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版個人業務代理合同(精選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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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版個人業務代理合同 篇1

合同號:

簡版個人業務代理合同(精選15篇)

甲方: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發展、友好合作的原則,就乙方 在 省 市(縣)範圍內獨家代理甲方產品的銷售權等有關事宜,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 代理條件

1. 甲方根據市場規模收取一定數額的保證金,保證金分爲30萬、20萬、10萬三個級別。乙方交保證金 後,可在甲方倉庫提取同等金額的各種管材、管件等產品。

2. 甲方保證企業合法經營,保證產品質量,並向乙方提供相關證明、證件、產品介紹光盤。乙方保證其企業合法經營,乙方在代理區域內所需的工商、稅務等手續,由乙方辦理,責任由乙方承擔。在乙方區域內辦理的準用證(或備案證),由乙方負責辦理,所有權歸甲方(乙方借用原件需出具手續),費用由甲方審覈後承擔。

3. 乙方根據自己店面情況製作門頭廣告,內容、樣式必須按甲方提供的統一樣式製作,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產品說明書及資料彙編,甲方象徵性收取0.5元/本的工本費。

二、 付款及運輸方式

乙方付款提貨。甲方在收到乙方的款項後,根據乙方訂貨傳真(或函件)明細,儘快準備貨物並協助乙方聯繫運輸車輛。一般情況下,甲方承諾款到七日內貨物一定發出。如有特殊情況,甲方提前通知乙方,雙方另行協商供貨時間。

一般情況下,貨物運費由乙方承擔。爲鼓勵代理商的銷售積極性,甲方承諾納米抗菌不鏽鋼塑料複合管材及配套熱熔卡壓式管件一次進貨30萬元以上的(含30萬元),運費由甲方承擔。

三、 代理責任

(一)乙方須積極開拓本地市場,完成甲方規定的 萬元(含 )的年銷售任務。其中,一季度任務 萬元,二季度任務 萬元,三季度任務 萬元,四季度任務 萬元。

甲方根據乙方的實際提貨額,按規定返利,具體爲:

1. 納米抗菌不鏽鋼塑料複合管及配套熱熔卡壓式管件在全國市場實行統一市場指導價,乙方必須遵守。按公司指導價格下浮35%爲出廠價。

此外,爲了鼓勵代理商的銷售積極性,特實行如下返利(獎勵)政策: 以每三個月爲一個銷售季度,每三個月累計銷售額(進貨額)爲考覈目標: 三個月累計銷售達到5萬元,在出廠價基礎上返利5%;

三個月累計銷售達到10萬元,在出廠價基礎上返利10%;

三個月累計銷售達到20萬元,在出廠價基礎上返利15%。

注:以上15%中,10%爲銷量獎勵,2%爲設計費補貼,3%爲廣告費補貼。 設計費需出具相關設計人員的工作單位、聯繫方式,廣告費需出具廣告發票。 如乙方連續兩個銷售季度未能完成規定銷售任務,甲方有權取消其代理資格,並在該區域發展新的代理商。

2. 黃銅卡套式管件按公司指導價下浮40%,黃銅對內絲球閥下浮35%。

3. 無規共聚聚丙烯(PP-R)管材及管件,按公司指導價格下浮65%。

4. 超額完成規定年度銷售任務,將有資格獲得新超公司額外獎勵: 完成50萬元以上,獎勵電腦一臺;

完成150萬元以上,獎勵微型麪包車一輛;

完成500萬元以上,獎勵捷達轎車一輛;

完成1000萬元以上,獎勵奧迪A6一輛。;

5. 在原材料上漲幅度較大,甲方難以維持原價的情況下,甲方有權對產品價格進行調整。如有調整,甲方將提前15天通知乙方。

6. 以上返利和獎勵政策僅適用於納米抗菌不鏽鋼塑料複合管材及配套熱熔卡壓式管件,PP-R管材及管件、黃銅卡套式管件及黃銅球閥不計入年銷售任務及返利範圍。

(二)爲了保護各代理商的利益,一般情況下乙方不得跨地區銷售。特殊情況下,則由甲方進行協調可跨區銷售。一般情況下,跨區銷售方應該支付合同金額的3%給乙方,但銷售業績計入跨區銷售方。乙方轄區內如有來電、來函聯繫業務者,甲方將及時通知乙方。

(三)乙方有權在自己管轄的區域內設立 家二級經銷商,但乙方給二級經銷商的價格原則上不得超過甲方規定的出廠價(僅針對納米抗菌不鏽鋼塑料複合管材及配套熱熔卡壓式管件)。乙方須把二級經銷商的地址等有關情況報甲方備案。

(四)乙方每月30日須以書面形式傳真甲方,彙報當月銷售、次月計劃、市場推廣方案以及對公司的意見、建議等情況,甲方將根據全國市場綜合信息組織生產,並將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考評和表彰。

四、 質量保證

甲方對產品質量負責。乙方在銷售或施工過程中,如發現產品質量有問題,在三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通過現場調查、取證並做檢驗後採取相應的處理措施。

五、 承 諾

乙方購進的產品滯銷時,在產品完好不影響銷售的情況下,可以換貨,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 違約責任

乙方不得經營與甲方產品同類的其它任何產品,不得做有損甲方利益的一切活動。一經發現,甲方有權解除其代理資格,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七、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一式兩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三年。合同到期後,乙方如有意繼續代理,甲方將優先考慮。

八、 爭議解決方式

如有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引起訴訟,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九、 補充條款: 。

十、 合同附件

1、 雙方的營業執照複印件

2、 雙方的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

3、 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複印件

4、 產品的相關手續

簽約地點:  時 間:

甲 方: 乙 方:(蓋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代 表: 代 表:

地 址: 地 址:

聯繫方式:聯繫方式:

郵 編: 郵 編:

開戶銀行: 中行清徐支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簡版個人業務代理合同 篇2

現委託廣東省陽山縣佰姓地產中介(以下簡稱“佰姓地產”)獨家代理出售以下物業,特簽訂以下內容:

一 、出售物業的內容(以下簡稱“該物業”):

1、物業地址:廣東省陽山縣 2、建築面積:平方米(以房地產證面積爲準)。

3、出售價此價包括自買入該物業後至本物業出售前已產生之一切費用。

4、交易稅費支付方式:由買方支付。

5年具備交付使用條件。

6、委託時間:從年年月 日止。

二、指定佰姓地產爲該物業出售的獨家代理公司:

1、佰姓地產預先支付人民幣該物業的,獨家委託費即轉爲購房款使用。

2、如超出委託限期,獨家委託代理費用由本人收取,不予退還。

3、一旦達成上述條件,全權委託百姓地產適當收取客戶定金。

4、本人不得擅自終止委託或拒絕出售,否則應向貴公司支付獨家委託費

三、百姓地產在代理期限內尋找合適的買家 。如該物業成功出售,超出委託價錢部分作爲佰姓地產的諮詢及代理費,對此本人並沒有異議。

四、在委託期間,本人保證不會自行出售該物業;不會與其他中介公司或第三人簽訂代理協;不會私下與佰姓地產所介紹之買房成交或利用佰姓地產提供的信息條件通過第三方成交。否則,本人將向佰姓地產支付第二條規定之代理費3 倍作爲違約金。

五、本人悉知佰姓地產同時會向買家收取房地產諮詢及代理費,對此本人並無異議。

六、本委託書一式兩份,由本人及佰姓地產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備註:

委託人: 獨家代理公司簽署及蓋章: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委託日期: 年 月 日

簡版個人業務代理合同 篇3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簽訂地點: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乙方代理甲方追償權益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追償下述權益:

以上關於委託權益的陳述是甲方在簽署本協議時依據其佔有的權益資料並出於告知義務而對委託權益所做的簡單描述,甲方並不因此對權益效力做出實質性的判斷或保證;權益孳生利息計算如與法院認定的結果不一致,以法院的認定爲準。

第二條 代理律師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本所足夠人數的執業律師經辦委託權益的訴訟追償事務,並指派 、 等執業律師承辦

第三條 代理範圍及期限

代理範圍包括: (注:一審、二審、執行、清算等)。

代理期限: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代理權限

代理權限爲 。

第五條 甲方義務

(一)全面、真實地介紹知曉的案情,提供本協議簽署時業已掌握的委託權益有關的證據材料複印件,並保證與甲方保管的原件一致;

(二)及時出具《授權委託書》、《特別授權書》和其它法律文書。有法定或規定期限的,應在期限屆滿前出具,並保證給予乙方留有必要的呈送和準備時間;

(三)出現調解、和解事由的,應及時將是否同意調解的決定通知乙方;

(四)甲方決定撤訴或將勝訴權益轉讓時,應事先通知乙方;

(五)按本協議約定承擔委託權益的追償費用,支付律師代理費。

第六條 乙方義務

(一)在甲方授權範圍內嚴格履行代理追償職責,切實維護甲方合法權益,不得超越代理權限;

(二)在盡職調查、全面分析的基礎上,就委託權益的追償策略提出建議,起草、呈送與委託權益追償有關的訴訟文書、其它法律文書,積極協調與受案法院、相關部門的關係,按時出庭;

(三)定期報告代理情況,報告內容應包括但不限於進展情況、面臨的困難及建議。自本協議生效起,每兩個月至少報告一次,代理工作完畢後、甲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前彙報一次,但對於與追償相關的緊急、重要事項,應立即報告;

