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的房屋協議合同(精選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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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的房屋協議合同 篇1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

通用的房屋協議合同(精選15篇)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自願將坐落在______市______區______路______小區___號樓___單元______室(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儲藏室______平方米,產權證號_________ )房地產出賣給乙方,並將與所出賣該房產的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出賣給乙方(附房產證複印件及該房產位置圖)。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築物總價款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整;即人民幣小寫_________元。

三、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定金____________元整,即小寫_________元。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___個月內,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從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項通過銀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關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銀行規定辦理)。

五、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已交納土地出讓金)。

六、辦理房產證手續所產生的有關稅費由甲方承擔。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後,甲方即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關房產過戶手續,待房產過戶到乙方名下之時,乙方應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餘額。

八、甲方應在1個月前將該房產交付乙方;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抵押、房產瑕疵,無人租住、使用;無欠賬,如電話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入網費、有線電視費等。

九、本合同簽訂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該方應向對方支付_________元的違約金;一方如不能按規定交付房產或按規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應向對方支付______元罰金,逾期30日視爲毀約;如因政府及銀行規定,本合同涉及房產手續客觀上不能辦理過戶或銀行不能辦理按揭導致合同解除,不適用本條款。

十、交付該房產,甲方不得損壞該房產的結構、地面和牆壁及不適移動的物件,並將抽風機一臺(型號:____________),空調兩臺(型號:____________),熱水器(型號:____________),浴霸(型號:____________),飲水機(型號:____________),音響兩臺(型號:____________),涼衣架,房內燈具,前後門窗窗簾、電腦桌一張,櫥衛設施, 等讓與乙方(含在房屋價值內)。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十二、附加條款:

1、轉讓過後,甲方不的以任何藉口干涉乙方對房屋的修改。

甲方(賣方):_________(印)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市______區______村___號 電話:_________

20___年___ 月___日

乙方(買方):_________ (印)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省______市______鎮___號 電話:_________

通用的房屋協議合同 篇2

身份證號: (下稱乙方)向______身份證號: (下稱甲方)租用下列房屋,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方將 (面積共 平方米)租給乙方,乙方同意租用並按月繳納租金。乙方租用上述房屋做爲 使用,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改變用途。

二、租期定爲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上述房每月的租金爲 元人民幣,每月 日前向甲方交租。甲方有權對租金每年調整一次。

乙方可用現金、銀行轉賬等方式交租,甲方銀行帳號是: 。

四、本合同簽訂後3日內,乙方應向甲方繳納當月租金,並同時繳納租房保證金 元,水電保證金 元,合計元。如乙方拖欠租金時間達一個月,乙方同意甲方有權採取停水停電方式處理。本合同期滿乙方結清所有費用、將租賃房屋退回甲方時,甲方退還租房保證金。

五、乙方每月憑《管理費通知單》及《電費通知單》按時交納水、電、管理費用。

六、乙方如有下列行爲,甲方可立即終止合同,收回租賃房屋,不予退還保證金:1.欠租時間達一個月;2.使用租賃房屋的行爲違反了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3.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4.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

合同終止時,如乙方不退還房屋給甲方且房屋內有乙方物品,乙方同意甲方用公告形式通知乙方處置,在公告期滿後乙方仍沒有迴應的,視爲乙方同意放棄對租賃房屋內財務的所有權,甲方有權對房屋

內財產進行處置,並不須承擔任何責任。

七、乙方要愛護房內外設施,保持室內外清潔,不得獨家佔用樓梯,不得隨意拆建、破壞現有結構。如需對承租房屋進行二次裝修,須經甲方及消防處等有關部門批准後才能進行,並要採用放火材料,不準亂拉亂接電線,否則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八、合同期滿,乙方如需繼續租用,須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告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用合同。

九、本合同終止時,乙方需在合同終止的次日將租賃房屋退還甲方,包括清掃場地、修復被損壞的房產和設備、交換全部鑰匙等。否則按損失大小扣留相應押金作爲抵償。

十、在租賃期內,如甲方或政府有關部門需要,對租賃房屋收回進行規劃改造,甲方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即可解除合同。乙方應在通知的時間內無條件退租,並同意甲方不作任何經濟賠償。

十一、乙方在使用租賃房屋期間,應遵守安全、消防方面的有關規定,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如承租期間內因乙方的原因發生事故,造成的財產、人身傷亡等一切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或政府相關部門如發現租賃房屋存在安全隱患,有權責令或督促乙方整改。如乙方拒不履行整改義務,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收回房屋。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負責人: 乙方負責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約時間:

通用的房屋協議合同 篇3

立契約書人委建人x x x(以下簡稱甲方)與建方 x(以下簡稱乙方),本契約不動產標示委建事項經由甲乙雙方同意訂立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房地標示:本契約房屋坐落在x x 市x x區地號土地內定名

第二條 房屋面積 :本契約房屋面積包括室內、陽臺及走道、樓梯間、屋頂突物(僅限於水箱及樓梯間,其餘部分不計入)地下室、電梯間等公共設施分攤面積在內計約x x平方米,(實際面積以當地政府機關復丈後,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狀所記載的面積爲準),但雙方同意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狀記載面積加上本條前列(陽臺走道、樓梯間等)公共設施分攤面積等,即相當於本契約所記載面積,若有增減,而其面積差額未逾百分之二時,雙方均不得異議,若增減面積誤差超過百分之二時,其誤差超過百分二部分,即以該戶出售時的平均單價爲計算基準,由雙方互爲補償。

第三條 本大樓的屋頂除水箱、樓梯間外,乙方的投資、規劃,其使用權歸乙方,但乙方應對甲方提供較一般人優惠的服務。

第四條 本大樓地下室產權登記爲本大樓全體所有人共有,地下室除機電設備外,其餘場地如遇空襲時,應開放爲公共避難場所,地下室平時作爲停車場,由本大樓管理委員會統籌管理,其辦法另詳載於本大樓管理委員會管理章程。

第五條 甲方所訂購房屋的室內隔間裝飾及設備工程,其施工標準悉依x x市政府x x局覈准的建造執照圖說按圖施工,如甲方要求變更或增減等,須徵求乙方同意,惟屬大樓整體裝置者不得刪減,變更後的工程款由雙方協議定之,但以不少於本契約所定的工程款一次付清與乙方,甲方未繳清增加的工程款前,乙方不得施工,如雙方對變更後工程款未能達成協議或甲方拒絕或延遲交付所增加變更的工程款時,視爲甲方取消變更或增減,乙方仍按本契約原定項目施工。

第六條 工程期限:本契約房屋建築工程,乙方應於本契約簽訂後三個月內開工,自開工之日起七百個工作天完工,並以開始申請使用執照爲完工日期。但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不在此限,乙方不負遲延完工之責。

(一) 甲方未依約定付款辦法的規定交付價款時。

(二) 甲方要求變更內部隔間與設計,致遲延完工時。

(三)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如天災人禍或法律法規限制等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以致工程不能如期進行時。

