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擔保合同(精選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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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擔保合同 篇1

經________________(下稱貸款人)、_______________(下稱借款人)和_______________(下稱擔保方)充分協商,根據《合同法》《擔保法》及其他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借款擔保合同(精選17篇)

第一條 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由貸款人向借款人提供__________(種類)貸款(大寫)__________元,用於_________,還款期限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_ %計算。如遇國家貸款利率調整,按調整後的新利率和計息方法計算。

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貸款人應在符合國家信貸政策、計劃的前提下,按期、按額向借款人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人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加息同。

第三條 借款人願遵守貸款人的有關貸款辦法規定,並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對違約部分,按規定加收_____%利息。

第四條 借款人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__________________願作爲借款人對合同載明的全部貸款正當使用和按期還款的保證人。對借款人轉移貸款用途等違反合同的行爲,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貸款人不按期歸還貸款本息時,由保證人承擔代償責任。

保證人相互間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五條 貸款人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人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人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借款人違反借款合同的行爲,貨款人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貸制裁。

貸款人按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借款人存款帳戶中扣收。

第六條 貸款到期,借款人及保證人無力歸還,又未申請延期或未與貸款人簽訂延期協議的,從逾期之日起,貸款人加收_____%的利息,並可以從借款人及保證人的存款賬戶上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

第七條 當借款人及保證人發生財產不足以清償多個償權人的債務時,借款人、保證人願以其財產(包括應收款項)優先償還所欠貸款人的貸款本息。

第八條 借、貸及保證各方發生糾紛,由各方協商解決,需要訴訟的,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仲裁的,按有關仲裁規定辦理。

第九條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和銀行有關貨款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 本合同經各方簽章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借、貸、保證人各持_____份。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權代理人)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擔保合同 篇2

借款人名稱: (甲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開戶金融機構:

賬 號:

電 話: 郵政編碼:

貸款人名稱: (乙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電 話: 郵政編碼:

保證人名稱: (丙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電 話: 郵政編碼:

簽訂合同日期:

簽訂合同地點:

因甲方的請求,丙方願意爲甲、乙簽訂的 年 字第 號合同提供擔保。乙方經審查,同意丙方作爲甲方還款的保證人,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按下列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丙方擔保金額爲甲方根據 年 字第 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向乙方借用的資金本金(大寫)元人民幣(大寫:元整)     整及其相應的利息、費用和罰息。

第二條 丙方保證代甲方清償甲方在上述借款到期而未能按時償還的借款本金、利息、費用及罰息,並保證在接到乙方書面索款通知後 個營業日內,清償上述款項。

第三條 丙方的保證責任不因甲方上級單位的任何指令、甲方地位及財務狀況的改變、甲方與任何單位簽訂任何協議或文件及本擔保合同所擔保的主合同的無效或解除而免除。

第四條 丙方機構若發生變更、合併、撤銷,丙方應提前 天書面通知乙方和甲方,由變更、合併後的機構承擔本擔保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或由甲方和丙方落實爲乙方所接受的新的擔保人。

第五條 本擔保合同生效後,甲方和乙方如需要變更主合同條款,應徵得丙方的同意,由甲、乙、丙三方達成書面協議。

第六條 本合同生效後,乙方有權對丙方的資金和財產情況進行監督,有權要求丙方提供其財務報表等材料,丙方應如實提供。

第七條 本合同的擔保金額隨甲方償還或丙方代爲清償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本金、利息、費用及罰息的數額而相應扣減。

第八條 丙方代甲方清償借款本息、費用及罰息後,有權向甲方追償。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約定,未按期代爲清償到期債務,乙方有權委託丙方開戶金融機構從丙方存款賬戶中直接扣收,並可視情況按擔保總額的 %向丙方收取違約金。

2.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約定,應按擔保總額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彌補所受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3.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約定,乙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並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4.甲方和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擅自變更主合同條款,丙方可以自行解除擔保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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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列第( )項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三條 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 或主要負責人: 或主要負責人

借款擔保合同 篇3

債權人x x x簡稱甲方,連帶保證人x x x簡稱乙方。

茲爲將來債務保證經雙方同意訂立本契約如下:

第一條 乙方對主債務人x 與甲方間已於x x x x年x月x日所訂契約,主債務人向甲方以本金人民幣x x元整爲限度透支借款,乙立自願應甲方的要求與主債務人負連帶保證責任是實。

第二條 乙方應擔保主債務人將來所負首開最高限額的票據上債務的清償,及其利息遲延違約金實行擔保物權費用。以及因債務不履行而行的全部損害賠償。

第三條 甲方如未經乙方的同意,縱對主債務人爲超過第一條所約定、限度的、透支借貸時,乙方就超過額仍應負責任。

第四條 甲方經同意主債務人將債權擔保物件之一部分先行解而拋棄抵押(質押)權,或調換其一部分或全部時,乙方的連帶保證責任並不因此而變更,仍應負責不得藉口以擔保物權中途變更而主張免除其責任。

第五條 主債務人如不含有約履行債務時,不拘擔保物件的多寡,乙方經甲方通知後,應即將主債務人所負的債務全部代爲清償,並願意拋棄先訴抗辯權。

第六條 乙方的保證債務履行地約定爲甲方所在地。

第七條 乙方不依約履行責任時,其訴訟法院管轄悉聽甲方指定,乙方決無異議。

前項訴訟費用乙方應我連帶賠償決不推諉。

第八條 乙方同意甲方得將對主債務人所有債權之一部分或全部,以及其擔保物權一併轉讓與他人。

本契約一式兩份,當事人各執一份爲憑。

債權人(甲方):x x x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連帶保證人(乙方):x x x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x x x x年x月x日

借款擔保合同 篇4

本《設施清單》爲(甲方) 同(乙方) 所簽訂的編號爲房屋租賃合同的附件。

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設施、設備:

一、燃氣管道 [ ] 煤氣罐 [ ]

二、暖氣管道 [ ]

三、熱水管道 [ ]

四、燃氣熱水器 [ ] 型號:

電熱水器 [ ] 型號:

五、空調 [ ] 型號及數量:

六、傢俱 [ ] 型號及數量:

七、電器 [ ] 型號及數量:

八、水錶現數: 電錶現數: 燃氣表現數:

九、裝修狀況:

十、其它設施、設備: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借款擔保合同 篇5

編號: 年 字第 號

甲方(擔保人)

乙方(借款人)

住址:

電話:

丙方(反擔保人)

住址:

電話:

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同意爲乙方向(以下簡稱貸款行)提供擔保,甲、乙、丙三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擔保的範圍、期限、方式

