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物業管理服務合同(通用2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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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篇1

第一章 總則

成都市物業管理服務合同(通用26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物業名稱)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狀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區(市)縣_______路(街道)_______號

四至:東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

佔地面積: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委託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一。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爲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甲方應當要求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根據業主公約履行本合同中相應義務,承擔相應責任,並遵守本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第二章 委託管理服務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______

第五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_____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高壓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_____監控設備、建築物防雷設施、_________。

第六條 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自行車棚、停車場。

第七條 共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交通與_____停放秩序的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公共場地停放_____,停放人應與乙方簽訂專項合同。

第十一條 維護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前款約定的事項不含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與財產_____和財產保管責任,乙方與業主、使用人另行簽訂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根據業主委員會的委託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四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原則上應接受委託,但_____由當事雙方協商。

第十五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爲,針對具體行爲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報告規勸、制止、_________等措施。

第十六條 其它委託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七條 委託管理期限爲_____年(不超過3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時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時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八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業主、使用人的合法權益;經常聽取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並及時將這些反饋給乙方;協調業主、使用人、乙方之間的關係;

2.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業主公約及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採取措施督促業主、使用人按時交納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用;

3.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方案;

4.檢查監督乙方物業管理方案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維修養護計劃和財務預算及決算報告;

6.審批物業維修專項資金的使用預算,並監督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竣工驗收;審查乙方提供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書面報告;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的經營性商業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_;

8.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物業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__________;

9.與乙方辦理物業管理驗收手續時,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附屬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備設施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4)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

10.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及完成物業管理各項管理目標;

12.負責本物業維修專項資金的籌集,督促業主繳納物業維修專項資金;

13.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對本合同約定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1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方案,自主開展物業經營管理服務活動;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爲,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五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爲及時進行處理;

4.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及其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注意事項和禁止行爲,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按養護計劃和操作規程,對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狀況進行檢查,發現不安全隱患或險情及時排除;

7.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並於每年_____月,以_________方式向甲方提出這些計劃和報告

8.每_________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用收支帳目和物業維修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將物業管理服務項目、_____標準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

9.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改善配套項目,須與相鄰業主協商同意並徵得業主大會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不得擅自改變房屋共用部位的用途;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由甲方提供的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全部檔案資料;

11.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的變更情況;

12.接受業主、使用人、甲方、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等的監督,不斷完善管理服務,定期向甲方報告本合同履行情況;

1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 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質量

第二十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房屋外觀;

2.設備運行;

3.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護和管理;

4.公共環境衛生;

5.綠化;

6.交通秩序與_____停放;

7.公共秩序維護與協助消防;

8.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急修、小修;

9.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_________。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一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用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的相關規定;

2.本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住宅由業主按其擁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納;非住宅由業主按其擁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納,具體是__________________;

3.本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每_________[月]/[季]/[半年])交納一次,每次交納費用時間爲_________________。

4.本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標準的調整[由甲方召開業主大會討論決定後,乙方據此向物價主管部門申報並獲覈定的標準進行調整]/[甲方召開業主大會決定標準,甲乙雙方協商調整]。

5.空置、空關房屋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分別由_________按其擁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納。

6.業主出租其擁有的物業,其應承擔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由業主交納,業主與承租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業主應將此約定送乙方備案並負連帶繳納責任;

7.業主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該業主應承擔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

8.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中未計入的共用設施設備運行、能耗費用,按_________[該幢]/[該物業]住戶實際用量共同分攤;

9.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按以下第_________項處理;

(1)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元交納滯納金;

(2)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應交管理服務費的千分之_________交納滯納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車位使用費不得高於有權覈定部門規定的現行標準,由車位使用人按下列標準向乙方交納:

1.露天車位: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2.車庫:每日:____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3.摩托車:每日:__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4.自行車:每日:__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乙方受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委託對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的費用,由當事人自行約定。

第二十四條 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其它服務項目和_____標準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

本物業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日常養護費用,由乙方在收取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中列支,其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費用,在本物業維修專項資金中列支。共用的專項設備運行的能耗,應設_____計量表覈算,據實際用量合理分攤計_____用。

第二十六條 經甲方同意,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將本物業當年度需用維修專項資金移交給乙方代管的,乙方應當定期接受甲方的檢查與監督。

第二十七條 乙方發生變換時,代管的維修專項資金帳目經甲方審覈無誤後,應當辦理帳戶轉移手續。帳戶轉移手續應當自雙方簽字蓋章起十日內送當地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和甲方備案。

第二十八條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_____由乙方代行辦理,_____費用由全體業主按各自所佔有的房屋建築面積比例分攤。

業主、使用人的家庭財產與人身安全的_____由業主、使用人自行辦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九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八條第_________款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約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_________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達到合同約定;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約定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一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_____標準的,甲方有權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_____用,退還利息並按______支付違約金;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二條 甲方違反協議,未能讓業主按其擁有房屋建築面積按本合同約定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標準和時間交納費用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向業主催促補交併從逾期之日起按_________交納違約金或_________。

第三十三條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_________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對超過部分還應給予賠償。

第三十四條 因房屋建築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乙雙方向開發建設單位索賠。

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關主管部門的鑑定爲準。

第三十五條 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三十六條 因違約而需解除本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合同自書面通知到達對方時即行解除,並在二十日內辦理交接。如有異議,可請求人民法院或_____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三十八條 爲維護公衆、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業主財產損失的,當事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三十九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爲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期滿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被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二)依法向人法院起訴。

第四十五條 甲乙雙方應將本物業的《業主公約》作爲本合同的附件;業主轉讓物業時,應當將《業主公約》與本合同作爲轉讓合同的附件,並告之受讓人關於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用等費用的交納情況。

第四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本合同期滿_________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四十七條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一、本物業構成細目

二、本物業管理質量目標

三、本物業的管理方案

四、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備案表

合同備案號:(_________)

一、合同雙方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簽章)

聯繫人: 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簽章)

物業管理負責人: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

二、物業基本狀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業類型:____________

物業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總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其中:已竣工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尚在建的___平方米;按物業類型劃分,具體是:①住宅建築面積,總計____平方米;_____式住宅____幢____套,計____平方米;多層住宅____幢____單元____套,計____平方米;8~9層住宅____幢____套,計____平方米;10~20層住宅____幢____套,計____平方米;21~30層住宅____幢____套,計____平方米;31層以上住宅____幢____套,計____平方米;②商務辦公用房____幢,層數____,套(間)數____,建築面積總計____平方米;③商業用房____幢,層數____,套(間)數____,建築面積總計____平方米;④工業用房____幢,建築面積總計____平方米;⑤機動車場(庫)建築面積總計____平方米,停車位____個;地面停車庫____個,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地面停車位____個;⑥其他用房____處,建築面積計____平方米。

三、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標準(請分類填寫):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物業管理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時至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時

五、乙方向甲方出示的證件

1.企業的營業執照,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企業的物業管理資質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

3.其他有關業績證明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備案時間與備案機關

備案機關: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

備案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說明:

1.乙方持本合同備案表和合同原件及相關證件到物業所在地物業管理主管部門進行合同備案。

2.經備案機關備案的本合同備案表由乙方收執,在進行企業資質年審、企業資質換級時,應連同合同正式文本一併(均爲複印件)向物業管理主管部門提交。

成都市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篇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__(物業名稱)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狀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區(市)縣_______路(街道)_______號

四至:東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

佔地面積: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委託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一。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爲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甲方應當要求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根據業主公約履行本合同中相應義務,承擔相應責任,並遵守本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 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第二章 委託管理服務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______

第五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高壓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央監控設備、建築物防雷設施、_________。

第六條 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自行車棚、停車場。

第七條 共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公共場地停放車輛,停放人應與乙方簽訂專項合同。

第十一條 維護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前款約定的事項不含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與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責任,乙方與業主、使用人另行簽訂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根據業主委員會的委託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四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原則上應接受委託,但收費由當事雙方協商。

第十五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爲,針對具體行爲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報告規勸、制止、_________等措施。

第十六條 其它委託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七條 委託管理期限爲_____年(不超過3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時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時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八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業主、使用人的合法權益;經常聽取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並及時將這些反饋給乙方;協調業主、使用人、乙方之間的關係;

2.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業主公約及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採取措施督促業主、使用人按時交納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用;

3.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方案;

4.檢查監督乙方物業管理方案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維修養護計劃和財務預算及決算報告;

6.審批物業維修專項資金的使用預算,並監督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竣工驗收;審查乙方提供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書面報告;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的經營性商業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_;

8.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物業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__________;

9.與乙方辦理物業管理驗收手續時,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附屬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備設施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4)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 __日內向乙方移交;

10.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及完成物業管理各項管理目標;

12.負責本物業維修專項資金的籌集,督促業主繳納物業維修專項資金;

13.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對本合同約定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成都市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篇3

委託方(甲方):

受委託方(乙方):

說明

1、本合同文本爲示範文本,由北京市建設委員會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

2、本合同文本供業主委員會或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簽約時使用。

3、本合同文本中所稱物業服務,是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由雙方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活動。

4、本合同文本中相關條款後留有空白行,供雙方補充約定;雙方亦可通過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內容或補充協議的基本原則不得與本合同文本和《管理規約》相牴觸。

5、本合同文本[ ]中選擇內容、空格部位填寫及其他需要刪除或添加的內容,雙方當事人應當協商確定。中選擇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對於實際情況未發生或雙方當事人不作約定時,應當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

6、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數,並在簽訂合同時認真核對,以確保各份合同內容一致。

7、本合同的受益主體包括全體業主及物業使用人,受益主體享有本合同明確的各項權利,並依法履行本合同涉及的相關義務。

委託方(甲方): [業主委員會][業主]

委託方登記號(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物業服務企業(乙方):

營業執照註冊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組織機構代碼: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項目(物業名稱)(以下簡稱“本物業”)物業服務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項目基本情況

第一條 物業項目基本情況

名稱: [地名覈准名稱][暫定名] ;

類型:[普通住宅][經濟適用住房][公寓][別墅][辦公][商業] ;

坐落位置:[通訊地址] 區(縣) 路(街) ;

建築面積:[預測面積][實測面積][房屋所有權證記載面積] 平方米;

區域四至:[區縣建委備案][街道辦事處備案] :

東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委託的物業構成細目以甲乙雙方實際驗收清單爲準,並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規劃平面圖見附件一,構成明細見附件二,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三,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四。)

第二章 物業服務內容

第二條 物業交接

1、甲乙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新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之前,就交接時間、交接內容、交接查驗、交接前後的責任等事項進行約定。交接時間應確定具體時點,時點前責任由原物業服務企業承擔,時點後責任由新的乙方承擔。

2、原物業服務企業應在約定時點將物業區域內的檔案資料(見附件六)、物業服務用房及屬於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公用設施、設備、構築物及其附着物、公共區域移交給乙方,由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進行逐項查驗接收,並簽字確認。

3、甲乙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對查驗結果存在爭議的,應在查驗記錄中載明,並明確解決辦法;原物業服務企業拒不撤出的,甲方應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第三條 物業服務事項

1、制訂物業服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管理相關的工程圖紙、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等;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管理規約》的授權制定物業服務的各項制度。

2、房屋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房屋的承重結構(包括住宅的基礎、承重牆體、樑柱、樓蓋等)、屋頂、外牆面(包括非承重結構的分戶牆外牆面)、樓梯間、走廊通道、大堂、公共門廳、電梯井、樓內下水立管及通向污水井的下水管道、雨落管等。

3、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保安監控系統、供電系統、消防系統、供水系統、電視天線接收系統、避雷裝置、通風系統、弱電系統、電梯、熱力管線、煤氣管線等(由專業機構負責的除外)。

4、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糞池、泵房、自行車棚、停車場(庫)、水系、護欄及圍牆等。

5、公共綠地、園林的養護。

6、清潔服務,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等。

7、協助維護秩序,對車輛(包括自行車)停放進行管理。

8、協助做好安全防範工作。發生安全事故,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採取相應措施,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9、消防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的維護,建立消防管理制度。

10、電梯的運行和日常維護。

11、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方案並公示。

12、按照法律、法規、規章或《管理規約》的有關規定對房屋裝修提供服務。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申請裝修時,乙方應當告知相關的限制性規定和注意事項,與其訂立書面的裝修服務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收取裝修押金[零元]元、裝修服務費[零元][1個月物業服務費][2個月物業服務費],除此之外不得另行收取裝修垃圾清運費、施工人員管理費、門卡工本費、開工證費、管線圖費等任何與裝修有關的費用。

13、對物業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爲,應及時告知、建議、勸阻,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14、制定預防火災、水災等應急突發事件的工作預案,明確妥善處置應急事件或急迫性維修的具體內容。

15、設立服務監督電話,並在物業區域內公示。

16、其他:

第三章 物業服務標準

第四條 物業服務標準

乙方按照附件五[物業服務標準]提供服務,不得低於基本等級規範要求。

第四章 合同期限

第五條 物業服務期限

物業服務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章 物業服務相關費用

第六條 物業服務收費方式

本物業區域物業服務收費方式爲:[包乾制][酬金制]

第七條 包乾制

1、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

[別墅]: 元/平方米/月;

[辦公樓]: 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 元/平方米/月;

[會所]: 元/平方米/月;

物業: 元/平方米/月;

物業: 元/平方米/月;

物業: 元/平方米/月;

物業: 元/平方米/月。

2、實行包乾制的,盈餘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乙方不得以虧損爲由要求增加費用、降低服務標準或減少服務項目。

第八條 酬金制

1、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其物業的建築面積預先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

[別墅]: 元/平方米/月;

[辦公樓]: 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 元/平方米/月;

物業: 元/平方米/月。

2、物業服務資金爲交納的甲方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乙方員工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費用;

(4)物業區域內清潔衛生費用;

(5)物業區域內綠化養護費用;

(6)物業區域內秩序維護費用;

(7)乙方辦公費用;

(8)乙方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9)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

(10)酬金;

(11)其他費用: 。

3、乙方採取以下第 種方式提取酬金:

(1)[每季][每半年][每年] ,計 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每季][每半年][每年] 按結算的物業服務資金 %的比例提取。

4、實行酬金制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年度計劃和支出年度預決算,並按[季][半年]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費用的收支情況;同時,雙方按照約定每年聘請專業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費收支情況進行審計,聘請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承擔][甲乙共同承擔];

5、物業服務支出應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年度結算後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另行交納。

第九條 物業服務費用交納

業主應在[每次交費的具體時間] 按[季度][半年] 交納物業服務費。

物業區域內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開發單位原因未能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開發商應按前款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

第十條 停車服務費用

停車服務費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收取。

乙方應與停車場車位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服務協議,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

第十一條 業主自用部位收費

乙方應業主要求對業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提供維修養護或其他特約服務的,按雙方的約定收取費用,或按乙方在物業區域內公示的收費標準收取。

第十二條 公共服務項目收費

物業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市政公用事業服務單位應向最終用戶收取有關費用。乙方接受市政公用事業服務單位委託代收上述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不得限制或變相限制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購買。

第六章 共用部位、共用設施收益及分配

第十三條 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經營

乙方經營歸業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用於廣告、房屋租賃、會所經營、商業促銷等活動,在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的前提下,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並每半年向甲方公佈收益情況,接受甲方監督。

第十四條 經營收益分配

乙方經營歸業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所得收益按下列第 種方式使用:

1、抵減下一年度物業服務費,分攤到戶;

2、用於小區更新改造;

3、業主大會表決。

第七章 雙方權利與義務

第十五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服務方案,並監督實施。

2、對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事項有知情權。

3、對乙方有建議、督促的權利。

4、審覈本物業區域內共用部位、共用設施的收益使用情況。

5、組織物業服務滿意度調查。

6、不得要求乙方在本物業區域內行使物業服務內容以外的物業服務。

7、應在乙方辦理入住 日前,提供符合辦公要求的物業服務用房,由乙方[無償使用][有償使用] ,[租金標準] 。物業服務用房建築面積約 平方米,位置爲。

8、負責協調、處理、解決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遺留問題,不因此影響乙方工作。

9、協助乙方做好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工作。

10、按照相關規定交納、使用和續籌專項維修資金。

11、對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的物業區域內的物業費交納人,應督促其交納。

12、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或《管理規約》規定的甲方其他權利義務。

第十六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收取物業服務費用。

2、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本合同的約定,按照物業服務標準和內容提供物業服務,收取[物業服務費用]、[特約服務費用]。

3、制定物業服務計劃,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

4、向甲方告知物業區域內物業服務的有關情況。

5、可以選聘專業服務企業承擔物業區域內的專項服務項目,但不得將本區域內的全部物業服務委託給第三方;乙方與所選定的專業服務企業簽訂的合同不得低於本合同的服務標準,並對專業服務企業的服務行爲承擔連帶責任。

