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開發經營合同(精選20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2.06W

房地產開發經營合同 篇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房地產開發經營合同(精選20篇)

一、合作方式。甲、乙雙方共同以乙方名義在 進行房地產項目開發,項目名稱暫定爲 。

二、合作條件:

1、甲方提供待開發土地的使用權,乙方提供本房地產合作開發所需的全部資金。

2、乙方保證對外提供全套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等房地產開發企業所需資料,保證本企業註冊真實、合法,經營範圍符合房地產開發要求。

3、由乙方辦理房地產開發的各種證照手續及房地產開發所需的各種行政審批事項,甲方積極予以協助。

4、房地產開發過程,乙方選任設計施工企業應有符合國家標準的資質證書及安全生產條件。

5、房地產開發的樓盤設計,建築面積,樣式,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確定,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單方更改。

三、甲方提供本房地產合作開發所需土地的土地使用權,該土地面積 畝,使用期限 年,甲方保證該土地使用權爲出讓取得,無抵押,不受其它權利人追究。如因房產經營銷售需要辦理該土地使用權轉讓手續,由乙方出資並辦理,甲方予以協助。

四、本房地產開發項目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啓動,自 年月 日竣工,合作開發終止。乙方負責日常的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因工程質量、安全生產造成的糾紛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五、收益分配。本合同履行期間,由甲、乙雙方各派駐會計,共同負責樓房的銷售資金。甲方按開發房地產的建築面積 元/㎡提取作爲本房地產合作開發的收益,由乙方分三期支付給甲方。自本合同同簽訂之日支付 元,開發房地產銷售至一半支付 元,開發樓房工程完工乙方結清甲方全部收益。

六、違約責任

1、因甲方提供土地瑕疵造成乙方損失或本合同未能履行,由甲方按本房地產開發設計資金的10% 賠償乙方。

2、因乙方資金不到位或其他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損失或造成本合同未能履行,由乙方按本房地產開發設計資金的10% 賠償甲方損失。

3、因乙方經營、管理不善或資金不到位造成合同延期或不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甲方的收益。按應支付甲方收益的10%賠償甲方損失。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房地產開發經營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開發項目

項目名稱: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第二條 項目用地性質

1.合作開發項目佔地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性質爲:__________土地,用地文件以批覆爲依據。

2.該片土地使用權爲: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人爲:__________。

第三條 項目規模

在本協議所述地塊上:

(1)擬建__________工程,規劃佔地__________平方米,位於地塊__________端。

(2)擬建__________工程,規劃佔地__________平方米,位於地塊__________端。

第四條 合作方式

1.__________方提供用地,__________提供全部建設資金。

2.項目工程完成後按本協議分配,甲方分得__________,乙方分得__________,產權隨分得物業各方所有。

3.合作開發項目總投資爲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該總投資包括但不限於合作開發項目佔地的拆遷、安置、補償、辦理項目報建等手續,建築安裝總造價及各方分得物業相應應分攤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等。

4.總投資資金籌措:甲方出資__________萬元,分__________次出資,每次出資__________萬元,預收款__________萬元;乙方出資__________萬元,分次出__________資,每次出資__________萬元。

第五條 付款方式

在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辦簽署生效後由__________方安排下列時間付款。

(1)在本協議簽署後__________日內,__________方向__________方支付總投資的__________%,內含定金__________萬元,合計__________萬元;

(2)在本協議簽署後__________日內,__________方向__________方支付總投資的__________%,內含定金__________萬元,合計__________萬元。

第六條 前期工作安排

合作開發項目的前期工作由甲方負責,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各項:

(1)落實合作開發項目用地規劃手續,獲得合建項目佔地的使用地規劃批文,土地使用權人爲甲方,土地使用不附帶第三者的利益限制。

(2)落實合作開發項目佔地的規劃報建工作。

(3)完成合作開發項目規劃用地的拆遷、安置及補償工作,拆遷安置及補償費用包含在總投資內。

(4)甲方負責合作項目的整體供水、污水處理、供電、安裝、供氣、通訊報裝手續,甲方應負責合作項目的資源供應。

(5)甲方負責合作項目開工手續的辦理,獲得開工證,使合作項目可以合法開工建設。

第七條 承包發包工作安排

合作項目由第三方承包開發建設,在甲方辦理前期手續時,乙方應給予必要協助。

第八條 工程管理

1.本協議簽署後,甲乙雙方各自委派專人共同組織合作項目工程關聯辦公室,具體協商工程管理、項目進展、人員聯絡、財務及工程進度安排。

2.管理辦公室按前述第六條、第七條職責規定,具體協調、落實。

第九條 物業交付

1.合作開發物業應於竣工後交付使用,合作項目應取得《建設工程質量覈驗證書》。

2.合作開發物業竣工交付時,甲乙雙方應共同參加承包商、設計單位的竣工驗收。

第十條 產權確認與產權過戶

1.本協議簽署後應報送__________(合作項目主管機關)審批,以便按本協議規定確定合作項目性質物業的產權歸屬,即甲方分得__________的產權,乙方分得__________的產權。

2.按法律及政策規定,乙方分得物業時,相應分攤的國有土地應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即將該片國有土地使用權人變更爲乙方的手續。此項手續由甲方負責協調辦理。

第十一條 財務管理

1.成本覈算範圍:__________

2.決算編制:__________

3.財產清償:__________

4.利潤分配:__________

第十二條 保證

1.該項目資金在__________行開戶管理。

2.__________方經濟責任由__________擔保。保證方有權檢查督促__________方履行合同,保證方同意當__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經濟責任。

3.__________方願以__________作抵押品,另附明細清單作爲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__________方對抵押品享有處分權和優先受償權。

第十三條 房屋的維修及管理:__________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__________

第十五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乙方:

1.乙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第十六條 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__________年。

第十七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釆用_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釆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八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天__________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爲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九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二十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日內向另一方提 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 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爲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爲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二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二十三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爲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開發經營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丙方:

目 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機構的設置和職責分工

第三章、費用的分擔

第四章、會計財務制度

第五章、房屋的分配

第六章、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和其他費用的支付方式

第七章、土地竟買:

第八章、工程前期:

第九章、工程營造:

第十章、房屋銷售:

第十一章、竣工材料報批:

第十二章、工程保修:

第十三章 物業管理

第十四章 本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第十五章、違約責任

第十六章、合同管理

第十七章、其他約定事項

第一章、總則

1.1根據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單位發佈的青國土資房(預)告字[200×]×號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預告的規定,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定於200×年×月×日公開拍賣×宗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

房地產開發協議合同。經本協議本協議當事人當事人(以下簡稱本協議當事人)充分協商,本協議當事人決定聯合參加青島市×區×路×號地塊(以下簡稱×號地塊)的竟買,拍買購得寧夏路×號地塊後,由本協議當事人按本協議的約定聯合投資開發。

1.2項目部是本協議項下合作項目(以下簡稱合作項目)的最高權力機構,由其全權負責合作項目的開發、決策和管理。項目部下設各部具體負責合作項目實施。

1.3土地竟買、工程前期的報批、對規劃設計單位、工程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的選擇和確定、工程的營造(本協議當事人按整樓座取得房屋的除外)、工程款支付、通過媒體推介合作項目、工程的驗收以及工程竣工後材料的備案、房屋的保修、物業管理單位的選擇等事項由項目部統一管理。分得房屋的銷售由本協議當事人自行負責。

1.4 本協議當事人通過聯合竟買的方式取得合作項目的土地。

1.5本協議當事人通過竟買方式競得開發土地,實行土地按份共有。根據經審批的施工圖分配房屋。按照各自分得的房屋,分別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本協議當事人各自銷售其分得的房屋。

1.6 合作項目設立獨立的財務帳戶,費用的支取按本協議的約定統一撥付。

1.7 根據本協議當事人實際分得房屋的確權建築面積分攤合作項目所發生的相關工程費用和其他稅費。

第二章、機構的設置和職責分工

2.1 爲便於合作項目的開發、建設、管理,由本協議當事人派員共同設立項目部(以下簡稱項目部),項目部全權負責合作項目的開發和管理,是合作項目的最高權力機構。項目部下設綜合部、工程前期部、工程部、銷售部、財務部、工程予決算部等部門。

2.2 項目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項目部設總經理1人,副總經理 人。

項目部的職責:

全權負責和決定合作項目的一切事宜。

項目部的議事規則:

項目部實行工作例會制度,決定合作項目所涉一切事宜。項目部召開會議時,由專職人員負責記錄,參加會議人員對會議記錄無異議時應在會議記錄上簽名。會議記錄由專職記錄人員負責保管。專職記錄人員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後確定。項目部例會由項目部經理主持,經理因故不能參加的,由副經理主持。合作項目所涉事項由項目部協商一致確定,達不成一致的,按每方繳納竟買保證金數額比例予以表決,其重要事項按佔竟買保證金數額的三分之二方的意見辦理,一般事項按佔竟買保證金數額過半數方的意見辦理。重要事項和一般事項的劃分,屆時由工程部另行確定。

經理的職責:組織和協調項目部的日常工作,主持項目部的例會。

副經理的職責:副經理協助總經理的工作。

2.3 綜合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綜合部設經理 人。

綜合部的職責:

綜合部經理的職責:

2.4 工程前期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工程前期部設經理 人。

綜合部的職責:

綜合部經理的職責:

2.5 工程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工程部設經理 人。

工程部的職責:

工程部經理的職責:

2.6 銷售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銷售部設經理 人,銷售部經理的人選由項目部決定。

銷售部的職責:

銷售部經理的職責:

2.7 財務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財務部設經理 人。

財務部的職責:

財務部經理的職責:

2.8 工程予決算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工程予決算部設經理 人。

工程予決算部的職責:

工程予決算部經理的職責:

第三章、費用的分擔

3.1合作項目的配套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本項的配套費用是指建設和安裝房屋基礎外牆以外的所有的建築物、構築物、地下管線、綠化、建築小品、配電室等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3.2工程款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如本合同當事人是按整樓座取得房屋的,房屋工程價款、稅費由各自負擔。

本項的工程款是指建設和安裝房屋基礎外牆以內所發生的全部工程款和相關稅費。

3.3合作項目發生的竟買保證金、拍賣佣金、出土出讓金、行政性事業性收費,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4項目部及下設各部專職人員的工資、辦公費用、招待費用、辦公傢俱和配備車輛等所發生的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5售樓處的建造費用和售樓處經理的工資,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6 項目部下設各部實行費用包乾,超資不補,節餘作爲獎勵由各部自行支配。各部下設各部的具體費用數額,屆時由項目部確定。

3.7 本協議當事人派員到項目部及下設各部工作的專職人員的福利、保險、工傷費用等,均由派出方負擔。

3.8 除銷售部經理外,其他銷售人員的工資、福利、保險以及在銷售工程中發生的全部費用均由派出方負擔。

3.9 本協議項下合作項目的貸款利息按比例予以分攤。

3.10 項目部及下設部門租用的辦公場所發生的租賃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第四章、會計財務制度

4.1 合作項目所涉的會計、稅務各自進帳,分別處理。

4.2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實行統一管理、統一支出的原則。爲便於資金的管理,其資金設立獨立帳戶,該帳戶須預留不少於兩方法定代表人的印鑑。資金的支出由項目部書面決定後,由財務部實施。

4.3 主管會計和出納應由不同本協議當事人分別委派擔任,本協議當事人有權隨時派員審閱、瞭解費用支出情況。

4.4 財務部應定期以書面的方式公佈費用支出情況。

4.5 通過銀行貸款解決合作項目建設資金的,不論以本協議當事人任何一方的名義申請貸款,本協議其他當事人應爲此提供有效擔保。

4.6

第五章 房屋的分配

施工圖通過審批後,由項目部確定分房方案。協商不成的,由項目部根據本協議當事人繳納竟買保證金的比例,將房屋劃分爲若干份,通過抓閹的方式分配房屋。任何一方拒絕抓閹的,視爲拒絕抓閹一方接收本協議其他當事人抓閹分配後剩餘的房屋。

第六章、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和其他費用的支付方式共3頁,當前第1頁123

6.1 竟買保證金的繳納日期按7.4項辦理。

6.2 拍賣機構佣金的繳納日期按7.5項辦理。

6.3 土地出讓金的繳納日期按7.8項辦理。

6.4 竟買土地不成的,其竟買保證金的退還按7.6項辦理。

6.5 工程前期向有關部門所繳納的行政性事業性收費,在項目報批前由本協議當事人支付。

6.6 合作項目各項稅收的繳納按稅法和稅務機關的規定各自繳納。

6.7 項目部及下設部租用的辦公場所發生的租賃費用,在房屋租賃合同簽訂前繳納。

6.8 根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工程款日期。

6.9 根據《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設計費日期。

6.10根據《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監理費日期。

6.11 其他費用的支付,屆時由項目部根據合作項目的進度另行確定。

第七章、土地竟買:

7.1本次拍賣會及本協議當事人共同擬竟買的地塊的簡介:根據《青島市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公告》青土資房告字[200×]×號,200×年×月×日,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單位將在青島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巫峽路9-11號)五樓拍賣廳舉行青島市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拍賣會。本協議當事人決定參加上述×號拍賣地塊的竟買。

7.2 1號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設計主要指標

1. 地塊位置:

2. 地塊總面積:

3. 土地用途:

4. 土地面積:

5. 容積率:

6. 建築密度:

7、 綠地率:

8. 規劃建築面積:

7.3 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竟買×號地塊的樓面地價的竟買應價不超過人民幣 元/平方米。

7.4 竟買保證金人民幣 元,甲方支付 元,乙方支付 元,丙方支付元。前述保證金應於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定的截止日期的×日前支付給出資最多的一方,由其代本協議其他當事人轉交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7.5拍賣機構的佣金,在拍賣機構規定日期的×日前向出資最多的一方支付,由其代本協議其他當事人繳納。本協議當事人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分攤拍賣佣金。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照每方分得房屋的確權面積具實結算。

7.6 土地竟買的有關手續,由出資最多的一方負責辦理。竟買不成的,應在拍賣機構退還保證金到帳後×日內退還本協議當事人。

7.7 每方派員一名參加拍賣會,由出資最多的一方派員負責舉牌。竟買成交的,由負責舉牌人簽署成交確認書和拍賣筆錄。

7.8拍賣成交後,本協議當事人最遲應於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定的截止日期的×日前備齊土地出讓金,並通過出資最多的一方轉交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7.9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由出資最多的一方代本協議當事人簽訂。

7.10拍賣成交後至《國有土地出讓合同》簽訂前,任何一方毀約導致其他方將競得土地再行拍賣的,違約方應支付前次委託方和本協議當事人的佣金,如再行拍賣的價款低於原拍賣價款的,違約方負責補足差額。

7.11應價超過7.3項約定的,其他本協議當事人有權予以追認,也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選擇終止本協議的,負責舉牌的一方,應在拍賣結束後三日內退還其支付的保證金。

7.12 除竟買不成的,任何一方已支付的竟買保證金和佣金不再退還。

7.13 竟買不成的,除4.9項外,本協議的其他條款自動失效。

第八章、工程前期:

8.1 合作項目的工程前期工作由項目部統一管理和決策,工程前期部具體負責經辦,本協議當事人應予以積極協助。

8.2 工程前期部的報批工作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事項:

1、報批建設項目的立項和可行性研究報告

2、建設項目的市場調研,確定開發項目的整體方案;

3、規劃設計單位招標(或確定規劃設計單位),簽訂《規劃設計合同》;

4、規劃方案設計和規劃方案的報批;

5、申領《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6、建築設計單位招標(或確定建築設計單位),簽訂《建築設計合同》;

7、方案設計和施工圖的審批;

8、申領《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9、施工單位招標(或確定施工單位),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10、監理單位招標(或確定監理單位),簽訂《工程監理合同》;

11、委託質檢工作;

12、申辦開工計劃和《施工許可證》;

13、辦理規劃驗線,開發項目開工。

8.3 辦理上述事項向有關部門繳納的相關費用,本協議當事人應在繳納費用的×日前支付給財務部。

第九章、工程營造

9.1合作項目工程施工單位的選擇,應通過招標或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未經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協議的任何一方不得參加合作項目工程的招標和施工。

9.2 合作項目工程的監理單位的選擇,通過招標或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

9.3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應具備下列條款:

1、工程總價款採用“包死價”和工程設計變更據實結算的決算方式:

2、工程材料由施工單位總包,未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施工單位提供工程所需任何材料。

9.4 工程款的撥付日期由項目部決定,由財務部統一支付。屆時由工程部按工程進度提出工程款撥付計劃,待項目部批准後,由財務部執行。

9.5 工程的簽證、隱蔽記錄等工程資料由工程部保存。

9.6 工程的施工和管理由工程部負責,工程施工過程中的資料由專人負責。……

第十章、 房屋銷售:

10.1 根據本協議當事人分得的房屋,分別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10.2分得的房屋由本協議當事人獨自派員銷售。以各自的名義分別與購房的業主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各自出具收款收據。收取的購房款進合作項目設立的獨立帳戶。

10.3 售樓處房屋建設費用、營銷費用、購置辦公傢俱和銷售部經理的工資按分得的房屋的面積分攤。待工程竣工測繪後,按確權的建築面積據實決算。

本條約定的售樓處房屋建設費用是指建設售樓處發生的土建和安裝費用。

本條約定的營銷費用是指爲銷售房屋通過媒體進行廣告宣傳所發生的費用。

10.4 房屋的銷售採用統一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的起草由合作項目聘任的法律顧問負責。

10.5 本協議當事人選派的銷售人員,應經過培訓後方能上崗。

10.6 本協議當事人選派的銷售人員應服從銷售部經理的管理。

第十章、竣工驗收和竣工材料的報批:

11.1 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由項目部負責統一組織,其他各部予以積極配合。……。

第十二章、工程保修:

12.1 房屋交付後,其保修單位的確定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的方式確定。協商不成的,由出價最低的一方承擔,或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委託第三人承擔。

12.2 房屋的保脩金按工程結算值的 %計算,每方按實際分得的房屋面積予以分攤。除工程出現嚴重質量問題時,保修單位不得再要求追加保修費用。

12.3 保修合同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與保修單位簽訂。

12.4 工程保脩金在工程保修合同簽訂時一次付清。

12.5 保修期限內,如因保修單位的原因造成業主損失的,由保修單位承擔賠償責任。如一方承擔了責任,其有權向保修單位予以追償。

第十三章 物業管理

13.1 房屋交付後,實行統一的物業管理。

13.2 物業管理單位的確定,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協商不成的,本協議當事人共同委託其他的物業管理單位,並與之簽訂物業管理合同。

第十四章 本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14.1 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終止本協議。

14.2未經本協議當事人的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項下的項目向他人轉讓。

14.3 竟買土地被有關部門收回的,本協議自動終止。

14.4 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的,本協議自動終止。

第十五章、違約責任

15.1 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第六章的約定支付費用的,每逾期1日,按應交金額的׉支付違約金。

15.2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第六章的約定支付費用的,逾期超過30日,視爲違約方放棄本協議的一切權利和權益。其已支付的費用作爲違約金。違約方已交的費用不足以賠償其他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足額賠償其他方的全部損失。共3頁,當前第2頁123

15.3 財務人員未經項目部同意擅自支付費用的,由派出單位按實際支付費用的×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六章、合同管理

16.1合作項目所涉的合同,實行洽談權、審查權和批准權相對獨立、互相制約的原則。爲保證合作項目的依法、規範開發,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聘請法律顧問。

16.2合同的洽談根據合同所涉內容,由項目部牽頭,所涉各部派員參加。根據洽談的內容由參加人員起草合同要點或草擬合同。合同的審查均由本合作項目聘請的法律顧問負責。合同的批准權由項目部行使。

16.3 本項目所涉合同一律採用書面形式簽訂,嚴禁口頭合同和非正式的書面協議。杜絕合同履行在先,簽訂在後的現象發生。

16.4洽談部門在合同簽訂前,應審查對方當事人的有效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資信狀況;驗明對方當事人是否具有簽訂合同的主體資格;審查代理人是否具有代理權、是否超越代理權限和代理期限及其真實性;審查對方使用印鑑是否合法與真實有效。在實施前述行爲時,必要時應請求法律顧問予以協助。

16.5 洽談部門負責收集、記錄、整理、保管與合同有關的協議、 往來函件等。

16.6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各部應及時上報項目部,所涉部門的負責人應及時組織本部門的人員及時分析查明原因,提出解決辦法。必要時應諮詢法律顧問,共同提出解決辦法,及時與對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根據合同的規定,在規定的時效內向仲裁部門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6.7 各類合同統一由綜合部專人負責管理,綜合部應對收集、整理各類合同進行歸檔管理。

16.8土地出讓合同、設計合同、工程監理合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以及與前述合同有關的補充協議、會議機要、信函、電報、電傳、電話記錄、簽證、索賠報告、合同臺帳等資料均是合作的主要原始資料,應定期按項目、合同分類建立詳細的臺帳,及時歸擋保存。

第十七章、其他約定事項

17.1合作項目完成後,項目部及下設各部的辦公傢俱、辦公車輛和其他用品由項目部協商一致處理。協商不成的,通過變賣的方式處理,變賣所得的資金按比例分配。

17.2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解決。

17.3 本協議簽訂後,未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17.4 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的有關補充協議、會議記錄等材料均作爲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5 本協議書自本協議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17.6 本協議書一式 份,其中正本 份、副本 份。正本本協議當事人各方各執 份,副本各方各執 份。每份協議書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房地產開發經營合同 篇4

甲方 (發包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承包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丙方(擔保方): 先生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

簽約背景:

甲方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在 設立的 公司,甲方於 年 月 日取得 市發展計劃委員會計投資( ) 號《關於同意建設“A”商品房項目的批覆》;於 年 月 日取得 市規劃局( )規選址第 號《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從而取得 “A”商品房項目的開發經營權。 爲了有利於該項目儘快開發建設,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甲方將項目發包給乙方承包經營開發的有關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本合同條款,以共同執行。

一、定義

除本合同中另有說明,下列詞語在本合同中具有如下含義:

1、項目:指 “A”商品房項目。

2、本合同雙方或三方或各方:指簽署本合同之承發包雙方或加上擔保方,包括因法定原因或經對方許可的約定原因承接其債權債務的其他法人或自然人。

3、日:除本協議書另有約定外,均指日曆日。

4、元: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貨幣人民幣

二、項目概況

1、項目位置: 山

2、項目建設用地面積: 平方米

3、容積率爲

4、總面積: 平方米以內(不含地下室)

5、土地用途:商品房綜合開發,包括商業及住宅(別墅)。

6、項目尚未繳交土地價款與配套費。

三、承包經營權

1、甲方將項目發包給乙方承包經營。乙方對項目的承包採取由乙方按承包金包乾、超額留成、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方式進行。乙方承包經營後取得利潤高於承包金的部分,由乙方享有;項目承包經營利潤低於承包金的部分,由乙方負責補足。

2、承包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項目開發經營完成止。前款所稱的“開發經營完成”是指項目完成銷售並收回全部銷售款項或雖未完成銷售但稅務機關已經對項目經營情況進行會算,房產交付完畢、辦妥產權登記所需的手續、物業管理移交完畢,或雙方同意的其他時間。

3、在承包期間,由乙方負責項目的策劃、報批、設計、招標、施工、售樓等全部開發建設與經營管理工作,乙方還有權以項目對外融資。甲方不得干涉影響乙方對項目的正常經營開發活動。

四、乙方之承包金和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本項目承包金爲 億元(大寫: 億元)。但是,如果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股權轉讓得以進行,則本合同約定的項目承包金等額轉化爲股權轉讓款,且乙方另外增加支付 萬元,即股權轉讓款總額爲 億元(大寫: 千萬元)。

除另有約定外,甲方、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再要求乙方向其支付其它任何費用。

2、雙方初步估定項目土地價款爲 萬元、配套費爲 萬元,共計 萬元(大寫: 萬元),由甲方承擔並由乙方以甲方名義按有關單位要求的時間從承包金(或股權轉讓款)中扣付。 ; 若應繳納的配套費超過 萬元,則超出 萬元至 萬元(含本數)的部分由甲方承擔,本合同繼續履行;若應繳納的土地價款超過 萬元,則超出部分也由甲方承擔,本合同繼續履行。該些款項由乙方墊付後,從應付甲方的前期承包金(或股權轉讓款)中先行全額扣減。

若應繳納的配套費超過 萬元,則乙方享有選擇繼續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的權利。若乙方選擇繼續履行合同,則超出 萬元的部分由乙方承擔。

若項目存在尚未支付完畢的徵地拆遷補償費用及其相應的滯納金、罰金等,則仍應由甲方繼續負責承擔。

3、上述土地價款、配套費的發票和乙方承包期間的全部支出發票一併供乙方作入項目經營開發的成本帳。若上述土地價款、配套費總額超過 萬元,則由甲方承擔的超過 萬元部分所對應產生的因多交土地價款與配套費而少交的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部分由乙方補償給甲方。

4、除上述土地價款、配套費 萬元(大寫: 千萬元)外,剩餘承包金 萬元(若是股權轉讓款,則爲 萬元),從乙方取得項目銷售許可證之日(最遲不超過 年 月 日)起按每月支付 萬元的標準在 個月內付清 萬元,餘額在項目開發完畢進行會算後15日內付清。 乙方支付的承包金付至甲方名下的銀行帳戶,由甲方自行處理。

5、本項目的營業稅由乙方承擔,甲方因獲取承包金(或丙方因獲取股權轉讓款)所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由甲方(或丙方)承擔。

6、除本合同另有約定應由甲方負責承擔的費用、事項外,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與該項目有關的以下費用、事項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1)負責項目的開發、建設、銷售、經營等一切事項;

(2)負責承擔項目所需的一切開發、建設、經營等資金和稅收(但不包括甲方因獲取承包金所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

7、乙方承包經營後取得高於承包金部分的利潤由乙方享有,並按以下方式支付:

五、雙方保證及責任

(一)甲方保證及責任:

1、在本合同簽訂之前,甲方不存在任何違反稅收、工商管理等法律、法規而需承擔或可能承擔法律責任的情形;甲方同時保證該項目真實、合法、有效和獨立完整,該項目不存在被政府收回的潛在風險;保證沒有任何第三方對該項目提出權益主張;

2、保證不干擾乙方對項目的正常經營開發活動,而且必須積極配合乙方對項目的經營開發工作(包括但不限於融資、售房、按揭手續工作等),應乙方的要求,在需要甲方出具證明、報告或使用甲方印鑑時,須及時(兩日內)且無條件提供給乙方。

