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鋪物業委託管理合同(精選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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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鋪物業委託管理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商鋪物業委託管理合同(精選17篇)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公民身份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了保證市場經營效果、實現雙贏,甲方同意將其商鋪委託給乙方經營、管理。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雙方訂立本協議並同意遵守以下條款:

第一條 委託經營管理物業(以下簡稱“委管物業”)

1、甲方同意將其購買的_____號_____樓_____層_____號建築面積爲_____平方米的商鋪,委託給乙方經營、管理,乙方負責商鋪招商(即將商鋪對外出租)及培育市場。

2、委管物業的用途爲:商業。如乙方以後改變委管物業用途,應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

第二條 委託期限

委託期限:___個月,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三條 租金及分配方式

1、雙方同意委管物業租金爲_______元/平方米X月。

2、分配方式:乙方按季度向甲方返還委管物業出租的全部租金,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每滿三個月的十五個工作日內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3、乙方向甲方返還租金前,甲方應當開具發票,或委託乙方前往稅務部門代開,產生應當由甲方承擔的稅費由乙方在返還給甲方的租金中扣除。

第四條 特別約定

1、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經營和管理,委管物業按乙方統一的經營管理模式經營;乙方有權決定包含委管物業在內的物業經營佈局和宣傳推廣;乙方有權決定委管物業的裝修及裝修管理。

2、乙方和乙方人員應監督租戶正常使用並愛護委管物業,防止不正常損壞(正常磨損除外)。因租戶使用不當,導致物業出現損壞或發生故障或索賠,乙方應督促租戶及時修復或賠償。

3、甲方保證委管物業不存在債權債務糾紛,若有債權債務糾紛而導致乙方或租戶受到損失時,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甲方若違反本協議約定或單方提前終止本協議的,應向乙方支付半年租金的違約金並賠償乙方損失。

2、乙方若未按時向甲方返還租金的,應向甲方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利息。

第六條 其他約定

1、如甲、乙雙方就本協議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向委管物業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2、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簽約代表: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日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日

商鋪物業委託管理合同 篇2

甲方(委託人):

乙方(受託人):

爲加強 住宅區牧業管理,保障區內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權用,爲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深圳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住宅區條例)及其配套實施細則(以下簡稱住宅區細則)和市政府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同意簽訂本招手管理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書面如下:

一、招手管理範圍及內容

(一)甲方將位於 區 路的 住宅區範圍內的物業託給乙方實行統一管理,綜合服務,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二)管理事項包括:

1.房屋的使用、維修、養護;

2.區內公用設施、設備及場所(地)[消防、電梯、機電設備、路燈、連、自行車房(棚)、園林綠化地、溝、渠、池、井、道路、停車場等]的使用、維、養護和管理;

3.清潔衛生(不含垃圾運到中轉站後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娛活動場所;

6.便民服務網點及住宅區內所有營業場所(不含肉菜市場);

7.車輛行駛及停泊;

8.住宅區檔案管理;

9.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二、委託管理原則

以社會效益、環境效益爲主,經濟效益爲輔,相互促進,體現爲業主提供優質服務和責、權、利相統一原則。

三、委託管理期限確定管理目標、經濟指示,實行風險抵押經濟承包責任。

四、委託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雙方責任、權利、義務

1、依照住宅區條例和本合同規定將 住宅區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並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0.5%) 平米給乙方,按商品房租金標準租賃租用,並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 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 平方米,員工宿舍 平方米),按微利房租金標準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覈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9、委託乙方對違反住宅區條例和住宅區細則以及業主公約的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集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爲的責任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和物業管理工作;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二)乙方責任、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辦法;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現管理目標、經濟指標,並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訂維修方案,報甲方審義通過後,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禽所需的維修經費;

4.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帳目的監督並報告工作,每月勝敗甲方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收支帳目;

5.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6.乙方須本着商效、精幹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置管理處;

7.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每三個月向區住宅管理部門繳交一次50%商業用房的租金,作爲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回收;

9.有權依照甲方委託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住宅區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爲進行處理;

10.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牧業管理檔及有關資料;

11.開展卓有成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2.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一)各項管理指標執行《深圳住宅區物業管理標準》及市、區宅管理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後 年內達到 標準。

(二)確保年完成各項收費指標 萬元,合理支出 萬元,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 %作爲經營收入。

七、風險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 元作爲風險抵押金;

(二)乙方在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後三日內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於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並賠乙方經濟損失;

(四)如由於乙方過錯致辭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反還抵押金,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八、獎罰措施

(一)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用如有節餘甲方按節餘額 %獎勵乙方。

(二)如該住宅區被評爲全國、省、市文明住宅小區,甲方分別獎勵乙方民幣 元(全國)、 元(省)、 元(市);獲得上級部門單項獎或有關榮譽的獎金另訂;如在乙方管理期間,由乙方獲間的文明小區稱號被上級部門取消,則乙方應全部返還上述獎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承包管理目標和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襝或承擔相應責任;

(四)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 至 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戶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以市住宅主管部門的鑑定結論爲準)。

九、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合爲準;

(二)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於滿前六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三)合同終止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理,但根據住宅區條例和住宅區細則規定被取消優先承包理資格的除外。

十、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颱風、洪水、地震等,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共同協商,合理分攤。

(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 、 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四)雙方如對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提請市住宅主管部門或區住管理部門調解,或由深圳中級人民法院裁決。

(五)

(六)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名): 代表(簽名):

時間: 年 月 日

商鋪物業委託管理合同 篇3

委託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給排水、房屋的維護、維修管理

1.所區內給排水系統的管道,設備的維護、維修、運行管理,包括道路、室內外上下水管道、水泵、污水管道、供熱管道、消防供水系統、化糞池等;

2.房屋的小修服務,包括:修理門窗、更換玻璃、照明燈具、門鎖、水嘴、小五金修配,疏通下水管道等;

第二條供電、用電設備的管理

1.供電系統的維護、檢修、運行和管理,包括:配電室、變壓器、由配電室至辦公區域、實驗室、生活區、公共場所的配電箱、櫃、供電線路、照明設施、光源;

2.電梯的維護、運行的管理;

3.節日、重大活動彩燈懸掛與維護;

第三條環境衛生、保潔管理

1.所區環境包括:道路、人行道、自行車棚、公共場地、體育休閒場所、宣傳欄、和門前三包區域的清掃和保潔;

2.工作區建築物內部的樓道、大廳、報告廳、會議室、所領導辦公室、院士辦公室、電梯門、公共場地、衛生間的清掃和保潔;

第四條綠地、綠化管理

1.所區內綠地、花木、造型物的維護與管理;

2.節日、大型會議和活動的花卉擺放;

3.受研究所委託參加各級政府、科學院召開的綠化會議,簽訂綠化責任書並組織落實;

第五條食堂管理

爲職工、學生等提供用餐服務,爲來所工作、訪問人員提供工作餐,提供會議用餐等服務;

第六條非機動車、機動車和車務管理

1.所屬機動車的保養、維護和維修;

2.用車服務、車務管理和交通安全管理;

3.自行車停放管理;

第七條傳達與郵件、報刊的收發管理

1.接待來訪者,協助聯繫被訪問者,來訪人員登記;

2.收發各類郵件、報刊;

第八條職工醫療管理

1.全所在職及離退休職工、學生和流動人員的醫療、疾病預防和保健服務;

2.協助所有關部門完成義務獻血工作;

3.醫務室日常藥品的計劃與採購;

4.職工醫療費的報銷審批、大病住院及高額檢查費的審覈;

5.代表_________參加各級政府、科學院召開的計劃生育會議,簽訂責任書並組織落實;

第九條器材供應與房屋管理

1.常用化學試劑、玻璃儀器、五金、電料、辦公用品的計劃、採購、保管和發放;

2.各類庫房、劇毒藥品的管理;

第十條所區治安、保安管理

門崗值勤、夜間治安巡邏;

第十一條居委會的管理

1.居委會日常工作的服務與管理;

2.參加各級政府有關會議並組織落實;

第十二條茶爐、浴室的管理

提供開水供應、浴室管理,茶爐設備、淋浴設施的維護、維修;

第十三條集體宿舍、學生宿舍的管理

1.辦理入住手續、來客登記及安全工作;

2.宿舍樓內樓道、樓梯、衛生間及公共場地的清掃和保潔;

3.門窗、室內設施的維修;

4.住宿費等相關費用的收費工作;

第十四條房租、水、電費的收費管理

負責單身宿舍、學生宿舍房租及相關費用、職工住宅樓水電及相關費用,出租房租金等收費工作。課題組水電查表及編制收費清單。

第十五條房產經營管理,經營房產見附件

第十六條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一、給排水、房屋維修、維護與管理

1.全面掌握所區內給排水系統、暖氣系統的運行情況,熟悉管路走向和具體位置,保障正常運行;

2.發生突發跑、漏水情況,要立即趕赴現場(十分鐘內),組織搶修,一般報修一小時內抵達現場;

3.給水管道、暖氣管道無滴漏水現象;

4.排水、下水管道堵塞要及時疏通,屋面雨水口、雨水管雨季前清淘疏通一次;

5.保證維修質量,更換的配件質量符合國家有關部門的技術質量標準;

6.文明操作,儘量不干擾正常的工作秩序。維修後要清掃乾淨。實驗室內使用電、氣焊要徵得科研人員同意,不違章作業,確保現場安全;

二、供電、用電設備管理

1.供電系統24小時正常運行,發生斷電事故立即排除(十分鐘內到現場);

2.接到一般報修一小時內到達現場;

3.限電、停電應提前發出通知,遇突發供電中斷事故要立即與供電機構交涉解決;

4.定期巡視會議室、衛生間、樓道、公共場所、道路的照明設施,發現問題及時更換;

5.按時辦理電梯年檢事宜;

6.按時與電梯公司簽訂電梯維保協議,維修要有記錄,保證電梯安全、正常運行。

三、環境衛生,樓道保潔

1.路面、公共場地、門前三包區域每日清掃,清潔無雜物、無積水,垃圾桶、果皮箱外表整潔,無遺撒,夏季對垃圾箱、垃圾堆放地、果皮箱噴藥、消毒,無蚊蠅滋生,及時清運垃圾、糞便,排污管道暢通。環境衛生達到市文明單位標準;

2.樓內公共場地地面潔淨,樓梯扶手無污垢,玻璃乾淨明亮,電梯門及轎箱內保持光亮,衛生間內地面、潔具清潔衛生無污物,空氣流通無異味。

四、綠化、綠地管理

1.保持綠化設計的整體造型和綠化效果,花木、綠地修剪整齊,及時清除雜草、雜物;

2.無破壞、踐踏、佔用綠地的現象;

3.在正常澆灌前提下,注意節約用水,管理好綠化用水;

4.綠化工作達到院先進單位標準;

五、食堂管理

1.認真貫徹執行《食品衛生法》,保證各類食品衛生、安全;

2.食堂炊事人員要“三證”齊全,定期體檢,不錄用無資質人員;

3.食堂服務人員衣着整潔,遵守職業道德,服務熱情主動;

4.保證伙食質量,花色品種多樣;

5.餐廳實行標準化清掃保潔,做到地面潔淨,餐桌、餐椅無塵,無雜物堆放,無蚊蠅,爲就餐人員營造舒適的就餐環境。

六、車輛、車務管理

1.優先保證所領導、院士、會議用車;

2.遵守交通規則,出車準時,安全行車,無重大交通事故發生;

3.準確填寫出車單,並經用車人簽字確認;

4.辦理或提醒相關人員辦理年檢、年審等車務手續;

5.建立、健全機動車檔案;

6.及時清理自行車棚內的廢棄自行車及雜物,自行車無亂停、亂放現象;

七、傳達與郵件、報刊管理

1.熱情接待來訪者,協助聯繫被訪人;

2.電話聯繫被訪者,徵得同意後進行登記,方可準其進入工作區;

3.正確、及時收發各類郵件、報刊,不發生人爲郵件丟失,急件予以特殊處理;

八、職工醫療管理

1.爲就醫人員提供醫療保健服務和諮詢服務;

2.無重大醫療事故;

3.嚴格按所公費醫療管理規定審批、審覈職工醫療費用的報銷;

4.所購藥品無假冒、僞劣、過期及國家禁止使用的;

