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代理合同(通用18篇)
人事代理合同(通用18篇)
人事代理合同 篇1代理機構:嘉興市人才市場管理辦公室(簡稱甲方)
委託單位: (簡稱乙方)
爲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配套的人事管理體制,實現人事管理服務的社會化,建立人事管理與使用分離的用人新機制,使人事工作更好地爲經濟建設服務。根據《嘉興市人事代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人事代理合同如下:
一、甲方可爲乙方提供下列人事代理項目:
1、人事政策諮詢;
2、人事規劃設計;
3、人才招聘引進;
4、畢業生人事代理;
5、人事檔案保管;
6、流動人員人事關係接轉;
7、協辦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初定、評審;
8、協助申報參加全國各類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報名考試;
9、檔案工資調整;
10、代辦失業、養老保險及住房公積金;
11、代辦集體戶口落戶;
12、黨員組織關係接轉;
13、聘用合同鑑證;
14、代辦出國(出境)政審;
15、協調流動爭議。
二、乙方認定,甲方爲乙方提供本合同第一條中所列第□□□□□□□□□□□□□□□等項的人事代理服務。
三、代理期限:
本人事代理合同屬無固定期限。若需終止人事代理合同,乙方需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後方可終止人事代理合同。
四、甲方有以下責任:
1、甲方以黨和國家人事工作方針政策的有關規定爲依據,承擔乙方要求人事代理項目的具體義務;
2、甲方認真做好乙方人事代理項目中規定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3、甲方儘可能爲乙方提供人事管理相關的工作方便。
五、乙方有以下責任:
1、提供委託書面申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有效期內)的營業執照副本及複印件或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代理人員名冊和人事檔案等材料;
2、有專(兼)職人員與甲方聯繫人事代理業務;
3、營業執照變更或停、歇業等應及時通知甲方並辦理有關手續;
4、按時繳納人事代理費。費用結算時間爲每年 月份。
六、甲方不負責乙方除人事代理合同規定項目以外的其他管理責任。
七、雙方認爲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
2、
3、
八、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條款,雙方履行簽約手續。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負責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負責人: 負責人;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聯繫人: 聯繫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人事代理合同 篇2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流動人員人事行政關係、檔案管理的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着自願的原則,就委託人事代理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
1.甲方根據《檔案法》和中組部、人事部有關規定,爲乙方代管人事行政關係、人事檔案。
2.負責提供寄存檔案存放的場地、技術設備、管理人員;
3.保留其原有身份、覈算工齡、覈定檔案工資;
4.負責寄存檔案的保管、保護,確保檔案安全;
5.經乙方申請,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可爲乙方提供下列服務:出具以檔案爲依據的各種證明,出國政審、整理檔案、代投社會保險、代辦職稱、技術等級評定、報考。因乙方未將人事關係轉入甲方,如申請檔案轉出,甲方只開具《轉遞幹部檔案材料通知單》,而不開具《幹部調動行政介紹信》。
6.對寄存期滿不取走的檔案有權進行處置;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應遵守國家及省、市的法律法規,遵守現行人事政策有關規定及甲方有關檔案及人事管理規定和計劃生育有關管理規定配合甲方做好管理工作。
2.乙方申請上述服務時,需根據服務的需要和甲方的規定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並確保其真實性,不得弄虛作假。
3.繳納社會保險費並簽訂《代辦社會保險繳費協議書》。
4.乙方應按政府物價部門覈准的收費標準,向甲方交付人事代理費。標準按_________元/月。需一次性繳納本協議有限期內人事代理服務費。逾期不繳費的,甲方有權停止一切人事代理服務。
5.本協議期滿應及時辦理續期或轉出手續。逾期半年(從合同期滿第_________個月算起),甲方將乙方檔案封存,不再辦理任何手續,此協議失效。
6.自覺遵守《_________省計劃生育條例》,並與甲方簽訂《計劃生育合同書》。非_________戶口的乙方個人(指借調人員,不含應屆高校畢業生)其戶籍不變,協議期滿,將人事檔案轉回原單位(或戶口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務機構)。
三、費用
1.根據省物價部門的規定,乙方同意按下列_________項方式向甲方支付費用:
(1)以整體服務方式支付服務費________元/年,於每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申辦上述第一條第5項各項服務時,不需另行付費
(2)以單項服務方式支付保存人事檔案_________元/年,於每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申辦上述第一條第5項各項服務時,按物價部門規定的標準另行支付代辦費用。
(3)乙方在協議期內辦理調動的,由轉出人事關係下月起計算,甲方退回代理費;
(4)乙方的人事檔案轉入時若未經整理或未達到檔案管理標準的,應當另行支付整理檔案服務費,由甲方負責整理檔案;
2.乙方未能按約定向甲方支付相關費用,且未辦理人事檔案調出手續的,甲方可拒絕爲乙方提供人事代理服務;針對甲方仍在管理乙方人事檔案的事實,甲方將依規定按上述第三款第2條所約定的標準向乙方計收費用;同時自欠費的第_____個月起,計收每月_______元的滯納金。
3.若乙方需解除本協議,則應持書面意見到甲方處辦理解除協議手續並將人事檔案轉出。協議期內提前解約的,所繳人事代理服務費不予退還。