3、甲方於本合同簽定後,除非乙方違約,不得以任何方式對項目的整體或者任何部分或者涉及項目的任何權利進行處分,亦不得與乙方之外的其他任何人簽定與本合同相同或者類似的任何合同性文件。

4、保證截止至本合同簽訂時不存在,而且將來未經乙方同意也不會發生將該項目爲甲方或任何第三方的債務提供抵押或其他任何可能損害乙方權益的行爲或事實。

5、保證截止至本合同簽訂時,甲方和乙方丙方不存在任何已發生或潛在的其他訴訟、仲裁或其他司法機關、執法機關的行爲對本合同的簽署、履行構成法律障礙的情形。

6、保證不存在未向乙方披露的與該項目有關的任何合同性文件或其他債權債務。

7、保證甲方的其他經營不致影響乙方對該項目的開發建設和經營,並不會損害乙方權益。

8、甲方簽署、履行本合同已取得一切必要的批准(包括但不限於取得甲方公司董事會的批准)及履行一切必要的授權程序。

(二)乙方保證及責任:

1、保證按合同規定投入項目全部開發建設資金並承擔項目贏盈虧及風險。

2、保證在以甲方名義對外進行活動過程中不會作出任何損害甲方商業信譽或損害甲方其他經營活動的行爲。

3、項目在承包經營期間或因乙方原因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承受,除此之外的甲方債權債務概由甲方承受。

4、乙方簽署、履行本合同已取得一切必要的批准(包括但不限於取得乙方公司董事會的批准)及履行一切必要的授權程序。

六、特別約定

1、在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甲、乙雙方對甲方的財務進行審計,以示承包前後的區別。

2、在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開始對項目批文及印鑑(包括甲方營業執照、文件檔案、驗資報告、財務憑證、項目批文等資料的原件及甲方現有全部印鑑)進行共管,屆時,甲、乙雙方可對舊的印鑑共同銷燬或作記號,以示承包前後的區別,並簽署相應的備忘錄。

3、本合同簽訂後,雙方同意以甲方名義在中國建設銀行廈門分行開元支行開設基本金帳戶,作爲乙方承包經營項目的資金專用賬戶,並將該專用賬戶交由乙方管理及使用,該帳戶中的資金全部歸屬乙方所有。爲了便於甲方的監督,乙方同意由雙方各持一枚銀行預留印鑑共同監管該專戶,但甲方應當配合乙方爲項目的開發建設而利用或者使用該專戶的一切行爲。

4、甲方董事會現有 名董事,甲方同意:在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由乙方指派人員出任其中的 名董事,並在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申辦工商變更登記手續。若因有關政策規定而暫時無法變更的,則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經過公證的甲方現任董事出具的不可撤銷的授權委託書,授權乙方指定的人員代爲行使《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及甲方《章程》等文件規定的董事職權。授權委託期限與本合同承包期相同。

5、甲方同意,在項目土地權證取得後將辦公場所遷移到乙方指定的地點。

七、股權轉讓或項目轉讓

1、甲方、丙方同意並保證,在甲方公司股權符合轉讓條件後的任何時機,乙方有權要求將甲方股權轉讓登記至乙方或者乙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甲方、丙方屆時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辭或者拒絕,且乙方無須就股權轉讓再向甲方、丙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款項之外的其他任何形式的款項或者費用。股權轉讓所需的一切稅費及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但甲方、丙方應爲乙方提供政策允許的減稅方便。

2、甲方、丙方同意並保證,在項目符合法定轉讓條件後的任何時機,乙方有權要求將項目過戶登記至乙方或者乙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過戶所需的一切稅費及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但甲方、丙方應爲乙方提供政策允許的減稅方便。屆時,各方可就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款項支付問題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

八、違約責任

1、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均應嚴格遵守並履行本合同各條款的規定,非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修改、變更或單方終止或解除合同,否則即構成違約。違約一方應賠償對方的一切經濟損失(含可得利益的損失)。

2、本合同簽訂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本合同規定的,另一方有權要求違約方予以糾正並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若由於甲、乙任何一方的違約行爲導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按規定賠償守約方的經濟損失(含可得利益損失)。

3、若因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干涉乙方的經營活動;因甲方原因致使項目被查封、凍結、拍賣;甲方在項目上設定抵押權或其他第三方權益等),影響乙方對項目的開發經營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丙方退還乙方投入本項目的全部資金並按不低於50%的回報率補償乙方經濟損失。

4、上述三款規定的守約方的經濟損失難以確定的,應按其在簽訂本合同時所預見的在合同正常履行下守約方所能獲得的全部利益爲準。

九、免責條款

由於下列情形之一導致一方未能履行合同義務的,可以免除其違約責任:

1、戰爭、不可抗力因素;

2、雙方書面同意的其他免責情形。

十、合同擔保

丙方同意 對甲方基於履行本合同項下的債務全部義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期間爲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十一、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各方當事人均有權提交廈門仲裁委員會依申請時該會現行仲裁規則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當事人均有約束力。

十二、其他事項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協商並訂立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方、乙方、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開發經營合同 篇5

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崗位: 姓名: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 工作範圍

本企業開發市場選擇、區域市場信息蒐集、市場調研、項目分析與測算、開發手續的督辦、重點客戶的維護、開發進度控制工作。

二、 工作內容要求:

1、 開發市場及項目選擇

(1)編制開發計劃及年度經營目標計劃;

(2)組織編制開發進度計劃;

(3)審查各項經營性支出預算。

2、 項目及信息分析管理

(1)蒐集區域市場信息及開發項目;

(2)分析項目效益情況;

(3)溝通匯報相關信息

3、 市場調查與研究

(1)組織建立完善的市場組織;

(2)組織調查區域市場的供求情況;

(3)分析市場上的產品類型;

(4)爲開發新市場做準備;

4、 項目成本測算

(1)蒐集項目的相關基礎數據;

(2)組織測算項目的效益情況; (3)分析各種風險因素; 5、 開發手續的辦理 (1)制定手續辦理計劃。

(2)組織安排辦理各項手續的辦理工作; 6、 協助上游客戶的維護 (1)重點客戶的維護與管理 (2)開發新的客戶資源; (3)開發手續業務的諮詢; (4)相關手續工作的溝通與協調; (5)開發手續的辦理 三、 工作指標: 1、 手續完善程度: 2、 項目進展情況: 四、 工資及獎金支付:

1、工資:根據工作內容,基本工資每月爲 元,獎金及提成工 資 ,合計當月發放。 2、獎金:

工作計劃的完成情況;

(1)乙方每月對各項指標實現及工作內容及要求完成情況進行自我申報,申報結果用於計算當月獎金。申報結果必須真實,乙方以本年度全部獎金作爲保證,弄虛作假者,乙方以本年度全部獎金向甲方賠償。(附申報表)

(2)月度獎金每月支付一次,待次月26日前考覈後支付,如考覈達不到考覈標準,按照考覈結果計發獎金。

(3)年度獎金每年支付一次,按照年度考覈結果於每年 月 日前支付,達不到考覈標準,按照考覈結果計發獎金。

五、 甲方責任:

1、 組織建立相關的業務工作流程及標準。 2、 監督乙方開展經營管理工作。 3、 配合乙方開展對外協調工作。

4、 在乙方的申請下,對乙方按照交底的方式進行指導。 5、 乙方超額完成指標的,發包方給予相應的獎勵。 六、 違約乙方完不成工作範圍內的工作及指標的責任:

1、乙方做好企業信息的保密工作,除甲方指定的單位和人員外,不得將企業或項目信息告知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否則甲方有權從乙方獎金中扣除5000-20xx00元;造成損失的另行承擔向甲方的賠償責任。

2、乙方出現個人銀行信用不良記錄,以當年度獎金的10%向企業賠償。因個人信用影響到甲方信用,給甲方帶來不良影響或損失的,另行承擔向甲方的賠償責任。

3、乙方因市場信息管理不到位,項目效益測算不準確,致投資造成重大損失的,甲方有權從乙方獎金中扣除10000-20xx0元並承擔造成的損失。

4、乙方因主管部門關係維護不到位,致開發手續辦理不及時,給項目造成較大損失的,甲方有權從乙方獎金中扣除5000-10000元,造成損失的另行承擔向甲方的賠償責任。

七、 乙方出現違反本協議約定的工作指標範圍內的責任,如及時主動聲明,未造成重大損失的,賠償造成的損失,從輕追究責任,隱瞞不報者,按照約定賠償。

八、 乙方需提供具備經濟支付能力的人對出現的責任作擔保,並出具擔保函。(附:擔保書)。

九、 乙方工作範圍內內容經甲方檢查連續兩次拒不按甲方要求辦理,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乙方按照約定承擔賠償責任。

十、 因個人原因不能完全履行本協議的,年終考覈發放部分獎金不再發放。

十一、 本協議出現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平邑縣人民法院裁決。

十二、 本協議一式叄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地產開發經營合同 篇6

甲方 (發包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承包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丙方(擔保方): 先生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

簽約背景:

甲方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在 設立的 公司,甲方於 年 月 日取得 市發展計劃委員會計投資( ) 號《關於同意建設“A”商品房項目的批覆》;於 年 月 日取得 市規劃局( )規選址第 號《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從而取得 “A”商品房項目的開發經營權。 爲了有利於該項目儘快開發建設,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甲方將項目發包給乙方承包經營開發的有關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本合同條款,以共同執行。

一、定義

除本合同中另有說明,下列詞語在本合同中具有如下含義:

1、項目:指 “A”商品房項目。

2、本合同雙方或三方或各方:指簽署本合同之承發包雙方或加上擔保方,包括因法定原因或經對方許可的約定原因承接其債權債務的其他法人或自然人。

3、日:除本協議書另有約定外,均指日曆日。

4、元: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貨幣人民幣

二、項目概況

1、項目位置: 山

2、項目建設用地面積: 平方米

3、容積率爲

4、總面積: 平方米以內(不含地下室)

5、土地用途:商品房綜合開發,包括商業及住宅(別墅)。

6、項目尚未繳交土地價款與配套費。

三、承包經營權

1、甲方將項目發包給乙方承包經營。乙方對項目的承包採取由乙方按承包金包乾、超額留成、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方式進行。乙方承包經營後取得利潤高於承包金的部分,由乙方享有;項目承包經營利潤低於承包金的部分,由乙方負責補足。

2、承包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項目開發經營完成止。

前款所稱的“開發經營完成”是指項目完成銷售並收回全部銷售款項或雖未完成銷售但稅務機關已經對項目經營情況進行會算,房產交付完畢、辦妥產權登記所需的手續、物業管理移交完畢,或雙方同意的其他時間。

3、在承包期間,由乙方負責項目的策劃、報批、設計、招標、施工、售樓等全部開發建設與經營管理工作,乙方還有權以項目對外融資。甲方不得干涉影響乙方對項目的正常經營開發活動。

四、乙方之承包金和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本項目承包金爲 億元(大寫: 億元)。但是,如果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股權轉讓得以進行,則本合同約定的項目承包金等額轉化爲股權轉讓款,且乙方另外增加支付 萬元,即股權轉讓款總額爲 億元(大寫: 千萬元)。

除另有約定外,甲方、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再要求乙方向其支付其它任何費用。

2、雙方初步估定項目土地價款爲 萬元、配套費爲 萬元,共計 萬元(大寫: 萬元),由甲方承擔並由乙方以甲方名義按有關單位要求的時間從承包金(或股權轉讓款)中扣付。 ; 若應繳納的配套費超過 萬元,則超出 萬元至 萬元(含本數)的部分由甲方承擔,本合同繼續履行;若應繳納的土地價款超過 萬元,則超出部分也由甲方承擔,本合同繼續履行。該些款項由乙方墊付後,從應付甲方的前期承包金(或股權轉讓款)中先行全額扣減。

若應繳納的配套費超過 萬元,則乙方享有選擇繼續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的權利。若乙方選擇繼續履行合同,則超出 萬元的部分由乙方承擔。

若項目存在尚未支付完畢的徵地拆遷補償費用及其相應的滯納金、罰金等,則仍應由甲方繼續負責承擔。

3、上述土地價款、配套費的發票和乙方承包期間的全部支出發票一併供乙方作入項目經營開發的成本帳。若上述土地價款、配套費總額超過 萬元,則由甲方承擔的超過 萬元部分所對應產生的因多交土地價款與配套費而少交的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部分由乙方補償給甲方。

4、除上述土地價款、配套費 萬元(大寫: 千萬元)外,剩餘承包金 萬元(若是股權轉讓款,則爲 萬元),從乙方取得項目銷售許可證之日(最遲不超過 年 月 日)起按每月支付 萬元的標準在 個月內付清 萬元,餘額在項目開發完畢進行會算後15日內付清。 乙方支付的承包金付至甲方名下的銀行帳戶,由甲方自行處理。

5、本項目的營業稅由乙方承擔,甲方因獲取承包金(或丙方因獲取股權轉讓款)所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由甲方(或丙方)承擔。

6、除本合同另有約定應由甲方負責承擔的費用、事項外,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與該項目有關的以下費用、事項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1)負責項目的開發、建設、銷售、經營等一切事項;

(2)負責承擔項目所需的一切開發、建設、經營等資金和稅收(但不包括甲方因獲取承包金所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

7、乙方承包經營後取得高於承包金部分的利潤由乙方享有,並按以下方式支付:

五、雙方保證及責任

(一)甲方保證及責任:

1、在本合同簽訂之前,甲方不存在任何違反稅收、工商管理等法律、法規而需承擔或可能承擔法律責任的情形;甲方同時保證該項目真實、合法、有效和獨立完整,該項目不存在被政府收回的潛在風險;保證沒有任何第三方對該項目提出權益主張;

2、保證不干擾乙方對項目的正常經營開發活動,而且必須積極配合乙方對項目的經營開發工作(包括但不限於融資、售房、按揭手續工作等),應乙方的要求,在需要甲方出具證明、報告或使用甲方印鑑時,須及時(兩日內)且無條件提供給乙方。

3、甲方於本合同簽定後,除非乙方違約,不得以任何方式對項目的整體或者任何部分或者涉及項目的任何權利進行處分,亦不得與乙方之外的其他任何人簽定與本合同相同或者類似的任何合同性文件。

4、保證截止至本合同簽訂時不存在,而且將來未經乙方同意也不會發生將該項目爲甲方或任何第三方的債務提供抵押或其他任何可能損害乙方權益的行爲或事實。

5、保證截止至本合同簽訂時,甲方和乙方丙方不存在任何已發生或潛在的其他訴訟、仲裁或其他司法機關、執法機關的行爲對本合同的簽署、履行構成法律障礙的情形。

6、保證不存在未向乙方披露的與該項目有關的任何合同性文件或其他債權債務。

7、保證甲方的其他經營不致影響乙方對該項目的開發建設和經營,並不會損害乙方權益。

8、甲方簽署、履行本合同已取得一切必要的批准(包括但不限於取得甲方公司董事會的批准)及履行一切必要的授權程序。

(二)乙方保證及責任:

1、保證按合同規定投入項目全部開發建設資金並承擔項目贏盈虧及風險。

2、保證在以甲方名義對外進行活動過程中不會作出任何損害甲方商業信譽或損害甲方其他經營活動的行爲。

3、項目在承包經營期間或因乙方原因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承受,除此之外的甲方債權債務概由甲方承受。

4、乙方簽署、履行本合同已取得一切必要的批准(包括但不限於取得乙方公司董事會的批准)及履行一切必要的授權程序。

六、特別約定

1、在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甲、乙雙方對甲方的財務進行審計,以示承包前後的區別。

2、在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開始對項目批文及印鑑(包括甲方營業執照、文件檔案、驗資報告、財務憑證、項目批文等資料的原件及甲方現有全部印鑑)進行共管,屆時,甲、乙雙方可對舊的印鑑共同銷燬或作記號,以示承包前後的區別,並簽署相應的備忘錄。

3、本合同簽訂後,雙方同意以甲方名義在中國建設銀行廈門分行開元支行開設基本金帳戶,作爲乙方承包經營項目的資金專用賬戶,並將該專用賬戶交由乙方管理及使用,該帳戶中的資金全部歸屬乙方所有。

爲了便於甲方的監督,乙方同意由雙方各持一枚銀行預留印鑑共同監管該專戶,但甲方應當配合乙方爲項目的開發建設而利用或者使用該專戶的一切行爲。

4、甲方董事會現有 名董事,甲方同意:在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由乙方指派人員出任其中的 名董事,並在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申辦工商變更登記手續。若因有關政策規定而暫時無法變更的,則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經過公證的甲方現任董事出具的不可撤銷的授權委託書,授權乙方指定的人員代爲行使《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及甲方《章程》等文件規定的董事職權。授權委託期限與本合同承包期相同。

5、甲方同意,在項目土地權證取得後將辦公場所遷移到乙方指定的地點。

七、股權轉讓或項目轉讓

1、甲方、丙方同意並保證,在甲方公司股權符合轉讓條件後的任何時機,乙方有權要求將甲方股權轉讓登記至乙方或者乙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甲方、丙方屆時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辭或者拒絕,且乙方無須就股權轉讓再向甲方、丙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款項之外的其他任何形式的款項或者費用。股權轉讓所需的一切稅費及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但甲方、丙方應爲乙方提供政策允許的減稅方便。

2、甲方、丙方同意並保證,在項目符合法定轉讓條件後的任何時機,乙方有權要求將項目過戶登記至乙方或者乙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過戶所需的一切稅費及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但甲方、丙方應爲乙方提供政策允許的減稅方便。屆時,各方可就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款項支付問題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

八、違約責任

1、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均應嚴格遵守並履行本合同各條款的規定,非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修改、變更或單方終止或解除合同,否則即構成違約。違約一方應賠償對方的一切經濟損失(含可得利益的損失)。

2、本合同簽訂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本合同規定的,另一方有權要求違約方予以糾正並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若由於甲、乙任何一方的違約行爲導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按規定賠償守約方的經濟損失(含可得利益損失)。

3、若因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干涉乙方的經營活動;因甲方原因致使項目被查封、凍結、拍賣;甲方在項目上設定抵押權或其他第三方權益等),影響乙方對項目的開發經營的,

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丙方退還乙方投入本項目的全部資金並按不低於50%的回報率補償乙方經濟損失。

4、上述三款規定的守約方的經濟損失難以確定的,應按其在簽訂本合同時所預見的在合同正常履行下守約方所能獲得的全部利益爲準。

九、免責條款

由於下列情形之一導致一方未能履行合同義務的,可以免除其違約責任:

1、戰爭、不可抗力因素;

2、雙方書面同意的其他免責情形。

十、合同擔保

丙方同意 對甲方基於履行本合同項下的債務全部義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期間爲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十三一、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各方當事人均有權提交廈門仲裁委員會依申請時該會現行仲裁規則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當事人均有約束力。

十四二、其他事項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協商並訂立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方、乙方、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有權代表簽字: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有權代表簽字: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房地產開發經營合同 篇7

甲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乙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鑑於:

甲、 乙雙方擬對位於甲方擁有完整商品房住宅土地開發使用權的 畝(土地使用權證號爲: ( )字第 )土地,聯合進行住宅房地產開發,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雙方特簽訂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項目概況

1、土地使用證號: ( )字第 號,土地規劃許可證號( ),建築施工許可證號( ),建設規劃許可證號( )。

2、項目位置:鄭開大道與開封西區第七大街交匯處向南約1000米路東(17#18#樓)

3、擬開發規模:項目總佔地面積約15000平方米,可建築住宅面積約45000平方米以上,以規劃局批文及規劃圖爲準

第二條 合作方式

1、甲方擁有該項目國有土地的完整的開發使用權,並負責辦理本項目的一切相關手續。乙方出資在該土地17#、18#樓佔有面積上聯合建設商品房屋事宜。

2、該項目的16#、19#樓乙方有優先合作開發權利。

第三條 項目管理

1、爲完成合作項目,由乙方設立項目部,項目部對本項目獨立經營、獨立管理、獨立銷售,自負盈虧,獨立覈算,項目部資金專款專用,甲方不得干涉項目部的資金用途。

2、本項目銷售房產的各項稅費均有甲方負責並上報稅務機關,與乙方無關。

3、本合作項目設專項銀行賬號,由甲方負責辦理,乙方實際控制。針對本合作項目的商品房銷售資金只能直接進入本專項賬號。

4、本項目的建築商由乙方指定,甲方無權干涉。

5、甲乙雙方合作之前甲方以期房形式已銷售出去的17#樓房產,甲方必須無條件讓乙方清楚,其銷售所得到的銷售金額,衝抵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甲方應得的相應利潤款項。衝抵差額,多退少補。

第四條 項目專項賬戶

甲乙雙方定於合同生效之日起 7 日內,共同持印簽到 中信 銀行 支行以甲方名義申請辦理本項目專項賬戶,甲方提供法人專用章一枚,財務專用章一枚、賬戶預留乙方印籤一枚,

雙方與銀行共同約定,預留印籤必須經甲乙雙方共同蓋章始能變更。所有上述甲方提供的合法印籤皆由乙方管制。

第五條 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辦理該項目的立項、規劃、設計、報建、施工許可證、銷售許可證等相關證件,及建築施工用地臨時佔道、用水、用電等相關手續,並承擔相關費用(施工許可證辦理相關費用由承建方承擔),並確保乙方在合同簽訂後30日內可以進行。

2、甲方負責辦理該項目建設過程中所需要的其他一切手續及負責處理、協調與政府各部門的關係。

3、甲方負責辦理該項目專項銀行賬號。

4、甲方應妥善處理自身的債權債務,如因有的或將來發生的債務而影響本項目的開發,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並賠償乙方資金損失。

5、甲方應保證本項目土地權利上不存在任何他項權,並承擔因權利瑕疵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賠償責任

6、甲方不得依靠自身優勢向項目部下達任何不符合本協議內容的指令和文件,乙方同意或請求的除外。

第六條 乙方責任

1、乙方負責該項目建設所需資金的投資,包括建築安裝、裝修、水電安裝的投資。

2、在建設施工中負責本合同項目的安全生產,工程質量,出現的一切安全事故、質量事故均由項目部承擔。因項目部的工作失誤或者行爲不當引起的糾紛、處罰等,項目部承擔全部責任。

3、項目部必須按照勞動法依法用工,如因用工問題出現的糾紛,由項目部自行承擔後果,並消除不良影響。

4、該工程項目的債權債務,全部由項目部承擔,與甲方無關。

5、項目部要與其他公司處理好關係,在道路通行、使用水電氣等方面互相配合。項目部使用的水電費由項目部承擔。

6、項目部必須確保在 完成該項目工程建設並具備交工條件(如遇不可抗力事件或甲方的責任造成停工,則該項目期限自行順延),直至達到交工驗收標準。

7、乙方應妥善處理本項目開發過程中所形成的債權債務關係,不得因此對甲方造成影響。

第七條 利益分配

1、在該項目工程建設中或建成後,銷售資金直接進入指定的本項目專項銀行賬號,乙方有權獨自對房屋銷售資金進行覈算、支配,甲方對此無任何收取、支配等權力。

2、本項目建築總面積約45000平方米,擬估銷售金額約合1.5億人民幣,其中甲方享有按每平方800元計算(其中包含各項稅費及項目配套費)取得利潤分成,剩餘銷售資金歸乙方獨自享有支配。

第八條 項目建設工期

1、合作施工項目的投資建設週期暫定20個月,時間從取得施工許可證之日起開始計算,辦理全部施工許可審批手續的時間爲本協議簽訂後 30 日內(但因甲方原因造成開工前的許可審批手續延後的,建設週期相應順延)。

2、乙方不得因爲工程建設資金問題拖延合作項目的建設週期和進度,特殊情況下,因與不可抗力的事由發生延期竣工的,雙方應當協商確定竣工時間。

3、按照房地產行政管路部門要求進行小區綜合驗收時,雙方配合進行小區驗收工作,驗收過程中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條款,任何一方違約應賠償因違約而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本項目在乙方投入建設資金後,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無法施工建設,甲方除應退還乙方投入的資金外,還應向按乙方支付投入資金的30%的違約金並賠償乙方的相應損失。

3、若乙方逾期完成該項目,每逾期一天,則乙方支付給甲方總工程價款千分之一的違約金。但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造成逾期的,免除乙方的本項責任。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宜

1、相關銷售部門應當按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的銷售價格和銷售政策,單獨對本項目所涉房屋進行銷售。

2、雙方要互相配合,妥善處理好周邊關係。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或遇不可抗力的原因,本協議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協議時,應儘快用電話、電傳等方式通知對方,雙方均應設法補救,如因一方未履行及時通知義務應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損失。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享有單方解除權的一方,在約定的解除合同事由出現後,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

4、合同解除後,有過錯的一方應賠償無過錯一方的經濟損失,並按約定支付另一方違約金。

第十二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1、因本協議的爭議及合作期間的爭議應當通過協商的方式解決。

2、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約定將有關本協議書的全部爭議提交鄭州仲裁委員會裁決。仲裁之後若有訴訟,由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爲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四條 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取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五條 特別約定

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對合作項目所涉及的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築物、附屬物(具體指17#、18#樓的在建工程、商品房及其土地使用權)無權進行佔有、處置、使用(包括但不限於變賣、抵押、出租等處分行爲),乙方要求對該項事宜另進行特別約定的,甲方有義務進行配合。

第十六條 合同的簽訂和效力

本協議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本協議未盡事宜可另行書面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表人簽字蓋章後,作爲本協議書的附件,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開發經營合同 篇8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中介服務內容

甲方爲乙方提供【獨家】【非獨家】中介服務,期限爲_________,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促成乙方與【購買】【租賃】其房地產的當事人簽署【買賣】【租賃】合同後,乙方【需要】【不需要】甲方提供代理辦理房地產【交易過戶】【租賃登記】手續的中介服務。

乙方【同意】【不同意】授權甲方代爲【預約辦理】【申請辦理】_________公證。

乙方【同意】【不同意】將房地產的鑰匙交由甲方代爲保管以供查看之用。

乙方【同意】【不同意】授權甲方將房地產的鑰匙交予其他中介公司,以供查看之用。

第二條 房地產權屬情況

房地產地址:_________;建築時間:_________;房地產【建築面積】【套內面積】面積:_________。

房地產使用用途爲【住宅】【寫樓】【商鋪】【工廠】【其他_________】;性質爲【房改房】【商品房】【其他_________】;房地產證證號:_________。

