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服務勞動合同(精選11篇)
居民服務勞動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
乙方(勞動者):
籤 訂 說 明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甲乙雙方的情況應如實填寫,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的分公司負責人(委託代理人)應簽章,乙方應簽字或蓋章,其他人不得代爲簽字。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並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不需填寫的空欄,劃上“/”。
四、工時制度分爲標準工時、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部門批准。
五、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併履行。
六、本合同應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並不得擅自塗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簽訂後,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查。
爲建立勞動關係,明確權利義務,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遵循誠實信用原則,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一)勞動合同期
本合同期限採用下列 方式。(選擇一項)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開始履行,至法定條件出現時終止履行。
3、以完成工作任務爲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甲方安排乙方完成 工作任務止,該項工作任務實際完成本合同即終止執行。
(二)試用期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二條 工作內容
1、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生產(工作)崗位,併爲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
2、乙方應按照甲方對本崗位生產(工作)任務和責任制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
3、乙方的生產(工作)任務爲:
第三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培訓
1、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和操作規程、工作規範,並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教育,杜絕違章操作和違章指揮。
2、甲方必須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告知乙方所從事的工作(生產)崗位,存在職業危害因素的名稱、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後果。按國家規定定期安排從事職業危害工作的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3、實行對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甲方按國家規定爲其提供勞動保護。
4、甲方應根據需要對乙方進行必要的職業培訓或爲乙方接受職業培訓提供必要的條件。
第四條 勞動紀律
1、甲方應當依法制定和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依法對乙方進行規範和管理。
2、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第五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實行第 項工作制。
(1)、標準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不定時工作制。
2、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
第六條 勞動報酬
1、甲方按照本市最低工資結合本單位工資制度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具體標準和辦法爲 。
其中,乙方試用期工資爲 元/月(試用期工資不得低於甲方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2.甲方每月 日支付乙方 (當月/上月)工資。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工作,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時間爲 。
第七條 保險福利
1、甲方必須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和代扣代繳乙方的社會保險費(包括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女工生育等保險)。
2、甲方可以根據本企業的具體情況,依法制定內部職工福利待遇實施細則。乙方有權依此享受甲方規定的福利待遇。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雙方協商同意的;
2、乙方不勝任合同約定的工作的;
3、由於不可抗力或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其他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本項所稱重大變化主要指甲方調整生產項目,機構調整、撤併等。
第九條 合同的終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應即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
2、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終止情形
第十條 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民法典》第三十九條規定的其他情形。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甲方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本合同第八條第3項的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前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5、乙方提前三十日(試用期提前三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乙方擔任重要職務或執行關鍵任務並經雙方約定乙方不得解除本合同的除外。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第十一條 本合同終止或解除,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不得無故拖延或拒絕。