1、乙方向貸款行借款本金 元,借款期限 個月。甲方願就上述借款,爲乙方向貸款行提供擔保,具體擔保範圍以甲方與貸款行簽訂的《保證合同》爲準。

2、甲方的保證期間爲《借款合同》中約定的主債務(各)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

3、甲方提供的擔保方式爲連帶保證擔保。

第二條 反擔保的方式、範圍、期間

1、丙方向甲方提供反擔保,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2、丙方保證反擔保的範圍爲:甲方爲乙方代償的全部款項;上述代償款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實現追償權的費用(訴訟費、律師費等)

3、丙方保證期間爲自甲方代償之日起兩年。

4、乙方(或第三人)以有權處分的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擔保,並由甲方與乙方(或第三人)簽訂《抵押反擔保合同》。

第三條 甲方的追償權

1、乙方如不能按《借款合同》約定還本付息,甲方在履行了保證義務代乙方清償債務後,有權向乙方、丙方追償。

2、在乙方借款期限內,如乙方出現本合同第四條第三款情形之一,甲方認爲這些情形可能影響借款按期歸還,則無論借款是否到期,甲方均有權要求乙方無條件提前歸還銀行未到期借款本息;甲方也可視具體情況提前代償未到期借款本息,在代償後,向乙方、丙方追償。

3、追償權的範圍包括:甲方爲乙方代償的全部款項;上述代償款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實現追償權的費用(訴訟費、律師費等)

第四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在《借款合同》簽訂後三日內將《借款合同》原件送交一份給甲方留存。乙方應按《借款合同》約定的方式、時間、款項履行還款義務,並提供還款單據給甲方。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自願接受甲方有關財務、生產經營、貸款使用情況的檢查,甲方有權查詢乙方在貸款行的所有借款和還款情況。

3、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

(1)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如實行承包、租賃、合併、分立、股份制改造、合資等;

(2)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

(3)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執照、被撤銷;

(4)法人代表、住所、人事發生重大變化;

(5)經營狀況惡化,或效益嚴重滑坡;

(6)在經營中出現違法行爲。4、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擔保費,支付標準爲甲方爲乙方擔保貸款本金的2‰(月),並在甲方與貸款行簽訂《保證合同》之前一次繳清。

5、乙方應向甲方預交違約保證金

元,乙方若按《借款合同》的約定歸還銀行借款,則該保證金予以退還;反之,不予退還,甲方有權從該保證金中結算追償費用/代償款/違約金/賠償金等。

6、乙方如不能按《借款合同》約定還本付息,造成甲方不能解除擔保責任,從借款到期之日起,甲方按原擔保費收費標準加收逾期擔保費。

7、如出現甲方代償情況,乙方應支付甲方代償金額10%的違約金,若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且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的,乙方應支付相應的賠償金。

8、乙方、丙方如不能履行《借款合同》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甲方有權在新聞媒體上對其違約行爲、信用度低下進行公告,乙方、丙方承擔公告費用並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借款擔保合同 篇6

出資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法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資管理方(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資擔保有限公司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

企業法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商定,由甲方提供雙方商定借款額給乙方,丙方爲乙方借款提供連帶責任。爲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

第二條

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_個月。以借款借據上記載的日期爲準。

第三條

借款利率執行月利率_______,付息方式:每月____日前支付當月利息,借款到期利隨本清。借款的具體時間以借據爲準。

第四條

乙方鄭重承諾:乙方借款用途是合法的。

第五條

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後____日內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資金。

第六條

乙方支付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方式按以下第_______種方式執行。

第壹種方式:直接匯款至甲方指定帳戶,甲方指定的帳戶爲:開戶人全稱: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 。

第貳種方式:直接支付現金給甲方。

第七條

丙方受乙方委託爲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若到期乙方沒有按時還款,丙方在到期後三日內無條件向甲方代償。

第八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提交的材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實性進行調查;

2、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本息或解除本合同:

(1)、乙方向甲方提供虛假證明材料;

(2)、乙方拒絕甲方或丙方對借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的;

(3)、乙方負有數額較大的債務或捲入、即將捲入重大的法律糾紛或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還能力的重大事項的;

(4)、借款方本人因喪失民事行爲能力、被宣告失蹤、死亡而無繼承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或受遺贈人或借款方的繼承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受遺贈人拒絕爲借款方履行償還本息義務的;

(5)、乙方任何一期未按期或足額償還到期利息和本金,經催告後仍不履行償還義務的;

(6)、乙方或反擔保人有股份、法人、公司名稱變更或地址遷移。

3、甲方需保證借款資金的來源是合法的,因資金來源問題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4、資金交付後,配合丙方對乙方使用借款進行管理和監控。

5、丙方向甲方代償後,甲方同時將其享有對乙方的債權及建立在該債權之上的擔保物權轉讓給丙方,在代償的同時甲方應向丙方出具收到代償款的證明,移交併配合丙方到有關部門變更他項權利證書等證書或文件,將擔保物權人變更爲丙方。若甲方不履行本義務,丙方有權拒絕代償。

第九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根據丙方要求提供相應的文件及資料,並保證資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2、乙方應按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

3、乙方的居住地、聯繫方式、單位的變遷等發生變更、必須在變更前三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及丙方;

4、乙方需配合丙方保後對借款的管理與風險監控;

5、乙方同意若到期不履行還款義務造成丙方代償的,甲方對乙方所擁有擔保物權權力自動轉移至丙方,擔保範圍爲本合同十二條規定的全部責任。

第十條 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提交的資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實性進行調查,對乙方的資信、資產狀況進行調查;

2、按照約定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3、受甲方委託對乙方使用借款情況進行監督、管理、催收。

4、根據甲方要求如辦理房產抵押,受甲方委託領取乙方房產的他項權利證等事項。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期限償還本金、利息的,由丙方在三日內無條件向甲方代償。

2、因乙方未按期、足額向甲方履行還款義務,自逾期之日起乙方每日按借款金額和欠利息總金額(包括滯納金)的萬分之十五向丙方支付違約金;同時向丙方支付每日100元逾期管理費。

3、如乙方拒不履行還款義務或無力清償欠款導致丙方採取相關措施,乙方應向丙方支付實現債權而採取相關措施而支出的訴訟費、拍賣費、律師費、差旅費、人員工資、借款金額的30%討債費等全部費用。

4、在借款期間,若乙方預留在丙方處的聯繫方式、實際居住地、工作單位等發生變化導致無法與乙方取得聯繫或乙方未按時足額還款,最終導致丙方進行催收的,上述行爲每發生一次,乙方應另向丙方支付400元的違約金;地址:聯繫電話:

5、從借款到期之日起十日內,乙方未能按借款合同約定還款,丙方有權在不通知甲方的情況下通過新聞媒體和網絡等信息渠道公佈乙方的具體違約行爲等信息。

6、若乙方發生上述任一違約行爲,則丙方有權直接從乙方所交納的保證金中扣除相應違約金,且保證金餘額不足以支付當前違約金的情況下,丙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7、借款合同簽訂後,若甲方不按時、足額將借款資金交付給乙方,甲方應承擔出借款額百分之三的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甲方在合同未到期抽回借款資金的,需經過乙方和丙方同意(經瞭解急需用款情況屬實的話),要扣除最後一個月利息及合同金額的千分之二作爲合同未到期的違約金。

第十三條

乙方可以提前償還借款資金,除按照實際用款月數支付利息(不足一個月的部分按一個月計算)外,還應當向甲方再支付一個月的利息作爲提前還款的違約金。

第十四條

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丙方所在地法院管轄,乙方同意接受法院的強制執行。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 叄份,由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擔保合同 篇7

甲方:(債權人):

乙方:(債務人):

丙方:(保證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當事各方本着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

第一章 借 款

第一條 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人民幣 貳佰壹拾萬 元整,期限 壹個月,自 20xx 年 7 月 18 日起至 20xx 年 8 月17日(實際交付借款日與本合同期限起始日不一致的,從實際交付借款日起計算借款期限和利息)。借款期限屆滿日爲法定節假日、休息日的,順延至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後的第一個工作日,利息按實際佔用天數計算。乙方指定賬號:建設銀行鄭州豐產路支行、賬號: .戶名: 。

第二條 借款月利率爲 18 ‰,從出借人實際交付借款之日起計息。

第三條 乙方借款用途爲 流動資金週轉 ,乙方應合法使用貸款,不得用作違法活動。

第四條 甲方應及時向乙方交付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款項。

第五條 乙方還款方式: 到期償還本金,按月付息。甲方指定賬戶,建設銀行 ,賬號: 戶名:楊蘭。

第二章 擔保條款

第六條:保證擔保範圍

1、爲確保本合同的履行,丙方自願爲乙方提供保證擔保,在乙方不履行債務時,丙方願意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債權人經審查,同意接受丙方作爲保證人。

2、保證擔保的範圍包括: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約定利息及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甲方實現借款合同項目下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執行費、公證費)和所有其他應付款項。

第七條:保證擔保方式

1.本合同保證方式爲連帶責任保證。當乙方不按合同的約定履行還款義務時,甲方有權要求丙方償還,丙方應立即向甲方清償全部債權。

2. 丙方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八條 保證責任

1.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後兩年止。

2. 保證期間,甲、乙雙方協議對主合同數量、價款、幣種、利率等內容作了變動,應當經丙方同意。

第三章 權利和義務

第九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保證出藉資金來源系合法所得。

2、本合同簽訂後甲方應按時向乙方支付借款。

3、甲方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4、借款交付後,甲方有權對乙方使用借款進行監控。

5、乙方按照借款合同約定將借款結清並且無任何違約行爲的,甲方有義務在借款結清後三個工作日內配合乙方辦理結清手續。

6.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可採用_________(電話、短信、電子郵件、書信、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第十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使用借款,不能將借款用作非法用途。

2、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供相應的文件及資料,並保證所提供的資料文件的真實性與合法性。

3、乙方在申請借款時,應根據甲方的要求如實向甲方申報以往向第三方擔保的情況。並且,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全部清償前,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提供擔保。

4、乙方應按時、足額歸還借款本息。

5、乙方的居住地、聯繫方式、單位的變遷、資產情況、負債情況等發生變更,必須在變更後三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第十一條 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丙方保證其簽署和履行本合同,不違反任何對丙方及其資產有約束力的規定或約定,在簽訂本合同之前未與他人簽署的任何擔保協議、其他協議以及其他任何對丙方有約束力的文件、約定和承諾的內容。

2、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均爲真實、準確、合法、有效。

3、丙方知悉並同意本合同的全部條款,自願爲乙方提供保證,並保證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連帶清償義務。

4.保證期間,丙方發生機構變更、撤銷或其他足以影響其保證能力的變故,丙方應提前_________天書面通知甲方,並向甲方提供具有擔保能力的人或物的擔保,經甲方審查同意後,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後有擔保能力的人或物擔保。

5.保證期間,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任何擔保或其他任何方式有約束力的承諾。

6. 丙方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四章 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提前收回全部借款本息。

1、乙方向甲方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材料內容不真實或與實際不相符的;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

4、乙方拒絕甲方對借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的;

5、乙方負有數額較大的債務或捲入、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或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的;

6、乙方不配合甲方對其經營的公司進行巡檢的;

7、乙方連續三期或者累計三期未按時或足額償還利息的;

8、乙方其他任何一筆借款(即其他任何負債)未按時、足額還款(含一期的);

9、乙方經營的公司出現經營惡化、面臨被查封、停業、行業整頓或被處置資產等情形;

10、乙方在申請借款時,未如實向甲方申報以往向第三人擔保情況的;

11、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全部清償前,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向第三人提供擔保的;

12、乙方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還債務能力事件的。

13、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自逾期之日起除按實際佔用天數向甲方支付利息外,並另向甲方支付逾期的千分之五天的違約金,並向甲方支付5000元次違約金及200元天的逾期管理費。

14、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全部償清前,如果乙方的聯繫方式、實際居住地、工作單位、資產、負債等情況發生變化,必須在變更後三天內書面通知甲方,否則,上述行爲每發生一次,乙方應向甲方支付500元項(次)的違約金。

15、借款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提前償還借款(不足三十天的不爲提前還款)的,除按實際用款期間支付利息外,還應另向甲方支付三十天的利息作爲違約金。

16、合同履行期中,因乙方不及時履行還款義務或無力清償欠款,導致甲方追要或訴訟的,根據合同法解釋(二)第二十一條之規定,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實現債權的費用(不少於 伍萬元)。

17、丙方向甲方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或向甲方提供的材料內容不真實或與實際不相符的,導致甲方不能即使實現債權,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丙方承擔賠償責任。

18、乙方與丙方共同欺騙甲方,訂立本合同的,甲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與丙方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五章 強制執行公證條款

第十三條 甲、乙、同意並確認,本合同經公證賦予強制執行效力後,乙方未按期清償所欠甲方的借款本息和其他應付的費用或乙方有違反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義務情形,丙方未及時承擔保證責任的,甲方有權向公證處申請出具執行證書,並憑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公證書和執行證書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丙方自願接受有管轄權法院的強制執行。