四、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五、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爲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六、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七、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爲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人事代理合同 篇3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流動人員人事行政關係、檔案管理的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着自願的原則,就委託人事代理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
1.甲方根據《檔案法》和中組部、人事部有關規定,爲乙方代管人事行政關係、人事檔案。
2.負責提供寄存檔案存放的場地、技術設備、管理人員;
3.保留其原有身份、覈算工齡、覈定檔案工資;
4.負責寄存檔案的保管、保護,確保檔案安全;
5.經乙方申請,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可爲乙方提供下列有償服務:出具以檔案爲依據的各種證明,出國政審、整理檔案、代投社會保險、代辦職稱、技術等級評定、報考。因乙方未將人事關係轉入甲方,如申請檔案轉出,甲方只開具《轉遞幹部檔案材料通知單》,而不開具《幹部調動行政介紹信》。
6.對寄存期滿不取走的檔案有權進行處置;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應遵守國家及省、市的法律法規,遵守現行人事政策有關規定及甲方有關檔案及人事管理規定和計劃生育有關管理規定配合甲方做好管理工作。
2.乙方申請上述服務時,需根據服務的需要和甲方的規定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並確保其真實性,不得弄虛作假。
3.繳納社會保險費並簽訂《代辦社會保險繳費協議書》。
4.乙方應按政府物價部門覈准的收費標準,向甲方交付人事代理費。標準按_________元/月。需一次性繳納本協議有限期內人事代理服務費。逾期不繳費的,甲方有權停止一切人事代理服務。
5.本協議期滿應及時辦理續期或轉出手續。逾期半年(從合同期滿第_________個月算起),甲方將乙方檔案封存,不再辦理任何手續,此協議失效。
6.自覺遵守《_________省計劃生育條例》,並與甲方簽訂《計劃生育合同書》。非_________戶口的乙方個人(指借調人員,不含應屆高校畢業生)其戶籍不變,協議期滿,將人事檔案轉回原單位(或戶口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務機構)。
三、費用
1.根據省物價部門的規定,乙方同意按下列_________項方式向甲方支付費用:
(1)以整體服務方式支付服務費________元/年,於每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申辦上述第一條第5項各項服務時,不需另行付費
(2)以單項服務方式支付保存人事檔案_________元/年,於每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申辦上述第一條第5項各項服務時,按物價部門規定的標準另行支付代辦費用。
(3)乙方在協議期內辦理調動的,由轉出人事關係下月起計算,甲方退回代理費;
(4)乙方的人事檔案轉入時若未經整理或未達到檔案管理標準的,應當另行支付整理檔案服務費,由甲方負責整理檔案;
2.乙方未能按約定向甲方支付相關費用,且未辦理人事檔案調出手續的,甲方可拒絕爲乙方提供人事代理服務;針對甲方仍在管理乙方人事檔案的事實,甲方將依規定按上述第三款第2條所約定的標準向乙方計收費用;同時自欠費的第_____個月起,計收每月_______元的滯納金。
3.若乙方需解除本協議,則應持書面意見到甲方處辦理解除協議手續並將人事檔案轉出。協議期內提前解約的,所繳人事代理服務費不予退還。
四、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五、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爲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六、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七、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爲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人事代理合同 篇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人事代理站(以下稱甲方)和委託單位_________(以下稱乙方),就委託人事代理事宜,簽訂合同如下:
一、甲方接受乙方的委託,爲其代理人員提供人事管理方面的綜合服務。作爲被代理人的人事主管部門。
二、甲方提供如下服務
1.爲乙方辦理接收畢業生手續和人員調入手續;
2.負責被代理人的檔案接收和報到手續;
3.管理被代理人的人事檔案和人事關係,併爲其辦理落戶手續,出具以檔案爲依據的證明材料;
4.負責乙方與被代理人解除合同後辦理檔案和人事關係轉回_________省人才中心的手續;
5.按照有關政策和規定調整檔案工資、計算工齡;
6.辦理有關資格考試、職稱申報等手續;
7.負責乙方與被代理人聘用合同的鑑證。
三、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負責被代理人的日常管理及考覈;
2.負責支付被代理人的工資、勞動保護費用;
3.爲被代理人建立社會保險,並支付單位所承擔的費用;
4.與被代理人的合同期滿後,如雙方協商同意續簽合同,應提前30日到甲方辦理續簽合同的有關手續。如合同期滿雙方不辦理續簽手續,視爲合同終止。
5.與被代理人解除合同後,應將解除合同手續交到甲方備案。
甲方: 乙方(簽名):
代表人(簽名):
電話:
地址:
人事代理合同 篇5代理機構:___________(簡稱甲方)
委託人: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根據省人事代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人事代理合同如下:
一、甲方接受乙方人事代理委託,代爲乙方提供人事代理服務。
二、人事代理的期限爲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乙方應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將有關材料整理後送交甲方。乙方要將需要歸檔的材料及時轉交甲方歸檔。
四、甲方可爲乙方提供下列代理項目:
1.人事政策諮詢;
2.接受、保存和管理人員人事檔案(包括專業技術檔案);
3.按規定在一定期限內保留原有身份;
4.辦理符合檔案規定的查閱、借用和轉遞人事檔案手續,按規定向有關組織提供檔案中的材料;
5.爲委託人員參加當地招幹、招工、出國(境)政審等出具有關證明;
6.辦理與委託人員有關的材料歸檔事宜;
7.檔案工資調整;
8.代辦養老保險;
9.黨組織關係掛靠;
10.集體戶口掛靠;
11.醫療保險