第十二條 合同的續訂
1、本合同期限屆滿後,經雙方協商本合同可以續訂。
2、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除乙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三條 經濟補償和違約責任
1、合同期內,有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補償辦法按《民法典》及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2、合同期內,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除本合同第十條第6款規定的情形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爲乙方所實際支出的培訓費用和招聘費用。賠償辦法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勞動爭議的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在規定的期限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約定。有國家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合同期內,如所定條款與國家新頒佈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不符的,按新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雙方事後就有關事宜達成補充或者變更協議的,由雙方簽訂書面補充或者變更協議確定。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鑑 證 機 關:
鑑 證 日 期:
居民服務勞動合同 篇2
一、經甲方(用戶)乙方(家庭服務員)協商同意,簽定服務合同,在合同有效期間,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公司頒發的《用戶須知》和《服務員守則》,以保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二、甲方(用戶)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要求乙方提供____爲內容的家庭服務工作。未商得乙方同意,不得增加上述規定以外的勞務負擔。
2.向乙方提供與甲方家庭成員基本相同的食宿(兒童、老人、病人加餐除外)不得讓乙方與異性成年人同居一室。
3.平等待人,尊重乙方的人格和勞動,在工作上給予熱情指導。不準虐待。
4.負責保護乙方安全。
5.按月付給乙方工資元每月遞增壹元,增到元,不得拖欠剋扣。
6.服務期半年內負擔乙方醫藥費30%,半年之後負擔乙方醫藥費40%。
7.保證乙方每月休息不少於3天,如因特殊情況不讓乙方休息,徵得乙方同意,並應按天付給報酬。
8.乙方爲甲方服務時,造成本人或他人的意外事故,甲方應立即通知有關部門和公司,積極處理好善後事宜,並承擔一定經濟責任。
9.乙方在服務過程中,因工作失誤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追究乙方責任和經濟賠償的要求,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法規處理。甲方不得采取搜身、扣壓錢和物以及毆打、威逼等侵權行爲。
10.不得擅自將乙方轉換爲第三方服務,不許將乙方帶往外地服務。
三、乙方(家庭服務員)的權利和義務
1.自願爲甲方提供____爲內容的家庭服務工作。
2.熱心工作,文明服務,遵守公共道德和國家法律、法規。
3.不得擅自外出,不帶外人去甲方住處,不準私自翻動甲方物品,不參予甲方家庭糾紛。未經甲方允許私自外出或違反上述規定,發生問題責任自負。
4.服務期間,因工作失誤,造成的損失,均由自己負責。
5.每月可休息兩天,如因甲方需要而停休,有權向甲方按天收取報酬。
6.服務期半年內自己負擔醫藥費70%,半年以上,自己負擔60%。
7.有權拒絕,轉換爲第三方服務,或帶往外地服務。
8.有權拒絕甲方增加合同規定之外的勞動負擔,如雙方協商同意,乙方有權要求增加勞動報酬。
9.乙方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有權向有關部門和公司提出申訴,直至向司法部門控告。
四、合同簽訂與解除:
1.簽訂合同時,雙方向公司(合同簽發部門)交納介紹費壹拾陸元,(甲方拾元、乙方陸元)介紹費一律不退。
2.合同到期後或合同內容有所變更時,七天之內應由雙方持合同到公司辦理續簽和變更手續。
3.經公司同意,雙方持合同辦理解除合同手續,服務合同才視爲終止。
4.乙方擅自離開用戶家,甲方必須在24小時內通知公司備案,否則乙方所出問題均由甲方承擔責任。
5.合同未到期雙方均要解除合同,各收違約金伍元伍角整,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則由提出方交納10元違約金。
6.本合同經雙方商洽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簽字)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
居民服務勞動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需要,在本着平等、公開、自願、互惠互利的前提下,聘請乙方爲甲方店之髮型設計師,爲顧客進行美髮服務,達到甲乙雙方雙贏的目的。具體合作事宜如下:
甲方
1、乙方需認真細讀此合同,待簽署後,本合同書自動產生法律效應
2、本合同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正式生效,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如到期乙方提出續約,則另行簽署此合同。
3、合同期內,乙方作息時間必需按照甲方規定安排,如有遲到、早退、正常工作日不上班(未批准請、休假)、不按規定休假者,甲方將按相應規章予以處罰。
4、乙方之具體工作主要是爲顧客設計髮型。
5、乙方工作模式由甲方設定,乙方需按甲方設定之工作模式開展工作。工作中如有顧客投訴、返工、工作不專心、服務態度差、不按時到崗或擅自離崗、不服從主管或經理調度、和同事不團結者,甲方有權依據公司制定之獎罰制度對乙方實施相應處罰。
6、乙方合同期滿離開公司,(至少三個月內)不得在甲方經營店兩公里範圍內同性質之經營店工作
7、甲方根據乙方工作性質及能力,提供相應之技能提升。甲方將與俊美公司合作,爲乙方全年提供二十堂課,幫助乙方學習成長。此技能提升費爲每月______元人民幣整,乙方每月需向甲方繳納______元人民幣,其它______元由甲方資助。乙方每月之技能提升費都將在當月工資中自動扣除。
8、甲方爲乙方提。甲方未提供之需消費項目,乙方如有需要,需自行消費,與甲方無關。
9、甲方每月支付給乙方之工資提成如下:乙方指定客戶產生之業績按%提成,非指定之客戶業績,按%提成(其它項目依據公司相應規定提取。
10、合同期內如因其它原因需解除合約,甲方將扣除乙方當月之住宿、餐飲以及水電等工作外開支。
11.爲保證甲乙雙方的利益,乙方受聘上崗前需向甲方繳納元人民幣風險金,待甲乙雙方順利履行完合同後,再予以退回。如合同期內乙方未按正確程序請辭離職,甲方將沒收此保證金。
乙方
本人已詳細閱讀了此合同書的內容,深入瞭解了在合同期內本人應該盡到的責任與義務、獎罰制度與提成。本人接受此份合同的所有款項,如有違反,甘願承擔責任。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如有未盡事宜,則經由雙方協定修改。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服務勞動合同 篇4
