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經紀合同(精選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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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1

委 託 人(甲方):_________

房地產經紀合同(精選18篇)

經 紀 人(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丙雙方協商一致,就房地產交易經紀事宜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委託丙方爲座落在:合肥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小區]_________號_________幢_________室[住宅][商業用房][_________]的[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提供以下服務:(下列事項供委託人選擇)

(一)提供信息發佈;

(二)充當訂約介紹人:

(三)協助、指導訂立[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合同:

(四)協助辦理房地產交易手續:

(五)協助辦理其他手續[戶口轉移][水錶過戶][電錶過戶][煤氣過戶][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委託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甲方委託[轉讓房地產][租賃房屋]的詳細情況:

(一)產權人姓名: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m2, 建成年份:_________年,層次:_________層,房屋結構:_________,房屋權屬證號:_________,土地所有權爲:[國有][集體所有];

(二)室內裝修情況:_________

(三)室內傢俱物品情況:_________

(四)水、電、煤氣、供熱、有線電視、固定電話等情況:

(五)擬[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的價格:_________元/m2 。

(六)經交易雙方確認[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的價格[_________元][_________元/年]。

第四條 甲、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提供[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的信息應真實、合法、準確。

(二)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日內向丙方提交下列資料的複印件:

1、產權人身份證

2、房屋權屬證書

3、[國有][集體所有]土地使用權證

4、其他相關資料:

(三)甲方應配合丙方到相關部門查驗有關資料和到現場勘察房地產現狀,

(四)甲方應配合丙方簽訂[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合同及到[房地產管理部門][土地管理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五)丙方(房地產經紀人)在從事房地產經紀活動時,應出示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證書》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六)丙方對甲方提交的文件資料應出具收件清單。不得泄漏委託人的商業祕密。

(七)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信息到現場勘察和相關部門進行查驗。

(八)丙方應按照甲方的委託,發佈房地產信息。

(九)丙方應配合甲方簽訂[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合同。

(十)丙方應配合甲方到相關部門辦理[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相關手續。

(十一)丙方在完成甲方委託事項後,按照物價部門覈定的收費標準向甲方收取中介服務手續費_________元。不再收取其他費用 。

第五條 甲、丙雙方的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第四條(一)至(四)項,甲方應按約定做到,特殊情況應在_________日內告知丙方,取得丙方書面同意,否則導致房地產無法正常交易,甲方應向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二)本合同第四條(五)至(十)項,丙方應按約定做到,特殊情況應在_________日內告知甲方,並取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導致房地產無法正常交易,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第六條 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房地產管理部門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不成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依法向合肥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約定。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丙雙方各執一份。

第九條 其他約定條款

第十條 本合同自甲、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委託方(乙方)簽章:_________  經紀人(丙方)簽章:_________

證件名稱:_________ 經紀人簽字: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 執業證號碼: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證件名稱: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共有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平等和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委託乙方爲其提供房地產經紀事項。

【居間出售】【居間購置】【居間出租】【居間承租】

【    】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證件和證明,證明甲方是具有委託本合同事項的合法當事人(見附件)。

2.乙方向甲方出示的證件和證明,證明乙方是具有接受本合同事項的合法當事人。

第二條 乙方爲甲方提供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

1.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乙方爲甲方提供其他代辦的房地產經紀事項。

1.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本合同委託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視作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五條 甲、乙雙方商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內,甲方對其委託的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個房地產經紀事項應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中介費和代辦服務費。

【房地產轉讓】按成交價格的______%人民幣_________元:

【房地產租賃】按成交價格的______%人民幣_________元:

【代辦服務費】按成交價格的______%人民幣_________元:

第六條 中介費、代辦服務費支付的時間、條件、結算方法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的,必須徵得對方同意後簽訂書面變更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八條 甲乙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中介費和代辦服務費:

1.乙方在委託期間內,不能提供訂約機會的;

2.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內容、條件、要求的;

3.本合同簽約生效後二個工作日內,乙方未及時通過青島網上房地產網絡平臺上網掛牌且經甲方投訴仍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的;

4.乙方利用爲甲方服務的機會,爲自己牟取不當利益的;

5.乙方違反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利益的;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甲、乙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全額支付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中介費和代辦服務費:

1.甲方虛假委託或提供的有關證件和資料不實,造成乙方最終無法履約的;

2.甲方在委託期間,私下與他人成交的,視作媒介合同成交;

3.甲方在委託期屆滿之後二個月內以任何形式或價格與乙方曾介紹過的客戶成交的,視作媒介合同成立;

4.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中途毀約,擅自不履行合同的;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乙方對於居間過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甲方對乙方的履約應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的通訊地址以本合同所填寫的通訊地址爲準。

第十二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第十三條 雙方或一方可向相關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備案、登記。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在履約過程中若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解決:

1.向【青島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壹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份。

補充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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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貼線)                  (騎縫章加蓋處)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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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貼線)                   (騎縫章加蓋處)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 / 護照 / 營業執照編號: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 /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格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 / 護照 / 營業執照編號: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 /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紀人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籤於:青島

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乙方):_________

經紀人(丙方):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經乙、丙雙方協商一致,就房地產交易經紀事宜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委託丙方爲座落在:合肥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_________[小區]_________號附近的[住宅][商業用房][_________]提供以下服務:(下列事項供委託人選擇)

(一)提供訂約信息;

(二)充當訂約介紹人;

(三)協助、指導訂立[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合同;

(四)協助辦理房地產交易手續;

(五)協助辦理其他手續[戶口轉移][水錶過戶][煤氣過戶][_________][_________];

(六)_________

第二條 委託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乙方擬[買受房地產][承租房屋]的基本情況:

(一)擬[買受][承租]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_m2,建成年份:_________年,層次:_________層,房屋結構:_________,土地所有權爲:[國有][集體所有],[買受房地產][承租房屋]的價格_________元/m2;

(二)經交易雙方確認[買受房地產][承租房屋]的價格[_________元][_________元/年]。

第四條 乙、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乙方應與丙方到相關部門查驗有關資料和到現場勘察房地產現狀。

(二)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日內向丙方提交辦理[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相關資料的複印件。

(三)乙方應配合丙方簽訂[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合同。

(四)乙方應配合丙方到相關部門辦理[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相關手續。

(五)丙方(房地產經紀人)在從事房地產經紀活動時,應出示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證書》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六)丙方對乙方提供房地產經紀合同(之一),並據實介紹房地產信息及房地產交易價格。

(七)丙方應配合乙方到現場勘察房地產狀況,並告知房屋有無漏水、管道不通等瑕疵和房地產是否已經抵押、房屋是否已經租賃等情況。

(八)丙方應告知乙方:房地產交易相關部門應收取的稅金、房屋維修基金、費用標準及辦事時限。

(九)丙方應協助、指導乙方簽訂[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合同。

(十)丙方應協助乙方到 [房地產管理部門][土地管理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十一)丙方在完成乙方委託事項後,按照物價部門覈定收費標準向乙方收取中介服務手續費_________元。不得收取其他費用。

第五條 乙、丙雙方的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第四條(一)至(四)項,乙方應按約定做到,特殊情況應在_________日內告知丙方,取得丙方書面同意,否則導致房地產無法正常交易,乙方應向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二)本合同第四條(五)至(十)項,丙方應按約定做到,特殊情況應在_________日內告知乙方,並取得乙方書面同意,否則導致房地產無法正常交易,丙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單方解除本合同,由違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第六條 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房地產管理部門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不成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依法向合肥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約定。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乙、丙雙方各執一份。

第九條 其他約定條款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自乙、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委託方(乙方)簽章:_________      經紀 人(丙方)簽章:________

證件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經紀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執業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證件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共有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一、屋內附屬設備狀況及室內裝飾情況

………………………………………………………………………………

(粘貼線) (騎縫章加蓋處)

附屬設施:_________ 設備:_________

室內裝飾:_________

二、_________

簽約須知

一、本合同由合肥市房地產管理局、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法律法規制定的示範文本。

二、本合同使用範圍

1、在合肥市從事房地產經紀活動的房地產經紀人;

2、存量房屋(二手房)的房地產轉讓或房屋租賃。

三、合同內的空格由當事人商定後如實填寫;[ ]內容爲並列的選擇項,可根據實際選擇,不予選擇的劃除。

四、當事人應按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房地產經紀合同。委託人在訂立房地產經紀合同時,應向經紀人如實告知以下問題:

1、房屋瑕疵。指房屋漏水、管道不通等。

2、共有關係。指兩個以上權利人共同擁有同一房地產。如系共有,轉讓房地產或出租房屋時需全體共有人簽字。

3、房屋租賃情況。轉讓已出租房屋的,出賣人應當在出售前三個月書面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4、房地產抵押情況。指房地產所有權人爲擔保債權人債權的實現,將房地產抵押給債權人,辦理了抵押登記。在轉讓前,應先辦理他項權利註銷手續或出具抵押權人同意轉讓的書面證明。

五、在簽訂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合同時,房地產經紀人(丙方)應將房地產經紀合同(之一、之二)的所有條款告知合同委託人(甲方、乙方)。

六、當事人在簽訂本合同時,應認真閱讀所有條款,知悉其含義。若需代理人簽訂本合同,應出具委託書。

七、本合同條款由監製單位負責解釋。

房地產中介服務收費標準:根據合肥市物價合價房[_]375號《關於房地產中介服務收費的通知》規定,房屋買賣代理收取成交價格總額的1%-2%(買賣雙方交);房屋租賃:住宅按成交一個月租金額的40%-50%一次性計收;非住宅按成交一個月租金的20%-30%一次性計收。

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4

委託人(賣方): (簡稱甲方)

委託人(買方): (簡稱乙方)

受託人(經紀方): (簡稱丙方)

第一條 (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甲(賣方)、乙(買方)、丙(經紀)三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丙方接受甲、乙方的委託,促成甲、乙方訂立房地產買賣合同,並完成其他委託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標的基本情況、內容和價款)

1、所有權人: ;共有人 。

2、產權來源:房改房、經濟適用房、商品房、解困房、集資房、自建房。

3、房屋座落: 。

4、房屋建築面積: ;車庫面積: (產權證有、無)。

5、建成年代: 。

6、《房屋所有權證》號: 共有權證號: 。

7、《土地使用權證》號: 土地用途及使用性質: 。

8、房屋售價: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

9、過戶相關稅費約定承擔方式: 。

10、其它情況: 。

11、附甲方移交給乙方內外物資清單(附後):

