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代理合同(通用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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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代理合同 篇1

代理人: (姓名、性別、年齡、職業、住址,如果是法人單位的,則應寫明法人名稱、法定代表人、住址)

委託代理合同(通用11篇)

被代理人: (姓名、性別、年齡、職業、住址,如果是法人單位的,則應寫明法人名稱、法定代表人、住址)

代理人與被代理人經過協商,達成委託代理協議如下:

第一條 被代理人授權代理人在下列範圍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從事活動:(委託代理的權限和具體內容)

第二條 代理人必須按照被代理人的授權委託的範圍和內容,認真履行職責,維護被代理人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 代理人超越代理權實施的民事行爲,由代理人自己承擔法律責任。如果是爲了被代理人的利益而實施的行爲,事後經過被代理人的追認,視爲在代理權限內。

第四條 代理人不履行職責或者其他違法行爲而給被代理人造成損害的,應當賠償被代理人的實際損失。

第五條 被代理人按照 (雙方約定的條件),在________期限內,支付代理費________元。

第六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份,當事人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 篇2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經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就以下區域代 理銷售“奧東”牌pvc地板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

1.產品:本協議所稱產品,由甲方生產的 “奧東”全自動。

2.商標:“奧東”

3.區域:

第二條 合作方式及條件

1. 經銷:乙方代理銷售甲方“奧東”pvc地板。

2. 乙方向甲方交納服務及銷售保證金省會城市五萬元、市級城市叄萬元、縣級城市貳萬元整。合同期 滿,無售後服務投訴,甲方一次退還此保證金。

3. 甲方向乙方提供免費的售後服務人員技術培訓和培訓資料,乙方必須提供人員到甲方進行培訓,在甲方的食、宿費用由甲方提供。

4. 甲方須保證乙方零配件的供應。在保修期內的零配件是用以舊換新的方式提供。超過保修期的零配件甲方收取成本費用。

5. 甲方向乙方提供該區域獨家經銷保證,凡屬該區域的相關購買信息甲方須反饋到乙方。乙方不得擅自在非代理區域銷售甲方產品。

6. 乙方不得經營銷售其它品牌,並維護好“奧東”品牌的良好聲譽。

7. 乙方年銷售量不可低於 臺,首批進貨量不低於臺。

第三條 推廣、廣告、展覽

1. 甲方根據實際需要向乙方提供合理數量的價目表、廣告宣傳的圖片及有關產品經銷的輔助資料等,提供特許代理授權證書和銅牌。

2.甲乙雙方完成本合同簽定並首次進貨後,乙方當地所做甲方品牌專項廣告,經甲方覈准同意後實施,費用首季度按3000。00元/月計算,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需提供廣告發布小樣及廣告發票,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負擔。

3. 展覽:在 境內舉行的大型體育、休閒或相關的展覽會,經甲方同意後,由乙方租賃展位,組織產品出展,費用由雙方均擔。

第四條 價格

1. 價格調整,需提前七個工作日通知乙方。

2. 甲方提供給乙方的adma-33e價格爲 元、adma-36e價格爲 元、adma-38e價格爲 元、adma-40e價格爲元、adma-33eh價格爲 元、adma-36eh價格爲 元、adma-38eh價格爲 元、adma-40eh價格爲 元、四口機-33/38價格爲元。

第五條 訂貨/發貨/驗貨

1. 每次訂貨,乙方傳真採購訂單給甲方,甲方確認後回傳乙方。甲方不得接受口頭或其他形式訂單。

2. 甲方按照乙方指定的地點、數量發貨。

3. 倘若甲方所發貨物與訂單內容有型號、尺寸、顏色、品質不符者,乙方於收貨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 ,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補正。

第六條 品質/保險/售後服務

1. 甲方提供給乙方的產品保證質量。

2. 甲方的產品,免費保修壹年。

3.乙方必須按甲方規定的全國統一售後服務標準進行售後服務,若有乙方客戶投訴到甲方,甲方將直接派出人員給予客戶解決,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將直接從乙方年終的維保費中扣出。

第七條 保密

1. 乙方不得向第三人提及雙方合作事宜

2. 乙方不得將其所知有關甲方營業方法或其它甲方認爲應保密之資訊泄露給第三人。

第八條 違約責任/終止條款

雙方在合作期限內如違反以上協議,則應由違約方負擔由此引起的一切違約責任,同時另一方有權終止此合同。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凡有關合約或執行中所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由雙方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處理。

第十條 協議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爲 月,自 至 止。

在合作期限內必須完成臺的基本銷售量。方可簽署正式合作代理銷售合同。

甲 方: 乙方:

法人代表: 董事長 法人代表:

籤 約 人: 籤 約 人:

日 期:日期:

委託代理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爲使甲方____________產品全面推向市場,取得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雙方本着合法、公正、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書,以資雙方信守。

一、代理產品、區域、期限

1。代理產品名稱:____________

2。代理區域:____________轄區範圍內。

3。代理期限:____________年,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滿後,雙方滿意可續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代理權。

二、雙方責任、權利

(一)甲方

1。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成爲甲方在__________市場銷售合法總代理商,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區域內另設總代理商。

2。甲方依照本合同之約定管理乙方代理區域的經營活動,協助乙方做好區域內營銷推廣工作。

3。甲方保證乙方貨款到賬12小時內發出貨品(特殊訂貨除外),並保證產品長期供應。

4。甲方提供相關的產品證書和文件資料等。

5。甲方保證產品質量,對產品實行三個月內包換,一年保修,終身維護的質保承諾。

6。甲方積極配合乙方進行銷售人員的業務技能培訓。

7。甲方授於乙方“代理授權書”並享受調價時的庫存差價補償與其它優惠措施。

(二)乙方責任、權利

1。乙方應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自行完善經營甲方產品的各項手續。

2。乙方在授權區域內依法經營,認真負責地完成甲方授權代理事項,做好銷售工作,因乙方不依法經營,違反代理協議書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3。乙方必須貫徹,融匯甲方營銷理念,接受甲方的業務培訓,服從甲方的營銷指導及考覈。