甲方(聘用單位)
乙方(受聘人)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____年__月__日至 ____年__月___日止(其中年月日至年月日爲見習期,試用期),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簽訂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退離休時間,國家和本市另有規定可以延長(推遲)退休年齡(時間)的,可在乙方達到法定離退休年齡時,再根據規定條件,續訂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爲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 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工作任務需要及乙方的崗位意向與乙方簽訂崗位聘用合同,明確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及職責。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重新簽訂崗位聘任合同。
第三條 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甲方實行每週工作40小時,每天工作8小時的工作制度。
2、甲方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3、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4、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第四條 工作報酬
1、根據國家、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乙方的工作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爲元人民幣。
2、甲方根據國家、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調整乙方的工資。
3、乙方享受規定的福利待遇。
4、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寒暑假、探親假、婚假、計劃生育等假期。
5、甲方按期爲乙方繳付養老保險金、待業保險金和其它社會保險金。
第五條 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市府和單位有關規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實績、貢獻大小給予獎勵。
4、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經予處罰。
第六條 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甲方單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4、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願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符合《實施意見》第三條第5款規定者除外);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符合《實施意見》第三條第5款規定者除外);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9.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條 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
1、經聘用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見習期),甲方應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員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4、甲方單位被撤銷的,甲方應在被撤銷前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數爲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資)
5、聘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應按不滿聘用合同規定的期限,支付當月基本工資作爲的違約金給甲方。
6、乙方因“用人單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結算並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時支付欠發的工作報酬。
第八條 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爲準。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代表(簽字)
簽約時間:年 月 日 簽約時間:年 月 日
居民服務勞動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區(縣)_______鄉鎮________村
郵政編碼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乙方的工作地點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和工作地點。
乙方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____種工時制度:
(一)執行標準工時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爲__________.
(二)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執行以______爲週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三)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日假、產假、帶薪年休假等假期。
甲方因生產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後,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長工時、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法定節假日加班的,甲方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四、勞動報酬
第四條甲方採用以下第____種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一)月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元。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
(二)日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的時間爲每月___日。
(三)計件工資。計件單價約定爲______.
