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料加工合同(精選20篇)
來料加工合同 篇1
甲方:(加工方)
地址:_____ ___電話:______ __
乙方:(來料方)
地址:_____ ___電話:__ __ ___
雙方爲開展來料加工業務,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加工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尼龍再生粒子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將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產品後交付乙方。
第二條來料加工的質量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正常備損率爲40%,甲方加工後產成品的含灰量在4%以下。來料出現明顯異常時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到現場查看。
第三條加工時間
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後的45天內將加工後的成品運輸至乙方工廠。甲方如未能按時、按質、按量交付加工產品,在乙方提出後,甲方應賠償乙方所受的損失。
第四條 加工費
甲方爲乙方進行加工的加工費爲800元/噸。
第五條 付款方式
甲方將來料的產成品運抵乙方工廠,乙方即時支付加工費後卸貨。
第六條 運輸與保險
乙方將原材料運交甲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乙方負責;甲方將本合同產品送交乙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不可抗力
由於戰爭和嚴重的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約時,該方應儘快將事故通知對方,並與對方協商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而引起的損失,對方不得提出賠償要求。
第八條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簽字日起生效。有效期兩年。本合同有效期屆滿之前1個月,如一方需續訂合同,可以向對方提請協商。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來料加工合同 篇2
甲方: 中國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電話:________電傳: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____國籍:________
乙方:____國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電話:________電傳: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____國籍:________
雙方爲開展來料加工業務,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加工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________(產品)________套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將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產品後交付乙方。
第二條 交貨
乙方在合同期間,每個月向甲方提供________原材料,並負責運至________車站(經________港口)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後的________個月內將加工後的成品________套負責運至________港口交付乙方。
第三條 來料數量與質量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須含____%的備損率;多供部分不計加工數量。乙方提供給甲方的材料應符合本合同附件一(略) 和規格標準。如乙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提供給甲方應交付的原材料,甲方除對無法履行本合同不負責外,還得向乙方索取停工待料的損失;乙方特此同意確認。
第四條 加工數量與質量
甲方如未能按時、按質、按量交付加工產品,在乙方提出後,甲方應賠償乙方所受的損失。
第五條 加工費
甲方爲乙方進行加工的加工費,在本合同訂立時的________年爲每套________幣________元;合同訂立第二年起的加工費雙方另議,但不得低於每套____ 幣____ 元;該加工費是依據合同訂立時中國國內和國外勞務費用而確定的,故在中國國內勞務費用水平有變化時,雙方將另行議定。
第六條 付款方式
乙方將不作價的原材料運交甲方;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本合同產品前1個月,由乙方向甲方開立即期信用證,支付加工費。
第七條 運輸與保險
乙方將原材料運交甲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乙方負責;甲方將本合同產品送交乙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甲方負責。
第八條 不可抗力
由於戰爭和嚴重的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約時,該方應儘快將事故通知對方,並與對方協商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而引起的損失,對方不得提出賠償要求。
第九條 仲裁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未能協商解決,提請中國________仲裁機構進行仲裁。仲裁適用法律爲:
1.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的國際公約、條約;
2.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3.在中國法律無明文規定時,適用國際通行的慣例。仲裁裁決爲終局裁決,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承擔。
第十條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簽字日起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規定的________套由甲方加工的成品交付乙方,並收到乙方含加工費在內的全部應付費用時終止。
第十一條 合同的續訂
本合同有效期屆滿之前________月,如一方需續訂合同,可以向對方提請協商。
第十二條 合同文本與文字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合同以中、____兩國文字書就,兩國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他
1.甲方爲交付乙方產品而耗用的包裝、輔料、運輸及保險等項開支,在加工費以外收取,但這些費用不超過每套合同產品的____ %。
2.甲方收到原材料後,應按乙方提供的技術標準,對其規格、品質進行驗收。如乙方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標準,或數量不足,在甲方向乙方提出檢驗報告後,乙方負責退換或補足。
第十四條 合同條款的變更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或遇特殊情況需要補充、變更內容,須經雙方協商一致。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來料加工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原料用於加工成品出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加工產品的規格、數量及價款:
合同總價款(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原材料、技術、圖紙及治具:
1、甲方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地點)向乙方交付原材料(或散件),並按百分之_________的備損率提供原材料(或散件)給乙方,多提供部分不計加工(或裝配)數量。如甲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提供全部原材料(或散件),致使乙方停工待料造成損失,甲方在接到乙方提出的通知後,應予賠償。 2、甲方向乙方提供加工該產品的技術、圖紙及必要治具,並承擔相關知識產權責任。如果需乙方提供治具,則甲方應當支付相應的費用。
第三條、加工生產、包裝、運輸及通關:
1、乙方應依據本合同約定,在______________地點進行加工生產,並保證如期、保質、保量完成。
2、包裝物料,包括但不限於外包裝箱、內包裝箱、塑料袋、打包帶、封箱膠帶、添加劑,由乙方提供,甲方承擔費用。
3、乙方依據本合同的規定,代甲方辦理託運及通關手續,並由甲方支付相應的費用。
第四條、產品交付及質量檢驗:
1、產品交付
(1)原材料出成率:原材料交接時,甲乙雙方共同對原材料做成品出成率試驗,並由雙方進行書面確認。
(2)交付時間及地點:
乙方應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地點)向甲方交付成品。
(3)質量標準:
乙方加工產品的質量須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2、質量檢驗
(1)原料交接時,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對原料的規格、數量、質量進行驗收,如發現甲方提供的原料的規格、數量、質量與本合同規定不符,乙方應於交接3日內向甲方提出,否則視爲甲方提供的原料符合本合同的規定。
(2)在乙方加工期間,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生產情況和已生產產品隨時抽檢。但甲方的抽檢不應影響乙方工作。
第五條、加工費:
乙方爲甲方進行加工的加工費爲:甲方應在_________運輸及通關之前______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甲方逾期支付,應按銀行貸款利率向乙方加付延期利息,並且乙方有權以此爲由停止交付加工產品。
