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服務合同》範本(通用2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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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服務合同》範本 篇1

甲方(委託方):

《物業服務合同》範本(通用27篇)

代表人(姓名):

聯繫電話:

郵編:

乙方(受託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郵編:

營業執照註冊號:

證書編號:

社會信用代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湖北省物業服務和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物業名稱)提供物業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物業類型:

坐落位置:

佔地面積:

總建築面積:

總棟數:

總戶數:

物業區域四至:

東至:;南至:;

西至:;北至:。

(規劃平面圖見附件1,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2)

第二條物業服務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負責物業服務用房的維修、養護,不得買賣和抵押;未經業主大會同意,乙方不得改變物業服務用房的用途。

物業服務用房建築面積爲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築面積爲平方米,位於[號樓][幢][座]單元層號;地下建築面積爲平方米,位於[號][幢][座]單元層號。其中:業主委員會辦公用房建築面積爲平方米,位於[號樓][幢][座]單元層號。(注:物業服務用房爲多處時,雙方可自行增加以上內容。)

第二章服務內容、服務標準、人員配置及有關約定

第三條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內容包括: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3);

(二)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4);

(三)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四)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五)車輛停放管理;

(六)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範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七)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八)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九)。

第四條物業服務標準及服務評價方式方法(見附件5)。

第五條乙方應確定本物業服務項目負責人項目負責人變更的,應及時通知業主委員會,並向項目所在地房產行政主管部門報備(項目負責人及主要專業技術與管理人員基本情況見附件6)。

第六條本物業服務合同期限爲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章服務費用

第七條物業服務費

物業服務費收費標準。物業服務費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元/平方米·月;

[別墅]:元/平方米·月;

[辦公樓]: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元/平方米·月;

[會所]:元/月·平方米;

[其它]:元/平方米·月;

元/平方米·月;

元/平方米·月。

物業服務費調整方式。自年月起,每年按照(遞增或減少)的標準調整。

本物業區域物業服務經營選擇以下第種方式。

(一)包乾制

物業服務費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服務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

9.法定稅費;

10.。

實行包乾制的,盈餘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乙方不得以虧損爲由單方要求增加費用、降低服務標準或減少服務項目。

包乾*務費不含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

(二)酬金制

1.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預先交納,物業服務費爲交納費用的業主共同所有,由乙方代管,預收的物業服務費主要用於物業服務成本和乙方的酬金支出。

物業服務費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乙方員工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區域內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區域內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區域內秩序維護費用;

(6)乙方辦公費用;

(7)乙方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

(9)。

2.乙方採取以下第種方式提取酬金:

(1)[每月][每季][每半年][每年],按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費中提取;

(2)[每月][每季][每半年][每年],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費中按%的比例提取。

3.物業服務費支出應當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年度結算後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另行交納。

4.乙方應當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年度計劃和支出年度預決算,並按[半年][年]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費的收支情況;同時,雙方按照約定每年聘請專業機構對物業服務費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費收支情況進行審計,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承擔][甲乙共同承擔]。

(三)其他經營方式

----------------。

第八條業主按[月][季度][半年][年]交納物業服務費,每次交費的具體時間爲。

業主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物業服務費,逾期不支付物業服務費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支付。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支付物業服務費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支付責任。

業主轉讓物業時未結清轉讓之前物業服務費用的,應與受讓方書面約定交費責任。

第九條物業區域內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業、因開發建設單位原因未能按時交付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及開發建設單位的自有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由開發建設單位承擔。

第十條乙方對業主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或其他特約服務的,按乙方在物業區域內公示的收費標準或按雙方的約定收取費用。

第十一條業主(物業使用人)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業從事經營活動的,乙方按商業物業標準收取相應的物業服務費。

第十二條車輛停放收費包含車位(庫)租金和泊車服務費,按以下方式和標準收取:

(一)車位租金標準

1.汽車

露天車位:元/個·月;

室內車位(庫):元/個·月;

2.摩托車:元/個·月;

3.電動車:元/個·月;

4.自行車:元/個·月。

車位使用人應按的標準向乙方交納臨時停放車位租金。

車位屬於全體業主共有的,乙方按車位租金%的比例提取管理服務費,用於車位出租、租金收取及租金管理人工、稅費等支出。管理服務費用在返還甲方前從收取的車位租金中扣除。

(二)泊車服務費:

車位(庫)使用人按以下標準交納車輛停泊服務費,收入歸乙方所有。

1.汽車

露天車位:元/個·月;

室內車位(庫):元/個·月;

2.摩托車:元/個·月;

3.電動車:元/個·月;

4.自行車:元/個·月。

第十三條物業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有關費用應當由最終用戶承擔;業主自用的由業主承擔;乙方使用的由乙方承擔;公共水電費由據實分攤。

乙方接受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專業經營單位委託代收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

第十四條乙方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廣告、租賃、商業促銷等經營活動,應符合有關法律規定並徵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的同意,每半年向全體業主公佈收益情況,接受甲方監督。

第十五條乙方經營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所得收入,在扣除經營收入總額%的經營成本、稅費及管理費用後,其收益歸業主所有,按以下第種方式使用:

(一)納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二)按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

第十六條本物業區域內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更新、改造費用,在本物業區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中列支。乙方在物業服務過程中應當配合甲方開展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申請使用工作

第十七條物業裝飾裝修前,乙方與業主簽訂書面裝飾裝修服務協議,乙方應當告知相關的禁止行爲和注意事項,並將裝飾裝修的時間、地點等情況在業主所在樓內公示。除約定收取[裝修保證金]----------元、[裝修垃圾清運費]元,乙方不得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費用。如收取裝修保證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承重結構損壞及違反管理規約的,乙方應當在完工後90日內將裝修保證金全額退還業主。

第十八條業主轉讓或出租其物業時,應當將本合同以及有關費用繳納情況等事項告知受讓人或者承租人,並自買賣合同或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15日內,將買賣或者出租情況告知乙方。

第四章權利與義務

第十九條甲方權利

(一)對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事項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二)審定和認可乙方制訂的物業服務方案、年度服務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

(三)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和計劃的實施,並每年對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物業服務情況進行考覈;

(四)監督委託乙方實施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情況;

(五)監督乙方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經營情況;

(六);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二十條甲方義務

(一)在乙方入駐日前,無償提供符合使用要求的物業服務用房;

(二)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有線電視等准許使用文件;

4.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5.《業主名冊》;

6.物業管理必需的其他資料。

(三)負責協調、處理、解決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與物業服務活動相關的遺留問題,不因此影響乙方工作;

(四)配合乙方做好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工作,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依本合同約定開展物業服務活動及企業內部管理活動;

(五)業主應按照本合同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對違反本合同約定、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業主(物業使用人),甲方應督促其交納;

(六);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二十一條乙方權利

(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開展各項物業服務活動;

(二)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向業主(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等相關費用,通過合法有效的方式解決拖欠物業服務費用的問題;

(三)對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和《管理規約》的行爲,採取勸阻、制止和向甲方、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等方式,糾正業主(物業使用人)違約行爲;

(四)可以選聘專業性服務企業承擔本物業區域內的專項服務項目,但不得將本物業區域內的全部物業管理服務一併委託給第三方;

(五);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二十二條乙方義務

(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按照物業服務內容和標準提供物業服務;

(二)選聘專業性服務企業承擔物業區域內的專項服務項目時,應當將委託事項及受託企業的信息在物業區域內公示;

乙方與受託企業簽訂的合同中約定的服務標準,不得低於本合同約定;

乙方應當對受託企業的服務行爲進行監督,並對受託企業的服務行爲承擔連帶責任;

(三)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物業檔案資料,及時記載有關變更信息,併爲業主的個人資料信息保密;

(四)及時向全體業主(物業使用人)通報本物業區域內有關物業服務的重大事項,受理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建議、意見和投訴,並定期公佈相關信息接受業主(物業使用人)監督,不斷提高物業服務質量和管理水平。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五)業主需要裝飾裝修房屋的,應當事先告知業主相關注意事項並與業主簽訂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六)不得擅自佔用本物業區域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用途,確需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經甲方和有利害關係的業主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七)本合同解除或者期滿終止時,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及時與甲方辦理資金、資料、資產移交和項目退出手續,將所有工作人員、生產設施設備撤離本物業區域。乙方向甲方移交的資料包括但不限於:

1.乙方進場時接收的資料;

2.共有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竣工圖紙、保修及使用資料,共用設施設備維護保養及維修等技術資料;

3.共用設施設備的安裝調試、驗收、維護保養和維修的合同資料;

4.共有部位及共用設備設施經營收益合同資料;

5.物業面積清單及業主名冊;

6.。

(八);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五章合同終止

第二十三條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並在90日內辦理移交和撤場手續。

第二十四條退出和移交手續按以下程序辦理:

(一)經協商,決定解除合同的,決定作出後3日內,應當將解除合同決定在物業區域內公告;

(二)經協商,決定解除合同的,決定作出後30日內,乙方應當做好共用部位及設施設備檔案、物業服務檔案、預收欠收代收費用等資料和賬務的清理工作,並就交接內容、方式、時間、責任界限及債權債務結算方式與甲方平等協商,簽訂退管協議;

(三)經協商,決定解除合同的,決定作出後90日內,甲方應當召開業主大會選聘新的物業服務企業,並重新簽訂《物業服務合同》。未選聘出新的物業服務企業的,甲方應當及時向物業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提出託管申請或由業主大會決定是否對本物業進行自管。

第二十五條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決定在合同期限屆滿後不再續約的,均應當在本合同期滿60日前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十六條合同期限屆滿前,甲方經業主大會決定繼續聘用乙方的,應當在本合同期滿60日前書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續約通知7日內回覆甲方。

雙方同意續簽合同的,應當在合同期限屆滿前日內簽訂新的《物業服務合同》。

第二十七條合同期限屆滿前,甲方經業主大會決定繼續聘用乙方的,應當在本合同期滿60日前書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續約通知7日內回覆甲方。

乙方不同意續簽合同的,應當在合同期限屆滿前日內在物業區域內進行公告,並做好共用部位及設施設備檔案、物業服務檔案、預收欠收代收費用等資料和賬務的清理工作,並就交接內容、方式、時間、責任界限及債權債務結算方式與甲方平等協商,簽訂退管協議。

第二十八條合同期限屆滿,業主大會因故沒有作出選聘或者續聘決定,乙方有權選擇同意或不同意按照本合同約定繼續提供服務。

乙方同意繼續提供服務的,本合同自動延續至業主大會作出選聘或者續聘決定爲止。

乙方不同意繼續提供服務的,應提前兩個月本在物業區域內公告並告知社區居委會,合同期滿即自行終止。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終止後,甲、乙雙方應當共同做好交接工作,包括物業服務費用預收及欠款的清算、外包合同及經營收益合同的履行交接、物業共有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查驗、相關檔案資料的移交等,甲、乙雙方應當相互配合,共同做好物業服務的交接和善後工作。

第六章違約責任

第三十條乙方的服務質量達不到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標準,乙方應按標準向甲方、業主支付違約金。給甲方、業主造成損失的,應向甲方、業主賠償損失。

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提供和達到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甲方有權依法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按其減少的服務支出予以賠償。但業主(物業使用人)不得以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爲由拒絕交納物業服務費。

第三十一條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物業服務內容的、未達到物業服務標準的,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二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的,業主(物業使用人)有權拒絕交納擅自提高的部分費用;已經收取的,乙方應雙倍返還擅自提高部分的物業服務費用。

第三十三條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擅自停止物業服務的,甲方可要求乙方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並應當按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前述行爲給業主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相應的損失。乙方在本合同終止後拒不撤出本物業區域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時撤出物業區域,並應當按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前述行爲給業主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相應的損失。

第三十四條業主違反本合同約定拖欠或拒交物業服務費用的,經乙方書面催繳,仍不能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每日應當按欠費金額‰或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實施妨害物業服務及侵權行爲的,應當承擔恢復原狀、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等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三十五條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無法履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拖延、拒絕移交及撤場的,業主有權拒絕交納合同終止後的物業服務費,甲方可向當地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投訴,由當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組織移交。

第三十七條乙方有確切證據證明屬於以下情況的,可不承擔違約責任:

(一)由於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的自身責任導致乙方的服務無法達到合同要求的;

(二)因物業專有部分內專有部位及專有設施設備固有瑕疵所致的一切損害,但因乙方故意或乙方違反本合同義務而直接導致的情況除外;

(三)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故障造成損失的;

(四)乙方按本合同履行協助做好物業區域內的安全防範義務,但發生不可預見、不可避免的治安或刑事案件(包括但不限於搶劫、破壞、爆炸、火災、盜竊、自然災害等)的;

(五)因維修養護本物業區域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非乙方責任造成損失的;

(六)乙方向甲方或業主提出書面建議要求修繕、改造專有或共有部位、設施設備或糾正不良行爲,而甲方或業主(物業使用人)未採納(包括但不限於高空拋物、違章裝飾裝修、未及時維修或改造等)所致之損害;

(七)。

第七章其他事項

第三十八條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可以通過友好協商或者向物業所在地房產行政主管部門、行業協會、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以及社區人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的方式解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一)向物業所在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物業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九條爲維護公共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燃氣氣泄露、設備設施故障、火災、暖氣管或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損失的,甲、乙雙方可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補充協議、附件均爲合同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五份,經甲、乙雙方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由乙方報物業所在地房產行政主管部門存檔一份。

附件:1.規劃平面圖

2.物業構成明細

3.物業共用部位明細

4.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

5.物業服務標準及服務評價方式方法

6.項目負責人及主要專業技術與管理人員基本情況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物業服務合同》範本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___________(物業名稱)提供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管理區域四至:

東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管理的物業範圍及構成項目見附件一

第二章 物業服務內容

第二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制定物業服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材料等;建立物業管理的各項制度。

2、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改、屋頂、外牆面、承重牆體、樓梯間、走廊通道等。

3、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等。

4、公共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糞池、泵房、自行車棚(停車場、車庫)等。

5、公共綠地的養護與管理。

6、公共環境衛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公區場所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等。

7、維持公共秩序包括:門崗服務、物業區域內巡查。

8、維持物業區域內車輛行駛秩序、速度,對車輛停放進行管理。

9、消防管理服務包括:公區區域消防設施的維護、。

10、電梯的運行和日常維護管理。

11、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12、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務包括以下事項:

第三條 單個業主可委託乙方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等服務,服務內容和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物業服務質量

第四條 服務質量:

1、房屋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設備運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急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小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綠化維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環境衛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公共秩序維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停車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消防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電梯運行維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裝飾裝修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 物業服務期限

第五條 物業服務期限爲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

第六條 合同期限未滿,業主大會成立後業主委員會與所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終止。

第五章 物業服務費用

第七條 物業服務費

1、物業服務費爲____________,費用構成包括: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辦公費用;物業服務企業固定資產折舊;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等費用,由乙方按年(季/月)向業主收取;

2、業主逾期繳納物業服務費的,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 繳費用千分之__________的滯納金。

第八條 停車費用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露天車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車庫車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乙方對業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維修養護及其他特殊服務的費用由雙方協商收取。

第十條 甲方保證交付使用的物業符合國家規定的驗收標準,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範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第六章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 甲方權利義務

1、 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檢查監督乙方物業管

2、 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

3、 甲方應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內向乙方移交以下資料:

(1) 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

(2) 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 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4) 各專業部門驗收資料;

(5) 房屋及配套設施的產權歸屬清單(包括業主姓名、聯繫方式

(6) 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4、 業主和使用人不按規定繳納物業服務費用時,甲方應按照《業

5、 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的遺留問題:

6、協助乙方貫徹物業區域內的各項規章制度。

7、建設單位應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和保修範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8、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乙方權利義務

1、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同的約定,在本物業區域內提供

2、 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

3、 有權要求甲方和業主及物業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務行

4、 對業主和物業作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爲,有權提請有

5、 對業主和物業作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的行爲,有權

6、 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物業

7、 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

8、 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的使用有關規定;

9、 每年會同甲方進行一次物業服務滿意率調查;

第十三條 業主入住前的物業服務內容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服務要求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業主入住前的管理費用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第十五條 保修期內房屋、設施維修養護,按以下方式處理:

1、 委託乙方返修,甲方支付全部費用;

2、 甲方負責返修;

第八章 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的約定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期滿,甲方決定不再委託乙方的,應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決定不再接受委託的,應提前3個月通知甲方或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

第十八條 業主大會重新選聘物業管理企業或其他原因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在合同終止之日起_________內撤出本物業,移交物

第十九務 本合同終止後,甲乙雙方應做好債權債務的處理,包括物業服務費用的清算,對外簽署的各種協議等;乙方應協助甲方和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作好物業服務的交接和善後工作。

第二十條 其他條款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 因甲方違約導致乙方未能完成管理服務內容,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不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經濟賠償。

第二十二條 乙方提供的服務達不到合同約定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整改後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的經濟賠償。

第二十三條 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___元違約金;由於解除合同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二十四條 其他條款

第十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雙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承接驗收手續。

第二十六條 爲維護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露、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時,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必要的財產損失的,當事人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_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______方式解決。

1、 政府主管部門協調;

2、 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3、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條款如與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牴觸,該條款無效。

第三十條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業服務合同》範本 篇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聯繫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就瀋陽市豐豐源商貿中心(大西農貿市場)物業管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瀋陽市豐豐源商貿中心(天壇市場) 區 號的攤牀出租給乙方經營,攤牀面積爲 平方米。經營期限爲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甲方以每平方米每月0.8元的標準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費,每年物業費收取爲上打租一次性交齊,具體收費時間另行通知。如不按期繳納超出一天,甲方向乙方收取10%的滯納金,超出兩個月後,甲方有權收回牀位,另行招商。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非經營性(公共部位)照明、衛生等設施,並負責對市場衛生、安全和經營秩序的管理,並按有關規定收取適當的費用,爲乙方創造良好的經營環境,保證乙方的正常經營。

四、甲方必須實行嚴格管理,樹立爲業戶服務的思想、盡職盡責、辦事公正、廉潔自律、嚴禁向業戶吃、拿、卡、要,乙方有權對甲方工作人員的工作進行監督。

五、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認真遵守《消防法》、《稅法》、《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等國家有關政策、法律、法規、守法經營。

2、乙方須按照農貿大廳的管理規定辦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及經營必須的相關證件,如乙方有違規、違法行爲,責任自負。

3、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按月繳納自用水、電費,按行業標準收費,按表計算。

4、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服從市場物業管理,嚴格按市場區域劃分經營商品。遵守甲方爲確保市場安全和創造良好的經營環境所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否則,甲方有權對乙方違規行爲進行處罰。

6、乙方必須按照規定經營,不準攤點越外、攤外設攤,否則甲方將按規定進行處罰。

7、乙方不能隨意改動或破壞檔口及市場內的公共設施,如有改動應徵得甲方同意,否則,將視情節輕重予以經濟處罰,嚴重者清除市場。在承租期內,除承租的檔口外,其它檔口未經甲方允許不準擅自佔用、出租、轉讓。

8、乙方不準經營易燃易爆及市場內禁止經營的商品,不得在場內進行娛樂活動(如打撲克、麻將、下棋、玩球等)及打架、鬥毆、妨礙市場經營行爲。

9、乙方要加強消防意識,經營期間乙方不慎失火或經營管理不當,造成人身財產及其它損失的乙方負全部責任。乙方在大廳內經營期間,甲方要求乙方自行辦理人身財產保險,否則後果自負。

10、爲了保持市場的整體形象協調一致,乙方不許私自在市場內掛彩燈、彩旗、條幅、宣傳畫、張貼不乾膠各種字體。按時繳納工商、地稅等部門的相關費用,公平交易、貨真價實、童叟無欺。

11、乙方在經營中必須搞好攤位衛生,必須將所經營的食品,按衛生防疫部門的`要求,墊高距離地面20釐米以上。乙方每天應把攤位經營中存放的垃圾放在自己的攤牀內,中午或晚上倒入公共垃圾桶內,嚴禁攤外隨手丟棄或將菜葉、肉渣、貝殼、污水等廢棄物品倒入水池和廁所內。食品加工的業主需在甲方同意後,自行安裝排煙設施,對未達到排煙標準的業戶,甲方有權對其進行停業整改,直至達到排放標準爲止。

12、嚴禁大廳內使用明火或電爐子取暖,嚴禁使用電飯鍋、電磁爐、煤氣罐等。

13、禁止一切車輛(自行車、電動車、倒騎驢等)進入大廳。嚴禁在大廳內給電瓶充電。

14、大廳內嚴禁私拉亂扯各種電線,超負荷用電。嚴禁使用可燃材料燈罩、燈具,保險絲必須與額定標準匹配。每日下班前熄燈,切掉各種電源。

15、消防通道嚴禁堆放任何物品。

16、乙方在經營中如遇特殊情況無法正常經營的,必須事先與甲方溝通,協商處理辦法。如乙方私自不經營滿一個月以上,甲方有權在公安部門監督下將貨物移送它處,視爲乙方廢棄物品處理並收回攤位使用權,不退還乙方任何費用。根據市

