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件系統維護服務合同 (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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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件系統維護服務合同 篇1

委託人: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軟件系統維護服務合同 (精選3篇)

受託人: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相關軟件系統進行專項運行維護服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遵守。

1.合同標的和合同價格

服務項目

收費金額

備註

應用系統及平臺運行維護

合同總金額(大寫):人民幣 (?: )

2.服務方式:幫助中心支持、現場維護、培訓、__________等__________種方式。

現場服務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小時外應用系統應急服務熱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具體服務內容

序號

服務內容

分項列表

應用系統及平臺運行維護

相關業務系統以及輔助軟件提供日常維護。

相關運行平臺的日常維護

其他臨時性維護工作的日常維護

4.付款方式與條件

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務費及支付方式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1服務費總額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服務費由甲方分期支付乙方。具體支付方式和時間如下:

(1)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合同總金額的_____%,即__________萬元;

(2)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合同總金額的_____%,即__________萬元;

(3)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質量保證

乙方負責對軟件系統進行專項運行維護服務,具體服務實施前,乙方應提交詳細的項目工作計劃表、項目工作進度表報甲方確認。乙方提供全天候維護服務,在接到甲方維護服務通知後,必須在________小時內派專業技術人員提供諮詢、現場維護等服務。乙方要及時填寫維護報告(包括維護原因、處理情況及甲方意見等)報甲方備案。服務期內乙方有責任每週不少於一次對軟件系統運行作檢查維護。

6.知識產權

在軟件系統維護期間,因乙方提供的維護服務導致甲方受到有關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或工業設計權等知識產權的指控,由乙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一切法律責任與因此產生的所有費用。甲方因此而遭致損失的,乙方應全額賠償。

7.違約責任

7.1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由於乙方自身原因未在工作計劃或工作進度規定期限內完成服務,乙方應承擔服務費總額________%/日違約金。

7.2由於甲方無正當理由不能按約付款,延期超過________日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每天________%/日的滯納金。

8.合同的解除

因乙方未能按時完成合同要求(不可抗力除外),在甲方發出催辦通知書之日起________日內,乙方仍未能完成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9. 其他約定

9.1本服務合同未盡事宜的處理,由雙方協商,並以補充協議或會議記錄經雙方簽字確認同意後,方能生效。雙方在更換全權代表時,須在_________________在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以正式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9.2在執行服務合同過程中發生任何糾紛均需通過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9.3.在仲裁或訴訟期間雙方應繼續履行服務中不屬於糾紛範圍的義務。

10.協議生效

10.1本合同由雙方代表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簽字生效。

10.2本合同用中文製成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及工作過程中形成的文件、會議紀要等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合同附件中的條款與協議條款的相關內容相沖突時,以本協議條款爲準。

10.4所有關於本合同條款的修改、補充、變更,需經雙方協商並製作書面補充協議,雙方簽字蓋章後方能生效,補充協議作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與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

軟件系統維護服務合同 篇2

甲 方: 乙 方:

軟件系統服務合同

甲 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就甲方委託乙方針對MAS系統服務、維護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定義

除非合同另有約定,本合同及其附件中下列詞語的含意爲:

1.1 “服務”或“維護”:指乙方根據甲方需求針對系統服務、維護。

1.2 “技術文件”:指合同中規定的與系統的服務、維護維護以及其他技術支持相關的技術性文件,包括圖紙、設計、手冊、標準、參數及其它文字與圖表說明。

1.3 “現場”:指服務和維護合同系統的場所。

1.4 “安裝”:指在甲方的協助下由乙方實施的合同系統的安裝工作。

1.5 “開通”:指現場實施與單點測試完成,系統功能具備,準備進行驗收的工程階段。

1.6 “驗收”:指試運行結束後,在乙方的協助下甲方按照雙方確認的驗收標準對合同系統技術指標進行最終測試,測試合格後雙方簽署驗收合格證書。

第二條 合同標的

2.1 甲方委託乙方針對系統服務、維護。具體功能詳見技術規範書。

2.2 乙方負責對現有系統進行服務、維護,並提供驗收合格之日起1年的基本維護,由甲方提供必要的配合。

第三條 合同金額

3.1 合同總價款爲大寫: 元(小寫: 元)。該總價款已包括系統及驗收合格後1年的基本維護費用。

第四條 支付

4.1 採用一次性付款方式

4.1.1 付款

系統安裝調測完成,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甲方在收到發票後向乙方支付合同的總金額,計¥ 元人民幣(大寫: ): (A)、合同總價 100 %的正式、足額、有效稅務發票; (B)、雙方簽署的驗收報告。

