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催收代理合同書(精選3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1.96W

債務催收代理合同書 篇1

甲方(委託方):

債務催收代理合同書(精選3篇)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繫電話: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乙方(受託方):

住所:

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碼:

爲維護甲方交易平臺借款項目借款人合法權益,爲保障借款項目債務人及時歸還欠款,甲方委託乙方爲甲方交易平臺指定借款項目進行專項債權催收工作,以合法的方式提供相關服務。

鑑於以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經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代理範圍、期限及具體內容

1、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項目材料,向對甲方交易平臺相關債權人負有還款義務的債務人、項目反擔保人、項目保證人等進行欠款催收。

2、本合同指定欠款催收項目爲:,還款義務人(借款人)爲:,債權金額爲本金人民幣(大寫)(¥元);利息加罰息爲人民幣(大寫)(¥元)。

(若在本合同委託期限內,欠款本息發生變動,甲方、乙方需書面確定增加信息,作爲合同附件附加在本合同中,作爲對增加的債權情況進行確認的憑證)。

3、前述指定催收項目的催收回款匯入以下指定賬戶:收款賬戶開戶行:。

銀行賬戶名稱:。

銀行賬號:。

款項劃撥時產生的匯兌費用由甲方承擔。

4、以上欠款催收期限爲個自然日(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如因特殊原因需延長催收期限,需經甲方書面確認。

5、本次催款如需通過訴訟解決,訴訟費、律師費等相關必要費用由甲方承擔。

6、乙方在接受甲方的委託後向債務人進行欠款催收過程中,可根據需要在經甲方書面同意的前提下轉委託第三方催收。

轉委託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如該轉委託爲依照甲方指示所進行時,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7、在甲方委託乙方進行欠款催收過程中,乙方應確保自身人身安全,並採取合法手段催收。

第二條乙方代理費用

1、在本合同第一條第2款約定的催收債權金額基礎上,甲方應按照乙方實際與債務人協商處理後收回的債權金額結算給乙方相對應的催收代理費用。

2、甲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支付人民幣(大寫)(¥元),按照實報實銷原則,作爲本案前期費用,用於本案的調查取證及差旅等相關費用。

該筆費用在成功回款後可在代理費用結算時在代理費用中抵扣,但乙方應提供合法有效的發票或符合甲方財務要求的付款憑證。

若追款失利該筆費用不退還甲方。

2、本次委託代理費甲方根據乙方收回的實際金額(包括但不限於債務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等)按的比例不扣除稅收支付給乙方,包含已經支付的前期費用。

3、在上述欠款到達甲方賬戶之日起的個工作日內,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完全部代理費用。

第三條甲方權利、義務與承諾

1、甲方有權隨時檢查、監督乙方代理業務的辦理進度、辦理質量,若乙方消極怠慢的,甲方有權即時解除委託。

2、甲方有權向乙方瞭解有關本次催收的調查及代理意見,有權要求乙方提供與本次催收及代理有關的材料、文件。

3、甲方應客觀、全面、詳盡地向乙方陳述相應事實,如實提供與本次催收及代理所需的所有材料。

4、甲方應依合同約定的時間及方式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用及前期費用。

5、甲方承諾對本次催收的對象、金額、提交給乙方的相關合同、文件以及作出的陳述均完全屬實,如有不實導致催收行爲違法或侵害到他人合法權益引起的一切經濟與法律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應賠付因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四條乙方權利、義務與承諾

1、乙方對甲方所提供的有關催收標的和對象的相關合同、文件的真實性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如因該合同、文件及被催收人身份信息有誤而導致他人合法權益的損害,相應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與乙方無涉。

2、乙方應依法履行代理職責,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未經過相關權利人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減免欠款人部分或全部欠款(債務本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等相關費用)。

3、乙方不得與欠款人串通(包括但不限於私自接受欠款人宴請送禮),損害甲方的利益。

第五條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按時足額支付乙方代理費及前期費用的,按應支付金額的%承擔違約責任。

並於個工作日內支付相關違約金至乙方指定賬戶。

2、乙方在甲方不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的前提下未按時將雙方認可的實際收回欠款撥付給甲方的,按應撥付金額的%承擔違約責任並承擔由此帶來的損失。

第六條合同的解除

1、甲方故意隱瞞事實、不提供或不如實提供有關材料或是有其他故意阻撓乙方正常催收工作的行爲,乙方有權書面通知甲方書面解除本合同。

經乙方調查取證後,包括但不限於非甲方原因致使客戶信息不完整、不真實、不準確的,乙方有權利書面通知甲方書面解除本合同。

2、協議一方決定提前解除委託代理合同時,均應提前個月書面通知,並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保密義務甲、乙雙方對在代理過程中知悉的另一方的信息、資料,以及協議一方要求保密的其他任何事實和材料都負有保密義務,未經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如有違反應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實際損失,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上述應保密的材料或信息非因對方的原因被公開的情形除外。

