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的委託代理合同(通用3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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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的委託代理合同 篇1

委託代理合同

民事案件的委託代理合同(通用31篇)

甲方(委託方):

身份證號/組織機構代碼:

乙方(受託方):江蘇致祥 (無 錫)律師事務所

甲方因與                                  一案,委託乙方作爲案件代理人,經雙方自願協商一致,訂立如下協議: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根據甲方案件具體情況指派乙方律師作爲甲方上述案件            代理人。

二、乙方的代理權限爲以下第      種,

1.一般代理:即 代爲立案、出庭,代爲調查取證,代爲受領法律文書、參加庭審、辯論,參加調解,代爲申請財產保全 ;

2.全權代理,包括:代爲起訴、上訴;代爲申請仲裁;代爲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代爲和解、調解;代爲撤訴;代爲受領法律文書;代爲領取執行款項;代爲辦理投訴事宜;代爲辦理其他與訴訟相關的事宜。

三、甲方應接受受案法院以及涉案相關部門的規定和乙方要求及時履行各項配合、協助義務,逾期風險自擔。

四、乙方律師須認真履行代理職責,按時出庭,全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五、參照律師業務收費相關規定,結合本案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須按照如下第    種方式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1.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人民幣         元(大寫:         圓整)。

支付時間:在本合同簽訂      日內支付。

2.                                                          

六、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無錫市區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複印費,資料費,長途通訊費等;簽訂本合同時甲方預付給乙方差旅費      元,由乙方律師分階段持有效憑證由甲方據實報銷、多退少補。

七、合同的終止

1.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本合同規定的法律服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服務費。

2.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或甲方弄虛作假,隱瞞事實,或未如約支付各項費用,或未如約履行各項配合協助義務,則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終止代理。

3.甲方不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代理費及上述第六條中各項費用的,乙方律師有權中止服務、拒絕出庭直至終止本合同。

4.本合同簽署後,非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終止或解除的,乙方已經收取的律師費不再退還。

八、採用風險或者半風險方式收取律師費的,甲方應在合同約定事項(收到判決書或執行款等)完成後三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費,否則視爲甲方違約,甲方應承擔律師費金額20%的違約金,以及乙方因此產生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交通費、公告費等。

九、乙方已如實告知了本案可能出現的訴訟風險及本合同各條款的具體含義,甲方理解本合同含義並清楚本案風險但不限於乙方已告知的。同時,甲乙雙方一致認爲,無論此前此後、無論口頭還是書面的,乙方對本案所作的分析、判斷、意見、建議、看法等,均不視爲是對本案代理結果所作的保證或承諾,乙方不承擔辦案風險,不承諾辦案結果。

十、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聯繫電話和地址送達,一方聯繫方式和地址發生變更的,應當書面通知對方。通過微信方式的,在發出微信時視爲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的第三日即視爲送達。若甲方聯繫方式或地址發生變更而導致乙方或司法機關無法通知到甲方,由此造成的任何不利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簽訂時起至          ,如涉及其它程序另行協商收費。

十二、雙方其他應約定的事項:                                 

十三、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協議進行約定,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江蘇致祥(無錫)律師事務所

地址:                         地址:無錫市樑溪區人民中路97號1600室

電話:                         電話:

郵編:                         郵編:214000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民事案件的委託代理合同 篇2

甲方:____市人才服務中心 乙方:

根據《____省人事代理暫行辦法》及國家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自願的原則,就委託人事代理訂立合同如下:

2、甲方所負責具體義務,以國家及我省人事代理的有關規定爲依據;

3、甲方應努力做好人事代理的有關服務工作,並儘可能爲乙方提供方便。

三、甲方不負責乙方除人事代理委託合同規定項目以外的其它管理責任。

四、乙方的責任如下:

1、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與委託代理內容相關的有關材料;

2、根據委託代理內容,交付甲方相關管理費用,並在有關人事代理前付清;

3、如工作單位變動,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提供有關變動材料。

五、雙方認爲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1、

2、

3、

六、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修訂,簽訂補充條款,雙方履行簽約手續。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民事案件的委託代理合同 篇3

本協議由下列雙方訂立,並擬訂客戶與廣告公司合作及經營細則: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1、廣告服務。

(1)根據甲方要求,乙方爲甲方的________產品(品牌/服務)在地區提供廣告服務,包括策略運籌,創作和製作,媒介策劃及購買。

(2)如有需要,甲方將要求乙方負責其他輔助性服務,例如公關推廣,促銷執行和市場研究。

(3)此等服務將根據相關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進行。

2、期限。

(1)本協議由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開始生效。

(2)在此期間(即正式解除合約前60天)乙方將繼續收取應有的策劃管理費(列於收費細則內)。

3、獨家代理。

在未取得甲方書面同意前,乙方不得在協議有效期間內作爲其他同類競爭公司產品的廣告代理商。

4、機密。

乙方同意將所有甲方提供之資料及數據保密,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泄露機密資料於第三者。

5、服務業務詳述。

(1)策略部分的主要服務包括:

①市場諮詢分析報告(每月)——對相關簡報資料進行總結和分析,形成關於甲方產品類別的市場諮詢報告。

②競爭廣告創意分析(每月)——對甲方相關產品類別中競爭品牌廣告進行跟蹤和分析,提供廣告樣片、樣稿及分析報告。

③競爭廣告媒介分析(每月)——對競爭對手在電視和平面主流媒體內的廣告花費(根據投放報告和估計單價計算)進行彙總,並提供競爭產品媒介策略的分析報告;

④零售市場訪查(每季度)——對產品的主要零售市場進行定期訪問,瞭解產品及競爭對手在銷售終端的狀況,並形成分析報告提交客戶。

⑤市場資訊分析(每半年)——利用乙方擁有的市場和消費調研資訊,對甲方業務的相關議題進行分析,並提出策略建議。

⑥品牌策略建議書(每年)——綜合對市場、消費者和品牌現狀的瞭解,利用乙方品牌策劃工具,提出全面品牌策略建議,並通過與客戶的溝通不斷完善,直至雙方認可。

⑦產品策略建議書(每年)——從品牌策略出發,對產品所屬的具體市場進行深度分析,達到產品層面的策略建議,與客戶形成共識。

⑧廣告傳播策略和實施建議書(每年)——基於即定的品牌和產品策略,全面制定廣告傳播和推廣策略,以及廣告傳播和推廣活動的總體安排,形成具實戰意義的建議。

⑨戰術性活動建議書(每年)——根據市場需要和甲方需要提交促銷、公關推廣等活動的建議,特別是整體行銷方面的“新點子”,並儘可能協助甲方進行活動的實施。

(2)市場調研部分主要包括:

①調研建議書——根據甲方市場需求,進行調研總體構想和策劃。

②調研公司推薦——根據甲方調研項目和具體要求,利用乙方實際經驗,甄選適當的調研公司,與其聯絡溝通,並對其調研計劃進行評估,爲甲方作出推薦。

③調研監督——在調研的操作環節中,對調研公司工作作出指導和監督,協助甲方保證調研按計劃實施。

④調研結果分析——對調研公司的調研結果報告進行客觀的再分析,並進一步建議調研結果的運用。

(3)創意部分的主要服務包括:

①創意策略提案——根據品牌策略和競爭狀況,提交創意策略和概念;

②創意工作指令——根據同意的創意概念,起草供創意人員遵循的工作指令,與甲方確認後即啓動創意工作。

③廣告片——根據創意工作指令,發展電視廣告片,向甲方提案。

④平面設計——對平面廣告和推廣用品,根據工作指導令發展設計草圖,向甲方提案。

⑤廣播廣告腳本——發展廣播廣告腳本及參考音樂音效資料,向甲方提案。

⑥創意測試——在需要的情況下,協助甲方進行創意測試調研,對調研結果分析,並對創意進行修正。

(4)製作部分包括:

①廣告製作——電視、平面、廣播等廣告的製作。

②其他推廣品的製作——按甲方確認的創意進行其他推廣用品的製作。

③廣告播出物料製作——根據媒體要求,製作和發送廣告撥出所需的撥出帶和刊出成片。

④雜項工作——在乙方業務範圍內的其他活動的計劃實施、物料的設計、製作、採購等。

(5)媒介部分的主要服務包括:

①媒介狀況的分析——對地區媒介狀況和消費者媒介習慣進行分析,爲客戶提供對媒介的準確和最新認識。

②市場優良排序分析——根據甲方提供和乙方內部資料,對“市場營銷分配比”和“市場潛力分佈”進行研究,排定市場排序,決定媒介資源的地域性分析。

③最佳媒介量度設定——通過有效頻率進行測定,並進一步界定在每一市場所需的最優化廣告到達率和總收視點水平,從而決定廣告投放量的多少。

④媒體總計劃——確定媒介策略,包括目標受衆、媒體選擇和分佈、媒介量度目標、廣告戰役媒介流程、預算建議和分佈等。

⑤收視成本和效益分析——對給定目標對象的收視成本進行分析,確定最具效益的投資方式。

⑥媒介最優化排期——使用權威收視率資料進行廣告投放最優化排期組合和分析。

⑦媒介月排表——根據最優化組合提供每月廣告投放排期表。

⑧媒介定位——根據甲方確認的排期進行定位,向媒體爭取最大折扣,如實退還給甲方,並安排向媒介付款。

⑨媒介機會——根據媒介品牌策略,主要搜尋媒體機會,並通過評估向甲方作出推薦。

⑩檢測服務(每月)——對甲方委託乙方投放的廣告播出情況進行檢測,並投放檢測報告,即時發現播放和刊出的誤差,並向媒體進行追繳,使甲方獲得補償。投放後效果分析(每月)——對每一階段的電視廣告投放,利用檢測到的播出情況,與計劃設定的效果進行對照,總結投放中的經驗,用於之後的操作。

(1)綜合推廣。

①推廣方案建議——根據品牌產品策略和整體廣告推廣計劃,利用乙方的`相關經驗和專長,爲甲方提供公關、促銷、直效行銷、公共事務等方面的整合策略和方案。

②推廣活動根據甲方和乙方在地區的執行能力,由乙方負責一部分綜合推廣項目的運作,或爲甲方提供創意、設計和實施方面的支援。

6、收費。

方安a(長程合作)

(1)策劃管理費——自本合同簽署之日起,乙方每月向甲方收取人民幣元整,涵蓋乙方提供的策略、創意方面的服務(即前述的項目5(1)①——5(3)⑥),甲方於本合同簽定之日起五天內向乙方預付兩個月策劃管理費,即元整,並從次月出開始每月支付上月策劃管理費。

(2)製作及雜項代理費——涵蓋製作人員提供的製作和其他雜項服務(即前述的5(4)①——5(4)④)。收取製作費及雜項工作實際外付成本的15%做爲代理費,甲方同意於實際執行時一併支付。

(3)媒介代理費——涵蓋媒介策劃及購買的服務(即前述的項目5(5)①——5(5)⑩),其中媒介花費毛額的3%爲媒介計劃的代理費,媒介花費毛額的2%爲媒介購買的代理費甲方同意於媒介購買時一併支付。

(4)其他收費——綜合推廣方面(即前述項目5(6)①——5(6)②)及其他一些特殊項目的收費視情況而定,原則上乙方收取外付成本的15%作爲工作報酬,甲方同意於實際執行時一併支付。

方案b(個案合作)