場的經營情況,甲方有權對市場內的空牀位更換經營品種,乙方無權干涉。

17、乙方在經營期間第一次違反本合同條款時,甲方對乙方進行批評,並以書面形式將此事在大廳公示欄中公式一個月。乙方在經營期間第二次違反本合同條款時,甲方責成乙方寫書面檢查,乙方向甲方交納適當的保證金,一年內不在違反,保證金退還。乙方在一年內三次違反本合同條款時,甲方不退還乙方保證金並取消乙方在大廳內的經營資格,清除大廳,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當市場遇到不可抗力因素而中斷合同,雙方互不承擔任何責任和損失,如遇國家政策需要,甲、乙雙方均應無條件服從政府安排。如遇政府拆遷,按拆遷相關政策辦理。如甲方人爲原因或乙方人爲原因造成的損失,誰造成的,誰承擔全部責任。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業服務合同》範本 篇4

被委託方:___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委託方: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搞好廠房的物業管理,___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與進駐企業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簽訂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負責大樓進駐企業的供水、供電和電梯,以及提供治安保衛,環衛清掃、綠化管理等項服務。甲方爲乙方提供服務,乙方應積極協助,提供便利條件。

二、乙方提出的供水、供電要求:

1、用電類別: ; 用水容量:

用電容量: ; 用 表直供:

用甲方配電房 櫃直供。

2、 每月水費、排污費按黃石市規定工業用水、排污費的收費標準計取;

電費按供電部門費用標準另分攤配電費及維修費0.15元/度;每月初3號抄表,7號收費。

3、除突遇不可抗拒因素導致停水、停電外,凡因維(檢)修等原因,甲方應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作準備。

4、 乙方要嚴格按申報的電容量用電,若一經發現超負荷用電,除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外,由此造成的事故責任和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5、 凡由甲方配電、供水的直供戶,不得向樓外鄰近的用戶提供水、電,也不得在內部擅自接用水、電,如若超負荷造成的配電設備損壞,或因其他原因影響他人生產或造成下水道堵塞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修復。

三、計量辦法:

1、乙方專線始端應配置電度表,每月按表計費,並分攤部分公用電費用;

如中小企業合用一個電錶、水錶時,則按電錶、水錶的實用數進行各戶分攤,分攤比例按各戶使用情況,水管直徑等情況議定。

2、根據XX市供電局有關規定,實行基本電價 元/KVA.月,基本水價以自來水公司規定底價,作爲該戶的起動價。

3、乙方接到甲方《繳費通知》後,如對耗電量費用有疑問時,應在2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出諮詢、覈對,逾期被視爲認可。

4、甲方向乙方發出《繳費通知》(含本協議第七條規定的收費項目和租房合同所規定的項目)後三日內(遇節、假日順延)應繳納費用,如電話催促仍逾期不交者,按日加收滯納金0.05%,每月20日前仍不結清欠款的,則停止水、電供給。

四、物件設施管理:

1、甲方有償提供給乙方的物件、設備、設施(如門窗、配電櫃、廁所、空調、電梯)應完好無損。

2、乙方要加強員工管理教育,愛護公物和公共設施,自覺遵守衛生條例,不亂扔廢棄物,不亂堆垃圾,不亂停放車輛,違法亂紀者將處以5?50元罰款。

3、甲、乙雙方都要加強治安保衛工作,甲方負責門衛治安,乙方負責內部保安工作。甲、乙雙方要互相支持,密切配合。

五、電梯使用管理:

1、甲方提供正常運行客貨梯,其維修、大修、保養費用和電費,由乙方或使用電梯單位共同承擔。

2、原則上由甲方指派專業人員操作電梯,也可由乙方指派專人持證上崗操作電梯,並且負責保養電梯、打掃電梯內衛生。

3、若電梯出現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物業管理部門派專業人員檢修,其維(檢)修費或更換零件費等開支,由乙方支付。

4、電梯爲客貨兩用,不能超重,嚴格按照電梯使用的有關制度進行管理。

六、收費項目及金額:

1、電梯使用費:0.1元/平方米?月,使用電費由企業共同承擔。

2、物業管理費用:3元/平方米?月(含市政設施、公用維修、環衛、公共衛生、綠化及治安等費用)。

七、其他:

1、本協議系甲、乙雙方所籤孵化場地租賃合同之附件,與該合同具同等效力。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議定,其補充協議書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協議具同等效力。

3、本協議經雙方簽章後生效。

4、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物業服務合同》範本 篇5

代表人:

地址;

聯繫電話:________

受委託方: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住宅及配套設施

座落位置:北京市海淀區永泰莊北路甲19號

佔地面積: 平方米

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

第一條 根據《怡清園業主公約》、《怡清園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及有關法律、法規,怡清園業主委員會委託________公司爲怡清園小區提供物業服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受託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爲本物業區域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遵守本合同約定。

第二條 委託服務的事項

受託方應提供以下服務:

1、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包括:樓蓋、屋頂、外牆、承重牆體、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等;

2、共用設施、設備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運行管理,包括:道路、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泵房、自行車棚、停車場、污水管、共用照明、供暖鍋爐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門禁、電梯等;

3、公共綠地的養護與管理;

4、公共環境衛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垃圾的處理等;

5、小區內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維護;

6、用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等手段維持公共秩序,阻止可疑之人進入本小區,將在本小區內作案的犯罪嫌疑人送有司查辦;

7、保管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8、按北京市政府有關規定代收、代繳水電等費用;

9、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爲,根情節輕重採取規勸、制止(限於緊急狀態且不得使用器械)向業主委員會報告、向法院起訴等必要措施;

10、其他通常應當由物業服務公司提供的小區公共服務,如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書面告知有關限制條件,並負責監督。

受託方可以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或服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嫁給第三方。

受託方不履行上述某項義務或提前終止合同給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賠償。

第三條 服務收費標準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向受託方交納以下費用:

1、保潔費(含化糞池清掏費和垃圾清運費),由受託方按每套住宅每季XX元收取;

2、保安費,由受託方按每套住宅每季 XX元收取;

3、小區綠化費,由受託方按每套住宅每季 XX元收取;

4、門禁、監控、消防系統運行費公共照明費,由受託方按每套住宅每季XX元收取;

5、水泵費,由受託方按每套住宅每季XX元收取,無水泵的二、三號樓不收;

6、電梯費(含電梯檢驗費與電梯用電費),由受託方按每套住宅每季XX元收取,無電梯的二、三號樓不收;

7、公共設施維修費,由受託方按套內面積每平方米每季XX元收取;

8、管理費(含營業稅與物業服務公司的利潤),由受託方按套內面積每平方米每季 X元收取;

9、供暖費,由受託方按套內面積每平方米每個供暖年度 元收取;

10、停車管理費,由受託方按地上每車每季 XX元、地下每車每季 XX元收取;停車場地使用費,由受託方按地上每車每季XX元、地下每車每季 XX元收取;臨時停車,每次逗留時間不超過2小時的來客免收,超過2小時的按地上每車每小時 1 元、地下每車半小時 1元收取管理費,超過半小時算一小時,不足半小時不算,大型車輛加倍。

商鋪的管理費、暖氣費按套內面積收取。第1-6項收費按每100平米套內面積折算爲一戶,電梯費暫不收取。如商鋪需要經常性地使用電梯,須事先與業主委員會商定電梯費價格。

第四條 交費辦法

上述第1-7項收費及第9項供暖費、第10項車輛管理費應與受託方完成相關任務的支出(含提供相關勞務的工人工資)相符,多餘部分受託方應交給業主委員會,歸全體業主共有。停車場地使用費應於收費後按季交給產權人或共同產權人(由業主委員會代表)受託方的利潤與受託方管理層的工資只能從管理費中提取。

管理費於提供服務後按季交納,暖氣費按供暖年度預交,其他費用均按季預交。相關服務開始提供滿一月後尚未交納的,受託方可以在公告欄公示催交。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費或由物業代收、代交的費用逾期的,從享受服務滿一月之日起受託方可以加收滯納金:逾期的第一個月,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一的滯納金;逾期的第二個月,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從逾期的第三個月起,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三的滯納金。

第五條 家庭服務

受託方應於本合同生效後一週內製定各種家庭維修服務的收費標準(維修輔助材料如螺絲、釘子、凝結劑等包括在維修服務費內)與保證修理質量的時間,報業主委員會備案後公佈,房屋自有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在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提出委託時,受託方必須接受委託並按公佈的標準收費;在保質時間內出現修理質量問題的,受託方應當免費返修。房屋自有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需要的主要材料用戶可自行購買,如需受託方提供則應先跟用戶就材料價格達成一致意見。

第六條 服務標準

受託方的服務質量應達到下列要求:

1、房屋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管理:定期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排除,建立維修服務回訪制度,每年進行年檢並保存大、中、小修的相關記錄,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

2、保潔服務:居住區域的道路、樓梯每天清掃一次,垃圾每天清運一次,及時清理居住區內公共場所的廢棄物,及時清掃積水和積雪,及時組織清理亂堆放的物品、亂張貼的宣傳品。

3、保安服務:24小時專人值守,進行日常巡查,對火警事故、交通事故、治安事件以及其它緊急情況有處理預案並於事發時及時處理,配合派出所處理區內的違法現象,不得對業主及其家屬使用暴力,對來犯外人使用暴力時不得超出正當防衛限度。

4、綠化管理:綠地無雜物,基本無裸露土地,草木修剪及時,無明顯枯枝及病蟲害現象。

5、消防管理:建立消防責任制,定期進行消防訓練,定期巡查、檢修消防設備,保證消防設備完好並有明顯標誌。

6、車輛管理:車輛停放有序,設有專人負責看管,對區內停放車輛的人爲損傷與區內停放車輛的失竊負補充責任(就侵權人或保險公司賠償後剩餘的損失負責)

7、裝修管理:監督業主和施工單位遵照有關規定進行裝修並對裝修過程進行監控。

8、檔案資料管理:設專人管理,建立檔案資料管理辦法,並對物業基礎資料和業主入住後的相關資料統一管理。

9、急修:12小時內完成,及時率達95%以上;小修:72小時內完成,及時率達80%以上。

10、供暖:保證門窗長時間關閉的情況下頂樓北向房間氣溫不低於15度。

第七條 保障措施

爲保證以上約定達到目的,委託方享有下列權利:

1、審定受託方制定的物業服務方案及需要業主與物業使用人遵守的各項規章制度;

2、檢查受託方管理、服務工作的執行情況;

3、審查受託方的費用支出情況(管理費除外)並在小區內公告;

4、按季(或按半年、按年,依羣衆意見的強烈程度而定)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對受託方工作的滿意程度進行民意測驗,民意測驗的樣本數不得低於100人。

委託方在享有上述權利的同時應履行如下義務:

1、在合同有效期內向受託方無償提供套內面積____平方米的物業管理用房(已提供);

2、向受託方提供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這些材料已由開發商交給受託方);

3、當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時,協助受託方催交;

4、協助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物業服務與收費遺留問題。

第八條 獎懲

受託方提供服務或進行管理應儘量做到服務及時、高效(質量)節約、和善,使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對受託方的服務與管理滿意。民意測驗將對本合同第二條、第四條規定的委託事項分別按及時、高效(質量)節約、和善四個指標打分後取平均值。民意測驗對受託方的平均滿意率達到60%爲受託方取得全部管理費的條件。平均滿意率每降低5個百分點,應扣減測驗前一季度和測驗後一季度的管理費各5%.平均滿意率不足40%,委託方可提前單方解除合同並免除負違約責任。平均滿意率超過80%,或平均滿意率超過70%且有明顯的通貨膨脹(10%以上),委託方應建議業主大會適當提高下一年度的管理費標準。

第九條 合同終止與合同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限爲一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本合同到期時,任何一方不願續約的,應當提前30天告知對方,否則視爲同意本合同自動順延一年。但因服務質量太差導致業主與物業使用人抽樣調查平均滿意率低於40%而提前解除合同的,不受“提前告知”條款限制。

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受託方必須於10日內向委託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委託方應當採用公告催交、出具證明材料、出庭作證等方式協助受託方追收欠費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當交納的費用。

第十條附則

本合同草簽後需依《怡清園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規定進行公示,公示15天后無異議或異議者不足規定人數的,加蓋業主委員會印章,合同正式生效。

本合同雙方協商一致時可對合同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補充協議實質性地修改了合同條款的,需要完成《怡清園業主大會議事規則》規定的公示程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應當向海澱區人民法院起訴。

委託方簽章:   受託方簽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物業服務合同》範本 篇6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在明確雙方的責任與權利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甲方經營所使用的房屋位於包頭市東河區南門外大街8號,框架結構,該房屋使用面積爲 688.62 平米,建築面積爲: 705.68 平米,以房產證登記的面積爲準。

第二條 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1、供暖系統設備的日常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

2、製冷系統設備及相關設施的日常運行、養護、維修和管理。

3、乙方負責甲方區域消防系統正常運行及公共區域的消防設施,設備的配置、維修及管理;甲方區域內消防設施、設備(滅火器、逃生面具等)的配置、維修及管理由甲方自行負責;甲方在經營中因消防違規導致的一切責任由甲方自行解決;公共區域系統(水系統、電系統、監控系統、卷閘門系統、報警系統、下水管道、落水管、水泵房、照明、電話交接箱、接地系統、避雷設施)正常運行和管理由乙方負責。

4、公共設施、共用部位的日常維護、保養和管理。乙方有權監督甲方對公用設備的合理使用。

5、物業公共區域的保潔管理(建築物周圍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保潔工作;垃圾的收集和清運)。

6、物業公共區域的保安管理(維護公共區域內秩序;24小時安全監控工作;

7、變、配電系統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養護和管理。

8、乙方管理範圍內的與政府部門的協調(包括:公安、環衛、交通、城管、市政、綠化、園林及自來水、電力、熱力等部門)。

9、市政公共設施(道路、隔油池、化糞池、溝渠、管道)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10、甲方不得隨意改動供水、供暖、供電等固定設施和設備,如需改動必須報乙方審批。用電總量不得超過供電線徑負荷。

第三條 物業服務期限爲 20xx年 10月 1日起至 20xx年 9月 30日。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乙雙方應協商簽訂新的物業服務合同。

第四條 物業服務費及其他費用

1、甲方按每月每平米 元向乙方交納物業服務費,本合同期限內的物業服務費共計: 46275.26元。甲方應於每年服務期前一個月一次性由甲方向乙方交清下年度物業費計: 23137.63元。本合同起始之日至順延的12個月爲一個整年度。

2、採暖費按包頭市供熱公司下發的有關規定所確定的收費標準執行,供暖期個月,室內溫度最低須達到16℃以上。甲方於每個供暖期開始前10日內向乙方一次性交清當期採暖費。

3、製冷費參照供採暖費收費標準執行,供冷期2個月,室內溫度不高於28℃。甲方於每個供冷期開始前10日內向乙方一次性交清當期製冷費。

4、乙方如因維護、維修設備等原因需停止供暖、供冷、供電,應以書面形式提前2天通知甲方;不可預見性的停止供暖、供冷、供電(如設備故障需搶修等),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

5、甲方使用的水獨立掛錶計量,水費按表計量的實際用量收費,電費爲卡式電錶預交費,水費單價按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制定價格執行,電費單價按照德羣物業覈算的價格執行。每月25日前抄水錶,乙方開票後甲方應於當月底前向乙

6、上述1、2、3款中約定的費用,由甲方向乙方交清該項費用後,乙方應向甲方開具符合國家規定的發票;採暖費、製冷費、水電費開據發票的稅金均由甲方承擔。

7、在合同期限內,如遇物業、水、電、採暖、製冷費用的價格調整,雙方應按政府部門調整的價格即時調整各項費用的收費標準,價格的執行從有關政府部門調價文件確定的執行日起按調整後的新價格執行。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未交納本合同第四條所約定的物業管理費,除應如數補交外,甲方仍應按延期的天數,每日向乙方支付月物業費 3 ‰的違約金。

2、甲方逾期未交納本合同第四條所約定的其它各項費用,除應如數補交外,甲方仍應按延期的天數,每日向乙方支付該費用欠費額 3 ‰的違約金。

3、甲方未按照合同第四條所約定的時間足額交納各項費用,逾期超過 7 日,甲方同意乙方可採取停水、停電等相關措施進行催繳,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後果及損失,應由甲方自行承擔。

4、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服務事項提供物業服務,甲方有權通知要求,乙方按約立即進行整改,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後仍未按約提供物業服務且無任何正當理由的,甲方有權按每月每平米物業服務費的3 ‰予以扣除;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整改的通知後,應於24小時內對能解決的立即解決;如不能立即解決的應於24小時內回覆,在甲方收到乙方書面回覆之日起,逾期兩個工作日開始計算違約金,直到整改完畢,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經乙方書面確認後應給予相應損失費用的賠償,否則扣除相應的物業服務費。

第六條 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 甲方權利與義務

(1)審定乙方提交的物業管理方案及管理制度。

(2)甲方對其區域投相應保險(包括自有財產保險及相應區域的公共責 任險)。

(3)甲方必須配合乙方管理服務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

(4)根據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物業服務費及其它相關費用。

2、乙方權利與義務

(1)根據國家物業管理的相關規定及本合同約定,制定物業管理服務制度,對物業及其環境、秩序進行管理

(2)提交物業管理方案及管理制度、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

(3)對本物業的公共部位、設施及場地的使用須按國家相關政策執行。

(4)負責與甲方同區域內的各業主、承租人及使用人之間的協調工作。

(5)接受甲方的監督。

(6)依照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收取物業服務費及其它相關費用。

(7)對甲方在經營中不符合消防安全規定的事項,有權提出整改意見。

第七條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業服務合同》範本 篇7

合同編號:

甲方:_________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競價排名推廣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同意爲乙方提供______競價排名推廣專業服務:由_________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的網絡推廣經驗豐富的'專業人員,根據你的產品及網站的具體情況和網絡推廣要求,幫你推薦和選擇產品關鍵字,爲你撰寫搜索結果的標題和描述,提供專業化的網絡推廣建議;由用戶自己管理帳號、關鍵字,自由撰寫搜索結果標題和描述。專業服務具體情況:

服務項目

備註開通服務時間一個工作日撰寫標題和描述有推薦關鍵字有專用的客戶管理系統有關鍵字搜索排名有關鍵字統計報告有服務費____元推廣費預付 元費用總計:

第二條甲方提供______競價排名推廣專業服務補充說明

1、競價排名推廣費預付金____元起,多付不限,您的付款會被存入您所註冊的競價排名帳號中,當有潛在客戶通過競價排名點擊訪問你的網站後,______會從你的帳號中扣除相應費用。

2、每次點擊的收費起價爲____元,如果多家網站同時競買一個關鍵字,則搜索結果按照每次點擊競價的高低來排序。

3、競價排名點擊計費系統每____分鐘統計一次點擊情況,扣除相應費用。你可以隨時登陸競價排名客戶管理平臺查看點擊情況。

4、競價排名發票由xx公司出據。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業服務合同》範本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等級:________,資質證書編號: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__________ (物業名稱)的物業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建築區劃(以下簡稱本建築區劃)基本情況

建築區劃名稱:

建築區劃類型:_____(住宅、別墅、商務寫字樓、醫院、學校、商業、工業、車站、碼頭、機場、其他物業類型)

座落位置:成都市_______區(市、縣)_______路(街道)_______段(巷)_______號附_______號;

四至範圍(規劃平面圖):

東 南

西 北

佔地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

總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_平方米;

物業構成見附件一,建築區劃劃分意見書見附件二。

第二條 乙方爲本建築區劃配備的物業服務力量情況,詳見附件三。

第三條 甲方應於 (具體時間)向乙方提供物業服務用房。物業服務用房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位於 _______。

物業服務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四條 建築物專有部分損壞時,業主、使用人可以向乙方報修,也可以自行維修。經報修由乙方維修的,維修費用由業主、使用人承擔。

第五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公共服務事項和質量應符合下列約定:

(一)建築物共有部位及設施設備的使用、管理和維護,詳見附件四;

(二)公共綠化的維護,詳見附件五;

(三)公共區域環境衛生的維護,詳見附件六;

(四)公共區域的秩序維護,詳見附件七;

(五)物業使用中禁止行爲的告知、勸阻、報告,詳見附件八;

(六)物業維修、更新、改造費用的帳務管理,詳見附件九;

(七)物業服務檔案和物業檔案的保管,詳見附件十;

(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乙方承接本建築區劃的物業服務時,甲方應當配合乙方對建築物共有部分及其相應檔案進行查驗,並按規定向乙方移交物業檔案、物業服務檔案、業主名冊等物業服務所必需的相關資料。

甲方、乙方、原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人對查驗、移交中發現的問題及相應解決辦法應採用書面方式予以確認。具體內容詳見附件十三。