第六章 其他條款

第十四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不得轉讓債權,但本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第十五條 若因本合同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合同簽訂地即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六條 補充條款: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本合同一式 份,自甲、乙、丙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乙、丙各方已非常認真的閱讀,並對本合同各項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各方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本合同一經簽訂,即認定簽約各方對本合同條款認識一致。

甲方:

乙方:

丙方:

借款擔保合同 篇8

編號: 年 字第 號

甲方(擔保人):

乙方(借款人):

住址:

電話:

丙方(反擔保人):

住址:

電話:

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同意爲乙方向(以下簡稱貸款行)提供擔保,甲、乙、丙三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擔保的範圍、期限、方式

1、乙方向貸款行借款本金 元,借款期限  個月。甲方願就上述借款,爲乙方向貸款行提供擔保,具體擔保範圍以甲方與貸款行簽訂的《保證合同》爲準。

2、甲方的保證期間爲《借款合同》中約定的主債務(各)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

3、甲方提供的擔保方式爲連帶保證擔保。

第二條 反擔保的方式、範圍、期間

1、丙方向甲方提供反擔保,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2、丙方保證反擔保的範圍爲:甲方爲乙方代償的全部款項;上述代償款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實現追償權的費用(訴訟費、律師費等)。

3、丙方保證期間爲自甲方代償之日起兩年。

4、乙方(或第三人)以有權處分的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擔保,並由甲方與乙方(或第三人)簽訂《抵押反擔保合同》。

第三條 甲方的追償權

1、乙方如不能按《借款合同》約定還本付息,甲方在履行了保證義務代乙方清償債務後,有權向乙方、丙方追償。

2、在乙方借款期限內,如乙方出現本合同第四條第三款情形之一,甲方認爲這些情形可能影響借款按期歸還,則無論借款是否到期,甲方均有權要求乙方無條件提前歸還銀行未到期借款本息;甲方也可視具體情況提前代償未到期借款本息,在代償後,向乙方、丙方追償。

3、追償權的範圍包括:甲方爲乙方代償的全部款項;上述代償款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實現追償權的費用(訴訟費、律師費等)。

第四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在《借款合同》簽訂後三日內將《借款合同》原件送交一份給甲方留存。乙方應按《借款合同》約定的方式、時間、款項履行還款義務,並提供還款單據給甲方。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自願接受甲方有關財務、生產經營、貸款使用情況的檢查,甲方有權查詢乙方在貸款行的所有借款和還款情況。

3、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

(1)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如實行承包、租賃、合併、分立、股份制改造、合資等;

(2)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

(3)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執照、被撤銷;

(4)法人代表、住所、人事發生重大變化;

(5)經營狀況惡化,或效益嚴重滑坡;

(6)在經營中出現違法行爲。4、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擔保費,支付標準爲甲方爲乙方擔保貸款本金的2‰(月),並在甲方與貸款行簽訂《保證合同》之前一次繳清。

5、乙方應向甲方預交違約保證金

元,乙方若按《借款合同》的約定歸還銀行借款,則該保證金予以退還;反之,不予退還,甲方有權從該保證金中結算追償費用/代償款/違約金/賠償金等。

6、乙方如不能按《借款合同》約定還本付息,造成甲方不能解除擔保責任,從借款到期之日起,甲方按原擔保費收費標準加收逾期擔保費。

7、如出現甲方代償情況,乙方應支付甲方代償金額10%的違約金,若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且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的,乙方應支付相應的賠償金。

8、乙方、丙方如不能履行《借款合同》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甲方有權在新聞媒體上對其違約行爲、信用度低下進行公告,乙方、丙方承擔公告費用並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借款擔保合同 篇9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貸款金額

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申請,同意向借款人發放貸款,金額爲人民幣________元。

第二條 貸款期限

借款與還款期限: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1。本合同記載的借款金額、借款日期、還款日期等如與借款憑證記載不相一致時,以借款憑證記載爲準。借款憑證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徵得貸款人的同意,提前還款時利率另行商定。計收利息按借款人的實際使用天數計算。

3。本合同項下,借款月利率爲____%,按月結息,結息日爲借款日當天。

第三條 貸款人、借款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

1。貸款人有權瞭解借款人的經營、財務活動、物資庫存和貸款的使用情況,要求借款人按期提供財務報表等文件、資料和信息。

2。在借款人履行合同約定義務的前提下,貸款人應當按期根據借款人實際需要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3。借款人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取得和使用貸款。

4。借款人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如遇特殊情況,借款人不能在借款到期日歸還借款而需要展期的,應在借款期限屆滿5日前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後,雙方簽訂借款展期協議。

5。借款人應在結息日向貸款人支付應付利息。

6。借款人應當承擔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擔保有關的律師服務、保險、運輸、評估、登記、保管、鑑定、公證等費用。

第四條 保證方式與範圍

1。保證人自願向貸款人提供連帶保證責任。

2。保證擔保範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補償金、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五條 保證期間

保證期間爲本合同項下貸款到期之日起兩年;貸款人依據合同約定宣傳貸款提前到期的,保證期間爲貸款提前到期之日起兩年。

第六條 擔保人承諾

主債權同時存在一個或多個物的擔保或第三人保證的,不論相關物的擔保是由借款人提供還是由第三人提供,貸款人有權自行選擇實現擔保的順序,即貸款人有權選擇先由任何物的擔保實現債權,或先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或同時要求借款人與保證人、物的擔保人同時履行責任,擔保人可以放棄針對貸款人選擇清償順序的抗辯權。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借款人、擔保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任一條款,貸款人均有權採取停止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本息或其他資產的保全措施。

2。因借款人違約致使貸款人採取訴訟方式實現債權的,借款人應當承擔貸款人爲此支付的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八條 借款擔保

本合同爲主從合一合同,擔保合同不另行簽訂。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雙方協商解決;若通過訴訟方式解決,由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條 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借貸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當事人各執一份,效力相同。

第十三條 提示

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注意對本合同各條款作了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借款人的要求做相應條款的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

貸款人:(蓋章)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蓋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____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

賬號: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訂

保證人:(蓋章)___________ 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擔保合同 篇10

出借人:

借款人:

保證人ⅰ:

保證人ⅱ: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借款條款

第一條 借款金額和期限

1.1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金額爲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

1.2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爲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實際借款日與到期日以轉賬憑證及還款計劃表爲準。借款期限屆滿日爲法定節假日、休息日的,順延至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後的第一個工作日,利息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支付。

第二條 借款利率和計息方式

2.1 借款利率爲月息 .

