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交易委託代理合同(精選2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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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交易委託代理合同 篇1

證券交易委託代理合同 證券交易委託代理合同

證券交易委託代理合同(精選27篇)

風險揭示

一、證券市場是高風險市場,投資者既可能通過證券投資而獲取收益,亦可能因證券投資而遭受損失;

二、本合同含有_____證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營業部免責條款,凡因免責條款約定的事由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_____證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營業部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建議投資者在充分了解證券市場風險及本合同免責條款含義後再謹慎考慮,決定是否投資證券市場並與_____證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營業部簽定本合同。

免責條款

一、您無條件同意以下免責條款,同時本公司不承擔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

二、投資者申請證券交易委託代理業務,因提供的資料不實造成的損失;

三、投資者因證券賬戶丟失、密碼泄密、操作不當所造成的損失;

四、本公司電腦網絡系統發生故障,公司負責及時修復,但因網絡系統發生故障造成投資者的經濟損失;

五、因地震、火災、颱風、洪水、戰爭、政府行爲及其他各種不可抗力、不可預測因素引起停電、網絡系統故障、電信故障等原因而造成的投資者的經濟損失;

六、行情數據來自專業的證券機構,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證數據的準確性、即時性和穩定性;本公司提供的資訊僅供參考,投資者據此進行的投資活動所招致的損失;

七、超出本公司控制範圍的事件所造成投資者的損失;

八、投資者因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而造成的一切後果自負。

甲方(委託人):___________(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

乙方:_____證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證券營業部

甲、乙雙方依《證券法》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有價證券買賣及相關業務達成以下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 開戶

1.甲方在委託乙方進行證券買賣活動前,必須填寫詳細的開戶資料,同時還必須出示身份證、證券賬戶卡原件和複印件。甲方可選擇預留一至兩個銀行提款帳號,以備日後提款時專戶出款。

甲方開戶時須預留交易和保證金存取兩個密碼爲將來交易、提款等活動之用;如甲方爲機構,則還須另行預留印鑑(工商營業執照、印鑑)。

2.在乙方開戶的投資者必須辦理滬市        全面指定交易手續。辦理指定交易手續時,投資者必須提供本人身份證、上海股東卡,並簽定“上海指定交易合同書”一式兩份。

第二條 代理

甲方如授權他人代理證券開戶、買賣、交割、轉託管、提款等行爲,則必須開具《授權委託書》,寫明代理人姓名和身份證號碼、代理事項、權限,並由雙方簽名蓋章。同時必須帶齊代理人與授權人的身份證及授權人的證券賬戶卡。

第三條 買賣委託

甲方在乙方開戶後,自動享有櫃檯委託、電話自動委託、小鍵盤自助委託、pda、手機短信息、wap方式等委託方式。隨着乙方新業務品種的開展,乙方提供的新委託方式視同甲方當然採用,如甲方需排除乙方提供的委託方式中的任何一種,應進行特別聲明。

甲方進行當面櫃檯委託時,必須提供有權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權代理人,下同)身份證、證券賬戶卡。乙方在審覈後,方纔執行其委託指令。甲方使用其他委託方式進行交易時,甲方輸入或使用的信息必須與預留的信息相符,否則,乙方工作人員或電腦程序將拒絕執行其委託指令。甲方的所有委託均於當個交易日有效。

確認甲方的委託方式有效、合法後,乙方應及時執行甲方的委託指令。如甲方需變更指令,則只在乙方確認指令尚未執行時方可爲甲方辦理變更手續。

如果甲方未依約定及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委託,則委託無效。

第四條 清算交割

1.甲方在委託後可向乙方查詢是否成交,如有疑問,須在五個交易工作日之內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查詢。原始委託交易記錄或憑證和對帳單爲最終覈查的依據。如甲方未按上述規定確認,按已確認處理。

2.甲方在營業時間可隨時要求乙方提供對帳單(交割單),但不以此作爲確認成交的前提條件。

交易費用

乙方對甲方委託的一切買賣,根據證券交易有關業務規定收取手續費及代扣印花稅等,乙方不另收其他費用。

第五條 分紅、派息、配股、保證金計息

1.乙方將甲方應得的分紅派息等自動劃入甲方的“保證金戶”和“證券賬戶”內,除簽定代理配股合同外,甲方必須自行在有效期限內辦理配股繳款手續。

2.甲方保證金餘額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活期儲蓄利率計算。乙方爲甲方代扣代繳利息稅。

第六條 保證金提取

甲方可以選擇乙方提供的以下方式提款:

[1]憑身份證和股東卡在乙方櫃        臺輸入保證金密碼取款:提款時須提供有權人的身份證、證券賬戶卡、保證金賬戶卡原件,同時輸入相符密碼。取款時現金當面點清,離櫃概不負責。

[2]選擇銀行專戶出款:提供有權人的身份證、證券賬戶卡,填寫保證金轉入銀行專戶(如存摺)的轉帳單,同時輸入相符保證金密碼。若甲方爲機構還需提供預留印鑑,據此乙方將甲方的保證金轉入銀行專戶後,甲方在銀行辦理取款。

[3]通過電話自動轉帳系統或電話銀行系統進行自動轉帳操作:使用本方式提款須另行簽署有關申請文件。當日轉出現金超過______萬元的,須提前一個交易日預約。

…………

第七條 銀行名稱帳號名稱存摺帳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掛失、解掛、凍結、解凍

1.甲方的有關證件、資料、密碼遺失或被竊,有權人應及時向乙方申請辦理掛失,因未及時辦理掛失手續而致責任或損失由甲方自己承擔。甲方可適時申請解掛,解掛時須提供有權人的身份證、證券賬戶卡原件。

2.乙方可根據有權人申請、甲乙雙方有關合同、或法律許可的司法及證券主管機關的要求對甲方賬戶實行凍結、解凍等操作。

第九條 甲方聲明與保證

1.甲方保證遵守有關部門關於證券買賣及相關業務的規定。

2.甲方確認本合同文本,並接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條款;同意其後所進行一切委託及有關業務活動均受本合同之約束;對本合同內容完全明白和認可,並在明白和認可後簽定本合同。

3.甲方承諾償付任何因其違約使乙方遭受的損失,乙方對甲方賬戶中的證券、價款享有扣留權。

甲方保證其所提供的一切資料皆爲完整、真實、準確及有效的,並同意乙方在開展業務時有權使用此等資料,直至收到甲方書面通知有關任何變更爲止。資料如有錯誤或變更,甲方保證立刻通知乙方,否則後果自負。

證券交易委託代理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分行證券部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本銀行證券指定交易協議由上列各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市訂立。

鑑於根據_________證券交易所《關於實行可選擇性指定交易制度的通知》,甲、乙雙方同意,甲方選擇乙方作爲指定交易地點。爲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銀行證券指定交易協議,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方指定交易的股票帳戶號碼爲:_________,身份證號碼爲:_________。

第二條 甲、乙雙方指定交易的範圍,以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無紙化證券品種爲限。

第三條 在指定交易期間,甲方的交易均通過乙方辦理,並保證按規定履行清算交割義務,乙方爲甲方提供對帳業務,保證甲方的權益不受侵犯。如果甲方指定在乙方的證券和保證金髮生產權爭議,乙方按國家頒佈的有關法律和規定進行裁決和處理。

第四條 在履行清算交割義務後,甲方有權撤銷或變更指定交易地點,乙方保證及時爲甲方辦理撤銷或變更指定交易地點的登記手續。

第五條 變更或撤銷指定交易,須由甲方親自到乙方營業櫃檯填寫“指定交易撤銷登記表”,同時出示本人的股票帳號及身份證原件方可辦理。

第六條 撤銷或變更指定交易,爲當日申報,隔日生效。

第七條 甲、乙雙方指定交易的行爲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令和_________證卷交易所業務規則的規定。

第八條 根據國家政策和證券交易所有關規定,乙方有修改本協議書條款的權力。此類修改乙方將在營業場地以公告形式告知投資者。

第九條 在簽署本協議前,甲方已詳細閱讀並充分理解乙方各項交易規定和本協議各條款的內容。

第十條 陳述和保證

10.1 甲方的陳述和保證

(1)其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行爲,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行爲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2)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10.2 乙方的陳述和保證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銀行;

(2)其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行爲,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行爲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3)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在指定交易期間,如發生違約糾紛而導致對方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如果一方未按本協議履行義務,則應承擔罰款_________元給另一方。

如果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另一方遭受損失,則受損方有權要求予以賠償。

第十二條 保密

一方對因本銀行證券指定交易協議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三條 補充與變更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協議附件

14.1 本協議附件包括但不限於:

(1)各方簽署的與履行本協議有關的修改、補充、變更協議;

(2)各方的營業執照複印件、及相關的各種法律文件。

14.2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附件的有關規定,應按照本協議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 不可抗力

如因乙方不可預測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甲方損失,乙方不承擔責任。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六條 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 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爲採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爲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爲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十八條 後繼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本協議生效後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採取書面形式。

第十九條 通知

19.1 本協議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19.2 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協議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範圍。

19.3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二十條 協議的解釋

本協議各條款的標題僅爲方便而設,不影響標題所屬條款的意思。

第二十一條 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協議正本上加蓋騎縫章。本協議於雙方簽字蓋章的第_________個營業日生效,於甲方撤銷指定交易後終止。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__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證券交易委託代理協議書三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委託甲方管理資產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同意將其_________元(大寫)現金委託甲方進行合法的市場掛牌證券買賣。委託期限爲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乙方應在甲方指定的證券營業部開設乙方個人所屬的合法證券帳戶,並將上述委託資金全數轉入該帳戶。(資金帳號:_________,股東帳號:_________)

三、在委託期間,甲方有權對該帳戶的資金進行買賣,但資金存取權仍屬於乙方。

四、甲方在每次買/賣完畢後,應於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將交易情況告知乙方,買賣理由可以不作解釋。

五、利潤分配:

1.所得利潤爲委託資金_________%以下的,該部分全屬乙方所有。

2.所得利潤爲委託資金_________%以上的,甲方收取超出部分的_________%。

3.資產管理期滿後結算利潤,如產生可分配利潤,乙方應以結算後一週內將該利潤款項劃撥至甲方指定銀行帳號。(帳號: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

4.若乙方在委託期限內終止該協議,須提前通知甲方,甲方有權不履行本合同所作承諾,並在收到乙方通知後_________個交易日內將委託帳戶的證券完全沽出後,進行結算工作。屆時,如果乙方委託資金有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如有利潤,則乙方最高只能按利潤的_________%提取利潤,剩餘利潤歸甲方享有。

5.若甲方在委託期限內終止該協議,即使乙方同意,甲方亦應向乙方支付委託資金和利潤。屆時,如果乙方委託資金有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如有利潤,全部歸乙方享有。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未盡事宜以雙方協商達成的補充文件爲準。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證券交易委託代理合同 篇3

甲方(投資者)姓名: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上海股票帳號:_______ 深圳證券帳號:___________

乙方: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證券營業部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的規定,甲乙雙方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證券交易及其他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 雙方聲明

第一條 甲方向乙方作如下聲明:

1, 甲方具有相應合法的證券投資資格,不存在法律,法規,規章和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禁止或限制其投資證券市場的情形。

2, 甲方保證在其與乙方委託代理關係存續期內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證件,資料均真實,有效,合法,甲方保證其資金來源合法。

3, 甲方已閱讀並充分理解乙方向其提供的《風險提示書》,清楚認識並願意承擔證券市場投資風險。

4, 甲方同意遵守有關證券市場的法律,法規,規章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

5, 甲方已詳細閱讀本協議所有條款,並準確理解其含義,特別是其中有關乙方的免責條款。

第二條 乙方向甲方作如下聲明:

1, 乙方是依法設立的證券經營機構,具有相應的證券經紀業務資格。

2, 乙方具有開展證券經紀業務的必要條件,能夠爲甲方的證券交易提供相應的服務。

3, 乙方確認其向甲方提供的委託方式以雙方約定的委託方式爲準。

4, 乙方遵守有關證券市場的法律,法規,規章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

第二章 開設資金賬戶

第三條 甲方開設資金賬戶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或其他證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證件,同名證券賬戶卡,並按乙方要求填寫開戶資料。

由於甲方提供的前款所述資料引起的法律後果和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 甲方的證券交易結算資金存入其資金賬戶。

第五條 甲方開設資金賬戶時,應同時自行設置交易密碼和資金密碼(以下統稱密碼)。

甲方在正常的交易時間內可以隨時修改密碼。

第三章 交易代理

第六條 甲方可以通過第二條第三項約定的委託方式下達委託。

第七條 乙方爲甲方提供以下服務:

1, 接受並忠實執行甲方下達的委託;

2, 代理甲方進行資金,證券的清算,交收;

3, 代理保管甲方買入或存入的有價證券;

4, 代理甲方領取紅利股息;

5, 接受甲方對其委託,成交及賬戶資金和證券變化情況的查詢,並應甲方的要求提供相應的清單;

6, 雙方依法約定的其他事項;

7, 證券監督管理機關規定提供的其他服務。

第八條 甲方進行櫃檯委託時,必須提供委託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權代理人,下同)身份證,甲方證券賬戶卡和資金賬戶卡。