(四) 本工程屋外排水溝及巷道鋪設工程,不受本條約完工時限的拘束,水電等的接通供應悉憑該公用事業作業程序而決定。

第七條 保固期限:本契約房屋自領到使用執照之日起,對本契約房屋建築結構,乙方應負責保固一年,但天災或不可歸責於乙方的原因而發生損毀者不在此限(門、窗、玻璃及水電配件、油漆、瓷磚等乙方不負責保固)。

第八條 甲方訂購本房地總價款爲人民幣x仟x佰x拾x萬x仟整,包括下列房屋及裝修土地價款。

(一) 房屋及裝修價款爲人民幣x佰x拾x萬x仟整。

(二) 土地價款爲人民幣x佰x拾x萬x仟元整,包括建築基地,道路用地及地上物補償金、土地改良費、公共設施用地等費用。

第九條 付款辦法:本契約房地總價爲人民幣x仟x佰x拾x仟元整,分爲自備款人民幣x佰x拾x萬x仟元整,優惠貸款人民幣x佰x拾x萬x仟元整,銀行貸款人民幣x佰x拾x萬x仟元整,甲方應按下列進度,將分期付款表上的金額,經乙方通知於繳款期限內繳付乙方,絕不拖延短欠。

第十條 貸款辦法:本契約房屋甲方如須辦理銀行貸款時,應另行與乙方簽訂委託代辦貸款契約書及委任書以憑辦理貸款事宜。

第十一條 甲方如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契約(第九條)所規定工程進度的約定付款時,其逾期部分甲方願自通知交款日後第五天起,按日加付千分之一計算滯納金,上項滯納金於補交其應付款時一併付與乙方,如逾期滯納達十五天,經乙方催告仍延不交付時,即視爲甲方違約,乙方不得解除本契約及代辦貸款委託書,代管印章委託書等與本契約有連帶關係的約定,甲方同意將已繳的款項現金部分由乙方沒收,以爲抵償乙方所受的損失,乙方並得將甲方所訂購的房地另行出售與第三者或爲其他處分,甲方絕無異議,甲方若依前條約定的付款規定,以票據支付時,甲方保證兌現,如有遭退票情形等,視爲甲方未繳款,依前述約定方式處理。

第十二條 本約房屋如乙方非因第五條的情形而逾期交屋時,其每逾一日按買賣總價千分之一計算違約金與甲方,如乙方因本身因素不履行交屋,及半途發生糾葛不能出賣等情況時,除應將既收價款全數退還甲方外,並應賠償所付價款同額的損害金予甲方作爲乙方不履行本契約的損害賠償總額。倘因政府頒佈禁建等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致使乙方不能交付本契約房屋時,雙方同意解除本契約,乙方應將甲方所繳付價款加計利息(按照銀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息計算)退還甲方。

第十三條 本契約房屋已登記於甲方名義,如甲方違約拒付款項,經乙方催告仍不交付時,甲方同意名義變更爲乙方或乙方所指定之人,甲方不得另有其他的要求。

第十四條 甲方負責訂購本房屋土地,其房屋產權及基地產權的移轉登記事項,乙方負責於本房屋建造完成,經政府主管單位發給使用執照,及甲方依約履行其義務後,乙方負責聘請代書與甲方共同委託統籌辦理,甲方應按照乙方通知的時間內,將應提出的證件及在有關文件上蓋章,連同各項稅捐交與乙方或委託的代書以資辦理。甲、乙雙方應負擔的費用如下:

(一) 建築物登記費、土地登記費、印花稅、契稅、監證費(或公證費用)各項規費及代辦產權登記費用由甲方負擔。

(二) 本契約土地移轉過戶前的土地價款及移轉過戶時發生的增值稅由乙方負擔。

(三) 本契約房地移轉登記及質押貸款的抵押權設定登記移轉規費,公定契紙、印花稅、保險費及代辦手續費均由甲方負擔。

(四) 自領到使用執照之日起所發生的房屋稅、地價稅、工程受益費不論甲方已否遷入或擡頭爲任何一方,均由甲方負擔如數繳清不得異議。

(五) 以上各項應由甲方負擔的費用,如由乙方先行墊付或代繳,甲方應如數歸還需要。

第十五條 產權登記:本契約房地產權登記由乙方指定代理人,統一辦理土地移轉登記,建物所有權登記及貸款抵押權設定登記等手續。

第十六條 本契約房地,乙方保證產權清楚,絕無任何糾紛或設定他項權利現象,如有任何糾葛,乙方應負責清理,不得損害甲方的利益。

第十七條 甲方同意於本房屋完工並接通水電之日起,無論所開列單據的擡頭爲任何一方,均就負擔下列費用:

(一) 本戶水電基本費用。

(二) 本房屋自領得使用執照日起的房屋稅。

(三) 屬於本房屋公共使用應由全體住戶分擔的水電費用。

(四) 屬於本建築清潔保持、公共設施及設備的整理、操作與維護等事項,應由全體住戶分擔的管理費用。

(五) 本房屋有關公共管理費用的分擔。

第十八條 本契約房屋於建築完成經主管機關發給使用執照後,甲方應付清下列款項稅費等,乙方始行交屋,甲方如不協辦或遲延逾期的,致影響本契約各項產權登記或施工進度時視同違約,並應負賠償乙方一切損失之責。

(一) 繳付本約第十四條第一、三、四項約定應付的稅捐。

(二) 辦妥產權登記及代辦貸款等費用,並預付乙方四個月的利息。

(三) 付清因逾期付款的滯納金。

(四) 付清本房屋的所有優惠貸款。

第十九條 通知送達:甲乙雙方所爲的徵詢、洽商或通知辦理事項均以書面按本約所載住址掛號郵寄爲之,有拒收或無法投遞致退回的,均以郵局第一次投遞之日期爲送達之日。

甲方的住址如有變更時,負有通知乙方的義務。

第二十條 其他事項。

(一) 如甲方半途要求在本契約房屋變更設計,須以書面徵得乙方同意後委託乙方辦理,所需工程費用經雙方議定價格後,差價由甲方於變更同時給付乙方,但經不減少於原定總價爲原則,如甲方未在約定期間內給付時,乙方即視爲甲方已取消變更設計的要求,乙方爲避免影響工程的進度,得按原合約圖說施工 ,甲方絕無異議。

(二) 乙方通知交屋並給遷入證明前,甲方絕不進行本約房屋自行裝潢施工。

(三) 本契約書於付清所定價款辦妥交屋手續、土地移轉登記完畢甲方領取所有權同時,本契約書及本約有連帶關係的契約、附件,甲方得一併由乙方收回作廢。

第二十一條 本契約的約束與效力:

(一) 甲方未付清房地價款及未取得乙方同意前不得將本契約房地的權利與義務自行轉讓他人,但經雙方同意後,本契約所約定事項對甲乙雙方權利與義務的受讓人合法繼承人具有同等約束力。