6、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本物業的`檔案資料,及時記載有關變更信息。

7、及時向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通報本物業區域內有關物業服務的重大事項,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8、對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管理規約》的行爲,採取告知、勸說和建議等方式督促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改正。

9、不得擅自佔用本物業區域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用途,不得擅自佔用、挖掘本物業區域內的道路、場地。

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制定施工方案,開工前要在物業區域內公示,施工過程中儘可能減少對正常秩序的影響,並及時恢復原狀。

在緊急情況下,乙方爲了公共利益可以先行施工,但事後應予以說明。

10、本物業區域內需另行配備相關設施設備的,乙方應與甲方協商解決。

11、對自身原因造成的事故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

12、國家法律、法規、規章或《管理規約》規定的乙方其他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 配合義務

對需進入物業區域內的宣傳、檢查、執法、救援等公共事務,甲乙雙方應當積極配合。

第八章 合同終止

第十八條 期滿終止

本合同期滿前,甲方決定不再聘用乙方的,應在期滿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決定不再續約的,應在期滿前3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第十九條 期滿續約

本合同期滿前,甲方決定繼續聘用乙方的,應在期滿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續約通知一個月內回覆甲方。

雙方同意續簽,應於合同到期前 日內簽署新的物業服務合同。

第二十條 自動續約

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沒有將續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見通知乙方的,乙方視甲方同意此合同自動延續,合同爲一個整年度。

第二十一條 接管前處理

本合同終止後,在新的物業服務企業接管本物業項目之前,乙方應當應甲方的要求暫時繼續提供物業服務,一般不超過三個月;雙方的權利義務繼續按照本合同執行。

第二十二條 不可抗力的終止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其他事宜由甲乙雙方依法協商處理。

第二十三條 終止後處理

本合同終止後,甲乙雙方應共同做好債權債務處理事宜,包括物業服務費用的清算、對外簽訂的各種協議等;甲方、乙方應相互配合,做好物業服務的交接和善後工作。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甲方違約責任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導致乙方未能完成服務內容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元;造成損失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 乙方違約責任

乙方提供的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約定的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內改進,乙方未能改進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元;給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造成損失的,有關當事人可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六條 提前解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八章規定的合同終止情形外,甲、乙雙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則無過錯方可要求其支付萬元的違約金;造成損失的,無過錯方可要求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七條 突發事件處理

爲維護公共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露、漏電、火災、暖氣管、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損失的,當事人應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八條 乙方免責條款

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原因導致乙方的服務無法達到合同要求的。

2、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3、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乙方已採取應急措施的。

第十章 爭議解決

第二十九條 爭議解決

因合同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的,雙方可採取以下方式處理:

1、協商解決;

2、向物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

第十一章 附 則

第三十條 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國家有相關規定的,依規定解決;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並簽訂書面協議;

2、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補充或變更應經雙方書面確認,並作爲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一式 份,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一份,甲方、乙方、 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並簽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成都市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篇4

甲方:華能西藏藏木發電有限公司水電項目籌建處

乙方:中物聯國際物業服務(北京)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爲所其坐落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西藏自治區山南地區加查縣藏木水電站營地的物業(以下簡稱“該項目” )委託乙方提供物業管理顧問服務。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互諒、互讓的精神,於 20xx年6月 1日訂立本合同。

一、服務範圍

該項目位於西藏山南地區加查縣境內,項目總建築面積約_______平方米。乙方根據該項目在合同期限內的發展計劃,以豐富的管理經驗,以有效務實的方式協助及配合甲方爲該項目提供全面、高質量的服務。

甲乙雙方約定每季度在甲方的辦公室或在該項目舉行工作會議不少於一次或進行現場巡視一次,每次爲期一天,將乙方的顧問工作體現及完成,並定期爲甲方物業管理人員提供全面的培訓。爲甲方的現場管理提供建議,爲更有效地完成工作,甲乙雙方同意工作會議或現場巡視日期因故需要更改(包括顧問人員休假、生病等等),應事先通知對方及另訂日期。乙方通過去時將書面報告或會議錄,以書面的形式將意見和建議呈送甲方,完成有關工作,並向甲方提供和制定工作所需的相關資料。

乙方必須在本合同開始時向甲方提供工作計劃,並接受甲方監管,使顧問工作時間和運作落到實處。

二、委任期限

委任期限爲期三年,由20xx年6月1日起至20xx年5月31日止。委任滿,本合同自然終止。任何一方如續訂合同,應在合同期滿前1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三、服務費用及支付方式

4.1 雙方同意物業管理顧問費用及支付方式如下:

全數人民幣 萬元正(大寫 萬元整),甲方在簽定合同時首先支付顧問費25%即人民幣 元正(大寫 萬元整);合同簽訂三個月後七日內甲方支付乙方顧問費25%即人民幣 元正(大寫 萬元整);於簽定合同半年後七日內支付顧問費人民幣 元正(大寫 萬元整);於簽訂合同九個月後七日內人民幣 元正(大寫 萬元整)。以後年度以此類推。

4.2以上顧問服務並不包含甲方在本合同期間要求乙方提供超越本合同約定服務範圍的服務或物品的任何費用(以下簡稱額外服務費用)。有關服務條款及費用經雙方協商同意後,以書面形式補充成爲合同的附件執行。

4.3 顧問費只包含乙方人員前往該項目提供本合同約定範圍內的服務所產生的服務費用,(但不包括交通差旅費及食宿費用以及甲方管理層交流學習考察等所發生的費用。)

4.4 所有顧問費、額外服務費用,其他費用及勞務費用並不包含任何稅項(國稅、地稅及外地稅項。

五、付款時間及欠款處理

5.1 本合同顧問費、額外服務費用甲方必須在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之七天內支付,不得拖延。乙方應按合同約定按時有效地向甲方提供顧問服務。

5.2 甲方如沒有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顧問費、額外服務費用,則乙方可停止對甲方物業的顧問支持。

六、違約責任

6.1 若乙方疏忽、或沒有履行、或嚴重違反本合同規定的全部或部分內容,而且在甲方書面指出並提醒後1個月內,既沒有合理解釋又沒有明確改善,以至無法合作,甲方有權以書面通知乙方終止本合同,終止合同通知在甲方送達乙方5天內生效。

6.2若甲方疏忽、或沒有履行、或嚴重違反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部分內容,並且在乙方書面指出並提醒後1個月內,既沒有合理解釋也沒有明顯改善,以致無法合作,乙方有權以書面通知甲方終止本合同,終止合同通知在乙方送達甲方5天內生效。

七、其他事項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辦理。

7.1 如該項目因建築設計,建造質量、設備設施質量,安裝技術或工程延誤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及管理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善後處處理。

7.2與管理該項目有關之機密文件及資料除非經甲方同意,否則不得複印、印製或抄錄予第三者。

7.3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其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數據,並協助乙方履行本合同。

7.4 如甲方乙雙方對本合同產生爭議,經協商無效後,可提請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7.5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頁,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及約束力。

7.6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後附合同附件。

甲 方:華能西藏藏木發電有限公司 乙方:中物聯國際物業服務

水電項目籌建處(簽章) (北京)有限公司 ( 簽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 期: 日 期:

成都市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篇5

甲方:(物業管理公司、受託方)

乙方:(房屋出售單位、委託方)  甲、乙雙方根據常政發[1994]107號文頒發的《常州市市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暫行辦法》要求,議定以下條款共同信守。

一、 房屋管理

(一) 乙方根據市____文件規定將____新村住房共計____套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出售給職工個人(說見清冊),現委託由甲方管理並按本合同第三條款規定向甲方支付委託管理費。

(二) 上述房屋由甲方實行統一的專業化管理。

二、 房屋修繕

(一) 甲方負責乙方委託房屋共用部位及設施的維修及日常養護,保證房屋共用部位設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二) 託管房屋室內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若委託甲方負責,費用由購房人自理。

三、 託管費用

(一) 根據市政府文件關於“建立房屋共用部位設施維護基金”的規定,乙方向甲方支付優惠出售房或補貼出售房房價款____%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元、y____元,作爲房屋委託管理費。乙方在本合同簽字後15天內,將上述款項金額撥入甲方“房屋共用部位設施維護基金”帳戶,帳號________,甲方保證專款專用,並接受乙審查。

(二) 甲方負責乙方房屋共用部位設施的日常維修,所需費用從上述房屋共用部位設施維護基金的增值部分中開支。遇有中、大、修以上項目,若上述基金增值部分不足時,不足部分由乙方按實分攤。

(三) 甲方對託管房屋共用部位設施提供及時的維修、養護。若因甲方維修不及時等原因造成不良後果的,由甲方承擔責任。

四、 其它

(一) 爲了便於託管房屋的管理和維修,乙方將有關房屋檔案、圖紙及其它技術資料移交給甲方存檔備查(合同終止,一併返回)

(二) 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房屋損壞、倒塌等、非甲方責任。

(三) 其它約定:

備註:

(一)本合同在簽訂後到“房屋共用部位設施維護基金”到位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三)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報市物業主管部門備案。

(四) 本合同適用優惠和補貼出售兩類房屋。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經辦人:              經辦人: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成都市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篇6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業主管理委員會)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

爲加強_________(物業名稱)的物業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爲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部第33號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_________(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管理內容

1.物業基本情況

(1)物業類型: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

(3)四至:東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

(4)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5)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2.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內附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內的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6)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7)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8)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9)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10)法規和政策規定及授權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二條 委託物業管理形式

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和住宅公共維修基金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政府規定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戶)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

(2)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戶)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

(3)由甲方按統一標準直接支付給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政府規定的標準調整;

(2)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上調;

(3)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下調;

(4)按每年當地政府公佈的物價漲跌幅度調整;

(5)按雙方議定的標準調整_________。

3.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

(1)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的歸集、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關文件執行。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不敷使用時,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物業管理委員會研究決定,按建築面積比例向產權人續籌或由產權人按實分攤。

(3)產權人在出售、轉讓或饋贈其單元或因其他原因房屋產權轉移時,所繳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不予退還,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

4.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_________元,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擔;

(3)在_________費用中支付。

5.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併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由甲方承擔全部空置物業的管理成本費用,即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每月_________元;

(2)由甲方承擔上述管理成本費用的_________%。

第四條 其他有償服務費用

1.車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務費用:

(1)機動車:_________;

(2)非機動車:_________;

2.有線電視: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五條 代收代繳收費服務

受有關部門或單位的委託,乙方可提供水費、電費、燃(煤)氣費、熱費、房租等代收代繳收費服務(代收代繳費用不屬於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收費標準執行政府規定。

第六條 物業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七條 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本合同規定甲方將住宅區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並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撥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給乙方,按月租金_________元租用,並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_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_____元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乙方提出意見和建議。每半年一次考覈評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六條規定的目標和指標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9)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和規章制度以及業主公約的行爲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停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業責任人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協調乙方與行政管理部門、業主間的關係;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2.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現管理目標、經濟指標,並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訂維修方案,報甲方審議通過後,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領取所需的維修經費;

(4)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帳目的監督並報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區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收支帳目;

(5)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6)乙方須本着高效、精幹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置管理機構和人員;

(7)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

(9)有權依照甲方委託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物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10)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物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1)開展卓有成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2)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第八條 物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1.各項管理指標執行物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後_________年內達到_________標準。

2.確保年完成各項收費指標_________元,合理支出_________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_________%作爲經營收入。

第九條 風險抵押

1.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作爲風險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後三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於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4.如由於乙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返還抵押金,並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第十條 獎罰措施

1.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如有節餘,甲方按節餘額_________%獎勵乙方。

2.如該住宅區被評爲全國、省、市文明住宅小區,甲方分別獎勵乙方人民幣_________元(全國)、_________元(省)、_________元(市);獲得上級部門單項獎或有關榮譽的獎金另訂;如在乙方管理期間,由乙方獲得的文明小區稱號被上級部門取消,則乙方應全部返還上述獎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補償或承擔相應責任。

4.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_________元至_________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5.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戶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 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於期滿前的_________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合同終止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

第十二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甲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乙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三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爲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條 通知

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爲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八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籤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籤):_________        代表(籤):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成都市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篇7

甲方:xx市xx局

乙方:xx市新禹物業

依照《物業管理條例》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保潔項目委託乙方提供服務事宜經過友好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保潔範圍

1、室內保潔:會議室(定期),樓梯臺階、扶手、衛生間、走廊、樓內走廊牆裙、局長室(工作日),

2、室外保潔:前後院、硬化路面、停車棚。

3、室內保潔不含一層。

第二條 服務標準:

總體要求:乾淨、整潔。

1、樓道、樓梯地面無雜物、無亂堆亂放、無浮塵、無污漬,扶手、門框無浮塵、無污跡。

2、廁所地面無雜物、菸頭、浮水,便池無污漬、室內無異味(液封有效爲前提)。

3、立牆無浮塵、污跡,天花無蛛網;

4、垃圾日產日清,每日將服務範圍內的垃圾歸集到垃圾站。

5、雪後清掃道路,大雪天氣甲方增援。

6、對突發性污染物(酗酒者嘔吐物、摔破罐等)及時清理、打掃、擦拭。

第三條 人員配置:

內外保潔共配置2人,依工作量對保潔員做二次分工。

第四條 服務費用以及付款方式

全年服務費共計3.888萬元,大寫:叄萬陸仟元。在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服務項目後,每季度首月10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務費元0.972萬元。

第五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力和義務。甲方對乙方的服務有權監督並提出整改意見,同時甲方應當積極配合乙方的工作,約束自己方人員可能出現的隨意丟棄垃圾的不文明行爲。

2、乙方的權力和義務。乙方應嚴格按照服務標準提供服務。對甲方部分人員可能違反本合同的行爲可向甲方主管反應,乙方要按照本合同約定爲甲方提供滿意的服務。

3、甲方負責提供所有保潔易耗品(比如垃圾袋、洗手液、衛生紙、芳香球等);乙方自備所有保潔用具(比如笤帚、消毒液、潔廁靈、玻璃刮、抹布等)

第六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11月23日起至20xx年11月22 日止,共計1年。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合同簽訂後,雙方都應該嚴格遵守,若有一方違約導致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違約方應向對方進行賠償。

2、任何一方無正常理由不得終止合同。否則,因此而造成的損失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如果一方有意終止合同,須提前三個月告知對方。

3、乙方應嚴格按照勞動安全法及有關規定組織生產和作業,因違章導致乙方服務人員人身事故,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4、因不可抗力造成損失雙方均不負責任。

第八條 附則

1、其他未盡事宜可臨時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蓋章簽字之昌起生效。

3、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成都市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篇8

第一條:

甲方(業主):

地址:

乙方(物業管理公司):

地址: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委託乙方對其市路號提供物業管理服務,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物業管理服務期限爲年,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管理服務事項

第三條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

第四條共用設施、設備的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水泵房、消防設施、低壓配電設施、避雷設施。

第五條市政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糞池、溝渠、管道。

第六條公共綠地、綠化、建築設施等的養護與管理。

第七條附屬配套建築、場地和設施的養護和管理:圍牆、大門。

第八條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和垃圾的收集、清運。

第九條維護物業區域內的公共秩序。

第十條配合、協助當地公安機關實施小區的治安防範工作,配備保安值勤、巡視、進行安全監控。

第十一條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竣工驗收資料與住戶檔案。

第十二條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應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三章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三條甲方權利義務。

1.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享受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

2.監督乙方管理服務工作及實施制度的執行情況。

3.有權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投訴乙方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爲。

4.有權向乙方投訴其管理人員的服務態度和服務質量並知悉處理結果。

5.向乙方遞交物業產權證複印件一份作爲備案材料。

6.遵守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章,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文化活動。

7.協助處理房地產開發企業、其他部門或單位對物業管理遺留的問題。

8.如需進行室內裝飾裝修,必須遵守物業裝飾裝修管理規定,填寫申請表,繳納裝飾裝修保證金,經乙方審查覈準後方可施工;完工時,通知乙方檢查有無違章、損壞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妨礙他人正常使用物業的現象(如滲、漏、堵、冒等)。乙方檢查未發現上述現象,應將保證金返還甲方;若有上述現象,應要求甲方限期修復或扣除保證金作維修費用。

9.在本物業範圍內,不得有下列行爲:

(1)損壞房屋承重結構、主體結構,破壞房屋外貌(含外牆、外門窗、陽臺等的顏色、形狀和規格),擅自改變房屋設計用途、功能和佈局:

(2)佔用或損壞樓梯、通道、屋面、平臺、道路、停車暢⒆孕諧搗(棚)等共用場所(地);

(3)佔用、損壞或擅自移動供電、供水、供氣、通信、排水、排污、消防、監控、路燈等公用設施設備;

(4)違章搭建;