(四)在本協議有效期限內及本協議終止、解除後兩年內,對甲方提供的及其在代理過程中知悉、獲得的與委託權益有關的司法文書、證據材料,包括但不限於判決、裁定、調解書、借款合同、擔保合同、借據、催收通知及其它一切口頭和書面的信息、資料負有保祕義務,未經甲方許可或基於法律規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泄露;

(五)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將代理權授予任何第三人;並不得爲 及它們的債權、債務人提供與本次法律糾紛有聯繫的法律服務。

(六)及時將代理過程中獲得的司法文書及其它相關文件轉交甲方;

(七)經甲方同意代理回收的非現金資產,應及時交付甲方,如需要辦理權屬變更登記手續,乙方還應予以協助。

(八)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10個工作日向法院辦理保全手續,並不遲於15日保全 的財產、財務資料、證據等。

第七條 費用負擔

(一)代理期間發生的包括但不限於案件受理費、訴訟保全費、申請執行費等訴訟費用由甲方承擔。

(二)代理期間發生的包括但不限於律師差旅費、查詢費及公關協調費用等,甲方承擔 萬元(協議生效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應提供正規票據),超支部分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律師代理費

(一)乙方代理回收現金的,律師代理費根據回收現金淨值(指回收現金扣除甲方預繳的案件受理費、保全申請費、實際執行費後的淨值)按下表分段計算:回收金額在 萬元(含)以下的部分,代理費按 %計;回收金額在超過 萬元在 萬元(含)以下的部分,代理費按 %計;回收金額超過 萬元的部分,代理費按 %計。

(二)乙方代理回收非現金資產的,該非現金資產必須執行到位、甲方必須擁有處置權且該實物不被他人追索。在此情況下,回收金額按資產變現金額,或經甲方認可金額,或該資產的評估值、法院裁定的抵債金額(評估確認值與抵債金額不一致的,以金額較低爲準)後,扣除甲方預交的訴訟費和直接費用(限於非現金資產權屬或處分權轉移至甲方期間發生的土地出讓金、評估費、過戶費、運輸費、保管費及相關稅費,如抵債時已將需補交的土地出讓金從評估確認值、抵債金額中足額扣除,則不再列入接收費用)後的淨值計,依照本條第1款約定費率分段提取律師代理費。

(三)代理回收的資產既有現金,也有非現金資產的,甲方預繳的訴訟費用從回收現金中優先收回後,在將非現金資產摺合成現金資產時不得再次扣除(回收現金少於訴訟費用的,不足部分仍應在非現金資產折現時扣除);律師代理費以回收現金與非現金資產淨值(按第2 款方法計算)的累計額爲計提基數,按照本條第1款約定的費率分段提取。

(四)代理期間發生庭前和解後撤訴、訴訟調解、執行和解的,律師代理費以撤訴、調解、和解後,甲方回現淨額(含按本條規定計算的非現階段金資產折現值)爲計提基數,分別按本條第一款約定的費率的 %、 %、 %計提。

(五)甲方將訴訟權益單獨轉讓的,律師代理費以轉讓回收現金扣除訴訟費用、評估費用後的淨值爲計提基數,按本條第1款約定費率計提;甲方將訴訟權益與甲方其它非訴權益一起打包轉讓的,根據訴訟權益的評估值的比例,計算出委託權益所對應的回收現額,扣除訴訟費用後得出訴訟權益的回現淨額,按本條第1款約定的費率計提委託權益的律師代理費。

(六)訴訟權益同時出現本條第4款、第5款規定情形的,按本條第5款的規定計算律師代理費。

(七)律師代理費於現金到達甲方指定帳戶(分期到帳的,分期支付)、非現金資產變現或甲方認可數額的不變現資產交付完畢(需辦理權屬變更手續的,以過戶登記日爲準)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轉帳至乙方下列帳號(乙方須至少提前 個工作日將律師收費票據交付 甲方),

乙方開戶銀行:

戶名:

帳號:

第九條 協議終止與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協議自然終止:

1、委託權益在代理期限內執行終結(包括本次執行終結)的;

2、經辦律師因特殊原因喪失能力或代理資格的;

3、協議期滿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協議,協議自通知送達之日解除:

1、一審敗訴;

2、一審、二審或執行階段分別經過6--7個月(分別自遞交訴狀和執行申請之日算起,無結果(指法院未宣判或未實現回收)的;

3、越權代理、濫用代理權或未經甲方同意轉委託第三方代理的;爲 及它們的債權、債務人提供與本次法律糾紛有聯繫的法律服務的。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在代理期限間內變更經辦律師或經辦律師更換執業機構的;

5、經辦律師丟失重要證據的、司法文書原件,或未在訴狀中列明根據已有證據應當列明的訴訟請求,或未在規定期限內呈交訴狀、保全申請、執行申請及證據材料,或未按時出庭,或泄露本案祕密的;

6、經辦律師有其他違反執業紀律和職業道德的行爲,給甲方造成財產損失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協議自通知送達之日解除:

1、甲方有意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或隱瞞重要證據材料且未能及時補充的;

2、甲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提供協助義務,致使乙方不能履行代理職責的。

(四)協議終止和解除後的處理

1、本協議因第(一)款所列情形終止時,乙方依第八條規定應獲得的律師代理費,甲方仍應予以支付和報銷;

2、本協議因第(二)款所列情形解除時,乙方應將甲方交付及其通過調查取得的證據、代收的訴訟法律文書及其它相關資料如數退還甲方,且不得主張律師代理費,甲方因該款第3、4、5、6項所規定的情形遭受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3、本協議因第(三)款所列情形解除時,對於乙方在解約前因代理追償而實際發生的成本,甲方負賠償責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除本協議另有規定的以外,違約方應視其情形相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一)甲方逾期支付律師代理費的,應按照日息萬分之 向乙方支付逾期部分的違約金;

(二)乙方不轉交、呈送司法文書和證據材料,不履行或不及時履行報告義務的及限期內回收金額未達到 萬元的,甲方可在支付律師代理費時扣減 %— %,作爲乙方應承擔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 通知、報告、同意、確認及許可

(一)本協議所提及的任何“通知、報告、同意、確認及許可”均應以書面方式作出,送達對方下列指定人員:

甲方聯絡人: 辦公電話: 傳真

乙方聯絡人: 辦公電話: 傳真

(二)任何“通知、報告、同意、確認及許可”均應以傳真或郵寄方式送達對方。採取傳真方式的,以發送日爲送達日期;採取郵寄方式的,以對方簽收日期爲送達日期。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履行中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雙方應本着友好協商、真誠互諒的原則妥善處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 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協議的生效

(一)本協議經雙方負責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生效;

(二)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本協議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簡版個人業務代理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發展、友好合作的原則,就乙方 在 省 市(縣)範圍內獨家代理甲方產品的銷售權等有關事宜,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 代理條件

1. 甲方根據市場規模收取一定數額的保證金,保證金分爲30萬、20萬、10萬三個級別。乙方交保證金後,可在甲方倉庫提取同等金額的各種管材、管件等產品。

2.甲方保證企業合法經營,保證產品質量,並向乙方提供相關證明、證件、產品介紹光盤。乙方保證其企業合法經營,乙方在代理區域內所需的工商、稅務等手續,由乙方辦理,責任由乙方承擔。在乙方區域內辦理的準用證(或備案證),由乙方負責辦理,所有權歸甲方(乙方借用原件需出具手續),費用由甲方審覈後承擔。

3.乙方根據自己店面情況製作門頭廣告,內容、樣式必須按甲方提供的統一樣式製作,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產品說明書及資料彙編,甲方象徵性收取0.5元/本的工本費。

二、 付款及運輸方式

乙方付款提貨。甲方在收到乙方的款項後,根據乙方訂貨傳真(或函件)明細,儘快準備貨物並協助乙方聯繫運輸車輛。一般情況下,甲方承諾款到七日內貨物一定發出。如有特殊情況,甲方提前通知乙方,雙方另行協商供貨時間。

一般情況下,貨物運費由乙方承擔。爲鼓勵代理商的銷售積極性,甲方承諾納米抗菌不鏽鋼塑料複合管材及配套熱熔卡壓式管件一次進貨30萬元以上的(含30萬元),運費由甲方承擔。

三、 代理責任

(一)乙方須積極開拓本地市場,完成甲方規定的 萬元(含 )的年銷售任務。其中,一季度任務 萬元,二季度任務 萬元,三季度任務 萬元,四季度任務萬元。

甲方根據乙方的實際提貨額,按規定返利,具體爲:

納米抗菌不鏽鋼塑料複合管及配套熱熔卡壓式管件在全國市場實行統一市場指導價,乙方必須遵守。按公司指導價格下浮35%爲出廠價。

此外,爲了鼓勵代理商的銷售積極性,特實行如下返利(獎勵)政策: 以每三個月爲一個銷售季度,每三個月累計銷售額(進貨額)爲考覈目標:三個月累計銷售達到5萬元,在出廠價基礎上返利5%;

三個月累計銷售達到10萬元,在出廠價基礎上返利10%;