甲方進行自助委託,必須輸入正確的密碼。

第九條 當甲方委託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時,甲方可以變更其未成交的委託。

第十條 甲方應在委託下達後三個交易日內向乙方查詢該委託結果,當甲方對該結果有異議時,須在查詢當日以書面形式向乙方質詢。

甲方逾期未辦理查詢或未對有異議的查詢結果以書面方式向乙方辦理質詢的,視同甲方已確認該結果。

第十一條 當甲方需選擇乙方作爲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證券的指定交易代理機構時,雙方需另行簽定有關協議。

第四章 資金存取

第十二條 甲方依法享有資金存取自由。

甲方從乙方提取資金時,除非甲乙雙方另有約定或甲方另有指令,乙方必須及時辦理。

第十三條 甲方可以通過乙方櫃檯存取資金。

甲方也可以通過其他方式存取資金,但應按照乙方的要求辦理有關手續。

其他方式由乙方依法提供,其含義由乙方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 通過乙方櫃檯提取資金的,應提供取款人身份證,證券賬戶卡,資金賬戶卡,並輸入正確的資金密碼。乙方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務院證券監管機關的有關規定爲甲方辦理取款手續。但當甲方資金賬戶出現大額異常變動時,乙方有義務予以關注並及時向證券監督管理機關報告。

第十五條 甲方提取資金每筆數額,每天存取次數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當第十三條第二款所指的其他資金存取方式無法進行時,甲方應在乙方辦理資金存取手續。

第五章 變更和撤銷

第十七條 當甲方重要資料變更時,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並按乙方要求籤署相關文件。

第十八條 甲方撤銷指定交易,需另行簽署有關文件。

第十九條 除非甲方有未履行交易交收義務等違約情形,甲方可隨時撤銷其在乙方的資金賬戶。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要求甲方限期糾正,甲方不能按期糾正或拒不糾正的,乙方可撤銷其與甲方的委託代理關係:

1, 乙方發現甲方向其提供的資料,證件嚴重失實;

2, 乙方發現甲方的資金來源不合法;

3, 甲方有嚴重損害乙方合法權益,影響其正常經營秩序的行爲。

第二十一條 乙方撤銷其與甲方的委託代理關係,需通知甲方,並說明理由。

第二十二條 甲方在收到乙方撤銷委託代理關係通知後應到乙方辦理銷戶手續。

在甲方收到乙方解除委託代理關係通知至甲方銷戶手續期間,乙方不接受甲方的買入委託指令。

第六章 甲方授權代理人委託

第二十三條 甲方開設資金賬戶後,可以授權代理人代爲辦理證券交易委託及相關事項。

第二十四條 甲方授權他人代爲辦理前條所述事項時,應當簽署有關授權委託書,並向乙方提交代理人的有效證件.授權委託書至少應載明下列內容: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證號碼,授權權限,有關代理人合法的證券市場投資資格及乙方要求明示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五條 甲方授權委託書的簽署地應當在乙方,但經國家公證機關公證或我國駐外使領館認證的授權委託書可除外。甲方簽署的授權委託書應當交乙方備案。

第二十六條 甲方在授權委託有效期內變更授權事項或中止授權時,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乙方,併到乙方辦理有關手續。乙方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前,仍執行原授權委託書。

第二十七條 乙方明知或應知甲方代理人超越授權權限而受理其代理行爲的,對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與甲方代理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七章 甲乙雙方的責任及免責條款

第二十八條 乙方鄭重提醒甲方注意密碼的保密。  任何使用甲方密碼進行的委託均視爲有效的甲方委託。甲方自行承擔由於其密碼失密給其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九條 乙方對甲方的開戶資料,委託事項,交易記錄等資料負有保密義務,非經法定有權機關或甲方指示,不得向第三人透露。乙方承擔因其擅自泄露甲方資料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條 甲方應妥善保管其證券賬戶卡,資金賬戶卡,因他人僞造,變造資金賬戶卡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有過錯的,應由乙方先予承擔,再依法追償相關損失。

第三十一條 當甲方遺失證券賬戶卡,身份證,資金賬戶卡時,應及時向乙方辦理掛失,在掛失生效前已經發生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二條 因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甲方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 因乙方不可預測或無法控制的系統故障,設備故障,通訊故障,停電等突發事故,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三十四條 第三十二,三十三條所述事件發生後,乙方應當及時採取措施防止甲方損失可能的進一步擴大。

第三十五條 乙方應本着勤勉盡責的精神忠實地向甲方提供信息,資料。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各種信息及資料,僅作爲投資參考,甲方應自行承擔據此進行投資所產生的風險.

第八章 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六條 當雙方出現爭議時,可選擇如下方式解決:

(1) 協商;

(2) 提請中國證券業協會調解;

(3) 向證券監督管理機關投訴;

(4) 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5) 其他合法的方式。

第九章 機構戶甲方

第三十七條 當甲方是機構戶時,開設資金賬戶,按如下程序辦理:

1, 依法指定合法的代理人,並由法定代表人簽署授權委託書;

2, 提交甲方法人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及其複印件,或加蓋發證機關確認章的複印件,證券賬戶卡,代理人身份證,法定代表人證明書。

3, 預留印鑑和密碼。

第三十八條 甲方以現金存入的,必須以現金方式支取。

甲方以支票存入的,必須以支票方式支取。

甲方賬戶不能與任何自然人賬戶相互劃轉資金。

甲方不能通過乙方櫃檯存取現金,也不能以自助方式存取資金。

第十章 附則

第三十九條 乙方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證券交易所的交易規則的規定收取佣金,代扣代繳甲方有關稅費。

第四十條 甲方的委託憑證是指其櫃檯委託所填寫的單據,非櫃檯委託所形成的乙方電腦記錄資料。

第四十一條 乙方必須根據法律法規規定的方式和期限保存甲方的委託憑證等資料。

第四十二條 本協議簽署後,若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行業規章修訂,相關內容及條款按新修訂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行業規章辦理.但本協議其他內容及條款繼續有效。

第四十三條 本協議根據法律法規和交易所,登記公司的規定如需修改或增補,修改或增補的內容將由乙方在其營業場所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若甲方在七日內不提出異議,則公告內容即成爲本協議組成部分。

第四十四條 本協議所指的通知方式除上述條款中已有約定外,可以是書面送達通知或公告通知。

公告通知自公告在指定報刊和乙方經營場所發佈之日起兩個月即視爲送達。

第四十五條 本協議有效期自雙方簽署至第十九,二十條所指情形發生。

第四十六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證券交易委託代理合同 篇4

編號:

本合同由下列雙方簽訂: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電話: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律師事務所

法定地址:

負責人:(合夥所)/法定代表人:(國辦所、合作所)

電話:

甲方因(注:此處概括表述委託事項)法律事務,經與乙方協商,現委託乙方指派律師擔任代理人。爲此,雙方本着平等協商的原則,根據《合同法》、《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委託代理事項

1、委託代理內容:

2、委託代理權限:以甲方簽署的《授權委託書》爲準。

3、委託代理期限:

本合同訂立後如發生委託事項變化和/或代理權限變更,雙方應就委託事項和/或委託權限變更事宜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條 指派代理律師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並經甲方同意指派律師 (注:此處應列律師執業證號)(下稱代理律師)擔任甲方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委託代理人。

第三條 代理律師的職責

乙方及其指派律師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的職責:

㈠誠實守信,勤勉盡責,按照法律、法規和律師行業的執業規定,盡力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㈡尊重甲方的知情權,及時向甲方通報代理情況;對甲方提出的有關意見建議,代理律師應當認真聽取並妥善處理,

㈢保守在代理過程中所獲悉的甲方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

㈣嚴格依據甲方的授權爲代理行爲,不得有損害甲方利益的越權代理或無權代理行爲。 ㈤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務之便利,非法牟取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所指向的甲方利益。 ㈥謹慎保管甲方提供的證據和其他法律文件,保證其不遭受滅失。

(注:以上各項大多是代理律師的法定義務,應當在合同中列明)

第四條 事實陳述和證據提交

㈠甲方應向代理律師陳述涉及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全部事實,並按《證據材料提交通知》的要求提供有關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如果甲方未按該通知要求的時間和內容提交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由此產生的.不利於甲方的後果,應歸責於甲方。㈡甲方向代理律師提交的有關證據材料爲原件的,雙方經辦人應當辦理交接簽字手續;若是複印件,應由甲方指定的簽字人在證據材料上簽名確認。

第五條 律師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

根據國家計委、司法部《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注; 此處應詳細訂明金額、支付時間等)

第六條 差旅費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差旅費(注:同前)

第七條 不屬乙方的收費

乙方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涉及的下列費用,由甲方另行向其他收費機構或個人支付: ㈠人民法院、行政機關、仲裁機構、鑑定機構、公證機構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㈡經甲方同意的專家論證費用。

第八條 禁止合同外收費

除本合同約定的收費外,乙方承諾不再就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向甲方收取本合同約定範圍之外的其他任何費用;乙方代理律師以任何理由提出合同約定以外的任何收費,甲方應當予以拒絕。

(注:本條應當成爲委託代理合同的必備條款)

第九條 合同提前終止

在本合同訂立或/和履行過程中出現下列情況,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但應將終止合同的事由及有關情況知會甲方:

㈠本合同訂立後乙方發現存在不可克服的利益衝突,繼續代理將違反法律或者律師執業規範。 ㈡甲方堅持要求代理律師追求無法實現或不合理的代理目標。

㈢在事先無法預見的前提下,繼續履行本合同將會給乙方帶來不合理的費用負擔,而雙方未能就追加律師服務費達成補充協議。

㈣甲方故意捏造、隱瞞事實、弄虛作假,欺騙或誤導代理律師,經代理律師指出後甲方仍不予糾正。

依據本條第㈠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應予退還;依據本條㈡或/和第㈢或/和㈣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不予退還。

第十條 如遇事先無法預見的情勢,代理律師在授權權限之外爲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所實施的代理行爲,甲方應予確認。

第十一條 守約承諾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單方終止合同,否則將依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本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㈠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約定,其所收律師服務費(不含已實際發生的差旅費)應在甲方要求退費後全部退還甲方。

㈡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約定,除已繳費用乙方不予退還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繳清合同約定的全部律師服務費。

㈢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條之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和/或差旅費的,乙方有權隨時中止或終止代理服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甲方承擔。

㈣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工作疏忽或過失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按照乙方投保的《律師執業責任保險合同》的有關規定向甲方賠償。

㈤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故意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損失賠償責任。第十三條 合同解除

本合同履行中,如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需由雙方協商並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第十四條 履職監督

爲便於乙方瞭解承辦律師的履職情況,甲方承諾在乙方代理律師代理案件的任何一個階段或乙方代理律師履職終止時,認真填制《律師服務質量徵求意見表》寄、交乙方。 第十五條 合同履行完畢

乙方的代理職責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注:此處應明確約定代理事項的結束點)時止。 第十六條 爭議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儘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紹興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七條 合同生效

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名): 授權代表(簽名):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證券交易委託代理合同 篇5

購買方(甲方):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

經過甲乙雙方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對___________手機的詳細考察,確定購買該手機,並全權委託乙方代理購買該型號手機事宜。

2.乙方代理甲方購買的手機單價爲_______元/件,共計_____件,總價款共計¥_____元(大寫)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

3.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簽訂的同時,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幣¥_____元,並於收到貨物的同時一次性付給乙方購貨款共計人民幣_______甲方可以選擇付款方式如下:現金支付,銀行轉帳。如果甲方在貨物送達時沒有付清餘款的情況下,又沒有經過乙方同意,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在貨物在從訂貨期間至送達甲方期間的所有費用和損失,乙方並有權取得甲方所有定金。

4.貨物送達方式:可以要求乙方送達至甲方指定的合理地點,乙方有權收取合理的費用(_____元內)。甲方也可以去乙方指定處取得該物品。

5.乙方單方面對代理甲方所購買物品的承諾。

(1)保證所有貨物是原廠,原裝,保證全新。但除特別情況和說明外,例如贈品等。否則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返還所有款項。

(2)包換:自購買之日起1日內,所購商品出現非人爲損壞的性能故障,甲方可以選擇同型號同規格進行商品更換。在此期間的所有更換費用,由乙方承擔。在一日之後三日之內,乙方能盡最大可能幫助甲方進行調換貨物,但是乙方不保證能調換,如果能夠調換情況下,以一日_____收取折舊費用,七日之後概不調換。

6.乙方對於貨物的保修承諾

對於非人爲損害手機提供至少三個月的保修,對於甲方購買的_______這臺機器提供____個月的保修承諾。

7.在以下情況下凡是由於甲方所造成的其中之一,或者是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機身的易碎保修貼、銷售卡、發生模糊,撕毀,塗改的;

(2)包換期內發生商品外觀磨損及附屬配件缺少的;

(3)非承擔保修責任的第三方拆動、改裝、改版造成損壞的;

(4)由人爲原因造成的機器損壞,外力碰撞,墜落,入水,受潮,發黴等其他原因造成的個人失誤;

(5)未按商品使用說明書要求使用、維護、保養而造成損壞的;

(6)由水災,火災、雷擊、戰爭等不可避免因素造成的損壞;