5.按時對應做計量檢定的醫療器具送檢,並有記錄;

6.計劃生育工作達到各級政府、科學院先進單位標準;

九、器材供應與庫房管理

1.每月根據常用器材消耗量提出採購計劃,報甲方覈定後負責採購、保管和發放,避免庫存積壓;

2.不得采購假冒僞劣和三無產品;

3.劇毒藥品的保管、發放要嚴格執行雙人、雙鎖和跟蹤投料等管理制度,存放條件符合公安部門的規定;

4.化學品倉庫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符合衛生、安全、消防要求,消防器材齊全,完好;

5.出入庫器材要做到帳、帳和帳、物相符,定期與所財務處對帳;

十、所區治安、保安管理

1.門崗執勤禮貌、規範,夜間保安巡邏;

2.引導進所車輛整齊、有序停放;

十一、茶爐、浴室管理

每天8:00-20:00提供開水,茶爐設備保持完好,茶爐間、浴室衛生潔淨。

十二、集體宿舍、學生宿舍的管理

1.樓內走道、衛生間、公共區域乾淨、整潔、室內設施完好;

2.不擅自安排他人入住;

3.根據有關規定,嚴格進行管理;

十三、房租、水電費、供暖費收費管理

1.嚴格按收費標準收繳相關人員的房租、牀位費、水電費、天然氣費等,編制收費清單後交所財務入帳;

2.課題組水電用量覈查後列收費清單,報所財務處;

十四、房產經營管理

1.房屋出租符合北京市有關規定,出租合同規範;

2.對出租房屋的安全負有責任;

3.出租合同報甲方一份備案;

4.按時收繳房租等相關費用,交財務處入帳;

5.房屋經營收入每年不少於_________元。

十五、其它管理

1.服務和管理過程中注意言談舉止,待人接物禮貌友善,熱情主動服務,增強服務意識,大膽管理,講究方法,糾正違章,有根有據,以理服人;

2.對違反管理規定的人員和行爲敢於批評和規勸,對惡意違反並不聽從規勸的人員可報請所領導進行處理。

第十七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檢查、監督乙方對本協議執行情況;

2.審定乙方編制的服務管理年度計劃;

3.由資產財務處對乙方財務支出進行年度審覈;

4.爲乙方提供必要的辦公、工作用房,由乙方無償使用。乙方改變甲方提供用房的性質和用途,須徵得甲方同意;

5.協助乙方做好管理服務工作,協調乙方與各部門的關係;

6.審定乙方編制的房屋、裝備大修、更新年度計劃;

7.負責與乙方簽訂本協議範圍以外的單項合同;

8.每月對乙方的服務工作進行一次抽查,每季度組織召開一次甲乙方負責人蔘加的協調會,及時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9.對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行爲進行相應的處理和處罰。

第十八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_________各項規章制度和本協議的約定,享有自主管理的權利;

2.根據_________各項規章制度和本協議的約定,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物業委託管理合同 篇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業名稱)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全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小區住宅、爲住宅配套的建築及設施

坐落位置:

四至:東__________________南_____________________西__________________北_____________________

佔地面積: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委託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一。

第三條 乙方提供的受益人爲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地下室。

第五條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煙囪、內外共用照明、有線電視線路、共用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高低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污水泵、水箱、寬帶網線、電信線路、樓宇單元門與戶門對講系統、高低壓變配電設備及供電線路、避雷及接地保護、標識、安全監視系統、電話交換機。

第六條 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自行車棚、停車場、圍牆欄杆。

第七條 公共綠地、花木、建築小品、噴水池、鋪裝地面等的養護與維修。

第八條 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會所 。

第九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箱及垃圾的分類、收集和清運、攔杆及外建築外牆面清潔 。

第十條 交通與車輛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條 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小區治安。

第十二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業主和租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工程維修記錄。

第十三條 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建設社區專項活動組織。

第十四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服務費;

2、有償使用設施的費用;

3、供暖費。

4、受委託的代收代繳費用,如:水費、電費等。

第十五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十六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爲,針對具體行爲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規勸、制止、公告、起訴等措施。

第十七條 其它委託事項

1、協助業主委員會(籌)或業主代表清理ZZZZ物業管理公司遺留的問題,分清類別(服務、工程、財務等),並協助逐步解決;

2、接受業主委託,辦理業主與開發商之間費用結算的具體手續;

3、執行業主大會有關決議及業主委員會(籌)委託的其他事宜。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八條 委託管理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 時至 年 月 日 時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九條甲方權利義務(同樣適用於業主委員會)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並監督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定(修改)乙方擬定的物業服務方案和制度。

4、檢查監督乙方工作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6、甲方有責任在合同生效後爲乙方進駐小區提供管理用房,乙方無償使用。

7、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時,採取協商、規勸、書面公告或授權乙方採取起訴等方式協助乙方催交。

8、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物業管理遺留問題。

9、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第二十條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行業服務標準及本合同的約定,建立物業服務管理機構和管理制度。乙方制定的服務標準應徵得甲方同意.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爲,按照本合同的第十六條的約定辦理。

3、選聘專業公司承接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4、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5、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6、負責編制物業年度工作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7、每6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8、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9、乙方保證執行“____小區業主大會決議”,按照決議規定的時間準時進駐小區實行物業管理服務,並在進駐後儘快完成與原物業公司的交接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無條件移交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的全部檔案資料、收費情況、專項管理的資金和帳戶等。

第五章 物業服務質量及方式

第二十一條 乙方必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小區整體達到桐城市優秀管理住宅小區標準”。

2、物業公司應積極引入國內先進管理經驗,提高服務管理水平,並應適時建立ISO-9001和ISO14001管理體系。

3、業主投訴服務實行首問負責制,有始有終不允許推諉扯皮。

4、本物業的服務採取專業方式,即小區內保安、保潔、綠化、電梯、網絡等項專業性較強的工作由乙方組織專項招標,甲乙雙方共同決定,乙方負責對承包專業公司進行監督管理,以保證小區物業狀況始終處於專業、良好水平。

乙方的主要服務重點是:

(1) 業主的投訴和報修;

(2) 工程維護和維修;

(3)協助業主委員會(籌)工作;

(4)整頓小區私搭亂建、亂停車輛等損害業主整體利益的狀況;

(5)不斷提升小區物業整體服務水平,爭創桐城市一流的居住小區。

第六章 物業服務費用及收入

第二十二條 物業服務費

1、本物業的服務費,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__元/m2(不帶電梯)或__元/m2(帶電梯)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2、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未交納物業服務費的,從逾期之日起每天按應交服務費的千分之一交納滯納金,但滯納金總額不應超過應收款總額的30%。

3、乙方對物業服務費的收取採取“先服務後收費”的原則,每月1-5日收取上月物業管理費。

4、乙方收取的物業服務費扣除營業稅後,提取8%作爲乙方的利潤,但在經營虧損時不得提取。

5、物業費在乙方提取應得利潤後的結餘部分,應該用於對小區業主的服務或者適當減免次年的物業服務費。

第二十三條 車位使用費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車位:按桐城市標準

2、車 庫:230元/位.月

3、自行車存放不收費。

第二十四條乙方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由當事人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計付,收費標準須經甲方同意並公示。

第二十五條 其它收費:

1、乙方利用業主所擁有的物權取得的收益,如:房屋租賃、廣告、地面停車、物業用房出租、會所經營收費等,進入專項資金賬戶,扣除相應的一定比例乙方的管理費用(管理費用比例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後,由業主委員會(籌)決定其使用,專款專用。

2、採暖費爲代收代繳,不納入乙方的收入,專款專用、封閉管理。

第二十六條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養護費用,由物業管理費承擔;大中修費用,由業主交納的維修基金承擔;更新費用,另行商議。

2、房屋共用設施、設備的小修、養護費用,由物業管理費承擔;大中修費用,由維修基金承擔;更新費用,另行商議。

3、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小修、養護費用,按照與有關部門協議執行,小區界內部分由物業管理費承擔;大中修費用,由界內部分維修基金承擔;更新費用,另行協商。

4、公共綠地的養護費用,由物業管理費承擔;改造、更新費用,另行商議。

5、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小修、養護費用,由物業管理費承擔;大中修費用,由維修基金承擔;更新費用,另行商議。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甲方違反合同第十九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章第二十條不能履行責任,違反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 甲乙任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本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本合同金額20%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自本合同應在小區內公示,生效後根據業主大會決議乙方進駐並應與原物業公司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三十二條 合同期滿後,乙方全部完成合同並且管理成績優秀,大多數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續訂合同並享有優先權。

第三十三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之附件爲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條因房屋建築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負責向開發商追索並由開發商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或者有資質檢查單位的鑑定爲準。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戰爭、水災、地震、龍捲風等自然災害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同意通過司法程序解決。

第三十九條 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本合同期滿15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四十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月 年月

商鋪物業委託管理合同 篇5

1、協議當事人雙方

1.1甲方:地址:電話: 郵政編碼:

1.2乙方:物業所有權人,即業主。

1.2.1乙方(業主)姓名:

籍貫: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電話: 郵政編碼:

1.2.2乙方(業主)委託代理人姓名:

籍貫: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電話: 郵政編碼:

2、本協議依據法律和文件

2.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2.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2.3《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2.4建設部《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

2.5《中國物業管理條例》

2.6《廣西壯族自治區物業管理條例》

2.7甲方與開發商簽訂的《御江華庭小區前期物業服務委託合同》

3、本協議一致性確認

甲、乙雙方對本協議條款已理解一致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

4、本協議所指物業概況

4.1小區物業概況

本協議所指物業類型爲:住宅 地址位於:橫縣橫州鎮西津路西一巷15號

物業名稱:御江華庭小區

4.2小區主要設施設備

小區主要設施設備見乙方與開發商商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

4.3乙方擁有的房屋單位情況

乙方所擁有的房屋單位爲廣西橫縣橫州鎮西津路西一巷15號御江華庭小

區 棟 單元 號房,建築面積爲 ㎡。

該房用途 ,如本物業改變使用功能的,本人(業主簽名) 承諾向甲方申報備案。

5、協議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5.1.1全面負責住宅小區的經營管理及房屋、公共配套設施的維修、養 護。同時依據《城市異產毗鄰房屋管理規定》處理毗鄰部分發生的問題,業主有義務協助甲方維修,不得阻撓。所發生費用由毗鄰層上下或左右房屋所有人按份額比例平均分攤,若一方拖延或拒絕,造成損失由該方負責。向業主(住戶)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設備提供有償服務。

5.1.2對本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綠化、環境衛生、保安、交通道路等項目進行維護、修繕、服務與管理;

5.1.3根據有關法律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 ,制定本物業的《御江華庭物業管理制度》、《御江華庭業主管理規約》、《御江華庭業主手冊》並書面告知乙方;

5.1.4建立健全本小區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5.1.5制止違反本《御江華庭物業管理制度》、《御江華庭業主管理規約》、《御江華庭業主手冊》的行爲;

5.1.6物業管理企業可委託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與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1.7負責該小區水電費及公攤費用的收繳工作,應按時向水電部門交納相應費用,確保小區供水供電正常,公共水電費按當月實際發生的費用,根據使用戶數進行分攤。

5.1.8負責按規定每月5日向業主及物業使用人收繳物業綜合服務費,水電公共分攤費、房屋公共維修資金代收。對逾期不繳納者,按規定每日加收3‰滯納金,對拒交或無理取鬧者,經有關部門同意可採取相應的違約措施(如停水,停電直至向人民法院起訴追繳)。

5.1.9編制物業管理服務制度;

5.1.10提前將裝飾裝修房屋的注意事項和限制條件書面通知乙方,並與乙方簽訂《室內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5.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2.1參加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5.2.2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爲,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5.2.3遵守本物業的《御江華庭物業管理制度》、《御江華庭業主管理規約》、《御江華庭業主手冊》的相關定;

5.2.4依據本協議按時向甲方交納物業服務費用及各項代收費用;

5.2.5裝飾裝修房屋時,應遵守禦江華庭《室內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相關規定;

5.2.6不得佔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因搬遷、裝修等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應事先通知甲方,並在約定的時限內恢復原狀,若造成損失的,予以賠償;

5.2.7轉讓房屋時,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讓方與甲方簽訂本協議;