第六條、保證條款:
1、甲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交付原料,提供技術、圖紙及治具等,並支付加工費。
2、乙方保證其具有按照本合同規定進行加工生產的條件和能力,並保證按照本合同規定進行加工生產,並按時交付產品。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如果甲方未能按本合同規定向乙方提供原料,致使乙方停工待料,甲方應賠償乙方由此產生的直接經濟損失。
2、如果乙方向甲方交付的成品不符合本合同的規定,或者如果乙方未在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向甲方交付全部成品,乙方應承擔方因此遭受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爲或法律規定等。
2、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或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7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3、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4、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九條、通知義務:
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書信、傳真、當面送交後簽收或電子郵件方式傳遞。
第十條、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應保守在結締和履行合同過程中獲知對方內部的重要保密信息,除必要披露之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和不正當使用,否則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的爭議,雙方應先行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補充條款:
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中如有與本協議實質性條款不同的內容,以補充協議爲準。
第十三條、合同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委託代理人: 地址: 電話: 開戶銀行: 賬號: 日期:
委託代理人: 地址: 電話: 開戶銀行: 賬號: 日期:
來料加工合同 篇4
甲方: 中國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電話:________電傳: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____國籍:________
乙方:____國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電話:________電傳: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____國籍:________
雙方爲開展來料加工業務,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加工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________(產品)________套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將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產品後交付乙方。
第二條 交貨
乙方在合同期間,每個月向甲方提供________原材料,並負責運至________車站(經________港口)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後的________個月內將加工後的成品________套負責運至________港口交付乙方。
第三條 來料數量與質量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須含____%的備損率;多供部分不計加工數量。乙方提供給甲方的材料應符合本合同附件一(略) 和規格標準。如乙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提供給甲方應交付的原材料,甲方除對無法履行本合同不負責外,還得向乙方索取停工待料的損失;乙方特此同意確認。
第四條 加工數量與質量
甲方如未能按時、按質、按量交付加工產品,在乙方提出後,甲方應賠償乙方所受的損失。
第五條 加工費
甲方爲乙方進行加工的加工費,在本合同訂立時的________年爲每套________幣________元;合同訂立第二年起的加工費雙方另議,但不得低於每套____ 幣____ 元;該加工費是依據合同訂立時中國國內和國外勞務費用而確定的,故在中國國內勞務費用水平有變化時,雙方將另行議定。
第六條 付款方式
乙方將不作價的原材料運交甲方;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本合同產品前1個月,由乙方向甲方開立即期信用證,支付加工費。
第七條 運輸與保險
乙方將原材料運交甲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乙方負責;甲方將本合同產品送交乙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甲方負責。
第八條 不可抗力
由於戰爭和嚴重的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約時,該方應儘快將事故通知對方,並與對方協商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而引起的損失,對方不得提出賠償要求。
第九條 仲裁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未能協商解決,提請中國________仲裁機構進行仲裁。仲裁適用法律爲:
1.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的國際公約、條約;
2.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3.在中國法律無明文規定時,適用國際通行的慣例。
仲裁裁決爲終局裁決,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承擔。
第十條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簽字日起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規定的________套由甲方加工的成品交付乙方,並收到乙方含加工費在內的全部應付費用時終止。
第十一條 合同的續訂
本合同有效期屆滿之前________月,如一方需續訂合同,可以向對方提請協商。
第十二條 合同文本與文字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合同以中、____兩國文字書就,兩國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他
1.甲方爲交付乙方產品而耗用的包裝、輔料、運輸及保險等項開支,在加工費以外收取,但這些費用不超過每套合同產品的____ %.
2.甲方收到原材料後,應按乙方提供的技術標準,對其規格、品質進行驗收。如乙方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標準,或數量不足,在甲方向乙方提出檢驗報告後,乙方負責退換或補足。
第十四條 合同條款的變更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或遇特殊情況需要補充、變更內容,須經雙方協商一致。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來料加工合同 篇5
合同編號:________
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中國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電報掛號:_______,電傳: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國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電報掛號:_______,電傳:_________。
雙方爲開展來料加工業務,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加工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_____(產品)_____套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將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產品後交付乙方。
第二條交貨
乙方在合同期間,每個月向甲方提供______原材料,並負責運至______車站(經______港口)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後的_____個月內將加工後的成品_____套負責運至_______港口交付乙方。
第三條來料數量與質量來料加工合同乙方提供的原材料須含_____%的備損率;多供部分不計加工數量。乙方提供給甲方的材料應符合本合同附件一(略)的規格標準。如乙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提供給甲方應交付的原材料,甲方除對無法履行本合同不負責外,還得向乙方索取停工待料的損失;乙方特此同意確認。
第四條加工數量與質量
甲方如未能按時、按質、按量交付加工產品,在乙方提出後,甲方應予賠償乙方所受的損失。
第五條加工費
甲方爲乙方進行加工的加工費,在本合同訂立時的_____年爲每套_____幣____元;合同訂立第二年起的加工費雙方另議,但不得低於每套_____幣_____元;該加工費是依據合同訂立時中國國內和國外的勞務費用而確定的,故在中國國內外勞務費用水平有變化時,雙方將另行議定。
第六條付款方式
乙立將不作價的原材料運交甲方;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本合同產品前1個月,由乙方向甲方開立即期信用證,支付加工費。
第七條運輸與保險
