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出口代理合同(通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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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出口代理合同 篇1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委託出口代理合同(通用16篇)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就甲方委託乙方出口代理事項,

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職責及費用劃分;

(1)甲方負責聯繫外商,落實定單,備貨,商檢,向乙方提供商檢預

(2)甲方承擔代理過程中的所有費用(儲運,訂艙,報關,商檢,手續費,銀行費用等)。

(3)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資料,辦理訂船(艙),報關,託運,結匯手續。

二,代理費:

乙方收取甲方代理費按實到美元1美元收取0.1元人民幣代理費。

三,收匯風險:

(1)本業務系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出口,故因外商資信,貨物品質或貨期不符外商要求等原因而引起外商拒付或索賠以及提貨後不付款,均由甲方負全部責任,並承擔相關全部費用。

(2)外商不履行外銷合同的義務,甲方應委託乙方對外商提起索賠或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乙方應積極配合。

四,貨款支付:乙方收到國外客戶貨款後,憑甲方出具的合法增值稅發票,在三天內結清。乙方收到國外客戶預付貨款後可支付工廠70﹪預付款。

五,退稅風險:

(1)如由甲方指定貨運公司出運貨物,出口報關單和核銷單應及時退回,如不能及時退回而造成退稅損失由甲方承擔。

(2)如稅務局在退稅調查過程中發現甲方稅務問題導致乙方不能退稅,該損失全部由甲方承擔。

(3)甲方開具的增值稅發票無信息或不及時開具等原因造成不能退稅的,該損失全部由甲方承擔。(乙方應及時將信息反饋給甲方,以便甲方進行及時補救)

六,如甲方委託乙方出口的商品與國家有關管理限制和海關審價衝突等原因,造成不能出口,該相關損失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對委託乙方或用乙方合同紙等與客商簽署的銷售合同內的條款內容負全部責任。

八,本協議書籤定後,如出現的收購合同,則僅供商檢之用。發生爭議一本協議爲準。

九,本協議若發生爭議,根據外經貿部一九九一年第1號令《關於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協調,仲裁。

十,其他條款協定:

十一,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委託出口代理合同 篇2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着互惠互利,誠實守信的原則,就乙方委託甲方代理出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總則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和《海關法》等報關規定,雙方同意簽訂本合同

2、甲乙雙方就執行本出口代理合同下述第二條規定的出口項目建立代理關係,由甲方根據乙方的委託實施出口代理行爲

3、如乙方有需要,經雙方協商,甲方可提供乙方物流及資金流等有償供應鏈服務。物流服務指甲方可提供貨物代採購、通關、境內外運輸、倉儲、配送等;資金流服務指甲方可提供的代付貨款、代收貨款、代繳關稅、代繳(退)增值稅及或預先墊付前述資金的全部或部分的服務。

第二條委託事項

1、標的:乙方委託甲方代理從口岸出口等產品。出口貨物的價格必須符合海關對完稅價格的規定。

2、乙方應在貨物出口前3個工作日將《委託出口確認單》、發票和箱單交給甲方,列明每批出口貨物的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出口單價、產地、裝箱情況、要求的交貨期、收貨方名稱等內容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3、出口報關運作方式爲:一般貿易方式,報關爲單擡頭方式,即出口經營單位、發貨單位爲甲方。

4、如果需要,甲方將根據本合同及《委託出口確認單》以自己或者以其他方式與乙方簽訂採購合同及與乙方指定客戶簽訂銷售合同。乙方同意,前述合同的簽訂並不改變雙方的委託關係,且甲方有權與乙方指定客戶修改或變更銷售合同。

第三條出口報關

1、乙方負責將每批貨物的出貨清單、價格和數量等資料經乙方相關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於出口前3個工作日交甲方,以便甲方辦理貨物出口的審批手續和做出口報關的準備工作。

2、乙方保證報關貨物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出口單價、產地、裝箱情況等有關信息的真實、準確,否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概由乙方負責,並應賠償甲方的任何損失和遭受的處罰。

3、如出口貨物屬法定商檢產品,則在貨物出運前,乙方須在當地商檢部門自行辦理出口商檢手續。或委託甲方協助辦理。

4、乙方應及時滿足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供有關出口產品所需的相關信息。乙方須如實提供與合同所述標的一致的貨物及真實、有效的相關資料和信息,否則須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

5、貨物交付甲方後25日內,乙方應將貨物的增值稅發票原件交給甲方。乙方保證不得多開、重開增值稅發票等違法開具增值稅發票的情形及在開具增值稅發票後又將發票作廢等行爲,否則由此造成的法律責任及甲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6、甲方在收到依本合同乙方應支付的各項款項及應提供的報關所需的資料、文件、信息後,即開始辦理產品出口的審批手續和報關。貨物清關後及時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客戶及時安排接貨。

7、貨物出口環節的關稅、增值稅(如有)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貨物運輸、倉儲

1、乙方負責將貨物發運至由甲方指定的倉庫地點,並承擔將貨物交給甲方所產生的全部費用和風險。

2、在收到乙方交付的出口貨物後,甲方負責安排出口貨物的倉儲、裝船等貨運事宜。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出口貨物收匯及出口退稅

1、乙方保證向境外客戶提供的收款資料中收款方爲甲方,且在貨物出口後(以出口貨物報關單海關注明的出口日期爲準)45天內,甲方收妥境外客戶應付的全部外匯貨款。甲方在收到全額外匯貨款後即按本條第5款的約定向乙方支付人民幣貨款。

2、甲方代理出口的過程中,如果出現乙方不出貨給甲方,或乙方的境外客戶取消交易,或乙方境外客戶收到貨後不給乙方貨款,或外匯在外匯管理局規定的核銷期限內沒及時收回等情形,則乙方仍應向甲方支付代理服務費及相關的費用,且甲方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損失概由乙方承擔。

3、乙方保證提供的退稅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如因退稅資料引起的全部責任,概由乙方負責。

4、經雙方同意,由甲方享有本協議項下的出口退稅款。但甲方應按本條第5款的規定向乙方支付退稅款等額款項。

5、a.如在甲方報關之前,收到乙方境外客戶匯入的定金部分,甲方以銀行結匯當天匯率結算後,扣除全額代理費後,可根據乙方指示將餘額全數打入乙方指定賬戶。b.在甲方報關出口後,乙方憑開具的符合當批貨物報關情況的合法增值稅專用發票原件(如品名,數量等必須於報關單信息相符,增值稅發票原件包括髮票聯和抵扣聯),經甲方覈對無誤,同時乙方境外客戶全額貨款到位,且報關覈銷單已退回甲方後,於5個工作日之內向乙方支付當批貨物貨款及墊付出口退稅款;前述應付款項具體計算公式爲:

應付貨款餘額=匯率x外匯貨款+出口退稅款-(代理費+費用+稅款)

c.若應付貨款餘額部分,乙方無法提供相應增值稅發票或者任何可抵扣發票情況下,甲方扣除對應金額6%後,將剩餘款項匯至乙方指定賬戶。

6、如因非甲方原因致使甲方無法按時正常進行退稅的(雙方確定在本合同下,退稅申報的正常期限爲自貨物出口報關日起45天內,如國家有新的規定且時間較前述期間短的,則以國家的新規定爲準),乙方應向甲方返還墊付的稅額,並由乙方承擔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損失,且甲方有權暫扣後期出口貨物的稅款,待甲方實際收到相應出口退稅款後7個工作日內支付。

7、本合同履行期間,涉及匯率結算時,雙方協商匯率爲:美金貨款結匯當日銀行外匯牌價。乙方應自行承擔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匯率變動風險。

8、如果國家的出口退稅政策較雙方簽訂合同時及乙方委託甲方出口貨物時出現變化,以致甲方的收益水平降低的,雙方應及時進行相應的調整,以保障甲方的收益水平不變,且對於退稅率發生變化後收到的外匯款項,由甲方按照新的退稅率標準支付人民幣款項給乙方。