4。乙方必須具備一批高素質的銷售人員,在所屬區域內,建立自己的銷售網絡,與甲方同時進行網絡化經營,並經常性,有針對性開展一系列的促銷宣傳活動。

5。協議生效後,乙方可以以甲方總代理或辦事處的名義對外宣傳。

6。乙方負責在代理區域內本產品的廣告宣傳及費用,設計光盤由甲方提供,依法辦理產品有關宣傳手續,做到合法經營。

三、總代理商從事的業務範圍

1。區域內二級代理商的建立。

2。區域內零售市場的建設,以及產品的批發,終端銷售。

3。密切與工程商合作,或與房地產商及需求單位直接合作。

4。經常進行宣傳促銷活動。

四、代理條件

1。乙方必須是註冊合法的公司或經營單位,具有固定的經營場所,有一定的市場經營網絡。

2。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企業有關資質(企業營業執照、工程施工資質證、銷售許可證)。

3。乙方必須完成甲方對其區域規定的首批進貨額,季度進貨額。

4。簽約後,乙方在半年內必須完成(50%以上)區域內的市場營銷網絡建設。

5。乙方與區域內代理商,二級經銷商等所簽訂的合作協議由甲方、乙方、經銷方三方共同簽訂,或乙方簽訂後報甲方備案。

6。乙方在區域銷售運作中,應嚴格遵守甲方提供的經銷價格體系進行網絡銷售,乙方供給二級代理商的供貨價格按限定供貨價的規定執行,乙方區域內零售價格不得超出甲方提供的20xx年全國統一零售價,最低可以下浮__________%,如需超出,必須徵得甲方書面授權方可執行,否則將取消乙方代理資格,同時賠償甲方爲此造成的各種損失。但對於房地產工程的批量供貨可由總代理根據實際情況自定。

7。乙方必須接受甲方業務培訓及營銷指導內容:

(1)安業系列產品各項功能的操作及安裝使用。

(2)甲方營銷政策及營銷思路的貫徹。

(3)市場網絡建設、規劃及銷售人員隊伍建設。

(4)通過多渠道開拓終端銷售業務。

8。不得同時經營其它同檔次品牌的同類產品,不然代理權自動取消。

五、代理數量及價格

1。乙方首先支付__________萬元RMB貨物訂金,並可在訂貨金額內進行貨物訂購(三個月內),乙方每季度必須完成________萬元RMB的進貨額,全年必須完成________萬元RMB進貨額。(具體產品價格及品種見附件)

2。乙方承諾本協議簽字之日起_____日內,向甲方支付首批貨物訂金_____萬元RMB,(甲方按4個月完成供貨,每月爲_______元RMB)如不按時付貨款,本協議將自動失效。

3。甲方年終考覈乙方年進貨總額及市場網絡建設情況,如按時完成年進貨量及市場網絡建設,甲方按乙方年進貨總金額的___%給予返利,如超額完成年進貨量,超額部分按______%給予返利。

4。乙方代理區域內所設的二級代理商,經銷商,工程用戶所需產品由乙方負責統一向甲方購進,或書面委託甲方向乙方指定地點辦理託運。

5。從第二季度開始,若乙方提貨量達不到本協議規定的每季度進貨量的______%且市場網絡建設達不到協議指標時則不享受區域總代理政策,乙方不得再以甲方代理商或辦事處名義對外宣傳。

六、其它

1。乙方如自動放棄代理權或違約被甲方終止代理權,乙方所有產品不得低於甲方全國統一市場價格的______折銷售。否則,乙方應賠償甲方在該地區銷售的損失。

2。乙方售出的甲方產品在使用中出現重大質量問題時,甲方應及時調查情況,在質保時間及圍內的產品給於換貨,並承擔所有運輸費用。

七、付款、運輸方式

1。乙方款到甲方賬上,甲方即可發貨,並告知運費價格。

2。運費由乙方負責。

八、宣傳、技術支持:

1。宣傳資料按乙方提貨比例配送,並可提供宣傳資料光盤供乙方大批量印刷宣傳使用。

2。甲方提供代理授權書,技術培訓資格證書。

3。甲方免費提供傳噴畫和培訓手冊。

4。乙方完成首批進貨額時,如需派員到甲方進行技術培訓時。交通自理,食宿由甲方負責,乙方在進行大工程項目同時,甲方可派員進行技術支持,交通費甲方自理,住宿由乙方負責。

5。提供工程設計方案和技術指導。

九、違約與仲裁

1。未經甲方同意,如乙方違約跨區銷售,一經確認,首先罰違約金人民幣______萬元,然後再將實際損失的額賠償給甲方。

2。自乙方代理資格生效之日至代理資格失效之日內,甲方不得再到乙方代理區域內進行銷售,如有違反,首先罰違約金人民幣___萬元,然後再將實際損失數額賠償給乙方。

3。在協議期內如發生分歧,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可按《合同法》處理。

十、附則

1。在甲方未設立產品總代理地區,爲擴大銷售量,乙方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可向該地區銷售代理產品。

2。在合同簽訂後,合同可到公證處公證,公證費由提出方承擔。

3。簽訂本協議時,乙雙方應提供企業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明及法人授權委證書,企業有關資質證明。