乙方將原材料運交甲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乙方負責;甲方將本合同產品運交乙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甲方負責。
第八條不可抗力
由於戰爭和嚴重的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約時,該方應儘快將事故通知對方,並與對方協商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而引起的損失,對方不得提出賠償要求。
第九條仲裁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未能協商解決,可提請____國_____仲裁機構進行仲裁。仲裁適用法律爲:
1.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的國際公約、條約;
2.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3.在中國法律無明文規定時,適用國際通行的慣例;仲裁裁決爲終局裁決,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承擔。
第十條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簽字起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規定的“_____套由甲方加工的成品交付乙方,並收到乙方含加工費在內的全部應付費用”時終止。 第十一條合同的續訂
本合同有效期屆滿之前____月,如一方需續訂合同,可以向對方提請協商。
第十二條合同文本與文字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份交____等單位備案。
本合同以中、______兩國文字書就,兩國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其他
1.甲方爲交付乙方產品而耗用的包裝、輔料、運輸及保險等項開支,在加工費以外收取,但這些費用不超過每套合同產品的______%。
2.甲方收到原材料後,應按乙方提供的技術標準,對其規格、品質進行驗收。如乙方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標準,或數量不足,在甲方向乙方提出檢驗報告後,乙方負責退換或/和補足。
第十四條合同條款的變更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或遇特殊情況需要補充、變更內容,須經雙方協商一致。
甲方: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蓋章) 代表:_________(簽字)代表:________(簽字) 見證人,律師_____簽字(中國______律師事務所) 合同訂立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來料加工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作條款:
一、合作方式
甲方提供服裝加工所需場地、設備、加工人員和管理人員;乙方提供訂單以及相關的所有原輔材料和製圖工具,進行技術指導和訂單質量跟蹤,乙方以最低保底加工費和計件加工費相結合的形式給付甲方加工費。
二、合作期限
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合同期滿,若雙方願意繼續合作,雙方須提前三個月洽談合作條款。
三、合作條件
(一)設備:甲方確保現有設備正常運行,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以後是否增加生產設備完全有甲方自願,乙方不得以缺少某種設備爲由扣減加工費(附設備請單)。
(二)乙方用甲方服裝加工生產線工人。
(三)合同簽訂當日付清第一月加工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元)。
四、生產安排
由乙方技師與甲方管理人員共同進行生產和質量管理,各負其責。雙方依據訂單充分溝通、協商,合理安排生產計劃,甲方在不違背_________省_________工貿有限公司管理規定的情況下保證正常的生產時間,每天8個小時,每月26個工作日(國家法定節日正常休息)。
五、加工費用及結算方式
(一)加工費用:每批產品以雙方談妥的價格計算當月加工費。最低保底加工費月人均_________元。當月加工費低於保底加工費時,按照保底加工費結算。
當月水電費用由乙方負擔。
(二)結算方式:先付款後加工。乙方應於每月_________日前支付上半月的保底加工費。_________日前支付下半月保底加工費。月底統算後支付當月實際加工費。
六、質量要求
(一)乙方負責生產工藝的編排、人員分工、前後道人員配比等,甲方必須按乙方要求配合好生產過程中各環節的質量管理和生產管理,確保成品質量和乙方材料的合理利用。材料的合理損耗由雙方共同確定,超損耗部分,分析原因,劃清責任,由雙方協商解決。
(二)乙方派駐2—4名男性技術人員指導生產,在甲方場地驗收產品質量,甲方提供必要的倉儲場地。甲方按標準檢測包裝,出貨前乙方發現產品不合格,甲方無條件進行返修,直至合格。經乙方檢驗合格的成品,出甲方加工現場後出現質量問題甲方不承擔責任。
七、違約責任
乙方超過雙方約定的結算日沒有及時結算(法定節日順延),滿七個工作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承擔相當於當月加工費等額的違約金,甲方有權留置乙方材料或成品。雙方合同期內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支付當月加工費等額的違約金(不可抗力原因除外)。
八、其他
甲方爲乙方人員辦理有關出入手續,乙方人員要服從甲方管理,自覺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九、所加工產品不得用於出口
十、協議期滿後,甲方必須保證乙方有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續簽的權利。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未盡事宜,合同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章):___________負責人(簽章):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來料加工合同 篇7
甲方: 中國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h
乙方:____國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爲開展來料加工業務,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加工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________(產品)________套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將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產品後交付乙方。
第二條 交貨
乙方在合同期間,每個月向甲方提供________原材料,並負責運至________車站(經________港口)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後的________個月內將加工後的成品________套負責運至________港口交付乙方。
第三條 來料數量與質量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須含____%的備損率;多供部分不計加工數量。乙方提供給甲方的材料應符合本合同附件一(略) 和規格標準。如乙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提供給甲方應交付的原材料,甲方除對無法履行本合同不負責外,還得向乙方索取停工待料的損失;乙方特此同意確認。
第四條 加工數量與質量
甲方如未能按時、按質、按量交付加工產品,在乙方提出後,甲方應賠償乙方所受的損失。
第五條 加工費
甲方爲乙方進行加工的加工費,在本合同訂立時的________年爲每套________幣________元;合同訂立第二年起的加工費雙方另議,但不得低於每套____ 幣____ 元;該加工費是依據合同訂立時中國國內和國外勞務費用而確定的,故在中國國內勞務費用水平有變化時,雙方將另行議定。
第六條 付款方式
乙方將不作價的原材料運交甲方;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本合同產品前1個月,由乙方向甲方開立即期信用證,支付加工費。
第七條 運輸與保險
乙方將原材料運交甲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乙方負責;甲方將本合同產品送交乙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甲方負責。
第八條 不可抗力
由於戰爭和嚴重的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約時,該方應儘快將事故通知對方,並與對方協商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而引起的損失,對方不得提出賠償要求。來料加工合同
第九條 仲裁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未能協商解決,提請中國________仲裁機構進行仲裁。仲裁適用法律爲:
1.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的國際公約、條約;
2.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3.在中國法律無明文規定時,適用國際通行的慣例。仲裁裁決爲終局裁決,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承擔。
第十條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簽字日起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規定的________套由甲方加工的成品交付乙方,並收到乙方含加工費在內的全部應付費用時終止。
第十一條 合同的續訂
本合同有效期屆滿之前________月,如一方需續訂合同,可以向對方提請協商。
第十二條 合同文本與文字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合同以中、____兩國文字書就,兩國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他