第三條(委託事項)

1、甲方委託丙方出售______________ 房產,並代辦_______________等相關事宜(①產權轉移②房屋交付③房款撥付)。

2、乙方委託丙方購買_______________ 房產,並代辦_______________等相關事宜(①產權證②房屋交付③房款支付④貸款⑤抵押登記⑥土

第四條(各方履行的義務)

一、甲方義務:

1、保證出售的房屋權屬合法真實,並符合房地產交易的政策法規及有關規定,保證房屋的共有權人認同並履行本合同。

2、協助乙方辦理該房地產的交易過戶手續,提供相應真實有效證件資料。

3、按房地產買賣契約中約定的交付日期,騰空房屋,保證房屋交付時狀況與乙方看房時一致,並完整保留所應交付給乙方的附屬設施及約定其它設施。

4、在房屋交付前,負責結清水、電、氣、有線電視、電話、物管等費用。

5、按本合同約定,按期支付佣金。

二、乙方義務:

1、按照房地產買賣契約中約定的房款支付方式及期限,支付定金和房款。

2、根據本合同約定的委託、代辦事項,按時支付佣金和代交稅費。

3、根據委託事項,乙方應於__________前將各類資料備齊交予丙方,同時將由丙方代繳的____________ (①契稅②登記費③交易手續費④工本費)等約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交予丙方。丙方將與乙方按發票金額結算,多退少補。

三、丙方的義務:

1、認真履行甲、乙方委託的事項,完成甲、乙方委託代辦的各項服務。

2、丙方派具備經紀人資質的從業人員負責該房產的居間活動,在委託期限內辦理所委託的事項。

3、根據專業知識及工作經驗,丙方將所瞭解的標的情況如實告知委託人,及時將委託事項辦理的進展情況向委託人通報。

4、對委託人個人資料予以保密,未經委託人同意,不得向他人泄露和擅作他用。

5、處理受委託事項取得的財產,應當及時轉交委託人。收取經紀費用時應出示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及收取相關費用的依據,否則委託人有權拒交。

第五條(房款的支付方式)

甲、乙方雙方商議,按以下第___________種方式支付房款:

一、根據房地產買賣契約中房款支付的時間及方式,雙方自行辦理房款的支付。

二、雙方將房款的轉付交予丙方,丙方將按下列方式進行操作:

1、乙方在簽定房地產買賣契約之日,將定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交給丙方

2、乙方在簽定房地產買賣契約及本合同後________個工作日內將_____________(首期款/全部房款),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交給丙方保存。

3、甲乙雙方在完成_______________(①交易過戶簽字後 ②乙方領取產權證後)____________日內,丙方按售房款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轉付給甲方。

4、待銀行放貸後或乙方補足購房款後,雙方完成房屋交接手續,且甲方結清房屋交付前的水、電、氣、有線電視、電話、物管等費後三日內,丙方將餘款一次性轉付給甲方。

三、其它約定: 。

第六條(房屋過戶及交付)

1、甲乙雙方約定在 年 月 日前甲方將房屋產權及土地使用權轉移到乙方名下。

2、甲方應在乙方領取產權證後________ 天內或於20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騰空房屋,並書面通知乙方、丙方辦理交付的具體時間。

3、若乙方在接到上述書面通知後,不按期對該房屋辦理驗收的,則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4、甲、乙、丙三方共同參加房屋的交付手續。甲方按合同約定移交房屋及附屬設施並保留原裝潢,甲、乙方交接鑰匙,簽署房屋交接單,丙方見證簽字。

第七條(佣金支付標準及方式)

一、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託和代辦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計算,向丙方支付佣金:

1、按該房地產售房款_____%,具體數額爲人民幣_________元。

2、按委託代辦事項支付代辦費計人民幣___________元。

二、 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乙方委託事項,乙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計算,向丙方支付佣金和結算代交稅費:

1、按該房地產售房款_____%,具體數額爲人民幣__________元。

2、代辦產權證費___________元、代辦土地證費___________元、代辦抵押貸款和他項權證費_______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元。

三、甲、乙一方或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的,且丙方無過錯,違約方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全額支付丙方的佣金。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1、無正當理由不履行合同的;

2、與他人串通,損害甲、乙方利益的;

3、故意隱瞞,提高委託標的利差;

4、其它重大過失影響甲、乙方交易的。

二、甲、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1、無正當理由不履行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造成丙方無法履行合同的;

3、相互或與他人串通,損害丙方利益的;

4、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佣金的;

5、其他造成丙方無法完成委託事項的行爲。

三、上述違約行爲方,選擇下列第_________條約定的金額作爲違約金分別支付給各守約方。違約方給各守約方造成的其它經濟損失,由守約方按照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追償。

1、約定違約金爲___________元。

2、按標的額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_元。

第九條(爭議解決方式)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第________項進行解決:

1、提請鹽城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約定事項)

本合同如有內容變更或未盡事項,經三方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應當採取書面形式,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空格部分由丙方經紀人填寫,填寫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如有塗改處,須一式 份同樣且經甲乙簽字丙方蓋章後生效。

第十一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丙方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補充協議共 頁,一式_________份,甲方 份、乙方 份、丙方 份,監證單位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 乙方(章): 丙方:(章)

年月日:

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5

編號: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賣方代理人:            買方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中介服務方(以下簡稱丙方)

工商註冊號:

備案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房地產交易有關法律法規及福州市有關規定,甲、乙、丙叄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宗買賣房產狀況

1、房屋座落:甲方房產座落於福州市    區

2、建築面積:        平方米(其中:私有面積:      、共有面積     、附屬間面積    )。(詳見榕房權證     字第       號)(土地使用證      字第        號)

3、成交價格:甲、乙雙方議定該房產(含裝修及附屬配套設施)的買賣價格爲     (幣種)(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

[其中:房產買賣價爲       (幣種)(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裝修及附屬配套設施轉讓價爲        (幣種)(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

4、成交細目:

(1)、配套:

(2)、家電:

(3)、傢俱:

(4)、其他:

(5)、固定裝修:甲方明確固定裝修指構成該房屋裝修之固定部分包括但不限於地板面、牆體、壁櫥、鐵門、門、門把、門窗、防盜網、水龍頭、嵌入式排氣扇、燈具、發光體、廚衛設施等,此等固定裝修經拆除將破壞設施的完整性,所以,甲方應保持其完整交付。

第二條 中介服務方承諾

1、丙方的服務行爲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經紀人管理辦法》和《城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及規章規定;

2、丙方已取得工商局營業執照等合法的經營資格;

3、保證誠信服務,不收取合同外的任何費用(不包含合同外其他服務)。

第三條 委託中介服務事項

1、丙方受甲方、乙方各自的委託,就甲、乙雙方買賣房產一事,提供中介服務;

2、丙方應甲、乙雙方的需求,爲其提供房產成交後代理服務。

第四條 中介服務範圍

選擇下列第[                 ]項服務

1、爲甲、乙雙方提供房產政策及法律諮詢服務;

2、向甲、乙雙方提供交易機會,協助雙方簽訂本合同及房產轉讓協議並促成交易成功;

3、房產行銷推介;

4、爲當事人代辦房產評估手續;

5、代辦權屬過戶手續;

6、爲乙方辦理         (注:填寫①商業銀行按揭貸款、②公積金貸款、③商業銀行和公積金組合貸款)手續;

7、代辦房地產公證、見證手續;

8、協助甲、乙雙方收集過戶資料和爲其房地產買賣契約代書;

9、協助辦理相關配套事宜,如水、電、管道煤氣、有線電視、電話、寬帶及物業交接過戶手續;

10、協助甲、乙雙方完成房屋及房產配套設施的移交;

11、其他

第五條 中介服務段落

1、丙方提供的中介服務自接受甲、乙雙方委託之日起到甲、乙雙方達成本協議之日結束;

2、丙方提供的相關房產成交後的代理服務至甲、乙雙方辦結各項交易、過戶、交房、放款之日止。

第六條 中介服務費(包含中介服務佣金和相關代理服務費)

1、中介服務佣金:自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之日起    日內,丙方按政府有關規定向甲、乙雙方收取中介服務佣金。

a、丙方向甲方收取中介服務佣金爲    (幣種)(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   )。

b、丙方向乙方收取中介佣金爲     (幣種)(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   )。

2、交易服務費:根據本合同第三條有關款項約定,本合同成立後,丙方爲甲、乙雙方提供成交後代理服務費。

a、丙方收取甲方交易服務費      (幣種)(大寫)    仟   佰  拾     元(¥    )。

b、丙方收取乙方交易服務費     (幣種)(大寫)    仟    佰  拾     元(¥   )。

3、按揭服務費:根據本合同第四條第六款約定,本合同成立後,丙方爲乙方提供按揭服務。丙方收取乙方按揭服務費     (幣種)(大寫)   仟  佰   拾    元(¥        )。

第七條 當事人配合與保密

1、丙方承諾按交易程序(另定補充協議)規定的工作日爲甲、乙雙方妥善辦理有關事項。甲、乙雙方須保證所提供的交易資料完整、真實、合法、有效,並按時向丙方交付有關資料,配合丙方共同完成相關事宜。若因甲、乙方雙方提供的資料原因造成手續辦理的延誤或無法辦理,丙方無過錯的,由資料提供的延誤方承擔責任,丙方的工作日相應順延;

2、對交易過程中丙方所知悉的甲方或乙方的私人事務承擔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或乙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同時,甲、乙雙方對丙方所提供的信息、成交機會等商業祕密也負有保密義務,未經丙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披露。

第八條 中介權益說明

甲、乙一方或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的,且丙方無過錯,甲、乙雙方仍應全額支付丙方的中介服務佣金。

第九條 丙方的權利義務

1、丙方在從事房地產經紀活動時,應出示工商局營業執照、《備案證》等,房地產經紀人應出示《經紀人資格證》、《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證》;

2、丙方應按照甲、乙雙方的委託,據實介紹房地產信息及房地產交易價格;

3、丙方對甲、乙方雙方提交的文件資料進行覈實並出具收件清單,對甲方提供的信息進行現場勘察和積極配合乙方到相關部門查驗;

4、丙方應配合乙方到現場勘察房地產狀況,並如實告知房屋以及配套設施等存在的瑕疵和房地產權利受限制等情況。

5、丙方應告知甲、乙雙方進行房地產交易涉及的稅費及其他當事人應承擔的費用;

