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鋪物業服務合同(精選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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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鋪物業服務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計劃財務部

商鋪物業服務合同(精選16篇)

乙方:________________物業服務中心

爲進一步做好商鋪的物業管理,物業服務工作,需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權利、義務,立此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管理服務的範圍

負責除業主生活服務中心轄區以外區域,空間的各項物業服務,管理工作。

(一)商鋪的供電供水服務管理。

(二)綠化,美化,保潔服務管理。

(三)交納管理費用。

(四)水電,校產維修服務管理。

(五)原物業下屬實體的服務管理。

二、服務管理項目應達到的要求及服務管理費用

(一)服務區內應經常保持衛生,清潔,院內垃圾及時清運,下水管道及時疏通,達到業主滿意。此項總費用爲_________萬元(包括勞務費及衛生工具費_________萬元,_________萬元垃圾清運費,_________萬元管道疏通費及化糞池窨井清污)。

甲方進行經常檢查,用戶經常性監督。滿意率爲_______%不獎不罰;_________以下,給予_________元以內罰款;_______%以上,給予_________元以內獎勵。如乙方達不到要求或工作完成突出,視具體情況,每次在_________元以內予以獎懲。

(二)院內現有綠地,草坪,樹木等的日常維護,花木的調整移栽,節日及要求時,院內集中擺放盆景等,現有綠化面積約_______萬平方米,種植樹木約_________株,管護費用_________萬元(包括全部勞務費,工具費等)。院內花草樹木成活率達_________%以上,及時澆水滅蟲修剪、整治,因管理不善,出現死亡,按面積大小、樹木棵數,除重新載植外,另給予成本費用_________倍以內罰款。滿意率爲_________%不獎不罰;_________%以下,給予_________元以內罰款;_________%以上,給予_________元以內獎勵。

(三)倉庫保管。應按《倉庫管理辦法》執行,按照商鋪下達購置計劃,做到物美價廉。損耗乙方負擔,勞務等相關費用_________萬元。

(四)供電服務管理,供水服務管理,應做到供電供水及時,保證商鋪員工的正常學習、工作、生活用水用電。

具體要求:事先未接到通知條件下,外電停半小時後,應立即啓動自備電源,院內早上_______點半至晚_______點之間,一般情況連續停電不得超過_______小時,原則上全天24小時供水。有特殊情況,需提前通知。若達不到上述要求,每次扣減費用_______元以內。滿意率爲_________%不獎不罰;_________%以下,給予_________元以內罰款;_________%以上,給予_________元以內獎勵。商鋪內:電價爲_________元/度,水價爲_________元/噸(承包單位除外)。電費:_________萬元(如遇國家政策作重大變化,由甲乙雙方作相應調整;對於本年度新增的用戶,由乙方裝表計量,由甲方覈定用電計劃,計劃內部分由商鋪另行撥付,超計劃部分由乙方向用電單位收取電費;對於在承擔正常任務之外,開展有償服務的,由商鋪下達用電計劃,超計劃部分由乙方向使用單位收取)。水費:_________萬元(含綠化用水)。高壓檢修及水電運行,勞務及小件工具等費用:_________萬元。

(五)做好員工宿舍管理服務工作(住宿人數由甲乙雙方共同覈定),每生每年撥付_________元,實習不住宿舍而留有牀位的員工,每生每年撥付_________元。

三、甲方的責任、權利、義務

(一)爲乙方開展服務管理提供必要的設施,條件。

(二)固定性的勞務費,每月按時撥付。

(三)對於大宗購置,甲方應監督乙方的招標工作。

(四)對於物資採購等事宜,甲方應及時督查。

(五)甲方有權從撥付的勞務費中扣繳應繳的費用。

四、乙方的責任、權利、義務

(一)對於雙方認定的目標要求,乙方應全力組織實施。

(二)乙方有責任更新員工食堂的餐廚具,以改善衛生狀況。

(三)乙方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參加商鋪內維修等項目的競標。

(四)上級有關部門到乙方檢查工作等事宜,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和義務。

五、違約責任

合同條款甲乙雙方共同遵守,除人力不可抗拒外,不得單方解除合同,否則視爲違約,則應追究違約責任。

六、其它

(一)甲方對乙方各項管理服務工作進行經常性監督檢查,並嚴格兌現獎懲。年終綜合考評,結果優秀者,再給予_________元以內的獎勵。

(二)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物業服務合同 篇2

廠區物業服務合同

甲方(被委託方): XX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繫電話: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乙方(委託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繫電話: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爲搞好廠區的物業管理, XX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進駐企業 (以下簡稱乙方)經友好協商,雙方簽訂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負責進駐企業大樓的供水、供電和電梯服務,以及提供治安保衛、環衛清掃、綠化管理等服務。甲方爲乙方提供服務,乙方應積極協助,提供便利條件。

二、乙方提出的供水、供電要求

1、用電類別: ;用水容量: ;用電容量: ;用表直供: ;用甲方配電房 直供。

2、每月水費、排污費按 市規定工業用水、排污費的收費標準計取;電費按供電部門費用標準另分攤配電費及維修費 元/度(大寫: );每月初 日抄表, 日收費。

3、除突遇不可抗拒因素導致停水、停電外,凡(檢)修等原因,甲方應提前 天通知乙方做準備。

4、乙方要嚴格按申報的電容量用電,若一經發現超負荷用電,除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外,由此造成的事故責任和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5、凡由甲方配電、供水的直供戶,不得向樓外鄰近的用戶提供水、電,也不得在內部擅自接用水、電,如若超負荷造成的配電設備損壞,或因其他原因影響他人生產或造成下水道堵塞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修復。

三、計量辦法

1、乙方專線始端應配置電度表,每月按表計費,並分攤部分公用電費用;如中小企業合用一個電錶、水錶時,則按電錶、水錶的實用數進行各戶分攤,分攤比例按各戶使用情況,水管直徑等情況議定。

2、根據 市供電局有關規定,實行基本電價 元/度,基本水價以自來水公司規定的底價爲準。

3、乙方接到甲方《繳費通知》後,如對耗電量或費用有疑問時,應在 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出諮詢、覈對,逾期被視爲認可。

4、甲方向乙方發出《繳費通知》(含本協議第六條規定的收費項目和租房合同所規定的項目)後 日內(遇節、假日順延)應繳納費用,如電話催促仍逾期不交者,按日加收滯納金 %,每月 日前仍不結清欠款的,則停止水、電供給。

四、物件設施管理

1、甲方有償提供給乙方的物件、設備、設施(如門窗、配電櫃、廁所、空調、電梯)應完好無損。

2、乙方要加強員工管理教育,愛護公物和公共設施,自覺遵守衛生條例,不亂扔廢棄物,不亂堆垃圾,不亂停放車輛,違法亂紀者將處以 元(大寫: )罰款。

3、甲、乙雙方都要加強治安保衛工作,甲方負責門衛治安,乙方負責內部保安工作。甲、乙雙方要互相支持,密切配合。

五、電梯使用管理

1、甲方提供正常運行的客貨梯,其維修、大修、保養費用和電費,由乙方或使用電梯單位共同承擔。

2、原則上由甲方指派專業人員操作電梯,也可由乙方指派專人持證上崗操作電梯,並且負責保養電梯、打掃電梯內衛生。

3、若電梯出現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物業管理部門派專業人員檢修,其維(檢)修費或更換零件費等開支,由乙方支付。

4、電梯爲客貨兩用,不能超重,嚴格按照電梯使用的有關制度進行管理。

六、收費項目及金額

1、電梯使用費用: 元/平方米/月(大寫: )。

2、物業管理費用: 元/平方米/月(大寫: )(含市政設施、公用維修、環衛、公共衛生、綠化及治安等費用)。

七、爭議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向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無效的,雙方可採取以下第 種措施(只能選擇一種):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

1、本協議系甲、乙雙方所籤 租賃合同之附件,與該合同具同等效力。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議定,其補充協議書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協議具同等效力。

3、本協議經雙方簽章後生效。

4、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名:

簽訂地點:

乙方代表簽名:

簽訂地點: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鋪物業服務合同 篇3

隨着《物業管理條例》的出臺,越來越多的業主都知道了作爲業主所擁有的權利和義務,同時也更重視和謹慎地使用這些權利,希望能有效地維護自身的利益。其中最重要和業主利益關係最密切的一項權利就是通過業主委員會選聘優秀的物業公司來管理小區,並和選好的物業公司簽訂好《物業服務合同》,因爲該合同簽訂後,對全體業主和物業公司都具有法律約束力,所以簽好該合同對業主來說是享受優質物業服務的關鍵所在。

鑑於目前的情況和即將實施的《物業管理條例》,業主委員會在和物業公司簽訂《物業服務合同》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明確委託物業服務的內容、範圍和期限

在服務合同裏一定要明確物業公司是管理小區全部的物業工作,還是隻負責某一項服務內容。如果約定不明,會帶來很多不必要的麻煩。

例如某小區業主委員會通過招標聘用了一家物業公司,委託其管理小區的全部物業內容。而該公司在接手以後,除了物業費是自己收取外,其餘的物業服務內容全部以低價委託給其他沒有業務的物業企業,來賺取其中的差價。而受委託的物業企業以低價承接該業務後,由於成本的原因,只能是降低服務的內容和標準。

如果業主委員會在服務合同裏沒有約定詳細的服務標準,也沒有約定該物業公司不得將服務內容轉委託給第三方的話,業主只能是白受損失。所以如果業主委員會是看中了某家物業公司的品牌和服務質量,那就要在服務合同中約定詳細服務內容和具體的服務標準,並且約定該公司不得將服務內容轉委託給第三方,否則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除了《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的業主委員會擁有的權利外,其它一些權利,也應在服務合同裏更具體地約定:

例如,由業主委員會收取物業費後轉交給物業公司、物業公司應爲業主委員會提供相應的辦公場所、業主委員會的主要領導人可以從物業費中提取補貼、業主委員會對物業公司服務質量有權提出意見並可要求其限期整改等內容。同時,業主委員會應承擔相應的義務,督促業主按時交納物業費,積極配合物業公司工作,尊重物業公司專業化的管理方式和措施等。

明確物業公司的權利和義務

本着權利和義務對等的原則,在賦予物業公司管理整個小區日常事務權利的同時,也要明確物業公司所承擔的義務,並且儘可能地明確責任,例如保安失職導致業主物品被盜,物業公司應承擔賠償責任;物業公司在使用物業費時,必須有明確的記錄並向業主委員會公開賬目等。

對違約責任的約定

要在服務合同裏明確物業公司違反約定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約定的責任要具有實用性和可操作性,不要約定成一些大而空的法規內容。特別是對提前解聘的物業公司不及時退出的情況,雖然新的《物業管理條例》規定了國家行政機關對其處罰的內容,但是它彌補不了給業主帶來的實際損失,所以一定要約定如果出現這種情況,物業公司每拖一天就要承擔一天的違約金,這樣纔能有效保護全體業主的利益。

編輯:沈天風

商鋪物業服務合同 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全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的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嚴格履行。

一、 鮮牛奶的質量、數量、交貨時間

理化指標合格的鮮牛奶計量單位交售時間與數量

合計一月二月三月四月五月六月七月八月九月十月十一月十二月

Ⅰ級

(細菌指標)公斤

Ⅱ級

(細菌指標)公斤

備 注

二、牛奶質量標準: 。

三、驗收辦法及時間、地點: 。

四、檢驗及檢疫的單位、地點、方法、標準及費用負擔:

五、交(提)貨地點及運輸方式和費用負擔:

六、超欠幅度、損耗及計算方法: 。

七、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和費用負擔:

八、結算方式及期限: 。

九、交售數量分月在合同規定數量超欠 %以內不作違約,否則按每欠售 公斤,罰款 元。

十、違約責任: 。

十一、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當事人雙方同意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未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 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他約定事項:本合同自簽字蓋章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不得單方任意變更或解除,若遇不可抗力的原則,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以書面形式變更或解除合同。

需 方

單位名稱: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 號: 供 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公)證意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公)證機關:(章)

年 月 日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鑑(公)證實行自願原則。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訂約時間: 年 月 日

訂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鋪物業服務合同 篇5

甲方(業主大會):____________

乙方(物業管理企業):________

物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業主大會)

組織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業主委員會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物業管理企業)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物業管理條例》、《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物業區域《業主公約》的約定,甲方通過招標、議標等方式選聘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________(物業名稱)實施本物業區域的物業管理服務的相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管理區域概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

佔地面積: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具體物業構成明細及所配置的共用設備設施明細詳見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 委託服務事項

第三條 甲方委託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的主要內容爲:

1.物業共用部分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分具體包括:房屋的承重結構(包括:承重牆體、樑柱、樓蓋等),非承重結構的分戶牆外牆面,屋蓋、屋面、大堂、公共門廳、走廊、過道、樓梯間、電梯井、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樓道燈、避雷裝置、____________________。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具體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____________________。

3.市政共用設施(不屬市政部門管理的)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水池、井、停車場、路燈_______。

4.公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5.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公廁、_____________。

6.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的管理。

8.協助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

9.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10.物業項目使用專項維修資金的預算和計劃。

11.裝修管理。

12.物業服務費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費用的收取。

13.法律政策規定應由乙方管理服務的其它服務事項。

第四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本合同特別約定的物業管理事項爲:

1.接受業主委託,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進行維修養護(服務價格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物業服務質量

第五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約定的標準(具體服務標準見附件三)。

第四章 物業服務費用

第六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收費選擇以下第______種方式:

1.包乾制(物業服務費用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稅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根據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實際情況和重慶市物業服務收費指導價格確定的原則,雙方約定物業服務費用按月、季、年收取,其收取的標準如下(按建築面積計算):

(1)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寫字樓: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業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業主向乙方按約定的標準交納物業服務費,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提供服務,盈餘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約定比例或者約定數額提取酬金支付給物業管理企業,其餘全部用於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餘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的物業服務計費方式。物業服務資金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管理企業的酬金)