4.2 乙方賬戶信息: 乙方開戶名稱: 開戶銀行名稱: 帳號:

4.3 雙方開戶行或帳號等如有變更,一方應在合同規定的相關付款期限前提前 10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因此導致對方逾期付款,對方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變更方承擔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買方將款付至以上帳號視爲已履行了向賣方付款的義務。

4.4 雙方同意以人民幣爲支付貨幣,付款方式爲電匯或銀行匯票。

4.5 若根據本合同的規定,乙方有賠償和支付違約金的責任,則甲方有權從上述款項中扣除相應金額款項。

4.6 雙方應各自承擔有關機構根據中國稅務法律向其徵收的所有合同執行有關的稅款。

第五條 職責及合作界面說明

5.1 甲方職責:

5.1.1 甲方應按工程進度的規定及時提供合同相關的設備環境。

5.1.2 甲方應按照工程進度,提供系統的安裝、調試、驗收及維護服務所需的條件。甲方應承擔項目實施期間供電電源、配套設備、各類中繼、用戶線路、安裝場地、相應域名及IP地址申請工作。甲方應在工程進度表所規定的各項目階段起始日七個工作日前做好前述條件的準備並給予乙方書面確認。 5.1.3 甲方應按照工程進度規定的日期進行驗收。 5.1.4 甲方應按第四條規定的內容按時支付合同款。 5.2 乙方職責:

5.2.1 乙方應根據甲方需求完成系統的服務、維護工作,並負責系統的安裝、調試、開通、驗收、維護工作。

5.2.2 乙方應按工程進度履行合同義務。 5.2.3 乙方應提供及時有力的技術支持。

5.2.4 乙方應按合同約定向甲方提供與合同及其技術服務有關的技術文件。 5.3 本合同中所定義的相關職責如有所變動,在雙方協商同意後做增加或刪減的變動,並另行訂立書面協議。

第六條 項目的協調

6.1 項目協調會制度:項目協調會解決項目建設中出現的相關問題。由雙方項目負責人具體組織與協調。

6.2 項目協調會參加人員:各方應派有關的項目負責人和相關人員到場。 6.3 雙方可通過項目協調會就合同履行中有關問題的解決或變更形成書面文件,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確認後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 安裝、開通和驗收

7.1 乙方負責合同系統的安裝、調測工作,甲方應提供必要支持與配合。安裝、調測完畢後,乙方將按工程進度開始系統的開通。

7.2 乙方負責系統的開通,由甲方提供必要配合,甲方應委派合格的及經過培訓的人員對系統進行操作、維護和測試。系統連接正常運行十個工作日內,雙方進行驗收。

7.3 驗收標準,甲方可根據合同及技術規範有關規定進行修改和補充,經雙方確認後形成驗收文件作爲驗收依據。

第八條 保證和違約責任

8.1 乙方保證系統能達到所說明的功能,且保證按要求及時提供技術支持服務。如因乙方系統故障或未能提供及時有力的技術支持造成甲方系統故障,乙方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8.2 系統正常運行免費保修期爲12個月,保修期從驗收合格之日起計。保證範圍爲:當系統因乙方原因造成全部或部分不能正常運行時,乙方應儘快、免費爲甲方排除故障。乙方對系統運行的保證僅限於技術服務範圍,系統的硬件故障由甲方自行解決。

8.3 保證期滿後,如果出現特殊和緊急情況且在甲方要求下,乙方承諾將派遣其工程師以優惠的價格到現場對故障進行檢查和維護。如果出現特殊不可預料的系統癱瘓,乙方將盡力幫助甲方在最短時間內對系統進行維護或恢復,甲方承擔一切費用(含乙方的合理報酬)。雙方也可就保修期滿後的系統維護和其他技術支持的提供另行簽訂技術服務合同,乙方同意就後續技術服務給予甲方優惠價格。