4。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商議。

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蓋章即可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年月日

委託代理合同 篇4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乙方代理甲方在中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註冊醫療器械事宜協商一致並達成以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託乙方代理下列醫療器械在中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註冊。

生產廠家:_________;

產品名稱:_________;

規格型號:_________。

二、甲方負責按《醫療器械產品註冊管理辦法》規定提供相關文件資料,(文件資料包括附件一及藥監局所要求的文件)。甲方對其所提供文件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及合法性負責。乙方不對前述的文件資料負審。甲方的文件資料不符合三性或甲方有誤導或遺漏,導致甲方的註冊被駁回或延誤,概由甲方自行承擔。

三、乙方代理甲方申辦上述進口醫療器械產品的註冊事宜,乙方有義務對甲方資料保密。對於未能取得產品註冊證的,乙方應當向甲方作出書面說明或及時提供藥監局的不予註冊的文件。

四、甲方應在本協議簽訂後3天內按費用清單向乙方支付全部代理費用。費用清單詳見附件。

五、若因乙方過錯不能按時完成產品註冊,則每超時一個月(按工作日算)退還代理費用的30%,直到退完全部代理費止;若甲方因自身因素導致其產品註冊不予批准的(包括但不限於提供材料不真實或有違法違章行爲等),其代理費用不予退還,雙方的代理關係至註冊*發文不予註冊之日起解除;若因不可抗力或國家政策調整致使產品註冊不能按時完成,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乙方退還除已產生費用外的剩餘代理費用。

六、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中止合同,甲方中止合同的,乙方所收代理費不予退還。

七、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當地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和甲方付清代理費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委託代理合同 篇5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電話: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 律師事務所

法定地址:

負責人:(合夥所)/法定代表人:(國辦所、合作所)

電話:

甲方因(注:此處概括表述委託事項)法律事務,經與乙方協商,現委託乙方指派律師擔任代理人。爲此,雙方本着平等協商的原則,根據《合同法》、《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委託代理事項

1、委託代理內容:

2、委託代理權限:以甲方簽署的《授權委託書》爲準。

3、委託代理期限:

本合同訂立後如發生委託事項變化和/或代理權限變更,雙方應就委託事項和/或委託權限變更事宜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條 指派代理律師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並經甲方同意指派律師--擔任甲方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委託代理人。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代理律師因健康、執業機構變動、被暫停執業等原因不能履行代理職責時,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代理律師執行本合同項下代理事務。

第三條 代理律師的職責

乙方及其指派律師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的職責:

一誠實守信,勤勉盡責,按照法律、法規和律師行業的執業規定,盡力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二尊重甲方的知情權,及時向甲方通報代理情況;對甲方提出的有關意見建議,代理律師應當認真聽取並妥善處理,

三保守在代理過程中所獲悉的甲方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

四嚴格依據甲方的授權爲代理行爲,不得有損害甲方利益的越權代理或無權代理行爲。

五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務之便利,非法牟取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所指向的甲方利益。

六謹慎保管甲方提供的證據和其他法律文件,保證其不遭受滅失。

第四條 事實陳述和證據提交

一甲方應向代理律師陳述涉及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全部事實,並按《證據材料提交通知》的要求提供有關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如果甲方未按該通知要求的時間和內容提交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由此產生的不利於甲方的後果,應歸責於甲方。

二甲方向代理律師提交的有關證據材料爲原件的,雙方經辦人應當辦理交接簽字手續;若是複印件,應由甲方指定的'簽字人在證據材料上簽名確認。

第五條 律師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

根據國家計委、司法部《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注;此處應詳細訂明金額、支付時間等)

第六條 差旅費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差旅費

第七條 不屬乙方的收費

乙方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涉及的下列費用,由甲方另行向其他收費機構或個人支付:

一人民法院、行政機關、仲裁機構、鑑定機構、公證機構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二經甲方同意的專家論證費用。

第八條 禁止合同外收費

除本合同約定的收費外,乙方承諾不再就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向甲方收取本合同約定範圍之外的其他任何費用;乙方代理律師以任何理由提出合同約定以外的任何收費,甲方應當予以拒絕。

第九條 合同提前終止

在本合同訂立或/和履行過程中出現下列情況,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但應將終止合同的事由及有關情況知會甲方:

一本合同訂立後乙方發現存在不可克服的利益衝突,繼續代理將違反法律或者律師執業規範。

二甲方堅持要求代理律師追求無法實現或不合理的代理目標。

三在事先無法預見的前提下,繼續履行本合同將會給乙方帶來不合理的費用負擔,而雙方未能就追加律師服務費達成補充協議。

四甲方故意捏造、隱瞞事實、弄虛作假,欺騙或誤導代理律師,經代理律師指出後甲方仍不予糾正。

依據本條第一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應予退還;依據本條二或/和第三或/和四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不予退還。

第十條 如遇事先無法預見的情勢,代理律師在授權權限之外爲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所實施的代理行爲,甲方應予確認。

第十一條 守約承諾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單方終止合同,否則將依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本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約定,其所收律師服務費(不含已實際發生的差旅費)應在甲方要求退費後全部退還甲方。

二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約定,除已繳費用乙方不予退還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繳清合同約定的全部律師服務費。

三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條之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和/或差旅費的,乙方有權隨時中止或終止代理服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甲方承擔。

四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工作疏忽或過失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按照乙方投保的《律師執業責任保險合同》的有關規定向甲方賠償。

五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故意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解除

本合同履行中,如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需由雙方協商並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第十四條 履職監督