6、丙方應配合甲、乙雙方簽訂房地產轉讓合同及辦理房地產轉讓的相關手續;

7、在合同履行期間,丙方應當積極告知並督促相關當事人履行合同和提醒應注意的事項及瑕疵。

第十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提供真實、合法、準確的房地產轉讓信息;

2、甲方在簽訂合同時向丙方提供下列資料:

身份證複印件;

房屋權屬證書;

土地使用權證;

其它相關資料:                         。

3、甲方應配合丙方到相關部門查驗有關資料和到現場勘察房地產現狀,並告知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所存在的瑕疵和房地產權利受限制等情況;

4、甲方應配合乙、丙方簽訂房地產轉讓合同及提供辦理房地產轉讓過戶的相關手續。

第十一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與丙方到相關部門查驗有關資料和到現場勘察房地產現狀,並對上述房產現狀作充分了解,願意購買上述房產;

2、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   日內向丙方提供辦理房地產轉讓的相關材料;

3、乙方應配合丙方簽訂房地產轉讓合同及提供辦理房地產轉讓過戶的相關手續。

第十二條 定金

簽訂本合同時,甲、乙雙方約定乙方支付定金   (幣種)(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給甲方(定金可抵作購房款)。

如果甲、乙雙方同意,可以選擇下列[     ]種方式確保交易安全:

1、暫時將全部定金在交易過程中交丙方代管,丙方出具加蓋企業公章的收據;

2、暫時將部分定金       (幣種)(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在交易過程中交丙方代管,其餘定金直接交與甲方,丙甲兩方分別按照收取定金數額出具收據;

3、                             。

第十三條 費用承擔方式

1、交易稅費由    方承擔;

2、土地證費:辦理甲方名下的土地證費用    承擔,過戶至乙方名下的土地證費用    承擔;

3、配套設施過戶費:配套設施的相關證件過戶費用由    承擔;

4、原始費用的結清:甲方應結清移交前的水、電、物業管理、     等的費用。乙方在接收該房產時須驗收上述約定的各項交付細目,交接確認後甲方不再負責;

5、                               。

第十四條 購房款及其他費用支付方式。

按交易程序(另訂補充協議)規定的方式支付。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1、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本合同簽定後,甲、乙、丙三方應按照約定履行,乙方違約的其定金不予返還,甲方違約的雙倍返還定金。丙方違約的應當退還當事人已交的服務費用並支付違約金給甲、乙雙方,違約金數額                ;

2、甲乙保證上述房產產權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務糾紛由甲方負責,如果丙方有過錯的,由此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丙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3、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房屋轉讓協議、補充協議所約定交易程序規定的期限將該房產交付乙方使用,乙方可以選擇本條第一款的定金罰則或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按成交價日萬分之   );乙方如未能按照交易程序(另訂補充協議)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可以選擇本條第一款的定金罰則或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按成交價日萬分之   );

4、丙方作爲居間及代理服務方應以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及行業協會行規爲準則爲甲、乙雙方提供誠信服務,若因丙方服務不當行爲造成甲、乙雙方損失的,丙方退還全部服務費並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5、丙方作爲甲、乙雙方授權的代管方,對所代管的資金及權屬資料的安全負責,若因丙方責任造成資金損失或資料遺失、損毀的,丙方退還全部服務費並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6、在甲、乙雙方未改變上述交易條件,交易程序正常執行的情況下,丙方保證甲方如期收到上述全部房款,乙方如期接收該房產。因丙方工作不盡責,致使甲方不能如期收到房款或乙方不能如期收到房產過戶的,丙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違約處理時限

自發生違約行爲之日起超過10日,丙方即向違約方發出掛號信促其履約,寄出郵戳即日起超過15日仍未回覆並履約的,依本合同相關條款處理。

第十七條 本合同解除條件

出現下列情況的,當事人可以單方依法解除合同,並書面告知相關當事人(本合同解除時,房屋轉讓等補充協議同時解除):

1、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2、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爲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4、                              。

第十八條 因不可抗力或國家政策的改變因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丙三方免責。在三方具結後,丙方將監管的房產權屬資料交還甲方,將監管的定金及購房款交還乙方,交易過程中產生的費用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

第十九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丙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選擇下列第[     ]項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 生效條款

本合同及補充協議經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當事人可以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和補充協議未規定的事項,均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本合同及補充協議共   頁,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丙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 、其它事項:  (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             聯繫地址:

郵編:               郵編:

丙方(中介服務方):

簽約代表:

經紀人資格證號碼

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證號碼:

聯繫電話: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6

委託人(賣方): (簡稱甲方)

委託人(買方): (簡稱乙方)

受託人(經紀方): (簡稱丙方)

第一條 (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甲(賣方)、乙(買方)、丙(經紀)三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丙方接受甲、乙方的委託,促成甲、乙方訂立房地產買賣合同,並完成其他委託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標的基本情況、內容和價款)

1、所有權人: ;共有人 。

2、產權來源:房改房、經濟適用房、商品房、解困房、集資房、自建房。

3、房屋座落: 。

4、房屋建築面積: ;車庫面積: (產權證有、無)。

5、建成年代: 。

6、《房屋所有權證》號: 共有權證號: 。

7、《土地使用權證》號: 土地用途及使用性質: 。

8、房屋售價: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

9、過戶相關稅費約定承擔方式: 。

10、其它情況: 。

11、附甲方移交給乙方內外物資清單(附後):

第三條(委託事項)

1、甲方委託丙方出售______________ 房產,並代辦_______________等相關事宜(①產權轉移②房屋交付③房款撥付)。

2、乙方委託丙方購買_______________房產,並代辦_______________等相關事宜(①產權證②房屋交付③房款支付④貸款⑤抵押登記⑥土

第四條(各方履行的義務)

一、甲方義務:

1、保證出售的房屋權屬合法真實,並符合房地產交易的政策法規及有關規定,保證房屋的共有權人認同並履行本合同。

2、協助乙方辦理該房地產的交易過戶手續,提供相應真實有效證件資料。

3、按房地產買賣契約中約定的交付日期,騰空房屋,保證房屋交付時狀況與乙方看房時一致,並完整保留所應交付給乙方的附屬設施及約定其它設施。

4、在房屋交付前,負責結清水、電、氣、有線電視、電話、物管等費用。

5、按本合同約定,按期支付佣金。

二、乙方義務:

1、按照房地產買賣契約中約定的房款支付方式及期限,支付定金和房款。

2、根據本合同約定的委託、代辦事項,按時支付佣金和代交稅費。

3、根據委託事項,乙方應於__________前將各類資料備齊交予丙方,同時將由丙方代繳的____________(①契稅②登記費③交易手續費④工本費)等約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交予丙方。丙方將與乙方按發票金額結算,多退少補。

三、丙方的義務:

1、認真履行甲、乙方委託的事項,完成甲、乙方委託代辦的各項服務。

2、丙方派具備經紀人資質的從業人員負責該房產的居間活動,在委託期限內辦理所委託的事項。

3、根據專業知識及工作經驗,丙方將所瞭解的標的情況如實告知委託人,及時將委託事項辦理的進展情況向委託人通報。

4、對委託人個人資料予以保密,未經委託人同意,不得向他人泄露和擅作他用。

5、處理受委託事項取得的財產,應當及時轉交委託人。收取經紀費用時應出示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及收取相關費用的依據,否則委託人有權拒交。

第五條(房款的支付方式)

甲、乙方雙方商議,按以下第___________種方式支付房款:

一、根據房地產買賣契約中房款支付的時間及方式,雙方自行辦理房款的支付。

二、雙方將房款的轉付交予丙方,丙方將按下列方式進行操作:

1、乙方在簽定房地產買賣契約之日,將定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交給丙方

2、乙方在簽定房地產買賣契約及本合同後________個工作日內將_____________(首期款/全部房款),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交給丙方保存。

3、甲乙雙方在完成_______________(①交易過戶簽字後②乙方領取產權證後)____________日內,丙方按售房款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轉付給甲方。

4、待銀行放貸後或乙方補足購房款後,雙方完成房屋交接手續,且甲方結清房屋交付前的水、電、氣、有線電視、電話、物管等費後三日內,丙方將餘款一次性轉付給甲方。

三、其它約定: 。

第六條(房屋過戶及交付)

1、甲乙雙方約定在 年 月 日前甲方將房屋產權及土地使用權轉移到乙方名下。

2、甲方應在乙方領取產權證後________天內或於20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騰空房屋,並書面通知乙方、丙方辦理交付的具體時間。

3、若乙方在接到上述書面通知後,不按期對該房屋辦理驗收的,則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4、甲、乙、丙三方共同參加房屋的交付手續。甲方按合同約定移交房屋及附屬設施並保留原裝潢,甲、乙方交接鑰匙,簽署房屋交接單,丙方見證簽字。

第七條(佣金支付標準及方式)

一、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託和代辦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計算,向丙方支付佣金:

1、按該房地產售房款_____%,具體數額爲人民幣_________元。

2、按委託代辦事項支付代辦費計人民幣___________元。

二、 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乙方委託事項,乙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計算,向丙方支付佣金和結算代交稅費:

1、按該房地產售房款_____%,具體數額爲人民幣__________元。

2、代辦產權證費___________元、代辦土地證費___________元、代辦抵押貸款和他項權證費_______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元。

三、甲、乙一方或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的,且丙方無過錯,違約方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全額支付丙方的佣金。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1、無正當理由不履行合同的;

2、與他人串通,損害甲、乙方利益的;

3、故意隱瞞,提高委託標的利差;

4、其它重大過失影響甲、乙方交易的。

二、甲、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1、無正當理由不履行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造成丙方無法履行合同的;

3、相互或與他人串通,損害丙方利益的;

4、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佣金的;

5、其他造成丙方無法完成委託事項的行爲。

三、上述違約行爲方,選擇下列第_________條約定的金額作爲違約金分別支付給各守約方。違約方給各守約方造成的其它經濟損失,由守約方按照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追償。

1、約定違約金爲___________元。

2、按標的額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_元。

第九條(爭議解決方式)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第________項進行解決:

1、提請鹽城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約定事項)

本合同如有內容變更或未盡事項,經三方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應當採取書面形式,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空格部分由丙方經紀人填寫,填寫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如有塗改處,須一式份同樣且經甲乙簽字丙方蓋章後生效。

第十一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丙方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補充協議共 頁,一式_________份,甲方 份、乙方 份、丙方份,監證單位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 乙方(章): 丙方:(章)