(1)策劃管理費——策略部分3萬元起;市場研究部分2萬元起;創意部分4萬元起;媒介計劃部分2萬元起。

(2)其他同上。

7、其他業務原則。

(1)收費制度有效期爲一年,之後雙方可根據運做情況和業務需要進行必要的調整。

(2)乙方在實際費用發生前,須將報價或媒介排期表提交甲方,獲得甲方書面認可後方可執行。

(3)以上收費制度應保持透明度,在涉及外付費用的情況下,甲方保留查閱外付款項單據的權利。

(4)乙方與媒體爭取到的折扣、優惠,應全部歸還給甲方。

(5)甲方如委託乙方從事媒介購買,需在簽署媒介排期表之後向乙方預付購買涉及的款項,以保證乙方有效的定位購買。

(6)如遇大型製作工作(如電視廣告片製作),在製作單位要求預付定金的情況下,甲方應按要求的比率提前將定金付給乙方。

(7)在乙方已進行工作後,如甲方需要取消任何製作或媒介計劃,乙方將所發生的費用或開支連同代理費及稅金向甲方收取。

8、付款。

(1)甲方同意倘若預期付帳給乙方,按銀行規定按日支付滯納金,過期60天后,雙倍支付滯納金。

(2)甲方同意媒介播出表或報價單必須在工作進行前批覈,而款項也必須在媒介定位或製作前支付。

(3)有關媒介預付款項,當廣告播出後,乙方將原來發票與刊登及播出證明覈對,如有多收部分,乙方將會向甲方重新開出發票與原發票更換或由次月發票中扣除差額部分,並退回次月媒介款項中扣除差額部分。

9、解除和約。

(1)本協議解除後,乙方須將所有已向甲方收取或製作的用品,以及所有代甲方訂立的合同,交回甲方或指定代表。

(2)如雙方合作出現商談無法解決的糾紛而必須通過法律手段解決時,雙方將按《合同法》進行裁定。仲裁單位爲仲裁委員會。

以上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民事案件的委託代理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地址: 律師事務所地址: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甲方因與______________(單位、自然人)___________________糾紛一案,委託乙方律師作爲訴訟(仲裁)代理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律師執業行爲規範》(試行)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接受委託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律師作爲甲方與訴訟(仲裁)業務委託代理合同

二、代理事項和權限

代理事項:乙方按甲方的委託, 在_______________階段代理甲方參加訴訟。

代理權限:

三、甲方義務

1、甲方應如實陳述案情,向乙方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及必要的證據材料,並保證上述文件資料的真實性。

2、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及時向乙方提供證據及相關材料,如因甲方提供證據超出舉證期限,導致案件敗訴,甲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3、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爲甲方利益從事的各項工作,並根據實際需要爲乙方律師提供其他便利。

4、甲方應依照本協議第五條的規定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用。

四、乙方義務

1、非經甲方同意, 乙方不得隨意改派承辦律師。如根據案情乙方確實需要轉委託其他律師中介機構辦理的,乙方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2、乙方應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因乙方過錯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根據《律師法》的規定進行賠償。

3、乙方在辦理委託事項期間及委託事項辦理終結後,對甲方所提供的文件資料、所作陳述及在工作中所掌握的信息負有保密義務,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因從事代理行爲而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或其他甲方保密事項,並不得在其他場合或其他案件中使用或提及甲方提供的任何資料、文件。

4、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報告案件進展情況及工作計劃,如遇任何突發事件應及時通報甲方。

五、代理費用及支付方式

1、一般代理(按規定收費)方式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本案採取一般代理的方式,甲方支付該案委託律師費爲人民幣 元,自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支付。

乙方所委派律師從事與本案有關的活動而發生的差旅費等費用,由甲方按實際發生額支付,但費用發生前須經甲方同意。

2、風險代理方式

案件受理費、保全費、公告費、執行費等費用,由甲方承擔(或由乙方承擔),實現下列訴訟目的之一的,甲方按本案標的額的 %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3、協商收費方式

雙方根據業務需要,可採取按件、按小時等方式收費,具體數額由雙方商定。

六、合同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後,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變更代理律師的;

(2)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2)甲方提供資料不真實、或者隱瞞重要案情的;

(3)甲方逾期十日(含)以上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用的。

(4)違反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七、合同解除後律師費的處理

如因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解除的,所收律師費不予返還;如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解除的,所收律師費予以返還。

八、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或其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生效,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所委託訴訟事務終結止。

九、未盡事宜

若雙方有未盡事宜應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合同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和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事案件的委託代理合同 篇5

委託人(下稱甲方):

受託人(下稱乙方):

甲方因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糾紛一案,委託乙方律師代理訴訟,經雙方協商,訂立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爲甲方所涉糾紛案_______________訴訟代理人。

第二條 甲方委託乙方的代理權限爲:

1.甲方委託乙方爲第一審的訴訟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爲調查、取證、答辯、出庭應訴、庭外和解,代爲提出、變更、放棄、承認訴訟請求和調解、和解,提出反訴;

2.甲方委託乙方爲第二審的訴訟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爲提起上訴、調查取證、答辯、出庭應訴、庭外和解,代爲提出、變更、放棄、承認訴訟請求和調解、和解;

3.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申請執行程序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爲向法院提起執行程序及相關工作,代爲收轉被執行標的;

甲方委託乙方上述____________項代理工作。

第三條 雙方協商同意律師代理費及交納辦法如下:

1.如一次性付清,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全額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___元;

2.如分期支付,甲方應在本協議簽訂之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第一筆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__元,其餘代理費於________之前繳足,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

3.風險條款,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元,如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向乙方加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

4.其他特別規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指派律師受甲方委託到甲方所在地和乙方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時,除非另有特別約定,辦案律師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費由甲方依據票據實報實銷。

第五條 乙方律師須依法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按時出庭,並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對其執行代理事務中所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祕密以及個人隱私應當保密。如有違反,乙方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如乙方承辦律師不按規定程序認真負責地從事代理事務,與對方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委託代理合同,要求乙方如數退還或拒付代理費,並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 甲方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案件的證據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弄虛作假,隱瞞事實,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由此產生的後果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予退還。

第九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辦理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第十條 甲方如依本合同第三條之約定交納代理費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其代理工作並解除本合同,已收費用不再退還。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納全部代理費的情況下已經履行了全部工作,甲方應及時交納本合同第三條所確定的代理費,並按未及時繳納部分的代理費的________%支付違約金。

甲 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乙 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民事案件的委託代理合同 篇6

甲方(持卡人):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股東代碼:______________

地址及郵編: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E-mail地址:____________

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以及滬、深證券交易所的交易規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開通_________業務,委託乙方代理證券交易,並通過乙方提供的_________等多種接入方式進行證券委託交易等事項,達成本協議,以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條 甲方熟悉並自願遵守成都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制定的《_________證券交易規定》和《_________儲蓄卡章程》、《儲蓄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

第二條 甲方保證在申請開通_________時提供的資料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並對其所提供資料形成的結果負責。

提供的資料包括本人建行儲蓄卡、居民身份證及複印件、上海股東代碼卡/深圳證券賬戶及複印件。

第三條 甲方同意按照不高於國家法律、法規和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標準繳納有關交易費用。

第四條 甲方若需選擇乙方作爲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的指定交易代理機構時,本協議上所填上海股東代碼即爲甲方指定交易的賬戶,雙方同意並遵守上海證券交易所擬訂並公佈的《指定交易協議書》內容。

第五條 甲方使用互聯網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的規定,承擔因違反上述規定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後果。

第六條 乙方鄭重提請甲方務必注意股東代碼、資金帳號、網上委託證書、證書密碼及交易密碼的保管和保密,凡使用甲方設定的密碼以及此類數據信息進行的交易,均視爲甲方本人所爲的有效交易。

依據密碼等電子信息辦理的各種委託交易所產生的電子信息記錄均爲該項交易的有效憑證。

其所產生的全部經濟和法律後果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 甲方通過乙方提供的各種接入平臺進行證券交易委託時,應遵守乙方相關的使用規定。

甲方的委託記錄以乙方的電腦記錄爲準,甲方對其委託交易的結果承擔全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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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條 甲方在開通_________後,乙方將爲甲方從事下列委託事項

1.接受並執行甲方通過_________等多種接入方式所發出的委託指令;

2.代理甲方進行與每次有效委託買賣交易有關的成交後的有價證券的交割結算事宜;

3.代理領取甲方應有的分紅派息;

4.協助辦理甲方證券賬戶中有效證券的託管和轉託管事宜;

5.以適當方式爲甲方提供交易查詢、對帳及其他與證券交易有關的市場服務。

第九條 甲方的證券交易結算資金存入甲方在_________銀行同名儲蓄卡賬戶。

_________銀行按照甲方的申請和授權以及乙方提供的數據,代理甲方辦理交易結算資金的自動劃轉。

第十條 _________根據乙方提供的數據,將分紅派息款轉入甲方交易結算資金賬戶對應的儲蓄卡賬戶。

第十一條 乙方承諾:保守甲方開戶資料和委託事項的祕密。

但因司法機關和證券監管機關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有權調查機關要求提供甲方的開戶資料、委託交易紀錄等不在此限。

第十二條 甲方若已經在其他證券公司辦理指定交易,甲方必須在向原指定證券公司辦理撤銷指定交易後,方可向乙方重新申請辦理指定交易。

乙方和_________銀行對甲方因在原指定處辦理有關手續不妥而影響在乙方處的正常交易所可能遭致的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三條 乙方默認甲方參加每次新股配售,且不承擔因申報成功或認購成功而引起的任何責任。

第十四條 甲方承諾其用於接駁_________的電腦系統是安全可靠的,對於因甲方電腦系統故障、感染病毒以及被非法入侵等原因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和_________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五條 甲方若遺失儲蓄卡及對應活期儲蓄存摺,應按照_________銀行的規定辦理掛失手續;若股東代碼卡遺失,還需向證券登記公司等相關機構辦理掛失。

在掛失手續生效前產生的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和_________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六條 乙方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形式和期限保存甲方的委託記錄和交易資料。

第十七條 因地震、颱風、火災、水災、戰爭、罷工及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導致的甲方損失,乙方和_________銀行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 乙方按甲方的委託指令向交易所申報,但委託在有效期內因非乙方或非_________銀行原因未能成交而造成的甲方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和_________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九條 因政策重大變化造成的甲方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和_________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二十條 因不可預測和不可控制的因素以及其他意外原因,致使系統故障、設備故障、通訊故障、停電及出現其他突發事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和_________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二十一條 乙方及其工作人員提供的所有諮詢服務,僅作爲投資參考,甲方應以自己的獨立判斷進行投資。

甲方通過乙方進行的任何證券投資所產生的風險和利益,全部由甲方承擔,乙方和_________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二十二條 因甲方未履行交易交收責任或由於系統故障原因造成甲方透支買入股票的,乙方享有對甲方託管在乙方證券的留置權。

甲方在經催告後仍不按照乙方或_________銀行通知履行義務或予以賠償的,乙方和_________銀行有權處置與甲方債務相當的證券和資金。

當甲方的全部證券和資金不足以抵償其債務時,乙方和_________銀行對甲方保留追索權。

第二十三條 乙方對本協議條款有修改和解釋權。

若需補充或修改協議條款,則須將新內容以公告形式告知甲方,甲方若有異議應在公告後30天內到原開戶點辦理相應手續,否則視爲甲方接受新內容,並將公告的內容作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十四條 《_________證券交易規定》的修改一經公佈即爲有效,無須另行通知。

第二十五條 協議雙方如有爭議,應儘可能通過協商、調解解決。

協商、調解不成,雙方同意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六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二十七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在甲方辦理_________銷戶手續後終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民事案件的委託代理合同 篇7

___________(甲方)因___________事由,委託___________(乙方)的律師代理,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___________律師作爲甲方的代理人。