爲便於乙方瞭解承辦律師的履職情況,甲方承諾在乙方代理律師代理案件的任何一個階段或乙方代理律師履職終止時,認真填制《律師服務質量徵求意見表》寄、交乙方。

第十五條 合同履行完畢

乙方的代理職責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注:此處應明確約定代理事項的結束點)時止。

第十六條 爭議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儘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成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七條 合同生效

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第十八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包括《授權委託書》、《律師服務質量徵求意見表》、《委託事項法律風險告知書》、《證據材料提交通知》,在本合同簽訂時由甲方一併簽收;前兩項爲待填文書,由甲方填制後送交乙方。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名): 授權代表(簽名):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委託代理合同 篇6

甲方(單位用):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甲方(個人用)姓名: 性別:

住址: 電話:

身份證號:

乙方: 律師事務所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甲方因 糾紛一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和《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爲委託代理人。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託代理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事項包括(劃√爲確認,劃×爲否認):

□提供處理委託事項的諮詢意見;

□代理甲方與對方或有關方進行交涉、協商或和解;

□代理一審訴訟;

□代理二審訴訟;

□代理執行。

第二條 委託代理權限(見授權委託書)

一般代理或者全權代理,包括(劃√爲確認,劃×爲否認):

□變更或者放棄訴訟請求;

□承認訴訟請求;

□提起反訴;

□進行調解或者和解;

□提起上訴;

□申請執行;

□收取或者收轉執行標的;

□簽署、送達、接收法律文書。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與委託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文件及其他事實材料;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因代理需要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 爲與乙方律師的聯繫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繫人應當及時通知委託代理人;

5、甲方有責任對委託代理事項做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爲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指派 、 律師作爲上述案件中甲方的委託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業務助理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但乙方更換代理律師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委託代理事項;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做出的判斷,向甲方進行法律風險提示,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根據審理機關的要求,及時提交證據,按時出庭,並應甲方要求通報案件進展情況;

5、乙方律師不得違反《律師執業規範》,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委託代理人;

6、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機密或者甲方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五條 律師代理費

本案訴訟標的額爲 元。依據《遼寧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和《大連市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經雙方協商同意,按標的額的 %收取,共 元。

(實行風險代理收費,最高收費金額不得高於收費合同約定標的額的3 O%)

第六條 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和其他費用,由甲方承擔(劃√爲確認,劃×爲否認):

□訴訟費 元人民幣;

□仲裁費 元人民幣;

□鑑定費 元人民幣;

□公證費 元人民幣;

□查檔費 元人民幣;

□差旅費(大連市內四區以外代理案件發生的) 元人民幣;

□長途通訊費 元人民幣;

□複印費 元人民幣;

□翻譯費 元人民幣;

□資料費 元人民幣;

□其他 元人民幣。

甲方可按照乙方律師要求提前預支或事後實報實銷方式給付上述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應當本着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不得向甲方收取除代理費和工作費以外的任何費用。

乙方律師收取甲方所有費用須向甲方出具收取憑證。

上述費用的支付方式(劃√爲確認,劃×爲否認):

□自本合同生效後 日內支付 元人民幣;

□自 後 日內支付 元人民幣;

□雙方約定的支付方式:

(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後,乙方不得單方變更收費項目或者提高收費數額。確需變更的,必須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

本合同終止後或者提前解除的,應當由雙方書面確認並結清有關費用。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第三條第5-7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僞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 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四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代理費。

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者違反第三條第5-7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乙方應當通過所其投保的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當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託其他律師事務所律師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託代理事項後,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爲由要求退費的;

3、甲方作爲被告時,乙方律師已經爲出庭作好準備,而原告方撤訴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的。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律師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

1、甲、乙雙方如果因本合同內容的履行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應將爭議提交大連仲裁委員會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2、甲方因乙方律師收費發生的糾紛,應依據《遼寧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第十七條,到相關物價管理部門進行舉報或投訴。

3、甲方因乙方在執業中有違反律師執業紀律或執業道德行爲,甲方有權向所屬司法行政機關或律師協會投訴,但應提供充分的證據。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自 年 月日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託的代理事項爲止。如需變更另行協議。

第十一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扉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爲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爲送達。

甲方對以上合同已認真閱讀,不理解的條款已向乙方諮詢,現已明確合同內容及簽約的後果。

甲方: 乙方: 律師事務所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託代理合同 篇7

甲方:

地址: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地址: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擬委託乙方對於本合同不動產標的之物業招商提供委託代理服務事宜,雙方經協商,同意訂定合同條款如下:

定義

1、“該物業”指位於中國上海市ZZ__YY項目(暫名)

2、“租賃區域總面積”指租賃區域建築面積(以最終測繪報告爲準)。

3、“該商業”指該物業的商業部分,具體面積及位置以承租場所的平面圖爲準。

4、“業主”指__公司及其合法繼承人。

一、委託代理

甲方按本合同所述條款委託(招商代理公司)爲該物業之一般招商代理。當甲方與乙方簽署本合同後,乙方將負責租戶的詢問、協商及現場視察,配合甲方進行相關談判,完成意向書、預租/租賃合同簽訂,最終合同文本由甲方審覈、確認、簽章。相關定金、租金、押金等費用的收取由甲方指派專人負責,乙方應予以配合。委託招商代理須履行本合同內所述職責,並須遵守甲方所指定之方針及政策。如該商業之商鋪部分於本合同期內租出,則甲方須按本合同內第七條向乙方支付佣金。

二、合同委託期限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個月,即20 年 月 日至 20 年月 日。若需延長委託期限雙方應另行協商。