甲方生產經營任務不足,乙方同意待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費爲_____________元。待崗期間乙方仍需履行除崗位工作外的其他義務。
五、社會保險
第五條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爲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的社會保險義務。乙方應繳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培訓。
甲方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甲方依法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爲,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解除和終止
第七條本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執行。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八條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依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通過申請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解決。
九、其他
第九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本勞動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簽訂日期:年月日
居民服務勞動合同 篇6
聘請單位(甲方)
地址:
電話:
服務單位(乙方)
地址:
電話:
根據《保安服務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本着誠實守信,、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聘請乙方提供保安服務事項達成以下一致意見。
概念與定義:
1、保安員:指由乙方向甲方服務地點派遣的保安人員。
2、規章制度:指乙方的《保安服務規範》及甲方制定並經乙方確認的各項規章制度。
3、保安服務費:指甲方向乙方按月按人數支付的總服務費,其包含了每名保安員當月的工資、加班工資、社會保險乙方繳納部分、乙方的管理費。
一、 乙方提供保安人數數量、服務期限、服務地點和工作時間
1、乙方爲甲方提供保安服務,提供保安人員名,其中含 管理人員,甲方可根據項目需要提前1個月向乙方書面提出增派服務人員編制。
2、服務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乙方保安人員服務地點位於: 。
3、工作時間:每人每天工作 小時,每月休假不低於 天,按崗位要求每天24小時須不間斷值班。
二、 保安員的要求
1、乙方派駐甲方的保安員應具備國中以上文化、無違法犯罪記錄、作風正派,組織性、紀律性、原則性強,身體健康、無不良嗜好,能全心全意維護甲方安全,自覺遵守甲方規章制度,體檢合格方可上崗。
2、應確保派駐到甲方的保安員經過崗前培訓,培訓科目爲(一到兩週的軍訓及消防安全知識、基本禮儀培訓),懂得防火、防盜、防災害性事故的基本知識和技能,未經培訓的保安員不得派往甲方。
3、乙方所派保安員應嚴格履行保安員職責,甲方有權定期對所有保安員進行業務培訓和考覈,對保安員的不良行爲進行批評教育。
三、 保安報酬及付款方式
1、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在每月 日之前提供發票,甲方於每月 日之前向乙方支付上月保安服務費 元/月/人,共計服務費用 元/月(大寫: 人民幣)。如甲方逾期未能支付,按每天0. 1%的標準支付違約滯納金。上述日期遇節假日則相應順延至節假日後第一個工作日。
2、對保安員不勝任崗位或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甲方可向乙方提出更換要求,乙方應在收到書面通知後三個工作日內重新派遣合格保安員至甲方服務。在等候新保安員的三個工作日內甲方可視實際情況調配其他隊員互補加班,此種互補加班所產生的加班費由乙方承擔。甲方因工作需要調配保安人員加班費用由甲方承擔。
3、乙方派遣甲方現場進行保安服務人員的勞動關係與社會保險由乙方承擔 。
4、政府部門調整社會保險導致社會保險繳費增加的,則本條第1款之保安服務費相應上浮;政府部門調整最低工資等標準的,則本條第1款之保安服務費及第3款之加班費相應上浮。
5、乙方收款賬戶信息如下∶
四、 保安員的管理及調換
1、保安員應按照甲方指定的着裝要求上崗,服裝整潔,無污漬異味。
2、保安員必須嚴格履行各項規章制度。嚴禁私自換班,如遇特殊情況確實需要換班必須經甲方同意後方可換班。