三個月累計銷售達到20萬元,在出廠價基礎上返利15%。

注:以上15%中,10%爲銷量獎勵,2%爲設計費補貼,3%爲廣告費補貼。 設計費需出具相關設計人員的工作單位、聯繫方式,廣告費需出具廣告發票。如乙方連續兩個銷售季度未能完成規定銷售任務,甲方有權取消其代理資格,並在該區域發展新的代理商。

2. 黃銅卡套式管件按公司指導價下浮40%,黃銅對內絲球閥下浮35%。

3. 無規共聚聚丙烯(PP-R)管材及管件,按公司指導價格下浮65%。

4. 超額完成規定年度銷售任務,將有資格獲得新超公司額外獎勵: 完成50萬元以上,獎勵電腦一臺;

完成150萬元以上,獎勵微型麪包車一輛;

完成500萬元以上,獎勵捷達轎車一輛;

完成1000萬元以上,獎勵奧迪A6一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版個人業務代理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爲滿足市場需求,擴大和發展營銷網絡,方便客戶使用通信產品,多渠道方便廣大客戶辦理業務,經甲方審覈確認乙方具備經營通訊業務代辦的基本條件,同意乙方代辦甲方全部或部分通訊業務。爲了保證乙方通訊業務代辦的正常運營,明確雙方責任和義務,保障雙方的利益,特此明確雙方責權利及有關事項:

一、通訊業務代辦定義及經營範圍

乙方通訊業務代辦特指:

1.號碼充值;

2.售號碼卡;

3. 由於市場拓展需要,乙方需新增上述規定範圍外的業務時,必須徵得甲方管理部門書面同意。乙方代理甲方通訊業務的範圍爲: 市 縣(市、區) 。

二、代辦資格及方式

1、A級代理資格:企業性質獨立法人,註冊資金不少於10萬元件;必須有全國通存通兌的公司銀行帳戶;帳戶日常餘額不低於1萬元;必須具有全國或地區性營銷網絡;至少有10名以上員工。A級代理方式:以電腦和銀行卡方式開通代理資格。

2、B級代理資格:有註冊營業執照,經營範圍包含通訊業務;必須有公司銀行帳戶;帳戶日常餘額不低於20xx元;至少2名以上員工。B級代理方式:以電腦和銀行卡開通代理資格。

3、C級代理資格:個體工商戶或自然人,必須有身份證或居住證;有預付結算期內的代理資金的能力。C級代理方式:以手機和密碼開通代理資格。

三、通訊業務代辦酬金標準

1、酬金標準:號碼卡10元/個,空中充值爲充值額的1.0%。

2、酬金結算週期:按月度結算或者 結算。

3、甲方有權根據上級的通知和業務發展的需要調整代辦業務酬金標準,並以書面的形式通知乙方。

四、甲方權利和義務

1、依據國家的通信政策、法律法規、通信行業的其他各項規定以及本合同約定,對乙方代理行爲進行日常規範管理和監督檢查;有權向乙方提出保證服務質量的各項整改意見(包括撤換具體人員的建議),對於拒不整改或雖經整改但不能長期有效保證服務質量的,甲方有權終止代理合同。

2、向乙方支付代理酬金,享有乙方代理的服務性工作所產生的或可能產生的所有利益(包括但不限於經濟收益);

3、根據代理業務的需要,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技術業務人員培訓,IT和信息支撐及其他實施條件支撐;

五、乙方權利和義務

1、遵守雙方有關代理通訊業務內容和範圍的約定,不超越代理權限。除另有約定外,不得代理其他第三方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通訊業務。

2、遵守國家的通信政策、法律法規、通信行業的其他各項規定以及合同約定,接受甲方的日常規範管理和監督檢查;按甲方提出的各項保證服務質量的整改意見整改,在長期不能保證服務質量時,配合甲方終止合同,退出代理通訊業務。

3、要求甲方按約定支付代理酬金,不主張其他代理通訊業務的經濟收益。

5、確保辦理的相關業務客戶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

六、違約責任

1、如甲方未按本合同承擔相關義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糾正,如在合理時間內甲方仍未糾正,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2、如乙方未按本合同承擔相關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糾正,如在合理時間內乙方仍未糾正,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對於因乙方服務質量問題引起的用戶有理由投訴,甲方將高度重視並及時予以處置,如投訴到省、市級監管部門、消費者協會、社會媒體2次或投訴到中央監管部門、消費者協會、社會媒體1次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對於其他有理由投訴,屬於個別人員原因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隨時撤換。

七、合同的有效期與終止

1、本合同有效期爲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合同到期前雙方如未書面提出異議,合同自動續展1年,續展次數不限。甲方因乙方服務質量問題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10個自然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但應提前10個自然日書面通知甲方。

2、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在5個工作日內將代收各類資金、代售的各類物品以及甲方提供的其他物品交還甲方,甲方應在接收完畢後3個工作日結清應支付給乙方的代理酬金。

八、爭議的解決

凡因本合同所引發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權提交至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法院訴訟解決。

九、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雙方簽署後,合同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蓋章): 代表(蓋章):

日期: 日期: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簡版個人業務代理合同 篇6

甲方(負責人):

乙方(負責人):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願意同乙方合作,乙方在授權區域內利用自身的資源優勢,爲甲方拓展市場推廣產品,甲方負責供貨發貨並支付乙方業務提成。經友好協商,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雙方就相關事宜達成一致。簽訂條款如下:

第一條 名詞定義

業務內容:經甲方授權,乙方可以經營甲方公司所經營的推廣業務內容,乙方不得自行經營與甲方同行業或者除甲方外的公司和個人建立合作關係。

授權區域: 甲方告知所能經營銷售的區域,除內蒙、甘肅、新疆、西藏外的所有地區。 合格訂單:乙方接受客戶訂單後,甲方安排快遞發貨,到貨後客戶成功簽收爲合格訂單,客戶因各種原因未簽收的爲不合格訂單。

第二條 合作內容

合作內容: 雙方結成合作夥伴,甲方提供產品和安排快遞發貨,並授權乙方在許可範圍內拓展推廣業務;簽訂合同後乙方需完成甲方規定的訂單量,第一個月完成一萬單,自第二個月起每月需完成二萬單的量。

合作形式:甲方按乙方所接受訂單業務內容,向客戶提供產品並安排快遞發貨,按客戶簽收單量負責與廠家結算推廣費用,並依據乙方提供的訂單量,支付給乙方簽收合格訂單的業務提成,並將不合格訂單反饋給乙方,乙方提供的總訂單量客戶簽收率需達到85%以上,不足85%時扣發乙方業務提成,扣發金額爲:總訂單量×85%×5元−總訂單量×實際簽單率×5元。

雙方承諾: 在此合作過程中,充分利用各自的優勢(包括產品資源、服務能力、技術能力、市場資源等),共同推廣事業的發展,以達到雙贏的目的,不得有損害對方的商業行爲發生。

第三條 收費與結算

合同保證金:簽訂合同時,乙方應向甲方繳納合同保證金人民幣三萬元整(¥30000.00),乙方負責公司人員的招聘和薪資支付,甲方無償提供技術支持和業務培訓。

產品定價:甲方提供產品的市場定價,乙方對外報價與甲方提供價格相符,不得高於或者低於甲方所定價格,不得私自跟客戶收取其他費用。

利潤分成:甲方負責提供推廣所需產品和快遞包裝費用,乙方根據合同提取合格訂單每單5元作爲利潤回報,雙方不再另行相互支付任何費用。

結算方式: 每月15日根據合格訂單量結算上月推廣提成費用,不合格訂單不予結算提成。

運輸及稅務:甲乙雙方間相關產品的運輸及商品交易稅務等雜費(發票)由甲方支付,乙方不負擔任何費用,甲乙雙方公司的稅務繳納自行負責。

第四條 權利與義務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審覈乙方爲履行本合同提供的證明、資質證書、身份證以及營業執照。在甲方審覈通過後,方能確定是否與乙方簽訂本合同;

2.甲方負責合同既定區域內乙方協議產品的發貨及收款。在乙方無違約行爲的情況下,甲方不得無故停止本合同的執行;

3.乙方應保證不代收貨款,對由於乙方代收費行爲所產生的投訴,糾紛等相關問題,由乙方獨立承擔全部責任,甲方有權追責並作出相應處罰;

4.甲乙雙方的合作中應嚴格遵循本合同所規定的資金結算方式。

5.甲方有義務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雙方協議中的佣金標準等情況;

6.甲方非必要條件下有權不向乙方透露自身客戶的信息,乙方應維護甲方的權益,不得將甲方的經營管理和合作廠家等商業信息透露給第三方知道。

7.甲方提供的產品,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法令,法規的要求。若有違反,將全權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在甲方無重大違約行爲的情況下,乙方不得無故停止本合同的執行;

2.乙方不得泄露甲方相關產品規格、形態、定價等資料,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的除外;

3.乙方不得代理與甲方相同產品之其它廠商業務。

4.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可向甲方要求給予相應的營銷和技術支持。乙方應使用甲方統一提供的各種宣傳資料和業務文件。如乙方自行製作和發放的各種宣傳資料、廣告宣傳、促銷活動等,其內容和形式必須經甲方書面認可。

第五條 有效期限

本合同從雙方正式簽約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爲一年。期滿前三十日內雙方均未對本協議提出書面終止意見,則合同自動延期一年,如任何一方提出修改意見,應在合同期滿三十日前提出,並共同商討相關細節;

