方在承包土地上經濟受損時,承包租金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確定。

3、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共同現場劃定土地界線,甲方向乙方對該塊承包土地界線進行交底。

4、承包期限內,乙方有責任對該塊土地進行界線管理,不得由他人搶佔,如遇地界糾紛及時向甲方反饋情況,由甲方協商處理。

5、承包期內如乙方原因無意向承包時,應在每年秋收春耕前向甲方提出請求,以便甲方合理安排與他人承包事宜,如乙方未及時向甲方提出退包請求,導致該塊土地荒耕,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標準收取一年的糧食/租金。

6、承包期限內如乙方未按時交納或未足額繳納租金的行爲,合同自動終止,甲方收回租賃土地。

7、承包期內如遇國家礦產資源開發或國家徵收時,地上附着物賠償屬乙方所有,其他賠償屬甲方所有。

8、承租期滿乙方有意續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雙方協商承包事宜並續簽承包合同。

9、承包期滿乙方無意向續租,如數交還該塊土地,並保證土地地界清楚,如有土地被搶佔或缺損,責任由乙方承擔,乙方按照農村土地賠償標準給予賠償。

四、違約責任

1、如果因國家政策調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不能實現的,雙方均可解除合同,並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2、承包土地僅作耕地使用,不可另作它用,如乙方違約,則合同自行終止,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並罰沒該土地上的所有附着物。

五、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村民委員會協商解決或向靖邊縣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土地權屬方):

乙方(土地承包方):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土地承包合同 篇7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經協商甲方同意將村北大園地________畝承包給乙方,承包年限爲三年,從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10月1日止。水利設施齊全,承包期滿後如乙方不在承包耕地回覆原貌。

一、 承包期爲五年,承包一年一結算,乙方將承包費每年10月1日前預付清,承包費未按時結算,合同終止。

二、 每年承包費每畝800元,以小麥每市斤1.25元爲基準,若市場價格在此基礎上每市斤上漲幅度超過0.1元(含0.1元)承包費則按當年市場糧食價格的浮動比例而浮動。

三、 乙方承包甲方耕地只許農作物種植,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

四、 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按照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幫助調解本戶土地和其他承包戶間發生的用水、用電等方面的糾紛,保證道路暢通安全,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五、 一旦澆地設施損壞乙方負責修理。

六、 承包期內如國家在土地政策上有變動及全村調整土地,合同終止。

七、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按手印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承包合同 篇8

訂立合同雙方:

______縣______公社(鄉)_____大隊(村)___生產隊,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戶主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落實聯產承包責任制,充分調動社員的生產積極性,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央(83),(84)一號文件精神,經社員大會討論同意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土地的面積,地點,等級

甲方將______畝土地(田)發包給乙方,該土地位於______,東至______,西至______,南至______,北至______。其中,一等地______畝,二等地______畝,三等地______畝,四等地______畝,……。承包土地的所有權屬於集體,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權,不得買賣,出租,荒蕪,不準轉作宅基地。

二,承包時間

承包時間共______年,從一九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一九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至。

三, 乙方的權利義務

⒈ 乙方有權獲得國家下撥用於發展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業物資。

⒉ 乙方必須完成上級下達的種植計劃,在完成種植計劃的前提下,可以自己決定種植經營。

⒊ 乙方必須完成按土地畝數攤派的統購指標任務和上繳農業稅的任務,每年向國家交售______斤______,______斤 ______,______斤______,……。交售時間是____________。每年向國家繳納農業稅______元,納稅時間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須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積金______元,公益金______元,管理費______元,上交時間爲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乙方必須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畝數攤派的義務工日,或上交按義務工日折價的金額。

(本條亦可採取列表形式,見後)

⒋ 乙方經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對象轉包土地,可以與轉承包戶協商,平價購買生活用糧。土地轉包後,轉包戶必須承擔原由乙方承擔的所有統購任務和繳納農業稅任務,承擔向甲方上交“三金”和完成義務工任務。

⒌ 乙方如遇生(不能違背計劃生育規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變動,但必須按規定調整所承擔的義務。乙方如因勞動力減少,無法繼續承包土地,又無人願轉承包時,可以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統一安排。乙方對國家、集體承擔的義務相應減少或免除。

⒍ 乙方有責任保護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電等國家或集體設施。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⒈ 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完成國家下達的種植計劃、統購任務和納稅任務,有權敦促乙方完成對集體的義務。

⒉ 國家按計劃分配用於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甲方應及時按承包土地的數量和等級分配給乙方。

⒊ 甲方應定期公佈集體財務帳目和公積金、公益金、管理費的使用情況,必須接受乙方的監督檢查。

五,違約責任

⒈ 乙方如不按時履行對國家和集體的義務,除應繼續履行外,還應按遲延項目價值的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義務的,甲方除可請求有關

部門處理外,有權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⒉ 乙方如荒蕪承包的土地,除應履行對國家、集體的一切義務外,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賣和租讓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佈買賣與租讓關係無效,並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毀壞承包土地上的樹木和集體設施,應照價(毀壞樹木折價)賠償。

⒊ 甲方如不及時撥給乙方國家分配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應按其價值的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應如數補發所欠物資。

六,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承包土地內農作物的減產或絕產,經調查覈實後,可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對國家或集體的義務。

七,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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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從承包期開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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