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物業服務合同(精選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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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物業服務合同 篇1

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制定

上海物業服務合同(精選17篇)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

使用說明

1.本合同爲示範文本,適用於住宅以及同一物業管理區域內非住宅的物業管理。合同雙方當事人在簽約之前應當仔細閱讀本示範文本的內容。

2.經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可以對本示範文本的條款內容(包括選擇內容、填寫空格部位的內容)進行選擇、修改、增補或刪減。

3.本示範文本所稱的甲方爲業主大會,乙方爲物業管理企業。

4.在簽訂合同時,合同雙方應當出示有關資質證明及簽約主體資格的證書、證明文件。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業主委員會主任: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資質等級:____________

證書編號: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________________(物業名稱)的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

物業類型: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區/縣________鄉/鎮__________路_______弄_______號

四至範圍(規劃平面圖):

總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平方米。

物業構成見附件一,物業規劃平面圖見附件二。

第二條 乙方爲本物業管理區域的業主、物業使用人提供下列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護;

(二)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和維護;

(三)公共綠化養護服務;

(四)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

(五)公共秩序的維護服務;

(六)物業使用禁止性行爲的管理;

(七)物業其他公共事務的管理服務;

(八)業主委託的其他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第三條 物業專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損壞時,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向乙方報修,也可以自行維修。經報修由乙方維修的,維修費用由業主、物業使用人承擔。

第四條 甲方向乙方提供位於路號室(建築面積平方米)的房屋作爲物業管理辦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間供乙方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五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內容和標準應符合下列約定: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護、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和維護,詳見附件三;

(二)公共綠化養護服務,詳見附件四;

(三)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詳見附件五;

(四)公共秩序的維護服務,詳見附件六;

(五)物業使用禁止性行爲的管理,詳見附件七;

(六)物業其他公共事務的管理服務,詳見附件八;

第六條 在簽訂本合同前,甲方應會同乙方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並按規定向乙方移交物業管理所必需的相關資料。

甲、乙雙方辦理物業查驗、移交手續,對查驗、移交中發現的問題及相應解決辦法應採用書面方式予以確認。具體內容詳見附件九。

第七條 乙方根據下述約定,按建築面積向業主收取物業服務費。

(一)住 宅:

高層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

多層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

別墅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

物業: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

(二)辦公樓:______ 元/月每平方米

(三)商業用房: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物業服務收費分項標準(元/月每平方米)如下:

一、住宅物業

1.綜合管理服務費:___________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保養、維修費用:__________

3.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費用:__________

4.公共區域綠化養護費用:__________

5.公共區域秩序維護服務費用: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非住宅物業

1.綜合管理服務費:___________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保養、維修費用:

3.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費用:

4.公共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公共區域秩序維護服務費用: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不含物業大修和專項維修的費用,物業大修和專項維修的費用在維修資金中列支,並按規定分攤。

第八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當月起發生的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承擔;業主應依照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標準向乙方交納物業服務費。

第九條 乙方按下述第種收費形式確定物業服務費用。

(一)包乾制。由業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盈餘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條約定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下述第____種方式提取酬金,其餘全部用於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餘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

1.每___________(月/年)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按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___________(月/年)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提取________元的酬金。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年/季/月)交納,業主應在_______(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

逾期交納的,違約金的支付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年次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停車場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一)停車場屬於全體共有全體業主共用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機動車車位___________元/個每月、車庫機動車車位______元/個每月、露天非機動車車位___________元/個每月、車庫非機動車車位___________元/個每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上海物業服務合同 篇2

1.本合同爲示範文本,適用於住宅以及同一物業管理區域內非住宅的物業管理。合同雙方當事人在簽約之前應當仔細閱讀本示範文本的內容。

2.經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可以對本示範文本的條款內容(包括選擇內容、填寫空格部位的內容)進行選擇、修改、增補或刪減。

3.本示範文本所稱的甲方爲業主大會,乙方爲物業管理企業。

4.在簽訂合同時,合同雙方應當出示有關資質證明及簽約主體資格的證書、證明文件。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業主委員會主任: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資質等級:____________

證書編號: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________________(物業名稱)的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

物業類型: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區/縣________鄉/鎮__________路_______弄_______號

四至範圍(規劃平面圖):

總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平方米。

物業構成見附件一,物業規劃平面圖見附件二。

第二條 乙方爲本物業管理區域的業主、物業使用人提供下列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護;

(二)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和維護;

(三)公共綠化養護服務;

(四)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

(五)公共秩序的維護服務;

(六)物業使用禁止性行爲的管理;

(七)物業其他公共事務的管理服務;

(八)業主委託的其他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第三條 物業專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損壞時,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向乙方報修,也可以自行維修。經報修由乙方維修的,維修費用由業主、物業使用人承擔。

第四條 甲方向乙方提供位於路號室(建築面積平方米)的房屋作爲物業管理辦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間供乙方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五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內容和標準應符合下列約定: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護、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和維護,詳見附件三;

(二)公共綠化養護服務,詳見附件四;

(三)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詳見附件五;

(四)公共秩序的維護服務,詳見附件六;

(五)物業使用禁止性行爲的管理,詳見附件七;

(六)物業其他公共事務的管理服務,詳見附件八;

第六條 在簽訂本合同前,甲方應會同乙方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並按規定向乙方移交物業管理所必需的相關資料。

甲、乙雙方辦理物業查驗、移交手續,對查驗、移交中發現的問題及相應解決辦法應採用書面方式予以確認。具體內容詳見附件九。

第七條 乙方根據下述約定,按建築面積向業主收取物業服務費。

(一)住 宅:

高層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     多層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

別墅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     物業: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

(二)辦公樓:______ 元/月每平方米

(三)商業用房: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物業服務收費分項標準(元/月每平方米)如下:

一、住宅物業

1.綜合管理服務費:___________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保養、維修費用:__________

3.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費用:__________

4.公共區域綠化養護費用:__________

5.公共區域秩序維護服務費用: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非住宅物業

1.綜合管理服務費:___________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保養、維修費用:

3.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費用:

4.公共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公共區域秩序維護服務費用: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不含物業大修和專項維修的費用,物業大修和專項維修的費用在維修資金中列支,並按規定分攤。

第八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當月起發生的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承擔;業主應依照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標準向乙方交納物業服務費。

第九條 乙方按下述第種收費形式確定物業服務費用。

(一)包乾制。由業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盈餘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條約定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下述第____種方式提取酬金,其餘全部用於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餘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

1.每___________(月/年)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按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___________(月/年)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提取________元的酬金。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年/季/月)交納,業主應在_______(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