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資金預收標準如下(按建築面積計算):

(1)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寫字樓: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業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乙方選擇以下第種方式對物業服務資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_元的標準從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預收物業服務資金數額________%的比例提取。

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爲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並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預算方案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

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應當全額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不足部分,由業主承擔。

第七條 共用的專項設備運行的能源消耗,應獨立計量覈算,採取____________方式向業主分攤計收。

第八條 業主應於____________________之日起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

甲方(業主大會):____________

乙方(物業管理企業):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商鋪物業服務合同 篇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物業管理條例》、《貴州省物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國家、地方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 住宅小區

座落位置: 思南縣思唐鎮城北街碧海花園

四 至:東至城北烏江花園,西至城北二期廉租房,南至大同路,北至烏江糧油農貿市場;

住宅面積:20470.93平方米;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收益人爲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等。

第五條、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庫、抽風排煙道、共用照明、可視門、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供水系統等)。

第六條、住宅小區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室外泵房、路燈、停車庫及地面停車位等。

第七條、住宅小區規劃紅線內的附屬配套服務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文化體育娛樂場所等等

第八條、公共區域綠地、花木、建築小品、水系的養護、維修和管理。

第九條、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小區消殺。

第十條、小區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條、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值勤登記等。對碧海花園小區實行24小時封閉式管理,對碧海花園小區規劃紅線內範圍進行全天候監控巡視,實行外來人員檢查登記出入制度,配合和協助公安機關做好小區保安工作。

第十二條、建立、保存、管理好與物業有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等。

第十三條、爲小區業主提供社區文化娛樂服務。

第十四條、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自用部位和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應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收費標準應公佈。

第十五條、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停車費用等;並負責按照國家規定和雙方約定代收代繳有關水電費用。

第十六條、在甲方的授權和配合下,對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爲及時採取規勸、批評、制止,直至訴訟等措施。

第十七條、做好政府法規和行業政策所規定的應由物業管理公司承擔的其它事項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八條、委託管理期限爲一年。自20_年 1月 20日起至20_年 1月 20日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九條、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覈准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6、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物業管理用房由乙方無償使用;物業管理用房建築面積根據具體情勢另行協商。

7、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向乙方移交,乙方須書面簽收並妥善保存;

8、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時,甲方負責協助催交;

9、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0、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第二十條、乙方權利義務

1、積極履行物業管理服務職責;

2、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符合本物業管理區域特性的物業管理制度;

3、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爲,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4、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制度的行爲進行處理。

5、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 的全部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6、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同時報送有關經費預算,經雙方議定並甲方書面覈准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7、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8、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9、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經甲方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10、對小區共用部位的經營性活動應當經過甲方的書面許可;

11、物業管理用房水電及維護費用由乙方承擔;

12、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甲方應當書面簽收;

13、按照國家規定和相關程序收取或代收代繳有關費用,不得亂收費,做到計費準確,收費公開透明,並接受甲方和業主監督,公攤費用應在收費前公佈,並接受甲方審覈。同時業主有權查閱公攤水電費用數據的相關憑證。小區公共收入應每季度公佈,並接受甲方審覈。

14、乙方物業管理服務工作,接受甲方及業主檢查與監督。

(1)乙方每月工作計劃,應當公佈,並報甲方備案;

(2)業主的投訴記錄及解決辦法,乙方應每個月向甲方報告一次;

(3)合同期間第一年內,乙方應當每季度向業主委員會工作述職一次,以後每半年述職一次;每年向業主大會述職一次;

(4)乙方應當每半年出具並公示致全體業主的半年工作總結報告,報告內容應當客觀真實;

15、乙方的行爲除受本合同約束外,還應符合國家及本地物業管理的相關規定。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標準與目標管理

第二十一條、物業管理服務質量標準按照《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標準》(詳見附件一)執行

第二十二條、乙方須按照下列約定及本合同附件二確定的要求,實行目標管理:

1、房屋外觀:外觀完好、整潔;

2、設備運行:正常,規範操作,完善保養,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

3、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建立完善的維修、養護制度,規範操作,做好相關記錄,保證投訴回訪處理率達100%;

4、公共環境:全天候全方位保持整潔衛生,嚴格管理,無亂設攤點和廣告牌,無亂貼亂畫現象;

5、綠化:公共綠化無破壞,專人負責,修剪及時,整齊美觀;

6、交通秩序:安全有序;

7、保安:實行24小時安保巡查制,重點部位定人定崗,監控中心24小時值守,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8、急修:急修及時率達98%以上;

9、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95%以上。

第二十三條、對非住宅類物業的管理服務,按照本合同第21條、第22條規定同等水準執行。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及其管理

第二十四條、碧海花園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費按如下標準收取:

電梯房及辦公物業按產權面積每平方米1.10元/月。

空置物業的收費標準按照《貴州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執行。

第二十五條、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費由乙方按年直接向業主收取;乙方應在收費前10日向繳費業主公佈上一次物業服務收費明細帳單並接受業主查詢,乙方必須按政府規定、程序收費,不得亂收費,做到計費準確,收費公開透明。

第二十六條、業主應自覺按時繳納物業管理服務費,不得拖欠。逾期欠費業主應按照有關國家及地方政府規定繳納滯納金。乙方有權對無故欠費經溝通無效後的業主進行公示通報並可提起訟訴進行追討。

第二十七條、甲方應協助乙方催繳物業管理服務費,反對無理拖欠物業管理服務費及應繳納的其它費用,侵害其他繳費業主的合法權益。

第二十八條、乙方應按政府、行業法規,如實列支物業管理服務成本費用,不得隱瞞物管收入,虛報多報支出費用。

第二十條九、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費所有收支賬目,由乙方每半年向業主公佈一次(張貼時間不少於1個月),賬目公佈前送交業主委員會審覈備存。賬目公佈時間爲每年7月中旬和次年元月中旬,特殊情況延遲公佈賬目需書面告知業主委員會並得到業主委員會許可。乙方不公佈賬目,業主有權暫停支付物業管理服務費。

第三十條、甲方有權自行或者聘請獨立會計審計機構每年對上述帳目進行查驗審覈一次,有關費用在甲方的活動經費中支出。

第三十一條、維修基金的收支管理

1.住宅小區維修基金按政府規定的維修基金使用範圍專款專用。

2.住宅小區專項維修基金的使用,按乙方先立項報價,業主委員會審覈簽字後才實施的程序進行運作。

3.住宅小區維修基金的收支、使用賬目,每半年由業主委員會向業主公佈一次(張貼時間不少於1個月),接受全體業主的監督,賬目公佈前由業主委員會送交乙方覈查備存。賬目公佈時間爲每年元月中旬和7月中旬。

4.維修基金由甲方負責向開發商追討並完善相關手續。在小區須動用該專用基金時,且原開發商拒絕配合辦理該專用基金使用手續的情況下,由甲方負責。

第三十二條、其他費用及其處理:

1、停車費用,仍維持現有標準。

2、水電公攤範圍及公攤方式,仍維持現狀。

3、小區公共收入的分配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4、爲均衡業主之間、以及業主與物業公司之間的利益,需要調整現有標準時,將由業主委員會經業主大會同意後,在政府有關規定及指導價範圍內與乙方另行約定。

第七章、合同的終止、續約與交接

第三十三條、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到期後,雙方合同關係即終止。乙方應提前10天按政府、行業法規,填報固定資產、辦公、設備資料等交接清單,送業主委員會審覈。物業收費財務帳目,應於合同終止後的10日之內,送交業主委員會審覈,由業主委員會聘請專業財務公司進行審計。

第三十五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甲乙各方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

1. 乙方連續3個月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收繳率低於70%時,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2.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

(1)因乙方管理失責,導致出現重大治安、消防責任事故;

(2)乙方未按照或達不到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服務標準、服務質量承諾提供服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整改,整改到期仍達不到約定標準的;

(3)亂收費、做假帳、財務弄虛作假的;

(4)乙方向甲方業主委員會委員有請客送禮、不收減收物業費用等行賄行爲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六條、一方願意續簽合同,應在合同到期前60天,書面通知另一方。由業主委員會召開業主大會(合同到期前30天召開)進行表決確認。管理服務期間無重大失職過失,無賬務弄虛作假,表決結果業主滿意率達到法定三分之二的,由業主委員會直接同乙方續簽合同。

第八章 爭議的解決及違約責任

第三十七條、甲方、乙方以及業主因本合同及物業服務發生爭議的,應平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起訴訟。

第三十八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服務未達到服務標準,給物業共同利益造成損害的,應向甲方賠償損失;給業主個人造成損害的,應向業主個人賠償損失。

2、一方單方解除合同的理由不充分的,另一方有權請求賠償損失。

3、乙方未給予甲方交接過渡期而擅自停止物業管理服務的,應向甲方賠償損失,損失難以計算的,按照全體業主一個月物業管理服務費總額計算。

第九章、其他事項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執行過程中與國家政策法規發生衝突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爲準。

第四十條、合同期內因物價指數上漲或國家貨幣政策重大調整,造成乙方物業服務虧損運行時,在服務質量保證並且財務公開可信的前提下,經過業主大會表決通過後,甲方應配合乙方對物業管理服務單價進行調整。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所有附件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條、乙方可制訂約束其內部工作人員的管理辦法和操作規程以履行本合同。乙方在業主公約與本合同以外製訂涉及業主權利義務的物業管理辦法的,以及向業主收取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其他費用的,應獲得甲方批准。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政府主管部門備案,貳份合同具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物業服務合同 篇7

甲方【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業主】: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註冊號】【 】:______國籍: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性別: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聯繫電話:______

【法定代理人】【委託代理人】:______國籍:______

【身份證】【護照】【 】: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性別: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聯繫電話:______

乙方(物業服務企業):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

物業服務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聯繫電話:______

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物業管理條例》及《北京市物業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乙方爲甲方提供物業服務的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項目基本情況

第一條 本物業項目(以下簡稱“本物業”)基本情況如下:

名稱: 【地名覈准名稱】【暫定名】______。

類型: 【住宅】【辦公】【商業】【 】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區(縣)______路(街)______。

規劃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物業管理區域四至:

東至______;

南至______;

西至______;

北至______。

規劃平面圖和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構成明細分別見附件一、二。

第三條 物業服務用房主要用於物業服務企業客服接待、項目檔案資料保存、工具物料存放、人員值班備勤、業主大會及業主委員會辦公用房等。

物業服務用房建築面積爲______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築面積爲_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號樓】【幢】【座】______層______單元______號;地下建築面積爲_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號樓】【幢】【座】______層______單元______號;其中業主大會及業主委員會辦公用房建築面積爲_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號樓】【幢】【座】______層______單元______號。

(注:物業服務用房爲多處時,雙方可自行增加以上內容。)

第二章 物業服務事項、標準及有關約定

第四條 乙方指定物業服務項目負責人爲:______,聯繫電話:______。乙方更換項目負責人的,應當於______ 7日內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顯著位置公示。業主共同決定要求更換項目負責人的,乙方應當於30日內更換。

第五條 物業服務期限爲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六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制訂物業服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保管相關的工程圖紙、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等;根據法律、法規和管理規約的授權制訂物業服務的有關制度;

2.負責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三;

3.負責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四;

4.負責共有綠地、景觀的養護和管理;

5.負責清潔衛生服務,包括物業共用部位、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等;

6.負責協助維護公共秩序和協助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7.其他服務事項:______

______

______

______。

第七條 乙方按以下第______種方式提供住宅的物業服務:

1.《住宅物業服務標準》中的______級物業服務標準,詳見附件五;

2.選擇《住宅物業服務標準》中不同等級的具體物業服務事項和標準,詳見附件五;

非住宅的物業服務標準以及甲、乙雙方約定的《住宅物業服務標準》範圍以外的具體服務事項和標準,詳見附件六。

第八條 乙方對業主物業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或其他特約服務的,應當與業主簽訂特約服務協議,服務事項、標準及費用由雙方在協議中約定。

第九條 乙方接受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公用事業服務單位委託代收使用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不得限制或變相限制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購買或使用。

第十條 物業裝飾裝修前,乙方與業主簽訂書面裝飾裝修服務協議,乙方應當告知相關的禁止行爲和注意事項,並將裝飾裝修的時間、地點等情況在業主所在樓內公示。除約定收取【裝修管理費】______元、【裝修保證金】______元、【裝修垃圾清運費】______元、【   】______元外,乙方不得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費用。如收取裝修保證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承重結構損壞,乙方應當在完工後7日內將裝修保證金全額退還業主。

第十一條 業主轉讓或出租其物業時,應當將本合同、管理規約以及有關費用繳納情況等事項告知受讓人或者承租人,並自買賣合同或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15日內,將買賣或者出租情況告知乙方。業主轉讓物業前,應當與乙方結清相關費用。

第三章 物業服務收費

第十二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方式爲:【包乾制】【酬金制】。

第十三條 包乾制

1.物業服務費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繳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______元/平方米?月;

【別墅】:______元/平方米?月;

【辦公樓】: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______元/平方米?月;

【會所】:______元/平方米?月;

______物業:______元/平方米?月。

物業服務費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內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內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內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服務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

(9)法定稅費;

(10)物業服務企業的利潤;

(11)______。

2.實行包乾制的,盈餘或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承擔;乙方不得以虧損爲由要求增加費用、降低服務標準或減少服務內容。

第十四條 酬金制

1.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預先繳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______元/平方米?月;

【別墅】:______元/平方米?月;

【辦公樓】: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______元/平方米?月;

【會所】:______元/平方米?月;

______物業:______元/平方米?月。

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由物業服務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構成。

物業服務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內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內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內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服務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

(9)______。

2.乙方採取以下第______種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每月】【每季】【每年】______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季】【每年】按應收的物業服務資金______%的比例提取。

3.物業服務支出應當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年度結算後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另行繳納。

第十五條 乙方應當按價格主管部門的規定,將服務內容、服務標準、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有關情況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顯著位置公示。