第七條 乙方根據物業的使用性質和特點及下述約定,按房屋建築面積向業主收取物業公共服務費用。

1、住宅建築區劃內:

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員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非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員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集中供熱、供暖等系統的運行與維護費、建築物附屬設施設備按規定需強制檢測的費用,依據其實際支出,由業主在上述物業服務費用外合理分攤,具體費用標準由甲方、相關業主與乙方另行約定。

在本合同期內,業主擅自將住宅用房改爲非住宅用房的,該房屋應分攤的物業公共服務費用爲 元/月·平方米。

2、別墅建築區劃內:

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員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非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員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在本合同期內,業主擅自將住宅用房改爲非住宅用房的,該房屋應分攤的物業公共服務費用爲 元/月·平方米。

3、 建築區劃內:

非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員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住宅(別墅除外)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員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在本合同期內,業主擅自將住宅用房改爲非住宅用房的,該房屋應分攤的物業公共服務費用爲_____元/月·平方米。

本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不含物業保修期滿後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在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中列支,並按業主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比例分攤。

第八條 業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本合同的約定足額繳納物業服務費用。

第九條 按照價格法相關規定,依據上年度成都市物價指數標準及物業服務質量的年平均業主滿意度情況,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可以相應上浮或下調;具體調整比例由甲、乙方雙方另行約定。

第十條 本合同有效期間,乙方按下述第_____種計費方式確定物業服務費用:

(一)包乾制。由業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盈餘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條約定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下述第_____種方式提取酬金,其餘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結餘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

1、每 (月/年)在應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按_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 (月/年)在應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提取 元的酬金。

(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 (年/季/月)交納,業主應在 (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 業主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違約金的支付約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每年 月 日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並接受 審計監督。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本建築區劃內按規劃配建的停車場(庫)、位,由乙方進行管理和維護的,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範設置相關標識,並按照相關規定做好停車場(庫)的照明、消防、環境衛生等工作。具體內容詳見附件十一。

第十四條 停車場(庫)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一)依法屬於全體業主共有的停車場(庫),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車庫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露天非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車庫非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費用。

乙方按以下第 種方式提取報酬:

1、按 元/月;

2、按費用收入 %/月。

乙方提取上述報酬後所剩下的停車場(庫)的經營收益,歸全體業主所有。

(二)機動車停車場(庫)屬於開發建設單位所有的,應當首先滿足本建築區劃內的業主、使用人停車需要;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費用。

委託乙方管理的,乙方按以下第 種方式提取報酬:

1、按 元/月;

2、按費用收入 %/月。

(三)機動車停車場(庫)車位所有權或使用權由業主購置的,車位承租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費用。

第十五條 停車人對車輛停放有保管要求的,由停車人與乙方另行約定。

第十六條 本建築區劃內下列共有部分委託乙方經營的,其經營收費約定如下:

(一)網球場:

(二)游泳池:

(三)電梯轎廂:

(四) :

(五) :

(六) :

上述經營收入扣除乙方經營成本後,收益按下列約定分配: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應當就上述共有部分的經營所得收入單獨列帳,並至少每半年在建築區劃內書面公告經營所得收入的收支情況。經營所得收入扣除乙方經營成本、收益後,其剩下收益歸全體業主或者相關業主所有。

第十七條 物業服務費計費方式採用本合同第十條第二項或者第三項約定的,物業服務費中按實結算的部分年終結餘或不足的處理方式:

(一)年度結算結餘部分,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轉入下年繼續使用;

2、直接納入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年度結算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由業主於次年第一個月底之前,按照其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的比例追加補足;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 使用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的,乙方應當按照相關規定於每年12月31日前向甲方提出下一年度維修計劃和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使用方案。

甲方應當將維修資金使用方案等在建築區劃內向全體業主或者相關業主公佈,並每 個月定期向全體業主或者相關業主公佈一次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使用情況。

第十九條 本建築區劃內,乙方、業主應按照規定向供水、供電、供氣、信息、環衛等專業單位交納水、電、氣、信息、環衛等有關費用。業主自用的,由上述專業單位向業主收取;乙方使用的,由上述專業單位向乙方收取;部分業主共同使用的,由相關業主分攤;全體業主共同使用的,由全體業主分攤。

乙方接受供水、供電、供氣、信息、環衛等專業單位的委託代收水、電、氣、信息、環衛等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協助業主配合有關部門、單位作好建築區劃內計劃生育、流動人口管理、犬隻管理等工作。

第二十一條 甲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決定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使用、續籌方案,並監督實施;

(二)在其制定的《管理規約》中向業主明示物業裝飾裝修中的注意事項、禁止事項等事項;

(三)督促業主、使用人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對業主或使用人違反《管

理規約》的行爲予以勸阻、制止;

(四)授權乙方對業主、使用人違反《管理規約》的行爲,依照《管理規約》的約定進行勸阻、制止;

(五)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和計劃的實施,並每年對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物業服務情況進行一次全面考覈評定;

(六)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依本合同約定內容所進行的物業服務活動;

(七)協助乙方做好物業服務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二十二條 乙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負責本建築區劃內的日常物業服務工作,並配備本合同第二條所列物業服務力量履行本合同;

(二)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開展各項物業服務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權益;

(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向業主或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通過合法有效的方式解決拖欠物業服務費用的問題;

(四)按照相關規定,建立健全“辦事制度、辦事紀律、收費項目和標準”等信息公開制度。

(五)接受甲方、業主委員會的監督,定期向甲方報告物業服務合同履行情況,及時向甲方公告本建築區劃內的重大物業服務事項;採取酬金制計費方式的,應當每 個月在本建築區劃內公佈一次按實結算項目的物業服務資金收支帳目;

(六)結合本建築區劃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服務方案、年度服務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等;

(七)可選聘專業公司承擔本建築區劃內的 、 的專項服務,但不得將本建築區劃內的整體服務責任轉讓給第三方,並對專業公司的服務行爲承擔連帶責任;

(八)協助有關部門制止違法、違規的行爲;

(九)將房屋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爲和注意事項書面告知業主,並按規定與業主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十)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本建築區劃內共有部分的用途;如需在本建築區劃內改、擴、重建或完善配套項目,應與甲方協商並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佔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十一)本合同依法解除、協商解除、單方解除或者期滿終止時,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退出本建築區劃的物業服務,並按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辦理移交手續和項目退出手續;

(十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 時起至 年 月 日 時止。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 日,甲、乙雙方應就是否另行簽訂物業服務合同進行協商;經雙方協商未能達成協議的,乙方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後 日內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自解除之日起 日內,甲、乙雙方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終止、解除時,乙方應將物業服務用房、物業檔案、物業服務檔案、業主名冊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並按照《成都市物業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辦理移交和項目退出手續。

乙方逾期不按約定、規定辦理移交工作、退出項目的,由乙方向全體業主每日支付違約金 元,並從本合同第三十三條約定的履約保證金中予以抵扣。

第二十七條 在物業服務中發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擔責任。

(一)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服務中斷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建築物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三)因維修養護建築物共有部分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附屬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四)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信息、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附屬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條 乙方的物業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的,應以本合同第七條第____項約定收取的物業服務費用爲基數向全體業主或相應業主支付________元的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業主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的,對超出標準的部分,業主有權拒絕支付;已經支付的,業主有權要求乙方____倍返還。

第三十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或者發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繼續從事物業服務活動的其他情形,致使不能完成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的,甲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按其減少的服務支出予以賠償;乙方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或物業服務費用應當返還給相應業主、使用人。

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應當在甲方通知的 日內與甲方及其新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人完成交接手續。

第三十一條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物業服務,導致業主、使用人人身、財產損害的,乙方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賠償金可從本合同第三十三條約定的履約保證金中予以抵扣。具體內容詳見附件十二。

第三十二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的,乙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全體業主應以本合同第七條第 項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爲基數向乙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全體業主應予經濟賠償。

第三十三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向甲方交納履約保證金

元,作爲乙方履行合同的保證。

本合同期間,乙方交納的履約保證金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被動用後,乙方應當自上述履約保證金被動用之日起15日內足額補存。

本合同期限屆滿後,甲方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之日起30日內將履約保證金本息餘額如數退還乙方。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履行本合同,有違約行爲發生的,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十八條約定的違約金 元,從履約保證金中予以抵扣。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其他相關違約責任的約定:

(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雙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六條 凡因本合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選擇下列第 (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

第三十八條 補充協議及本合同的附件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一份由乙方向物業所在地區(市)縣房產管理部門備案。

自本合同備案之日起5日內,甲、乙雙方應就本合同備案情況和本合同約定的內容在本建築區劃內公示,公示期限不低於30天。

第四十條 本合同自 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物業服務合同》範本 篇9

合同雙方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吉林市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物業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物業服務合同。

第一章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 吉林 市 船營 區 (街道)號

佔地面積: 3000 平方米

物業類型:

第二章 物業服務內容

1 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 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供暖管線、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 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 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衛生清潔、垃圾的收集、清運。

5. 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6. 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7. 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8. 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9. 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服務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章 物業服務合同期限

本合同管理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章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

2. 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

3. 按照法規、政策的規定決定共用部位公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管理;

4. 當業主和使用人不按規定繳納物業服務費時督促其繳納;業主入戶後不論是否入住,都要足額繳納物業費;

5. 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管理工作。

第五章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根據甲方的授權和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在物業區域內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2. 有權要求甲方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務行爲;

3. 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

4.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物業管理制度的行爲,有權根據情節輕重,採取勸阻等措施。

第六章 違約責任

1. 因甲方違約導致乙方不能提供約定服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且嚴重違約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2. 乙方未能按照約定提供服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3.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4. 業主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的,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應繳費用千分之三加收違約金。逾期不交物業費的,視爲甲方放棄物業公司對其服務。

5. 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影響對方支付違約金;由於解除合同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6. 爲維護公衆、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的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情況,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財產損失的,當事雙方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七章 附 則

1.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 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六個月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4.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提交吉林市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

5. 本合同之附件均爲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6.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及各執一份。

7.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業服務合同》範本 篇10

甲方:

乙方:

爲加強甲方醫療環境的保潔管理,協助甲方提高醫療服務水平,創造優美、整潔、舒適、文明的工作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物業管理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本着平等互利,等價有償的原則。克什克騰旗蒙醫中醫醫院將本院的物業(保潔、維修等)交由克旗陽光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第一條 委託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自20xx 年1 月 1日始至20xx 年 1月1日止,時效期限 1 年。

第二條 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依照本合同規定將醫院所屬物業的保潔、維修委託給乙方實行專業化的管理。

2、甲方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委託乙方派遣 名工作人員從事保潔、維修等工作。

3、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及考覈評定,乙方有下列行爲,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相應損失:

(1)乙方經甲方考覈評定連續兩個月不能達到合同約定要求。

(2)乙方或乙方聘用人員給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20xx元以上)或人員傷亡。

(3)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員擾亂甲方正常工作秩序。

(4)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員冒用甲方名義,造成甲方名譽和財產受損。

(5)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員未能積極配合甲方或甲方管理部門的工作,影響或妨礙甲方正常醫療和辦公秩序。

(6)出現醫療廢物(醫療垃圾)流失、泄露、擴散等事件的。

(7)乙方在提供服務過程中,違反法律、法規或未按要求提供服務及其他違反合同約定行爲的。

4、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是否依法或依合同規定開展工作,但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但如乙方工作人員表現不好或造成不良影響,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更換,乙方應在 7 日內更換,並向甲方報告。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按規定向乙方無償提供管理工作用房、辦公桌椅(由甲乙雙方籤確認書爲依據)。無償爲乙方提供物業服務的用水用電等。

6、結算、審定支付給乙方的費用。

7、概不承擔乙方的任何法律糾紛。不承擔乙方所使用人員的各種保險義務。

8、教育好本院幹部職工配合乙方物業管理工作。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規定,同時結合物業管理實際情況,制定該服務項目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服務標準及考覈、獎懲辦法。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本合同規定的職責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託管區實施物業管理,確保實現管理目標,執行甲方委託事項,自覺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並接受甲方的檢查監督。

3、乙方持有效證照與甲方簽訂合同,物業管理服務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持有效崗位證書及資格證書上崗。

4、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本合同項目轉包給第三方經營。

5、乙方應建立本項目的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在合同期滿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委託管理的全部物品及各類管理檔案、財產等資料;乙方自己購臵的用具及設備仍歸乙方所有。

6、乙方聘用員工僅與乙方發生勞動關係。

7、不承擔對物業使用人及非物業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險義務。

8、乙方必須遵守甲方有關管理制度,參與甲方組織的有關會議及有關考覈。確保甲方保潔工作每天正常運行,向甲方提出物業管理的建議。

9、乙方負責保潔、維修所需的各種機械、設備、工具、材料、藥劑和日用品等。

第三條 物業管理及服務要求

關於物業管理目標與保潔質量約定

一、乙方應根據甲方的委託管理項目制定本物業管理分項標準,並必須達到以下要求:

1、全面負責甲方委託的規定範圍的保潔及養護,後勤服務綜合滿意95﹪以上;

2、對醫院日常工作任務的派發落實100﹪。醫院的滿意率95﹪以上。

3、完成根據醫院工作要求制定的其它工作指標。醫院的滿意率95﹪以上。

4、各科內服務要求完成率100﹪,服務滿意率95﹪以上。

二、保潔範圍:院落、衛生間、大廳、廊道、樓梯、地下室、職工宿舍及各病區的清掃、保潔;

三、維修範圍:室內地漏、衛生間、洗手盆及室內的所有管道。甲方出料,乙方出工。並安排專業人員進行更換及維修。

四、病區地面(包括病房內衛生間)每日溼式清掃二次,牀頭櫃、生活櫃、電視機、衛生間洗臉盆、馬桶或蹲盆每日擦拭沖洗,其中牀頭櫃、馬桶用消毒液擦拭。病區牆面、門、窗(包括衛生間內)、氧氣管道、病牀、凳子、陪人牀、熱水瓶每天擦拭,污染時及時擦拭;出院病人牀頭櫃、生活櫃、病牀及時擦拭,按要求消毒。

三、樓梯、大廳、廊道的地面每日溼式清掃二次,牆面、門、窗每週一次擦拭,有污跡及時擦淨,室內外所有玻璃窗、天花板、燈管每月擦拭清潔一次,並保潔;小會議室、大會議室隨時清掃。所有的廁所每日清掃二次後在隨時保潔,並保持無臭、無污垢;院落每日一次清掃,垃圾、菸蒂隨時清理。

四、職工宿舍每日溼式清掃二次,牆面、門、每週一次擦拭,生活垃圾每日集中清理一次。

五、保潔時間:做到全天保潔。夏季6:00~20:00時;冬季:7:00—20:00時。如有變更,雙方協商解決。

六、乙方每日須爲甲方提供三次開水供應,時間爲:7:00、10:00、16:00.如有變更,雙方協商解決。

第四條 費用標準及支付

一、協議約定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物業服務226,800.00 元人民幣(詳見物業管理服務費明細表)。

二、甲方根據乙方所需用的人員數及工資標準逐月支付給乙方相應人員的工資數額。餘下的配套服務收費由乙方開具發票後在定期支付。

乙方按照上述收費,並按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提供服務,盈餘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鑑於甲方所處行業的特殊性,除合同另有約定外,乙方在雙方合同約定服務期內,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或暫停提供本合同約定服務。甲、乙雙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違約金2萬元整。

2、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能完成約定的管理目標或造成甲方不良影響、以及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規定期限內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導致甲方保潔工作不能正常運行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按當月收費10%計付的違約金。

3、因甲方原因,造成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在每月支付給乙方的費用中直接抵扣。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能及時支付物業管理費,每逾期1天支付違約金貳百元人民幣。

4、本着甲乙雙方長期合作、共同發展雙贏的原則,在合同期滿前三個月,乙方應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請示甲方是否繼續簽約(續簽合同另行約定),但甲方在沒有增加服務範圍的情況下,續簽合同時乙方服務費不變。

5、本合同終止後,在新的服務承包商接管本項目之前,甲方若有要求,乙方應在甲方的要求暫時(一般不超過三個月)繼續爲甲方提供服務,甲方按合同標準繼續支付服務費用。

6、本合同期滿且雙方未能就續約問題達成一致意見的情況下,乙方應在期滿之日當天撤出甲方場所,並積極配合甲方的交接工作。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任何糾紛,雙方應通過協商或訴訟解決,不允許採取包括阻擾、破壞正常辦公秩序、拒不搬離或不交接等辦法。乙方有上述行爲,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約人民幣五萬元人民幣。

第六條 附則

甲方如因醫院業務擴大,增加醫療項目,加大工作量,須與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及其他文件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或調解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物業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業服務合同》範本 篇11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繫電話: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繫電話:

資質等級:

證書編號:

(前期物業管理:是指在業主、業主大會選聘物業服務企業之前,由建設單位選聘物業服務企業實施的物業管理。)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聘用乙方爲 (注:物業名稱)(以下簡稱“物業”或“本物業”或“物業管理區域”)提供物業服務,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狀況

物業名稱:

車位(庫)、庫房、儲藏室、地下層。(注:根據物業的實際情況填寫)

座落位臵:

四 至建築面積: 萬平方米

其中:住宅 平方米(可細分多層、小高層、排屋、別墅等),辦公用房 平方米,商業用房 平方米,地下車位 個,其他物業 平方米。(根據實際填寫)

委託管理的物業構成項目由委託人另附,並作爲合同附件。(規劃平面圖見附件一,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二)。

物業交付時間: 年 月 日前。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爲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使用人。本管理區域內物業的全體業主和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乙方本着對全體業主和使用人負責,參與前期介入,熟悉場地,掌握開發地塊的管網、線路布臵及設施設備功能,對設計建設方案提出優化修改建議。本物業竣工後,乙方應當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在辦理物業承接驗收手續時,對竣工驗收資料、技術資料、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與甲方進行書面交接。

第四條 甲方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範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第二章 委託管理服務事項

第五條 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的維修、使用、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按實際情況填寫,或以附件形式羅列明細);但根據《商品房買賣合同》或其他合同的約定,相關業主對物業的共用部位或公共部位享有專有或獨佔使用權的,由相關業主負責該等部位的維修、養護、管理及清潔衛生,並承擔費用。

第六條 物業公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公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油煙排氣道、公共照明、高壓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中央監控設備、建築物防雷設施。(按實際情況填寫,或以附件形式羅列明細);但根據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乙方不需承擔義務的設施設備或根據合同約定由專業單位維修、養護的設施設備(如電梯等)除外。

第七條 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自行車棚、停車場。

第八條 公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維護與管理等。

第九條 附屬配套建築及其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

第十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公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第十一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二條 協助公安部門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車輛停放管理。

第十三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竣工總平面圖,單位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臨時管理規約、前期物業服務協議。

第十四條 協助組織開展社區居委會文化體育娛樂活動。

第十五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原則上接受委託,但收費由當事人雙方協商。業主自用部位屬保修範圍的由甲方承擔。

第十六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爲,針對具體行爲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規勸、制止、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第十七條 單個業主可委託乙方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等服務,服務內容和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十八條 其他委託事項:

1、 在本物業保修期內代爲保修的,費用由保修責任人承擔;

2、 甲方要求乙方代爲保修的,應另行簽訂委託維修協議,乙方收取相應管理費;

(此條如有特殊約定的服務內容的應列明,反之應刪除。)

第三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十九條 乙方提供的服務應達到約定的質量目標:(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質量標準見附件三)。

第四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用收取,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的相關規定;

2、本物業服務費標準如下:(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選擇)

多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

小高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

商業用房: 元/月〃平方米;

辦公用房: 元/月〃平方米;

幼兒園: 元/月〃平方米;

會所: 元/月〃平方米;

地下車位: 元/月〃個;

庫房: 元/月〃個;

儲藏室: 元/月〃個;

其他:……。

(物業服務費中未計入能耗共用設施設備(如:電梯、增壓水泵、中央空調、景觀水系等)運行所需的能耗費用,能耗費用按各地政府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物業服務費由業主按其擁有的物業建築面積交納,沒有建築面積的,按個交納。

3、 物業服務費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 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 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 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 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 辦公費用、管理費用;

7. 物業服務企業固定資產折舊費用;

8. 法定稅費;

9. 物業服務企業的利潤;

10.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

11. 經業主同意的其他費用。

4、 空臵房的物業管理服務費,業主未住的空臵房,由業主按上述標準全額向乙方交納,納入物業管理範圍,未銷售的空臵房由房屋開發商承擔物業管理服務費,標準按上述標準全額向乙方交納。

5、 業主出租其擁有的物業,其應當承擔物業管理服務費的交納,業主與物業使用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業主應將此約定送乙方備案並負連帶繳納責任;

6、 業主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該業主應承擔的各項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7、 房屋交付前,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物業服務的,另行簽訂服務協議。 第二十一條 車位使用費不得高於物價部門的現行標準,由車位使用人按下列標準向乙方交納:

1、 露天車位: 元/月;

2、 地下車庫: 元/月;