(二) 本契約附件視爲本契約的一部分,與本契約具有同等效力,依據本契約的規定 。

第二十二條 未盡事宜:本契約如有未盡事宜,必要時由甲乙雙方洽定。

第二十三條 契約分存:上述契約事項經雙方同意,恐口頭無憑。特立本契約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爲憑,並自簽訂日起升效,印花稅由甲乙雙方自貼銷。

第二十四條 有關本契約的權義,雙方同意以x x x法院爲管轄法院。

立契約書人:

甲方:

法定代理人:

住址:

身份證號碼:

電話:

乙方:

住址 :

身份證號碼:

電話:

x x x x年x月x日

通用的房屋協議合同 篇4

發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施工的特點,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發包人的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地點:

1.2 工程內容及做法,工程 使用的主要材料的品種,規格,名稱,經雙方認可 居室規格: 室 廳 廚 衛 陽臺

總計:施工面積 平方米。

1.3 工程承包方式: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1)種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發包人提供部分材料;

(3)承包人包工、發包人包料。

1.4 工程期限 天,開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5 合同價款:本合同工程造價爲(大寫): 。

第二條 工程監理

若本工程實行工程監理,發包人與監理公司另行簽訂《工程監理合同》,並將監理工程師的姓名、單位、聯繫方式及監理工程師的職責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條 施工圖紙

雙方商定施工圖紙採取下列第(2)種方式提供:

(1)發包人自行設計並提供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二份,發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 發包人委託承包人設計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二份,發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設計費壹萬元整,由發包人支付(此費用不在工程價款內)。

第四條 發包人義務

4.1 開工前7天,爲承包人入場施工創造條件。包括:搬清室內傢俱、陳設或將室內不易搬動的傢俱、陳設歸堆、遮蓋,以不影響施工爲原則;

4.2 提供施工期間的水源、電源;

4.3 負責協調施工隊與鄰里之間的關係;

4.4 不拆動室內承重結構,如需拆改原建築的非承重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

4.5 施工期間發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該居室的,負責做好施工現場的保衛及消防等項工作;

4.6 參與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的監督,負責材料進場、竣工驗收。

第五條 承包人義務

5.1 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施工操作規範、防火規定、施工規範及質量標準,按期保質完成工程;

5.2 嚴格執行有關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不得擾民及污染環境;

5.3 保護好原居室室內的傢俱和陳設,保證居室內上、下水管道的暢通;

5.4 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工程完工後負責清掃施工現場。

第六條 工程變更

工程項目及施工方式如需變更,雙方應協商一致,簽定書面變更協議,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用及工期。

第七條 材料的提供

7.1 由發包人提供的材料、設備,發包人應在材料運到施工現場前通知承包人,雙方共同驗收並辦理交接手續;

7.2 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設備,承包人應在材料運到施工現場前通知發包人,並接受發包人檢驗。

第八條 工期延誤

8.1 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誤,經發包人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2)不可抗力;

(3)發包人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8.2 因發包人未按約定完成其應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因發包人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的,返工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工期順延。

8.3 發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應順延。

8.4 因承包人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無故中途停工而影響工期的,工期不順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存在問題的,返工費用由承包人承擔,工期不順延。

第九條 質量標準

雙方約定本工程施工質量標準:達到國家認定的裝修質量檢驗標準。施工過程中雙方對工程質量發生爭議,由有關部門對工程質量予以認證,經認證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標準,認證過程支出的相關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經認證工程質量符合合同約定的標準,認證過程支出的相關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第十條 工程驗收和保修

10.1承包人應提前兩天通知發包人進行驗收,階段驗收合格後應填寫工程驗收單。 10.2 工程竣工後,承包人應通知發包人驗收,發包人應自接到驗收通知後兩天內組織驗收,填寫工程驗收單。在工程款結清後,辦理移交手續。

10.3 本工程自驗收合格雙方簽字之日起保修期爲12月。驗收合格簽字後,填寫工程保修單。

第十一條 款項支付方式

11.1 | 支付次數 | 支付時間 | 支付金額 |

| 第一次 | 開工前三日 | 支付 元 |

| 第二次 | 工程進度過半 | 支付 元 |

| 第三次 | 雙方驗收合格 | 支付 元 |

11.2 工程驗收合格後,承包人應向發包人提出工程結算,並將有關資料送交發包人。發包人接到資料後7日內如未有異議,即視爲同意,雙方應填寫工程結算單並簽字。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2.1 合同雙方當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約定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受到罰款或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由責任方承擔責任,並賠償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2.2 未辦理驗收手續,發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損失的,由發包人負責。

12.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該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辦理合同終止手續,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12.4 發包人未按期支付第二次工程款的,每延誤一天向對方支付違約 ¥200元。

12.5 由於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負責修理,工期不予順延。

12.6 由於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向對方支付違約¥200元。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幾項具體規定

14.1 因工程施工而產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負責運出施工現場,並負責將垃圾運到指定的地點,發包人負責支付垃圾清運費用(大寫)叄仟元(此費用不在工程價款內)。

14.2 施工期間,發包人將外屋鑰匙3把,交給承包人保管。工程竣工驗收後,發包人負責提供新鎖4把,由承包人當場負責安裝交付使用。

14.3 施工期間,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時間爲: 09點00分至17點30分;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六條 附則

16.1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後終止。

16.2 本合同簽訂後工程不得轉包。

16.3 本合同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

發包人(簽字): 承包人(蓋章):

簽訂日期 : 簽訂日期 :

戶 名:

開戶行:

賬 號:

通用的房屋協議合同 篇5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 。 該房屋具體情況爲: 結構,總建築面積 平方米綜合用房,裝修狀況 現狀 ,乙方對該租賃標的物的現狀已充分了解,並自願按現狀租賃。

第二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租賃用途爲: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審覈批准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如需增減或變更經營種類,需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並出具確認書後,作爲本合同附件,乙方方可進行經營,否則視爲違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乙方按本合同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條房屋改善

租賃期內,乙方對該房屋及附屬設施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需提前 15 日向甲方提交裝修方案,經過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進行實施。乙方不得擅自拆改房屋主體結構和房屋外觀,不得擅自在承租範圍內建設其他建築物。

第四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本合同期滿乙方自願放棄優先承租權,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要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三)租賃期限屆滿前,雙方應提前六個月就事後事宜進行協商。

第五條 租金及保證金

(一)租金標準:租賃期間,年租金(幣種爲人民幣)爲: 萬元(大寫整 )。

(二)租金支付時間: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支付年月 至 年 月 日租金 元,按先支付租金後使用的原則,上半年年租金 萬元分別於上一年月日前支付,下半年租金 萬元分別於當年月日前支付。

(三)租金支付方式:乙方通過銀行將租金匯入甲方指定賬戶(開戶行: ,賬戶名: ,賬號:)。

(四)租賃保證金:

1、甲、乙雙方商定本房屋租賃保證金爲 萬元(大寫: 萬元整),在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交納。

2、對乙方拖欠的租金及其他應交納款項,甲方有權從保證金中扣除。在保證金扣除後 15日內乙方應補足保證金。

3、甲、乙雙方商定在租賃期滿或本合同正常終止後 60 日內,若乙方無拖欠房租及其他應交納費用時,並且對房屋主體結構無損壞,甲方將租賃保證金計息全額退還給乙方(保證金按照央行同期存款利率計)。