乙方應當於每年第一季度公示上一年度物業服務合同履行情況、物業服務項目收支情況、本年度物業服務項目收支預算。業主共同決定或業主委員會要求對物業服務項目收支情況進行審計的,乙方應當予以配合。

第十六條 業主在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業從事經營活動的,乙方可按商業物業標準收取相應的物業服務費。

第四章 權利與義務

第十七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提供物業服務;

2.監督乙方履行本合同,對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有建議、督促的權利;

3.有權提議召開業主大會會議,監督業主委員會工作;

4.參加業主大會會議和選舉業主委員會成員,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5.對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及物業共用部分的經營收益和使用情況,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關於物業共用部分經營、收益的約定見附件七;

6.遵守管理規約以及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分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7.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繳納專項維修資金;

8.按有關規定及本合同約定繳納物業服務費和特約服務費;

9.對乙方根據合同和有關規章制度提供的管理服務給予必要配合;

10.有關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十八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合同約定,收取物業服務費、特約服務費;

2.按本合同約定的物業服務事項和標準提供物業服務;

3.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本物業的檔案資料,及時記載有關變更信息,不得將業主信息用於物業管理活動之外的其他用途;

4.及時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通報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服務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接受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5.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和管理規約的行爲,採取告知、勸阻和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等方式督促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改正;

6.不得擅自佔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共用部分或擅自改變其使用用途。不得擅自將業主所有的共用部分用於經營活動。不得擅自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道路、場地,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當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制定施工方案,開工前要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施工過程中儘可能減少對業主的影響,並及時恢復原狀;

7.可將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專項服務委託給專業性服務企業,但不得將全部物業服務一併委託給其他單位或個人。乙方應當將委託事項及受託企業的信息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乙方與受託企業簽訂的合同中約定的服務標準,不得低於本合同約定。乙方應當對受託企業的服務行爲進行監督,並對受託企業的服務行爲承擔責任;

8.乙方實施鍋爐、電梯、電氣、製冷以及有限空間、高空等涉及人身安全的作業,應當具備相應資質或委託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實施,委託其他單位實施的,應當明確各自的安全管理責任;

9.有關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五章 合同終止

第十九條 任何一方決定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後不再續約的,均應當在期滿3個月前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甲方決定繼續聘用乙方的,應當在期滿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續約通知1個月內回覆甲方。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終止後尚未有新的物業服務企業承接的,乙方應當繼續按本合同的約定提供服務6個月,在此期間的物業服務費按本合同約定的標準繳納。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終止後,甲乙雙方應當共同做好交接事宜,包括物業服務費的清算、對外簽訂的各種協議的執行、物業共用部分查驗交接以及移交相關檔案資料等,見附件八。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對物業服務質量發生爭議的,雙方可共同委託物業服務評估監理機構就乙方的物業服務質量是否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服務標準進行評估;乙方管理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應當承擔採取補救措施或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除不可預見的情況外,乙方擅自停水、停電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解決,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甲、乙雙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則解約方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造成損失的,解約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費標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繳納,同時乙方應當按______的標準向業主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五條 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擅自停止物業服務的, 甲方可要求乙方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並應當按______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前述行爲給業主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相應的損失;乙方在本合同終止後拒不撤出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時撤出物業管理區域,並應當按______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前述行爲給業主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相應的損失。

第二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八條第3款的約定,擅自將業主信息用於物業管理活動之外的,應當按______的標準向業主支付違約金,如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業主所遭受的直接損失的,乙方應當補足。

第二十七條 業主違反本合同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六條約定,經乙方書面催繳,未能按時足額繳納物業服務費,應當按______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業主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實施妨害物業服務行爲的,應當承擔恢復原狀、停止侵害、排除妨礙等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二十八條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乙雙方可以結合具體情況對違約責任進行補充,見附件九。任何一方的違約行爲給他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九條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無法履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

第三十條 爲維護公共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露、漏電、火災、暖氣管、水管破裂、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損失的,應當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十一條 乙方有確鑿證據證明屬於以下情況的,可免於承擔違約責任:

1.由於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自身的責任導致乙方的服務無法達到合同約定的;

2.因維修養護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3.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第七章 爭議解決

第三十二條 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或向物業所在地物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的方式解決;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按以下方式解決:

1.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一式______份,甲方、乙方、______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 其他約定:______

______

______

______

______。

甲方:             乙方: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規劃平面圖(略)

二、物業構成明細

三、物業共用部位明細

四、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

五、物業服務事項和標準(略)

六、其他服務事項和標準(略)

七、物業共用部分的經營收益約定(略)

八、移交資料清單

九、違約責任約定(略)

附件二:

物業構成明細

類 型 樓(幢)號 套(單元)數 建築面積(平方米)

高層住宅

多層住宅

別 墅

商業用房

工業用房

辦公樓

自行車庫

機動車車庫

會 所

學 校

幼兒園

文化活動場所

______用房

合 計

備 注

附件三:

物業共用部位明細

1.房屋承重結構;

2.房屋主體結構;

3.公共門廳;

4.公共走廊;

5.公共樓梯間;

6.內天井;

7.戶外牆面;

8.屋面;

9.______;

10.______;______

11.______;

12.______;

13.______;

14.______;

15.______。

附件四:

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

1.電梯:

垂直梯______部;

扶梯______部。

2.綠化率:______% ;

樓間、集中綠地______平方米;

磚石鋪裝______平方米。

3.區域內市政:

【道路】【樓間甬路】______平方米;

【室外上下水管道】______米;

【溝渠】______;

【蓄水池】______個;

【化糞池】______個;

【雨水井】______個;

變配電系統包括______;

高壓雙路供電電源______;

公共照明設施【路燈】______個;【草坪燈】______個;【 】______個;

【物業管理區域的外圍護攔及圍牆】______;

【高壓水泵】【高壓水箱】__________________個;

【污水泵】______個;

【中水及設備系統】______;

【 】______。

4.【燃氣調壓站】______;

5.消防設施包括______;

6.監控設施包括______;

7.避雷設施包括______;

8.空調設備:【中央空調系統】使用範圍______;

9.電視共用天線______;

10.電腦網絡線______;

11.電訊電話______;

12.車道;

13.地上機動車停車場______個車位______平方米;

14.自行車庫______平方米;

15.垃圾中轉站______個;

16.信報箱______個;

17.值班室______平方米;

18.物業服務用房______平方米;

19.______。

附件八:

移交資料清單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線工程竣工圖等資料,以及房屋管線佈線圖;

2.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

4.相關專業部門驗收資料;

5.房屋及配套設施的產權清單(包括業主名稱、建築面積、聯繫方式等);

6.供水、供暖的試壓報告;

7.實測面積報告;

8.物業服務所需要的其他資料。

商鋪物業服務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等級:________,資質證書編號: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__________ (物業名稱)的物業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建築區劃(以下簡稱本建築區劃)基本情況

建築區劃名稱:

建築區劃類型:_____(住宅、別墅、商務寫字樓、醫院、學校、商業、工業、車站、碼頭、機場、其他物業類型)

座落位置:成都市_______區(市、縣)_______路(街道)_______段(巷)_______號附_______號;

四至範圍(規劃平面圖):

東 南

西 北

佔地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

總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_平方米;

物業構成見附件一,建築區劃劃分意見書見附件二。

第二條 乙方爲本建築區劃配備的物業服務力量情況,詳見附件三。

第三條 甲方應於 (具體時間)向乙方提供物業服務用房。物業服務用房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位於 _______。

物業服務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四條 建築物專有部分損壞時,業主、使用人可以向乙方報修,也可以自行維修。經報修由乙方維修的,維修費用由業主、使用人承擔。

第五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公共服務事項和質量應符合下列約定:

(一)建築物共有部位及設施設備的使用、管理和維護,詳見附件四;

(二)公共綠化的維護,詳見附件五;

(三)公共區域環境衛生的維護,詳見附件六;

(四)公共區域的秩序維護,詳見附件七;

(五)物業使用中禁止行爲的告知、勸阻、報告,詳見附件八;

(六)物業維修、更新、改造費用的帳務管理,詳見附件九;

(七)物業服務檔案和物業檔案的保管,詳見附件十;

(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乙方承接本建築區劃的物業服務時,甲方應當配合乙方對建築物共有部分及其相應檔案進行查驗,並按規定向乙方移交物業檔案、物業服務檔案、業主名冊等物業服務所必需的相關資料。

甲方、乙方、原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人對查驗、移交中發現的問題及相應解決辦法應採用書面方式予以確認。具體內容詳見附件十三。

第七條 乙方根據物業的使用性質和特點及下述約定,按房屋建築面積向業主收取物業公共服務費用。

1、住宅建築區劃內:

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員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非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員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集中供熱、供暖等系統的運行與維護費、建築物附屬設施設備按規定需強制檢測的費用,依據其實際支出,由業主在上述物業服務費用外合理分攤,具體費用標準由甲方、相關業主與乙方另行約定。

在本合同期內,業主擅自將住宅用房改爲非住宅用房的,該房屋應分攤的物業公共服務費用爲 元/月·平方米。

2、別墅建築區劃內:

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員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非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員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在本合同期內,業主擅自將住宅用房改爲非住宅用房的,該房屋應分攤的物業公共服務費用爲 元/月·平方米。

3、 建築區劃內:

非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員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住宅(別墅除外)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員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在本合同期內,業主擅自將住宅用房改爲非住宅用房的,該房屋應分攤的物業公共服務費用爲_____元/月·平方米。

本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不含物業保修期滿後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在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中列支,並按業主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比例分攤。

第八條 業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本合同的約定足額繳納物業服務費用。

第九條 按照價格法相關規定,依據上年度成都市物價指數標準及物業服務質量的年平均業主滿意度情況,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可以相應上浮或下調;具體調整比例由甲、乙方雙方另行約定。

第十條 本合同有效期間,乙方按下述第_____種計費方式確定物業服務費用:

(一)包乾制。由業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盈餘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條約定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下述第_____種方式提取酬金,其餘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結餘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

1、每 (月/年)在應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按_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 (月/年)在應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提取 元的酬金。

(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 (年/季/月)交納,業主應在 (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 業主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違約金的支付約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每年 月 日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並接受 審計監督。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本建築區劃內按規劃配建的停車場(庫)、位,由乙方進行管理和維護的,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範設置相關標識,並按照相關規定做好停車場(庫)的照明、消防、環境衛生等工作。具體內容詳見附件十一。

第十四條 停車場(庫)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一)依法屬於全體業主共有的停車場(庫),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車庫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露天非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車庫非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費用。

乙方按以下第 種方式提取報酬:

1、按 元/月;

2、按費用收入 %/月。

乙方提取上述報酬後所剩下的停車場(庫)的經營收益,歸全體業主所有。

(二)機動車停車場(庫)屬於開發建設單位所有的,應當首先滿足本建築區劃內的業主、使用人停車需要;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費用。

委託乙方管理的,乙方按以下第 種方式提取報酬:

1、按 元/月;

2、按費用收入 %/月。

(三)機動車停車場(庫)車位所有權或使用權由業主購置的,車位承租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費用。

第十五條 停車人對車輛停放有保管要求的,由停車人與乙方另行約定。

第十六條 本建築區劃內下列共有部分委託乙方經營的,其經營收費約定如下:

(一)網球場:

(二)游泳池:

(三)電梯轎廂:

(四) :

(五) :

(六) :

上述經營收入扣除乙方經營成本後,收益按下列約定分配: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應當就上述共有部分的經營所得收入單獨列帳,並至少每半年在建築區劃內書面公告經營所得收入的收支情況。經營所得收入扣除乙方經營成本、收益後,其剩下收益歸全體業主或者相關業主所有。

第十七條 物業服務費計費方式採用本合同第十條第二項或者第三項約定的,物業服務費中按實結算的部分年終結餘或不足的處理方式:

(一)年度結算結餘部分,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轉入下年繼續使用;

2、直接納入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年度結算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由業主於次年第一個月底之前,按照其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的比例追加補足;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 使用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的,乙方應當按照相關規定於每年12月31日前向甲方提出下一年度維修計劃和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使用方案。

甲方應當將維修資金使用方案等在建築區劃內向全體業主或者相關業主公佈,並每 個月定期向全體業主或者相關業主公佈一次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使用情況。

第十九條 本建築區劃內,乙方、業主應按照規定向供水、供電、供氣、信息、環衛等專業單位交納水、電、氣、信息、環衛等有關費用。業主自用的,由上述專業單位向業主收取;乙方使用的,由上述專業單位向乙方收取;部分業主共同使用的,由相關業主分攤;全體業主共同使用的,由全體業主分攤。

乙方接受供水、供電、供氣、信息、環衛等專業單位的委託代收水、電、氣、信息、環衛等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協助業主配合有關部門、單位作好建築區劃內計劃生育、流動人口管理、犬隻管理等工作。

第二十一條 甲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決定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使用、續籌方案,並監督實施;

(二)在其制定的《管理規約》中向業主明示物業裝飾裝修中的注意事項、禁止事項等事項;

(三)督促業主、使用人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對業主或使用人違反《管

理規約》的行爲予以勸阻、制止;

(四)授權乙方對業主、使用人違反《管理規約》的行爲,依照《管理規約》的約定進行勸阻、制止;

(五)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和計劃的實施,並每年對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物業服務情況進行一次全面考覈評定;

(六)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依本合同約定內容所進行的物業服務活動;

(七)協助乙方做好物業服務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二十二條 乙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負責本建築區劃內的日常物業服務工作,並配備本合同第二條所列物業服務力量履行本合同;

(二)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開展各項物業服務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權益;

(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向業主或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通過合法有效的方式解決拖欠物業服務費用的問題;

(四)按照相關規定,建立健全“辦事制度、辦事紀律、收費項目和標準”等信息公開制度。

(五)接受甲方、業主委員會的監督,定期向甲方報告物業服務合同履行情況,及時向甲方公告本建築區劃內的重大物業服務事項;採取酬金制計費方式的,應當每 個月在本建築區劃內公佈一次按實結算項目的物業服務資金收支帳目;

