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房地產認購書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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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提示

深圳市房地產認購書大綱

一、購買房地產存在一定風險,請消費者結合自身經濟狀況,謹慎選擇,慎重落定。

二、簽署認購書前,買方應認真查閱並理解以下文件,賣方應提供查閱便利並解答:

1、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及其補充協議或《房地產證》;

2、《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

3、《房地產預售許可證》;

4、主管部門批准的總平面圖、立面圖、樓層平面圖、分戶平面圖;

5、賣方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6、《臨時業主公約》;

7、正式的房地產買賣合同文本及其補充協議;

8、一手樓購房指引。

認購書正文

賣方:

資質證書編號:

聯繫人: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機構:

備案證書編號:

聯繫人:

 聯繫電話:

買方:

身份證/護照號碼:

聯繫電話:

公司或機構名稱:

聯繫人: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護照號碼:

電話:

第一條 

買方自願認購賣方

 項目的第

單元

 號房(以下稱“本房地產”),用途爲公寓/住宅/別墅/辦公/商業/廠房/

;套內建築面積

 平方米,以上面積爲預售測繪面積/竣工測繪面積。土地使用期限自

 年

日起至

  年

日止。

第二條 

本房地產總價款爲人民幣/港幣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小寫

 元)。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單價爲每平方米人民幣/港幣

元。

第三條 

買方願意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付款:

(一)一次性付款;

(二)分期付款;

(三)向銀行借款方式付款。

第四條 

簽訂本認購書時,買方應向賣方支付定金人民幣/港幣  佰  拾  萬  仟  佰(小寫

 元)。

簽訂正式的房地產買賣合同(以下稱“買賣合同”)後,買方已付的定金自動轉爲購房款的一部分。

第五條 

自簽訂本認購書之日起

日內,買賣雙方應簽訂正式的買賣合同。買賣合同一旦簽訂,本認購書的效力即行終止。

若買賣雙方未在約定的時間內簽訂買賣合同,除非買賣雙方書面同意本認購書時效延期,否則本認購書的效力即行終止,本房地產可另行出售。

如因買方原因導致買賣合同無法在約定時間內簽訂,買方已付定金不予退還。

如因賣方原因導致買賣合同無法在約定時間內簽訂,賣方應雙倍返還買方已付定金。

本認購書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時,由買賣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循法律途徑解決。

第六條 

本認購書自買賣雙方簽訂時起生效。本認購書一式

份,買方執  份,賣方執  份,代理機構執

份。

賣方(簽章):

買方(簽章):

代理機構(簽章):

賣方代理人(簽章):

  買方代理人(簽章):

 經紀人員(簽章):

  年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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