逾期交納的,違約金的支付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年次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停車場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一)停車場屬於全體共有全體業主共用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機動車車位___________元/個每月、車庫機動車車位______元/個每月、露天非機動車車位___________元/個每月、車庫非機動車車位___________元/個每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機動車車位___________元/個每月、車庫機動車車位___________元/個每月、露天非機動車車位_______元/個每月、車庫非機動車車位___________元/個每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二)停車場屬於建設單位所有、委託乙方管理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___元/個每月、車庫車位___________元/個每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___________元/個每月、車庫車位___________元/個每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三)停車場車位所有權或使用權由業主購置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___元/個每月、車庫車位___________元/個每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十三條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對車輛停放有保管要求的,與乙方另行約定。

第十四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所有的會所及相關設施委託乙方經營管理,經營管理收費約定如下:

(一)健身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棋牌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網球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游泳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經營管理收入按下列約定分配: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建設單位所有的會所及相關設施,其經營管理收費由建設單位與乙方或者業主、物業使用人另行約定。

第十五條 物業服務費屬本合同第九條第二項或者第____項約定的,物業服務費中按實結算的部分年終結餘或不足的處理方式:

(一)年度結算結餘部分,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轉入下年繼續使用;

2.直接納入專項維修資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年度結算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由業主追加補足;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 業主應當按照下列約定籌集、使用和管理維修資金:

(一)業主應當按照規定交納和續籌專項維修資金;

(二)專項維修資金的帳務由物業管理企業代管;

(三)業主在轉讓其物業時,其帳戶上的專項維修資金繼續用作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的維修、更新和改造;

(四)按照政府規章及相關規定使用和管理專項維修資金。

第十七條 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按以下第種方式續籌:

(一)甲方自___________月起,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__元的標準向___________業主收取,用作續籌的專項維修資金;

(二)在業主大會確定的時限內,業主足額交納應續籌的專項維修資金;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 乙方按有關規定編制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方案,經甲方批准後實施,未經甲方批准或授權,乙方不得動用專項維修資金。

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方案經甲方批准後,乙方未按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方案實施的,所引致甲方的經濟損失及相應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十九條 甲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在其制定的《業主公約》中向業主明示物業裝飾裝修管理要求等事項;甲方未盡此義務而影響乙方管理服務或給業主、物業使用人造成損失的,乙方不承擔相應責任;

(二)督促業主、物業使用人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爲予以勸阻、制止;

(三)授權乙方對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爲,依照《業主公約》的約定進行勸阻、制止;

(四)審查和批准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和計劃的實施;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 乙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設立專門機構負責本物業的日常管理工作,並委派具有崗位資格的人員履行本合同;

(二)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開展各項物業管理服務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物業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便利獲取不當利益;

(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通過合法有效的方式解決拖欠物業服務費的問題;

(四)及時向業主公告本管理區域內的重大物業服務事項,每__________個月公佈一次專項維修資金和按實結算項目的費用收支帳目;

(五)結合本物業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和決算報告;

(六)

第二十一條 在物業管理服務過程中發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擔責任。

(一)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三)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

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四)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的約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五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 除前條規定的情況外,乙方的管理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五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應以違約事項涉及並收取的服務費爲基數向相應業主支付_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二十四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對超出標準的部分,業主有權拒絕支付;已經支付的,業主有權要求乙方倍返還。

第二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乙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予經濟賠償。

第二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致使不能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甲方有權依法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按其減少的服務支出予以賠償。

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應當在甲方通知的合理時間內與甲方或其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完成交接手續。

第二十七條 雙方協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並在日內辦理交接手續。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其他相關違約責任的約定: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中下列詞語的定義是:

(一)業主,是指物業的所有權人。

(二)物業使用人,是指物業的承租人和實際使用物業的其他人。

(三)物業買受人,是指物業出售合同中確定的物業購買人。

(四)物業交付使用,是指物業買受人收到甲方書面入住通知並已辦理相應手續。物業買受人收到入住通知後在限定期限內不辦理相應手續的,視爲已交付使用。

(五)共用部位,是指一幢住宅內部,由整幢住宅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門廳、樓梯間、水泵間、電錶間、電梯間、電話分線間、電梯機房、走廊通道、傳達室、內天井、房屋承重結構、室外牆面、屋面、_____、_____、_____等部位。

(六)共用設施設備,是指:1、一幢住宅內部,由整幢住宅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管道、排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燈具、垃圾通道、電視天線、水箱、水泵、電梯、郵政信箱、避雷裝置、消防器具_____、_____、_____等設備;2、物業管理區域內,由業主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道路、綠地、停車場庫、照明路燈、排水管道、窨井、化糞池、垃圾箱(房)_____、_____、_____等設施。

(七)公共區域,是指一幢住宅內部,由整幢住宅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區域以及整幢住宅外、物業管理區域內,由全體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區域。

(八)專有部分,是指在構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獨立性,由業主獨立使用、處分的物業部位。

第三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

第三十一條 補充協議及本合同的附件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頁,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一份向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備案。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方式解決;協商不成的,採取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一)向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爲期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月,甲、乙雙方應就是否另行簽訂物業服務合同進行協商;經雙方協商未能達成協議的,乙方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後月內繼續履行本合同,甲方應在此期間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一:物業構成(略)

附件二:物業規劃平面圖(略)

附件三: 物業共用部位(略)

附件四:公共區域綠化養護服務(略)

附件五: 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略)

附件六:公共區域秩序的維護服務(略)

附件七:物業使用禁止性行爲的管理(略)

附件八:綜合管理服務(略)

附件九:物業承接驗收確認書

甲方:______________

業主委員會主任: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資質等級:__________

證書編號: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及其他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就乙方承接_____(物業名稱)(座落位置:_________區/縣________鄉/鎮_____路_______弄_______號)的物業管理服務,辦理物業驗收手續等事宜,共同確認如下。

一、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查驗內容

甲方已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會同乙方對物業下述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了查驗: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查驗結論

□經乙方查驗、甲方確認,上述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完好,乙方同意承接驗收。

□經乙方查驗、甲方確認,上述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中存在的問題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存在的問題確定解決辦法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物業資料的移交

甲方已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乙方提供和移交了下列物業資料(具體清單另附):

1.規劃圖、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附屬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設備安裝、使用說明、產品合格證明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證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上海物業服務合同 篇3

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

制定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使用說明

1、本合同爲示範文本,適用於住宅以及同一物業管理區域內非住宅的物業管理。合同雙方當事人在簽約之前應當仔細閱讀本示範文本的內容。

2、經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可以對本示範文本的條款內容(包括選擇內容、填寫空格部位的內容)進行選擇、修改、增補或刪減。

3、本示範文本所稱的甲方爲業主大會,乙方爲物業管理企業。

4、在簽訂合同時,合同雙方應當出示有關資質證明及簽約主體資格的證書、證明文件。

甲方:

業主委員會主任:

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資質等級:,證書編號:

地址: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物業名稱)的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所涉及的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

物業類型: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區/縣________鄉/鎮路_______弄_______號

四至範圍(規劃平面圖):總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平方米。

物業構成見附件一,物業規劃平面圖見附件二。

第二條乙方爲本物業管理區域的業主、物業使用人提供下列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護;

(二)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和維護;