2.2 計息方式爲按月計息,到期還本。

第三條 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於 .

第四條 提款

4.1 借款人一次性提取全部借款,雙方約定收款方式爲 (a.現金;b轉賬支付)

如雙方約定收款方式爲轉賬支付,出借人應於本協議簽訂當日將借款一次性支付到借款人指定的下列任何銀行賬號中:

戶 名: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上述付款行爲的完成是本合同生效的條件之一。

4.2 借款人提款當日在保證人ⅰ的見證下向出借人出具借據。

第五條 還款

5.1 借款人應嚴格按照以下還款計劃表履行還款義務。

單位:元

期數 還款日期 還款本金 還款利息 還本息合計 剩餘本金

1

2

3

4

5

6

7

指定還款戶名: 開戶行: 還款銀行卡號:

5.2 借款人歸還最後一期本息時,應在保證人ⅰ見證下進行,否則,保證人ⅰ有權扣除借款人履約保證金。

保證條款

保證人ⅰ、保證人ⅱ按本合同約定承擔責任,並遵守如下條款:

第六條 保證方式

保證人ⅰ自願向出借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保證人ⅱ自願爲保證人ⅰ提供反擔保。

第七條 保證範圍

本合同項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補償金、出借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具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八條 保證期間

保證期間爲本合同項下借款到期之日起二年。

其他條款

第九條 擔保約定

9.1 借款人未按時歸還借款時,保證人ⅰ對出借人的債權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9.2保證人ⅰ承諾在借款到期之日起經出借人本人親自確認並完善相關手續後三個工作日內墊付借款人應付的本金、利息。

9.3保證人ⅰ向出借人代償後,可向借款人追償。保證人ⅱ自願爲借款人就因其未按時足額還款付息導致保證人ⅰ承擔保證責任時向保證人ⅰ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保證人ⅰ向出借人代償後,可向保證人ⅱ追償。

9.4 如果出借人和借款人未經保證人ⅰ同意私下交易或變更本合同約定事項,如私自續期或終止合同等,保證人ⅰ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條 合同各方承諾或確認

10.1 出借人保證自己出借款項的來源合法。

10.2在約定的期限內(7天)與借款相關的手續辦理完畢後,出借人在保證人ⅰ的見證下按本合同約定向借款人交付借款。

10.3 借款人保證提供給出借人、保證人的資料真實、合法。

10.4借款人同意接受合同各方監督其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積極配合與協助各方對其(包括借款前後的)生產經營和資金財務活動進行檢查、調查和監督並如實介紹情況。

10.5借款人按合同各方要求及時如實提供財務報表資料,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財務狀況分析說明、註冊會計師查賬審計報表以及有關附表、報表附註等有關事項。

10.6 借款人承擔本合同項下的有關費用,包括評估費、保險費、律師費、訴訟費、執行費等有關費用。

10.7借款人、保證人ⅱ不得進行承包或租賃經營、合併或兼併、部分或全部股份制改造、分立或聯營、合資合作、產權轉讓、資產或債務重組、設立子公司或對外作股權式投資以及申請停業、歇業、解散等行爲。

10.8借款人、保證人ⅱ未經合同各方的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對企業章程和經營範圍進行重大變動,不得擅自出售、出租、轉移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其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也不得擅自爲第三方提供足以對其財務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擔保。

10.9借款人、保證人ⅱ如發生對其正常經營構成危險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事件,包括涉及重大訴訟事項、強制執行、破產、財務狀況的惡化等有關事項,應在有關事項發生後48小時內書面通知合同各方。

10.10借款人、保證人ⅱ變更住所、通訊地址、法定代表人等重要工商登記事項的,應在有關事項變更後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合同各方。

10.11 合同各方均服從保證人ⅰ對整個借款以及借後的全程跟蹤服務管理,並按約定向保證人ⅰ支付擔保、諮詢服務費與履約保證金。

10.12借款人到期不能履行還款義務,

保證人ⅰ可代爲行使出借人的如下權利:①催收、代收欠款;②要求保證人ⅱ承擔連帶保證責任;③訴訟(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上訴、反訴、和解、執行、代爲接受執行款項)

第十一條 轉讓

11.1 出借人無需徵得借款人和保證人同意,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其他方。出借人權利的轉讓應當書面通知借款人和保證人。

11.2 未經出借人書面同意,借款人和保證人ⅱ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其他方。

第十二條 合同條款的獨立性

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條款無效或被撤銷,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其他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根據法律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14.1出借人未依約出借款項的,出借人應按當筆出借金額每日萬分之五向借款人支付違約金;超過十五天仍未出借的,合同各方均有權解除本合同,借款人爲該合同已經支出的評估、抵押、公證等經濟損失由出借人全額彌補。

14.2 出借人在借款期滿之前提前收回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的,按實際借款期限計收利息,但月息調整爲 .保證人ⅰ另行爲借款人匹配資金。

14.3 借款人可提前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按實際借款期限支付利息,不足整月按整月計息。

14.4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期限償還借款(含本金及利息),除按約定利率繼續支付利息外,還應按應付金額每日萬分之五向出借人支付逾期罰金;借款人自逾期之日起向保證人ⅰ支付每日200元催收管理費,造成上門催收的,每催收一次,支付500元的差旅費。

14.5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或逾期付款(含本金和利息)兩次,經保證人ⅰ書面同意,出借人有權解除合同,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

14.6借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或無力清償借款而導致保證人ⅰ代償的,除借款人支付的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外,借款人還應向保證人ⅰ支付代償金額5%的違約金,該代償金額按原借款利率上浮50%的罰息利率計收利息,直至借款人償還全部代償金額及違約金、催收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爲止。

第十四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或終止

15.1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經出借人將借款支付到借款人指定的銀行賬號中,並由借款人出具《收據》後生效。本合同至借款人付清本金、利息、罰息及所有其他從屬費用之日終止。

15.2借款人如果要求借款展期,經出借人、保證人ⅰ審查同意展期,並由各方簽訂相關的展期協議後,本合同項下借款才能相應展期;在簽訂展期協議前,本借款合同繼續執行。

15.3本合同生效後,除合同已有約定外,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確需變更或解除合同,應經各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發生糾紛,各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在保證人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其他

17.1 本合同項下借款借據、展期協議、催收還款通知書或其他債權債務憑證等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2 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僅爲方便查閱而設,不對合同條款的內容和解釋構成任何限制和影響。簽約各方對本合同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且含義認識一致。

17.3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補充條款

出借人(簽字)