3、 外來臨時停車: 元/車〃次

(具體名稱爲車位使用費或車位停泊管理費以各地政府文件爲準) 第二十二條 乙方受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委託對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物業服務地費用,由當事人自行約定。

第二十三條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

護費用:

1、保修期內屬保修範圍內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由甲方承擔;

2、不屬保修範圍內的維修養護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的建築面積或按實際發生的費用承擔;

3、保修期滿後,本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更新、改造費用,按規定許可的物業維修資金中列支,不足部分按規定續籌。

第五章 物業的經營與管理

第二十四條 屬於全體業主共有的物業管理商業用房,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業主共有的場地以及物業管理區域內配套設施(物業管理區域內配套設施指物業管理區域內屬於全體業主共有的游泳池、網球場等。)在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前由乙方經營管理。上述各項物業的經營管理收入扣除必要的成本外,其餘收入作爲收益歸全體業主共有,專項用於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更新、改造和養護,配套設施經營虧損的彌補。歸全體業主共有的該部分收入由乙方代管。

(注:根據項目是否有此配套設施填寫)

第二十五條 業主共有的車庫車位的經營管理,使用人應按照物業所在地的相關規定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上述停車費扣除必要的支出成本外,其餘收益歸全體物業買受人共有,專項用於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更新、改造和養護,配套設施經營虧損的彌補。歸全體業主共有的該部分收入由乙方代管。

第二十六條 甲方所有的車庫車位的經營管理(注:若沒有此條款可刪除)甲方所有的車庫車位的經營管理

1、甲方所有車庫車位委託乙方經營管理的,乙方應按下列標準向使用人收取停車費,但法律或政策對停車費收費標準作調整的,則乙方收取的停車費作相應調整。

(1)地下車庫車位: 元/次; 元/小時; 元/日; 元/月。

(2)地上車庫車位: 元/次; 元/小時; 元/日; 元/月。

2、上述停車費中的 %作爲乙方必要的成本和收益,其餘歸甲方所有。

3、甲方所有的停車場地的車庫車位,不委託乙方經營管理的,包括但不限於甲方自行使用、保留、空臵或自行出租,均按本合同第二十條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前期物業服務費。

第二十七條 乙方將本合同第二十四條述及的各項物業的經營管理收支帳目單獨列帳,每6個月將詳細情況報告甲方並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告。

乙方應每 個月將本合同第二十六條述及的物業的經營管理收支帳目的詳細情況報告甲方。(注:如甲方所有的車庫車位分成比例未作約定的,此條款則不需要。)

第二十八條 乙方根據物業服務的需要,有權將本合同第二十四條述及的各項物業出租或委託專業公司或其他公司進行經營管理。爲了全體業主的利益,乙方將各項物業出租或委託上述公司進行經營管理的期限可以約定爲本合同期滿或終止後的一個合理期限。

第二十九條 對於甲方已經移交的物業管理用房或全體業主共同所有或共同使用的其他財產、設施,在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前,乙方從有利於全體業主利益考慮,可以決定該等財產、設施的使用、經營和管理等事項,而無需再行徵得全體業主同意,但乙方應在該決定作出之日起10日內將該決定在本

物業管理區域內予以公示。

第三十條 乙方對本合同條款下的車輛管理僅指對車輛行駛、停放秩序的管理,並不承擔對車輛的保管義務。

第三十一條 乙方不提供對業主、物業使用人、訪客代爲泊車的服務,乙方禁止乙方員工代爲泊車。

第六章 物業維修經費

第三十二條 本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繳存、管理、使用和續籌均依照相關的法律規定及當地相關政府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更新、改造費用在專項維修資金中列支。

第七章 物業承接驗收

第三十三條 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配合乙方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甲方應承擔解決查驗時發現問題的責任。

第三十四條 對於本合同簽訂後承接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甲乙雙方應進行查驗並簽訂確認書,作爲界定各自在開發建設和物業管理方承擔責任的依據。

第三十五條 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 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物業區域內附屬配套設施、道路、地下停車庫、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 物業管理用房、共用設施設備清單;

3、 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維護保養技術資料以及各類公共設備等有關維保合同書複印件;

4、 已購房業主姓名和聯繫電話、所購房屋位臵和麪積;

5、 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6、 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第三十六條 甲方保證交付使用的物業符合國家規定的驗收標準,按照國家規定的保養期限和保修範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第八章 物業的使用與維護

第三十七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由乙方制定,經甲方確認後生效。乙方根據規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務時,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給予配合。

第三十八條 乙方可採取勸告等必要措施,制止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和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爲。

第三十九條 乙方應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

第四十條 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甲方、業主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徵得乙方的同意並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告;乙方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告。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第四十一條 乙方與裝飾裝修房屋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簽訂書面的裝

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就允許施工的時間、廢棄物的清運與處臵、裝修管理服務費用等事項進行約定,並事先告知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爲和注意事項。

第四十二條 物業管理用房產權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爲提供物業服務方便由乙方使用的物業管理用房,乙方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九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四十三條 甲方權利義務

1、在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前,負責制定《業主臨時管理規約》,在物業銷售前將《業主臨時管理規約》向物業買受人明示,並予以說明,要求物業買受人對《業主臨時管理規約》予以書面承諾。甲方在物業買受人訂立的買賣合同中應包含本合同的內容,並要求物業買受人承諾在本物業具備入住條件後承繼本合同的相關權利、義務。協助乙方與業主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協議》,在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前,要求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共同遵守《前期物業服務協議》; 物業竣工交付使用時,負責向物業買受人提供房屋質量保證書和房屋使用說明書;

2、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方案;

3、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4、承擔保修期內由於設施設備質量問題產生的損失費用。

6、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報告;

7、甲方不得有利於物業銷售擅自向物業買受人承諾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否則,由甲方向乙方作出補償。

8、在綜合竣工驗收合格後並在交付使用前 日(一般爲90日,具體根據項目前期介入時間而定)向乙方按規定提供房屋總建面積千分之 計 平方米建面積的商業用房,由乙方按規定進行經營,其經營收入用於物業管理經費及小區公共設施的維修養護。

9、在綜合竣工驗收合格後並在交付使用前 日(一般爲90日,具體根據項目前期介入時間而定)向乙方按規定提供房屋總建築面積千分之 計 平方米建築面積的物業管理辦公用房和公共活動用房,和員工宿舍 平方米及員工食堂 平方米(宿舍和食堂根據與開發公司洽談內容而定),由乙方無償使用;有些項目不提供宿舍,可由開發商直接補貼費用,若面積等無法確定的,則可刪除。 (以上管理用房比例可各地區規定填寫)

10、在物業管理交接驗收前 日(一般爲30日,需根據項目實際來定),,負責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物業區域內附屬配套設施、道路、地下停車庫、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物業管理用房、共用設施設備清單;

(3)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維護保養技術資料以及各類公共設備等有關維保合同書複印件;

(4)已購房業主姓名和聯繫電話、所購房屋位臵和麪積;

(5)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6)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11、完善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配套設施和配套工程,包括物業的標識系統、公共垃圾桶、垃圾中轉站、垃圾房等。

12、由於甲方在銷售過程中違反對業主的承諾或違反原規劃設計而導致業主拒付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甲方必須承擔償付責任;

13、協調、處理乙方在前期介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和發現的問題。解決在綜合驗收時提出的各項遺留問題,在規定時間內必須整改完成;

14、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體活動;

15、已竣工並集中交付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付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前期物業服務費由甲方全額交納,但商品房買賣合同已約定由物業買受人承擔和交納的除外;

16、負責協助乙方辦理前期物業服務費審批或備案手續。如果經物價部門認可的前期物業服務費收費標準低於本合同約定標準的,差額部分由甲方補足,直至本合同期滿。(此條款主要針對外接樓盤,可放在補充協議。)

17、補償乙方前期開辦費,標準爲按建築面積 元/平方米計算,(浙江一般爲6-12元/平方米,各地區根據地方行情擬定)合計金額爲________元。支付辦法爲業主交房前一月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18、爲了保證物業服務企業和樓盤的品質的形象,小區物業管理用房由甲方進行裝修後交付給乙方使用。(如是外接樓盤,可由雙方進行協商。)

19、不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約定所進行的物業管理服務和經營活動。

20、在物業交付使用前 日,甲、乙雙方應共同對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檢查驗收,甲方應保證交付使用的物業竣工驗收合格。

21、委託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設備應達到國家驗收標準要求;在保修責任內,如存在質量問題,由甲方承擔保修責任。

22、指定專人負責跟蹤、協調、處理房地產開發建設中的遺留問題。

23、物業管理區域外的設施設備的管理,管理費用另行支付。

24、甲方單獨所有的配套設施(如會所)或其他單個業主所有的配套設施由乙方管理的,物業服務費用經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後確定。

25、甲方開發建設的市政配套設施應按相關規定移交給市政管理部門或其他部門。

26、如果物業交付期間甲方尚有建設行爲的,甲方應當向乙方另行支付管理費用,直到建設完成,如果因此產生的業主投訴由甲方負責處理。(注:如果不存在這種情況,可刪除)

27、根據政府規定需乙方協助參與前期分戶驗收的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注:此條內容根據項目當地規定填寫或修改,如當地未要求物業公司參與一房一驗,可刪除)

28、本物業具備成立業主大會條件後,甲方應當及時向物業所在地的區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街道辦事處提出成立業主大會的申請。

29、法律、法規規定及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四十四條 乙方權利義務

1、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設立專門機構負責本物業的日常管理工作,履行本合同的有關權利、義務。

2、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招標書或協議方案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本物業 管理方案,自主開展物業經營管理服務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物業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便利獲取不當利益。

3、結合本物業情況,制定年度開支預算,測算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

4、對項目設計和施工提供管理方面的整改和完善建議;

5、配備有資質的工作人員參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調試、驗收和交接,並制定合理的工程維保計劃;

6、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爲,進行勸阻、制止、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報告甲方或業委會、提請有關部門處理以及其他合法方式進行處理。

7、可以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專項服務業務委託給專業性服務企業,但不得將該區域內的全部物業管理一併委託給他人;

8、負責編制房屋及其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保修期滿期後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9、以《業主手冊》或其他適當方式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示物業使用的有關事項,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訂立書面裝修管理協議,告知有關注意事項和禁止行爲,並負責監督。

10、每半年(不得少於一次)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物業維修、更新費用的收支帳目和商業用房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和場地的經營性收入;並應將物業管理服務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

11、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經甲方審定後組織實施;

12、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改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不得擅自改變房屋共用部位的用途;

13、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本物業的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4、接受業主、使用人、甲方和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等的監督,不斷完善管理服務,定期向甲方報告本合同的履行情況;

15、開展對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年度安全檢查工作,發現安全隱患應及時予以整改。

16、協助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乙方在採取應急措施的同時,應當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17、對於甲方明確約定給單個業主專用的綠地、露臺及其他單個業主享有專用權的部位,告知有關保養、維護、清潔事宜,並負責監督。

18、本合同終止時且業主大會未成立前,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甲方提供的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全部檔案資料;移交時已成立業主委員會的,則向業主委員會移交。

19、法律、法規規定及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十章 委託管理服務期限

第四十五條 委託管理期限定爲 年。(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日)但是,期限未滿,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已生效的,本合同自然終止。(或前期物業服務期限自 年 月 日(或物業交付之日)起至第一屆業主委員會成立,並與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之日止。)(注:杭州市的項目必須籤此合同期限,否則房管局合同備案不能通過。))

本合同期限屆滿,本物業已具備成立業主大會條件的,甲方應當促使本物業成立業主大會、產生業主委員會。自本合同期限屆滿之日起,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按有關規定辦理移交,乙方終止本合同的,應提前三個月通知甲方。

本合同期限屆滿,但本物業尚不具備成立業主大會條件的,本合同自動延續至本物業具備成立業主大會條件之日。此後,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乙方終止本合同的,應提前三個月通知甲方。

第十一章 違約責任

第四十六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法律依據提前解除合同的,違約方應支付對方人民幣 萬元的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四十七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使乙方未完成約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四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達到合同約定;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約定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四十九條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逾期支付前期物業服務費的,乙方有權要求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支付,並按應付金額每日千分之 支付違約金(注:違約金具體支付比例,應結合當地相關規定填寫!)。對於欠費不交納的,乙方可向物業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遲延交納物業服務費的,乙方有權直接在屬於業主共有的經營性收入中支取;乙方直接在屬於業主共有的經營性收入中支取的,業主委員會或其他業主可以向遲延交納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追償。

第五十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和業主有權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有費用,並按多收金額每日千分之 (注:同第四十九條!)支付違約金。

第五十一條 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損害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和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配套設施,應向權利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二條 因房屋建築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關主管部門的鑑定爲準。

第五十三條 甲方不得因有利於物業銷售擅自向物業買受人承諾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否則,由甲方向乙方作出補償。

第五十四條 雙方約定因爲下列事由所導致的損害,不論其爲直接或間接,均構成對乙方的免責事由,即乙方均不負賠償責任:

1、因天災、地震等不可抗力之事及非乙方能夠控制的其它事由,包括但不限於政府行爲或政策法規變動等所導致的損害。

2、在本物業內發生治安或刑事案件包括但不限於暴動、搶劫、破壞、爆炸、火災等事由所導致的損害,但因乙方故意或過失所致,不在此限。

3、因甲方、業主或第三者之故意或過失所致,或業主、使用人違反本合同、臨時管理規約和其它物業管理服務規定所導致的一切相關損害。

4、非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義務,業主專有及約定專用部分之火災、盜竊等治安、刑事案件所導致的損害。

5、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6、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而且事先已經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7、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如若因乙方不作爲造成連續發生不能正常供水、供電等的不在此列。

8、乙方書面建議改善自用、共用及約定共用部分設施或改進管理措施,而甲方未採納所導致的損害。

9、自業主遲延給付服務費用至清償日期間(含票據未兌現部分)產生的任何損害。

10、因本物業區域內車輛被竊、被破壞或車內財物被竊而產生的相關損失,但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義務而導致以上事故者除外。

11、甲方或業主、物業使用人未經乙方同意,擅自委託乙方員工提供服務所導致的任何損害(如代爲泊車等)。

物業管理區域內發生的車輛毀損、滅失,財物被盜等財產損失,或人身傷亡事件的,由責任方承擔刑事或民事責任,乙方不承擔責任;但是,如果該損失是因乙方及其工作人員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乙方承擔的賠償責任以當年物業服務費總額的1%爲限;單戶賠償不超過該戶當年應繳物業服務費的10%。(比例僅作參考)

第十二章 附則

第五十五條 在物業交付使用前 日內,甲方應按照乙方制定的共用設施設備系統接管驗收規程配合乙方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查驗中發現的問題甲方應及時予以解決。對於查驗中的問題(含工程遺留問題等)及解決辦法等,甲乙雙方在《物業承接驗收確認書》予以明確。

第五十六條 爲維護公衆、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應積極配合乙方對上述災害發生時所採取的緊急避險措施。

第五十七條 甲乙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十八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爲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五十九條 本合同正本件共 頁,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報轄區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六十一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請本物業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六十二條 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 天(一般爲30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六十三條 小區交房後納入乙方管理,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六十四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並經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業服務合同》範本 篇12

甲方(業主會)_________

組織名稱:_________

業主員會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物業管理企業)_________

企業名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物業管理條例》、《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物業區域《業主公約》的約定,甲方通過招標、議標等方式選聘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物業名稱)實施本物業區域的物業管理服務的相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業管理區域概況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物業類型:_________;座落位置:_________;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四至:東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其他:_________.

第二條具體物業構成明細及所配置的共用設備設施明細詳見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託服務事項

第三條甲方託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的主要內容爲:

1、物業共用部分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分具體包括:房屋的承重結構(包括:基礎、承重牆體、樑柱、樓蓋等),非承重結構的分戶牆外牆面,屋蓋、屋面、堂、公共門廳、走廊、過道、樓梯間、電梯井、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樓道燈、避雷裝置;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具體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線、空調、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

3、市政共用設施(不屬市政部門管理的)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水池、井、停車場、路燈_________;

4、公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5、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公廁、_________;

6、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的管理;

8、協助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

9、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10、物業項目使用專項維修資金的預算和計劃;

11、裝修管理;

12、物業服務費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費用的收取;

13、法律政策規定應由乙方管理服務的其它服務事項。

第四條在物業管理區域內,本合同特別約定的物業管理事項爲:

1、接受業主託,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進行維修養護(服務價格由雙方另行商定);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三章物業服務質量

第五條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約定的標準(具體服務標準見附件三)

第四章物業服務費用

第六條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收費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

1、包乾制(物業服務費用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稅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根據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實際情況和重慶市物業服務收費指導價格確定的原則,雙方約定物業服務費用按月、季、年收取,其收取的標準如下(按建築面積計算)

(1)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寫字樓: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業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業主向乙方按約定的標準交納物業服務費,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提供服務,盈餘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約定比例或者約定數額提取酬金支付給物業管理企業,其餘全部用於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餘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的物業服務計費方式。物業服務資金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管理企業的酬金)

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資金預收標準如下(按建築面積計算)

(1)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寫字樓: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業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乙方選擇以下第種方式對物業服務資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__元的標準從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預收物業服務資金數額_________%的比例提取。

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爲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並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預算方案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

(9)_________.

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應當全額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不足部分,由業主承擔。

第七條共用的專項設備運行的能源消耗,應立計量覈算,採取_________方式向業主分攤計收。

第八條業主應於_________之日起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

已納入管理服務範圍的,開發建設單位未出售或未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由開發建設單位全額交納;業主的空置房(經乙方與業主雙方認定,其水、電、氣表起止數均未走動的),其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50%的比例交納。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物業使用人不按照約定交納的,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繳費約定,業主應當自約定之日起書面告知乙方。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按(年/季/月)交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每年/每季/每月)前_________日內履行交納義務。

第九條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書面報告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年_________次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方或乙方可以託雙方共同認可的專業審計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收支情況進行審計,審計費用由承擔。

第十條停車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1、停車場屬於全體業主的,使用人應按照物價部門覈定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該項停車費中_________元/個月的停車管理服務費歸乙方所有,其餘停車費爲全體業主所有,可根據業主公約或業主會的決定用於業主員會的辦公經費支出或納入維修資金管理;

2、停車場屬於開發建設單位所有的,業主享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照物價部門覈定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_元/個月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3、車位權屬系業主的,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_元/個月標準或按佔地面積(包括公攤面積)_________元/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十一條乙方應與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協議》,明確雙方在停車位使用及管理服務方面的權利義務關係。

第十二條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會所屬全體業主或開發建設單位所有,託乙方經營管理,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使用會所,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使用費: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三條乙方經營管理會所,可按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乙方經營配套商業設施,可按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乙方經營管理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按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

第十四條乙方利用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停車場,會所及其他共用部位、共有設備設施進行經營(如:設置商業廣告招牌),應當徵得甲方相關業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乙方管理服務成本和佣金後剩餘部分的本金和利息歸全體業主所有,可根據業主公約的規定納入物業專項維修資金進行管理。

第十五條乙方接受業主託,提供專項服務的,專項服務的內容和費用按其約定執行。

第十六條其他約定_________.

第五章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享有以下權利:

1、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制度;

2、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和中修方案的財務預算和決算,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計劃的實施;

3、制訂物業共用部分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方面的規章制度;

4、審批物業維修資金的使用項目和使用預算,負責組織對物業設施、設備和共用部分的中修及更新、改造的竣工驗收;

5、定期聽取乙方關於物業服務合同履行情況和物業維修資金的使用情況的報告,並定期向業主公佈報告;

6、代表本業主參加因物業管理活動發生的訴訟;

7、對乙方違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行爲,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8、監督乙方實施物業服務的其他行爲;

9、實行酬金制物業服務收費方式的,有權與乙方共同託雙方認可的專業審計機構對年度財務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10、依據法律、法規規定享有的其他權利。

甲方應履行的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綠化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資料;

(2)規劃設計資料;

(3)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4)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5)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2、協助乙方督促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依約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

3、協助乙方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需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配合做好相關業主的工作,並協助乙方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

4、聽取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協調業主、使用人與乙方的關係;

5、負責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歸集和續籌;

6、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7、協助乙方對業主和使用人違法規、規章的行爲,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8、協調、配合乙方共同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相關遺留問題;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八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乙方享有的權利:

1、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物業管理的技術標準、行業規範以及本服務合同進行管理,提供專業化的服務;

2、按照本合同和有關規定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和其他費用;

3、可以根據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託,提供本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項目,服務報酬由雙方約定;

4、可以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專項服務業務託給專業性服務企業,但不得將該區域內的全部物業管理一併託給他人;

5、自主開展各項經營管理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管理事項獲取不當利益;

6、對欠費業主停止約定服務或進行法律訴訟,直至其履行交費義務。

7、根據甲方授權,制定必要的規章制度,並以有效方式督促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

8、根據甲方授權,採取批評、規勸、警告等措施制止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業主公約》及公衆管理制度的行爲;

9、根據甲方授權,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佈違約業主的姓名及其違約情節;

10、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和本合同約定享有的其他權利。

乙方應履行的義務:

1、履行合同、提供物業服務;

2、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服務的重事項,及時處理投訴,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3、在承接物業時,應當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並做好書面記錄和籤認工作;

4、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以及向業主提供特約服務的收費項目和標準;

5、結合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維修保養計劃,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僅適用酬金制收費方式),經依法議定後組織實施;

6、制止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違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規章制度的行爲,對違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爲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7、協助做好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在採取應急措施的同時,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保護好現場、協助做好救助工作;保安人員在維護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公共秩序時,要履行職責,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權益;

8、實行酬金制收費方式的,應當編制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報甲方審批,並且每六個月應公佈一次物業服務費用的收支帳目,每年與甲方共同託專業審計機構對年度財務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9、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應與其訂立書面協議,告之裝修中的禁止行爲和注意事項,並負責監督;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裝修管理規定的行爲,要及時制止和糾正,對情節嚴重的,要及時報請相關部門處理;

10、非經甲方和相關業主許可並辦理有關手續,不得擅自改變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分、共用設施設備的用途;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

11、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從事物業管理相關服務以外的經營活動;

12、不得在處理物業管理事務的活動中侵犯業主的合法權益;

13、本合同終止時,應當將物業管理用房和物業管理相關資料及時如數地移交給甲方。

1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六章物業管理用房

第十九條甲方按照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物業管理用房,建築面積平方米,其中包括:辦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含物業管理企業和業主員會的辦公用房)位於_________,住宿用房____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___,其他用房____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___.