第八條爭議解決方式如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合同簽訂地即省市區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免責條款乙方在催收過程中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戰爭、自然災害、車禍等)導致欠款無法追回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條代理期限乙方代理期限爲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十一條附則

1、本協議壹式貳份,協議雙方各執壹份。

各份協議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經雙方簽署後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甲方代表簽名:

簽訂地點:簽訂地點:

年月日年月日

債務催收代理合同書 篇2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

爲維護甲方交易平臺借款項目借款人合法權益,爲保障借款項目債務人及時歸還欠款,甲方委託乙方爲甲方交易平臺指定借款項目進行專項債權催收工作,以合法的方式提供相關服務。

鑑於以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經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代理範圍、期限及具體內容

1、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項目材料,向對甲方交易平臺相關債權人負有還款義務的債務人、項目反擔保人、項目保證人等進行欠款催收。

2、本合同指定欠款催收項目爲: ,還款義務人(借款人)爲: ,債權金額爲本金人民幣(大寫) (¥ 元);利息加罰息爲人民幣(大寫) (¥ 元)。

(若在本合同委託期限內,欠款本息發生變動,甲方、乙方需書面確定增加信息,作爲合同附件附加在本合同中,作爲對增加的債權情況進行確認的憑證)。

3、前述指定催收項目的催收回款匯入以下指定賬戶:

收款賬戶開戶行: 。

銀行賬戶名稱: 。

銀行賬號: 。

款項劃撥時產生的匯兌費用由甲方承擔。

4、以上欠款催收期限爲 個自然日(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因特殊原因需延長催收期限,需經甲方書面確認。

5、本次催款如需通過訴訟解決,訴訟費、律師費等相關必要費用由甲方承擔。

6、乙方在接受甲方的委託後向債務人進行欠款催收過程中,可根據需要在經甲方書面同意的前提下轉委託第三方催收。轉委託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如該轉委託爲依照甲方指示所進行時,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7、在甲方委託乙方進行欠款催收過程中,乙方應確保自身人身安全,並採取合法手段催收。

第二條乙方代理費用

1、在本合同第一條第2款約定的催收債權金額基礎上,甲方應按照乙方實際與債務人協商處理後收回的債權金額結算給乙方相對應的催收代理費用。

2、甲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支付人民幣(大寫) (¥ 元),按照實報實銷原則,作爲本案前期費用,用於本案的調查取證及差旅等相關費用。該筆費用在成功回款後可在代理費用結算時在代理費用中抵扣,但乙方應提供合法有效的發票或符合甲方財務要求的付款憑證。若追款失利該筆費用不退還甲方。

2、本次委託代理費甲方根據乙方收回的實際金額(包括但不限於債務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等)按 的比例不扣除稅收支付給乙方,包含已經支付的前期費用。

3、在上述欠款到達甲方賬戶之日起的 個工作日內,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完全部代理費用。

第三條甲方權利、義務與承諾

1、甲方有權隨時檢查、監督乙方代理業務的辦理進度、辦理質量,若乙方消極怠慢的,甲方有權即時解除委託。

2、甲方有權向乙方瞭解有關本次催收的調查及代理意見,有權要求乙方提供與本次催收及代理有關的材料、文件。

3、甲方應客觀、全面、詳盡地向乙方陳述相應事實,如實提供與本次催收及代理所需的所有材料。

4、甲方應依合同約定的時間及方式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用及前期費用。

5、甲方承諾對本次催收的對象、金額、提交給乙方的相關合同、文件以及作出的陳述均完全屬實,如有不實導致催收行爲違法或侵害到他人合法權益引起的一切經濟與法律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應賠付因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四條乙方權利、義務與承諾

1、乙方對甲方所提供的有關催收標的和對象的相關合同、文件的真實性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如因該合同、文件及被催收人身份信息有誤而導致他人合法權益的損害,相應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與乙方無涉。

2、乙方應依法履行代理職責,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未經過相關權利人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減免欠款人部分或全部欠款(債務本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等相關費用)。

3、乙方不得與欠款人串通(包括但不限於私自接受欠款人宴請送禮),損害甲方的利益。

第五條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按時足額支付乙方代理費及前期費用的,按應支付金額的 %承擔違約責任。並於 個工作日內支付相關違約金至乙方指定賬戶。

2、乙方在甲方不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的前提下未按時將雙方認可的實際收回欠款撥付給甲方的,按應撥付金額的 %承擔違約責任並承擔由此帶來的損失。