第二條 根據雙方的約定,乙方的'代理事項及權限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甲方必須及時、真實、詳盡地向乙方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並根據實際需要爲乙方提供辦公條件和其他便利條件。

第四條 乙方必須認真、負責地爲甲方提供代理權限範圍內的法律服務,併爲甲方保守祕密。

第五條 根據律師收費標準,雙方約定,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_____________元,支付方式:_________,支付時間爲:___________。

第六條 律師從事與甲方業務有關的活動而發生的鑑定、翻譯、資料、差旅等費用,由甲方支付。

第七條 甲、乙雙方如終止委託關係,涉及律師費用結算事宜,應依《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之規定解決。

第八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約定。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編碼: 編碼: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民事案件的委託代理合同 篇8

案卷號: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委託乙方代理以下發明創造的專利代理申請事務: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請專利類型:發明 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請人單位代碼/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申請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明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

2、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專利代理人:_________依法辦理上款專利代理事務。乙方所派代理人必須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爲甲方提供的技術保密。如指派的代理人因故不能執行,乙方應負責另行指派專利代理人接替。

3、甲方應真實地向專利代理人陳述該項目的背景和技術資料及有關數據,積極配合專利代理人辦理專利事務,甲方如有弄虛作假和不配合行爲,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但所收費用不退。

4、甲方可隨時解除與乙方的委託代理關係,但所收費用不退。

5、在本合同生效期間,如有本合同條款1中所列的“申請人地址” 、“聯繫人地址、”“聯繫人”、“聯繫電話”等發明創造中任何一項發生變化時,甲方務必及時以書信郵寄或傳真的方式通知乙方,否則,一切因此而造成的後果完全由甲方自行負責。

6、甲方支付給乙方的費用包括:

代理費:___________申請費:________實申請求費:________其它:_________

合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本合同自乙方收到費用之時起生效,至授權發明公開或駁回通知書下達爲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 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民事案件的委託代理合同 篇9

委託人:_____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

我與受託人系夫妻關係,雙方共同按揭購買坐落於_______開發區_______路_______幢_______單元_______層_______號房屋,我同意將上述房產作爲抵押物,抵押給湖北銀行,與該銀行簽署《抵押合同》,由於我無法前往辦理該房屋抵押登記的有關手續,故委託_______爲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權代表我辦理如下事項:

一、全權辦理上述房屋抵押登記的有關手續,代爲簽署抵押合同及其他相關文件,申請辦理及領取該房產抵押登記的相關文件;

二、代爲辦理繳納抵押過程中產生的相關稅費、手續費、提交、領取辦理抵押登記所需的相關證件等手續。

三、代爲查詢並打印個人信息報告及相關信息。

委託期間受託人無權轉讓委託權。

受託人在其權限範圍及代理期限內簽署的一切有關文件、領取的相關房產資料及支付的款項,我均予承認。

委託期限自即日起至上述手續辦理完畢。

委託人:_____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民事案件的委託代理合同 篇10

合同編號: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營業執照號碼:

住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營業執照號碼:

住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甲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爲委託代理人。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託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委派律師 在處理 事宜中擔任甲方的委託代理人。

第二條 委託代理權限: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l.乙方委派__律師作爲甲方的委託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業務助理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但乙方更換代理律師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委託代理事項;

3.在涉及甲方的利益衝突時,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律師不得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委託代理人;

4.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機密/或者甲方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5.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敘述和代理事項有關的情況,提供與委託代理事項有關的文件及其它事實材料;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 爲乙方律師的聯繫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繫人應當通知委託代理人;

5.甲方有責任對委託代理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爲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 律師代理費

l.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基本代理費 元人民幣(小寫)(大寫: 萬元整)。支付方式爲:

(1)乙方戶名:

(2)開戶行:

(3)帳號:

2.本合同終止後或者提前解除的,應當由雙方書面確認並結清有關費用。

第六條 工作費用

l.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仲裁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辦理本案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複印費,資料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它費用。

2.甲方按照乙方律師預支、事後實報實銷方式報銷上述工作費用。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委託代理人。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僞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要求受託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費: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委託代理人。

2.乙方律師因工作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重大損失,乙方應當通過所其投保的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3.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4.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當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託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託代理事項後,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爲由要求退費的;

(3)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的。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 通知和送達

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扉頁所列明的地址以傳真、郵寄或電子郵件方式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傳真、電子信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2.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爲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爲送達;以電子郵件方式發送的,自發出時起24小時內視爲送達。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託的該代理事項爲止。

甲方:(公章)____         乙方:(公章)____

法定代表人/代表:____(簽字)    代表:____(簽字)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民事案件的委託代理合同 篇11

(委)字[ ]第______號

委託人(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託人(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原告)因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糾紛一案,委託乙方律師代理訴訟,經雙方協議,訂立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____________律師爲甲方訴訟代理人。

二、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權限:

1.甲方委託乙方爲第一審的訴訟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爲調查、取證、答辯、出庭應訴、庭外和解,代爲提出、變更、放棄、承認訴訟請求和調解、和解,提出反訴;

2.甲方委託乙方爲第二審的訴訟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爲提起上訴、調查取證、答辯、出庭應訴、庭外和解,代爲提出、變更、放棄、承認訴訟請求和調解、和解;

3.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申請執行程序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爲向法院提起執行程序及相關工作,代爲收轉被執行標的;

甲方委託乙方上述____________項代理工作。

三、雙方協商同意律師代理費及交納辦法如下:

1.如一次性付清,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全額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如分期支付,甲方應在本協議簽訂之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第一筆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____元,其餘代理費於_________之前繳足,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3.風險條款,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__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如____________甲方向乙方加付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4.其他特別規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指派律師受甲方委託到甲方所在地和乙方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時,除非另有特別約定,辦案律師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費由甲方依據票據實報實銷。

五、乙方律師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按時出庭,並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爲甲方的文件資料、商業祕密以及個人隱私保守祕密。如違反,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將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六、如乙方承辦律師不按規定程序認真負責地從事代理事務,與對方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委託代理協議,要求乙方如數退還或拒付代理費,並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七、甲方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案件的證據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八、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回。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應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辦理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十、甲方未如約交納代理費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其代理工作和本代理協議,已收費用不再退還。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納全部代理費的情況下已經履行了全部工作,則乙方除有權要求甲方如數繳清代理費外,還可要求甲方支付未繳清款每日百分之一的違約金。

十一、本協議如須補充、變更或提前終止,雙方應協商一致後決定。

十二、因委託代理或相關事宜產生糾紛時,雙方應儘量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

民事案件的委託代理合同 篇12

民事、商事案件委託代理合同

( )粵 律民字第 號

甲方(委託方):

地址:

聯繫人: ,電話:

乙方:

地址:

承辦律師: ,手機:

單位電話: 傳真:

甲方因與 糾紛一案,委託乙方的律師代理 階段,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 _________律師爲甲方_________階段的代理律師。

二.乙方律師應認真、負責地履行職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或者調查取證的線索。乙方接受委託後,如果發現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務從事違法活動、或進行虛假訴訟、或故意隱瞞、捏造證據及事實、弄虛作假的,乙方有權單方終止代理,已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甲方無故終止,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費不予以退還;如果約定有風險代理律師收費的,甲方單方無故終止,視爲委託事項已完成,風險收費條件已成就,甲方必須無條件支付約定的律師費用。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所收取的費用應退還給甲方,雙方合同解除。

五.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一次性支付乙方如下代理費用:

1、前期律師費(大寫):人民幣_________ 元整(¥ _________元)。

2、辦案費(大寫):人民幣 _________元整(¥_________ 元)。

甲方應當依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上述費用,否則,乙方不承擔本合同項下的法律義務,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損失,乙方概不承擔。

3、後期風險代理收費約定: 簽訂本合同後,代理律師介入案件工作,通過協商、調解、和解、判決、執行等任何一種方式,甲方獲得的款項提成百分之 ( %)作爲風險代理律師費;如果甲方獲得款項爲分期所得,則每期均按上述比例提取律師費用。風險代理費用甲方應當在獲得款項當日支付給乙方;否則,逾期支付,每天按應付總額的2%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六.乙方律師爲完成委託事項到廣州市外地區辦案、調查取證等事宜,產生交通費、食宿等差旅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須另行協議。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至 階段終止。

九、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就該爭議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它特別約定:

甲方: 乙方:

代表: 律師:

日期:二〇 年 月 日 日期:二〇 年 月 日

附件1

_________律師事務所民事訴訟風險告知書

爲增強客戶的訴訟風險意識,使客戶在訴訟中正確行使訴訟權利承擔訴訟義務,切實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避免不必要的損失,根據有關法律和司法解釋的規定,將常見的民事訴訟風險以及風險責任的承擔向客戶告知如下:

一、起訴

客戶在委託本所代理案件時,要真實、全面的向承辦律師介紹案情,並提供全部證據材料,以便律師作出準確的判斷。

客戶起訴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否則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即使受理也會被駁回。

客戶提出的訴訟請求應明確、具體、完整,對未提出的訴訟請求人民法院不會審理;訴訟請求要適當,無法律依據的訴訟請求,除得不到人民法院支持外,當事人還要負擔相應的訴訟費用。

客戶增加、變更訴訟請求或者提出反訴,必須在舉證期限內提出。

客戶請求人民法院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一般爲二年(特殊的爲一年),超過訴訟時效的法院將不予支持。

客戶起訴或者反訴,應按規定及時預交訴訟費用,否則人民法院將會裁定按自動撤回起訴、反訴處理。

客戶委託的案件具有法律風險,客戶的請求/申請/答辯/辯護,部分或全部有被駁回的可能。

二、訴訟保全

爲了保證判決裁定的執行,客戶應決定是否申請財產保全,申請保全因當事人的原因可能無法保全。

客戶申請財產保全,應按規定及時交納保全費用,否則人民法院不會採取保全措施。

客戶申請財產保全,應按人民法院要求提供擔保,否則人民法院將依法駁回其申請。

客戶申請財產保全有錯誤的,將要賠償被申請人因財產保全所受到的損失。

三、開庭

客戶參加開庭旁聽的人員,應攜帶有效身份證明。

客戶應在開庭時將證據原件提交法庭質證,客戶提交的證據應當與提供給律師的證據一致,沒有原件的證據可能不被法庭採信,將承擔敗訴的風險。

客戶提供證人證言的,證人應當出庭作證並接受質詢,申請證人出庭作證,應在舉證期限屆滿10日前提出,如果證人不出庭作證,證人證言將不被法庭採信。

客戶的證據不足,可能導致敗訴。

法律規定當事人必須出庭的案件,客戶必須出庭參加訴訟。

四、上訴

上訴必須在一審判決確定的期限內提出,否則一審判決將發生法律效力。

上訴應按規定及時預交訴訟費用,否則人民法院將會裁定按自動撤回上訴處理。

五、申請強制執行

客戶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期間爲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期間自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履行義務期限屆滿之日起算。超過上述期間申請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申請執行應該按照規定預交執行費(廣東省地區除外),依法裁定中止、發放債權憑證、終結的執行案件一律不退還申請人預交的執行費用。

被執行人未按生效判決指定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將要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雙倍債務利息。

被執行人未按生效法律文書指定期間履行其他義務的,將要支付遲延履行金。

被執行人無可供執行的財產,法院無法執行;或被執行人雖有部分財產,但不足以清償債務的剩餘部分,法院無法執行。

被執行人下落不明,又無財產可供執行的,法院無法執行。

影響社會穩定的,法院存在暫時無法執行或不予執行的可能。

客戶申請強制執行的,執結的時間和效果有時可能難以把握。

六、其他

客戶申請審計、評估、鑑定,應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內提出申請或者預交審計、評估、鑑定費用,或者提供相關材料,否則人民法院可能不接受申請。

