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鋪代理合同範本(精選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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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鋪代理合同範本 篇1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商鋪代理合同範本(精選8篇)

受託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 就甲方委託乙方作爲銷售租賃招商代理,負責 [ ]項目(以下簡稱“本案”)的銷售租賃招商事宜,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託項目位置

1.1 本案基地坐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委託項目基本資料

2.1 乙方銷售、租賃招商代理本案的範圍爲本項目上委託乙方的建築標的,具體如下:

i.建築面積約 ________㎡的商鋪(詳見附表a及附件各層面積表);

ii.建築面積約__________㎡的辦公樓(詳見附表a、及附件各層面積表);

iii.該委託面積爲預測面積,以最終實測面積爲準。

2.2 土地使用權證編號: 。

2.3 預售許可證編號: 。

第三條 銷售面積、出租面積及其對應底價、均價及各期(按期考覈) 銷售、租金收入

3.1 詳見附表a 、b。

第四條 委託代理(含考覈)期限

4.1 委託代理期限:委託代理期包含前置期和銷售租賃招商期。

4.2 前置期爲: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項目竣工驗收之日止。

4.3 銷售、租賃招商期爲:自項目可預(銷)售之日後的18個月(詳見附表a)。

注:項目可預(銷)售之日是指甲方拿到預售許可證之日。

第五條 項目正式招商條件

5.1 甲方向乙方提供銷售、租賃招商接待處,供乙方銷售、租賃招商使用。

5.2 甲乙雙方應在銷售、租賃招商前共同確定《商品房銷售定金合同》、《上海市商品房銷售合同》範本以及銷售租賃招商房屋的“一房一價”的價目表(見附件、商業部分見表a)。

5.3 本案有抵押的,須有抵押權人出具同意出讓或出租的證明文件。

5.4 甲方同意現場銷售租賃招商接待處擬於 ____ 年 __ 月 __ 日前交乙方使用, 乙方確切入場時間以甲方書面通知爲準。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6.1 甲方爲本項目的投資開發商,甲方保證有權簽訂本合同及對本案有處分權。

6.2 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房地產測繪中心出具土地、建築面積、房號等相關證明。

6.3 甲方確保本案產權清楚,並配合乙方辦理各項符合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規定的手續。

6.4 甲方有權審覈乙方在代理廣告、宣傳資料及銷售、租賃合同中的內容,確保與本案建築結構、建材設備、規劃等相符。並於乙方正式公開銷售租賃招商前根據乙方通知提供必要的正本或複印件資料。

6.5 在業務操作過程中,甲方指派__________爲常駐代表人。銷售租賃招商接待處常駐代表人對乙方合理提出要求甲方予以解決或協助的問題,應予以解決或協助。

6.6 甲方確保本案通過竣工驗收,並如期交房。如發生交房時間延遲等因素所產生的遺留問題,由甲方負責解決。

6.7 甲方提供的本案物業爲近甲級寫字樓,物業智能化程度爲5A級(具體以竣工驗收時的指標爲準)。

6.8 甲方將爲本案選聘物業管理企業和合適的物業顧問企業。

6.9 甲方確保在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後三個月內辦理出大產證,如有延誤且影響到乙方辦理銷售房屋小產證的,銷售租賃招商考覈期根據延誤期天數相應順延。

6.10 乙方代理銷售租賃招商過程中,僅由於甲方原因造成乙方銷售租賃招商進度受影響,甲方應承擔相應責任:考覈期天數視乙方受影響程度,相應順延。

第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7.1 乙方承擔相應廣告企劃設計工作,負責銷售租賃招商企劃方案的制定,企劃方案(如廣告、樓書和招租招商道具)及其具體內容應當經甲方書面確認後實施。

7.2 乙方在企劃作業方案中發佈的廣告、樓書和銷售租賃招商道具等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上海市有關規定,如該等廣告、樓書及道具違反有關規定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甲方有權要求其整改、重做。同時,如因該等廣告、樓書及道具不符合法律規定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7.3 乙方依甲方所提供之書面資料(包含建材設備標準、公建配套、交房竣工日、施工圖、建築結構、小區規劃等相關內容)作爲銷售租賃招商資料,但向第三人公開前,須經甲方書面同意。

7.4 乙方應負責銷售租賃招商人員的招聘與崗位培訓,傳授銷售租賃招商技巧,確保本案順利招商。乙方爲本項目建立專門的銷售團隊,主要負責人名單應在本案代理銷售期前書面通報甲方,不得擅自更替。

7.5 乙方應負責客戶接待、簽訂定金合同、首期房款、租金的收取、負責客戶資料的收集,協助甲方簽訂銷售、租賃招商合同及負責辦理銷售、租賃合同行政登記手續(含銀行按揭等手續)。