(5)踐踏、佔用綠地,毀壞綠化,損壞、塗畫公共標誌和建築小品;

(6)隨意傾倒、堆放、丟棄垃圾或雜物,高空拋物;

(7)擅自在物業共用部位或公共場所懸掛、張貼、塗寫、刻畫、設立廣告牌;

(8)放置超過安全標準的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質或者發出超過規定標準的噪音;

(9)未經有關部門批准設置攤點;

(10)利用物業從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十四條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規章。

2.制止違反物業管理規章的行爲,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爲,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對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的行爲,根據情節輕重,採取規勸、警告、制止、與業主協商解決、索賠、起訴等措施。

4.可選聘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度安全檢查、小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並由甲方委託我司落實實施。

6.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服務費;

(2)代收代支費用;

(3)有償服務費用。

7.每6個月向甲方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物業管理服務費收支賬目。

8.協助處理房地產開發企業、其他部門或單位對物業管理遺留的問題。

9.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改變或完善配套項目,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實施。

第四章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十五條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房屋外觀整潔,無亂搭建,房屋完好率達到90%以上。

2.公共設施設備維護良好、正常運行,水電工每週巡查4次以上、每月定期保養,維護完好率達100%以上。

3.公共環境整體美觀潔淨:

(1)樓外公共場所每天清掃兩次,實施8小時保潔;

(2)樓內公共通道、走廊、樓梯、休閒場所每天清掃一次,每月清潔4次(含樓梯扶手),大堂實施8小時保潔;

(3)公用蓄水池每季清洗、消毒一次,每半年向甲方提供一次水質化驗報告,水質化驗符合國家頒佈的衛生標準;

(4)化糞池每年清疏一次,雨水、污水井每半年清疏一次,如發生堵塞及時處理,確保化糞池不外溢,下水道暢通;

(5)每天定時上門收集生活垃圾,垃圾日產日清;

(6)每月滅蚊、蒼蠅一次,每季度滅鼠、滅蟑一次。

4.公共綠化:

(1)日常淋水,定期修剪、除雜草、滅蟲害;

(2)綠化地、園林小品每天清潔一次;

(3)植物成活率達到95%以上,出現枯死苗木及時補種。

5.保安服務:

(1)小區內實行24小時保安制度,日夜巡邏;

(2)保安人員有明顯標誌、工作規範,遇有險情,在接到報警後立即到達現場;

(3)對出人小區車輛敬禮(戴白手套敬標準禮),以標準手勢指揮車輛的進出停放;

(4)區治安達到安全文明小區的標準。

6.管理服務:

(1)接住戶投訴有記錄、有跟蹤、有處理結果反饋;

(2)管理員每日巡視兩次以上,接電話投訴半小時內到現場處理。

7.維修:

(1)開通24小時服務熱線(電話:),維修及時率100%以上;

(2)維修合格率100%以上。

第五章物業管理服務和維修費用

第十六條物業管理服務費,指爲完成本合同第二章所規定的委託管理事項而發生的費用,由服務成本、法定稅費、經理人酬金構成。

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標準爲元/月,管理費每半年結算一次,1月份繳交上半年、7月份繳交下半年。

以上已包含乙方提取物業管理服務費總額的10%作爲提供服務的經理人酬金和稅金。

第十七條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應交費的l%。交納滯納金。

第十八條甲方同意乙方無償使用本物業的配套管理用房,乙方不得將管理用房轉作其他用途。

第十九條乙方對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應當事先公佈收費標準,由當事人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計付。

第二十條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公共場地的維修、更新費用由乙方向甲方提交書面報告及預算,經確認後乙方組織實施。

第六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甲方違反合同第十四條義務的約定,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限期內解決;導致乙方未能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二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五條義務和第四章的約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可報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作出處理,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三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條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該物業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八條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30日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年月日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年月日

成都市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篇9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業主管理委員會/房地產開發公司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物業管理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入建設部第33號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 市 區 路(街道) 號;佔地面積: 平方米;建築面積: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物業類型: (住宅區或組團、寫字樓、商住樓、工業區、其他/低層、高層、超高層或混合)。

第二條 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6.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7.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8.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9.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10.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覈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3.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公約的行爲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爲、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交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爲的 責任人採取停水、停電、。等催繳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經營性商業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 元標準出租經營,其收入按法規政策規定用於補貼本物業維護管理費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按政府規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 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 平方米,員工宿舍 平方米,其它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 項使用:

①無償使用。

②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元的標準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本物業所有的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住用戶資料、。),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8.負責處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9.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0.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大多數業主(住用戶)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2.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按物業管理的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深度,測算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3.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4.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爲進行處理;

5.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得將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6.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並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7.至少每3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賬民主。

8.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9.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0.開展有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1.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委託管理的全部物業及其各類管理檔案、財務等資料;移交本物業的公共財產,包括用管理費、公共收入積累形成的資產;對本物業的管理財務狀況進行財務審計,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

12.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另有,專門合同規定除外)。

第六條 管理目標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管理事項制定出本物業“管理分項標準”(各項維修、養護和管理的工作標準和考覈標準),與甲方協商同意後作爲本合同的必備附件。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生效後年內達到的管理標準;年內達到管理標準,並獲得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

第七條 管理服務費用

l. 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按政府規定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戶)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 元

②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戶)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 元;

③由甲方按統一標準直接支付給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 元;支付期限: ;方式: ;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按政府規定的標準調整;

②按每年 %的幅度上調;

③按每年 %的幅度下調;

④按每年當地政府公佈的物價漲跌幅度調整;

⑤按雙方議定的標準調整;

3.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採取成本覈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項目及標準進行審覈和監督。

4.房屋建築(本體)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後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執行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並配合維護。

5.本物業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共計 元,由甲方負責在 時間內按法規政策的規定到位,以保障本物業的公用配套設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維護費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 元,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支付;

②由乙方承擔;

③在 費用中支付;

7.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併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由甲方承擔全部空置物業的管理成本費用,即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每月 元;

②由甲方承擔上述管理成本費用的 %;

第八條 獎懲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獎勵;

2.乙方未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罰:

3.合同期滿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被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責任並管理成績優秀,多數業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參加招投標而直接續訂合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築或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鑑定結論爲準)

4.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六個月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

5.本合同之附件均爲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6.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一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成都市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篇10

甲方: (以下簡稱爲甲方)

乙方:泗洪縣美環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爲乙方)

爲了進一步提高穎都家園各項物業管理水平,構建一個清潔美化、健康文明的和諧小區,經公開報名應聘, 年 月 日,經穎都家園業主委員會集體考察並討論,現已確定泗洪縣美環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中標,經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就穎都家園物業管理事項訂立如下合同條款。

一、合同標的

1、委託管理內容:甲方將穎都家園小區的物業管理一體化服務委託給乙方管理,物業服務內容主要包括:公共部位及公共設備設施的日常維護與管理、安全管理、清潔管理、客戶服務管理、檔案資料管理、綠化美化管理、特約服務以及物業接管驗收等。

2、合同期限與收費標準

(1)合同期限:貳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收費標準:多層 元/m* 月;門市房 元/ m*月。

3、服務內容和標準:

(1)接待禮儀標準:

①佩戴統一標誌,儀表端莊、大方,衣着整潔,表情自然和諧、親切,對業主一視同仁。

②有完善的值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度,工作記錄,值班電話。急修服務2小時到位,24小時內修復,若不能,要有緊急處理措施,並做出解釋,做出限時承諾;小修7日內修復。

(2)房屋、共用設施、設備維護與管理

①每年對房屋共用部位、設施設備、道路、綠地等進行全面檢查二次;每半午檢查巡視一次房屋主體結構;每日巡視1次單元門、樓梯間通道部位及其共用部位的門窗、玻璃、路燈等。巡檢有記錄,巡檢結束將檢查情況報告業主委員會辦公室。

②對業主房屋進行裝修管理,對裝修中的違約行爲及時勸阻,已造成後果或拒不改正的及時報告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③水箱每年消毒1次,保持泵房清潔衛生、地面排水暢通;每年一次對共用明裝給水管道進行1次全面檢查維修。

④化糞池每一年半清理1次,日常保持出入口暢通;每月清掃1次排水明溝內的泥沙、紙屑等垃圾,排水通暢,無積水;地下管井堵塞及時疏通。

⑤供配電系統、弱電系統建立相關規章制度,操作人員受過專業培訓,持證上崗,每日填寫運行記錄,建檔備查。

⑥避雷接地系統進行維護,在大雷雨過後及時對系統檢查,發現嚴重腐蝕、鬆脫等立即更換或緊固。

⑦加強道路維修與養護:保持道路暢通,路面平坦整齊,排水暢通。

3、清潔管理。

①共用樓道:各樓層通道和樓梯臺階每週打掃1次。

②道路保潔:每日清掃1次,無灰塵,無垃圾紙屑。

③門崗、標識、宣傳牌、變壓器箱、電錶箱、信報箱保潔;門崗、變壓器箱、標識、宣傳牌每月擦拭2次,信報箱由業主自行清潔。

④綠化帶保潔:每日清掃1次綠化帶,草地上的果皮、紙屑等垃圾,目視基本無雜物、無污漬、無垃圾。

⑤休閒、娛樂、健身設施保潔;每週清潔1次。

⑥垃圾桶、果皮箱每日清運1次;周圍地面散裝垃圾不明顯、無明顯污跡。生活垃圾由業主自己送至指定的垃圾箱。

4、園林綠化養護與管理。

①草坪:成活率在75%以上,無明顯的雜草.無大面積蟲害,無明顯的堆物堆料、踐踏、侵佔現象;每年至少進行1次施肥、補苗;至少進行1次修剪。

②園林樹木:生長長勢一般,無明顯死樹和明顯枯枝死權,缺株在7%以下。

③花壇:花卉長勢一般,有黃葉、落葉的株數在20%以下。

5、安全防範:

①有專職安全護衛人員,當班時佩戴標誌,有工作及交接班記錄。 ②門衛:主出入口24小時有人值班看守,按合同約定進行進出車輛管理、交通指揮與疏導等工作;

③巡邏:每曰巡邏不少於4次,安全巡邏有記錄。

④設有業主求助與報警電話,24小時有人值守,有緊急事故處理預案。

⑤交通、車輛管理:有較完善的車輛管理制度小區設置明顯的交通標誌。維持交通秩序。業主車輛張貼標誌,外來車輛進行登記管理。

⑥健全消防組織,建立消防責任制。

6、檔案管理

①檔案資料齊全完整,分類成冊,查閱方便。

②及時變更登記,帳物相符。

二、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服務項目和服務質量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和監督、考覈和評價,發現服務內容和質量不到位的情況,有權予以批評並責令整改。

(2)對乙方的考覈辦法:乙方每月須將對照合同約定的各項服務條款的執行情況向業主委員會進行書面報告一次;甲方每季度對照合同條款對乙方的服務質量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通知乙方進行整改和提高;每半年組織召開一次全體業主代表大會,對乙方服務質量進行一次全面評價。

(3)甲方對房屋維修基金享有管理權和使用權,乙方在沒有取得甲方授權的情況下不得向房管部門申請使用房屋維修基金。

(4)甲方向乙方免費提供相應的物業管理用房。

(5)甲方有義務幫助乙方處理好乙方與業主的糾紛,通過多種方式廣泛宣傳相關法律法規精神,努力做好廣大業主的思想教育工作,積極配合乙方收取物業管理費用。

(6)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業務工作和內容管理。

(7)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合同約定之外的其他費用,更不得索取乙方的任何好處。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獨立的內部自主管理權、民事權及相應的服務收費權(包括外來小區內經營銷售、宣傳等租用場地費歸乙方收取)。

(2)經業主委員會授權,乙方可以對違反《業主管理公約》的行爲給予處罰,處罰所得歸乙方所有。

(3)乙方必須按照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認真履行職責。

(4)乙方有義務以多種方式向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地彙報物業服務情況,以便於業主委員會全面瞭解乙方的工作狀態。

(5)乙方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業管理條例》規範自身的服務行爲,所做所爲不得違反政策法規,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6)乙方必須按照合同約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更不得以任何理由變項收取其他費用而增加業主的經濟負擔。

(7)水費、電費、電視收視費原則上由服務單位直接向最終用戶收取,如果乙方爲相關部門代收,但不得收取手續費等其他額外費用。

三、違約責任

1、乙方在服務過程中如存在服務不到位,被業主委員會提出應當整改提高而拒不執行的,第一次警告,第二次以業主委員會名義向縣房地產管理部門通報情況,作爲不良記錄在案;第三次仍拒不整改或改不到位的,經業主代表大會表決,甲方將中止《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2、如甲方違約干涉乙方正常的內部管理和業務活動,給乙方經濟利益造成損害的,由乙方向縣房產處和縣住宅小區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提出申訴,由縣主管部門糾正其不法行爲,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如果是集體作出的決定,由集體賠償損失,因個人行爲造成後果的,由個人作出賠償。

四、未盡事宜,雙方可再行協商,簽訂補充合同,所約定的條款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甲、乙雙方有不同意見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交縣房產處和縣小區住宅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進行處理。

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縣城管局一份,縣住宅小區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一份。

六、本合同由雙方法定代表人共同簽字並蓋章後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 乙方代表簽字(蓋章):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成都市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篇11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業主管理委員會

乙方(受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

爲加強___________小區(大廈)的物業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爲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________市物業管理方面的法規和政策,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物業管理內容

1.甲方將位於________區_________路的________範圍內的物業委託給乙方被告統一管理、綜合服務。

2.管理事項包括:

(1)房屋的使用、維修、養護;

(2)物業範圍的公用設施、設備及場所(地)(消防、電梯、機電設備、路燈、走廊、自行車、房、棚、園林綠化地、溝、渠、池、井、道路、停車場等)的使用、維修、養護和管理;

(3)清潔衛生(不含垃圾運到中轉站後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娛活動場所;

(6)便民服務網點及和業範圍內所有營業場所;

(7)車輛行使及停泊;

(8)物業檔案管理;

(9)授權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第二條 委託物業管理形式

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爲_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條 雙方權利、義務

1. 甲方權利、義務:

(1) 根據本合同規定甲方將住宅區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 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並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撥付給乙方;

(3) 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______%) ______平方米給乙方,按月租金_______元租用,並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 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_元租用;

(5) 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 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 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覈評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五條規定的物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 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費收費標準;

(9) 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和規章制度以及業主公約的行爲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停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交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業責任人進行催交、催改;

(10) 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協調乙方與行政管理部門、業主間的關係;

(11) 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2. 乙方權利、義務:

(1)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2) 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現管理目標、經濟指標,並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 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定維修方案,報甲方審議通過後,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串領取所需的維修經費;

(4) 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賬目的監督並報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區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收支賬目;

(5) 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6) 乙方須本着高效、精幹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置管理機構和人員;

(7) 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 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費收費工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

(9) 有權依照甲方委託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來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10) 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物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1) 開展卓有成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2) 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來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第五條 物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1.各項管理指標執行物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後_______年內達到_____標準。

2.確保年完成各項收費指標______萬元,合理支出______萬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_______%作爲經營收入。

第六條 風險抵押

1.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__元,作爲風險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後三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於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4.如由於乙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返還抵押金,並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第七條 獎罰措施

1. 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如有節餘,甲方按節餘額的______%獎勵乙方。

2. 如該住宅區被評爲全國、省、市文明住宅小區,甲方分別獎勵乙方人民______元(全國)、_____元(省)、______元(市)獲得上級部門單項獎或有關榮譽的資金另定;如在乙方管理期間,由乙方獲得的文明小區稱號被上級取消,則乙方應全部返還上述資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 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補償或承擔相應責任。

4. 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全責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_______至_______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5. 由於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房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中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 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1.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合同爲準。

2. 合同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於期滿前三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 合同終止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颱風、洪水、地震等),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共同協商、合理分攤。

2.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_______ 、_______爲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3. 本全責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物業管理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4. 雙方如對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可提請物業管理部門調解,或訴至人民法院。

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6.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成都市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篇1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

主任: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企業名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__(物業名稱)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狀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

物業類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區(市)縣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

四至:東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

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委託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一。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爲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甲方應當要求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根據業主公約履行本合同中相應義務,承擔相應責任,並遵守本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第二章 委託管理服務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_________.

第五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高壓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央監控設備、建築物防雷設施、_________.

第六條 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自行車棚、停車場、_________.

第七條 共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_________.

第八條 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_________.

第九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_________.

第十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_________.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公共場地停放車輛,停放人應與乙方簽訂專項合同。

第十一條 維護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

前款約定的事項不含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與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責任,乙方與業主、使用人另行簽訂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_________.