第九條 保密

9.1 每一方理解並確認,在本合同訂立前後及合同履行過程中,每一方(“接收方”)會自對方(“披露方”)處獲得或因合同的訂立和履行而知悉對方的技術文件、業務、計劃、客戶、技術、產品、操作方法或和商業信息等特定信息和資料(以下簡稱“祕密信息”)。這些祕密信息對披露方來說是保密和具實質價值的,一旦這些祕密信息被擅自披露,將嚴重損害披露方的利益。

9.2“祕密信息”指任何形式的,與本合同的簽署、本合同條款與條件、各方之間有關的討論、協商與文件、各方公司業務信息、以及本合同目的和履行相關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於:與產品、服務、供應商、客戶、商業計劃、市場區域、調查、研發、系統、發明、商業祕密、專有技術、流程、設計、方案、圖表、數據、人員、工程、市場與財務等有關的任何信息;接收方知道或應當知道系披露方祕密信息或所有權信息的任何信息;根據信息的性質或披露時的情況被書面標明爲祕密信息或所有權信息的任何信息;以口頭或其他方式披露且能夠在披露時被合理地識別爲祕密信息或所有權信息的任何信息。

9.3各方保證,每一方都會採取各種合理的防範措施來保護該等信息的祕密性;在任何時候,不論是合同訂立前,合同有效期內還是合同終止以後,對另一方不論以何種形式提供的祕密信息實行嚴格保密。泄露方應就一切有意、無意泄露對方祕密信息的行爲向對方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包括一切直接、間接損失及由此而支出的費用(包括律師費)。

9.4 各方保證,其依據本合同所知悉的對方的祕密信息只用於本合同的目的和履行本合同的需要,不用於其他任何目的或擅自向任何第三方(包括單位、個人,也包括各方的關聯企業如子公司、參股公司、母公司等)披露;未經對方事先書面同意,祕密信息不得被複制、全部或部分與其他信息相編纂、透露給第三方或公開、用於對外宣傳等。無論如何,祕密信息均不得以任何方式用於對對方不利、有損或相競爭的目的。

9.5 各方除按本合同規定的許可外,不得傳播、透露祕密信息的全部或部分。但爲執行本合同,祕密信息可向本方的代表、顧問及其確需獲悉祕密信息以輔助本方履行其義務的員工披露。一方保證,在上述本方代表、顧問和員工知悉祕密信息之前,向其提示祕密信息的機密性與專有性,並保證上述代表、顧問與員工同意接受本合同條款的約束。根據此項保證,一方將向對方賠償因上述代表、顧問、員工違約披露、使用祕密信息造成的一切直接、間接損失、費用(包括律師費)與其他支出。

9.6 所有祕密信息的所有權應由披露方保有。各方承認並同意,披露方是祕密信息的獨家擁有者,將不直接、間接侵犯或損害對方對祕密信息的所有權。本合同中的任何內容都不構成給予接收方除本合同明確約定外的任何其他許可或權利。

9.7 如無披露方預先書面同意,接受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包括其承繼方或關聯方轉讓披露方提供的技術文件、祕密信息的使用權。

9.8 保密條款構成獨立於本合同其他條款的保密約定,本條款約定的對各方的義務不因本合同的終止而終止。本條款的效力於全部祕密信息的祕密性全部喪失時終止。

第十條 知識產權

10.1本系統的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沒有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出賣或許可第三方使用,否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額50%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補償甲方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實際損失。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1.1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地震、洪水、雷擊、火災、戰爭或準戰爭狀態、恐怖活動、戒嚴等公認的不可抗力事件。

11.2 合同生效後,合同各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到本合同履行時,則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這一期限應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並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但一方延誤履約後發生不可抗拒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11.3 受事件影響方應在24小時內將所發生的不可抗力事件情況以電報或傳真形式通知其他兩方,在事件發生之日起十天內以特快專遞或掛號信件將不可抗拒力發生地公證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交對方確認。