第六條 其他費用

房屋交付後,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爲:

(一)乙方承擔其自身消耗的包括但不限於水、電、氣、熱、空調、通信、電視等各項費用。

(二)乙方承擔政府有關部門按規定收取的其他各項費用及物業管理相關費用。

(三)乙方應保存並按甲方要求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四)甲方依法承擔房屋租賃相關稅費。

第七條 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

合同生效後,租金自年月起計算。乙方於年月日自行按房屋現狀接收使用。

(二)返還:

1、乙方應在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10日內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後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上簽字蓋章,視爲房屋實際返還時間。乙方拒不按約交房的,乙方除按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外,甲方還有權採取停電、停水等措施,乙方將承擔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後果和損失。

2、返還房屋時,乙方應清償其所欠甲方及其他各項應繳費用。

3、對乙方添置的新物,在保證不損傷甲方原有設施基礎上,乙方可拆除搬遷屬於乙方的財產、設備等物件,而對於乙方裝飾、裝修的與建築不可分離的部分,具體處理方法爲乙方放棄收回 。

4、返還後對於該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並從保證金中扣除發生的處置費。

第八條 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租賃期內,甲方承擔該房屋主體結構的維護、維修責任。該房屋結構經有關部門鑑定有損壞或故障時,乙方應負責及時修復,因維修房屋結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二)乙方承擔所承租範圍內全部房屋附屬設施的維護、維修責任和費用(包括給排水、熱力、電力、空調、電梯、消防、弱電、電信、電視等管線及設施設備)。

(三)對於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四)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爲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對於該房屋結構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 轉租

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該房屋整體轉租、轉借他人 。

第十條 水電氣

(一)乙方自行或委託甲方安裝單獨計量租賃房屋的水、電、氣表,安裝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租賃房屋的水、電、氣使用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並按期自行繳納使用費用。收費標準根據國家水、電、氣供應部門制定的價格執行。

(三)根據水、電、氣供應部門規定,在使用前需辦理申請或開戶手續等的,由乙方自行辦理,甲方協助。

(四)如乙方未按時繳納水、電、氣費,導致停水、停電、停氣給自身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 物業管理

(一)乙方應認同該房屋所在的物業管理,自覺遵守物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並遵守物業所在社區居委會或管委會的各項要求。

(二)乙方經營項目須符合國家相關要求,污水排放等應符合國家標準。

(三)乙方自行負責其經營場地內的物業管理,以及場地內的供電線路、消防設施、通訊線路、寬帶網絡、自用空調系統等的維修與更換。

(四)乙方空調外機的安裝應統一有序,原則上不能破壞和妨礙建築立面的整體觀瞻,具體安裝方案以甲乙雙方議定並書面簽字確認後的《裝修方案》爲準。

第十二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租賃期內,如該房屋產權變更時,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租賃合同繼續有效。

2、甲方應儘可能向乙方提供便利,以配合乙方的營業。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該房屋的相關證照,配合乙方在辦理營業執照及消防、環保、用電等方面的許可,費用由乙方自理。

3、甲方按合同約定收取租金,對電費、水費等其他應付費用的交納以及租賃場所的環境衛生、安全等影響到甲方的各類情況有權進行監督。

4、甲方不得擅自干涉乙方在自己承租的房屋內進行合法的正常經營活動。若乙方有違法經營行爲並損壞甲方名譽,甲方有權追究其賠償責任;若乙方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責任由乙方自負,且不得影響甲方商業信譽,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5、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是否合法、是否遵守雙方協議進行監督。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租賃期內應按照其營業執照所規定的經營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在經營過程中,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否則乙方須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2、乙方應按時交納租金、電費、水費。所涉及到的衛生、排污、垃圾清運及物業管理等各類規費由乙方負責交納。

3、乙方自行負責租賃範圍內的物業管理工作,包括保安、保潔、設備設施的維修維護及日常管理,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4、乙方按《改造方案》要求並經消防部門驗收合格後使用,由乙方承擔該房屋的消防風險責任。乙方應購買火災保險及租賃標的內所有的有關設施設備財產險、公衆責任險及其他必要的保險,並承擔費用。由於乙方未購買火災保險或保險賠償不足的,而導致甲方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5、乙方應愛護所使用的租賃房屋,在租賃期間,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房屋損害應由乙方負責賠償或修繕。

6、乙方在租賃期間,應對該房屋區域內的治安、消防、衛生、環保負責,並制定、落實各項安全制度和措施,確保租賃場所的安全。對在租賃場所內或因租賃場所及承租人引起的種類事故承擔責任。

7、乙方使用所租賃房屋或在經營過程中不得影響居民生活。因乙方原因影響居民生活的,由乙方負責解決並消除影響,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8、乙方同意甲方因房屋保養、水電維修以及防盜、防火檢查等情況而進入乙方場所。

9、乙方對房屋進行必要的裝修,但不得破壞房屋結構,裝修方案需事先取得甲方書面認可,裝修期間與附近居民造成矛盾由乙方自行解決。乙方在裝修或設施改造時,應根據規定取得政府有關部門批准手續並符合安全要求。擅自裝修、改造所造成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10、乙方在約定的使用範圍內開展活動,不得佔用未經甲方認可的任何場所。

11、租賃期滿,乙方應立即清理現場,所移交的房屋、場所以及水電等設施應保證處於良好使用狀態。各類廣告、宣傳、標識、標牌及臨時搭建物自動拆除,並保證場所的清潔衛生。

12、甲方已告知該房屋的目前租賃狀態,乙方須承擔對上一輪承租戶的清退騰空工作。清退騰空過程中,如發生現承租人或其轉租的第三人所主張的任何賠償、補償或遲延交付房屋等一切後果,均應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不得因此向甲方主張任何賠償或補償。

第十三條 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非乙方或第三方責任)以及其他自然災害、突發公共事件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交付的房屋經有關部門鑑定爲危及乙方安全而致使乙方無法使用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乙方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或未按期補足保證金達30日以上的。

2、因乙方欠繳各項費用達 30 日以上的或金額累計達萬元以上的。

3、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及附屬設施或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裝修改造的。

5、擅自將該房屋整體轉租、轉借給第三人的。

6、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7、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一)在租賃期內,如果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擅自終止履行合同,視爲違約,違約方應按剩餘租期的租賃費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且已支付款項不予退還。

(二)甲方有本合同第十三條第(三)款約定情形的,應按三個月的租金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三)乙方有本合同第十三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繳清欠付房租及其他欠款,並按三個月的租金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有本條第四款情形的,同時適用。

(四)乙方拖欠租金或遲延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按年租金標準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累計至違約行爲終止。

(五)因不可抗力因素或政府行爲(如拆遷)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時,本合同自行終止,租金按實際使用日計算,拆遷賠償中涉及乙方自行裝修的賠償部分歸乙方所有,其餘賠償歸甲方所有。