第十三條 根據業主委員會的委託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四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原則上應接受委託,但收費由當事雙方協商。

第十五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爲,針對具體行爲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報告規勸、制止、_________等措施。

第十六條 其它委託事項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七條 委託管理期限爲_________年(不超過3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八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業主、使用人的合法權益;經常聽取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並及時將這些反饋給乙方;協調業主、使用人、乙方之間的關係;

2、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業主公約及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採取措施督促業主、使用人按時交納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用;

3、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方案;

4、檢查監督乙方物業管理方案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維修養護計劃和財務預算及決算報告;

6、審批物業維修專項資金的使用預算,並監督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竣工驗收;審查乙方提供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書面報告;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的經營性商業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_;

8、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物業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_;

9、與乙方辦理物業管理驗收手續時,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附屬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備設施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4)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

10、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_________;

(2)_________;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及完成物業管理各項管理目標;

12、負責本物業維修專項資金的籌集,督促業主繳納物業維修專項資金;

13、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對本合同約定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14、_________.

第十九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方案,自主開展物業經營管理服務活動;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爲,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五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爲及時進行處理;

4、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及其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注意事項和禁止行爲,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按養護計劃和操作規程,對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狀況進行檢查,發現不安全隱患或險情及時排除;

7、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並於每年_________月,以_________方式向甲方提出這些計劃和報告。

8、每_________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用收支帳目和物業維修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將物業管理服務項目、收費標準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

9、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改善配套項目,須與相鄰業主協商同意並徵得業主大會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不得擅自改變房屋共用部位的用途;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由甲方提供的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全部檔案資料;

11、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的變更情況;

12、接受業主、使用人、甲方、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等的監督,不斷完善管理服務,定期向甲方報告本合同履行情況;

13、_________.

第五章 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質量

第二十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房屋外觀;

2、設備運行;

3、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護和管理;

4、公共環境衛生;

5、綠化;

6、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7、公共秩序維護與協助消防;

8、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急修、小修;

9、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_________.

上述1~8項物業管理服務質量不低於物業管理服務的行業指導標準,具體見附件二。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一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用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的相關規定;

2、本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住宅由業主按其擁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納;非住宅由業主按其擁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納,具體是_________;

3、本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每_________[月]/[季]/[半年])交納一次,每次交納費用時間爲_________.

4、本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標準的調整[由甲方召開業主大會討論決定後,乙方據此向物價主管部門申報並獲覈定的標準進行調整]/[甲方召開業主大會決定標準,甲乙雙方協商調整].

5、空置、空關房屋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分別由_________按其擁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納。

6、業主出租其擁有的物業,其應承擔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由業主交納,業主與承租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業主應將此約定送乙方備案並負連帶繳納責任;

7、業主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該業主應承擔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

8、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中未計入的共用設施設備運行、能耗費用,按_________[該幢]/[該物業]住戶實際用量共同分攤;

9、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按以下第_________項處理;

(1)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元交納滯納金;

(2)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應交管理服務費的千分之_________交納滯納金;

(3)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車位使用費不得高於有權覈定部門規定的現行標準,由車位使用人按下列標準向乙方交納:

1、露天車位: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2、車庫: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3、摩托車: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4、自行車: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5、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乙方受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委託對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的費用,由當事人自行約定。

第二十四條 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其它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如下: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

本物業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日常養護費用,由乙方在收取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中列支,其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費用,在本物業維修專項資金中列支。共用的專項設備運行的能耗,應設獨立計量表覈算,據實際用量合理分攤計收費用。

第二十六條 經甲方同意,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將本物業當年度需用維修專項資金移交給乙方代管的,乙方應當定期接受甲方的檢查與監督。

第二十七條 乙方發生變換時,代管的維修專項資金帳目經甲方審覈無誤後,應當辦理帳戶轉移手續。帳戶轉移手續應當自雙方簽字蓋章起十日內送當地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和甲方備案。

第二十八條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保險由乙方代行辦理,保險費用由全體業主按各自所佔有的房屋建築面積比例分攤。

業主、使用人的家庭財產與人身安全的保險由業主、使用人自行辦理;

_________.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九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八條第_________款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約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_________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達到合同約定;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約定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一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費用,退還利息並按_________支付違約金;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二條 甲方違反協議,未能讓業主按其擁有房屋建築面積按本合同約定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標準和時間交納費用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向業主催促補交併從逾期之日起按_________交納違約金或_________.

第三十三條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_________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對超過部分還應給予賠償。

第三十四條 因房屋建築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乙雙方向開發建設單位索賠。

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關主管部門的鑑定爲準。

第三十五條 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三十六條 因違約而需解除本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合同自書面通知到達對方時即行解除,並在二十日內辦理交接。如有異議,可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三十八條 爲維護公衆、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業主財產損失的,當事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三十九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爲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_____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期滿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被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法院起訴。

第四十五條 甲乙雙方應將本物業的《業主公約》作爲本合同的附件;業主轉讓物業時,應當將《業主公約》與本合同作爲轉讓合同的附件,並告之受讓人關於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用等費用的交納情況。

第四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本合同期滿_________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四十七條 本合同自_________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成都市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物權法》以及《物業

一、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1、歸集和管理大樓檔案和物業資料,按規定製訂物業

2、物業共用部位的日常維護和管理,一般包括建築物

3、物業共用設備的日常維護和管理,一般包括電梯、

4、物業共用設施的日常維護和管理,一般包括道路、

5、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做好

6、制訂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環境綠化等方面的年度維修養護方案並予公示和組織實施,制訂突發事件的應急處臵預案並協助做好有關工作;

7、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對房屋裝飾裝修進行管理;

8、設立服務監督電話,並將物業服務內容、服務標準和收費標準進行公示;

9、雙方認可的其他事項: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爲叄年,合同簽訂後,合同的履行期(含試用期)從大樓正式運行前1個月開始計算(正式運行時間以甲方書面通知爲準),試用期叄個月,試用期滿後,經甲方考覈合格,則合同正式生效,否則,合同終止。合同期滿後,本合同自行終止。合同簽訂日至合同的履行日之前爲前期物業管理服務。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乙方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實施監督檢查,有權要求乙方對違反服務承諾的事項進行限期整改;有權要求乙方採納合理要求;有權對乙方的違紀、違規、不履行職務人員提出撤換的建議;有權對乙方的管理及服務考覈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工作

3、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物業管理法規、違反大樓管理規定、違反設備、設施管理規定和操作規程的行爲或乙方的工作人員違紀、違法、違規、不履行職務行爲進行應急處理,包括責令立即停止行爲、恢復原狀、覈查事實情況、採取有效措施等。

4、如果乙方所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達不到管理方規定的質量標準,或存在問題,甲方有權利和義務向乙方反饋,並得出整改意見。乙方應採取有效措施立即給予糾正、改進,解決問題。對甲方提出的較難處理的物業管理問題,雙方協商解決問題的時限,乙方必須在商定合理的時間內予以解決。不能改進工作,達到質量標準,或解決問題的,甲方有權延期支付相應部分的物業管理費用而不承擔任何責任,直至問題解決。

5、甲方委託乙方對大樓進行管理,任何單位(團體)、個人如有違反大樓管理規定、對大樓設備和設施造成侵害、有可能危害大樓安全和影響大樓辦公環境的行爲進行有效處理,並及時報告甲方。

6、有權要求乙方按雙方約定的管理標準提供物業管理狀況報告等管理信息。

7、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無償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值班室、倉庫等物業管理用房。

8、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交相關物業管理檔案資料,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9、不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10、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的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1、大樓的水電費由甲方直接向供水公司、供電公司交納。

12、乙方按合同完成工作,甲方須按時支付有關款項。

13、本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對本物業的管理財務狀況進行財務審計。

14、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規定,制定大樓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管理服務活動,但不得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2、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收費規定,按物業管理的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標準,測算物業管理收費標準,並由乙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3、負責編制大樓建築本體及附屬建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等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及大、中型維修方案,經雙方商定報批後組織實施。大、中型和更新改造費用由甲方負責,單項費用少於叄佰無(含叄佰元)的小修由乙方直接維修,並承擔費用。

4、有權依照本合同對在物業管理範圍內發生的違反大樓管理規定和有可能危害大樓安全、影響大樓辦公環境的行爲以及突發事件(如盜竊、火災等)進行應急處臵,並及時報告甲方有關人員。

5、乙方有權要求大樓所有辦公人員遵守有關大樓管理規定。

6、乙方可以在公安部門的指導下,做好安保工作,檢查大樓出入物品、車輛,盤查進出人員。

7、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含掛靠等)將本合同的權益與責任轉讓給其他第三人。在徵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乙方可以選取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一、二項專業服務並支付費用,但必須是有相應資質的專營公司;甲方只與乙方發生合同關係,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第三方過錯責任視爲乙方過錯責任。

8、接受甲方監督。

9、就“大樓”管理設立專門賬戶,用於“大樓”的物業管理並至少每季度向甲方公佈一次管理費用的收支賬目。

10、對“大樓”的功能設施不得擅自佔用、改變功能和用途,如需在“大樓”內、外,改建、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批准後方可實施。

11、建立本大樓的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2、及時向甲方提交年度工作總結和計劃報告。

13、向甲方提交各類治安、刑事及突發事件處理的報告。

14、加強乙方員工職業道德和法制教育,做好保密工作。

15、乙方有義務執行甲方制定的節電節水節油的各項規定,採取有效措施給予支持和配合,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

16、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從合同終止之日起十天內向甲方移交原委託管理的全部物業項目、管理用房及其他各類管理檔案、財務等資料。

17、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管理目標

1、在合同期限內,執行《全國物業管理示範大廈標準評分細則》,開展工作。

2、嚴格按照方案中承諾的物業服務標準組織實施物業服務,在甲方組織的檢查考覈中得分都在95%以上。

3、有效投訴率低於2‰。

4、有效投訴及時處理率達100%。

5、報修項目的及時處理率達到100%(小修項目在1小時內組織有效地維修)。

6、公共配套設施、設備完好率達99%以上,衛生保潔率100%。

7、對房屋、設備設施、環境衛生、車輛、綠化及物業人員行爲規範等各方面的管理,民意測評滿意率95%以上。

8、利用現代化管理手段對物業進行管理。

9、消防管理設備設施按照法規規定,隨時抽查完好率100%。

10、支持配合甲方做好節電節水節油的工作,有明顯效

11、工程維護人員中有總公司派出的經政府有關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電梯維護)人員1人。

六、管理服務費用(合同價格)

1、本物業的年管理服務費109萬元,即“ 3.3 元/㎡建築面積〃月”,每月人民幣9.1萬元。甲方每月中旬撥付,簽署付款憑證,本合同期滿當月的管理服務費待甲乙雙方辦好交接手續後,再予支付。

2、合同簽訂後,合同的履行期(含試用期)從大樓正式運行前1個月開始計算,正式運行前1個月之前的物業管理費按覈定的公司的人員等費用總額加20%的管理費由甲方支付。

3、大樓超過叄佰元以上的日常維修僅收材料費,其它特約服務,採取成本覈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

七、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相應補償。

2、如因乙方原因,致使不能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扣付相應部分物業管理費用。

3、如因甲方房屋建築、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和損失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和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鑑定結論爲準。

4、甲方根據方案對大樓的物業管理服務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考覈;如乙方達不到管理目標的要求,甲方有權扣付5%以下月物業管理費用。

八、本合同的附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互爲補充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投標書若有與本合同相矛盾的地方,以本合同爲準。

九、未盡事宜由甲、乙方雙方協商並簽訂相關的補充協議,簽訂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五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吉安市政府採購辦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成都市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篇14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業主管理委員會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委託方):____________ 物業管理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加強____________小區(大廈)的物業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爲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____市物業管理方面的法規和政策,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物業管理內容

(一)甲方將位於____區____路的____範圍內的物業委託給乙方實行統一管理,綜合服務。

(二)管理事項包括:

1.房屋的使用、維修、養護;

2.物業範圍的公用設施、設備及場所(地)(消防、電梯、機電設備、路燈、走廊、自行車房、棚、園林綠化地、溝、渠、池、井、道路、停車場等)的使用、維修和管理;

3.清潔衛生(不含垃圾運到中轉站後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娛活動場所;

6.便民服務網點及物業範圍內所有營業場所;

7.車輛行駛及停泊;

8.物業檔案管理;

9.授權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第二條 委託物業管理形式

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爲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本合同規定甲方將住宅區委託乙方實施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並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撥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0.5%)____平方米給乙方,按月租金____元租用,並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元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覈評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五條規定的目標和指標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9.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和規章制度以及業主公約的行爲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停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作業責任人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協調乙方與行政管理部門、業主間的關係;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二)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際管理目標、經濟指標,並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訂維修方案,報甲方審議通過後,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領取所需的維修經費;

4.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賬目的監督並報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區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收支賬目;

5.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6.乙方須本着高效、精幹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置管理機構和人員;

7.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

9.有權依照甲方委託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爲進行處理;

10.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物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1.開展卓有成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2.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第五條 物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一)各項管理指標執行物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後____年內達到____標準。

(二)確保年完成各項收費指標____萬元,合理支出____萬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____%作爲經營收入。

第六條 風險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元,作爲風險抵押金。

(二)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後3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於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四)如由於乙方過錯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返還抵押金,並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第七條 獎罰措施

(一)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如有節餘,甲方按節餘額____%獎勵乙方。

(二)如該住宅區被評爲全國、省、市文明住宅小區,甲方分別獎勵乙方人民幣____元(全國)、____元(省)、____元(市);獲得上級部門單項獎或有關榮譽的獎金另訂;如在乙方管理期間,由乙方獲得的文明小區稱號被上級部門取消,則乙方應全部返還上述獎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補償或承擔相應責任。

(四)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____至____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戶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 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合同爲準。

(二)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於期滿前3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三)合同終止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

第九條 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颱風、洪水、地震等),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共同協商、合理分攤。

(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爲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物業管理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四)雙方如對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訴請人民法院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 《_______住宅區物業情況一覽表》 (略)

二、物業管理與物業管理服務的區別

1、物業管理是指業主對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以及建築區劃內共有建築物、場所、設施的共同管理或者委託物業服務企業、其他管理人對業主共有的建築物、設施、設備、場所、場地進行管理的活動。

2、物業管理服務是指受物業所有人的委託,依據物業管理委託合同,對物業的房屋建築及其設備,市政公用設施、綠化、衛生、交通、治安和環境容貌等管理項目進行維護、修繕和整治,並向物業所有人和使用人提供綜合性的有償服務。

3、法律性質不同:衆所周知,物業管理是派生於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的一種準物權(在區分所有權中叫成員權),是購買了不動產的業主們的法定權利,是業主們一定區域內的共有物業的使用與管理的自治權,它因不動產的存在而存在,因不動產的滅失、買賣、贈送而消失。而物業管理服務產生於服務提供者(物業管理企業)與業主或業主大會的合意而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依合同的生效而取得。

4、權利主體不同:新條例規定,物業管理活動中的一切權利屬於業主,也就是說物業管理的權利主體是業主和由其組成的業主大會,即使選聘了物業管理服務企業,物業管理服務企業也不過是一個義務主體罷了,物業管理服務企業處於被管理、被監督的地位。而物業管理服務活動中的權利主體是物業管理服務企業,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員工則成了義務主體,業主承擔的是支付服務費的義務。

5、參與主體不同:物業管理活動的參與主體有建設開發商、政府房地產主管部門、業主、房屋認購人、租戶、居民委員會等單位和個人,如果有聘請物業管理服務企業或專業服務企業,則兩者也屬於參與主體之列。而物業管理服務活動的參與主體主要是物業管理服務企業及員工,如有單項業務外包,專業服務企業及其員工也屬此列。

成都市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篇15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_____________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__區

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爲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管理、維修養護。

第五條 道路、排水管道等公用設施的使用管理和維修養護。

第六條 公用綠地、花木等的養護和管理。

第七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第八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九條 維持公共秩序,巡視、門崗執勤。

第十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一條 協助社區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二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綜合服務費;

2.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設施日常維修費;

3.停車費;

4.裝璜垃圾清運費。

第十三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應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十四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爲,針對具體行爲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等措施,並報有關執法部門處理。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五條 委託管理期限爲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議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和房屋及設施維修計劃;

6.按《_________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條例》向乙方提供物業用房,其租金用於物業管理;

7.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8.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應承擔違約責任,甲方協助做好協調和思想工作,幫助乙方催交。

第十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物業管理制度;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爲,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四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爲進行處理;

4.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和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設備 、綠化帶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7.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8.每年第一季度底,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上年度相關管理經費的使用情況;

9.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十八條 乙方按《_________市普通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等級參考標準》中“________級服務等級標準”實現目標管理,具體詳見附件。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十九條 物業管理綜合服務費

1.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2.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務費,按全額收取;

3.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的,按下列方法處理:

從逾期之日起每天應按費用的千分之一交納滯納金。

第二十條 公共設施日常維修費

房屋的共有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日常維修、養護費用由乙方按多層住宅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收取,非住宅按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__收取,並按照下列標準執行:日常小修、養護費用,從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設施日常維修費中承擔;大中修費用、更新費用,由乙方制定計劃,報甲方審覈,由全體業主共同承擔。

第二十一條 車位使用費由乙方按照《_________市區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停車收費辦法》和《住宅小區機動車地下停車收費標準》規定,由乙方向車位使用人收取,收入用於彌補物業管理成本。

第二十二條 乙方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由當事人按實發生的費用計付,收費標準須經甲方同意。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二十四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可以用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條 合同期滿後,乙方全部完成合同並且管理成績優秀,業主、物業使用人反映良好,甲、乙雙方可續訂合同。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爲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_____頁,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街道辦事處、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條 因房屋建築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鑑定爲準。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_________街道辦事處、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三條 合同期滿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合同期滿_________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成都市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篇16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房地產開發企業或其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購房人、業主):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在甲乙雙方簽訂《房屋買賣(預售)合同》或《房屋租賃合同》的同時,就前期物業管理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概述

前期物業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企業簽定的《物業管理合同》生效時止的物業管理。

第二條 物業基本狀況

1、本物業名稱:_________

2、乙方所購房屋銷售(預售)合同編號:_________

3、乙方所購房屋基本情況:

(1)類型: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

(3)四至:_________

(4)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條 共用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定義

1、所謂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門內承重牆體、樑、柱、樓板、屋頂等)、戶外牆面、廳門、樓梯間、抗震結構部位、走廊通道等。

2、共用設施設備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壓泵、電梯、天線、供電線路、通訊線路、照明、鍋爐、供熱線路、供氣線路、消防設施、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

第四條 甲方的物業管理職責

1、甲方應當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並書面告知乙方

2、甲方應當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3、物業管理企業可委託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與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4、不得佔用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5、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等有償服務;

6、自本協議終止時起5日內,與業主委員會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辦理本物業的物業管理移交手續,物業管理移交手續須經業主委員會確認。

第五條 乙方的監督與保證

1、有權參加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2、有權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爲,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3、不得佔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因搬遷、裝飾裝修等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應事先通知甲方,並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給予賠償;

4、轉讓房屋時,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讓方與甲方簽訂本協議;

5、對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等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等造成的損失、損害承擔民事責任。

6、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採光、維修、通行、衛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係,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 甲方對共用設備的管理

1、設備圖紙、檔案資料齊全,設備臺帳記錄清晰,管理完善,隨時查閱。

2、專業技術人員、維修操作人員嚴格執行操作規程,按要求經過專業培訓,持證上崗。

3、設備良好,運行正常,有設備運行記錄。有專門的保養檢修制度,無事故隱患。

4、小區內生活用水(高壓水泵、水池、水箱)有嚴密的管理措施,有二次供水衛生許可證和操作人員健康許可證。水質檢驗合格。

5、電梯按規定時間運行,電梯廂清潔衛生,通風、照明良好。

6、電梯有專業隊伍維修保養,安全運行和維修養護規章制度健全,運行養護有記錄。

7、負責鍋爐供暖的,嚴格遵守鍋爐供暖各項規章制度,運行正常,並有運行記錄。供暖期間,居室內溫度應爲18℃,不低於16℃。

第七條 甲方對共用設施的管理

1、小區內公共配套服務設施完好,並按原設計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設施設備齊全,運行正常。

3、道路暢通,路面平坦無損壞。

4、污水排放暢通,溝道無積水。

5、危險部位標誌明顯,有防範措施。

第八條 甲方對綠化及養護的管理

1、公共綠地、庭院綠化佈局合理,花草、樹木、建築小品配置得當。

2、綠化有專人養護和管理,無損壞、踐踏現象,無病蟲害及枯死現象。對綠地、花木等定期澆水、施肥、除蟲、修剪、清除枯葉。

第九條 甲方對環境衛生的管理

1、由甲方組織清潔隊伍對小區內公共環境衛生及樓層公共部位衛生進行保潔;

2、公共部位清潔設施擺放整潔,設有果皮箱、垃圾房等保潔設施,垃圾日產日清;

3、樓梯間、通道、走廊的地面、牆面和樓梯扶手、窗臺無灰塵,窗戶明亮。樓道內無亂堆亂放現象。設備間清潔衛生,通風照明良好;

4、雪後及時掃淨小區內道路和樓間積雪;雨後及時清理污水;

5、小區內馬路無攤點、市場,商業網點牌匾美觀整齊、管理有序;

6、小區內無違章臨時建築;

7、小區內無亂堆、亂放、亂貼、亂畫、亂刻和亂掛現象;

8、定期消殺"四害"。

第十條 甲方應採取的保安措施

1、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物業區域內的治安和公共秩序,爲小區業主(住戶)創造一個安全、有序的生活、工作環境;

2、小區內實行24小時值班巡邏制度,杜絕因管理責任造成的重大刑事案件;

3、值班人員有明顯標誌,熟悉轄區情況,工作規範,作風嚴謹,有值班巡邏記錄,各項管理措施落實;

4、甲方應禁止散發廣告、推銷產品和無身份證明等人員進入小區,對因管理責任造成的事故和損失應當負責。

第十一條 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1、甲方應對車輛進出實行驗證、登記制度;

2、乙方的車輛需按規定線路行駛,進場後需按指定位置停放;

3、甲方派出的巡邏協防隊員負責疏通和維護區內交通秩序;

4、甲方應禁止載有有毒、有害物品的車輛進入小區;

5、在小區內因亂停、亂放等造成的人員及財產損失由車主自行負責。否則因故造成的車輛丟失、損壞等事故由肇事者負責。

第十二條 房屋裝飾裝修管理

甲乙雙方訂立《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乙方在裝飾裝修房屋時應當遵守。見附件:《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第十三條 甲方物業管理服務質量保證

1、基本要求

(1)服務與被服務雙方簽訂規範的物業服務合同,雙方權利義務關係明確。

(2)承接項目時,對住宅小區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認真查驗,驗收手續齊全。

(3)管理人員、專業操作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物業管理職業資格證書或者崗位證書。

(4)有完善的物業管理方案,質量管理、財務管理、檔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管理服務人員佩戴標誌,行爲規範,服務主動、熱情。

(6)公示8小時服務電話。報修按雙方約定時間到達現場,有報修、維修記錄。

(7)按有關規定和合同約定公佈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8)按合同約定規範使用住房專項維修資金。

(9)每年至少1次徵詢業主對物業服務的意見,滿意率70%以上。

2、房屋管理

(1)對房屋共用部位進行日常管理和維修養護,檢修記錄和保養記錄齊全。

(2)根據房屋實際使用年限,檢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狀況,需要維修,屬於小修範圍的,及時組織修復;屬於大、中修範圍的,及時編制維修計劃和住房專項維修資金使用計劃,向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提出報告與建議,根據業主大會的決定,組織維修。

(3)每週巡查1次小區房屋單元門、樓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門窗、玻璃等,定期維修養護。

(4)按照住宅裝飾裝修管理有關規定和業主公約(業主臨時公約)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裝飾裝修管理制度。裝修前,依規定審覈業主(使用人)的裝修方案,告知裝修人有關裝飾裝修的禁止行爲和注意事項。至少兩次巡查裝修施工現場,發現影響房屋外觀、危及房屋結構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線等損害公共利益現象的,及時勸阻並報告業主委員會和有關主管部門。

(5)對違反規劃私搭亂建和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行爲及時勸阻,並報告業主委員會和有關主管部門。

(6)各組團、棟、單元(門)、戶有明顯標誌。

3、共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

(1)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日常管理和維修養護(依法應由專業部門負責的除外)。

(2)建立共用設施設備檔案(設備臺帳),設施設備的運行、檢修等記錄齊全。

(3)操作維護人員嚴格執行設施設備操作規程及保養規範;設施設備運行正常。

(4)對共用設施設備定期組織巡查,做好巡查記錄,需要維修,屬於小修範圍的,及時組織修復;屬於大、中修範圍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時編制維修、更新改造計劃和住房專項維修資金使用計劃,向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提出報告與建議,根據業主大會的決定,組織維修或者更新改造。

(5)載人電梯早6點至晚12點正常運行。

(6)消防設施設備完好,可隨時啓用;消防通道暢通。

(7)路燈、樓道燈完好率不低於80%。

(8)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設施設備有明顯警示標誌和防範措施;對可能發生的各種突發設備故障有應急方案。

4、協助維護公共秩序

(1)小區24小時值勤。

(2)對重點區域、重點部位每3小時至少巡查1次。

(3)車輛停放有序。

(4)對火災、治安、公共衛生等突發事件有應急預案,事發時及時報告業主委員會和有關部門,並協助採取相應措施。

5、保潔服務

(1)小區內設有垃圾收集點,生活垃圾每天清運1次。

(2)小區公共場所每日清掃1次;電梯廳、樓道每日清掃1次;共用部位玻璃每季度清潔1次;路燈、樓道燈每半年清潔1次。

(3)區內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半年檢查1次,並視檢查情況及時清掏;化糞池每季度檢查1次,每年清掏1次,發現異常及時清掏。

(4)二次供水水箱按規定清洗,水質符合衛生要求。

6、綠化養護管理

(1)對草坪、花卉、綠籬、樹木定期進行修剪、養護。

(2)定期清除綠地雜草、雜物。

(3)預防花草、樹木病蟲害。

第十四條 費用標準

自乙方辦理入住手續當月起,物業管理服務費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由乙方按下述標準向甲方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交納。

1、乙方交納費用時間:從開發公司通知的業主入住之日起,開始向甲方繳納管理費。

2、管理費標準:

住宅:_________元/㎡/月;

商場(商鋪):_________元/㎡/月;

辦公寫字樓:_________元/㎡/月;

其它:_________。

3、乙方出租物業的,需到甲方登記備案,否則物業管理服務費用仍由乙方交納;

4、乙方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5、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標準按照市物價部門的有關規定調整;

6、交納費用時間:每月_________日前交付。

第十五條 其他有償服務費用

車位使用管理服務費用及其它有償服務費:按物價局審批標準或者雙方協商標準執行。

第十六條 收支的公佈

甲方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每半年向業主、使用人公佈_________次物業管理服務費收支情況,每年_________月份向業主公佈全年維修基金利息收支情況。

第十七條 代收代繳收費服務

受有關部門或單位的委託,甲方可提供水費、電費、燃(煤)氣費、熱費、房租等代收代繳收費服務(代收代繳費用不屬於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收費標準執行政府規定。

第十八條 保險

1、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保險由甲方代行辦理,保險費用由全體業主按各自所佔有的房屋建築面積比例分攤;

2、乙方的家庭財產與人身安全的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

3、_________。

第十九條 突發事件的處理

爲維護公衆、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甲方因採取緊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二十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協議,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乙方違反協議,使甲方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甲方違反協議,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費用,退還利息並支付違約金;

4、乙方違反協議,不按本協議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間交納有關費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交併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交納違約金,或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 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_________年。

第二十二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三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爲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四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二十五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六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爲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爲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七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二十八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成都市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篇17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山西煤炭運銷集團建築煤業有限公司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朔州市源園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實施物業管理招標之前甲方企業辦公樓、調度樓、食堂、保衛及其附屬設施等管理事宜委託乙方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平魯區白堂鄉陶卜窪村

物業託管內容:辦公樓、調度樓、辦公區、生活區保潔,會議服務,食堂管理,生活用水用電維護。

管理面積:6000平方米。

第二條 委託管理事項

1.建築物維修、養護,包括:修理門窗、換紗、換玻璃;照明線路、開關、燈泡、上下水系統、桌、椅、門窗玻璃的定期保養、維護;疏通下水、雨水口等。

2.設備維護:確保空調系統正常運行,保障夏季製冷正常;所有系統設備(如:上下水管道、照明、有線電視、暖氣管路、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水系統等)的定期清理、保養、維護修理。

3.保潔:環境(包括食堂、辦公場所、生活區及室外停車場等)的清潔衛生、消毒,垃圾的收集、清運,綠化維護。

4.甲方員工的用餐服務,員工衣物的洗理。

5.會務服務:各種會議、比賽活動的服務。

6.受甲方委託,採購服務範圍所需的材料、物品以及其它服務工作。

第三條 委託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爲21個月,自20xx年10月16日起至20xx年7月16日止。如在甲方實施物業管理招標時,乙方中標的,本合同繼續有效,或甲乙雙方可就本合同相關內容續簽合同。

第四條 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1監督乙方履行本合同。

1.2審定批准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1.3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並進行考覈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甲方有權扣減乙方的管理費用。

1.4甲方有權對乙方根據《朔州市昌宏商務服務有限公司關於後勤統一管理服務實施方案》進行考覈。考覈標準由甲方隨合同一併提供給乙方,便於乙方根據標準具體實施。

1.5按合同規定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制訂本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以開展各項管理活動。

2.2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維修養護計劃和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2.3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得將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2.4乙方工作期間所需的辦公用品,辦公設備均由乙方承擔。

2.5每隔15日向甲方書面彙報物業管理工作。

2.6收集物業管理的資料並整理、歸檔。

2.7乙方工作人員應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乙方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及健康,全部由乙方自行負責;對乙方工作人員的人身損害、傷亡的,及乙方工作人員造成其他第三人人身損害或傷亡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2.8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委託管理的全部物業、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2.9試用期滿,乙方有權選擇不與甲方簽訂正式物業委託服務管理合同,且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五條 管理服務標準

1.嚴格遵守執行《食品衛生法》和《衛生防疫法》等國家法律、法規及政策,認真執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餐飲嚴把進貨關,加工製作關,按時保質保量爲甲方員工提供衛生、美味、可口的飯菜。

2.各崗位服務人員工作要熱情、禮貌、服務周到並定期培訓。管理標準參照公司制定的《物業管理制度》中的標準。

3.所有服務範圍內的清潔衛生工作要做到窗明几淨,樓道乾淨整潔,定期消毒。

4.室內外環境每天清潔,垃圾桶每天清理一次,做到無灰塵、無雜物,垃圾要及時清運。

5.建築物本體及門、窗、傢俱等相關設施要完整,有損壞要及時更換、維修。

6.給排水管道必須做到不漏、水路暢通無阻;浴室水質合格,水溫正常。電氣照明設施要做到能正常投運,出現故障及時維護。水、電、暖、電視24小時維修。

7.加強對物業各個場所的防火、防盜管理工作,做到物品不丟失、不被盜,確保安全第一。

8.對服務範圍的甲方所有物資要精心管理,定期清點,定期保養,做到帳物相符,服務用品按規定發放。

9.乙方管理、維護資產的所有權屬甲方,乙方無權擅自報廢,如需要更換或大修須書面報請甲方審批。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賠償,同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賠償,同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或解除本合同。

3.非因甲方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並對甲方造成的損失予以賠償。

第七條 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1.合同總價爲:3.190.000元(大寫:叄佰壹拾玖萬元整)

2.支付方式:按月支付,每月支付151900元(大寫:壹拾伍萬壹仟玖佰元整)。

3.乙方每月辦理相關手續後開具完稅發票,甲方據此支付服務費用。

第八條 其他

1.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甲方實施物業招標工作,並有其他企業中標的,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根據本合同向乙方支付相應合

同價款後,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同時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物業交接驗收手續。

2.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簽合同,應在本合同期滿30日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曰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訂日期: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訂日期:

成都市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篇18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

主任: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企業名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__(物業名稱)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狀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

物業類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區(市)縣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

四至:東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

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委託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一。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爲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甲方應當要求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根據業主公約履行本合同中相應義務,承擔相應責任,並遵守本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第二章 委託管理服務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_________。

第五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高壓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央監控設備、建築物防雷設施、_________。

第六條 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自行車棚、停車場、_________。

第七條 共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_________。

第八條 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_________。

第九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_________。

第十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_________。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公共場地停放車輛,停放人應與乙方簽訂專項合同。

第十一條 維護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

前款約定的事項不含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與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責任,乙方與業主、使用人另行簽訂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_________。

第十三條 根據業主委員會的委託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四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原則上應接受委託,但收費由當事雙方協商。

第十五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爲,針對具體行爲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報告規勸、制止、_________等措施。

第十六條 其它委託事項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七條 委託管理期限爲_________年(不超過3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八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業主、使用人的合法權益;經常聽取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並及時將這些反饋給乙方;協調業主、使用人、乙方之間的關係;

2、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業主公約及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採取措施督促業主、使用人按時交納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用;

3、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方案;

4、檢查監督乙方物業管理方案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維修養護計劃和財務預算及決算報告;

6、審批物業維修專項資金的使用預算,並監督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竣工驗收;審查乙方提供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書面報告;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的經營性商業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_;