11.4 當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後,受事故影響的一方應在24小時內以電報或傳真形式通知其他兩方,並在3天內以掛號信證實。

11.5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持續達三十(30)日或以上時,雙方應根據該事件對本合同履行的影響程度協商對本合同的修改或終止。

第十二條 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12.1 本合同的成立、有效性、解釋、履行、簽署、修訂和終止以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2.2 如果任何爭議或權利要求起因於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或與本合同的解釋、違約、終止或效力有關,都應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應在一方向另一方送達關於協商的書面要求後立即開始。

12.3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協議具體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12.4 訴訟進行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各方應繼續履行。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終止及其他

13.1 整體合同。本合同及其附件構成各方就本合同標的達成的完整協議,取代以前各方就本合同標的所達成的所有口頭或書面的協議、協商、意向書以及其他協議和文件。

13.2 可分割性。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或規定,如被有權機構判定爲無效或不可執行,不應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或規定的效力或可執行性,也不應影響該條款或規定在其他情形下的效力或可執行性。

13.3 合同修改和補充。本合同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需對本合同及其附件作任何修改或補充,須由雙方以書面做出方爲有效。修改或補充文件與本合同有不一致的,以修改或補充文件爲準。

13.4 簽署授權。本合同簽署前,雙方將分別向對方提供其授權本合同簽署人代表其簽署本合同的授權文件。

13.5 合同效力。合同將保持其效力直至各方已完全履行合同項下的所有義務並且各方之間的所有付款和索賠已結清。

13.6 合同附件。合同附件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合同附件與合同正文有任何衝突,以合同正文爲準。

13.7 語言和文本。本合同以中文簽署,一式四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二份。

13.8 本合同已由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司印章,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如雙方簽署日期不一致,自較遲的簽署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簽字:

日期: 

乙方:(蓋章)

簽字:

日期: 

軟件系統維護服務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鑑於: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鴻運星餐飲管理軟件維護技術服務(簡稱:項目)事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術語定義

“鴻運星軟件”,是指由甲方擁有的處於運營狀態的餐飲電腦管理軟件。

第二條 維護服務內容及要求

(一)維護服務內容

1. 鴻運星軟件日常運行維護。包括系統操作指導、因系統缺陷導致的各種BUG的修復、因誤操作導致的數據錯誤維護等等;

2. 鴻運星軟件突發事件的診斷、排除;

3. 因業務發展需要或需求變動引發對鴻運星軟件的新增、完善軟件功能且工作量小於(含)2人日的開發工作;

4、諮詢服務。幫助解答甲方提出的鴻運星軟件相關的各種業務和技術問題,包括技術諮詢、指導和信息提供等。

5、數據庫數據清理。定期清理運維過程中所生成的生產數據庫中的臨時表,從應用系統角度來優化數據庫,如建立並優化索引、優化存儲過程、數據庫表拆分等,提高應用系統運行速度。對於數據庫參數方面的優化工作,可提出建議和要求,並輔助數據庫廠商或運維上進行數據庫性能優化。

6、運維總結

乙方應定期撰寫運維總結報告,總結回顧本期各項運維工作開展情況,重點描述和分析出現的技術問題和服務質量問題,並給出整改方案。超出上述維護服務內容的部分,維護形式及費用,甲乙雙方另行商定。

(二) 維護形式 維護分爲被動式和主動式兩種形式:

1. 被動式服務包括:

(1)現場技術服務方式,指因應用軟件系統出現重大故障導致業務中止時,乙方派技術人員及時到達現場,與甲方技術、業務人員一起對故障進行分析,提出解決方案,在徵得甲方同意後對故障進行處理和排除;

(2)遠程維護方式,通過電話、電子郵件、傳真或遠程訪問等方式進行系統故障的處理、技術支持、諮詢服務等工作。

2. 主動式服務包括:

(1)按月巡檢:乙方按季到現場對系統進行全面檢查,優化系統,同時做好各類系統運行情況的記錄。對可能出現的故障提出解決預案及系統功能改進等方面的技術諮詢工作,並提供必要的現場指導。另外,乙方還可根據需要,在現場對甲方的技術、業務人員進行系統運行管理、日常維護、使用操作及開發技術等方面的培訓;