五、乙方認定,甲方爲乙方提供本合同第四條中所列第_________等項的人事代理服務。
六、甲方有如下責任:
1.甲方以黨和國家人事工作方針政策的有關規定爲依據,承擔乙方要求人事代理的有關事宜。
2.甲方認真做好乙方人事代理項目中規定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3.甲方儘可能爲提供人事管理相關的工作方便。
七、乙方有如下責任;
1.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與委託內容相關的材料;
2.根據委託代理內容,及時交付有關費用;
3.乙方如工作單位變化或其他變化,應及時通報甲方。
八、甲方不負責乙方除人事代理合同規定項目以外的其他管理責任。
九、人事代理合同期滿,乙方需繼續委託人事代理的,應在合同期滿一個月內續訂人事代理合同書;終止合同的,乙方應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通知甲方,以便做好交接工作。
十、雙方認爲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一、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條款,雙方旅行籤行簽約手續。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人事代理合同 篇6甲方:
乙方:
一、甲方接受乙方委託,爲乙方提供人事代理服務。
二、人事代理的期限爲 年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乙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將有關材料整理後送交甲方。乙方在工作期間所形成的檔案材料,乙方要及時轉交甲方歸檔。
四、甲方可爲乙方提供以下人事代理項目:
1、人事政策諮詢;
2、人事規劃設計;
3、人才招聘引進;
4、畢業生人事代理;
5、人事檔案管理;
6、流動人員人事關係接轉;
7、檔案工資調整;
8、申報專業技術職稱評審;
9、代辦養老保險、公積金;
10、黨員組織關係接轉;
11、代辦集體戶口落戶;
12、聘用合同鑑證;
13、代辦出國(出境)政審;
14、協調流動爭議;
15、寒假工人事代理
五、乙方認定,甲方爲乙方提供本合同第四條中所列第( )等項的人事代理服務。
六、甲方有如下責任:
1、甲方以黨和國家人事工作方針政策的有關規定爲依據,承擔乙方要求人事代理項目的具體義務;
2、甲方認真做好乙方人事代理項目中規定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3、甲方儘可能爲乙方提供人事管理相關的工作方便。
七、乙方有如下責任:
1、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與委託代理內容相關的材料;
2、根據委託代理內容,及時交付有關費用;
3、乙方如工作單位變動或其他變化,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八、甲方不負責乙方除人事代理合同規定項目以外的其他管理責任。
九、人事代理合同期滿,乙方需繼續委託人事代理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續訂人事代理合同書;終止合同的,乙方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通知甲方,以利做好交接工作。
十、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一、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條款,雙方履行簽約手續。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入乙方個人檔案一份,經雙方負責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人事代理合同 篇7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流動人員人事行政關係、檔案管理的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着自願的原則,就委託人事代理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
1.甲方根據《檔案法》和中組部、人事部有關規定,爲乙方代管人事行政關係、人事檔案。
2.負責提供寄存檔案存放的場地、技術設備、管理人員;
3.保留其原有身份、覈算工齡、覈定檔案工資;
4.負責寄存檔案的保管、保護,確保檔案安全;
5.經乙方申請,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可爲乙方提供下列有償服務:出具以檔案爲依據的各種證明,出國政審、整理檔案、代投社會保險、代辦職稱、技術等級評定、報考。因乙方未將人事關係轉入甲方,如申請檔案轉出,甲方只開具《轉遞幹部檔案材料通知單》,而不開具《幹部調動行政介紹信》。
6.對寄存期滿不取走的檔案有權進行處置;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應遵守國家及省、市的法律法規,遵守現行人事政策有關規定及甲方有關檔案及人事管理規定和計劃生育有關管理規定配合甲方做好管理工作。
2.乙方申請上述服務時,需根據服務的需要和甲方的規定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並確保其真實性,不得弄虛作假。
3.繳納社會保險費並簽訂《代辦社會保險繳費協議書》。
4.乙方應按政府物價部門覈准的收費標準,向甲方交付人事代理費。標準按_________元/月。需一次性繳納本協議有限期內人事代理服務費。逾期不繳費的,甲方有權停止一切人事代理服務。
5.本協議期滿應及時辦理續期或轉出手續。逾期半年(從合同期滿第_________個月算起),甲方將乙方檔案封存,不再辦理任何手續,此協議失效。
6.自覺遵守《_________省計劃生育條例》,並與甲方簽訂《計劃生育合同書》。非_________戶口的乙方個人(指借調人員,不含應屆高校畢業生)其戶籍不變,協議期滿,將人事檔案轉回原單位(或戶口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務機構)。
三、費用
1.根據省物價部門的規定,乙方同意按下列_________項方式向甲方支付費用:
(1)以整體服務方式支付服務費________元/年,於每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申辦上述第一條第5項各項服務時,不需另行付費
(2)以單項服務方式支付保存人事檔案_________元/年,於每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申辦上述第一條第5項各項服務時,按物價部門規定的標準另行支付代辦費用。
(3)乙方在協議期內辦理調動的,由轉出人事關係下月起計算,甲方退回代理費;
(4)乙方的人事檔案轉入時若未經整理或未達到檔案管理標準的,應當另行支付整理檔案服務費,由甲方負責整理檔案;
