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公司商品房購買合同(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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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公司商品房購買合同 篇1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公司商品房購買合同(通用3篇)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

委託代理機構: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聯繫電話: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國籍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

委託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國籍: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電話: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出讓方式取得位於_________________編號爲_______地塊的土地使用權。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爲_____________。

【建設用地批准書】【土地使用權證書】號爲_________,土地出讓面積爲_______平方米。地塊規劃用途爲__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年__月__日__至年__月__日__止。

出賣人經批准,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現定名】【暫定名】_________________。工程建設規劃許可證號爲____________施工許可證號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商品房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爲【現房】【預售商品房】。預售商品房批准機關爲廣州市國土房管局,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所購的商品房爲【現房】【預售商品房】該商品房爲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第____【幢】【座】____【單元】【層】[自然層__]__號房。

該商品房的用途爲____,屬____結構,層高爲____米,建築層數:地上__層,地下____層。

該商品房陽臺屬【封閉式】的____個,【非封閉式】的___個。

該商品房【合同約定】建築面積共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公共部分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

買受人在簽訂本買賣合同時,應與出賣人或其委託的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物業管理服務協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___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1、該商品房屋屬預售,按【套】【整層】出售,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爲每方米_______元,總金額爲__億__千__百__拾__萬__千__百__拾__元整。

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的建設費用計入套內建築面積銷售單價內,不再另行計價。

2、該商品房屋屬預售,按整幢出售,按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每平方米___元,總金額__億__千__百__拾__萬__千__百__拾__元整。

3、該商品房屋屬現房,按【套】【整層】【整幢】出售,總金額爲__億__千__百__拾__萬__千__百__拾__元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合同約定計價面積與實測計價面積有差異的,以實測計價面積爲準。商品房交付後,實測計價面積與合同約定計價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種方式進行處理:

第五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1、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0.6%以內的,買賣雙方不作任何補償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0.6%以上至3%以內的,買賣雙方按實測計價面積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單價據實結算

3)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____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實測計價面積大於合同約定計價面積時,面積誤差比3%以內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實測計價面積小於合同約定計價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面積誤差比=/合同約定計價面積×100%

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2、雙方自行約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應當按時如期將房價款支付到《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指定的售房款銀行監控賬號上。

監控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監控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按下列第___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

1)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計_-_億_-_-千__百__拾__萬__千__百__拾__元整。

2)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計_-_億_-_千__百__拾__萬__千__百__拾__元整。

3)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計_-_億__-千__百__拾__萬__千__百__拾__元整。

4)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計_-_億__-千__百__拾__萬__千__百__拾__元整。

5)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計_-_億_-_千__百__拾__萬__千__百__拾__元整。

3、其他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__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

1)、逾期在__日以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__日後,出賣人有權提出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的違約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交付期限。

出賣人應當在__年__月__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第__種條件,並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

1、該商品房經驗收合格。

2、該商品房經綜合驗收合格。

3、該商品房經分期綜合驗收合格。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__日內告知買受人的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第__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

1)逾期不超過__日,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__日後,買受人有權提出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__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一__的違約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該商品房預售後,出賣人不得擅自變更該商品房項目的規劃、設計。確需變更的,出賣人應書面徵得買受人同意。不同意變更的買受人可要求終止買賣合同。出賣人應在買受人提出終止合同申請的30天內退回已付購房款及利息。

第十一條交接。

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後,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證明文件,並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商品房爲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由於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

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三條出賣人關於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__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2、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出賣人關於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正常運行的承諾。出賣人承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1、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

3、____

4、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1、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後__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不能在房屋交付使用後__日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已付房價款的__%賠償買受人損失。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3、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爲商品住宅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爲非商品住宅的,雙方應當以合同附件形式詳細約定保修範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

在商品房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購買人承擔。

第十七條

雙方可以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

2、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外牆面使用權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

3、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

買受人的房屋僅作______________使用,買受人使用期內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並按佔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廣州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十一條

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頁,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

出賣人一份,買受人一份,市房地產交易所一份。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雙方簽訂後30天內向市房地產交易所辦理登記手續後生效。

企業管理人:買受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登記部門:登記時間:__年__月__

房地產公司商品房購買合同 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根據平等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員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 派遣與借用

