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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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是指爲他人做事,並使他人從中受益的一種有償或無償的活動。不以實物形式而以提供勞動的形式滿足他人某種特殊需要。服務承包合同是怎樣的呢?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服務承包合同範文,歡迎參考閱讀。

服務承包合同
服務承包合同範文篇一

合同編號:

委託方全稱(甲方): 地址: 電話:

服務方全稱(乙方): 地址: 電話:

爲有效地控制滅鼠、滅蠅、滅蚊、滅蟑螂的密度(以下簡稱除“四害”),把除“四害”工作搞好,營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環境,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北京市除“四害”管理規定》,甲方委託乙方對甲方所屬的經營區域進行消殺工作。雙方就其消殺內容簽訂合同如下:

一、服務範圍及項目

1、服務範圍:甲方管轄範圍內的客房、廚房以及公共區域等。

2、服務項目:滅鼠、滅蟑。

二、 服務標準

服務區域的除“四害”工作達到市規定標準,並且包括以下標準:

1、滅鼠標準:鼠洞每2萬m2不超過1個,外地面、綠化地、樓道、住戶家(辦公室)無明顯鼠跡 。

2、滅蟑螂標準:抽查室內20間房,每間房蟑螂數不超過1只。

使用藥劑

本期除四害工作使用藥劑均屬於“全國愛衛會除四害專家委員會第三次評審認定的衛生殺蟲與滅鼠藥械名單”,具體如下:

滅蟑藥劑:順式氯氰菊酯、特蜜得

滅鼠藥劑:溴敵隆毒餌(解藥爲維生素K1)

四、甲方承擔責任和義務

1、垃圾、污水、糞便等衛生基礎設施和防鼠設施符合有關要求。搞好環境衛生,清理衛生死角和雜物。

2、指定人員負責除“四害”工作,協助提供工作方便,如入室進行消殺(噴、投放藥)、監測等,監督檢查乙方實施消殺工作情況,督促乙方執行合同有關規定,並填寫消殺記錄。

3、甲方應在雙方約定的服務時間做好接受服務的準備工作,因任何原因需改變原定服務時間,應於十二小時前通知乙方,通知未送達視爲未通知。

4、爲乙方提供服務用水、電、住宿及其他必須條件。

5、下列情況下,甲方有權終止合同:a.乙方違反合同條款;b.乙方派出的操作人員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並按甲方規定處理;c.若因乙方服務不善使消殺效果達不到衛生部門的檢查標準。

五、乙方承擔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按照雙方認可的消殺滅計劃爲甲方提供服務。

2、使用的藥物應爲國家有關部門允許使用的藥物並遵守市愛衛會的有關規定,以保證效果和安全。在正常情況下,凡確定因乙方操作不當而引起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3、乙方按照《工作計劃書》規定每一個月給甲方服務範圍噴蟑螂藥1次,並布控鼠藥,若發現鼠情,可在合理的情況下爲甲方進行殺鼠服務,把“四害”密度控制在國家規定的範圍內。

4、若遇上級對甲方進行檢查除“四害”工作,乙方要保證所承包範圍內順利通過達標,密度超過國家標準進行處罰時,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工作,保證甲方鼠蟑密度達標。

5、下列情況下,乙方有權終止合同:a.甲方違反合同條款;b.甲方未按時付款;c.若因甲方原因使消殺效果達不到衛生部門的檢查標準,乙方將不負任何責任,甲方必須照常付給服務費,並適當賠償因此引起的乙方的損失(包括因此招致的有關部門的罰款)。

六、付款方式

按照市物價局除“四害”收費標準商定:

甲方每個月向乙方支付人民幣 元。

七、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必須認真履行合同,若一方違約,應向對方賠償合同期當季度消殺費的20%。

八、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有效期爲 1 年,

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一式兩份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在執行合同過程中,甲、乙雙方必需嚴格遵守,承擔各自的責任和義務。

3、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另做補充。

八、合同的終止和延續

1、任何一方應在非正常終止合同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並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2、合同的修改或終止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商定,提議一方在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甲方代表(簽名): 乙方代表(簽名):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服務承包合同範文篇二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後,決定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服務範圍