7.6 代理期間,乙方應協助甲方交房(含爲客戶辦理小產證等)。

第八條 銷售租賃招商廣告費用

8.1 甲方同意以人民幣______萬元編定廣告銷售租賃招商費用計劃(詳見附表),但其計劃方案及其各子項費用的執行均須得到甲方的審覈同意後劃付。乙方有義務積極動員並使用乙方品牌、商家資源、辦公資源及優質的客戶資源,配合本項目銷售租賃招商。

8.2 在乙方代理銷售租賃招商期內,如乙方要求增加廣告宣傳物時,之前需要得到甲方的書面批准。

8.3 現場接待處的裝修以及日常涉及的水、電,均由甲方提供。

8.4 凡現場接待處設備支出(含音響、電腦、打印機、複印機等基本辦公設備)、電話費、清潔費及乙方銷售租賃招商代理人員的工資、獎金、以及低值易耗辦公用品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代理費用認定

9.1 凡銷售、租賃客戶正式簽訂銷售、租賃合同並支付該首期款項後(含銷售合同下的定金和租賃合同下的押金),並辦理完成預(銷)售登記或租賃行政登記手續後即視爲乙方完成該物業銷售、租賃招商代理行爲,相應物業面積計入銷售、租賃招商成交面積;

9.2 代理佣金的計算:當辦公樓及商鋪的銷售面積、出租面積、銷售價格、租金等指標分別達到考覈要求(見附表a)時,代理佣金按附表b明細分別收取(見附表b)。

9.3 當因招商需要,需低於招商底價招商時,乙方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能與客戶簽訂租賃合同。方可記入乙方招商招租成交面積並按照實際租金支付乙方代理佣金。

第十條 代理指標

10.1 乙方在銷售、租賃招商代理期內,從竣工驗收之日起的辦公樓及商業部分的面積、價格、租金等指標分別達到考覈要求(見附表a、b)。

第十一條 代理費用結算

11.1 本案項目代理銷售、租賃面積及價格情況應按月統計,計算統計時間是每月15日。乙方應自行統計並製表交於甲方簽字確認。

11.2 代理費結算及支付按考覈期內完成的銷售、租賃合同簽定等情況,在自銷售、租賃招商期開始後按各考覈期達標之日起15天內,由甲方以預付款支付給乙方,具體按附表b要求執行(詳見附表b),乙方提供正式營業發票給甲方;對於辦公部分如在考覈期內超額完成銷售合同簽定等考覈指標,甲方除支付基準佣金外,還將按約定支付溢價獎勵佣金(詳見附表b);如在考覈期內未達到銷售合同簽定等考覈指標的, 按附表b要求執行(詳見附表b);對於商業部分如在考覈期內未達到租金合同簽定等考覈指標的,沒有佣金(詳見附表b)。

11.3 如甲方未按時按約定支付銷售、租賃招商代理費(含每筆預付款)給乙方,則每逾期一日,甲方支付應付款0.1%的滯納金給乙方。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2.1 在銷售租賃招商代理期間,雙方均無違約情況下,雙方不得未經對方同意而將本合同一切權利義務轉讓他人,否則守約方有權選擇要求違約方停止違約行爲並支付違約金 萬元並得解除本合同。

12.2 甲方確認本案指明的代理面積由乙方獨家代理,非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自行銷售、租賃招商或委託第三方銷售、租賃招商。但乙方存在未按約定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情形除外。乙方存在違約情形的,甲方有權終止履行本合同義務並終止乙方的獨家代理權。經甲方催告後乙方仍不整改的,甲方有權行使本合同單方解除權如甲方違反本條約定自行銷售、租賃招商或委託第三方銷售、租賃招商的房屋,視爲乙方成功銷售、租賃招商的房屋,計入乙方代理指標並支付相應的佣金。

12.3 客戶已簽定銷售、租賃合同並支付首期款項後,因甲方原因而退房,甲方仍應向乙方支付合同規定的銷售、租賃招商代理佣金並將該戶計入乙方銷售、租賃招商代理指標;凡因乙方原因造成客戶退房、經甲方同意並辦理所有退房手續後,乙方應將該物業已收受之銷售、租賃招商代理費退回甲方,且不計入乙方銷售、租賃招商面積及完成的銷售指標中。

12.4 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約定外,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如中途提出終止本合同履行,須經對方同意。否則視爲違約,應承擔違約金人民幣50萬元整。

第十三條 附則

13.1 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 本合同若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是本合同不可撤銷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 本合同的訂定、解釋、履約和爭議解決均採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凡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應先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應向本案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3.4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13.5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代理合同範本 篇2

甲方:

乙方:

爲使廣場商業步行街尾盤商鋪及茶樓項目運作更爲專業、科學和實效。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x公司(下稱甲方)自20xx年5月15日起,正式委託x公司(下稱乙方)代理甲方廣場商業步行街尾盤商鋪及茶樓全程推廣策劃、銷售代理等工作。爲明確雙方責、權、利特簽定本合同,供雙方信守。