8、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物業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_;

9、與乙方辦理物業管理驗收手續時,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附屬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備設施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4)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

10、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_________;

(2)_________;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及完成物業管理各項管理目標;

12、負責本物業維修專項資金的籌集,督促業主繳納物業維修專項資金;

13、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對本合同約定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14、_________。

第十九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方案,自主開展物業經營管理服務活動;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爲,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五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爲及時進行處理;

4、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及其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注意事項和禁止行爲,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按養護計劃和操作規程,對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狀況進行檢查,發現不安全隱患或險情及時排除;

7、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並於每年_________月,以_________方式向甲方提出這些計劃和報告。

8、每_________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用收支帳目和物業維修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將物業管理服務項目、收費標準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

9、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改善配套項目,須與相鄰業主協商同意並徵得業主大會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不得擅自改變房屋共用部位的用途;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由甲方提供的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全部檔案資料;

11、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的變更情況;

12、接受業主、使用人、甲方、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等的監督,不斷完善管理服務,定期向甲方報告本合同履行情況;

13、_________。

第五章 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質量

第二十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房屋外觀;

2、設備運行;

3、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護和管理;

4、公共環境衛生;

5、綠化;

6、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7、公共秩序維護與協助消防;

8、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急修、小修;

9、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_________。

上述1~8項物業管理服務質量不低於物業管理服務的行業指導標準,具體見附件二。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一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用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的相關規定;

2、本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住宅由業主按其擁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納;非住宅由業主按其擁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納,具體是_________;

3、本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每_________[月]/[季]/[半年])交納一次,每次交納費用時間爲_________。

4、本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標準的調整[由甲方召開業主大會討論決定後,乙方據此向物價主管部門申報並獲覈定的標準進行調整]/[甲方召開業主大會決定標準,甲乙雙方協商調整]。

5、空置、空關房屋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分別由_________按其擁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納。

6、業主出租其擁有的物業,其應承擔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由業主交納,業主與承租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業主應將此約定送乙方備案並負連帶繳納責任;

7、業主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該業主應承擔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

8、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中未計入的共用設施設備運行、能耗費用,按_________[該幢]/[該物業]住戶實際用量共同分攤;

9、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按以下第_________項處理;

(1)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元交納滯納金;

(2)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應交管理服務費的千分之_________交納滯納金;

(3)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車位使用費不得高於有權覈定部門規定的現行標準,由車位使用人按下列標準向乙方交納:

1、露天車位: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2、車庫: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3、摩托車: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4、自行車: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5、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乙方受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委託對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的費用,由當事人自行約定。

第二十四條 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其它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如下: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

本物業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日常養護費用,由乙方在收取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中列支,其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費用,在本物業維修專項資金中列支。共用的專項設備運行的能耗,應設獨立計量表覈算,據實際用量合理分攤計收費用。

第二十六條 經甲方同意,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將本物業當年度需用維修專項資金移交給乙方代管的,乙方應當定期接受甲方的檢查與監督。

第二十七條 乙方發生變換時,代管的維修專項資金帳目經甲方審覈無誤後,應當辦理帳戶轉移手續。帳戶轉移手續應當自雙方簽字蓋章起十日內送當地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和甲方備案。

第二十八條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保險由乙方代行辦理,保險費用由全體業主按各自所佔有的房屋建築面積比例分攤。

業主、使用人的家庭財產與人身安全的保險由業主、使用人自行辦理;

_________。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九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八條第_________款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約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_________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達到合同約定;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約定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一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費用,退還利息並按_________支付違約金;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二條 甲方違反協議,未能讓業主按其擁有房屋建築面積按本合同約定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標準和時間交納費用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向業主催促補交併從逾期之日起按_________交納違約金或_________。

第三十三條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_________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對超過部分還應給予賠償。

第三十四條 因房屋建築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乙雙方向開發建設單位索賠。

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關主管部門的鑑定爲準。

第三十五條 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三十六條 因違約而需解除本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合同自書面通知到達對方時即行解除,並在二十日內辦理交接。如有異議,可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三十八條 爲維護公衆、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業主財產損失的,當事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三十九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爲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_____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期滿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被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法院起訴。

第四十五條 甲乙雙方應將本物業的《業主公約》作爲本合同的附件;業主轉讓物業時,應當將《業主公約》與本合同作爲轉讓合同的附件,並告之受讓人關於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用等費用的交納情況。

第四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本合同期滿_________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四十七條 本合同自_________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成都市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篇19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第二條

第三條

第四條 本合同當事人 甲方: 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委託乙方實行甲方指定範圍內的宿舍管理服務,特訂立本合同。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 員工宿舍 坐落位置: 臨時位置: 第二章 宿舍管理服務內容 甲方要求乙方每天提供 24 小時宿舍管理服務。服務內容包括如下:1. 爲本服務項目配置宿舍管理人員名(2男2女),實行兩班兩運轉的模式工作(兩個白班、兩個夜班),白班時間:7:00-19:00、夜班時間:19:00-7:00。 2. 其中宿舍管理員年齡爲50週歲以下,懂得電腦基本操作,宿舍管理員按照雙方約定人數和人員單價計算。 2. 負責看管公共區域設施設備及巡視,以免發生外來人員侵入偷竊或損害財物;對上崗服務時間內進出管理區域的人員做好接待登記工作,謝絕無關人員進入管理區域。

3. 遵守甲方相關宿舍管理制度並嚴格按照制度執行,在崗期間嚴

禁與甲方員工發生任何衝突。

第三章 合同服務期限

第五條 委託管理期限爲 12 個月。自 20xx 年 4 月 6 日起至 20xx 年 4 月 5 日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與義務

第六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檢查監督乙方的宿舍管理服務質量。

2.與乙方密切合作,處理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與甲方有關的事項。

3.按時足額支付服務費用。

4.在本合同規定的服務起止日辦理交接手續。

5.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場所和宿舍。

6.每月組織一次入住人員對宿舍管理員的評價;

第七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1. 負責招聘、培訓和管理爲本項目服務的宿舍管理人員。

2. 爲宿舍管理人員提供必要的技術裝備和技術支持。

3. 支付宿舍管理人員的薪資福利。

4. 乙方應定期、不定期對本項目宿舍管理人員服務工作進行檢查監督,並做必要的記錄。

5. 除檢查和緊急處置需要外,未經許可,乙方不得擅自動用甲方所屬的任何設備和物品或擅入任何禁入場所。

6. 經證實因乙方工作人員的工作失職或過錯行爲,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

7. 對甲方在工作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有效給予解決。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八條 宿舍管理服務費

1. (含稅),摺合每人每月人民幣元整。

2. 乙方於當月末提交發票,甲方於次月十日前向乙方支付當月的服務費用。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九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單方提出終止合同,需向對方支付一個月的服務費爲違約賠償金,如出現第十三條的規定,甲方不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 如甲方未能按期付款,在超過合同付款日期10天后從第11天起,按照每超出一天加收應收款0.3%的滯納金,但乙方延期提供發票導致甲方未能按期付款的除外。

第十一條 乙方應執行國家有關規定,負責乙方員工的勞動保護和工作安全,並按照國家規定爲乙方員工繳納五險和購買相關商業保險,乙方員工發生生病、事故、傷殘、死亡和勞動糾紛,甲方不承擔任何賠償或連帶責任。

第十二條 如出現以下情況,視爲一般過錯,乙方應立即給予糾正,提交檢討報告,並更換不符合要求的宿舍管理員,如造成甲方相關損失,給予賠償。

1、無正當理由在工作時間內不經許可脫離宿舍管理範圍,導致崗位失控;

2、宿舍管理員在工作時間內睡覺,或者有其他玩忽職守行爲者;

3、由於工作上的疏忽,未執行甲方制定的宿舍管理規定製度的;

4、宿舍管理員在工作中遇到問題不請示、聯絡、彙報,給甲方造成較重損失;

5、宿舍管理員在工作中對甲方員工進行威脅、恐嚇的;

6、對進出宿舍內相關人員不盤查、不驗證,鬆懈怠慢,未造成嚴重影響者。

7、有其他與上述各項規定程度相關的行爲。

第十三條 如出現以下情況,視爲乙方有重大過錯,乙方應按照法律法規和合同的規定承擔相關的連帶賠償責任。同時甲方可以立即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

1、故意損壞、盜竊甲方或其他員工的財物,性質惡劣,已經經公安部門報案認定的;

2、在宿舍範圍內動手打人或鬥毆的;

3、脫崗時間較長(4小時以上),給甲方造成較重損失者。

4、由於工作的玩忽職守或者管理上的疏忽,引起火災或者其它危害、造成嚴重損失者的。

5、有其他與上述各項規定程度相關的行爲。

第七章 附則

第十四條 合同期滿前30日內,雙方可商談本合同續約事宜

第十五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宿舍管理員工作職責作爲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約定事宜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十七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十八條 因本合同所生的或與本合同履行有關的爭議均由 仲裁委員會依其仲裁規則仲裁解決。

第十九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及加蓋公章後生效。

第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成都市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篇20

甲方:綏化物資城綜合樓小區業主委員會

乙方:綏化福馨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和實際情況,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同意將座落在綏化市物資城綜合樓小區委託給乙方進行物業管理(服務),特訂立本合同。

物業基本情況:

樓房名稱:綏化市物資城綜合樓小區

物業類型:商住式多層樓

位置:綏化市中直北路物資城

佔地面積:建築面積:7624.31㎡;樓房棟數:一棟七層。

一、委託物業服務事項:

1、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服務及清雪,如有個別房蓋漏水或牆皮脫落如超過物業維修範圍,由業主自籌資金解決。

2、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下水管道漏水等(共用部分)、公用照明、監控、化糞池、門衛、供水設備的維修不超過千元的由物業負責,如更新改造由業主自籌資金解決。

3、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及清潔衛生、垃圾收集、冬季掃雪。

4、維護公共秩序(門衛)。

5、甲方提供各業主的住房面積花名冊。

二、保潔服務

1、樓道每週拖洗二次,日清掃一次,樓梯扶手每天擦一次,庭院隨時清掃,保持清潔。

2、樓道公用部位玻璃每年擦兩次,破損玻璃隨時更換,禁止任何人在小區內張貼懸掛廣告。

3、冬季下雪及時清掃,堆放在適當位置,隨時清掃夏季樓區內積水。

4、馬葫蘆每年清理疏通一次,平時發現堵塞,隨時清疏,單元樓內下水道由業戶自行承擔。

三、供水時間

1、供水時間從每日早至晚,物業管理期間負責供水設施的維護、維修和保養,保證全體業主的生產生活用水。

2、供水水箱每季清洗一次,清洗時間由物業公司與業主委員會共同完成,每次清洗過程要有業主委員會成員參加。

四、公用設施、設備維護、養護

1、公用設施(含院內所有公共部位的聲控燈座、燈頭、燈泡、公用部位的門窗及玻璃拉手、門窗叉等)的養護修復費用由物業公司承擔。

2、門燈、樓道燈完好率達95%,若損失,修復時間不超過2日內。

3、設備房要保持整潔通風、無跑、冒、滴、漏現象。

4、公共部位和共用部位人爲損壞的由責任人負責。

五、院內公共秩序維護

1、小區入口24小時不間斷,設人值班,對重點區域、重點部位要經常巡查。

2、院內禁止存放機動車輛,自行車存放不收費用,平常保持車棚整潔。

3、門衛對進出小區負責查看。

六、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

1、管理服務收費每月每平方0.36元。

2、每戶每年二次供水電費:120元/年/戶。

3、清運垃圾費:50元/年/戶。

以上各項收費如政府有新規定,按新規定執行。對無故拖欠應繳納費用的業戶加收欠費總額的千分之一的滯納金日遞增,乙方要求甲方在管理中做到:

1、甲方加大宣傳力度,並協助收繳管理費用。

2、全體業主要積極主動交納各項費用,業主委員會有責任協助物業公司對個別不交納各項費用的業戶做思想工作。

3、自合同簽訂之日起,此小區以前發生的債權、債務乙方概不負責。

4、甲方和乙方共同使用一個辦公地點。

七、委託管理服務期限

委託服務期限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 年12月31日止,合同期滿後,得到大多數業戶的認可,可續簽合同。

八、違約責任:

1、如一方不履行合同,各方都有終止合同的權利。

(1)甲方可以解除乙方爲其服務。

(2)乙方有權棄管。

2、雙方對本合同的條款有未經事宜,如新發生的問題由業主委員會同物業公司協商解決,如是遺留問題由業主委員會同開發商協商解決,如進行補充可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服務項目如遇與法律、法規相違背的,按新規定執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並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負責人簽字(章): 乙方負責人簽字(章):

20xx年 月 日

成都市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篇21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_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1、物業類型:辦公及住宅。

2、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

3、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總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辦公樓總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爲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

第五條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

第六條 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自行車棚、停車場 。

第七條 公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 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 。

第九條 公用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

第十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條 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 。

第十二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三條 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四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服務費及其他經相關部門批准的費用;

2、代收公用照明及自用部位、設施、設備的電梯和水、電費、採暖費。

第十五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應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十六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爲,針對具體行爲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罰款等措施。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七條委託管理期限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時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時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九條 甲方權利義務

1、在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前,負責制定業主公約並將其作爲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要求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

2、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3、檢查監督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委託乙方管理的土建項目及全部設施、設備應達到國家驗收標準要求。在各施工安裝單位承諾的保修期內如存在設施、設備的質量問題,負責返修或委託乙方返修,並承擔乙方支付的所有費用。

6、甲方向所有建設單位及設施、設備供應方退還質量保證金時,應當徵詢乙方對工程質量及設備是否正常運營的意見,且在乙方同意後方可退回該項質量保證金。

7、甲方向乙方提供物業管理用房,由乙方無償使用。

8、檔案、資料,並與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全部移交乙方管理。

9、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的遺留問題。

第二十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物業管理制度;

2、在有關行政部門的指導下,負責召開首次業主大會的籌備工作,成立業主委員會,接受業主委員會的監督。

3、配合甲方完成本小區業主的入住交接工作。

4、對業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爲,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5、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爲進行處理;

6、成立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管理人員、專業操作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必須持有不同崗位的專業資質證書。

7、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備、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8、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9、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10、每六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11、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12、乙方完全按照甲方提供給業主的“房屋質量保證書”中約定的保修範圍、保修期限等條款實施。

13、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二十一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房屋外觀:整潔、完好,外牆面磚、塗料等裝飾材料無脫落、無污跡。

2、設備運行:公用設備運行、使用及維護按規定要求有記錄,無事故隱患,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保養規範;供水設備無滲漏、無污染,二次生活用水有嚴格的保障措施,制定停水及事故處理方案;供電系統制定管理措施並嚴格執行;電梯按規定或約定的時間運行,轎廂、井道保持清潔;制定應急處理方案。

3、交通秩序:機動車停車場管理制度完善,管理責任明確,車輛進出登記。

4、安保:專業保安隊伍實行24小時值班及巡邏制度,文明值勤訓練有素、言語規範認真負責。每月進行一次消防演練,徹底消除消防安全隱患。

5、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95%。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二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此物業服務費標準暫定期限爲一年。)

2、物業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市場價及物價上漲水平因素進行調整。具體物業服務費調整後的標準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另簽訂補充協議。

3、未出售的及因甲方原因未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由甲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支付 。

4、本物業管理費按季度收取,在每個季度前_________日繳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的,每日按1%收取滯納金。

第二十三條 車位使用費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車庫: _________。

2、露天車位: 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乙方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由當事人按實發生的費用計付,收費標準須經甲方同意,並報相關行政部門批准。

第二十五條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養護費用,由______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_____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2、房屋共用設施、設備小修、養護費用,由______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_____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3、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小修、養護費用,由______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_____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4、公用綠地的養護費用,由_________承擔;改造、更新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5、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小修、養護費用,由_____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_____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_____承擔。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甲方違反合同第十九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十條及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 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損失的;

3、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分、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造成損失的;

4、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第三十一條 甲乙任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______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三十三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條因房屋建築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鑑定爲準。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三十七條 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60日前向對方提出書意見。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月____日

成都市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篇22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現雙方就甲方關廟市場四樓物業管理事宜達成一致意見,訂立物業管理委託服務合同,雙方需共同遵守。

一、 委託物業服務期限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二、 物業服務範圍及服務內容

㈠__公共區域的水、電、消防、衛生和秩序等管理。 ㈡信件、報刊、包裹的收發。㈢完成由甲方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 物業服務費每月包乾總價3500元(大寫:叄仟伍百元整)