1、服務地點:甲方單位辦公大樓

2、服務內容:完成甲方單位辦公大樓涉及用電的相關工作:如用電設備設施的安全檢查;各類電器設備(電腦硬件除外)故障的修復等。

3、合同服務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條 甲方的主要權利和義務

1、根據工作需要和單位的規章制度及本合同條款對乙方相關服務進行監督、檢查。 2、乙方維修施工期間予以配合。

3、按照本合同有關規定,支付承包費用。

第三條 乙方的主要權利和義務

在正式爲乙方提供服務前,應熟悉甲方所有用電設備設施的基本情況,包括安裝地點、線路佈局、工作原理及安全運行要求等,從合同生效起,提供的主要服務爲: 1、在接到甲方的日常安裝、維修或其他相關事宜需要配合的通知後,乙方必須儘可能在甲方指定的時間內到達現場

2、在向甲方提供服務期間,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政策,並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及監督檢查。

3、認真、負責地答覆甲方關於設備故障的有關問題 。

4、其他與用電安全相關的工作。

第四條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要注意安全,因乙方責任發生的安全事故,其費用和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

1、在日常的維護管理中,維護、修理過程中出現的非因乙方故意、過失造成的設備設施及其零配件的損壞,需要更換零部件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2、乙方應協助甲方做好用電設備、設施及其零配件的採購、更換;必要時,甲方可以授權乙方實施採購,乙方應提供部件的報價,供甲方參考、確認採購,報價中的部件價格不得高於市場價。

3、在維護施工中,乙方如發現甲方提供的材料有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損失,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服務管理費用及付款方式

服務費用:電工月服務費用人民幣 叄仟 元整(¥ 3000.00 )。

付款方式:服務費用按月結算。甲方在收到乙方發票後一星期內按乙方提供的賬號付款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乙方不能及時排除故障或達不到甲方的工作要求,影響甲方工作的正常開展,甲方有權相應減少支付乙方承包費用。

第八條 糾紛處理方式:

雙方因合同履行發生爭議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名稱:XXXXXX

賬號: XXXXX

服務承包合同範文篇三

男方:

乙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爲了保障甲方後勤勞務服務工作,乙方爲甲方提供後勤勞務保障的有償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達成以下勞務服務承包合同:

第二章 承包合同內容

第二條 乙方有償爲甲方提供後勤勞務服務(包括甲方縣支行及網點的後勤勞務服務)。

第三條 爲甲方提供勞務服務的範圍及內容。

(一)負責提供甲方業務及公務所需用車駕駛勞務服務。

(二)負責提供甲方所需門衛、清潔衛生勞務服務。

(三)負責提供甲方所需炊事勞務服務。

(四)負責提供甲方所需業務憑證傳遞勞務服務。

(五)負責提供甲方所需電能線路維護及勤雜工勞務服務。

(六)負責提供甲方所需其他後勤保障的勞務服務。

第三章 服務費用和結算方式

第四條 勞務承包費用標準

根據甲方後勤服務所需勞務人員及工作量,甲方每年支付給乙方勞務服務承包費(以實際結算爲準,詳見甲方提供的費用清單),勞務服務承包費用含:勞務人員工資、單位承擔的養老、失業、醫療和工傷保險金【按實際數計算】、乙方的服務管理費【管理費每人每月按100元計算】。工傷保險金每年七年級次性甲方給乙方付清,新增人員甲方給乙方一次性支付勞務中介費每人100元。

第五條 支付方式

(一)乙方在每月的10日前(節假日順延)將按月收取服務承包費用的稅務發票提供給甲方,甲方收到發票和費用清單後,在10日之內將當月的服務承包費用全額支付給乙方(節假日順延)。

(二)甲方給乙方支付的服務承包費以轉賬方式劃入乙方帳戶。

(三)本承包合同簽定生效後,甲方從20xx年1月份起按合同規定和要求給乙方支付服務承包費用。

第四章 乙方的承諾與保證

第六條 乙方向甲方作出如下承諾和保證:

(一)乙方的組織機構是依法設立和具有法人資格的實體,能夠獨立承擔民事和相關法律責任。

(二)具有合法有效的經營許可證和有關部門及簽證機關批准從事勞務的資質證明文件。

(三)乙方具備與承擔勞務服務相關責任的資質和賠付能力。

第五章 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第七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一)有權對乙方提供的勞務服務工作進行檢查和監督,隨時向乙方通報服務情況及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服務的意見。對提供服務的勞務人員進行管理和年度約束,若發現有不稱職人員或違反約定服務事項的,有權要求乙方予以整改或退回不稱職勞務人員。