第一條:委託代理項目基本概況:

雙方合作項目:

項目地址:位於廣場

項目佔地:15畝項目建築面積:商鋪3773平方米、茶樓1390平方米(最終面積以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爲準)。

第二條:委託方工作內容:

廣場商業步行街尾盤商鋪及茶樓全程推廣策劃、銷售代理(含招商執行)

第三條:合同期限:自20xx年5月15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

第四條:甲方責任及權利

1、保證項目的銷售合法性。

2、提供售樓部搬遷、裝修、裝飾及辦公用品給乙方至代理期滿。

3、負責項目辦理房產證、竣工驗收、消防等手續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4、負責項目商鋪排污、排煙改造工程、步行街的亮化工程、硬化、綠化工程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步行街商鋪及街道衛生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保障每間商鋪的通水通電工程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5、負責商鋪的重新劃分隔離牆體工程及所發生的費用。

6、負責在20xx年6月30日前將原有租賃商鋪清退,並承擔由此造成的相關費用。

7、確保項目工程建築、園藝綠化、配套設施等進度和質量,爲乙方提供多方面的銷售條件。

8、一切有關項目之其他合同文件 均須甲方簽訂蓋章,乙方及其他任何個人或單位簽訂蓋章均無效。

9、甲方簽收乙方所提交的工作方案後,應在3日內作出答覆,以利於雙方工作的開展。

10、 爲了更好的促進項目的銷售和縮短項目的銷售週期,乙方制定了相應招商和銷售的提成激勵方案,經甲方審定同意實施後,甲方負責按制定的提成獎勵的相應辦法按時支付工作人員的提成佣金。

第五條:乙方責任及權利

1、乙方負責項目的整體策劃、宣傳和銷售過程中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及有關地方、部門法規。

2、乙方負責項目的整體招商和運營。

3、乙方負責項目全程策劃和銷售代理。

4、乙方負責承擔在此期間項目招商、銷售廣告及推廣活動的廣告費用和營銷人員工資費用。

5、代表甲方以甲方名義簽署該項目商鋪的招商租賃協議,及協助甲方收取商鋪租賃保證金和租賃租金。

6、代表甲方以甲方名義簽署該項目商鋪及茶樓的《認購書》、《商品房買賣合同》,及協助甲方收取商鋪定金。

7、乙方有權在甲方審定的單價的基礎上上浮單價,並適當打折,但打折後以不低於甲方認定的單價爲限,除甲方特別許可外。

第六條:委託期的工作目標、完成率及時間要求委託期間乙方按項目可銷售面積考覈,可銷售面積有商鋪面積3773平方米、茶樓面積1390平方米兩大塊。

1、約定在20xx年12月31日前,銷售可銷面積商鋪面積3734平米和茶樓面積1390平方米共5164平方米的90%即4648平方米才能完成工作目標。

2、約定在20xx年12月31日前,如果茶樓未能如期售出的,商鋪面積3734平米須售出95%即3585平方米才能完成工作目標

第七條:乙方全程策劃及銷售代理佣金收取約定

1、乙方的佣金以溢價分成形式提取。即所有可銷售商鋪的基本底價爲5000元/㎡,茶樓的底價爲300萬元。超出底價部分扣除營業稅、100元/㎡的工作人員銷售提成佣金、50元/㎡的營銷推廣費用、在此期間營銷部的人員工資、25元/㎡的商鋪改造費用、20萬元的茶樓電梯改造費用、1萬元的新售樓部裝修費用、700元/㎡(最高限價)的商鋪返租費用後溢價部分,雙方按2:8的比例進行分成,即甲方取20%,乙方取80%。具體計算方式如下:乙方佣金={已銷售房源面積×(實際成交單價—5000元/㎡)—上述應扣除的雙方確認的實際開支}×80%。

2、雙方約定:

如果在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合同第六條約定工作目標的,甲方另行給予乙方人民幣伍萬元的額外獎勵。

3、乙方在完成雙方約定的銷售目標後七個工作日內,由雙方簽字確認後,甲方按乙方應得佣金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4、在乙方完成銷售目標後,如甲方未能及時與乙方結算,或拖延支付應得的報酬,每插拖延一日,甲方應按拖延付款總額的4‰支付延會罰金給乙方。

第八條:違約責任及合同的終止

乙方應在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協議第六條的工作目標,如果不能如期完成即定的工作目標,則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即每與即定的工作目標相差10%,則乙方按本協議第七條所得到的佣金就減少8%,扣減數以乙方應得的分成比例爲上限,但甲方仍需支付乙方在此期間墊付的營銷人員工資和廣告推廣費用。