第六條合同的解除

1、甲方故意隱瞞事實、不提供或不如實提供有關材料或是有其他故意阻撓乙方正常催收工作的行爲,乙方有權書面通知甲方書面解除本合同。經乙方調查取證後,包括但不限於非甲方原因致使客戶信息不完整、不真實、不準確的,乙方有權利書面通知甲方書面解除本合同。

2、協議一方決定提前解除委託代理合同時,均應提前 個月書面通知,並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保密義務

甲、乙雙方對在代理過程中知悉的另一方的信息、資料,以及協議一方要求保密的其他任何事實和材料都負有保密義務,未經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如有違反應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實際損失,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上述應保密的材料或信息非因對方的原因被公開的情形除外。

第八條爭議解決方式

如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合同簽訂地即 省 市 區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免責條款

乙方在催收過程中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戰爭、自然災害、車禍等)導致欠款無法追回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條代理期限

乙方代理期限爲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一條附則

1、本協議壹式貳份,協議雙方各執壹份。各份協議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經雙方簽署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甲方代表簽名: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債務催收代理合同書 篇3

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和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經友好協商,合資興辦代理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達成如下協議:

(一)公司名稱

第1條、中文名稱:_________

第2條、英文名稱:_________

(二)經營範圍

第3條、經營有關船用設備(以下簡稱船用設備):_____

本公司的主要業務系代理

等船舶專用設備項目,爲取得優惠價格及售後服務及時方便的條件以加強競爭。

經營代理工業設備(以下簡稱非船用設備):_

本公司的業務範圍除船用設備外,還代理非船用設備。

(三)註冊資本

第4條、公司註冊資本的總金額爲__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__元,實收資本爲_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____元。

第5條、甲方擁有股權佔投資總金額的50%,乙方擁有的股權佔投資總金額的50%。

(四)董事會

第6條、董事會由四名董事組成,甲方委派二名,乙方委派二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總經理由乙方委派。

第7條、董事會每年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必要時經一方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臨時會議,召開臨時會議必須在20天前通知。董事會議擬選擇代理廠家中,經營代理業務成交額高的地點舉行,以總結經驗,增加代理項目並檢查執行協議書的情況。每次董事會議應有記錄並形成紀要。董事會議紀要作爲公司檔案存查。

第8條、董事會需有2/3以上的董事出席方能舉行。董事不能出席時,可委託其代表參加。董事會的工作原則是以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辦法來處理。董事會的職權由公司的章程規定。總經理的職權由“聘請總經理任職書”中規定,詳見附件。

第9條、董事會成員不在公司領取薪金、津貼。在會議期間或受公司委託在國外考察,聯繫業務期間,所需的交通、住宿、膳食、辦公等費用由公司支付。

第10條、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總經理負責制。總經理由委派方推薦,董事會聘請任命。任期______年,可以連任,薪俸由董事會決定。若總經理、經理不能勝任或不願意繼續任職或委派方調離時,其職位的空缺由委派方向董事會另外推薦,並由董事會批准任命。

第11條、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別的經濟組織的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不得參與其他經濟組織與公司的營業進行競爭。總經理或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貪污和嚴重失職,董事會隨時有權辭退他們。公司的董事長及董事可在其他公司擔任同樣的職務,而其任職的公司不能與該公司競爭。

(五)甲、乙方的責任

第12條、乙方負責開闢_________代理的渠道,但須經篩選確認,凡取得代理業務需承擔義務時,需經雙方確認。

凡取得___________設備代理權,因項目訂單、售後服務條件有別,取得相應優惠價格有差異,力爭做到有訂貨有優惠(低於國際市場價格)。

無代理權也可接訂單,雙方按用戶要求廣闢貨源,共同努力多接訂單。

第13條、甲方應介紹推薦_____________設備的適合項目於國內訂貨單位,可採用公司與用戶直接簽署訂貨合同。甲方將公司代理船用設備名稱、樣本及售後服務的措施等送至_________研究所,由設計者推薦給造船廠或船主在造新船中採用。甲方協助公司辦理凡有代理業務需前往中國的簽證及有關事宜。

(六)會計與審計

第14條、公司的財政會計年度係爲日曆年度。第1會計年度將於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終結。會計採用借貸記帳法,船用產品項目和非船用產品項目分別記帳覈算。經營所用的'貨幣,以爲記帳單位。財政年度終結收入(毛利)扣除營業成本、稅金、福利等後爲純利潤,純利潤的分配按雙方投資比例予以分配。