2.乙方未能按約定向甲方支付相關費用,且未辦理人事檔案調出手續的,甲方可拒絕爲乙方提供人事代理服務;針對甲方仍在管理乙方人事檔案的事實,甲方將依規定按上述第三款第2條所約定的標準向乙方計收費用;同時自欠費的第_____個月起,計收每月_______元的滯納金。
3.若乙方需解除本協議,則應持書面意見到甲方處辦理解除協議手續並將人事檔案轉出。協議期內提前解約的,所繳人事代理服務費不予退還。
四、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五、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爲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六、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七、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爲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人事代理合同 篇8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人事代理站(以下稱甲方)和委託單位_________(以下稱乙方),就委託人事代理事宜,簽訂合同如下:
一、甲方接受乙方的委託,爲其代理人員提供人事管理方面的綜合服務。作爲被代理人的人事主管部門。
二、甲方提供如下服務
1.爲乙方辦理接收畢業生手續和人員調入手續;
2.負責被代理人的檔案接收和報到手續;
3.管理被代理人的人事檔案和人事關係,併爲其辦理落戶手續,出具以檔案爲依據的證明材料;
4.負責乙方與被代理人解除合同後辦理檔案和人事關係轉回_________省人才中心的手續;
5.按照有關政策和規定調整檔案工資、計算工齡;
6.辦理有關資格考試、職稱申報等手續;
7.負責乙方與被代理人聘用合同的鑑證。
三、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負責被代理人的日常管理及考覈;
2.負責支付被代理人的工資、勞動保護費用;
3.爲被代理人建立社會保險,並支付單位所承擔的費用;
4.與被代理人的合同期滿後,如雙方協商同意續簽合同,應提前30日到甲方辦理續簽合同的有關手續。如合同期滿雙方不辦理續簽手續,視爲合同終止。
5.與被代理人解除合同後,應將解除合同手續交到甲方備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人事代理合同 篇9甲方:
乙方姓名:
根據《泉州市人事代理實施意見》(泉人綜[20xx]61號)及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爲乙方辦理人事代理。代理期從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期滿乙方應於三十天內與甲方重新辦理合同簽訂手續,如未辦理簽訂手續,視爲自動續簽,甲方及時爲乙方辦理人事代理合同續簽登記,每次續簽期限爲本合同約定的代理年限。
二、甲方責任:
1、提供擇業指導、人事人才政策諮詢、求職信息。
2、負責辦理乙方的人事行政關係及人事檔案接轉手續,按規定將有關材料收集歸檔,出具以檔案資料爲依據的有關證明材料,並確保檔案安全。
3、負責按規定爲乙方辦理轉正定級、計算工齡、調整檔案工資、學歷更改、出國政審。
4、根據乙方的申請向職稱部門申報評審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手續。
三、乙方責任:
1. 遵守國家現行政策規定,主動、及時地向甲方提供翔實相關材料和情況,配合甲方做好管理工作。
2. 提供與聘用單位簽定的《勞動合同》原件一份。
3. 如工作單位、聯繫電話、聯繫地址發生變化,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4. 督促相關單位按甲方調檔函件要求及時將檔案轉交甲方。
5. 本合同簽訂時,按閩價費[20xx]275號文件規定,每月按人民幣20元標準一次性交清本合同人事代理服務費_______元。
6. 辦理各種手續時,須出具本合同,甲方方可辦理。
四、甲方不負責乙方的工資、醫療、病殘、失業、死亡等責任以及本合同以外的其它事宜。
五、合同自動續簽起三十天內乙方應一次性交清人事代理期間服務費,否則甲方有權立即中止執行合同,並將檔案封存,所造成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六、合同期內乙方提前解約,費用不予退還。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通過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一式叄份,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人事代理合同 篇10甲方(受託方):郴州市人才流動服務中心
乙方(委託人):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根據中組部人事部《流動人員人事檔案暫行辦法》和《湖南省人事代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訂立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接受乙方委託,按有關政策規定爲乙方提供人事代理服務;
第二條 乙方選擇和委託甲方提供下列相關的人事代理服務項目(在方框內打“√”爲乙方選擇並委託的代理服務項目):
□ 人事關係檔案託管(限保管檔案、保留原身份);
□ 大中專畢業生見習期滿轉正;
□ 連續計算工齡和檔案工資定級;
□ 代辦申報專業技術職稱;
□ 因私出國政審;
□ 出具以檔案爲依據的證明、政審材料;
□ 戶籍託管;
□ 接收黨員組織關係;
□ 檔案整理。
第三條 人事代理期限。代理期限暫定爲__年,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條 乙方按照所委託的人事代理服務項目,及時交納相關費用。乙方如未按時交納人事代理服務費,應當在人事檔案及人事關係調出或續約時結清所發生的費用;
第五條 甲方應以黨和國家人事人才工作方針政策和湖南省人事代理法規爲依據,認真、及時完成本合同規定的人事代理服務工作。甲方因自身原因對所提供的服務造成錯誤的,甲方有改正的義務;
第六條 甲方如因自身原因未能有效地完成代理服務工作,乙方有督促甲方及時完成的權利;
第七條 乙方應按時、準確向甲方提供有關材料,乙方每年年度考覈表經所在單位簽署意見後,應當於次年1月底前交甲方存入個人檔案;
第八條 乙方就業時應提交首次就業的《聘用合同書》一份存入個人檔案;
第九條 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育齡婦女必須落實節育措施;如有違反計劃生育行爲的,按《湖南省計劃生育條例》的有關規定,由乙方自行承擔一切後果;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取消乙方原有身份並將檔案封存;
第十條 甲乙雙方無行政隸屬關係,其社會保險福利、病殘、傷亡等待遇均按國家、省有關政策辦理,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 乙方如需調出,應當辦理幹部或聘用制幹部調動手續。甲方憑乙方接收單位所在地的政府人事部門人才服務機構的“商調函”辦理流動手續;