三、合同委託內容

百貨、超市(運動類、家居類、生活類等)、美食廣場。

四、甲方須履行之義務

1、提供一切有關該物業之資料,包括樓層面積、圖冊、工程規格、建築用料、屋宇設備之詳情及各項相關法律文件。

2、提供各項資料及文件,如許可證、批文、同意書及其它相關資料文件之副本。

五、乙方之義務

乙方關於該物業的委託招商代理義務如下:

1、依據本項目的前期商業定位策劃意見,針對現有的整體業態佈局提出書面優化建議及各樓層業態定位名稱;

2、根據整體業態佈局優化建議書面提出招商策略建議,同時書面提出店鋪分割建議,並配合甲方完成租金方案制定;

3、負責向甲方提供本期合同內招商對象的選擇範圍、租賃限期的合理設定、租賃計劃、租賃條款、租賃責任的制定意見;

4、圈定招商範圍後,負責爲甲方尋找合適租戶,期間充分利用代理公司在上海及大陸各大城市、港澳臺、海外等招商網絡推介合適租戶;

5、對所推介的租戶,負責全程開展各項跟進工作,帶看現場並予以充分說明介紹,協調並落實租賃條件,提供租戶意向書及預租/租賃合同書優化版本,協助簽訂意向書及預租/租賃合同;

6、負責根據市場調研及未來趨勢科學預測,洽談最佳商務及技術條件,併爲項目之租約條款等提供最新資料及建議;

7、受託過程中,負責及時向甲方報告招租洽談情況。

六、委託代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1、若以固定租金形式計收租金:

首年固定月租金之1倍作爲每筆成交的代理費用。用作計算之租金是指每份租賃合同上所列載之每月租金。而每月租金的定義是指進駐租戶與甲方簽定之租賃合同內所約定之租賃期內的首月租金,其中不包括任何租戶應繳交的市場推廣費、稅費、管理費、空調收費等,同時裝修免租期和租賃期內的免租期及甲方給予租戶的任何優惠條件及利益均不計算在內。

2、若以其他形式計收租金:

首年保底月租金之1倍作爲每筆成交的代理費用。

A.其他形式包括但不限於:以租戶營業額百分比提成方式計收租金、以保底租金和營業額提成租金兩者取高計收租金及任何非固定租金方式、承租方要求與甲方合資/合作經營,或完全要求甲方出資建設且由承租方進行經營並取得利潤分成;

B.若無保底租金,原則上取租戶上年度在同類區域營業額八成乘以合同中約定的提成比例或依據租金方案中的測定租金作爲保底租金依據;C.其中不包括任何租戶應繳交的市場推廣費、稅費、管理費、空調收費等,同時裝修免租期和租賃期內的免租期及甲方給予租戶的任何優惠條件及利益均不計算在內。

七、服務費支付方式

1、代理費須於甲方與承租方完成預租/租賃合同簽署且收到合同規定的押金及首期租金之日起,計10個工作日內,由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2、若因甲方原因,致使正式租賃合同無法簽署,則乙方已收之代理費不予退回;若因承租方原因,致使正式租賃合同無法簽署,則乙方應在10個工作日內全數退還甲方已支付之代理費。

八、保密條款

與租戶或準租戶所達成之協議,不論是於磋商期間所作協議,或是存載於預租/租賃合同或具法律效力等文件及其內容,乙方均應嚴格保密。甲方亦同時對乙方所介紹的租戶或準租戶的資料嚴格保密。

九、終止合同條款和法律約制

1、如果合同雙方中任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另一方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終止本合同,合同終止日期以通知書發出之日起15日後爲準。如雙方確認終止合同條款的條件符合時,則在此之前已簽訂的預租/租賃合同爲有效合同,所應支付乙方的代理費須在一個月內結清。同時,已簽訂租售意向書且承租方已支付首期定金,但尚未簽訂預租/租賃合同的,則於有關預租/租賃合同簽訂後,甲方支付相關之代理費予乙方。

2、本合同所載條文須按中國現行法律釋義,並須受中國現行法律約制。發生糾紛後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解決不成,向物業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糾紛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十、其它

乙方介紹客戶以客戶介紹確認書爲準,甲方確認後的2個工作日內須在客戶介紹確認書上簽字敲章,確認客戶爲乙方介紹。 客戶介紹確認書見附件。

1、未經委託人許可,乙方不得轉委託。

2、委託人有權利要求受託人按照要求報告委託事務處理情況。本合同終止時,受託人必須報告委託事務的結果。

3、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均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5萬元。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一方損失的,另一方還應繼續承擔賠償責任。(此金額是否還要設定,設定多少,有待商榷)

4、受託人超越委託權限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本合同以雙方簽字之日爲生效之日,文本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同具法律效力。

簽署方: (甲方)

簽署方: (乙方)

客戶介紹確認書

______________(招商代理公司)於 年 月 日正式向__ ______(租戶)介紹了__YY物業,並已提供了項目簡介。

現特准備此確認書作爲__YY物業確認 _____________(招商代理公司)爲以上客戶租賃事宜代表之憑證。

簽字並蓋章

日期

委託代理合同 篇8

甲方: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甲方因 事宜,委託乙方代理,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委託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律師爲甲方與 一案的 審代理人。

第二條 代理權限

經雙方約定,乙方的代理權限爲下列第 種:

1、一般授權(包括陳述事實、參與該案的庭前談判、調解,參與該案的庭審、辯論和調解)

2、特別授權(包括提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上訴等)。

如上述約定與授權委託書不一致的,以授權委託書爲準。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一)乙方應運用自己的法律知識、專業知識、社會經驗和技能,盡心盡職地完成本合同約定的事務,最大限度地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二)乙方應當遵循誠實守信的原則,依法告知甲方所委託事務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