乙方房地產爲【獨家所有】【共有】【其他_________】;【有】【沒有】抵押;【有】【沒有】被查封;【有】【沒有】出租。

第三條 價款、收款方式和法律法規規定的稅費

乙方同意甲方按照下列條件發出要約邀請:

1.該房地產按套出售並計價,總金額爲人民幣_________元(¥_________)範圍內。

2.該房地產以【建築面積】【套內面積】計算,單價爲人民幣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範圍內,總金額爲人民幣_________元(¥_________)範圍內。

3.乙方同意收款方式:【一次性收款】【分期收款】【按揭收款】【其他_________】。

4.稅費繳交方式【各付各稅】【稅費全部由買方/承租方支付】【稅費全部由賣方/出租方支付】。

第四條 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根據誠實信用原則爲乙方提供中介服務,有權向乙方收取中介服務費或要求乙方支付從事中介活動支出的必要費用。

2.甲方根據合同開展中介活動,爲乙方房地產尋找【購買】【租賃】對象,經乙方【同意】【不同意】,甲方發佈該房地產的廣告,廣告宣傳費由【甲方】【乙方】承擔。

3.甲方必須對乙方房地產的資料進行覈實。

4.甲方應當根據協議,帶【購買】【租賃】方察看該房地產,並將該房地產權屬情況如實告知【購買】【租賃】方。

5.促成乙方與【購買】【租賃】方達成【買賣】【租賃】合同。

6.爲乙方提供房地產交易過戶方面的諮詢。

7.甲方必須如實將交易進展情況通報乙方。

8.非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泄露乙方的信息資料。

第五條 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向甲方詢問交易進展情況,甲方必須如實告知,不得隱瞞。

2.乙方必須保證所填寫的房地產權屬情況真實;向甲方提供相應的房地產資料;並保證本人對該房地產擁有完整產權或已取得其他業主的委託有權處置該房地產。

3.甲方爲乙方提供中介服務過程中,乙方應當予以配合並提供必要的協助。

4.乙方應當根據合同向甲方支付中介服務費或支付甲方從事中介活動支出的必要費用。

5.甲方根據合同規定條件爲乙方找到【購買】【租賃】其房地產的當事人後,應及時通知乙方並約定簽署房屋【買賣】【租賃】合同的時間,乙方應在約定時間內簽署房屋買賣合同。

第六條 中介服務費、協辦手續費給付

甲方促成乙方與【購買】【租賃】其房地產的當事人簽署【買賣】【租賃】合同的,乙方應在【合同簽訂當日】【合同生效之日】【其他_________】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作爲中介服務費。

甲方促成乙方與【購買】【租賃】其房地產的當事人簽署【購買】【租賃】合同後,乙方需要

甲方代辦房地產【交易過戶】【入住手續並結清有關費用】【贖契手續】【租賃登記】【其他_________】手續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作爲協辦手續費。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和變更

乙方可以隨時取消委託或變更出售、出租條件,但應及時通知甲方;乙方通知甲方取消委託或變更出售、出租條件前,甲方已爲乙方提供符合本合同約定的中介服務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從事中介活動支出的必要費用(該費用不得超過中介服務費)。

第八條 法律責任

1.甲乙雙方不履行本合同規定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方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爲_________。

2.乙方逾期支付中介服務費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標準爲。

3.甲方在提供中介服務過程中存在隱瞞或欺詐,致使乙方受到損失,甲方不得收取中介服務費,並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4.因乙方未能及時履行義務,導致甲方未能促成乙方與【購買】【租賃】其房地產的當事人簽署【買賣】【租賃】合同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爲_________,但不得再要求乙方支付中介服務費。 5.乙方與甲方介紹的客戶私下交易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中介服務費,並可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爲_________。

第九條 糾紛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當事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______頁,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籤):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籤):_________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開發經營合同 篇9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租憑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訂立本房地產租憑合同。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市▁▁▁區(縣)▁▁▁▁▁▁。該房屋爲:樓房▁▁室▁▁廳▁▁衛▁▁廚,建築面積▁▁▁平方米,使用面積▁▁▁▁平方米,裝修狀況▁▁▁▁,其他條件爲▁▁▁▁▁▁▁,該房屋(□已/□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爲第▁▁▁▁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爲:▁▁▁▁▁。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爲:▁▁▁▁。

第三條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爲:▁▁▁▁▁。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審覈批准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

第四條交驗身份

(一)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二)乙方應向甲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第五條房屋改善

(一)甲方應在本房地產租憑合同簽訂後▁▁日內對該房屋做如下改善:▁▁▁▁▁▁▁,改善房屋的費用由(□甲方/□乙方)承擔。

(二)甲方(□是/□否)允許乙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範圍是:▁▁▁▁▁▁▁▁▁▁▁▁▁▁▁,雙方也可另行書面約定。

第六條租賃期限

(一)租賃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計▁▁年▁▁個月。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日向甲方提出(□書面/□口頭)續租要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房地產租憑合同。

如乙方繼續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未提出異議的,本房地產租憑合同繼續有效,租賃期限爲不定期,雙方均有權隨時解除房地產租憑合同,但應提前▁▁▁日(□書面/□口頭)通知對方。

第七條租金

(一)租金標準:▁▁▁元/(□月/□季/□半年/□年),總計:▁▁▁▁元(大寫:▁▁▁▁▁▁元)。

(二)租金支付時間及方式:▁▁▁▁▁▁▁▁▁▁▁▁▁▁。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爲房地產經紀機構的,乙方應在▁▁▁▁▁▁▁▁▁▁銀行開立帳戶,通過該帳戶支付租金,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銀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產經紀機構應於本房地產租憑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其中一份房地產租憑合同送交▁▁▁▁▁▁▁▁▁▁銀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第八條房屋租賃保證金

(一)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爲:▁▁▁▁▁▁▁▁元(大寫:▁▁▁▁▁▁▁▁▁▁▁▁▁▁▁元)。

(二)租賃期滿或房地產租憑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爲:

(一)乙方承擔(□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等費用。乙方應保存並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二)房屋租賃稅費以及本房地產租憑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於▁▁▁▁年▁▁月▁▁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後視爲交付完成。

(二)返還:租賃期滿或房地產租憑合同解除後,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後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上簽字蓋章。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對於乙方裝飾、裝修的部分,具體處理方法爲(□乙方恢復原狀/□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復原狀所需費用/□乙方放棄收回/□歸甲方所有但甲方折價補償)。

返還後對於該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第十一條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二)對於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三)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

本房地產租憑合同如發生糾紛,經協商仍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向__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甲方代表:

年月日

房地產開發經營合同 篇10

委託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 方委託 乙 方承擔 項目設計任務(以下簡稱本項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建設工程批准文件。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以法律形式約束和保障雙方。

第一條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項目的規模與性質:

詳細資料見設計任務書

第二條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甲方在合同簽約後,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資料, 並對所提供資料的正確性負責。

2.1. 項目立項報告及政府批准文件。

2.2 城建局蓋章地形圖。

2.3土地測量圖及勘察報告。

2.4規劃審批意見及規劃指標批覆結果。

2.5方案文本(經審批通過)及電子文件。

2.6地塊周邊水、電、煤氣管線圖

第三條 設計範圍及設計成果

乙方負責該項目的擴初設計(建築專業除外)和施工圖設計。詳細設計範圍和設計成果如下:

3.1初步設計

3.1.1紅線範圍內所有建築(含鋼結構建築)包括公建市政配套設施(門衛室、大門、橋樑、地下車庫、開關站、垃圾房、水泵房等配套輔助用房)的初步設計(建築專業除外)。

3.1.2室外總體設計:總平面、道路、管線綜合等擴初設計。

3.1.3初步設計概算。

3.1.4以上設計成果的電子文件、16套文本及報建所需藍圖等。

3.2施工圖設計

3.2.1紅線範圍內所有建築(含鋼結構建築)包括公建配套設施(門衛室、大門、橋樑、地下車庫、開關站、垃圾房、水泵房等配套輔助用房)的施工圖設計。

3.2.2室外總體設計:總平面、道路、管線綜合等施工圖設計。

3.2.3以上設計成果的電子文件、20套藍圖。

3.3其它

3.3.1甲、乙雙方就乙方在各階段應提交甲方的設計成果和深度要求,達成一致意見,以上要求未詳盡之處按 《建築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版要求執行,其設計成果應通過政府審批,滿足各階段報建要求。

3.3.2乙方應配合建築專業擴初設計單位完成擴初設計,並擔任修建性詳規、建築方案設計、建築專業擴初設計的技術顧問。乙方負責該項目的方案出圖章和擴初出圖章的有關事宜,並且不另外收費。

3.2.3雙方約定:乙方每個階段的設計成果,須有乙方各專業設計負責人及設計師會籤記錄,設計成果報送甲方前須有總設計負責人簽字。

3.2.4雙方約定:如甲方要求,乙方應隨時提交過程圖紙。並積極配合甲方完成所有的報批報審工作。

3.2.5主體鋼結構、基坑支護、預應力結構等相關專業施工圖由乙方提供。

第四條 設計費

4.1本合同第三條設計範圍的設計費按照 元/平方米 建築面積計算。甲方另支付 元/平方米設計費作爲設計趕工和服務配合費用,每階段設計完成後視交圖時間和服務配合情況單獨支付。平方米,面積總計 平方米,總設計費爲人民幣 萬元人民幣 (大寫:人民幣 元整),另支付的趕工和服務配合費用爲 萬元人民幣(大寫:人民幣 元整)

4.3總設計費用已包括提交上述各項設計成果,及赴甲方協調設計及彙報的費用。

第五條 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4.2暫定地上建築面積約爲 平方米,獨立地下車庫面積約爲

說明:

1.本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

2.如本工程分期開發,乙方分批出圖,則甲方按乙方每期完成每批圖紙所佔全工程比例支付設計費。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 甲方責任

6.1.1 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交資料及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國家及上海市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6.1.2 甲方變更委託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雙方商定在階段設計資料交甲方確認前乙方返工,不予補償,如階段設計資料已經甲方確認且需乙方返工時,乙方在接通知後5天內向甲方提交返工費用(含工作量及計算依據),經雙方共同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乙方提交變更(修改)設計費用高,甲方不能接受時, 甲方有權另行委託設計。由於變更(修改)而造成合同執行有困難時,雙方可以按已完成設計階段(工作量)辦理結算,並終止合同。

6.1.3 甲方委派作爲代表,參與對設計文件的圖紙會審、設計審查,協助乙方完成設計工作 。

6.1.3 甲方另外委託代理甲方在設計過程中進行結構指標的技術監控,乙方配合該公司的技術管理工作。

6.2 乙方責任

6.2.1 乙方應按國家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及甲方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並對其設計質量負責。

6.2.2 乙方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

6.2.3 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爲

6.2.4 乙方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設計內容、成果以及進度要求向甲方交付資料及文件。

6.2.5 乙方應配合甲方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委託作爲本項目設計負責人 ,負責技術上的組織聯繫工作 。

6.2.6 乙方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後,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

6.2.7 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的設計要求進行設計。當設計限額超標又未得到甲方同意時,乙方要在甲方確定的合理時間內自行免費調至設計限額以內。否則,甲方有權另行委託具有相應設計資質的單位調整設計,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

6.2.8本項工程應由乙方自行設計,在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得情況下,乙方不能將任何分項專業設計另行外包。如有違反,甲乙方設計合同無效,且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 如設計外包是在甲方同意的情況下,則該外包方爲丙方,甲方與丙方簽定分包合同,所發生設計費用由甲方直接支付丙方,相應費用從乙方的設計費中扣除。

6.2.9 當施工圖紙在施工過程中變更較大時,甲方可要求乙方負責繪製竣工圖。繪製竣工圖費用根據乙方工作量大小另行協商。

6.2.10乙方在約定的時間內協助甲方完成設計招投標手續,並且不另外收費。

6.2.11合同執行過程中,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更換主設計師,主創人員如遇特殊情況需更換主設計師,乙方應得到甲方同意,並由甲方指定其他主設計師,此過程產生的進度等影響,責任由乙方承擔並按本合同相應條款執行。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 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甲方根據甲方確認乙方的實際工作量支付設計費。

7.2 甲方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乙方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付未付設計費的違約利息,違約利息按同期銀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乙方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甲方。甲方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甲方均按7.1 條規定支付設計費(由於乙方造成的原因除外)。

7.3 乙方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乙方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乙方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並根據損失的程度和乙方責任大小向甲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爲實際損失的100%。但不超過設計費總額。

7.4 由於乙方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一。

7.5 由於乙方提交的概算不準確或設計未按照甲方設計要求而造成工程成本高於設計限額,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不少於高於設計限額部分造價的50 %的賠償金。

7.6 乙方不能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交設計文件或乙方設計人員不能勝任本設計任務時;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並按照甲方已經確認的圖紙工作量辦理結算。

7.7 乙方提交的圖紙如果質量不能符合要求時,甲方有權拒收。由此而造成的工期延誤及重新出圖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7.8 乙方設計人應配合甲方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進行交底、會審、審批、驗收等工作。 乙方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在施工的技術交底、圖紙會審、隱蔽工程竣工驗收等過程中每缺席一次,應承擔20xx元/次違約金,累計缺席三次以上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7.9 甲方委託乙方辦理國家有關施工圖審查事宜並及時提供相關資料,審圖合同洽談簽署及施工圖審查費用由甲方承擔。

7.10 上述違約金、賠償金甲方有權從乙方設計費中扣除。

第八條 知識產權

本合同所完成並經甲方確認的設計文件, 其著作權均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自行使用或提供給第三方。如發生以上情況並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