特別說明,以上所有乙方單方面做出的承諾不包括甲方與產品的供貨商以及生產商的關係,乙方可以根據法律的規定要求供貨商以及生產商提供更好的更長的承諾,服務。乙方不干涉甲方的這種自由。以上承諾僅僅只是乙方對於甲方提供的承諾。

8.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合同簽訂日起即時生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證券交易委託代理合同 篇6

上海立隆微電子有限公司(甲方)因與深圳市六桂電子有限公司及翁宗汝三方房產抵押一案,現委託公言律師事務所深圳分所(乙方)律師進行非訴訟代理,經雙方充分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李勝春爲甲方非訴訟代理人,主要幫助爲甲方草擬三方抵押協議,協助甲方與深圳市六桂電子有限公司及翁宗汝進行涉案房產的抵押登記手續。

二、律師必須根據事實和法律參加非訴訟活動,認真負責地履行律師的職責,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乙方委派的律師如因故中途不能執行職務,應負責另行委派律師接替。甲方應當積極、主動配合承辦律師的工作。

三、根據律師業務收費標準的規定,雙方商定律師費按協議收費辦法確定,即:

1、簽訂本協議時,甲方給付乙方律師費人民幣1250元;

2、甲方與深圳市六桂電子有限公司及翁宗汝簽訂三方抵押協議之時,給付甲方給付乙方律師費人民幣1250元。

甲方應在本條第1款、第2款約定的時間內,給付乙方應得律師費。如甲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律師費和辦案費等費用,乙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或暫停受託事項,已收的費用不予退還,並有權按合同約定追索未付的律師費、辦案費等費用及損失。對甲方拖欠的律師費、辦案費按每日千分之五計算逾期付款違約金。

四、乙方爲本案調查、立案、出庭等所需差旅費,深圳市內由乙方負擔。深圳市外所需差旅費(含交通費、住宿費、通訊費等),由甲方承擔(甲方先墊付)。

五、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證據。在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六、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約定律師費甲方可以不予支付,已收律師費應予退還;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或私自與對方達成和解協議的,已收律師費和其它費不予退還,約定應收律師費等費用甲方應照常給付。

七、本案有關抵押登記等費用(如房產抵押登記費、信息查詢費、公證費及其它必須開支的費用)由甲方支付。

八、凡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一方可向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或其代表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涉案房產抵押登記完成止(非訴訟辦理)。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證券交易委託代理合同 篇7

甲方:

地址:

聯繫人:

電話:

乙方:

地址:

聯繫人:

電話:

甲乙雙方經平等友好協商,以執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爲前提,在合理、規範、共同發展的前提下,就甲方委託乙方提供代理招聘一事,達成合作協議如下:

一、雙方的資質條件認定

1、甲方必須是依法註冊、依法經營,可以爲職工(員工)提供安全合適的工作環境,合理合法的薪資福利且具有可持續發展能力的單位(企業)。

2、乙方必須是經人事或勞動行政管理部門批准設立,工商部門登記註冊且經營範圍內有人事代理資格,具有甲方所需要的人才輸送渠道,有二年以上良好運營業績的機構(公司)。

3、甲乙雙方均有解放生產力接受對方的現場實地考察,坦誠介紹各自的基本運營及發展狀況,以幸相互的.瞭解和信任,夯實合作基礎。

二、雙方約定的服務流程

1、委託

甲方應將招聘崗位描述、工作職責、工作地點、薪資福利、生活條件等用工基本信息和當期要求人數、男女比例、專業要求、到崗時間等具體用工計劃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向乙方出具單位(企業)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和招聘委託書。

2、甄選

乙方按照甲方的招聘人員數量和描述,通過自身擁有的招募渠道進行宣傳、推介,舉行公開招聘活動尋求甲方用工計劃所需人員,並在約定的期限內,通過雙方給定的聯繫方式將經篩選的候選人簡歷資料交給甲方。乙方應對簡歷資料進行必要的審覈,乙方應客觀、真實、全面地向甲方介紹候選人的基本情況。

3、面試

每批人員進行面試前,甲方雙方應將面試的地點和時間進行商定。通常條件下,乙方應按照甲方的錄用條件先行面試,將初次面試合格人員派往甲方所在複試地,如一次性複試超過50人,甲方可派人專程赴乙方所在地複試。

4、聘用

經甲方對候選人進行復試和評審後,甲方會將錄用通知通過乙方送達候選人。

員工到崗接受崗前體檢和培訓,體檢合格及培訓考試合格人員可正式上崗。員工到崗一個月內將與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勞務派遣公司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甲方爲錄用人員提供必要的勞動安全保護、社會保險、崗位培訓等,甲方保證按照招聘承諾足額發放工資,爲員工提供公平、公正的環境,合理規範的管理。

三、代理費用

1、人數確認:以乙方招募的甲方確認錄用人員爲一個標準人次。

2、付費標準:甲方向乙方支付委託代理招聘費用的標準爲人民幣元∕標準人次。

3、費用結算時間及支付方式:此條雙方協商後確定,並寫入協議中。

四、雙方的相關約定

1、甲乙雙方已經簽訂合作協議,雙方均有義務保守合作過程中獲知的對方訴商業祕密,包括不得隨意公開的各種資料信息。

2、甲方承諾工作環境、工作強度、薪資福利、生活條件等與委託信息一致。

3、被聘用員工因個人原因主動離職或因違規、過錯、不稱職等被甲方解聘的,乙方有義務按照約定招聘條件,繼續爲甲方提供招聘服務。

4、乙方承諾乙方所推薦之人員到崗後保用15天以上,否則退還該流失人員的全額委託招聘服務費用。

五、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並形成補充協議。

六、本協議一經簽訂,雙方均應信守執行

協議修訂、中止或終止,雙方均可協商解決;如違反或擅自解除本協議引起雙方的損失和損害,違約方應向對方提供對應的補償,由此引發的爭執和異議雙方不能協商達到一致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協議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合同期滿後,自動失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甲方代表人:

年月日

乙方:(蓋章)

乙方代表人:

年月日

證券交易委託代理合同 篇8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 法律援助中心(或律師事務所、法律

服務所) 負責人:

根據國務院《法律援助條例》、《重慶市法律援助條例》的規定,甲方因 向 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請,要求爲其提供法律援助。現經 法律援助中心審查,認爲甲方符合法律援助規定的條件,現指派乙方爲甲方提供委託代理協議法律援助,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安排 爲甲方因與就 一案在 程序中提供法律援助,擔任代理人。甲方應向乙方辦案人員出具授權委託書,寫明委託權限和委託期限。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積極配合辦案人員辦案,必須真實地向辦案人員敘述案情事實,提供與本案有關的證據,不得隱瞞虛構。

2. 甲方對辦案人員就案件提出的分析意見有不同看法時,可以向乙方反映,乙方經調查,辦案人員提出的意見合理、合法的,甲方應當接受。

3. 甲方認爲乙方安排的辦案人員依法應當迴避或在法律援助過程中不依履行職責的,可以要求乙方更換。但甲方應向乙方說明要求更換辦案人員的具體理由。

4.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進行違法活動。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及乙方辦案人員不得向甲方收取任何費用。

2. 乙方應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如乙方安排的辦案人員具有合法正當理由不能繼續提供法律援助時,乙方另行安排辦案人員。

3. 乙方辦案人員應當保守在法律援助活動中知悉的國家祕密、商業祕密,不得泄露當事人的隱私。

4. 乙方及乙方辦案人員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利用法律援助從事違法或者違背社會公德的活動的,故意隱瞞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僞造的證據材料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終止本次法律援助活動。

第五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共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 本協議以上條款不能概明之事項,可在本條款下特別約定:

第七條 本協議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委託事項終止時止。甲方因調解、和解、撤訴等原因造成本協議無需或不能繼續履行的,均視爲

乙方已履行本協議約定義務。本協議有效期屆滿,如甲方需委託乙方繼續提供法律援助,應向法律援助機構另行申請。

第八條 本協議壹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承辦人員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甲 方(簽名): 乙 方(蓋章):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證券交易委託代理合同 篇9

委託人: (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人:奉節縣政府採購中心 (以下簡稱乙方)

因工作需要,甲方需採購 等項目一批,採購預算金額(RMB) 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等有關規定,現委託乙方依法組織實施政府採購,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具有與乙方簽署委託協議、參加供應商資格審查、依法確定中標(成交)供應商、簽訂採購合同、組織採購項目驗收的權利。

2、甲方應嚴格執行政府採購的各項規定,接受監督部門的管理,尊重供應商的合法權益,遵守乙方工作程序等。

3、甲方應向乙方報送《奉節縣政府採購申請表》,並對申報採購項目的內容(規格型號、數量及技術參數等資料)及要求承擔責任。

4、甲方應按乙方的要求,確定必要的專業技術人員配合制定採購文件和參與評標活動。

5、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依法依規定編制採購文件、發佈採購信息、組織開標、評標和定標等採購活動,有權拒絕任何單位和個人對採購過程的非法干預。

6、甲方應在規定的時間內與中標(成交)供應商簽訂書面合同,不得擅自變更、中止或者終止合同,並經乙方鑑證。如因甲方過錯,逾期不簽訂合同的',按有關法律法規處理,並全額承擔採購活動的工作經費。

二、資金支付方式

1、甲方應在簽訂此協議前將採購資金一次性劃達到指定的政府採購賬戶,由縣財政部門按合同條款要求負責一次性結算(轉賬支付)。

2、如確需實行分期付款的,在徵得乙方和縣財政部門同意後,在合同中予以明確分期付款的時間和金額(原則上首期付款不得少於採購總額的60%,付款時間次數不得超過三次)。

3、由甲方直接支付。

三、採購項目完成時間和地點及驗收方式

1、採購項目完成時間及地點:按法律程序採購結束後,項目完成時間爲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到達甲方指定地點。

2、驗收方式:由甲方邀請國家認可的質檢部門對中標(成交)供應商合同條款履約進行驗收,並出具質檢報告和政府採購驗收單。

四、此協議一式二份。

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奉節縣政府採購中心

日期: 年 月 日

證券交易委託代理合同 篇10

合同編號: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_商貿有限公司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自願、誠實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則,就乙方代理甲方指定產品在指定地區推廣銷售等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代理產品名稱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的產品爲:系列產品及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新增加的產品。  

二、代理權限  

1. 甲方授權乙方爲 省市 地區的獨家代理商,全面負責該地區的銷售、經銷商管  理及售後服務。對於乙方代理的銷售區域,乙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制訂銷售政策,原則上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對於自己以及下屬經銷商的經銷行爲負無限連帶責任。  

2. 甲方不得在乙方代____區域內另設其他任何級別代理商。如出現上述情況,乙方有權立即  終止代理合同及得到相應補償。  

三、代理期限  本合同的代理期限爲________年,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年內。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的約定提前終止或到期續簽,乙方有原區域優先續簽權。乙方要求對本合同續期的,應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提前 壹 個月向甲方書面提出。  

四、代理價格政策  

1. 代理價格:甲方向乙方等____區域代理客戶統一公開銷售產品的價格,附表1《產品目  錄價格20-

1.0版》爲甲方的代理價格,甲乙雙方的結算以區域總代理價格爲依據。

2. 銷售價格: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建議的零售價格銷售產品。如果甲方建議的零售價格不符  合本地區市場情況,乙方需調整銷售價格時,應當向甲方報告。甲方應當根據系統的統一性要求和乙方所處地區的市場情況綜合考慮,作出調整價格的決定。產品對外銷售價格按照甲方的規定執行。  

3. 遇甲方委託代理產品、價格等需調整的,由甲方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乙方,該通知一經  發送後即成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4. 優惠政策:以附表1代理價格爲標準,根據乙方一次購買的產品合計數額,甲方按下表  給予乙方進一步優惠;乙方除正常性經營贏利外,可享受甲方給予的定期考覈獎勵,考覈及獎勵政策另定。  

五、合同雙方的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 甲方擁有系列智產品的價格制定權、發佈權和解釋權。  

2. 甲方產品嚴格按照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的質量標準生產,並經質檢部門嚴格檢驗合格後出品。甲方向乙方提供合格產品的同時,有義務對乙方提供開展經營所必需的業務培訓、技術指導、營銷諮詢等服務,協助乙方拓展市場。  

3. 甲方不得在乙方未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情況下,在授權區域對授權產品另設代理商。甲方不得在乙方銷售代____區域銷售本協議第一條所列產品,如果有乙方區域客戶向甲方諮詢,甲方應將具體業務操作轉交給乙方辦理。如果有乙方銷售代____區域以外的客戶向乙方詢價購貨,則乙方應將其轉給甲方處理。  

4. 甲方嚴格控制跨區域竄貨,維護乙方代理商的利益,協調跨地區各代理商之間的關係,做好市場維護工作,及時處理代理商的投訴。  

5. 甲方有權對所有代理商的市場經營行爲進行督查,督查包括產品推廣、甲方形象維護。銷售區域限制、價格體系維護等。乙方應協助甲方督查員進行監督檢查業務,積極主動地提供有關資料等。  