(六)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承諾、義務和保證的,甲方有權限期糾正,拒不糾正或逾期不糾正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同時乙方應按三個月租金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五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 依法向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雙方未發出書面的經由對方簽收的新地址修正通知函件之前,以本合同中地址爲最終確認地址,有確認函的,以確認函中的新地址爲準,以中國郵政發出信函的,寄出後第6日視爲對方收悉。

3、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乙雙方各執 貳 份。

出租方(甲方)聯繫電話: 地址: 簽訂地點:

承租方(乙方): 聯繫電話: 地址:

簽約時間:年月日

通用的房屋協議合同 篇6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碼

現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將自有住房出租給乙方並達成如下租房合同:

一、房屋位於 。

二、租賃期限:,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租金及交納時間:每月 元,乙方應每月付一次,先付後住。第一次乙方應於甲方將房屋交付同時,將房租付給甲方;第二次及以後付租金,乙方應在租金到期前10天付清。

四、租房押金:乙方應於簽約同時付給甲方押金 元,到期甲方驗收無誤後,將押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五、租賃期間的其他約定事項:

1、 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設施、設備,乙方應注意愛護,不得隨意破壞房屋裝修、結構及設施、設備,否則應按價賠償。

2、 水、電、氣、物業、衛生費等所有費用都由乙方支付。 入住日抄見:水噸,電度,氣方。每月乙方應按時向甲方支付。

3、 房屋只限乙方用於住房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轉租、改變使用性質或供非法用途。租賃期滿後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甲方則優先考慮繼續租賃。

4、甲方在租賃期內不得隨意提高租金。

5、 合同一經簽訂,雙方都不得隨意解除,如任何一方需提前解除合同則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並在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後方可提前解除合約。租賃期內,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6、因乙方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施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並責任賠償損失。租賃期間乙方應做好防火、防盜安全、綜合治理等工作,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並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7、 此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並做出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雙方如果出現糾紛,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8、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9、 甲乙雙方中任一方有違約情況發生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元,損 失超過違約金時,須另行追加賠償。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兩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附室內物品清單

甲方(簽字): 聯繫電話:

乙方(簽字): 聯繫電話:

年月日: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 日

通用的房屋協議合同 篇7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過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將其所有的座落於本市 小區 棟 號樓房及房內部份物品(見房屋租賃合同附件)提供給乙方作爲 (住房或經營)使用。

二、房屋租賃期限及房租支付方式:

1、房屋租賃期限爲 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月租金爲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租金按季度/月/年支付,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交納租金 元,以後每________ 號之前交付下一期房租。

3、乙方應在簽訂租賃合同同時向甲方交納押金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元)

三、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保證擁有租賃房屋完全產權,如因第三方主張房屋權利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2、甲方保證房屋滿足本合同約定之使用目的,對房屋基本設施自然損耗有維修責任,基本設施指房屋門窗、水電管道等固定設施,不包括照明設備等短期消耗性物品。

四、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之使用目的使用房屋,不得在房屋內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否則按照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2、乙方需對房屋室內物品盡珍惜之責,如有損害,應照價賠償。

3、乙方在租賃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允許,不得擅自拆除、改變屋內設備、裝修,不得改變房屋結構。

4、乙方在租用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對租用房屋內的美化、裝飾、裝修,在合同終止時無償贈予甲方,並不得破壞,否則應按違約責任通則約定處理。

5、乙方在租賃期間應保持室內衛生、搞好鄰里關係,如因鄰里關係導致合同能繼續履行應承擔違約責任

6、乙方應於租賃期滿前一個月通知甲方是否續租,以使甲方與乙方商定下一年度的租約,及檢查房屋狀況。如乙方要求續租,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如經檢查房屋狀況不符合交付租用時的狀態,除按違約責任通則約定處理外,不享有優先權。

五、違約責任約定:

1、因甲方違約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及房屋不能滿足約定使用之目的,需賠償乙方所遭受損失。

2、如乙方擅自轉租、在房內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等,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承違約金 元。

3、乙方若不經甲方書面同意,對房屋進行拆除、改變屋內設備、裝修,改變房屋結構等,需支付恢復原狀之費用,並按上述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乙方應按合同約定及時繳納租金,如無故推延支付,推延 天以上者,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按該天數應支付租金的收取滯納金(每天應付租金=約定租金÷租賃期限)

5、租賃期滿乙方不再租用,且無違約行爲的,有權要求退還押金。

6、乙方在使用承租房屋過程中應注意自身人身安全,應當安全使用電、水、暖、天燃氣,因自身原因產生的人身、財產損害自行承擔。

六、乙方在承租期間,該房屋的水、電、暖、有線電視收視、天燃氣、物業等與使用出租房屋有關的費用和稅收由乙方承擔。

七、本合同到期,雙方同意繼續履租賃本房屋的,應另行簽定書面合同。

八、合同到期,乙方應將承租的房屋及交由其使用的物品完好的交回甲方,甲方退還押金。

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即發生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其他未盡事宜,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導致訴訟的,由乙方承擔訴訟費用及諮詢、取證、代理費用。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由雙方簽字時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通用的房屋協議合同 篇8

甲方(出租方): ___身份證號:_______ 電話:

乙方(承租方): x公司 代表人:電話:

經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互利的基礎上,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租房地點:甲方同意把 房屋租給乙方,並保證該房的合法出租性。

二、房屋用途:乙方所租房屋僅爲合法居住使用;不得進行任何違法活動,否則後果自負。

三、租期:自 年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租金:每月 元人民幣;押金元人民幣。待租賃終止時無經濟糾紛給予退還。

五、付款方式:

1、乙方每_個月支付一次,費用爲元。第一次租金及押金在簽定本合同時支付,以後租金按規定提前10天繳納,如不繳納甲方有權收回房屋。

2、甲方在收到第一次租金當日將乙方能正常居住的鑰匙等交給乙方。在租賃期間房屋租金隨行就市。基本費用:乙方承擔下列在租賃時所發生費用:水費,電費 物業費。

六、甲方義務:按合同規定提供房源,並對該房屋的產權承諾無糾紛。

七、乙方義務:

1、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和方式支付租金、保證金及其它費用;

2、未經甲 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把該房的部分或全部轉租他人

3、本合同終止時,需對甲方提供的設施進行清點、檢查移交,如有損壞、短缺應照值或酌情賠償;

4、乙方如因使用不當損壞房屋及設施的,應負責修復原狀或予以經濟賠償。若水、電、氣等使用不當或人爲造成的人身傷亡和意外事故,與房東無關,後果自負

八、違約處理:

1、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房屋,沒收剩餘房款 和押金,如不足低過甲方損失,乙方應予以賠償;

2、如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應按照一個月租金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退回剩餘房款及保證金;

3 如租賃未滿,如任何一方違反合同,必須向對方交納六個月租金作爲違約金。

九、租賃期限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設施。

十、如因洪水、地震、火災、拆遷和法律法規政府政策變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本協議不 能全面履行,甲、乙互不承擔違約責任。租金按實際租賃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 乙方:

代表人:

簽約時間:年 月 日

通用的房屋協議合同 篇9

甲方(發包方):身份證號:

乙方(承建方):身份證號:

根據《建築法》,《經濟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合理的原則下,通過雙方協商就私人住宅建房工程達成協議,爲規範建造私人住宅工程中雙方的民事行爲,特制定本合同規定,希望雙方嚴格執行,共同遵守。

一. 建築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笑嘻嘻住宅樓

2.地點:新灣村三組新德公路旁

二. 建築設計要求:

1.乙方按照設計圖紙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

2.本工程爲磚混結構住宅三層建築,面積總計約 m2。

3.主體工程的建築:包括主體、牆體、樑、柱、樓梯、樓面、內磨砂外貼磚、鋼筋綁紮、樓梯及地面混凝土澆灌。

4.外裝修:外牆面均爲瓷磚勒縫貼面,外揚天面磁粉裝飾,頂層散水處理。

5.內裝修:內牆面均爲水泥砂漿抹面,所有房間地面均爲水泥地面。

三.工程造價及承包施工方式:

1.每平方米 元,包括主體、牆體、樑、柱、樓梯、樓面、內磨砂外貼磚、鋼筋綁紮、樓梯及地面混凝土澆灌。

2.甲方將房屋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承包給乙方建築。乙方自帶建築所需的一切工具,包括攪拌機、震動器等施工機械以及模板、腳手架等,費用由乙方自理。所有人工的吃飯、住宿、抽菸等問題由乙方自己解決,費用由乙方自理。

四. 施工安全:

1.安全責任:文明施工,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按照建築業規定的操作要求精心施工,如出現死亡、工傷,或因施工造成他人損傷等事故,一切均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概不負責。如果施工人員需要參加生命財產、機械設備、意外傷害等方面的保險,則由乙方負責辦理並支付一切保險費用。

五、質量要求:

1.工程質量:乙方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房屋質量標準和要求組織施工,主體四角端正,牆面平整,垂直誤差不超過2釐米。牆體粉刷:陰陽角垂直,牆面誤差率不超過3毫米。不合格由乙方負責返工,返工費由乙方負責。

六、雙方責任:

甲方負責水電供給及原材料及時進場,乙方必須提前兩天通知甲方購買所需建築材料。乙方必須保證工程質量,按設計圖紙和甲方要求施工,如果甲方圖紙或方案有改動,甲方應提前向乙方說明,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施工,節約材料,並保管好材料,不得丟失。

七.建房工期:

建房工期爲 天, 自 年 月 日開始施工算起。開工起 個工日完工。

八. 付款方式:

乙方進場後,甲方將按工程進度付款。

1.建築人員及設備進場付 元。

2.每一個樓層完工付 元。

3.其餘款項待驗收交工,驗收合格後—次付清。

九.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1.違約責任:任一方違約支付守約方違約金伍仟元整,並承擔相應經濟和法律責任。

2.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享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即發生法律效力,雙方應全面遵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建方):

年月日:

通用的房屋協議合同 篇10

委託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洽談和協商,甲方決定委託乙方進行居室改裝。爲保證工程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特簽訂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補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地址:

2、居室規格:三室兩廳。總計106平方米

3、施工內容:更換陰陽臺窗戶,客廳及臥室門窗,衛生間、廚房改造,地板磚更換,牆面粉刷等。

4、委託方式:包工包料,大包乾。

5、工程開工日期:20xx年9月6日

6、工程竣工日期:20xx年10月6日

第二條:工程價款

工程價款(大寫):貳拾貳萬元正(22萬元正)。

第三條:質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種、規格、名稱,經雙方協商同意認可。

2、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項目或特殊質量要求,雙方應確認,增加的費用,應另簽訂補充合同。

第四條:付款方式

1、合同一經簽訂,乙方進場後甲方即應付35℅工程款;當工程進度過半(20xx年9月16日),甲方即第二次付30℅工程款。工程竣工後甲方即付30℅工程款,尾款5℅工程款待甲方對工程竣工驗收後一週內結算。甲方在應付款日期不付款是違約行爲,乙方有權停止施工。驗收合格未結清工程價款時,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項目增減或需要變動,雙方應簽訂補充合同,並由乙方負責開具施工變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負責人。增減項目的價款,在下一次付款期前付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期限預付工程價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價款額的2℅支付給乙方。

第五條:工程工期

1、如果因爲乙方原因而延遲完工,每日按工費的10℅作爲違約金罰款支付給甲方,直至人工費扣完爲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遲完工,每延遲一日,以裝潢工程價款中人工費的10℅作爲誤工費支付給乙方。

2、由甲方自行挑選的材料、設備,因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和工期,其返工費由甲方承擔,由於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第六條:工程驗收

1、工程質量驗收,除隱蔽工程需分段驗收外,待工程全部結束後,乙方組織甲方進行竣工驗收。雙方辦理工程結算和移交手續。

2、乙方通知甲方進行工序驗收及竣工驗收後,甲方應在三天內前來驗收,逾期視爲甲方自動放棄權利並視爲驗收合格,如有問題,甲方自負責任。甲方自行搬進入住,視爲驗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期限內前來驗收,應及時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應承認工序和工程的竣工日期。

第七條:違約責任

合同生效後,在合同履行期間,擅自解除合同方,應按合同總金額的2℅作爲違約金付給對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進行補償。

第八條: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2、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補充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壹份。

甲方(業主):(簽字) 乙方:(簽字)

簽約地址:

簽約日期:

通用的房屋協議合同 篇11

甲方(發包方):

身份證號: 乙方(承建方):

身份證號:

根據《建築法》,《經濟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

等自願、公平合理的原則下,通過雙方協商就私人住宅建房工程達成協議,爲規範建造私人住宅工程中雙方的民事行爲,特制定本合同規定,希望雙方嚴格執行,共同遵守。

一. 建築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笑嘻嘻住宅樓

2.地點:新灣村三組新德公路旁

二. 建築設計要求:

1.乙方按照設計圖紙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

2.本工程爲磚混結構住宅三層建築,面積總計約 m2。

3.主體工程的建築:包括主體、牆體、樑、柱、樓梯、樓面、內磨砂外貼磚、鋼筋綁紮、樓梯及地面混凝土澆灌。

4.外裝修:外牆面均爲瓷磚勒縫貼面,外揚天面磁粉裝飾,頂層散水處理。

5.內裝修:內牆面均爲水泥砂漿抹面,所有房間地面均爲水泥地面。

三.工程造價及承包施工方式:

1.每平方米 元,包括主體、牆體、樑、柱、樓梯、樓面、內磨砂外貼磚、鋼筋綁紮、樓梯及地面混凝土澆灌。

2.甲方將房屋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承包給乙方建築。乙方自帶建築所需的一切工具,包括攪拌機、震動器等施工機械以及模板、腳手架等,費用由乙方自理。所有人工的吃飯、住宿、抽菸等問題由乙方自己解決,費用由乙方自理。

四. 施工安全:

1.安全責任:文明施工,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按照建築業規定的操作要求精心施工,如出現死亡、工傷,或因施工造成他人損傷等事故,一切均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概不負責。如果施工人員需要參加生命財產、機械設備、意外傷害等方面的保險,則由乙方負責辦理並支付一切保險費用。

五、質量要求:

1.工程質量:乙方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房屋質量標準和要求組織施工,主體四角端正,牆面平整,垂直誤差不超過2釐米。牆體粉刷:陰陽角垂直,牆面誤差率不超過3毫米。不合格由乙方負責返工,返工費由乙方負責。

六、雙方責任:

甲方負責水電供給及原材料及時進場,乙方必須提前兩天通知甲方購買所需建築材料。乙方必須保證工程質量,按設計圖紙和甲方要求施工,如果甲方圖紙或方案有改動,甲方應提前向乙方說明,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施工,節約材料,並保管好材料,不得丟失。

七.建房工期:

建房工期爲 天, 自 年 月 日開始施工算起。開工起 個工日完工。

八. 付款方式:

乙方進場後,甲方將按工程進度付款。

1.建築人員及設備進場付 元。

2.每一個樓層完工付 元。

3.其餘款項待驗收交工,驗收合格後—次付清。

九.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1.違約責任:任一方違約支付守約方違約金伍仟元整,並承擔相應經濟和法律責任。

2.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享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即發生法律效力,雙方應全面遵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年月日:

通用的房屋協議合同 篇12

贈與人(甲方)————, 身份證編號:————。

受贈人(乙方)————, 身份證編號:———— .

甲方是乙方的———— ,爲贈與房屋,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如下房屋贈與協議:

一、甲方(系 關係)自願將共有的坐落在————,產籍號:__ 號,建築面積:__ 平方米私有房屋無償贈與給乙方。甲方保證贈與給乙方的是上述房屋的全部所有權,並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

二、上述贈與房屋交接時間———— 年 ——月 ——日,贈與房屋交接前的債權債務由甲方負責,贈與房屋交接後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三、乙方自願接受上述房屋全部產權,並保證在房屋交接之日起3個月內辦理房屋產權變更登記手續。辦理上述房屋產權變更登記的稅及相關費用由 方負責。

四、其它約定事項;

五、本協議公證後生效,如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依法賠償守約方因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本協議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一致時,可以到鞍山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到房產所在地法院起訴。

甲方(贈與人)簽名:

乙方(受贈人)簽名:

協議簽訂地點:

協議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通用的房屋協議合同 篇13

立互易房屋契約人 x x x(以下簡稱甲方)同x x x

(以下簡稱乙方),茲爲房屋互易,經雙方同意締結契約條件如下:

第一條 甲方將其所有後列第一標示不動產房屋壹棟與乙所有後列第二標示不動產房屋壹棟彼此互易約諾。

第二條 前條互易標的物連同有關文憑證件於契約訂立同時互相點交清楚,並限於一個月內會同向有關機關輸過戶手續,各不得怠慢或刁難等情況。

第三條 本件互易甲方願補貼乙方人民幣x x 元整即日舊乙方憑收據確實向甲方如數親收足訖。

第四條 本件互蝗標的物各方確認爲自己所有做主與他人毫無瓜葛,日後如有第三人出爲慌或發生障礙時,出易人應出來抵禦排除一切障礙不得有使他方蒙受損害。

第五條 出易人各保證其出易標的物未經與他人預約買賣及供爲任何債權的擔保等瑕疵在前爲礙,倘有是情出易人除應即爲理清外並應負賠償損害的責任。

第六條 如違背前面二條契約時,對方除可依債務不發行的規定行使權利外並可追究其責任。

第七條 關於互易標的物應負的課徵如稅金會費或其他負有債務時出易人各應負責即爲繳納或理清。

第八條 本互易諸費除契約代書料印花稅費對半負擔外,對於過戶一切費用於受易人各自負擔。

第九條 本件互易成立後應於一星期內雙方會同向稅捐稽徵機關,早報各項稅款手續各不得刁難推諉。

第十條 本件互易標的物列開於如下:

第一標示(甲方所有部分)

一、 坐落:x x 市x 地號、面積:x x 平方米

二、 門牌:x x市x x路x 號共貳層樓房一棟。

三、 面積:一樓:平方米。

二樓:x x平方米。

以上所有權全部先將有關產權登記。各證件及平面圖於本契約日交與乙方收執營業。

第二標示(乙方所有部分)

一、 坐落:x x 市x 地號、面積:x x 平方米

二、 門牌:x x市x x路x 號共貳層樓房一棟。

三、 面積:壹樓:x x平方米。

貳樓:x x平方米。

本契約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爲憑。

立互易房屋契約書人甲方:x x x 印

乙方:x x x 印

中證人:x x x 印

x x x 印

x x x x年x 月x 日

通用的房屋協議合同 篇14

抵押房:

抵押權人:

甲方同意將其所擁有的房產( )用於 還款合同之抵押,甲乙雙方爲保護各方合法權益,本着誠實信用,互利互惠原則,經協商一致,就 一事特簽訂本房屋抵押合同以作擔保,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 抵押房屋:甲方所有的位於 的一處房產。(面積:

第二條 抵押擔保範圍:本合同擔保範圍限於抵押還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協議)項下乙方向

第三條 抵押房屋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抵押房屋由甲方自行保管並使用,甲方應妥

第四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房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

第五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抵押登記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本合同生效後,如需要延長主協議項下還款期限,或者變更主協議其他條款,應經

第七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處分抵押財產:

1. 主協議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甲方未依約歸借款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金。

2. 甲方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 處理抵押房屋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本金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還有餘的,乙方應退還甲方。

第八條 抵押權的撤銷:主協議甲方按協議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或者提前歸還借款的,乙方

第九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 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金。

2.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爲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並可要求甲方支付借款利息總額百分之 拾 違約金。

3. 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者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賠償。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抵押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自主協議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另存

份以備抵押登記等事宜使用。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通用的房屋協議合同 篇15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出租房屋位於 市區 室。房間建築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房屋用途

出租房屋限於:辦公用途、商業經營用途、其他雙方約定的合法用途。本合同雙方約定用途爲辦公用途。

乙方保證,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審覈批准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約定的用途,乙方不得將房屋轉租、轉借。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 房屋租賃期限自(大寫)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日止。每月租金(大寫)萬元整。 租賃期內,乙方應交租金共計:元整人民幣。房租按壓一付三的方式。

(二)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在期滿前日前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要求,徵得甲方同意後雙方重新簽定書面合同;乙方逾期未提出書面申請,視爲乙方合同期滿後無續租要求,甲方有權與新客戶接洽並簽約,乙方有義務在剩餘的租期內積極配合甲方帶新客戶入室看房。租賃期間,各項費用如遇到國家有關政策調整,則甲方有權按新政策規定調整。

第四條 付款方式

1、首次付款按乙方押一個月共計貳仟壹佰圓整房屋租金爲押金,並另預付三個月共計陸仟叄佰圓整房屋租金的方式結算。此後按季度結算,由乙方於每季度最後一個月25日前預付下季度租金。