客戶應將自己準確的送達地址提供給律師,因客戶提供的送達地址不準確,或者送達地址變更未及時書面告知律師,訴訟文書寄出即視爲送達。

律師辦案進程受到偵查、檢察、審判、仲裁等機構及有關當事方的制約。

委託方不得要求律師與經辦案件的法官、仲裁員、檢察官、偵查人員或他們的上級領導相熟爲理由或爲前提承接客戶案件,亦不得要求律師保證客戶案件必然勝訴或無罪爲前提承接客戶的案件。

客戶支付律師費後,可以要求受託律師在律師事務所開具正式發票。

除合同約定的費用外,律師不得以與經辦法官、仲裁員、檢察官、偵查人員或他們的上級領導溝通爲由另行收取客戶任何費用,客戶亦不得另行給付律師財物,並要求律師通過非正常途徑與經辦法官、仲裁員、檢察官、偵查人員或他們的上級領導溝通,試圖獲得不正當的案件利益。

委託人確認:

承辦律師已告知我方上述事項,我方已完全瞭解告知書中所提示的內容。

委託人或單位(簽名或蓋章):

二〇 年 月 日

注:本《告知書》要求本所律師在與客戶簽署委託手續時送達給客戶,並要求客戶認真閱讀。本《告知書》適用於民事訴訟、仲裁、執行案件。

民事案件的委託代理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____市______ 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______

地址: 地址:____市____區建國路88號

現代城4號樓1007室

電話: 電話:0108____0051郵箱: 郵箱:bb163.c 傳真: 傳真:010____005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律師法》及《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擬聘請乙方律師爲其親屬提供法律幫助、進行辯護等,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託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擔任(涉嫌罪名) 案件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的律師、辯護人。

第二條 委託期限

委託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委託事項完結止。委託事項的結案方式包括但不限於:

1、偵查機關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移送審查起訴、撤銷案件;

2、人民檢察院對被告人取保候審、移送起訴、不起訴;

3、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做出一審判決。

第三條 委託權限

1、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瞭解案件情況;

2、爲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諮詢,代理申訴、控告,申請取保候審;

3、爲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進行無罪、罪輕、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辯護;

第四條 律師費用及支付方式

經雙方協商同意,律師費爲 ______萬 ______仟 ______佰 ______元正( ______元 ),甲方在

第五條 工作費用

1、乙方律師辦理受託案件在________區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複印費,由甲方選擇如下方式支付:

( )由乙方律師墊支,甲方以實報實銷的方式在結案當日支付給乙方;

( )甲方以包乾形式一次性支付 元作爲乙方律師的工作費用;

2、乙方律師辦理受託案件在________區內發生的交通費、複印費由甲方支付;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的向乙方律師敘述案件事實,提供與案件有關的證據。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的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對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合理合法;

3、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用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 爲乙方律師的聯繫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甲方更換聯繫人應當通知乙方律師。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應當委派執業律師具體承辦接受委託的案件;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受託案件,盡最大努力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3、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

4、乙方律師可以根據案件需要,安排律師助理完成輔助工作;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在委託事項完成之前,非因乙方律師過錯,甲方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師費用不予退還;若此行爲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及數額支付律師費用或者工作費用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並要求甲方按每日5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逾期付費的違約金。

3、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

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依法律規定追究乙方的相應責任;

4、在合同簽訂後,乙方不得無故解除本合同。但嫌疑人、被告人故意隱瞞與案件有關的重要事實以及甲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支付或拖欠律師費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5、代理事項以本合同

第二條規定的任何一種方式結案後,本合同終止,甲方已支付的代理費不予退還。

第九條 情勢變更

乙方律師在辦理案件過程中,如發現案件的實際情況與本合同簽訂前甲方提供的案件事實不符,由此造成乙方律師的工作量增加,甲乙雙方可以另行協商增加律師費用。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應先行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____市____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委託事項按

第二條規定完結爲止。

第十二條 補充條款

甲方: 乙方:____市___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事案件的委託代理合同 篇14

委託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託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委託上列受委託人在我單位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因________________糾紛一案中,作爲我方訴訟代理人。

代理人____________的代理權限爲: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的代理權限爲: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民事案件的委託代理合同 篇15

茲委託證券公司(下稱貴公司)代理期貨商品的買賣和有關業務,本人願意遵守下列各項規定:

1.有關委託的期貨買賣,概由貴公司代理本人與對方的當事人訂立契約,或由貴公司再行委託代理人與對方當事人訂立契約。

2.有關上述契約的訂立,如在國內,則按照國內的有關法規訂立,如在國外,則按照所在國家的有關法規訂立。凡代理本人所訂立的契約,對於本人完全發生效力,本人不得持任何異議。

3.本委託合約訂立後,貴公司應於本人另行簽署授權書後正式執行本人帳戶內的交易,一切交易由本人簽署後立即生效,本人將承擔應該承擔的義務和後果,此授權除本人以書面通知貴公司終止外,合約繼續有效。

4.貴公司或貴公司的代理人,因訂立上述合約,或因買賣及有關業務而應支出的費用,包括稅收、運輸、存倉、管理和其他合理所需的款項,概由本人如數承擔。

5.委託買賣的商品,其名稱、商標、規格、數目、價格和訂約以及交貨付款的日期等均需另行填寫“訂單”,經本人或本人指定的被授權人簽名或蓋章,送請貴公司覈實後執行。如果商品的價格未經本人或被授權人填明或約定,即以貴公司當日或當時所公佈的價格爲準,由貴公司記入訂單,本人約對同意,絕無異議。

6.本人可以保證,所委託買賣的商品都以現款和實貨交付與收受,並且負責承擔履行契約規定的義務。本人應在貴公司先行儲存款定數額的保證金(數額按交易所規定辦),以備本人有應負責支付的款項而不及時支付時,由貴公司全權處理,並由貴公司事後通知本人,這樣做手續完備,本人毫無異議。

7.上述保證金的數額,將根據本人所委託買賣商品的實際情況,由貴公司增加或減少,如果未能按照規定調整保證金數額時,貴公司可以停止代理本人買賣,必要時還可以終止委託關係,結清收支帳款,如有不足,任憑貴公司依法追討賠償,或留置本人所有的商品,任由處置。如果本人還有其他違反契約的情況,貴公司也可以照此辦理。

8.如果本人有實際困難或特殊原因而不能以實貨實物爲交付或收受時,均請貴公司平倉了結契約後就帳面進行計算,由本人負責其損失或收益。

9.貴公司因受委託而代理買賣商品,所需的通訊和業務方面的費用,由貴公司按照會計標準覈算(按照交易規則),都由本人負責支付花銷。

10.本人委託貴公司買賣的商品,其進出口和其他一切手續,以及信用證的開出,概由本人自行辦理。

11.本人把簽字式樣和印鑑留存貴公司,以便貴公司覈對。

12.本人將約定的聯絡方式及本人的通訊地址,應向貴公司登記,請依照使用。如果發生不正確的效果,均由本人負責。如果通訊地址和約定的聯絡方法需要變更時,本人應向貴公司重新登記。否則,如因而發生任何損害概由本人負責,而與貴公司無關。

13.貴公司寄交本人的訂單執行報表和帳單的郵寄後三天內除非由本人或貴公司管理部門經理提出修正外,均視爲正確無誤而不得提出異議。

14.訂單、通知書、印鑑卡、登記簿、帳冊和有關文件的格式,均由貴公司訂購使用。

15.本委託書內約定的內容,如有不夠完善的地方,可由貴公司酌情修改或補充,通知本人認可即生效。

16.如有涉及法律的糾紛,在國內一律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條文爲依據進行法律訴訟,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都由敗訴的一方單獨承擔。

17.本委託書的規定對於本人以後委託貴公司代理買賣商品及其有關業務全部有效,本契約將一直有效,除非雙方同意終止契約。本人還委託貴公司代表本人簽署和執行本人帳戶內的交易。

18.本人一切買賣訂單的發生均可被視爲本人深思熟慮後的決定,貴公司所提供的資料和信息僅供本人蔘考之用,並非交易獲利的保證。

19.貴公司制定的交易規則,應被視爲本委託契約的一部分,由雙方共同遵守,本人在簽訂本委託契約的同時接受貴公司交易規則的副本。

20.本人特此聲明已閱讀並充分了解本委託契約書各條文的內容,特簽名如下。

簽署人姓名:___________簽名:___________

(簽章)

身份證

統一編號: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明人姓名:___________簽名:___________

(簽章)

身份證

統一編號: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民事案件的委託代理合同 篇16

甲方:

乙方:

在雙方遵守會計法、稅法及各項經濟法規的前提下,甲方委託乙方在平等互惠的基礎上代理財務工作,以遵守:

一、雙方同意甲方年營業額在500萬元以下時,代理費爲人民幣/月。每超過500萬元,每月加100元,年底結算一次。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準確、全面地向乙方提交經營中的財務信息,接受乙方的會計專業指導。具體操作過程中如有疑問,及時與乙方指定的負責會計溝通.

2.每月會計、稅務報表製作完成後,按照合同約定的代理費標準按時支付報酬。年度佣金是在年度財務報表編制完成後進行的。

3.甲方如因任何原因需要解除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好財務交接準備。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承諾使用正版安易財務軟件爲乙方記賬,遵守會計準則和職業道德,保守乙方商業祕密。

2.認真履行會計職責,及時準確地編制財務報表,按時申報納稅。

3.接受甲方的監督,及時解答甲方經營過程中的會計難題。

4.負責甲方工商稅務年檢的財務協助,配合稅務檢查,協調企業與稅務的關係。

5.財務工作中的疑難問題應及時告知甲方,達成一致意見後進行賬務處理。

6.合同終止時,按規範做好財務交接工作。

四.其他協議

1.本合同有效期爲一年,自_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_日。如果委託理財工作到期後繼續,本合同自動展期,不再另行簽訂合同。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3.新辦企業應在辦理稅務登記手續的一個月內繳納代理費。

4.對於非新設企業,乙方在移交財務手續時應清理其以前的'財務賬目,清理費用及產生的工作量費用由雙方另行約定。

5.財務覈算中發生的材料及其他財務耗材由甲方承擔.