第六條 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應共同採取一切必要措施,對雙方因通過本次合作而從對方取得的商業祕密採取保密措施,以防止商業祕密被泄露、使用、被公開或落入未經授權人士手中。

2.獲取商業祕密的一方(下稱“獲取方”)不得將從提供商業祕密的一方(“提供方”)處所獲得的商業祕密在未獲得提供方授權,或本合同許可的情況下,進行部分或全部複製或複印;在本合同終止後將涉及商業祕密數據悉數返還提供方,或在取得提供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將相關資料銷燬。

3.獲取方應只在本合同規定範圍內對商業祕密進行使用。

4.雙方同意對本次合作涉及的所有產品價格,結算價格,廠家信息以及其它的敏感信息,應嚴格保守祕密,如因某一方的責任導致上述信息瀉露,責任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七條 合同的終止

除法律規定的終止情況外,若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本合同將立即終止:

1.甲方或乙方擁有的相關資格被政府行政部門取消或註銷;

2.甲方或乙方違反其各自在本合同第八條中所做的陳述與保證;

3.本合同任何一方對本合同的任何違反,且在另一方以書面形式告知違約方違約事實十五日後,違約方仍未採取措施,改正其對本合同的任何違反;

4.如一方無故拖延履行本合同,且在另一方以書面形式告知違約方拖延之事實十五日後,違約方仍未採取措施,則另一方有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或終止合同的選擇權。如違約方仍不履約,則另一方仍可終止合同,並且違約方需承擔全部經濟損失的賠償責任。

第八條 敘述與保證

甲方的敘述與保證:

1.甲方是一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頒佈的法律設立併合法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甲方簽字人已經獲得公司股東大會的批准和授權;

2.甲方有從事合同中所規定的產品推廣銷售行爲的資格;

3.甲方對於本合同的簽署和履行無須由任何第三方批准或在任何第三方備案; 乙方的敘述與保證:

1.乙方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頒佈的法律設立併合法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者具有法律規定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自然人;

2.本合同對乙方構成有效的,帶有約束力的,可強制執行的法定義務;

3. 乙方對於本合同的簽署和履行無須由任何第三方批准或在任何第三方備案。

第九條 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1.在項目進行過程中,如任何一方無故擅自解除合同則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十萬元(¥100000.00)的違約賠償金金。

2.違約方在收到守約方要求糾正其違約行爲的書面通知之日,應立即停止其違約行爲進行補救,並在15日內賠償守約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損失(包括直接損失,間接損失以及因此賠償所引發的一切合理費用和支出)。

3.如違約方繼續進行違約行爲或不履行上述義務,守約方除就其所有相關損失而獲得違約方賠償外,亦有權在書面通知違約方後,提前終止本合同。

第十條 其它

1.雙方理解並且同意,協議雙方均爲獨立簽約人。

2.甲乙雙方應提供下列相應證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營業執照、個人身份證明。

3.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或因業務發展需要對本協議現有內容進行補充、變更、修改時,由雙方或任何一方提出補充,變更,修改的建議和方案,經雙方協商並達成統一意見後,以書面形式表達並經雙方同意並簽字蓋章後,成爲本協議的補充文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營業執照註冊號 : 營業執照註冊號: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 委託代理人:

簡版個人業務代理合同 篇7

委託人:

法定地址:

受託人:

合同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本協議如下:

一、 本合同會計代理範圍爲:

1、 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對會計業務建賬建制,受託人採用會計電算化辦理賬務。

2、 辦理會計業務記賬,會計原始憑證由委託人提供,並送達到受託人進行整理記賬。

3、 按規定進行會計傳票裝訂成冊。裝訂成冊的會計傳票由受託人代爲保管(期間委託人借閱帶走後,遺失或缺失,由委託人自負),定期移交,辦理交接手續。

4、 受託人負責按規定編制會計報表,滿足委託人查詢和調閱的需求,可以採用電子郵箱傳送方式,爲了保密委託人財務狀況,受託人郵箱固定爲:.經被代理企業批准後,方可向相關部門提供委託人會計信息和會計資料,依法查詢的除外(但要以電話方式通知委託人)。

5、 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會計業務、本合同未盡事宜,依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

二、 代理方式及期限

代理的方式爲:兼職代理、非專職。

代理的期限爲:受託人應自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3月1日完成該委託項目。代理委託協議約定的履行期滿,雙方如有續約意向,應及時協商並另行簽訂。

三、 代理費用及支付方式

1、 完成約定事項的代理費用每年爲人民幣(大寫):壹仟元整,如做複雜記帳工作,費用另行協商。

2、 上述費用簽約之日起上半年第一季度支付500元,下半年第一季度支付500元,分兩次付清。可以現金或者轉賬方式支付,存入到受託人穆敏(勃利縣工商銀行個人銀行卡6212260910000509513)賬戶內,存款回單作爲付款依據(代收據)。代理費用連續2個月逾期,受託人有權終止辦理業務。

3、 如委託人無故終止履行協議,已收的代理費用不退;如受託人無故終止履行協議,已收的代理費用全部退還委託人。

四、 委託人的責任和義務

1、委託人不得強行要求受託人編制違法的會計賬目,受託人有權對此予以拒絕。

2、對於受託人不稱職的行爲,耽誤委託人會計業務處理,委託人有權辭退受託人。

五、 受託人的責任和義務

1、 對委託人的賬務保密。因屬於兼職代理,非坐班制,工作時間不受委託人限制。

2、 受託人不得再自立收費項目和標準,確因業務需要產生的費用,必須經委託人同意。

六、 合同生效時間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委託人、受託人、中證人各持一份

委託人(簽字): 受託人(簽字): 中證人(簽字):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簡版個人業務代理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系統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合作開展Internet使用和推廣應用,甲方作爲乙方該項業務的代理商,代理乙方的域名註冊、虛擬主機、企業郵局及其它網絡軟件相關業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並在遵守國家有關政策和法規的基礎上,遵照以下條款:

1.甲方成爲代理的基本條件

甲方須爲合法存續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爲能力的個人,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甲方須瞭解互聯網、計算機相關服務,具備提供相關服務的專業知識和技能,並熟悉乙方的代理商制度、產品服務內容、具體業務流程等相關信息。乙方對提出代理申請者就上述各項內容進行審覈確認,決定是否授予甲方代理資格。

2. 甲方權利義務

2.1 甲方應提交基本的合法有效證件,法人提交營業執照複印件,個人提交身分證複印件,機構或團體提交相應有效證件。

2.2 甲方向客戶提供所代理的產品和服務,自行負責開拓市場與發展客戶,在代理業務中保證向客戶提供良好的服務,不得以欺詐、脅迫等不正當手段損害客戶及乙方的利益及乙方的聲譽。

2.3 甲方保證所有經營活動完全符合中國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等的規定。如因甲方違反上述規定的行爲給乙方帶來任何損害,甲方應承擔所有法律責任並賠償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2.4 甲方須詳細閱讀並確實理解乙方在其網站(,下同)上發佈的代理商制度的全部內容,並嚴格遵守代理商制度,以及在向乙方委託業務時,完全按照乙方規定的操作要求提交正確完整的數據資料並按正確步驟進行。甲方有義務定期瀏覽乙方網站,以及時瞭解代理商制度的最新變動。

2.5 本協議有效期內及本協議終止或者解除後,甲方承諾不向與乙方構成商業競爭關係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提供有關乙方業務、技術等一切相關信息或者資料,否則願意承擔相應的責任。

2.6 甲方在註冊各類域名時應全面瞭解並遵守有關的域名註冊協議的各項規定,在租用虛擬主機時應全面瞭解並遵守虛擬主機租用合同的各項規定,在使用其它收費服務時應全面瞭解並遵守相關服務條款的規定。

2.7 甲方通過其在乙方申請的會員帳號管理其代客戶註冊的域名,同時甲方認同,客戶有權利自主選擇代理商或管理人,鑑於域名管理的特殊性,如果甲方的客戶合理地要求將其域名的管理權轉移到另外的代理商或會員帳號下,只要域名註冊人按乙方的操作規則提供完備的申請轉移會員帳號所需的證明文件及履行相關手續,乙方即會提供此項服務,甲方不應因此種原因引起的客戶的流動向乙方提出任何異議。

2.8 甲方應執行乙方規定的統一資費及服務標準(資費及服務標準以乙方網站上公佈的信息爲準),不得擅自進行更動。

2.9 甲方有義務嚴格保密並妥善管理自己的會員帳號和密碼,因甲方保密不善致使會員帳號和密碼泄露或由於第三方盜用而進行各種操作或因甲方授權他人管理而在終止授權時未及時收回管理權及更改密碼,而造成甲方客戶流失或發生其它損失或糾紛的,由甲方自行負責。

2.10 甲方應按乙方制定的價格標準爲所選擇的服務付款,並及時爲所代理的產品和服務續費,乙方不負有提前通知的義務。甲方未按時付款或未及時續費所造成的服務被停止或數據被刪除等損失,皆由甲方自行負責。