第十二條 戶口在甲方託管的,乙方如因人事檔案轉出,應當將戶口一併遷出;
第十三條 合同期內提前解約的,所剩代理服務費不予退還;
第十四條 合同期滿應當續約。若乙方人事檔案及人事關係未辦理轉出手續,則視爲乙方繼續委託甲方管理,本合同關係自動延續;人事檔案和人事關係轉出,本合同自然終止;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郴州市人才流動服務
乙方(簽字):
中心(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人事代理合同 篇11代理方:(以下簡稱甲方)
委託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浙江省人事代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人事代理合同如下:
一、乙方因(未就業、辭職、辭退、終止、提前解除勞動關係、除名、自動離職、自費出國留學或 )原因,擬委託甲方代理本人的人事關係及檔案。
二、乙方按有關規定辦妥人事關係及檔案轉移手續,並向甲方提交必要的有關材料。如有需要,甲方可以幫助乙方發函至乙方檔案所在單位將乙方人事檔案調入甲方。
三、甲方可爲乙方提供下列人事代理項目:
1.人事政策諮詢;
2.人事檔案管理;
3.人事關係接轉;
4.申報專業技術職稱評審;
5.代辦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
6.檔案工資調整;
7.代辦出國(出境)政審;
8.出具相關人事證明;
9.集體戶口掛靠;
四、乙方認定,甲方爲乙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條中所列第等項的人事代理服務。
五、合同期間若乙方重新就業,需轉移檔案時,乙方可向甲方提出終止合同,甲方同意後按規定辦理檔案轉移手續,但不退還已收的檔案管理費。有拖欠管理費的,必須先繳清全部管理費。
六、乙方工作單位和聯繫電話變動時,應及時告之甲方,否則,後果自負。
七、合同期限:自 年 月至 年 月止,共 年 月。
八、合同期滿,乙方應及時與甲方辦理合同終止或延續手續。如乙方未辦理合同終止手續,可視爲自動延續本合同。合同延續手續辦理後,甲方則按管理標準收取管理費。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人事代理合同 篇12甲方:
乙方:
根據《江蘇省人事廳關於委託人事代理服務工作的意見》、《江蘇省人事代理暫行辦法》、《關於開展委託人事代理服務工作的意見》(連政辦發【1998】47號),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原則,就委託人事代理事宜訂立合同如下:
一、 甲乙雙方基本情況:
二、 甲方的責任如下:
甲方不負責乙方除人事代理委託合同規定項目以外的其他管理責任。
三、乙方的責任如下:
1、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與委託代理內容有關的材料;
2、單位員工變動時,應及時到甲方辦理相關手續。
四、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商定。
五、雙方認爲需要約定的其他事宜: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人事代理合同 篇13甲方(受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流動人員人事行政關係、檔案管理的政策規定,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的原則,就委託人事代理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的責任】
甲方爲乙方提供下列_________項服務:
1.代管人事行政關係、人事檔案;
2.負責人事檔案材料收集、鑑別、整理、歸檔、保管等工作
3.保留其原有身份、覈算工齡、覈定檔案工資;
4.辦理轉正定級、專業技術資格的認定和考評申報事宜;
5.辦理出國(境)政審,申辦出國(境)證照的有關手續;
6.出具婚姻、生育狀況、公證等各種以檔案爲依據的有關證明材料;
7.代辦繳納社會保險費用事宜及退休的相關手續;
8.代管黨組織關係;
9.辦理人事調動並負責人事檔案的查閱、轉遞工作;
10.接受各種培訓申請,進行就業指導、提供人才素質測評;
11.單純保管人事檔案。
【乙方的責任】
1.遵守現行人事政策有關規定,配合甲方做好管理工作。
2.按_________政府_________號文規定,向甲方交付人事代理費。標準按_________元/月。需一次性繳納本協議有限期內人事代理服務費。逾期不繳費的,甲方有權停止一切人事代理服務。
3.本協議期滿應及時辦理續期或轉出手續。逾期半年(從合同期滿第_________個月算起),甲方將乙方檔案封存,不再辦理任何手續,此協議失效。
4.繳納社會保險費並簽訂《代辦社會保險繳費協議書》。
5.自覺遵守《_________省計劃生育條例》,並與甲方簽訂《計劃生育合同書》。非_________戶口的乙方個人(指借調人員,不含應屆高校畢業生)其戶籍不變,協議期滿,將人事檔案轉回原單位(或戶口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務機構)。
本協議簽定期限最短一年。協議期內提前解約的,所繳人事代理服務費不予退還。 本協議有效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期滿可續簽。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效力,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人事代理合同 篇14甲方(受託方):___________
乙方(委託方):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乙方委託甲方提供保管人事檔案服務,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
1.甲方根據《檔案法》和中組部、人事部有關規定,爲乙方接收,保管當事人的人事檔案。
2.經乙方申請,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可爲乙方提供下列有償服務:出具以檔案爲依據的各種證明,出國政審、整理檔案、代投社會保險、代辦職稱、技術等級評定、報考。因乙方未將人事關係轉入甲方,如申請檔案轉出,甲方只開具《轉遞幹部檔案材料通知單》,而不開具《幹部調動行政介紹信》。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應遵守國家及省、市的法律法規,遵守甲方有關檔案及人事管理規定和計劃生育有關管理規定。
2.乙方申請上述服務時,需根據服務的需要和甲方的規定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並確認其真實性,不得弄虛作假。
3.乙方的工作,工資福利等均自理
三、其他
1.協議期限______年,即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協議期滿,若甲乙雙方無異議,本協議期限將自動逐年延續。若乙方需解除本協議,則應持書面意見到甲方處辦理解除協議手續並將人事檔案轉出。