(六)結合本建築區劃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服務方案、年度服務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等;

(七)可選聘專業公司承擔本建築區劃內的 、 的專項服務,但不得將本建築區劃內的整體服務責任轉讓給第三方,並對專業公司的服務行爲承擔連帶責任;

(八)協助有關部門制止違法、違規的行爲;

(九)將房屋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爲和注意事項書面告知業主,並按規定與業主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十)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本建築區劃內共有部分的用途;如需在本建築區劃內改、擴、重建或完善配套項目,應與甲方協商並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佔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十一)本合同依法解除、協商解除、單方解除或者期滿終止時,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退出本建築區劃的物業服務,並按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辦理移交手續和項目退出手續;

(十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 時起至 年 月 日 時止。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 日,甲、乙雙方應就是否另行簽訂物業服務合同進行協商;經雙方協商未能達成協議的,乙方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後 日內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自解除之日起 日內,甲、乙雙方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終止、解除時,乙方應將物業服務用房、物業檔案、物業服務檔案、業主名冊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並按照《成都市物業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辦理移交和項目退出手續。

乙方逾期不按約定、規定辦理移交工作、退出項目的,由乙方向全體業主每日支付違約金 元,並從本合同第三十三條約定的履約保證金中予以抵扣。

第二十七條 在物業服務中發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擔責任。

(一)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服務中斷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建築物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三)因維修養護建築物共有部分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附屬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四)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信息、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附屬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條 乙方的物業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的,應以本合同第七條第____項約定收取的物業服務費用爲基數向全體業主或相應業主支付________元的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業主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的,對超出標準的部分,業主有權拒絕支付;已經支付的,業主有權要求乙方____倍返還。

第三十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或者發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繼續從事物業服務活動的其他情形,致使不能完成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的,甲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按其減少的服務支出予以賠償;乙方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或物業服務費用應當返還給相應業主、使用人。

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應當在甲方通知的 日內與甲方及其新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人完成交接手續。

第三十一條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物業服務,導致業主、使用人人身、財產損害的,乙方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賠償金可從本合同第三十三條約定的履約保證金中予以抵扣。具體內容詳見附件十二。

第三十二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的,乙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全體業主應以本合同第七條第 項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爲基數向乙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全體業主應予經濟賠償。

第三十三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向甲方交納履約保證金

元,作爲乙方履行合同的保證。

本合同期間,乙方交納的履約保證金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被動用後,乙方應當自上述履約保證金被動用之日起15日內足額補存。

本合同期限屆滿後,甲方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之日起30日內將履約保證金本息餘額如數退還乙方。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履行本合同,有違約行爲發生的,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十八條約定的違約金 元,從履約保證金中予以抵扣。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其他相關違約責任的約定:

(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雙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六條 凡因本合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選擇下列第 (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

第三十八條 補充協議及本合同的附件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一份由乙方向物業所在地區(市)縣房產管理部門備案。

自本合同備案之日起5日內,甲、乙雙方應就本合同備案情況和本合同約定的內容在本建築區劃內公示,公示期限不低於30天。

第四十條 本合同自 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商鋪物業服務合同 篇9

物業服務合同

第一章 總 則

合同雙方當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雙方就 小區物業(以下簡稱“本物業”)實行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住宅、商鋪

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平方米

第二條 甲方代表本物業業主大會簽訂本合同,本物業全體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均應遵守本合同;乙方爲物業成立的業主大會選聘提供物業管理的企業。

第三條 本合同中涉及的幣值,均指人民幣。

第二章 物業服務事項

第四條 乙方向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提供以下服務內容達到以下服務質量

(一)日常服務

1、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護保養和管理,包括樓蓋、樓梯間、走廊通道、公共門廳、公共庭院。

2、共用設備和相關場地的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糞池、溝渠、池、共用照明系統、消防設施設備、室外泵房、自行車棚、停車場、垃圾桶。

3、生活服務設施的維護和管理,包括:文化體育娛樂場所。

4、綠化與建築小品的養護和管理,包括:共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修剪、補栽。

5、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公共垃圾的收集、清運。

6、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7、安全防範工作,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

(二)定期服務

1、每星期用水清洗樓梯;

2、每日清理生活垃圾。

(三)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檔案和竣工驗收資料。

(四)其它服務事項

1、組織開展社區文化活動。

(五)服務質量

1、房屋外觀:統一、美觀、清潔、整齊。

2、設備運行:每月對住宅區內的公共水電設施、機電設備、監控設備檢查和維護,發現有問題要及時組織維修保養,保障各種設備、設施正常使用。

3、房屋及設施、設備的養護:經常性對房屋的外牆、外觀、蓄水池、下水管等設施巡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4、公共環境衛生:

① 小區內公共場地、道路清潔和保潔。

② 樓宇各層樓梯及走廊清掃和拖洗(包括扶手)。

③ 公共場地的蜘蛛網經常清除。

④ 走廊公用玻璃的清潔。

⑤ 負責收集小區公共場地及清除垃圾桶內垃圾,並負責送至住宅區外垃圾收集站。

5、綠化:定期對公共綠化設施巡查,根據季節氣候不同情況進行淋水、施肥、殺蟲、除草、修剪等養護工作。做到保持區內各類樹木、草地達到美化、綠化,生態良好。

6、治安管理:認真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實行24小時值班巡邏。

7、維修:如在服務範圍內的設施維修、急修應在當天解決。

第五條 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進行經營的,應符合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並經有關業主、業主大會及甲方的同意。

第六條 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裝飾裝修物業時,應當告知乙方並與乙方簽訂物業裝飾裝修協議。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二次裝修需要與乙方再次簽訂裝飾裝修協議,並交納二次裝修的費用,乙方向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收取物業裝飾裝修保證金,裝修押金每戶在不高於 元幅度內;物業裝飾裝修完畢,如未發現損壞物業公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相關場地以及沒有對周邊業主造成損害,不存在安全隱患的,乙方應在裝修完畢報物業公司驗收後三個月將裝飾裝修保證金退回給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收費標準如有變動,以價格主管部門文件爲準。

第七條 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對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設備向乙方提出維修養護要求的,乙方認爲有能力的可以接受,收費由雙方協商確定。

第三章 物業服務費用

第八條 本物業服務總收入包括以下項目:

1、物業服務費;

2、停車服務費;

3、有償服務費;

4、特約服務費。

第九條 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內容及要求提供服務,按以下標準向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如需發票,乙方應提供。

住宅物業綜合服務費收費標準(包括清掃保潔及清運;綠化養護;秩序維護;公共照明、通風、電梯等共用設施設備運行、公共部位養護等費用)。多層,每月每平方米0.50元;小高層,每月每平方米1.00元。收費標準如有變動,以價格主管部門文件爲準。

第十條 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後開始實施物業服務工作,並開始計收物業服務費。前期物業服務,按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執行。以後每次收取物業服務費的時間爲上期物業費到期前3-5天。乙方在收取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物業服務費時,可預收半年以上。乙方收取物業服務費所屬期限,以不超過本物業服務合同簽訂的服務期限爲限。

第十一條 物業服務費的調整和違約責任

1、物業服務費收取標準在合同期內依法定程序可作調整。

2、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的,從逾期之日起每天按應交物業服務費的千分之五交納滯納金處理。

3、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無正當理由連續十二個月不交物業服務費的,甲方應將欠繳的名單予以公佈,並督促其繳交,乙方可採取仲裁或向法院起訴等方法追收。

非業主使用人不履行交費義務時,由業主承擔連帶交費責任。

第十二條 車輛場地使用費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如需發票,乙方應提供:

停車服務費(含場地使用):

(一)(1)汽車露天車位每月每輛 元;(2)摩托車,電動車每月每輛 元;(3)自行車每月每輛 元。

(二)車輛臨時停放服務費:汽車15分鐘內免費,15分鐘以上2小時內收費 元;2小時以上4小時內收費 元;全天停放(不分次數)收費 元。摩托車、電動車每次 元;自行車每次 元。進入小區執行任務、搶修檢修、救護等特種車輛及業主的搬家車、送貨車不得收取停車費。收費標準如有變動,以價格主管部門文件爲準。

第十三條 物業管理有關收費,按規定需報價格主管部門覈准的,由乙方負責。

第十四條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需按以下方式承擔:

1、保修期內的,由物業建設單位承擔;

2、保修期後由全體業主承擔,用專項維修資金支付。

第十五條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設施的維修、養護費用由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的住宅區建築面積比例共同承擔,在物業維修基金中列支或直接向業主收取。

第十六條 業主自用物業存在安全隱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的,應當及時維修養護,其他有關業主應當給予配合。存在安全隱患的業主,不履行維修養護責任造成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損害的,經業主大會同意可委託乙方負責維修養護,費用由該業主承擔。

第十七條 本物業按相關規定實行包乾制,盈餘或者虧損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四章 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十八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享有以下權利:

1、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制度;

2、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的財務預算和決算,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計劃的實施;

3、制訂物業共用部分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方面的規章制度;

4、審批物業維修資金的使用項目和使用預算;負責組織對物業設施、設備和共用部分的大中修及更新、改造的竣工驗收;

5、定期聽取乙方關於物業服務合同履行情況和物業維修資金的使用情況的報告,並定期向業主公佈報告;

6、代表本業主參加因物業管理活動發生的訴訟;

7、對乙方違反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行爲,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8、監督乙方實施物業服務的其他行爲;

9、依據法律、法規規定享有的其他權利。

甲方應履行的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綠化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資料;

(2)規劃設計資料;

(3)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4)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5)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2、協助乙方督促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依約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

3、協助乙方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需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配合做好相關業主的工作,並協助乙方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

4、聽取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協調業主、使用人與乙方的關係;

5、負責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歸集和續籌;

6、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7、協助乙方對業主和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爲,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8、協調、配合乙方共同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相關遺留問題;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九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乙方享有的權利:

1、按照國家省市有關物業管理的技術標準、行業規範以及本服務合同進行管理,提供專業化的服務;

2、按照本合同和有關規定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和其他費用

3、可以根據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委託,提供本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項目,服務報酬由雙方約定;

4、可以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專項服務業務委託給專業性服務企業,但不得將該區域內的全部物業管理一併委託給他人;

5、自主開展各項經營管理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管理事項獲取不當利益;

6、對欠費業主停止約定服務或進行法律訴訟,直至其履行交費義務。

7、制定必要的規章制度,並以有效方式督促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

8、採取批評、規勸、警告等措施制止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及公衆管理制度的行爲;

9、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佈違約業主的姓名及其違約情節;

10、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和本合同約定享有的其他權利。

乙方應履行的義務:

1、履行合同、提供物業服務;

2、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服務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投訴,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3、在承接物業時,應當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並做好書面記錄和籤認工作;

4、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以及向業主提供特約服務的收費項目和標準;

5、結合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維修保養計劃,經依法議定後組織實施;

6、制止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規章制度的行爲,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爲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7、協助做好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在採取應急措施的同時,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保護好現場、協助做好救助工作;秩序維護人員在維護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公共秩序時,要履行職責,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權益;

8、每六個月應公佈一次物業服務費用的收支賬目;

9、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應與其訂立書面協議,告之裝修中的禁止行爲和注意事項,並負責監督;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裝修管理規定的行爲,要及時制止和糾正,對情節嚴重的,要及時報請相關部門處理;

10、非經甲方和相關業主許可並辦理有關手續,不得擅自改變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分、共用設施設備的用途;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

11、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從事物業管理相關服務以外的經營活動;

12、不得在處理物業管理事務的活動中侵犯業主的合法權益;

13、本合同終止時,應當將物業管理用房和物業管理相關資料及時如數地移交給甲方。

1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五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合理的期限內整改;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合理的期限內整改。

第二十一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或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多收的費用。

第二十二條 甲方或乙方行使終止合同權利的,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程序進行。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甲乙雙方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協商處理。

第二十四條 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違反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及業主公約的,甲方應當制止,乙方也可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提請有關部門處理等措施。

第二十五條 物業管理區域內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強颱風、暴雨、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爲維護公衆、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和財產利益,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因採取緊急措施造成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六條 因房屋建造質量、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質量等原因,使物業或者物業的一部分達不到正常使用功能,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

第六章 服務期限

第二十七條 服務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十八條 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如有意續簽合同,達成一致意見時續簽合同。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或有其他事項需要補充約定的,應當協商一致後以書面形式簽定補充協議。

第三十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房管局備案壹份,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鋪物業服務合同 篇10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電話:

爲了擴大市場,提高經濟效益,塑造物業品牌,實現共同發展之目標。甲乙雙方經坦誠、友好協商,就物業管理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一、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名義對外承接__物業管理服務業務。業務範圍包括物業項目全委管理服務、單項物業服務及基於物業項目管理開展的多種活動;

二、甲方全力配合乙方基於業務開展而進行的參觀調研、投標活動、發票開具、勞動合同辦理等企業業務;

三、甲方同意條件具備的情況下設立分公司,自主經營管理乙方開展的物業相關業務。

四、雙方協商同意由甲方指派__爲乙方開展物業業務總協調人,授權其決策和處理乙方物業業務有關的全部事務。雙方同意根據業務需要由甲方派駐項目經理及財務人員,所派駐人員由甲方指派總負責人協調安排。

五、甲方負責“分公司”工商註冊、協助收費審批及行政部門手續辦理,辦理手續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支付。

六、在協議有效期內,乙方:

1、負責所開展物業服務(分公司業務)的收支經營並自負盈虧;

2、負責支付所開展業務(分公司業務)向稅務、工商等各類部門繳納的稅費和其他各類費用;

3、負責處理並承擔所開展業務(分公司業務)物業服務有關的全部經濟糾紛、員工勞動糾紛和其他所有糾紛導致的經濟責任;

4、甲方指派總負責人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甲方派駐參與乙方管理人員及財務人員的工資等費用由乙方直接支付。