2.11 甲方應對乙方明確提示爲保密資料的信息給予保密。

2.12 甲方應邀參加乙方組織的代理商年會、產品發佈會、研討會和培訓等活動。

3.乙方權利義務

3.1 乙方爲甲方提供規範的產品和服務體系,併爲甲方提供有效的業務購買、管理和售後支持。

3.2 乙方盡力向甲方提供業務範圍內的技術支持和技術培訓,幫助甲方提高技術能力,拓寬業務範圍。

3.3 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後服務,各項產品的售後服務由相應產品的服務合同規定(包括電子版合同形式)。非特殊情況下,乙方的售後服務只對甲方,不直接面向甲方的客戶。

3.4 乙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調整產品服務體系、價格體系和代理制度,調整信息以網站公佈或電子郵件等方式通知甲方。

3.5 乙方應對甲方的會員帳號和密碼及其它甲方明確提示爲保密資料的信息給予保密。

3.6 必要時乙方爲甲方及其發展的用戶提供培訓,發生費用時視情況予以商定。

3.7 乙方提供自動查詢功能,以使甲方能在網站上查詢其業務信息和帳款信息。

3.8 對因乙方過錯造成的損失,乙方應向甲方承擔責任。該責任的承擔以甲、乙雙方之間發生的該筆具體業務金額的總額爲上限。

3.9 對於甲方與其客戶之間的糾紛、爭議、損失、侵權、違約責任等,均由甲方與客戶自行解決,乙方不介入甲方與其客戶的糾紛、爭議等,也不對其客戶的任何損失負責。

3.10 乙方定期或不定期邀請甲方參加各類代理商年會、產品發佈會、研討會和培訓等活動。

4.違約責任

4.1 甲方如違反國家有關政策法規,乙方有權中止合同,並由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4.2 域名: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註冊成功的域名丟失或被刪除,乙方給予甲方的最高賠償不超過甲方已爲該域名支付的域名註冊費。因甲方或甲方客戶原因造成註冊成功的域名丟失或被刪除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4.3 虛擬主機:甲方向乙方租用虛擬主機期間,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甲方客戶網站無法訪問,乙方承諾補償甲方以宕機時間乘以_____倍甲方已付相關時段費用的賠款。由於乙方原因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乙方給予甲方的最高賠償不超過甲方已支付的該空間租用費。由於甲方或甲方客戶違反規定使用虛擬主機造成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4.4 其他收費服務:因乙方原因使得不能正常提供甲方所定製的其他收費服務的,乙方給予甲方的最高賠償不超過甲方已爲該收費服務支付的費用。因甲方或甲方客戶原因造成該收費服務無法正常提供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4.5 除乙方認可或授予信用額度外,乙方不接受甲方任何形式的欠款。因此如甲方未能按時交納費用時,乙方可不予受理甲方委託的業務並有權停止甲方相應產品和服務的使用權,直至取消甲方代理資格。甲方違反其他依據本合同應當承擔的義務,按本合同約定承擔責任。

5.免責條件

5.1 因國家政策法規調整、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響乙方正常的服務和技術支持時,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5.2 因電信部門檢修或乙方在進行虛擬主機維護時,有時需要短時間中斷服務,或因Internet上的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甲方虛擬主機訪問速度下降,甲方認同這是屬於正常情況,不屬於乙方違約。

6.付款/結算方式

6.1 甲方成爲乙方代理商的最低預付金額是_______元人民幣,甲方在向乙方委託首次業務之前,須將至少_______元人民幣以有效方式匯至乙方在網站上指定的銀行帳號,之後發生的業務逐筆從其中扣除。

6.2 相應的預付款確認以保證甲方正常的後續服務工作。該預付款供產和品服務消費使用,不可移作它用,亦不退還。

7.合同終止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7.1 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7.2 本合同期限屆滿,雙方未續簽的;

7.3 由於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或繼續履行沒有必要,雙方均可要求解除。

7.4 一方明確表示其將不履行義務或以行動表示其將不履行義務,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7.5 因本協議一方經營情況發生重大困難、瀕臨破產進入法定整頓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7.6 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協議應變更相關內容;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終止協議的履行。

7.7 一方未履行或違反依據本合同所應承擔的義務,經另一方給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義務或不予採取補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據本合同的預期利益無法實現或合同繼續履行沒有必要,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後,雙方依據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應履行的義務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應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

8.附則

8.1 本協議同時得到甲乙雙方的完全理解和認同,並替代此前的所有協議,不論是口頭的還是書面的。本合同放置在乙方網站供甲方下載或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在打印或填寫過程中,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後,任何更改均需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認。

8.2 一方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其它聯繫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十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聯繫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責任。

8.3 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爲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8.4 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滿若雙方均無異議,則本合同繼續有效;若續約期內乙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條款,則雙方另籤新合同。上述情況下甲方的業務結算累計進行。

8.5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簽字、蓋章後生效,兩份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單位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單位代理):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簽名(個人代理):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個人代理):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網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

蓋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簡版個人業務代理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爲滿足市場需求,擴大和發展營銷網絡,方便客戶使用通信產品,多渠道方便廣大客戶辦理業務,經甲方審覈確認乙方具備經營通訊業務代辦的基本條件,同意乙方代辦甲方全部或部分通訊業務。爲了保證乙方通訊業務代辦的正常運營,明確雙方責任和義務,保障雙方的利益,特此明確雙方責權利及有關事項:

一、通訊業務代辦定義及經營範圍

乙方通訊業務代辦特指:

1.號碼充值;

2.售號碼卡;

3. 由於市場拓展需要,乙方需新增上述規定範圍外的業務時,必須徵得甲方管理部門書面同意。乙方代理甲方通訊業務的範圍爲: 市 縣(市、區) 。

二、代辦資格及方式

1、A級代理資格:企業性質獨立法人,註冊資金不少於10萬元件;必須有全國通存通兌的公司銀行帳戶;帳戶日常餘額不低於1萬元;必須具有全國或地區性營銷網絡;至少有10名以上員工。A級代理方式:以電腦和銀行卡方式開通代理資格。

2、B級代理資格:有註冊營業執照,經營範圍包含通訊業務;必須有公司銀行帳戶;帳戶日常餘額不低於20_元;至少2名以上員工。B級代理方式:以電腦和銀行卡開通代理資格。

3、C級代理資格:個體工商戶或自然人,必須有身份證或居住證;有預付結算期內的代理資金的能力。C級代理方式:以手機和密碼開通代理資格。

三、通訊業務代辦酬金標準

1、酬金標準:號碼卡10元/個,空中充值爲充值額的1.0%。

2、酬金結算週期:按月度結算或者 結算。

3、甲方有權根據上級的通知和業務發展的需要調整代辦業務酬金標準,並以書面的形式通知乙方。

四、甲方權利和義務

1、依據國家的通信政策、法律法規、通信行業的其他各項規定以及本合同約定,對乙方代理行爲進行日常規範管理和監督檢查;有權向乙方提出保證服務質量的各項整改意見(包括撤換具體人員的建議),對於拒不整改或雖經整改但不能長期有效保證服務質量的,甲方有權終止代理合同。

2、向乙方支付代理酬金,享有乙方代理的服務性工作所產生的或可能產生的所有利益(包括但不限於經濟收益);

3、根據代理業務的需要,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技術業務人員培訓,IT和信息支撐及其他實施條件支撐;

五、乙方權利和義務

1、遵守雙方有關代理通訊業務內容和範圍的約定,不超越代理權限。除另有約定外,不得代理其他第三方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通訊業務。

2、遵守國家的通信政策、法律法規、通信行業的其他各項規定以及合同約定,接受甲方的日常規範管理和監督檢查;按甲方提出的各項保證服務質量的整改意見整改,在長期不能保證服務質量時,配合甲方終止合同,退出代理通訊業務。

3、要求甲方按約定支付代理酬金,不主張其他代理通訊業務的經濟收益。

5、確保辦理的相關業務客戶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

六、違約責任

1、如甲方未按本合同承擔相關義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糾正,如在合理時間內甲方仍未糾正,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2、如乙方未按本合同承擔相關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糾正,如在合理時間內乙方仍未糾正,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對於因乙方服務質量問題引起的用戶有理由投訴,甲方將高度重視並及時予以處置,如投訴到省、市級監管部門、消費者協會、社會媒體2次或投訴到中央監管部門、消費者協會、社會媒體1次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對於其他有理由投訴,屬於個別人員原因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隨時撤換。

七、合同的有效期與終止

1、本合同有效期爲 年 月 日—— 年 月日。合同到期前雙方如未書面提出異議,合同自動續展1年,續展次數不限。甲方因乙方服務質量問題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10個自然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但應提前10個自然日書面通知甲方。

2、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在5個工作日內將代收各類資金、代售的各類物品以及甲方提供的其他物品交還甲方,甲方應在接收完畢後3個工作日結清應支付給乙方的代理酬金。

八、爭議的解決

凡因本合同所引發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權提交至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法院訴訟解決。

九、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雙方簽署後,合同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蓋章): 代表(蓋章):

日期: 日期: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簡版個人業務代理合同 篇10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簽訂地點: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乙方代理甲方追償權益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追償下述權益:

以上關於委託權益的陳述是甲方在簽署本協議時依據其佔有的權益資料並出於告知義務而對委託權益所做的簡單描述,甲方並不因此對權益效力做出實質性的判斷或保證;權益孳生利息計算如與法院認定的結果不一致,以法院的認定爲準。