1.甲方爲交付乙方產品而耗用的包裝、輔料、運輸及保險等項開支,在加工費以外收取,但這些費用不超過每套合同產品的____ %。
2.甲方收到原材料後,應按乙方提供的技術標準,對其規格、品質進行驗收。如乙方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標準,或數量不足,在甲方向乙方提出檢驗報告後,乙方負責退換或補足。
第十四條 合同條款的變更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或遇特殊情況需要補充、變更內容,須經雙方協商一致。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來料加工合同 篇8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地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地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門窗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日期:______年______月 _______日
4、製作加工造價:
工程安裝單價:_______ 元/㎡,預計__________平方米,總造價:_______ 元(結算按照實際平數計算)。
第二條、付款方式:
1、甲方以工程頂賬房支付乙方的製作費用。
2、待工程驗收合格後,乙方製作加工總費用的90%的金額,以工程頂賬房作爲支付乙方製作加工費用所用。
3、待工程驗收合格後,甲方支付乙方5%的製作加工費用。剩餘5%作爲質量保證金,保質期滿後無條件支付,保質期爲1年。
第三條、門窗製作加工安裝要求:
1、乙方按國家門窗製作安裝規範進行施工。
2、甲方下發的製作加工圖紙,乙方覈對後再進行製作加工。
3、乙方有責任有義務對製作加工圖紙提出合理的意見。
4、乙方有責任提供製作加工料單。
第四條、製作加工材料:甲方只負責提供主材料:方鋼、不鏽鋼扣板、玻璃、地彈簧、門把手等;其餘材料,如:焊條、切割片等一切輔料自行承擔。
第五條、質量要求:
1、乙方按設計圖紙施工。若圖紙有所變更甲方會隨時通知乙方,乙方要嚴格遵守國家有關門窗加工規範。如不遵守,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2、在加工過程中,甲方提出變更原設計方案,乙方必須給予配合。
第六條、乙方職責
1、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工作量。
2、乙方應注意安全製作加工,遵守國家相關部門頒佈的有關《安全施工條例》,如造成事故責任或因此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第七條、如出現合同外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經雙方簽字即日起,都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來料加工合同 篇9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被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甲方委託乙方加工農產品及______產品,爲維護甲乙雙方的利益,經雙方協商,就有關代加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加工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爲其加工農產品及______產品,加工數量、規格、標準、質量、交付時間、價格等事項,以雙方協商另行簽訂的委託加工合同爲準。雙方簽訂的本形式確定。
第二條 甲方責任
1、每次以訂單合同形式委託乙方爲甲方加工農產品及______產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產授權委託手續、商標註冊證以及對商業祕密的專有合法證明等相關法律文件。
3、每次訂單向乙方提供加工品規格、數量、技術要求、交貨時間等。
4、負責向乙方提供甲方內外包裝及其它標有商標的包裝及印刷品等與委託加工品有關的內容。
5、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生產標準、產品質量進行檢查監督,並提出意見和建議。
6、甲方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甲乙雙方確定的標準及要求進行驗收貨品食品代加工協議書食品代加工協議書。
7、甲乙雙方嚴守商業祕密,不能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所簽訂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標及圖案文字爲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爲他人提供。
第三條 乙方責任
1、嚴格按照甲方的委託內容及要求從事代加工活動。
2、按照甲方確定的規格、數量、質量、生產標準等進行生產,生產的產品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甲方的要求。
3、乙方驗收甲方新到包裝袋和禮盒及瓶罐等,因驗收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4、嚴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標、包裝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標、飾品及包裝等丟失損壞,應承擔相應賠償及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5、乙方應保證按時完成交貨,如出現延遲交貨乙方每日賠償甲方此批訂單總值的1%的違約金,並儘快完成訂單,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甲方的損失。
6、製造材料交付乙方後,乙方應自費承擔儲存和保管,如造成損壞和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
7、乙方應將各種原輔料損耗率控制在雙方商定的範圍內,損耗超出正常損耗率部分由乙方負責賠償。
8、乙方應給甲方人員提供監控生產過程的便利和協助。
9、乙方不得將甲方包材、原料、印刷有甲方標識的物品用於爲甲方加工之外的事項中。
10、在合同有效期間,乙方保證在遵照國家法律法規要求下不單方面拒絕甲方加工要求,爲甲方加工生產所需的資質和生產條件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並在資質和生產條件更改時及時告知甲方。
11、嚴守甲方的商業祕密。
12、乙方應對生產加工環節造成的質量問題負責,因乙方造成的質量問題導致甲方利益受損,乙方應對甲方損失進行賠償。
13、乙方使用食品添加劑應該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要求,若產品的安全、質量出現問題,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4、甲方委託乙方生產的產品,乙方不得將該產品投向市場,銷售權歸甲方所有。
15、在生產過程中若發生安全事故或其它財產損失,應有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四條 甲方包材、印刷
有甲方標識的物品和其他甲方交付給乙方的物品所有權歸甲方所有。
第五條 付款方式、交貨地點和交貨時間
由甲乙雙方商討後以實際簽訂委託加工合同爲準。
第六條 驗收標準
驗收標準由甲乙雙方商討並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以實際簽訂的委託加工合同爲準。
第七條 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由甲乙雙方商討後以實際簽訂的委託加工合同爲準。
第八條 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託加工合同有效期限爲一年,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其他未盡事宜另行以實際簽訂的委託加工合同爲準。
第九條 其他
1、實際簽訂的委託加工合同與本合同同等有效,如有重複和矛盾之處以另行實際簽訂的委託加工合同爲準。
2、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3、如遇合同爭議,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來料加工合同 篇10
承攬方: (以下簡稱甲方)
發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一、目的和背景條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和本項目的具體要求,甲乙雙方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本着自願、公平誠信的原則,就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砂石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二、甲方在自己的加工場地裏進行加工,自行負責加工設備、場地平整,機械基礎。甲方自行負責生產所需的一切費用。
三、加工的沙石規格爲:碎石、砂。加工單價爲20元/m,甲方只負責加工,不得對外出售。
四、甲方在爲乙方加工沙石期間,應優先保證乙方所需的材料需求。
五、驗收方式 加工後的砂石材料符合相關質量、使用要求 。
六、結算方式:
待乙方提供所有原材料加工完畢且驗收合格後,結清所有加工費。
七、雙方責任:
甲方在生產期間的一切安全事故和老百姓糾紛,由甲方自行負責,乙方概不負責,須乙方提供支持或幫助時,乙方應給予大力支持。甲方每月生產的產量,乙方負責全部回收。
八、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有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並不承擔違約責任,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來料加工合同 篇11
委託書:(以下簡稱甲方)
加工方:(以下簡稱乙方):
總則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友好協商爲基準。合同約定的產品,委託乙方加工生產,乙方按甲方的要求並提交合格的約定產品給甲方。