6. 甲方向乙方提供一定數量的產品樣本及其他進行廣告宣傳所需的資料。  

7. 甲方根據市場情況定期或不定期舉辦產品推廣會、培訓、宣傳等活動,乙方應配合並開  拓和維護銷售市場。甲方將在全國性的媒體、大型行業展會上進行廣告宣傳並提供市場支持,此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在約定代理地區所作展會、媒體廣告等促銷活動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8. 甲方保證其產品質量符合相應的國際、國內或行業標準,努力增加產品種類並使之系列化,並應儘量保證乙方訂貨需要。甲方只提供產品質量保證並承擔相應的責任,除產品本身質量外不承擔其他責任。  

9. 經甲方確認,保修期內產品出現較大質量問題,甲方將負責更換並承擔調貨的費用。如果由甲方產品質量原因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將根據國家相關部門的裁定結論承擔相應責任。  

10. 如因甲方產品在銷售地不能很好的適應時,乙方應及時將問題反饋給甲方,甲方應儘快改進,以適____市場需求。  1

1. 甲方有權調整產品的價格和零售價格;甲方應將產品、產品價格、交貨期等的任何變化及時通知乙方(書面傳真通知有效)。  1

2. 在乙方正常履約的情況下,在不損害乙方利益前提下,甲方有權直接與乙方的客戶進行商務接觸或達成協議。  

(二)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 乙方可以用“甲方產品授權代理商”的名義進行一切合法的商業活動,乙方積極開拓甲方產品在當地的市場,並逐步提高甲方產品在該地區的市場佔有率。  

2. 乙方可以在自己省內尚未設定總代理的任何____市設立銷售網點(包括獨家代理商或者拓展經銷商),此類網點一律從乙方提貨。設立時乙方必須把詳細情況以書面形式彙報給甲方,以作備案。合同內容需要經過甲方同意方可簽約,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且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甲方在合約有效期間也不得再在此地設立任何級別的代理。  

3. 乙方不得進入其他已經設定代理商區域進行銷售,甲方有權對其予以處罰,對情節嚴重者,甲方有權取消其代理資格和本協議給予的一切權益。乙方因此而給第三方造成的損害,由乙方自行承擔,若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賠償。  

4. 在開展業務過程中,乙方應忠實於甲方提供的各種資料,保證各種宣傳準確無誤,不得任意誇大和捏造,不得損害甲方的利益____市場形象,否則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  

5. 顧客對乙方的服務提出投訴,甲方將進行覈實。確係乙方責任的,甲方將根據所造成不良影響的程度給予相應的處罰。  

6. 代理過程中遇有顧客對甲方產品質量提出異議和申訴時,乙方應先行積極處理,並立即通知甲方,將對甲方造成的不良影響及損失降到最低,應維護甲方品牌在當地的形象和聲譽。  

7. 乙方在經營活動中應保障雙方的長期共同利益,乙方在銷售完成後,應按甲方要求填寫客戶登記表,並應於每月定期以電子郵件、傳真或其他形式向甲方返回客戶登記表,以便於日後的售後服務和例行巡檢工作。  

8. 乙方在代理過程中須按照甲方的具體要求建立相關顧客檔案,並將收集的顧客信息(顧客資料、顧客對甲方產品的評價和意見等)須及時反饋給甲方,並定期向甲方提供有關市場競爭情況和用戶意見的書面報告。  

六、訂貨、付款、交貨和檢驗  

1. 甲方執行款到發貨原則,產品運費及保險費由乙方負責承擔。  

2. 本合同發生的支付均通過銀行帳號進行,貨款由乙方直接匯到甲方指定賬戶,不得將現金或無公司名稱的支票交給甲方業務人員,否則甲方有權拒絕發貨,且後果由乙方自負。  

3. 乙方應以書面形式向甲方下達訂貨計劃,應寫明產品名稱、型號規格、數量及特殊要求等,訂貨人簽名並加蓋公章後傳真給甲方,甲方收到後予以回覆確認。  

4. 在甲方庫存能滿足乙方所需數量時,採取一次付清方式,乙方支付貨款後將匯款憑證傳真到甲方,甲方收到乙方貨款後三個工作日內將貨物發往乙方指定地點。  

5. 在甲方現貨不足時,甲乙雙方應簽定訂貨合同,乙方可先支付合同總額50%的定金後,合同生效;甲方補充生產完成後通知乙方,乙方支付餘款後將匯款憑證傳真到甲方,甲方收到乙方剩餘貨款後三個工作日內將貨物發往乙方指定地點。  

6. 產品在運輸途中出現損壞,由乙方負責向承運方索賠,甲方應積極協助處理。

7. 貨到乙方指定地點後,由乙方負責驗收。乙方提貨時,須當場驗收合格後再提。貨物有損失時,甲方協助乙方與運輸公司交涉追討相關損失。  

8. 乙方在提貨後,應及時詳細清點貨物品種和數量,5個工作日查驗完畢,過期則視爲查驗合格。如與訂貨清單不符,應以書面方式向甲方提出異議,甲方經覈實後如有庫存則在5天內相應補齊或換貨。  

七、退貨換貨  

1. 乙方的退貨換貨合格產品更換隻限定在三個月內進行,內包裝與產品外觀不得嚴重損壞,否則,甲方不予全額退款或加付重新包裝的費用後換貨;人爲損壞不在更換與維修範圍內。甲方在收到退貨並確認符合上述要求後退回貨款或調換後發貨。  

2. 乙方原因導致的退貨換貨的運費及保險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批量質量原因導致的退貨換貨的運費及保險費用由甲方承擔。  

八、技術支持  

1. 首批定貨完成後,甲方派出技術員(1人)到乙方駐地進行一次技術培訓,乙方接受培訓人員應符合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包括被培訓人員的學歷和專業水平),甲方所派技術人員去乙方所在地的往返交通費由甲方承擔,在培訓期間的食宿費及當地交通(含機場或火車站接送)由乙方負責,其中食宿費標準每日不應低於200元。  

2. 在培訓後,乙方在設備安裝、調試過程中確實需要技術支持的,甲方可以派技術人員進行現場指導,往返交通費由甲方負責,當地食宿、交通由乙方負責,標準同上一條。  

3. 甲方每年定期舉辦新產品應用培訓和售後服務培訓,乙方可派人蔘加,乙方人員的往返交通費自負,甲方統一提供培訓期間的食宿。  

九、售後服務  

1. 爲保證最終用戶利益,用戶購買產品以後,按照國內電子類產品通行標準,給予質量保證和售後服務。  

2. 經乙方售出產品,甲方承諾一個月包換、十八個月內維修、終身維護,人爲損壞及不按規定使用造成的損壞不在此列,維修僅收材料成本費,並嚴格按照國家有關“三包”規定執行售後服務。  

3. 甲方產品的保修期起始時間爲發貨時間,因乙方保管、安裝不當及用戶操作不當和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損壞,甲方不負責保修。若產品被拆開或修改過,甲方不負責保修和包換。保修內容包括壞件的修理和更換,但不承擔現場維修費用。  

4. 保修期滿後,甲方提供長期的技術諮詢及配件供應服務,費用不高於當時成交價格。  

5. 甲方爲乙方提供的產品應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質保書和國家的相關規定進行質保服務;所有故障品、不良品統一返廠維修,保修期內,返廠維修的運費爲甲方承擔,保修期外,返廠維修的運費爲客戶自己承擔。  

6. 乙方應制定具體的售前、售後服務機制,並指定專人負責,並接受甲方的培訓和考覈。  

7. 乙方負責代理產品的安裝、調試、調換及本地維修,甲方負責返廠品維修。  

8. 返廠維修產品操作程序爲:乙方集中將故障產品退回甲方,甲方在接到乙方返廠維修故障品後,確認型號、規格、數量、故障類型及維修費用,屬於保修期內的即刻安排正品發貨給乙方,而不必等到故障品維修好以後;超保修期的,向乙方出具維修費用清單,經乙方確認後維修,維修完畢發貨給乙方,維修費用月結

證券交易委託代理合同 篇11

購買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固定電話/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固定電話/手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經過甲乙雙方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對______________________筆記本電腦的詳細考察,確定購買該筆記本電腦,並全權委託乙方代理購買該型號筆記本事宜。

2.乙方代理甲方購買的筆記本單價爲____________元/件,共計_____件,總價款共計¥____________元(大寫) 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

3.付款方式:

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簽訂的同時,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並於甲方在收到貨物的同時一次性付清乙方購貨款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

甲方可以選擇付款方式如下:

現金支付,銀行轉帳。如果甲方在貨物送達時沒有付清餘款的情況下,又沒有經過乙方同意,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在貨物在從訂貨期間至送達甲方期間的所有費用和損失,乙方並有權取得甲方所有定金。

4.貨物送達方式:可以要求乙方送達至甲方指定的合理地點,乙方有權收取合理的費用(______元內)。甲方也可以去乙方指定處取得該物品。

5.乙方單方面對代理甲方所購買物品的承諾:

(1)保證所有貨物是原廠,原裝,保證全新。但除特別情況和說明外,例如贈品等。否則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返還所有款項。

(2)包換:自購買之日起1日內,所購商品出現非人爲損壞的性能故障,甲方可以選擇同型號同規格進行商品更換。在此期間的所有更換費用,由乙方承擔。在一日之後七日之內,乙方能盡最大可能幫助甲方進行調換貨物,但是乙方不保證能調換,如果能夠調換情況下,以一日__/____收取折舊費用,七日之後概不調換。

6.乙方單方面對於售後的承諾:

(1)免費保修一年。在此期間甲方不需要承擔保修的任何費用,但必須備份好自己硬盤裏的數據,乙方對於文件的丟失概不負責。在第二年和第三年的情況下,除人爲原因外,甲方需要承擔筆記本電腦送到廠家售後部門的費用,一般爲____元。

(2)特殊情況除外。但以上保修都是在所購買筆記本電腦的廠家的保修範圍之內,如果廠家的保修範圍之外的損害,請甲方自行向廠家進行協商,乙方 會盡最大努力保證甲方的利益。

(3)乙方只負責有質量問題的機器的售後服務。

(4)甲方自行升級BIOS請自己承擔風險,即不負責對甲方自行升級BIOS所導致的機器任何非質量問題提供相對應的售後服務,升級BIOS請勿更改機器序列號等信息,否則導致的得不到售後服務,也不負責保修。

(5)個人更換配件的機器,只對機器上的原配部件負責保修,如果因爲更換的配件導致原配件損壞的不負責保修。

(6)所購筆記本官方拒絕保修的機器不負責保修(官方會給出書面恢復,說明是人爲引起的非機器質量問題)。而且此種情況送達於售後的費用需要由甲方承擔。

(7)壞點保修請參考生產廠家關於壞點的保修規定。

(8)其他任何筆記本官方保修規則上標明的不負責包修的事項也不負責保修。

(9)對所有符合條件的保修機器承諾,只在官方保修地點保修,不私自更換配件。

(10)請勿私自拆開機器,請勿撕毀機器背後螺絲上的標籤,有以上行爲的表示自動放棄乙方的承諾!

7.在以下情況下凡是由於甲方所造成的其中之一,或者是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證券交易委託代理合同 篇1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代表人:

地址:

甲方因與訴甲方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現自願委託乙方的律師爲代理人。根據《律師法》及《律師條例》的規定,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第一條代理事項與權限

代理事項: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作爲上述案件的代理人,參與該案的法律事務。

具體代理權限以甲方出具的《授權委託書》爲準,《授權委託書》作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附件。

上述甲方委託乙方辦理的法律事務,乙方指定律師作爲代理人具體操辦。如根據案情乙方確實需要轉委託其他律師中介機構辦理的,乙方須徵得甲

第二條甲方的義務

1、如實陳述案情,向乙方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及必要的證據材料,並保證上述文件資料真實、有效、合法。

2、依照本協議第四條的規定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用。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律師(或律師助理)應當根據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代理權限認真負責地辦理上述案件的再審代理等法律事宜,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不得有違反法律法規、律師執業紀律和怠於履行代理義務等行爲;因乙方過錯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根據《律師法》的規定進行賠償。

3、嚴格履行保密義務,在辦理委託事項期間及委託事項辦理終結後,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其因從事代理行爲而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或其他甲方保密事項,並不得在其他場合或其他案件中使用或提及甲方提供的任何資料、文件。

4、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向甲方報告案件進展情況及將來的工作計劃,如有任何突發事件應隨時通報甲方。

5、乙方需指派甲方選定的律師構成乙方的一項合同義務。

第四條律師費用

甲方按商業險保險金額人民幣100萬元扣減甲方商業險實際賠付金額的餘額的20%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代理費不足一般代理的按一般代理費計算。依據本所已與貴司簽訂的總委託代理協議約定的內容,甲、乙雙方確認本案一般代理費一審爲3500元,二審按一審金額的50%收取。律師費支付至下列帳號:

戶名:

開戶行:

帳號:

乙方可以通過和解以及法院調解、判決等方式進行代理工作,甲方在該案判決結案或者和解、調解協議簽署後五日內按照上述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乙方進行調解、和解應當徵得甲方同意。

本合同到期終止後或者提前解除的,應當由雙方書面確認並結清有關工作費用。

證券交易委託代理合同 篇13

委託人名稱/姓名:

簽訂時間:

承辦律師:

甲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電郵:

乙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電郵:

甲方因與糾紛訴訟一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民事訴訟法》和《律師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爲訴訟代理人。爲此,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託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委派本所律師在上述案件中擔任甲方的訴訟代理人,代理下述訴訟工作(根據約定在內打“√”或“____”;“√”爲委託代理事項,“____”爲非委託代理事項):

第一審訴訟;

第二審訴訟;

再審訴訟;

執行。

第二條委託代理權限

甲方對乙方的授權如下(根據約定在內打“√”或“____”;“√”爲授權事項,“____”爲非授權事項):

代爲調查取證/申請調查取證;

代爲申請證據保全;

代爲申請財產保全;

代爲起訴/撤回起訴;

代爲出庭參加訴訟;

代爲提出管轄權異議;

代爲申請回避;

代爲申請鑑定/重新鑑定、勘驗/重新勘驗

代爲提出答辯;

代爲提出、變更或者放棄己方訴訟請求;

代爲承認/反駁對方訴訟請求;

代爲提起反訴/撤回反訴;

代爲進行調解或者和解;

代爲提起上訴/撤回上訴;

代爲申請執行;

代爲收取執行標的;

代爲簽署、送達、接受法律文書。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如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陳述案情,提供與委託代理事項有關的全部證據、文件及其它事實材料,並對證據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負責,若甲方隱瞞證據、僞造證據,因此出現的一切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法、及時;

3、甲方應當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和金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辦案差旅費/交通費和其他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爲與乙方律師聯繫的聯繫人,負責轉達甲方

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繫人應當書面通知委託代理人;

5、乙方尊重甲方對委託代理事項做出的獨立的判斷和決策。但甲方因非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律師作爲上述案件中甲方的訴訟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律師助理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但乙方更換代理律師應取得甲方書面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充分運用自己的專業知識和技能,盡心盡職地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完成本合同約定的被委託事項,最大限度地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3、乙方律師應當遵循誠實守信的原則,依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做出專業判斷,客觀地告知甲方所委託事項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

4、乙方律師應當根據法律規定的時限、時效以及審理機關的要求,及時提交證據,按時出庭,及時辦理委託代理事項;

5、乙方律師應當及時告知甲方有關代理工作的進展情況,對甲方瞭解委託代理事項情況的正當要求,應當儘快給予答覆;

6、乙方在代理甲方案件期間,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委派本所律師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訴訟或者仲裁代理人;

7、乙方及其委派的律師/律師助理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祕密/或者甲方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應當對委託代理事項單獨建檔,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設立交接記錄。檔案保存時間根據律師業務檔案管理規定執行。

第五條律師費、辦案差旅費/交通費

1、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按照如下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1)收費方式(根據約定在內打“√”或“____”;“√”爲選擇方式,

“____”爲非選擇方式):

風險收費方式;

非風險收費方式;

(2)雙方約定採用風險收費方式的,按如下約定計付律師費(根據約定在內打“√”或“____”;“√”爲選擇方式,“____”爲非選擇方式):

按勝訴的訴訟標的額的百分之(%)計付律師費,暫計金額爲人民幣萬仟佰拾角分(¥)。

甲方爲原告的,以甲方的訴訟請求確定的訴訟標的額爲計算基數;甲方爲被告的,以原告的訴訟請求確定的訴訟標的額爲計算基數;實際律師費均以生效的裁判文書認定的數額爲準進行結算;

按實際執行到位的執行標的額的百分之(%)計付律師費,暫計金額爲人民幣萬仟佰拾角分(¥)。

(3)雙方約定採用非風險收費方式的,根據政府部門關於律師服務收費的規定,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費共計人民幣萬仟佰拾角分(¥)整。

(4)支付期限:

①雙方選擇風險收費方式的,甲方應當自乙方將生效裁判文書送達甲方之日起日內支付律師費,或者自甲方收到執行財產之日起日內支付律師費(甲方委託乙方代收執行財產的,乙方可直接從執行財產中扣除律師費)。

②雙方選擇非風險收費方式的,甲方應當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一次性支付律師費。

2、辦案差旅費/交通費

甲方應按照如下約定向乙方支付辦案差旅費/交通費(根據約定在內打“√”或“____”;“√”爲選擇方式,“____”爲非選擇方式):

實報實銷:選擇該方式的,甲方應當在乙方提出報銷申請之日起日內據實報銷;

包乾:選擇該方式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辦案差旅費/交通費共計人民幣萬仟佰拾角分(¥)整,並應當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支付。

3、支付方式:甲方可採用現金、轉帳或者支票方式支付律師費、辦案差旅費/交通費及其他工作費用。採用現金支付方式的,甲方應當在乙方辦公地點將款項直接交付給乙方財會人員;採用支票支付方式的,收款人爲“廣東同益律師

事務所”;採用轉帳支付方式的,甲方應當將款項付至乙方指定的如下帳號:

乙方戶名:

乙方開戶行:

乙方賬號:

律師費、辦案差旅費/交通費及其他工作費用應當直接支付給乙方。任何私人間的支付,乙方不予承認。

4、甲方逾期支付律師費或辦案差旅費/交通費的,除仍須按約定金額支付外,每逾期一日,還應當按遲延支付金額的萬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及其他專業顧問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徵得甲方同意後支付的其它費用。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因甲方追加委託事項或因增加訴訟當事人,或者因案件當事人一方提出反訴等重大訴訟事件,導致代理事項明顯增多的,乙方有權增加律師費。甲方應當合理地追加。否則,乙方僅在原委託範圍內工作。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委派的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導致甲方蒙受重大經濟損失的;

(3)違反第四條第6—8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或者暫停工作直至甲方自行糾正時止,因此而產生的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1)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僞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七日仍未按照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費、辦案差旅費/交通費或者其他工作費用的。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第二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四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視違約情況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費。但甲方不得以如下任何理由之一拒絕支付或者要求乙方退回律師費:

(1)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單方面另行委託其他機構或者個人代理的;

(2)本合同生效後,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爲由要求退費

證券交易委託代理合同 篇14

甲方:(委託單位):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其它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因經營管理需要,委託乙方代理記賬,爲了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雙方本着誠信、平等、互利之原則,經雙方代表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範圍

1、代理時間: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對甲方20 年 月到20 年 月的經濟業務進行代理。

2、業務範圍(請在以下事項中選擇):

(1)代辦稅務登記;(2)辦理納稅、退稅和減免稅申報、(3)建賬記賬;(4)辦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5)財務管理諮詢;(6)代理社保;(7)代理工商年檢(8)清理亂賬(需另行收費)。

二、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要建立健全企業管理制度,依法經營,保證資產的安全完整,保證從事的經濟業務真實、合法,保證提供的原始憑證和票據真實、有效、合法、準確、完整。按照有關規定及時足額繳納各項稅費。

2、甲方在每月10日前爲乙方提供完整的會計資料,包括各種發票的使用情況、銀行存款的詳細情況(出示銀行對賬單)、原始憑證和票據。如果甲方提供資料不全、票據失真致使乙方無法繼續工作,從而導致工商稅務處罰及其他法律責任的,由甲方負責。

3、安排專人負責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收付,按要求保管好所有的往來單據。

4、做好會計憑證傳遞過程中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5、及時準確的將收到工商、稅務部門的信件、電話等內容轉交或傳達乙方。

6、按本合同規定及時足額的支付代理服務費用。

7、爲乙方派出的代理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及合作。

8、爲乙方提供記賬、理賬所需要了解的生產、經營等管理資料

9、對於乙方審覈後退回的票據按照規定應當及時進行更正、補充。

三、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小企業會計制度》和各項稅收管理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爲甲方開展代理服務業務。

2、根據甲方的經營特點和管理需要,選擇相應的會計覈算制度。

3、設計會計憑證傳遞程序,做好憑證簽收工作,指導甲方按《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妥善保管會計檔案並在合同終止時辦理會計工作交接手續。

4、按有關規定審覈甲方提供的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冊,及時編制會計報表。

5、辦理甲方各項納稅事宜,稅務部門到甲方檢查工作,必要時乙方列席會議,根據需要向稅務部門彙報。

6、解釋說明甲方提出的有關會計處理、會計法規、財稅政策等的原則問題

7、對工作中涉及的甲方商業機密和會計資料嚴格保密,不得隨意向外透露、出示和傳遞。

8、妥善保管甲方的所有會計資料,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資料丟失(不可抗力原因除外),應由乙方負責彌補並承擔由此引起的直接經濟損失。

四、結算方式

1、經協商,乙方代理服務收費標準爲人民幣每月 元,材料費(賬簿、憑證、申報表等) 元/年。

2、在辦理納稅申報及其他相關事項時,乙方辦事人員所發生的往返交通費,由乙方墊付,產生的和甲方有關的費用由甲方實報實銷。

五、違約責任

1、合同最短委託期爲一年,合同未滿六個月任何一方終止合同,都應向對方支付相當一個月記賬費的違約金。

2、甲方未能向乙方提供真實、合法、準確、完整的原始憑證,導致相關方面責任的由甲方承擔;甲方未能及時提供代理服務所需的核算資料和工作條件的致時乙方不能按時履行本合同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如甲方未按時足額支付代理記賬費用的,乙方對出現的任何會計賬務、稅務問題的,不承擔任何責任,同時本合同自動失效,乙方不承擔本合同違約責任。

4、由於乙方原因未能按時完成會計覈算及其他相關業務,造成一定後果的,乙方必須及時糾正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六、有效期限

1、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並付款之日起生效,並在本合同約定的全部事項完成之前有效。本合同到期前30天內雙方無異議可續簽合同,如雙方在合同到期前30天無異議也沒有續簽合同的,本合同視爲自動延續一年。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證券交易委託代理合同 篇15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茲有(甲方)委託_________(乙方)代理財務記帳工作,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職責

1.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保護資產的安全、完整,對提供給乙方的會計原始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負責。

2.配備專人負責日常貨幣資金(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庫存商品的收支和保管,並建立明細日記帳。

3.商業企業需每月月底進行庫存盤點並提供盤存表,工業企業需提供原材料、在產品、產成品的領料、出庫憑據及盤存表,其他企業涉及存貨的也應提供盤存表,作爲乙方結轉或調整成本的依據。

4.在每月月末前及時向乙方提交所有用於建帳的會計原始資料。

5.對於乙方依照企業會計制度和稅法規定退回要求更正、補充的原始憑證,應及時予以補充、更正。

6.配備專人負責與乙方進行日常工作聯繫,及時與乙方對帳,保持實際經營與乙方受託代理的財務帳一致。

7.按本協議書的規定按時足額支付代理建帳費用。

二、乙方受託職責

1.本着獨立、客觀、公正原則,根據甲方提供的原始憑證和相關資料,按照企業會計制度和稅法的規定,進行會計覈算,具體包括審覈原始資料、填制記帳憑證、登記會計帳簿、編制會計報表。

2.在代理所屬月份次月完成代理事項,但不能影響甲方納稅申報工作。

3.對代理業務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祕密保密。

4.乙方在完成建帳後即將記帳憑證及相關財務資料交還甲方,年度終了後一次性將會計帳冊移交甲方,由甲方自行保管。

5.本協議終止後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指定的帳冊接續人辦理交接手續以保證帳務的延續。

6.在代理期間如甲方遇到查帳或審計,乙方應予以配合,就代理所採用的會計政策等作出解釋。

三、代理期間及收費

1.委託代理建帳期間自_______年_______月至_______年_______月止,共計_______個月。

該起止月份指建帳所屬月份。

2.本項代理業務的收費標準爲人民幣_________元/月,合計金額_________元。

預付三個月。

3.如代理期間遇到企業不再繼續經營等重大變動,可憑有關證明材料按實際代理時段結清代理費用,餘款退還。

四、生效、違約處理及其他約定事項

1.本協議書在簽約並付費後生效。

2.乙方承擔由於代理工作失誤造成的甲方損失。

由於甲方未盡本協議第一款所述職責而造成的甲方損失由甲方自負。

3.甲、乙雙方按照《民法典》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4.本協議書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持積極態度友好協商解決。

5.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6.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證券交易委託代理合同 篇16

甲方:

乙方:

甲方因與三峽移民小組農民集體關於霞國用(20xx)第0276號土地使用權轉讓一事,特委託福建建達(霞浦)律師事務所伍孝信、歐陽昆錢律師作爲其代理人,處理該土地轉讓非訴事宜。

一、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伍孝信、歐陽昆錢律師爲本非訴案件代理人。

二、 甲方應向乙方如實提供本案有關的文件、材料、及相關事項,不得提供虛假的信息及內容,否則乙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

三、 如甲方提出終止委託關係,非因乙方過錯的,乙方收取的代理費用不予退回。如乙方終止委託關係,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

四、 委託權限如下:

1、向有關部門調取與本案有關材料;

2、爲委託方提供法律支持、幫助;

3、代理委託方瞭解案件相關的事實;

4、代爲書寫與本案有關的合同文書;

5、代爲甲方處理訂立轉讓合同的有關事務。

五、雙方同意本次代理協議的簽訂確定爲意向書,待正式簽訂協議之日,確定代理費用,並予以繳納。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合同有效期至協助委託人辦理完畢非訴事務爲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證券交易委託代理合同 篇17