第二條 代理律師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本所足夠人數的執業律師經辦委託權益的訴訟追償事務,並指派 、 等執業律師承辦。

第三條 代理範圍及期限

代理範圍包括: (注:一審、二審、執行、清算等)。

代理期限: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代理權限

代理權限爲 。

第五條 甲方義務

(一)全面、真實地介紹知曉的案情,提供本協議簽署時業已掌握的委託權益有關的證據材料複印件,並保證與甲方保管的原件一致;

(二)及時出具《授權委託書》、《特別授權書》和其它法律文書。有法定或規定期限的,應在期限屆滿前出具,並保證給予乙方留有必要的呈送和準備時間;

(三)出現調解、和解事由的,應及時將是否同意調解的決定通知乙方;

(四)甲方決定撤訴或將勝訴權益轉讓時,應事先通知乙方;

(五)按本協議約定承擔委託權益的追償費用,支付律師代理費。

第六條 乙方義務

(一)在甲方授權範圍內嚴格履行代理追償職責,切實維護甲方合法權益,不得超越代理權限;

(二)在盡職調查、全面分析的基礎上,就委託權益的追償策略提出建議,起草、呈送與委託權益追償有關的訴訟文書、其它法律文書,積極協調與受案法院、相關部門的關係,按時出庭;

(三)定期報告代理情況,報告內容應包括但不限於進展情況、面臨的困難及建議。自本協議生效起,每兩個月至少報告一次,代理工作完畢後、甲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前彙報一次,但對於與追償相關的緊急、重要事項,應立即報告;

(四)在本協議有效期限內及本協議終止、解除後兩年內,對甲方提供的及其在代理過程中知悉、獲得的與委託權益有關的司法文書、證據材料,包括但不限於判決、裁定、調解書、借款合同、擔保合同、借據、催收通知及其它一切口頭和書面的信息、資料負有保祕義務,未經甲方許可或基於法律規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泄露;

(五)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將代理權授予任何第三人;並不得爲 及它們的債權、債務人提供與本次法律糾紛有聯繫的法律服務。

(六)及時將代理過程中獲得的司法文書及其它相關文件轉交甲方;

(七)經甲方同意代理回收的非現金資產,應及時交付甲方,如需要辦理權屬變更登記手續,乙方還應予以協助。

(八)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10個工作日向法院辦理保全手續,並不遲於15日保全 的財產、財務資料、證據等。

第七條 費用負擔

(一)代理期間發生的包括但不限於案件受理費、訴訟保全費、申請執行費等訴訟費用由甲方承擔。

(二)代理期間發生的包括但不限於律師差旅費、查詢費及公關協調費用等,甲方承擔萬元(協議生效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應提供正規票據),超支部分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律師代理費

(一)乙方代理回收現金的,律師代理費根據回收現金淨值(指回收現金扣除甲方預繳的案件受理費、保全申請費、實際執行費後的淨值)按下表分段計算:回收金額在萬元(含)以下的部分,代理費按 %計;回收金額在超過 萬元在 萬元(含)以下的部分,代理費按 %計;回收金額超過 萬元的部分,代理費按 %計。

(二)乙方代理回收非現金資產的,該非現金資產必須執行到位、甲方必須擁有處置權且該實物不被他人追索。在此情況下,回收金額按資產變現金額,或經甲方認可金額,或該資產的評估值、法院裁定的抵債金額(評估確認值與抵債金額不一致的,以金額較低爲準)後,扣除甲方預交的訴訟費和直接費用(限於非現金資產權屬或處分權轉移至甲方期間發生的土地出讓金、評估費、過戶費、運輸費、保管費及相關稅費,如抵債時已將需補交的土地出讓金從評估確認值、抵債金額中足額扣除,則不再列入接收費用)後的淨值計,依照本條第1款約定費率分段提取律師代理費。

(三)代理回收的資產既有現金,也有非現金資產的,甲方預繳的訴訟費用從回收現金中優先收回後,在將非現金資產摺合成現金資產時不得再次扣除(回收現金少於訴訟費用的,不足部分仍應在非現金資產折現時扣除);律師代理費以回收現金與非現金資產淨值(按第2款方法計算)的累計額爲計提基數,按照本條第1款約定的費率分段提取。

(四)代理期間發生庭前和解後撤訴、訴訟調解、執行和解的,律師代理費以撤訴、調解、和解後,甲方回現淨額(含按本條規定計算的非現階段金資產折現值)爲計提基數,分別按本條第一款約定的費率的%、 %、 %計提。

(五)甲方將訴訟權益單獨轉讓的,律師代理費以轉讓回收現金扣除訴訟費用、評估費用後的淨值爲計提基數,按本條第1款約定費率計提;甲方將訴訟權益與甲方其它非訴權益一起打包轉讓的,根據訴訟權益的評估值的比例,計算出委託權益所對應的回收現額,扣除訴訟費用後得出訴訟權益的回現淨額,按本條第1款約定的費率計提委託權益的律師代理費。

(六)訴訟權益同時出現本條第4款、第5款規定情形的,按本條第5款的規定計算律師代理費。

(七)律師代理費於現金到達甲方指定帳戶(分期到帳的,分期支付)、非現金資產變現或甲方認可數額的不變現資產交付完畢(需辦理權屬變更手續的,以過戶登記日爲準)之日起個工作日內轉帳至乙方下列帳號(乙方須至少提前 個工作日將律師收費票據交付 甲方),

乙方開戶銀行:

戶名:

帳號:

第九條 協議終止與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協議自然終止:

1、委託權益在代理期限內執行終結(包括本次執行終結)的;

2、經辦律師因特殊原因喪失能力或代理資格的;

3、協議期滿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協議,協議自通知送達之日解除:

1、一審敗訴;

2、一審、二審或執行階段分別經過6--7個月(分別自遞交訴狀和執行申請之日算起,無結果(指法院未宣判或未實現回收)的;

3、越權代理、濫用代理權或未經甲方同意轉委託第三方代理的;爲 及它們的債權、債務人提供與本次法律糾紛有聯繫的法律服務的。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在代理期限間內變更經辦律師或經辦律師更換執業機構的;

5、經辦律師丟失重要證據的、司法文書原件,或未在訴狀中列明根據已有證據應當列明的訴訟請求,或未在規定期限內呈交訴狀、保全申請、執行申請及證據材料,或未按時出庭,或泄露本案祕密的;

6、經辦律師有其他違反執業紀律和職業道德的行爲,給甲方造成財產損失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協議自通知送達之日解除:

1、甲方有意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或隱瞞重要證據材料且未能及時補充的;

2、甲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提供協助義務,致使乙方不能履行代理職責的。

(四)協議終止和解除後的處理

1、本協議因第(一)款所列情形終止時,乙方依第八條規定應獲得的律師代理費,甲方仍應予以支付和報銷;

2、本協議因第(二)款所列情形解除時,乙方應將甲方交付及其通過調查取得的證據、代收的訴訟法律文書及其它相關資料如數退還甲方,且不得主張律師代理費,甲方因該款第3、4、5、6項所規定的情形遭受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3、本協議因第(三)款所列情形解除時,對於乙方在解約前因代理追償而實際發生的成本,甲方負賠償責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除本協議另有規定的以外,違約方應視其情形相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一)甲方逾期支付律師代理費的,應按照日息萬分之 向乙方支付逾期部分的違約金;

(二)乙方不轉交、呈送司法文書和證據材料,不履行或不及時履行報告義務的及限期內回收金額未達到 萬元的,甲方可在支付律師代理費時扣減 %—%,作爲乙方應承擔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 通知、報告、同意、確認及許可

(一)本協議所提及的任何“通知、報告、同意、確認及許可”均應以書面方式作出,送達對方下列指定人員:

甲方聯絡人: 辦公電話: 傳真

乙方聯絡人: 辦公電話: 傳真

(二)任何“通知、報告、同意、確認及許可”均應以傳真或郵寄方式送達對方。採取傳真方式的,以發送日爲送達日期;採取郵寄方式的,以對方簽收日期爲送達日期。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履行中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雙方應本着友好協商、真誠互諒的原則妥善處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 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協議的生效

(一)本協議經雙方負責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生效;

(二)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本協議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簡版個人業務代理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爲滿足市場需求,擴大和發展營銷網絡,方便客戶使用通信產品,多渠道方便廣大客戶辦理業務,經甲方審覈確認乙方具備經營通訊業務代辦的基本條件,同意乙方代辦甲方全部或部分通訊業務。爲了保證乙方通訊業務代辦的正常運營,明確雙方責任和義務,保障雙方的利益,特此明確雙方責權利及有關事項:

一、通訊業務代辦定義及經營範圍

乙方通訊業務代辦特指:

1.號碼充值;

2.售號碼卡;

3. 由於市場拓展需要,乙方需新增上述規定範圍外的業務時,必須徵得甲方管理部門書面同意。乙方代理甲方通訊業務的範圍爲: 市 縣(市、區) 。

二、代辦資格及方式

1、A級代理資格:企業性質獨立法人,註冊資金不少於10萬元件;必須有全國通存通兌的公司銀行帳戶;帳戶日常餘額不低於1萬元;必須具有全國或地區性營銷網絡;至少有10名以上員工。A級代理方式:以電腦和銀行卡方式開通代理資格。