5.2.8對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等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御江華庭業主管理規約》、《御江華庭業主手冊》等造成損失的,業主附有連帶責任;

5.2.9出租房屋應當將房屋租賃合同(複印件)在甲方物業服務中心備案,相關租賃手續由業主辦理;

5.2.10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水、通風、採光、維修、通行、衛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係,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6、本協議確定的物業管理服務內容和服務質量。

6.1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6.1.1本物業房屋共用部位的維護和管理:包括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內外承重牆體、柱、樑、樓板、屋頂等)、戶外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

6.1.2本物業房屋共用設施設備及運行的維護和管理:包括共用上下

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

6.1.3本物業區域內公共環境衛生管理:

公共環境包括公共走道、樓梯、屋面、道路、園林綠化、垃圾桶等;

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收集;

6.1.4本物業區域的公共秩序:

協助公安部門做好本物業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

有專職的秩序維護隊伍,實行24小時值班及巡邏制度;

安全維護人員熟悉小區的環境,文明值勤,訓練有素,語言規範,認真負責;

6.1.5本物業區域內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秩序管理:

制定交通車輛進出管理制度,使車輛有序停放,戶外機動車停車管理制度完善,管理職責明確,車輛出入有登記;

實行車位有償使用和保管區分制度;

6.1.6本物業區域內房屋裝修管理按《室內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規定進行管理。

6.1.7社區文化經營活動:包括節假日組織轄區內業主、用戶開展各種文化娛樂商業促銷等活動。

6.2 物業管理房屋質量

6.2.1房屋外觀保持原外立面效果,整潔美觀,無妨礙市容和觀瞻。

6.2.2設備運行

水電、安防系統、消防設備,設備安全,運行良好,能及時告之相關部門並協助排除故障。

6.2.3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護和管理:

確保房屋主體結構不受人爲損壞;

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養護管理制度;

保證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完好,無隨意改變用途。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小修30分鐘解決,急修15分鐘到現場,並根據維修複雜情況儘快解決。

6.2.4環境衛生

環衛設施設備完好,整體環境及環衛設施適時保持清潔,定期消殺“四害”。

6.2.5綠化管理

花草樹木長勢良好,修剪整齊,美觀、無病蟲害,無踐踏折損現象,無大面積黃土裸露。

6.2.6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車輛停放有序,交通秩序良好,各項記錄齊全;

停車場整潔,線標清晰;

6.2.7安全維護

無因物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責任造成的重大刑事及治安案件。

6.2.8消防管理

滅火設施、器材配備齊全,完好率達98%;

預防小區內火災隱患及重大火災事故。

7、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7.1物業服務費收取標準及其他收費標準(按政府最新的收費標準執行):

(1) 爲實現物業管理服務項目標準,甲方向乙方收取物業服務費,物業服務費按乙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中註明的建築面積(含共用分攤面積)進行收取,物業服務費收費標準爲:住宅:多層 0.45 元/㎡/月;高層0.70元/㎡/月(包含電梯的日常維護費、維保費、年檢費,不含電梯電費);商鋪 1.00 元/㎡/月;改變住宅使用功能爲辦公物業的,按辦公用房收費標準收取(多層0.60元/㎡/月、高層1.00元/㎡/月);公共維修資金:住宅物業 0.10元/㎡/月;商業物業 0.10元/㎡/月;生活垃圾清運費按南寧市橫縣政府有關文件規定收取。。

(2) 車輛停放場地佔用費:

收費標準最終以當地物價部門審批爲準

(3)辦理入夥時,乙方應交納公共水電週轉金100元/戶,週轉金主要用於公共用水、電費(包括公用水電管線損耗)的週轉。

7.2物業服務費構成

物業服務費由以下部分構成(以下涉及的費用構成部分均爲管理御江華庭物業所發生的費用支出):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物業管理企業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10、物業管理企業法定稅費;

11、物業管理企業的合理利潤;

12、其他屬於物業管理支出範圍的費用。

以上費用構成項目中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該項費用在物業維修資金中支出。

7.3物業服務費收取依據

本協議物業管理服務費收取標準按照《御江華庭前期物業管理委託合同》之規定。

7.4物業服務費收取起始日期

乙方的物業服務費應以開發商確定的房屋交付日期起開始計收。

7.5物業服務費、代收費用及其他費用的收取方式

7.5.1交房時乙方應向甲方預交一年的物業服務費、 水電費及公攤預收金等應收費用,一年後由物業公司定期於每月5日前收取當月物業管理費。乙方以現金或轉帳的形式到物業服務中心繳納應交的費用。(甲、乙雙方可協商以月、季、半年或一年爲期限收取物業服務費)

7.5.2如因乙方原因導致費用繳交失敗或延遲,乙方將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7.6空置房服務費收費標準根據國家的《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及《廣西壯族自治區物業管理收費辦法》(20__)122號文件的規定,按銷售面積足額收取物業服務費。

7.7乙方出租房屋的,應根據本協議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有連帶交納責任。

7.8乙方轉讓物業時,須結清轉讓前的物業服務費、水電費及其他費用。

7.9在管理過程中公用水電費分攤原則爲:按實際發生額由乙方按戶從業主入夥之日起據實分攤。

特別說明

1.在質量保修期內,乙方房屋出現質量問題,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與發展商及施工單位聯繫,促使問題儘快解決。

2.在質量保修期內,如乙方房屋出現非甲方責任的質量問題,乙方不得以此爲理由拖欠物業管理服務費,否則應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8、戶外停車位

8.1戶外停車位爲小區附屬設施;主要爲小區業主及訪客提供停車服務,實行有償使用。

8.2戶外停車位所發生的保安、清潔、系統維護等費用,從車位停放費中支出,甲方對每個車位收取一定的車位停放費,車位停放費用以維持停車位的正常運行。

9、維修資金

9.1專項維修資金用於物業保修期滿後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

9.2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由甲方按政府有關規定建立並進行管理。

9.3房屋公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不夠使用時,根據《廣西物業管理條理》的規定,按乙方佔有房屋建築面積比例續籌。

9.4乙方轉讓房屋所有權時,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結餘不予退還,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

10、其他有償服務及代收代繳服務費用

10.1甲方對乙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提供有償服務,服務費用按《御江華庭小區有償服務收費標準》收取。

10.2乙方進行房屋裝修時,應按《城市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和《業主手冊》的相關管理規定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並辦理相關的手續。

10.3受政府有關部門或單位的委託,甲方可提供水費、電費、電話費、有線電視、寬帶網等代收代繳收費服務,收費標準按政府和相關單位收費標準執行。

10.4其他有償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由甲乙雙方另行約定。

11、文函的有效送達

本小區正式入夥後,物業管理相關的通知、通告、函件等文函,張貼在小區公告欄,若乙方要求送到乙方指定的小區以外的其他地方,乙方須填寫相應的委託書,並支付郵遞費、服務費。

12、法律責任

12.1甲方違約

12.1.1甲方未按本協議規定管理物業或管理不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

12.1.2甲方違反協議,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清退多收費用及利息。

12.1.3甲方對其選定的委託專營負責,因委託方原因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承擔相應連帶賠償責任。

12.2乙方違約

12.2.1乙方須按本協議規定繳納物業服務費,如果延期繳納,則每天加收千分之三的滯納金,水電費拖欠滯納金按南寧市供電局、自來水公司的有關規定執行。對於連續三個月不繳納物業管理費用、公共水電費及自用部分水電費的,甲方可採取停止供水、供電服務,並保留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其限期繳納的權利。

12.2.2乙方對房屋質量等不屬於甲方責任的事項有意見或對甲方服務質量及其他工作有意見的,可依據法律、法規的規定,通過正常渠道尋求解決,在協議未解除之前,不能拒交物業服務費,否則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12.2.3乙方違反裝修規定的,甲方可要求乙方限期恢復或整改,使其符合規定要求;對已造成物業或其他業主損害的,乙方負責賠償。甲方並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申請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予以處罰。

12.2.4乙方應確保其預留給甲方的聯繫方式有效。如乙方通訊、聯繫地址有變更,應及時通知到甲方。因通信聯絡方式失效造成的損失和責任由乙方負責。

12.2.5乙方如違反小區管理制度,將承擔相應責任。

12.2.6如因乙方的過失(如水浸、火災、高空墜物傷人等)造成對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損害,乙方須承擔相應責任。

13、其他事項

13.1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無法履行,雙方可免於承擔責任。

13..2爲維護公衆、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漏水、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甲方因採取緊急措施造成乙方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13.3乙方家庭財產與人身安全保險自行購買。

13.4本協議未規定的事宜,按本協議指明法律、法規和文件執行,本協議指明法律、法規和文件未有規定的,雙方協商解決。

13.5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或向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無效的,可物業所在地法院起訴。

13.6本協議一式兩份,共8頁,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對雙方具有相同約束力。

13.7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從 年 月 日至 止。

14 、另行約定事項: 。

甲方:南寧物業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

御江華庭物業服務中心

簽署: 簽署:

日期: 日期:

電話: 電話:

商鋪物業委託管理合同 篇6

甲方:(物業

管理

公司、受託方)

乙方:(房屋出售單位、委託方)

甲、乙雙方根據常政發[1994]107號文頒發的《市區住宅區物業管理行辦法》要求,議定以下條款共同信守。

一、房屋管理

(一)乙方根據市____文件規定將____新村住房共計____套___平方米(建築面積)出售給職工個人(說見清冊),現委託由甲方管理並按本合同第三條款規定向甲方支付委託管理費。

(二)上述房屋由甲方實行統一的專業化管理。

二、房屋修繕

(一)甲方負責乙方委託房屋共用部位及設施的維修及日常養護,保證房共用部位設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二)託管房屋室內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若委託甲方負責,費用由購房人理。

三、託管費用

(一)根據市

政府

文件關於“建立房屋共用部位設施維護基金”的規定,乙向甲方支付優惠出售房或補貼出售房房價款____%,共計人民幣(大寫)___元、Y____元,作爲房屋委託管理費。乙方在本合同簽字後15天內,將上述款金額撥入甲方“房屋共用部位設施維護基金”賬戶,帳號________,甲方保證專款專用,並接受乙審查。

(二)甲方負責乙方房屋共用部位設施的日常維修,所需費用從上述房屋用部位設施維護基金的增值部分中開支。遇有中、大、修以上項目,若上述基金增值部分不足時,不足部分由乙方按實分攤。

(三)甲方對託管房屋共用部位設施提供及時的維修、養護。若因甲方維不及時等原因造成不良後果的,由甲方承擔責任。

四、其它

(一)爲了便於託管房屋的管理和維修,乙方將有關房屋

檔案

、圖紙及其

技術

資料移交給甲方存檔備查(合同終止,一併返回)。

(二)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房屋損壞、倒塌等、非甲方責任。

(三)其它約定:

備註:

(一)本合同在簽訂後到“房屋共用部位設施維護基金”到位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報市物業主管部門備案(四)本合同適用優惠和補貼出售兩類房屋。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經辦人: 經辦人: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B)適用於各類公房,與合同(A)不同的是:

1.房屋修繕第二款變爲“乙方按市房產管理局覈定的標準從房屋租金中提撥修繕及管理費用給甲方,託管房屋內自用部位正常零修(人爲損壞除外),上甲方負責。”

2.合同(B)中增加了“租金徵收及管理”部分。並規定標準執行。

(1)乙方公有房屋的租金,按常州市房產管理局覈定的統一標準執行。

(2)租金由甲方負責徵收,其中租金收入____%返回乙方用於日常管,其餘____%留作甲方用於託管理房屋室內自用部位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與管。

合同(C)是針對各類私房(優惠和補貼出售房除外)而制定的。與合同(A)相比僅變動:

1.房屋修繕第二款變爲“託管房屋室內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按種方式進行:

(1)乙方自行修理。

(2)乙方委託甲方修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2.房屋管理部分增加一款“乙方上述房屋的所有權性質不變”。

商鋪物業委託管理合同 篇7

甲 方:

註冊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註冊地:

法定代表人:

鑑於甲方將在建造酒店,爲能夠有效採用現代酒店管理模式和管理經驗,提高其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使其能儘快按投入硬件規模和標準達到相應星級酒店的質量標準,創造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擬聘請有經驗的酒店管理公司委託經營管理該酒店;乙方具有經營管理酒店的豐富經驗,有能力並願意接受委託經營管理酒店(以下簡稱“酒店”或“企業”)。