四、 物業管理服務要求及質量標準

⑴治安秩序維護

_設治安秩序維護員2人(年齡在48歲以內),白班1人,夜班1人;着統一服裝、裝備,配證上班;做好接待工作,以標準的動作和優質的服務展示企業形象;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認真填寫交接紀錄,做到上交下接清楚無誤、責任明確;維護責任區的公共秩序,防止各種不安全事件發生;巡視責任區內各種危及安全的情況,防止人爲破壞行爲,防止丟失,發生異常及時上報;禮貌接待客戶,認真回答客戶或來訪者提出的問題,對與自己不明白的問題不可亂講,可聯繫相關工作人員;對管區內的可疑人員要加以監視,禁止外來人員亂貼亂畫宣傳資料等;制止外來人員在服務區域內嚴重違反社會公德的行爲;根據甲方工作需要的工作作息時間開、關大門,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根據消防部門管理要求做好消防管理工作,上班期間嚴禁飲酒。

⑵辦公區域及公共設施管理

每月定期對營業廳範圍內的各種設施設備檢查一次,保持良好的運行狀態,發現問題及時告知甲方。

⑶水電管理

負責__的水電維修、維護,保證正常安全運行;乙方接到甲方維修通知後30分鐘內必須到達現場進行維修;如因水、電等造成經濟損失,乙方承擔全部經濟損失責任。

維護耗用材料由甲方提供、乙方不記工時費,並負責水、電公司的協調和聯繫工作。

⑷公共環境衛生管理

清潔員設置1人每日對營業廳走道、樓梯、扶手、廁所等打掃一次,上、下午上班前保潔一次。營業廳環境、地面無雜物垃圾,不留衛生死角,每日清運垃圾外出,清潔工具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衛生質量標準達到天花光潔明亮,無蛛網、積灰;牆面整潔美觀,公共燈具定期擦拭;清潔工實行全天侯保潔。

⑸消防管理

根據消防的要求,必須經過培訓,熟練掌握消防器械的使用方法。定期檢測消防設備,發現問題及時向甲方和消防部門彙報情況,並協助業主與消防部門的聯繫工作。

⑹安全責任

在合同執行期間,乙方工作人員爲甲方服務中所發生的一切安全責任及人身傷亡事故均由乙方負責並承擔事故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

⑺違約責任

⒈甲方違約責任:甲方違反合同約定,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⒉乙方違約責任:乙方違反約定,或服務不到位,甲方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整改的,每次扣減服務費20元,同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如有下列情形扣減相應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①維修維護不到位,每次扣20元;

②信件、報刊丟失,每次扣20元;

③影響正常的辦公秩序,發生擾亂辦公事件,秩序維護員又未及時勸阻和制止,每次扣50元;

④因秩序員失職導致公共財物(不含現金及其它無法界定的財物)被損壞、盜竊,由乙方照價賠償,如乙方不賠償,甲方將從乙方所交的服務保證金中扣除。造成重大損失,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乙方在簽訂合同時向甲方繳納物業服務保證金20_元人民幣(大寫:貳仟元整)不計息。在合同期滿不發生遺失問題,甲方如數歸還,否則按違約金額扣款。

⑻合同期間,乙方應每月將代繳甲方水電費,並將明細和繳費憑證交甲方辦公室備案。

⑼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從20_年三月二十日起生效;本合同期滿合同自然終止;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到期前一個月洽談合同續簽事宜。

⑽未盡事宜雙方以書面形式簽定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⑾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成都市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篇23

委託方:巴什庫勒克小區業主委員會(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伊犁好管家物業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巴什庫勒克小區委託乙方實施物業服務,訂立本合同:

一、物業基本情況、物業類形:居民住宅。坐落位置:伊寧市解放西路。佔地面積:17940平方米,建築面積:3900平方米。

二、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

2、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暖氣幹線,樓內消防設施設備。

3、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井、自行車棚、停車場地。

4、公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和管理。

5、公用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漕運。

6、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7、維護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

8、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9、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三、負責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綜合服務費。

2、代收電費、車輛、澡堂的承包租金。

3、裝修垃圾清運費。

4、其它有償服務的費用。

四、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爲本物業的全體爲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責任。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爲,針對具體行爲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和報司法公安部門處罰等措施。

五、委託管理期限爲一年,自20_年8月1日起至20_年7月31日止。

六、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權利義務:

1、負責制定業主公約,要求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

2、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3、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4、檢查監督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年度計劃,預算及決算;

5、在本協議簽訂生效之日起,向乙方提供車場2個,澡堂1個,其租金收入歸於全體業主,經業主大會審議後再確定使用方向。

6、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向乙方提供物業服務辦公室1間,清潔工更衣室1間,放工具雜物1間,無償使用但產權屬甲方。

7、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在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用時,負責催交或以其他方式解決。

8、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圖紙、檔案、資料,並於合同生效起,向乙方移交。

9、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的問題。

10、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及宣傳教育和文化活動。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制度。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律規章的行爲,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4、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月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

乙方組織實施。

5、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6、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7、每年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8、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9、在合同期內慚方爲改善服務條件進行的投入施設、設備,如合同期滿後,更換物業服務公司時,甲方應予以行當作價給予補償。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經營性場所,管理用房及全部檔案資料。

七、物業管理服務質量及服務費用:

1、乙方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活寶是,按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普通住宅物業三檔服務內容及標準》實施服務項目(另附三檔服務內容及標準)。

2、物業綜合服務費和電費每兩個月收取一次,具體要求如下:

1)本物業管理的綜合服務費,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0.33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2)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綜合管理費,視情節輕重,乙方有權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請民事情訴訟,並追繳每日5‰的滯納金。

3)車位使用費,由業委會按照州發改委有關規定收費標準,由承租人執行。

4)其它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有償服務項目,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自行支付其費用。

八、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合同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2、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未能達到制定的服務標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3、甲、乙雙方無法律依據提前終止合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2萬元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給予經濟賠償。

九、附則: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物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一份。

2、本合同的附件均爲有效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4、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

5、本合同期滿,合同延期終止與否或續訂合同,應在合同期滿30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雙方均未提出書面意見的,視本合同自行延續有效。

6、本合同自20_年8月1日開始實施,經業主代表大會視物業服務情況表決通過後即生效。

甲方:巴什庫勒克小區業主委員會

委託代理人:

乙方:伊犁好管家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成都市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篇24

委託方: ( 下稱:甲方)

註冊地址:

受託方 (下稱:乙方)

註冊地址:

甲方爲 之開發企業,擁有該物業之產權。乙方爲一家物業管理企業,持有物業管理企業執照 [ ] 及物業管理資質等級 壹 級 [ 證書編號 ]。甲乙雙方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 物業管理條例 》以及其他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調一致基礎上,就乙方爲 提供全面專業化之物業管理顧問服務,訂立本合同。

第1條 :本合同中有關定義

1.1 「本物業」指: [ ] 地址: ,總建築面積約 萬平方米,其主體功能爲公寓、商業、寫字樓及 設施。( 功能按照項目實際情況寫明 )

1.2 「 物業管理顧問合同 」指:《 [ ] 物業管理顧問合同 》,即本合同。

1.3 「 物業管理顧問 」指:乙方以本合同約定之方式、時間完成本合同規定工作內容,並向甲方提供本合同內規定之工作。

1.4 [ ]物業管理顧問服務期限: 指自 20xx 年 8 月 1 日起至項目竣工驗收之日(預計爲 20xx 年 7 月 31 日)止,乙方向甲方對本物業提供於上述期間之前期物業管理顧問期階段服務。上述項目竣工驗收日期如有變化,以甲方最終的書面確認爲準(甲方應於該確認函的合同結束日期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

第2條 : 物業管理顧問服務範圍

第3條 : [ ] 物業管理顧問服務內容

3.1 物業管理工程專業:

物業管理顧問服務範圍包括: [ ] 物業管理顧問服務 乙方工作範圍及上列每項功能之特定責任均已列於本合同之第3項條文內。

3.1.1 機電系統設備設施圖紙建議

乙方將對本物業內各項機電設備設施系統之圖紙設計方案包括:公共照明系統、動力系統、弱電智能化系統、空調採暖系統、給排水等系統之設計問題提供物業管理顧問建議。

3.1.2 樓宇設施/設備選型建議

乙方將結合本物業的工程設備專業圖紙和設計方案,提供甲方有關在樓宇工程設施/設備選型方面的物業管理顧問建議,包括並不限於:

動力系統、照明系統;

空調製冷/採暖方式、送排風方式;

智能化系統;

給水、排水、中水各系統設計方案;

垂直交通系統:電梯配置方案;

擦窗機配置方案;

停車場收費管理系統;

3.1.3 工程設備用房合理佈局建議

乙方將結合本物業設施之工程專業圖紙設計方案及相關機電、空調、給排水等工程設施設備系統用房之合理佈局方面提供物業管理顧問建議。

3.1.4 暖通給排水建議

乙方將結合本物業工程基礎之冷熱源方案( 如有 ),戶式中央空調的選型、鍋爐選型、水泵選型、採暖方式、直飲水、中水、生活用水設計、市政雨排水、供水供氣之佈置以及設施設備運行維護費用提供物業管理顧問建議。

3.1.5 物業智能自動化系統設置建議

乙方將提供本物業設施中智能自動化設施/設備系統設置的物業管理顧問建議,包括並不限 於:樓宇自動化控制系統、綜合寬帶通訊網絡系統、消防自動報警監控/保安監控系統、門禁及保安巡更系統及各項生活、娛樂智能化系統等。

3.1.6 能源收繳與計量控制建議

乙方將對本物業公寓樓、寫字樓、住宅與配套設施部分的供電、供水及空調製冷/採暖及天然氣系統,以物業管理角度提供相關建議,包括並不限於:

本物業公寓樓、寫字樓、住宅與配套設施部分各功能部分的供電、供水

及空調製冷/採暖及天然氣系統合理分割與獨立計量要求。

本物業公寓樓、寫字樓、住宅與配套設施部分各功能部分內公共區域各地段、層面 照明用電、動力用電系統、清潔/綠化用水系統與業戶單元內之供電、供水及空調製冷/採暖 系統合理分割與獨立計量要求,及獨立單價要求。

3.1.7 公共區域裝飾/裝修標準

乙方將結合本物業各公共區域地段、層面裝飾/裝修設計預算標準,提供相關專項物業管理顧問建議。

3.1.8 工程設施/設備施工與安裝建議

乙方將於本物業設施施工階段從物業管理角度提供有關工程設施/設備在施工及安裝過程中專項物業管理顧問建議。

3.1.9 物業廣告標識系統建議

乙方將結合本物業公寓樓、寫字樓、住宅及相關配套設施部分之相關設計要求,對其廣告標識及泛光照明系統之合理佈置及設計方案等方面提供物業管理顧問建議。

3.1.10 物業管理辦公用房建議

乙方結合本物業設施投入使用後各項物業管理需求,並結合建築圖紙設計以及公攤面積之劃分原則,對物業管理辦公用房的平面佈局/裝修標準等提供物業管理顧問建議。

3.1.11 物業整體接管與驗收

乙方將視本物業之各項工程專業施工與交付使用進度,提供有關本物業接管驗收流程與標準建議。

3.1.12 設施設備維修及運行管理

乙方將提供甲方有關本物業之週期性設備/設施維修及運行等方面物業管理顧問建議。

3.1.13 工程設施/設備維護與保養

乙方將制訂本物業設施部分內工程設施/設備及公共區域土建裝飾部分之標準維護保養方案,並提供符合其實際運作與管理需求之 [ 工程運作手冊 ]。

3.2 物業管理專業:

3.2.1 園藝綠化功能及配置建議

乙方將提供本物業設施部分之室內、外園藝綠化及景觀維護專業方面之物業管理顧問建議。

3.2.2 清潔服務之程序

乙方將協助甲方擬定本物業設施清潔服務之基準,如建材之類別、位置、清潔次數及所需員工;制定適當報表監督清潔日常運作及監察清潔服務品質等。

3.2.3 垃圾處理辦法

乙方將結合本物業設施內之專業工程圖紙設計要求及與公共區域實際可利用狀況,就日後產生之各類型生活、辦公垃圾之儲存及處理方式提供物業管理顧問建議其中包括:確定垃圾房位置、面積、裝修與環衛控制標準、收撿及清運流程。

3.2.4 公共區域標識導向系統

乙方將向甲方提供安排本物業公共區域標識導向系統之物業管理顧問建議。

3.2.5 物業管理費成本費用分析

乙方將評估影響物業管理運作及收費之因素包括:根據本物業設施功能設計、公共區域內裝修標準及選用之材料與工程設施/設備規格等,擬訂本物業管理服務之各項無償及有償收費標準與操作程序。

3.2.6 編制文件制度

乙方將協助編寫符合本物業之特定需求之[ 臨時管理規約 ]、[ 業戶手冊 ] 及各項管理規章與細則。

3.2.7 移交物業區單元與用戶之程序

乙方將向甲方提供移交本物業設施部分單元與用戶之程序建議。

3.2.8 裝修管理

乙方將向甲方提供安排本物業設施部分單元業戶裝修工程及物料運送控制之程序,並提供符合本物業管理運作需求之 [ 裝修指南 ]。

3.2.9 投訴處理建議

乙方將擬訂處理本物業各類型業戶對物業管理服務相關各項投訴之處理與跟進建議。

3.2.10 物業保險

乙方將協助甲方擬訂本物業之保險事宜,具體操作將按照本物業之實際建築成本、業戶類型、相關各項管理需求及保險行業規範模式運作。

3.2.11 業戶檔案管理

乙方將擬訂本物業各單元各類型業戶之檔案管理方案。

3.2.12 業戶意見徵詢

乙方將擬訂對本物業業戶定期進行物業管理意見徵詢之程序建議。

3.2.13 節日裝飾及業戶聯誼活動

乙方將擬訂對本物業於節假日期間之節日裝飾計劃包括:新年/聖誕節、春節、五一勞動節與 十一國慶節等,以及相關業戶聯誼活動方案。

3.2.14 物業管理運作方案

乙方將擬訂符合本物業實際運作及管理需求之 [ 物業管理運作方案 ],該 [ 物業管理運作 方案 ] 亦在甲方確認後作爲本物業專業管理與服務之操控依據與基礎。

3.2.15 優質服務計劃

乙方將擬訂本物業之對客優質服務計劃。

3.2.16 物業管理法規及訊息

乙方將定期向甲方提供相關政府職能機構頒佈之物業管理專題性法規條例動態及訊息支持。

3.2.17 物業宣傳推廣建議

乙方將以物業管理角度配合甲方開展本物業銷售之宣傳推廣活動,具體內容包括:

提供乙方物業管理顧問標誌、標牌及相關印刷品;

定期參加甲方組織之本物業宣傳與推廣活動,於活動中提供乙方物業管理顧問範圍 內之講演及相關演示。(唯此項活動甲方應提前書面知會乙方)

乙方將提供甲方銷售人員有關物業管理概念課程培訓一次包括:

戴德樑行簡介

物業管理費構成

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銷售中心物業管理顧問服務建議 接待服務流程 清潔、保安、客務服務人員配置 銷售中心各項管理制度

3.3 物業管理安防專業:

3.3.1 交通組織布局建議

乙方結合本物業各項主體功能之使用特點,提供本物業地面及地下部分之交通組織布局方面之物業管理顧問建議包括:

3.3.2 停車場設施管理建議

乙方結合本物業停車場設施部分的規劃設計方案,以及本物業停車場設施交付使用後的實際使用需求,提供本物業停車場設施部分的運營管理服務方案。

3.3.3 安防管理控制系統建議 出入口設置 地面及地下交通管理 人流、物流及車流控制

乙方將結合本物業各項主體功能之安防管理需求,對相關安防管理控制系統設計方案,提供相關物業管理顧問建議。

3.3.4 安防控制與管理

乙方根據本物業安防控制與管理的特定需求,擬訂保安人員崗位、保安服務的標準內容,並設立特定幷適合本物業的保安制度、編制之各相關巡邏路線圖表及 [ 安防運作手冊 ]。

3.3.5 應急預案程序

乙方提供本物業設施緊急事件處理方案,其內容包括:火災、水浸、地震、斷電/水/天然氣及罪案等之物業管理顧問建議。

3.4 物業管理財務專業:

3.4.1 物業管理費預算案

乙方根據本物業的特定管理與服務需求,制訂本物業各功能部分(包括:公寓樓部分(自物業投入使用後之首年度)物業管理費預算案及物業管理處前期開辦費預算案。

3.4.2 物業財務管理

乙方提供本物業有關物業管理之財務運作模式及相關要求包括:

處理支出項目

乙方提供甲方有關物業管理支出帳目的控制程序;

收支損益報表

乙方提供甲方有關收支損益報表的形式。

收取物業管理費之程序

乙方提供甲方有關每月發出物業管理費通知單予各業主的程序,並將制定向欠交物業管理費及雜費之業主發出催收通知書程序。

3.5 物業管理培訓專業:

3.5.1 專業課程培訓計劃

乙方將結合本物業實際運作及管理需求,在甲方配合下對駐本物業之管理處各專業部門員工提供一系列培訓,其中每項培訓一次,內容將包括:

物業管理人員專業培訓:

物業管理概念、臨時管理規約及物業管理法規;收樓入夥流程、公寓物業管理要點、客戶投訴處理技巧;

安防管理人員專業培訓:

保安消防監管控制要點及緊急事件處理程序。

工程管理人員專業培訓:

二次裝修管理重點及物業工程驗收移交;

機電設備設施日常維護、入室維修服務及注意事項。

財務管理人員專業培訓:

物業管理費用收繳流程及欠費催繳流程。

3.5.2 以上物業管理培訓課程每項爲2-3小時。

3.5.3 以上物業管理培訓課程開展前,將由乙方物業管理專業經理對本物業管理處員工進行 訪談,在掌握與瞭解管理處員工實際專業水平狀況後,結合以上課程內容,制訂符合本物業 及管理處員工實際運作與受訓需求之培訓綱目,並在此基礎上實施。以上各項培訓課程完成 後,乙方將向本物業管理者提供有關以上各項培訓課程之教材。本合同屆滿時,如甲方尚未 組建本物業之物業管理團隊,則乙方無須提供此項培訓。

3.6 物業管理行政人事專業:

3.6.1 行政人事政策

乙方擬訂 [ 員工手冊 ] 及 [ 行政人事政策與程序 ] 等專業操控文件。

3.6.2 員工選聘

乙方對本物業管理處各職級員工之選聘標準提供物業管理顧問支持包括:協助提供面試及提供聘用條件等。

3.6.3 員工工服樣式

乙方將對本物業管理處各職級員工之工服樣式向甲方提供物業管理顧問建議。

3.7 物業管理顧問例會

乙方物業管理顧問團隊專業經理,將結合本物業各階段之專業管理與服務以及甲方對乙方物業管理顧問服務實際需求,於本合同簽署生效後每月 壹 次赴太原市項目現場參加甲方召開之物業管理顧問工作例會。

第4條 : 物業管理顧問服務期限及方式

4.1 物業管理顧問服務

4.1.1 本合同物業管理顧問服務之期限爲本合同1.4條款。

4.1.2 本合同中第3條項下的物業管理顧問服務內容,其物業管理顧問服務性建議均以書面文本形式及或電子郵件形式在甲乙雙方共同認可之時限提交甲方。

4.1.3 乙方將於本合同簽署生效後結合本物業物業管理顧問服務之相關內容組成專案顧問服 務團隊,且並在與甲方召開之第一次工作會議後5個工作日內,提交相關物業管理顧問服務工 作計劃與甲方。該工作計劃亦將在得到甲方認可後,作爲乙方提供甲方物業管理顧問服務工 作之依據。

第5條:物業管理顧問服務酬金及付款方式

5.1 物業管理顧問服務酬金及付款方式

5.1.1 乙方物業管理顧問服務酬金標準爲每月人民幣 整 ( RM),總酬金爲人民幣元整

(RMB,上述物業管理顧問服務酬金分爲 期支付如下:

第一期:甲方於 年 月 日支付乙方人民幣

第二期: 甲方於 年 月 日支付乙方人民幣;

第三期: 甲方於 年 月 日支付乙方人民幣;

5.2 以上物業管理顧問服務酬金均已包括乙方應負擔之全部稅費。

5.3上述物業管理顧問酬金未包含乙方之顧問組成員的差旅費,此項費用需由甲方提供,其費用構成包括:乙方顧問組成員每月一次,每次一天顧問巡訪的食宿及交通費用(甲方需提供標準在三星級及以上的酒店作爲乙方顧問組成員之住宿並提供往返機票)。

第6條:關於使用“北京戴德樑行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名稱及標識規定

6.1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在甲方履行本合同5.1.1條款之情況下,甲方可使用“北京戴德樑行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名稱及標識(包括中/英文名稱/縮寫及標識)做本物業宣傳推廣及實際入住後全程物業管理公司對外告知使用,唯其使用字句、比例、顏色等資料應事先須徵得乙方書面確認方可進行,以保證乙方國際形象。

6.2 自本合同終止之日起,甲方不能以任何形式宣傳或運用乙方之名義做本物業推廣或其它用途。

第7條:雙方責任與義務

7.1 甲方責任:

7.1.1 甲方有爲乙方保守本物業之相關商業機密之義務。此處所稱機密僅限於上述乙方提供之所有書面之物業管理計劃、規劃、制度、培訓課程、會議記錄、技術資料、應變辦法及合同金額等。

7.1.2 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之時間及金額,支付乙方物業管理顧問服務酬金,否則乙方有權自向甲方發出書面催繳通知書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後,停止服務。且乙方保留追討甲方欠付款項及每延遲付款一天,甲方所需支付乙方之每日違約金(每日違約金即:當期物業管理顧問酬金之萬分之五)之權利,但違約金之賠償總額將不超過當期應付金額之5%。

7.1.3 甲方應及時簽收乙方提供之物業管理顧問工作報告、管理建議等文件。

7.1.4 乙方所提供之與完成本合同項下工作有關之資料之所有權和涉及之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之所有權屬於乙方,甲方擁有該等資料和知識產權之使用權,可以用於與本項目有關之聯和審批等工作,但在未獲得乙方之書面同意前提下,甲方不應將該等資料和知識產權用於甲方之其他項目或交給第三方(包括甲方之關聯機構)使用。

7.2 乙方責任:

7.2.1 乙方應按本合同負責物業管理顧問方面之建議、指導和培訓,提供有關物業管理技術,以保證物業管理顧問服務質量。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甲方自發出書面警告通知書15個工作日後,可解除本合同,其酬金據實支付。

7.2.2 乙方將不會以任何方式出讓或轉讓其獲得之合作協議。

7.2.3 乙方有爲甲方保守本物業之相關商業機密之義務。

7.2.4 乙方按本合同約定提供物業管理顧問服務時,應維護甲方利益,並接受甲方與政府相關職能部門之監督。

第8條:合同終止事由

8.1 除發生下列8.2之情況,立約雙方在本合同生效期間不得終止本合同。

8.2 甲乙雙方同意根據下列情況提早一個月給予對方書面通知終止本合同:

8.2.1任何一方嚴重違反或沒有履行本合同內列及有關補充協議之任何條款之職責,並接到對方書面通知起計一個月內未能改善及履行有關條款之職責。

8.2.2 若甲、乙雙方因重組或合併原因而被清盤。

8.2.3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由於本物業所在地發生戰爭、洪水、颱風、地震或其他人力不能控制等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之任何一方無法履行本合同規定之義務,遭受不可抗之一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遲延履約後發生不可抗力的,遲延履約一方不能免除責任。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之15天內,應向對方出具經公證之有關權威部門之證明。不可抗力事件消除後,由雙方協商確定是否恢復對本合同之繼續履行。

8.2.4本合同雙方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嚴重火災、火災、地震等不可抗力而喪失履約能力,由受災方提供當地官方權威證明後,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9條:爭議解決

9.1 凡因在履行本合同所發生之或與本合同有關之一切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本物業所在地之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9.2 本合同一方對另一方之任何違約及延誤行爲給予之任何內容、寬限或延緩行使根據本合同享有之權利或權力,不能視爲該方對其權利和權力之放棄,亦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該方依據本合同和中國有關法律、法規應享有的一切權利和權力而單獨或部分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權力或補救辦法。

第10條:通知與送達

10.1 以本合同爲目的或與之相關之任何通知均以親自遞交,郵資已付之掛號郵件、 特快遞服務或傳真發至如下聯絡方式,否則不發生效力。如果擬接受通知之合同一方之下列地址或聯絡號碼發生變更,則其應毫不延遲地通知合同另一方這變更情況:發給甲方的通知應發至:

甲 方

通信地址:

收 件 人:

電 話:

傳 真:

發給乙方的通知應發至:

乙 方:

通信地址:

收 件 人:

電 話:

傳 真:

除非本合同另有規定,否則所有通知和往來通訊將被認爲是於下列日期正式送達被通知方併爲其所知悉:

1. 如果是採用親自遞交之方式,應以被通知收到該通知之日期爲準;

2. 如果是採用特快專遞之方式,應以郵件寄出之第七個工作日爲準;

3. 如果是採用傳真之方式,應以傳真發出並收到傳真確認記錄之日期爲準;

第11條:其他事項

11.1 爲保證甲乙雙方在合同有效期間之信息溝通便捷和有關事務之決定效率,雙方應於本合同簽署生效之日起五個工作日,書面指定一名工作代表並通知對方,雙方指定之該工作代表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代表其指定方且指定方僅通過工作代表進行與對方之通知、提出詢問、答覆、提出意見、協調、書面確認對方工作成果之完成等本合同履行之相關事項,指定方應對其指定之工作代表之職務行爲負責。

11.2 本合同雙方可對本合同之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 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有關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3 本合同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之法律。

11.4 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雙方應就是否續約協商,如雙方同意續約,應於期滿前一個月簽訂補充協議,確認續約的期限及有關合作條款。

11.5 本合同自簽署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壹式肆份。甲方持貳份,乙方持貳份,本合同中甲乙雙方之 [ 營業執照 ] 亦爲本合同之有效組成部分,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雙方: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簽署:

日期:

乙方:

(公司蓋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簽署:

日期:20xx年七月 日

成都市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篇25

委託人:*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人:*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物權法》及《物業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本着誠實守信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管理服務工作達成如下協議:

一、管理服務內容:

1、管理範圍。 ……委託乙方全權管理。……不得針對停放車輛收取任何費用。

2、安全管理。乙方負責 安全生產及經營秩序維持工作(另行簽訂《安全責任書》作爲本合同的補充協議)。

3、環境衛生管理。乙方負責……的共用部位清潔衛生的整理,並達到相關要求。

4、財產管理。合同期間,乙方全權負責……市場的財產、停放車輛及人員安全。乙方應愛護管理範圍內共用設施、設備並進行日常維護監管,保證正常運行。

5、配合甲方搞好市場建設及一切創建評優活動。

二、人員配備及服務費標準

1、甲乙雙方充分考慮了……的工作量,商定:20xx年1月

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定員2人共計15人,進行人員配臵並執行,做到每天24小時輪流值守。

2、管理服務費用按2500元/月人(包括人員報酬、福利、服裝、加班、社會保險等)進行計算,由甲方按月足額支付給乙方。

3、乙方派駐上述……的人員與甲方不存在勞動用工關係,其工資、養老、工傷、醫療、喪葬、撫卹等由乙方負責,一律與甲方無關。

4、甲方支付乙方已撥費用總額的15﹪作爲稅金及人員管理費用分月隨服務費用一同支付。

三、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權利。

①指定和調整……點管理的具體範圍。

②不定期檢查乙方管理服務事項的履行情況,乙方工作人員不得拒絕、阻擾。

③因乙方原因未充分履行合同約定事項或因乙方原因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或不良影響,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予以賠償。

④制止乙方在管理服務過程中對停放車輛、人員的收費行爲(如有)。

2、甲方義務。

①甲方在每月30日前向乙方支付每月應付費用。

②甲方負責所有……的水電、設備維修及日用耗材的供給、維護等費用。

③協調政府相關部門,爲乙方工作提供便利。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權利。

①對管理範圍的車輛、人員按照規定進行管理。

②按照實際履行的管理服務事項索取服務費。

③反映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④合同履行期間,可提前2個月書面告知甲方提前解除合同。

2、乙方義務。

①負責……的一切安全管理,事故、糾紛的處理,包括夜間巡邏、守護,但不得違法違規。

②負責人員的素質、技能等培訓工作,指派思想素質好、責任心強,有一定協調能力的人員上崗。

③負責……的看護和清潔衛生的打掃。政府職能部門(……等)統一要求進行環境衛生整治時,乙方應積極配合並達標,不得給甲方造成不良影響。

④和轄區的派出所聯防聯動,聯合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落實好各項治理防範措施,建立市場與管片警“110”報警系統,集中整治市場及周邊治安環境,降低治安案件發案率,保護廣大入住商家人身財產安全。

⑤因乙方人員故意、擅離職守、服務不到位等原因,給甲方或停放車輛、人員造成損失的,應照價予以賠償。

⑥乙方與派駐……及管理場所的人員簽訂勞動用工合同,負責承擔他們的工資、養老、工傷、醫療、喪葬、撫卹等費用。

四、甲方委託乙方代收……物業管理費。

甲方委託乙方負責……經營戶20xx年度物業管理費(按甲方和經營戶簽訂的收費標準執行)並於每月底上繳甲方,不得截留。乙方須完成本年度物管費90℅的收取工作,若未完成,甲方將在本年度……的管理服務費中扣減乙方兩個月的服務費。

五、乙方應親自處理委託事務,不得轉委託。乙方應當按照甲方要求,按月書面報告委託事務處理情況,因乙方過錯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六、本協議有效期間爲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若因政策調整,甲方不再管理上述……或其他不能履行合同的不可抗因素出現,甲方可提前終止合同,乙方只能索取已實際履行服務的應得報酬,不得要求其他賠償。

七、爭議的解決。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委託人(簽章): 受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20xx年 1 月 1 日 20xx年 1 月 1 日

成都市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篇2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指:1.房地產開發單位或其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2.公房出售單位或其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

乙方是指:購房人(業主)。

前期物業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企業簽定的《物業管理合同》生效時止的物業管理。

本物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所購房屋銷售(預售)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所購房屋基本情況:

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平方米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在乙方簽訂《房屋買賣(預售)合同》時,甲乙雙方就前期物業管理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對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綠化、環境衛生、保安、交通等項目進行維護、修繕、服務與管理;

2.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並書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4.制止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的行爲;

5.物業管理企業可委託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與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6.依據本協議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費用;

7.編制物業管理服務及財務年度計劃;

8.每______個月向乙方公佈物業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9.提前將裝飾裝修房屋的注意事項和限制條件書面告知乙方,並與乙方訂立《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10.不得佔用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11.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等有償服務;

12.自本協議終止時起5日內,與業主委員會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辦理本物業的物業管理移交手續,物業管理移交手續須經業主委員會確認;

1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參加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2.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爲,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3.遵守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

4.依據本協議向甲方交納物業管理費用;

5.裝飾裝修房屋時,遵守《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6.不得佔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因搬遷、裝飾裝修等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應事先通知甲方,並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給予賠償;

7.轉讓房屋時,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讓方與甲方簽訂本協議;

8.對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等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等造成的損失、損害承擔民事責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採光、維修、通行、衛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係,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維護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內外承重牆體、柱、樑、樓板、屋頂等)、戶外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_____等。

二、房屋共用設施設備及其運行的維護和管理

共用設施設備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壓水泵、電梯、天線、供電線路、通訊線路、照明、鍋爐、供熱線路、供氣線路、消防設施、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________等。

三、環境衛生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保安

1.內容

(1)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物業區域內的公共秩序;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責任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1.內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責任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房屋裝飾裝修管理

見附件:《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一、房屋外觀: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設備運行: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護和管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環境衛生: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綠化: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保安: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消防: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小修和急修:

小修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急修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

一、乙方交納費用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住宅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三、非住宅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元;

四、因乙方原因空置房屋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

五、乙方出租物業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由乙方交納;

六、乙方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七、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標準按________________調整;

八、每次交納費用時間:____________。

第五條 其他有償服務費用

一、車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務費用:

機動車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非機動車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有線電視: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代收代繳收費服務

受有關部門或單位的委託,甲方可提供水費、電費、燃(煤)氣費、熱費、房租等代收代繳收費服務(代收代繳費用不屬於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收費標準執行政府規定。

第七條 維修基金的管理與使用

一、根據____________________規定,本物業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維修基金。乙方在購房時已向_________交納維修基金________元。

二、維修基金的使用由甲方提出年度使用計劃,經當地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審覈後劃撥。

三、維修基金不敷使用時,經當地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審覈批准,按乙方佔有的房屋建築面積比例續籌。

四、乙方轉讓房屋所有權時,結餘維修基金不予退還,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

五、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保險

一、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保險由甲方代行辦理,保險費用由全體業主按各自所佔有的房屋建築面積比例分攤。

二、乙方的家庭財產與人身安全的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廣告牌設置及權益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其它約定事項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協議,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乙方違反協議,使甲方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甲方違反協議,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費用,退還利息並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違反協議,不按本協議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間交納有關費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交併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交納違約金,或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爲維護公衆、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甲方因採取緊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三條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無法履行,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四條 本協議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與印刷文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十五條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向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無效的,可向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本協議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____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在簽訂本協議前,甲方已將協議樣本送___________(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八條 本協議自籤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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