第二十條物業管理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當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產及時如數地移交給甲方。

第七章物業服務合同期限及解除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期限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屆滿前三個月內,甲方作出續聘或選聘的決定,在甲方與續聘或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終止。

第二十二條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物業項目因拆遷等原因滅失的;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物業服務合同無法正常履行;

3、乙方嚴重違本合同約定,不按本合同履行義務的,經業主會決定解除合同的;

4、二分之一業主不履行本合同的約定,致使物業管理活動無法正常開展,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

第二十三條需提前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合同自書面通知送達對方時即行解除,並在二十日內辦理交接,在辦理交接期間,乙方應維護本物業小區正常的生活秩序,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支付費用。

第八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乙方因管理不善造成房屋建築質量、設施設備質量損害,達不到使用功能和造成重事故的,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十五條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乙方可要求甲方履行,由此造成的損失,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十六條乙方違合同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業主、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清退,並由乙方按多收費用的3倍標準給予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賠償。

第二十七條乙方違本合同約定,致使管理服務不能達到本合同“物業服務質量”約定的,由乙方按以下標準賠償損失:

1、_________

2、_________.

第二十八條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本合同的約定,未能按時如數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應按每日萬分之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九條雙方約定,以下條件下所致的損害,可構成對乙方的免責事由:

1、因不可抗力導致的中斷服務或物業價值的貶損;

2、因物業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的損害;

3、因維修、養護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而暫時停水、停電或停止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的(除排危搶險情形以外,乙方應事先通知業主及使用人);

4、因非乙方責任造成的供水、供電、供熱、供冷、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的障礙和損失。

第九章附則

第三十條本合同的效力及於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全體業主及物業使用人。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本合同約定的,有關業主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第三十一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爲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可監督本合同的實施。

第三十二條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根據甲方託管理事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第三十三條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請調解,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申訴;也可選擇以下方式解決:

1、向重慶仲裁員會仲裁;

2、向人民訴訟。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自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託代理人:_________

託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業服務合同》範本 篇13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

根據合同雙方協商決定,以政府相關的物業管理法律、法規爲框架,雙方本着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乙雙方委託期間的責權利關係,特制訂本合同。

第一章 委託服務的物業基本情況

名稱:**市行政服務中心-陽光大廈

地址:

建築面積:*平方米

行政服務中心地上*層、地下*層。 1至3層爲行政服務窗口,4至5層爲辦公區域。大廈配套設施功能有:中央空調系統,供配電系統,消防系統,給排水系統,綜合佈線系統,乘客電梯,大小會議室,技防監控系統及建行服務區等。

第二章 委託服務範圍與內容

一、大廈的公共設施設備的日常管理。

二、大廈的公共環境衛生保潔。

三、大廈的公共秩序維護。

四、負責大廈的導辦、解說。

五、建立本大廈物業基礎檔案和日常運作檔案管理工作。

六、完成合同條款外的由雙方協商決定的其它有償或無償服務事項。

第三章 管理運作方式

一、雙方約定本委託合同簽訂的有效期爲壹年,即自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7月31日。乙方對大廈每年服務費用爲人民幣**萬元(大寫:整),合同簽訂之日起十日內結算**萬元,合同到期之日起十日內結算**萬元。

以上費用含員工工資、社會保險、工裝費用、器材費用、辦公費、福利津貼、稅金和利潤。明細如下:

(一) 人員工資**萬元。

其中:保潔員8名,解說、導辦員5名,水電維修工2名,弱

電系統維護工1名,秩序維護人員11名。

以上合計27人,月工資**元,全年共**萬元。

(二)其它費用**萬元

1、社會保險:**萬元32.5%=**萬元

2、福利費:**萬元2.5%=**萬元

3、保安着裝費:**人500元/人=**萬元

4、保安器材及保潔工具費:**萬元

5、物業公司利潤:**萬元4%=**萬元

6、稅金:(++++*8+)5.6%=**萬元

二、乙方接受甲方監督,在甲方指導下開展工作。

三、甲方負責大廈設備設施日常維修換件費用和涉及外委專業保養和維修費用的支付(外委專業保養費用包括:電梯月度保養與年檢保險、以及空調、消防、配電、技防等機組的年度計劃性保養。外委專業維修:是指物業公司服務範圍之外的需要委託外部專業公司進行維修的內容)。

第四章 甲方權利和義務一、審覈批覆由乙方遞交的有關大樓物業管理建議性、整改維修、約定費用結算等書面材料。

二、甲方有權利對乙方的管理質量進行隨時檢查,並要求乙方對管理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改進,如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造成甲方經濟損失或大樓共享部位設施或設備損壞,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並在合理時間內修復,如沒有在合理時間內修復,甲方有權根據乙方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在物業費用結算時扣除,如整體管理水平明顯下降,在限期整改還達不到明顯效果的,直至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三、甲方在合同生效後,乙方可以向甲方申請複印與物業管理相關的檔案數據,並在雙方終止合同時乙方交還給甲方,不得交給第三方。

四、按合同約定向乙方結算物業服務費用。

五、負責大樓電、水、電信、網絡等費用以及製冷供暖材料能耗費用。

六、甲方視同需外委服務的各類經營性代辦、商務、代購、大廈外牆清潔等業務,以同質同價爲前提,乙方爲優先選擇方。

七、支付因甲方特殊需要由乙方進行加班加點而發生的費用。

八、不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九、協調處理由乙方請求協助的物業管理過程中出現的糾紛矛盾。

十、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相關的宣傳教育和文化娛樂活動。

第五章 乙方權利和義務

一、從大樓管理目標定位要求出發,制訂本大廈物業管理各項規章制度和考覈制度,有效地開展各項管理服務工作。

二、負責本大廈委託合同責任內的日常管理服務應盡事務,積極做好甲方機動相關事務的配合工作。

三、有權依照相關法規、本合同範疇和大廈的有關規定,對違章違規行爲進行協調和處理。

四、接受行業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並接受甲方和其它使用人的合理監督。

五、對本大廈的共享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如在本大樓管理中需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經甲方批准後方可實施。

六、乙方按工作需要在本大廈設置物業管理處。

七、建立大廈的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事項。

八、有義務配合甲方對保修期內的第三方施工質量監督和現場管理。

九、積極配合甲方開展人文宣傳活動,以及各項人性化服務工作。

十、本合同終止時,須向甲方移交相關的大廈及甲方相關財產和物業管理檔案數據。

十一、不承擔對大廈工作人員和使用人的財產保管、人身保險義務。

第六章 違約責任

一、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管理目標或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經濟補償或承擔相應責任。

二、如因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未按本合同有關規定履行職責造成管理不善甚至發生重大失誤的,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約定,在乙方服務費用中罰款,並應同時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或經濟賠償責任(以政府有關部門鑑定爲準)。

三、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而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過錯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第七章 其它事項

一、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如颱風、地震等突發事件)造成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共同協商,及時進行妥善處理。

二、因大廈建築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和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負責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鑑定爲準。

第八章 合同更改 補充與終止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有關條款進行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爲準,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附件經雙方確認蓋章後,具有同等效力。

三、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如須續訂,應在本合同期滿三個月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四、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或報請行業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員會裁決。

五、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物業服務合同》範本 篇14

甲 方:

法定地址:

法人代表:

聯繫電話:

乙 方:

法定地址:

法人代表: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在雙方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此協議作爲乙方與武漢盛唐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 簽訂《房屋租賃合同》(下稱“租賃合同”)時之附件,甲、乙雙方就物業管理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並共同遵守。

一、寫字樓物業基本情況

承租區域位置:沿江一號購物中心(原項目名稱爲:龍王廟商貿廣場b區) b區樓號,面積 ㎡(本面積以租賃合同中約定的建築面積爲準)。

二、物業管理費及其它相關費用

1、物業管理費計算起始日:乙方自租賃合同約定日即 年 月日起支付物業管理費,並按計量的實際使用量繳納水、電、延時空調費等費用。

2、物業管理費收費標準:人民幣元/㎡/月,合計每月人民幣 元(大寫: 圓整),乙方需每季度支付一次物業管理費,每次應提前 日支付。

注:甲方收取的物業管理費用於支付下列但不限於下列發生的:公共區域保潔、保安、綠化費;公共照明費(不包括乙方專用的外牆店招和外牆廣告位照明用電);物業保險費;固定資產折舊費;員工薪酬福利費;行政辦公費用;公共設施設備(空調主機系統、給排水系統、電梯系統、外圍公共照明等)的運行、維保費等。

3、其他相關費用:

3.1 電話初裝費及資源佔用費;

3.2 網絡初裝費及使用費;

3.3 空調延時服務費:甲方根據本協議第三條物業服務內容提供標準物業服務。如乙方實際享受的空調服務超出約定時間,乙方須繳納空調延時服務費,費用標準爲0.2元/㎡/小時,面積按乙方所在樓層總面積計算,該延時費用在乙方繳納當期物業管理費時一併向甲方繳納;

3.4代收代繳服務項目及收費標準:

甲方可提供水、電、燃氣等項目的費用代收代繳服務(代收代繳費用不屬於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代收服務項目收費標準:經營用水、經營用電 。

注:裝修期水電費收取標準按《裝修手冊》執行,經物業公司驗收合格後,方可轉爲經營用電收取標準。“特種行業用水”收費標準按照特種行業收費標準執行。

該費用將根據國家能源價格政策變化而作調整。

4、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的標準調整根據甲方服務管理狀況並經過相關程序進行。

三、物業服務內容

1、寫字樓共用部位的維修和管理

包括寫字樓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內外承重牆體、柱、樑、樓板、屋頂、門廳、樓梯間、走廓通道等相連部位。

2、寫字樓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壓水泵、電梯、中央空調、天線、供電線路、通訊線路、照明、供氣線路、消防設施、綠地、道路、溝渠、池、井、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

3、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停車場。

4、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

5、公用環境衛生、綠化管理

5.1 公用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5.2 公共區域內綠植、花木等的養護與管理。

6、公共安全秩序維護

6.1 維護公共經營秩序安全管理,包括門崗、巡邏等;

6.2 交通與車輛停放、進出的安全管理;

6.3 消防監控與安全管理。

7、其他服務

7.1 商戶裝飾裝修管理:詳見《商戶裝修手冊》之規定;

7.2 代收代繳水費、電費等服務;

7.3 受理租戶的報修報建,並及時處理;

7.4 建立健全並管理租戶的物業檔案。

四、 物業管理服務標準

1、寫字樓及維修管理

1.1 寫字樓內有明顯標誌和引路方向;

1.2 寫字樓維修及時率達100%,維修合格率達98%,並建立回訪制度和回訪記錄;

1.3 寫字樓檔案資料齊全、管理完善,建立商戶檔案,隨時可查。

2、寫字樓設施設備管理

2.1 所有公共設備圖紙、資料檔案齊全,管理完善;

2.2 確保設備完好、運行正常,供水、供電、通訊、照明設施設備齊全,使用功能齊全;

2.3 消防設備完好無損、可隨時啓用;

2.4 公共配套設施完好。

3、寫字樓治安、消防管理

3.1 以“人防加技防”的管理模式,加強對智能監控的有效管理;

3.2 定期或不定期的對所有消防設施設備進行檢查,消除火災安全隱患;

3.3 保持消防系統(主要包括自動消防噴淋系統、自動煙感報警系統和自動消防廣播報警系統)。

4、寫字樓環境衛生、綠化管理

4.1 對寫字樓公共區域進行清潔與循環保潔;

4.2 對垃圾實行袋裝化管理,及時清運,做到日產日清;

4.3 公共區域內合理擺設綠植、花木。

5、寫字樓共用部位、共用設施維修處理

嚴格按照《客戶報修管理辦法》執行。

6、寫字樓中央空調使用管理規定

6.1 中央空調供應時間與臨界溫度的規定

6.1.1 起供時間:按合同規定執行。如遇明顯氣候變化將適當調整;

6.1.2 起供臨界溫度:夏季最高氣溫32℃以上、冬季最低氣溫10℃以下時爲空調起供溫度(以天氣預報溫度爲依據)。

6.2 臨時加班使用空調規定

6.2.1 如租戶在正常辦公日(週一至週五上午9:00—下午17:30)內需延長空調供應時間(須4小時以上),應提前2小時向物業公司提出書面申請,費用按前述辦法計算;

6.2.2 如租戶在非正常工作日要求空調供應(須4小時以上),應提前1天(或8小時)向物業公司提出書面申請,費用按前述辦法計算。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1 對寫字樓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安全秩序維護、環境衛生綠化等項目進行維護、修繕、服務與管理,確保乙方經營環境的穩定與經營秩序的安定;

1.2 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以及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

1.3 根據有關規定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寫字樓的物業管理制度和寫字樓裝修手冊,並書面告知乙方,有權制止一切違反物業管理制度及裝修制度的行爲;

1.4 依據本協議之標準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費用;

1.7 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公共設施的使用功能;

1.8 發生緊急情況或突發事件時,甲方有責任採取應急措施,保障樓內人員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減少各方面的損失;

1.9 保證按以上約定內容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物業管理服務,以確保乙方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 有權要求甲方按服務協議約定提供良好的物業服務;

2.2 按甲方規定的時間足額繳納物業管理費和由甲方代收代繳的水、電公共事業費用;

2.3 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爲,就物業管理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2.4 應自覺遵守甲方所制定的《物業管理制度》和《商戶裝修手冊》相關規定,不得在“沿江一號購物中心”內從事與法律、法規相違背的行爲;

2.5 乙方進駐寫字樓後,不得私自改變建築原貌,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佔用、損壞寫字樓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因搬遷、裝修等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應事先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方可使用,並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給予賠償;

2.6 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寫字樓內的通風、採光、維修、通行、衛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係,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利益;

2.7 未經甲方批准,乙方不得更改、遷移或增大水、電用量裝置或空調的負荷,如擅自接駁、改動、遷移用電裝置及負荷,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將由乙方全部承擔,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8 如果乙方要對租賃區域進行裝修,應提前向甲方提交書面裝修申請和全套施工圖紙,經審覈通過辦理相關裝修手續後方可施工,並自覺接受甲方的監督和檢查;

2.9 加強安全防範意識,應加強防火、防盜等事項,因此導致財產損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擔。

六、保險

乙方租賃區域內人身及財產的有關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

七、違約責任

1、雙方均應遵守本協議的各項規定,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

2、若乙方未能按期繳納各項費用,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立即繳付。若乙方逾期未能繳付,乙方須按租賃合同的相關標準向甲方繳納滯納金;乙方延遲支付超過30日,甲方除收取滯納金外,還有權停止提供物業管理服務、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和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未經甲方許可,擅自進行的裝飾、裝修造成了對原建築物主體結構的改動,乙方須按給原建築物造成損失的2-5倍支付違約金;

4、乙方違約在公共區域堆放貨物、雜物或加建建築物,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清理費;

5、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提前終止協議,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八、其他

1、本協議的有效期與租賃合同期限相同,乙方在簽署正式租賃合同時須與甲方簽訂此服務協議,本協議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協議未約定事宜參照租賃合同相關條款執行,如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出現租賃合同與本協議均未規定的事宜,應及時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3、本協議共5頁,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物業服務合同》範本 篇15

甲 方: (以下簡 稱“甲方”)

法定地址:

電 話:

乙 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地址:

電 話:

傳 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乙方爲甲方提供保潔服務工作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內容:

護工服務職責、要求,詳見本協議書附件《*醫院護工計劃書》。

二、服務期限:

本合約期限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期滿後如無異議則經雙方協商順延或在同等條件本公司優先,如不續約甲方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三、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對乙方的護工服務工作予以方便協助。

(2)免費提供乙方管理人員的辦公場所和內線電話以便和院方進行聯繫和處理工作。

(3)免費提供值班護工所需的水、電以及適當的更衣場所和宿舍。

(4)爲乙方代收每日的護工費,當天下班前與本公司計價員合算當天護工收入並存入 本公司銀帳號。

(5)在收費處提供位置給乙方計價員,處置室安排位置,供乙方負責向病人及家屬解 釋、宣傳簽單。

(6)甲方協助乙方解決在工作中的有關糾紛,但不負經濟責任。

2、乙方責任:

(1)免費提供外勤11名護工工作。

(2)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的護工服務職責、要求、標準,做到優質服務。

(3)乙方員工必須遵守職來道德,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愛護醫院的財物,不做有損 甲方聲譽之事。

(4)每月收發護士長意見表以及病人滿意度調查表,徵求各方面意見,不斷改進服務 質量。

(5)負責提供員工的工資、勞保費用以及經營中發生的一切費用。

四、協議終止:

如一方因故終止或提前解除合同應到少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但雙方的債務關係在清算完結前繼續存在。

五、違約責任:

若其中一方違約,對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協議並追索相應之損失。

六、其他:

1、本合同書經甲乙雙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即時生效。

2、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並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未盡事宜,雙方應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業服務合同》範本 篇16

甲方:

乙方:

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保護雙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公序良俗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物業概況

物業類型:辦公樓,位置:。淨用地面積:____平方米,總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交付使用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其他。

二、服務內容與質量標準

參照級物業服務標準,乙方負責該辦公樓及相關院落、車場等的服務管理。

(一)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服務管理。共用部位,如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衛生間等上下左右前後等。配套設施設備,如自來水供水系統、污水管,配電設備、照明燈具,樓內消防設施設備等。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服務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如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綠化、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等。

(二)衛生保潔服務管理。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無蛛網浮塵。定期消毒,四害消殺工作到位。共用部位無亂塗、亂貼、亂畫、亂堆放現象。下水管道通暢。垃圾清運及時。院內環境整潔。

(三)安全防範服務管理。24小時專人值守,人員、車輛出入管理嚴格、適度,值班記錄完備並保存至本合同解除或終止。院內車輛停放管理。

(四)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花草、樹木等綠化植物修剪養護及時到位。

三、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爲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物業服務費

物業服務費採取包乾制收費形式,最高標準(含稅)是____元/月。通常情況下,乙方每月上旬支取上個月的物業服務費。

五、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以業主委員會身份,維護物業使用人(辦公單位、部門)的`合法權益,接受他們的合理建議、意見,及時向乙方及相關公共事業部門反映,協調解決問題並適時反饋。

2、監督、檢查、考覈乙方履行本合同,依據對乙方違約考覈情況,適度扣減乙方的物業服務費。

3、積極協助、支持、配合乙方開展工作。

4、按照本合同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取物業服務費。

2、對物業使用人違反《管理規約》的行爲進行勸阻、制止、報告。

3、注重服務的及時性、有效性,按照本合同約定滿足物業使用人需求。

4、定期徵求物業使用人意見、建議,有效處理他們的投訴,並及時回訪。

六、違約責任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依法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造成物業使用人較大經濟損失,或物業使用人向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或12345熱線投訴次/月及以上的(含上述合計),甲方可適量扣減乙方的物業服務費。

七、其他事項

1、甲方無需爲乙方支付所謂的“開辦費”和材料、用具等費用。

2、甲方爲乙方提供物業管理用房。

3、合同期滿,經雙方協商可以續簽或變更。一方打算解除本合同時,一般應至少提前天告知另一方。根據城市開發建設要求,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解除本合同時,應當結清物業服務費。

4、因本合同產生的爭議,由東營仲裁委員會仲裁。

5、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業服務合同》範本 篇17

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託乙方對_________(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號;佔地面積: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物業類型:_________(住宅區或組團、寫字樓、商住樓、工業區、其他/低層、高層、超高層或混合)。