第九條:若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交由簽約地法院裁定。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均具同等法律約束力,合同內容如有修改,經雙方友好協商後,另行補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代理合同範本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商標法》有關規定,並由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誠實信用、互惠互利、長期共贏的基礎上,甲方與乙方自願簽定本協議。

甲方爲拓展市場與乙方促進當地銷售,根據乙方的銷售規模、需求,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公平、誠實、信任、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如下條款:

鋪貨時間:A)當日發貨;B)雙方約定時間發貨: 提貨方式:A)乙方自提 B)請甲方代辦託運(以上兩項都由甲方支付運費:)□公路貨運 □客運(需乙方預先打款) 乙方收貨地址: 電話:

聯繫人(收貨人)姓名: 現甲方向乙方鋪貨貨物明細如下:

1、 (1)甲方保證供貨貨物質量達到貨物所附說明書界定的標準。質保期限:一年.

2、 (2) 乙方願意接受甲方 系列產品在_________(具體地址)的鋪貨安排,並陳列於店鋪顯眼位置,同時做適當的推廣工作,甲方還提供詳細的宣傳推廣資料。

3、 合同期內鋪貨產品貨款作爲鋪底,補貨結算爲現金提貨,或在乙方將貨款匯至甲方指定賬戶後,甲方再行發貨。

4、 原則上甲方在同一條街只安排鋪貨一家,乙方在2 個月內需完成至少 萬元的營業額,否則甲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並在同一區域開發其他客戶安排鋪貨。考察期後乙方應完成季度進貨量指標n萬元。具體銷售量如下:

5、 如貨運時出現有關貨物破損等事宜,乙方必須向承運方拒收貨物,並在事發之日起三日內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和承運方提出並向承運方進行索賠。如乙方簽收貨物,視爲甲方供貨符合協議約定。

6、 甲方向乙方鋪貨時間爲20 年 月 日至 20 年 月 日。期限12月,到期後如合作良好可續簽協議。

7、 雙方約定:

(1)如協議到期或其它原因終止,甲方收回貨物時,乙方要保證貨物的完整且乾淨整潔,產品外觀無劃傷,包裝完好無損,配件齊全(以發貨清單爲準),按本協議鋪貨明細原數歸還鋪貨產品,否則按鋪貨價格對甲方進行賠償。

(2)雙方終止合作時,乙方必須在協議終止日起3日內結清乙方所銷售的甲方貨物的貨物款項並按要求歸還協議明細所列貨物。

8、 違約責任:

(1)合同期內乙方未按甲方要求行事,未對甲方產品進行正常銷售和推廣,有損害甲方聲譽的,不履行乙方應盡義務的,或違反合同情節較嚴重者,雙方經營理念有較大分歧,經營業績不理想等情況,甲方有權收回貨物並終止協議。

(2)乙方若連續二個月無進貨行爲,經考察屬於經營問題,將視爲主動放棄經營權,甲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

(3)乙方在銷售甲方的產品時不得低於甲方給乙方的鋪貨價上浮30%以上,若乙方違反,甲方有權收回貨物並終止協議,不給予其產品提供售後服務保障,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9、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10、 乙方必須提供如下附件:營業執照複印件、稅務登記證複印件、組織代碼證複印件、法人身份證複印件。

11、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公章或合同章)後生效。合同一式兩份,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代理合同範本 篇4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方:長沙和光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部《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及其它相關規定,爲搞活經營,繁榮市場,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甲方可依法招租的物業的招租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一、出租物業情況

甲方委託乙方、乙方代理甲方依法招租的物業是坐落在湖南省長沙市望城區金星大道與普瑞大道交匯處勤誠達新界(項目名)的商業裙樓(以下簡稱該物業)。

二、代理形式、期限及招租價格

(一)代理形式:非獨家委託招租代理,甲方有權同時委託其他代理機構進行招租。

(二)代理期限:雙方約定本合同有效代理期爲 月,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招租價格:乙方根據市場情況與甲方協商制定具體租賃價格,乙方嚴格按照甲乙雙方協商制定的招租價格進行招租工作,遇客戶要求,實際租賃價格低於該物業招租底價的,乙方應經過甲方簽字認可後方可執行。

(四)雙方約定:該物業的招租底價(含稅)爲 元/㎡·月,租金的遞增根據商家的具體情況和租賃年限而定。

三、合同價款與付款方式、時間

(一)合同價款

甲乙雙方約定:乙方爲甲方成功招租,乙方向甲方收取招租底價 月的租金作爲招租代理佣金;(此租金爲稅後淨租金)若甲方與商家爲“合作經營”或“聯合經營”模式時,乙方參照租賃模式收取佣金,標準爲招租底價的 倍與實際招租面積的乘積。

注:“成功招租”的解釋:商家順利簽訂《商鋪租賃合同》。

(二)付款方式及時間

1.甲方按下列方式支付乙方合同價款:

(1)商家簽訂《商鋪租賃合同》並支付定金或押金後,甲方在5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此筆招租代理佣金的 70% ;

(2)商家順利開業後,甲方在5個工作日內將代理佣金剩餘的30%全額支付給乙方;

2.甲方將招租代理佣金直接打入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在乙方代理期間有權同時委託其他代理機構代理招租,並有權選擇是否與乙方所招租商家簽訂正式的商鋪租賃合同。

2.本合同所規定的有效期內,甲方應遵守本合同之所有條款及商鋪租賃合同中出租方的所有權利和義務;甲方如要將該物業出售、贈與第三方,出售、贈與協議(合同)內必須列明第三方應繼續遵守本合同之所有條款及商鋪租賃合同中出租方的所有權利和義務。

3.甲方應按時足額支付乙方代理該物業招租代理的佣金。

4.根據商家要求,甲方有義務提供給商家該物業出租的正式租賃發票。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嚴格按照合同要求爲甲方執行該物業的招租服務,在甲方的要求範圍內選擇更爲優質的行業品牌商家。

2.定期向甲方通報招租工作開展情況。

3.爲甲方保守有關商業祕密。

4.選派專業招租人員負責招租工作,所派人員之相關工資、獎金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5.乙方的代理行爲不得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6.乙方收取代理佣金前,需提供正式的代理服務費發票給甲方。

五、違約、索賠與其他

(一)本合同期內,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甲方因素導致乙方招租並已與甲方簽署商鋪租賃合同的商家不能進場經營的,視爲乙方已成功招租,給商家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

(二)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視爲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如本合同有關具體條款已對不履行或不充分履行合同的行爲有具體處理規定,則按其規定而無須再按本條之規定重複處理。

(三)甲方未按時向乙方支付招租代理佣金,每逾期一天,按應付未付代理佣金的 萬分之五 追加違約金,如逾期5天仍未結清,甲方承擔未付代理佣金的雙倍賠償,同時,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直到甲方支付完畢應付招租代理佣金爲止。

(四)除合同終止外,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五)甲乙雙方各自交納國家規定的稅費。

六、合同更改、補充、延期與終止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補充協議爲準。

(二)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委託期間乙方未能爲甲方成功招租該物業,雙方可以視情況續簽合同。

(三)合同期內,如遇不可抗力因素的自然災害(包括但不限於颱風、洪水、地震等)或雙方無法控制的事件如遇國家政策變化、國家徵用、城市規劃調整等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均不向對方索賠。雙方同意按實際招租成績結算代理佣金或其它費用。

(四)甲方與非乙方招租的商家簽約時,應在簽署商鋪租賃合同後及時通知乙方停止招租代理活動,本合同自動終止,甲方不承擔乙方任何招租費用。

七、通知及送達

(一)本合同任何一方若向另一方發出書面信息,必須以中文形式按本合同列明的地址進行發送,任何一方對其聯繫方式、地址的變更應在七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上述書面文件送達至對方在簽署本合同時預留的或事後書面通知的通訊地址(或代收人處)即爲有效送達。任何一方沒有向預留通訊地址、預留的通訊地址有誤或在對方發送文件後再書面通知變更地址(或代收人)的,發出通知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上述文件直接送達的(以甲方所在地爲送達地)須由專人簽收方爲有效送達,任何用電傳或傳真發出的每一通知或書信,發出當日爲送達日(用傳真發出時,發出的傳真機自動顯示收件人的電傳號碼及接收代號時視爲已送達);如用信件發出時,以交郵後的第七天視爲送達日。

八、合同生效及備份

(一)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等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共同協商做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應視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附件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蓋章簽字,並經雙方加蓋公司印章後生效。

(四)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持貳份。

(五)甲方雙方在處理重大事宜時持合同原件對照,複印件無效。

(六)本合同簽訂後執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該物業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它約定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個體戶須填寫身份證號碼)

地址:

電話:

傳真:

開戶行:

賬號:

委託代理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開戶行: 賬號: 年 月 月 日

商鋪代理合同範本 篇5

甲方: (廠家)

乙方:_ (零售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商標法》有關規定,並由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誠實信用、互惠互利、長期共贏的基礎上,甲方與乙方自願簽定本協議。

甲方爲拓展市場與乙方促進當地銷售,根據乙方的銷售規模、需求,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公平、誠實、信任、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如下條款:

鋪貨時間:A)當日發貨;B)雙方約定時間發貨: 提貨方式:A)乙方自提 B)請甲方代辦託運(以上兩項都由甲方支付運費:)

□公路貨運 □客運(需乙方預先打款) 乙方收貨地址: 電話:

聯繫人(收貨人)姓名: 現甲方向乙方鋪貨貨物明細如下:

1、 甲方保證供貨貨物質量達到貨物所附說明書界定的標準。質保期限:一年.