9、如已退稅款因各種原因被有關機關要求退回的,乙方應於接到甲方的通知後三日內將應退回金額支付給甲方。

第六條代理手續費和其他相關費用的支付和匯率結算

1、代理服務費

甲方收取的代理服務費=0.1x出口美元報關金額數(即乙方每出口一美元貨物向甲方支付的代理費爲0.1元人民幣);

代理費不包括報關費,每單出口貨物代理服務費的最低收費不低於人民幣150元。乙方其他應承擔的費用包括內陸運輸費用、提貨費、裝卸費、商檢費、文件費、通關查車費用等,前述費用按乙方實際發生的費用結算。2、代理服務費用、稅款及乙方應承擔費用的支付

代理服務費用、甲方代墊付的稅款(如有)及乙方應承擔的費用(如有),按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的約定支付。雙方同意,如果甲方無法於貨物出口後45日內收取外匯貨款及辦理出口退稅的資料等的,乙方應於前述時間屆滿次日向甲方支付本款所述費用。如有特殊情況,由雙方另行協商。

3、如下費用,乙方於接到甲方通知後二個工作日內支付給甲方:

(1)若貨物出口後,出現海關對乙方貨物的商品編號重新歸類和貨價重新覈定等原因而導致增加的出口環節關稅、增值稅和其他相關款項均由乙方承擔。

(2)在通關過程中,如因乙方及乙方貨物的任何責任造成壓車、退港等情況發生,壓車、退港等費用由乙方承擔,若因此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充分賠償。

委託出口代理合同 篇3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簽約雙方就委託代理出口業務有關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委託代理出口商品名稱:

出口口岸:__________________金額:__________________萬美元,在________________20__年底前履行完畢。具體型號、規格、數量、金額在每批出口前另行確認。

二、雙方權利義務:

(一)代理方:

1、代理委託方辦理有關貨物出口報關、報檢、託運手續及結匯、退稅事宜,但因出口合同及其附件的瑕疵所產生的一切責任由委託方自行承擔。

2、因委託方原因致使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遲延履行的,代理方有權解除本代理合同,委託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後果。

(二)委託方:

1、應提供以下有效證件複印件:

①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含非法人營業執照);

②組織機構代碼證;

③稅務登記證(國稅);

④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或申請認定表(正在申請一般納稅人的企業);

⑤如是外商投資企業或中外合資企業,還需要提供:港澳臺僑企業批准證書。

2、保證所委託出口的貨物符合出、進口國的國家政策法律規定,並保證委託出口的貨物不侵犯他人知識產權。

3、負責組織出口貨源,並根據出口合同的規定按時將委託出口貨物運至出運口岸及承擔運費,並

4、協助代理方辦理報關、報檢、制單、結匯等具體業務,保證從代理方處取得的所有單證的安全,不得挪作它用。

5、代理方原則上不接受拼櫃貨物。若確有必要,委託方應於貨物報關出口前一週書面通知代理方,由代理方決定是否接受。

6、委託方應如實申報,不得虛報數量,高報價值。

7、如委託方指定貨代以及需異地報關出口的貨物,委託方應通知代理方其貨代名稱、地址、聯繫人、電話、傳真等詳細資料,並允許代理方與貨代直接聯繫,在貨物正式報關出口前,由貨代將裝箱單、發票傳真給代理方確認。

8、保證增值稅發票和專用繳款書真實、有效、合法。

9、未經代理方同意,委託方不得擅自更改確認後的合同條款,不得對外商作出合同之外的承諾。

10、承擔因委託方原因致使本合同及與外商簽訂之合同不能履行的一切責任。

11、對外商資信負責,承擔因外商原因致使與外商簽訂之合同不能履行或與外商簽訂之合同已部份履行但無法收匯覈銷的責任。

前述外商違約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不影響本協議項下代理方收取代理費的權利。

12、保證在報關日後30日內將報關單、覈銷單等退稅單據交還代理方,並保證報關單、覈銷單的所有內容與相應的增值稅發票和專用繳款書內容一致。

13、因委託方的原因,導致增值稅發票和專用繳款書未能退稅時,代理方有權向委託方追索該部份退稅款。

委託方應在收到代理方書面通知後3個工作日內將該部份退稅款,付到代理方指定的銀行賬戶上。

三、費用與代理手續費結算:

1、代理出口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除退稅外均由委託方承擔,如因需要由代理方代爲繳納的,委託方應在每筆費用實際發生前轉入代理方賬戶,代理方也可直接在貨款中扣除。

本合同項下的出口費用包括:保險費、港口碼頭費、裝運港市內短途運雜費、倉儲費、出口檢驗費、檢疫費、報關費、國內銀行費用等。

2、.代理方負責接收國外客戶/貨款,該貨款應於60天內匯到代理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在代理方收到委託方國外貨款,先按___________美元:___________人民幣元將貨款匯入同增值稅發票上相符的銀行賬戶,在覈銷單、報關單退回後,並收到委託方提供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稅收繳款書後

3、如出口合同外商付款期至時,代理方未實際全部收匯,代理方對委託方就該筆貨款保留追索權。

如代理方在委託方開具增值稅發票和繳款書二個月後在國稅局依然查無增值稅發票和繳款書的相關信息,委託方有責任協助代理方向當地國稅局查詢。

四、違約責任:

1、在本合同項下,如一方違約,除依法依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及賠償責任及賠償守約方的實際損失外,還應承擔守約方爲實現債權而支付的費用,該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用、訴訟費用、差旅費、通訊費。

2、自違約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及法定義務之日起,其於後支付的任何款項按以下順序清償:

(1)守約方爲實現權利支付的費用;

(2)利息或違約金、損失賠償金;

(3)貨款本金。

五、爭議解決方式:

1、本合同適用《民法典》及我國對外貿易代理的有關規定。

2、委託代理過程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由合同簽訂地法院裁決。

六、其他:

1、委託方或委託方指定的工廠若需要代理方提供“產品購銷(買賣)合同”,該合同僅限於開具增值稅發票用,其內容若與本協議有矛盾,以本協議爲準。

2、如中國人民銀行美元和人民幣的匯率發生變動,高於或低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不含本數)時,則代理方與委託方另行協商該代理合同中第四條第2點中結算比例,以保證代理方不發生代理業務虧損。

3、如國稅局對該產品出口退稅比例進行調整,高於或低於___________%(不含本數),則代理方與委託方另行協商該代理出口合同中第四條第2點的結算比例,以保證代理方不發生代理業務虧損。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後生效。

如有未盡事宜須補充或修改的應以書面提出並經雙方簽章後生效,並與本代理出口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

委託出口代理合同 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進口本合同項下貨物一事達成一致,茲同意按照下述條款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進口下述貨物(以下稱“貨物”)

貨物名稱

規格

數量

品牌/商標

其它

二、委託項目

1.甲方委託乙方以乙方名義與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外商”簽訂進口合同(以下稱“進口合同”),向其購買上述貨物。

2.乙方向外商購買上述全部貨物的總價爲_________________(不含稅款及代理費)。

3.進口合同中對貨物的質量要求應爲:

技術標準(標準制訂人、標準名稱、標準代號/編號等):

特別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義務

1.根據本合同的有關規定,以自己的名義與外商簽訂進口合同。

2.按照進口合同的規定,辦理貨物在中國境外的運輸、保險事宜。

3.辦理貨物的進口報關、對外付匯手續。

4.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向甲方交付貨物。

5.本合同規定的其它義務。

四、甲方義務

1.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及時將購買貨物所需全部資金、相關稅費及代理費付至甲方帳戶。

2.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及時提取貨物。

3.應乙方要求,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有關貨物技術標準、質量要求等方面的對外談判及有關活動;必要時,負責編制合同附件。

4.檢驗貨物並及時對貨物質量問題提出異議。

5.本合同規定的其它義務。

五、付款條件

1.甲方應於_______前,憑乙方書面通知,將進口合同所規定的全部貨款匯入乙方帳戶;甲方支付人民幣的,折算匯率爲:______

2.甲方應於_______前,憑乙方書面通知及海關出具的有關單據,將因進口貨物而應向海關繳納的稅款匯入乙方帳戶。

3.甲方應於_______前,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代理費金額爲本合同第二條所規定的進口合同總價的________%。