借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保證人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保證人ⅱ(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合同簽署日期: 年 月

借款擔保合同 篇11

借款人:

擔保人:

貸款人: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規定,本着平等、自願、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貸條款

第一條 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之借款用於 且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 借款金額:借款金額爲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小寫:¥ 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爲準,下同)。

第三條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爲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內的(年/月)利率爲 。(借款人到期未歸還本金的,逾期部分按照在本條約定利率的基礎上加收5%利率)

第五條 還款方式:借款人選擇以下第 種還款方式:

1、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

2、按 (月/季)結息,利息支付日爲每 (月/季)末本清。

3、其他。

第六條 如出現下列情形,貸款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約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1、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於非法活動。

2、擔保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擔保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3、借款人或擔保人的資信出現危機,有可能導致出借人無法收回借款的。

第七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並接受貸款人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按照借款用途使用且不用於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並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八條 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按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3、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貸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擔保追索權。

第二部分 擔保條款

第九條 擔保人:爲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擔保人自願以其擁有所有權並有權處分權的全部財產擔保給貸款人,作爲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財產爲:

擔保人保證:所擔保的自有財產滿足擔保條件,並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但保人所承擔的擔保爲連帶責任擔保。

第十條 擔保範圍:爲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仲裁費用、訴訟費用和律師費用等)。

當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貸款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部分 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貸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權。

2、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爲嚴重違約,應另行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 %的違約金,並承擔貸款人爲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仲裁費用、訴訟費用和律師費用等)。

3、貸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視爲嚴重違約,應承擔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費用,並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貸款本金 %的違約金。

4、擔保人因隱瞞擔保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已擔保或者已出租等情況,而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向貸款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1種方式解決:

1、提交淮北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並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合同各方選擇以下第 種約定爲本合同的生效條件:

(1)自各方當事人簽字後生效;

(2)經 公證處公證後生效。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後,本合同終止。

2、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各方各執一份。

借款人 (簽字或蓋章):

擔保人 (簽字或蓋章):

貸款人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借款擔保合同 篇12

保證人(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____

貸款銀行(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

爲確保乙方與_________簽訂的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向乙方提供保證擔保。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擔保法》及其他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保證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元,貸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條 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爲連帶責任保證,甲方對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如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沒有履行或者沒有全部履行其債務,乙方有權直接要求甲方承擔保證責任。甲方應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貸款通知書》之日起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履行清償義務。

第三條 保證擔保的範圍: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和實現貸款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等)。

第四條 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後兩年止。借款合同展期的,以展期後所確定的合同最終履行期限之日爲屆滿之日。

第五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被保證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並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條 保證期間,借款合同的當事人雙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除貸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內容,應當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書面同意。

第七條 保證期間,甲方機構發生變更、撤銷,甲方應提前_________天書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由對甲方作出撤銷決定的機構承擔。如乙方認爲變更後的機構不具備完全的保證能力,變更後的機構或作出撤銷決定的機構有義務落實爲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證人。

第八條 保證期間,乙方有權對甲方的資金和財產狀況進行監督,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其財務報表等資料,甲方應如實提供。

第九條 保證期間,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第十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前承擔保證責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擔保證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的約定或者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爲;

2.《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使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未按借款合同的約定使用貸款、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爲等情況。

第十一條 甲方不承擔保證責任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的,應向乙方支付被保證的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_________%的違約金,因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所受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的實際經濟損失。對上述違約金、賠償金以及甲方未承擔保證責任的貸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費用,乙方有權直接與甲方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抵銷。

第十二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_________。

第十三條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應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第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擔保合同 篇13

出借人:(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規定,本着平等、自願、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貸條款

第一條 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 借款金額:借款金額爲人民幣大寫 肆萬零捌佰 元整(小寫¥ 40800 ,其中轉賬¥ 28200 元,現金¥ 12600 元)。

第三條 借款賬號:建行: 現金支付

第四條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爲 陸 個月,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到 20xx 年 02 月 22 日止。

第五條 借款利率:從借款之日起計算,月利率爲2.5%,按月提前付息,即分別於借款當日、20xx年09月23日、20xx年10月23日各支付一次利息,以此類推。

第六條 還款方式:

借款到期時一次性還清全部本金。

第七條 如出現下列情形,出借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1.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於非法活動。

2.擔保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擔保人不能提供出借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3、借款人或擔保人的資信出現危機,有可能導致出借人無法收回借款的。

4、逾期支付任何一期利息超過30日。

第八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並接受出借人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於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並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九條 出借人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向借款人支付借款;

3.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款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擔保追索權。

第二部分 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條 違約責任: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出借人可

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權。

2.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爲

3擔保人因隱瞞擔保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已擔保或者

4、本合同項下的借條爲本合同附件。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

第十二條 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並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合同自各方簽字後生效。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後,本合同終止。

3.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擔保合同 篇14

貸款人(甲方): 身份證件號碼: 住址: 電話:

借款人(乙方): 身份證件號碼: 住址: 電話:

保證人(丙方): 身份證件號碼: 住址: 電話:

經貸款人、借款人、保證人協商一致,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如下內容的借款

1.借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借款期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4.借款最高金額: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

5.利率爲月(日)息_________‰;

第二條、借款人與保證人的義務

1.向貸款人提供真實的借款申請資料;

2.按照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

3.按照合同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擅自改變借款用途;

4.接受貸款人對其借款使用情況的瞭解、調查和監督;

5.對外提供擔保或者自身經營情況惡化時,必須及時通知貸款人;

6.身份證件、住所地、家庭關係等個人情況變更時,必須在變更前及時

7.依法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三條、借款人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償還借款的,應在借款到期前二十天內向貸款

第四條、借款人的違約責任

未按合同約定償還貸款本金又未獲準展期的,從逾期之日按照本合同第一條利率加收 %計收利息。

第五條、保證人責任

保證人根據本合同對借款人所欠債務在擔保範圍內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對

第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貸款人與借款人雙方友好協商,補充合同視爲本合同

第七條、本合同自各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條、合同簽訂地: 。

貸款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借款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保證人(簽字):

身份證:

簽定時間: 年 月 日

借款擔保合同 篇15

編號____

申請借款單位____(以下簡稱甲方),由____單位擔保,並經主管局(總公司)批准,向*銀行___辦事處、縣支處(以下簡稱乙方)申請借款,按照《*銀行貸款暫行辦法》,雙方議定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申請借款總額爲人民幣____萬元(大寫)。借款用於,保證專款專用。

第二條 乙方根據甲方報送的用款計劃和用款借據,及時審查發放貸款,以保證甲方需要,甲方違犯政策,擅自改變計劃,挪用貸款或物資,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被挪用的貸款要加收__%的利息或如數扣回。