2、B級代理資格:有註冊營業執照,經營範圍包含通訊業務;必須有公司銀行帳戶;帳戶日常餘額不低於20_元;至少2名以上員工。B級代理方式:以電腦和銀行卡開通代理資格。

3、C級代理資格:個體工商戶或自然人,必須有身份證或居住證;有預付結算期內的代理資金的能力。C級代理方式:以手機和密碼開通代理資格。

三、通訊業務代辦酬金標準

1、酬金標準:號碼卡10元/個,空中充值爲充值額的1.0%。

2、酬金結算週期:按月度結算或者 結算。

3、甲方有權根據上級的通知和業務發展的需要調整代辦業務酬金標準,並以書面的形式通知乙方。

四、甲方權利和義務

1、依據國家的通信政策、法律法規、通信行業的其他各項規定以及本合同約定,對乙方代理行爲進行日常規範管理和監督檢查;有權向乙方提出保證服務質量的各項整改意見(包括撤換具體人員的建議),對於拒不整改或雖經整改但不能長期有效保證服務質量的,甲方有權終止代理合同。

2、向乙方支付代理酬金,享有乙方代理的服務性工作所產生的或可能產生的所有利益(包括但不限於經濟收益);

3、根據代理業務的需要,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技術業務人員培訓,IT和信息支撐及其他實施條件支撐;

五、乙方權利和義務

1、遵守雙方有關代理通訊業務內容和範圍的約定,不超越代理權限。除另有約定外,不得代理其他第三方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通訊業務。

2、遵守國家的通信政策、法律法規、通信行業的其他各項規定以及合同約定,接受甲方的日常規範管理和監督檢查;按甲方提出的各項保證服務質量的整改意見整改,在長期不能保證服務質量時,配合甲方終止合同,退出代理通訊業務。

3、要求甲方按約定支付代理酬金,不主張其他代理通訊業務的經濟收益。

5、確保辦理的相關業務客戶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

六、違約責任

1、如甲方未按本合同承擔相關義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糾正,如在合理時間內甲方仍未糾正,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2、如乙方未按本合同承擔相關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糾正,如在合理時間內乙方仍未糾正,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對於因乙方服務質量問題引起的用戶有理由投訴,甲方將高度重視並及時予以處置,如投訴到省、市級監管部門、消費者協會、社會媒體2次或投訴到中央監管部門、消費者協會、社會媒體1次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對於其他有理由投訴,屬於個別人員原因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隨時撤換。

七、合同的有效期與終止

1、本合同有效期爲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合同到期前雙方如未書面提出異議,合同自動續展1年,續展次數不限。甲方因乙方服務質量問題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10個自然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但應提前10個自然日書面通知甲方。

2、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在5個工作日內將代收各類資金、代售的各類物品以及甲方提供的其他物品交還甲方,甲方應在接收完畢後3個工作日結清應支付給乙方的代理酬金。

八、爭議的解決

凡因本合同所引發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權提交至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法院訴訟解決。

九、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雙方簽署後,合同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蓋章): 代表(蓋章):

日期: 日期:

簡版個人業務代理合同 篇12

方:(以下簡稱甲方)乙方:浙江省安吉縣對外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就甲方委託乙方出口代理事項,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一,甲,乙雙方職責及費用劃分;

(1)甲方負責聯繫外商,落實定單,備貨,商檢,向乙方提供商檢預

(2)甲方承擔代理過程中的所有費用(儲運,訂艙,報關,商檢,手續費,銀行費用等)。

(3)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資料,辦理訂船(艙),報關,託運,結匯手續。

二,代理費:

乙方收取甲方代理費按實到美元1美元收取0.1元人民幣代理費。

三,收匯風險:

(1)本業務系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出口,故因外商資信,貨物品質或貨期不符外商要求等原因而引起外商拒付或索賠以及提貨後不付款,均由甲方負全部責任,並承擔相關全部費用。

(2)外商不履行外銷合同的義務,甲方應委託乙方對外商提起索賠或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乙方應積極配合。

四,貨款支付:乙方收到國外客戶貨款後,憑甲方出具的合法增值稅發票,在三天內結清。乙方收到國外客戶預付貨款後可支付工廠70﹪預付款。

五,退稅風險:

(1)如由甲方指定貨運公司出運貨物,出口報關單和核銷單應及時退回,如不能及時退回而造成退稅損失由甲方承擔。

(2)如稅務局在退稅調查過程中發現甲方稅務問題導致乙方不能退稅,該損失全部由甲方承擔。

(3)甲方開具的增值稅發票無信息或不及時開具等原因造成不能退稅的,該損失全部由甲方承擔。(乙方應及時將信息反饋給甲方,以便甲方進行及時補救)

六,如甲方委託乙方出口的商品與國家有關管理限制和海關審價衝突等原因,造成不能出口,該相關損失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對委託乙方或用乙方合同紙等與客商簽署的銷售合同內的條款內容負全部責任。

八,本協議書籤定後,如出現的收購合同,則僅供商檢之用。發生爭議一本協議爲準。

九,本協議若發生爭議,根據外經貿部一九九一年第1號令《關於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協調,仲裁。

十,其他條款協定:

十一,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簡版個人業務代理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合作開展internet使用和推廣應用,甲方作爲乙方該項業務的代理商,代理乙方的域名註冊、虛擬主機、企業郵局及其它網絡軟件相關業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並在遵守國家有關政策和法規的基礎上, 遵照以下條款:

1.甲方成爲代理的基本條件

甲方須爲合法存續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爲能力的個人,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甲方須瞭解互聯網、計算機相關服務,具備提供相關服務的專業知識和技能,並熟悉乙方的代理商制度、產品服務內容、具體業務流程等相關信息。乙方對提出代理申請者就上述各項內容進行審覈確認,決定是否授予甲方代理資格。

2. 甲方權利義務

2.1 甲方應提交基本的合法有效證件,法人提交營業執照複印件,個人提交身分證複印件,機構或團體提交相應有效證件。

2.2甲方向客戶提供所代理的產品和服務,自行負責開拓市場與發展客戶,在代理業務中保證向客戶提供良好的服務,不得以欺詐、脅迫等不正當手段損害客戶及乙方的利益及乙方的聲譽。

2.3甲方保證所有經營活動完全符合中國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等的規定。如因甲方違反上述規定的行爲給乙方帶來任何損害,甲方應承擔所有法律責任並賠償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2.4 甲方須詳細閱讀並確實理解乙方在其網站

2.5本協議有效期內及本協議終止或者解除後,甲方承諾不向與乙方構成商業競爭關係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提供有關乙方業務、技術等一切相關信息或者資料,否則願意承擔相應的責任。

2.6甲方在註冊各類域名時應全面瞭解並遵守有關的域名註冊協議的各項規定,在租用虛擬主機時應全面瞭解並遵守虛擬主機租用合同的各項規定,在使用其它收費服務時應全面瞭解並遵守相關服務條款的規定。

2.7甲方通過其在乙方申請的會員帳號管理其代客戶註冊的域名,同時甲方認同,客戶有權利自主選擇代理商或管理人,鑑於域名管理的特殊性,如果甲方的客戶合理地要求將其域名的管理權轉移到另外的代理商或會員帳號下,只要域名註冊人按乙方的操作規則提供完備的申請轉移會員帳號所需的證明文件及履行相關手續,乙方即會提供此項服務,甲方不應因此種原因引起的客戶的流動向乙方提出任何異議。

2.8 甲方應執行乙方規定的統一資費及服務標準(資費及服務標準以乙方網站上公佈的信息爲準),不得擅自進行更動。

2.9甲方有義務嚴格保密並妥善管理自己的會員帳號和密碼,因甲方保密不善致使會員帳號和密碼泄露或由於第三方盜用而進行各種操作或因甲方授權他人管理而在終止授權時未及時收回管理權及更改密碼,而造成甲方客戶流失或發生其它損失或糾紛的,由甲方自行負責。

2.10 甲方應按乙方制定的價格標準爲所選擇的服務付款,並及時爲所代理的產品和服務續費,乙方不負有提前通知的義務。甲方未按時付款或未及時續費所造成的服務被停止或數據被刪除等損失,皆由甲方自行負責。

2.11 甲方應對乙方明確提示爲保密資料的信息給予保密。

2.12 甲方應邀參加乙方組織的代理商年會、產品發佈會、研討會和培訓等活動。

3.乙方權利義務

3.1 乙方爲甲方提供規範的產品和服務體系,併爲甲方提供有效的業務購買、管理和售後支持。

3.2 乙方盡力向甲方提供業務範圍內的技術支持和技術培訓,幫助甲方提高技術能力,拓寬業務範圍。

3.3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後服務,各項產品的售後服務由相應產品的服務合同規定(包括電子版合同形式)。非特殊情況下,乙方的售後服務只對甲方,不直接面向甲方的客戶。

3.4 乙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調整產品服務體系、價格體系和代理制度,調整信息以網站公佈或電子郵件等方式通知甲方。