六、貨物交付

1.貨物進口批文由___________方負責辦理。

2.乙方應於貨物預計到達中國口岸前__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甲方有關情況;並於貨物到達中國口岸後立即通知甲方。

3.甲方應在乙方發出到貨通知後________日內赴交貨地點收貨。

4.貨物在中國境內的法定商檢由_______方負責,費用由_______方承擔。

5.乙方應在_____________將貨物交給甲方,貨物自進關口岸至_____________的運輸及保險由_____方負責,費用由____方承擔

七、對外索賠

如外商在履行進口合同時有違約行爲,甲方決定向外商提起仲裁或訴訟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並提供所需費用及協助,由此而產生的損失或利益由甲方承擔或享有。如甲方未及時書面通知乙方並提供所需費用及協助,乙方無義務對外商提起任何仲裁或訴訟。

八、違約責任

1.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及時支付有關款項,應向乙方支付滯納金,金額爲逾期支付部分的萬分之五/每天;逾期超過十五天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損失。

在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支付全部款項前,乙方有權留置全部貨物。

2.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及時提取貨物,應承擔延遲提貨期間發生的貨物倉儲費及其它費用;逾期超過十五天不提貨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處置未提取貨物。

九、爭議處理

凡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它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人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效力均等。

3.本合同未明確規定的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關於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對外經濟貿易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發佈)的規定執行。

十一、特約條款(如本合同其它條款與本款的規定發生衝突,以本條的規定爲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出口代理合同 篇5

甲 方:

地址:

聯繫電話:

乙 方:

地址: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爲了加強雙方的合作,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就乙方爲甲方代理國際貨物運輸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提供國際貨物運輸、進出口訂艙、通關等代理服務,具體包括:

1、委託乙方將貨物從貨物所在國運送至甲方指定地點。

2、委託乙方對貨物在貨物所在國提供通關服務。

3、委託乙方代理的其他服務

具體以甲方向乙方進行委託,提供委託書。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

甲方享有獲取貨物的免費跟蹤,查詢,索取簽收記錄的權利。由於乙方的過失造成甲方貨物丟失,損毀等情況下,甲方在收到貨物後30天內提出異議,有提出索賠的權利.。

2、乙方的權利:

乙方享有依照協議收取全部代理費用的權利。乙方有檢查貨物的合法性及包裝的權利。若甲方稱量填寫重量有誤,乙方有權更正。

3、甲方的義務:

在發貨前書面或電子郵件形式通知乙方到指定地點提取貨物,或送貨到乙方指定地點。在約定的時間內備好貨物及資料.包括:妥善做好貨物的內外包裝;詳細的貨物託運書並聲明貨物價值;按協議及時支付乙方運費。

4、乙方的義務:

接到通知後,及時上門提取甲方發運的貨物,或在甲方送貨上門時,作好接貨工作。及時操作貨物,安全,及時,準確地將貨物運至指定的目的地。接受甲方的電話查詢,及時查看電腦系統,並給出貨物跟蹤信息。對有問題事宜,應及時通知甲方,並跟蹤處理直至問題解決。

禁運物品:

乙方有權拒絕承運法律規定禁止運輸的物品。

乙方有權拒絕承運液體,有毒,易燃,易爆,腐蝕性或其它任何危險品.

乙方有權拒絕承運貨物途經國或目的地國家禁止運輸或進口的物品.

乙方有權拒絕承運如盜版,侵權等任何不合法的物品及中國海關禁止出口的物品. 若甲方託運任何禁運品,所引起的一切後果由甲方自負.包括運費,退運費用,訴訟費,律師費,沒收貨物,罰款等以及任何法律制裁.

三、甲乙雙方承認並遵守以下條款:

重點聲明:

1、甲方因發現託運的貨物有損毀或遺失的,乙方對此有過錯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因此所帶來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貨物本身價值、差旅費、律師費、訴訟費等。如因甲方過錯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賠償乙方因履行委託事項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等。

2、若甲方託運貨物需要保險,需要特別聲明,並另付費用。

3、甲方須繳付因通關所造成的倉儲費,商檢費等海關所收費用。

4、對於確因不可抗力因素和非乙方原因而延誤貨物運輸,乙方不承擔責任.乙方有義務及時通知甲方貨物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海嘯,罷工等)造成延誤的事實,並爭取有效措施努力補救.

四、費用標準

1、乙方爲甲方提供服務的各項費用標準以每月報價確認爲準。

2、乙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調整上述費用標準,但應當提前通知乙方。

3、每票貨物操作完畢後,甲方應自收到乙方提供的與貨物有關的各項費用金額之日起7日內予以書面確認,如甲方對上述費用金額有異議,應當書面向乙方提出,逾期確認,視爲甲方認可乙方的費用金額;

4、費用結算方式

經雙方商定,採用以下( 2 )結算方式

(1)票結。單票操作完成後3天內,乙方將所有已確認費用郵件或傳真的方式發送給甲方,甲方應在2天內支付給乙方。

(2)月結。單月票量如超過5單及以上,且月總費用不超過5萬人民幣或1萬美金,可採用月結方式

每月【5】日前,乙方將上月【1】日至【30】日(以到達目的地入倉的時間計算)產生的費用明細以郵件或傳真的方式發送給甲方,甲方應當在當月【10】日前向乙方履行付款義務,每逾期一日,乙方有權收取逾期金額【千分之五】的違約金。若總費用超過月結限額,則乙方在費用達到限額時向甲方提供賬單並按照票結時效結算。

五、業務聯繫方式

甲方:

姓名: 郵箱:

傳真: 電話:

乙方:

姓名: 郵箱:

傳真: 電話:

六、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任何一方欲提前解除合同,應當提前30日通知對方,待結清所有欠費後本合同解除。

七、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當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八、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滿前雙方如無書面異議,本協議自到期之日起書面確認後自動順延一年。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委託出口代理合同 篇6

甲方: (委託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電子信箱:

乙方: (受託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電子信箱: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開拓出口渠道、在營銷上發揮各自優勢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出口其產品給甲方指定的境外客戶(以下簡稱“外商”)一事,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茲同意按照下述條款簽訂本協議書:

一、總則

本協議爲建立甲、乙雙方間法律關係的總協議,甲、乙雙方將就每一批實際出口的貨物簽訂具體的《收購合同》;雙方所簽訂的每一份《收購合同》均自動受本協議約束,如有衝突,以本協議規定的爲準。

二、代理事項

1、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出口其產品, 有關產品的具體數量、質量、規格、價格、付款方式、交貨期、目的港和保險等條件,由甲方與外商自行協定並且直接對外商負責。因出口貨物的質量、數量、包裝、交貨期等問題而引起的責任和損失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甲方負責根據其與外商商定的交貨期安排生產,並於貨物報關出口前三個工作日向乙方提供真實、準確的出口產品的品名、規格、數量、金額、裝箱情況等資料,並提供《商檢換證憑單》,以便乙方按此資料向海關申報及履行相關手續。若因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與實際出口貨物情況不符,而造成海關扣櫃或處罰時,由此造成的延誤船期和延期交貨的責任和損失由甲方承擔,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海關處罰及其帶來相應損失。如有其他特殊情況,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處理,承擔各自責任及費用。

3、甲方負責安排遠洋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租船訂倉事宜,並及時將船公司提櫃紙傳真給乙方,並告知該船的截關日期;乙方負責根據甲方提櫃紙安排提櫃和由甲方工廠至深圳碼頭的拖車,並承擔此段的拖車費用;乙方負責向海關申報貨物出口,並辦理有關出口報關的一切手續,並承擔相應的報關費用及其他相關費用。乙方負責在出口貨物裝櫃後按照實際裝櫃情況填制《收購合同》,並由甲乙雙方簽字確認後蓋章生效。

4、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裝箱資料後,應及時對甲方的出口業務免費製作全套單證。並安排報關出口。若非客觀原因造成出口耽誤而引起客戶索賠,乙方應負責由此而發生的一切衍生之費用。