第一條派遣係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將與甲方建立勞動關係的人員派往乙方工作的行爲。

第二條借用係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從甲方借調人員到乙方工作的行爲。

第三條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派遣員工,乙方須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借用費。

第四條員工與甲方爲勞動關係,與乙方爲勞務關係。員工的工作地點、崗位、方式由乙方根據業務需要確定。

第五條借用費係指乙方借用甲方員工的費用,包括:

(一)支付員工的工資。

(二)支付員工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費用。

(三)甲方爲派遣員工提供商業保險、福利的費用。

(四)甲方對派遣員工的管理、經營成本及承擔的企業稅收等費用。

第六條甲方派遣人員的姓名、聘用職務、借用費及其組成在附件 中約定,附件 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章甲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七條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根據乙方的要求推薦人選,與乙方決定借用的人員或乙方直接選定的人員簽訂《派遣員工勞動合同》。

(二)教育派遣員工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規章。

(三)教育派遣員工遵守乙方的工作制度,保守乙方的商業祕密。

(四)從借用費中支付派遣員工的工資和應得收入。

(五)在乙方支付借用費後,依法承擔派遣員工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及福利費用,其中福利及醫療保險部分內容的具體實施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條款、甲方有關派遣員工福利待遇、醫療費用報銷的規定執行。

(六)爲派遣員工提供附件2中雙方確定的服務內容。

(七)聽取乙方意見和建議,不斷改進工作。

第八條甲方享有如下權利:

(一)如遇特殊情況,甲乙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甲方有權撤回派遣員工和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和派遣員工(派遣員工在試用期內除外),同時甲方按下列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補償費:

派遣員工被派遣時間每滿一年,補償費爲一個月的借用費,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計算。補償費以派遣員工被撤回當月的借用費爲計算標準。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或損害派遣員工合法權益的行爲提出書面意見,進行交涉。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意見後六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覆甲方。

(三)乙方若無故拖欠派遣員工的工資或借用費,甲方可隨時無條件解除本合同,並向乙方追索所欠費用。

(四)派遣員工若侵害了乙方的合法權益,甲方可協助乙方追究員工的相關責任。

第三章乙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九條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尊重派遣員工不同的民族習慣和宗教信抑,不歧視派遣員工。

(二)爲派遣員工提供符合中國政府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的工作場所和條件,確定其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並依法爲派遣員工提供各項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費用。否則,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實行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如遇特殊情況需派遣員工延長工作時間,乙方須依法支付加班費。

(四)爲派遣員工提供差旅等補貼,具體數額由乙方決定。

(五)保證派遣員工的法定節假日休息。爲借用滿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員工每年安排一次帶薪休假,具體休假天數按乙方的規定執行。

派遣員工結婚時,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給予婚假3天,屬於晚婚的,應再給予晚婚假7天。

(六)派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應按照國家規定享受醫療期。醫療期內,乙方應按國家規定發給派遣員工病假工資和疾病救濟費,但最低不低於社會最低工資的80%。

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及哺乳期內的,乙方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但女員工應提供合法的醫生證明。

女員工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的,乙方應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 5天至30天的產假;懷孕滿四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42天產假,流產假期間,其工資照發。

(七)不得解除或終止對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女員工,以及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派遣員工的借用關係。

(八)不得解除對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經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爲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派遣員工的借用關係。

(九)派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被解除借用的,乙方應按照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 994]48 號)第6條規定,向甲方支付該員工的醫療補助費。

(十)督促派遣員工遵守中國政府頒佈的稅收法規,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十一)督促派遣員工辦理借用期間的有關合法工作證件,依據中國的法律、法規制定乙方的規章制度,並教育派遣員工遵紀守法。

(十二)乙方因業務需要,搬遷至新辦公地址時,須提前 5天通知甲方,以便業務聯繫。

(十三)乙方因故被撤銷時,須提前 5天通知甲方,以便及時辦理終止本合同的手續。

(十四)派遣員工若向乙方提出辭職,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但在試用期內辭職可隨時提出。乙方接到通知後,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收到乙方書面通知之日計算收費截止日期。

(十五)向保險公司投保派遣員工駕駛的乙方機動車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若乙方未投保,派遣員工駕駛乙方機動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事故責任屬於派遣員工的,由乙方賠償損失。