七、本合同簽訂後乙方自行承接本合同所述物業項目;乙方就具體物業項目服務內容及標的額自行決策,前期運作所需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八、投標後簽署《物業服務合同》所約定期限內,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物業服務管理服務費__,支付方式:《物業服務合同》簽訂之日起十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管理服務費用,甲方開具內部收據。

九、甲方爲乙方服務項目獨立設立財務賬目,物業服務方將物業服務費支付甲方賬戶後,乙方需持與物業服務相關的正式發票向甲方支取其賬戶費用。

十、本合同雙方嚴格按合同內容承擔相應權利義務,不得擅自違約。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雙方業務存續期間除以甲方名義同第三方簽署的合同廢止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解除,擅自解除本合同方需向另一方支付物業服務費總額__違約金。

十一、本協議的生效日期爲__年_月_日,雙方業務存續期間有效。

十二、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物業服務合同 篇11

第1條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名稱:_x業主委員會

代表人:業主委員會主任_x

聯繫電話: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企業名稱:_x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根據《物權法》、《_省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伴海山莊物業服務事項達成共識並訂立本合同。

第2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

座落位置:

佔地面積:

建築面積:

第3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爲本物業區域內的全體業主和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委託管理事項

第4條本物業小區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第5條本物業小區共用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

第6條公用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第7條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及構築物的維修、養護與管理。包括:物業管理辦公經營用房、文化體育娛樂場所及設施、配電房等。

第8條公共綠地、公共場所內的花木、公共場所內的建築小品的養護與管理。庭院內的綠地、花木可以應業主要求給予適當管理。

第9條公共環境衛生管理。包括:公共場所、場地的清掃保潔及垃圾的收集。

第10條協助公安部門維護小區公共秩序。

第11條進一步完善物業檔案管理。

第12條按照《維修基金管理使用辦法》的規定做好小區維修基金利息及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第13條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可以委託乙方實施,但委託方要承擔一切費用。

第14條規勸制止業主、使用人違反《伴海山莊管理規約》和業主委員會決議及物業管理有關規定的行爲。

第三章委託管理期限

第15條委託管理期限爲二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章雙方權利和義務

第16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

1.代表和維護業主、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根據業主大會的決議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3.監督業主、使用人遵守《伴海山莊管理規約》及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決議和物業管理有關規定;

4.檢查監督乙方物業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議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維修財務預算及決算;

6.查閱本小區物業檔案資料(與物業公司內部管理有關的資料除外);

7.向業主籌集或續籌維修資金,審定維修基金的使用情況;

8.監督公共建築、共用設施設備和物業管理辦公用房及經營用房的使用情況。

(二)甲方義務

1.聽取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並及時將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反饋給乙方;

2.保證業主、使用人遵守、執行物業管理有關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遵守《伴海山莊管理規約》及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決議和小區物業管理制度,按時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及其他費用;

3.協助乙方開展物業管理工作,完成和實現物業管理各項管理目標;

4.當業主、使用人不按規定繳納物業管理服務費時,協助乙方催交;

5.協助乙方搞好社區文化和社區服務工作。

第17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本合同有關約定製定物業管理實施方案並實施管理;

2.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編制維修基金使用計劃及預決算報告;

3.編制共用設施設備大修、中修、更新、改造方案;

4.依照本合同和市物價局核發的收費許可證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

5.負責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6.規勸制止業主、使用人違反物業管理規定及《伴海山莊管理規約》的行爲;

7.有選聘專業公司承擔專項工程的權力;但不得將物業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人;

8.當業主、使用人裝修房屋時,與其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並按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9.依法向業主、使用人追繳欠交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二)乙方的義務

1.履行本物業服務合同並依法經營;

2.接受業主委員會和業主、使用人的監督;3.接受物業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指導;

4.對本物業的公共配套設施不得擅自佔用或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經甲方同意並報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5.在條件成熟的情況下定時向業主公佈維修基金及其利息使用管理情況;

6.向業主、使用人提供優良生活工作環境,搞好社區文化和社區服務;

7.發現違法行爲要及時制止並向政府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8.定期對房屋設施設備狀況進行檢查,及時排除不安全隱患和險情;

9.物業服務合同終止物業服務企業退出時按照《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的內容向甲方移交相關資料和設施設備。

第五章物業管理服務質量及標準

第18條依據國家、山東省和日照市有關規定,制定本物業管理服務質量及標準。具體內容如下:

(一)房屋及共用設備管理

1.小區園區、房屋幢號、戶號有明顯標誌,設有引導方向平面圖、指路牌和引導牌。

2.物業管理人員按要求經過專業培訓,持證上崗。

3.進一步完善房屋檔案資料,包括按幢、戶立檔,設備圖紙、檔案資料齊全,設備臺帳記錄清晰,便於查閱。

(二)共用設施管理

1.小區內公共配套服務設施完好,並按原設計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設施設備齊全,運行正常。

3.保持道路暢通。

4.污水排放暢通,溝道無積水。

5.危險部位標誌明顯。

(三)綠化及養護管理

綠化有專人養護和管理,對綠地、花木等定期澆水、施肥、除蟲、修剪、清除枯葉。

(四)環境衛生管理

1.小區內環衛設施完善,設有果皮箱、垃圾箱等保潔設施。

2.道路、公共綠地、公用場地,保持清潔。

3.雪後及時掃淨小區內道路積雪;雨後及時清理污水。

4.公共場所發現亂堆、亂放、亂貼、亂畫現象及時制止或處理。

5.發現小區內有亂搭亂建的現象及時勸阻。

(五)社區秩序維護

1.小區內實行24小時值班巡邏制度;嚴禁脫崗。

2.值班人員統一着裝,熟悉轄區情況,工作規範,責任到人,相片公示,有值班巡邏記錄,各項管理措施落實。

3.進一步完善小區內的監控工作,監控設備完好,監控畫面儘量保持清晰;無特殊情況監控資料7天有效。設施設備的完善、改造或更新,需要動用維修基金的按照以上相關條款執行。

(六)消防

1.消防系統標誌明顯,設備完好,可隨時啓用。

2.配備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七)公共文體娛樂場所原則上僅對小區業主及物業使用人開放。

第六章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19條物業管理服務費

(一)依照日照市物價局的批覆,住宅房屋,乙方按業主房產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0.70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二)業主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20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和更新費用,按國家有關文件執行。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21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六條甲方義務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解決。

第22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按合同約定標準管理物業,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第23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

第24條乙方不按規定和甲方審定的計劃使用維修基金,或將維修基金利息挪作他用的,甲方有權制止。

第八章附則

第25條本合同期滿前二個月甲乙雙方應就續簽合同事宜進行協商。

第26條雙方可以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但是補充協議須經業主大會討論通過並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蓋章後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27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物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28條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報請物業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功時雙方同意:

(一)由日照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29條其他約定:

1.加強對建築垃圾的管理工作。

2.爲維護公衆、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燃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或因自然災害、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業主、使用人人身傷害、死亡和財產損失的,甲乙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代表人: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物業服務合同 篇12

合同登記編號:_________

甲方(建設單位):_________組織名稱: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地址: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物業管理企業):_________企業名稱: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地址: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物業管理條例》、《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物業區域《業主臨時公約》的約定,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物業名稱)實施前期物業管理服務的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管理區域概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物業類型:_________;座落位置:_________;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四至:東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

第二條 具體物業構成明細及所配置的共用設備設施明細詳見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 物業服務事項

第三條 乙方提供的公共性物業服務的主要內容爲: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有部位具體包括:房屋的承重結構(包括:基礎、承重牆體、樑柱、樓蓋等),非承重結構的分戶牆外牆面,屋蓋、屋面、大堂、公共門廳、走廊、過道、樓梯間、電梯井、樓內化糞池、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樓道燈、避雷裝置。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具體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_________。

3、市政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水池、井、停車場、路燈、_________。

4、公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5、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_________。

6、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8、公共秩序、安全、消防等事項的協助管理和服務,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前款約定的事項不含業主、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責任。雙方另行簽訂人身、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專項合同的,按合同約定執行。

9、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10、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

11、裝修管理。

12、接受業主委託,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進行維修養護(服務價格由雙方另行商定)。

13、物業服務費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費用的收取。

14、法律政策規定應由乙方管理服務的其它服務事項。

第四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本合同特別約定的物業管理事項爲: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三章 物業服務質量

第五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約定的標準(具體服務標準見附件三)。

第四章 物業服務費用

第六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收費

物業服務收費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

1、包乾制(物業服務費用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稅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根據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指導價格,雙方約定物業服務費用標準如下(按建築面積計算):

(1)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寫字樓: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業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業主向乙方交納物業服務費後,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提供服務,盈餘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約定比例或者約定數額提取酬金支付給物業管理企業,其餘全部用於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餘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的物業服務計費方式。物業服務資金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管理企業的酬金)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資金預收標準如下(按建築面積計算):

(1)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寫字樓: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業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對物業服務資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__元的標準從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預收物業服務資金數額_________%的比例提取。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爲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並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預算方案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a、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b、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c、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d、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e、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f、辦公費用;

g、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h、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

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應當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不足部分,由業主承擔。

第七條 共用的專項設備運行的能源消耗,應獨立計量覈算,合理向業主分攤計收。

第八條 業主應於之日起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納入物業管理範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由甲方全額交納。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物業使用人不按照約定交納的,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繳費約定,業主應當自約定之日起告知乙方。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按(年/季/月)交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每年/每季/每月)前_________日內履行交納義務。

第九條 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報告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年次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方或乙方可以委託雙方共同認可的專業審計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收支情況進行審計,審計費用由承擔。

第十條 停車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1、停車場屬於全體業主的,使用人應按照露天停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_元/個/月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該項停車費中_________元/個/月的停車管理服務費歸乙方所有,其餘停車費爲全體業主所有,可根據業主公約或業主大會的決定用於業主委員會的辦公經費支出或納入維修資金管理;

2、停車場屬於甲方所有的,業主享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照露天停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_________元/個/月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_元/個/月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3、業主自行購置車位的,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_元/個/月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十一條 乙方應與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協議》,明確雙方在停車位使用及管理服務方面的權利義務關係。

第十二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會所屬全體業主/甲方所有,委託乙方經營管理,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使用會所,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使用費: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三條 乙方經營管理會所,可按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乙方經營配套商業設施,可按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乙方經營管理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按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

第十四條 乙方利用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停車場,會所及其他共用部位、共有設備設施進行經營(如:設置商業廣告招牌),應當徵得相關業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乙方管理服務成本和佣金後,剩餘部分用於補充專項維修資金。

第十五條 乙方接受業主委託,提供專項服務的,專項服務的內容和費用按其約定執行。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_________。

第五章 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享有的權利:

1、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計劃的實施;

2、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3、制訂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方面的規章制度。

4、實行酬金制物業服務收費方式的,有權與乙方共同委託專業審計機構對年度財務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5、依據法律、法規規定享有的其他權利。

甲方應履行的義務:

1、在銷售物業之前,制定《業主臨時公約》,並向物業買受人明示、說明,要求物業買受人書面承諾遵守《業主臨時公約》。

2、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應當包含本合同約定的內容,要求物業買受人認可接受本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3、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和乙方共同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甲方應保證本物業管理區域具備以下條件:

(1)所有建設項目按批准的規劃設計和有關專業要求全部建成,並滿足使用要求;

(2)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平整,標識系統完備,雨污水通暢,路燈通亮,園林綠化,圍牆大門建設完畢,具備封閉式管理的要求;

(3)機動車停車場、自行車庫、垃圾桶、垃圾間、公告欄等可投入使用;

(4)供水、供電、供熱、供冷、供氣、電梯、通訊、有線電視、消防、郵政等設施能保證供應或正常使用;

4、在查驗過程中,甲方應對甲乙雙方查驗過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存在以下問題予以確認: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甲方確定以上問題解決辦法、解決時間如下: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甲方應就以上內容與乙方簽訂確認書,作爲界定各自在開發建設和物業管理方面承擔責任的依據。甲方應認真完善和處理本物業的遺留問題,以達到本條甲方應履行的義務中第3項的要求。

5、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綠化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資料;

(2)規劃設計資料;

(3)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4)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5)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6、保證交付使用的物業符合國家竣工質量標準,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範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7、本物業交付使用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在物業所在地的_________區、_________縣(自治縣、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的指導下,在三個月內組織業主召開首次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

(1)新建物業建築面積出售達50%以上的;

(2)物業自首次出售之日起已滿兩年的。

8、交付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服務費用;

9、督促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

10、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需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徵得相關業主和乙方的同意,並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2、不得擅自處分業主依法享有的物業共用部分和共用設施設備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1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八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乙方享有的權利:

1、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物業管理的技術標準、行業規範以及本服務合同進行管理,提供專業化的服務;

2、按照本合同和有關規定向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和其他費用;

3、可以根據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委託,提供本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項目,服務報酬由雙方約定;

4、可以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專項服務業務委託給專業性服務企業,但不得將該區域內的全部物業管理一併委託給他人;

5、自主開展各項經營管理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管理事項獲取不當利益;

6、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和本合同約定享有的其他權利。

乙方應履行的義務:

1、履行合同、提供物業服務;

2、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服務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投訴,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3、在承接物業時,應當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並做好書面記錄和籤認工作;

4、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以及向業主提供特約服務的收費項目和標準;

5、結合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維修保養計劃,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僅適用酬金制收費方式),經依法議定後組織實施;

6、制止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規章制度的行爲,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爲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7、協助做好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在採取應急措施的同時,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保護好現場、協助做好救助工作;保安人員在維護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公共秩序時,要履行職責,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權益;

8、實行酬金制收費方式的,應當編制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報甲方審批,並且每六個月應公佈一次物業服務費用的收支帳目,每年與甲方共同委託專業審計機構對年度財務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9、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應與其訂立書面協議,告之裝修中的禁止行爲和注意事項,並負責監督;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裝修管理規定的行爲,要及時制止和糾正,對情節嚴重的,要及時報請相關部門處理;

10、非經甲方和相關業主許可並辦理有關手續,不得擅自改變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分、共用設施設備的用途;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

11、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從事物業管理相關服務以外的經營活動;