(1)按船用產品及非船用產品所佔毛利總額的百分比予以分別計算純利潤的分配額。

(2)甲、乙雙方對船用產品及非船用產品的純利潤各佔50%。

(3)甲方主要負責船用產品項目,而乙方則主要負責非船用產品項目,凡各自負責項目的純利超過_________港幣時,予以提取超額部分總金額___%的款額授予超額項目的一方,餘額部份按第14條辦法予以分配。

(4)公司會計制度、格式、編制會計報表,月報在各日曆月結束後30天,季報應在日曆季後45天,年度決算應在日曆年結束後60天編報。決算明細表,以反映經營的全部情況。

(5)公司所得利潤總金額的50%作爲無形貿易費開支,一切開支按發票報銷。年終結算時總開支超過總收入的50%須由總經理書面報告。

第15、條在收到一個會計______年度的______年終報告後60天內,甲、乙雙方各派一人組成審計小組,對上______年度的報告(包括資金錶、負債表、損益表、財務狀況變動表)開展審計工作,寫出審計報告,報董事會批准。

第16條、雙方派出的年度審計人員的工資由各方承擔,但膳食、交通、辦公費用由公司開支。開支費用的標準由董事會決定。

第17條、總經理在收到審計小組對財務開支提出的異議通知後,最遲不得超過20天內予以解決。

第18條、公司文件、會計帳目和財務情況表用中、英文爲工作文字。

(氣)生效、期限與終止

第19條、本協議經雙方法人代表簽字後生效。

第20條、經雙方簽署的本協議附件,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份。

第21條、公司經營期限爲______年,以簽發的營業執照之日起計算。合資期滿前______年,一方提出,另一方同意,可延長其協議期限,具體事宜由董事會決定。

第22條、本協議的修訂應得到董事會一致通過。若有未盡事宜可以簽訂補充協議。

第23條、協議期內任何一方無權單方面宣佈退出或終止,而終止協議必須取得董事會一致通過。

第24條、協議期滿,雙方認可不再延長,可自然終止。

第25條、由於一方破產或其他原因無法繼續經營,可提出自願終止。

(八)清算

第26條、公司協議期滿終止時,由董事會擔任“清算委員會”任務,直到清算結束,宣佈公司解散。

第27條、清算後,甲、乙方的全部投資的本息均可完全收回。若固定資產予以拍賣後,其金額仍不足部分按雙方投資比例分擔虧損。

(九)籌建工作

第28條、b自本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甲、乙方應於第30個日曆日17時前將投資的50%資金金額匯入_________銀行的公司帳戶,而餘下的總金額之50%應於90個日曆日17時前匯入上述銀行的公司帳戶。

第29條、本合同簽署後,甲、乙方提出委派董事會成員,並召開第一次董事會。

第30條、董事會成立後,按協議推薦董事長、總經理,安排工作日程表並聘請工作人員。

第31條、本協議的簽訂、生效、解釋、履行、變更、解除和爭議的仲裁,均以法律爲準。

第32條、合資的雙方由於本協議引起的任何爭執,應以友好信任的精神協商解決。若30天內仍未能通過協商解決時,可經甲方與乙方的任一方推薦第三方進行調解。

第33條、若調解於30天內仍無法解決時,其爭執由仲裁作最終裁決。

第34條、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或按照仲裁委員會的決定支付。

(十)不可抗力

合資公司的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或延遲履行其義務,凡屬下述情況,將不視爲該方不履行本協議的義務:

第35條、任一方出現不可抗力的事件(包括戰爭、自然災害)或幾個相結合的事件引起妨礙或延遲履行本協議的義務。

第36條、在第35條所述事件發生的情況下,對方對妨礙或延遲履行本協議的各種因素應採取合理的步驟與措施予以及時解決。

第37條、遇到不可抗力的情況時,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儘早通知公司的另一方,通過友好協商,繼續執行本協議。

(十一)協議文字和工作語言

第38條、本協議及附件用中、英文書就,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兩種文字書就。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39條、雙方同意以漢語、英語作爲工作語言,通知。

第40條、合資公司的任何一方向對方遞送通知、文件、電報、電傳應按下列地址發出並在收到之日起被認爲已送達。_

(十二)文本

第41條、本合同英文及中文本一式七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公司存檔備查一份。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見證人簽字:__________見證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注:

合資代理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國家或地區具有法人地位的公司、企業、組織或具有法人資格的個人按照合資代理公司法定地址的適用法律所建立的企業,爲代理世界各國廠商不同類型的具有競爭性的產品,以取得委託廠商的“產品折扣”和“佣金”爲利潤。合資代理經營的特點是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負盈虧和共擔風險。

這種合資代理商有註冊資本,信譽較好,爲推銷業務,於推銷產品集中的地方,一般來講,都會成立“維修服務中心”以維護產品的聲譽和開展售後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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