(三)乙方應當根據法律規定的時限、時效及時提交證據,按時出庭,及時辦理受委託事務;

(四)乙方應當及時告知甲方有關代理工作的情況,對甲方瞭解委託事務情況的正當要求,應當儘快給予答覆;

(五)乙方在代理甲方案件期間,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委託代理人;

(六)乙方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祕密、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義務,非經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七)乙方辦理甲方事務應當建檔,將甲方的原始證據材料、法律文件和財物交還甲方,同時製作復件留存,並妥善保管,設立交接記錄。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一)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與委託代理事務有關的全部證據材料、文件及其它事實情節,並對證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若甲方隱瞞證據材料、僞造證據材料和案件事實,因此出現的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

(二)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合法;

(三)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和金額向乙方支付代理費;因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委託合同解除或者委託事務不能完成的,乙方收取的代理費不予退還。

(四)甲方指定 爲與乙方律師聯繫的聯繫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證據材料、案件事實等。甲方更換聯繫人應當書面通知乙方律師;

(五)甲方保證,在與乙方簽訂委託合同時,提供的郵寄地址,傳真,電話等聯繫方式均真實,準確,乙方可以通過以上聯繫方式取得有效的聯繫和傳達,如果變更,甲方應在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告知乙方律師,否則,因以上聯繫方式的錯誤致使乙方律師無法送達或者甲方未能收到郵件,由此造成的不利後果均由甲方承擔。

(六)甲方有責任對委託代理事務做出的獨立地判斷和決策,乙方尊重甲方對委託代理事務做出的獨立地判斷和決策。甲方非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師爲其提供違反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以及其它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權益的服務。

第五條 相關費用

(一)收費方式

雙方同意乙方採取第 種方式收取律師費:

1、計件收費;

2、按標的額比例收費;

3、計時收費;

4、風險代理收費;

5、在上述4種收費方式的範圍內,經雙方協商,可以合併採取2種以上收費方式。

(二)收費依據

乙方收取律師費,已充分考慮了以下因素:

1、耗費的工作時間;

2、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

3、委託人的承受能力;

4、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5、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

(三)收費方式、計算標準及收費數額

1、計件收費方式,每件 元,共 件,律師費共計 元。

2、按標的額比例收費方式,按照《北京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試行)》規定的比例標準。

3、計時收費方式,每小時 元人民幣的標準進行收費,以6分鐘爲一個最小計費單位,不足6分鐘的,按6分鐘計算。

4、雙方同意按照以下 方式收取風險代理費用。

a、甲方支付乙方前期律師代理費 元;

b、 。

5、合併採取兩種以上收費方式的,應明確各個收費方式的收費標準及數額。

以上總計乙方應收取律師費人民幣(大寫) 元整(¥: 元)。

(四)收費時間

律師費的支付時間:

1、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支付人民幣(大寫) 元(¥: 元)

2、#################

(五)乙方代收費用

乙方爲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的過程中所發生的訴訟費、仲裁費、鑑定費、檢驗費、評估費、公證費、查檔費、翻譯費及其他第三方收取的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乙方代甲方支付上述費用的,應當預先向甲方說明並憑有效票證與甲方結算;乙方可以先行代收,事後依據有效票據與甲方進行結算。

(六)差旅費收取方式

1、乙方先行向甲方預收 元的辦案差旅費。

2、乙方辦理法律事務完畢後,應及時憑有效票據與甲方結算辦案差旅費,多退少補。

(七)乙方處理委託事務時,因不可歸責於自己的事由受到損失的,可以向甲方要求賠償損失。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的,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因甲方追加委託事務或增加訴訟當事人,或當事人一方提出反訴、增加訴訟請求等重大訴訟事件變更導致代理事項明顯增多的,乙方有權要求增加律師費,甲方應當合理地追加代理費;增加律師費協商未成的,乙方有權在原委託範圍內提供工作。

(三)甲方明確放棄委託事務的,可以要求變更合同;變更合同後的律師費用,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超出本合同約定權限更換代理人的;

2、乙方律師工作延誤、重大失職導致甲方蒙受重大損失的;

(五)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或暫停工作直至甲方糾正:

1、甲方的委託事務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僞造證據材料或者隱瞞重要事實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或者事務費用的。

乙方依本條約定解除本合同的,所收律師費不予退還,並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支付的律師費和已發生的事務費用。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第二條規定的法律服務工作或者違反第三條規定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費。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託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託後,甲方以結果不滿意或者乙方收費過高爲由要求退費的;

3、甲方作爲被告時,乙方律師已經爲出庭作了準備,原告撤訴的;

4、乙方接受委託後,代理甲方與對方協商,爭議雙方之一作出不起訴、撤訴決定或者爭議雙方達成和解的;

5、乙方接受委託後,代理甲方到法院立案後,因甲方的自身原因撤訴的;

6、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不能完成委託事務,或者甲方單方解除合同的。

(二)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按時、足額支付律師費或者事務費用,或者不合理的單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費、未報銷的事務費用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九條 合同生效和終止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人簽字或加蓋公章起生效,自乙方律師完成本合同的委託事務(包括收到法院判決書、調解書、裁定書或當事人和解書等法律文書)或解除本合同時終止。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經辦律師各執一份,每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電子郵箱、傳真送達。一方遷址或者變更郵箱、傳真電話的,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以當面交付文件方式送達的,交付之時視爲送達;以電子郵件方式送達的,發出電子郵件時視爲送達;以傳真方式送達的,發出傳真時視爲送達;以郵寄方式送達的,郵件交郵當日視爲送達。