2.根據省物價部門的規定,乙方同意按下列_________項方式向甲方支付費用:
(1)以整體服務方式支付服務費_______元/年,於每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申辦上述第一款第2條各項服務時,不需另行付費
(2)以單項服務方式支付保存人事檔案_________元/年,於每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申辦上述第一款第2條各項服務時,按物價部門規定的標準另行支付代辦費用。
3.乙方未能按約定向甲方支付相關費用,且未辦理人事檔案調出手續的,甲方可拒絕爲乙方提供人事代理服務;針對甲方仍在管理乙方人事檔案的事實,甲方將依規定按上述第三款第2條所約定的標準向乙方計收費用;同時自欠費的第_____個月起,計收每月_______元的滯納金。
4.本協議由甲方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及乙方簽字後生效,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5.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人事代理合同 篇15發佈部門:
發佈文號:
頒發《韶關市人事代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韶府75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府直屬各單位:
現將《韶關市人事代理暫行辦法》發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執行。
韶關市人民政府
二○年六月十二日
韶關市人事代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爲進一步規範人事代理工作,使人事工作更好地爲本市經濟建設和社會事業發展服務,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人事代理,是指縣級以上政府人事部門所屬人才服務機構(以下簡稱人才服務機構),接受用人單位或者個人的委託,依法代理有關人事業務。
第三條人才服務機構應當按照人事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開展人事代理工作,爲委託單位和個人提供優質、高效的人事代理服務。委託人事代理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提供人事代理所需的合法、真實、有效的證明材料。人才服務機構與人事代理對象不發生行政隸屬關係,僅爲其代理有關人事業務。
第四條縣級以上政府人事部門是同級人事代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人事代理工作的管理、監督和檢查。
人才服務機構應當按照人事管理權限承辦本行政區域內的人事代理業務。
第五條從事人事代理工作人員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一)熟悉人事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
(二)熟悉人事工作業務;
(三)經過人事行政部門組織的人事管理專業培訓,並獲得上崗證書;
(四)符合人事行政部門的其他有關要求。
第六條人事代理服務對象:
(一)外商投資企業、鄉鎮企業、區街企業、民營科技企業、私營企業,外國企業駐本市代表機構,外省、市在本市及駐本市辦事機構,非國有控股的股份制企業中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
(二)律師、會計、審計、公證等社會中介機構和社會團體中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
(三)辭職或者被辭退的機關工作人員、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
(四)與用人單位中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
(五)國有企事業單位見習期內的高校、中專學校畢業生;暫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中專學校畢業生;
(六)自費出國(境)留學人員;
(七)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
(八)經縣級以上政府人事部門確認具有技術職稱的農村鄉土人才;
(九)通過人才市場招聘的各類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
(十)國有和非國有單位需要代理的各類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
(十一)黨政羣機關(含依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新進的工勤人員;
(十二)其他需要人事代理的各種各類相關人員。
第七條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各類企事業單位可以實行單位代理,也可以實行個人代理;可以全員代理,也可以對部分人員進行代理。
第八條以下人事代理的內容可以全部委託代理,也可以部分委託代理:
(一)協助委託單位制定人才發展規劃和人事管理方案;
(二)爲委託單位代辦各類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的引進、推薦和招聘業務;
(三)爲委託單位代理人事考覈、培訓、人才素質測評等業務;
(四)辦理委託單位的人才流動手續;
(五)辦理人事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傳遞等管理工作;
(六)爲委託單位聘用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辦理聘用鑑證;
(七)按照有關規定代委託單位、個人收繳社會勞動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等;
(八)爲委託單位招收的應屆大中專畢業生、畢業研究生辦理接收手續,辦理大中專畢業生、畢業研究生見習期轉正定級、初次專業技術職稱認定等手續;
(九)出具因公、因私出國出境等其他證明材料;
(十)辦理檔案工資的調整和工齡連續計算業務;
(十一)代管委託單位和個人的黨員組織關係;
(十二)出具戶口證明材料或者代辦戶口遷移手續,協助管理相關的集體戶口;
(十三)代辦職稱(資格)的考試、評審的有關手續;
(十四)根據委託單位和個人的要求,代理其他可以代理的人事管理業務。
第九條流動人員的人事檔案管理,遵循“集中統一,歸口管理”的原則,按照中組部、人事部《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暫行規定》辦理。
第十條人事代理的程序:
(一)委託方向人才服務機構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相應材料:
1、企業單位委託的,應當提供縣級以上工商行政部門發給的有效營業執照(副本)及其複印件;