12、不得在處理物業管理事務的活動中侵犯業主的合法權益;

13、新建物業交付使用時,除政府規定、物業銷售合同和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不得向業主亂收費;

14、本合同終止時,應當將物業管理用房和物業管理相關資料及時如數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移交給甲方代管。

1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九條 根據《業主臨時公約》的授權,在物業管理服務中授予乙方以下權利:

1、制定必要的規章制度,並以有效方式督促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

2、採取批評、規勸、警告等措施制止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及公衆管理制度的行爲;

3、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佈違約業主的姓名及其違約情節;

4、對欠費業主停止約定服務直至其履行交費義務。

第六章 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 條專項維修資金的繳交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續籌_________。

第七章 物業管理用房

第二十四條 甲方應於首位業主入住前_________日內,按照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能夠直接投入使用的物業管理用房,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包括:辦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含物業管理企業和業主委員會的辦公用房)、位於_________,住宿用房____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___,其他用房平方米_________,位於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 物業管理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當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產及時如數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移交給甲方代管。

第八章 合同期限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限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未滿,業主委員會與選聘或續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終止。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一個月,業主大會尚未成立的,甲、乙雙方應就延長本合同期限達成協議;雙方未達成協議的,甲乙雙方應在合同屆滿後三個月內繼續履行本合同,甲方應在此期間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重新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八條 因房屋建築質量、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法定機構的鑑定爲準。

第二十九條 甲方違反第十七條甲方應履行的義務中第2項,致使業主不履行本合同約定,乙方可要求甲方督促業主履行本合同的約定,同時由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三十條 乙方違反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賠償。

第三十一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不能達到本合同第三章"物業服務質量"約定的,由甲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甲方的違約行爲致使乙方無法完成本合同第二章約定的三項以上"物業管理事項"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第三十二條 乙方管理服務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能達到本合同第三章"物業服務質量"約定的,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甲方及業主相應的損失;乙方無法完成本合同第二章約定的三項以上的"物業管理事項"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由乙方賠償甲方及業主相應的損失。

第三十三條 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能按時如數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應按每日萬分之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四條 甲方拒絕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託乙方修復,但修復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五條 雙方約定,以下條件下所致的損害,可構成對乙方的免責事由:

1、因不可抗力導致的中斷服務或物業價值的貶損;

2、因物業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的損害;

3、因維修、養護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而暫時停水、停電或停止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

4、因非乙方責任造成的供水、供電、供熱、供冷、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的障礙和損失。

第三十六條 違反本合同約定需解除本合同的,解除合同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合同自書面通知送達對方時即行解除,並在二十日內辦理交接。

第十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的效力及於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全體業主及物業使用人。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有關業主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第三十八條 甲方在銷售物業時,本合同有關物業管理的約定隨之轉移。

第三十九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爲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可監督本合同的實施。

第四十條 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第四十一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以依法申請調解,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申訴;也可選擇以下方式解決:

1、重慶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_________人民法院訴訟。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六條 本合同自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商鋪物業服務合同 篇1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號碼:

企業資質證號: 資質等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國家《物業管理條例》、《廣西物業管理條例》以及國家、地方有關城市物業管理法規,以合同的形式委託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對甲方委託的物業進行社會化、專業化、市場化的物業管理,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玉林市菸草專賣局(公司本級)、北流市菸草專賣局(營銷部)、容縣菸草專賣局(營銷部)、興業縣菸草專賣局(營銷部)、博白縣菸草專賣局(營銷部)、陸川縣菸草專賣局(營銷部)的水電設施設備維護、公共秩序、清潔綠化、食堂服務、物流勤雜、裝卸、叉車駕駛、直營店的物業管理。

第二條 物業服務人員配備要求

1、玉林本級廚房、保潔、綠化和水電物業服務

服務內容:玉林市菸草專賣局(公司本級)的水電設施設備維護(本級)、清潔綠化、食堂服務的物業服務管理。物業人員配置要求:主管1人、水電工2人、清潔綠化工9人、和食堂工作人員8人等共20人,電工需持特種作業上崗證及其他特殊設備操作上崗證;食堂工作人員須持《健康證》。

2、玉林本級秩序員物業服務

本級21名秩序員,其中秩序領班1名,20名秩序員。

3、物流中心物業服務

服務內容:玉林市菸草專賣局(公司)物流分揀勤雜、裝卸、叉車駕駛物業管理。分揀勤雜工15人、叉車工2人、裝卸工7人,要求叉車工需持《叉車駕駛證》。

4、北流局(營銷部)物業服務

服務內容:北流菸草專賣局(營銷部)的水電設施設備維護、清潔綠化、食堂服務、公共秩序物業管理的物業服務管理。物業人員配置:廚房工作人員2人,保潔員1人,秩序員7人。其中一名秩序員兼電工需持特種作業上崗證及其他特殊設備操作上崗證;食堂工作人員須持《健康證》。

5、容縣局(營銷部)物業服務

服務內容:容縣菸草專賣局(營銷部)的水電設施設備維護、清潔綠化、食堂服務、公共秩序物業管理的物業服務管理。物業人員配置:廚房工作人員2人,保潔員1人,秩序員7人。其中一名秩序員兼電工需持特種作業上崗證及其他特殊設備操作上崗證;食堂工作人員須持《健康證》。

6、陸川局(營銷部)物業服務

服務內容:陸川菸草專賣局(營銷部)的水電設施設備維護、清潔綠化、食堂服務、公共秩序物業管理、零售店的物業服務管理。物業人員配置:廚房工作人員2人,保潔員1人,秩序員7人,店員2人。其中一名秩序員兼電工需持特種作業上崗證及其他特殊設備操作上崗證;食堂工作人員須持《健康證》。

7、博白局(營銷部)物業服務

服務內容:博白煙草專賣局(營銷部)的水電設施設備維護、清潔綠化、食堂服務、公共秩序物業管理的物業服務管理。物業人員配置:廚房工作人員4人,保潔員1人,秩序員4人。其中一名秩序員兼電工需持特種作業上崗證及其他特殊設備操作上崗證;食堂工作人員須持《健康證》。

8、興業局(營銷部)物業服務。

服務內容:興業菸草專賣局(營銷部)的水電設施設備維護、清潔綠化、食堂服務、公共秩序物業管理的物業服務管理。物業人員配置:廚房工作人員2人,保潔員1人,秩序員5人。其中一名秩序員兼電工需持特種作業上崗證及其他特殊設備操作上崗證;食堂工作人員須持《健康證》。

第三條 物業項目管理要求

(一)水電設施設備管理

1、保證設備運行正常,無重大管理責任事故。

2、制定設備安全運行、崗位責任制、定期檢查維修保養運行記錄、維修檔案等管理制度。

3、配備所需專業技術人員及勞保用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維修人員要求55歲以下的男性,持《特殊作業人員操作證》、《電工進網作業許可證》上崗。

4、設備房環境整潔,無雜物,無塵積垢,無鼠、蟲害發生。

5、建立供電、供水的管理制度。保證供電、供水系統工作正常。接到相關部門停水、停電通知,應在責任區域醒目處提前通知甲方。

6、每天至少檢查1次公共照明設備,按規定時間定時開關。

7、各樓層熔斷絲、插座、插頭、空氣開關、漏電開關、電源插頭座、各種燈頭、燈座等電路故障維修及零配件更換。

8、修理小型電器故障。

9、修理各樓層各種水龍頭失靈故障,各種水閘滲油和損壞,室內外上下水道堵塞不暢,各種零配件失靈故障,水錶故障等。

10、抄水、電錶月使用量。

11.甲方臨時交辦的事項。

(二)公共秩序管理

1、確保無因管理責任引發的安全事故。

2、維護好公共秩序。

3、制定安全管理崗位責任制、記錄相關安全檢查、車輛停放管理、上下班交接、消防等管理制度。

4、門崗室整潔,配備所需的專業保安人員及治安器械、統一着裝,秩序員原則上要求20-55歲,1.6米以上的男性,定期接受安全技能培訓,有較強的安全防範能力,能正確使用各級消防設備和器材,持有效《保安證》上崗。

5、負責對廣西區菸草公司玉林市公司及下屬各縣營銷部實行24小時值班巡邏,預防、發現、制止各種違法犯罪行爲,對突發事件和意處事件予以平息,維護區域內正常的工作秩序。

6、物業管理區域內車輛停放及交通秩序、交通設施設備進行管理和維護服務,車輛進出登記,停放井然,確保安全,保持區域內和出口處車道暢通無阻。

7、按照規定路線和時間24小時進行有計劃、不間斷的巡邏,重點區域、重點部位和夜間實施24小時監控並做好完備的記錄。

8、消防控制室應安排24小時值班,每班不少於2人。人員應經過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指定的機構進行消防安全專門培訓,持證上崗,並保存培訓記錄。

9、遇有緊急情況或其它治安需要,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到位進行支援。

10、與當地派出所建立警民共建關係,定期與相關部門分析治安形勢、特點以及防範的方法和技能。

11、定期進行學習安全知識及技能操練,學習情況須詳細記錄。

12、負責簽收報刊及信件,並及時送交收件人。

13、甲方臨時交辦的事項。

(三)清潔、綠化管理

1、保證衛生質量,創造清潔環境。

2、制定清潔衛生崗位責任制、衛生執行標準、記錄衛生檢查情況等管理制度。

3、配備所需的保潔人員及勞動用具。保潔人員需定期培訓、考覈合格後上崗。要求國中(含)以上文化程度,20-50週歲,吃苦耐勞、熱情、愛崗敬業,男女不限。綠化工要求身體健康、國中(含)以上文化程度,20-55週歲,吃苦耐勞、會使用綠化作業機械、懂綠植護理、病蟲害防治和控制技術者優先。

4、負責廣西區菸草公司玉林市公司及下屬各縣營銷部管理區域內辦公區、會議室、走廊通道、樓梯、衛生間、停車場、大院、宿舍公共區域及其他指定場所清潔衛生和綠地花木的養護。

5、垃圾日產日清,定期進行衛生消毒滅菌,無垃圾桶滿溢現象,定時實行標準化清掃保潔,公共場地無紙屑、菸頭等廢棄物,保持區域環境寧靜、舒適。

6、污水管道、化糞池每月檢查一次,發現異常及時告知甲方並組織清掏。

7、定期對所轄物業的綠化植物進行蟲害殺除,定期澆水、整形、修剪、施肥和除草等

8、綠化物常綠常新,花草樹林長勢良好、無病蟲害、無枯死。

9.甲方臨時交辦的事項。

(四)食堂管理

1、保證飯菜可口,提高服務質量。

2、制定食堂崗位責任制、衛生消毒操作程序、物品採購、驗收、安全操作等管理制度。

3、配備所需食堂服務人員及勞保用品,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工作人員執有效《健康證》上崗。人員要求:廚師長、主廚、麪點師、刀工年齡55歲以下,雜工(女)50歲以下,身體健康,具有國中(含)以上文化程度;廚師要有中級資格證書或從事廚師職業5年以上。

4、負責廣西區菸草公司玉林市公司及下屬各縣營銷部廚房的工作日一日三餐的物品驗收、成本控制、清潔衛生、食品加工等炊事工作。玉林市本級食堂大廚須持二級廚師證上崗。

5、正確記錄收支日記帳。

6、積極完成交派的各項後甲方臨時交辦的事項。

7.甲方臨時交辦的事項。

(五)物流勤雜管理

1、制定勤雜崗位責任制、安全生產操作程序、設備維護檢查記錄、服務質量檢查等管理制度。

2、配備所需勤雜工作人員,統一着裝,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工作人員經培訓、考覈合格後上崗。要求:身體健康,國中(含)以上文化程度,20-50週歲,有責任心、能吃苦耐勞,有倉庫工作經驗者優先考慮。

3、負責捲菸倉庫勤雜服務,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年任務。

4、配合做好捲菸的交接工作;

5、做好捲菸上線、揀選、打碼、包裝等一系列工作,把包裝好的捲菸按配送線路分別放置在指定位置;

6、配合分揀管理員處理分揀過程中出現的錯誤及設備故障等問題。

7、甲方臨時交辦的事項。

(六)物流裝卸、叉車駕駛管理

1.內容

按時完成任務,保證裝卸貨物安全完好。

2.要求

①制定裝卸崗位責任制、安全生產操作程序、裝卸工具安全檢查、停放等管理制度。

②配備所需裝卸工作人員,其中叉車駕駛人員需持有效《上崗證》,統一着裝,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工作人員經培訓、考覈合格後上崗。

叉車人員要求:年齡22-45歲間,男性;有叉車駕駛經歷1年以上,無任何安全事故,操作熟練,熟悉車輛的保養、維修工作;

裝卸工作人員要求45歲以下,男性,國中以上學歷,具有2年相關工作經驗,身體健康,無隱性疾病,有較強的工作責任感,能與同事合作並能服從安排。

③隨叫隨到負責廣西區菸草公司玉林市公司捲菸倉庫裝卸服務。採取正確的作業方式,輕拿輕放、及時完成貨物裝卸、堆垛、搬運任務。

④甲方臨時交付的工作。

(七)直營店服務管理

1.內容

完成每月核定的零售任務,及時繳存貨款。

2.要求

1、制定崗位責任制、財物安全檢查等管理制度。

2、配備所需捲菸零售工作人員, 要求年齡20-45週歲,高中(含)以上學歷,形象氣質佳,性格外向,能熟悉掌握崗位必須的專業技能和禮儀知識;熟悉掌握各項業務的受理流程。能正確使用禮貌用語,有銷售經歷和熟悉財務知識優先。

3、 具有較強的溝通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

4、熟練運用增值稅開票系統。

5、負責貨物購進、上櫃銷售、繳交貨款和填制日、月銷售報表等工作。

6、保證貨、款安全。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一、物業管理服務費包含以下1至12所列項目費用及物業管理所發生的一切成本利潤的總和:

1.服務人員的工資

2、按規定支付的養老、工傷、生育、失業、醫療保險;