委託人(下稱甲方):

受委託人(下稱乙方):

依照法律規定,乙方已告知甲方訴訟風險和律師收費政府指導價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知道政府指導價收費標準後,仍然要求乙方風險代理其訴訟。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訂立以下條款:

一、代理事項和權限

甲方與 因 糾紛一案,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並指派 律師擔任甲方在本案中的代理人。

甲方委託乙方律師的代理權限爲:

(一)甲方委託乙方爲第一審的訴訟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爲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協商、談判;代爲申請財產保全、證據保全;代爲起訴、遞交和簽收法律文書,收集相關證據;代爲追加、變更被告和第三人;代爲申請回避和控告;代爲參加訴訟,陳述事實和理由,出示證據、質證和辯論;代爲承認、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出反訴。

(二)甲方委託乙方爲第二審的訴訟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爲提起上訴、遞交和簽收法律文書,收集相關證據;代爲申請財產保全、證據保全;代爲申請回避和控告;代爲參加訴訟,陳述事實和理由,出示證據、質證和辯論;代爲承認、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

(三)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申請執行程序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申請執行,代爲接收執行回來的款或物;有權就本合同約定的代理費用留置案件款或物;有權與對方當事人就執行達成和解協議。

甲方委託乙方上述( )項代理工作。

二、代理費用及支付辦法

甲方按如下約定向乙方支付費用,律師代理費必須以貨幣形式支付:

(一)甲方支付訴訟費、保全費、辦案費等必要費用,律師所不墊付任何費用,由甲方首期交納代理費 元,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叄日內,向乙方支付,其餘代理費按判決書判決或調解書調解數額的10 %支付乙方。

(二)甲方支付訴訟費、保全費、辦案費等必要費用,律師所不墊付任何費用,由甲方首期交納代理費 元,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叄日內,向乙方支付,其餘代理費按實現的案件款或物折款的15%支付乙方。

(三)甲方支付訴訟費、保全費、辦案費等必要費用,律師所不墊付任何費用,由甲方提供 作爲擔保,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 日內,向乙方提供,按實現的案件款或物折款的20%支付律師費。

(四)甲方支付訴訟費、保全費、辦案費等必要費用,律師所不墊付任何費用,按實現的案件款或物折款的30%支付律師費。

(五)如甲方系被告或第三人,甲方支付訴訟費、保全費、辦案費等必要費用,律師所不墊付任何費用,則按避免的經濟損失額的30%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避免的經濟損失額按原告訴狀中列明的訴訟請求額減去被告(或第三人)實際承擔的數額計算,如訴訟請求額在訴訟中有增加,則按增加後的數額減去被告(或第三人)實際承擔的數額計算。

(六)如甲方得到的利益是非貨幣財產(有形物品、知識產權、技術祕密、土地使用權、債權、股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的財產)時,則由甲方按該非貨幣財產價值額的 %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該非貨幣財產價值額按法律文書或甲方與對方當事人的協議價格確定,並在非貨幣財產價值額確定後 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七)其他特別規定:

經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種方式收取代理費用。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有權詢問並瞭解乙方代理事務的進展情況,爲提高效率,可提前與乙方預約。

(二)有權對乙方律師違紀或失職行爲舉報或投訴。

(三)甲方必須向乙方如實陳述案情,及時提供與本案有關的文件資料等證據或者證據線索,並保證提供文件資料的真實性,妥善保管好有關證據原件。

(四)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放棄實體或程序上的權利,不得做出不利於委託事項的行爲。

(五)不得違約直接接收執行回來的款或物。

(六)辦案所需差旅費、食宿費、交通費、文印費等由甲方支付。向司法機關或其它辦案機關繳納的費用,由甲方預繳並承擔。

(七)甲方應當認真閱讀本合同七條的“風險提示”並充分預測可能出現的各種風險。因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導致風險出現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應充分應用法律專業知識,按照法律規定,認真完成代理活動保護甲方合法權益,按時出庭,並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爲甲方的文件資料、商業祕密以及個人隱私保守祕密。如違反,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將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二)如乙方承辦律師不按規定程序認真負責地從事代理事務,與對方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委託代理協議,並要求乙方如數退還或拒付代理費,並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乙方承辦律師不得向甲方及經辦人做任何形式的關於案件處理結果的承諾;甲方對乙方承辦律師關於案件的分析預測不得理解爲做出了這種承諾。

(四)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弄虛作假,隱瞞事實,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由此產生的後果由甲方承擔。

五、違約責任

(一)甲方丟失證據原件或因其他原因拒不按乙方要求向法庭出示證據原件,致使因證據不足而敗訴者,應支付違約金貳仟元,並按標的10%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二)未經乙方同意甲方放棄請求、和解、撤訴,擅自放棄實體或程序上的權利或與案件對方當事人惡意串通的,代理費依案件總標的額30%比例收取。

(三)甲方如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或堅持不合法的要求、或利用乙方律師從事違法活動的、或無故中斷與承辦律師的聯繫、或不按本合同約定交納法院要求交納的有關費用,均視爲甲方違約,應支付違約金叄仟元,並按標的10%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有權單方終止代理。

(四)甲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約,乙方所支出的費用由甲方負擔並支付案件標的額30%的違約金;

(五)甲方拖欠律師費的,應按拖欠額的每日萬分之五的標準支付違約金給乙方。

(六)乙方律師須依法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按時出庭,並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對其執行代理事務中所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祕密及個人隱私應當保密。如有違反,乙方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七)如乙方承辦律師不按規定認知負責地從事代理事務,與對方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委託代理合同,拒付相關案件的代理費,並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八)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師代理費、訴訟費等全部退還給甲方。

六、 勝訴的含義

(一)自雙方簽訂本風險委託代理合同之日起,乙方律師即開始展開調查取證工作,付出勞動,因此如甲方的被告人或被訴人等債務人在此後至起訴前有支付甚至付清款或物給甲方,視爲部分勝訴,甲方應按收取的錢物的百分之伍(5%)支付律師費(但最少不低於¥3000元,即低於¥3000元的按¥3000元支付),同時雙方終止合同。

(三)如在起訴後至第一次開庭前(不含開庭),不管甲方的被告人或被訴人等債務人是否有支付或甚至付清款或物給甲方,也不管甲方與其被告人或被訴人等債務人是否有達成還款協議而進行自動撤訴—被裁定撤訴,或授權乙方撤訴,均視爲全部勝訴,考慮到工作量有適當減少,乙方同意予以少收律師費,雙方同意由甲方按按本風險收費標準的80%支付律師費。

(四) 第一次開庭後(只要已經開庭),不管甲方的被告人或被訴人等債務人是否有支付甚至付清款或物給甲方,也不管甲方與其被告人或被訴人等債務人是否有達成口頭或書面的還款協議,只要甲方進行撤訴包括按自動撤訴處理,或授權乙方撤訴,均視爲全部勝訴並全部收回錢物,甲方應依約支付律師費。

(五)在訴訟或執行過程中,如被告方提供了由委託人或委託人的家屬等出具的收到錢物的證據且是屬實等的話(按委託人無法否認爲標準),則視爲部分勝訴,儘管也許委託人或委託人的家屬等堅決予以否認。因爲這使乙方律師無法按原先的訴訟請求、事實與理由獲得勝訴並收回錢物,屬於委託人方面的責任或重大過錯。乙方並可合理地認爲委託人存在與被告人已達成還款協議甚至已付清欠款的可能,因此纔會由委託人或委託人的家屬等出具的收到錢物的收條等證據給被告方。所以這部分的金額或財物額仍然按收費約定由委託人支付並在乙方知悉後的三天內支付這部分的律師費。

七、風險提示

以下風險可能導致敗訴、案件久拖不決、無法執行等不利後果:

(一)個別案件審理中存在的司法不公、司法效率低下、濫用裁量權。

(二)被告(第三人)喪失清償能力或下落不明。

(三)被申請人無財產或無足夠的財產可供執行。

(四)不提供或不充分提供證據或者提供虛假證據或者不提供原始證據或超過舉證時限提供證據。

八、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提交 人民法院

九、本協議簽字生效,到甲方委託事項執行完畢時止

十、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簽訂書面協議,成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承辦律師: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證券交易委託代理合同 篇18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四川興詠律師事務所

甲方因涉嫌 一案,聘請乙方的律師爲委託代理人(辯護人),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依據《刑事訴訟法》及《律師法》的規定,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 爲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提供法律服務。

二、乙方提供法律服務範圍包括:

(一)偵查階段。包括(選擇項以劃√爲確認,劃_爲否認):

□ 1、提供法律諮詢 ;

□ 2、代理申訴、控告 ;

□ 3、申請取保候審 ;

□ 4、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 5、會見犯罪嫌疑人;

□ 6、查閱、摘抄、複製本案的訴訟文書、技術性鑑定材料 。

(二)審查起訴階段。包括(選擇項以劃√爲確認,劃_爲否認):

□ 1、提供法律諮詢 ;

□ 2、代理申訴、控告 ;

□ 3、申請取保候審 ;

□ 4、會見犯罪嫌疑人; [20__] 川興所刑字第 號

□ 5、查閱、摘抄、複製本案的訴訟文書、技術性鑑定材

(三) 審判階段。包括(選擇項以劃√爲確認,劃_爲否認):

□ 1、一審出庭辯護或代理;

□ 2、二審上訴及辯護或代理。

三、甲方應如實地向乙方承辦律師介紹與案件有關的情況,不得隱瞞事實,僞造證據,弄虛作假,否則,律師有權拒絕辯護或代理,所收律師費不予退回。

四、根據《四川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四川省律師服務收費項目及標準》,甲方應向乙方繳納以下費用(人民幣):

1.律師代理費: 元;

2、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代理事項發生的鑑定費、評估費、公證費、查檔費、翻譯費、異地辦案差旅費、專家論證費等由甲方支付。

五、本協議第四條所述費用的支付方式:

1、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天內付清全部費用。

2、於本合同簽訂之日支付元,餘款於本案一審審結之日交納。

3、其它方式:

六、違約責任的承擔:

(一)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履行本協議第二條約定服務義務的,乙方有權要求部份或全部退還律師代理費,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就已委託乙方代理的事項單方面另行委託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託後,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爲由要求退費的;

3、乙方接受委託並作好出庭準備後,偵查機關撤銷案件,檢察機關不予起訴或者撤回案件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不合理的單方解除合同的。

(二)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服務費或者辦案費,或者不合理的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服務費及辦案費,或暫停工作直至甲方正確履行義務爲止。

(三)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按期交納律師費,經催告仍未履行的,乙方可單方面終止該合同。

七、爭議的解決:

1、乙方就本合同條款向甲方作明確說明,甲方對該合同說明表示理解無異議。

2、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至本案一審審理終結之日終止。

九、特別約定:

甲方(簽名):

乙方(簽章):四川興詠律師事務所

主任(簽名):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證券交易委託代理合同 篇19

甲方(投資者):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證券營業部):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的規定,甲乙雙方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證券交易及其他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 雙方聲明

第一條 甲方向乙方作如下聲明

1.甲方具有相應合法的證券投資資格,不存在法律、法規、規章和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限制其投資證券市場的情形。

2.甲方保證在其與乙方委託代理關係存續期內其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證件、資料均真實、有效、合法,甲方保證其資金來源合法。

3.甲方已閱讀並充分理解乙方向其提供的《風險揭示書》,清楚認識並願意承擔證券市場風險。

4.甲方同意遵守有關證券市場的法律、法規、規章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

5.甲方已詳細閱讀本協議所有條款,並準確理解其含義,特別是其中有關乙方的免責條款。

第二條 乙方向甲方作如下聲明

1.乙方是依法設立的證券經營機構,具有相應的證券經紀業務資格。

2.乙方具有開展證券經紀業務的必要條件,能夠爲甲方的證券交易提供相應的服務。

3.乙方確認其向甲方提供的委託方式以雙方約定的委託方式爲準。

4.乙方遵守有關證券市場的法律、法規、規章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

第二章 開設資金賬戶

第三條 甲方應親自開設資金賬戶

甲方在開設資金賬戶時提交本人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件、同名證券賬戶卡,並按乙方要求填寫開戶資料。

第四條 甲方的證券交易結算資金存入其資金賬戶。

第五條 甲方開設資金賬戶時,應同時自行設置交易密碼和資金密碼(以下統稱密碼)。

甲方可以隨時修改密碼。

第三章 交易代理

第六條 甲方可以通過第二條第三項約定的委託方式下達委託。

第七條 乙方爲甲方提供以下服務

1.接受並忠實執行甲方下達的委託;

2.代理甲方進行資金、證券的清算、交收;

3.代理保管甲方買入或存入的有價證券;

4.代理甲方領取分紅派息;

5.應甲方要求提供其賬戶資金和證券變化情況的清單;

6.雙方依法約定的其他事項。

7.證券監督管理機關規定提供的其他服務。

第八條 甲方進行櫃檯委託時,必須提供有權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權代理人,下同)身份證、甲方證券賬戶卡和資金賬戶卡。