3、乙方派駐的保安員由甲方進行管理。甲方有權對乙方保安員的保安服務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對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的服務行爲要求乙方立即糾正。對於保安員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爲有權進行批評教育。對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保安員,甲方有權提出更換,甲方要求更換保安員的,應提供書面通知並附相關證明、說明材料。
4、甲方有權對保安員實際工作狀態按月進行考覈,對於考覈結果顯示不能夠勝任工作的保安員,甲方有權提出更換,甲方要求更換保安員的,應提供書面通知並附相關考覈、說明材料。
5、甲方指派保安員從事本合同約定服務內容以外的事務,由此造成對甲、乙方或第三方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6、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能使用其他單位的“保安員”與乙方保安員進行混合執勤,甲方工作人員除外。
7、爲有利於保安隊伍整體素質提高,乙方經甲方同意後,方可根據實際需要調整保安員,同時需提前五個工作日以書面的方式通知甲方,且應確保在保安員調換交接期間不能中斷服務。
五、 保安員的人身傷害責任
1、乙方負責爲保安員購買各項社會保險,保安員在工作崗位上因公受傷、致殘、死亡的,由乙方根據工傷保險相關規定承擔,甲方無須承擔責任。如因甲方要求保安員執行保安職責以外的工作或要求保安員執行職責以內的工作但甲方有過錯而使保安員受傷、致殘、死亡的,由甲方負責理賠,乙方無須承擔責任。
六、 甲方財產損失責任
1、甲方應對其財產購買財產保險。在服務過程中,如非因乙方保安員過錯造成的甲方財產遺失、損壞、被盜的,由保險公司負責財產理賠。
2、乙方及其人員未按本合同規定履行義務的,或因乙方人員的原因造成甲方或任何第三方財產損失或人身損害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但乙方最高賠償數額不應超過當月服務費總額,其餘損失由當事人承擔。另外,乙方還應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觸犯法律的,由司法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
3、根據國家保險法和保險合同的有關規定,乙方對甲方的賠償責任有以下豁免:存放於公共部位的現金、金銀珠寶、古董文物、有價證券、商業資料、信函郵件及其他難以確定價值或存在的物品。
4、因以下情況之一造成甲方財產損失的,乙方不負賠償責任:
七、 保密條款
1、乙方保證,對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獲取的甲方商業信息、商業祕密承擔保密責任。同時,乙方採取一切有效措施保證派駐甲方的保安人員亦對其在甲方服務期間獲得的商業信息、商業祕密承擔保密責任。如乙方保安人員未履行上述義務,乙方同意承擔由此造成的違約責任。
八、 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在不違背法律法規及國家政策的情況下,甲乙雙方經協商可就合同相關部分進行變更。
2、合同有效期內經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均可以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若無故隨意解除本合同的,將承擔兩個月服務費作爲違約金。
3、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該事件妨礙、影響或延誤任何一方根據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該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政府行爲、市政建設、自然災害、戰爭或者其他情形)。如果不可抗力持續15天以上,任何一方均有權書面通知對方終止本合同。
九、 違約責任
1、在本合同生效後,如因一方發生根本性違約導致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守約方有權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後解除本合同,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兩個月服務費用作爲違約金,本合同自守約方通知到達違約方處自動解除。【甲方應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乙方】
2、如甲方逾期一個月未支付服務費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停止提供服務,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欠付的服務費及兩個月服務費的違約金。