(2)主動服務:乙方定期將行業內一些先進的管理理念、管理思路和新的業務模式以報告的形式推薦給甲方。另外,對中心現行業務模式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

(三)要求

1.對於任何運行維護任務,乙方服務人員需嚴格填寫維護記錄單,並由甲方簽字認可。

2. 乙方應保證指派經驗豐富的運維工程師來具體承擔的維護服務工作。服務人員應保證相對固定,如有變動,乙方須至少提前一週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

運維人員在現場運維,如需加班,要得到甲方的簽字確認。

3. 乙方爲甲方提供電話技術支持服務要求7天×24小時。

4. 運維響應:工作時間運維響應時間應在2小時以內,非工作時間運維響應時間應在4小時以內;如果需到現場進行服務,乙方應在接到運維請求後的12個小時以內趕到用戶現場。

第三條 維護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條 雙方責任

(一) 甲方責任

1. 甲方應明確提出鴻運星餐飲管理軟件維護的需求,提供相關的政策、法規、標準;

2. 與乙方積極配合,協助乙方對相關單位進行調研及進行詳細的需求分析,向乙方提供所需各類文檔及條件,對乙方的維護成果及時接受並驗收;

3. 爲本合同的履行提供政策支持;

4. 按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支付方式及時向乙方支付費用。

(二) 乙方責任

1. 根據甲方需求制定系統維護的技術方案,並提交甲方審定;

2. 根據甲方確認的維護方案實施系統的維護與開發;

3. 及時、有效地完成系統維護工作。

4. 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服務工作轉讓給第三方或與第三方共同開發。

第五條 維護費用及其支付方式

(一) 本合同維護費用總計人民幣大寫金額捌仟元整(小寫:¥8,000.00)。

(二) 在本合同簽訂後一週內,甲方按每季給乙方25%的維護費,即人民幣貳仟元整(小寫:¥2,000.00),此價格不含稅票,開發票加收8%;

第六條 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一) 甲方應告知乙方其提供給乙方的各類信息是否屬於保密範圍及其密級。

(二)乙方有權瞭解其承擔的該維護部分包括的所有內容,並負有爲甲方保密的義務。

(三)乙方對甲方提供的與項目有關的技術資料、祕密文件不得丟失,不得自行復制,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不得用於本合同外的任何處,本合同屆滿後十日內應將前述技術資料、祕密文件全部歸還甲方。

第七條 技術成果的歸屬

維護中功能調整開發所產生的技術成果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許可,包括乙方在內的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使用前述技術成果,但乙方爲履行本合同使用除外。

第八條 驗收標準和方法

(一) 乙方必須保證維護完成的系統符合甲方要求,並正常運行。

(二) 甲方在乙方維護完成後5日內,對系統進行驗收,並於2個工作日內出具終驗報告。如果甲方在上述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未出具驗收報告,視爲系統通過終驗,維護工作結束。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本合同約定及時提供維護服務,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辦法爲每一日按合同總金額的千分之一(1‰)計算,總計不超過合同總金額的百分之五(5%)。

(二)甲方如沒有按本合同規定向乙方支付維護費用,每逾期一日,須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辦法爲每一日按合同總金額的千分之一(1‰)計算,總計不超過合同總金額的百分之五(5%)。

(三)任何一方逾期履行,違約金達到上述最高額,合同總金額的百分之五(5%)後,守約方可提出終止合同,並書面通知違約方。

(四)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除承擔違約責任外,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第十條 爭議解決和法律適用

(一)甲乙雙方應以友好協商方式解決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的爭議。經協商無法解決爭議時,任何一方均可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二)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十一條 其它

(一)本合同附件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簽訂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對本合同有關條款進行變更或者補充,但應以書面形式確認。上述文件一經簽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併成爲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五)雙方簽字、蓋章不在同一日期的,以後簽字蓋章的日期爲本合同的生效日期。

甲方:佛山市金粵名軒休閒會所有限公司 乙方:佛山市一軟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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