據此,雙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一致同意按照以下規定條款和條件,訂立 酒店 委託經營管理合同(以下簡稱“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術語定義

合同中,下列術語具有下述含義:

1.1 “酒店”是指甲方擁有資產所有權或合法委託經營權的,又可解釋爲依據本合同而產生的經營實體。位於 ;

1.2 “財務年度”指每年1月1日-12月31日的公曆年度。第一個財務年度是指從委託經營實際營業日至當年12月31日爲止的期間;

1.3 “會計制度”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財政部頒發的相關企業會計制度、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

1.4 “營業收入”是指與酒店營業相關的各項營業收入的總和;

1.5“經營費用”是指與酒店營業相關的各項直接費用及間接費用,包括營業稅金、營業成本、營業費用、工資及福利、行政管理費用及其他間接費用,不包括固定資產折舊費、物業租金、長期待攤費用攤銷、無形資產攤銷、開辦費攤銷、改擴建裝修改造費用、大修理費用、採取預提資產翻新資金、房產稅、土地稅、籌資活動的銀行融資利息費用、星評費用(包括硬件改造、添置費用)、發行股票的費用、發行債券的費用、財產及其它保險費用及其他業主費用等非經營費用;

1.6 “經營利潤”(GOP)即調整後經營利潤,是經營性收入減去經營性成本費用後的差額,不包含經營管理者不能控制的業主投資及籌資性費用;

1.7“進駐日期”是指甲乙雙方正式簽訂委託經營管理合同後,乙方正式派員進駐酒店的日期,或協議約定的進駐酒店日期,管理公司在進駐酒店後,甲乙雙方必須辦理資產交接手續;

1.8? 顧問諮詢管理費是指前期市場調查、市場預測及市場定位,以及協助甲方在設計單位招標、酒店風格選定、酒店硬件標準的確定(按星級標準)、建築物(主樓、配套設施等)的建築設計、內外裝飾裝修設計、設備設施配置、設備安裝和經營功能佈局提供書面專業性的諮詢方案。

1.9“籌備期”即從“進駐日期”開始,乙方爲酒店的開業而進行準備的期間;(也可解釋爲酒店土建及安裝工程基本結束,裝修施工進度超過50%,進入軟件建設、物資採購、人員招聘及培訓,至酒店達到基本營業條件進入試營業的時間。籌備期時間視酒店規模及檔次而定,一般不低於四個月時間。

1.10 “開業日期/試營業期”指酒店硬件已驗收合格,具備一定的經營條件,前期籌備期已基本結束,正式對外營業接待客人併產生營業收入的日期。

第二條 經營場所和經營條件

經營場所和經營條件均由甲方提供,並享有委託乙方經營管理資產的完全所有權。甲方將承擔在酒店的所有建設費用、設備安裝費用、內部裝修、設備設施購置及安裝費用以及傢俱、餐具、經營用品費用,準備開業的各項費用,以及經營必要的流動資金;並負責各項市政能源包括上下水、電、氣、煤氣、通訊、互聯網等條件的提供。

第三條 委 託

甲方委託乙方以? 酒店的名義經營、管理、控制和監督酒店的運作,並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保障企業正常經營。甲乙雙方形成一個“委託經營管理、相互監督、互利雙贏”的局面。

乙方接受這一委託,並同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或地方政府的有關法律、法規和命令,以及本合同規定的條款和條件來經營管理本企業。

甲方須確保對乙方所做的委託及承諾的合法性,否則,引起的一切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標 準

4.1乙方承諾在酒店硬件基本達到___星級標準的前提下,正常經營一年半後酒店的產品質量和軟件運行達到申報國家星級評定委員會認定的____星級酒店標準;

4.2 乙方將自己的標準工作手冊和管理程序頒發給委派的酒店總經理和業主,以便依據貫徹執行,經營管理好該企業和業主的監督;

4.3通過引進乙方的先進管理標準規範、經驗和技術,形成酒店一套先進的經營管理機制,並逐步達到符合國際水準的標準化、程序化、規範化、制度化運作。

第五條建設階段的專業性服務

甲方酒店正在建設之中,其主體結構已完成。乙方對酒店目前的實際情況進行了察看,並已基本瞭解。

乙方應本着節約、高效的原則在本合同簽訂後,有義務有責任遵照並協助甲方在設計單位招標、酒店風格選定、酒店硬件標準的確定(按星級標準)、建築物(主樓、配套設施等)的建築設計、內外裝飾裝修設計、設備設施配置、設備安裝和經營功能佈局提供書面專業性的諮詢方案。

爲利於酒店日後的經營管理與服務保障,乙方應指派專業人員與設計單位進行溝通,並提供諮詢服務。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對設計單位的室內外裝飾、裝修設計方案(設計圖及詳細規格)進行審覈、酒店的各項配套隱蔽工程及設施設備的配置、安裝、佈局等方面向甲方提出修改和完善的意見和建議。

第六條 乙方在開業前的工作內容

6.1 編制酒店前期籌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6.2 設計提供酒店經營管理組織機構設置方案;

6.3 設計提供酒店人員崗位編制方案;

6.4 提供酒店人力資源及福利管理制度;

6.5 編制《員工手冊》及各級各類人員崗位職責;

6.6 編制符合國際國內行業標準及符合本地經營特點的規範化管理運作軟件;

6.7 編制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及各部門班組業務範圍及職責;

6.8 編制各級員工工作職責、質量標準、業務規範、接待程序、操作流程;

6.9 按經營管理合同規定委派相關管理人員及有關專業技術人員;

6.10 招聘各級各類管理、專業技術服務人員以及其它臨時聘用人員;

6.11 制定培訓大綱,提供培訓教材並組織實施培訓工作;

6.12 提出CI形象設計、廣告、宣傳等策劃意見並負責審定酒店VI設計效果並督促實施,確保VI效果與酒店管理檔次匹配;

6.13 協助完成開業必備的各類營業許可證照及工程驗收審批手續;

6.14 開展公關推廣和市場拓展營銷工作;

6.15 建立先進的客戶網絡及遠程預定系統;

6.16 編制酒店各類經營產品的銷售價格體系;

6.17 編制酒店各類經營產品優惠折扣標準和執行辦法;

6.18 編制籌備工作及經營用品採購資金計劃;

6.19 編制經營預算、財務預算和流動資金預算;

6.20 編制開業年度的經營計劃;

6.21 制定完備嚴謹的消防、安全及預警制度,並形成快速應急處置體系;

6.22 提供各種經營管理所需的文件用表式樣清單;

6.23提供並辦理經營用具用品包括各種布草、一次性用品、餐具、餐料、飲具、布巾、清潔工具和其它用品清單(品名、規格、花色、數量、質量、出產廠家、(參考)單價)、總價、採購渠道及總概算服務,並應甲方要求協助與主要廠家、供應商聯繫,但採購主要由甲方負責;乙方應予協助並有權進行標準質量監督;

商鋪物業委託管理合同 篇8

委託合同(供物業委託管理用)

[圖文]委託合同(供物業委託管理用)

甲方:(物業管理公司、受託方)

乙方:(房屋出售單位、委託方)

甲、乙雙方根據常政發[1994]107號文頒發的《常州市市區住宅區物業管理行辦法》要求,議定以下條款共同信守。

一、房屋管理

(一)乙方根據市____文件規定將____新村住房共計____套___平方米(建築面積)出售給職工個人(說見清冊),現委託由甲方管理並按本合同第三條款規定向甲方支付委託管理費。

(二)上述房屋由甲方實行統一的專業化管理。

二、房屋修繕

(一)甲方負責乙方委託房屋共用部位及設施的維修及日常養護,保證房共用部位設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二)託管房屋室內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若委託甲方負責,費用由購房人理。

三、託管費用

(一)根據市政府文件關於"建立房屋共用部位設施維護基金"的規定,乙向甲方支付優惠出售房或補貼出售房房價款____共計人民幣(大寫)___元、Y____元,作爲房屋委託管理費。乙方在本合同簽字後15天內,將上述款金額撥入甲方"房屋共用部位設施維護基金"帳戶,帳號________,甲方保證專款專用,並接受乙審查。

(二)甲方負責乙方房屋共用部位設施的日常維修,所需費用從上述房屋用部位設施維護基金的增值部分中開支。遇有中、大、修以上項目,若上述基金增值部分不足時,不足部分由乙方按實分攤。

(三)甲方對託管房屋共用部位設施提供及時的維修、養護。若因甲方維不及時等原因造成不良後果的,由甲方承擔責任。

四、其它

(一)爲了便於託管房屋的管理和維修,乙方將有關房屋檔案、圖紙及其技術資料移交給甲方存檔備查(合同終止,一併返回)

(二)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房屋損壞、倒塌等、非甲方責任

(三)其它約定:

備註:

(一)本合同在簽訂後到"房屋共用部位設施維護基金"到位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報市物業主管部門備案

(四)本合同適用優惠和補貼出售兩類房屋。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經辦人:經辦人:

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

合同(B)適用於各類公房,與合同(A)不同的是:

1.房屋修繕第二款變爲“乙方按市房產管理局覈定的標準從房屋租金中提撥修繕及管理費用給甲方,託管房屋內自用部位正常零修(人爲損壞除外),上甲方負責。”

2.合同(B)中增加了“租金徵收及管理”部分。並規定標準執行。

(1)乙方公有房屋的租金,按常州市房產管理局覈定的統一標準執行。

(2)租金由甲方負責徵收,其中租金收入____返回乙方用於日常管,其餘____留作甲方用於託管理房屋室內自用部位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與管。

合同(C)是針對各類私房(優惠和補貼出售房除外)而制定的。與合同(A)相比僅變動:

1.房屋修繕第二款變爲"託管房屋室內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按種方式進行:

(1)乙方自行修理。

(2)乙方委託甲方修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2.房屋管理部分增加一款“乙方上述房屋的所有權性質不變。”

商鋪物業委託管理合同 篇9

委託合同

(供物業委託管理用)

甲方: (物業管理公司、受託方)

乙方: (房屋出售單位、委託方)

甲、乙雙方根據常政發[1994]107號文頒發的《常州市市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暫行辦法》要求,議定以下條款共同信守。

一、 房屋管理

(一) 乙方根據市 文件規定將 新村住房共計 套 平方米(建築面積)出售給職工個人(說見清冊),現委託由甲方管理並按本合同第三條款規定向甲方支付委託管理費。

(二) 上述房屋由甲方實行統一的專業化管理。

二、 房屋修繕

(一) 甲方負責乙方委託房屋共用部位及設施的維修及日常養護,保證房屋共用部位設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二) 託管房屋室內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若委託甲方負責,費用由購房人自理。

三、 託管費用

(一) 根據市政府文件關於"建立房屋共用部位設施維護基金"的規定,乙方向甲方支付優惠出售房或補貼出售房房價款 %共計人民幣(大寫) 元、Y 元,作爲房屋委託管理費。乙方在本合同簽字後15天內,將上述款項金額撥入甲方"房屋共用部位設施維護基金"賬戶,帳號 ,甲方保證專款專用,並接受乙審查。

(二) 甲方負責乙方房屋共用部位設施的日常維修,所需費用從上述房屋共用部位設施維護基金的增值部分中開支。遇有中、大、修以上項目,若上述基金增值部分不足時,不足部分由乙方按實分攤。

(三) 甲方對託管房屋共用部位設施提供及時的維修、養護。若因甲方維修不及時等原因造成不良後果的,由甲方承擔責任。

四、 其它

(一) 爲了便於託管房屋的管理和維修,乙方將有關房屋檔案、圖紙及其它技術資料移交給甲方存檔備查(合同終止,一併返回)

(二) 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房屋損壞、倒塌等、非甲方責任。

(三) 其它約定:

備註:(一)本合同在簽訂後到"房屋共用部位設施維護基金"到位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年  年 月 日止。

(三)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報市物業主管部門備案。

(四) 本合同適用優惠和補貼出售兩類房屋。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經辦人:        經辦人: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B)適用於各類公房,與合同(A)不同的是:

1.房屋修繕第二款變爲"乙方按市房產管理局覈定的標準從房屋租金中提撥修繕及管理費用給甲方,託管房屋內自用部位正常零修(人爲損壞除外),上甲方負責。"