【 1 】 :甲方按乙方生產能力要求 ,提供乙方加工產品,全部原材料,配件。製作工藝技術。品質檢驗標準及包裝方式。生產工具,測試儀器。
【 2 】 : 乙方負責提供相應的廠房,庫房。管理人員住房,生產水電,不少於20人的員工,操作工作臺及其他附屬用品。
【 3 】 :加工產品名稱,加工單價與打樣定價相結合。雙方認可爲準,簽字生效,具體標準,材料,數量,加工期限,以各批次加工段定單爲準。 另附:
【 4 】 :本合同限於20_年 月 日至201 年月 日 止,乙方按10天週期安排定量材料 、報給甲方, 以後所需原料提前3天報知甲方。甲方保證均衡提供 2個週期原料 。 乙方保證及時按期上交合格產品;如果甲方訂單增加或乙方生產能力提升、 可另行協定。
【 5 】:試產期甲方負責全面生產程序技術,培訓指導,產品驗收,乙方負責組織員工、場地及原材料以外的事務。正時生產甲方保證及時供料,否則甲方承擔誤工責任,乙方保證及時生產,停線或逾期交貨,後果由乙方承擔。
【 6 】 :乙方按照甲方提供之產品加工工藝,檢驗檢測後出現品質因素,(1):甲方工程設變,通知不及時,設變前加工之半成品,成品的。(2):銅線漆包線膜耐溫差或供應商更換材料替代等造成產品的壽命測試不合格導致甲方退貨。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 7 】 :甲方提供之原材料。乙方在生產製作過程中若發現不良 (1):由乙方業務負責人同甲方委外負責人雙方協商後方可生產,(2):有破損及時通知甲方、並作更換處理,甲方必須及時以書面形式或聯絡函發給乙方,作爲有效的依據追蹤。
【 8 】 :如更換品種 、需甲方先提供一個班次試產品種的原料。試產定量定價,如成功量產後,產品按正常產品交予甲方 並作批次訂單續產。
【 9 】 :甲方提供工具測試儀器正常使用由甲方負責免費維護維修。因設備誤工,由甲方承擔。人爲故障。查明原因。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 10 】:乙方負責提供相應的產房,水電。勞動力及包裝物料。輔助材料(注包裝物料及輔助材料費用由乙方向甲方結算)並負責按照甲方要求的規格數量和質量進行加工,收取加工費用。產品全部交給甲方銷售。
【 11 】:付款方式。每10天爲一個結算期。由甲方技術人員測試驗收,並將合格產品打包貼封待交,按每月25號至28號彙總結算。將加工費一次性存入乙方指定賬戶。
【 12 】:費用及責任分擔;甲方負責技術人員工資。產品成本。加上來回運費。加工費及相關費用。乙方只收取加工費,並承擔在生產過程中的房租費,水電費,員工工資及管理中開支費用。
【 13 】:違約責任。甲方保證及時供應2個週期的材料(一個週期爲10天20人需量),違約按計費。乙方保證按質按量如期加工生產,品質按5%計算次品,誤期,退貨按計費
【 14 】 :協議期限,本協議有效期爲 年。在協議有效期內。甲乙雙方不得與第三者達成同樣或類似的協議。協議期滿,雙方都可提出要求。經雙方同意可延長如願意長期合作,可提供建議書以利進一步洽談。
【 15 】 :本合同每10天爲一個生產週期,一個月爲一個結算點。合同期內,因自然災變或戰爭等不可抗力造成不能繼續合作的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 16 】 :分期訂單和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通過協商,另行補充條款,作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且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 17 】 :本合同如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由加工地法院轄管,約定地點安徽省阜陽市。
【 18 】 :本協議合同正本四份,甲、乙雙方及見證單位各存一份,以中文爲準,簽字蓋章。具有法律效力。
附則:另附加工品和定單、及其他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來料加工合同 篇12
合同編號:________
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中國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電報掛號:_______,電傳: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國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電報掛號:_______,電傳:_________。
雙方爲開展來料加工業務,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加工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_____(產品)_____套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將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產品後交付乙方。
第二條 交貨
乙方在合同期間,每個月向甲方提供______原材料,並負責運至______車站(經______港口)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後的_____個月內將加工後的成品_____套負責運至_______港口交付乙方。
第三條 來料數量與質量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須含_____%的備損率;多供部分不計加工數量。乙方提供給甲方的材料應符合本合同附件一(略)的規格標準。如乙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提供給甲方應交付的原材料,甲方除對無法履行本合同不負責外,還得向乙方索取停工待料的損失;乙方特此同意確認。
第四條 加工數量與質量
甲方如未能按時、按質、按量交付加工產品,在乙方提出後,甲方應予賠償乙方所受的損失。
第五條 加工費
甲方爲乙方進行加工的加工費,在本合同訂立時的_____年爲每套_____幣____元;合同訂立第二年起的加工費雙方另議,但不得低於每套_____幣_____元;該加工費是依據合同訂立時中國國內和國外的勞務費用而確定的,故在中國國內外勞務費用水平有變化時,雙方將另行議定。
第六條 付款方式
乙立將不作價的原材料運交甲方;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本合同產品前1個月,由乙方向甲方開立即期信用證,支付加工費。
第七條 運輸與保險
乙方將原材料運交甲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乙方負責;甲方將本合同產品運交乙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甲方負責。
第八條 不可抗力
由於戰爭和嚴重的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約時,該方應儘快將事故通知對方,並與對方協商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而引起的損失,對方不得提出賠償要求。
第九條 仲裁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未能協商解決,可提請____國_____仲裁機構進行仲裁。仲裁適用法律爲:
1.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的國際公約、條約;
2.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3.在中國法律無明文規定時,適用國際通行的慣例;
仲裁裁決爲終局裁決,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承擔。
第十條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簽字起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規定的“_____套由甲方加工的成品交付乙方,並收到乙方含加工費在內的全部應付費用”時終止。
第十一條 合同的續訂
本合同有效期屆滿之前____月,如一方需續訂合同,可以向對方提請協商。
第十二條 合同文本與文字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份交____等單位備案。
本合同以中、______兩國文字書就,兩國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他
1.甲方爲交付乙方產品而耗用的包裝、輔料、運輸及保險等項開支,在加工費以外收取,但這些費用不超過每套合同產品的______%。
2.甲方收到原材料後,應按乙方提供的技術標準,對其規格、品質進行驗收。如乙方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標準,或數量不足,在甲方向乙方提出檢驗報告後,乙方負責退換或/和補足。
第十四條 合同條款的變更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或遇特殊情況需要補充、變更內容,須經雙方協商一致。
甲方: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蓋章)
代表:_________(簽字) 代表:________(簽字)
見證人,律師_____簽字(中國______律師事務所)
合同訂立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來料加工合同 篇13
甲方:(加工方)
地址:_____ ___電話:______ __
乙方:(來料方)
地址:_____ ___電話:__ __ ___
雙方爲開展來料加工業務,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加工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尼龍再生粒子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將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產品後交付乙方。
第二條來料加工的質量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正常備損率爲40%,甲方加工後產成品的含灰量在4%以下。來料出現明顯異常時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到現場查看。
第三條加工時間