本條所列第(三)、(四)、(五)項內容,乙方可以規章制度的形式作具體規定,也可與派遣員工以協議的形式作具體約定。只要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且送甲方備案,應以規章制度和協議爲準。

第十條乙方享有如下權利:

(一)對決定借用的員工可以規定試用期,試用期限應根據借用期限確定:

.借用期在6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 5日;

2.借用期在6個月以上 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30日;

3.借用期在 年以上2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60日;

4.借用期在2年以上的,試用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

試用期內,乙方對不符合要求者,有權終止試用,但應支付試用期的借用費(含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費用)。試用期滿,所派遣員工自動轉爲正式派遣員工,其借用期自試用之日起計算。

(二)在借用期內,有解除派遣員工和解除本合同的權利,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和派遣員工(派遣員工在試用期內除外),同時按下列方式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補償費:

派遣員工借用時間每滿一年,補償費爲一個月的借用費,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計算。補償費以派遣員工被退回甲方當月的借用費爲計算標準。補償費中包含派遣員工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三)如派遣員工因違反中國法律、法規和嚴重違反乙方規定(此規定對派遣員工和甲方應該是公開的)被解除借用,乙方經徵求甲方意見後可隨時通知甲方和派遣員工,並可不支付補償費。

(四)可與派遣員工另行簽訂個人協議作爲甲方與派遣員工勞動合同的附件送甲方備案,但該協議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合同內容。

(五)乙方有權對甲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行爲提出書面意見,並進行交涉。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書面意見後六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覆乙方。

第四章 費用及其結算

第十一條本合同所涉及的借用費、派遣員工名單、借用時間和付費方式在本合同附件 中約定。

第十二條乙方須於當月xx年終附加的工資(乙方直接支付派遣員工工資的,須於當月底前向甲方支付借用費的其它部分),甲方收到後,於次月6日支付派遣員工工資。以上費用每逾期 0天按 %加付滯付金。逾期30天的,甲方可視情況提出索要違約金元,並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且不屬違約行爲,雙方辦理相應手續。

第十三條加班、加點費用的計算方法爲:

工作日加點費=月工資÷xx年月日起生效,有效期 年,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異議,有效期自行延長,延長期限與本合同期限相同。

第二十條本合同分別用中文和文寫成,每種文本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中文本和文本一份,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當兩種文本出現矛盾時,以中文本爲準。

第七章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二十一條雙方約定需增加的內容

(十二)乙方因業務需要,搬遷至新辦公地址時,須提前 5天通知甲方,以便業務聯繫。

(十三)乙方因故被撤銷時,須提前 5天通知甲方,以便及時辦理終止本合同的手續。

(十四)派遣員工若向乙方提出辭職,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但在試用期內辭職可隨時提出。乙方接到通知後,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收到乙方書面通知之日計算收費截止日期。

(十五)向保險公司投保派遣員工駕駛的乙方機動車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若乙方未投保,派遣員工駕駛乙方機動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事故責任屬於派遣員工的,由乙方賠償損失。

本條所列第(三)、(四)、(五)項內容,乙方可以規章制度的形式作具體規定,也可與派遣員工以協議的形式作具體約定。只要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且送甲方備案,應以規章制度和協議爲準。

第十條乙方享有如下權利:

(一)對決定借用的員工可以規定試用期,試用期限應根據借用期限確定:

.借用期在6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 5日;

2.借用期在6個月以上 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30日;

3.借用期在 年以上2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60日;

4.借用期在2年以上的,試用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

試用期內,乙方對不符合要求者,有權終止試用,但應支付試用期的借用費(含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費用)。試用期滿,所派遣員工自動轉爲正式派遣員工,其借用期自試用之日起計算。

(二)在借用期內,有解除派遣員工和解除本合同的權利,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和派遣員工(派遣員工在試用期內除外),同時按下列方式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補償費:

派遣員工借用時間每滿一年,補償費爲一個月的借用費,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計算。補償費以派遣員工被退回甲方當月的借用費爲計算標準。補償費中包含派遣員工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三)如派遣員工因違反中國法律、法規和嚴重違反乙方規定(此規定對派遣員工和甲方應該是公開的)被解除借用,乙方經徵求甲方意見後可隨時通知甲方和派遣員工,並可不支付補償費。