2.合同(B)中增加了"租金徵收及管理"部分。並規定標準執行。

(1) 乙方公有房屋的租金,按常州市房產管理局覈定的統一標準執行。

(2) 租金由甲方負責徵收,其中租金收入 %返回乙方用於日常管理,其餘 %留作甲方用於託管理房屋室內自用部位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與管理。

合同(C)是針對各類私房(優惠和補貼出售房除外)而制定的。與合同(A)相比僅變動:

1.房屋修繕第二款變爲"託管房屋室內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按( )種方式進行:

(1)乙方自行修理。

(2)乙方委託甲方修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2.房屋管理部分增加一款"乙方上述房屋的所有權性質不變。"

商鋪物業委託管理合同 篇10

甲方(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宅區業主管理委員會

乙方(受託人):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管理公司

爲加強 住宅區牧業管理,保障區內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權用,爲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深圳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住宅區條例)及其配套實施細則(以下簡稱住宅區細則)和市政府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同意簽訂本招手管理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書面如下:____________

一、招手管理範圍及內容

(一)甲方將位於 _______區 _______路的 住宅區範圍內的物業託給乙方實行統一管理,綜合服務,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二)管理事項包括:____________

1.房屋的使用、維修、養護;

2.區內公用設施、設備及場所(地)[消防、電梯、機電設備、路燈、連、自行車房(棚)、園林綠化地、溝、渠、池、井、道路、停車場等]的使用、維、養護和管理;

3.清潔衛生(不含垃圾運到中轉站後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娛活動場所;

6.便民服務網點及住宅區內所有營業場所(不含肉菜市場);

7.車輛行駛及停泊;

8.住宅區檔案管理;

9.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二、委託管理原則

以社會效益、環境效益爲主,經濟效益爲輔,相互促進,體現爲業主提供優質服務和責、權、利相統一原則。

三、委託管理期限確定管理目標、經濟指示,實行風險抵押經濟承包責任。

四、委託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爲 ________年,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

五、雙方責任、權利、義務

1、依照住宅區條例和本合同規定將 住宅區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並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5%) 平米給乙方,按商品房租金標準租賃租用,並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 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 _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 _____平方米),按微利房租金標準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覈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9、委託乙方對違反住宅區條例和住宅區細則以及業主公約的進行處理:____________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集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爲的責任進行催交、催改;

1、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和物業管理工作;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二)乙方責任、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辦法;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現管理目標、經濟指標,並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訂維修方案,報甲方審義通過後,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禽所需的維修經費;

4.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帳目的監督並報告工作,每月勝敗甲方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收支帳目;

5.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6.乙方須本着商效、精幹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置管理處;

7.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每三個月向區住宅管理部門繳交一次5%商業用房的租金,作爲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回收;

9.有權依照甲方委託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住宅區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爲進行處理;

1.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牧業管理檔及有關資料;

11.開展卓有成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2.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一)各項管理指標執行《深圳住宅區物業管理標準》及市、區宅管理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後 ________年內達到 標準。

(二)確保年完成各項收費指標 ________萬元,合理支出 ________萬元,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 %作爲經營收入。

七、風險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 _______元作爲風險抵押金;

(二)乙方在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後三日內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於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並賠乙方經濟損失;

(四)如由於乙方過錯致辭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反還抵押金,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八、獎罰措施

(一)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用如有節餘甲方按節餘額 %獎勵乙方。

(二)如該住宅區被評爲全國、省、市文明住宅小區,甲方分別獎勵乙方民幣 _______元(全國)、 _______元(省)、 _______元(市);獲得上級部門單項獎或有關榮譽的獎金另訂;如在乙方管理期間,由乙方獲間的文明小區稱號被上級部門取消,則乙方應全部返還上述獎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承包管理目標和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襝或承擔相應責任;

(四)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 至 _______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戶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以市住宅主管部門的鑑定結論爲準)。

九、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合爲準;

(二)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於滿前六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三)合同終止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理,但根據住宅區條例和住宅區細則規定被取消優先承包理資格的除外。

十、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颱風、洪水、地震等,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共同協商,合理分攤。

(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 、 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四)雙方如對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提請市住宅主管部門或區住管理部門調解,或由深圳中級人民法院裁決。

(五)

(六)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附:____________

住宅區業主公約

爲加強住宅區各類物業管理,保障本住宅區物業的安全與合理使用,維護住宅區的公共秩序,創造良好的生活環境,同意簽訂本公約,並共同遵守。

一、本住宅區情況

1.地點 _______區 _______路;

2.總佔地面積: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平方米;

3.總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平方米,其中:____________住宅 _____平方米,非住宅 _____平方米(商業用房 _____平方米,(商業用房 _____平方米,其他 _____平方米);

4.樓宇 棟 套;其中:____________高層樓宇 棟 套,多層樓宇 棟 套;

5.業主數量: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個;

6.管委會財產:____________

公用設施專用基金; _______元;

物業管理用房 _____平方米,其中:____________管委會 _____平方米,物業管理公司 _____平方米;

商業用房 _____平方米;

其他;

7.公用設施及公共場所(地)狀況:____________

道路:____________車行道 _____平方米;人行道 _____平方米;

園林綠化地面積: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平方米;

教育設施:____________中學 所,建築面積 _____平方米;國小 所,建築面積 _____平方米;幼兒園 所,建築面積 _____平方米;

文體設施:____________文娛活動中心 _______個,建築面積 _____平方米;網球場 _______個,佔地面積 _____平方米;門球場 _______個,佔地面積 _____平方米;游泳池 _______個,建築面積 _____平方米;兒童遊樂場所 _______個,佔地面積 _____平方米;

其他:____________

___、 ;

b、 ;

c、 。

_______路燈 盞;庭園燈 盞;其他爲燈:____________

___、 ;

b、 。

污水檢查井 _______個,排污管 米;雨水檢查井 _______個雨水管 米;化糞池 座;明溝 米;暗溝 米;

(7)消防水泵頭接口 _______個;

(8)停車場 _______個,總佔地面積 _____平方米,車位 _______個;

(9)綜合樓 座,建設面積 _____平方米;

其中:____________

___、 ;

b、 。

(1)肉菜市場 _______個,建築面積 _____平方米;

(11)郵電局(所) _______個,建築面積 _____平方米;

(12)影劇院 座,建築面積 _____平方米;

(13)醫院 座,建築面積 _____平方米;

(14)其他:____________

;

以上所有公用設施和公共場所(地有 、 、 項已工音樂會使用,有 、 、 項尚未竣工或交會使作,預計 ________年 ________月可交會使用。

8.其他事項:____________

;

;

二、業主大會召集和決定住宅區重大事項的方式

1.業主大會的召集:____________

第一次業主大會在住宅交付使用且入住率達到5%以上時,由區住宅理部門會同開發建設單位或其委託的物業管理公司按法定程序和形式召集,先舉產生管委會。

___.由區住宅管理部門牽頭與開發建設單位或其委託的物業管理公司組成業主大會籌委會(以下簡稱籌委會),籌委會可邀請市住宅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單位的人員參加;

B.籌委會根據有關法規規定,在充分徵求業主的意見後提出管委會員候選人名單,並作發大會議程、資料準備等工作;

C.籌委會在業主大會召開十四天前的士大會召開日期、地點、內容、方式程序及籌委會候選人名單街頭住宅區內公告.

D.籌委會主任按規定的程序主持業主大會,選出第一屆籌委會,完成大會各項議程;

E.第一屆籌委會產生後,經市政府社團登記部門覈准登記成立,依法行使各項權利;

F.住宅所有有投票權的已入住業主,均應按籌委會公告要求,按時出席業主大會,參加投票,行使法定權利,承擔法定責任;

G.各業主明白如不出席業主大會並參加投票表閃,將由自己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後果。

管委會成立後,負責召集此後的業主大會,並每個至少召開一次。

經持有1%以上抽標權的業主提議,管委會應於接到該項提議後十四天內就所指明的目的如開業主大會。

管委會應於如開業主大會七天前將會議地點、時間、內容、方式及其他事項予以公告。業主大會由管委會主任主持,如管委會主任缺席,則由管委會副主任主持。

2.業主大會必須有已入住業主中持有5%以上投票權的業主出席才能舉行如經已入住業主中持有5%以上投票權的業主決定,可以推遲召開業主大會。

3.業主大會的出席人數達到法定人數時,在會上是出的一切事項,由出席會議的業主表決,以過半數通過。表決可採用書面投票或其他形式。如遇票數相等,則會議的主持人除可投一票普通票外,還可投一票決定票。

4.大會投票實行住宅房屋一戶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上的非住宅房屋第一百平方米的建設面積爲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下有房地產權證書的非住宅房屋每證一票。

5.在業主大會上,業主應親自或筍代表投票。委託代表投票,必須於會議召開前一天或管委會主任批准的時間內,向管委會出具授權委託書,否則該項委託無效。授權委託書必須有業主簽字。如業主爲法人,則須蓋該法人公章。

6.業主可以一棟或數棟樓房爲單位,推選樓長,作爲推選人的共同代表,參加業主大會,並行使業主的其他物業管理權利。

三、業主的權利、義務

(一)業主的權利

1.依法享有對自己所擁有物業的各項權利;

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體公用設施(樓梯、通道、電梯、上下水管道、加壓水泵、公用天線、陽臺、消防設備等)和住宅區公用設施和公共場所(地)(道路、文化娛樂場所、體育設施、停車場、單車房等)的權利;

3.有權按有關規定在允許的範圍內進行室內裝修、維修和改造;

4.有權自己或聘請他人對房屋自用部位的各種管道、電線、水箱以及其他設施進行合法維修養護;

5.有機根據房屋的牆面、樓梯間、通道、屋面、下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壓水泵、電梯、機電設備、公用天線和消防設施等房屋本體公用設施的善,建議物業管理公司及時組織維修養護,其費用從住宅維修基金中支出;

6.有權根據住宅的道路、路燈、溝、渠、池、井、園林綠化地、文化娛樂體育設施、停車場、連廊、自行車房(棚)等到住宅區公用設施及公共場所(地)的狀況,建議物業管理公司及時進行維修養護,其費用從管理服務費中支出;

7.有機要求物業管理公司對住宅區內種違章建築、違章裝修以及違反物烽管理規定的其他行爲予以制止、糾正;

8.有權參加業主大會,並對住宅區的各項管理決策擁有表決權;

9.有權對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管委會、和業管理公司提出質詢,並在三日內得到答覆;

1.有權要求管委會和物業管理公司按照市政府規定的期限定期公佈住宅物業管理收支帳目;

11.有權對住宅區的牧業管理提出建議、意見或批評,右要求管委會對物管理公司的違反事同或有在規定的行爲進行干預、處罰;

12.有權對同其他業主就某一議題要求管委會如集業主大會;

13.有權就本住宅區的物業管理向市住宅主管部門和區住宅管理部門投拆提出意見與建議;

14.有權要求毗連部位的其他維修責任人承擔維修責任,對方不維修的,要求物業管理公司代爲維修養護,並按規定分攤維修費用。

(二)業主的義務

1.在使用、經營、轉讓其名下物業時,應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2.在使用住宅區物業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____________

未經市政府有關部門批准,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外貌和用途;

不得對房屋內外承重牆、樑、柱、樓板、陽臺、天台、屋面及通道進行違章鑿、拆、搭、佔;

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物品,但自用生活性燃料外;

不得利用房屋從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動;

不得侵害他人的正當權益。

3.業主如需將其住宅裝修,必須遵守《深圳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並填寫裝修申請表,報物業管理公司審查批准後方可施工,接受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監督;

4.房屋室內部分以及供電、供水、供氣等分戶表後部分(往用戶方向)和表前至第一個閥門部分用戶負責維修養護;

5.凡房屋及附屬設施有影響市容或可能危害毗連房屋安全及公共安全的,按規定應由業主單獨或聯合修繕的,業主應及時進行修繕。拒不進行修繕的,由管委會授權物業管理公司修繕,其費用由業主承擔;

6.業主應自覺維護公共場所的整潔、美觀、暢通及公用設施的完好,不得在任何公共場所違章搭建任何建築物或堆放、懸掛、棄置物品、垃圾,不得損壞、拆除、改造供電、供水、供氣、通訊、交通、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設備;