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後的45天內將加工後的成品運輸至乙方工廠。甲方如未能按時、按質、按量交付加工產品,在乙方提出後,甲方應賠償乙方所受的損失。
第四條 加工費
甲方爲乙方進行加工的加工費爲800元/噸。
第五條 付款方式
甲方將來料的產成品運抵乙方工廠,乙方即時支付加工費後卸貨。
第六條 運輸與保險
乙方將原材料運交甲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乙方負責;甲方將本合同產品送交乙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不可抗力
由於戰爭和嚴重的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約時,該方應儘快將事故通知對方,並與對方協商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而引起的損失,對方不得提出賠償要求。
第八條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簽字日起生效。有效期兩年。本合同有效期屆滿之前1個月,如一方需續訂合同,可以向對方提請協商。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來料加工合同 篇14
甲方: 中國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電話:________電傳: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____國籍:________
乙方:____國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電話:________電傳: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____國籍:________
雙方爲開展來料加工業務,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加工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________(產品)________套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將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產品後交付乙方。
第二條 交貨
乙方在合同期間,每個月向甲方提供________原材料,並負責運至________車站(經________港口)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後的________個月內將加工後的成品________套負責運至________港口交付乙方。來料加工合同第三條 來料數量與質量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須含____%的備損率;多供部分不計加工數量。乙方提供給甲方的材料應符合本合同附件一(略) 和規格標準。如乙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提供給甲方應交付的原材料,甲方除對無法履行本合同不負責外,還得向乙方索取停工待料的損失;乙方特此同意確認。
第四條 加工數量與質量
甲方如未能按時、按質、按量交付加工產品,在乙方提出後,甲方應賠償乙方所受的損失。
第五條 加工費
甲方爲乙方進行加工的加工費,在本合同訂立時的________年爲每套________幣________元;合同訂立第二年起的加工費雙方另議,但不得低於每套____ 幣____ 元;該加工費是依據合同訂立時中國國內和國外勞務費用而確定的,故在中國國內勞務費用水平有變化時,雙方將另行議定。
第六條 付款方式
乙方將不作價的原材料運交甲方;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本合同產品前1個月,由乙方向甲方開立即期信用證,支付加工費。
第七條 運輸與保險
乙方將原材料運交甲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乙方負責;甲方將本合同產品送交乙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甲方負責。
第八條 不可抗力
由於戰爭和嚴重的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約時,該方應儘快將事故通知對方,並與對方協商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而引起的損失,對方不得提出賠償要求。
第九條 仲裁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未能協商解決,提請中國________仲裁機構進行仲裁。仲裁適用法律爲:
1.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的國際公約、條約;
2.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3.在中國法律無明文規定時,適用國際通行的慣例。
仲裁裁決爲終局裁決,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承擔。
第十條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簽字日起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規定的________套由甲方加工的成品交付乙方,並收到乙方含加工費在內的全部應付費用時終止。
第十一條 合同的續訂
本合同有效期屆滿之前________月,如一方需續訂合同,可以向對方提請協商。
第十二條 合同文本與文字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合同以中、____兩國文字書就,兩國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他
1.甲方爲交付乙方產品而耗用的包裝、輔料、運輸及保險等項開支,在加工費以外收取,但這些費用不超過每套合同產品的____ %。
2.甲方收到原材料後,應按乙方提供的技術標準,對其規格、品質進行驗收。如乙方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標準,或數量不足,在甲方向乙方提出檢驗報告後,乙方負責退換或補足。
第十四條 合同條款的變更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或遇特殊情況需要補充、變更內容,須經雙方協商一致。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來料加工合同 篇15
甲方:_______服裝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承攬的服裝定做合同,現委託乙方進行加工,雙方就有關權利義務規定如下,並予以恪守。
一、加工服裝款式號或品名:_________。
二、加工件數:_________,交貨日期:_________。
三、加工費單價(含稅):_________元/件,合計金額_________元。
四、加工標準及質量
1、根據委託方或甲方提供的樣衣、技術要求進行加工製作。
2、乙方加工過程中,甲方或委託方有權對加工質量進行監督,對甲方或委託方派出跟單員提出的質量要求必須服從,並按跟單員的技術要求進行更改或返修。
3、經過甲方或委託方驗收後交付,但最終的質量應符合甲方或委託方的質量標準。
五、付款方式
1、按交期經甲方或委託方全部檢驗合格後第20天經行結算。
2、如有特殊原因須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六、合同終止及變更
1、乙方加工過程中質量經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2、甲方可以根據乙方加工生產進度速度結合訂單要求,可以對乙方委託加工合同進行變更。
七、違約責任與賠償
1、違反第五款第1條之規定,乙方在得到甲方的合同終止通知後,應及時將已加工的服裝和半成品、原料、輔料及其他材料等退回甲方。並賠償甲方帶來的損失費用(包括返工修理和運費)。
2、乙方延期交付影響甲方訂單合同正常履行,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產生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的違約損失、航空運輸費用、訴訟費用、律師費用等)。
3、乙方故意延期或變更結算條件擅自提出貸款提貨、提價提貨,甲方爲完成訂單合同正常履行作出的任何行爲都不表示甲方變更本合同的內容。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違反合同的行爲提供賠償請求。
4、乙方同意以下賠償標準:因乙方延期交付,造成甲方訂單合同不能正常履行而產生的損失,以甲方與外方或定作方協議約定價格確定,違約損失依甲方與外方或定作方協議中的約定確定,其它賠償以外方或定作方的索賠函中的數額確定,訴訟費、律師費依票據確定。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產生爭議由_________法院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立即生效。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來料加工合同 篇16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精神,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加工不鏽鋼欄杆
1、不鏽鋼欄杆扶手材料規格Ф51×1.2。
2、不鏽鋼立柱規格爲Ф51×1.2。
3、不鏽鋼欄杆橫管規格Ф35×1.0。
4、不鏽鋼欄杆豎管規格Ф25×1.0。
第二條:製作要求
1、要求橫平豎直,拋光打磨。
2、要求高度爲70cm。
3、要求長度爲4m爲單位,立柱3支。
4、按所提供的“不鏽鋼樣品”及樣圖加工。
第三條:合同金額
1、單價爲150元/米(含稅收)。
2、合同數量約100米,總金額約15000元整,以實做實收爲準。
第四條 驗收及付款:
1、不鏽鋼欄杆全部運至甲方指定地點即爲交貨,交貨後及時辦理驗收手續,經甲方驗收合格後3日內付清乙方貨款。
2、所加工的不鏽鋼欄杆、維修保質期爲一年。
第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所列附件(即圖紙)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應提交重慶市九龍坡區人民法院訴訟。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叄份,乙方壹份。