第十一條 其他特別約定

1、乙方律師不對案件結果作出任何承諾。

2、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已經向甲方解釋了收費規定及標準。在本合同簽署之前甲乙雙方已就本合同涉及事項進行了詳細的研究,本合同系雙方友好協商,自願一致達成。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委託代理合同 篇9

(甲方)因糾紛一案,委託(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爲甲方與的糾紛案的第審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協議,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回。

五、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權限:

六、根據《律師業務收費管理辦法及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於協議簽訂之日向乙方繳納代理費元(涉及財產關係的案件,甲方向乙方繳納費用元)。繳納方式和期限如下:

七、本協議有效期限:應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回訴訟)。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協議條款,需再行協議。

甲方:乙方:______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委託代理合同 篇10

上海立隆微電子有限公司(甲方)因與深圳市六桂電子有限公司及翁宗汝三方房產抵押一案,現委託公言律師事務所深圳分所(乙方)律師進行非訴訟代理,經雙方充分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李勝春爲甲方非訴訟代理人,主要幫助爲甲方草擬三方抵押協議,協助甲方與深圳市六桂電子有限公司及翁宗汝進行涉案房產的抵押登記手續。

二、律師必須根據事實和法律參加非訴訟活動,認真負責地履行律師的職責,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乙方委派的律師如因故中途不能執行職務,應負責另行委派律師接替。甲方應當積極、主動配合承辦律師的工作。

三、根據律師業務收費標準的規定,雙方商定律師費按協議收費辦法確定,即:

1、簽訂本協議時,甲方給付乙方律師費人民幣1250元;

2、甲方與深圳市六桂電子有限公司及翁宗汝簽訂三方抵押協議之時,給付甲方給付乙方律師費人民幣1250元。

甲方應在本條第1款、第2款約定的時間內,給付乙方應得律師費。如甲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律師費和辦案費等費用,乙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或暫停受託事項,已收的費用不予退還,並有權按合同約定追索未付的律師費、辦案費等費用及損失。對甲方拖欠的律師費、辦案費按每日千分之五計算逾期付款違約金。

四、乙方爲本案調查、立案、出庭等所需差旅費,深圳市內由乙方負擔。深圳市外所需差旅費(含交通費、住宿費、通訊費等),由甲方承擔(甲方先墊付)。

五、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證據。在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六、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約定律師費甲方可以不予支付,已收律師費應予退還;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或私自與對方達成和解協議的,已收律師費和其它費不予退還,約定應收律師費等費用甲方應照常給付。

七、本案有關抵押登記等費用(如房產抵押登記費、信息查詢費、公證費及其它必須開支的費用)由甲方支付。

八、凡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一方可向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或其代表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涉案房產抵押登記完成止(非訴訟辦理)。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 篇11

委託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一、總則

(一)爲了規範國家開發銀行(下稱甲方)和交通銀行(下稱乙方)的委託代理行爲,提高委託代理業務質量,更好地爲國家重點建設服務,經雙方協商制定本協議。

(二)甲、乙雙方在委託代理工作中應遵守國家的有關金融法律、法規,遵循相互支持、密切合作的原則。

(三)對於涉及兩行全局性委代工作安排,應由兩行協商或聯合發文。

二、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業務範圍

(一)監督甲方委託項目借款合同(或臨時借款協議)的執行。

(二)監督甲方貸款資金的使用。

(三)辦理甲方貸款資金結算和會計覈算。

(四)協助甲方做好貸款本息回收工作。

(五)辦理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委託代理業務。

三、甲方的責任和權利

(一)向乙方提供年度貸款計劃、借款合同副本及有關資料。

(二)在借款合同、貸款計劃、貸款利率、貸款期限等情況發生變化時,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三)在借款合同中明確乙方經辦行代表甲方對借款人實施監督管理的責任、權力以及借款人應向乙方提供的資料。

(四)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業務手續費。

(五)對乙方代理業務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考覈。

四、乙方的責任和權利

(一)根據代理業務需要,確定相應的機構和人員負責代理業務。

(二)辦理甲方貸款資金的結算和核算業務。

(三)對代理貸款實施全過程的監督管理。

(四)協助甲方做好貸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五)向甲方提供有關代理業務信息。

(六)按期向甲方收取代理業務手續費。

五、貸款發放

(一)甲方爲借款人開立貸款賬戶、存款賬戶,發放貸款。

(二)甲方應將年度貸款計劃、分批下達的貸款指標等文件和資料及時抄送乙方,借款合同副本由甲方直接分送乙方省級分行和乙方經辦行。

(三)甲方將貸款資金直接匯入借款人在乙方經辦行開立的專項存款戶。乙方經辦行應在收到資金的當日按“代理貸款業務覈算辦法”進行賬務處理。

六、貸款管理

(一)乙方經辦行根據甲方的書面委託參與貸款項目的下列工作:

1.項目主體工程的設計、施工和設備採購的招標;

2.項目概算調整的審查;

3.項目工程造價的編審;

4.項目竣工驗收和決算的編審;

5.書面委託的其他工作。

(二)爲便於乙方經辦行對甲方委託貸款和貸款項目進行有效的監督和管理,甲方要求借款人及時向乙方經辦行提供以下有關資料:

1.已批准的項目建議書、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初步設計文件及施工圖預算;

2.年度工程建設進度計劃;3.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其中大中型項目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須經甲方認可;

4.設備材料採購合同副本;

5.有關統計和會計報表。

(三)乙方經辦行根據借款合同和有權部門批准的項目初步設計、年度資金配置計劃、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有關商務合同和建設進度加強對貸款使用的監督管理。