三、退稅

1、退稅由乙方辦理。

2、甲方應在貨物出口報關後三日內向乙方交付涵蓋相關《收購合同》項下全部貨物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發票及《稅收(出口專用)繳款書》。在此之前,乙方無義務向甲方支付相關《收購合同》中規定的稅款。如甲方在貨物出口報關後三十日內未能將上述票據交付給乙方,或甲方所交付的票據未能通過退稅主管機關的審查,則甲方無權依據《收購合同》要求乙方支付《收購合同》規定的稅款;乙方已經向甲方支付稅款的,甲方應予退回。

四、支付方式:

1、定金支付方式:

(1)乙方在收到外商支付的定金後三個工作日內,將相應外匯款項按照 的匯率折算成人民幣支付給甲方。

(2)乙方在收到外商開出的、以乙方爲收益人併爲乙方所接受的

信用證後三個工作日內,將所收到信用證金額的%按照的匯率折算成人民幣支付給甲方。

委託出口代理合同 篇7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代理出口______________ 產品,現達成以下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1.委託人義務

1.1 如實提供與訂立協議有關的主要事實和情況;

1.2 對本協議以及代理人根據本協議與國外買方簽訂的外銷合同的條款進行充分的瞭解,對各方的權利義務,各方免除或者限制各自責任的條款有充分的注意。

2.代理人義務

2.1 如實提供與訂立協議有關的主要事實和情況;

2.2 採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委託人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並按委託人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

2.3 對外成交後,及時將外銷合同副本送交委託人。

2.4 辦理出口所需的商檢,報關,對外運輸,並對外議付。

2.5 根據外銷合同收到外商的付款後,在七個工作日內按照付款當日銀行公佈的外匯買入價,將外匯折算成人民幣支付給委託人。

3.外銷合同

(1)接受代理人現採用的商品外銷標準正本合同的固定條款。承認代理人代表委託人承擔這些合同條款對“賣方”權利和義務的規定。

(2)收到代理人交來的外銷合同副本後,立即進行覈對。

如發現與其原要求有不符點,在收到合同後3個工作日內以傳真或電報通知代理人。否則,視爲委託人已接受該外銷合同,承擔該外銷合同的權利和義務。

4.出口貨物

(1)委託人提供的貨物應符合本協議規定的數量、質量、和規格,並須按照協議規定的方式進行包裝。

(2)提供貨物的品質證明文件。

5.費用

(1)委託人承擔代理人因代理出口產生的運輸費、商檢費、港口運雜費、倉儲費、報關費、保險費及銀行手續費等有關費用。

(2)根據實際出口貨物的數量計算總貨款,並根據此總貨款向代理人支付________%的代理費。

(3)上述的費用及代理費需在代理協議簽訂後________日內交付。

6.違約責任

(一)委託人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若由於委託人原因未能在港口當局規定期限內辦理報關、納稅、商檢、發運等有關手續,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委託人自行負責。 因委託人違約給代理人造成損失的,需向代理人給付總貨款________%的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補償代理人的損失, 委託人還需向代理人補足不足部分的損失。

(二)代理人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因外商原因導致外銷合同延遲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時,使代理人不能履行本代理協議的, 代理人不承擔責任。但在委託人書面提出要求並提供費用及協助下 代理人有義務向外商交涉索賠。

7.爭議解決

若產生爭議,雙方需友好協商。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蘇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8.協議效力

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協議雙方簽字和/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委託出口代理合同 篇8

甲方(出口貨物供貨人):_________

乙方(出口代理人):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甲方出口貨物一事,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 代理協議的訂立:

(一)乙方代理甲方出口的貨物的狀況:

1.品名:_________2.數量:_________3.質量:_________4.規格:_________5.包裝:_________6.成交條件:以經乙方確認的、甲方在_________網上交易平臺上與外商成交的條件爲準。

(二)代理協議的形式:協議的訂立及修改均需以書面形式(含傳真),否則不發生效力。

(三)甲方義務:

1.如實提供與訂立協議有關的主要事實和情況;2.對本協議以及乙方根據本協議與國外買方簽訂的外銷合同的條款進行充分的瞭解,對各方的權利義務,各方免除或者限制各自責任的條款有充分的注意。

(四)乙方義務:

1.如實提供與訂立協議有關的主要事實和情況;2.採取合理的方式提請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並按甲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

第二條 雙方責任:

(一)甲方的義務:1.對外銷合同承擔的義務:(1)接受乙方現採用的商品外銷標準正本合同的固定條款。

承認乙方代表甲方承擔這些合同條款對“賣方”權利和義務的規定。

(2)收到乙方交來的外銷合同副本後,立即進行覈對。

如發現與其原要求有不符點,在收到合同後3個工作日內以傳真或電報通知乙方。

否則,視爲甲方已接受該外銷合同,承擔該外銷合同的權利和義務。

2.出口貨物:

(1)甲方提供的貨物應符合本協議規定的數量、質量、和規格,並須按照協議規定的方式進行包裝。

(2)提供貨物的品質證明文件。

(3)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協議約定的全部貨物運到_________。

3.費用:

(1)承擔乙方因代理出口產生的運輸費、商檢費、港口運雜費、倉儲費、報關費、保險費及銀行手續費等有關費用。

(2)根據實際出口貨物的數量計算總貨款,並根據此總貨款向乙方支付_________%的代理費。

相關的合同樣本房地產代理合同委託購房合同財務代理委託合同人事代理協議書委託協議書貨物運輸代理合同(3)上述的費用及代理費需在代理協議簽訂後_________日內交付。

(二)乙方義務:

1.對外成交後,及時將外銷合同副本送交甲方。

2.辦理出口所需的商檢、報關、對外運輸、並對外議付。

3.根據外銷合同收到外商的付款後,在七個工作日內按照付款當日銀行公佈的外匯買入價,將外匯折算成人民幣支付給甲方。

第三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若由於甲方原因未能在港口當局規定期限內辦理報關、納稅、商檢、發運等有關手續,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甲方自行負責。

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需向乙方給付總貨款_________%的違約金。

若違約金不足補償乙方的損失,甲方還需向乙方補足不足部分的損失。

(二)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因外商原因導致外銷合同延遲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時,使乙方不能履行本代理協議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但在甲方書面提出要求並提供費用及協助下,乙方有義務向外商交涉索賠。

第四條 爭議解決:若產生爭議,雙方需友好協商。

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條 附加條款: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自協議雙方簽字和/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出口代理合同 篇9

甲方:__

乙方: (自然人)

一、甲方責任義務:

1、 甲方同意乙方以__市___進出口有限公司名義對外開展業務活動。

2、 甲方有義務根據乙方的要求對外簽訂外貿合同,對內與供應商簽訂購銷合同。合同簽訂後,即時將合同副本送交乙方。

3、 甲方將無償爲乙方提供談判場所;提供通訊便利,但其實際發生的費用應在乙方業務收入中扣減。無償提供出口業務及法律法規諮詢;按時提供全套公司單證;在乙方指定地點辦理海關、商檢備案手續。

4、 甲方保證維護乙方的商業祕密。並通過自己的渠道協助乙方擴大業務。

5、 甲方保證乙方運用資金的安全,承諾不挪用,不拖付乙方資金往來,並在安全收匯後2--3個工作日,按照當日牌價結算人民幣貨款給乙方或由乙方指定的生產廠商。甲方保證乙方的利潤所得,並根據雙方商定的時間方式,向乙方支付。

二、乙方責任義務:

1、 遵守法律和國家外貿、外匯、海關方面的政策。

2、 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遵守甲方及其它雙方商定的工作程序。

3、 自行承擔自身業務的所有費用。

4、 乙方提供給甲方的相關出貨資料必需真實,有效,並具有合法性。

5、 單單結匯。乙方願意支付甲方每筆轉帳金額的 千分之_(RMB),但每票不低於(RMB) _佰元整 ,不高於(RMB) _仟元整 做爲手續費,如在轉帳過程中(非甲方操做失誤)產生的銀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法律責任:雙方必需嚴格執行本協議,若因外商原因導致外銷合同延遲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時, 至使甲方不能履行本代理協議時, 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在乙方提出書面請求並提供費用協助下, 代理人有義務向外商交涉索賠。

