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人合同協議(精選5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2.4W

代理人合同協議 篇1

甲方:_________

代理人合同協議(精選5篇)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是由_________網站發起成立的一個以銷售各類行業,專業信息爲基礎的合作型聯合體。_________的基礎業務和主要協調工作由甲方負責執行。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甲方_________與乙方_________共同協商的基礎上,就乙方所屬網站_________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加入_________,期限_________年,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_________的業務說明:

_________是一個以銷售信息產品爲目的,以高科技爲手段,基於平等互利的原則一個,而成立的合作型聯合體。即:_________成員的產品放在銷售平臺進行銷售,_________的成員有責任和義務對_________及銷售平臺進行宣傳推廣,另一方面_________成員還可以代理銷售_________其他成員的信息產品。

作爲_________的倡導和發起單位_________網站,是由_________主管,_________委員會主辦的網絡新聞媒體,自_________年成立以來就一直致力於行業新聞報道和行業資訊產品的銷售,在宣傳推廣和銷售方式及銷售渠道上具有一定優勢。

二、合作內容:

1.乙方免費加入_________,享受協議所規定的一切權利,並履行相關義務;

2.甲方爲乙方免費提供新聞宣傳服務,行業頻道宣傳鏈接,乙方在網站首頁明顯位置掛接_________入口並需提供一定數量經常更新的免費資訊,以引導用戶培育市場;

3.甲方負責利用_________推廣銷售乙方的信息產品,收入所得甲乙雙方按一定比例分成;

4.乙方可以以優惠價格代理銷售_________其他成員的信息產品。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免費向乙方提供新聞宣傳服務,行業頻道宣傳鏈接;

2.甲方有義務通過各種方式對_________進行宣傳推廣;

3._________的所有經營權歸甲方所有;

4.甲方負責銷售乙方提交的信息(包括行業深度報告,會員服務,行業資訊,企業黃頁,產品價格,科技專利,法律資訊,國外信息資訊,金融數據,信用數據,市場供求,商標信息,標準認證等),收入所得甲乙雙方按乙方網站在此方面實際收入的5:5進行分成。

四、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免費享有_________提供的服務;

2.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完成_________統一頁面的設計,製作;

3.乙方有義務在合同簽署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在網站首頁明顯位置掛接_________統一的網頁入口及_________標識,並不得隨意刪改;

4.乙方有義務免費在網站顯着位置配合_________的有關宣傳;

5.乙方可以以優惠價格代理銷售_________其他成員的信息產品;

6.乙方有權享有甲方在此合同生效後推出的_________的新政策及服務。

1.本協議任何一方對在合作過程中所獲知的對方未向社會公開的技術情報和商業祕密均負有保密義務,未經對方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將其泄露給第三方,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損失。

2.在本協議終止之後,各方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並不隨之終止,各方仍需遵守本協議之保密條款,履行其所承諾的保密義務,直到對方同意其解除此項義務,或事實上不會因違反本協議的保密條款而給對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損害時爲止。

1.本協議有效期內,任何一方發生違約行爲,應在收到守約方有關其違約行爲的通知後5日內予以糾正並賠償因此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否則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索賠因此發生的損失。

2.若因一方違約致使對方造成不良影響或經濟損失,則對方有權追究該方責任,要求其消除影響,並作相應的經濟賠償。如屬雙方過錯則應按過錯比例各自承擔相應之違約責任。

3.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執行過程中所發生的問題應及時協商解決,因延誤而造成的損失和費用由責任方承擔,包括債權人爲實現債權而產生的一切費用。

4.因本協議而產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不能通過協商解決的爭議,應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其現行仲裁規則在_________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七、不可抗力

1.由於不能預見並且發生的後果不能克服,不可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遭受經濟損失或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一方對另一方的損失不承擔責任。

2.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立即將事件書面通知對方,並於15日內提出事件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之有效證明文件。按照事件對協議履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繼續履行本合同或延期履行本合同或終止合同。

代理人合同協議 篇2

甲方(委託人):

地址:

乙方(受託人):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 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商標註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事項

1、甲方委託乙方代理:

商標圖案在商品國際分類第 類的部分服務項目提交中國商標申請註冊,具體項目明細見附件1。

2、甲方委託乙方全面負責甲方商標的註冊申請工作,直至甲方商標完成註冊。

二 、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隨時向乙方瞭解申請事宜的有關信息和進展情況。

2、甲方應按乙方的要求及時提供所需文件及資料(包括營業執照複印件、商標圖樣和類別、指定的商品/服務明細)和指定項目聯繫人,並保證提供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與合法性。

3、甲方將符合申請標準的蓋章的申請文件交付乙方,繳納相關規費,支付代理費。

(二)乙方權力義務

1、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文件和資料,製作商標申請文件並提供給甲方確認並加蓋公章。

2、乙方在收到前款所述蓋章的文件及費用後,及時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以下簡稱“商標局”)提交甲方的商標註冊申請,並向甲

方提供申請文件複印件。

3、乙方確保按照中國商標法律規定的申請程序辦理甲方商標的申請事宜,將進展情況及時通知甲方,並在收到商標局的相關文件後15個工作日內將原件寄至甲方。

4、在申請過程中,商標局如有各種審查文件,乙方有責任及時通報甲方,並幫助甲方進行相應修改。

5.收取規費及代理費。

三、費用及支付方式

1、甲方將蓋章的申請文件交付乙方,並支付 商標申請費用合計元。 上述費用共計人民幣元整,甲方應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匯到乙方指定的如下賬號:

2、前款所述費用爲正常商標申請註冊所需全部費用(包括商標的查詢),但是如果在申請過程中,甲方需要委託乙方辦理商標反對、商標反對答辯、異議、複審、轉讓、註冊人名義/地址變更等事項,甲方需要另外支付相關費用,雙方另行簽訂協議。

3、在申請過程中,如因商標局正常審查後駁回商標註冊申請,甲方已繳款項(包括規費和代理費)均不退還。

四、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認真自覺遵守約定,不得擅自變更、解除、終止協議規定的代理業務。因一方無故解除合同造成對方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2、本協議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或不按雙方約定的方式履行協議,均應承擔違約責任。

3.甲方因未能及時提供商標代理工作所需資料或其他自身原因,導致其未獲得預期合法權益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乙方因工作遲延或未能如期履行本協議所約定的義務以致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乙方在代理範圍內承擔違約責任。

五、保密條款

本協議爲保密協議,乙方應保證在合同履行期間不向與本協議約定商標代理工作無關的第三方泄露本協議內容及協議的簽訂、履行情況,也不得向第三方透漏因簽訂和履行本協議而獲悉的甲方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的信息。

六、糾紛解決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產生的一切糾紛,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完成委託事項之日終止。

代理人合同協議 篇3

甲方:

乙方:

按照國土部礦產資源整合的要求,根據《遼寧省朝陽市礦產資源開發整合實施方案》的規定,甲方按縣國土局文件規定,整合、併購乙方的,做爲整合資源的一部分,爲了明確整合、併購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着公平、公正、有償、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內容,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同意由甲方整合、併購乙方坐落在青峯山鎮村 組的膨潤土礦山,乙方採礦權情況:採礦證號:礦區面積爲 平方公里,採礦權人爲 法定代表人爲,礦區座標如下:甲方負責申辦整合、併購後劃定礦區範圍和礦山企業各種證照。

二、甲方同意按本次整合方案的規定,以自己的名義整合、併購乙方的礦山,負責以甲方的名義申辦包括乙方礦山面積在內的採礦證等手續,所辦採礦證申辦人、採礦權人、持證人爲甲方,乙方爲採礦證申辦共用共有人、共同採礦權人、共同持證人。辦理採礦證及其他採礦手續所需的相關資料的收集整理、報告評審工作等由甲乙雙方各自按要求組織落實,並按規定以甲方名義申報,相關費用按採礦面積所佔比例,雙方各自按比例承擔。