3、如因乙方或乙方保安員的嚴重過錯給甲方帶來重大損失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十、 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簽訂、生效、履行、解除均適用中國法律。因本協議的履行、解除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一方均有權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 其他
1、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作出補充協議
2、本合同經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如甲方另行擬定相關工作細則,須通知乙方並經乙方確認。
3、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居民服務勞動合同 篇7
一、經甲方(用戶)乙方(家庭服務員)協商同意,簽定服務合同,在合同有效期間,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公司頒發的《用戶須知》和《服務員守則》,以保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二、甲方(用戶)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要求乙方提供____爲內容的家庭服務工作。未商得乙方同意,不得增加上述規定以外的勞務負擔。
2.向乙方提供與甲方家庭成員基本相同的食宿(兒童、老人、病人加餐除外)不得讓乙方與異性成年人同居一室。
3.平等待人,尊重乙方的人格和勞動,在工作上給予熱情指導。不準虐待。
4.負責保護乙方安全。
5.按月付給乙方工資元每月遞增壹元,增到元,不得拖欠剋扣。
6.服務期半年內負擔乙方醫藥費30%,半年之後負擔乙方醫藥費40%。
7.保證乙方每月休息不少於3天,如因特殊情況不讓乙方休息,徵得乙方同意,並應按天付給報酬。
8.乙方爲甲方服務時,造成本人或他人的意外事故,甲方應立即通知有關部門和公司,積極處理好善後事宜,並承擔一定經濟責任。
9.乙方在服務過程中,因工作失誤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追究乙方責任和經濟賠償的要求,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法規處理。甲方不得采取搜身、扣壓錢和物以及毆打、威逼等侵權行爲。
10.不得擅自將乙方轉換爲第三方服務,不許將乙方帶往外地服務。
三、乙方(家庭服務員)的權利和義務
1.自願爲甲方提供____爲內容的家庭服務工作。
2.熱心工作,文明服務,遵守公共道德和國家法律、法規。
3.不得擅自外出,不帶外人去甲方住處,不準私自翻動甲方物品,不參予甲方家庭糾紛。未經甲方允許私自外出或違反上述規定,發生問題責任自負。
4.服務期間,因工作失誤,造成的損失,均由自己負責。
5.每月可休息兩天,如因甲方需要而停休,有權向甲方按天收取報酬。
6.服務期半年內自己負擔醫藥費70%,半年以上,自己負擔60%。
7.有權拒絕,轉換爲第三方服務,或帶往外地服務。
8.有權拒絕甲方增加合同規定之外的勞動負擔,如雙方協商同意,乙方有權要求增加勞動報酬。
9.乙方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有權向有關部門和公司提出申訴,直至向司法部門控告。
四、合同簽訂與解除:
1.簽訂合同時,雙方向公司(合同簽發部門)交納介紹費壹拾陸元,(甲方拾元、乙方陸元)介紹費一律不退。
2.合同到期後或合同內容有所變更時,七天之內應由雙方持合同到公司辦理續簽和變更手續。
3.經公司同意,雙方持合同辦理解除合同手續,服務合同才視爲終止。
4.乙方擅自離開用戶家,甲方必須在24小時內通知公司備案,否則乙方所出問題均由甲方承擔責任。
5.合同未到期雙方均要解除合同,各收違約金伍元伍角整,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則由提出方交納10元違約金。
6.本合同經雙方商洽期限自199年月日起至199年月日。
甲方(簽字)登記號
乙方(簽字)登記號公司(蓋章)
附:續訂合同期限
1.自199年月日至199年月日甲方
居民服務勞動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自願、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適用於_______食堂,合同期限爲_______年,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
乙方在_______(具體工作地點)工作,甲方爲其安排的工作崗位爲_______,主要負責_______工作。具體工作任務包括以下內容:
1、餐點的採購與製備;
2、食物的貯藏與管理;
3、廚房設備的清洗與整理;
4、餐具定期清洗。消毒;
5、餐點調配與烹飪;
6、分配的清潔工作;
7、其它工作。
第三條、工作時間
1、乙方每日正常工作時間爲八小時,自上午八時零分至下午十七時零分止,乙方上午工作一段時間後甲方於中午安排輪流休息一小時。