當以下情況發生時,乙方經辦行有權採取停止借款人貸款使用或其他有效措施,並立即報上級行和甲方:

1.超計劃、超標準、挪用貸款等;

2.借款人名稱或其法定代表人變更,以及借款人體制發生重大變化的(甲方通知乙方經辦行的除外)。

(四)對於有多項建設資金來源的項目,乙方經辦行應督促借款人落實資金來源,促使其他資金與甲方貸款資金同步到位。

(五)乙方對代理的大中型項目要按月向甲方報送“代理國家開發銀行貸款項目統計報表”(附表一至附表三);小型項目的統計報表由借款人向甲方報送、乙方經辦行協助甲方催報和審覈。

(六)乙方經辦行應建立健全建設項目檔案,設立項目管理臺賬,系統完整地反映項目建設和生產情況。

(七)乙方經辦行在其代理的項目建成投產後,根據甲方的書面委託協助甲方做好項目的後評價工作。

(八)項目建成投產後,在借款人尚未還清甲方貸款本息前,乙方經辦行應掌握借款人歸還甲方貸款的能力,及時向甲方反映情況並採取相應措施。積極跟蹤瞭解借款人的生產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督促借款人組織資金按時歸還甲方貸款本息。

七、貸款回收

(一)乙方應採取一切可能的或約定的措施加強代理貸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二)乙方經辦行應督促借款人籌措還款資金,並於貸款本息到期前20天填制“代理國家開發銀行到期還款資金落實情況表”(附表四)報甲方信貸局。對借款人還款確有困難的,乙方經辦行應將情況書面反饋甲方信貸局。

(三)乙方經辦行應按照借款合同按時計收甲方貸款本息,對甲方到期貸款本息,有權按甲方與借款人的合同約定從借款人的賬戶中劃收,並於當日上劃甲方(特殊情況不超過次日)。

(四)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經辦行不得從甲方匯給借款人的貸款資金和借款人歸還甲方的資金中扣收其自營貸款本息。

八、會計覈算

(一)甲方對貸款負責會計覈算。乙方經辦行爲滿足監管和回收的需要,受甲方委託設立相應會計科目進行覈算。

(二)貸款計息實行“算頭不算尾”的方法,即貸款發放日爲貸款起息日期,借款人在乙方經辦行(或甲方)還款的日期爲貸款止息日期。

(三)乙方經辦行表外會計科目與項目管理臺賬的相關數據要銜接一致,並按規定向甲方反饋有關信息,做好與甲方的對賬工作。

(四)甲方發放貸款和直接收息後應將有關會計信息傳送給乙方經辦行,乙方經辦行收取借款人本息後,應於當日將有關會計信息傳送給甲方。

(五)甲方需傳遞給借款人的信息或會計憑證由乙方經辦行負責辦理轉知手續。

(六)乙方代理甲方委託貸款業務的核算辦法由乙方另行制定,經甲方同意後執行。

九、代理業務報告

(一)乙方經辦行對代理貸款項目實行季度工作報告制度。從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時起至借款人還清貸款本息時止,每季終了後20日內向甲方相關信貸局報送上季度的“項目專戶報告”。

內容:1.建設期。主要包括項目建設進度、資金總體到位和需求、投資計劃完成情況、償還利息情況和存在的問題及建議等。

2.生產期。主要包括主營業務的生產銷售、成本利潤、償還貸款本息的情況等。

(二)乙方省分行每季度終了20日內向甲方相關信貸局報送上季度代理國家開發銀行貸款本息回收情況。

內容包括:代理貸款本息回收的情況、措施及建議。

(三)乙方總行每年3月20日前向甲方報送上年度的(代理業務情況總結)。

內容包括:代理業務基本情況、委託代理協議書的執行情況、委託代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十、代理業務手續費

(一)本協議生效後發放的人民幣貸款,代理業務手續費原則上按下列公式計算:

代理業務手續費=本年代理貸款發放額×0.5‰+回收貸款本息額×1.5‰

外匯貸款項目代理業務手續費標準由雙方另行協商。

代理貸款發放額和回收貸款本息額以甲方記賬日期爲準。

(二)本協議生效前發放的貸款,本息回收時不再支付手續費。

(三)代理業務手續費採取按年計算、分次支付的方法。每年11月份預付,次年決算後清算。

(四)甲方將代理業務手續費支付給乙方總行,由乙方總行負責向所屬代理經辦行撥付。

十一、委託代理業務考覈

(一)甲方應對乙方及乙方經辦行代理業務管理、貸款本息回收上劃等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考覈,每年要將考覈結果通報乙方。

(二)乙方應將代理業務管理作爲其本行責任目標重要內容之一,納入統一考覈範圍,進行嚴格的內部考覈。

十二、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按本協議的約定及時向乙方交付委託代理事項,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二)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支付代理業務手續費,應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三)乙方經辦行在收到借款人歸還甲方貸款本息的`當日(遇特殊情況不得超過次日)未上劃甲方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四)乙方及乙方經辦行違反本協議,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除甲方將視情況扣減代理業務手續費直至取消其代理資格而外,乙方還應彌補甲方的損失。

十三、附則

(一)在遵守本協議的原則下,由甲方信貸局與乙方省級分行簽訂項目委託代理協議書,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的項目也可由雙方總行簽訂。

項目委代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的項目債權債務清理完畢終止。

(二)本協議自19__年1月1日起執行,直至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所有項目的債權債務清理完畢終止。

(三)自本協議生效起原協議同時廢止。

(四)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一方提出修改或遇政策調整而影響本協議履行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並訂立書面修改協議。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國家開發銀行(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授權代理人)

乙方:交通銀行(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授權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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