三、整合、併購後,以甲方爲採礦人的《採礦許可證》,所涉乙方被併購面積內的礦山開採權歸乙方,甲方向乙方出具《採礦許可證》影印件、複印件備份,並加蓋甲方公章,在乙方被併購面積內的礦山內,與本協議書一同做爲乙方開採許可的合法憑證。

甲方同時向乙方出具整合、併購後劃定礦山範圍和礦山企業的各類證照的影印件、複印件備份,並加蓋甲方公章,在乙方被併購面積內的礦山範圍內,與本協議書一同做爲乙方合法經營的合法憑證。

四、乙方在被甲方整合、併購的礦山範圍內,獨立負責礦山建設和開採經營所需的環保、安監、等相關手續、和補償協議的辦理,乙方獨立辦理整合、併購前與礦山有關的全部所涉土地、林地、林木、環保、安監、及相鄰關係的各類合同、協議、補償手續的延續、變更手續,相關權利和義務由乙方獨立承受,相關費用由乙方自理,概予甲方無關。

乙方整合、併購前企業的債權債務全部由乙方負責,概予甲方無關。

五、乙方應按照《礦山安全法》的規定,依法進行安全採掘工程,嚴格執行礦山安全規程和行業技術規範,經地方安全部門認可後方可生產,在礦山生產過程中發生的一切人身、設備和其他各類事故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甲方對已整合、併購乙方的礦山建設和生產過程的任何事故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乙方在被整合、併購的礦石範圍內所生產的礦產品,自主經營,自主銷售,概與甲方無關,獨立負責礦山建設和開採經營,乙方獨立經營,獨立覈算,自負盈虧。。

七、乙方獨立承擔已被整合、併購的礦山建設和生產過程的全部勞動、社保和行政管理的全部行政責任。杜絕各類治安案件和羣體的事件的發生,相關法律責任由乙方自己承擔。

八、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時生效,到整合、併購後申辦的採礦證由甲乙雙方共同書面申請,被依法終止時終止。

九、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一份,村委會、鎮政府、縣國土局各一份備案。

甲方: 乙方:

代理人合同協議 篇4

合同編號: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甲方:

乙方:自然人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協作的原則,經協商,就甲方與乙方聯合經營出口業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責任:

1、甲方與乙方聯合經營出口 產品,具體品名、規格、數量及價格等以出口合同爲準。

2、協助乙方對外索賠,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提供本協議每一票出口貨物所需出口相關單證。

4、負責向銀行辦理交單議付手續和收結匯。甲方在收到結匯水單、出口覈銷單、報關單及乙方提供的增值稅發票(經國稅局認定爲真實有效的增值稅發票)後三個工作日內,按結算比率(詳見結算表)將款項(扣除銀行和甲方代墊費用)付至乙方工廠;如匯率變化,按新匯率執行。若外匯貨款到帳發生在每月的1—10日期間,則貨款先按1美元:__元人民幣付給乙方,餘款延至每月10日後付給乙方。

5、負責辦理外匯覈銷手續。

二、乙方責任:

1、負責辦理本協議每一票外銷合同項下的貨物訂倉、排載、裝運、報關、報檢、保險及編制有關單據等手續,甲方積極協助乙方辦理上述手續。

2、乙方對貨物的質量、數量、包裝、交貨期負責,因貨物質量、數量、包裝、交貨期以及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負責聯繫境外客戶,通知境外客戶將外匯貨款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或開立以甲方爲受益人的即期不可撤消信用證。所有因外商索賠,外商違約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本協議外銷合同未能履行、延遲履行、部分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條件,使甲方未能按時收匯覈銷或無法收匯覈銷,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4、乙方異地自理報關的,應接受甲方監督管理,並提前5天將出貨計劃和需要領取的單證傳真給甲方。所領取的單證應在30天內歸還甲方,乙方應保證合法、安全地使用甲方提供的單證,如發生單證丟失、使用不當和延誤等情況,所引起的一切後果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各項規定,乙方對甲方在授權範圍內依本協議所做的一切行爲承擔法律責任。若乙方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因假冒商標、假冒產地或商標侵權等違法違紀導致甲方經濟和聲譽損失,乙方負全部責任。