2、甲方因業務需延長乙方工作時間(如公司活動),依勞動法相關規定辦理,乙方願意配合實施。
3、甲方因業務需要,在正常工時外,安排值日(輪值)工作,乙方願意配合實施。
第四條、休假
1、乙方每七日中至少有一日的休息,作爲例假,工資照發。
2、法定假日,甲方均應給假,工資照發。
3、特別休假的給假及工資,依勞動法相關規定辦理。
4、起假及休假以一小時爲請假單位。
第五條、請假
1、乙方請假應提前告知甲方,並取得甲方同意,否則按單位規定視爲曠工。
2、請假一天,扣除當日工資,曠工一天,扣除三日工資。
第六條、勞動報酬
甲方每月___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爲______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同工種、同崗位職工工資的80%)。甲方支付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七條、退休
乙方繼續服務屆法定年限,甲方應依法爲乙方辦理退休,給予退休金。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協議可以變更;一方當事人應以書面形式將變更要求送交另一方,另一方________日內未作出書面答覆的,視爲不同意變更本協議。
2、除法定條件外,雙方當事人約定解除勞動協議的條件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除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外,雙方約定終止勞動合同的條件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本協議終止,一方希望續訂的,應在本協議期限屆滿前_______日與對方協商續訂勞動協議。
5、解除或終止本協議的,甲方或乙方應當提前_______個工作日,向對方提出解除或終止本協議要求。
第九條、職業及專業訓練
1、爲了給顧客更好的服務,提升員工的專業和工作技能,甲方應爲乙方提供專業教育與訓練,乙方應接受適當的訓練。
2、凡由甲方提供專業訓練與進修,每次時數超過________小時以上或補助訓練費每次_______元(雙方協議)以上,結業後乙方應在原單位繼續服務一年,若乙方違反約定,應將補助的訓練費退還甲方。
第十條、工作規則
甲方依法訂立並已公開揭示的工作規則(員工手冊)雙方有遵守的義務。
第十一條、獎懲
乙方的獎懲依前述工作規則規定辦理。
第十二條、爭議的處理
1、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風險告知:關於爭議解決方式的約定,可以選擇到有管轄權法院訴訟或者選擇仲裁,二者的本質區別是若約定仲裁解決仲裁一裁終局,約定向法院提起訴訟兩審終審。
第十三條、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規和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新的國家法規及有關規定執行。
2、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服務勞動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共同簽訂並履行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爲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20xx年2月5日起至20xx年2月5日止。
二、工作內容
甲方安排乙方工作,乙方應完成該崗位的各項工作內容,乙方工作時不能偷懶,必須認真高效地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若在規定的時間不能完成,甲方有權批評乙方。若乙方工作效率實在太低,甲方有權扣乙方工資,解僱乙方;若乙方能吃苦耐勞,工作表現好,視情況可獎勵報銷乙方年底回家路費。
三、乙方上下班時間根據工作需要和甲方的安排而定,乙方外出必須向甲方申請,得到甲方批准後方可外出。
四、甲方保證每月按時發給乙方工資,工資底薪1600元,全勤獎金50元,住房補貼100元。如乙方一個月內有遲到、請假,甲方有權扣除乙方獎金及補貼共計150元。甲
方有權扣留乙方第一個月工資的一半計800元作爲押金,合同期滿後退還。
五、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應按不滿合同規定的期限,押金800元作爲違約金賠償給甲方。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證: 身份證:
日期 日期
居民服務勞動合同 篇10
一、甲方(受輔導學生家長)權利:
1、監督乙方的家教服務,並可對乙方的家教服務提出建議。
2、當對家教服務不滿意時,及時與“蘇州修遠教育信息諮詢網”聯繫,本中心會及時解決,並滿足您的要求。
3、甲方有拒絕提前支付工資和其他不合理費用的權利。
4、若因乙方單方面提前終止家教服務時,甲方有權扣除乙方兩課時家教費用作爲違約賠償。
二、甲方(受輔導學生家長)的義務