第三條 借款期限定爲____年__月(指從第一筆貸款之日起到最後還清全部本息止)。利率月息爲___‰,按季計收利息。貸款逾期按規定加收利息___%。

第四條 甲方保證按期歸還貸款。歸還貸款資金來源用貸款項目新增加的利稅、固定資產折舊及其他資金。甲方如不能按期還清貸款,擔保單位必須承擔還款責任。必要時,乙方從甲方或擔保單位存款戶中扣收。

第五條 甲方同意按時向乙方報送有關工程進度、貸款使用情況的統計表和資料,爲乙方工作提供方便。

第六條 本合同一式五份,其中正本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三份,由擔保單位及甲乙雙方上級各執一份。

借款單位:(蓋章) 擔保單位:(蓋章)

負責人: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主管部門(蓋章)

負責人:_______

經辦銀行:(蓋章) *銀行(蓋章):

負責人:_______ 負責人: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借款擔保合同 篇16

保證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戶:_________

_________銀行:

鑑於你行向_________(下稱“借款人”)提供(幣種)_________貸款(金額)_________(大寫:_________)(下稱“貸款”)。該借款合同(下稱“合同”)編號爲_________。該貸款期限爲_________,利率爲_________,用於_________。本保證人已瞭解並同意“合同”所有條款,應“借款人”要求,現本保證人同意爲上述“貸款”全額擔保,特此開立以你行爲受益人的無條件的、不可撤銷的擔保書,向你行保證如下:

一、本保證人保證“借款人”全面履行“合同”。如“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規定償付各期到期(包括被宣佈到期)應付款項,包括本金、利息、費用、罰息、違約金和賠償金(以下稱“到期應付款項”),不論由何原因造成,對此全部和任何“到期應付款項”,本保證人保證按下述第二條規定承擔連帶償付責任和/或連帶賠償責任。

二、如果“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規定如數償付上述“一期應付款項”,你行即有權直接向本保證人索償,而無須先行向借款人追償(/處分抵押品),本保證人保證在收到你行第一次書面索付通知後十五天內,即無條件按通知要求將上述“借款人”的全部“到期應付款項”以“合同”規定的幣種主動支付給你行,應支付額計算至本保證人實際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書,即作爲付款憑證,對本保證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三、如果本保證人未能按前條規定期限履行上述擔保責任,由此造成的延付利息和你行的其它經濟損失由本保證人承擔;同時,你行有權從本保證人存款帳戶中扣收上述全部“到期應付款項”和延付利息。本保證人保證不提出異議和抗辯。

四、本保證人同意,今後若需追加“貸款”金額,對不超過“合同”金額_________%的追加貸款部分,按本擔保書規定承擔擔保義務。

五、在“合同”項下全部應付款項清償完畢之前,本保證人不能行使由於履行本保證項下義務而獲得的任何代位權和索償權。如果“借款人”向本保證人提供抵押品,非經你行書面同意,本保證人也不應行使抵押項下的權利;如果經你行同意處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項保證首先用於向你行償付上述“到期應付款項”。

六、本保證人在此同意,如果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或數種情況時,本擔保書第一、二、三、四條規定的連帶償付責任(/連帶賠償責任)絲毫不受影響,本擔保書繼續有效。

1.本擔保項下所有當事人變更各自的名稱、地址、合資合作合同、企業章程、法定代表人、經營範圍、企業性質,或借款人合併、分立、停業、撤銷、解散、破產等;

2.你行延緩行使“合同”規定的權利和/或本擔保項下的權利,或對“貸款”項下的還款給予任何寬限,或與“借款人”之間達成其它任何形式的和解或變通執行方式,無論是否通知本保證人;

3.“借款人”執行其上述主管部門下達的任何行政指令和規定,或“借款人”與任何單位簽署任何合同、協議、契約及其它文件;本保證人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任何行政指令和規定。

七、如果全部或部分“到期應付款項”由“借款人”清償以後,發生“借款人”破產被清盤,而根據法律規定該全部或部分清償無效,屆時,本擔保書對該全部或部分“到期應付款項”繼續承擔本擔保書規定的擔保義務。

八、本保證人在此同意及確認,如你行與“借款人”修改、補充、刪除“合同”條款,絲毫不影響上述第一、二、三、四條規定的擔保責任和義務,但是變更“貸款”用途條款者除外。除“貸款”用途條款變更以外,“合同”中其他條款的變更無需徵得本保證人同意。“合同”中與擔保金額和期限有關的條款變更以後,本擔保書的擔保期限即自動順延,上述擔保義務不變,除非本保證人主動償付全部“到期應付款項”;擔保金額則按本擔保書規定的範圍及上述期限變更後的貸款利率執行,除非本保證人另有書面承諾。

九、本保證人將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關的財務報表,並將上述第六條第1款中本保證人的變更情況及時通知你行。

十、你行可自主轉讓本擔保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本擔保書的受益人包括你行、你行的繼承人和受讓人。

十一、本保證人的繼承人、代理人或受讓人將受本擔保書所有條款的約束,承擔本擔保項下的全部擔保責任。但非經你行書面同意,本保證人不會轉讓任何擔保義務。

十二、本擔保書是連續性的擔保,自開立之日起生效,直至“合同”項下全部“到期應付款項”償清後自動失效。

十三、在執行本擔保書過程中如有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不能解決的,應向本擔保項下受益人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本擔保書正本一式_________份,你行執_________分,本保證人和“借款人”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擔保合同 篇17

甲方(擔保人)

身份證號:

地址/住所:

聯繫電話:

乙方(債權人)個人借款擔保合同身份證號: 地址/住所: 電話:

根據 (下稱借款人)與乙方 簽訂的編號爲 年 [個

人借款]字第 號的《借款合同》的約定,乙方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資金爲(大寫人民幣) 萬元,期限爲 個月。現甲方自願以借款人的擔保人身份向乙方提供擔保,並明確以乙方爲唯一受益人的、無條件的、不可撤銷連帶保證責任擔保。

現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與解釋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則:

1、《借款合同》中的定義與解釋均適用於本合同。

2、當援引本合同或《借款合同》時,應當包括經雙方同意修改、補充、變更後的合同或條款。

3、本合同項下的保證和擔保行爲具有獨立性和完整性,不因其他相關合同的無效而無效。

4、本合同所稱“債務‘係指根據《借款合同》的約定,借款人應向乙方償還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但不限於全部債務本金及利息(包括復息、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資金佔用費、實現乙方債權及擔保物權的一切費用。