第二條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6.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7.配合和協助當地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8.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9.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10.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覈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3.託乙方對違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公約的行爲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爲、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交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爲的責任人採取停水、停電等催繳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經營性商業用房___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標準出租經營,其收入按法規政策規定用於補貼本物業維護管理費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按政府規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____平方米,其它用房___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項使用:

(1)無償使用。

(2)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的標準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本物業所有的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住用戶資料),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8.負責處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9.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0.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多數業主(住用戶)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2.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按物業管理的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深度,測算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3.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4.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爲進行處理;

5.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得將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6.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並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7.至少每3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賬;

8.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9.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0.開展有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1.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託管理的全部物業及其各類管理檔案、財務等資料;移交本物業的公共財產,包括用管理費、公共收入積累形成的資產;對本物業的管理財務狀況進行財務審計,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

12.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另有,專門合同規定除外)。

第六條管理目標

乙方根據甲方的託管理事項制定出本物業“管理分項標準”(各項維修、養護和管理的工作標準和考覈標準),與甲方協商同意後作爲本合同的必備附件。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__年內達到_________的管理標準;_________年內達到_________管理標準,並獲得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

第七條管理服務費用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政府規定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戶)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

(2)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戶)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

(3)由甲方按統一標準直接支付給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支付期限:_______;支付方式:______。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政府規定的標準調整;

(2)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上調;

(3)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下調;

(4)按每年當地政府公佈的物價漲跌幅度調整;

(5)按雙方議定的標準調整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採取成本覈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項目及標準進行審覈和監督。

4.房屋建築(本體)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後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執行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並配合維護。

5.本物業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共計_________元,由甲方負責在_________時間內按法規政策的規定到位,以保障本物業的公用配套設施的`更新改造及重維護費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_________元,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擔;

(3)在_________費用中支付;

7.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併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由甲方承擔全部空置物業的管理成本費用,即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每月_________元;

(2)由甲方承擔上述管理成本費用的_________%

第八條獎懲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獎勵:______________;

2.乙方未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罰:________________;

3.合同期滿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被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責任並管理成績優秀,多數業主映良好,可以不參加招投標而直接續訂合同。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築或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鑑定結論爲準)

4.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其他事項

1.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六個月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提交_________仲裁員會依法裁決。

5.本合同之附件均爲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6.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一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物業服務合同》範本 篇18

甲 方:

乙 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開、公平的基礎上,甲方願將位於沿溪路名雅新村(軍分區幹休所)安全保潔、秩序維護工作交給乙方實施管理,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本合同。

一、服務事項

1、共用照明的維護維修;

2、公共環境衛生打掃,包括院內公共場所衛生清掃、垃圾清運等;

3、維持公共秩序;

4、維持車輛通行,協助本小區車位的安排和調整;

5、加強出入人員管理和盤查;

6、公用花草的養護、管理;

7、對業主違反服務規定的行爲,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等措施,或交有關部門處理。

二、人員配備

配備保安人員2名、經理1名、保潔員1名、清潔工一名。

三、費用

包括公用水費、電費、公共材料費、公司管理費、保安服裝費、裝備費、保安教育費、培訓學習費等,全年共計壹拾貳萬元整(¥:120xx0.00)。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工作需要,聘請乙方安怡物業公司。

2、本着竭誠服務,信譽至上,長期合作原則,每三年簽定一次合同,考慮物價上漲及國家用人工資保障等因素,再次簽定合同時物業管理等費用可作適當調整。本次合同期限3年(自 年日)。

3、按照我國勞動法第3條規定,甲方爲聘用乙方的保安人員、管理人員、衛生人員,提供安全、衛生和必要的工作生活環境。

4、甲方有權隨時檢查、監督乙方聘用服務人員的履職盡責情況,對不適宜工作的人員提出調換建議。

5、按照我國勞動法第6條之規定,因合同期滿未續簽而繼續擔負服務的,應按時足額支付相關人員因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6、費用支付方式:甲方按月支付工資,每月支付壹萬元,於月底前支付。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服務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後方可上崗,保安人員聘用爲男性,身高170釐米以上,國中以上文化程度,政治可靠,身體健康,品貌端正,無違法犯罪等不良記錄,具有一定法律常識和保安技能的城鄉青年;保潔人員須熟知保潔程序及內容;管理人員須經過正規培訓,有一定管理經驗。

2、保安人員負責甲方小區門衛值勤及小區院內安全管理,

3、保安人員有權對發現的甲方安全隱患提出合理化整改意見,建議甲方限期整改。如甲方不予採納,不及時整改,出現問題,乙方不負責任。

4、對甲方提出的不適合做服務工作的調整建議,乙方應認真聽取,及時調整。

5、服務人員在履約期間如有違法違紀行爲,經調查屬實後,由乙方按照相關法律和紀律嚴肅處理,對造成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6、乙方負擔保安人員的服裝、交通、通訊和小區院內公共照明、監視器用電取暖、降溫等費用,並負責服務人員的工作、生活安全和日常管理。

六、雙方義務

1、精誠團結。及時通報情況,以提高服務質量。

2、相互信任。工作中出現的問題,雙方要以積極的態度協商解決。充分發揮各自職能,不相互推諉。

3、院內車位費、衛生保潔費用的收繳,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助配合,甲方統管,分期向乙方支付。

七、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時支付乙方服務費用,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2、合同期內任何一方,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不得擅自終止合同(但因乙方履職不好,服務不周等原因造成業主、老幹部不滿的,經業主委員會商議,可隨時終止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內單方提出終止合同的,需向對方支付十二個月的管理服務費作爲違約賠償金(因乙方服務等因素造成的除外)。

八、爭議解決辦法

1、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或續簽補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如約履行,雙方均無責任。

3、如有重大分歧,不能協商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訴諸法律解決。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人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共同信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業服務合同》範本 篇1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

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金灣·龍城提供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金灣·龍城;

物業類型:綜合型物業; 座落位置:合肥市屯溪路;

建築面積:約 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章 服務內容與質量

第二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

3、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

4、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5、車輛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範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7、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8、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第三條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按《合肥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等級標

第四條 單個業主可委託乙方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等特約服務,服

第五條 乙方在甲方的建設過程中,經常與甲方保持聯繫,利用自身所長積極爲

第三章 服務費用

第六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選擇包乾制方式:

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高層住宅: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鋪: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在整幢商鋪銷售後或出租後,可根據實際服務內容和標準做相應調整。

第七條 物業服務費用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 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 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 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 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 辦公費用;

(7) 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 法定稅費;

(9) 物業管理企業利潤;

(10)其他符合物業管理支出的費用;

乙方按照上述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用,並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提供服務,盈餘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第八條 業主應於:__________之日起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納入物業管理範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用由甲方按_______支付。

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交納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首次物管費繳納時間應在住房業主交房時(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由甲方同時支付)。

第四章 物業的經營與管理

第九條 停車場收費採取以下方式:

地上停車位

1、業主車輛無室內停車泊位,需按月向物業公司繳納停車費後領取停車證並按指定地點停放。

2、未辦理停車證的車輛嚴禁進入本小區。

3、費用按市物價局批准的收費標準執行。

1、 已出售的地下停車位由甲方委託乙方進行管理,車位使用人應按_____元/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費。

2、未出售地下停車位由甲方委託乙方按指定價位進行租賃管理,乙方收取每車位____元的管理費,乙方扣除稅金、管理費用和其他相關維護費用後所得租金全部按 季度_返還給甲方。

第十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備設施統一委託乙方管理,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會所所有權歸________,所得經營收入全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 物業的承接驗收

第十一條 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配合乙方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

第十二條 本合同簽訂後承接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甲乙雙方應按照前條規定進行查驗並簽訂確認書,作爲界定各自在開發建設和物業管理方面承擔責任的依據。

第十三條 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金灣·龍城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4、其他物業管理需要的資料。

第十四條 甲方保證交付使用的物業符合國家規定的驗收標準,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範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第六章 物業的使用與維護

第十五條 業主大會成立前,乙方制定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乙方根據規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務時,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給予必要配合。 第十六條 對於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和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爲,乙方有責任採取一切必要的合法措施進行制止,情況嚴重的應及時報告甲方及有關部門。

第十七條 乙方應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第十八條 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徵得相關業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徵得相關業主和甲方的同意。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第十九條 乙方與裝飾裝修房屋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簽訂書面的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就允許施工的時間、廢棄物的清運與處置、裝修管理服務費用等事項進行約定,並事先告知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爲和注意事項。

第二十條 甲方應於交房前二個月,向乙方提供(佔總建築面積千分之三)能夠直接投入使用的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用房建築面積約______平方米作爲辦公用房。前期服務管理費用每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期限爲乙方接甲方通知進駐之日開始到小區業主辦理交房入住之日止。開辦費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在交樓前二個月支付給乙方。乙方利用開辦費置辦的辦公用品、維修、保潔、安全、消防用品等應制表登記。

第二十一條 物業管理用房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用途。

第七章 專項維修資金

第二十二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繳存按合肥市房屋主管部門的規定。

第二十三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按合肥市房屋主管部門的規定。

第二十四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按合肥市房屋主管部門的規定。

第二十五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續籌按合肥市房屋主管部門的規定。

第八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六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的,由甲方賠償由此給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七條 除前條規定情況外,乙方的管理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業主、物業使用人和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八條 甲方未能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應按每日萬分之五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費標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交納;乙方已經收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雙倍返還。

第三十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拒絕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託乙方修復,修復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一條 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嚴重瑕疵或不符合國家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造成損失的;

3、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4、 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第九章 其他事項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內,業主委員會代表全體業主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期滿前個月,業主大會尚未成立的,甲、乙雙方應就延長本合同期限達成協議;雙方未能達成協議的,甲方應在本合同期滿前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移交給甲方代管。

第三十五條 乙方提供履約保函(人民幣伍萬元整),從業主交房入住之日起滿壹年至。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附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送有關單位備案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業服務合同》範本 篇20

委託方(甲方):單擊此處輸入文字。(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單擊此處輸入文字。 郵編:單擊此處輸入文字。

受託方(乙方):單擊此處輸入文字。(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單擊此處輸入文字。 郵編:單擊此處輸入文字。

資質等級:單擊此處輸入文字。 證書編號:單擊此處輸入文字。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及國家和地方相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本合同標的物

物業名稱:單擊此處輸入文字。

物業類型:公建

坐落位置:單擊此處輸入文字。

建築面積:單擊此處輸入文字。

物業管理區域平面圖見附件一。

第二章 物業服務期限

第二條 物業管理服務期限自單擊此處輸入日期。起至單擊此處輸入日期。止。

第三章 物業服務事項和服務標準

第三條 物業服務內容和標準

1、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運行、維護、養護;

2、物業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及雨、 雪 、污水管道的疏通;

3、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秩序協助維護;

4、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綠化養護;

5、物業管理區域內車輛交通及停放秩序管理;

6、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7、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具體服務內容與標準見附件二《物業服務內容和標準》

第四章 物業服務費用

第四條 物業服務費

1、收費標準:單擊此處輸入文字。

2、物業服務費用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服務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

(9)法定稅費及其它費用。

第五條 物業服務費於本物業交付使用之日起計收。甲方應於每季10日前向乙方交納,非因乙方原因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每逾期一日,應交納欠費總額的0.3%作爲滯納金。

第五章 物業經營與管理

第六條 本物業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施設備統一委託乙方經營,所得收益部分單擊此處輸入文字。 %作爲代理服務費由乙方計提,單擊此處輸入文字。 %爲物業共用部位收益,甲方同意:

(1)補充物業服務費用不足;

(2)在單擊此處輸入文字。項目盈虧持平的基礎上,共用部位經營收益剩餘部分用於補充專項維修資金不足;

(3)按照單擊此處輸入文字。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

第七條 甲方同意物業管理區域內車位所有權屬依照法定或業主與開發建設單位簽定的

第八條 屬於全體業主共有的地面停車場,在合同期限內,乙方根據地面停車場實際運營

第九條 甲方自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及提供其他特約服務,服務報酬由乙方與甲方另行約定。

第六章 專項維修資金的籌集、管理與使用

第十條 專項維修資金用於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設施、設備、屬業主共用的公用設施附屬建築物、構築物及設施除日常維修保養以外的大中修、更新、改造費用開支,其籌集、管理與使用執行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在專項維修資金的籌集、管理與使用問題上,甲方同意服從單擊此處輸入文字。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按照法律法規和《單擊此處輸入文字。管理規約》作出的決定。

第十一條 乙方按相關規定,編制年度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方案,報單擊此處輸入文字。業主委員會審覈批准後組織實施。當維修資金利息不敷使用時,業主委員會將委託乙方使用維修資金本金或向業主籌集。

第十二條 業主大會不批准乙方所編制的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方案,或資金不夠所導致的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由業主承擔。業主大會批准後,乙方未及時按專項資金使用方案實施的,所導致的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七章 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十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和計劃的實施;

2、按期繳納物業服務費用;

3、遵守《單擊此處輸入文字。管理規約》的規定,不亂堆雜物,亂棄垃圾,高空拋物,隨意踐踏綠化用地,亂塗亂畫,不隨意懸掛宣傳牌、廣告牌;

4、因用水、排水、通行、鋪設管線等利用相鄰不動產的,甲方應當儘量避免對相鄰的不動產權利人造成損害;造成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

5、甲方應對物業維修相關工作提供通行和維修的便利,如因此造成損害的,由責任人承擔;

6、不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約定所進行的物業管理服務和經營活動;

7、不侵佔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因搬遷、裝飾裝修需要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應事先通知乙方,並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結合本物業實際情況,編制年度工作計劃、年度費用預算;

2、編制房屋、設施設備大中修方案報業主大會批准後實施;

3、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設立專門機構負責本物業日常管理,履行本合同有關權利、義務;

4、根據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約定,自主開展各項物業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物業使用人及他人合法權益,不得利用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便利獲取不當利益;

5、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對於拖欠物業服務費的行爲可以通過將欠費業主名單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予以公佈等合法手段催收、催繳。未繳納物業服務費超過6個月的,乙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6、建立物業管理檔案,及時記載變更情況;

7、開展對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年度安全檢查工作及日常維修維護,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8、可以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專項服務業務委託給專業性服務企業,但不得將該區域內的全部物業管理一併委託給他人;

9、明示物業管理服務及特約服務的項目和收費標準;

10、及時向業主公告本管理區域內的重大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11、協助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公共秩序維護。發生安全事故時,乙方在採取應急措施的同時,應當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12、不得擅自佔用、挖掘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道路、場地,損害業主的共同利益。確需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徵得業主委員會的同意。並將臨時佔用、挖掘的道路、場地,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13、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單擊此處輸入文字。管理規約》的行爲,有權採取勸止、在管理區域內公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報告業主委員會請求協助管理、報告政府行政主管部門請求依法處理、訴訟等方式進行處理;

14、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飾裝修物業時,訂立書面裝修管理協議,告知有關注意事項和禁止行爲;

15、本合同終止,乙方退出本物業時,應及時辦理交接手續,向業主委員會移交全部物業管理用房、物業檔案資料。

第八章 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雙方約定因爲下列事由所導致之損害,不論其爲直接或間接,均構成對乙方的免責事由,即乙方均不負賠償之責:

1、天災、地震等不可抗力之事及非乙方能夠控制的其它事由,包括但不限於政府行爲或政策法規變動等所致之損害;

2、在本物業內發生治安或刑事案件包括但不限於暴動、搶劫、破壞、爆炸、火災等事由所致之損害,但因乙方故意或過失所致,不在此限;

3、因本物業內設備或相關設施本身固有瑕疵所致的一切相關損害;

4、因甲方或第三者之故意或過失所致,或甲方違反本合同、《單擊此處輸入文字。管理規約》和其它物業管理規定所致的一切相關損害;

5、非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義務,甲方專有及約定專用部分之火災、盜竊等治安、刑事案件所致之損害;

6、乙方書面建議改善自用、共用及約定共用部分設施或改進管理措施,而甲方未採納所致之損害;

7、自業主遲延給付服務費用至清償日期內(含票據未兌現部分)產生之任何損害;

8、因本物業管理區域內車輛被竊、被破壞或車內財物被竊而產生的相關損失,但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義務而導致以上事故者除外;

9、甲方未經乙方同意,擅自委託乙方工作人員提供服務所致任何損害;

10、由於供暖公司進水溫度不達標造成的室內溫度低於大連市規定標準;

11、除上述各款外,其它不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者。

第十六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使乙方未達到規定物業服務標準,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造成乙方重大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標準,並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書面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乙方經業主大會依法定程序審議通過,有權解除合同。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九章 附 則

第十八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貳份,乙方及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本合同之附件均爲合同有效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部分,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二十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和解、向有關行政部門依法申請調解或向乙方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業服務合同》範本 篇21

裝飾裝修單位: 幢 號,業主/使用人: 以下簡稱裝修人;

裝飾裝修企業: 以下簡稱裝修公司;

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物管公司。

爲加強商鋪室內裝飾裝修管理,保證裝飾裝修工程和安全,維護公共安全和公衆利益,共同營造一個安全、舒服、優良的生活環境,就 小區商鋪裝飾裝修管理一事,簽訂如下協議:

一、裝飾裝修/安裝工程內容

□拆牆改建 □木工裝飾 □空調設備

□室內用電系統增改 □衛生間設備 □燈箱廣告牌

□其它:

二、裝修工程施工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裝修人須在該時間內裝修完畢,過期須辦理延期手續。

三、允許施工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星期日與其它時間不得施工,特殊情況以物管公司通知爲準。

四、廢棄物的清運和處置

所有因裝修/安裝工程而產生的材料、廢料和垃圾(包括:沙、石、灰、水泥、泥頭、木屑)等散裝物品須用袋包裝後由裝修公司自行清運到物管公司指定的地點,裝修垃圾清運費按每100平方米300 元計交到物管公司,由物管公司統一清運到堆放垃圾地點。

五、樓宇外立面管理要求

1、不得改變任何門、窗的款式和設計功能,室外燈箱廣告牌、商鋪招牌須按物管公司指定的規格進行安裝(不得遮蔽二樓住戶凸窗,厚20公分;長爲商鋪隔牆的牆心,鋼架必須用防鏽漆粉刷,並採用不鏽鋼包邊,商鋪招牌若需安裝燈,必須是內置燈箱)。

2、裝修人可以在商鋪落地玻璃門內側安裝防盜拉閘,在窗戶內安裝不鏽鋼窗花或在室內安裝自動報警系統,防蚊網只能安裝在所有門窗裏面。

3、空調安裝須向物管公司申報同意後,按物管公司現場指定的位置安裝。

六、禁止行爲和注意事項

1、裝修人在裝修前須帶齊相關資料及圖紙向物管公司申報裝修,所有施工項目必須按照物管公司審批範圍內的內容進行裝修,不得虛報假報裝修內容。經檢查如發現有虛報假報和超審批施工的,必須停工補辦申請審批手續,並在得到批准後方可施工,不予批准的項目必須恢復原樣。裝修申報時裝修人須交納 元裝修押金,裝修公司須交納 元的裝修施工押金。

2、裝修施工前必須由裝修公司自行將冷熱水系統進行試壓測試,排水系統進行灌水試驗和將電視、電話、室內照明等電氣設備系統進行檢查,並在動工前將試壓測試結果填表記錄交回物管公司,以便有問題能及時處理,否則裝修動工後發生的問題由裝修人承擔責任。

3、商鋪室內用電總負荷不得超過140kw,如須增容裝修人須向供電部門提出申請待供電公司批准同意後方可(其因增容所產生的費用由裝修人承擔),施工用電須由裝修公司自行提供專用配電箱,將所用電源經過配電箱後再接線使用,以保證施工現場的安全用電。

4、裝修期間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施工現場煮食、留宿和燒製瀝青。燒製瀝青只能在物管公司指定的露天地方進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在人行道、屋頂天台、走廊等公共部位放置或加工裝修材料及其它物品。

5、嚴禁在施工現場吸菸和未經申請批准使用明火作業,並由裝修公司配置手提式滅火器(2公斤10個或4公斤5個)。

6、不得侵佔公共空間,在外牆、屋頂、天台等共用部位安裝任何管、線、空調主機、熱水器等設施設備;不得損害公共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

7、不得切割、鑿打天花、地面樓板、柱、共用牆體和改變總電箱位置,衛生間牆身、天花等處有排水管檢查口的'位置不得用牆磚或封閉式天花將排水管檢查口封閉,必須在天花上做預留檢查口。

8、物管公司將派人不定時對施工現場進行嚴格的監督、檢查和指導施工,並在裝修完工後派人對貴單位進行裝修後的竣工驗收檢查。裝修人或裝修公司申請驗收時,有給排水系統或電氣線路增改的須先出具增改部分的給排水增改圖、電氣線路圖紙方可進行驗收檢查。

甲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年 月 日

乙方: (蓋章)