6.雙方之間的任何爭議都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法院裁決。

甲方:乙方:

(簽名)印章:(簽名)印章:

民事案件的委託代理合同 篇17

委託出甲方:___________區(縣級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乙方:___________街(鎮)出租屋管理服務中心

根據《廣州市房屋租賃管理規定》(廣州市人民政府令的精神,爲了進一步加強房屋租賃市場管理,規範房屋租賃行爲,明確區(縣級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區(縣級市)房地產租賃管理所和街(鎮)出租屋管理服務中心三者的管理職責,推進城市管理工作邁上新臺階,特訂立本委託合同,共同遵守。

一、委託範圍:甲方將轄區內全部房屋(含住宅和非住宅房屋)的租賃登記備案工作委託乙方負責辦理。

二、委託時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應具備下列條件:

1.有固定的辦公場所,正式掛牌辦公;

2.兩名以上經培訓的專、兼職房屋租賃管理工作人員;

3.統一使用“廣州市房屋租賃計算機管理系統”軟件。

四、雙方職責:

(一)甲方職責:

1.負責對違法租賃行爲進行查處和做出行政處罰決定。

2.區、縣級市房地產租賃管理所負責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的組織實施,對乙方進行業務培訓、指導、檢查和監督,開展違法租賃行爲和租賃登記備案違規操作的調查、查處工作。

3.負責轄內房屋租賃政策宣傳組織工作。

(二)乙方職責:

1.負責辦理轄內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手續,每月將受理的登記備案數據信息及時報送甲方。要求按照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制定的辦事程序進行統一操作,統一收費。

2.負責對轄區內租賃房屋進行巡查,協助甲方開展轄內房屋租賃市場的清理整頓工作,發現涉及甲方職權範圍的違法租賃行爲,及時書面告知甲方查處。

3.協助甲方開展轄內房屋租賃政策宣傳工作。

五、違約責任:

1.甲方沒有由於甲方阻礙或未盡相關的配合義務使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不能正常出租房屋的,甲方的租金從恢復正常出租的開始日計算,且甲方每延誤一日應按該房屋的保底月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2.甲方發現乙方不履行職責或有違規操作的,應責令其限期整改。乙方逾期不改正的,甲方有權向協調部門(辦)反映。因乙方不履行職責或違規操作而造成管理過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

六、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送一份給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備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

立約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民事案件的委託代理合同 篇18

合同編號: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

委託人(簡稱甲方):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電話:______傳真:______

拍賣人(簡稱乙方),拍賣行

住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電話______傳真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電掛______郵政編碼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和其他有關法規,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願意就下述拍賣物委託乙方依法公開拍賣:

1、 拍賣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2、 品種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

3、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

4、 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

5、 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_

6、 存放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拍賣物的交付方式:

第三條 拍賣物的交付方式:

第四條拍賣方式:

第五條 拍賣期限:

第六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甲方應保證對拍賣物擁有無爭議的處分權,並向乙方提供有關的證明文件和拍賣物的詳盡資料。必要時,乙方可隨時向甲方要求提供諮詢,甲方不得拒絕。

二、 甲方可在法律允許的情況下確定拍賣物的底價;乙方不得以低於該底價的價格進行拍賣,但因此而造成不能成交的,由甲方承擔責任。

三、 甲方在交付拍賣物時,應向乙方提出其知道或應當知道睥拍賣物瑕疵。否則,由此造成的後果由甲方負責。

四、 甲方應向乙預付受理費___元,用於拍賣物進行估價、倉儲保管、運輸、保險和公告、廣告等項費用開支,由乙方按實際開支多退少補。屬於規定情況的,由乙方先行墊付;其金額在拍賣成交後,從所得價款中扣除。

五、 甲方應按成交總金額的 %向乙方支付佣金;該款項也可由乙方負賠償責任。

六、 乙方應對拍賣物的底價保密,不得委託或代理他人蔘加競價;亦不得委託他人進行拍賣。

七、 乙方對其佔管的拍賣物負適當保管責任,並應將拍賣物的變動情況及時通知甲方;確因乙方的過錯而造成拍賣物損失的,由乙方負賠償責任。

八、 拍賣過程結束,乙方在收齊全部應收款項後,應通過其銀行賬戶,將拍賣所得價金一次全部付給甲方,不得延誤。

九、 對需要徵稅的拍賣物,由甲方交付稅金;經稅務機關同意,稅金可從拍賣所得價款中取得。

民事案件的委託代理合同 篇19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皮革進料加工,皮革製品出口業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皮革進料加工,皮革製品出口至_________業務,乙方接受甲方委託。

二、合同標的:_______________

產品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

擬出運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出運港:_____________________

到貨港:_____________________

外方付款結算方式:___________

三、雙方責任及義務

甲方職責

1.負責與外商簽訂所有出口合同,並對合同的全部內容負責;

2.負責安排生產、出運、交貨;

3.負責向乙方提供工廠開具的增值稅發票、納稅繳款書及運費等正式發票;

4.承擔業務的全部費用及風險,保證按合同條款的全部內容執行,並向乙方支付出口代理手續費。

乙方職責

1.負責按甲方提供的合同內容對外簽訂出口合同;

2.提供出口貨物商檢、報關、出運和結匯等工作所需的單據;

3.負責出口結匯;

4.結匯後一週內,將貨款轉付甲方賬戶。

四、違約責任

如因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規定的責任而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五、甲方出具的擔保函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代表:________代表: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事案件的委託代理合同 篇20

甲方(託運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乙方(承運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

甲、乙雙方爲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根據《散裝液態石油產品損耗標準》(GB11085-89)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的運輸法規,經雙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自願、有償和互利互惠、保質保量、安全承運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承運範圍

1、起運地點:甲方指定的油庫或甲方指定的提貨地點。

2、送達地點:甲方指定的加油站、油庫或終端用戶。

第三條 承運油品

汽油、柴油、煤油、燃料油、潤滑油等成品油。

第四條 承運車輛

乙方履行本協議的油罐車數量爲__車輛,其中汽油車__輛,柴油車__輛(見附件_乙方運輸車輛明細表),乙方所提供的承運車輛爲甲方專用車輛,不得另行承運他方業務。

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減少運力。乙方有責任根據甲方業務發展需要積極增加運輸車輛以滿足甲方業務需要的,在協議期滿後的招標中可作爲優先考慮的條件之一。

第五條 承運資質

乙方必須具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參運車輛危險化學品許可證,各地安監部門每年核發的《罐體檢測證明》、交通部門每年核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性道路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證》等相關營運資質,並向甲方提供上述所有證照及油罐車的行駛證複印件。

第六條 安全管理

1、乙方在油品運輸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__省(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辦法》和《__省(市)交通安全法規》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駕駛員、押運員應當經過相關安全知識培訓,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做到持證上崗、禁止無證或不按準駕車型資質駕駛油罐車。

2、乙方必須提供符合安全標準的車輛參與甲方的油品運輸,車輛實際載重量與行駛證標明的核載量必須相一致(參運車輛清冊見附件_),並將車輛情況報甲方備案;嚴禁超載,超速行車和車輛帶病上路營運等嚴重違反交通安全法規的行爲,甲方物流中心應對乙方參運車輛核發安全準運證。

3、乙方必須保證參運車輛處於適合油品運輸的良好狀態,油罐車內無積水、雜質、清洗乾淨、無滴漏、如遇突發事故、車輛維修、保養等特殊原因造成運力不定,應盡力內部協調解決、確實不能內部協調解決時,應及時向甲方報告。

4、乙方爲甲方運輸油品的車輛必須符合甲方規定的形象標準,持有甲方物流中心安保部門簽發的安全準運證;保持外觀整潔,並在車輛顯著位置作出危險品標誌和標籤。

5、乙方承運人員必須持有_省(市)消防安全部門頒發的上崗資格證書以及甲方物流中心安保部門簽發的服務證,做到持證上崗。

6、油罐車輛必須嚴格執行甲方的“專車專用”制度,根據兼容性分類,按類轉運油品,若因運力需要調換裝載油品種類的,乙方必須按程序申報,經甲方物流中心同意後進行清罐,並由甲方中心化驗室檢驗合格後,方能執行配送任務。

7、乙方所有油罐車的容積表必須經國家法定的計量檢測部門或甲方中心計量室測定且在有效的檢定期限內,並經甲方確認後,方可投入營運。

8、乙方在油品接卸過程中,應嚴格遵守《中石化__石油分公司油庫油罐車裝、卸油HSE作業指導書》(見附件_)相關規定進行操作。若發現乙方作業人員在卸油時有先接皮籠,後接導靜電接地線的違章現象,甲方有權終止乙方的承運業務。乙方承運車輛應配置2個手提式乾粉滅火器和設置專用的靜電接地端子,並在罐車尾安裝安裝2根導電橡膠拖地帶,保持有效觸地。

9、乙方在運輸過途中造成的交通事故和人員傷亡,均由乙方負責並承擔全部責任,與甲方無涉。乙方車輛在行駛途中,若發生交通事故,應第一時間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協調運力。

第七條 數量質量

1、乙方承運油品的所有車輛應當配備專用的計量器具和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或甲方中心計量室出具的有效油罐車容積表。油庫與乙方以油庫計量儀表發貨數作爲計量交接依據,乙方與加油站的數量交接實行罐車交接。乙方與客戶的數量交接執行甲方與客戶簽訂的協議。

2、油庫交接:承運車輛在油庫裝油結束後,平臺髮油員與承運車的押運員共同測量油高、水高,對裝油口和卸油口進行鉛封,在出庫單上加蓋“油庫發貨專用章”。對屬加劑加價範圍的油品,須在裝油前加入清淨劑,並加蓋“已添加清淨劑”圖章。

3、加油站、客戶交接:接收方覈對油品品種、數量,並與押運員共同檢查鉛封數量和完好情況。乙方須在接收方確認油品數量符合條件後卸油。油品卸淨後,接收方在出庫單上簽字確認。

4、電子籤封投入使用後,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方關於“GPS-電子籤封系統”使用、保養、管理的有關規定,若違反規定,造成配送任務無法執行的,甲方將視情況對乙方實行車輛停運,以減少運輸量、直至解除協議,並追究相關賠償責任。

5、超耗:在出現超額損耗時,收油工和駕駛員(押運員)要在《數質量交接證》和《出庫單》上寫明情況,共同簽字確認,再上報甲方調度中心。查明責任後,按用戶負擔定損、承運車隊負擔超耗的原則處理。應由乙方負擔的,由甲方統一在運費結算中抵扣。乙方承運人員不得擅自用現金向加油站賠償超耗油品。

第八條 承運責任

1、乙方運輸車輛應嚴格執行甲方的“專車專用”制度,不得混裝汽、柴油和承接第三方的配送任務。在油庫裝油、在加油站或客戶處卸油前應當檢查油品品種與罐車和接收油罐所裝油品是否一致,確保不發生混油事故。若承運過程中發生質量問題,由乙方全額賠償經濟損失,承擔全部責任,且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2、乙方車輛在運輸途中被發現或有人舉報經證實有偷盜油品行爲,乙方須全額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決定對乙方實行車輛停運,減少運輸量直至終止本協議。若觸犯法律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

3、甲方根據配送量的情況,負責配送計劃的調度,乙方負責配送車輛的安排。

4、乙方指派與甲方進行業務聯繫的日常管理人員,必須持有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的委託(派)書。乙方車隊根據調度中心每天制訂的派車計劃到指定的油庫提油,不得擅自變更甲方要求的送貨時間、送貨地點和提貨數量。

5、若乙方未按照甲方數質量交接要求操作,造成客戶投訴,拒收等影響配送業務開展的,乙方將承擔全部責任。

6、乙方車輛嚴格按照甲方配送要求的時間進行配送,確保加油站不脫銷。如遇突發事故、車輛維修、保養等特殊原因造成運力不足,應盡力內部協調解決,確實不能內部協調解決時,應及時向甲方申報。乙方對於甲方臨時增加或減少的配送計劃,應當執行,不得拒絕。因乙方原因不執行運輸任務而造成加油站脫銷的,甲方有權決定對乙方實行車輛停運或終止協議,並對甲方損失予以賠償。

7、乙方應當保證24小時通訊暢通,配備2輛應急車,以備緊急情況下由甲方調運。

第九條 單據流轉

本協議將執行甲方《銷售票據管理辦法》中有關單據流轉的管理規定。

第十條 運費結算

1、結算時間;每月_日爲運費結算斷帳日,結算上月_日至當月_日實際發生運費,乙方必須在當月_日之前將與甲方覈准後的運費結算清單(包含零售片區和專業中心加油站彙總結算清單)和稅務部門認可的可抵扣運輸發票送達甲方物流管理部門、甲方物流管理部門在每月末最後一天前將乙方運費支付到位。