四、其它事項: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該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備註:甲乙雙方在執行過程中,若對本協議上述條款有不同的見解和異議,需經雙方協商研究同意後方能夠進行修改和補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出口代理合同 篇10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受託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

委託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頁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友好協商,乙方委託甲方代理出口業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代理出口的商品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同乙方指定的外方簽訂外銷合同,該合同內容需要由乙方在簽訂前確認並負責,並經甲方同意。

2.甲方同乙方指定的供貨方簽訂購貨合同或三方購貨合同,該合同內容需由乙方在簽訂前確認並負責,並經甲方同意。

3.按照乙方提供的貨物數據及時製作出口報關運輸及隨寄需要的發票、裝箱單、貨運委託書、_____單等單據。

4.在自身能力允許的情況下,對需辦理出口配額和許可證等的貨物,在受到乙方委託後應該積極予以辦理各種手續及時取得有關單證,但免除不能及時取得有關單證的責任。

5.貨物若需甲方負責商檢,甲方則應及時認真作好商品的商檢通關工作,以免延誤通關等後續工作的進行。

6.在甲方負責報關運輸的方式下,積極聯絡貨運代理公司進行定倉_____等事務,保證出口貨物安全、及時順利的出口清關,不延誤指定裝船日期,但對貨物的真實性由乙方負責。

7.及時做好貨款在各種方式下的結匯工作,按約定的結算方式同乙方進行結算並規定比例收取代理費。

8.作好貨款的核銷工作,催促乙方在指定的期限內收到外匯貨款,及時收回外匯覈銷單及出口報關單,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外匯覈銷。

9.若貨物需退稅的,在收到乙方提供的按退稅機關規定的完整的退稅憑證後應及時完成退稅工作,按協議的結算款項同乙方結算。

10.積極協助應由乙方完成的各項其他工作,在外貿上給予能力範圍內的各種支持。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甲方同外方及供貨方簽訂的協議內容負責,並承擔不能完成協議的一切後果。

2.按時、按量、按質準備貨物,貨物備妥後及時把規格、數量、質量、包裝、毛淨重等數據告訴甲方,以便甲方及時製作各種單據。

3.對需要出口配額及許可證的貨物,應辦理相關的申請手續,甲方予以協助完成。也可以委託甲方在能力範圍內予以全權辦理。但承擔甲方不能及時取得該些單證的後果。

4.若由乙方負責貨物的商檢、訂倉、_____及海關清關等工作,乙方應同時承擔由此所產生的各種費用。並保證報關單據上的貨物與實際裝船出口的貨物在品質、規格、數量上的完全一致,負責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後果。

5.應積極催促外方在指定的期限內(出口報關後三個月內)將貨款匯入甲方的指定賬戶,並承擔不能收到外匯貨款和收匯晚於規定期限的一切責任和後果。對於收匯超過三個月的應事先經甲方同意。實際收匯金額低於報關金額不得超過_____美元。

6.按協議規定與甲方進行貨款計算和支付出口代理費(結算方式單獨列項)。

7.在出口清關後的收回出口外匯覈銷單和出口報關單(覈銷聯)並交於甲方。交於甲方的時間必須在出口報關(以出口報關單上出口時間爲準)後_____天內,以便甲方及時進行外匯覈銷。

9.積極協助甲方辦理其他需甲方完成的工作,協調好中外各方的工作情況。

四、結算約定條款

1.純代理方式:

(1)按貨值的_____%徵收出口代理費,最低不少於人民幣_____元。

(2)乙方同時承擔貨款在結算中我方所產生的銀行費用和清關費用及運輸費用。

(3)對於外匯的折人民幣匯率按甲方在銀行結匯時提供的結匯匯率爲準。

(4)具體資金支付:

A.T/T方式下:甲方在收到外方的外匯貨款後,按匯率折算人民幣後兩個工作日內將該筆貨款扣除代理費後匯入乙方的指定賬戶。

B.在L/C和託收方式下,甲方將_____準確有效的單據交到指定的議付銀行後,在外匯貨款進帳後,按匯率折算成人民幣後兩個工作日內將其扣除代理費後匯入乙方指定賬戶。甲方交給銀行的單據不管是甲方還是乙方製作的必須通過乙方確認,同時乙方將對由於單據不符等原因造成不能得到銀行償付的情況承擔責任和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

2.在出口退稅的方式下:

(1)對於外匯的折人民幣匯率按甲方在銀行結匯時銀行提供的結算匯率爲準

(2)乙方同時承擔貨款在結算中我方所產生的銀行費用和清關費用及運輸費用

(3)甲方按照乙方出口貨物價格_____RMB/USD收取代理費;在扣除雙方約定的雜費後(如銀行費用、利息、辦證費等),甲方帳面餘額憑乙方開具的等額發票支付給乙方。

(4)甲方支付貨款的前提條件是必須及時收到乙方開給甲方規定數額的經稅務部門驗證通過的增值稅發票(乙方必須在貨物出運清關後_____天內收回)和在收到國外的外匯貨款之後才能支付給乙方。否則甲方有權拒付該筆貨款。

(5)具體資金支付:

B、在L/C?和託收的方式下,甲方將_____準確有效單據交到指定的議付銀行後,在外匯貨款進帳後,按匯率折算成人民幣後兩個工作日內將其扣除代理費後匯入乙方指定賬戶。甲方交給銀行的單據不管是甲方還是乙方製作的必須通過乙方確認,同時乙方將對由於單據不符等原因造成不能得到銀行償付的情況承擔責任和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

3.不管何種結算,若需甲方返還利潤部分的,乙方都必須開來合法的發票後,甲方纔能返還利潤部分。

4.但乙方將承擔增值稅票由於存在各種錯誤記錄、未通過退稅部門的驗證及該發票和_____出口報關單未能按規定期限及時交給甲方從而不能進行退稅的責任和後果,同時乙方也必須及時退還甲方之前所得到的大於收匯的那部分金額的貨款。

五、其它約定條款

1.乙方保證出口的貨物是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的合法的貨物,否則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後果。

2.代理過程中貨物的質量問題由乙方全權負責,發生質量問題時由乙方全權處理,甲方協助乙方處理各種索賠、賠付等事宜。

3.甲方保證乙方的商業祕密,並保證不以任何形式擅自利用乙方的客戶渠道及商業資料,否則將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及法律後果。

4.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由於產生各種雙方無法預料的問題(如國家政策發生變化等),雙方將及時進行協商解決,合理調整本協議的有關內容,或擬訂補充協議加以規定,該補充協議也將視爲本協議的有效部分。

5.甲乙雙方需終止本協議的,必須提前________個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對方,且之前所簽訂對外及對內合同必須執行完畢。

6.若產生一方違反本協議條款或產生了爭議和分歧,都應本着友好的態度進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有權向法院提請法律訴訟。

7.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正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本協議有效期從生效之日起的五年內有效。

受託方(蓋章):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蓋章):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出口代理合同 篇11

甲方(出口貨物供貨人):_________

乙方(出口代理人):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甲方出口貨物一事,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 代理協議的訂立:

(一)乙方代理甲方出口的貨物的狀況:

1.品名:_________

2.數量:_________

3.質量:_________

4.規格:_________

5.包裝:_________

6.成交條件:以經乙方確認的、甲方在_________網上交易平臺上與外商成交的條件爲準。

(二)代理協議的形式:協議的訂立及修改均需以書面形式(含傳真),否則不發生效力。

(三)甲方義務:

1.如實提供與訂立協議有關的主要事實和情況;

2.對本協議以及乙方根據本協議與國外買方簽訂的外銷合同的條款進行充分的瞭解,對各方的權利義務,各方免除或者限制各自責任的條款有充分的注意。

(四)乙方義務:

1.如實提供與訂立協議有關的主要事實和情況;

2.採取合理的方式提請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並按甲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

第二條 雙方責任:

(一)甲方的義務:

1.對外銷合同承擔的義務:

(1)接受乙方現採用的商品外銷標準正本合同的固定條款。承認乙方代表甲方承擔這些合同條款對“賣方”權利和義務的規定。

(2)收到乙方交來的外銷合同副本後,立即進行覈對。如發現與其原要求有不符點,在收到合同後3個工作日內以傳真或電報通知乙方。否則,視爲甲方已接受該外銷合同,承擔該外銷合同的權利和義務。

2.出口貨物:

(1)甲方提供的貨物應符合本協議規定的數量、質量、和規格,並須按照協議規定的方式進行包裝。

(2)提供貨物的品質證明文件。

(3)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協議約定的全部貨物運到_________。

3.費用:

(1)承擔乙方因代理出口產生的運輸費、商檢費、港口運雜費、倉儲費、報關費、保險費及銀行手續費等有關費用。

(2)根據實際出口貨物的數量計算總貨款,並根據此總貨款向乙方支付_________%的代理費。 

(3)上述的費用及代理費需在代理協議簽訂後_________日內交付。

(二)乙方義務:

1.對外成交後,及時將外銷合同副本送交甲方。

2.辦理出口所需的商檢、報關、對外運輸、並對外議付。

3.根據外銷合同收到外商的付款後,在七個工作日內按照付款當日銀行公佈的外匯買入價,將外匯折算成人民幣支付給甲方。

第三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若由於甲方原因未能在港口當局規定期限內辦理報關、納稅、商檢、發運等有關手續,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甲方自行負責。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需向乙方給付總貨款_________%的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補償乙方的損失,甲方還需向乙方補足不足部分的損失。

(二)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因外商原因導致外銷合同延遲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時,使乙方不能履行本代理協議的,乙方不承擔責任。但在甲方書面提出要求並提供費用及協助下,乙方有義務向外商交涉索賠。

第四條 爭議解決:

若產生爭議,雙方需友好協商。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條 附加條款:

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協議雙方簽字和/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出口代理合同 篇12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爲促進運輸及對外進出口貿易的發展,甲,乙雙方就有關海運出口,出口訂艙,報關,運輸,財務等方面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共同協議:

一、委託

乙方委託甲方於中國_________地區辦理國際貨物出口運輸服務。

二、責任與範圍

2.1 乙方負責提供貨源,並將貨物交予甲方安排出運。

2.2 乙方訂艙時,應提供相關出口報關文件,依據不同貿易性質備齊所需之單證包括:合同,商檢證明,覈銷文件,許可證,報關單,手冊,發票,裝箱單,出口報關單副本,協議書及國家規定之有關批文等合法,合格文件。

2.3 訂艙時,乙方應及時傳真或送交甲方正確之海運託單,託運單應明確標明乙方開發票客戶名稱。託運單內容應註明所託運貨物之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中英文品名),運價及特別要求。如果託運單內容未註明事宜,由此引起後果責任由乙方承擔。

2.4 甲方負責承辦乙方所委託之出口包括:出口訂艙,報關,報驗,裝箱,發單及文件交接工作,甲方依乙方要求安排裝期出運,並及時告知乙方中轉港信息及目的港情況。正常情形下,開航日起30天內甲方得按時將有關文件單證歸還乙方,甲方對已簽收的乙方單證文件負有責任,不得遺失。另外,甲方有權暫扣乙方單證直至乙方按時結清各項應付費用。

2.5 乙方所出運之貨物,不得夾帶易燃易爆物品及國家規定禁止出口之物品。甲方不接受屍體,骨灰和活動物之運輸。如果乙方違反本規定,將依法承擔由此造成的各項損失。

2.6 訂艙內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時,乙方須書面通知甲方,並與甲方操作確認,若貨物已進港或已離港,甲方有權拒絕更改之要求。

2.7 船期更改,體積,重量,件數不符,甲方有責任於貨物進港前主動通知乙方,並與乙方書面確認通知,乙方亦得及時與甲方書面確認上述更改內容或要求退關,否則,甲方有權將乙方所委託的貨物正常出運。

2.8 如遇貨物體積,重量雙方有爭議之情形,乙方付款暫以甲方倉庫丈量標準付款,待貨物抵達目的港,依目的港返回之確認體積,重量爲準,採多退少補的方式確定運費。或者乙方可到甲方倉庫複覈,如果甲方錯誤,乙方來回合理車費甲方承擔(限_________元人民幣內),爲了減少在甲方倉庫問題上爭議,甲方雙方遵守如下規定:

(1)乙方的貨物根據甲方提供有進倉編號的進倉通知書進甲方倉庫(進倉通知書上乙方有義務填寫相應內容),甲方倉庫有責任根據託運單,進倉通知書覈對進倉庫件數,包裝情況,麥頭等,主動出具倉庫收貨回執。乙方有義務讓相關人員送貨到甲方倉庫,如果乙方送貨是司機,應視司機是全權代表乙方。如果乙方要求當場丈量尺寸,甲方有義務按乙方要求工作。爭議比較大的情況如布匹,捆紮,草包,和不規則外包裝甲乙雙方應在送貨時及時丈量,雙方就地確認。

(2)乙方送貨如是多筆貨物混在一起送入甲方倉庫,乙方提供進倉通知書,表面實際麥頭資料和件數包裝資料,規格等要求甲方分貨,如果一切分貨資料正確,人爲錯誤,後果甲方承擔。

2.9 甲方目的港代理,保證合理收費,除正常目的港費用及手續費外不得超收,如有任何超收情形,甲方有責任代乙方索問超收差額。

2.10 甲方於每月初將上個月乙方欠費清單傳交乙方。乙方需於三個工作日予以確認,如有疑義即應向甲方提出書面更改要求,如無疑義最遲應於收到甲方運費清單後的五個工作日之內付清運費。運價生效日期以開航日期爲準。

三、結算方式

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結算費用,並簽發提單。

3.1 海洋運費以美元結算。如以人民幣結算,匯率暫以:1美元=_________人民幣。

3.2 凡乙方指定第三方付款,發生的拒付,少付,延期等事宜,乙方仍負有支付的義務。

3.3 乙方對於應付給甲方的費用,應在規定的付款期限內以協議的約定方式支付,不能隨意扣減或拒付。

3.4 如遇乙方未按協議規定準時付費,乙方除承擔所欠費用每天萬分之五違約金外,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協議,並有權在海外暫扣貨物及國內暫扣乙方所有單證(包括提單,外匯覈銷單,退稅報關單等),直至乙方結清費用止。扣貨,證期間,所造成目的港及裝貨港之額外經濟損失,甲方不予承擔任何費用和法律責任,完全和全部由乙方承擔。

四、協議終止

4.1 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終止本協議,應提前三十天正式書面並電話確認通知對方財務部,雙方應在結清所有費用後本協議才能自動終止。

4.2 協議終止後,協議雙方仍應承擔原協議內所規定之雙方應履行而尚未執行完畢的義務與責任。

五、協議更改

本協議可經雙方書面確認修改內容,經雙方共同簽字確認後依簽字日期爲準立即生效,任何修改補充內容雙方未經簽字確認前仍按原協議內容執行。

六、法律與仲裁

6.1 本協議不適用於個人,只使適用於公司。

6.2 甲方,乙方協議簽章依公司公章,法人或公司相關職位人士簽字爲憑。

6.3 本協議所有規定事宜,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法律管轄。

6.4 協議雙方執行協議發生爭議時,應先行協商解決,如無效以法定程序照章辦理。

七、協議生效

7.1 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生效前,乙方應結清所有甲方簽約前已發生之費用,本協議方可執行。

7.2 本協議之有效期自簽訂日期起,以_________年爲限,協議期滿之前,甲乙雙方如未接獲對方正式書面通知,本協議則自動延長一年。

7.3 本協議一式正本二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留存並遵守執行。

7.4 一切附加協議,和本協議同樣有效約束雙方,否則視爲違約,並且違約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八、特別聲明