2、事業單位委託的,應當提供事業單位登記證或者該機構成立的有效批文複印件;
3、個人委託,應當提供能證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證件以及與原單位脫離關係的證明材料。
(二)委託方填寫人事代理專用文書表格:
1、單位委託:填《人事代理合同書》、編報《委託人事代理人員花名冊》,逐人填寫《委託人事代理人員登記表》;
2、個人委託:填寫《人事代理合同書》和《委託人事代理人員登記表》。
(三)人才服務機構審覈委託代理單位和個人的資格。
(四)委託方和人才服務機構雙方代表簽訂《人事代理合同書》,確立人事代理關係。
(五)委託方向人才服務機構移交人事檔案並辦理有關手續。
第十一條人事代理合同應當明確代理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具體條款由代理雙方依法約定。
第十二條人事代理雙方應當認真履行人事代理合同,承擔各自的義務,享有相應的權利。如有違反人事代理合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如違反人事代理有關規定的,由縣級以上政府人事部門依據人才流動管理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第十三條失業後委託人事代理或在人事代理期間失業的人員,憑企事業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和人事代理機構的審查意見,由同級政府社會保障機構審覈後辦理失業登記相關手續,並按規定發放失業救濟金。
第十四條人才流動服務機構應當提高服務質量,嚴格執行國家和省規定的收費標準。
第十五條本辦法由市人事局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本辦法自二o年七月一日起實施。
人事代理合同 篇16代理機構:___________(簡稱甲方)
委託人: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根據省人事代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人事代理合同如下:
一、甲方接受乙方人事代理委託,代爲乙方提供人事代理服務。
二、人事代理的期限爲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乙方應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將有關材料整理後送交甲方。乙方要將需要歸檔的材料及時轉交甲方歸檔。
四、甲方可爲乙方提供下列代理項目:
1.人事政策諮詢;
2.接受、保存和管理人員人事檔案(包括專業技術檔案);
3.按規定在一定期限內保留原有身份;
4.辦理符合檔案規定的查閱、借用和轉遞人事檔案手續,按規定向有關組織提供檔案中的材料;
5.爲委託人員參加當地招幹、招工、出國(境)政審等出具有關證明;
6.辦理與委託人員有關的材料歸檔事宜;
7.檔案工資調整;
8.代辦養老保險;
9.黨組織關係掛靠;
10.集體戶口掛靠;
11.醫療保險
五、乙方認定,甲方爲乙方提供本合同第四條中所列第_________等項的人事代理服務。
六、甲方有如下責任:
1.甲方以黨和國家人事工作方針政策的有關規定爲依據,承擔乙方要求人事代理的有關事宜。
2.甲方認真做好乙方人事代理項目中規定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3.甲方儘可能爲提供人事管理相關的工作方便。
七、乙方有如下責任;
1.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與委託內容相關的材料;
2.根據委託代理內容,及時交付有關費用;
3.乙方如工作單位變化或其他變化,應及時通報甲方。
八、甲方不負責乙方除人事代理合同規定項目以外的其他管理責任。
九、人事代理合同期滿,乙方需繼續委託人事代理的,應在合同期滿一個月內續訂人事代理合同書;終止合同的,乙方應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通知甲方,以便做好交接工作。
十、雙方認爲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一、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條款,雙方旅行籤行簽約手續。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 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蓋章) (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
人事代理合同 篇17甲方(聘用單位):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丙方(擔保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茲因甲方工作需要,決定採用人事代理方式聘用乙方從事相關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聘用期限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年_____月,其中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月。
二、聘用崗位及職責
乙方應服從甲方工作安排,在聘用期內履行以下義務:
工作崗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責及要求: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甲方的各種規章制度,接受甲方的勞動安全教育,遵守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
三、乙方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崗位工作職責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以下待遇
1.甲方以現金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採取(月,周,日,定額)工資制,(月,周,日,定額)工資標準爲人民幣_____元。
2.甲方支付乙方的其他待遇(保險方面):按照市人才交流中心規定。
3.甲方支付乙方必需的勞保用品和工作工具。
四、聘期管理
1.甲、乙雙方執行_____山市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合同_____號》。
2.聘用期間,乙方人事檔案,人事關係由_____市人才交流中心代理,所需費用由乙方支付。
3.聘用期滿後,經雙方協商,可以續聘,續聘合同另行簽訂。
4.在聘期內任何一方提出解除聘用關係,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在徵得對方同意後,方可根據規定解除聘用關係。