3.節日補助;

4.勞保、服裝費;

5.高溫補助;

6.意外保險;

7.夜班費;

8.重大疾病保險;

9.持證補貼

10.各項目物業管理費;

11.法定稅費。

12.不可預見費用。

二、服務人員工資標準:不得低於雙方約定的標準(詳見投標要求中的物業人員人均工資情況表)。

三、合同期內,甲方根椐工作要求需要乙方安排服務人員加班所產生的加班費用,按實際發生另行計算,經雙方經辦人簽字確認後,甲方在收到乙方相應金額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後10個工作日內,甲方以增加物業費的方式足額轉入乙方指定賬戶。加班費計算方法:每年11個法定節假日加班費以每人150元/天計算。市局食堂包廂園桌接待,每餐每桌按100元加班費算給相關工作人員。休息日加班或加時按日工資標準計算支付。

第四條 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期限

物業服務管理期限:自 20__年 1 月 1 日起至 20__年 12 月31 日止,合同期限爲 貳年。

第五條 甲方權利義務

1、監督並配合乙方管理服務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

2、負責處理非乙方管理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和協調工作。

3、按合同規定支付乙方本合同所指物業的物業管理費。

4、維護乙方權利和地位,保障乙方正常開展工作,不得向第三方提供管理資料。

5、指定一個部門科室負責協調乙方在涉及管理上的各種關係。

6、負責房屋及配套設施設備更新更換的費用。

7、承擔法律法規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8、提前三天告知乙方加班要求。

9、監督乙方的服務工作,對物業管理提出改進建議。

第六條 乙方權利義務

1、定期每月過後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書面彙報物業管理總體情況。

2、依照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制定物業管理服務制度,對物業及其環境、秩序進行管理。

3、依照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

4、建立物業項目的管理檔案。

5、按本合同約定的物業管理服務內容及物業管理實施方案、服務承諾、管理制度進行養護、服務與管理。

6、不得將物業項目整體轉讓給其他物業管理服務企業管理,若將專項服務委託專業公司承擔,需報甲方批准。

7、本合同終止乙方不再管理本物業時,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借用的物品、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8、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治安秩序、制止違法行爲。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發生治安案件或者各類災害事故時,應當及時向公安和有關部門報告,並協助做好調查和救助工作。

9、乙方服務人員進行如下物業管理活動時,對甲方造成的財產損失可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⑴爲救助他人生命而造成的必要財產損失;

⑵爲避免甲方財產受損或可能受損而造成的必要財產損失(如失火又無人在內,爲不使其造成巨大損失,物業管理者強行入內救助);

⑶爲抓捕違法犯罪分子、制止不法侵害行爲而造成的必要財產損失;

10、接受甲方的監督。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公用設施的使用功能,如需完善或擴建,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後方實施。

11、接受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指導。

12、乙方必須與派往甲方提供服務的人員簽訂有效的勞動合同,依法建立勞動合同關係。乙方必須爲其服務人員足額支付勞動報酬,依法辦理養老、失業、生育、工傷、醫療、意外、重大疾病保險。並提供一份乙方與其派往甲方的服務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書》給甲方(附身份證、職業資格證、健康證、保安證、電工證、叉車駕駛證的複印件蓋章)。

13、乙方須定期組織對各項目的服務人員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工作作風等培訓。

14.乙方須派遣1名管理人員駐甲方辦公,專門處理和協調項目實施過程中各類事務。每個節假日須向甲方提供包括管理人員在內的上班人員名單及時間安排,節後第一天17:00前按時向甲方提供值班人員的上班簽到表及節日值班情況彙報。

第七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及支付

1、合同期內,甲方向乙方支付物業管理服務費人民幣(¥元),即甲方每月支付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爲人民幣(¥元/月)。

2、支付方式:

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物業管理服務費。從簽約之日起開始計算,足月的月份物業管理服務費爲月報價金額,不足月的月份物業管理服務費計算方法爲:(乙方月物業管理服務費報價金額)÷(當月日曆天數)×當月實際工作天數=不足月的月份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當月的物業管理服務費,在下一個月甲方收到乙方相應金額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後10個工作日內,甲方以轉賬方式足額轉入乙方指定賬戶。

帳戶詳情如下:

戶名:

開戶行:

帳號: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時按標準支付乙方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應交物業管理服務費的1‰交納滯納金,並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2、甲方每月不定期對委託乙方管理的項目進行檢查,乙方及其工作服務人員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內容,甲方可直接從當月物業費中扣款。對造成甲方或甲方的工作人員人身、財產或聲譽受到損害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10個工作日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且不退回履約保證金。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3、乙方及其服務人員弄虛作假騙取甲方維修、配件、材料等方面費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和扣除履約保證金。5日內乙方須補足履約保證金;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4、如因人力不夠導致甲方委託的物業項目不能正常進行或影響工作效率的,甲方可另請工人,其費用雙倍從乙方的物業管理費中直接扣除。

5、甲乙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半個月物業管理服務費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6、乙方服務人員由於勞動用工發生的各種勞動爭議、糾紛、工傷、死亡、意外傷害、工作安全責任事故以及職業病等,一律由乙方負責申報、處理並承擔全部責任,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第九條 質量糾紛的約定

因工作質量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

第十條 不可抗力的約定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十一條 爭議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合同附件

1、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乙方提交的《物業管理服務(20__-20__年度)採購》投標文件爲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合同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事項

1、本級秩序員要求有6名持有建(構)築物消防員職業資格證(投標時不少於3名),中標人未夠6名獲得建(構)築物消防員職業資格證秩序員的必須在合同簽訂後的6個月內選送相關人員到有關部門培訓,並使其獲得法定部門頒發的建(構)築物消防員職業資格證。簽訂合同滿6個月後持證人員未達到6名的,每少1名持證人員每月扣物業公司1000元的物業費用。

2、市局本級廚師要求持有二級廚師證。

3、每個縣局秩序員要求有1名持有電工證,合同開始生效後未按要求配備的,每少1名持證人員每月扣物業公司1000元的物業費用。

4、中標人應制定年度培訓計劃,每季度對物業人員進行一次專業知識或文明禮貌知識培訓,每季度對秩序員進行一次軍體培訓,所有培訓要留下痕跡化記錄。市公司根據實際需要安排相關人員參加相關培訓的,培訓合格後培訓費用據實支付。

5、中標人每月要對縣局各崗位進行巡查不少於1次,每月晚上對本級夜班崗位抽查不少於3次,巡查和抽查要有痕跡化記錄。

6、管理人員的電話要保持24小時暢通,各縣局值班保安人員要指定1名秩序員與菸草各縣局管理人員保持電話聯繫。

7、按照制定的標準,分別對每一名物業人員進行月度考覈,彙總後作爲計發獎勵工資的依據。

8、要求對每名物業人員設立基本崗位工資(不得低於業主方設定的各崗位工資的95%)、獎勵工資等,並形成方案。業主方設定的各項工資總額年度內要全部足額發給員工,中標人不得私自剋扣,否則退回給業主方。縣局持有電工證的秩序員,物業公司可在秩序員工資總額內調整持證和未持證秩序員崗位的工資,但秩序員的調整工資不得低於覈定的90%,需報市公司備案。

9、要求爲物業人員繳納養老、失業、生育、工傷、醫療保險,意外保險 。

10、要求將各項福利足額發放給每一位物業人員,要有發放方案,不得無理剋扣,否則,要退回甲方。

11、要求制定各崗位評優標準,並形成方案,每月(季度)在各崗位之間開展評優,並根據獎勵工資情況進行獎勵。

12、要求制定各項管理制度,如登記制度、巡邏制度、報告制度、考勤制度、獎懲制度、勞動保護制度、培訓制度、交接班制度、儀容儀表規定、文明用語規範等勞動規章制度。

13、中標人人員缺崗、故意破壞、未採取措施阻止事故擴大等人爲的行爲,造成招標人財產損失,中標人應承擔賠償業主方保險理賠後的損失;嚴重失職者或連續兩個月度考覈不合格者,要求5個工作日內更換物業人員,未能按管理要求做到的,每缺一項,扣除月度服務費100元,依此累計。

14、中標人每月8號前將上月工資、福利、保險等費用發放情況、人員變動情況、上月物業工作總結和本月工作計劃、督查考覈情況報菸草公司後勤科;每年度結束後2個月內將年度費用發放情況彙總表交菸草後勤科。

15、本合同一式七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採購代理機構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在緊急搶修中,甲方同意乙方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乙方須先書面通知甲方,並按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17、物業服務人員的職業素質、工作能力、服務水平應達到甲方要求的標準。甲方對認爲不合格的人員,有權要求乙方及時補訓或調換,乙方應當滿足甲方對物業服務人員人數和質量的要求。

18、在合同期內,甲方可根據業務發展,需要增減服務項目或物業服務人員時,可對有關服務項目及相關的服務管理費在雙方約定的基礎上,與乙方協商後簽訂合同供雙方共同執行。物業管理服務費按合同規定方式支付給乙方。

19、乙方實施本合同前,須向甲方交納覆約金人民幣壹拾萬元整(¥100000元)。

20、合同期內因政策因素或甲方上級要求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需變更或終止合同的,甲方需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本合同可以變更或終止,雙方互不負法律責任。

第十四條 合同的效力

1、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爲本物業的甲方及甲方的工作人員,如因乙方及其服務人員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而受到損失的,甲方及其工作人員可向乙方直接請求賠償。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合同附件:《物業人員配置及費用標準》

《投標文件》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聯繫地址: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商鋪物業服務合同 篇14

甲方:

乙方:

甲方是指:商鋪購買人(使用人)

乙方是指:物業服務企業

前期物業服務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業主大會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之日止的物業服務。

根據國家《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物業服務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 物業的坐落、面積

1、坐落位置: (項目名稱) 棟 層 號鋪面 ,建築面積爲 ㎡。

第二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監督乙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爲,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乙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2、遵守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雙方所簽訂的服務合同及相關協議;

3、不得在居民休息時間(中午12時至15時、晚上22時至翌日7時)製造發出過大的聲響(如敲擊、高音響、按喇叭等);

4、依據本協議向乙方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用和垃圾處理費;

5、裝飾裝修房屋時,遵守《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6、遵守《水電代收代繳協議》,按時向翡翠園小區業主服務中心繳納水電費用;

7、不得佔用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因搬遷、裝飾裝修等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應事先通知乙方,並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給予賠償;

8、轉讓商鋪時,應事先通知乙方,告之受讓方與乙方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9、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簽訂的租賃合同等造成的損失、損害承擔民事責任。

10、商鋪的招牌安裝,應取得按開發建設單位規定的統一標準安裝。

11、服從乙方的日常管理,實行門前“三包”,講究衛生,保持門前及周圍清潔。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對共用部位、公共設施設備、綠化、環境衛生、治安、交通等項目進行維修、服務與管理。

2、建立建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3、制止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簽訂的本合同行爲;

4、物業管理企業可委託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和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依據本合同向甲方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及垃圾處理費;

6、提前將裝飾裝修房屋的注意事項和限制條件告之甲方,並與甲方訂立《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7、與甲方簽訂水電代收代繳協議;

8、不得佔用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維護和管理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內外承重牆體、柱、樑、樓板、屋頂等) 、戶外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

二 、房屋共用設施設備及其運行的維護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天線、供電線路、通訊線路、照明、消防設施、監控系統、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

三、環境衛生管理,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1、樓宇的公共部位,包括樓梯、大廳、樓宇外牆等部位環境衛生管理;

2、物業區域的公共場所,包括小區內的道路、綠化地帶、公共停車場、公共娛樂場所等所有公共場所的環境衛生管理;

3、生活廢棄物的清理。

四、秩序維護管理,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1、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物業區域內的公共秩序;

2、治安協管員實行24小時巡邏制度,定時定路線巡查;

3、對本物業區域內的車輛管理;

4、與甲方簽訂《消防責任書》

五、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管理,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1、對小區的機動車停放與出入實行統一管理。

2、維護小區的交通秩序。

六、房屋裝飾裝修管理

1、消防要求:翡翠園小區商鋪的消防施工方案須報消防主管部門審批,消防設施(噴淋、溫感、煙感)等由業主在裝修時自理,必須接入小區噴淋管網和消防報警系統,並符合消防管理部門驗收要求後方可投入使用。

2、根據開發商文件要求,因商鋪未安裝排煙管道不允許經營餐飲店。

3、特殊行業要求:經營特殊行業的,需要按特殊行業相關要求並辦理好相關手續後方可投入使用。

4、簽訂《商鋪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七、用水用電管理:雙方另簽訂《水電代收代繳協議》。

第四條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一、房屋外觀:

1、房屋外觀(包括屋面、天台)完好、整潔;外牆、公共樓梯間面磚、扶手等無明顯污跡、無破損、無亂張亂貼、亂塗亂畫、亂懸掛現象;

2、對違反規劃私搭亂建及擅自改變房屋結構或用途及時勸說、阻止,並報告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3、空調安裝位置統一有序,支架及固定螺絲等用不鏽鋼材料、無鏽蝕,冷凝水集中排放;

二、設備運行:

1、設備運行正常,維護良好,無事故隱患;

2、定時對設備進行檢查,應設有設備臺帳、運行記錄、檢查記錄、維修記錄、保養記錄;

3、對設備故障及重大事件有完善的應急方案和現場處理措施、處理記錄;

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護和管理:

1、路燈等公用照明設備完好率在98%以上;

2、各設備及公共場所、場地、危及人身安全處有明顯標誌和防範措施。

四、環境衛生:

1、小區公共部位乾淨、整潔、無雜物垃圾、無異味、無亂張貼、無亂堆放、扶手無塵,清潔率95%以上;

2、小區內的道路完好、無積水、泥沙、公共場所無雜物垃圾,環衛設施設備完好無損;

3、實行垃圾分類收集,做到日產日清,垃圾桶、果皮箱無溢滿現象;

4、垃圾中轉站、垃圾桶、果皮箱定期清洗,保持乾淨無異味;