年 月 日

《物業服務合同》範本 篇22

委託方:___________業主委員會

代表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

受委託方: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住宅及配套設施

座落位置:北京市海淀區永泰莊北路甲19號

佔地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

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

第一條根據《怡清園業主公約》、《怡清園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及有關法律、法規,怡清園業主委員會委託________公司爲怡清園小區提供物業服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受託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爲本物業區域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遵守本合同約定。

第二條委託服務的事項

受託方應提供以下服務:

1、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包括:樓蓋、屋頂、外牆、承重牆體、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等;

2、共用設施、設備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運行管理,包括:道路、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泵房、自行車棚、停車場、污水管、共用照明、供暖鍋爐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門禁、電梯等;

3、公共綠地的養護與管理;

4、公共環境衛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垃圾的處理等;

5、小區內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維護;

6、用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等手段維持公共秩序,阻止可疑之人進入本小區,將在本小區內作案的犯罪嫌疑人送有司查辦;

7、保管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8、按北京市政府有關規定代收、代繳水電等費用;

9、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爲,根情節輕重採取規勸、制止(限於緊急狀態且不得使用器械)向業主委員會報告、向法院起訴等必要措施;

10、其他通常應當由物業服務公司提供的小區公共服務,如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書面告知有關限制條件,並負責監督。

受託方可以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或服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嫁給第三方。

受託方不履行上述某項義務或提前終止合同給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賠償。

第三條服務收費標準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向受託方交納以下費用:

1、保潔費(含化糞池清掏費和垃圾清運費),由受託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__________元收取;

2、保安費,由受託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__________元收取;

3、小區綠化費,由受託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__________元收取;

4、門禁、監控、消防系統運行費公共照明費,由受託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__________元收取;

5、水泵費,由受託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__________元收取,無水泵的二、三號樓不收;

6、電梯費(含電梯檢驗費與電梯用電費),由受託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__________元收取,無電梯的二、三號樓不收;

7、公共設施維修費,由受託方按套內面積每平方米每季___________元收取;

8、管理費(含營業稅與物業服務公司的利潤),由受託方按套內面積每平方米每季___________元收取;

9、供暖費,由受託方按套內面積每平方米每個供暖年度___________元收取;

10、停車管理費,由受託方按地上每車每季___________元、地下每車每季___________元收取;停車場地使用費,由受託方按地上每車每季___________元、地下每車每季___________元收取;臨時停車,每次逗留時間不超過2小時的來客免收,超過2小時的按地上每車每小時1元、地下每車半小時1元收取管理費,超過半小時算一小時,不足半小時不算,大型車輛加倍。

商鋪的管理費、暖氣費按套內面積收取。第1—6項收費按每100平米套內面積折算爲一戶,電梯費暫不收取。如商鋪需要經常性地使用電梯,須事先與業主委員會商定電梯費價格。

第四條交費辦法

上述第1—7項收費及第9項供暖費、第10項車輛管理費應與受託方完成相關任務的支出(含提供相關勞務的工人工資)相符,多餘部分受託方應交給業主委員會,歸全體業主共有。停車場地使用費應於收費後按季交給產權人或共同產權人(由業主委員會代表)受託方的利潤與受託方管理層的工資只能從管理費中提取。

管理費於提供服務後按季交納,暖氣費按供暖年度預交,其他費用均按季預交。相關服務開始提供滿一月後尚未交納的,受託方可以在公告欄公示催交。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費或由物業代收、代交的費用逾期的,從享受服務滿一月之日起受託方可以加收滯納金:逾期的第一個月,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一的滯納金;逾期的第二個月,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從逾期的第三個月起,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三的滯納金。

第五條家庭服務

受託方應於本合同生效後一週內製定各種家庭維修服務的收費標準(維修輔助材料如螺絲、釘子、凝結劑等包括在維修服務費內)與保證修理質量的時間,報業主委員會備案後公佈。房屋自有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在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提出委託時,受託方必須接受委託並按公佈的標準收費;在保質時間內出現修理質量問題的,受託方應當免費返修。房屋自有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需要的主要材料用戶可自行購買,如需受託方提供則應先跟用戶就材料價格達成一致意見。

第六條服務標準

受託方的服務質量應達到下列要求:

1、房屋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管理:定期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排除,建立維修服務回訪制度,每年進行年檢並保存大、中、小修的相關記錄,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

2、保潔服務:居住區域的道路、樓梯每天清掃一次,垃圾每天清運一次,及時清理居住區內公共場所的廢棄物,及時清掃積水和積雪,及時組織清理亂堆放的物品、亂張貼的宣傳品。

3、保安服務:24小時專人值守,進行日常巡查,對火警事故、交通事故、治安事件以及其它緊急情況有處理預案並於事發時及時處理,配合派出所處理區內的違法現象,不得對業主及其家屬使用暴力,對來犯外人使用暴力時不得超出正當防衛限度。

4、綠化管理:綠地無雜物,基本無裸露土地,草木修剪及時,無明顯枯枝及病蟲害現象。

5、消防管理:建立消防責任制,定期進行消防訓練,定期巡查、檢修消防設備,保證消防設備完好並有明顯標誌。

6、車輛管理:車輛停放有序,設有專人負責看管,對區內停放車輛的人爲損傷與區內停放車輛的失竊負補充責任(就侵權人或保險公司賠償後剩餘的損失負責)

7、裝修管理:監督業主和施工單位遵照有關規定進行裝修並對裝修過程進行監控。

8、檔案資料管理:設專人管理,建立檔案資料管理辦法,並對物業基礎資料和業主入住後的相關資料統一管理。

9、急修:12小時內完成,及時率達95%以上;小修:72小時內完成,及時率達80%以上。

10、供暖:保證門窗長時間關閉的情況下頂樓北向房間氣溫不低於15度。

第七條保障措施

爲保證以上約定達到目的,委託方享有下列權利:

1、審定受託方制定的物業服務方案及需要業主與物業使用人遵守的各項規章制度;

2、檢查受託方管理、服務工作的執行情況;

3、審查受託方的費用支出情況(管理費除外)並在小區內公告;

4、按季(或按半年、按年,依羣衆意見的強烈程度而定)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對受託方工作的滿意程度進行民意測驗,民意測驗的`樣本數不得低於100人。

委託方在享有上述權利的同時應履行如下義務:

1、在合同有效期內向受託方無償提供套內面積____平方米的物業管理用房(已提供);

2、向受託方提供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這些材料已由開發商交給受託方);

3、當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時,協助受託方催交;

4、協助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物業服務與收費遺留問題。

第八條獎懲

受託方提供服務或進行管理應儘量做到服務及時、高效(質量)節約、和善,使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對受託方的服務與管理滿意。民意測驗將對本合同第二條、第四條規定的委託事項分別按及時、高效(質量)節約、和善四個指標打分後取平均值。民意測驗對受託方的平均滿意率達到60%爲受託方取得全部管理費的條件。平均滿意率每降低5個百分點,應扣減測驗前一季度和測驗後一季度的管理費各5%。平均滿意率不足40%,委託方可提前單方解除合同並免除負違約責任。平均滿意率超過80%,或平均滿意率超過70%且有明顯的通貨膨脹(10%以上),委託方應建議業主大會適當提高下一年度的管理費標準。

第九條合同終止與合同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限爲一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本合同到期時,任何一方不願續約的,應當提前30天告知對方,否則視爲同意本合同自動順延一年。但因服務質量太差導致業主與物業使用人抽樣調查平均滿意率低於40%而提前解除合同的,不受“提前告知”條款限制。

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受託方必須於10日內向委託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委託方應當採用公告催交、出具證明材料、出庭作證等方式協助受託方追收欠費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當交納的費用。

第十條附則

本合同草簽後需依《怡清園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規定進行公示,公示15天后無異議或異議者不足規定人數的,加蓋業主委員會印章,合同正式生效。

本合同雙方協商一致時可對合同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補充協議實質性地修改了合同條款的,需要完成《怡清園業主大會議事規則》規定的公示程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應當向海澱區人民法院起訴。

委託方簽章:___________

受託方簽章: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物業服務合同》範本 篇23

甲 方:

乙 方: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山河源墅住宅小區提供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山河源墅

物業類型 :高檔別墅及高層住宅物業(國家二級服務標準)

坐落位置 :新欣南大道以西、陽光大道以南

建築面積: 約41萬平方米

第二章 服務內容與質量

第二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二、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

三、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四、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五、車輛停放管理;

六、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範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七、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八、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第三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務包括以下事項:

1、提供特約無償服務(見附件一)

2、提供特約有償服務(見附件二)

3、其他增值服務。

第四條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前期物業管理別墅服務質量標準,操作細節)。

第五條 單個業主可委託乙方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等服務,服務內容和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服務費用

第六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納。

一、物業服務收費標準:

1、高層:1.3元/㎡/月;

2、公寓:1.5元/㎡/月;

3、庭墅:1元/㎡/月

4、雙拼、聯排、疊墅:1.8元/㎡/月;5、商業物業:臨街商鋪1.50元/月·平方米;

最終以新餘市物價局覈定爲準。

二、物業服務費用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養護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培植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法定稅費;

9、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乙方按照上述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用,並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達到前期物業管理(山河源墅)服務質量標準及操作細節。

第七條 1、業主應於入夥之日起預繳1年物業服務費、裝修履約金(雙拼、 聯排、疊墅3000元/戶,其他戶型1000元/戶)、裝修垃圾清運費按3.5元/平方米(拆牆按面積另收每平方米30元))。裝修履約金於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將房屋裝修完畢,屬無違章裝修的,入住後三個月,經乙方驗收合格後退還給業主。

2、業主與物業使用人商定物業服務費用由物業使用人承擔交納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交費約定,業主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3、物業服務費交費方式:在本管理區域內,自甲方正式通知業主辦理交房手續的次月起,由業主向乙方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業主應在辦理首次入夥之前交清第一年的物業服務費用,以後按年或按半年收取一次。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每年或半年首月十日前履行交納義務,逾期交納每日加收千分之三的滯納金。

4、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交房前如需要乙方提供前期物業服務工作,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方式進行。

第四章 物業的經營與管理

第八條 停車場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一、停車車位費

1、公共停車部位:電動車:30元/月·輛﹙含充電電費﹚、摩托車15元/月·輛;

2、臨時小車停車費:針對1#酒店公寓地下車庫及小區地面公共停車位,3小時外每車收5元,過夜每車收10元;

3、業主專屬車位(車庫)停車服務費30元/月·輛;參照新餘市同等物業收費標準,報新餘市物價局審批後執行。

二、乙方應與停車場車位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管理服務協議,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管理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

第九條 開辦費及補貼

1、爲保證乙方的順利接管,甲方同意按照配置物資裝備清單給乙方購置到位;(見附件三),開辦物質歸屬權歸全體業主所有。開辦物質裝備報甲方審批,根據配置情況購置到位交給乙方。

2、根據“山河源墅”高端住宅特殊性,服務標準達到國家二級標準,考慮交房存在一定空置房等綜合因素,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從20xx年元月到20xx年12月整個項目一次性補貼三年費用:第一年補貼60萬元整(人民幣陸拾萬元整),第二年補貼50萬元整(人民幣伍十萬元整),第三年補貼40萬元整(人民幣肆拾萬元整),補貼費用按季度支付,補貼節餘歸乙方所有,不足由乙方承擔。甲方有處罰權力,處罰根據業主考評及按附件規範配置人員、崗位,並按所制定執行標準運行管理執行是否到位,處罰單可在補貼中扣除。交房後售樓部,樣板房及甲方要求配置人員工資由甲方承擔。

3、爲保證服務質量,打造項目高檔物業形象,甲方對乙方採取實施每月考覈累積“基金”方式管理,對乙方在物業服務中不同階段進行考評,主要以“業主滿意度調查表”(表格見附件四)進行考覈,具體實施辦法爲:

1)小區入夥後分片區域以小組爲單位,每月以業主滿意率考評考覈扣罰物業費累積物業基金;

2)各片區區域按收回業主滿意度調查表比例覈算確定扣罰物業費累積物業基金;

3)考評分以80分爲基礎,每月業主滿意率考評分80分及以上,不扣罰物業費累積基金,80分以下按0.02元/分每平米進行扣罰物業費累積基金;

4)物業基金將申請專用賬戶由甲、乙雙方共同管理,物業基金主要用於發展提升乙方物業經營管理;物業基金建立後,乙方要啓用需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雙方認可方可啓用物業基金。

第十條 乙方承接物業時,甲乙雙方各派2人對以下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等進行查驗:

1、共用部位:物業管理區域內屬全體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房屋承重結構、主體結構、室外牆面、屋面、住宅大堂、公共門廊(走道)、架空走廊、樓梯間、水電及通信用房、管理用房、消防用房和電梯間等部位。

2、公用設施設備:物業管理區域內屬全體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綠地、水箱及供水設施、給排水管道、化糞池、電視通信線路、宣傳欄、電梯、照明系統、消防系統、避雷裝置、設備用房、管理用房、公共停車場和監控設施等設備。

3、綠化移交由雙方進行覈定後交予乙方維護保養,第一年自然死亡由甲方負責更換,一年內非自然死亡及一年後死亡的由乙方負責更換同規格植物。

第十一條 乙方按政府相關部門的竣工驗收報告及項目現狀進行接管驗收,甲乙雙方確認查驗過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接管驗收後,在保修期範圍內,存在質量問題, 乙方以工作聯繫函方式要求相關單位在合理期限內進行整改。如施工單位未在限期時間內返修整改, 乙方應以工作聯繫函方式要求甲方責令整改。或甲方委託乙方維修,維修費用全部由甲方支付。

第十二條 對於本合同簽訂後承接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甲乙雙方應按照前條規定進行查驗並辦理移交手續,作爲界定各自在開發建設和物業管理方面承擔責任的依據。

第十三條 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4、業主資料和產權資料及物業管理所必須的其他資料。

第十四條 甲方保證交付使用的物業符合相關的驗收標準,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範圍,由物業公司管理,運行,如物業在運行中需要甲方協助,甲方應全力支持配合。

第十五條 乙方實行包乾制管理模式,自負盈虧。乙方對於項目現場工作人員的管理全部實行區域承包制管理,以附件約定執行並按區域進行目標考覈(詳情見附件五)

在交房過程中一個月內,由業主與乙方共同查驗到業主自用部位存在遺漏問題,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處理,並對問題進行跟蹤,逾期由物業負責處理。

第五章 物業的使用與維護

第十六條 業主大會成立前,乙方應配合甲方制定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乙方根據規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務時,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給予必要配合。

乙方可採取規勸、公示、 糾正 、責令恢復原狀、向政府主管部門報告等必要措施,制止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臨時規約和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爲。

第十七條 乙方應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第十八條 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徵得相關業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徵得相關業主和甲方的同意。

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第十九條 乙方與裝飾裝修房屋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簽訂書面的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就允許施工的時間、廢棄物的清運與處置等事項進行約定,並事先告知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爲和注意事項。

第二十條 甲方交房前30天按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能夠直接投入使用的臨時物業管理用房1320㎡(簡單裝修)。

第二十一條 專項維修基金按照國家建設部頻布的20xx年2月1日開始執行的《住宅專項維修基金管理辦法》及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承諾

第二十二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行目標管理,並上公示欄(見附件六)

1、入住拜訪:經理和客服人員每月上門拜訪業主不少於5%的住戶,每半年開展一次業主滿意度調查,滿意度達到80%以上。

2、業主物業管理費的收繳率達到90%以上。

3、投訴受理:及時受理業主有效投訴,建立回訪制度,無激化矛盾現象。 4、路燈維護:定期檢查維護,確保照明設施正常使用,路燈完好率90%。 5、管理人員專業培訓:每週三晚上組織物業管理人員進行網絡培訓。 6、供水供電系統維護:定期對供水供電設備進行檢查和保養。

7、建立檔案管理:健全檔案資料,完善檔案索引和保密制度。

8、搶修處理:接到搶修任務,在規定時間內到達現場;維修及時完成,力爭急修不過夜。

9、制止違章發生:裝修監管員上午或下午到裝修業主家中檢查裝修情況,重點對衛生間防水、承重結構、外立面進行檢查,並做好巡查登記。

10、公共通道管理:制止隨意佔用、搭建,確保公共通道。

11、南北陽臺按統一要求進行封閉,空調統一放在指定位置。

12、每年三節短信羣發祝賀,每年不少於4期宣傳板報。

13、每半年公佈賬目一次。

14、設備維護:定期檢查、維護社區共用設施、設備,保障正常運行。

15、綠化養護:根據甲方配置的綠化環境,實行定期養護和管理。

16、建築裝修垃圾統一堆放,生活垃圾日產日清。

17、小區治安維護:每小時巡更一次,外來人員和車輛實行發證出入。

18、消防設備維護:小區消防系統正常運行,每年一次進行消防演練。

19、確保業主進出使用一卡制門禁規範管理。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 甲方若違反本合同中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期,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四條 乙方若違反本合同中約定,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五條 乙方若違反本合同第三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六條 乙方連續三個月業主滿意率調查未及格(低於60分),甲方發整改通知單要求一個月整改,未到位,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一個月內移交所有資產資料清單、收繳的相關費用及剩餘資金,超過一個月未移交到位,乙方需承擔按10000元/天的違約遞增處罰賠償;

第二十七條 甲、乙雙方任一方不得無故提前終止合同;否則,擅自終止合同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 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否則,視爲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因此造成的所有損失。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九條 雙方應於物業介入後,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三十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爲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的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服務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爲小區成立業主委員會爲止。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壹式伍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可另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不得違反,如果不履行協議規定的義務,給對方造成損失視爲違約,違約方應承擔一切損失,賠償履約保證金人民幣伍萬元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業服務合同》範本 篇24

合同編號: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名稱: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

聯繫電話: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名稱: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

聯繫電話: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招投標方式(或協議選聘方式),甲方將___________(物業名稱)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

座落:

四至:

佔地面積:

總建築面積:

委託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略)。

第二章物業服務內容

第三條制定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材料等;建立物業管理的各項制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牆體、樓梯間、走廊通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五條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六條公共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糞池、泵房、自行車棚、(停車場、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七條公共綠地的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公共環境衛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維持公共秩序,包括門崗服務、物業區域內巡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維持物業區域內車輛行駛秩序,對車輛停放進行管理。

第十一條消防管理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的維護,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電梯的運行和日常維護管理。

第十三條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第十四條其他委託事項

1、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物業服務質量要求

第十五條服務質量要求:

1、房屋外觀:________________;

2、設備運行:________________;

3、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________________;

4、急修:________________;

5、小修:________________;

6、綠化維護:________________;

7、環境衛生:________________;

8、公共秩序維護:________________;

9、停車管理:________________;

10、消防管理:________________;

11、電梯運行維護:________________;

12、裝飾裝修管理:________________;

13、其他: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物業服務期限

第十六條物業服務期限爲____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止。

第十七條合同期限未滿,業主大會成立後業主委員會與所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終止。

第五章物業服務費用

第十八條物業服務費價格

1、物業服務費價格爲________________,費用構成包括物業區域內保潔費、公共秩序維護費、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維護費、綠化養護費、綜合管理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乙方按年/季向業主收取;物業服務費價格的調整,按政策規定/________________調整。

2、業主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的,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應繳費用的萬分之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條停車費用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車位:________________

2、車庫車位: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乙方對業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的費用另行收取。

第六章雙方權利義務

第二十一條甲方權利義務

1、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檢查監督乙方物業管理服務的實施情況。

2、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用房所有權屬於:________________;管理用房位置:________________;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項方式使用:

(1)無償使用;

(2)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元的標準租用。

3、甲方應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以下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4)各專業部門驗收資料;

(5)房屋及配套設施的`產權歸屬清單(包括業主姓名、聯繫方式等);

(6)物業管理所必須的其它資料。

4、當業主和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時,協助催交。

5、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的遺留問題: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協助乙方作好物業區域內的物業管理工作。

7、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在本物業區域內提供物業服務;

2、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

3、有權要求甲方和業主及物業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務行爲;

4、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爲,有權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5、對業主和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的行爲,有權根據情節輕重,採取勸阻、制止、________________等措施;

6、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物業的整體管理委託給第三方;

7、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經甲方審定後組織實施;

8、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的使用有關規定;

9、每年會同甲方進行一次物業服務滿意率調查;

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章其他事項

第二十三條物業入住前的物業服務內容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服務要求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物業入住前的物業服務費用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第二十五條保修責任內房屋、設施、設備維修養護,按以下方式處理:

1、委託乙方返修,甲方支付全部費用;

2、甲方負責返修;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章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的約定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期滿,甲方決定不再委託乙方的,應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決定不再接受委託的,應提前三個月通知甲方或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

第二十七條業主大會重新選聘物業管理企業或因其他原因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在合同終止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日內撤出本物業,移交物業管理用房以及與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有關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終止後,甲乙雙方應做好債權債務的處理,包括物業管理費用的清算,對外簽署的各種協議等;乙方應協助甲方和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作好物業服務的交接和善後工作。

