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食堂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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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經營管理只是解決部分企業因經營管理不善導致虧損的一種補充措施,並且只能對所承包企業的稅後利潤實行承包,所以不允許企業投資各方僅就管理或利潤簽訂承包合同。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餐飲食堂承包合同,歡迎參考閱讀。

餐飲食堂承包合同

餐飲食堂承包合同範文一

甲方

立合同雙方 (以下簡稱)

乙方

甲方根據教育部教財(1999)14號文件“關於圍繞服務教育教學,服務師生和人民羣衆生活需要,培養和發展教育市場體系”的要求,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一、甲方同意乙方承包學校食堂,承包期限爲一年,即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全年承包金爲____________元整,於合同簽訂時一次交清。承包期間乙方需向甲方交衛生保證金5000元;財產保證金5000元。承包期滿未出現食物中毒、財產損壞、保證金全額退回給乙方。出現上述問題,視情節在保證金內扣除。並由乙方承擔全部損失。

三、甲方要求乙方法定代表人到甲方食堂具體負責管理,乙方對此表示同意。

四、乙方在承包期間,必須確保校園整潔,遵章守法,維護學校名譽。服從創建、治安等部門和學校的管理,做好“門前三包”及食堂周邊的環境衛生工作,出現問題,造成嚴重後果,後果由乙方自負,且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五、乙方承包期間,應多動腦筋,改善服務態度,提高服務質量。如出現服務態度差,不能保證正常的伙食供應,師生意見大,反映強烈,甲方有權採取應急措施,並單方面終止合同,且不退還承包金。

六、乙方爲學校食堂衛生、防火、治安第一責任人,須服從甲方保衛、後勤、門衛及上級有關部門的監督。乙方必須自行做好安全防盜、防火工作,如發生失竊、火災事故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乙方聘用外來食堂工作人員,必須服從學校按有關管理規定進行統一管理。

七、合同期滿甲方組織重新招標,乙方若需繼續承包,可在規定時間內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同等條件下,優先參加投標,若未中標,乙方必須在合同期滿前5天無條件移交房屋及有關設備。如強行占房,甲方有權按原承包價雙倍收取佔用金,並且依法強制搬出。

八、甲方提供水、電源,費用由乙方按實際使用量與甲方總務處結算,超過三個月不結算費用,視爲乙方違約。爲確保用電安全,乙方不得私自亂接電器,超負荷用電。

九、乙方經營中必須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的各項條款,並接受學校總務處、校醫室的衛生檢查監督,所有從業人員必須持有健康證方可上崗服務。

十、乙方一切債務與甲方無關。

十一、乙方必須自覺遵守投標承諾,服從甲方統一領導,遵守國家有關法規,遵守校規校紀,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室外延伸服務;不得在校園內對外服務。

十二、承包期內,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設備位置,如乙方確因經營需要,需徵得甲方同意。承包期滿,甲方將組織人員對房屋設備進行驗收檢查,如果損壞,必須修復或予以賠償。

十三、乙方中途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轉包或改變服務性質。若擅自變更經營者或改變服務性質,則視爲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且不承擔因終止合同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十四、承包人因故需終止合同,須提前20日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後5日內必須撤離。

十五、本合同系甲、乙雙方自願簽訂,如一方違約,應支付另一方違約金壹萬元整。

十六、本次招標的公告、招標須知和中標方投標書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體同等效力。

十七、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而導致房屋毀損,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本合同自行終止,雙方不承擔責任。

十八、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九、本合同雙方簽字,見證後生效。

二十、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見證單位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

簽定日期:

見證單位:

見證代表(簽字):

見證日期:

餐飲食堂承包合同範文二

甲方: 公司

乙方:

甲方爲了完善食堂小餐廳管理,確保接待各種來訪客人的工作就餐,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基礎上,特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願將 小餐廳承包給乙方經營,經營期限爲一年,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在承包經營期內,乙方必須合法經營,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不得從事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爲,否則甲方有權即時終止本合同,追究乙方的相關責任,直至追究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承包經營期內,承包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並承擔因經營而產生的一切責任。由於餐廳規模較小,又是本公司的內部服務單位,故甲方每月給予乙方 元補貼費。承包經營期內,乙方應承擔經營期內除拆舊以外的一切費用,如物資採購費、小餐廳所有員工工資、水、電、餐飲用具維護費、職工住宿費等,若乙方與第三方產生糾紛,則甲方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

四、承包經營期內,餐廳內所有的財物,乙方享有使用權和保管權,如在經營期內有損壞的,乙方應負責維修完好,遺失的乙方需照價賠償給甲方。

五、承包經營期內乙方由甲方領導和管轄,乙方應自覺接受並配合甲方的檢查和指導,做到飯菜新鮮、價格合理。對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見應予以及時改進和落實,對甲方提出的特殊性保障(如甲方加班時的夜餐、各項值班就餐保障等)應予以無條件落實。

六、承包經營期內,乙方不得對外開放營業,不得拒絕甲方合理的營業要求,如有牴觸事件發生,甲方有權即時終止本合同和停止發放補貼費,乙方還需賠償由此而給甲方帶來的一切損失。

七、在承包經營期內,甲方對乙方經營狀況不滿意的,且甲方提出整改意見得不到及時落實的,甲方有權即時終止本合同,並不承擔任何經濟損失賠償責任和其他連帶責任。

八、承包經營期滿,乙方有優先續簽承包經營合同權。

九、除衛生許可證外,其餘所有的證、照及其相關費用等均由乙方自行辦理並承擔。

十、發生糾紛的解決辦法爲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解決。

十一、本着誰違約誰承擔責任的原則,一方違約的須向另一方賠償相應的損失,不可抗巨力因素除外。

十二、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財務部存一份,雙方蓋章或簽字後生效。

本合同解釋權歸甲方所有。

甲方(章): 乙方(簽字):

代表(簽字):

20xx年四月三十日

餐飲食堂承包合同範文三

甲 方(發包方):

乙 方(承包方):

學生食堂飲食服務承包合同使用說明

一、本合同正文文本由盈科律師事務所律師加註製作。未盡條款請諮詢“律雲”在線法律服務。

二、合同雙方應認真閱讀本合同。合同一經依法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三、承包合同必須由發包方的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和承包方親自簽章,並加蓋公章(合同專用章)方爲有效。

四、因學生食堂飲食服務承包合同涉及餐飲食品安全,雙方應注意涉及該方面具體操作內容的約定,做好先期風險防範。

五、雙方關於付款方式的約定應基於雙方的財務制度及有關法律法規進行約定,以確保款項流轉的合法、及時、到位。

六、應確保發包人對發包項目有處分權,項目上無不利於承包經營的權利負擔。

七、一些具體涉及商務條款等具體操作事項,可根據合同雙方的洽商予以補充或另行簽訂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發包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包方):

住址:

身份證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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