2、結算依據:經過甲方物流管理部門調度中心負責人覈定的當月運雜費結算清單和甲方各零售片區、專業中心彙總結算清單爲當月運費結算的唯一依據。

即乙方每天將前一日已完成配送任務的“簽收聯”、“運輸聯”進行整理登記,並把簽收聯上交到甲方調度中心相關的零售片區和專業中心(獨立覈算加油站和自付運費客戶的“運輸聯”上交到甲方調度中心),甲方按照《運雜費管理實施細則》進行覈對,結算。

第十一條 運費定價

短途運價___元/噸;

計算公式:應結運費=短途運價×成運油品數量;

長途運價___元/噸·公里;

計算公式:應結運費=長途運價×運距×承運油品數量;

第十二條 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義

1、要求乙方按照規定的時間、趟次順序、路線、地點、把油品運送到目的地。運輸里程以重載運距爲準。即以發貨點到收貨點正常情況下的重載運行距離爲準,一經覈定,雙方不得隨意修改。若遇道路維修、橋樑毀損等原因需要長期繞道行駛的,經甲、乙雙方確認新的運輸里程並報甲方物流管理部門批准後,按新確定的運輸里程計算運費,繞道行駛原因消失後,立即恢復原里程計算運費。

2、在乙方將油品送到甲方指定的加油站或收貨地點前,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中止運輸、返還油品或變更送達地,但應按甲、乙雙方認可的實際里程支付運費。

3、若乙方將油品錯運到其他目的地(非甲方指定目的地),應及時返運至甲方原指定目的地,並不得要求甲方支付因錯運而增加的費用。若因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則扣除此次運送的全部運費;若甲方損失大於此次運費,則按實際損失賠償。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利單方面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乙方_次使用不符合安全規範標準的超載、證照不齊、資質不全的車輛的;

(2)乙方不能爲甲方提供正常的運輸服務的;

(3)乙方承運油品不能保質保量,一年內經_次書面警告仍不能糾正的;

(4)乙方車輛不服從甲方調度指揮,一年內經_次處罰仍不改正,造成加油站油品脫銷的;

(5)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服務質量進行跟蹤調查、提出要求、督促乙方改進服務質量。

(6)甲方應按約定的結算時間向乙方支付運費。

二、乙方權義

1、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油庫,加油站關於裝、卸油的規章、制度、流程;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根據約定的結算時間支付運費。若甲方不按時支付運費,乙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但乙方不得對相應的運輸油品進行留置。

3、油品運輸送達加油站等目的地後,乙方知道收貨人的,應當及時通知收貨人,收貨人應當及時驗收卸油;收貨人不明或收貨人拒絕接卸油品,乙方無權自行決定如何處理油品,應當及時與甲方聯繫,按甲方指示辦理。

4、完全符合卸油條件而油品到目的地後不能及時進行卸油,而影響乙方的車輛不能執行下一趟運輸計劃造成的後果由責任方負責。

5、乙方可根據甲方的運送計劃,合理調度運輸車輛。

6、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危險品運輸的法律法規及中國石化系統制定的有關成品油運輸規章制度,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油品運到指定的地點。對託運的油品安全負責,保證不發生安全事故,油品損耗(正常損耗除外)、人爲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造成甲方損失的,承擔賠償義務。

7、在油品到達後,收貨人接卸油品前,承擔保管義務。

8、乙方承運油品過程中所涉及的相關的路、橋費由乙方承擔,並妥善保管好運輸過程中產生的各項單據、憑證。

9、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轉託甲方的成品油運輸業務。

第十三條 特別約定

(一)配送車輛發生以下現象的,對該車停運7天並賠償相關損失。

1、違反甲方所屬物流中心頒佈的《油罐車入庫裝油安全管理禁令》規定的。

2、不按照油庫的裝油流程進行規範操作,發生如冒油、損壞平臺髮油設施等事故的。

3、卸油過程中,無故與加油站(客戶)發生爭執,損壞對方卸油設施的。

4、卸油過程中,採取一些非正常手段,如車輛前後輪胎不平,影響數質量正常交接的。

(二)配送車輛發生以下現象的,對該車停運14天並賠償相關損失。

1、司押人員在配送車輛駕駛室內吸菸,危害二次物流配送安全的。

2、不按照規定的時間進行配送,造成加油站脫銷,且沒有正當理由的。

3、不與調度中心和加油站(客戶)及時聯繫,擅自取消配送計劃,造成一定後果的。

4、故意損壞車載GPS-電子籤封系統,導致無法實時監控車輛運行的。

(三)配送車輛發生以下現象的,對該車停運30天並賠償相關損失。

1、不遵照“專車專用”的原則,進行汽柴油混裝的。

2、司押人員私自塗改《出庫單》上標註的裝油高度的。

3、無故不卸淨油品,或與加油站(客戶)發生數、質量糾紛,造成一定影響的。

(四)乙方所屬配送車輛若發生偷盜油的情況,並被覈實無誤的,甲方將取消乙方部分或全部車輛的配送資格。

(五)停運覈減下來的配送量和業務發展增加的配送量,將優先分配給操作規範、服務質量優、客戶投訴少的其他承運單位。

(六)甲方可以根據乙方違規程度的輕重決定處罰,其他未列的違規現象,將根據情節的輕重程度進行處罰。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約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應當嚴格履行本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任何一方不得違約。若一方違約,則由違約方向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和賠償由於違約行爲給另一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十五條 通知條款

在合同實施過程中,合同雙方一切聯繫均以書面通知爲準,特殊情況可先口頭通知並即補書面通知。雙方共同簽署的有關文件,屬於合同的補充文件。雙方聯繫的具體規定(代表、地點、方式等)在特殊條款中訂明。未作特殊約定的,通訊地址爲本合同首部載明的地址。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意外事故)導致本合同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本合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依法免除相應的違約責任。

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第十七條 爭議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由本協議簽約地法院裁決。

第十八條 其他規定

1、運輸價格和乙方油罐車數量的調整及其他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協商,達成一致,根據需要和可能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由甲方全權委託其下屬的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__公司物流中心履行和管理。

3、本協議簽約地爲甲方物流中心的住所地。

4、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事案件的委託代理合同 篇21

姓名: 年齡: 性別:

公民身份號碼:

乙方受託人:

姓名: 年齡: 性別:

公民身份號碼:

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委託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協議事項:甲方出資購房人 使用受託人 的名字購買房產及辦理房屋產權證,產權證登記在受託人 的名下,但該房產實際所有權屬歸甲方出資人 所有,甲方 有使用、佔有、出租、處分該房產等權利。乙方受託人 在該房產的權屬登記只是甲方出資購房人 有償(或無償)借用其名字進行房產登記的行爲,乙方受託人對該房產無所有權。

二、甲方實際出資人 使用乙方受託人的名字 辦理有關購買商品房 套的各項事宜:

1.購買的商品房共 套,總面積在 平方米;由甲方出資購房人 使用及居住。

2.商品房的購入價爲 元/每平方米,購買總價爲 元,由甲方出資購房人 完全出資購買,通過 方式一次性付款。

3.商品房所在位置位於 。房地產開發商爲 ,預售證號爲 ,購房合同號爲 。

4.甲方出資人 使用受託人 的名字辦理房屋產權證及繳交相關費用。

5、該房產從購買之日起,年滿五年或符合產權過戶條件後,乙方受託人 應無條件協助甲方購房出資人 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相關費用由甲方購房出資人支付。

6、其他 。

三、委託報酬受託人如完成委託事宜,甲方出資購房人給付報酬 元;如果在委託期限內未能完成委託事宜,給付勞務費 元。

四、完成上述委託事項所需費用根據實際需要,按支出憑據由甲方實際出資人支付。

五、各項費用的支付方式和期限委託酬金在合同簽訂後 日之內,先付 %;其餘在完成該協議事宜後一次支付。所有經費往來均通過銀行結算。

六、雙方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

1.本協議在房屋購買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可作爲房屋購買合同的附件。甲方出資購房人 自房屋購買合同簽訂後即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有權使用、佔有、出租、處分等權利。如在該房屋產權登記未變更爲甲方 時,乙方受託人 因其他原因所發生的債務糾紛,該房產應由甲方 享有完全的優先受償權;如因乙方受託人 的原因引起該房產繼承糾紛的,甲方 享有該房屋的唯一繼承權,是該房屋的唯一繼承人。

2.受託人應認真負責行使甲方授予的權利,不得弄虛作假,更不得與第三人惡意通謀,欺騙甲方;甲方出資購房人 將出資購買的房產權屬登記在受託人 的名下,但受託人並無真正的權屬所有權,受託人只是出資人借名進行權屬登記。受託人 無權使用、佔有、出租或處分該房產。

八、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雙方議定的其他事宜

甲方出資購房人:

公民身份號碼:

住址:

購房開戶銀行:

購房資金銀行帳號:

乙方受託人:

公民身份號碼:

住址:

協議簽訂地點:

協議簽訂時間:

民事案件的委託代理合同 篇22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就甲方自有產權的不動產,交由乙方房地產中介機構負責代理銷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不動產基本情況:

甲方自有產權的不動產位於 市 區 單元第____層,共 (套),房屋結構爲__ __,建築面積 平方米,戶型 ;房屋所有權證號: ,屬於:。附房屋狀況表。

二、銷售價格與收款方式:

1、甲方確認本合同指定的房屋銷售底價爲__ __元/平方米,總價 元人民幣,乙方可視市場情況高於底價銷售, 銷售價超出甲方指定銷售底價部分,甲方得%、乙方得 %。若銷售價低於甲方底價,須徵得甲方書面認可;

2、甲方確認由乙方代收房款。

三、甲方同意乙方客戶的以下幾種付款方式:

四、結算方式:

雙方約定,自購房客戶與甲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房產證過戶並交房後,方辦理房款結算手續。

一次性付款結算方式:

一次性付款是指即購房客戶與甲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當日將全部房款支付到乙方帳戶;

乙方代收購房款,在甲方自行辦理產權過戶手續或委託乙方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後,自房產證過戶完畢之日起三日內乙方將代收購房款轉予甲方。

按揭貸款的結算方式:購房客戶與甲方簽訂購房合同後,購房客戶向乙方支付首期房款後開始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接揭貸款手續獲批後,待房產證過戶並辦抵押後,首期款由乙方付,按揭款由按揭銀行付清。

爲保證房屋交易的安全性,房屋產權過戶手續辦妥後,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後,須憑本人身份證來乙方處領取房款,如委託他人取款的,應憑經公證的委託書(註明代收房款)及委託人身份證明領取,甲方系法人的,應以合同載明的開戶行和帳號轉帳。

五、代理期限及代理權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爲 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到期後,本合同自行終止。

2. 甲方全權委託乙方在不低於甲方售房底價的情況下與客戶簽訂定房協議書,並代甲方收取房款。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人或中介機構銷售該不動產。

4、委託期滿仍未銷出者,甲方授權乙方可在委託底價內下浮 %出售。

六、代理費的收取

1、乙方的代理費爲本合同所售不動產,在出售成功後按成交總額的____%收取,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甲方指定銷售底價部分,甲方得 % ,乙方得%。代理費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由乙方從代收房款中扣除。

2.甲方在與乙方客戶正式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乙方客戶支付首期房款後,乙方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代理費。

3、甲方委託乙方在信息宣傳系統上爲該物業發佈廣告及帶購房客戶到現場看房,雙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信息發佈費、產證鑑定費及服務費合計 元。

七、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交如下房屋產權證明資料,並保證其真實、準確性。1)、《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房主身份證等有效證件的複印件及原件,乙方覈對原件件無誤後將原件交還甲方。