第九條 其他

9.1 本合同第三條規定乙方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本合同規定的份數,乙方另收工本費。每個單位工程、每個專業一份圖紙目錄、一套齊全的圖紙,一個圖號只能有一張圖,每個單位工程相關的通詳圖紙按單位工程配備齊全(不公用) 增曬圖紙按以下標準結算:乙方提供甲方圖紙,除20套以外,加曬圖紙按市場價結算:

A4: 0.25元/張; A3: 0.5元/張;

A2: 1元/張; A1: 2.0元/張; A0: 4.0元/張;

9.2 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應當註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乙方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甲方需要乙方的乙方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甲方承擔。

9.3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9.4 由於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會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其他方,並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五天內,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經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地區公證機構出具的證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證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9.5 甲乙雙方另簽訂建築工程設計標準合同,以便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另簽訂的建築工程設計標準合同的內容與本合同不符之處,以本合同爲準。

9.6 本合同項目下發生的稅費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

9.7 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同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長寧區人民法院起訴。

9.8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9.9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9.10本合同附件系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協議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9.1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 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開發經營合同 篇11

典當行(抵押權人):(以下簡稱甲方) 公司地址: 聯繫電話:

當戶(借款人): (以下簡稱乙方) 住 所: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典當管理辦法》等有關國家法律、法規及其相關規定,甲方向乙方申請辦理典當貸款事宜,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典當金額及費用

一、 甲方同意在辦理完房地產抵押合同登記及乙方交付該房地產給甲方後,給予乙方當金人民幣(大寫)_____ ________元整,¥ 元。

二、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有關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評估費、抵押登記費、公證費等費用),均由乙方支付或承擔。

第二條 典當期限

一、典當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當金支付日以當票所記載的實際發放日爲準,若實際發放日遲於前款記載的發放日,則典當到期日相應順延。

三、若甲方根據本合同第九條第二項約定的情形,提前收當,則視爲典當已到期。

四、若甲方同意乙方辦理續當,典當期限到期日相應順延,以續當憑證上記載的到期日 爲準。

第三條 典當利率及綜合費率

一、 借款月利率: ‰,月綜合費率: ‰,合計:每月 ‰。

二、 本合同所約定的利率和綜合費率不受本合同典當期限限制,乙方必須按時交納利息和綜合費用直至清償完所有債務爲止。

三、 經甲方同意,乙方提前歸還借款的,按合同約定的利率和綜合費率及實際用款月度計算利息和綜合費用。

四、 乙方按以下方式交納利息和綜合費用( 1 )。

1、綜合費用在當金支付前一次性支付;

2、利息按月支付,即每月 日前支付上月利息;

五、當期在5日內的,利息和綜合費用按5日計算;當期在10日內的,利息和綜合費用按半個月計算;當期在10日以上的(包括10日),利息和綜合費用按整月計算。如乙方未能履行此約定,甲方有權單方提前終止合同(含當票)並向乙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及違約金。

六、 超期交納利息、綜合費用或超期還款的,除正常交納利息和綜合費用外,每日按借款金額的 加收違約金。

七、 本合同項下包括但不限於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和可能發生的違約金、律師費等實現債權的費用對乙方提供的作抵押的房地產均具有優先受償權。

第四條 當物

抵押房地產類別:面積: 有效證件:所有權證號碼: 號。 土地座落: 。 抵押部位:全部。

當物估價金額: 萬元整。

抵押期限: 個月(與當期相同)。

第五條 擔保合同

編號爲 號的《抵押擔保合同》爲當票和本合同的從屬合同,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六條 贖當

一、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到期日償還當金及利息。

二、在典當期限內,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贖當。若典當期限不滿5日的按5日計收利息。

三、乙方超過典當期限或續當期限贖當的,爲逾期贖當。若逾期贖當,乙方除需償還當金本息外,還應根據逾期天數,補交逾期的當金利息、綜合費用和違約金。

第七條 續當

一、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續當。續當應在典當期滿前5 日內辦理。

二、乙方辦理續當時,必須先結清前期的利息和繳納本期續當的綜合費用。

三、辦理續當時,甲方應與乙方簽訂續當憑證,在續當憑證上載明乙方名稱、續當金額、期限、利率及綜合費率等要素,並由雙方簽名蓋章,方爲有效。該續當憑證作爲當票和本合同的補充,當票和本合同繼續有效,但續當不得超過3次。

第八條 絕當

一、典當期限或者續當期限屆滿後5日內,乙方既不贖當也不續當的,爲絕當。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典當行管理辦法》和《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等有關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出現絕當時,甲方有權選擇下列方式行使權利:

(一)當物估價金額不足3萬元的,甲方可以自行變賣或者折價處理,不足部分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二)當物估價金額在3萬元以上的,甲方可選擇按照雙方約定的當物估價金額委託拍賣行進行拍賣。拍賣起價爲當物估價金額下降10%,若不能賣出,可連續以上一次拍賣價下降 %的標準繼續拍賣,直到賣出爲止。甲方以拍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優先受償的範圍包括但不限於本金、利息、綜合費用、評估費、拍賣費、律師費等實現債權的費用。

(三)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發生下列任一情況,即構成違約:

(一) 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提供真實的證件、證明等資料;

(二) 乙方提供的當物存在經濟糾紛或權利瑕疵等;

(三) 違反法律、法規、相關規定以及本合司其他條款的約定。

二、違約發生後,甲方有權選擇採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一)限期改正:

(二) 解除典當合同(含當票),要求乙方提前清償未到期的典當本金、利違約金息、及有關費用。

(三) 解除典當合同(含當票),直接委託拍賣行對當物進行拍賣。從拍賣收入中扣除包括但不僅限於拍賣費用、當金、利息、綜合費用、律師代理費等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十條 其他

一、在乙方未償還借款前,乙方(抵押人)負責抵押房地產的維修,不得轉讓、出租、出售、拆動或損壞,保證抵押房地產的完好無損。

二、抵押物的相關證明手續他項權證,房產、土地證由甲方保存。

三、抵押期間,如果抵押房地產因故價值減少,乙方(抵押人)應在抵押房地產價值減少情況發生後十天內向甲方增補同減少的價值相當的財產抵押、質押。否則視爲違約,甲方有權提前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第二款規定的方式處理。 。

五、 本合同經有權部門抵押登記後生效。

六、 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法律及國家商務部、公安部頒佈的《典當管理辦法》執行。

七、本合同作爲當票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當戶到期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本合同義務,願意接受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開發經營合同 篇12

甲方: 合同編號: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簽訂地址:_________

乙方: 簽訂日期:__年__月__日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利用各自優勢互補,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本着互利互惠、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 合作開發項目

1.合作項目名稱爲:________。

2.項目地址爲:__市__路__號。

第二條 合作項目用地性質

1.合作開發項目佔地__平方米,土地性質爲____,土地使用權證號爲____。

2.該土地目前使用權人爲甲方。

第三條 合作開發項目規模

在本合同所述地塊上,擬建工程爲商住樓,規劃佔地__平方米,建築總面積__平方米。

第四條 合作開發方式及投資安排

1.甲方提供建設用地,乙方提供全部建設資金,項目工程完成後按本合同約定分配出售房產所得,甲方分得__%,乙方分得__%。

2.合作開發項目總投資預計爲__萬元人民幣,該總投資包括但不限於合作開發項目佔地得拆遷、安置、補償、辦理項目報建等手續,建築安裝總造價及各方分得房產相應應分攤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等。總投資資金全部由乙方承擔,乙方不得以總投資資金數額的變化爲由要求終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生效後由乙方安排於下列時間付款:

(1)本合同簽訂後__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總投資的__%,內含定金__萬元,合計__萬元;

(2)在合同簽訂後__日內,乙方再向甲方支付總投資剩餘的__%,合

第五條 保證

1.甲方保證

(1)甲方保證對用於本合同約定項目的土地享有合法的使用權,已依法交清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所有費用,並保證對該土地的使用權不受其他任何第三者的權益限制;

(2)甲方是合法成立的具有開發本合同約定房地產項目資格的企業,有權對本合同約定項目進行開發。

2.乙方保證

乙方保證擁有承擔合作項目全部投資的能力,並保證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投資款。

第六條 合作開發項目的前期工作安排

合作開發項目的前期工作由甲方負責,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各項:

1.將合作開發用地的土地使用權變更至甲乙雙方公司的名下。

2.落實合作開發項目佔地的規劃報建工作。

3.完成合作開發項目規劃用地的拆遷、安置及補償工作。

4.負責合作項目的整體供水、污水處理、供電、安裝、供氣、通訊報裝手續。

5.負責合作項目開工手續的辦理,負責在項目正式開工建設前,辦妥全部開工必備的報批手續,獲得開工許可證,使合作項目可以合法開工建設。

以上工作在甲乙雙方共同派人組成的項目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爲項目辦公室)成立後由項目辦公室負責,雙方必須無條件配合。

第七條 合作項目管理

1.本合同簽訂後__日內,甲乙雙方各自委派專人共同組成項目辦公室,具體協商工程管理、項目進展、人員聯絡、財務及工程進度安排等問題。

2.甲方委派人員擔任項目辦公室經理、財務,乙方擔任副經理、出納,項目辦公室負責對雙方共同決定的落實。

第八條 合作項目的建設承發包工作安排

1.合作項目由有資質的第三方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開發建設。

2.項目辦公室負責通過公開招標的方式選任施工單位,並負責選任監理、勘察、設計等單位。

3.合作項目房產均以甲方名義對外銷售。

第九條 雙方在項目開發中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委託以甲方的名義與施工單位簽訂施工合同,並以甲方名義與監理單位、勘察、設計等單位簽訂合同。

2.雙方共同決定由項目辦公室代表雙方負責工程建設中與各方的協調工作。

第十條 收益分配

1.合作房產的出售由項目辦公室代表雙方進行,自合作房產具備銷售條件並進行銷售時以月爲單位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比例分配,有關規定限制的除外。

2.分配導致應承擔的稅費由各方自行承擔。

3.房產銷售所得必須進入由雙方共同監管的賬號,該賬號由項目辦公室使用,款項分配須經合作雙方法定代表人共同簽名,此後才能劃入本合同所附賬號。

4.合作一方若購買項目開發房產,應按照經另一方同意的當月市場價定價,並於當月按本合同約定的比例將應支付給另一方的款項支付給另一方。

第十一條 房產竣工及交付

1.甲乙雙方均應配合各方進行竣工驗收。

2.合作開發房產應於竣工後交付購房者使用。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負責賠償,導致合同解除的,應雙倍返還乙方所交定金。

2.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出資義務,每日按應交未交部分的萬分之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任何一筆款項超過__日仍未足額支付的,甲方還有權解除合同,並沒收乙方所交定金。

第十三條 保密

任何一方對因房地產合作開發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四條 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書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合同,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生效條件

1.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式____份,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開發經營合同 篇13

德陽市房屋租賃合同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合法、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承諾共同遵守。

一、出租物業情況

1.甲方將其位於 的房屋租給乙方使用,面積爲__________平方米。

2.乙方使用用途: 。

二.租賃期限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租賃期限共____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未經協商一致均不得提前解約。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若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內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訂立租賃合同。

3.該房屋租金爲__ __元/月,該房屋租金每____個支付一次,以後每次支付時間爲租金到期30天前。

4.雙方約定,甲方收取押金 元。押金在租金滿後結清相關費用和交接完房屋時一併退回乙方。

5.在租賃期間,房屋產生的水、電、氣,電視收視費、物業管理費、垃圾清運費等由乙方支付。

三.租賃條件

1、乙方不得在該房屋內進行違反法律法規及政府對出租房屋用途有關規定的行爲。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他人。若擅自轉租,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四.合同的終止

1.租賃期限屆滿或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終止。

2.乙方應在期滿當日將房屋鑰匙及正常使用狀態下的附件中所列物品交給甲方。房屋留置的一切物品均視爲放棄,甲方有權處置,乙方絕無異議。

3.若甲乙雙方中的一方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向對方提出賠償要求.