甲方進行自助委託,必須輸入正確的密碼。

第九條 當甲方委託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時,甲方可以變更其未成交的委託。

第十條 甲方應在委託下達後三個交易日內向乙方查詢該委託結果,當甲方對該結果有異議時,須在查詢當日以書面形式向乙方質詢。

甲方逾期未辦理查詢或未對有異議的查詢結果以書面方式向乙方辦理質詢的,視同甲方已確認該結果。

第十一條 當甲方需選擇乙方作爲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的指定交易證券代理機構時,雙方需另行簽定有關協議。

第四章 資金存取

第十二條 甲方依法享有資金存取自由

甲方從乙方提取資金時,除非甲乙雙方另有約定或甲方另有指令,乙方必須及時辦理。

第十三條 甲方可以通過乙方櫃檯存取資金

甲方也可以通過其他方式存取資金,但應按照乙方的要求辦理有關手續。

其他方式由乙方依法提供,其含義由乙方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 通過乙方櫃檯提取資金的,應提供取款人身份證、證券賬戶卡、資金賬戶卡,並輸入正確的資金密碼。

乙方按照國務院證券監管機關的有關規定爲甲方辦理取款手續。

第十五條 甲方提取資金每筆數額、每天存取次數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當第十三條第二款所指的其他資金存取方式無法進行時,甲方應在乙方櫃檯辦理資金存取手續。

第五章 變更和撤銷

第十七條 當甲方重要資料變更時,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並按乙方要求籤署相關文件。

第十八條 甲方撤銷指定交易,需另行簽署有關文件。

第十九條 除非甲方有未履行交易交收義務等違約情形,甲方可隨時撤銷其在乙方的資金賬戶。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要求甲方限期糾正,甲方不能按期糾正或拒不糾正的,乙方可撤銷其與甲方的委託代理關係:

1.乙方發現甲方向其提供的資料、證件嚴重失實的;

2.乙方發現甲方的資金來源不合法;

3.甲方有嚴重損害乙方合法權益、影響其正常經營秩序的行爲。

第二十一條 乙方撤銷其與甲方的委託代理關係,需書面通知甲方,並說明理由。

第二十二條 甲方在收到乙方撤銷委託代理關係通知後應到乙方辦理銷戶手續。

在甲方收到乙方撤銷委託代理關係通知至甲方銷戶手續期間,乙方不接受甲方的買入委託指令。

第六章 甲方授權代理人委託

第二十三條 甲方開設資金賬戶後,可以授權代理人代爲辦理證券交易委託及相關事項。

第二十四條 甲方授權他人代爲辦理前條所述事項時,應當簽署有關授權委託書,並向乙方提交代理人的有效證件。

授權委託書至少應載明下列內容: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證號碼、授權權限、有關代理人合法的證券市場投資資格及乙方要求明示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五條 甲方授權委託書的簽署地應當在乙方,但經國家公證機關公證的授權委託書可除外。

甲方簽署的授權委託書應當交乙方備案。

第二十六條 甲方在授權委託有效期內變更授權事項或中止授權時,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乙方,併到乙方辦理有關手續。

乙方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前,仍執行原授權委託書。

第二十七條 乙方明知或應知甲方代理人超越授權權限而受理其代理行爲的,對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與甲方代理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七章 責任、乙方免責條款

第二十八條 乙方鄭重提醒甲方注意密碼的保密。

任何使用甲方密碼進行的委託均視爲有效的甲方委託。

甲方自行承擔由於其密碼失密給其造成的損失。

證券交易委託代理合同 篇20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編碼:

電話:

郵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編碼:

電話:

郵箱:

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委託事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事項

甲方授權乙方辦理有關購買________________的各項事宜。

二、委託授權範圍(委託權限)

1、購買清單:

序號

物品名稱

規格

品牌

數量

備註

2、總購入價應掌握在人民幣________萬元________之間。

3、所購須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不得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託報酬

1、乙方如按合同約定圓滿完成委託事宜,甲方給付報酬人民幣________元。

2、如果在委託期限內未能完成全部委託事宜,則按________元/件計算,作爲報酬。

3、如果在委託期限內未能購買到任何委託事項,則僅給付勞務費________元人民幣。

四、完成委託事項所需費用

根據實際必需之要求,受託方完成委託事項所必需的費用憑有效支出憑證由委託方予以報銷,但是最高數額限定在人民幣__________元之內,超過的費用部分由受託方自己負擔。

五、各項費用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1、委託酬金在受託方完成委託事宜後________日內一次支付。

2、其他完成委託之必要費用先由受託方墊付,每星期五結算一次所有費用往來均通過銀行結算。

六、委託授權期限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七、當事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委託方在合同生效之後,對受託方在授權範圍內的活動可以提出合理的建議和意見,但不得任意干涉,雙方遇有問題可以隨時研究協商。

2、受託方應認真負責行使委託方授予的權利,不得弄虛作假,不得與第三方惡意通謀,欺騙委託方。

八、違約責任

1、若一方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按國家有關法規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2、由於不可抗力(自然災害、軍事行動、政府法令、電訊部門故障及檢修信道中斷造成無法查詢等)致使本協議規定的義務不能履行的,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

2、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持對方簽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證券交易委託代理合同 篇2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委託代理合同,甲方委託乙方指派律師程興處理甲方事宜。現甲方提出解除委託代理合同,雙方通過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1、雙方一致同意解除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的委託代理合同。

2、本協議簽訂生效時,乙方退還甲方繳納的`律師費:__________元。(注:乙方實際收取律師費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同時,本協議也作爲收據使用,甲方不另外出具收據。

3、乙方辦理案件所需的調查複印查檔交通等費用及其他開支計人民幣:__________由甲方承擔。(注:甲方已經交納)

4、本協議簽訂生效時,甲乙雙方權利義務終止,甲方自行承擔解除委託代理之前未完成事宜的相關法律後果,並保證不再糾纏相關案件參與人員,甲乙雙方之間不在存在任何未了結事宜。甲乙雙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追究對方或案件其他參與人員的法律責任。

5、本協議生效時,乙方應將甲方簽字或蓋章的授權委託書–_____份(已交公安機關的一份除外)返還乙方(注:乙方已經返還)。

6、本協議生效時,甲方需退還同乙方簽訂的’委託代理協議及收取律師費發票各一份。

7、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____年__月__日

乙方:

____年__月__日

承辦律師:

證券交易委託代理合同 篇22

甲方: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貨物委託代理進口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進口時,須填寫並簽發《委託進口確認單》,列明貨物詳細資料,並於境外發貨前兩個工作日交至乙方。乙方憑《確認單》報關。甲方對《確認單》承擔全部責任。乙方守法經營,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辦理進口所需的各種政府手續,向甲方提供優質供應鏈服務。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甲方商業機密,但政府機構調查時不受此限。

第二條乙方代理進口前,甲方將貨物價款,稅款,代理費先行支付乙方,稅款包括但不限於關稅,增值稅等,乙方辦理報關付匯。進口完成後,如委託方式爲代理購銷,乙方開具全額增值稅發票;如爲代理採購,乙方提供《海關關稅繳款書》,《海關增值稅繳款書》和《報關單》複印件,開具代理費及代墊款發票。

第三條海關重新覈定商品歸類和價格後補徵的稅款和費用,含簽發稅單後追繳的,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貨物由乙方指定的境外貨倉運抵乙方深圳貨倉,繼由深圳貨倉運抵甲方指定的國內目的地,即爲將貨物交付給甲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境外供貨商向乙方交貨時,如外包裝完好,乙方按外包裝標識及境外供貨商提供的裝箱單收貨;如外包裝破損或異樣,乙方及時書面通知甲方,應甲方要求按裝箱單開箱點核收貨。乙方向甲方交貨時,如外包裝完好,乙方按外包裝標識及境外供貨商提供的裝箱單交貨;如外包裝破損或異樣,甲方按乙方出具的點核清單驗收。

第五條境外供貨商向乙方交貨時,如外包裝完好,甲乙雙方可視其內在貨物完好,甲方收貨時不得向乙方提出異議;如甲方或其指定第三方收貨時發現內在貨物異樣,由甲方與境外供貨商協商解決,乙方提供手續協助,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自境外供貨商向乙方交貨起,直至交付給甲方或其指定第三方期間,由於乙方不當裝運導致的貨物損壞,滅失,由乙方賠償相應貨值,乙方不承擔其它連帶損失。海關查驗可能導致貨物極少量短損,乙方儘量將短損減到最低,但不承擔該項損失。

第七條如境內外公衆假期和政府,銀行,企業作息時間原因導致帳款貨物未交付,部分或延遲交付,非一方故意行爲的,該方免責。如境外供貨商原因,導致貨物未交付,部分或延遲交付,質量不符時,乙方免責。但乙方應協助或代理甲方向境外供貨商索賠與理賠。乙方因此發生的費用或損失,甲方給予充分補償。

第八條因承運甲方貨物導致境外供貨商向乙方提起仲裁或訴訟時,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蒐集證據,並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方便。乙方因此發生的費用或損失,甲方給予充分補償。

第九條本合同因任何原因被解除或終止後,雙方應及時清理帳款,帳務。甲方在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五日內從乙方處收回全部甲方商品並結清往來貨款。若因甲方自身原因超期未能清退商品和貨款,乙方有權按商品貨值的萬分之五收取每日保管費。

第十條若本合同任一方違反其在本合同義務,該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損失。如損失難以計算,違約方應至少向守約方支付人民幣貨值百分之十五的違約金,守約方同時保留追償權。若本合同任何條款因故失效,其它條款的'合法有效性將不受影響。如任何一方被撤銷時,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及義務由其接收方承擔。

第十一條一方對因貨物委託代理進口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第十二條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四條本合同書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合同,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合同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本合同—式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證券交易委託代理合同 篇23

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委託代理合同,甲方委託乙方指派律師*處理事宜。現甲方提出解除委託代理合同,雙方通過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1、雙方一致同意解除。

2、 本協議簽訂生效時,乙方退還甲方繳納的律師費。(注:乙方實際收取律師費計人民幣 )。同時,本協議也作爲收據使用,甲方不另外出具收據。

3、 乙方辦理案件所需的調查複印查檔差旅及其他開支計人民幣由甲方承擔。(注:甲方已經交納)

4、 本協議簽訂生效時,乙方即終止代理關係,甲方委託的一切代理事務自行負責,與乙方無關;乙方不得再繼續代理甲方事務,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將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5、本協議生效時,乙方應將甲方簽字或蓋章的授權委託書的 份除外)返還乙方(注:乙方已經返還)。

6、乙方仍對甲方所委託事務有保密義務,該義務不因甲乙雙方代理關係終止而終止。

7、 雙方的其他事宜自行負責,如有損失各自承擔,並不爭議。

8、 本協議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律師事務所

年 月 日

證券交易委託代理合同 篇24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皮革進料加工,皮革製品出口業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皮革進料加工,皮革製品出口至_________業務,乙方接受甲方委託。

二、合同標的:_______________

產品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

擬出運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出運港:_____________________

到貨港:_____________________

外方付款結算方式:___________

三、雙方責任及義務

甲方職責

1.負責與外商簽訂所有出口合同,並對合同的全部內容負責;

2.負責安排生產、出運、交貨;

3.負責向乙方提供工廠開具的增值稅發票、納稅繳款書及運費等正式發票;

4.承擔業務的全部費用及風險,保證按合同條款的全部內容執行,並向乙方支付出口代理手續費。

乙方職責

1.負責按甲方提供的合同內容對外簽訂出口合同;

2.提供出口貨物商檢、報關、出運和結匯等工作所需的單據;

3.負責出口結匯;

4.結匯後一週內,將貨款轉付甲方賬戶。

四、違約責任

如因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規定的責任而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五、甲方出具的擔保函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代表:________代表: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證券交易委託代理合同 篇25

委託方(甲方):國家開發銀行

代理方(乙方):XX銀行

一、總則

(一)爲了規範國家開發銀行(下稱甲方)和XX銀行(下稱乙方)的委託代理行爲,提高委託代理業務質量,更好地爲國家重點建設服務,經雙方協商制定本協議。

(二)甲、乙雙方在委託代理工作中應遵守國家的有關金融法律、法規,遵循相互支持、密切合作的原則。

(三)對於涉及兩行全局性委代工作安排,應由兩行協商或聯合發文。

二、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業務範圍

(一)監督甲方委託項目借款合同(或臨時借款協議)的執行。

(二)監督甲方貸款資金的使用。

(三)辦理甲方貸款資金結算和會計覈算。

(四)協助甲方做好貸款本息回收工作。

(五)辦理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委託代理業務。

三、甲方的責任和權利

(一)向乙方提供年度貸款計劃、借款合同副本及有關資料。

(二)在借款合同、貸款計劃、貸款利率、貸款期限等情況發生變化時,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三)在借款合同中明確乙方經辦行代表甲方對借款人實施監督管理的責任、權力以及借款人應向乙方提供的資料。