2、 乙方願意接受甲方 系列產品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具體地址)的鋪貨安排,並陳列於店鋪顯眼位置,同時做適當的推廣工作,甲方還提供詳細的宣傳推廣資料。

3、 合同期內鋪貨產品貨款作爲鋪底,補貨結算爲現金提貨,或在乙方將貨款匯至甲方指定賬戶後,甲方再行發貨。

4、 原則上甲方在同一條街只安排鋪貨一家,乙方在2 個月內需完成至少 萬元的營業額,否則甲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並在同一區域開發其他客戶安排鋪貨。考察期後乙方應完成季度進貨量指標n萬元。具體銷售量如下:

5、 如貨運時出現有關貨物破損等事宜,乙方必須向承運方拒收貨物,並在事發之日起三日內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和承運方提出並向承運方進行索賠。如乙方簽收貨物,視爲甲方供貨符合協議約定。

6、 甲方向乙方鋪貨時間爲20 年 月 日至 20 年 月 日。期限12月,到期後如合作良好可續簽協議。

7、 雙方約定:

(1)如協議到期或其它原因終止,甲方收回貨物時,乙方要保證貨物的完整且乾淨整潔,產品外觀無劃傷,包裝完好無損,配件齊全(以發貨清單爲準),按本協議鋪貨明細原數歸還鋪貨產品,否則按鋪貨價格對甲方進行賠償。

(2)雙方終止合作時,乙方必須在協議終止日起3日內結清乙方所銷售的甲方貨物的貨物款項並按要求歸還協議明細所列貨物。

8、 違約責任:

(1)合同期內乙方未按甲方要求行事,未對甲方產品進行正常銷售和推廣,有損害甲方聲譽的,不履行乙方應盡義務的,或違反合同情節較嚴重者,雙方經營理念有較大分歧,經營業績不理想等情況,甲方有權收回貨物並終止協議。

(2)乙方若連續二個月無進貨行爲,經考察屬於經營問題,將視爲主動放棄經營權,甲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

(3)乙方在銷售甲方的產品時不得低於甲方給乙方的鋪貨價上浮30%以上,若乙方違反,甲方有權收回貨物並終止協議,不給予其產品提供售後服務保障,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9、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10、 乙方必須提供如下附件:營業執照複印件、稅務登記證複印件、組織代碼證複印件、法人身份證複印件。

11、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公章或合同章)後生效。合同一式兩份,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代理合同範本 篇6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

地 址:

電 話:

代理方: (以下簡稱乙方)

地 址:

電 話: 傳 真:

根據國家和省、市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條款,以供遵守:

一、甲方將其擁有的位於 棟 層 號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的鋪位(以下簡稱商鋪)交由乙方全權代理出租。甲方該鋪買賣價格爲:(人民幣)佰拾萬仟佰拾元整(¥元)。

二、代理出租合同的期限爲: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到期後,乙方應將鋪位交還甲方,如乙方已對外整體出租不可分割時,在不低於市場租金平均水平的情況下,乙方可享有該鋪的優先租賃權。

三、代理方權限:

1、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同租戶簽訂租賃合同,可以將本合同商鋪與其他商鋪合租;

2、代甲方向租戶收取租金;

3、代甲方收取和支付商鋪所在經營場所內發生的水電費、管理費、空調費、推廣費等各種費用;

4、代甲方行使出租人的其他相關權利和義務。

四、商鋪起租日期(自甲方交清全部轉讓款項次月起): 年 月 日起 計算商鋪租金。

五、在開發商將商鋪交付甲方時,甲方按開發商交鋪之現狀將商鋪交付乙方出租。

六、出租租金收入分配及租金結算時間:

1、乙方保證在代理出租期內甲方收取的商鋪租金達到以下標準:商鋪起租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商鋪各年租金收入約定如下:

2、租金結算時間:乙方應於租期內每季度結算一次,在下一季度的第一月15日前向甲方支付上一季度的租金。

3、租金支付方式:銀行轉帳。甲方收款賬戶爲工行:

七、違約責任

1、若乙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時間支付租金,每延遲一天,乙方須向甲方支付應付租金的萬分之二的滯納金;延期超過三十天後,從超過三十天後的每延遲一天,乙方須向甲方支付應付租金的萬分之三的滯納金;延期超過六十天,從超過六十天後的每延遲一天,乙方須向甲方支付應付租金的萬分之四的滯納金。

2、甲方保證代理期限內不干涉該商鋪經營者的全部合法經營活動,否則應賠償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及承擔相關責任。

八、乙方負責承擔在商鋪出租期內所產生的水費及排污費、電費、管理費、空調費、推廣費、租金稅,同時負責向相關單位支付、繳納這些費用;其它費用的分擔按國家和本市相關法律法規來確定。