8.1 甲方原則上不接受危險品,半危險品貨物的訂艙,如乙方有危險品或半危險品貨物要委託出運,須提前和事先書面和電話通知甲方。如若違約,則由乙方承擔一切法律及經濟責任。

8.2 乙方的參展或緊急貨物要求出運時,應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雙方確認航期後再行安排訂艙裝運,否則甲方不承擔延誤運輸之責任。

8.3 貨物出運後,乙方要求退運,或更改目的港,或中轉港更改運輸方式的,須經雙方書面確認及有關費用,而乙方尚未於上海預結算費用前,甲方有權暫停執行上述更改要求,期間所產生之額外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8.4 乙方目的港收貨人,經甲方目的港代理通知後,如逾期未提貨,目的港產生之額外費用由乙方目的港收貨人全部自行承擔。如若乙方目的港收貨人放棄貨物,則由乙方承擔目的港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九、本協議於是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於_________簽訂。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出口代理合同 篇13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爲明確甲乙雙方在供澳門活畜出口業務中的權利、責任和義務,根據外經貿部關於《供港澳鮮活冷凍商品出口代理工作暫行辦法》的規定和要求,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代理的活畜品名活大豬、活中豬、活乳豬、活牛、活羊,上述商品的具體品種及與海關協調製度對應的商品編碼,以外經貿部定期發佈的《出口許可證管理分級發證目錄》爲準。

二、委託代理的出口地區澳門。

三、代理方式甲方對澳門出口的活畜全部委託乙方代理、組織經銷。乙方依照____市場和有關商品的銷售習慣方式,進行統一銷售。

四、數量甲方在外經貿部下達的年度配額以內,按照外經貿部駐廣州特派員辦事處(以下簡稱廣辦)下達和調整的有關商品的月、旬配額組織出口。由於特殊原因,甲方不能如期按量出口,甲方應向廣辦說明情況並報請廣辦調整月度配額,同時知會乙方。乙方在外經貿部下達的年度配額以內,按照廣辦下達和調整的有關商品的月度配額,負責銷售。乙方有責任擴大銷售網絡,加強推銷,掌握合理的售價,擴大銷量。

五、質量甲方供澳活畜的質量規格應符合《供港澳活畜品質規格及良比評定標準》,並加強運輸途中的管理,確保損耗率保持在合理水平。乙方負責按《供應港澳活畜品質規格及良比評定標準》驗收甲方到貨質量。乙方有責任監督代銷欄及承運商做好到貨的卸收、保養等管理工作,減少活畜在澳段的死亡、殘次損失。

六、結匯在正常情況下,乙方採取以質定價的寄售方式並照此與甲方結算。

(一)乙方把每日的銷售數量、重量、單價、殘次、死亡及各項費用活畜到澳門後正常情況下會產生以下主要費用:起卸費:_________;存倉費:_________;飼料費:_________;代銷欄佣金:_________;乙方代理佣金:_________;其它費用:_________。(由甲乙雙方根據實際情況逐項商定並在協議上列明)

(二)甲方視實際情況,可選擇信匯、電匯、自帶匯票的結匯方式。

七、其它

(一)乙方除了向甲方通報甲方所供商品的質規、賣價及市場反映等情況外,還應定期(具體時間由甲乙雙方商定)向甲方通報整個市場行情、市場需求等情況。甲方應根據乙方提供的情況,及時解決出口中存在的質規等問題,發展市場適銷的商品。

(二)當澳門有關費用發生變化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甲乙雙方應根據變化了的情況,及時修改本協議中原來的費用標準。

(三)如需調整代理佣金,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四)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的需要赴澳門瞭解所供商品的銷售情況____市場反映。乙方可根據需要到貨源地實際考察有關商品生產、質量、價格等方面的情況。甲乙雙方有義務爲對方的工作提供便利條件,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活畜的出口和銷售工作。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根據外經貿部的有關管理規定協商解決。本協議在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本協議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交有關管理部門(外經貿部貿管司和廣辦)備案。

九、本協議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期雙方再協商續簽。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出口代理合同 篇14

出口代理協議(樣式二)

協議編號: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甲方:(委託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電子信箱:

乙方:(受託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電子信箱: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開拓出口渠道、在營銷上發揮各自優勢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出口其產品給甲方指定的境外客戶(以下簡稱"外商")一事,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茲同意按照下述條款簽訂本協議書:

一、總則

本協議爲建立甲、乙雙方間法律關係的總協議,甲、乙雙方將就每一批實際出口的貨物簽訂具體的《收購合同》;雙方所簽訂的每一份《收購合同》均自動受本協議約束,如有衝突,以本協議規定的爲準。

二、代理事項

1、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出口其產品,有關產品的具體數量、質量、規格、價格、付款方式、交貨期、目的港和_____等條件,由甲方與外商自行協定並且直接對外商負責。因出口貨物的質量、數量、包裝、交貨期等問題而引起的責任和損失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甲方負責根據其與外商商定的交貨期安排生產,並於貨物報關出口前三個工作日向乙方提供真實、準確的出口產品的品名、規格、數量、金額、裝箱情況等資料,並提供《商檢換證憑單》,以便乙方按此資料向海關申報及履行相關手續。若因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與實際出口貨物情況不符,而造成海關扣櫃或處罰時,由此造成的延誤船期和延期交貨的責任和損失由甲方承擔,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海關處罰及其帶來相應損失。如有其他特殊情況,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處理,承擔各自責任及費用。

3、甲方負責安排遠洋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租船訂倉事宜,並及時將船公司提櫃紙傳真給乙方,並告知該船的截關日期;乙方負責根據甲方提櫃紙安排提櫃和由甲方工廠至深圳拖車,並承擔此段的拖車費用;乙方負責向海關申報貨物出口,並辦理有關出口報關的一切手續,並承擔相應的報關費用及其他相關費用。乙方負責在出口貨物裝櫃後按照實際裝櫃情況填制《收購合同》,並由甲乙雙方簽字確認後蓋章生效。

三、退稅

1、退稅由乙方辦理。

四、支付方式:

1、定金支付方式:

(1)乙方在收到外商支付的定金後三個工作日內,將相應外匯款項按照的匯率折算成人民幣支付給甲方。或

(2)乙方在收到外商開出的、以乙方爲收益人併爲乙方所接受的

信用證後三個工作日內,將所收到信用證金額的%按照的匯率折算成人民幣支付給甲方。或

(3)乙方在相關《收購合同》生效後三個工作日內,將《收購合同》項下貨款總額的%支付給甲方作爲定金。

2、餘款支付方式:

(1)甲方負責催促外商在貨物出口報關後日內將該批出口貨物的全額外匯貨款付到乙方賬戶;乙方收到該筆外匯貨款後,在三個工作日內按照《收購合同》的金額扣除乙方按照本協議本條第1款中已向甲方支付的貨款後,並扣除%的手續費,將餘款支付給甲方。或

(2)乙方在貨物出口報關並收到甲方所提供的涵蓋相關《收購合同》項下全部貨物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發票及《稅收(出口專用)繳款書》後三個工作日內,按照《收購合同》的金額扣除乙方按照本協議本條第1款中已向甲方支付的貨款後,並扣除%的手續費,將餘款支付給甲方。

(3)乙方在外商開出的遠期信用證得到開證行承兌後三個工作日內,《收購合同》的金額扣除乙方按照本協議本條第1款中已向甲方支付的貨款後,並扣除%的手續費,將餘款支付給甲方。

3、無定金貨款支付:

甲方負責催促外商在貨物出口報關後日內將該批出口貨物的全額外匯貨款付到乙方賬戶;乙方在收到該筆外匯貨款後,在三個工作日內,按照的匯率將所收外匯摺合成人民幣支付給甲方。

五、收匯

甲方應確保外商在貨物出口報關後內將全部外匯貨款支付給乙方,以便乙方覈銷外匯。如外商未能如約支付全部外匯貨款,則:

1、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其按照本協議第四條的規定已經支付給甲方的貨款。同時甲方負有在接到乙方追索通知起的三個工作日內歸還該筆貨款的義務,並承擔由此引起的利息損失和其他相關費用。