(四)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業務手續費。

(五)對乙方代理業務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考覈。

四、乙方的責任和權利

(一)根據代理業務需要,確定相應的機構和人員負責代理業務。

(二)辦理甲方貸款資金的結算和核算業務。

(三)對代理貸款實施全過程的監督管理。

(四)協助甲方做好貸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五)向甲方提供有關代理業務信息。

(六)按期向甲方收取代理業務手續費。

五、貸款發放

(一)甲方爲借款人開立貸款賬戶、存款賬戶,發放貸款。

(二)甲方應將年度貸款計劃、分批下達的貸款指標等文件和資料及時抄送乙方,借款合同副本由甲方直接分送乙方省級分行和乙方經辦行。

(三)甲方將貸款資金直接匯入借款人在乙方經辦行開立的專項存款戶。乙方經辦行應在收到資金的當日按“代理貸款業務覈算辦法”進行賬務處理。

六、貸款管理

(一)乙方經辦行根據甲方的書面委託參與貸款項目的下列工作:

1.項目主體工程的設計、施工和設備採購的招標;

2.項目概算調整的審查;

3.項目工程造價的編審;

4.項目竣工驗收和決算的編審;

5.書面委託的其他工作。

(二)爲便於乙方經辦行對甲方委託貸款和貸款項目進行有效的監督和管理,甲方要求借款人及時向乙方經辦行提供以下有關資料:

1.已批准的項目建議書、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初步設計文件及施工圖預算;

2.年度工程建設進度計劃;

3.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其中大中型項目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須經甲方認可;

4.設備材料採購合同副本;

5.有關統計和會計報表。

(三)乙方經辦行根據借款合同和有權部門批准的項目初步設計、年度資金配置計劃、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有關商務合同和建設進度加強對貸款使用的監督管理。

當以下情況發生時,乙方經辦行有權採取停止借款人貸款使用或其他有效措施,並立即報上級行和甲方:

1.超計劃、超標準、挪用貸款等;

2.借款人名稱或其法定代表人變更,以及借款人體制發生重大變化的(甲方通知乙方經辦行的除外)。

(四)對於有多項建設資金來源的項目,乙方經辦行應督促借款人落實資金來源,促使其他資金與甲方貸款資金同步到位。

(五)乙方對代理的大中型項目要按月向甲方報送“代理國家開發銀行貸款項目統計報表”(附表一至附表三);小型項目的統計報表由借款人向甲方報送、乙方經辦行協助甲方催報和審覈。

(六)乙方經辦行應建立健全建設項目檔案,設立項目管理臺賬,系統完整地反映項目建設和生產情況。

(七)乙方經辦行在其代理的項目建成投產後,根據甲方的書面委託協助甲方做好項目的後評價工作。

(八)項目建成投產後,在借款人尚未還清甲方貸款本息前,乙方經辦行應掌握借款人歸還甲方貸款的能力,及時向甲方反映情況並採取相應措施。積極跟蹤瞭解借款人的生產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督促借款人組織資金按時歸還甲方貸款本息。

七、貸款回收

(一)乙方應採取一切可能的或約定的措施加強代理貸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二)乙方經辦行應督促借款人籌措還款資金,並於貸款本息到期前20天填制“代理國家開發銀行到期還款資金落實情況表”(附表四)報甲方信貸局。對借款人還款確有困難的,乙方經辦行應將情況書面反饋甲方信貸局。

(三)乙方經辦行應按照借款合同按時計收甲方貸款本息,對甲方到期貸款本息,有權按甲方與借款人的合同約定從借款人的賬戶中劃收,並於當日上劃甲方(特殊情況不超過次日)。

(四)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經辦行不得從甲方匯給借款人的貸款資金和借款人歸還甲方的資金中扣收其自營貸款本息。

八、會計覈算

(一)甲方對貸款負責會計覈算。乙方經辦行爲滿足監管和回收的需要,受甲方委託設立相應會計科目進行覈算。

(二)貸款計息實行“算頭不算尾”的方法,即貸款發放日爲貸款起息日期,借款人在乙方經辦行(或甲方)還款的日期爲貸款止息日期。

(三)乙方經辦行表外會計科目與項目管理臺賬的相關數據要銜接一致,並按規定向甲方反饋有關信息,做好與甲方的對賬工作。

(四)甲方發放貸款和直接收息後應將有關會計信息傳送給乙方經辦行,乙方經辦行收取借款人本息後,應於當日將有關會計信息傳送給甲方。

(五)甲方需傳遞給借款人的信息或會計憑證由乙方經辦行負責辦理轉知手續。

(六)乙方代理甲方委託貸款業務的核算辦法由乙方另行制定,經甲方同意後執行。

九、代理業務報告

(一)乙方經辦行對代理貸款項目實行季度_____制度。從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時起至借款人還清貸款本息時止,每季終了後20日內向甲方相關信貸局報送上季度的“項目專戶報告”。

內容:1.建設期。主要包括項目建設進度、資金總體到位和需求、投資計劃完成情況、償還利息情況和存在的問題及建議等。

2.生產期。主要包括主營業務的生產銷售、成本利潤、償還貸款本息的情況等。

(二)乙方省分行每季度終了20日內向甲方相關信貸局報送上季度代理國家開發銀行貸款本息回收情況。

內容包括:代理貸款本息回收的情況、措施及建議。

(三)乙方總行每年3月20日前向甲方報送上年度的《代理業務情況總結》。

內容包括:代理業務基本情況、委託代理協議書的執行情況、委託代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十、代理業務手續費

(一)本協議生效後發放的人民幣貸款,代理業務手續費原則上按下列公式計算:

代理業務手續費=本年代理貸款發放額_________0.5‰+回收貸款本息額_________1.5‰

外匯貸款項目代理業務手續費標準由雙方另行協商。

代理貸款發放額和回收貸款本息額以甲方記賬日期爲準。

(二)本協議生效前發放的貸款,本息回收時不再支付手續費。

(三)代理業務手續費採取按年計算、分次支付的方法。每年11月份預付,次年決算後清算。

(四)甲方將代理業務手續費支付給乙方總行,由乙方總行負責向所屬代理經辦行撥付。

十一、委託代理業務考覈

(一)甲方應對乙方及乙方經辦行代理業務管理、貸款本息回收上劃等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考覈,每年要將考覈結果通報乙方。

(二)乙方應將代理業務管理作爲其本行責任目標重要內容之一,納入統一考覈範圍,進行嚴格的內部考覈。

十二、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按本協議的約定及時向乙方交付委託代理事項,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二)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支付代理業務手續費,應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三)乙方經辦行在收到借款人歸還甲方貸款本息的當日(遇特殊情況不得超過次日)未上劃甲方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四)乙方及乙方經辦行違反本協議,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除甲方將視情況扣減代理業務手續費直至取消其代理資格而外,乙方還應彌補甲方的損失。

十三、附則

(一)在遵守本協議的原則下,由甲方信貸局與乙方省級分行簽訂項目委託代理協議書,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的項目也可由雙方總行簽訂。

項目委代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的項目債權債務清理完畢終止。

(二)本協議自1998年1月1日起執行,直至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所有項目的債權債務清理完畢終止。

(三)自本協議生效起原協議同時廢止。

(四)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一方提出修改或遇政策調整而影響本協議履行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並訂立書面修改協議。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國家開發銀行(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或授權代理人)

乙方:XX銀行(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喬X

(或授權代理人)

證券交易委託代理合同 篇26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通訊地址:

聯繫方式: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通訊地址:

聯繫方式:

甲方委託乙方炒股,買賣中國境內的____交易所掛牌交易的____股。經雙方協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雙方自願達成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一、基本內容

1、甲方以甲方的名義在證券公司開設____證券交易所股東賬戶(並申請創業板交易功能)。

2、甲方出資____萬元人民幣用於炒股,並在銀行辦理銀證三方存管業務。

3、甲方告知乙方炒股的股東賬號及操作密碼。經甲方同意,乙方可更改操作密碼,但任何一方不得向地第三人泄露股東賬號及密碼等。

4、乙方具體負責操作買賣股票,進行炒股。

5、委託期限:甲方正式授權乙方炒股的期限從____年____月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6、乙方預計炒股的收益在____之間,但也有可能虧損,乙方預計虧損在____之間。乙方應認真負責、審慎操作。炒股虧損但賬上總資產在____萬元的,應馬上向甲方彙報;虧損在____%或賬上總資產在____萬元的,應停止操作,虧損在____%或賬上總資產在____萬元的,甲方也有權在告知乙方的前提下提前解除合同或通知乙方停止操作並有權更改操作密碼等。

7、在合作期間,甲方有監督乙方炒股的權利,但爲了明確責任,甲方不得進行股票買賣操作,除非乙方同意。乙方須隨時注意股票買賣是否自己所爲,如發現有他人操作等異常情況,應馬上向甲方反映彙報,否則推斷爲是乙方行爲。由此所造成的虧損或盈利減少部分由甲方負責。結算時所有炒股的交割單由甲方負責去證券營業部打印或由乙方通過操作軟件打印出來的交割明細爲準。

二、合作期間的理財費用及合作期滿時的利潤分成

1、甲方每月支付____元作爲給乙方的理財費用。支付時間在每月____日之前,如甲方未按時支付乙方理財費用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2、在合同期滿後,乙方如能將甲方的資產收益升值在____%(含____%)以上的,按以下方法進行利潤分成。

(1)資產升值在____%(含____%)以上的且總資產在___萬元以內(含該數),扣除___萬本金,多出來的資產也即利潤部分分給乙方____%,其餘歸甲方。甲方必須在覈算出具體金額後____個工作日內將利潤分成打到乙方指定賬戶上。

(2)資產升值在____%(含____%)以上的且總資產在___萬元-___萬元之間(含該數),扣除___萬元本金,多出來的資產也即利潤部分分給乙方____%,其餘歸甲方。甲方必須在覈算出具體金額後____個工作日內將利潤分成打到乙方指定賬戶上。

(3)資產升值在____%(含____%)以上的且總資產在___萬元-___萬元之間(含該數),扣除___萬元本金,多出來的資產也即利潤部分分給乙方____%,其餘歸甲方。甲方必須在覈算出具體金額後____個工作日內將利潤分成打到乙方指定賬戶上。

三、虧損處理

委託代理期未滿,代理期內如甲方委託賬戶資金餘額虧損超過____%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甲乙雙方經本合同約定虧損與乙方無關,故乙方不在責任範圍之內,其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四、甲方提前解除合同,乙方除了可以就解除時的利潤進行分成外,甲方還必須將合同內未支付的理財費用一次性支付給乙方。甲方中途要轉走部分資金的,應與乙方協商徵得同意。乙方提前解除合同,甲方有權對解除時產生的利潤不予分成,同時有權向乙方追討已經支付給乙方的理財費用。乙方應注意對甲方的資金等進行保密,如有證據證明是乙方泄露的,乙方應按甲方出資額的____%支付違約金。

五、爭議的解決

雙方如有爭議,應協商解決,解決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權向____法院起訴。勝訴方的合理的_____、交通費等由敗訴方承擔。

六、其它

本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開戶銀行:

賬號: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證券交易委託代理合同 篇27

甲方:

乙方:___律師事務所

經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清收債款等相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爲甲方清收債款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乙方的業務和工作範圍是:

1、對甲方受託設計項目實施完成後,建設方(設計委託方)歷年拖欠甲方債款的情況進行全面的調查瞭解,並針對不同的項目制訂明確、具體的清收方案;

2、協助甲方及其所屬分支機構審查尚未實現債權的合同書、協議書以及涉及債權追索的其他文書;

3、代理甲方爲實現債權而進行的訴訟、調解、仲裁、執行以及案外和解;

4、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及時指派承辦律師。

5、針對具體案件及其具體事宜雙方另行簽訂委託代理合同和收費標準。

6、若甲方遇有其他法律事務,可隨時通知乙方到甲方辦理,乙方應盡職盡責的予以協助辦理。

三、甲方應如實陳述案情,須提供相應債權的文件資料,並保證提供文件資料的真實性,否則所產生的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四、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一般不改派具體案件的承辦律師。甲方承諾乙方爲甲方的唯一代理方。

五、乙方在辦理委託事項期間及委託事項辦理終結後,對甲方所提供的文件資料和所陳述及在工作中所知和可知的信息負有保密義務,不以任何方式泄露因從事代理行爲而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或其他甲方保密事項,並不得在其他場合或其他案件中使用或提及甲方提供的任何資料、文件。

六、未經甲方書面正式同意,乙方不得放棄對所訴訟、調解、仲裁、執行以及案外和解案件債務人的權利要求。

七、乙方應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職業紀律,不得有違反法律法規和怠於履行代理義務等行爲。

八、代理費支付辦法:

l、乙方代理收回的爲現金,按回收額的 %提取代理費,收回現金進入甲方賬戶起3個工作日內支付。

2、經甲方同意收回實物的,以經雙方認可的中介機構評估後的評估值的 %提取代理費。

前列收費標準的浮度,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的框架內另行簽訂委託代理合同確定。

九、上述律師代理費包括委託代理的費用和報酬,含代理人報酬及交通費、差旅費、通訊費、資料費、翻譯費等其他代理過程中發生的費用。若因辦案需要,須對債務人資產委託評估、拍賣、鑑定所發生的應當由甲方或債務人支付的費用等不在上述定義的代理費之內。

十、乙方應將其營業執照、收費許可、收費標準、參與人員執業證書等複印件交甲方備案

十一、本協議的期限暫定二年。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期滿如一方沒有提出解除,本合同繼續有效。

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自甲 、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負責人:

年 月 日

乙方:___律師事務所

主協調律師: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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