6、乙方必須在報關出口後60天內提供與本協議項下每批貨物的出口報關單相符的,由供貨工廠開具的增值稅發票,承擔增值稅發票不合法、不準確、不正確而導致甲方無法退稅或造成騙稅行爲的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如乙方提供的增值稅發票、關單、覈銷單系僞造或有其他與稅務局等國家管理機關要求不符之處,甲方有權拒付相當於應退稅款的餘款。

7、乙方應督促境外客戶按時付匯,保證甲方能在報關出口後3個月內收回外匯。若無法按時收匯覈銷而導致無法退稅的,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8、若由於乙方原因導致無法退稅的,乙方仍需安排外匯到帳,且必須開具普通商業發票給甲方,同時甲方向乙方收取出口報關金額1%的手續費;若乙方無法安排外匯到帳或無法開具普通商業發票給甲方,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三、貨款結算:

1、甲方應付乙方貨款以淨收匯按以下結算比價表計算:

出口退稅率 結算及開票比價(美元:人民幣)

2、乙方應按開票比價足額開具增值稅發票,開票不足的應退稅款由乙方承擔。

3、甲方付給工廠的貨款應通過銀行匯付,收款人必須與開票單位相一致。

四、信用證審證條款:甲方收到信用證後翻譯並傳真給乙方,由乙方決定是否接受,經書面確認後傳真給甲方。

五、如遇國家匯率有較大幅度變動或國家調整退稅率,甲乙雙方另行商定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簽約期限從 20__年 月 日至 20 年 月 日。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發生糾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在合同簽約地管轄法院訴訟解決。

八、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

乙方: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理人合同協議 篇5

旅行社名稱:

地 址:

電 話:

旅行社名稱:

地 址:

電 話:

雙方均爲依法享有組織中國公民出國旅遊經營權的旅行社。雙方自願成爲對方的接待社或組團社,互爲代理出境遊旅遊產品,爲保證雙方權利和旅行義務,本着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促銷與諮詢

雙方具有國家認可的出境遊組團社資格。

雙方保證遵守《中國公民出國旅遊管理辦法》的規定操作團隊,具有《出境名單表》及專業領隊。

刊登的廣告及宣傳製品內容屬實。

招收的客人爲我國法律,法規規定所允許出境遊的合法公民。

對出境旅遊情況作詳盡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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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與成交

組團社應向接待社表明旅遊者的需求和購買意向。

接待社對訂單中的日程,標準,項目,旅客須知要如實介紹,報價。

雙方對旅遊產品費用中所含的項目達成共識。

組團社確定旅遊產品並向接待社交齊所需資料。

接待社向組團社提供出發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的說明材料。

接待社向組團社介紹領隊並告之聯繫方式。

出團社與客人簽署《出境旅遊合同》。

成交訂單

組團社向接待社提供客人詳細個人資料,護照,旅遊線路及日期。

接待社向組團社提供詳細行程及接待標準,同行代理價,單團詳細訂單。

成交後雙方格首約定,不許擅自更改。

組團社在 個工作日內,將客人團款支付接待社。

違約責任

接待社在下列情形下承擔賠償責任

因自身過失或故意未達到合同規定內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

提供的旅遊產品未達到國家或行業標準。

辦理旅遊所需手續時,遺或損毀客人證件。

因違規操作,使組團方遭受損失。

組團社在下列情況下承擔賠償責任

因自身過失或故意,造成接待社或客人直接經濟。

客人違反我國或目的地國家(地區)的法律,法規,造成的損失。

出於聯繫渠道的誤差,導致有關旅遊信息未及時傳達所造成的損失。

超出訂單內容,進行個人活動而造成的損失。

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形

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雙方不能履約的,已成行團隊應提供不能履約的證據,未成行團隊,應及時通知對方。

非雙方的責任,導致各自的損失

雙方已就可能出現的問題約定好處理措施。

接待社在旅遊質量問題出現前後已採取措施,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第五條 爭議的解決

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甲方向旅遊管轄權的旅遊質監所提出投訴和賠償。

第六條 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一年。

簽字: 簽字:

蓋章: 蓋章: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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