第二十九條其他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章違約責任

第三十條因甲方行爲違約導致乙方未能完成管理服務內容,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不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經濟賠償。

第三十一條乙方提供的服務達不到合同約定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整改後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經濟賠償。

第三十二條其他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日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承接驗收手續。

第三十四條爲維護公衆、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露、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必要的財產損失的,當事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____________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條款如與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牴觸,該條款無效。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簽章 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委託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略)

《物業服務合同》範本 篇2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聯繫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資質等級: ,資質證書編號:

住 所:

公司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 (物業名稱)的前期物業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建築區劃(以下簡稱本建築區劃)基本情況 建築區劃名稱:

建築區劃類型: (住宅、別墅、商務寫字樓、醫院、學校、商業、工業、車站、碼頭、機場、其他物業類型)

座落位置:成都市 區(市、縣) 路(街道) 段(巷) 號附 號;

四至範圍(規劃平面圖):

東南西 北 佔地面積: 平方米;

總建築面積: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非住宅 平方米;

物業構成見附件一,建築區劃劃分意見書見附件二。

第二條 乙方爲本建築區劃配備的物業服務力量情況,詳見附件三。

第三條 甲方應於 (具體時間)向乙方提供物業服務用房。物業服務用房建築面積 平方米,位於 。

物業服務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四條 建築物專有部分損壞時,業主、使用人可以向乙方報修,也可以自行維修。經報修由乙方維修的,維修費用由業主、使用人承擔。

第五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公共服務事項和質量應符合下列約定:

(一)建築物共有部位及設施設備的使用、管理和維護,詳見附件四;

(二)公共綠化的維護,詳見附件五;

(三)公共區域環境衛生的維護,詳見附件六;

(四)公共區域的秩序維護,詳見附件七;

(五)物業使用中禁止行爲的告知、勸阻、報告,詳見附件八;

(六)物業維修、更新、改造費用的帳務管理,詳見附件九;

(七)物業服務檔案和物業檔案的保管,詳見附件十;

(八) 。

第六條 乙方承接本建築區劃的物業服務時,甲方應當配合乙方對建築物共有部分及其相應檔案進行查驗,並按規定向乙方移交物業檔案、物業服務檔案、業主名冊等物業服務所必需的相關資料。

甲、乙雙方對查驗、移交中發現的問題及相應解決辦法應採用書面方式予以確認。具體內容詳見附件十三。

第七條 乙方根據物業的使用性質和特點及下述約定,按房屋建築面積向業主收取物業公共服務費用。

1、住宅建築區劃內:

住宅用房: 元/月·平方米; 其中:綠化養護費用: 元/月·平方米; 環境衛生維護費用: 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 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 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員費用: 元/月·平方米; 辦公費用: 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 元/月·平方米; 費用: 元/月·平方米;費用:元/月·平方米。

非住宅用房: 元/月·平方米; 其中:綠化養護費用: 元/月·平方米; 環境衛生維護費用: 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 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 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員費用: 元/月·平方米; 辦公費用: 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 元/月·平方米; 費用: 元/月·平方米;費用:/月·平方米;用: 元/月·平方米; 費用: 元/月·平方米; 費用: 元/月·平方米。

集中供熱、供暖等系統的運行與維護費、建築物附屬設施設備按規定需強制檢測的費用,依據其實際支出,由業主在上述物業服務費用外合理分攤,具體費用標準由相關業主與乙方另行約定。

在本合同期內,業主擅自將住宅用房改爲非住宅用房的,該房屋應分攤的物業公共服務費用爲 元/月·平方米。

2、別墅建築區劃內:

住宅用房: 元/月·平方米; 其中:綠化養護費用: 元/月·平方米; 環境衛生維護費用: 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 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 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員費用: 元/月·平方米; 辦公費用: 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 元/月·平方米; 費用: 元/月·平方米;費用:/月·平方米; 用: 元/月·平方米; 費用: 元/月·平方米; 費用: 元/月·平方米。

非住宅用房:元/月·平方米; 其中:綠化養護費用:/月·平方米; 環境衛生維護費用: 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 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月·平方米; 管理人員費用: 元/月·平方米; 辦公費用: 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 元/月·平方米; 費用: 元/月·平方米;費用:/月·平方米;用: 元/月·平方米; 費用: 元/月·平方米; 費用: 元/月·平方米。在本合同期內,業主擅自將住宅用房改爲非住宅用房的,該房屋應分攤的物業公共服務費用爲 元/月·平方米。

3、 建築區劃內:

非住宅用房: 元/月·平方米;其中:綠化養護費用: 元/月·平方米; 環境衛生維護費用: 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 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 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員費用: 元/月·平方米; 辦公費用: 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 元/月·平方米; 費用: 元/月·平方米;費用:/月·平方米;用: 元/月·平方米; 費用: 元/月·平方米; 費用: 元/月·平方米。

住宅(別墅除外)用房: 元/月·平方米; 其中:綠化養護費用: 元/月·平方米; 元/月·平方米;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月·平方米; 管理人員費用: 元/月·平方米; 辦公費用: 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 元/月·平方米; 費用: 元/月·平方米;費用:元/月·平方米。

在本合同期內,業主擅自將住宅用房改爲非住宅用房的,該房屋應分攤的物業公共服務費用爲 元/月·平方米。

本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不含物業保修期滿後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在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中列支,並按業主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比例分攤。

第八條 物業買受人自物業首次交付使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的約定足額繳納物業服務費用,首次交付使用之日前的物業服務費用由甲方繳納。

第九條 按照價格法相關規定,依據上年度成都市物價指數標準及物業服務質量的年平均業主滿意度情況,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可以相應上浮或下調;具體調整比例由業主與乙方另行約定。

第十條 本合同有效期間,乙方按下述第 種計費方式確定物業服務費用:

(一)包乾制。由業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盈餘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條約定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下述第 種方式提取酬金,其餘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結餘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

1、每 (月/年)在應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按 %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 (月/年)在應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提取 元的酬金。

第十一條 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 (年/季/月)交納,業主應在 (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 業主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違約金的支付約定如下: 。

第十二條 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每年 月 日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並接受 審計監督。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第十三條 本建築區劃內按規劃配建的停車場(庫)、位,由乙方進行管理和維護的,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範設置相關標識,並按照相關規定做好停車場(庫)的照明、消防、環境衛生等工作。具體內容詳見附件十一。

第十四條 停車場(庫)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一)依法屬於全體業主共有的停車場(庫),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車庫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露天非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車庫非機動車車位/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費用。

乙方按以下第 種方式提取報酬:

1、按 元/月;

2、按費用收入 %/月。

乙方提取上述報酬後所剩下的停車場(庫)的經營收益,歸全體業主所有。

(二)機動車停車場(庫)屬於甲方所有的,應當首先滿足本建築區劃內的業主、使用人停車需要;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費用。

委託乙方管理的,乙方按以下第 種方式提取報酬:

(三)機動車停車場(庫)的車位所有權或使用權由業主購置的,車位承租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費用。

第十五條 停車人對車輛停放有保管要求的,由停車人與乙方另行約定。 第十六條 本建築區劃內下列共有部分委託乙方經營的,其經營收費約定如下:

(一)網球場:

(二)游泳池:

(三)電梯轎廂:

上述經營收入扣除乙方經營成本後,收益按下列約定分配:

乙方應當就上述共有部分的經營所得收入單獨列帳,並至少每半年在建築區劃內書面公告經營所得收入的收支情況。經營所得收入扣除乙方經營成本、收益後,其剩下收益歸全體業主或者相關業主所有。

第十七條 物業服務費計費方式採用本合同第十條第二項或者第三項約定的,物業服務費中按實結算的部分年終結餘或不足的處理方式:

(一)年度結算結餘部分,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轉入下年繼續使用;

2、直接納入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

1、由業主於次年第一個月底之前,按照其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的比例追加補足;

第十八條 使用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的,乙方應當按照相關規定提出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使用方案。

乙方應當將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使用方案等在建築區劃內向全體業主或者相關業主公佈,並每 個月定期向全體業主或者相關業主公佈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使用情況。

第十九條 本建築區劃內,乙方、業主應按照規定向供水、供電、供氣、信息、環衛等專業單位交納水、電、氣、信息、環衛等有關費用。業主自用的,由上述專業單位向業主收取;乙方使用的,由上述專業單位向乙方收取;部分業主共同使用的,由相關業主分攤;全體業主共同使用的,由全體業主分攤。

乙方接受供水、供電、供氣、信息、環衛等專業單位的委託代收水、電、氣、信息、環衛等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協助業主配合有關部門、單位作好建築區劃內計劃生育、流動人口管理、犬隻管理等工作。

第二十一條 甲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負責制定《臨時管理規約》和提供《房屋使用說明書》,並將其作爲物業買賣合同的附件。

(二)在銷售物業前,應在其制定的《臨時管理規約》中向業主明示物業裝飾裝修中的注意事項、禁止事項等事項;

(三)授權乙方對業主、使用人違反《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爲,依照《臨時管理規約》的約定進行勸阻、制止;

(四)保證本建築區劃內的附屬設施設備符合《成都市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的交付使用條件;並完善本建築區劃內的其他配套設施設備,包括物業的安全防範和消防設施、標識系統、環衛處理系統等;

(五)按照《成都市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交存、補存新建住宅物業保脩金,繳存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

(六)按照法定的保修期限、範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七)當業主、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時,協助乙方催收。

(八)協助乙方做好物業服務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九)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依本合同約定內容所進行的物業服務活動;

(十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二十二條 乙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負責本建築區劃內的日常物業服務工作,並配備本合同第二條所列物業服務力量履行本合同;

(二)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開展各項物業服務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權益;

(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向業主或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通過合法有效的方式解決拖欠物業服務費用的問題;

(四)按照相關規定,建立健全“辦事制度、辦事紀律、收費項目和標準”等信息公開制度。

(五)接受業主的監督,定期向業主報告物業服務合同履行情況,及時向業主公告本建築區劃內的重大物業服務事項;採取酬金制計費方式的,應當每 個月在本建築區劃內公佈一次按實結算項目的物業服務資金收支帳目;

(六)結合本建築區劃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服務方案、年度服務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等;

(七)可選聘專業公司承擔本建築區劃內的 、 的專項服務,但不得將本建築區劃內的整體服務責任轉讓給第三方,並對專業公司的服務行爲承擔連帶責任;

(八)協助有關部門制止違法、違規的行爲;

(九)將房屋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爲和注意事項書面告知業主,並按規定與業主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十)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本建築區劃內共有部分的用途;如需在本建築區劃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應與甲方協商並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佔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十一)本合同依法解除、協商解除、單方解除或者期滿終止時,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退出本建築區劃的物業服務,並按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辦理移交手續和項目退出手續;

(十二) ; (十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 時起至 年 月 日 時止。

本合同期限未滿,但業主委員會代表業主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人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終止。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 日,業主大會尚未設立的,甲、乙雙方應就延長本合同期限達成協議;雙方未能達成協議的,乙方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後 日內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自解除之日起 日內,甲、乙雙方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終止、解除時,乙方應將物業服務用房、物業檔案、物業服務檔案、業主名冊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選舉產生的,移交給物業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或社區居民委員會代管;並按照《成都市物業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辦理移交和項目退出手續。

乙方逾期不按約定、規定辦理移交工作、退出項目的,由乙方向全體業主每日支付違約金 元,並從本合同第三十四條約定的履約保證金中予以抵扣。 一13一

第二十七條 在物業服務中發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擔責任。

(一)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服務中斷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建築物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三)因維修養護建築物共有部分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附屬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四)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信息、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附屬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第二十八條 乙方的物業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的,應以本合同第七條第 項約定收取的物業服務費用爲基數向全體業主或相應業主支付 元的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業主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的,對超出標準的部分,業主有權拒絕支付;已經支付的,業主有權要求乙方 倍返還。

第三十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或者發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繼續從事物業服務活動的其他情形,致使不能完成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的,甲方應依法解除本合同;乙方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或物業服務費用應當返還給相應業主、使用人;造成業主、使用人經濟損失的,乙方應予經濟賠償。

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應當在甲方通知的 日內與甲方作爲招標人選聘或全體業主共同決定選聘的新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人完成交接手續。

第三十一條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物業服務,導致業主、使用人人身、財產損害的,乙方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賠償金可從本合同第三十四條約定的履約保證金中予以抵扣。具體內容詳見附件十二。

第三十二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的,乙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甲方應以本合同第七條第 項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爲基數向乙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予經濟賠償。

第三十三條 甲方拒絕或拖延履行物業保修義務的,業主、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託乙方維修,維修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四條 乙方應在本建築區劃內的物業首次交付使用之日起,向甲方交納履約保證金 元,作爲乙方履行合同的保證。

本合同期間,乙方交納的履約保證金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被動用後,乙方應當自上述履約保證金被動用之日起15日內足額補存。

本合同期限屆滿後,甲方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之日起30日內將履約保證金本息餘額如數退還乙方。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履行本合同,有違約行爲發生的,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十八條約定的違約金 元,從履約保證金中予以抵扣。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其他相關違約責任的約定: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雙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的,甲、乙雙方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解決:

(一)雙方協商解決;

(二)申請調解;

(三)調解不成的,採取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1、向成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 第三十九條 補充協議及本合同的附件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四十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由甲方或乙方抄送一份樣本向房產管理部門備案;物業在五城區(含高新區)的,向市房產管理部門備案;物業在五城區(含高新區)外的,向物業所在地區(市)縣房產管理部門備案。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自 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業服務合同》範本 篇26

甲方:

乙方:

本協議中的所有術語,除非另有說明,否則其定義與雙方於20xx年6月5日簽訂的《物業收費協議》(以下簡稱原協議)中的定義相同。

鑑於甲方物業服務項目的變更,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對原協議內容部分條款進行變更,特訂立以下補充協議。

一、原協議需更改部分:物業服務項目中的綠化帶管理、收費標準中綠地保潔及養護費、xx社區綠化管理費。

二、變更原協議條款:

1.刪除"第一條、物業服務項目"中"綠化帶管理"。

2.刪除"第二條、服務收費標準"第2款"xx社區物管費"中"綠地保潔及養護費:3 元/㎡/年";刪除第3款"xx社區管理費"中"xx社區綠化管理費:3 元/㎡/年"。

3.刪除"第三條、合同金額"第2款"xx社區物管費"綠地保潔及養護費:綠地:108934㎡×3 元/㎡/年=326802 元/年";刪除第三條第3款"xx社區綠化管理費:11590㎡×3 元/㎡/年=34770 元/年";刪除第三條第4款所有內容。

4.刪除第七條"甲方權利義務"中第5款"綠化"。

5.刪除"第八條、物業服務質量"第2款內容。

三、雙方已就甲方物業服務變更事宜達成一致意見,且甲方就該部分物業管理費用已全部向乙方支付,該部分義務雙方已履行完畢。雙方同意該部分服務的`終止。

四、本補充協議是原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原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本協議變更的內容外,原協議的其他條款仍然適用,對雙方有約束力。

五、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

代表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業服務合同》範本 篇27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制定本管理規約,對有關物業的使用、維護、管理、業主的共同利益、業主應當履行的義務,違反公約應當承擔的責任等事項依法做出約定。

第二條 本管理規約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有約束力。

第三條 建設單位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物業服務協議中涉及業主共同利益的約定,應與本管理規約一致。

第二章 物業基本情況

第四條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商品房購銷合同,業主享有以下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所有權:

1、由單幢建築物的全體業主擁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該幢建築物的承重結構、主體結構,公共門廳、公共走廊、公共樓梯間、戶外牆面、屋面等;

2、由單幢建築物的全體業主擁有的共用設施設備,包括該幢建築物內的給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照明設施、消防設施、避雷設施等;

3、由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擁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包括圍牆、池井、照明設施、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

第三章 物業的使用

第五條 業主對物業的專有部分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但不得妨礙其他業主正常使用物業。

第六條 業主應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有利於物業使用、安全、整潔以及公平合理、不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則。在供電、供水、供氣、排水、通行、通風、採光、裝飾裝修、環境衛生、環境保護等方面妥善處理與相鄰業主的關係。

第七條 業主應按設計用途使用物業。因特殊情況需要改變物業設計用途的,業主應在徵得相鄰業主書面同意後,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批准,並告知物業服務公司。

第八條 業主需要裝修房屋時,應提前告知物業服務公司,並與其簽訂《威信天瑞祥合園小區裝修管理協議》。業主應遵照裝修管理的規定從事裝修行爲。遵守裝修的注意事項,不應違反所簽訂的《裝修管理協議》。

第九條 業主應在指定地點放置裝修材料及裝修垃圾.不得擅自佔用物業共用部位和公共場所。本物業管理區域的裝飾裝修施工時間定爲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2:00.13:30—18:OO。其他時間(包括星期六、星期日及法定節假日)不得施工。

第十條 因裝飾裝修房屋影響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正常使用以及侵害相鄰業主合法權益的,業主應及時恢復原狀並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業主應按有關規定合理使用水、電、氣、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改。

第十二條 業主在安裝空調系統時.應按設計預留的位置安裝空調,未預留設計位置的.應按物業管理公司指定的位置安裝,並按要求做好 噪音及冷凝水的處理。

第十三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行駛和停放車輛,應遵守本物業管理區域的車輛行駛和停車規則。

第十四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禁止下列行爲:

1、損壞房屋承重結構、主體結構,破壞房屋外貌,擅自改變房屋設計用途:

2、佔用或損壞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旋設備及相關場地,擅自移動物業共用設施設備;

3、違章搭建、私設攤點;

4、在非指定位置傾倒或拋棄垃圾、雜物;

5、違反有關規定堆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質.發出超標噪音;

6、擅自在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所懸掛、張貼、塗改、刻畫;

7、利用物業從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活動;

8、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爲。

第十六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飼養動物不得違反政府有關規定.並應遵守天瑞祥合園《寵物伺養管理規定》,並書面告知物業管理公司。

第四章 物業的維修養護

第十七條 業主對物業專有部分的維修養護行爲不得妨礙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

第十八條 因維修養護物業確需進入相關業主的物業專有部分時,業主或物業管理公司應事先告知相關業主,相關業主應給予必要的配合。

相關業主阻礙維修養護造成物業損壞及其它損失的,應負責修復並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九條 發生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業主合法權益的緊急情況.必須及時進入物業專有部分進行維修養護但無法通知相關業主的,物業管理 公司可在第三方(如所在地居委會或派出所或相鄰業主)的監督下,進入相關業主的物業專有部分進行維修養護,事後應及時通知相關業主並 做好善後工作。

第二十條 因維修養護物業或者公共利益,業主確需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徵得物業管理公司的同意,並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第二十一條 專有物業存在安全隱患,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業主合法權益時,責任人應當及時採取措施消除隱患。

第二十二條 建設單位應按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範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第二十三條 業主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基金,專項維修基金按房屋總款的2%交納.專項維修基金交納、使用和續籌辦法根據 政府主管部門的文件執行。

第五章 業主的共同利益

第二十四條 爲維護業主的共同利益.全體業主同意在物業管理活動中授予物業管理公司以下權利:

1、根據本管理規約配合建設單位制定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2、以批評、規勸、公示、法律等必要措施制止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本管理規約和規章制度的行爲。

3、爲滿足七彩俊園1棟·七彩之門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生活和辦公環境,維護樓道公共部分外觀統一和美觀,公共部分禁止隨意亂貼、安裝 相關公司銘牌,若有要安裝公司銘牌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必須遵守物業公司相關管理規定,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到物業服務中心提出申請。 物業服務中心統一材料、規格型號、擺放位置.安裝費用和材料費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承擔。

第二十五條 物業公司應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顯著位置設置公告欄.用於張貼物業管理規章制度.以及應告知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通知、公告。 第二十六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服務收費採取包乾制方式。業主應按照《威信“天瑞祥合園”小區物業服務協議》的約定按時足額交納 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管理規約關於物業的使用、維護和管理的約定。妨礙物業正常使用造成物業損壞及其它損失的.其他 業主和物業管理公司可依據本管理規約要求違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進行賠償。

第二十八條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管理規約關於業主共同利益的約定,導致全體業主的共同利益受損的。違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賠償 其他業主或物業公司所受到的損失。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本管理規約所稱物業的專有部分,是指由單個業主獨立使用並具有排他性的房屋、空間、場地及相關設施設備。

本管理規約所稱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是指物業管理區域內單個業主專有部分以外的,屬於多個或全體業主共同所有或使用的房 屋、空間、場地及相關設施設備。

第三十條 業主轉讓或出租物業時,應提前書面通知物業管理公司,並要求物業繼受人簽署本管理規約或承租人在租賃合同中承諾遵守本管 理規約。

第三十一條 本管理規約一式兩份。由業主和物業服務公司各執一份。

第三十二條 本管理規約自首位物業買受人承諾之日起生效,至業主大會制定的《業主公約》生效之日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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