附:加工不鏽鋼欄杆《報價表》及製作樣圖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公司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來料加工合同 篇17
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爲開展來料加工業務,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加工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________(產品)________套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將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產品後交付乙方。
第二條交貨
乙方在合同期間,每個月向甲方提供________原材料,並負責運至________車站(經________港口)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後的________個月內將加工後的成品________套負責運至________港口交付乙方。
第三條來料數量與質量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須含____%的備損率;多供部分不計加工數量。乙方提供給甲方的材料應符合本合同附件一(略)和規格標準。如乙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提供給甲方應交付的原材料,甲方除對無法履行本合同不負責外,還得向乙方索取停工待料的損失;乙方特此同意確認。
第四條加工數量與質量
甲方如未能按時、按質、按量交付加工產品,在乙方提出後,甲方應賠償乙方所受的損失。
第五條加工費
甲方爲乙方進行加工的加工費,在本合同訂立時的________年爲每套________幣________元;合同訂立第二年起的加工費雙方另議,但不得低於每套____幣____元;該加工費是依據合同訂立時中國國內和國外勞務費用而確定的,故在中國國內勞務費用水平有變化時,雙方將另行議定。
第六條付款方式
乙方將不作價的原材料運交甲方;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本合同產品前1個月,由乙方向甲方開立即期信用證,支付加工費。
第七條運輸與保險
乙方將原材料運交甲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乙方負責;甲方將本合同產品送交乙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甲方負責。
第八條不可抗力
由於戰爭和嚴重的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約時,該方應儘快將事故通知對方,並與對方協商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而引起的損失,對方不得提出賠償要求。
第九條仲裁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未能協商解決,提請中國________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仲裁適用法律爲:
1.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的國際公約、條約;
2.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3.在中國法律無明文規定時,適用國際通行的慣例。
仲裁裁決爲終局裁決,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承擔。
第十條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簽字日起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規定的________套由甲方加工的成品交付乙方,並收到乙方含加工費在內的全部應付費用時終止。
第十一條合同的續訂
本合同有效期屆滿之前________月,如一方需續訂合同,可以向對方提請協商。
第十二條合同文本與文字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合同以中、____兩國文字書就,兩國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如兩國文字引起歧義,則以___爲準。
第十三條其他
1.甲方爲交付乙方產品而耗用的包裝、輔料、運輸及保險等項開支,在加工費以外收取,但這些費用不超過每套合同產品的____%。
2.甲方收到原材料後,應按乙方提供的技術標準,對其規格、品質進行驗收。如乙方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標準,或數量不足,在甲方向乙方提出檢驗報告後,乙方負責退換或補足。
第十四條合同條款的變更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或遇特殊情況需要補充、變更內容,須經雙方協商一致。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來料加工合同 篇18
承攬人:(以下簡稱甲方)
定作人: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爲開展來料加工業務,本着平等互利原則,通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加工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________(產品)________套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將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產品後交付乙方。
第二條 交貨
乙方將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每月向甲方提供________原材料,並負責運至________港口(或車站)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後的________個月內(或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分批將加工後的成品負責運至________港口(或車站)交付乙方。
第三條 來料數量與質量
乙方提供原材料要求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須含________%的備損率;多供部分不計加工數量。
第四條 加工產品數量與質量
加工數量:合同有效期內每月不低於________套;共計________套。
加工產品質量要求與驗收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加工費及其他費用
1. 甲方爲乙方進行加工的加工費,在本合同訂立時的________年爲每套________幣________元;合同訂立第二年起的加工費雙方另議,但不得低於每套________幣________元;該加工費是依據合同訂立時中國國內和國外勞務費用而確定的,故在中國國內勞務費用水平有變化時,雙方將另行議定。
2. 甲方爲交付乙方產品而耗用的包裝、輔料等項開支,在加工費以外收取,但這些費用不超過每套合同產品加工費的________%。
第六條 付款方式
乙方將不作價的原材料運交甲方;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本合同產品前1個月,由乙方向甲方開立即期信用證,支付加工費。
甲方支出的包裝、輔料等費用的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運輸與保險
乙方將原材料運交甲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乙方負擔;甲方將本合同加工產品送交乙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甲方負擔。
第八條 質量檢驗
1. 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後,按雙方議定的標準,對其規格、品質進行驗收,並出具檢驗報告。
2. 乙方收到甲方加工的成品後,按雙方議定的驗收標準驗收,並出具檢驗報告。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 甲方違約責任
(1) 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加工成品,乙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酌減加工費;不同意利用的,應當負責返修或調換,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返修或調換後,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乙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2) 甲方交付加工成品的數量少於合同規定,乙方仍然需要的,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少交、遲交部分乙方不再需要的,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3) 甲方逾期交付加工成品(包括返修、更換、補交等),每逾期1日,應當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加工費總額的__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賠償乙方遭受的超過違約金部分的損失。
(4) 甲方不能交付加工成品的,應當償付不能交付部分加工費總額的________%違約金。
2. 乙方的違約責任
(1) 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的質量和數量向甲方提供原材料的,乙方應負責退換或補足,甲方交付裝配成品的日期相應順延,乙方還應當償付甲方停工待料的損失。
(2) 乙方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每逾期1日,按加工費總額的________%償付違約金。
第十條 不可抗力