第二條 保證責任

爲了保證借款人全面履行合同責任和義務,無論何種原因未按約履行,甲方均應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三條 保證期間

一、保證形式爲不可撤銷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爲主債務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另增加兩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所稱主債務指乙方在前述《借款合同》中履行支付義務後,形成的對甲方追償之債務。保證期間內,乙方依法將其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甲方在原擔保的範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第四條 保證擔保範圍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範圍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在《保證擔保合同》中約定的全部保證擔保範圍,以及《借款合同》中約定的借款人需履行的全部義務範圍。乙方凡因向甲方行使追索權、實現擔保權利而產生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擔保範圍之內,包括但不限於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乙方爲實現債權的訴訟費用或仲裁費、財產或證據保全費、執行費、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鑑定費、差旅費、調查取證費等各項費用。

第五條 有關保證的規定

一、本合同項下設立的擔保爲獨立的擔保。本合同獨立於《借款合同》而存在,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也不受《借款合同》的終止或修改而受到影響。無論何種情況,甲方均須全面履行保證責任。

二、本合同的保證爲不可撤銷的保證,不受借款人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或文件的影響,也不因借款人破產、無力清償債務、喪失企業資格、更改組織章程等各種情況而有任何改變。

三、乙方修改、補充《借款合同》的,無需另行徵得甲方同意,甲方應按修改後的相關內容承擔擔保責任。但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而擴大《借款合同》中約定的擔保範圍的除外。

四、任何時候,甲方均不得以乙方未積極行使對借款人的追索權等爲由要求減輕或免除擔保責任。

五、擔保人特別保證:如乙方還同時享有由債務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擔保或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不論乙方是否向上述物的擔保人或其他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人提出承擔擔保責任的請求,甲方自願優先承擔對乙方的連帶保證擔保責任,並承諾放棄一切抗辯權。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務人提供物的擔保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先於物的擔保承擔保證擔保責任。

債務人提供了物的擔保的,乙方放棄該擔保物權、擔保物權順位或者變更擔保物權的,甲方同意繼續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提供並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第六條 聲明與保證

一、甲方向乙方聲明: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資料等都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不含有與事實不符的任何重大錯誤或遺漏任何重大事實;

2、甲方對本合同的簽署和執行及任何與本合同有關的活動均出於自願且意思表示真實;

3、若借款人已向乙方提供擔保物,則甲方承諾放棄按《擔保法》第28條及其司法解釋規定的保證人享有的權利,且不以該規定作爲向乙方承擔擔保責任的抗辯理由。

4、甲方不存在已經發生或即將發生的有可能影響乙方接受其爲擔保人的下列事件:

(1)與其主要負責人惡意串通、互涉重大違紀、違法或法律糾紛;

(2)存在未了結的重大訴訟案件、非訴訟法律糾紛、行政處罰、爭議;

(3)存在重大債務或有負債;

(4)存在尚未披露的向第三人擔保之情形;

(5)存在尚未披露的擔保財產的其他共有權人;

(6)其他業已影響擔保人財務狀況及擔保能力的情況。

二、甲方向乙方保證:

1、乙方在向貸款行履行了保證責任後有權向甲方追償款項。甲方保證在接到乙方書面通知後10日內即時支付乙方全部代償金額及應付費用;

2、甲方若同時面臨償付債務及乙方追償時,應優先償付乙方追償金額;

3、甲方如遇以下情形時保證在事項發生後5日內書面通知乙方:變更住所、通訊地址、聯繫電話各類產權變更;涉訟或仲裁事項;對外資金借貸等一切影響乙方債權、債務的重大事項。

4、甲方保證本次擔保合法有效,任何影響或可能影響本次擔保的情形均已被依法排除;

5、決不以任何理由阻礙或變相阻礙、干擾乙方依本合同的約定實現債權;

6、不出現因甲方故意或過失而影響乙方行使權利的情形。

7、無條件接受乙方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並在《借款合同》簽署後按月向乙方報送上一月度財務真實財務報表及相關資料。

8、本合同保證期間內,甲方若對外提供擔保,則甲方保證在提供擔保10日前書面徵求乙方同意,否則不能對外擔保。

9、當甲方提供的保證擔保與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擔保並存時,保證責任與物保在實現順序上不分先後,乙方可不經物保的實現,直接要求甲方承擔全額連帶保證責任。

10、若乙方在保證期間依法將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則本擔保保證債權同時轉讓,甲方在原保證擔保的範圍內對受讓人承擔擔保保證責任。若在保證期間,乙方爲借款人擔保的債務的履行期限發生延展或展期情形的,甲方同意繼續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11、甲方願以擁有的全部資產(包括家庭財產)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12、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全部資產清單,如乙方認爲有必要,可對清單中所列財產進行評估,評估費用由擔保人承擔;

第七條 違約責任

甲方不承擔保證責任或違反本合同約定條款的,甲方應按擔保的債務本金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因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且違約金不足賠償的,甲方還應就不足的部分予以賠償。乙方有權就違約金的收取向甲方要求實現債權,或採取其他救濟措施。

第八條 提前實現債權的情況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要求提前實現債權。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任何義務,或甲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本合同義務;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或出現涉訴或仲裁或受到行政制裁等任何可能加重乙方擔保責任的情況;

3、依照《借款合同》規定需提前履行債務但借款人未依約清償債務的;

4、在《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出現被宣告破產、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等情況致使乙方擔保義務即將形成,捲入或即將捲入訴訟(或仲裁)程序及發生其他足以影響乙方利益等的情況。

5、借款人發生其他違約行爲。

第九條 合同的修改

1、任何一方提出修改本合同,應通知對方,並經雙方達成書面修改協議方有效。在書面修改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所有條款繼續有效。

2、《借款合同》修改時,乙方無須另外徵求甲方的同意,甲方無條件地同意對原《借款合同》及變更後的《借款合同》繼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但如果《借款合同》的修改使甲方的擔保責任得到加重的情況除外。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簽約各方簽章時起生效。

第十二條 通知與送達

1、本合同在履行和爭議解決過程中的有關通知或送達均應以書面形式按本合同記載的地址或其他有效途徑送達對方;

2、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地址或其他聯繫方式發生變化,應立即通知對方。

3、任何通知或各種通訊聯繫只要按照本合同地址(地址變更的,按照變更後的地址)發送,即應視作下列日期被送達:

(1)如果是信函,則爲掛號信或特快專遞發出後的5個工作日;

(2)如果直接送達,則爲收件人簽收之日。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籤補充協議或依法律規定。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每份

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字)   (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簽訂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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