(三)公共綠化養護服務;

(四)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

(五)公共秩序的維護服務;

(六)物業使用禁止性行爲的管理;

(七)物業其他公共事務的管理服務;

(八)業主委託的其他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第三條物業專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損壞時,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向乙方報修,也可以自行維修。經報修由乙方維修的,維修費用由業主、物業使用人承擔。

第四條甲方向乙方提供位於路號室(建築面積平方米)的房屋作爲物業管理辦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間供乙方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五條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內容和標準應符合下列約定: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護、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和維護,詳見附件三;

(二)公共綠化養護服務,詳見附件四;

(三)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詳見附件五;

(四)公共秩序的維護服務,詳見附件六;

(五)物業使用禁止性行爲的管理,詳見附件七;

(六)物業其他公共事務的管理服務,詳見附件八;

第六條在簽訂本合同前,甲方應會同乙方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並按規定向乙方移交物業管理所必需的相關資料。

甲、乙雙方辦理物業查驗、移交手續,對查驗、移交中發現的問題及相應解決辦法應採用書面方式予以確認。具體內容詳見附件九。

第七條乙方根據下述約定,按建築面積向業主收取物業服務費。

(一)住宅:

高層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多層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

別墅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物業: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

(二)辦公樓:______元/月每平方米

(三)商業用房: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

(四)

(五)

(六)

上述物業服務收費分項標準(元/月每平方米)如下:

一、住宅物業

1、綜合管理服務費: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保養、維修費用:

3、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費用:

4、公共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公共區域秩序維護服務費用:

二、非住宅物業

1、綜合管理服務費: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保養、維修費用:

3、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費用:

4、公共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公共區域秩序維護服務費用:

6、本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不含物業大修和專項維修的費用,物業大修和專項維修的費用在維修資金中列支,並按規定分攤。

第八條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當月起發生的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承擔;業主應依照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標準向乙方交納物業服務費。

第九條乙方按下述第種收費形式確定物業服務費用。

(一)包乾制。由業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盈餘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條約定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下述第____種方式提取酬金,其餘全部用於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餘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

1、每(月/年)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按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月/年)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提取________元的酬金。

(三)

第十條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年/季/月)交納,業主應在_______(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

逾期交納的,違約金的支付約定如下:

第十一條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年次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一);

(二)。

第十二條停車場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一)停車場屬於全體共有全體業主共用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機動車車位元/個每月、車庫機動車車位元/個每月、露天非機動車車位元/個每月、車庫非機動車車位元/個每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機動車車位元/個每月、車庫機動車車位元/個每月、露天非機動車車位元/個每月、車庫非機動車車位元/個每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二)停車場屬於建設單位所有、委託乙方管理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元/個每月、車庫車位元/個每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元/個每月、車庫車位元/個每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三)停車場車位所有權或使用權由業主購置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元/個每月、車庫車位元/個每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十三條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對車輛停放有保管要求的,與乙方另行約定。

第十四條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所有的會所及相關設施委託乙方經營管理,經營管理收費約定如下:

(一)健身房:

(二)棋牌室:

(三)網球場:

(四)游泳池:

(五)其他:

上述經營管理收入按下列約定分配: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建設單位所有的會所及相關設施,其經營管理收費由建設單位與乙方或者業主、物業使用人另行約定。

第十五條物業服務費屬本合同第九條第二項或者第____項約定的,物業服務費中按實結算的部分年終結餘或不足的處理方式:

(一)年度結算結餘部分,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轉入下年繼續使用;

2、直接納入專項維修資金;

(二)年度結算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由業主追加補足;

第十六條業主應當按照下列約定籌集、使用和管理維修資金:

(一)業主應當按照規定交納和續籌專項維修資金;

(二)專項維修資金的帳務由物業管理企業代管;

(三)業主在轉讓其物業時,其帳戶上的專項維修資金繼續用作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的維修、更新和改造;

(四)按照政府規章及相關規定使用和管理專項維修資金。

第十七條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按以下第種方式續籌:

(一)甲方自月起,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元的標準向業主收取,用作續籌的專項維修資金;

(二)在業主大會確定的時限內,業主足額交納應續籌的專項維修資金;

(三);

(四)。

第十八條乙方按有關規定編制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方案,經甲方批准後實施,未經甲方批准或授權,乙方不得動用專項維修資金。

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方案經甲方批准後,乙方未按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方案實施的,所引致甲方的經濟損失及相應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十九條甲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在其制定的《業主公約》中向業主明示物業裝飾裝修管理要求等事項;甲方未盡此義務而影響乙方管理服務或給業主、物業使用人造成損失的,乙方不承擔相應責任;

(二)督促業主、物業使用人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爲予以勸阻、制止;

(三)授權乙方對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爲,依照《業主公約》的約定進行勸阻、制止;

(四)審查和批准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和計劃的實施;

(五)

第二十條乙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設立專門機構負責本物業的日常管理工作,並委派具有崗位資格的人員履行本合同;

(二)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開展各項物業管理服務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物業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便利獲取不當利益;

(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通過合法有效的方式解決拖欠物業服務費的問題;

(四)及時向業主公告本管理區域內的重大物業服務事項,每個月公佈一次專項維修資金和按實結算項目的費用收支帳目;

(五)結合本物業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和決算報告;

(六)

第二十一條在物業管理服務過程中發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擔責任。

(一)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三)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

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四)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五)

(六)

第二十二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的約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五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除前條規定的情況外,乙方的管理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五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應以違約事項涉及並收取的服務費爲基數向相應業主支付_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二十四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對超出標準的部分,業主有權拒絕支付;已經支付的,業主有權要求乙方倍返還。

第二十五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乙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予經濟賠償。

第二十六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致使不能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甲方有權依法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按其減少的服務支出予以賠償。

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應當在甲方通知的合理時間內與甲方或其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完成交接手續。

第二十七條雙方協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並在日內辦理交接手續。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其他相關違約責任的約定:

(一)

(二)

(三)

(四)

(五)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中下列詞語的定義是:

(一)業主,是指物業的所有權人。

(二)物業使用人,是指物業的承租人和實際使用物業的其他人。

(三)物業買受人,是指物業出售合同中確定的物業購買人。

(四)物業交付使用,是指物業買受人收到甲方書面入住通知並已辦理相應手續。物業買受人收到入住通知後在限定期限內不辦理相應手續的,視爲已交付使用。

(五)共用部位,是指一幢住宅內部,由整幢住宅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門廳、樓梯間、水泵間、電錶間、電梯間、電話分線間、電梯機房、走廊通道、傳達室、內天井、房屋承重結構、室外牆面、屋面、等部位。

(六)共用設施設備,是指:

1、一幢住宅內部,由整幢住宅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管道、排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燈具、垃圾通道、電視天線、水箱、水泵、電梯、郵政信箱、避雷裝置、消防器具、等設備;

2、物業管理區域內,由業主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道路、綠地、停車場庫、照明路燈、排水管道、窨井、化糞池、垃圾箱(房)、等設施。