2)、已婚夫婦,房屋所有權在一方名下,但共同生活超過八年的,應證得另一方的書面同意。

3)、原購房協議書(另:如房屋是集體土地,應提交鄉、村辦及所屬村委會城管科證明) 4)、房屋平面結構圖及附屬設施說明清單、鑰匙等。

5)、房屋是否設定擔保等債權、債務的書面聲明。 6)、有委託人代辦的,應出具經公證的房主授權委託書原件及受託人身份證明。

2、甲方保證該不動產的產權清楚,若發生與之有關的權屬糾紛及債權、債務糾紛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因此給乙方及乙方客戶照成的經濟損失,甲方必須負責賠償。

3、乙方在與客戶簽訂定房協議書合同後,甲方應在得到乙方通知後三天內來乙方處簽署銷售確認書,並與乙方客戶會籤購房合同,如因甲方地址、電話變更,而未能通知甲方而給甲方所造成的損失概由甲方負責。甲方聯繫電話及地址以本合同所載的地址爲準,經交郵即爲送達。4、甲方與乙方客戶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後,若雙方委託乙方辦理房產證的過戶手續,應支付代辦費。

5、房產證辦理過戶完畢,甲乙雙方結清房款,則本代理合同指定的不動產代理義務即告完成。

6、原則上,乙方要求甲方應在房產證辦理過戶後,方交付房產給購房客戶。特殊情況下,甲方願提前交房應書面通知乙方。

7、乙方系房地產的中介機構,依法承擔中介機構的權利義務。

八、違約責任:

1、乙方在委託代理期間,將委託不動產出售,並與購房客戶簽訂定房協議書,如購房客戶未履行定房協議書所規定條款,乙方有權終止定房協議書,並沒收定金;如乙方與購房客戶簽訂定房協議書後甲方反悔的,甲方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爲乙方客戶繳納給乙方的定金。

2、甲方不得將該不動產委託乙方之外的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銷售,否則視爲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如甲方自行售出委託物業,應以書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乙方,否則乙方仍按未售物業出售,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九、乙方必須嚴守誠實、信譽、高效的服務原則,積極、主動、熱情地爲甲方進行代理服務,乙方必須嚴守甲方有關商業機密不能外泄。

十、雙方一致同意本合同如發生爭議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該仲裁爲終局。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爲憑,本合同附件爲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二、如有其它事宜,可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聯繫地址: 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開戶行:

帳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於

民事案件的委託代理合同 篇23

法律事務委託代理協議

委託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律師事務所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委託與代理甲方辦理房屋該(物業)個人住房貸款之法律事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事務所律師或其他工作人員作爲甲方辦理上述有關手續的代理人。

二、甲方委託乙方辦理之事項爲:

1.就申請個人住房貸款事宜解答申請人之法律諮詢;

2.指導申請人正確填寫《中國銀行北京市分行個人購房借款申請書》,並準備相關申請文件;

3.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文件進行審查;

4.爲申請人之借款資格出具法律意見書;

5.申請人借款申請被銀行接受後,安排申請人簽署《個人住房貸款借款合同》、抵押協議及相關協議文件;

6.在申請人簽署《個人住房貸款借款合同》時,安排申請人簽署與該合同相關的承諾書、授權委託書及其他法律文件;

7.代表申請人在房地產抵押登記主管機關辦理抵押物的期得權益抵押登記、正式房地產抵押登記以及質物需辦理登記的出質登記手續;

8.在辦理上述手續時,代收並代爲繳付政府部門收取的登記規費。

三、乙方應保證其指定之律師及有關工作人員認真、負責、高效率地完成甲方委託之事項。

四、甲方在此保證其向乙方提交之各種證件、文件(包括複印件)均爲合法、有效,並保證其支付該物業之房款來源合法。

五、甲方應於簽署本協議之同時按甲方申請借款額的‰向乙方支付代理費,計元人民幣。

六、甲方若違反本協議第四、五條規定之義務,乙方有權終止代理甲方手續之事項,且所收代理費概不退還。

七、乙方指定之律師或其他工作人員違反本協議第三條規定之義務或無故終止代理甲方委託之事項,甲方有權要求返還全部或部分代理費。

八、如甲方在借款申請仍未獲銀行批准之前終止與發展商簽訂的購房契約,乙方根據本協議第五條所收之代理費不予退還。

九、非因乙方之原因甲方與銀行之個人住房貸款借款合同被終止或被解除,乙方根據本協議第五條所收之代理費不予退還。

十、本協議自甲方有權代表及乙方指定律師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律師事務所

律師:

年 月 日

民事案件的委託代理合同 篇24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乙方代理甲方在中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註冊醫療器械事宜協商一致並達成以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託乙方代理下列醫療器械在中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註冊。

生產廠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產品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格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負責按《醫療器械產品註冊管理辦法》規定提供相關文件資料,(文件資料包括附件一及藥監局所要求的文件)。甲方對其所提供文件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及合法性負責。乙方不對前述的文件資料負審。甲方的文件資料不符合三性或甲方有誤導或遺漏,導致甲方的註冊被駁回或延誤,概由甲方自行承擔。

四、甲方應在本協議簽訂後3天內按費用清單向乙方支付全部代理費用。費用清單詳見附件。

五、若因乙方過錯不能按時完成產品註冊,則每超時一個月(按工作日算)退還代理費用的30%,直到退完全部代理費止;若甲方因自身因素導致其產品註冊不予批准的(包括但不限於提供材料不真實或有違法違章行爲等),其代理費用不予退還,雙方的代理關係至註冊當局發文不予註冊之日起解除;若因不可抗力或國家政策調整致使產品註冊不能按時完成,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乙方退還除已產生費用外的剩餘代理費用。

六、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中止合同,甲方中止合同的,乙方所收代理費不予退還。

七、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當地_____委員會按照該會_____規則進行_____。_____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和甲方付清代理費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民事案件的委託代理合同 篇25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因與XX市XX區前進街前進第一股份合作經濟社龍怡苑合作建房合同糾紛事宜,現委託乙方指派的田武、李鳳儀律師爲其代理上述事宜的有關非訴訟法律事務。

二、甲方委託乙方律師的具體法律事務爲:向XX市XX區前進街前進第一股份合作經濟社發律師函。

三、甲方應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材料配合乙方開展工作,乙方應積極履行職責,根據法律和事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四、根據乙方的收費標準,甲方同意於簽約後就上述委託事務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律師費共人民幣一百五十元。

上述費用不包含乙方到廣州外辦理上述委託事務的差旅費和有關雜費。乙方在甲方支付費用後開始代理工作。

五、甲方無正當理由終止委託,應支付雙方約定的律師費,並不得要求退還已支付的律師費。

六、乙方無故終止代理,應全額退還甲方已交付的`律師費。

七、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而產生的爭議應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律師函發出時終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特別約定:無。

本人/單位在簽署本合同之前,已清楚瞭解上述每一條款的確切含義。

甲方:乙方:

20xx年11月23日20xx年11月23日

民事案件的委託代理合同 篇26

風險揭示

一、證券市場是高風險市場,投資者既可能通過證券投資而獲取收益,亦可能因證券投資而遭受損失;

二、本協議含有_____證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營業部免責條款,凡因免責條款約定的事由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_____證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營業部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建議投資者在充分了解證券市場風險及本協議免責條款含義後再謹慎考慮,決定是否投資證券市場並與_____證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營業部簽定本協議。

免責條款

一、您無條件同意以下免責條款,同時本公司不承擔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

二、投資者申請證券交易委託代理業務,因提供的資料不實造成的損失;

三、投資者因證券賬戶丟失、密碼泄密、操作不當所造成的損失;

四、本公司電腦網絡系統發生故障,公司負責及時修復,但因網絡系統發生故障造成投資者的經濟損失;

五、因地震、火災、颱風、洪水、戰爭、政府行爲及其他各種不可抗力、不可預測因素引起停電、網絡系統故障、電信故障等原因而造成的投資者的經濟損失;

六、行情數據來自專業的證券機構,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證數據的準確性、即時性和穩定性;本公司提供的資訊僅供參考,投資者據此進行的投資活動所招致的損失;

七、超出本公司控制範圍的事件所造成投資者的損失;

八、投資者因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而造成的一切後果自負。

甲方(委託人):___________(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

乙方:_____證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證券營業部

甲、乙雙方依《證券法》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有價證券買賣及相關業務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 開戶

1.甲方在委託乙方進行證券買賣活動前,必須填寫詳細的開戶資料,同時還必須出示身份證、證券賬戶卡原件和複印件。甲方可選擇預留一至兩個銀行提款帳號,以備日後提款時專戶出款。

甲方開戶時須預留交易和保證金存取兩個密碼爲將來交易、提款等活動之用;如甲方爲機構,則還須另行預留印鑑(工商營業執照、印鑑)。

2.在乙方開戶的投資者必須辦理滬市全面指定交易手 續。辦理指定交易手續時,投資者必須提供本人身份證、上海股東卡,並簽定“上海指定交易協議書”一式兩份。

第二條 代理

甲方如授權他人代理證券開戶、買賣、交割、轉託管、提款等行爲,則必須開具《授權委託書》,寫明代理人姓名和身份證號碼、代理事項、權限,並由雙方簽名蓋章。同時必須帶齊代理人與授權人的身份證及授權人的證券賬戶卡。

第三條 買賣委託

甲方在乙方開戶後,自動享有櫃檯委託、電話自動委託、小鍵盤自助委託、pda、手機短信息、wap方式等委託方式。隨着乙方新業務品種的開展,乙方提供的新委託方式視同甲方當然採用,如甲方需排除乙方提供的委託方式中的任何一種,應進行特別聲明。

甲方進行當面櫃檯委託時,必須提供有權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權代理人,下同)身份證、證券賬戶卡。乙方在審覈後,方纔執行其委託指令。甲方使用其他委託方式進行交易時,甲方輸入或使用的信息必須與預留的信息相符,否則,乙方工作人員或電腦程序將拒絕執行其委託指令。甲方的所有委託均於當個交易日有效。

確認甲方的委託方式有效、合法後,乙方應及時執行甲方的委託指令。如甲方需變更指令,則只在乙方確認指令尚未執行時方可爲甲方辦理變更手續。

如果甲方未依約定及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委託,則委託無效。

第四條 清算交割

1.甲方在委託後可向乙方查詢是否成交,如有疑問,須在五個交易工作日之內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查詢。原始委託交易記錄或憑證和對帳單爲最終覈查的依據。如甲方未按上述規定確認,按已確認處理。

2.甲方在營業時間可隨時要求乙方提供對帳單(交割單),但不以此作爲確認成交的前提條件。

交易費用

乙方對甲方委託的一切買賣,根據證券交易有關業務規定收取手續費及代扣印花稅等,乙方不另收其他費用。

第五條 分紅、派息、配股、保證金計息

1.乙方將甲方應得的分紅派息等自動劃入甲方的“保證金戶”和“證券賬戶”內,除簽定代理配股協議外,甲方必須自行在有效期限內辦理配股繳款手續。

2.甲方保證金餘額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活期儲蓄利率計算。乙方爲甲方代扣代繳利息稅。

第六條 保證金提取

甲方可以選擇乙方提供的以下方式提款:

憑身份證和股東卡在乙方櫃檯輸入保證金密碼取款:提款時須提供有權人的身份證、證券賬戶卡 保證金賬戶卡原件,同時輸入相符密碼。取款時現金當面點清,離櫃概不負責。

選擇銀行專戶出款:提供有權人的身份證、證券賬戶卡,填寫保證金轉入銀行專戶(如存摺)的轉帳單,同時輸入相符保證金密碼。若甲方爲機構還需提供預留印鑑,據此乙方將甲方的保證金轉入銀行專戶後,甲方在銀行辦理取款。