五.雙方約定,甲方支付中介費 元,乙方支付中介費 元。

六.物品清單及其他約定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電話: 電話:

中介方: 經辦人: 電話:

20xx年 月 日

房地產開發經營合同 篇14

委託估價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估價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委託房地產價格評估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因爲 ,特委託乙方對 進行評估。

二、甲方應於 年 月 日以前將委託評估房地產所必需的產權證明、證件及其它有關資料交給乙方。甲方應向乙方提交的資料如下:

1. 上述住宅樓房的確權證明材料複印件;

2. 其他有關資料。

三、乙方應根據甲方委託評估的目的, 對委估房地產的價格予以客觀、公正的評估, 並向甲方出具房地產價格評估報告書。普通房地產價格評估,一般應在甲方提供資料後兩週內完成。

四、甲、乙雙方對委估房地產價格評估報告的內容應盡保密之責,除向政府主管部門申報外,未經對方同意, 不得對外公開或泄露給他人。

五、經甲、乙雙方商定,甲方按北京市物價局及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關於房地產中介服務收費的通知》(京價[房]字[1997]第398號)文件規定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收費標準(見下表)所計算的評估標準收費,向乙方支付評估費。

六、甲方如中途中斷委託評估, 乙方不退還甲方預付的評估費。

七、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正式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進行修改。如有未盡事宜, 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八、本協議於XX年 月 日正式簽定。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開發經營合同 篇15

甲方:

乙方:

1. 甲方系在中國境內合法註冊的有權在房地產電子商務平臺“房源銀行”(以下簡稱“電商平臺”)上提供服務的服務商。

2. 乙方系在中國境內合法註冊並取得房地產開發資質,或房地產代理資質。並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準予銷售的項目。(以下簡稱乙方)

3. 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在“房源銀行”平臺上發佈出售項目名稱,地址,售價等符合規定的推廣信息。

4. 根據上述約定,現就本次合作達成本協議。

第一條 上線房屋

1.1 乙方委託甲方在電商平臺將其所屬的項目房屋在“房源銀行”平臺上線,即爲上線房屋,甲方在徵得乙方同意後可隨時調整上線房屋的具體信息。

第二條 有效資格

2.1 註冊與登錄

2.1.1 本協議生效後,乙方銷售人員須使用由甲方授權的電商平臺賬號及密碼完成電商平臺的註冊和登錄事宜。

2.2 有效上線資格

2.2.1 乙方在同時符合以下條件後,獲得有效上線資格:

(1)完成2.1.1所述註冊與登錄;

(2)遵守電商平臺公佈的其他規則。

2.2.2 乙方取得有效上線資格即有權利以自己的名義在“房源銀行”平臺上發佈出售項目名稱,地址,售價等符合規定的推廣信息。

第三條 服務期限

3.1 甲方爲乙方提供電商平臺服務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自 月 日止,在上述期限內,乙方可在電商平臺發佈銷售上線房屋。

3.2 服務期限屆滿後,雙方若未簽訂新服務協議的,甲方有權自動終止對乙方開放電商平臺相應上線房屋的銷售服務,無須另行通知乙方。

3.3乙方指定專人與甲方完成確認及其他需乙方配合工作: 姓名: 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

第四條 平臺服務費

4.1支付標準及費用

4.1.1本協議項下所指的平臺服務費是指乙方向甲方支付平臺服務費。乙方選擇第服務。

(1) 服務期6個月,服務費人民幣伍萬圓整

(2) 服務期12個月,服務費人民幣壹拾萬圓整。

4.1.2支付標準

服務期6個月,服務費人民幣伍萬圓整,支付標準爲:成交房屋5套(以簽訂買賣合同爲準),或者帶看50組客戶(以客戶確認書爲準,見附件)。每成交一套房屋支付服務費壹萬元,付足伍萬圓後,在服務期內成交的房屋,乙方無需額外向甲方支付服務費。

服務期12個月,服務費人民幣壹拾萬圓整,支付標準爲:成交房屋10套(以簽訂買賣合同爲準),或者帶看100組客戶(以客戶確認書爲準,見附件)。每成交一套房屋支付服務費壹萬元,付足壹拾萬圓後,在服務期內成交的房屋,乙方無需額外向甲方支付服務費。

4.2支付時間:

乙方應於達到支付條件後 內以支票或轉賬形式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逾期未支付的,應按照未支付金額的每日 5‰ 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乙方應按照約定標準向通過甲方平臺給乙方帶來成交的,包括但不限於房地產經紀公司,房地產經紀事務所,經紀人等支付相應的佣金。逾期未支付的,應按照未支付金額的每日 5‰ 向其支付滯納金。

4.3甲方賬戶信息如下:

賬戶名:合發(上海)網絡技術有限公司 賬號: 1213

幵戶銀行:招商銀行上海分行張楊支行

4.4 特別約定

4.4.1 乙方須按照電商平臺公佈的各種規則、文件規定的內容完成上線房屋的銷售。

第五條 甲方權利及義務

5.1 甲方權利

5.1.1. 乙方在項目有優惠條件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並在電商平臺發佈最新銷售信息。

5.1.2 制定電商平臺使用規則

5.2 甲方義務

5.2.1 負責提供穩定的平臺和技術服務,保證電商平臺的順利運作;

5.2.2 向乙方提供相應的使用手冊等材料;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6.1 乙方的權利

6.1.1 在本協議生效後,有權向甲方索取用於電商平臺註冊的賬號和初始密碼。

6.2 乙方的義務

6.2.1 遵守電商平臺使用規則、不定時發佈各種文件及相應銷售項目在電商平臺;

6.2.2 及時關注通過電商平臺獲悉電商平臺使用規則及相應規則的變化;

6.2.3 參加電商平臺組織的相關培訓;

6.2.4 更改3.3項下專人前須書面告知甲方。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 雙方應正當行使權利,履行義務,保證本協議的順利履行。任何一方沒有充分、及時履行義務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給其他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其他方由此所遭受損失。

7.2 如雙方就本協議內容或其執行發生任何爭議,雙方應進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7.3 本協議的訂立、執行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國法律。

第八條、有限責任

8.1 甲方無需對平臺使用人(發展商、代理商)因第三方原因產生的傳輸、聯絡遲延、錯誤和疏漏(包括但不限於用戶個人網絡不穩定、個人電腦、網站遭遇攻擊)而產生的損害負責。

8.2 不論在任何情況下,甲方均不對因網絡連接故障、通訊、電力或其他系統故障,罷工、暴亂、火災、洪水、不可抗力,以及戰爭、政府行爲、政府管制、政府行政措施、銀行限制規定等原因導致的不能服務或服務遲延承擔責任。

8.3乙方使用期間,包括但不限於和購房者或者其他使用者產生的因爲銷售等事情引起的糾紛,均和甲方無關,甲方只是提供一個電商平臺。

8.4 本協議提及的相應規則、規範和注意事項,將通過甲方進行公示,任何未經甲方確認、承認或蓋章生效的文件、承諾對甲方無法律約束力。

第九條 其他條款

9.1 本協議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時行使本協議項下的權利不應被視爲放棄該權利,也不影響該方在將來行使該權利。

9.2 如果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無論因何種原因完全或部分無效或不具有執行力,或違反任何適用的法律,則該條款被視爲刪除。但本協議的其餘條款仍應有效並且有約束力。

9.3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9.4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開發經營合同 篇16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的原則,結合房屋建設的實際情況,經過協商,達成如下建築承包合同書樣本

一、工程概況:

1、甲方準備在新建x間x層帶尖子的房屋一棟。經與乙方接觸、洽談、協商,決定將其房屋建築工程(房屋從主體結構開始到粉刷完畢)承包給乙方進行施工建設,工程從x年 月 日開始動工,至x年 月 日竣工;房屋建設採用費用包乾制的形式;乙方按照甲方的圖紙保質保期來進行施工。

2、採取費用包乾的方式。乙方負責房屋建築時所需的設施(比如:腳手架、跳板等),甲方負責材料的供應;工程開工,從協議簽定之日開始,歷時 天內完成;房屋建築總面積 平方米,按每平方 元計算,費用金額共計 元整。

3、付款方式:主體結構工程完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50﹪,即(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元;待工程完工後,經甲方驗收合格,付清工程的餘下款項。

二、質量要求:

1、工程驗收標準,甲方按照下面的規定執行。

2、施工中,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施工,主體結構建設時,牆體要垂直、整體平整,所有的門及門窗的安放與牆體成一條線;粉刷時牆體厚度均勻,無裂縫,內牆面達到整體水平(本文章來源於“本站”!)、平整、無裂縫,門及門窗與牆接觸地方的粉刷看不到縫隙,天面要達到厚度均勻,無裂縫,所有刷白顏色均勻,大門牆體及衛生間的瓷磚要平整完好的粘貼,達到水平;陰陽角與牆體成一條線,與牆面垂直或平行;房屋四周要進行雨水排除的處理,待工程全部結束後,甲方進行竣工驗收。

三、安全問題:

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由乙方自行完全負責,若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完全負責,承擔一切責任,甲方概不負責,沒有任何法律責任。

需要說明:

五、本建築承包合同書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20xx年__月__日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 方(簽字蓋章)

乙 方(簽字蓋章)

甲方(簽字蓋章)

雙方證明人(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200 年 月 日

建築承包合同書樣本注意事項:

1.合同:是指實施工程,發包方和承包方之間達成的明確相互權利和義務關係的協議,包括合同條件,協議條件以及雙方協商同意的與合同有關的全部文件。

2.協議條款:是指結合具體工程,除合同條件外,經發包和承包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

3.發包方(簡稱甲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甲方的具體身份、發包範圍、權限、性質均需在協議條款內約定。

4.承包方(簡稱乙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5.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甲方在協議條款內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負責人。

6.乙方駐工地代表(簡稱乙方代表):乙方在協議條款內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負責人。

7.社會監理:甲方委託具備法定資格的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8.總監理工程師: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9.設計單位:甲方委託的具備與工程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本合同工程的裝飾或二次及以上的裝飾,甲方委託乙方部分或全部設計,且乙方具備相應設計資質,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設計合同。

10.工程:是指爲使建築物、構築物內、外間達到一定的環境質量要求,使用裝飾裝修材料,對建築物、構築物外表和內部進行修飾處理的工程。包括對舊有建築物及其設施表面的裝飾處理。

11.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建設工程造價管理部門。

12.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13.合同價款:甲、乙雙方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爲中標價格。

14.追加合同價款:在施工中發生、經甲方確認後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5.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開支或乙方應承擔的開支。

16.工期:協調條款約定的、按總日曆天數(包括一法法定節假日在內)計算的工期天數。

17.開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絕對或相對的工程開工日期。

18.竣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絕對或相對的工程竣工日期。

19.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20.分段或分部工程:協議條款約定構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1.施工場地:由甲方提供,並在協議條款內約定,供乙方施工、操作、運輸、堆放材料的場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圍場地(包括一切通道)。

22.施工設備和設施:按協議條款約定,由甲方提供乙方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設備或設施。

23.工程量清單:發包在招標文件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時計算方法(規則)計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項工程時明細清單。

房地產開發經營合同 篇1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項目內容及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總投資及資金籌措:

總投資_________元(其中:徵地費_________元、開發費_________元,建安費_________元)。投入資金規模_________元,甲方出資_________元,預收款_________元;乙方出資_________元,預收款_________元。

三、各方責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經營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資金償還及佔用費:

資金佔用費按月利率_________‰計付,並於每季末月的20日付給出資方。資金的償還按如下時間及金額執行_________,最後一次還款時,費隨本清。

六、財務管理

1.成本覈算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決算編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財產清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利潤分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其他

1.該項目資金在_________行開戶管理,雙方確認_________行有權監督資金使用。

2._________方經濟責任由_________擔保。保證方有權檢查督促______方履行合同,保證方同意當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經濟責任。

3._________方願以_________作抵押品,抵押品另附明細清單作爲本合同的附件,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______方對抵押品享有處理權和優先受償權。

十、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甲方執_____份,乙方______份。合同副本______份,報送_____等有關單位各存一份。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本合同附件有_________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的修改、補充須經甲乙雙方簽訂變更合同協議書,並須保證方同意,作爲合同的補充部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開發經營合同 篇18

( )房買賣契字 號

甲方(賣方):

立契約人

乙方(買方):

由於甲方已收到乙方預付的購房定金人民幣(大寫) ,雙方同意就下列房地產買賣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願將坐落在 區 路(街) 的房地產(房屋建築面積 平方米)出售給乙方。該地產的基本情況已載於本合同附件一。乙方已對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地產做了充分了解,願意購買該房地產。

二、甲乙雙方議定的上述房地產成交價格爲人民幣(大寫) 元;¥ 元。乙方於 年 月 日前分 次付清給甲方,購房定金將在最後一次付款時衝抵。付款方式:

三、雙方同意於 年 月 日由甲方將上述房地產正式交付給乙方。房屋移交給乙方時,其該建築物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一併轉移給乙方。

四、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五、違約責任:乙方中途悔約,乙方不得向甲方索還定金。甲方中途悔約,甲方應在悔約之日起 日內將定金退還給乙方,另給付乙方相當於定金額的違約金。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購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地產,每逾期一日,由違約一方向對方給付相當於上述房地產價款千分之 的滯納金。

六、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七、上述房地產辦理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承擔。

八、本合同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另行議定,其補充議定書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經房地產買賣主管機關審查批准後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合同副本 份,送 房地產交易管理所(處)。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地 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1.本合同文本適用於房地產買賣立契。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議定後,可填入空白條款內或另行簽訂附件。

3.本合同格式解釋權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房地產開發經營合同 篇19

甲方: (下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下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公司法》,本着真誠合作、共同發展、互利互惠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合作開發建設位於 市區地塊房地產項目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土地及其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

雙方本次合作開發的項目暫定名稱爲 “ ” ,最終名稱以政府主管部門覈准的名稱爲準(以下簡稱“本項目”。 )

2、項目位置

本項目佔用的土地位於 省 市 區 , 土地使用權證號碼爲 市字第 號和 市 字第 號,四至座標見《土地使用權界址座標表》 。

3、項目用地面積和用地性質:生活用地 本項目總用地面積約 平方米(約合 畝) ,甲方已經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上述項目用地面積和用地性質按市政府有關部門最後覈定爲準。