五、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甲方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情節較爲嚴重的;
3.甲方因工作原因必須撤消崗位,又無法重新安排工作的;
4.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崗位工作的;
5.乙方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的;
6.按照國家及甲方有關規定可以解除聘用關係的。
六、甲,乙雙方聘用關係解除或終止後,乙方自謀職業
七、甲,乙雙方協商的其他條款
合同終止不再續聘或解除合同的,乙方須按甲方規定辦理離校手續。
八、本合同在執行期間產生的爭議,由__________市人才交流中心負責調解,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提請上級政府仲裁機構進行仲裁。
九、乙方若有違反本合同約定條款的,按甲方人事代理聘用人員有關規定承擔相應責任。其他未明確的,按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十、丙方自願爲乙方提供擔保,乙方若出現違反本合同約定事項,丙方承擔連帶責任。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丙三方籤(章)並經__________市人才交流中心鑑證後生效,合同期限屆滿,合同自行終止,甲,乙雙方聘用關係終止。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甲方人事部門、__________市人才交流中心各執一份。
甲方(用人單位簽字、公章):__________
甲方(人事部門簽字、公章):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受聘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丙方(擔保人籤):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人才交流中心鑑證(公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人事代理合同 篇18代理機構: (以下簡稱甲方) 委託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共重慶市委組織部、重慶市人事局關於印發《重慶市社會人才人事檔案管理辦法的通知(渝人發[20xx]46號文件) 重慶市人事局《關於印發〈重慶市人事代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渝人發[1998]94號文件),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人事代理協議如下:
一、甲方接受乙方委託,爲乙方進行人事代理(被代理人員名冊). 二、甲方爲乙方提供政府人事部門授權的以下 人事代理服務項目: 1、人事政策諮詢。向乙方提供國家人事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和諮詢服務;
2、人事檔案管理。按照有關政策規定,管理乙方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的人事檔案, 保留原身份,計算工齡、調整檔案工資、申報專業技術職稱評審、技術等級考覈、年度考覈、接轉黨團組織關係、辦理因公,因私出國(境)政審及出具以人事檔案內容爲依據的有關證明材料;
3、畢業生人事代理。爲乙方代辦理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報批、檔案接轉、轉正定級等手續,提供畢業生就業政策諮詢;
4、爲乙方代辦理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引進人才,工勤人員的接轉手續; 5、組織辦理社會保險歸繳手續;
6、協調人事、人才流動爭議.受人才流動爭議仲裁機構的委託,受理人事、人才流動爭議申請,進行調查、取證,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調解或提交仲裁; 7、協助乙方進行崗位技能培訓和繼續教育培訓; 8、幫助乙方的辭聘、解聘人員推薦就業;
9、代辦理與人事管理有關的其他事項. 三、 甲方義務:
1、以黨和國家人事人才工作方針政策的有關規定爲依據,認真做好乙方人事代理項目中規定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2、指定專職人員負責與乙方聯繫人事代理工作; 3、儘可能爲乙方提供人事管理相關的工作方便; 四、乙方義務:
1、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與委託代理內容相關的材料; 2、指定專職人員負責與甲方聯繫人事代理工作;
3、乙方人員如有工作單位變動或其它變化,應及時通報甲方; 五、人事代理的工作程序
1、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乙方的法人資格證明與代理人員名冊等相關材料. 2、甲方接到乙方的法人資格證明與代理人員名冊等相關材料後,要及時審覈有關證件和材料,並調查覈實乙方的情況.
3,甲方在辦理好乙方員工的有關調動和畢業生報到手續後,雙方簽訂單位人事代理合同書.
4、甲方按合同履行職責,承辦代理業務。 六、人事代理的有關費用
1、人事代理收費項目及標準按照重慶市物價、財政管理部門有關文件執行。無明確規定的服務項目,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 2、甲方向乙方收取人事代理費用元/人/年。
3、乙方未按期交納人事代理費,甲方有權停止服務。
七、其他事項:
1、單位人事代理合同書有效期爲 年 月1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滿,雙方若無異議,則本合同書自動延續,並應由雙方予以書面確認。
2、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內,乙方應向甲方交納本年度人事委託代理費,每人每年度人民幣 元(共計人民幣 元)。
3、人事委託代理費應當在每一年度的合同續延之日起10日內結清。 4、乙方未按期交納人事代理費,甲方有權終止服務。
八、甲、乙雙方就特定服務項目而簽定的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有效附件。合同雙方如有一方需解除合同,須提前三十天告知另一方。經雙方協商後,方可解除人事代理關係,若有爭議,當事人可申請人事爭議仲裁。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市人事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人才人事有關法律,政策規定執行.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負責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乙方: (簽章)(簽章) 負責人: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