(四)可與派遣員工另行簽訂個人協議作爲甲方與派遣員工勞動合同的附件送甲方備案,但該協議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合同內容。

(五)乙方有權對甲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行爲提出書面意見,並進行交涉。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書面意見後六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覆乙方。

第四章 費用及其結算

第十一條本合同所涉及的借用費、派遣員工名單、借用時間和付費方式在本合同附件 中約定。

第十二條乙方須於當月xx年終附加的工資(乙方直接支付派遣員工工資的,須於當月底前向甲方支付借用費的其它部分),甲方收到後,於次月6日支付派遣員工工資。以上費用每逾期 0天按 %加付滯付金。逾期30天的,甲方可視情況提出索要違約金元,並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且不屬違約行爲,雙方辦理相應手續。

第十三條加班、加點費用的計算方法爲:

工作日加點費=月工資÷xx年月日起生效,有效期 年,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異議,有效期自行延長,延長期限與本合同期限相同。

第二十條本合同分別用中文和文寫成,每種文本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中文本和文本一份,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當兩種文本出現矛盾時,以中文本爲準。

第七章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二十一條雙方約定需增加的內容

第二十二條雙方約定需修改或刪除的本合同條款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房地產公司商品房購買合同 篇3

爲保證本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各項業務的順利進行,針對本公司的特點及要求,特制定本行政管理制度,望全體員工遵照執行。

一、工作時間

1、公司實行五天工作制,上班時間爲週一至週五的8.30-17.30,每天中午12.00-13.30爲午餐和休息時間。

2、凡屬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公休日,均按有關規定執行。

3、午休時間辦公室須安排人員值班。

二、考勤制度

1、各部門組長負責考勤,並將名單交辦公室備案。

2、考勤員負責逐日如實記錄本部門員工的出、缺勤、月底將考勤表交部門經理審覈簽字後於每月____日前報辦公室,員工工資將按實際出勤天數發放。

3、考勤統計是公司對員工考覈及工資發放的重要依據,任何人不得弄虛作假,辦公室有權對各部門考勤情況進行檢查、覈對。

4、員工要嚴格遵守勞動制度,不得無故遲到、早退、缺勤。

三、請假制度

1、員工請事假、病假及其它各類假,均應事先請假,事後銷假。

2、員工因業務需要外出工作,要由部門經理統一安排,部門經理外出工作,應及時通告主管領導。風險提示:

企業要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否則企業需要承擔雙倍工資的風險;勞動合同必須具備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條件以及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等條款,建議企業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可以先諮詢專業的律師,或者查閱好相關法律問題,避免引起不必要的勞動糾紛。

四、人事異動

1、新員工入職的,公司要與其簽訂勞動合同,並辦理社保的相關手續。試用期一律約定____月,試用期間變現良好的,可提前破格轉正。

2、員工要離職的,需提前30天向公司提出申請,公司應協助員工辦好離職手續。

五、着裝與禮儀

1、員工在工作時應穿工作服,做到服裝整潔、舉止端莊、精神飽滿。

2、員工之間應互相尊重、互相幫助,要用自身言行樹立公司形象。

3、員工在接待來電、來訪時要用禮貌用語,不得在辦公場所大聲喧譁,吵鬧或使用粗魯語言

六、環境衛生

1、各部門應負責各自辦公室的清潔衛生。所有的文件、資料、報紙要擺放整齊,桌面、地面等要保持清潔,每日工作結束時應將個人桌面拾乾淨。

2、各部門均設專人負責辦公地點的安全、保衛、消防工作,定期檢查,及時消除存在的隱患。同時,每一位員工對公司的安全、保衛、消防中存在的問題均要及時彙報、協助處理的義務。

七、各種辦公設備的使用制度

1、電腦、複印機、傳真機、長途電話、車輛均由辦公室指定專人負責保管、維護。

2、因工作需要使用電腦、傳真機、複印機、長途電話的,必須徵得部門經理同意後,由辦公室對其使用情況進行登記,並安排專人管理。

3、車輛由辦公室統一管理調度。各部門經理因公外出,原則上派車,在公司車輛調派不出的情況下,部門經理外出可乘坐出租車。員工有急事因公外出用車,要填寫;用車申請單;,經部門經理簽字後由辦公室安排,在公司車輛調派不出,而辦事地點超過3公里以上或者1公里以內沒有公交車輛的情況下,部門經理可以批准員工乘坐出租汽車,並憑;用車申請單;報銷。