2、乙方無義務按其與甲方所簽訂的收購合同支付貨款且免除任何有關延遲付款的違約責任。

3、如因外商不付款而導致乙方不能覈銷外匯遭受有關部門的處罰,甲方應承擔責任並補償乙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損失。

六、核帳

1、甲、乙雙方於每月月末就本月所發生的業務往來帳目進行覈對,並就未能及時按照本協議及《收購合同》執行的問題(如增值稅票的提供、延遲收匯等)進行磋商,提出雙方均可接受的處理意見。

2、甲、乙雙方就每月核帳結論及相關問題處理意見以書面形式進行確認,作爲下個月核帳的基礎。

七、其它

1、乙方對甲方委託的業務必須絕對保密,不得故意直接或間接向外泄露甲方商客戶的有關商業資料(辦理出口許可證、報關、外匯覈銷等手續時向國家有關部門申報除外)。

2、如國家出口退稅政策或匯率發生變化,雙方應及時進行相應的調整。

3、本協議書未明確規定的事項,按照《關於外貿代理制的暫行規定》(對外經濟貿易1991年8月29日發佈)的規定執行。

4、本協議書自甲、乙雙方授權人簽字並加蓋公司印章後生效。

5、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效力均等。

6、本協議書有效期爲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乙方:

授權人簽字:授權人簽字:

公章:公章:

委託出口代理合同 篇1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鑑於甲方作爲具有對外貿易經營權的專業外貿公司,在相應領域內擁有良好的資信;

鑑於乙方已獲得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出口本合同項下貨物所需的批准;

鑑於乙方作爲委託人,願意委託甲方爲其出口本合同項下貨物;

鑑於甲方作爲受託人,將以自己的名義對外簽訂_________號貨物出口合同(以下簡稱“出口合同”);

爲明確委託人和受託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特此訂立如下合同,以期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委託出口貨物(以下簡稱“貨物”)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和責任(根據貿易術語項下賣方義務調整)

1.與貨物出口合同的買方(以下簡稱“外商”)簽訂出口合同。

2.在簽訂出口合同後,負責向外商催開出口合同項下的信用證。

3.在收到外商的承運貨物的船舶動態後,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乙方。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和責任

1.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支付委託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2.按照出口合同的規定辦理貨物商檢,並提供商檢報告。

3.在出口合同規定的交貨期內,將貨物運至交貨地點並交給外商指定的承運人。

4.備齊貨物出口所需的文件、許可證。

5.負責賠償甲方履行本合同時因不可歸責於其自身的原因受到的損失。

第四條 費用及支付

1.委託手續費:_________。

2.其他費用:(根據實際情況調整)貨物的出口過程中產生的所有費稅均由乙方承擔。此等費稅包括但不限於關稅、增值稅、報關費、保險費、碼頭雜費、倉儲費、開證費、商檢費、短駁運輸費、內陸運輸費等。若由甲方代墊,則乙方依甲方提供的有效憑證進行結算。

3.費用支付:乙方應當在_________內,將本條第1款、第2款規定的委託手續費及其他費用匯至甲方指定的賬戶。

第五條 與出口合同有關的違約、索賠

1.外商違約:當外商未能履行其相應義務時,甲方應及時將上述情況通知乙方,並向乙方披露該外商,乙方可以行使甲方對外商的權利並對其提出索賠,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必要之協助;如乙方委託甲方索賠的,應當在有效索賠期限內提交必要的索賠證件;如乙方委託並提供相應仲裁或訴訟費用的,甲方應依出口合同之規定對外提起仲裁或訴訟。上述索賠或仲裁、訴訟產生之利益或損失,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如乙方違約致使甲方未能對外商履行義務的,甲方有權向外商披露乙方;如甲方因此對外商或承運人承擔違約責任或受到其他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第六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賠償對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但甲方因外商或承運人違約而不能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履行其義務的不屬違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且乙方應當自行承擔其因此而受到的損失。

第七條 不可抗力

甲、乙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解除後3日內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的理由,在提供政府主管部門出具的不可抗力證明後,根據情況可延期、部分或全部不履行合同,同時部分或全部免於承擔違約責任;但如果甲方未能因不可抗力免除對外商的責任時,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

第八條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處理。

2.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九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授權的代表簽字、加蓋公章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出口代理合同 篇16

協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協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爲明確甲乙雙方在香港活畜出口業務中的權利、責任和義務,根據外經貿部關於《香港澳鮮活冷凍商品出口代理工作暫行辦法》的規定和要求,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代理的活畜品名:活大豬、活中豬、活乳豬、活牛、活羊,上述商品的具體品種及與海關協調製度對應的商品編碼,以外經貿部定期發佈的《出口許可證管理分級發證目錄》爲準。

二、委託代理的出口地區:香港

三、代理方式:甲方對香港出口的活畜全部委託乙方代理、組織經銷。

乙方依照香港市場和有關商品的銷售習慣方式,進行統一銷售。

四、數量。

甲方在外經貿部下達的年度配額以內,按照外經貿部駐廣州特派員辦事處(以下簡稱"廣辦")下達和調整的有關商品的月、旬配額和廣辦深圳協調辦的日安排,組織出口。

由於特殊原因,甲方不能如期按量出口,甲方應在原定發貨日期前十五天向廣辦說明情況並報請廣辦調整月度配額,同時知會乙方。

乙方在外經貿部下達的年度配額以內,按照廣辦下達和調整的有關商品的月度配額和廣辦深圳協調辦的日安排,負責銷售。

乙方有責任擴大銷售網絡,加強推銷,掌握合理的售價,擴大銷量。

五、質量。

甲方供港活畜的質量規格應符合《供應港澳活畜品質規格及良比評定標準》,並加強運輸途中的管理,確保損耗率保持在合理水平。

乙方負責按《供應港澳活畜品質規格及良比評定標準》驗收甲方到貨質量並做好甲方所供活大豬和活牛的良比評定工作。

乙方有責任監督代銷欄及承運商做好到貨的卸收、保養等管理工作,減少活畜在港段的死亡、殘次損失。

六、結匯:在正常情況下,乙方採取假售定的辦法與甲方結算。

(一)假售定:由乙方爲甲方設立賬戶,每月二十日之前將下月各有關商品結匯價格通知甲方。

甲方根據結匯價格制定發票,乙方按發票結匯。

(二)乙方制定結匯價格的主要依據是:

1.甲方有關商品當月的市場賣價;

2.甲方有關商品的質規情況;

3.預計下月的賣價;

4.港段的銷售費用;

5.乙方爲甲方所設賬戶的盈虧情況。

其中港段的主要銷售費用及標準是:

中旅理貨費:

運雜費:

鐵路起卸費:

港段駁運費:

押卡管理費:

代銷欄佣金:

乙方代理佣金:

其他費用:(由甲乙雙方根據實際情況逐項商定並在協議中列明)

(三)結匯時間:乙方在收到甲方齊全、正確的單證和發票後,在3-5個工作日內結匯給甲方。

七、其它。

(一)根據到貨商品的質規情況、銷售情況,乙方應整理好甲方每批到貨的數量、銷售數量、銷售重量、銷售價格、良比率、殘次、死亡等情況並定期(具體時間由甲乙雙方商定)通報甲方。

乙方將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供個別批次的有關質量、銷售情況。

甲方應根據乙方提供的情況,及時解決出口中存在的質規等問題。

(二)當港段銷售費用發生變化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

甲乙雙方應根據變化了的情況,及時修改本協議中原來的費用標準。

(三)如需調整代理佣金,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四)乙方及時向甲方通報香港市場的行情及客商對其所供商品的反映;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的需要赴香港瞭解所供商品的銷售情況和市場反映。

甲方應及時向乙方通報有關商品的貨源、生產、價格等方面的情況,乙方也可根據需要到貨源地實際考察。

甲乙雙方有義務爲對方的工作提供便利條件,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活畜的出口和銷售工作。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根據外經貿部的有關管理規定協商解決。本協議在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本協議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交有關管理部門(外經貿部貿管司、廣辦)備案。

九、本協議有效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期雙方再協商續簽。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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