(七)公共區域,是指一幢住宅內部,由整幢住宅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區域以及整幢住宅外、物業管理區域內,由全體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區域。

(八)專有部分,是指在構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獨立性,由業主獨立使用、處分的物業部位。

第三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

第三十一條補充協議及本合同的附件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頁,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一份向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備案。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履行期間,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方式解決;協商不成的,採取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一)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爲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前月,甲、乙雙方應就是否另行簽訂物業服務合同進行協商;經雙方協商未能達成協議的,乙方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後月內繼續履行本合同,甲方應在此期間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負責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一:物業構成(略)

附件二:物業規劃平面圖(略)

附件三:物業共用部位(略)

附件四:公共區域綠化養護服務(略)

附件五: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略)

附件六:公共區域秩序的維護服務(略)

附件七:物業使用禁止性行爲的管理(略)

附件八:綜合管理服務(略)

附件九:物業承接驗收確認書

甲方:

業主委員會主任:

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資質等級:,證書編號:

地址:

聯繫電話: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及其他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就乙方承接(物業名稱)(座落位置:_________區/縣________鄉/鎮路_______弄_______號)的物業管理服務,辦理物業驗收手續等事宜,共同確認如下。

一、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查驗內容

甲方已於年月日會同乙方對物業下述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了查驗:

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查驗結論

經乙方查驗、甲方確認,上述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完好,乙方同意承接驗收。

經乙方查驗、甲方確認,上述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中存在的問題如下: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存在的問題確定解決辦法如下:

三、物業資料的移交

甲方已於年月日,向乙方提供和移交了下列物業資料(具體清單另附):

1、規劃圖、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附屬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設備安裝、使用說明、產品合格證明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證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負責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上海物業服務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物業名稱)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所涉及的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

物業類型: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區/縣________鄉/鎮路_______弄_______號

四至範圍(規劃平面圖):總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平方米。

物業構成見附件一,物業規劃平面圖見附件二。

第二條乙方爲本物業管理區域的業主、物業使用人提供下列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護;

(二)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和維護;

(三)公共綠化養護服務;

(四)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

(五)公共秩序的維護服務;

(六)物業使用禁止性行爲的管理;

(七)物業其他公共事務的管理服務;

(八)業主委託的其他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第三條物業專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損壞時,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向乙方報修,也可以自行維修。經報修由乙方維修的,維修費用由業主、物業使用人承擔。

第四條甲方按規定向乙方提供位於路號室(建築面積平方米)的房屋作爲物業管理辦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間供乙方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五條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內容和標準應符合下列約定: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護、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和維護,詳見附件三

(二)公共綠化養護服務,詳見附件四;

(三)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詳見附件五;

(四)公共秩序的維護服務,詳見附件六;

(五)物業使用禁止性行爲的管理,詳見附件七;

(六)物業其他公共事務的管理服務,詳見附件八;

第六條甲方將物業交付業主前,應會同乙方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並按規定向乙方移交物業管理所必需的相關資料。

甲、乙雙方辦理物業查驗、移交手續,對查驗、移交中發現的問題及相應解決辦法應採用書面方式予以確認。具體內容詳見附件九。

第七條乙方根據下述約定,按建築面積向業主收取物業服務費。

(一)住宅:

高層________元/月平方米;多層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別墅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二)辦公樓:______元/月平方米

(三)商業用房: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上述物業服務收費分項標準(元/月平方米)如下:

一、住宅物業

1、綜合管理服務費: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保養、維修費用:

3、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費用:

4、公共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公共區域秩序維護服務費用:

二、非住宅物業

1、綜合管理服務費: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保養、維修費用:

3、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費用:

4、公共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公共區域秩序維護服務費用:

第八條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當月至物業出售並交付物業買受人之日的當月發生的物業服務費用,由甲方承擔;自物業交付物業買受人之日的次月起至本合同終止之日發生的物業服務費用,由甲方和物業買受人按照物業出售合同的約定承擔。物業出售合同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甲方承擔。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業以及甲方未交付給業主的物業,由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標準向乙方交納物業服務費。

第九條前期物業管理期間,乙方按下述第種收費形式確定物業服務費用。

(一)包乾制。由業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盈餘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條約定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下述第____種方式提取酬金,其餘全部用於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餘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

1、每(月/年)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按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月/年)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提取________元的酬金。

(三)

第十條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年/季/月)交納,業主應在(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

逾期交納的,違約金的支付約定如下:

第十一條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年次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第十二條停車場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一)停車場屬於全體共有全體業主共用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機動車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機動車車位________元/個月、露天非機動車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非機動車車位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機動車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機動車車位________元/個月、露天非機動車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非機動車車位元/個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二)停車場屬於甲方所有、委託乙方管理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三)停車場車位所有權或使用權由業主購置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十三條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對車輛停放有保管要求的,與乙方另行約定。

第十四條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所有的會所及相關設施委託乙方經營管理,經營管理收費約定如下:

(一)健身房:

(二)棋牌室:

(三)網球場:

(四)游泳池:

(五)其他:

第十五條物業服務費屬本合同第九條第二項或者第____項約定的,物業服務費中按實結算的部分年終結餘或不足的處理方式:

(一)年度結算結餘部分,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轉入下年繼續使用;

2、直接納入專項維修資金;

(二)年度結算虧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由業主追加補足;

第十六條業主應當按照下列規定籌集、使用和管理維修資金:

(一)業主應當按照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二)專項維修資金的帳務由物業管理企業代管;

(三)業主在轉讓其物業時,其帳戶上的專項維修資金繼續用作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的維修、更新和改造;

(四)按照政府規章及相關規定使用和管理專項維修資金。

第十七條甲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在物業銷售前,應在其制定的《業主臨時公約》中向業主明示物業管理服務收費的標準及物業裝飾裝修管理要求等事項;甲方未盡此義務而給乙方或業主、物業使用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督促業主、物業使用人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的行爲予以勸阻、制止;

(三)授權乙方對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的行爲,依照《業主臨時公約》的約定進行勸阻、制止;

(四)完善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配套設施和配套工程,包括物業的標識系統、公共垃圾桶、垃圾中轉站、垃圾房等;

(五)審查和批准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和計劃的實施;

第十八條乙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設立專門機構負責本物業的日常管理工作,並委派具有崗位資格的人員履行本合同;

(二)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開展各項物業服務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物業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便利獲取不當利益;

(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通過合法有效的方式解決拖欠物業服務費的問題;

(四)及時向業主公告本管理區域內的重大物業服務事項,每個月公佈一次專項維修資金和按實結算項目的費用收支帳目;

(五)結合本物業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和決算報告;

第十九條在物業管理服務過程中發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擔責任。

(一)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三)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

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四)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第二十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的約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五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由甲方賠償由此給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一條除前條規定情況外,乙方的管理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五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應以違約事項涉及並收取的服務費爲基數向相應業主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二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對超出標準的部分,業主有權拒絕支付;已經支付的,業主有權要求乙方倍返還。