4、項目規劃內容

本項目用地規劃指標根據 市規劃局頒發的 《建設用地規劃許 可證》確定爲準,作爲雙方合作項目建設指標。

第二條、合作方式

1、 甲方提供符合本合同第一條約定內容的商品房項目建設用地,參與項目開發建設和監督經營管理。

2、乙方提供本項目除土地地價之外的全部開發建設資金,並負責本項目的開發建設及經營管理工作。乙方提供的資金包括但不限於本項目所需的全部建築、設施設備及安裝資金,本項目的勘察、規劃設計、環境、綠化、消防、環保、人防、小區道路等報建及建設費用,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3、乙方承擔項目銷售費用。銷售費用包括廣告費用、委託銷售 代理費及其他爲銷售房屋而支出的費用。

4、本項目以雙方的名義共同開發建設,並按照約定的比例分配 房屋銷售收入及承擔政府依法收取的稅費 (雙方所付稅費從雙方應分得的收入中直接扣除,從共管賬戶中統一支

付)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按約定比例分配未銷售完畢的房屋。

第三條、合作利益分配和稅費承擔

1、合作項目銷售期間,按照甲方佔 % 、乙方佔 % 的比例分配房屋銷售收入,按同樣比例承擔政府依法收取的稅費。

2、乙方銷售房屋時,銷售款進入由雙方共同監管的專門帳戶,在預留應向政府繳納的各項稅費後按實際發生的銷售收入定期進行分配(具體分配時間另行約定)。銷售期滿後,雙方進行統一結算。

3、 經雙方協商一致按約定比例分配的在銷售期內未售出的房屋,按照可銷售面積甲方佔 %,乙方佔%進行利益分配。對於不可銷售部份按以上約定比例享有權益和承擔建成後的運行成本。分配房屋時,雙方須無條件給予配合及方便。

第四條、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提供本項目之合法有效的土地使用權證明,保證本項目《土地使用權證》的合法性、真實性,承擔項目用地的全部地價款。

2、甲方負責提供有關手續,協助乙方辦妥本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開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以及有關消防、環保、人防等事項的報批手續。

3、負責協調政府有關部門的關係,確保項目順利完成開發建設。

4、甲方爲處理徵地遺留問題、搬遷及安置補償問題的責任主體,乙方負責具體實施,以確保本項目順利開發。

5、甲方負責辦理本項目合作開發的政府審批及登記手續,甲方應爲所售房屋辦理房屋產權證提供相關手續和便利。

6、甲方應爲購房者申請按揭貸款提供銀行認可的階段性擔保責任。

7、在雙方經協商一致分配未銷售的房屋後,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的名義銷售所分得的房屋,併爲辦證提供一切便利,因此發生的稅費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如期投入項目建設所需的全部資金,保證建設工程按時按質完成。

2、乙方負責場地清理,場地平整等。

3、乙方負責在本合同簽訂後 90 天內本項目方案的設計,並承擔設計費用。方案設計須經甲方確認後報政府主管部門審批,報建獲得 批准後應儘快完成施工設計。在施工期間, 項目規劃若需調整及變更,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甲方不承擔責任。

4、乙方負責本項目工程建設的管理、房屋銷售工作,包括選擇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材料供應單位、銷售代理單位,以甲、乙雙方共同名義分別與上述單位簽訂並履行《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建設工程監理合同》以及有關建築裝飾材料、設施、設備的《買賣合同》、 《委託銷售代理合同》等。乙方選擇的監理單位、施工單位須報甲方備案。甲方對乙方的經

營管理有權監督,並有義務給予協助,提供或辦理實施上述行爲所必須的手續。

5、乙方負責組織工程的各項竣工驗收,保證工程質量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對於存在的質量問題,乙方負責解決,承擔工程的質量保證、保修責任。

6、乙方應按照工程合同約定向施工單位支付工程款。本項目各項工程竣工驗收後, 乙方應及時進行工程結算並按合同約定結清工程款。

7、乙方負責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確定的交房標準按質按量按時建設完工。

第五條、開發計劃和週期

1、本項目計劃分 期開發。

2、本項目的開發週期爲 年(自簽訂合同之日起計算) ,因政府審批原因導致上述期限在項目用地不具備開發條件的情況下, 時間相應順延。

3、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乙方向甲方報送項目工作計劃, 經甲方確認後執行。

六、協調組織

爲了協調雙方合作關係,保障雙方適當全面履行合同義務,確保合作項目的順利開發,雙方同意組成項目協調小組”,甲方指派專職成員 名,乙方指派專職成員名,專門負責雙方的協調工作。

七、 交房標準

1、小區內單位工程的基礎工程、主體工程、砌築工程、屋面保溫防水工程,其他防水防滲工程等,以設計院的施工圖紙爲準。

2、單位工程的室內外裝修工程、門窗工程,原則上以設計圖紙爲準。經甲、乙雙方協商,設計和施工標準由以下幾點原則確定:

(1):外裝修採用高級塗料(市政有統一要求的以市政規劃爲主),局部可由設計單位選擇其它材料。

(2):採用白玻噴塗鋁合金窗,噴塗色由設計院確定。

(3):分戶門裝豪華防火防盜門,地面水泥砂漿找平,起居室、臥室等處牆面、頂棚完成批擋。

(4):樓房的入口門廳、電梯廳等公共部分採用中高極裝修;頂 棚吊頂、牆面及地面,根據設計選用石應英漆材料。

(5):防火樓梯採用水泥地面、牆面作石英塗料。

3、單位工程內的水電安裝、電視電話系統工程,原則上以設計圖紙爲準。經甲、 乙雙方協商,設計及施工標準由以下幾點原則確定:

(1):給排水系統僅安裝管道部分,廚、衛潔具均由買房客戶自行採購安裝。

(2):電器照明除公共部分外,戶內根據設計圖紙施工,用電器(包括燈具)由買房客戶自行採購安裝。

(3):電視系統根據設計入戶,電視接收天線的標準經甲方確認後執行。

(4);電話線入戶、寬帶網絡線入戶,安裝智能對講機。

4、電梯工程採用合資電梯。

5、 小區內的環境綠化工程,委託有資質的專業公司承擔設計(須滿足園林綠化的規劃指標) ,標準經甲方確認並報政府主管部門批准執行。

6、小區內的消防系統工程,按消防主管部門審定的意見執行。

7、人防工程,按人防主管部門審定的意見執行。

8、防盜系統工程,委託專業公司進行設計並施工,小區內的電視監控防盜系統標準經甲方確認後執行。

9、小區內的游泳池、會館及商業用房由甲、乙雙方確定幷包含在小區的建設內容之中,但不包括會館及商業用房的室內二次裝修。

10、變配電工程,按設計圖紙執行。

11、屋頂露臺地面,水泥沙漿找平(含防水) 。

12、樓梯:水泥沙漿抹面,防滑耐磨塗料面層,鐵藝欄杆、木扶手;複式單元的樓梯水泥沙漿找平。

13、陽臺地面、圍護爲結構地板、鐵藝欄杆,均須符合設計標準。

第八條、特別約定

1、本項目如涉及有線電視、管道煤氣、防盜報警、寬帶網絡等系統的初裝及開戶費用由乙方墊付,在客戶辦理入夥時直接向客戶收取,未售出而分配給甲方的部分,由甲方在分配時按面積及相關標準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2、乙方須嚴格按照雙方協商約定的建設標準建設,不得降低交房標準。本項目交房標準如有提高,所增加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不影響銷售分配比例,但甲方要求提高標準的除外。

3、本項目的所有對外營銷廣告由乙方設計、製作和發佈,但所設計的方案必須報經甲方備案後,方可對外發布。

4、本項目的前期物業管理由雙方友好協商,共同組建或委託物業管理公司進行管理,直至業主委員會成立選定新的物業管理公司。在一方同意的基礎上也可由另一方單獨組建物業管理公司進行管理。

5、 本合同簽訂後,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 佰萬元 (¥: 萬元) ,作爲乙方履約定金,不計利息。本項目取得竣工驗收備案證書日內由甲方向乙方如數返還定金。

6、任何一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以本項目用地及其建設工程設定擔保物權或成立租賃權。任何一方應保證本項目或共管帳戶不受任何一方自身債權債務糾紛等法律風險的影響,以致本項目或共管帳戶出現法院查封等法律後果;若出現以上情形,自身有法律糾紛的一方應在本項目以外另行提供有效資產解決自身的有關法律糾紛,不得影響本項目的順利進行,否則按第九條第 3、4 項的約定處理。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 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2、在簽訂本合同之後,因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

6 項約定的,乙方有權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甲方應在收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起日內,除雙倍返還定金外,還應賠償乙方實際投資的全部投資本息,並按照乙方已實際投資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實際投資是指乙方前期發生的各種委託設計費用、報建費用及臨建已建工程和與項目工程建設直接有關的其它費用, 經評估機構鑑定後確認) 。

3、在本項目合作開發審批之後,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或者乙方違反本合同乙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並按照實際投資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本項目的土地使用權歸甲方所有,對在建工程經雙方進行結算後由甲方及時退還實際投資給乙方。

4、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第 5 項的約定,未按時支付工程款,導致甲方遭受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5、任何一方違反合同,定金及違約金不足補償守約方損失的,還應予以賠償。

6、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的約定,乙方除在規定時限內補救完 成外,還需承擔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賠償責任。

7、在本項目總體規劃通過之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終止合作。否則,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的所有經濟損失,賠償款不少於以下金額:未開發建築面積(違約時未開發土地面積×容積率)×【銷售單價(以違約時的評估值爲準)-每平方米建安成本(以違約時的評估 值爲準)】×50%如本條與本合同其他條款有衝突,以本條約定爲準。

第十條、不可抗力

由於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不能按期履行的,不可抗力因素消除 後,雙方順延履行合同。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甲方或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生效條件

1、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的補充協議書,與本合同書爲不可分割的法律文書,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其餘交有關部門備案。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

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

___年__月__日__於__市

房地產開發經營合同 篇20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委託人(甲方)

經紀人(乙方)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授權委託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從事房地產經紀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委託乙方爲其提供房地產經紀服務中介[  ];代理[  ];諮詢[  ];向乙方提供以下有效證明:(見附件一)

(  )1.身份證;國籍[  ]編號[  ]

(  )2.營業執照;編號[  ]

(  )3.房地產權證;編號[  ]

(  )4.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編號[  ]

(  )5.他項權利證書;編號[  ]

(  )6.其他證明或資料[  ]

甲方提供的上述證明和資料,證明甲方具備委託本合同事項的合法當事人。

第二條 乙方向甲方出示下列有效證明(見附件二)

(  )1.身份證;國籍[  ]編號[  ]

(  )2.營業執照;編號[  ]

(  )3.房地產權證;編號[  ]

(  )4.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編號[  ]

(  )5.他項權利證書;編號[  ]

(  )6.其他證明或資料[  ]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上述證明和資料,證明乙方具備接受本合同事項委託的合法當事人。

第三條 甲方委託乙方據實爲其提供房地產經紀服務。共_________項;

1.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

2.具體要求

3.其他要求

第四條 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內,甲方對其委託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應在規定範圍之內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居間介紹、代理房地產轉讓,按成交價的_________%計算支付:

居間介紹、代理房地產租賃的,按月租金的_________%一次性計算支付;

居間介紹、代理房地產交換的,按房地產評估價值的_________%計算支付;

諮詢服務的支付_________元。

服務費支付的時間、條件、金額、支付方式和結算方法,甲、乙雙方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約定履行。

第五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三條乙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的,乙方同意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各項服務費。甲方已預付的服務費全部退還。乙方不能完全履行的,則相應減少甲方應支付的服務費。具體數額由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另行約定。

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生效後,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中途毀約,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服務費不予退還。未支付給乙方服務費的,乙方有權按雙方約定償付服務費的標準,向甲方追索。

第六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須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的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變更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七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將本合同第三條爲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履行情況及時告知甲方,甲方對乙方的履約應提供必要的幫助。並有權隨時進行查詢、督促。

乙方發生將本合同第三條爲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事項轉委託其他房地產經紀人,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費用和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甲、乙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約定,追償因乙方過失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爲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要求和標準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委託他人代理的;

3.利用爲甲方服務的房地產經紀事項,爲自己牟取不當利益的;

4.違反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違背誠實信用原則,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當事人利益的;

5

第九條 甲、乙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約定,追償因甲方過失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1.要求乙方服務的房地產經紀事項不明確,或提供的有關證件和資料不實;

2.甲方利用獲得乙方提供的信息、條件、機會,擅自不履行合同;不給付約定的服務費;或中途委託他人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的;

3.違反本合同第四條及補充條款的約定,不按期給付或拒付服務費的;

4

第十條 甲、乙雙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三條各房地產經紀事項的服務,必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視作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十一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他書面的文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內空格部分填寫的,及本合同補充條款中書面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未約定的事項。應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爲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清楚明白,自願按本合同嚴格執行。一方違反或不履行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中的約定索賠。

第十四條 本合同簽訂後,需要公證的,可按本市公證的有關規定申請辦理公證有關手續。

第十五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署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的十天內,由乙方按規定,將本合同交上海市_________區_________縣_________房地產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所)備案。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方法之一,進行解決: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

2.向簽訂合同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

第十七條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上海市_________區_________縣_________房地產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所)_________份,共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補充條款

.........................................................................

(粘貼線)                        (騎縫章加蓋處)

附件一

.........................................................................

(粘貼線)                        (騎縫章加蓋處)

附件二

.........................................................................

(粘貼線)                        (騎縫章加蓋處)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身份證/營業執照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註冊地址           註冊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承辦經紀人員

(資格證編號:    )

年 月 日於上海

備註欄

甲、乙雙於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本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業已經備案。

經辦人:              房地產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所)(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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