九、商鋪代理出租期內,甲方應確保商鋪使用權明確。若甲方轉讓該商鋪的部分或全部使用權,甲方須確保該商鋪的受讓方繼續履行本合同,並即時將使用權變更情況書面通知乙方,安排該商鋪新業主簽署願意承接本合同的承諾書,確認已預付的租金數額。

十、已方保證承租方在不改變房屋主體結構和用途的前提下可以對該商鋪進行裝修。如因此使用不當或其他人爲原因致使房屋損壞的,由乙方負責修復或予以賠償。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代理合同範本 篇7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出租代理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北京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___。

該房屋爲:樓房_________室_________廳_________衛,平房_________間,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_____平方米,裝修狀況_________,其他條件爲_________,該房屋(□已/□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 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爲第___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爲: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爲: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代理權限(可多選)

乙方的具體代理權限爲:(□以甲方名義代理出租該房屋並辦理與承租方之間的洽商、聯絡、簽約事宜,□代甲方向承租方收取租金,□監督承租方按照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履行其他義務,□_________。)

第五條 出租代理期限

(一)出租代理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計______年______個月。出租代理期限的變更由雙方書面另行約定。

(二)甲方應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六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爲____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總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出租代理期內租金標準調整由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二)租金收取方式:(□甲方直接向承租方收取/□乙方代爲收取)。雙方選擇由乙方代爲收取租金的,適用以下款項:

1.甲方將該房屋交付乙方後,無論該房屋實際出租與否,乙方均應按約定的租金標準向甲方交付租金。

2.如乙方實際出租該房屋的價格高於與甲方約定的租金標準的,則高出部分(□歸甲方所有/□歸乙方所有/□_________)。

3.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達租金代收、代付銀行即_________銀行,由銀行爲甲方開立賬戶

4.乙方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開始按(□月/□季/□半年/□年)通過代收、代付銀行向甲方支付租金,支付時間分別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佣金

出租代理期內其中_________日作爲乙方工作期,具體日期爲_________,工作期內的租金收入作爲乙方佣金,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由代收、代付銀行劃帳/□_________)。

第八條 房屋租賃保證金

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否)向甲方墊付房屋租賃保證金,金額爲: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元)。出租代理期限屆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 其他費用

代理期限內,甲方不承擔與該房屋有關的以下費用(可多選):□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_________。以上費用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與承租方約定具體支付責任。房屋租賃稅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出租代理期內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由維修責任:甲方負責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負責________________ 。

(二)甲方(□是/□否)允許乙方或承租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允許的,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具體事宜另行書面約定。

第十一條 轉委託及告知義務

出租代理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將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轉委託給他人。

乙方將房屋出租後,應將承租方及房屋租賃的有關情況如實告知甲方。

第十二條 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危改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該房屋達_________日且未徵得乙方同意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代理出租該房屋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支付租金達_________日以上的;

2.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出租代理期內甲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並按月租金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二)出租代理期內乙方需提前終止 同的,應提前_________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三)甲方有第十二條第三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有第十二條第四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事項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_份,由乙方送達銀行_________份。

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簽字):_______ 代理方(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編號: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經紀持證 人員姓名: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紀資格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

注:甲乙雙方可直接在本清單填寫內容並簽字蓋章,也可將自行擬定並簽字蓋章的《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附在本頁。

特別告知

一、本合同爲北京市建設委員會與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的示範文本,供出租方委託房地產經紀機構(代理方)代理出租房屋使用。簽訂合同前當事人應仔細閱讀合同各項條款,未盡事宜可在第十五條“其他約定事項”中或在合同附件中予以明確。

二、出租方應當出示下列材料:

(一)房屋權屬證明;

(二)身份證明;

(三)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證明;

(四)將房屋出租給境外人員及外資機構的,還應具備涉外安全審查批准文件。

三、房地產經紀機構(代理方)應當出示下列材料:

(一)營業執照;

(二)房地產經紀機構備案證明;

(三)房地產經紀人員從業資格證明;

(四)交納租賃代理保證金的有關憑證。

四、雙方應共同查驗房屋內的設施、設備,填寫《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並簽字蓋章。

五、合同內的空格部分可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約定填寫。

六、出租方可通過登錄“北京房地產交易信息網”查詢房地產經紀機構租賃代理保證金情況。

商鋪代理合同範本 篇8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部《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及其它相關規定,爲搞活經營,繁榮市場,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甲方可依法招租的物業的招租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一、出租物業情況