7.在住宅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爲:____________

踐踏、佔用綠化地;

佔用樓梯間、通道、屋面、平臺、道路、停車場、自行車房(棚)等公用設施而影響其正常使用功能;

亂拋垃圾、雜物;

影響市容觀瞻的亂搭、亂貼、亂掛等;

損壞、塗劃園林藝術雕塑;

聚衆喧鬧;

(7)隨意停放車輛和鳴喇叭;

(8)發出超過規定標準的噪音;

(9)排放有毒、有害物質;

(1)經營鍛造、鋸木、建築油漆、危險品、殯儀業以及利用住宅開舞廳招待所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影響業主正常生活秩序的行業;

(11)防礙他人合法使用公用設施及公共場所(地);

(12)法律、法規及市政府規定禁止的其它行爲。

8.對本住宅區物業管理公司人員在出示工作證(牌)或有關證明後,在合理時間內(上午11:____________45-12:____________45,下午6:____________-7:____________)進入本住宅區任何樓宇內部及共公共部位進行檢查、維修、養護或檢查業主公約的有關條款是否得到遵守和實施的巡視行爲,業主應提供方便,不得拒絕或阻撓;

9.按規定繳納應支付的管理服務費和住宅維修基金等;

1.業主應同時遵守下列城市管理法規、規定,並承諾接受管委會或物業理公司居此而進行的管理及處罰:____________

深圳住宅區牧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

深圳市公共衛生條例;

深圳市園林綠化管理條例;

深圳市環境噪聲管理暫行規定;

深圳房屋租賃管理條例;

深圳市消防管理暫行規定;

(7)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禁止在市區飼養家禽家畜的通告;

(8)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禁止在特區內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

(9)深圳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

(1)其他有關住宅區的業管理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

11.業主應承諾自己與其他非主使用人建立合法使用、修繕、改造有關物的法律關係時,告知對方並要求對方遵守住宅牧業管理規定和本業主公約中的有關規定條款。

四、業主應付的費用

1.業主應按月到和業管理公司繳納管理服務費。管理服務費的標準是:____________開發建設單位自行或委託物業管理公司管理期間,執行市物價主管部門和市住宅主管部門批准的收費標準;管委會成立後,由其根據本住宅區的實際情況制訂,並交業主大會通過後實施。管理服務費的用途:____________住宅區的通道、路燈、溝、池、井、園林綠化地、文化娛樂體育場所、停車場、連廊、自行車房(柵)等公共設施和公共場所(地)的管理、維修、養護。

2.業主應按月到物業管理公司繳納住宅維修基金。住宅維修基金的標準是:____________.5元/平方米。由物業管理公司以房屋本體爲單位設立專帳代管、公用水箱、壓水泵、電梯、機電設備、公用天線和消防設施等房屋本體公用設施的維修、養護。

3.業主如進行室內裝修,則應在辦理申請手續時按有關規定繳納裝修押金,裝修完工後由物業管理公司進行檢查,如無違章情況則予以返還,否則不予以返還。

4.業主如請物業管理公司對其自用部位和毗連部位的有關設施、設備進行維修、養護,則應支付有關費用。

5.業主使用本住宅區有償使用的文化娛樂體育設施和停車場等公用設施、公共場所(地)時,應按規定繳納費用。

五、違約責任

1.違反業主義務中第2、6、7款規定的,物業管理公司有權制止,並要求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進行強制恢復,包括採用停水,停電,停氣等催改措施;造成損失的,有權要求賠償。

2.業主進行室內裝修,如違反《深圳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按其中有關規定處理。

3.業主如延期繳納應交的管理服務費,住宅維修基金以及有關賠償款,罰款等費用的,處以每日以千分之三的滯納金;無正當理由超過三個月不交的,物業管理公司採取停水,停電,停氣等催繳措施。

4.業主無理拒絕,阻撓物業管理公司對房屋本體公用設施和區內公共場所,公用設施的檢查、維修、養護以及其他正常管理活動,由此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六、其它事項

1.本業主公約由前期物業管理單位如實填寫第一條"本住宅區情況"後印制,並在本住宅區入住率達到3%後組織已入住業主簽訂。

2.本業主公約已入住業主中持有過半數以上投票權的業主簽訂後生效。已生效的業主公約對本住宅區所有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具有約束力。

3.業主大會可以依支根據本住宅區的實際情況對本業主公約進行修改補充,並報市住宅主管部門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備案。修改補充條款自業主大會通過之日起生效,無須經業主重新簽訂。

修改補充條款不得與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相牴觸,否則區住宅管理部門有權予以糾正或撤消。

4.本業主公約一式二份,業主和物業管理公司各執一份。

業主(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管理公司(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名下物業:____________住宅:__________________ 棟 房

商鋪物業委託管理合同 篇11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甲方將自有產權、位於進賢縣勝利中路39號______層______號房、建築面積共__________㎡的物業,作爲帝亞·世豪商業中心的組成部分委託乙方對該物業進行統一經營管理,達成一致意見並簽定本合同。

一、委託前提

1、甲方必須是帝亞·世豪商業中心(下稱"世豪商業中心")某一商鋪的產權擁有人。

2、甲方簽署本合同時,必須親自到場,如不能前往,受委託人必須持有甲方的授權委託書、身份證明及相關資料。在委託期內,甲方不得自行將商鋪委託乙方以外的第三者或甲方自已對外租賃經營。如甲方私下利用業主權益或以世豪商業中心名義作經營業務,均屬違反合同行爲,甲方將承擔由此而產生的全部法律責任。

3、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已履行審慎義務,對合同風險充分防範。

二、產權管理

1、甲方對所購物業擁有自主產權,也擁有將該產權抵押、轉讓、贈送、繼承等合法權益,並不因委託乙方經營管理該物業而改變。

2、甲方產權所有的物業有關保險事宜由各產權人自行辦理並承擔費用。

3、甲方所擁有的物業產權在委託乙方經營管理期間,如發生變賣、轉讓、贈送、繼承等導致產權變更的法律事件時,除按照政府指定部門程序辦理相關手續外,還應書面通知乙方辦理變動手續,有關變動不得違反下列原則:

3. 1.保證該物業的買受人或受讓人、或受贈人、或繼承人繼續履行原業主所簽定的委託合同中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至原合同期滿。

3.2.保證該物業的買受人、受讓人、受贈人或繼承人完成產權變更前,承擔原業主與世豪商業中心的帳務和債務。上述保證原則須以甲方及物業買受人或受讓人、或受贈人、或繼承人共同簽署確認之文件,交乙方備案後方可辦理產權變動後之各項委託事務。

4、甲方在發生產權變更之法律事件而不向乙方申報,或甲方不能取得上述與買受人或受讓人、受贈人、繼承人共同簽署確認變更產權之文件,以及乙方未收到買受人、受讓人或甲方之繼承人確認上述事項之文件,乙方有權拒絕接受其變更、請求。

三、委託內容

1、乙方全權代表甲方將其物業用於商業出租經營,乙方以固定回報方式向甲方支付委託經營利潤。

2、在委託乙方經營期間,甲方明白爲配合經營需要,其自有物業的使用權會受到有別於一般住宅商品房的一定程度的限制與制約,具體規定見本合同的相關條款。

3、甲方委託乙方經營其物業後,乙方將代表甲方就世豪商業中心經營方式、策略、價格、物業保養維護等方面作出決定或調整。基於受託權限,在法律政策框架內,乙方旨在維護大部分業主共同利益任何作爲或

不作爲行爲,均視爲事前已徵得甲方授權與同意而無須再另行授權。

4、乙方在除第一年,第二年外,第三、四、五年的每年年底組織召開業主大會,並向業主支付其應得的固定回報。

四、委託期限

甲方委託乙方經營管理物業的期限從20__年__月__日起至20__年__月__日止,爲期五年。

五、業主權益

1、.固定回報利潤

甲方採用本合同委託乙方經營管理其物業,在委託期限內乙方按甲方物業購置價10%/年比例,作爲對甲方的固定回報利潤。

2、支付回報方式

2. 1委託期內第一年,第二年的固定回報在業主購買物業支付部分首期款並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後給予支付,抵消相應首付款。

2. 2第三年、第四年、第五年的固定回報均在該年年底召開業主大會並予以發放。

六、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每年享有本合同委託方案條款所規定的固定回報利潤分配;

2、在委託期間內,甲方保證不因自己物業的抵押、轉讓、繼受而影響委託合同的執行和世豪商業中心的經營;

3、若甲方所擁有的物業產權在委託乙方經營管理期間發生抵押、查封等法律後果,均由甲方自負。

4、在委託期間內,甲方除利潤分配權益外,其他有關世豪商業中心經營、物業維護管理之決策與執行等均由乙方全權進行,甲方不得作任何干涉;

5、甲方因獲得收益而發生的政府稅項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6、甲方應服從乙方或乙方所委託的物業管理公司的管理與收費;

7、甲方可採用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經營建議,但沒有決策權;

8、甲方應當恪守並認真履行合同及各項管理規定,如有違反,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執行本合同,並承擔乙方經濟損失,終止執行期間因甲方物業的存在而發生的有關費用仍須由甲方承擔。

七、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負責對帝亞·世豪商業中心進行經營管理及物業管理,或委託物業管理公司對帝亞·世豪商業中心進行經營管理和物業管理,擁有世豪商業中心內外的一切空間利用權,如做廣告、掛牌等;

2、負責監督物業管理公司的工作;

3、協調各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的關係;

4、負責利潤分配方式的制定與實施;

5、保證世豪商業中心各項經營均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倘因此產生的法律責任概由乙方承擔;

6、認真遵守履行合同各項權利與義務、如乙方單方面違約,甲方有權追究法律責任。

八、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如需對本合同條文作出修改或變更,一方必須先將修改或變更意見書面通知對方,共同協商後方可作出變更。

2、執行本合同過程中,如受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物業無法正常使用,雙方可解除本合同。

3、任何一方蓄意違反合同,並經對方提出後仍不予改正的,對方可終止執行本合同,並有權對由此而拖欠的費用及造成的相關損失提出追討和索賠。

4、如雙方合作中發生原則性爭議,應儘量協商解決;無法達成協商意見,可向物業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解決。

5、乙方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如發生法人變動、重大經營變動、企業轉讓或兼併等情況,必須以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並轉達新的法定權益人是否繼續按本合同規定執行至合同期滿,或提出新的託管方案。

九、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物業委託管理合同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 (物業管理公司、受託方)

乙方:____________ (房屋出售單位、委託方)

甲、乙雙方根據常政發[1994]107號文頒發的《 市市區住宅區物業管理行辦法》要求,議定以下條款共同信守。

一、房屋管理

(一)乙方根據市______文件規定將 新村住房共計______套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出售給職工個人(說見清冊),現委託由甲方管理並按本合同第三條款規定向甲方支付委託管理費。

(二)上述房屋由甲方實行統一的專業化管理。

二、房屋修繕

(一)甲方負責乙方委託房屋共用部位及設施的維修及日常養護,保證房共用部位設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二)託管房屋室內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若委託甲方負責,費用由購房人理。

三、託管費用

(一)根據市政府文件關於"建立房屋共用部位設施維護基金"的規定,乙向甲方支付優惠出售房或補貼出售房房價款 ________%,共計人民幣(大寫) ________元、¥ ________元,作爲房屋委託管理費。乙方在本合同簽字後15天內,將上述款金額撥入甲方"房屋共用部位設施維護基金"帳戶,帳號 ,甲方保證專款專用,並接受乙審查。

(二)甲方負責乙方房屋共用部位設施的日常維修,所需費用從上述房屋用部位設施維護基金的增值部分中開支。遇有中、大、修以上項目,若上述基金增值部分不足時,不足部分由乙方按實分攤。

(三)甲方對託管房屋共用部位設施提供及時的維修、養護。若因甲方維不及時等原因造成不良後果的,由甲方承擔責任。

四、其它

(一)爲了便於託管房屋的管理和維修,乙方將有關房屋檔案、圖紙及其技術資料移交給甲方存檔備查(合同終止,一併返回)。

(二)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房屋損壞、倒塌等、非甲方責任。

(三)其它約定:____________

備註:____________

(一)本合同在簽訂後到"房屋共用部位設施維護基金"到位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報市物業主管部門備案(四)本合同適用優惠和補貼出售兩類房屋。