3.5 乙方應對甲方的會員帳號和密碼及其它甲方明確提示爲保密資料的信息給予保密。

3.6 必要時乙方爲甲方及其發展的用戶提供培訓, 發生費用時視情況予以商定。

3.7 乙方提供自動查詢功能,以使甲方能在網站上查詢其業務信息和帳款信息。

3.8 對因乙方過錯造成的損失,乙方應向甲方承擔責任。該責任的承擔以甲、乙雙方之間發生的該筆具體業務金額的總額爲上限。

3.9對於甲方與其客戶之間的糾紛、爭議、損失、侵權、違約責任等,均由甲方與客戶自行解決,乙方不介入甲方與其客戶的糾紛、爭議等,也不對其客戶的任何損失負責。

3.10 乙方定期或不定期邀請甲方參加各類代理商年會、產品發佈會、研討會和培訓等活動。

4.違約責任

4.1 甲方如違反國家有關政策法規,乙方有權中止合同,並由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4.2域名: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註冊成功的域名丟失或被刪除,乙方給予甲方的最高賠償不超過甲方已爲該域名支付的域名註冊費。因甲方或甲方客戶原因造成註冊成功的域名丟失或被刪除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4.3虛擬主機:甲方向乙方租用虛擬主機期間,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甲方客戶網站無法訪問,乙方承諾補償甲方以宕機時間乘以_____倍甲方已付相關時段費用的賠款。由於乙方原因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乙方給予甲方的最高賠償不超過甲方已支付的該空間租用費。由於甲方或甲方客戶違反規定使用虛擬主機造成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4.4其他收費服務:因乙方原因使得不能正常提供甲方所定製的其他收費服務的,乙方給予甲方的最高賠償不超過甲方已爲該收費服務支付的費用。因甲方或甲方客戶原因造成該收費服務無法正常提供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4.5除乙方認可或授予信用額度外,乙方不接受甲方任何形式的欠款。因此如甲方未能按時交納費用時,乙方可不予受理甲方委託的業務並有權停止甲方相應產品和服務的使用權,直至取消甲方代理資格。甲方違反其他依據本合同應當承擔的義務,按本合同約定承擔責任。

5.免責條件

5.1 因國家政策法規調整、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響乙方正常的服務和技術支持時,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5.2因電信部門檢修或乙方在進行虛擬主機維護時,有時需要短時間中斷服務,或因internet上的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甲方虛擬主機訪問速度下降,甲方認同這是屬於正常情況,不屬於乙方違約。

6.付款/結算方式

6.1甲方成爲乙方代理商的最低預付金額是_______元人民幣,甲方在向乙方委託首次業務之前,須將至少_______元人民幣以有效方式匯至乙方在網站上指定的銀行帳號,之後發生的業務逐筆從其中扣除。

6.2 相應的預付款確認以保證甲方正常的後續服務工作。該預付款供產和品服務消費使用,不可移作它用,亦不退還。

7.合同終止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7.1 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7.2 本合同期限屆滿,雙方未續簽的;

7.3 由於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或繼續履行沒有必要,雙方均可要求解除。

7.4 一方明確表示其將不履行義務或以行動表示其將不履行義務,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7.5 因本協議一方經營情況發生重大困難、瀕臨破產進入法定整頓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7.6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協議應變更相關內容;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終止協議的履行。

7.7一方未履行或違反依據本合同所應承擔的義務,經另一方給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義務或不予採取補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據本合同的預期利益無法實現或合同繼續履行沒有必要,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

8. 附則

8.1本協議同時得到甲乙雙方的完全理解和認同,並替代此前的所有協議,不論是口頭的還是書面的。本合同放置在乙方網站供甲方下載或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在打印或填寫過程中,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後,任何更改均需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認。

8.2一方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其它聯繫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十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聯繫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責任。

8.3 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爲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8.4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滿若雙方均無異議,則本合同繼續有效;若續約期內乙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條款,則雙方另籤新合同。上述情況下甲方的業務結算累計進行。

8.5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簽字、蓋章後生效,兩份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版個人業務代理合同 篇14

被代理方:(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和《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及有關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航空旅客意外傷害保險業務,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以甲方的名義爲甲方代理航空旅客意外傷害保險業務。

第二條代理地域範圍

乙方爲甲方在甲方經營區域內代理航空旅客意外傷害保險業務。

第三條代理業務範圍

(一)甲方授權乙方代理航空旅客意外傷害保險業務。

(二)乙方爲甲方代理的航空旅客意外傷害保險爲定額保單。

(三)乙方爲甲方在本條(一)、(二)款規定的險種及承保限額內代理展業。

(四)乙方應使用甲方提供的標準格式保單。對於該標準格式保單乙方無最終條款解釋權、出具批單處理權、查勘定損理賠權。

第四條責任範圍

(一)乙方在本合同中甲方的授權範圍內代爲辦理保險業務所產生的保險責任和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二)甲方有下列行爲之一者,乙方有權立即書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1.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手續費的;

2.甲方在授權乙方爲其代理保險業務的過程中有損害代理人、被保險人利益的行爲;

3.甲方在乙方爲其代理的業務出險時,不能及時理賠,並按規定賠付;

4.甲方在處理乙方代理業務的賠付時,有假賠案等欺詐行爲。

(三)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者甲方有權立即書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1.乙方超越本合同中甲方的授權範圍,而事後又未經甲方以書面形式追認;

2.乙方通過代理權的行使損害投保人、被保險人利益;

3.乙方與被保險人或其他第三方隱瞞重大事項欺騙甲方;

4.乙方不按合同約定劃繳保險費的。

第五條保險費的劃繳方式和期限

乙方爲甲方收取的保險費每月結算一次。

第六條代理手續費支付標準和支付方式

(一)甲方根據乙方代理航空旅客意外傷害保險的險種,根據總公司、省公司的規定支付代理手續費爲30%。

(二)手續費每月結算一次。

第七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享有下列權利:

(1)在簽發保險單前,甲方對乙方在授權內範圍代理的保險業務有最後確認權。

(2)有權要求乙方爲甲方保守商業祕密。

(3)有權要求乙方在從事代理業務中遵守最大誠信原則,履行告知義務。

2.甲方應盡下列義務:

(1)甲方應爲乙方提供相關代理業務所需的宣傳材料、業務單證、條款等必要的用品。

(2)甲方應根據乙方代理保險費的實際數額按規定付給乙方代理手續費。

(3)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建立相關代理業務所需的各種帳簿、報表。

(4)對於乙方反映的問題,甲方要積極協助解決,提供必要的幫助,對於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議,甲方要認真聽取,積極採納,促進代理工作發展。

(5)甲方應爲乙方保守商業祕密。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下列權利:

(1)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相關的條款、單證、業務資料等。

(2)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規定支付代理手續費。

(3)有權要求甲方爲乙方保守商業祕密。

(4)有權對保險代理工作及甲乙雙方相關的一些工作提出各種合理化建議,並有權向甲方上級單位及國家保險監管部門反映。

2.乙方應承擔下列義務:

(1)乙方應將收取的保險費,按規定結算。

(2)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保險條款、費率、單證、實務等有關規定代理保險業務,並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單證、資料。

(3)乙方在代理業務時,應遵循

(4)乙方應爲甲方保守商業祕密。

(5)乙方應協助甲方爲保戶做好防災防損工作,協助甲方做好勘查理賠工作。

第八條合同有效期

(一)本合同有效期爲3年,自合同簽字之日起計算。

(二)本合同期滿前30天內,甲乙雙方如願繼續保持代理關係,應重新簽訂代理合同。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

在合同有效期內,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對本合同的有關內容以書面形式進行變更。

第十條代理合同的終止及其效力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代理合同即告解除。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一)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如有違約應承擔相應的民事經濟賠償責任。

(二)甲方不按規定將代理手續費支付給乙方,經乙方促告仍未在規定期限內支付的,除應如數支付外,還應承擔相應利息。

(三)乙方不按規定劃繳保險費,經甲方促告仍未在規定期限內劃繳的,除應如數劃繳保險費外,還應承擔相應利息。

第十二條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要及時協商解決。經協商不能解決時,可提請仲裁或訴訟。

第十三條附則

(一)本合同一式貮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二)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負責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簡版個人業務代理合同 篇1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國務院《廣告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託乙方於x年12月5日至x年12月19日期間代理髮布:中國x品牌廣告。

二、廣告播出媒介:x電視臺衛星頻道a1段

三、單位廣告規格:75秒

四、廣告採用bat樣稿(樣帶),乙方改動廣告樣稿(樣帶)需和甲方商議。

五、乙方有權審查廣告內容和表現形式,對不符合法律、法規的廣告內容和表形式,乙方應要求甲方做出修改,甲方作出修改前,乙方有權拒絕播出。

六、廣告樣稿(樣帶)爲合同附件,與本合同一併保存。

七、廣告單價x元,優惠x%,淨價x元,播出次數x次,總計人民幣(大寫):x,(小寫)x元。

八、甲方應在x年12月2日前開始將廣告播出費付給乙方,付款方式:合同簽訂三日內付全款。

九、違約責任:1.甲方不按期交付廣告款視爲違約,違約方須提供合同款的50%作爲違約金支付給守約方,乙方並停播甲方廣告。2.本合同簽訂後,如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日期和時段播出,除退還甲方支付的廣告款271440元外,另按合同金額的50%向甲方予以賠償。

十、合同糾紛解決方式: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訴。

十一、其它:甲方支付廣告款後,如遇x電視臺節目調整漏播或遲播,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由甲方選擇補播或退款;若甲方選擇補播,則按x電視臺相關規定予以補播。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十三、廣告的編排方式和播出時間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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