5、實行定期消殺,有效控制蠅、蚊、鼠等害蟲孽生。

五、 綠化:

1、草坪應及時修剪,保持平整,並清除雜草,控制雜草孽生;

2、花草樹木長勢良好,無枯死,適時組織灌溉、施肥、鬆土,預防蟲害;

3、根據樹木品種科和生長情況,及時修剪整形、觀賞效果良好;

4、綠化地設愛護綠化溫馨提示牌。

六、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1、商鋪前道路暢通、交通秩序良好,無亂停車現象。行人、車輛各行其道;

2、室內停車場二十四小時定時巡邏。

七、消防:

1、消防設施、設備完好率在98%以上。

2、小區火災發生率在1%以下。

八、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設備設施小修和急修:

㈠小修

1、做到水、電、氣等公用設施小修不過夜。

2、房屋共用部位的土建小修三日內有結果。

㈡急修

3、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設施的急修要求維修人員三十分鐘內到達現場,並開始組織搶修。

第五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一、乙方收取服務費標準爲:

(一)、物業服務費按2.00元/平方米/月計收;

(二)、城市垃圾處理費收費標準:

1、餐飲娛樂業以外的商業網點按經營面積收取

(1)、面積30平方米以下(含30平方米)按20元/店.月收取;

(2)、面積30平方米以上按0.65元/平方米.月收取;

2、餐飲娛樂業商業網點按經營面積收取

(1)、面積30平方米以下(含30平方米)按100元/店.月收取;

(2)、面積30-50平方米(含50平方米) 按200元/店.月收取;

(3)、面積50平方米以上參照以上標準方雙方協商;

(三)、繳納水電週轉金

1、面積30平方米以下(含30平方米)按500元/間一次性收取;

2、面積30-50平方米(含50平方米) 按800元/間一次性收取;

3、經營面積50平方米以上按15元/平方米一次性收取;

商鋪前露天停放車輛場地佔用收費標準按政府相關部門執行。

二、如甲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時間向乙方支付物業物業服務費的,以欠費金額的2﹪支付每月利息,直至全部清償欠費時止。

三、甲方必須按時繳納當月的物業服務費和垃圾處理費。

四、每月水電費由甲方按乙方規定繳費期限內自行到翡翠園小區業主服務中心交納,如逾期繳納所產生的違約金及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保留停止供水供電權利。

第六條 水電費用

甲乙每月實際使用的水電度數由乙方雙方派代表共同確認,且在規定期限內自行到翡翠園小區業主服務中心繳納。

水電費按如下方法計算:

水費收取方法:每月水費=(每月實際使用度數+公攤+損耗)×水費單價

電費收取方法:每月電費=(每月實際使用度數+公攤+損耗)×電費單價

以上水電費單價按市供電局、自來水公司覈定經營性收費標準收取。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反協議,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甲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甲方違反協議,使乙方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乙方違反協議的,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費用。

四、甲方違反協議的,不按本協議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間交納有關費用,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補交,並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5‰向甲方交納違約金,逾期超過一個月的,乙方將停止向甲方提供服務。

第八條 爲維護公衆、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的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露、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採取緊急措施造成甲方必要的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九條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無法履行,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條 本協議內容各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十一條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或向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如協商或調解無效,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本合同正本共7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乙 方: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商鋪物業服務合同 篇15

委託方(甲方) :

受委託方(乙方):

合同編號: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1.1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名稱: 商鋪編號:

1.2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名稱:

物業管理資質等級證書編號:

1.3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同意乙方爲 號樓 層 號鋪位提供物業管理服務,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管理區域基本情況

2.1物業名稱:筠連匯鑫廣場

2.2物業類型:商業(住宅配套);

2.3座落位置: 號樓 層 號鋪位

2.4甲方商鋪建築面積: 平方米

其中:甲方商鋪內建築面積 平方米;甲方商鋪公攤建築面積: 平方米

第二章 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內容

第一條 委託管理事項

1.1 該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1.2 該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1.3 本物業規劃內附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1.4 本物業規劃內的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1.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1.6 維持物業區域內停車場車輛行駛、停放秩序。

1.7 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1.8 消防設備設施維護管理 。

1.9 自動扶梯、電梯、供水、供電等設備設施的運行和日常維護管理。

1.10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1.11法規和政策規定及授權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章 物業服務質量

第一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質量參照原宜賓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發佈的《宜賓市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

第四章 物業服務費用

第一條 物業服務及中央空調使用等費用的收取

1.1甲方支付本合同任何費用以人民幣支付,物業服務費由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按季度繳納,物業服務費爲含稅費用。

甲方應在每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納物業服務費(按房屋建築面積計算,建築面積包括商鋪內建築面積加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 甲方應交費面積爲 平方米;水、電、燃氣等費用由使用人直接向收費單位繳納。物業服務費及垃圾清運費用金額如下:

1.3物業服務費用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 1 )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和按規定提取的其他費用等;

( 2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 3 )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 4 )物業管理區域綠化維護費用;

( 5 )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 6 )辦公費用;

( 7 )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 8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

( 9 )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 10 )法定稅費;

( 11 )經甲方同意的其它費用。

第二條 甲方房屋的自用部位,自用設備及設施的維修養護,由甲方自行負責。

第三條 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從專項維修資金支出。

第五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一條 甲方權利義務

1.1按時按標準繳付合同與合同補充協議中所規定的各項費用。

1.2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情況。

1.3不得在物業內存放易燃易爆、腐蝕等危險品或違禁物品。

1.4裝修及改造

甲方可對所使用的物業進行裝修或改造,但須提前七個工作日向乙方申請,並提交書面裝修設計方案和施工方案,在經乙方同意,辦理相關手續並交納相關費用後,方可進行。在施工過程中,甲方需遵守物業的有關管理規定,乙方有權對甲方的裝修、改造等過程進行監督和管理。甲方應對裝修、改造過程中可能給乙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任何損害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5 甲方及時向乙方提供使用物業內的各類圖紙,含裝修改造圖,電路圖,上下水改造圖,廣告審批圖,消防改造審批手續等,以上各類圖紙以甲方使用此物業7日內交給乙方。

1.6及時與乙方溝通本合同執行期間所發生的其他問題。

1.7由於甲方的原因造成的火災、爆炸、商街內各種管道及設施以及其它任何地方的漏水、漏電等事故而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均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1.8協助乙方作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管理工作。

1.9裝修施工中其他管理事項按照物業管理公司制定的《裝修手冊》管理規定的條款執行。

第二條 乙方權利義務

2.1根據甲方的授權和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在本物業區域內提供第二章物業管理服務;

2.2有權要求甲方及甲方所屬員工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務行爲;

2.3向甲方收取物業服務費;

2.4對甲方及其所屬員工違反《業主臨時公約》和物業管理制度的行爲,有權根據情節輕重,採取勸阻、制止、報警等措施;

2.5乙方的工作人員因維修、檢查、安裝等需要,進入甲方租賃物業時,應預先通知甲方。

如發生火災或迅速蔓延危害第三方的緊急情況時,乙方來不及預先通知甲方時,也可直接進入甲方物業處理緊急情況,但事後應向甲方說明理由。上述情況發生時,甲方應大力協助乙方採取應急措施。

2.6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物業的整體管理委託給第三方;

2.7由於不可抗力的情況而影響商街內任何設施的正常運轉時,乙方不承擔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8維護停車場的車輛行駛停放秩序,提示車主妥善保管自己的貴重物品,以及嚴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規及道路安全行駛規定。

2.9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第六章 合同期限

第一條 委託管理期限爲 ;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限未滿,但在業主委員會成立後,由業主委員會與所選聘的物業公司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自動終止。合同期限已滿,但業主委員會未成立,本合同順延。

第七章 合同解除和終止的約定

第一條 本合同期滿,乙方有權決定不再接受委託,但應提前一個月書面告知甲方。 第二條 由於不可抗力的情況而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本合同自行終止。雙方不得向對方提出賠償。

第八章 違約責任

第一條 因甲方違約導致乙方不能提供約定服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且嚴重違約的,乙方有權採取法律手段解決。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條 乙方未能按照約定提供服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四條 甲方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的,乙方向甲方發出繳費通知單,乙方可以從欠費之日起每日按應繳費用1‰加收滯納金。超過30天不繳費的,乙方有權通過法律程序追繳。

第五條 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按提前的天數向對方支付違約金(每天每建築平米 元);由於解除合同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六條 爲維護公衆、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或發生突發事件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情況,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財產損失的,以及不可抗力造成損失的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賠償。

第七條 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終止,但乙方需退還甲方已經提前支付的相關費用。①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非因甲方過錯原因而依法被政府提前收回的;②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徵用或拆遷的。

第九章 商鋪移交及覈驗

第一條 租用用戶在辦理租賃手續時,甲乙雙方應對現有房屋、裝修、門窗及各項自用和共用設備設施的狀態進行查驗並確認後,方可到開發商或開發商指定地點辦理相關手續。

第二條 租用用戶在解除租賃合同,並不再續簽時,應先到乙方客服中心辦理本合同解除手續,並辦理商鋪物品移交及覈驗手續後方可到開發商或開發商指定地點辦理其他相關事宜。

第三條 租賃合同解除時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進行移交和核驗工作,移交和核驗手續應包括下列內容:

3.1商鋪鑰匙。

3.2商鋪內共用及自用設備設施現狀與交房時的狀態進行覈驗,如與交房時有改動,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到交房時的標準狀態。

3.3其他應予以移交和核驗的項目。

第十章 附則

第一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依法向物業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但甲方拖欠物業服務費用的,乙方可以直接按照有關規定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第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簽署並蓋章後生效;乙方爲自然人,以自然人或授權人簽字後生效。

第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

委託方(甲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受委託方(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商鋪物業服務合同 篇16

甲方: ; 法定代表人: ; 住所地: ; 郵編: 。

乙方: ; 法定代表人: ; 住所地: ; 郵編: ; 資質等級: ; 證書編號: 。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 (物業名稱)提供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 物業類型 ; 座落位置 ; 建築面積 。 物業管理區域四至: 東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規劃平面圖見附件一,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二)。

第二章 服務內容與質量

第二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三);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四);

3、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5、車輛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範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7、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8、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第三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務包括以下事項: 1、 ; 2、 ; 3、 。

第四條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質量標準見附件五)。

第五條 單個業主可委託乙方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等服務,服務內容和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服務費用

第六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

1、包乾制

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

別墅: 元/月.平方米;

辦公樓: 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 元/月.平方米;

物業: 元/月.平方米。

物業服務費用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

(9)法定稅費;

(10)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11) 。

乙方按照上述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用,並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提供服務,盈餘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酬金制

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預先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

別墅: 元/月.平方米;

辦公樓: 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 元/月.平方米;

物業: 元/月.平方米。

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由物業服務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構成。

物業服務支出爲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

(9) 。

乙方採取以下第 種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 (每月/每季/每年) 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乙方 (每月/每季/每年)按應收的物業服務資金 %的比例提取。 物業服務支出應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

第七條 業主應於 之日起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 納入物業管理範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由甲方全額交納。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交費約定,業主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 (年/季/月)交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 (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

第八條 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年 次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1、 ; 2、 。

第四章 物業的經營與管理

第九條 停車場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1、停車場屬於全體業主共有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2、停車場屬於甲方所有、委託乙方管理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3、停車場車位所有權或使用權由業主購置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十條 乙方應與停車場車位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管理服務協議,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管理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

第十一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會所屬 (全體業主/甲方)所有。 會所委託乙方經營管理的,乙方按下列標準向使用會所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費用:

1、 ; 2、 。

第十二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停車場、會所及其他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備設施統一委託乙方經營,經營收入按下列約定分配: 1、 ; 2、 。

第五章 物業的承接驗收

第十三條 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配合乙方對以下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

1、 ; 2、 ; 3、 。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確認查驗過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存在以下問題:

1、 ; 2、 ; 3、 。 甲方應承擔解決以上問題的責任,解決辦法如下:

1、 ; 2、 ; 3、 。第十五條 對於本合同簽訂後承接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甲乙雙方應按照前條規定進行查驗並簽訂確認書,作爲界定各自在開發建設和物業管理方面承擔責任的依據。

第十六條 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4、 。

第十七條 甲方保證交付使用的物業符合國家規定的驗收標準,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範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第六章 物業的使用與維護

第十八條 業主大會成立前,乙方應配合甲方制定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乙方根據規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務時,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給予必要配合。

第十九條 乙方可採取規勸、 、 等必要措施,制止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本臨時公約和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爲。

第二十條 乙方應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第二十一條 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徵得相關業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徵得相關業主和甲方的同意。 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第二十二條 乙方與裝飾裝修房屋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簽訂書面的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就允許施工的時間、廢棄物的清運與處置、裝修管理服務費用等事項進行約定,並事先告知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爲和注意事項。

第二十三條 甲方應於 (具體時間)按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能夠直接投入使用的物業管理用房。 物業管理用房建築面積 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 平方米,位於 ;住宿用房 平方米,位於 ; 用房 平方米,位於 。

第二十四條 物業管理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七章 專項維修資金

第二十五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繳存 。

第二十六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 。

第二十七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 。

第二十八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續籌 。

第八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九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約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的,由甲方賠償由此給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條 除前條規定情況外,乙方的管理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應按 的標準向甲方、業主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一條 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的約定,未能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的,應按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費用標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交納;乙方已經收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雙倍返還。第三十三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七條的約定,拒絕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託乙方修復,修復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四條 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3、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4、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5、 。

第九章 其他事項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內,業主委員會代表全體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前 月,業主大會尚未成立的,甲、乙雙方應就延長本合同期限達成協議;雙方未能達成協議的,甲方應在本合同期滿前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移交給甲方或 代管。

第三十八條 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應當包含本合同約定的內容;物業買受人簽訂物業買賣合同,即爲對接受本合同內容的承諾。

第三十九條 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業主應承擔連帶責任。 第四十條 本合同的附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存在衝突的,以本合同爲準。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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