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7

委託人 (甲方)

受託人 (乙方)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平等和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委託乙方爲其提供房地產經紀事項。

【居間出售】【居間購置】【居間出租】【居間承租】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證件和證明,證明甲方是具有委託本合同事項的合法當事人(見附件)。

2、乙方向甲方出示的證件和證明,證明乙方是具有接受本合同事項的合法當事人。

第二條乙方爲甲方提供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

1、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條件:__________________

3、要求: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乙方爲甲方提供其他代辦的房地產經紀事項。

1、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本合同委託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視作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五條甲、乙雙方商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內,甲方對其委託的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個房地產經紀事項應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中介費和代辦服務費。

【房地產轉讓】按成交價格的______%人民幣_________元:

【房地產租賃】按成交價格的______%人民幣_________元:

【代辦服務費】按成交價格的______%人民幣_________元:

第六條中介費、代辦服務費支付的時間、條件、結算方法如下:

第七條本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的,必須徵得對方同意後簽訂書面變更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八條甲乙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中介費和代辦服務費:

1、乙方在委託期間內,不能提供訂約機會的;

2、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內容、條件、要求的;

3、本合同簽約生效後二個工作日內,乙方未及時通過青島網上房地產網絡平臺上網掛牌且經甲方投訴仍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的;

4、乙方利用爲甲方服務的機會,爲自己牟取不當利益的;

5、乙方違反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利益的;

第九條甲、乙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全額支付本合同

第五條約定的中介費和代辦服務費:

1、甲方虛假委託或提供的有關證件和資料不實,造成乙方最終無法履約的;

2、甲方在委託期間,私下與他人成交的,視作媒介合同成交;

3、甲方在委託期屆滿之後二個月內以任何形式或價格與乙方曾介紹過的客戶成交的,視作媒介合同成立;

4、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中途毀約,擅自不履行合同的;

第十條乙方對於居間過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甲方對乙方的履約應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的通訊地址以本合同所填寫的通訊地址爲準。

第十二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第十三條雙方或一方可向相關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備案、登記。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在履約過程中若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解決:

1、向【青島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合同壹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8

使 用 說 明

1、本合同是青島市房地產交易中心推薦,僅限青島網上房地產會員單位使用。

2、甲、乙雙方應仔細閱讀,慎重簽訂。

3、合同空格內由甲、乙雙方商定後如實填寫;內容爲並列的選擇項,可根據實際選擇,不予選擇的劃除。

4、簽訂本合同前,甲、乙雙方均應互相交驗對方有效證件、證明。

5、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甲方應提交房地產權證或其他權屬證明的原件。乙方應出具保管房地產權證或其他權屬證明的原件的收件憑證。

6、代理人簽訂本合同時,應交驗有效的委託授權書。

7、甲方要求乙方代爲收取、支付定金、租金、房款、中介費、服務費等費用的,可通過青島網上房地產指定銀行劃賬。

房地產經紀合同

合同編號:

委託人 (甲方)

受託人 (乙方)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平等和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委託乙方爲其提供房地產經紀事項。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證件和證明,證明甲方是具有委託本合同事項的合法當事人(見附件)。

2、乙方向甲方出示的證件和證明,證明乙方是具有接受本合同事項的合法當事人。

第二條 乙方爲甲方提供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

1、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乙方爲甲方提供其他代辦的房地產經紀事項。

1、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本合同委託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視作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五條 甲、乙雙方商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內,甲方對其委託的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個房地產經紀事項應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中介費和代辦服務費。

按成交價格的______%人民幣_________元:

按成交價格的______%人民幣_________元:

按成交價格的______%人民幣_________元:

第六條 中介費、代辦服務費支付的時間、條件、結算方法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的,必須徵得對方同意後簽訂書面變更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八條 甲乙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中介費和代辦服務費:

1、乙方在委託期間內,不能提供訂約機會的;

2、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內容、條件、要求的;

3、本合同簽約生效後二個工作日內,乙方未及時通過青島網上房地產網絡平臺上網掛牌且經甲方投訴仍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的;

4、乙方利用爲甲方服務的機會,爲自己牟取不當利益的;

5、乙方違反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利益的;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甲、乙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全額支付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中介費和代辦服務費:

1、甲方虛假委託或提供的有關證件和資料不實,造成乙方最終無法履約的;

2、甲方在委託期間,私下與他人成交的,視作媒介合同成交;

3、甲方在委託期屆滿之後二個月內以任何形式或價格與乙方曾介紹過的客戶成交的,視作媒介合同成立;

4、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中途毀約,擅自不履行合同的;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乙方對於居間過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甲方對乙方的履約應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的通訊地址以本合同所填寫的通訊地址爲準。

第十二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第十三條 雙方或一方可向相關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備案、登記。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在履約過程中若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解決:

1、向。

2、向。

第十五條 本合同壹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份。

補 充 條 款

----------------------------------------------------------

(粘貼線)                  (騎縫章加蓋處)

附       件

----------------------------------------------------------

(粘貼線)                   (騎縫章加蓋處)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 / 護照 / 營業執照編號  身份證 / 護照 / 營業執照編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 / 註冊地址        居住 / 註冊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           經紀人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格證編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籤於:青島

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9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紀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從事房地產經紀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乙雙方應提供下列相應證件:

甲方提供:1.“銷售許可證”;2.權屬證件;3.物業的具體情況;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5.營業執照;6.個人身份證。

乙方提供:1.經紀機構“資質證書”;2.經紀人崗位“資格證”;3.經紀人身份證;4.營業執照。

第二條 甲方委託乙方據實爲其提供房地產經紀服務。共____項:

1.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__________________

2.具體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內,甲方對其委託各房地產經紀事項,應在規定範圍之內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委託代理房地產轉讓,按成交價的_________%計算支付;

代理房地產租賃的,按年租金的_________%一次性計算支付;

代理房地產交換的,按房地產評估價值的_________%計算支付;

其他服務項目支付________________元。

服務費支付的時間、條件、金額、支付方式和結算方法,由甲、乙雙方在合同補充條款中約定。

第四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條服務事項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各項服務費。乙方應將甲方已預付的服務費全部退還。乙方不能完全履行服務項目,則相應減少甲方應支付的服務費。具體數額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另行約定。

本合同生效後,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中途毀約,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服務費不予退還。未支付給乙方服務費,乙方有權按雙方約定服務費的標準,向甲方追索。

第五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變更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六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定期將本合同第二條爲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情況及時通告甲方,甲方對乙方的履約應提供必要的幫助。並有權隨時進行查詢、督促。

乙方將本合同第二條爲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轉委託其他房地產經紀人的,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費用和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甲、乙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追償因乙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爲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要求和標準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委託他人代理的;

3.違反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違背誠實信用原則,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當事人利益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甲、乙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追償因甲方過失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1.要求乙方服務的房地產經紀事項不明確,或提供的有關證件和資料不實;

2.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條件、機會,擅自不履行合同;

3.違反本合同第三條及補充條款的約定,不按期給付或拒付服務費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甲、乙雙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二條各房地產經紀事項的服務,必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視作本合同自行終止。在本合同終止後的____日內,如果委託人直接或間接地與經紀人最初物色的客戶成交,那麼經紀人有權獲得經紀合同中訂立的佣金。

第十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它書面的文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未約定的事項,應遵循我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本合同簽訂後,需要公證的,可按本市公證的有關規定申請辦理公證手續。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方法之一,進行解決:

1.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壹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個人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權證/商品房現(預)售許可證

證件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辦經紀人員:____________________

資格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10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委託人(甲方)

經紀人(乙方)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授權委託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從事房地產經紀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委託乙方爲其提供房地產經紀服務中介[  ];代理[  ];諮詢[  ];向乙方提供以下有效證明:(見附件一)

(  )1.身份證;國籍[  ]編號[  ]

(  )2.營業執照;編號[  ]

(  )3.房地產權證;編號[  ]

(  )4.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編號[  ]

(  )5.他項權利證書;編號[  ]

(  )6.其他證明或資料[  ]

甲方提供的上述證明和資料,證明甲方具備委託本合同事項的合法當事人。

第二條 乙方向甲方出示下列有效證明(見附件二)

(  )1.身份證;國籍[  ]編號[  ]

(  )2.營業執照;編號[  ]

(  )3.房地產權證;編號[  ]

(  )4.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編號[  ]

(  )5.他項權利證書;編號[  ]

(  )6.其他證明或資料[  ]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上述證明和資料,證明乙方具備接受本合同事項委託的合法當事人。

第三條 甲方委託乙方據實爲其提供房地產經紀服務。共_________項;

1.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

2.具體要求

3.其他要求

第四條 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內,甲方對其委託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應在規定範圍之內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居間介紹、代理房地產轉讓,按成交價的_________%計算支付:

居間介紹、代理房地產租賃的,按月租金的_________%一次性計算支付;

居間介紹、代理房地產交換的,按房地產評估價值的_________%計算支付;

諮詢服務的支付_________元。

服務費支付的時間、條件、金額、支付方式和結算方法,甲、乙雙方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約定履行。

第五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三條乙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的,乙方同意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各項服務費。甲方已預付的服務費全部退還。乙方不能完全履行的,則相應減少甲方應支付的服務費。具體數額由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另行約定。

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生效後,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中途毀約,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服務費不予退還。未支付給乙方服務費的,乙方有權按雙方約定償付服務費的標準,向甲方追索。

第六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須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的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變更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七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將本合同第三條爲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履行情況及時告知甲方,甲方對乙方的履約應提供必要的幫助。並有權隨時進行查詢、督促。

乙方發生將本合同第三條爲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事項轉委託其他房地產經紀人,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費用和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甲、乙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約定,追償因乙方過失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爲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要求和標準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委託他人代理的;

3.利用爲甲方服務的房地產經紀事項,爲自己牟取不當利益的;

4.違反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違背誠實信用原則,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當事人利益的;

5

第九條 甲、乙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約定,追償因甲方過失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1.要求乙方服務的房地產經紀事項不明確,或提供的有關證件和資料不實;

2.甲方利用獲得乙方提供的信息、條件、機會,擅自不履行合同;不給付約定的服務費;或中途委託他人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的;

3.違反本合同第四條及補充條款的約定,不按期給付或拒付服務費的;

4

第十條 甲、乙雙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三條各房地產經紀事項的服務,必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視作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十一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他書面的文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內空格部分填寫的,及本合同補充條款中書面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未約定的事項。應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爲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清楚明白,自願按本合同嚴格執行。一方違反或不履行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中的約定索賠。

第十四條 本合同簽訂後,需要公證的,可按本市公證的有關規定申請辦理公證有關手續。

第十五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署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的十天內,由乙方按規定,將本合同交上海市_________區_________縣_________房地產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所)備案。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方法之一,進行解決: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

2.向簽訂合同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

第十七條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上海市_________區_________縣_________房地產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所)_________份,共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補充條款

.........................................................................