4、任何人不得因私使用各種辦公設備,若因特殊情況需要使用者,須經辦公室主任同意,並填寫使用單,費用自理。

八、檔案管理

1、歸檔範圍:公司的規劃、年度計劃、統計資料、科學技術、財務審計、勞動工資、經營情況、人事檔案、會議記錄、決議、決定、委任書、協議、合同、項目方案、通告、通知等具有參考價值的文件材料。

2、檔案管理要指定專人負責,明確責任,保證原始資料及單據齊全完整,密級檔案必須保證安全。房地產公司管理制度。

3、檔案的借閱與索取

(1)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辦公室主任借閱非密級檔案可通過檔案管理人員辦理借閱手續,直接提檔;

(2)公司其他人員需借閱檔案時,要經主管副總經理批准,並辦理借閱手續;

(3)借閱檔案必須愛護,保持整潔,嚴禁塗改,注意安全和保密,嚴禁擅自翻印、抄錄、轉借、遺失,如確屬工作需要摘錄和複製,凡屬密級檔案,必須由總經理批准方可摘錄和複製,一般內部檔案在經總經理辦公室主任批准方可摘錄和複製。

4、檔案的銷燬

1、任何組織或個人非經允許無權隨意銷燬公司檔案材料;

2、若按規定需要銷燬時,凡屬密級檔案須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銷燬,一般內部檔案,須經公司辦公室主任批准後方可銷燬;

3、經批准銷燬的公司檔案。檔案人員要認真填寫、編制銷燬清單,由專人監督銷燬。風險提示:

實踐中,發生離職員工侵犯公司商業祕密時,爭議焦點往往不是員工有沒有義務保守公司的商業祕密,而是該祕密是不是構成受法律保護的商業祕密,以及單位如何提供證據證明離職員工實施了侵權行爲及侵權造成的損失。由於商業祕密侵權證據很難收集,或調查取證的成本非常高,往往導致單位對侵權行爲束手無策。

企業在制定規章的時候可以約定通過保密協議,據此證明商業祕密的存在、證明企業對商業祕密採取了保護措施,一旦發生侵犯商業祕密的行爲,便於舉證,有利於企業藉助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商業祕密,維護合法的權益。

九、XX公司業務機密制度各級員工不得向外人泄露公司的經營策略、財務收支、經營成果、領個資料、員工經濟收入及其他有關商業祕密和內部情況。各部門經理要經常對員工進行職業道德教育,做到不該問的不問,不該講的不講。如有違者,公司有權追究責任。

十、公章、介紹信使用管理

1、公司公章、介紹信由辦公室主任負責保管,部門印章由部門經理負責保管。

2、公司及印章的刻制、啓用、停用及銷燬應報董事會批准。部門經理的印製、啓用、停用及銷燬應報總經理批准。

3、印章使用要求

(1)凡屬經濟合同文本需蓋公司級公章和經濟合同專用章的應事先經過董事會或其授權人員批准。

(2)凡屬對外公文需蓋公司級公章的,應事先徵得總經理批准。

(3)凡需攜公章外出辦事,應事先徵得總經理簽字批准,用後立即退回辦公室。

(4)凡屬一般例行公事、聯繫業務等需加該公司級公章的,需經辦公室主任批准。

(5)凡屬因公需要加蓋部門印章的,須經部門經理同意。

(6)部門及公章只適用於不發生任何經濟責任的一般業務往來。

(7)各類公章的使用均應建立登記制度。

4、介紹信使用要求

(1)介紹信均由辦公室統一保管出具,開具介紹信須經辦公室主任批准。

(2)因公出差需帶加蓋公司公章的空白介紹信,要有總經理簽字批准。如有剩餘介紹信應交回辦公室註銷。

5、辦公室有權不定期檢查各部門公章、介紹信的使用情況。風險提示:

企業規章制度也可以成爲企業用工管理的證據,是公司內部的法律,但是並非制定的任何規 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以及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業舉證,所以企業制定和完善相關規章制度的時候,應該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證據,以免在仲裁和訴訟時候出現舉證不能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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