甲方:____________ (公章) 乙方:____________ (公章)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合同(B)適用於各類公房,與合同(A)不同的是:____________

1.房屋修繕第二款變爲"乙方按市房產管理局覈定的標準從房屋租金中提撥修繕及管理費用給甲方,託管房屋內自用部位正常零修(人爲損壞除外),上甲方負責。"

2.合同(B)中增加了"租金徵收及管理"部分。並規定標準執行。

(1)乙方公有房屋的租金,按常州市房產管理局覈定的統一標準執行。

(2)租金由甲方負責徵收,其中租金收入 ________%返回乙方用於日常管,其餘 ________%留作甲方用於託管理房屋室內自用部位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與管。

合同(C)是針對各類私房(優惠和補貼出售房除外)而制定的。與合同(A)相比僅變動:____________

1.房屋修繕第二款變爲"託管房屋室內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按(______)種方式進行:____________

(1)乙方自行修理。

(2)乙方委託甲方修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2.房屋管理部分增加一款"乙方上述房屋的所有權性質不變"

商鋪物業委託管理合同 篇13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平頂山市安仁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平頂山市絹紡廠家屬區衛生保潔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一、總則: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爲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及物業企業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座落位置:平頂山市體育路中興路中段,居住人口1700戶左右。

二、委託管理服務的內容及標準:

1、按幢設置垃圾桶,生活垃圾每天清運一次。

2、住宅區道路、廣場、停車場、綠地等每日清掃1次;樓道每日清掃1次;樓梯扶手每週擦洗一次;共同部位玻璃每季清潔1次;及時清除小區內主要道路積水、積雪。

3、區內公共雨、污水井每半年檢查1次,並視檢查情況及時清掏;化糞池每季檢查1次,每年清掏1次,發現異常及時清掏。

三、委託管理形式

委託管理形式爲全權委託,統一管理服務,獨立經營。

四、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支付方式:

財政撥款,轉賬支票,支付金額:

五、委託管理期限

爲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六、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商鋪物業委託管理合同 篇14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甲方將自有產權、位於____縣勝利中路39號______層______號房、建築面積共__________㎡的物業,作爲__中心的組成部分委託乙方對該物業進行統一經營管理,達成一致意見並簽定本合同。

一、委託前提

1、甲方必須是__中心(下稱世豪商業中心)某一商鋪的產權擁有人。

2、甲方簽署本合同時,必須親自到場,如不能前往,受委託人必須持有甲方的授權委託書、身份證明及相關資料。在委託期內,甲方不得自行將商鋪委託乙方以外的第三者或甲方自已對外租賃經營。如甲方私下利用業主權益或以世豪商業中心名義作經營業務,均屬違反合同行爲,甲方將承擔由此而產生的全部法律責任。

3、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已履行審慎義務,對合同風險充分防範。

二、產權管理

1、甲方對所購物業擁有自主產權,也擁有將該產權抵押、轉讓、贈送、繼承等合法權益,並不因委託乙方經營管理該物業而改變。

2、甲方產權所有的物業有關保險事宜由各產權人自行辦理並承擔費用。

3、甲方所擁有的物業產權在委託乙方經營管理期間,如發生變賣、轉讓、贈送、繼承等導致產權變更的法律事件時,除按照政府指定部門程序辦理相關手續外,還應書面通知乙方辦理變動手續,有關變動不得違反下列原則:

3.

1.保證該物業的買受人或受讓人、或受贈人、或繼承人繼續履行原業主所簽定的委託合同中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至原合同期滿。

3.

2.保證該物業的買受人、受讓人、受贈人或繼承人完成產權變更前,承擔原業主與世豪商業中心的帳務和債務。上述保證原則須以甲方及物業買受人或受讓人、或受贈人、或繼承人共同簽署確認之文件,交乙方備案後方可辦理產權變動後之各項委託事務。

4、甲方在發生產權變更之法律事件而不向乙方申報,或甲方不能取得上述與買受人或受讓人、受贈人、繼承人共同簽署確認變更產權之文件,以及乙方未收到買受人、受讓人或甲方之繼承人確認上述事項之文件,乙方有權拒絕接受其變更、請求。

三、委託內容

1、乙方全權代表甲方將其物業用於商業出租經營,乙方以固定回報方式向甲方支付委託經營利潤。

2、在委託乙方經營期間,甲方明白爲配合經營需要,其自有物業的使用權會受到有別於一般住宅商品房的一定程度的限制與制約,具體規定見本合同的相關條款。

3、甲方委託乙方經營其物業後,乙方將代表甲方就世豪商業中心經營方式、策略、價格、物業保養維護等方面作出決定或調整。基於受託權限,在法律政策框架內,乙方旨在維護大部分業主共同利益任何作爲 或不作爲行爲,均視爲事前已徵得甲方授權與同意而無須再另行授權。

4、乙方在除第________年,第________年外,第

四、________年的每年年底組織召開業主大會,並向業主支付其應得的固定回報。

甲方委託乙方經營管理物業的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爲期________年。五、業主權益

1、.固定回報利潤

甲方採用本合同委託乙方經營管理其物業,在委託期限內乙方按甲方物業購置價10%年比例,作爲對甲方的固定回報利潤。

2、支付回報方式

2. 1委託期內第________年,第________年的固定回報在業主購買物業支付部分首期款並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後給予支付,抵消相應首付款。

2. 2第________年、第________年、第________年的固定回報均在該年年底召開業主大會並予以發放。

六、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每年享有本合同委託方案條款所規定的固定回報利潤分配;

2、在委託期間內,甲方保證不因自己物業的抵押、轉讓、繼受而影響委託合同的執行和世豪商業中心的經營;

3、若甲方所擁有的物業產權在委託乙方經營管理期間發生抵押、查封等法律後果,均由甲方自負。

4、在委託期間內,甲方除利潤分配權益外,其他有關世豪商業中心經營、物業維護管理之決策與執行等均由乙方全權進行,甲方不得作任何干涉;

5、甲方因獲得收益而發生的政府稅項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6、甲方應服從乙方或乙方所委託的物業管理公司的管理與收費;

7、甲方可採用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經營建議,但沒有決策權;

8、甲方應當恪守並認真履行合同及各項管理規定,如有違反,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執行本合同,並承擔乙方經濟損失,終止執行期間因甲方物業的存在而發生的有關費用仍須由甲方承擔。

七、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負責對__中心進行經營管理及物業管理,或委託物業管理公司對__中心進行經營管理和物業管理,擁有世豪商業中心內外的一切空間利用權,如做廣告、掛牌等;

2、負責監督物業管理公司的工作;

3、協調各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的關係;

4、負責利潤分配方式的制定與實施;

5、保證世豪商業中心各項經營均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倘因此產生的法律責任概由乙方承擔;

6、認真遵守履行合同各項權利與義務、如乙方單方面違約,甲方有權追究法律責任。

八、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如需對本合同條文作出修改或變更,一方必須先將修改或變更意見書面通知對方,共同協商後方可作出變更。

2、執行本合同過程中,如受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物業無法正常使用,雙方可解除本合同。

3、任何一方蓄意違反合同,並經對方提出後仍不予改正的,對方可終止執行本合同,並有權對由此而拖欠的費用及造成的相關損失提出追討和索賠。

4、如雙方合作中發生原則性爭議,應儘量協商解決;無法達成協商意見,可向物業所在地的人民提出訴訟解決。

5、乙方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如發生法人變動、重大經營變動、企業轉讓或兼併等情況,必須以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並轉達新的法定權益人是否繼續按本合同規定執行至合同期滿,或提出新的託管方案。

九、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江西____公司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身份證號: 單位蓋章

商鋪物業委託管理合同 篇15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繫電話: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受託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繫電話: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給排水、房屋的維護、維修管理

(一)內容

1.所區內給排水系統的管道,設備的維護、維修、運行管理,包括道路、室內外上下水管道、水泵、污水管道、供熱管道、消防供水系統、化糞池等;

2.房屋的小修服務,包括:修理門窗、更換玻璃、照明燈具、門鎖、水嘴、小五金修配,疏通下水管道等。

(二)要求

1.全面掌握所區內給排水系統、暖氣系統的運行情況,熟悉管路走向和具體位置,保障正常運行;

2.發生突發跑、漏水情況,要立即趕赴現場( 分鐘內),組織搶修;一般報修 小時內抵達現場;

3.給水管道、暖氣管道無滴漏水現象;

4.排水、下水管道堵塞要及時疏通,屋面雨水口、雨水管雨季前清掏疏通一次;

5.保證維修質量,更換的配件質量符合國家有關部門的技術質量標準;

6.文明操作,儘量不干擾正常的工作秩序。維修後要清掃乾淨。實驗室內使用電、氣焊要徵得科研人員同意,不違章作業,確保現場安全。

第二條 供電、用電設備的管理

(一)內容

1.供電系統的維護、檢修、運行和管理,包括:配電室、變壓器、由配電室至辦公區域、實驗室、生活區、公共場所的配電箱、櫃、供電線路、照明設施、光源;

2.電梯的維護、運行的管理;

3.節日、重大活動彩燈懸掛與維護。

(二)要求

1.供電系統24小時正常運行,發生斷電事故立即排除故障( 分鐘內到現場);

2.接到一般報修 小時內到達現場;

3.限電、停電應提前發出通知,遇突發供電中斷事故要立即與供電機構交涉解決;

4.定期巡視會議室、衛生間、樓道、公共場所、道路的照明設施,發現問題及時更換;

5.按時辦理電梯年檢事宜;

6.按時與電梯公司簽訂電梯維保協議,維修要有記錄,保證電梯安全、正常運行。

第三條 環境衛生、保潔管理

(一)內容

1.所區環境包括:道路、人行道、自行車棚、公共場地、體育休閒場所、宣傳欄和門前三包區域的清掃和保潔;

2.工作區建築物內部的樓道、大廳、報告廳、會議室、所領導辦公室、院士辦公室、電梯門、公共場地、衛生間的清掃和保潔;

(二)要求

1.路面、公共場地、門前三包區域每日清掃,清潔無雜物、無積水,垃圾桶、果皮箱外表整潔,無遺撒,夏季對垃圾箱、垃圾堆放地、果皮箱噴藥、消毒,無蚊蠅滋生,及時清運垃圾、糞便,排污管道暢通。環境衛生達到市文明單位標準;

2.樓內公共場地地面潔淨,樓梯扶手無污垢,玻璃乾淨明亮,電梯門及轎廂內保持光亮,衛生間內地面、潔具清潔衛生無污物,空氣流通無異味。

第四條 綠地、綠化管理

(一)內容

1.所區內綠地、花木、造型物的維護與管理;

2.節日、大型會議和活動的花卉擺放;

3.受_________委託參加各級政府、科學院召開的綠化會議,簽訂綠化責任書並組織落實。

(二)要求

1.保持綠化設計的整體造型和綠化效果,花木、綠地修剪整齊,及時清除雜草、雜物;

2.無破壞、踐踏、佔用綠地的現象;

3.在正常澆灌前提下,注意節約用水,管理好綠化用水;

4.綠化工作達到院先進單位標準。

第五條 食堂管理

(一)內容

爲職工、學生等提供用餐服務,爲來所工作、訪問人員提供工作餐,提供會議用餐等服務。

(二)要求

1.認真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保證各類食品衛生、安全;

2.食堂炊事人員要“三證”齊全,定期體檢,不錄用無資質人員;

3.食堂服務人員衣着整潔,遵守職業道德,服務熱情主動;

4.保證伙食質量,花色品種多樣;

5.餐廳實行標準化清掃保潔,做到地面潔淨,餐桌、餐椅無塵,無雜物堆放,無蚊蠅,爲就餐人員營造舒適的就餐環境。

第六條 非機動車、機動車和車務管理

(一)內容

1.所屬機動車的保養、維護和維修;

2.用車服務、車務管理和交通安全管理;

3.自行車停放管理。

(二)要求

1.優先保證所領導、院士、會議用車;

2.遵守交通規則,出車準時,安全行車,無重大交通事故發生;

3.準確填寫出車單,並經用車人簽字確認;

4.辦理或提醒相關人員辦理年檢、年審等車務手續;

5.建立、健全機動車檔案;