1、尊重和維護家教大學生的合法權益,對乙方在爲甲方進行輔導期間的安全負責。
2、能積極配合家教大學生做好子女的輔導工作;
3、按協議規定,及時支付家教大學生的酬金;
4、協助“蘇州修遠教育信息諮詢網”做好家教大學生的跟蹤調查工作;
5、若甲方有特殊情況需要調整家教時間,應提前徵求乙方同意。
三、乙方(家教大學生)的權利:
1、當甲方有侵害乙方的利益時,乙方有權提出終止合同。
2、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家教工作,有權向甲方按協議書上相應規定向甲方索取報酬。
3、若因甲方單方面提前終止家教服務時,甲方應一次性額外支付給乙方兩課時的家教費用,作爲違約的補償。
四、乙方(家教大學生)的義務:
1、乙方必須誠實、守信、認真、負責,根據協議條款按時保質地爲甲方提供家教服務。
2、乙方必須按規定時間到達,不得無故擅自早退。若乙方有特殊情況需調整家教時間,需徵得甲方同意。但是乙方在校內必須參加的活動需要調整時間時,甲方必須同意。
3、乙方必須在其家教範圍內完成對甲方子女教書育人的活動,不得擅自進行其他與學習無關的活動,如打遊戲等。
4、通過“蘇州修遠教育信息諮詢網”網站聯繫的家教,須辦理登記,並簽訂《家教協議書》。
乙方爲甲方進行家教服務,簽定協議如下:
家教上課地點:
家教上課時間:
每週次每次課時每課時分鐘
起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教服務內容:
乙方對甲方進行課程的輔導
甲方按課時付給乙方元/課時按(月□、天□、課時□)付款。
甲方:(簽字)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居民服務勞動合同 篇11
一、經甲方(用戶)乙方(家庭服務員)協商同意,簽定服務合同,在合同有效期間,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公司頒發的《用戶須知》和《服務員守則》,以保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二、甲方(用戶)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要求乙方提供____爲內容的家庭服務工作。未商得乙方同意,不得增加上述規定以外的勞務負擔。
2.向乙方提供與甲方家庭成員基本相同的食宿(兒童、老人、病人加餐除外)不得讓乙方與異性成年人同居一室。
3.平等待人,尊重乙方的人格和勞動,在工作上給予熱情指導。不準虐待。
4.負責保護乙方安全。
5.按月付給乙方工資 元每月遞增壹元,增到 元,不得拖欠剋扣。
6.服務期半年內負擔乙方醫藥費30%,半年之後負擔乙方醫藥費40%。
7.保證乙方每月休息不少於3天,如因特殊情況不讓乙方休息,徵得乙方同意,並應按天付給報酬。
8.乙方爲甲方服務時,造成本人或他人的意外事故,甲方應立即通知有關部門和公司,積極處理好善後事宜,並承擔一定經濟責任。
9.乙方在服務過程中,因工作失誤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追究乙方責任和經濟賠償的要求,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法規處理。甲方不得采取搜身、扣壓錢和物以及毆打、威逼等侵權行爲。
10.不得擅自將乙方轉換爲第三方服務,不許將乙方帶往外地服務。
三、乙方(家庭服務員)的權利和義務
1.自願爲甲方提供____爲內容的家庭服務工作。
2.熱心工作,文明服務,遵守公共道德和國家法律、法規。
3.不得擅自外出,不帶外人去甲方住處,不準私自翻動甲方物品,不參予甲方家庭糾紛。未經甲方允許私自外出或違反上述規定,發生問題責任自負。
4.服務期間,因工作失誤,造成的損失,均由自己負責。
5.每月可休息兩天,如因甲方需要而停休,有權向甲方按天收取報酬。
6.服務期半年內自己負擔醫藥費70%,半年以上,自己負擔60%。
7.有權拒絕,轉換爲第三方服務,或帶往外地服務。
8.有權拒絕甲方增加合同規定之外的勞動負擔,如雙方協商同意,乙方有權要求增加勞動報酬。
9.乙方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有權向有關部門和公司提出申訴,直至向司法部門控告。
四、合同簽訂與解除:
1.簽訂合同時,雙方向公司(合同簽發部門)交納介紹費壹拾陸元,(甲方拾元、乙方陸元)介紹費一律不退。
2.合同到期後或合同內容有所變更時,七天之內應由雙方持合同到公司辦理續簽和變更手續。
3.經公司同意,雙方持合同辦理解除合同手續,服務合同才視爲終止。
4.乙方擅自離開用戶家,甲方必須在24小時內通知公司備案,否則乙方所出問題均由甲方承擔責任。
5.合同未到期雙方均要解除合同,各收違約金伍元伍角整,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則由提出方交納10元違約金。
6.本合同經雙方商洽期限自199 年 月 日起至199 年 月 日。
甲方(籤) 登記號
乙方(籤) 登記號公司(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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