第二十三條甲方拒絕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託乙方修復,修復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二十四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乙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予經濟賠償。

第二十五條經全體業主所持投票權(按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的投票權計算規定確定)2/3以上通過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應當解除合同。

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應當在甲方通知的合理時間內與甲方或其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完成交接手續。

第二十六條雙方協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並在日內辦理交接手續。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其他相關違約責任的約定: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中下列詞語的定義是:

(一)業主,是指物業的所有權人。

(二)物業使用人,是指物業的承租人和實際使用物業的其他人。

(三)物業買受人,是指物業出售合同中確定的物業購買人。

(四)物業交付使用,是指物業買受人收到甲方書面入住通知並已辦理相應手續。物業買受人依約收到入住通知後在限定期限內不辦理相應手續的,視爲已交付使用。

(五)共用部位,是指一幢住宅內部,由整幢住宅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門廳、樓梯間、水泵間、電錶間、電梯間、電話分線間、電梯機房、走廊通道、傳達室、內天井、房屋承重結構、室外牆面、屋面等部位。

(六)共用設施設備,是指:

1、一幢住宅內部,由整幢住宅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管道、排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燈具、垃圾通道、電視天線、水箱、水泵、電梯、郵政信箱、避雷裝置、消防器具等設備;

2、物業管理區域內,由業主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道路、綠地、停車場庫、照明路燈、排水管道、窨井、化糞池、垃圾箱(房)等設施。

(七)公共區域,是指一幢住宅內部,由整幢住宅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區域以及整幢住宅外、物業管理區域內,由全體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區域。

(八)專有部分,是指在構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獨立性,由業主獨立使用、處分的物業部位。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

第三十條補充協議及本合同的附件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頁,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一份向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備案。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履行期間,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方式解決;協商不成的,採取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一)向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爲期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本合同期限未滿,若業主大會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的,本合同終止。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前月,業主大會尚未成立的,甲、乙雙方應就延長本合同期限達成協議;雙方未能達成協議的,乙方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後月內繼續履行本合同,甲方應在此期間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移交給甲方或代管。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上海物業服務合同 篇5

使用說明

1、本合同爲示範文本,適用於住宅以及同一物業管理區域內非住宅的物業管理。合同雙方當事人在簽約之前應當仔細閱讀本示範文本的內容。

2、經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可以對本示範文本的條款內容(包括選擇內容、填寫空格部位的內容)進行選擇、修改、增補或刪減。

3、本示範文本所稱的甲方爲物業建設單位,乙方爲物業建設單位通過招投標的方式或者經房地產管理部門批准採用協議方式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

4、本示範文本的服務期限應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可以約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滿、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終止"的規定確定。

5、根據《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規定》第十八條的相關規定,本合同爲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房屋銷售合同的組成部分。

根據《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規定》第二十四條的規定,本合同生效之日至出售房屋交付之日的當月發生的物業服務費用,由甲方承擔。出售房屋交付之日的次月至本合同終止之日的當月發生的物業服務費用,由物業買受人按照房屋銷售合同約定的前期物業服務收費標準承擔;房屋銷售合同未約定的,由甲方承擔。

6、在簽訂合同時,合同雙方應當出示有關資質證明及簽約主體資格的證書、證明文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_____________________(物業名稱)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

物業類型: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區/縣________鄉/鎮_______路_______弄_______號

四至範圍(規劃平面圖):總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平方米。

物業構成見附件一,物業規劃平面圖見附件二。

第二條 乙方爲本物業管理區域的業主、物業使用人提供下列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護;

(二)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和維護;

(三)公共綠化養護服務;

(四)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

(五)公共秩序的維護服務;

(六)物業使用禁止性行爲的管理;

(七)物業其他公共事務的管理服務;

(八)業主委託的其他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第三條 物業專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損壞時,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向乙方報修,也可以自行維修。經報修由乙方維修的,維修費用由業主、物業使用人承擔。

第四條 甲方按規定向乙方提供位於路號室(建築面積平方米)的房屋作爲物業管理辦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間供乙方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五條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內容和標準應符合下列約定: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護、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和維護,詳見附件三

(二)公共綠化養護服務,詳見附件四;

(三)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詳見附件五;

(四)公共秩序的維護服務,詳見附件六;

(五)物業使用禁止性行爲的管理,詳見附件七;

(六)物業其他公共事務的管理服務,詳見附件八;

第六條 甲方將物業交付業主前,應會同乙方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並按規定向乙方移交物業管理所必需的相關資料。

甲、乙雙方辦理物業查驗、移交手續,對查驗、移交中發現的問題及相應解決辦法應採用書面方式予以確認。具體內容詳見附件九。

第七條 乙方根據下述約定,按建築面積向業主收取物業服務費。

(一)住 宅:

高層________元/月 平方米;     多層________元/月 平方米;

別墅________元/月 平方米;     物業:________元/月 平方米;

(二)辦公樓:______ 元/月_______平方米

(三)商業用房:________元/月_______平方米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物業服務收費分項標準(元/月 平方米)如下:

一、住宅物業

1、綜合管理服務費: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保養、維修費用:

3、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費用:

4、公共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公共區域秩序維護服務費用: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非住宅物業

1、綜合管理服務費: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保養、維修費用:

3、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費用:

4、公共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公共區域秩序維護服務費用: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當月至物業出售並交付物業買受人之日的當月發生的物業服務費用,由甲方承擔;自物業交付物業買受人之日的次月起至本合同終止之日發生的物業服務費用,由甲方和物業買受人按照物業出售合同的約定承擔。物業出售合同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甲方承擔。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業以及甲方未交付給業主的物業,由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標準向乙方交納物業服務費。

第九條 前期物業管理期間,乙方按下述第種收費形式確定物業服務費用。

(一)包乾制。由業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盈餘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條約定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下述第____種方式提取酬金,其餘全部用於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餘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

1、每______________(月/年)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按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______________ (月/年)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提取________元的酬金。

(三)

第十條 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年/季/月)交納,業主應在  (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

逾期交納的,違約金的支付約定如下:

第十一條 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年次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停車場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一)停車場屬於全體共有全體業主共用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機動車車位_______元/個 月、車庫機動車車位_______元/個 月、露天非機動車車位_______元/個 月、車庫非機動車車位_______元/個 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機動車車位_______元/個 月、車庫機動車車位_______元/個 月、露天非機動車車位_______元/個 月、車庫非機動車車位_______元/個 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二)停車場屬於甲方所有、委託乙方管理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元/個 月、車庫車位_______元/個 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_______元/個 月、車庫車位_______元/個 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三)停車場車位所有權或使用權由業主購置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元/個 月、車庫車位_______元/個 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十三條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對車輛停放有保管要求的,與乙方另行約定。

第十四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所有的會所及相關設施委託乙方經營管理,經營管理收費約定如下:

(一)健身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棋牌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網球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游泳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經營管理收入按下列約定分配: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屬甲方所有的會所及相關設施,其經營管理收費由甲方與乙方或者業主、物業使用人另行約定。

第十五條 物業服務費屬本合同第九條第二項或者第____項約定的,物業服務費中按實結算的部分年終結餘或不足的處理方式:

(一)年度結算結餘部分,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轉入下年繼續使用;

2、直接納入專項維修資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年度結算虧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由業主追加補足;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 業主應當按照下列規定籌集、使用和管理維修資金:

(一)業主應當按照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二)專項維修資金的帳務由物業管理企業代管;

(三)業主在轉讓其物業時,其帳戶上的專項維修資金繼續用作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的維修、更新和改造;

(四)按照政府規章及相關規定使用和管理專項維修資金。

第十七條 甲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在物業銷售前,應在其制定的《業主臨時公約》 中向業主明示物業管理服務收費的標準及物業裝飾裝修管理要求等事項;甲方未盡此義務而給乙方或業主、物業使用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督促業主、物業使用人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的行爲予以勸阻、制止;

(三)授權乙方對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的行爲,依照《業主臨時公約》的約定進行勸阻、制止;

(四)完善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配套設施和配套工程,包括物業的標識系統、公共垃圾桶、垃圾中轉站、垃圾房等;

(五)審查和批准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和計劃的實施;

第十八條 乙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設立專門機構負責本物業的日常管理工作,並委派具有崗位資格的人員履行本合同;

(二)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開展各項物業服務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物業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便利獲取不當利益;

(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通過合法有效的方式解決拖欠物業服務費的問題;

(四)及時向業主公告本管理區域內的重大物業服務事項,每  個月公佈一次專項維修資金和按實結算項目的費用收支帳目;

(五)結合本物業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和決算報告;

第十九條 在物業管理服務過程中發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擔責任。

(一)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三)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

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四)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的約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五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由甲方賠償由此給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一條 除前條規定情況外,乙方的管理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五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應以違約事項涉及並收取的服務費爲基數向相應業主支付

的違約金。

第二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對超出標準的部分,業主有權拒絕支付;已經支付的,業主有權要求乙方倍返還。

第二十三條 甲方拒絕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託乙方修復,修復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二十四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乙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予經濟賠償。

第二十五條 經全體業主所持投票權(按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的投票權計算規定確定)2/3以上通過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應當解除合同。

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應當在甲方通知的合理時間內與甲方或其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完成交接手續。

第二十六條 雙方協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並在日內辦理交接手續。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其他相關違約責任的約定: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中下列詞語的定義是:

(一)業主,是指物業的所有權人。

(二)物業使用人,是指物業的承租人和實際使用物業的其他人。

(三)物業買受人,是指物業出售合同中確定的物業購買人。

(四)物業交付使用,是指物業買受人收到甲方書面入住通知並已辦理相應手續。物業買受人依約收到入住通知後在限定期限內不辦理相應手續的,視爲已交付使用。

(五)共用部位,是指一幢住宅內部,由整幢住宅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門廳、樓梯間、水泵間、電錶間、電梯間、電話分線間、電梯機房、走廊通道、傳達室、內天井、房屋承重結構、室外牆面、屋面、_______ 、_______、_______等部位。

(六)共用設施設備,是指:1、一幢住宅內部,由整幢住宅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管道、排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燈具、垃圾通道、電視天線、水箱、水泵、電梯、郵政信箱、避雷裝置、消防器具、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設備;2、物業管理區域內,由業主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道路、綠地、停車場庫、照明路燈、排水管道、窨井、化糞池、垃圾箱(房)、_______、_______ 、_______等設施。

(七)公共區域,是指一幢住宅內部,由整幢住宅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區域以及整幢住宅外、物業管理區域內,由全體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區域。

(八)專有部分,是指在構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獨立性,由業主獨立使用、處分的物業部位。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

第三十條 補充協議及本合同的附件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頁,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一份向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備案。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方式解決;協商不成的,採取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一)向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爲期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本合同期限未滿,若業主大會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的,本合同終止。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月,業主大會尚未成立的,甲、乙雙方應就延長本合同期限達成協議;雙方未能達成協議的,乙方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後月內繼續履行本合同,甲方應在此期間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移交給甲方或代管。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物業構成(略)

附件二:物業規劃平面圖(略)

附件三: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保養和維修服務(略)

附件四:公共區域綠化養護服務(略)

附件五: 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略)

附件六:公共區域秩序的維護服務(略)

附件七:物業使用禁止性行爲的管理(略)

附件八:綜合管理服務(略)

附件九:物業承接驗收確認書(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的規定及其他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就乙方承接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名稱)(座落位置:_________區/縣________鄉/鎮_______路_______弄_______號)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辦理物業驗收手續等事宜,共同確認如下:

一、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查驗內容

甲方已於_______年_______ 月_______日會同乙方對物業下述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了查驗: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查驗結論(查驗結論在下屬中選擇)

經乙方查驗、甲方確認,上述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完好,乙方同意承接驗收。

經乙方查驗、甲方確認,上述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中存在的問題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存在的問題確定解決辦法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物業資料的移交

甲方已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向乙方提供和移交了下列物業資料(具體清單另附):

1、規劃圖、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附屬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設備安裝、使用說明、產品合格證明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證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上海物業服務合同 篇6

使用說明

1、本合同爲示範文本,適用於住宅以及同一物業管理區域內非住宅的物業管理。

合同雙方當事人在簽約之前應當仔細閱讀本示範文本的內容。

2、經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可以對本示範文本的條款內容(包括選擇內容、填寫空格部位的內容)進行選擇、修改、增補或刪減。

3、本示範文本所稱的甲方爲物業建設單位,乙方爲物業建設單位通過招投標的方式或者經房地產管理部門批准採用協議方式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

4、本示範文本的服務期限應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可以約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滿、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終止"的規定確定。

5、根據《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規定》第十八條的相關規定,本合同爲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房屋銷售合同的組成部分。

根據《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規定》第二十四條的規定,本合同生效之日至出售房屋交付之日的當月發生的物業服務費用,由甲方承擔。

出售房屋交付之日的次月至本合同終止之日的當月發生的物業服務費用,由物業買受人按照房屋銷售合同約定的前期物業服務收費標準承擔;房屋銷售合同未約定的,由甲方承擔。

6、在簽訂合同時,合同雙方應當出示有關資質證明及簽約主體資格的證書、證明文件。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資質等級:,證書編號:

地址: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物業名稱)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所涉及的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

物業類型: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區/縣________鄉/鎮路_______弄_______號

四至範圍(規劃平面圖):總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平方米。

物業構成見附件一,物業規劃平面圖見附件二。

第二條乙方爲本物業管理區域的業主、物業使用人提供下列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護;

(二)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和維護;

(三)公共綠化養護服務;

(四)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

(五)公共秩序的維護服務;