(粘貼線)                        (騎縫章加蓋處)

附件一

.........................................................................

(粘貼線)                        (騎縫章加蓋處)

附件二

.........................................................................

(粘貼線)                        (騎縫章加蓋處)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身份證/營業執照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註冊地址           註冊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承辦經紀人員

(資格證編號:    )

年 月 日於上海

備註欄

甲、乙雙於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本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業已經備案。

經辦人:              房地產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所)(章)

年  月  日

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11

出租方(甲方):

地 址:

郵 編:

委託代理人:

地 址:

郵 編:

承租方(乙方):

地 址:

郵 編:

營業執照或身份證號碼:

委託代理人:

地 址:

郵 編: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位於深圳市區路

房地產(以下簡稱租賃房地產)出租給乙方使用。租賃房地產建築面積共計             平方米,建築物總層數        。

租賃房地產權利人:                    ;房地產權利證書或者證明其產權( 使用權)的其他有效證件名稱、號碼:

;

第二條 租賃房地產的單位租金按房地產面積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幣   元(大寫:               元)計算,月租金總額爲人民幣    元(大寫:           元)。

第三條 乙方應於年月日前交付首期租金,金額爲人民幣元(大寫:元)。

第四條 乙方應於:

每月   日前;

每季度第    個月    日前;

每半年第    個月    日前;

每年第    個月    日前;

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時,應向乙方開具稅務發票。

(上述四種方式雙方應共同選擇一項,並在所選項內打“√”)

第五條 乙方租用租賃房地產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前款約定之期限不得超過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超出部分無效。由此造成的損失,雙方有約定的,從 其約定;沒有約定的,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租賃房地產用途:

乙方將租賃房地產用於其他用途的,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並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向房地產主管部門申請改變房地產使用用途,經批准後方可按批准用途改變。

第七條 甲方應於年月日前將租賃房地產交付乙方使用,並辦理有關移交手續。

甲方遲於前款時間交付租賃房地產,乙方可要求將本合同有效期順延,雙方應書面簽字確認並報合同 登記機關備案。

第八條 交付租賃房地產時,雙方應就租賃房地產及其附屬設施的當時狀況、附屬財產等有關情況進 行確認,並在附頁中補充列明。

第九條 甲方交付租賃房地產時,可向乙方收取不超過三個月租金數額的租賃保證金,即人民幣元( 大寫:元)。

甲方收取租金保證金,應向乙方開具收據。

甲方向乙方返還保證金的條件:

1、

2、

3、

只滿足條件之一。

全部滿足。

(上述兩種方式雙方應共同遵守選擇一項,並在所選項內打“√”)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不予 返還保證金。

1、

2、

3、

第十條 租賃期間,甲方負責支付租賃房地產所用土地的使用費及基於房地產租賃產生的稅款、房屋租賃管理費、費;乙方負責按時支付租賃房地產的水電費、衛生費、房屋(大廈)管理費、

費等因使用租賃房地產所產生的其他費用。

第十一條 甲方應確保交付的租賃房地產及其附屬設施能實現租賃目的,並保證其安全性符合有關法 律、法規或規章的規定。

因甲方的故意或過失,致使乙方在租賃房地產內受到人身或財產損害,乙方有權向甲方請求相應賠償 。

第十二條 乙方應合理使用租賃房地產及其附屬設施,並不得利用租賃房地產從事違法行爲;對乙方 正常、合理使用租賃房地產,甲方不得干擾或者妨礙。

第十三條 乙方在使用租賃房地產過程中,如非因乙方過錯,租賃房地產或其附屬設施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正常使用的損壞或故障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可能之有效措施防止缺陷的進一步擴大;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日內進行維修或徑直委託乙方代表維修;乙方無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到通知後不在上述約定的時間內履行維修義務的,經合同登記機關備案後乙方可代爲維修。

發生特別緊急情況必須立即進行維修的,乙方應先行代爲維修並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上述兩款規定情形下發生的維修費用(包括乙方代爲維修及因防止缺陷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未盡上述兩款規定義務,未能及時通知或採取可能之有效措施,導致損失擴大的,該(擴大)部分 維修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四條 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租賃房地產或其附屬設施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損壞或故障等情形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負責維修或賠償。乙方拒不維修或賠償,可經合同登記機關備案後 ,由甲方代爲維修,相關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或乙方對租賃房地產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甲、乙雙方應另行 簽訂書面協議。

前款規定之情形,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批准的,應報請批准後方可進行。

第十六條

租賃期間,乙方可將租賃房地產全部或部分轉租予他人,併到房屋租賃主管機關辦理登記手續。但轉 租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之租賃期限;

乙方不得將租賃房地產全部或部分轉租予他人。但在租賃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可憑該同意轉租的書面證明到房屋租賃主管機關辦理登記手續。但轉租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之租賃期限;

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將租賃房地產全部或部分轉租予他人。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需轉讓租賃房地產的部分或全部產權的,應在轉讓前一個月書面通 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租賃房地產轉讓他人的,甲方有責任在簽訂轉讓合同時告知受讓人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十八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許解除或變更本合同:

(一)發生不可抗力,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二)政府徵用、收購、收回或拆除租賃房地產;

(三)甲、乙雙方協商一致。

第十九條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損失,

向乙方請求損害賠償;

不予退還租賃保證金;

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大寫:         元)。

(上述三種方式由雙方協商選取,並在相應內打“√”):

(一)乙方拖欠租金達   天(    個月)以上;

(二)乙方拖欠可能導致甲方損失的各項費用達     元以上;

(三)乙方利用租賃房地產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

(四)乙方擅自改變租賃房地產結構或者用途的;

(五)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四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致使房地產或設備嚴重損壞 的;

(六)未經甲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乙方擅自將租賃房地產進行裝修;

(七)乙方擅自將租賃房地產轉租第三人的。

除追究乙方損害賠償責任或違約責任外,甲方還可依據上述情形解除合同或向乙方提出變更合同條款 。

第二十條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損失,

向甲方請求損害賠償;

請求甲方雙倍退還租賃保證金;

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大寫:         元)

(上述三種方式由雙方協商選取,並在相應內打“√”):

(一)甲方遲延交付租賃房地產   天(   個月)以上;

(二)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第一款約定,使乙方無法實現承租目的的;

(三)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三條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的;

(四)未經乙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准,甲方將租賃房地產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

除追究甲方損害賠償責任或違約責任外,乙方還可依據上述情形解除合同(乙方在獲得賠償後應書面 通知甲方並交回租賃房地產)或向甲方提出變更合同條款。

乙方自甲方收到通知至乙方獲得賠償期間,不需向甲方交付租金。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於日內遷離及交回租賃房地產,並保證租賃房地產及附屬設施的完好(屬正常損耗的除外),同時結清應當由乙方承擔的各項費用並辦理有關移交手續。

乙方逾期不遷離或不返還租賃房地產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房地產,並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收取雙倍租 金。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約定之租賃期間屆滿,乙方需繼續租用租賃房地產的,應於租賃屆滿之日前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對租賃房地產有優先承租權。

甲、乙雙方就續租達成協議的,應重新訂立合同,併到合同登記機關重新登記。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約定的各項條款,甲乙雙方均須自覺履行,如一方違約,按合同約定承擔相應違 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甲、乙雙方可就本合同未盡事宜在附頁中另行約定;附頁之內容作爲本合同的一部分, 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乙雙方在租賃期間對本合同內容達成變更協議的,須到原合同登記機關登記。經登記的協議與本 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條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的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提請本合同登 記機關調解;調解不成的,可向

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申請仲裁;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以上糾紛解決方式由雙方協商選擇一種,並在相應內打“√”)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時起生效。

甲、乙雙方應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十日內到主管機關進行登記或備案。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以中文文本爲正本。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合同登記機關執份,有關部分執份。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銀行帳號:

委託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銀行帳號:

委託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登記或備案人(簽章):

合同登記(備案)機關(簽章):        年   月   日

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12

( )房買賣契字 號

甲方(賣方):

立契約人

乙方(買方):

由於甲方已收到乙方預付的購房定金人民幣(大寫) ,雙方同意就下列房地產買賣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願將坐落在 區 路(街) 的房地產(房屋建築面積 平方米)出售給乙方。該地產的基本情況已載於本合同附件一。乙方已對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地產做了充分了解,願意購買該房地產。

二、甲乙雙方議定的上述房地產成交價格爲人民幣(大寫) 元;¥ 元。乙方於 年 月 日前分 次付清給甲方,購房定金將在最後一次付款時衝抵。付款方式:

三、雙方同意於 年 月 日由甲方將上述房地產正式交付給乙方。房屋移交給乙方時,其該建築物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一併轉移給乙方。

四、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五、違約責任:乙方中途悔約,乙方不得向甲方索還定金。甲方中途悔約,甲方應在悔約之日起 日內將定金退還給乙方,另給付乙方相當於定金額的違約金。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購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地產,每逾期一日,由違約一方向對方給付相當於上述房地產價款千分之 的滯納金。

六、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七、上述房地產辦理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承擔。

八、本合同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另行議定,其補充議定書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經房地產買賣主管機關審查批准後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合同副本 份,送 房地產交易管理所(處)。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地 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1.本合同文本適用於房地產買賣立契。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議定後,可填入空白條款內或另行簽訂附件。

3.本合同格式解釋權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13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開發項目,向貸款人申請人民幣貸款_____ 萬元,期限爲______年。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借款合同。

第一條 定義與解釋

1.1 在本合同中,下列術語具有如下含義:

1.1.1 “銀行營業日”指貸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1.2 “信息日”指每季最後一個月的20日。

1.1.3 “借款人”指依據本合同借用貸款的人,包括其繼承人、受讓人。

1.1.4 “貸款人”指依據本合同發放、管理貸款的銀行,包括經辦貸款和空軍部隊施帳戶監管的銀行。

1.1.5 “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據本合同第6.1條提取貸款的期間,包括推遲提款的期間。