(二)爲進行後勤服務的勞務工提供安全生產和工作的場所(不含食宿在內),提供必要的勞動工具和勞動保護用品(退出服務時完好歸還工具),維護和保障勞務工的合法權益。

(三)按照本服務協議的約定,按時足額給乙方支付後勤服務承包費用。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 乙方對危及勞務人員生命安全、身體健康的工作環境和條件,有權向甲方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並要求甲方立即糾正。

(二) 乙方的勞務人員對甲方違反安全要求和規定的指揮及強令冒險作業,勞務工有權拒絕執行和向乙方反應情況,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糾改意見,甲方不進行糾改的,乙方可向有關部門反應情況,直至終結合同。

(三) 乙方的勞務人員因工作不負責任或違規操作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勞務工當事人要負責經濟賠償責任,乙方協助處理。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甲方有權退回勞務工和要求勞務工給予相應賠償。

(四) 乙方按照《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要求與指派到甲方服務的勞務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僱傭關係,全面負責協調與勞務工的勞動爭議,依法維護甲方和勞務人員的合法權益。

(五) 勞務工在甲方提供的崗位工作期間發生傷、病、殘、亡等事故的處理,由乙方與甲方參照《勞動法》、《工傷保險條例》及社會醫療保險等有關規定協商妥善處理。

(六) 乙方要給在甲方提供服務工作的勞務人員繳納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等社會保險金(向甲方提供繳納憑證複印件)。

(七) 乙方指派的勞務人員要愛護甲方提供的勞動工具和工作所需的設備,按規定對勞動工具和設備進行保養維護,對因不愛惜和違規操作造成財產損失的,由勞務工當事人負責賠償經濟損失。

第九條 甲乙雙方的責任

(一) 勞務工在甲方服務期間發生嚴重違反規章制度或者有違法行爲和問題的,甲方有權隨時將該勞務工退回乙方,對此甲方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二) 勞務工失職和違規操作造成身體傷殘的,一切責任由勞務工自負。

(三) 勞務工是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僱傭關係的,發生勞動爭議後是勞務人員與乙方之間的爭議,應由乙方全權負責處理,因勞動爭議產生的所有費用由乙方和勞務工承包。

(四) 勞務工在甲方上班工作期間因保護國家、集體財產和公民人身安全被受傷致殘的,由甲乙方雙方共同負責協調處理好有關事宜,由此而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五) 勞務工在甲方上班工作期間無失職和違規操作行爲而發生意外事故被受傷致殘的,由乙方出面按《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規定全權負責協調處理相關事宜,甲方積極配合。

(六) 勞務工在崗位工作期間以外發生的傷亡事故,均由勞務工自負,與甲乙雙方無關。

(七) 甲方應按約定時間足額支付乙方勞務服務承包費用,如逾期未支付勞務服務費用的,從逾期之日起按當月支付勞務服務費金額的1%支付違約金。

(八) 在甲乙雙方服務承包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如遇機構撤銷、企業改制裁員等不可抗力的情況,甲方需要將勞務工退回乙方的,從甲方退回之月起(當月照支付)按實際退回人數每人多支付給乙方一個月的服務承包費用(按總費用的人均費用標準計算)。

第十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未經另一方同意(書面協議)之前,不得將本勞務服務承包合同及項下的任何權利或義務轉讓給第三方行使和履行。若任何一方違約轉讓,本勞務合同立即終止,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轉讓方承擔。

第十一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均應全面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當依法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六章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十二條 本勞務服務承包合同有效期一年(自20xx年一月一日至20xx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承包合同經甲方雙方加蓋公章,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後生效。

第十三條 本勞務服務承包合同生效後,甲方雙方要自覺遵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都要經過雙方平等協商達成書面意見,任何一方單方面的變更和解除合同都是無效的。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不論哪一方出現致使本承包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情況時,雙方應本着實事求是的原則,平等協商達成一致的書面《解除勞務服務承包合同書》,甲乙雙方加蓋公章,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後生效。

第十五條 本勞務服務承包合同期滿後即行終止,甲方若需要乙方繼續提供勞務服務時,雙方在本承包合同期滿時重新簽訂勞務服務承包合同。若終止勞務服務承包合同,終止方應提前30日內告知對方,提醒對方做好有關方面的準備工作,若未提前告知對方,此勞務服務承包合同順延一個月。

第七章 甲乙雙方爭議的解決

第十六條 因本勞務服務承包合同內容的履行所引起甲乙雙方之間的任何爭議,雙方應本着和解的態度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八章 其他事項

第十七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九章 附則

第十八條 本服務承包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公證機關或鑑證部門留存二份。

甲方:(印章)

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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