(六)物業使用禁止性行爲的管理;

(七)物業其他公共事務的管理服務;

(八)業主委託的其他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第三條物業專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損壞時,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向乙方報修,也可以自行維修。

經報修由乙方維修的,維修費用由業主、物業使用人承擔。

第四條甲方按規定向乙方提供位於路號室(建築面積平方米)的房屋作爲物業管理辦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間供乙方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五條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內容和標準應符合下列約定: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護、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和維護,詳見附件三

(二)公共綠化養護服務,詳見附件四;

(三)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詳見附件五;

(四)公共秩序的維護服務,詳見附件六;

(五)物業使用禁止性行爲的管理,詳見附件七;

(六)物業其他公共事務的管理服務,詳見附件八;

第六條甲方將物業交付業主前,應會同乙方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並按規定向乙方移交物業管理所必需的相關資料。

甲、乙雙方辦理物業查驗、移交手續,對查驗、移交中發現的問題及相應解決辦法應採用書面方式予以確認。

具體內容詳見附件九。

第七條乙方根據下述約定,按建築面積向業主收取物業服務費。

(一)住宅:

高層________元/月平方米;多層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別墅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二)辦公樓:______元/月平方米

(三)商業用房: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上述物業服務收費分項標準(元/月平方米)如下:

一、住宅物業

1、綜合管理服務費: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保養、維修費用:

3、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費用:

4、公共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公共區域秩序維護服務費用:

二、非住宅物業

1、綜合管理服務費: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保養、維修費用:

3、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費用:

4、公共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公共區域秩序維護服務費用:

第八條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當月至物業出售並交付物業買受人之日的當月發生的物業服務費用,由甲方承擔;自物業交付物業買受人之日的次月起至本合同終止之日發生的物業服務費用,由甲方和物業買受人按照物業出售合同的約定承擔。

物業出售合同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甲方承擔。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業以及甲方未交付給業主的物業,由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標準向乙方交納物業服務費。

第九條前期物業管理期間,乙方按下述第種收費形式確定物業服務費用。

(一)包乾制。

由業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盈餘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

(二)酬金制。

在本合同第七條約定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下述第____種方式提取酬金,其餘全部用於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餘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

1、每(月/年)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按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月/年)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提取________元的酬金。

(三)

第十條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年/季/月)交納,業主應在(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

逾期交納的,違約金的支付約定如下:

第十一條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年次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第十二條停車場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一)停車場屬於全體共有全體業主共用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機動車車位元/個月、車庫機動車車位元/個月、露天非機動車車位元/個月、車庫非機動車車位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機動車車位元/個月、車庫機動車車位元/個月、露天非機動車車位元/個月、車庫非機動車車位元/個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二)停車場屬於甲方所有、委託乙方管理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元/個月、車庫車位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元/個月、車庫車位元/個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三)停車場車位所有權或使用權由業主購置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元/個月、車庫車位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十三條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對車輛停放有保管要求的,與乙方另行約定。

第十四條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所有的會所及相關設施委託乙方經營管理,經營管理收費約定如下:

(一)健身房:

(二)棋牌室:

(三)網球場:

(四)游泳池:

(五)其他:

第十五條物業服務費屬本合同第九條第二項或者第____項約定的,物業服務費中按實結算的部分年終結餘或不足的處理方式:

(一)年度結算結餘部分,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轉入下年繼續使用;

2、直接納入專項維修資金;

(二)年度結算虧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由業主追加補足;

第十六條業主應當按照下列規定籌集、使用和管理維修資金:

(一)業主應當按照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二)專項維修資金的帳務由物業管理企業代管;

(三)業主在轉讓其物業時,其帳戶上的專項維修資金繼續用作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的維修、更新和改造;

(四)按照政府規章及相關規定使用和管理專項維修資金。

第十七條甲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在物業銷售前,應在其制定的《業主臨時公約》中向業主明示物業管理服務收費的標準及物業裝飾裝修管理要求等事項;甲方未盡此義務而給乙方或業主、物業使用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督促業主、物業使用人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的行爲予以勸阻、制止;

(三)授權乙方對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的行爲,依照《業主臨時公約》的約定進行勸阻、制止;

(四)完善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配套設施和配套工程,包括物業的標識系統、公共垃圾桶、垃圾中轉站、垃圾房等;

(五)審查和批准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和計劃的實施;

第十八條乙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設立專門機構負責本物業的日常管理工作,並委派具有崗位資格的人員履行本合同;

(二)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開展各項物業服務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物業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便利獲取不當利益;

(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通過合法有效的方式解決拖欠物業服務費的問題;

(四)及時向業主公告本管理區域內的重大物業服務事項,每個月公佈一次專項維修資金和按實結算項目的費用收支帳目;

(五)結合本物業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和決算報告;

第十九條在物業管理服務過程中發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擔責任。

(一)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三)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

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四)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第二十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的約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五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由甲方賠償由此給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一條除前條規定情況外,乙方的管理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五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應以違約事項涉及並收取的服務費爲基數向相應業主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二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對超出標準的部分,業主有權拒絕支付;已經支付的,業主有權要求乙方倍返還。

第二十三條甲方拒絕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託乙方修復,修復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二十四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乙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予經濟賠償。

第二十五條經全體業主所持投票權(按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的投票權計算規定確定)2/3以上通過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應當解除合同。

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應當在甲方通知的合理時間內與甲方或其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完成交接手續。

第二十六條雙方協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並在日內辦理交接手續。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其他相關違約責任的約定: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中下列詞語的定義是:

(一)業主,是指物業的所有權人。

(二)物業使用人,是指物業的承租人和實際使用物業的其他人。

(三)物業買受人,是指物業出售合同中確定的物業購買人。

(四)物業交付使用,是指物業買受人收到甲方書面入住通知並已辦理相應手續。

物業買受人依約收到入住通知後在限定期限內不辦理相應手續的,視爲已交付使用。

(五)共用部位,是指一幢住宅內部,由整幢住宅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門廳、樓梯間、水泵間、電錶間、電梯間、電話分線間、電梯機房、走廊通道、傳達室、內天井、房屋承重結構、室外牆面、屋面等部位。

(六)共用設施設備,是指:1、一幢住宅內部,由整幢住宅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管道、排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燈具、垃圾通道、電視天線、水箱、水泵、電梯、郵政信箱、避雷裝置、消防器具等設備;2、物業管理區域內,由業主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道路、綠地、停車場庫、照明路燈、排水管道、窨井、化糞池、垃圾箱(房)等設施。

(七)公共區域,是指一幢住宅內部,由整幢住宅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區域以及整幢住宅外、物業管理區域內,由全體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區域。

(八)專有部分,是指在構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獨立性,由業主獨立使用、處分的物業部位。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