6.及時清理自行車棚內的廢棄自行車及雜物,自行車無亂停、亂放現象。

第七條 傳達與郵件、報刊的收發管理

(一)內容

1.接待來訪者,協助聯繫被訪問者,來訪人員登記;

2.收發各類郵件、報刊。

(二)要求

1.熱情接待來訪者,協助聯繫被訪人;

2.電話聯繫被訪者,徵得同意後進行登記,方可準其進入工作區;

3.正確、及時收發各類郵件、報刊,不發生人爲郵件丟失,急件予以特殊處理。

第八條 職工醫療管理

(一)內容

1.全所在職及離退休職工、學生和流動人員的醫療、疾病預防和保健服務;

2.協助所有關部門完成義務獻血工作;

3.醫務室日常藥品的計劃與採購;

4.職工醫療費的報銷審批、大病住院及高額檢查費的審覈;

5.代表 參加各級政府、科學院召開的會議。

(二)要求

1.爲就醫人員提供醫療保健服務和諮詢服務;

2.無重大醫療事故;

3.嚴格按所公費醫療管理規定審批、審覈職工醫療費用的報銷;

4.所購藥品無假冒、僞劣、過期及國家禁止使用的;

5.按時對應做計量檢定的醫療器具送檢,並有記錄。

第九條 器材供應與房屋管理

(一)內容

1.常用化學試劑、玻璃儀器、五金、電料、辦公用品的計劃、採購、保管和發放;

2.各類庫房、劇毒藥品的管理。

(二)要求

1.每月根據常用器材消耗量提出採購計劃,報甲方覈定後負責採購、保管和發放,避免庫存積壓;

2.不得采購假冒僞劣和三無產品;

3.劇毒藥品的保管、發放要嚴格執行雙人、雙鎖和跟蹤投料等管理制度,存放條件符合公安相關部門的規定;

4.化學品倉庫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符合衛生、安全、消防要求,消防器材齊全,完好;

5.出入庫器材要做到賬、物相符,定期與所財務處對賬。

第十條 所區治安、保安管理

(一)內容

門崗值勤、夜間治安巡邏。

(二)要求

1.門崗執勤禮貌、規範,夜間保安巡邏;

2.引導進所車輛整齊、有序停放。

第十一條 居委會的管理

(一)內容

1.居委會日常工作的服務與管理;

2.參加各級政府有關會議並組織落實。

(二)要求

每天 : - : 提供開水,茶爐設備保持完好,茶爐間、浴室衛生潔淨。

第十二條 茶爐、浴室的管理

(一)內容

提供開水供應、浴室管理,茶爐設備、淋浴設施的維護、維修。

(二)要求

1.樓內走道、衛生間、公共區域乾淨、整潔、室內設施完好;

2.不擅自安排他人入住;

3.根據有關規定,嚴格進行管理。

第十三條 集體宿舍、學生宿舍的管理

(一)內容

1.辦理入住手續、來客登記及安全工作;

2.宿舍樓內樓道、樓梯、衛生間及公共場地的清掃和保潔;

3.門窗、室內設施的維修;

4.住宿費等相關費用的收費工作。

(二)要求

1.嚴格按收費標準收繳相關人員的房租、牀位費、水電費、天然氣費等,編制收費清單後交所財務入賬;

2.課題組水電用量覈查後列收費清單,報所財務處。

第十四條 房租、水、電費的收費管理

(一)內容

負責單身宿舍、學生宿舍房租及相關費用、職工住宅樓水電及相關費用,出租房租金等收費工作。課題組水電查表及編制收費清單。

(二)要求

1.房屋出租符合 市有關規定,出租合同規範;

2.對出租房屋的安全負有責任;

3.出租合同報甲方一份備案;

4.按時收繳房租等相關費用,交財務處入賬;

5.房屋經營收入每年不少於 元(大寫: )。

第十五條 房產經營管理(見附件一)

第十六條 其他管理規定

(一)服務和管理過程中注意言談舉止,待人接物禮貌友善,熱情主動服務,增強服務意識,大膽管理,講究方法,糾正違章,有根有據,以理服人;

(二)對違反管理規定的人員和行爲敢於批評和規勸,對惡意違反並不聽從規勸的人員可報請所領導進行處理。

第十七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檢查、監督乙方對本協議執行情況;

(二)審定乙方編制的服務管理年度計劃;

(三)由資產財務處對乙方財務支出進行年度審覈;

(四)爲乙方提供必要的辦公、工作用房,由乙方無償使用。乙方改變甲方提供用房的性質和用途,須徵得甲方同意;

(五)協助乙方做好管理服務工作,協調乙方與各部門的關係;

(六)審定乙方編制的房屋、裝備大修、更新年度計劃;

(七)負責與乙方簽訂本協議範圍以外的單項合同;

(八)每月對乙方的服務工作進行一次抽查,每季度組織召開一次甲乙方負責人蔘加的協調會,及時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九)對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行爲進行相應的處理和處罰。

第十八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根據 各項規章制度和本協議的約定,享有自主管理的權利;

(二)根據 各項規章制度和本協議的約定,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

(三)負責編制 房屋、設備大修和更新年度計劃,經甲、乙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四)在管理服務中,有權對違反本所相關規章制度的職工、學生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五)凡 公用設施,未經甲方許可,不得擅自佔用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六)甲方委託乙方的管理項目,不得將管理責任轉託第三方;

(七)乙方聘用本所職工以外的人員,應遵守 市用工要求,符合國家相關用工制度,此類人員在工作期間發生意外事故,責任由乙方承擔;

(八)達到本協議約定的各項服務指標,自覺接受本所職工的監督,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第十九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的收費採取包乾制方式,甲方支付給乙方的物業服務費用爲 元∕月(大寫: ),應於每月 日一次性支付服務費用。

第二十條 在維修中,乙方應使用符合國家質量和安全標準的材料和配件,因使用假冒僞劣、三無產品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造成嚴重後果的,要追究當事人責任。

第二十一條 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乙方義務和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整改。

第二十二條 甲方未執行或違反本協議所約定的甲方義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改正。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對本協議的內容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通過協商無法解決的,可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四條 甲、乙雙方可對本協議的條款進行修改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條 甲、乙雙方在接受 組織的部門年終考覈後,根據所評審小組提出的問題和建議,對本協議進行修改、補充和完善。

第二十六條 本協議有效期至 整體搬遷後終止。

第二十七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所務會通過之日起生效執行。

(以下無正文,轉簽章頁)

(本頁無正文,爲簽章頁)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名:

簽訂地點: 乙方代表簽名:

簽訂地點: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附件一:房產經營管理規定

商鋪物業委託管理合同 篇16

被委託方:___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委託方: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搞好廠房的物業管理,___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與進駐企業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簽訂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負責大樓進駐企業的供水、供電和電梯,以及提供治安保衛,環衛清掃、綠化管理等項服務。甲方爲乙方提供服務,乙方應積極協助,提供便利條件。

二、乙方提出的供水、供電要求:

1、用電類別: ; 用水容量:

用電容量: ; 用 表直供:

用甲方配電房 櫃直供。

2、 每月水費、排污費按____市規定工業用水、排污費的收費標準計取;

電費按供電部門費用標準另分攤配電費及維修費0.15元度;每月初3號抄表,7號收費。

3、除突遇不可抗拒因素導致停水、停電外,凡因維(檢)修等原因,甲方應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作準備。

4、 乙方要嚴格按申報的電容量用電,若一經發現超負荷用電,除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外,由此造成的事故責任和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5、 凡由甲方配電、供水的直供戶,不得向樓外鄰近的用戶提供水、電,也不得在內部擅自接用水、電,如若超負荷造成的配電設備損壞,或因其他原因影響他人生產或造成下水道堵塞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修復。

三、計量辦法:

1、乙方專線始端應配置電度表,每月按表計費,並分攤部分公用電費用;

如中小企業合用一個電錶、水錶時,則按電錶、水錶的實用數進行各戶分攤,分攤比例按各戶使用情況,水管直徑等情況議定。

2、根據市供電局有關規定,實行基本電價 元A.月,基本水價以自來水公司規定底價,作爲該戶的起動價。

3、乙方接到甲方《繳費通知》後,如對耗電量費用有疑問時,應在2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出諮詢、覈對,逾期被視爲認可。

4、甲方向乙方發出《繳費通知》(含本協議第七條規定的收費項目和租房合同所規定的項目)後____日內(遇節、假日順延)應繳納費用,如電話催促仍逾期不交者,按日加收滯納金0.05%,每月____日前仍不結清欠款的,則停止水、電供給。

四、物件設施管理:

1、甲方有償提供給乙方的物件、設備、設施(如門窗、配電櫃、廁所、空調、電梯)應完好無損。

2、乙方要加強員工管理教育,愛護公物和公共設施,自覺遵守衛生條例,不亂扔廢棄物,不亂堆垃圾,不亂停放車輛,違法亂紀者將處以550元罰款。

3、甲、乙雙方都要加強治安保衛工作,甲方負責門衛治安,乙方負責內部保安工作。甲、乙雙方要互相支持,密切配合。

五、電梯使用管理:

1、甲方提供正常運行客貨梯,其維修、大修、保養費用和電費,由乙方或使用電梯單位共同承擔。

2、原則上由甲方指派專業人員操作電梯,也可由乙方指派專人持證上崗操作電梯,並且負責保養電梯、打掃電梯內衛生。

3、若電梯出現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物業管理部門派專業人員檢修,其維(檢)修費或更換零件費等開支,由乙方支付。

4、電梯爲客貨兩用,不能超重,嚴格按照電梯使用的有關制度進行管理。

六、收費項目及金額:

1、電梯使用費:0.1元平方米月,使用電費由企業共同承擔。

2、物業管理費用:3元平方米月(含市政設施、公用維修、環衛、公共衛生、綠化及治安等費用)。

七、其他:

1、本協議系甲、乙雙方所籤孵化場地租賃合同之附件,與該合同具同等效力。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議定,其補充協議書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協議具同等效力。

3、本協議經雙方簽章後生效。

4、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____日期

商鋪物業委託管理合同 篇17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 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

座落位置: 市 區

建築面積: 平方米;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爲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管理、維修養護。

第五條 道路、排水管道等公用設施的使用管理和維修養護。

第六條 公用綠地、花木等的養護和管理。

第七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第八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九條 維持公共秩序,巡視、門崗執勤。

第十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一條 協助社區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二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綜合服務費;

2、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設施日常維修費;

3、停車費;

4、裝璜垃圾清運費。

第十三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應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十四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爲,針對具體行爲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等措施,並報有關執法部門處理。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五條 委託管理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議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和房屋及設施維修計劃。

6、按《寧波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條例》向乙方提供物業用房,其租金用於物業管理。

7、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8、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應承擔違約責任,甲方協助做好協調和思想工作,幫助乙方催交。

第十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物業管理制度;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爲,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四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爲進行處理;

4、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和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設備 、綠化帶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7、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8、每年第一季度底,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上年度相關管理經費的使用情況;

9、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十八條 乙方按《寧波市普通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等級參考標準》中“ 級服務等級標準”實現目標管理,具體詳見附件。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十九條 物業管理綜合服務費

1、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2、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務費,按全額收取。

3、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的,按下列方法處理:

從逾期之日起每天應按費用的千分之 一 交納滯納金。

第二十條 公共設施日常維修費

房屋的共有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日常維修、養護費用由乙方按多層住宅每年每平方米 元收取,非住宅按每年每平方米 收取,並按照下列標準執行:日常小修、養護費用,從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設施日常維修費中承擔;大中修費用、更新費用,由乙方制定計劃,報甲方審覈,由全體業主共同承擔。

第二十一條 車位使用費由乙方按照《寧波市區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停車收費辦法》和《住宅小區機動車地下停車收費標準》規定,由乙方向車位使用人收取,收入用於彌補物業管理成本。

第二十二條乙方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由當事人按實發生的費用計付,收費標準須經甲方同意。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二十四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可以用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條 合同期滿後,乙方全部完成合同並且管理成績優秀,業主、物業使用人反映良好,甲、乙雙方可續訂合同。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爲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街道辦事處、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條 因房屋建築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鑑定爲準。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南門街道辦事處、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三條 合同期滿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合同期滿 三十 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 表 人(簽名): 代 表 人(簽名):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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