1.1.6 “還款期”指借款人依據本合同第6.7條是還貸款的期間,包括貸款展期的期間。

1.1.7 “寬限期”指允許借款人遲延履行義務而不視爲違約的期間。

1.1.8 “項目”指_______。

1.1.9 “建設期”指從項目開工之日起至項目完工之日所經歷的時間。

1.1.10 “經營期”指項目竣工交付使用開始至結束的期限。

1.1.11 “完工”指竣工報告經有關部門批准,項目交付使用。

1.1.12 “擔保性”文件指爲了保證本合同的履行而簽署的保函、保證書、抵押合同、質押合同等。

第二條 借款人陳述與保證

2.1 借款人是依法設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空軍部隊體,依法有權訂立和履行本合同;

2.2 所建項目已經取得有關批覆文件,包括項目建議書批覆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批覆文件、徵用土地批文、開工批覆文件、項目資金承諾文件等所有應該取得的政府批准文件;

2.3 向貸款人提供本項目下的批准其借款的文件、擔保性文件、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應合同、技術諮詢合同等;

2.4 本合同項下______萬元的項目資金按期、足額到位;

2.5 向貸款人提供本項目的其他建設資金的貸款方及其他資金出資方的資金承諾書;

2.6 本合同項下借款人的債務與借款人的其他債務處於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7 在談判、簽署、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的貸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真實、完整、準確;

2.8 目前無重大經濟糾紛發生。

第三條 貸款

3.1 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總額爲人民幣______萬元的貸款;

3.2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只能用於_______開發項目建設;

3.3 在貸款期限內,借款的實際提款日和還款日以貸款人批准的借據爲準,其他記載事項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爲準,借據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四條 利率和利息

4.1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息,確定爲年利息百分之_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並且本合同項下的利率在規定的調整範圍內的,則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作相應的調整,無須經借款人的同意。

4.2 貸款人在每一結息日內向借款人計收利息。貸款到期,利隨本清。

第五條 提款前提條件

5.1 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須向貸款人提交下列文件或辦理下列事項:

5.1.1 貸款證交由貸款人審覈;

5.1.2 本合同項下貸款所建項目的有關批覆文件,包括項目建議書批覆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批覆文件、徵用土地批文、開工批覆文件、項目資金承諾文件以及項目資金計劃安排等;

5.1.3 生效的建設承包合同;

5.1.4 生效的原材料供應合同;

5.1.5 項目財產保險單;

5.1.6 所有依法生效的擔保性文件;

5.2 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須滿足下列條件:

5.2.1 擔保合同合法有效;

5.2.2 本合同項下貸款所建項目的資本金和其他籌措資金已按規定的時間足額到位;

5.2.3 未發生本合同規定的違約事件;

5.2.4 出具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的情況報告及有關的財務報表、資料;

5.2.5 按本合同規定向貸款人辦理提款手續;

5.2.6 已按第7.3條的規定開立帳戶。

第六條 提款和還款

6.1 本合同項下貸款的提款期,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止。

6.2 本合同項下貸款分_____次提取;

6.3 貸款人應在借款人辦理借款手續後______個銀行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

6.4 借款人在確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內,未辦理提款手續且未申請推遲提款的,貸款人可以通知借款人在3天內辦理有關手續,逾期仍未辦理的,貸款人有權取消未提取的貸款;

6.5 本合同項下貸款的還款期爲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分次還款,還款時間與金額如下:______

6.6 借款人用於歸還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的資金,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7 借款人要求提前還款的,應於擬定提前還款日____________個銀行營業日前向貸款人提交申請,經與貸款人協商同意的,可以提前還款。對於提前償還的款工面,借款人不能重新借用。

6.8 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應按實際用款天數計算利息,與本金並歸還。

第七條 帳戶監管

7.1 爲保證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落實,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銷地委託貸款人根據銀行帳戶管理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對借款人按第7.3條開立的帳戶進行監管。

7.2 帳戶監管包括:

7.2.1 監督借款人專款專用,對非用於本項目的開支有權拒付。

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14

德陽市房屋租賃合同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合法、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承諾共同遵守。

一、出租物業情況

1.甲方將其位於 的房屋租給乙方使用,面積爲__________平方米。

2.乙方使用用途: 。

二.租賃期限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租賃期限共____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未經協商一致均不得提前解約。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若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內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訂立租賃合同。

3.該房屋租金爲__ __元/月,該房屋租金每____個支付一次,以後每次支付時間爲租金到期30天前。

4.雙方約定,甲方收取押金 元。押金在租金滿後結清相關費用和交接完房屋時一併退回乙方。

5.在租賃期間,房屋產生的水、電、氣,電視收視費、物業管理費、垃圾清運費等由乙方支付。

三.租賃條件

1、乙方不得在該房屋內進行違反法律法規及政府對出租房屋用途有關規定的行爲。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他人。若擅自轉租,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四.合同的終止

1.租賃期限屆滿或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終止。

2.乙方應在期滿當日將房屋鑰匙及正常使用狀態下的附件中所列物品交給甲方。房屋留置的一切物品均視爲放棄,甲方有權處置,乙方絕無異議。

3.若甲乙雙方中的一方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向對方提出賠償要求.

五.雙方約定,甲方支付中介費 元,乙方支付中介費 元。

六.物品清單及其他約定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電話: 電話:

中介方: 經辦人: 電話:

20xx年 月 日

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15

當戶(出典人): (以下稱甲方)

住所(地 址):

身份證號碼:

抵押房產位置:

聯繫電話:

典當行(抵押權人): (以下稱乙方)

公司地址:北京

企業代碼證號: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及其相關規定,甲方向乙方申請辦理貸款事宜,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一、 甲方應如實填寫《房地產抵押典當申請表》,並按照乙方制定的《房地產抵押典當須知》的要求提供相應資料證件。乙方應審查覈實甲方所填寫的相關資料、證件。

二、 甲方因資金週轉需要,自願將坐落在北京市 區 小區 棟 單元 層 號(房屋所有權證號: ,建築面積: 平方米)自有房產_____處作爲抵押物向乙方申請貸款。

三、 根據甲方實際申請的貸款金額,經乙方審覈確定向甲方貸款人民幣萬元整(大寫)。

四、 甲方與乙方商定,貸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 甲方與乙方商定,本合同項下的典當綜合服務費率每月爲貸款金額的% 。續當時,甲方每月 日前項乙方交納綜合服務費。典當期限屆滿後五日內,甲方既不贖當,又不續當的,即爲絕當。絕當後,甲方自願放棄抵押的房產,同意乙方對該房產按照有關規定處理,以此來抵償典當行的貸款本息和綜合服務費,並自願協助或承擔辦理過戶手續。

六、 甲方另有合法住處地址爲: 建築面積: 平方米(另附產權證複印件),房產絕當後合法住所的產權人同意甲方在該房產居住(證明材料一份)。乙方在行使本合同抵押物的處分權時,應向甲方和抵押物的合法佔有人發出書面通知,在該通知發出五日內,甲方或其他合法佔有人應立即無條件交出抵押物,搬至第二處住所居住。

七、 抵押物的保險:

1.甲方須在乙方指定的時間內,到乙方指定的保險公司並按甲方指定的保險種類爲該抵押物購買保險。投保金額不得少於重新購置該抵押物的全部金額。保險的賠償範圍應包括該抵押物遭受自然災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導致的破壞、損毀;抵押期限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上述保險,否則,甲方須無條件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損失。如甲方不履行還款的義務,抵押人應繼續購買保險,直至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還清爲止。

2.甲方須在保險手續辦理完畢五日內,將保險單正本交由乙方保管。保險單的第一受益人須爲乙方,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損害或影響乙方權益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的條款。

3.甲方不可撤銷的授權委託乙方爲其上述保險事項的代表人接受或支配保險賠償金,將保險賠償金用於修繕該抵押物的損壞部分或清償本合同項下甲方所欠乙方的所有款項。

4.甲方如違反上述保險條款,乙方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險條款的規定,代表購買保險,所有費用均由甲方支付。 5.抵押期間,該抵押物發生保險責任以外的損毀,甲方應就受損毀部分及時提供新的擔保,並辦理相應的手續。

八、 在甲方既不按期交付綜合服務費,又不按期還款的情況下,乙方有權處理該房產。甲方自願放棄訴訟和抗辯權,在此不可撤銷的授權委託乙方有權直接處分該房產,並以縮短款項償還貸款本息和綜合服務費。

九、 在合同的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十、 甲方所提供的所有證件、文件和憑證必須真實、合法、有效,房屋產權無任何經濟糾紛,無任何權利瑕疵,未設定抵押,如發生不實或欺騙行爲由甲方承擔全部相關的法律責任,並由甲方承擔乙方所有的損失。

十一、甲方應對該房產擁有完整的所有權,如該房產爲共有財產,則須共有人已簽字同意該抵押房產典當貸款。因抵押房產存在權屬、共有爭議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均由甲方承擔,並可要求甲方支付當金及利息總額萬分之五/日的違約金。

十二、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將設定抵押物拆除、轉讓、出租、重複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以上行爲均爲無效,如出現上述情況之一者,甲方自願承擔雙倍償還貸款的法律責任。

十三、在合同有效期間內,甲方與乙方之間所產生的還款、借款、追加款等法律行爲均視爲本合同約定範圍內,按照本合同相關條款執行。

十四、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有關的一切費用(包括評估費、抵押登記費、公證費、保險費等),均由甲方支付或承擔。

十五、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在協商無效時,當事人約定任何一方可依法向本合同簽約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六、本合同一式叄份,雙方簽字、蓋章,房產抵押登記機關辦理房屋抵押登記後生效。

十七、本合同未盡事宜,屆時由甲方與乙方協商訂立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16

甲方(房地產開發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投資合作單位):

註冊地: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誠信的原則,共同參與合作投資開發房地產項目。爲明確雙方的權力、義務和責任,通過友好、平等、認真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和執行。

一、開發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項目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用地性質。簽約時土地用途爲__________ _,宗地號號,使用權人______(以宗地圖、土地使用權證及房產證爲準);具體到項目實施時的狀況,均以政府或相關部門的批覆文件爲準。

4.項目佔地總面積爲______平方米。其中,在本協議所述地塊上開發建設項目的具體內容主要包括:

(1)擬建商業工程______平方米;

(2)擬建住宅工程______平方米;

(3)擬建地下車庫工程_____ _平方米;