由於戰爭和嚴重的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約時,該方應儘快將事故通知對方,並與對方協商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而引起的損失,對方不得提出賠償要求。
第十一條 擔保
爲了保證本合同的履行,雙方應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分別向對方提供各自銀行所出具的保函。
第十二條 合同變更與轉讓
1. 合同有效期內,如遇特殊情況需要變更本合同條款的,須經雙方協商一致。
2. 本合同所載明的權利和義務,非經雙方一致同意,一方不得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仲裁適用法律爲: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的國際公約、條約;
2.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3. 中國法律無明文規定時,適用國際通行的慣例。
第十五條 合同生效
1. 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規定的________套由甲方加工成品交付乙方,並收到乙方支付的全部應付費用時終止。如一方認爲需要續訂合同,可以向對方提出並進行協商。
2.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正本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來料加工合同 篇19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原料用於加工成品出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加工產品的規格、數量及價款:
合同總價款(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原材料、技術、圖紙及治具:
1、甲方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地點)
向乙方交付原材料(或散件),並按百分之_________的備損率提供原材料(或散件)給乙方,多提供部分不計加工(或裝配)數量。如甲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提供全部原材料(或散件),致使乙方停工待料造成損失,甲方在接到乙方提出的通知後,應予賠償。 2、甲方向乙方提供加工該產品的技術、圖紙及必要治具,並承擔相關知識產權責任。如果需乙方提供治具,則甲方應當支付相應的費用。
第三條、加工生產、包裝、運輸及通關:來料加工合同1、乙方應依據本合同約定,在______________地點進行加工生產,並保證如期、保質、保量完成。
2、包裝物料,包括但不限於外包裝箱、內包裝箱、塑料袋、打包帶、封箱膠帶、添加劑,由乙方提供,甲方承擔費用。
3、乙方依據本合同的規定,代甲方辦理託運及通關手續,並由甲方支付相應的費用。
第四條、產品交付及質量檢驗: 1、產品交付 (1)原材料出成率:
原材料交接時,甲乙雙方共同對原材料做成品出成率試驗,並由雙方進行書面確認。
(2)交付時間及地點:
乙方應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地點)向甲方交付成品。 (3)質量標準:
乙方加工產品的質量須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2、質量檢驗
(1)原料交接時,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對原料的規格、數量、質量進行驗收,如發現甲方提供的原料的規格、數量、質量與本合同規定不符,乙方應於交接3日內向甲方提出,否則視爲甲方提供的原料符合本合同的規定。
(2)在乙方加工期間,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生產情況和已生產產品隨時抽檢。但甲方的抽檢不應影響乙方工作。
第五條、加工費:
乙方爲甲方進行加工的加工費爲:甲方應在_________運輸及通關之前______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甲方逾期支付,應按銀行貸款利率向乙方加付延期利息,並且乙方有權以此爲由停止交付加工產品。
第六條、保證條款:
1、甲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交付原料,提供技術、圖紙及治具等,並支付加工費。
2、乙方保證其具有按照本合同規定進行加工生產的條件和能力,並保證按照本合同規定進行加工生產,並按時交付產品。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如果甲方未能按本合同規定向乙方提供原料,致使乙方停工待料,甲方應賠償乙方由此產生的直接經濟損失。
2、如果乙方向甲方交付的成品不符合本合同的規定,或者如果乙方未在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向甲方交付全部成品,乙方應承擔方因此遭受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爲或法律規定等。
2、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或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7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3、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4、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九條、通知義務:
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書信、傳真、當面送交後簽收或電子郵件方式傳遞。
第十條、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應保守在結締和履行合同過程中獲知對方內部的重要保密信息,除必要披露之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和不正當使用,否則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的爭議,雙方應先行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補充條款:
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中如有與本協議實質性條款不同的內容,以補充協議爲準。
第十三條、合同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委託代理人: 地址: 電話: 開戶銀行: 賬號: 日期:
委託代理人: 地址: 電話: 開戶銀行: 賬號: 日期:
來料加工合同 篇20
委託方:(以下稱“委託方”)
加工方:(以下稱“加工方)。
委託方和加工方合稱爲“雙方”。
委託方與加工方在平等、自願基礎上,經友好協商簽訂此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1)委託方希望根據下列條件委託加工方_____茶產品,有關產品訂單將按本協議規定向加工方發出。
(2)加工方希望根據下列條件爲委託方加工_____產品,有關產品將按本協議規定完成。
(3)委託方爲____產品之商標持有人及享有有關產品專利權。
一、每月訂單
(4)委託方必須提前10天以傳真方式給加工落實訂單數量。訂單內容指明提貨時間。
(5)加工方在收悉訂單後,必須在一個星期內以傳真書面向委託方確認訂單。
(6)除非雙方經過同意,否則在訂單被加工方確定接納後,委託方不能中止訂單而加工方必須履行訂單。
(7)委託方必須最遲在加工方開工前五天向加工方提供訂單所需的原材料及包裝材料。
(8)加工方收到足夠及質量合格之材料日與成品出貨日不少於15天(含週六及週日)。因原材料及包裝材料數量不足,質量不合格或延遲提供所需物料而造成停工或延其的一切損失由委託方承擔。
二、原材料及包裝材料安排
(9)原材料及包裝材料的進庫(加工方之倉庫)質量檢驗工作由委託方委派代表全權負責。
三、加工費
(10)含增值稅的加工費(包括加工方提供之原材料成本)爲人民幣____。於此協議簽訂日起計至____年__月__日,可以雙方同意下,根據情況作出調整。
(11)委託方將負責產品的驗收工作、安排運輸事宜、及支付相關運費和保險費。
(12)委託方負責提供合適的原材料及包裝材料,並免費向加工方運送所需原材料及包裝材料,委託方自行安排處理有關材料的運輸事宜,及支付相關運費和保險費。
四、技術及工藝
(13)成品各項理化指標由委託方提供(見附件一),加工方嚴格按照____工藝進行加工。首次加工由委託方負責加工過程中成品各項理化指標的在線檢測和品質控制。加工方只要按照上述要求加工並達到附件一中的品質指標要求,加工方對產品質量即沒有任何責任。產品其它質量責任則由委託方承擔,除非:
a產品含有非配方所含的.其他物質;
b產品內含有玻璃、青鐵、砂子等異物;
c產品含有配方所含物質以外或配方所含物質經過化學、物理變化生成的物質以外的其他物質;
五、付款條件
(14)首次加工費,委託方在產品生產完成10日後全數匯至加工方的銀行戶頭。
(15)加工方必須在委託方付款之後三個工作天內向委託方開具增值稅發票。有關知識產權、專利及商標的侵權責任
(16)非經委託方書面同意,加工方或任何人不能使用委託方的商標、商號或泄露加工方爲委託方的產品代加工商。
六、雙方責任
(17)加工方根據委託方確認的配方及工藝要求加工上述產品,必須保質保量、按期完成委託方的加工任務指標,委託方負責上述加工產品由原材料到所有包裝品的採購,如原材料沒有按生產計劃到位而影響生產,委託方將負全部責任。
七、協議終止
(18)其中一方可提前九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解除此協議。
(19)如任何一方違反以上條約,另一方有權根據本協議規定,提早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解除此協議。
(20)協議終止後,委託方必須於協議終止後五個工作天之內提走所有屬於委託方之剩餘的產品,原材料及包裝材料,否則加工方有權自行處理有關物料。
八、協議期限
(21)本協議從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計算有效期一年。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補充協方方式延長協議期限。
委託方
加工方
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