2、公共設施及其他必要費用原則上按實際耗用量及政府相關政策按月交納。公共設施費和其他各項雜費於每月日計表後由乙方於每月日前交付給甲方。

3、房屋押金在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擅自衝抵租金和其他費用。租賃期滿後,押金本金部分如數返還。如乙方在承租期內有任何違約、侵權行爲,押金不予退還。在租賃期間押金減少的,應及時補足合同約定數額。

第五條 房屋改善、維修養護

(一) 裝修事宜

1、爲確保大廈整體出租環境和裝修質量,消除安全隱患,在本合同簽訂後,由甲方負責指定裝修公司根據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在約定的合理期限內對乙方承租房屋進行裝修、改善,裝修改善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裝修具體事宜可另行書面約定。

2、特殊情況下,經甲方局面同意,乙方可在甲方允許的範圍內,合理的期限內對所承租部分進行裝修、裝飾。費用由乙方自理。且乙方應確保裝修不影響房屋結構、相鄰租戶的合法利益,因乙方裝修引起的有關問題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二)維修養護

1、租賃期間,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附屬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方對房屋及附屬設施有隨時檢查、修繕權利,乙方應予以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檢查、施工。

2、對於該房屋及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和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甲方負責維修。乙方發現該房屋及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書面維修申請後及時進行實地檢查並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維修。因乙方未及時履行通知義務導致損害擴大的,損失由其自負,由此造成損害擴大或其他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因甲方無故逾期不維修的,責任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可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3、因乙方保管不當、使用不當或其他過錯導致房屋及附屬設施毀損或發生故障的,乙方負責維修及賠償。乙方自行裝修部分毀損,由乙方自行維修。如乙方拒不維修造成安全隱患或拒不承接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爲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從乙方所交房屋押金優先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補足。

4、租賃期間,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防火、防盜、安全保衛等方面的公約,乙方應服從甲方管理和監督檢查。否則,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 其他費用(見附表)

在租賃期間,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未列出項目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七條 房屋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於貳零零陸年壹月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乙方。《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後移交房門鑰匙,交付完畢。

(二)返還:租賃期滿終止或合同解除的,屆時乙方須將房屋及附屬設施完好退還甲方並結清所有應承擔的費用。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後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上簽字蓋章。除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要求:

1、乙方按交付時原狀恢復或向甲方交納恢復工程所需費用。

2、經甲方書面同意後乙方按裝修後的使用狀態交付,甲方有權依實際情況處置。其中:乙方自行添置可移動的非嵌入式的設施可撤出。

第八條 因乙方責任終止執行合同和提前解除合同的約定

乙方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爲違約。甲方經書面通知乙方,有權採取停水、停電、封門等一切必要措施終止執行合同。在甲方終止執行合同之日起3日內乙方仍未按照甲方要求或合同約定履行其合同義務或相關義務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收回房屋及附屬設施。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及由此造成的任何直接、間接損失。

(一) 將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

(二) 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

(三) 拖欠房屋租金及其他相關費用超過日的;

(四) 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

(五) 故意或過失損壞承租房屋及相關設施的;

(六) 乙方不得私自存放違禁品、使用易燃、易爆等有危險、危害性的物品,不得擠佔租 賃位置以外的任何公用通道,不得私自移動消防器材和設施,嚴禁遮擋消防栓等防火器材,房屋內禁止使用明火,經甲方發現提出警告限期清除逾期不清除的。

(七) 影響物業公司正常管理、其他租賃客戶正常辦公、經營且阻撓管理的;

(八) 其他違約責任。

第九條合同的解除

(一)在租賃合同期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申請方需提前45日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提前解除合同,在提前解除合同書生效前,本合同仍有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導致毀損、滅失或造成停水、停電等其他損失的;

2、該房屋出現因國家政策或城市建設等原因導致合同已無法履行的情況。

第十條 違約責任

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乙方有違約行爲的,乙方已交納的租金不予退還,並押金作爲違約金全部扣除。因乙方原因導致終止執行合同或提前解除合同的,對甲方造成直接、間接的經濟損失,則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要賠償。乙方應按合同約定時間、方式向甲方交納租金、公用設施費及其他費用。逾期不交納的,不論該合同是否終止,每日按欠費金額總和的百分之叄加收滯納金。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爲準。本合同之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二條、 合同的生效

合同簽定當日內乙方足額向甲方支付房屋合同約定金及預付租金後,本合同方可生效。

第十三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訴訟由朝陽區人民法院處理。

第十四條、 本合同連同附表共 頁,一式叄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合同不得擅自更改。合同中如更改處,無甲、乙雙方共同加蓋公章則修改無效。簽約時乙方應向甲方出示經過年審的真實有效的營業執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加蓋乙方公章的合同簽約授權委託書原件、簽約人個人身份證原件等相關資料由甲方審覈,並提供上述資料的複印件兩份,交甲方保存。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

(一) 一般情況下,甲方工作人員無故不得擅自進入乙方房間;遇突發情況時,甲方或 政府相關人員有權在不通知乙方的情況下進入其所承租的房間。

(二) 爲維護乙方自身及全體客戶的利益及安全,乙方僱請的人員、邀請的人員出入金 苑大廈時應甲方要求統一辦理進出登記手續。

(三) 共同維護公共場所環境,不在公共場所存放物品,不亂仍紙屑、雜物、遵守大廈 內一切公開制度及公約。

(四) 向外搬出非隨身攜帶物品時,必須有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被委託人書面授權,並經 甲方覈實後經貨梯搬運方可放行

(五) 向內、向外搬運非隨身攜帶的大件物品時,請提前兩天向甲方書面申請,經覈實 不對樓內其他客戶及甲方帶來不良影響時,在指定時間經貨梯進行搬運。

(六) 搬家需提前10日向甲方書面通知,雙方清驗房間並結算完畢後,甲方給予放行。 沒有清償拖欠甲方相關費用的,甲方有權暫扣乙方的財產不予放行。

(七) 遺留物品處置權:房屋租賃合同履行期滿或終止7日後仍將傢俱、物品待留在甲 方房屋內的,將被視爲乙方自動放棄該物品、傢俱的所有權,由甲方任意處理(雙 方另有約定除外)。

(八) 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書面通報真實、有效的地址、電話、聯絡方式、營業狀況(營 業執照及年檢報告)的變更情況,以便進行有效聯絡。否則由責任方承擔由此造 成的一切相關責任。

(九) 本合同項下發出的任何書面通知或文件均以中文爲準,並通過掛號信或國際公認 的快遞方式交附給乙方。若因乙方原因無法送達,甲方將有關資料送至或張貼於 乙方在甲方的承租地點並以照片留影做爲已送達的證明。

上述所有內容甲方均逐一向乙方解釋、說明並經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均無異議,不存在單方格式合同問題。合同所述內容,甲、乙雙方均不得透漏給第三方,如發現任何一方透漏給第三方,則按違約處理。

甲方:乙方: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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