(4)擬建其他附屬設施工程_____ _平方米。

二、投資合作模式

1.合作理念

甲乙雙方以誠信互利爲原則,誠心盡力發揮各自所長,以共同出資、共同管理、共享利潤、共擔風險爲前提,合作開發房地產項目。

2.股權比率

甲方股權比率占房地產開發項目的47%,乙方股權比率占房地產開發項目的53%。按照股權比例分配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全部收益所得,即利益和風險按各方的股權比例享有或承擔。

甲乙雙方以誠信互利爲原則,誠心盡力發揮各自所長,以共同出資、共同管理、共享利潤、共擔風險爲前提,合作開發房地產項目。

2.股權比率

甲方股權比率占房地產開發項目的47%,乙方股權比率占房地產開發項目的53%。按照股權比例分配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全部收益所得,即利益和風險按各方的股權比例享有或承擔。

三、本次合作投資項目額度

本次合作開發的房地產項目投資總額爲________萬元(人民幣),根據上述股權比率,甲乙雙方商定本次投資合作項目各自應出資情況是:

1.甲方以現款出資 萬元、以現有土地 平方米作價出資 萬元,該兩項實際出資額度佔項目投資總額的 %。甲方在本次合作開發項目中所佔的股份爲47%。

2.乙方以現款出資 萬元、以現有土地 平方米作價出資 萬元,該兩項實際出資額度佔項目投資總額的%;乙方在本次合作開發項目中所佔的股份(含其它資源性股份)爲53%。

3.上述項目投資總額包括項目所佔土地及土地之上的拆遷、安置、補償和辦理項目報建手續等費用款項,也包括建築安裝總造價及各方按比率分得的物業相應應分攤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等。

四、合作投資項目資金和財務管理

合作項目的資金須在雙方指定的_________銀行統一開戶管理。在本協議雙方簽署生效後,按以下具體時間和額度撥付各方應出資的款項:

1.項目資金的籌集

根據項目投資總額和上述各方應出資額度,甲方應將現款_____萬元,分_次每次撥付_______萬元劃轉至雙方指定的上述銀行賬戶;乙方應將現款______萬元,分_ 次每次撥付_______萬元劃轉至雙方指定的上述銀行賬戶。

雙方首次撥付劃轉應出資的款項,應在本協議簽定之後____日內劃轉至上述銀行賬戶中;其餘分次應出資劃轉款項的時間由雙方據情另行商定,但每次都應在雙方確定用款時間之後的____日內將相應額度的款項及時撥付劃轉至上述銀行賬戶。

雙方每次向上述銀行賬戶撥付劃轉款項之後,都應及時通知本合作項目財務部門的相關財務人員予以覈實確認,以入賬爲準。

2.項目財務和產品管理

(1)財會管理人員的任職聘用

項目財會管理人員的聘用須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如果由一方聘用指派的人員擔任會計、則另一方聘用指派的人員擔任出納。

聘用任職的財會人員必須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工作能力和品德,要懂得並遵守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

聘用任職的項目財務總監須具備“會計師職稱”,並持有國家財政部門頒發認可的“會計師任職資格證”;其他財會人員須具備“會計從業資格證”方可任職上崗。

(2)財會管理部門須制定嚴謹的財務管理制度和各崗位職責;

(3)財務管理人員須嚴格執行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和財經紀律,嚴格履行財務管理手續,做到日清月結。

(4)各項財務支出須在甲乙雙方共同商定、並授權的管理範圍和執行權限內進行。每項財務支出要由被授權的相關責任領導人審查批准,支出票據的'報銷須按程序有直接經手人或驗收人及相關領導的親筆簽字方可入賬。

(5)各項財務收入須開具正規制式的收入票據,杜絕收入打白條入賬。

(6)本項目中的房產建成後,合作開發項目產品(房產)的出售,須嚴格執行甲乙雙方商定的價格區限(須有定價會議文字紀要),任何一

方或任何個人無權超出定價區限出售合作開發項目的產品。若產品銷售出現暫時困難,必要時,也可由雙方協商同意後按上述股權比例分配房屋作爲各方的收益,雙方應對各自分得的房屋分別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各自銷售其分得的房屋產品。

(7)項目開發建設的成本覈算、決算編制、財產清償、利潤分配等,要嚴格遵照國家財務稅收制度執行。

(8)其他未及事項雙方可隨時商定、文字補充。

五、項目的前期工作安排

合作開發項目的前期下列工作應由雙方共同負責儘快落實:

1.落實開發項目用地規劃手續,儘快取得項目佔地規劃批文。土地使用權人爲甲方,土地使用不附帶第三者的利益限制。

2.落實開發項目佔地規劃報建工作。

3.完成開發項目規劃用地的拆遷、安置及補償工作。

4.落實開發項目的整體供水、污水處理、供電、安裝、供氣、通訊報裝等手續。

5.辦理項目的開工手續,取得項目開工證,使項目得以合法開工建設。

6.落實和完善與項目相關的其他未及工作,以防患未然。

六、項目工程建設的承發包

爲保證工程質量和工程進度,本項目工程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的選擇,應通過招標或其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方式科學考證、合理確定。未經對方同意,本協議的任何一方(含關聯方)均不得參加本項目工程的投標和設計、施工;

七、項目工程管理

1.本協議簽定之後,甲乙雙方各自委派專人共同組建“項目部”聯合辦公,具體商定:高層領導的分工負責、各部門的組件和人員的聘用安排、落實項目管理和工程監理細則、財務制度和各崗位職責的建立、工程進度安排、與各級行政業務管理部門的聯絡以及與地方相關民事上的溝通、後勤保障等等具體工作。具體協調和落實上述第五、六條的工作內容。

2.項目的各項行政管理工作,由雙方商定委派指定有工作能力的專人具體負責。

3.項目的工程建設管理和技術監理工作,由甲方負責委派指定具有專業技術管理和技術監理能力的專人負責,項目建設工程關鍵程序和步驟須有授權的相關領導或直接責任人簽字落實。

4.本協議未及的項目工程管理其他事項可隨時商定補充。

八、物業交付

合作開發項目竣工後,甲乙雙方應共同參加工程承包商和設計單位的竣工驗收,在取得《建設工程質量覈驗證書》後方可交付物業管理。

九、項目產權確認與產權過戶

1.本協議簽署後應報送_________(開發項目的確權主管機關)審批,以便按本協議各方的出資比率確定合作開發項目物業的產權歸屬於各方

的具體比率。

2.按相關法律及政策規定,各方在分得產權物業時,相應分攤的國有土地應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即將該片國有土地使用權人變更爲該方的手續。此項手續由乙方負責協調並辦理。

十、產品售後服務

嚴格按照國家對房地產開發建設售後相關規定執行,按甲乙雙方權利、義務承擔相應的責任。

十一、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所確認的各項義務,任何一方如果沒有依照協議約定履行自己應盡的義務,均構成對本協議的違反,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方除繼續履行合同義務外,應該賠償另一方由此而引發的全部經濟損失。

2.合作一方如果未按雙方約定的計劃和期限撥付應出資的額度,應當賠償由此而造成的相應經濟損失。

3.合作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不得私自向第三方轉讓或租賃本協議所涉及的股份及財產份額、不得私自向任何單位或個人抵押本協議所涉及的資產份額、不得私自設置第三者權益;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向第三方轉讓本協議,均屬無效。否則,違約方應當賠償另一方由此而造成的相應的經濟損失。

4.合作一方如果嚴重違反本協議,或者因一方的重大過失、或者因一方違法亂紀而導致項目中止或終止的,應當承擔相應的一切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

十二、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乙方:

1.乙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十三、保密約定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合作協商進行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

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__年。否則,違約方應當賠償另一方相應的或者一定的經濟損失。

十四、通知和告知約定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告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告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時,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十五、協議變更的約定

本協議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協議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爲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違約方應當賠償由此而給對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和其他相關連帶責任。

十六、雙方爭議的處理

1.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按下列方式解決:

(1)提交項目所在地仲裁委員會的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七、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協議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以內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一方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者不實際時,其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不利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爲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甲方

乙方

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17

委 託 人: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營業執照號碼:

物業代理人: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營業執照號碼: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現委託乙方爲其旗下 物業獨家全程銷售代理商,雙方協議內容如下:

項目名稱 :

項目地理位置 :

項目佔地面積 : 畝

項目總建築面積 : 平方米

1、 關於項目代理保證金

1.1 爲表達雙方合作之誠意,乙方於簽署本合同書之日,向甲方支付本項目銷售代理保證金:人民 壹拾伍 萬元(¥ 150000 元)。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七日內,甲方返還乙方保證金中的金額:人民幣壹拾 萬元整(¥ 100000 元);剩餘款項共計人民幣 伍 萬元整(¥ 50000 元),在雙方代理合同結束時,由甲方返還予乙方。

2、銷售代理部分

2.1 本合同有效期限: 20xx年 月 日起至200 年 月 日止,共 個月。委託期結束,雙方可以協商續約或者終止合作;甲方應於代理期屆滿前一個月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續約條件或終止合作決定。

2.2 本合同簽訂後乙方成立由策劃及銷售精英組成的項目小組,爲發展商提供貫穿整個項

目的策劃及銷售整體服務;同時派出銷售隊伍,提供銷售全過程的優質及高效服務,從開發客戶、接待客戶、追蹤客戶至安排相關認購手續,及售後追蹤服務等(銷售工作詳見合同附件)。

2.3 在委託期內,對於所有可供銷售(住宅/商鋪/車位)面積,成功出售本項目之每一個單位後,甲方須按成交單位之合同金額總價的 3 % 支付予乙方作爲銷售代理佣金;由於甲方自行聯繫成交的團購業務,經雙方確認之後,按成交單位之合同金額總價的 1 % 由甲方支付予乙方作爲銷售代理佣金。

2.4 在委託期內若買家已交付定金並簽署【購房認購書】後悔約或已交付臨時定金後擬訂,該定金將由甲方沒收,並即時由甲乙雙方均分。

2.5 在委託期內,若買家已交付定金並簽署【購房認購書】或已交付臨時定金,即使本 合同書之有效日期已過,該交易仍然屬於“成功出售”,甲方須按實際銷售收入金額和2.3、

2.4條款支付銷售代理佣金予乙方。

2.6 在委託期內若買家於簽署【正式買賣合同】並交付首期款或促證金後悔約,該交易仍然屬於「成功出售」,甲方仍須按實際銷售收入金額和2.3、2.4條款支付銷售代理佣金予乙方。

2.7 租賃代理佣金的計算方法:

在委託代理期內,在本項目未出售部分成功完成的每一宗住宅、商鋪或車位租賃交易,甲方均須向乙方支付合同約定的一個月月租金金額的代理佣金。同時,乙方保留向承租客戶收取首月租金額作佣金的權利。

2.8 代理佣金的支付方法:

2.8.1 在上述條款中所規定的由甲方支付的銷售佣金、租賃佣金及均分的違約補償金,均採取月結方式結算;乙方每月25號與甲方財務結算人員進行覈對,甲方於次月3號前支付乙方上月應付佣金;

2.8.2 如甲方未能在合約所定限期內付款,則甲方除支付應付代理佣金金額外,每逾期一天須向乙方支付應付佣金的3‰作爲滯納金。

3、甲方責任

3.1 本合同簽訂後,甲方須儘快向乙方提供有關本項目的詳細資料,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營業執照複印件、投資許可證、開發公司資質審查、工商營業執照等(複印件)、《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和《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等售房文件

3.2甲方承諾本項目的產權及相關文件及合同之合法性、因房屋產權所致瑕疵(包括但不限於抵押擔保等)及合同產生之一切後果,由甲方全權負責。乙方在銷售房屋過程中如發生房屋產權及所屬糾紛時,甲方負全部責任;

3.3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資料包括:外形圖、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設備、建設標準、電器配備、樓層高度、面積、規格、價格、其他費用的估算等;

3.4 在收到乙方提供之意見或建議時,須儘快作出答覆,不得拖延;

3.5 甲方在對項目所作任何形式之宣傳時(包括所有的宣傳冊、DM單、平面廣告以及戶外廣告等),須在相應位置顯示乙方爲本項目之全程營銷代理商,並接受及維護乙方本身形象之規範,按照其原有商標設計之使用方式;

3.6 負責確認所有有關本項目之推廣方案及支付推廣費用,包括售樓部設計施工、樣板間的設計施工、日常運營費用(不包括乙方銷售人員的工資、交通、以及其他福利待遇)、項目廣告設計、廣告投放、建築模型製作、示範單位設計及施工、展銷會、新聞發佈會等。

3.7甲方每月必須蓋章確認由乙方提交的已(租/售)單位清單及佣金之明細;

3.8 甲方應開設專用收款帳戶,並派遣專人在現場收取售樓房款、定金和相關代收費用。

4、乙方責任

4.1 乙方須從項目前期的市場分析、項目定位、建築設計顧問、銷售建議、銷售方案、銷售管理等,向甲方提供完善和高效的專業服務;

4.2 乙方承擔銷售現場銷售管理人員及置業顧問的全部費用(包括員工工資、銷售提成、交通、生活費、工傷、福利等);

4.3 成立由策劃及銷售精英組成的項目小組,爲發展商提供貫穿整項目的策劃及銷售整體服務(包括從開發客戶、接待客戶、追蹤客戶至安排相關認購手續,及售後追蹤服務等);

4.4 提出關於規劃、設計的專業意見;

4.5 利用乙方現有客戶資料庫存進行本項目的宣傳;

4.6 派出從業經驗豐富的管理人員,全面統籌相關工作;

4.7 主持並出席相關例會;

4.8 負責統籌、協助及安排宣傳工作;

4.9 協助發展商監督廣告設計及製作進度;

4.10 提供售樓場地佈置的專業意見;

4.11 每日、周提交銷售報告及定期遞交市場狀況報告;

4.12乙方負責協助甲方與購房業主簽定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

4.13在正式銷售前,乙方須向甲方提交詳細銷售計劃書,並經雙方簽字認可後方可執行銷售。

4.14 乙方在銷售過程中,不能向客戶作出虛假承諾或宣傳,如有發生甲方保留對乙方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5、合同的解除

5.1 根據合同雙方約定代理期限自動解除合同;

5.2 乙方員工的行爲、言語嚴重損害發展商信譽及利益(明確定義另行商議)情況時,甲方有權解除代理合同,只須在正式解除合同前清付本合同規定應該支付的佣金,而無須支付任何賠償;

5.3 甲方出現以下情況時,乙方有權解除代理合同,則甲方須於乙方提出解約後七日內, 付清合同規定的所有應付佣金及其他費用:

5.3.1 工期延誤超過三個月(不可抗力情況除外);

5.3.2 協助推廣的措施未能兌現,如售樓部及樣板間工期無故延誤、已應諾的廣告投入無故

延誤或取消等;

5.3.3 對乙方提交的推廣或銷售方案無故拖延,決策不及時;

5.3.4員工的行爲、言語嚴重損害代理商信譽及利益(明確定義另行商議)。

5.4 如約定雙方其中一方未能履行職責時,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在雙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中止此合約。屆時乙方仍可收取包括在此期間內已出售/出租單位之代理佣金,按本合同第2.8條之約定執行。

6、其他

6.1 乙方同意在簽署本合同書後立刻籌備策劃銷售工作,而甲方亦同意於簽署本協議書後立即履行第3條中甲方責任的條款,以使乙方能儘快開展銷售;

6.2 乙方派出的參與本項目相關工作所有人員,其管理權在乙方,其管理工作屬乙方的內部事務,甲方不得干預。若甲方發現乙方人員出現有損甲方或本項目形象、利益等行爲,可直接向乙方委派的負責人提出,乙方必須作出合理解釋及補救措施。

6.3 甲方在委託代理期間及代理期屆滿後十八個月內,不可聘用曾參與本項目工作的所有乙方的在職或離職人員。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必須按本項目未售出部分總銷售額的0.8%對乙方作出賠償。

6.4 甲乙雙方均同意本合同在雙方簽署及蓋章後生效,若在執行協議中發現未盡善事宜,可經由雙方協商,並經雙方同意後予以補充或修改;

6.5 若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守約方可依照本協議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在中國境內向違約方索取損失賠償;

6.6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房地產相關法律法規,並受其管轄;

6.7 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託方: 受託方:重慶鋼運 代表: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房地產經紀合同 篇18

合同編號: 年  字     第 號

當戶(出典人): (以下稱甲方)

住所(地 址):

身份證號碼:

抵押房產位置:

聯繫電話:

典當行(抵押權人):北京典當行有限責任公司 (以下稱乙方)

公司地址:北京

企業代碼證號: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及其相關規定,甲方向乙方申請辦理貸款事宜,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一、 甲方應如實填寫《房地產抵押典當申請表》,並按照乙方制定的《房地產抵押典當須知》的要求提供相應資料證件。乙方應審查覈實甲方所填寫的相關資料、證件。

二、 甲方因資金週轉需要,自願將坐落在北京市 區 小區 棟 單元 層 號(房屋所有權證號: ,建築面積: 平方米)自有房產_____處作爲抵押物向乙方申請貸款。

三、 根據甲方實際申請的貸款金額,經乙方審覈確定向甲方貸款人民幣 萬元整(大寫)。

四、 甲方與乙方商定,貸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 甲方與乙方商定,本合同項下的典當綜合服務費率每月爲貸款金額的

% 。續當時,甲方每月 日前項乙方交納綜合服務費。典當期限屆滿後五日內,甲方既不贖當,又不續當的,即爲絕當。絕當後,甲方自願放棄抵押的房產,同意乙方對該房產按照有關規定處理,以此來抵償典當行的貸款本息和綜合服務費,並自願協助或承擔辦理過戶手續。

六、 甲方另有合法住處地址爲: 建築面積: 平方米(另附產權證複印件),房產絕當後合法住所的產權人同意甲方在該房產居住(證明材料一份)。乙方在行使本合同抵押物的處分權時,應向甲方和抵押物的合法佔有人發出書面通知,在該通知發出五日內,甲方或其他合法佔有人應立即無條件交出抵押物,搬至第二處住所居住。

七、 抵押物的保險:

1.甲方須在乙方指定的時間內,到乙方指定的保險公司並按甲方指定的保險種類爲該抵押物購買保險。投保金額不得少於重新購置該抵押物的全部金額。保險的賠償範圍應包括該抵押物遭受自然災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導致的破壞、損毀;抵押期限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上述保險,否則,甲方須無條件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損失。如甲方不履行還款的義務,抵押人應繼續購買保險,直至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還清爲止。

2.甲方須在保險手續辦理完畢五日內,將保險單正本交由乙方保管。保險單的第一受益人須爲乙方,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損害或影響乙方權益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的條款。

3.甲方不可撤銷的授權委託乙方爲其上述保險事項的代表人接受或支配保險賠償金,將保險賠償金用於修繕該抵押物的損壞部分或清償本合同項下甲方所欠乙方的所有款項。

4.甲方如違反上述保險條款,乙方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險條款的規定,代表購買保險,所有費用均由甲方支付。 5.抵押期間,該抵押物發生保險責任以外的損毀,甲方應就受損毀部分及時提供新的擔保,並辦理相應的手續。八、 在甲方既不按期交付綜合服務費,又不按期還款的情況下,乙方有權處理該房產。甲方自願放棄訴訟和抗辯權,在此不可撤銷的授權委託乙方有權直接處分該房產,並以縮短款項償還貸款本息和綜合服務費。

九、 在合同的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十、 甲方所提供的所有證件、文件和憑證必須真實、合法、有效,房屋產權無任何經濟糾紛,無任何權利瑕疵,未設定抵押,如發生不實或欺騙行爲由甲方承擔全部相關的法律責任,並由甲方承擔乙方所有的損失。

十一、甲方應對該房產擁有完整的所有權,如該房產爲共有財產,則須共有人已簽字同意該抵押房產典當貸款。因抵押房產存在權屬、共有爭議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均由甲方承擔,並可要求甲方支付當金及利息總額萬分之五/日的違約金。

十二、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將設定抵押物拆除、轉讓、出租、重複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以上行爲均爲無效,如出現上述情況之一者,甲方自願承擔雙倍償還貸款的法律責任。

十三、在合同有效期間內,甲方與乙方之間所產生的還款、借款、追加款等法律行爲均視爲本合同約定範圍內,按照本合同相關條款執行。

十四、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有關的一切費用(包括評估費、抵押登記費、公證費、保險費等),均由甲方支付或承擔。

十五、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在協商無效時,當事人約定任何一方可依法向本合同簽約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六、本合同一式叄份,雙方簽字、蓋章,房產抵押登記機關辦理房屋抵押登記後生效。

十七、本合同未盡事宜,屆時由甲方與乙方協商訂立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當戶(甲方)簽章: 典當行(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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