甲方委託乙方、乙方代理甲方依法招租的物業是坐落在湖南省長沙市望城區金星大道與普瑞大道交匯處勤誠達新界(項目名)的商業裙樓(以下簡稱該物業)。

二、代理形式、期限及招租價格

(一)代理形式:非獨家委託招租代理,甲方有權同時委託其他代理機構進行招租。

(二)代理期限:雙方約定本合同有效代理期爲 月,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招租價格:乙方根據市場情況與甲方協商制定具體租賃價格,乙方嚴格按照甲乙雙方協商制定的招租價格進行招租工作,遇客戶要求,實際租賃價格低於該物業招租底價的,乙方應經過甲方簽字認可後方可執行。

(四)雙方約定:該物業的招租底價(含稅)爲 元/㎡·月,租金的遞增根據商家的具體情況和租賃年限而定。

三、合同價款與付款方式、時間

(一)合同價款

甲乙雙方約定:乙方爲甲方成功招租,乙方向甲方收取招租底價 月的租金作爲招租代理佣金;(此租金爲稅後淨租金)若甲方與商家爲“合作經營”或“聯合經營”模式時,乙方參照租賃模式收取佣金,標準爲招租底價的 倍與實際招租面積的乘積。

注:“成功招租”的解釋:商家順利簽訂《商鋪租賃合同》。

(二)付款方式及時間

1.甲方按下列方式支付乙方合同價款:

(1)商家簽訂《商鋪租賃合同》並支付定金或押金後,甲方在5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此筆招租代理佣金的 70% ;

(2)商家順利開業後,甲方在5個工作日內將代理佣金剩餘的30%全額支付給乙方;

2.甲方將招租代理佣金直接打入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在乙方代理期間有權同時委託其他代理機構代理招租,並有權選擇是否與乙方所招租商家簽訂正式的商鋪租賃合同。

2.本合同所規定的有效期內,甲方應遵守本合同之所有條款及商鋪租賃合同中出租方的所有權利和義務;甲方如要將該物業出售、贈與第三方,出售、贈與協議(合同)

3.甲方應按時足額支付乙方代理該物業招租代理的佣金。

4.根據商家要求,甲方有義務提供給商家該物業出租的正式租賃發票。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嚴格按照合同要求爲甲方執行該物業的招租服務,在甲方的要求範圍內選擇更爲優質的行業品牌商家。

2.定期向甲方通報招租工作開展情況。

3.爲甲方保守有關商業祕密。

4.選派專業招租人員負責招租工作,所派人員之相關工資、獎金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5.乙方的代理行爲不得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6.乙方收取代理佣金前,需提供正式的代理服務費發票給甲方。

五、違約、索賠與其他

(一)本合同期內,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甲方因素導致乙方招租並已與甲方簽署商鋪租賃合同的商家不能進場經營的,視爲乙方已成功招租,給商家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

(二)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視爲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如本合同有關具體條款已對不履行或不充分履行合同的行爲有具體處理規定,則按其規定而無須再按本條之規定重複處理。

(三)甲方未按時向乙方支付招租代理佣金,每逾期一天,按應付未付代理佣金的 萬分之五 追加違約金,如逾期5天仍未結清,甲方承擔未付代理佣金的雙倍賠償,同時,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直到甲方支付完畢應付招租代理佣金爲止。

(四)除合同終止外,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五)甲乙雙方各自交納國家規定的稅費。

六、合同更改、補充、延期與終止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補充協議爲準。

(二)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委託期間乙方未能爲甲方成功招租該物業,雙方可以視情況續簽合同。

(三)合同期內,如遇不可抗力因素的自然災害(包括但不限於颱風、洪水、地震等)或雙方無法控制的事件如遇國家政策變化、國家徵用、城市規劃調整等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均不向對方索賠。雙方同意按實際招租成績結算代理佣金或其它費用。

(四)甲方與非乙方招租的商家簽約時,應在簽署商鋪租賃合同後及時通知乙方停止招租代理活動,本合同自動終止,甲方不承擔乙方任何招租費用。

七、通知及送達

(一)本合同任何一方若向另一方發出書面信息,必須以中文形式按本合同列明的地址進行發送,任何一方對其聯繫方式、地址的變更應在七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上述書面文件送達至對方在簽署本合同時預留的或事後書面通知的通訊地址(或代收人處)即爲有效送達。任何一方沒有向預留通訊地址、預留的通訊地址有誤或在對方發送文件後再書面通知變更地址(或代收人)的,發出通知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上述文件直接送達的(以甲方所在地爲送達地)須由專人簽收方爲有效送達,任何用電傳或傳真發出的每一通知或書信,發出當日爲送達日(用傳真發出時,發出的傳真機自動顯示收件人的電傳號碼及接收代號時視爲已送達);如用信件發出時,以交郵後的第七天視爲送達日。

八、合同生效及備份

(一)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等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共同協商做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應視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附件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蓋章簽字,並經雙方加蓋公司印章後生效。

(四)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持貳份。

(五)甲方雙方在處理重大事宜時持合同原件對照,複印件無效。

(六)本合同簽訂後執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該物業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它約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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