通過電話自動轉帳系統或電話銀行系統進行自動轉帳操作:使用本方式提款須另行簽署有關申請文件。當日轉出現金超過______萬元的,須提前一個交易日預約。

…………

第七條 銀行名稱帳號名稱存摺帳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掛失、解掛、凍結、解凍

1.甲方的有關證件、資料、密碼遺失或被竊,有權人應及時向乙方申請辦理掛失,因未及時辦理掛失手續而致責任或損失由甲方自己承擔。甲方可適時申請解掛,解掛時須提供有權人的身份證、證券賬戶卡原件。

2.乙方可根據有權人申請、甲乙雙方有關協議、或法律許可的司法及證券主管機關的要求對甲方賬戶實行凍結、解凍等操作。

第九條 甲方聲明與保證

1.甲方保證遵守有關部門關於證券買賣及相關業務的規定。

2.甲方確認本協議文本,並接受本協議所規定的全部條款;同意其後所進行一切委託及有關業務活動均受本協議之約束;對本協議內容完全明白和認可,並在明白和認可後簽定本協議。

3.甲方承諾償付任何因其違約使乙方遭受的損失,乙方對甲方賬戶中的證券、價款享有扣留權。

甲方保證其所提供的一切資料皆爲完整、真實、準確及有效的,並同意乙方在開展業務時有權使用此等資料,直至收到甲方書面通知有關任何變更爲止。資料如有錯誤或變更,甲方保證立刻通知乙方,否則後果自負。

民事案件的委託代理合同 篇27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營業執照號:

地 址:

電 話: 傳 真:

郵 編:

乙 方:

地 址:

電 話: 傳 真:

郵 編:

甲方因行政訴訟一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行政訴訟法》和《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爲委託代理人。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託代理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事項包括(劃√爲確認,劃×爲否認):

提供處理委託事項的諮詢意見;

代理甲方與對方或有關方進行交涉、協商或和解;

代理一審訴訟;

代理二審訴訟;

代理執行。

第二條 委託代理權限(見授權委託書)

一般代理或者全權代理,包括(劃√爲確認,劃×爲否認):

□變更或者放棄訴訟請求;

□承認訴訟請求;

□進行調解或者和解;

□提起上訴;

□申請執行;

□收取或者收轉執行標的;

□簽署、送達、接受法律文書。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指派律師作爲上述案件中甲方的委託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業務助理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但乙方更換代理律師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委託代理事項;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做出的判斷,向甲方進行法律風險提示,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合法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根據審理機關的要求,及時提交證據,按時出庭,並應甲方要求通報案件進展情況;

5、乙方律師不得違反《律師執業規範》,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委託代理人;

6、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機密/或者甲方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與委託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文件及其他事實材料;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爲乙方律師的聯繫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繫人應當及時通知委託代理人;

5、甲方有責任對委託代理事項做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爲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律師代理費

甲乙雙方依據湖南省物價局、湖南省司法廳制定的《湖南省物價局、司法廳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的規定及相關規定,就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律師費及相關費用達成如下協議:

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在簽訂本代理合同後日內,以收費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______人民幣元整(小寫:________¥元)。

乙方戶名: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

乙方賬號:__________

律師代理費以到達上述賬號同時由乙方開出發票爲收訖。任何私人間的支付乙方均不予承認。

第六條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及其他專業顧問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長沙市外(包括遠郊區縣)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及資料費、通訊費、翻譯費等;

3、徵得甲方同意後支付的其它費用。

乙方律師應當本着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因甲方追加委託事項或因增加訴訟當事人,當事人一方提出反訴、反請求等重大訴訟事件導致代理事項明顯增多的情況時,乙方有權增加律師代理費。甲方應當合理地追加。否則,乙方僅在原委託範圍內工作。

(三)甲方明確放棄委託事項,可以要求變更合同,甲乙雙方合理確定律師收費。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第三條第6—7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五)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或暫停工作直致甲方自行糾正時止:

1、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僞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第二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三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費。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託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託後,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爲由要求退費的;

3、甲方作爲被告時,乙方律師已經爲出庭作好準備,而原告方撤訴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不合理的單方解除合同的'。

(二)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或者違反第三條第6—7項規定的義務之一,導致甲方蒙受重大經濟損失,乙方應當通過已投保的律師執業責任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不合理的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代理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律師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分會,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壹份存卷,本合同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自____年__月__日之日起生效,自本項目法律服務或雙方解除本合同時止。

第十一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扉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當面交付文件的,在交付之時視爲送達;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爲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爲送達。

第十二條其他特別約定:

(以下無正文)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人: 承辦律師:

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

民事案件的委託代理合同 篇28

甲方:

身份證:聯繫電話:(以下簡稱委託方)

乙方: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受委託方)

委託方因與糾紛一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律師作爲訴訟代理人,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委託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律師在本案中擔任甲方一審、二審訴訟代理人。

第二條委託代理權限

具體代理權限以甲方出具的《授權委託書》爲準,《授權委託書》作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指派律師在本案中擔任甲方一、二審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業務助理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但乙方更換代理律師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委託代理事項;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斷,向甲方進行法律風險提示,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根據審理機關的要求,及時提交證據,按時出庭,並應甲方要求通報案件進展情況;

5、乙方律師不得違反《律師執業規範》,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委託代理人;

6、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機密、個人穩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四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與委託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文件及其它事實材料,並對證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有責任對委託代理事項做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重大過錯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5、甲方因調解、和解、撤訴等原因造成的本合同無需或不能繼續履行,均應視爲乙方已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甲方應依據本合同的約定全額支付代理費,但本合同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五條律師代理費

1、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律師代理費:

(1)代理費爲

(2)甲方首次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代理費萬元;

(3)餘下的代理費待案件審結後一次性收取

2、乙方銀行:中國銀行

開戶行:中國銀行支行

賬號:

名稱:律師事務所

聯繫電話:

第六條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貴陽市外的差旅費、食宿費;

3、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它費用。

甲方按照乙方律師實報實銷方式報銷上述工作費用,報銷以有關部門的正式發票爲依據,乙方律師應當本着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本合同簽署後,如本案因增加訴訟/仲裁請求,或當事人一方提出反訴、反請求等重大訴訟事件導致代理事項明顯增多的情況時,乙方有權要求增加律師代理費。新增部分的律師代理費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否則,乙方僅在原委託範圍內工作。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過錯導致甲方合法權益蒙受損失的;

3、乙方或乙方律師的行爲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僞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十個工作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費。

(二)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或者違反第三條規定的義務令甲方蒙受損失的,乙方應當在投保的執業保險範圍內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代理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四)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當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託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託代理事項後,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爲由要求退費的;

3、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的。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依法予以訴訟。

第十條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加蓋公章後生效,至乙方律師完成委託事項或雙方解除本合同時終止。

2、完成委託事項指乙方代理本案至本案本審終結止(包括判決、調解、裁定、裁決、和解和撤訴等)或本合同特別約定的代理事項完成終止。

第十一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應發往本合同簽署頁列明的地址。一方如果變更地址,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到達對方時視爲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簽收之日視爲送達。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民事案件的委託代理合同 篇2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委託方)

乙方:____市產權交易中心(受託方)

委託方___________(甲方)與受託方____________(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雙方自願、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全權委託乙方辦理產權交易項目,並由乙方提供產權交易中介服務。

第二條 甲方委託乙方辦理的產權交易項目包括:

(一)委託交易的內容和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委託乙方提供的.服務內容:

1、審覈本項交易並依法簽發《產(股)權交易鑑證報告》。

2、代表委託方選擇並聘請中介機構。

3、爲委託方完成本項交易提供諮詢服務。

4、完成本項交易所需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 甲方責任

1、負責提供本企業基本情況資料及有關證明文件或其它有關材料,所提供的資料與文件須真實。

2、協助乙方完成本協議第二條所確定的服務項目。

第四條 乙方責任

1、按時按質完成本協議第二條所確定的服務項目。

2、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泄露甲方的商業祕密。

第五條 有效期限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有效期限爲十二個月。本協議期滿後,根據雙方意願,重新簽訂協議。

第六條 費用

1、甲方根據《洛陽市產權交易中心收費項目》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2、甲方委託事項中有關涉及實地考察、評估、洽談、諮詢等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3、甲方在簽訂委託協議時,應按委託價的千分之一向乙方預付定金,若乙方在委託期內未完成交易且甲方不再延期委託的,乙方只向甲方收取成本費。其餘款項在委託協議中止時即退還給甲方。

第七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嚴格遵守洛陽市產權交易中心有關交易規則和交易業務的規定以及本協議約定,若違反規定和約定,違約方承擔相應經濟、法律責任。

第八條 其他事項

1、本協議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商定。

2、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3、本協議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民事案件的委託代理合同 篇30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本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設計______________活動的戶內外廣告裝飾工程及與本廣告裝飾工程相關的戶外廣告的手續報批、製作、安裝、維護、拆除。具體內容可詳見附件。

二、戶外廣告的手續報批,包括城市綜合執法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規劃部門、消防部門、氣象部門等,一切與本次戶外廣告宣傳有關的各部門申報審批手續均屬此列。乙方報批手續完成後,要將手續複印件交與甲方一份。

三、甲方將在乙方完成戶外廣告報批手續後按協議工程總金額預付乙方_______%作爲訂金,其餘款項,待乙方完成製作、安裝工程後,再支付_______%,剩餘款項待乙方履行維護及拆除所有廣告協議內容後,再一次性付清。

四、戶內外廣告裝飾工程因設計不合理、安裝不牢固、維護不到位等原因而引起的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五、甲乙雙方簽訂合作協議後,乙方未按協議要求時間完成,造成甲方廣告宣傳工作延誤的,每延誤一天,甲方將按本協議總款項的_______%進行罰款。

六、甲乙雙方簽訂合作協議後,乙方製作、安裝內容,未按協議要求達到質量標準,每出現一項內容,甲方將扣減本協議總款項的_______%。

七、本協議所指廣告裝飾工程完工後,乙方須承擔維護、維修責任。一旦出現問題需要乙方派人到現場進行維修、維護,乙方未及時到達現場維修、維護的,甲方將按每延誤_______個小時扣減本協議總款項_______%的標準進行罰款,若因此出現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八、因人爲破壞、不可抗力等原因出現的一切事故與乙方無關。

九、本合同有效期爲_______,即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十、協議的變遷、終止與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提出變更、解除、終止協議,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方可變更、解除和終止。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民事案件的委託代理合同 篇31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委託方因與湖南汽車有限責任公司、福州大通海汽車銷售有限公司產品質量糾紛一案,委託乙方律師代理訴訟,經雙方協議達成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收甲方委託,指派某某律師爲本案的訴訟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地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三、甲方委託乙方的代理權限是:參與一、二審訴訟及執行生效判決、有訴訟和執行過程中有權代爲簽收法律文書、有代爲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的權利及有權代爲達成調解的特別授權;

四、本案律師代理實行協議收費,收費標準及支付時間如下:

1、本協議生效之日,甲方支付乙方代理事務雜費0.000元,;

2、本案勝訴後,按執行回超出180000元數額的70 %支付律師代理費,在執行回的當日支付;

3、如甲方與對方達成換車賠款等和解協議,亦按達成協議的數額的70%支付律師代理費,在收到款項的當日支付;

五、本協議生效後,如甲方中途解除本合同,視爲與對方達成和解協議,亦應按第四條第3項的約定支付律師代理費;

六、本案的訴訟費用由林貽華代爲預支,在立案時預付。

七、甲方以其所購買的三一牌自卸車作爲履行本合同的擔保。甲方應於本協議簽字之日起十日內將車輛登記證交乙方保存。

六、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至本案生效判決執行結案之日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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