第三十條補充協議及本合同的附件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頁,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一份向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備案。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履行期間,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方式解決;協商不成的,採取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一)向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爲期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本合同期限未滿,若業主大會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的,本合同終止。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前月,業主大會尚未成立的,甲、乙雙方應就延長本合同期限達成協議;雙方未能達成協議的,乙方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後月內繼續履行本合同,甲方應在此期間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移交給甲方或代管。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上海物業服務合同 篇7

建設單位(甲方):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 ;

聯繫人:     ;聯繫電話:      ;

傳真電話:   ;郵箱:        ;

郵編:   ;

地址:       。

物業服務企業(乙方):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 ;

聯繫人:     ;聯繫電話:      ;

傳真電話:   ;郵箱:        ;

郵編:   ;

地址: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物業管理條例》、《廣東省物業管理條例》、《廣州市物業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和行業標準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提供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項目基本情況

第一條 物業項目基本情況:

物業項目名稱:      ;

物業項目類型:      ;

佔地面積(平方米):    ;

建築物總面積(平方米):  ;

物業項目坐落位置:            ;

物業管理區域四至:            ;

物業服務用房建築面積(平方米): ;

物業服務用房坐落位置:          。

(《物業項目規劃平面圖》見附件1;《物業項目構成》見附件2;《物業項目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見附件3)。

第二章 服務內容與質量

第二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一)物業綜合性管理服務;

(二)物業共用部位(不含建築幕牆)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三)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

(四)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四害消殺防疫、排水和排污管道的疏通、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的管理;

(五)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六)公共秩序維護和安防、消防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七)車輛停放秩序維護和車位經營的協助管理;

(八)裝飾裝修的協助管理和服務;

(九)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前期物業服務的基本內容(政府要求)》詳見附件4。

第三條 委託乙方管理維護玻璃幕牆等建築幕牆的,乙方具體提供以下服務:

1.        ;

2.        ;

3.        ;

4.         ;

5.         。

甲、乙雙方也可另行簽訂建築幕牆管理委託協議。

第四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        ;

2.        ;

3.        ;

4.         ;

5.         。

第五條 對業主委託乙方提供本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事項,服務內容、標準、費用等相關事宜,由乙方與業主另行商定。

第六條 乙方提供的服務應達到《前期物業服務的基本內容(政府要求)》的具體要求,且不得低於乙方前期物業管理投標文件承諾的質量標準。《前期物業服務的質量標準(企業承諾)》詳見附件5。

第三章 物業服務費用

第七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服務收費遵循合理、公開以及費用與服務水平相適應的原則。在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顯著位置公開並及時更新:

(一)企業營業執照、物業項目負責人和各項服務主管人員的基本情況及聯繫方式、服務投訴電話;

(二)物業服務內容、物業服務標準、收費項目、收費標準、計收方式;

(三)房地產、價格、城市管理、規劃、交通、工商、環保、質量監督等行政管理部門的投訴舉報電話。

第八條 物業服務收費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

(一)包乾制。

1.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專有部分面積支付。專有部分面積,按照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面積計算;尚未進行物權登記的,暫按測繪機構的實測面積計算;尚未進行實測的,暫按房屋買賣合同記載的面積計算。乙方包乾使用,並享有盈餘或者承擔虧損。具體收費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

別  墅:   元/月·平方米;

辦公物業:   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   元/月·平方米;

物業: 元/月·平方米;

物業: 元/月·平方米。

2.物業服務費用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維護的相關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的相關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的相關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的相關費用;

(6)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

(7)辦公費用;

(8)管理費分攤;

(9)物業服務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10)法定稅費;

(11)物業服務企業的利潤;

(12)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

3.乙方按照上述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用,上述範圍使用物業服務費用,並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提供服務。

(二)酬金制。

1.物業服務企業按專有部分面積向業主預收物業服務資金,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約定比例提取酬金,其餘全部用於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由業主享有結餘或者承擔不足。具體預收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

別  墅:   元/月·平方米;

辦公物業:   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   元/月·平方米;

物業:   元/月·平方米;

物業:   元/月·平方米。

2.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由物業服務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構成。

3.乙方酬金 (每月/每季/其他)按照    %或    元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4.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由交納物業服務資金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維護的相關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的相關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的相關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的相關費用;

(6)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

(7)辦公費用;

(8)管理費分攤;

(9)物業服務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10)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

5.物業服務支出應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由全體業主按專有部分面積所佔比例所有,可用於抵扣業主所需支付的物業服務資金或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

第九條 物業服務收費實行酬金制的,乙方應當每年向業主大會或者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每季度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業主、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業主監事會對公佈的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提出質詢時,乙方應當自收到書面質詢之日起7日內答覆。

乙方、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業主監事會可以聘請會計師事務所等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收支情況進行審計並將審計報告通報全體業主。

第十條 屬於同一個物業區域但分期開發的,如各期物業的服務收費標準不同,可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的前提下另行約定。

第十一條 委託乙方管理維護玻璃幕牆等建築幕牆的,乙方另行收取相關費用,收費方式和標準如下:

1.        ;

2.        ;

3.        ;

4.         ;

5.         。

第十二條 依法變更物業用途的,根據變更後的物業用途的收費標準支付物業服務費。

住宅小區內教育和醫療衛生配套設施的物業服務收費不高於本小區住宅物業服務收費標準。教育配套設施,是指符合規劃要求配套建設的託兒所、幼兒園和中國小校。醫療衛生配套設施,是指符合規劃要求配套建設的醫院、衛生院(站)等醫療機構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

第十三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機動車車位由乙方實施物業管理。

車位屬於甲方或自有產權業主所有的,由甲方或自有產權業主按照住宅   (元/月·個)、商業  (元/月·個)的標準向乙方支付車位物業服務費。

車位屬於全體業主共有並由乙方經營管理的,乙方按照住宅   (元/月·個)、商業  (元/月·個)的標準,按 (每月/每季/其他)從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共有收入中扣除車位物業服務費。

車位的物業服務收費不得高於規定的上限標準。

第十四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水電費分攤問題,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做如下約定:                。乙方應當按照水電收費週期及時公佈共用水電單價、用量、金額、分攤等情況。業主、業主大會對相關情況提出異議時,乙方應當及時答覆或者協助供電、供水部門及時答覆。

乙方辦公及生活的自用水電,應單獨設置計量表,其費用由乙方負擔;綠化物養護、園林水池噴泉、值班室、保安亭以及喜慶活動、宣傳、裝飾等屬於前期物業管理服務範圍的水電費用,由物業服務費列支;開展多種經營活動的水電費用,由該項經營收入列支。

第十五條 業主應當自物業交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物業服務費。物業已具備交付條件,業主無正當理由拒絕辦理物業交付手續的,應當自甲方書面通知其辦理交付手續的期限屆滿之次日起支付物業服務費。房屋交付後空置的也應支付物業服務費。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配套公共服務設施,包括教育、醫療衛生、文化、體育設施和行政管理設施、服務設施、福利設施等,由使用單位負責支付物業服務費。

物業服務費和車位物業服務費  (每月/每季/其他)交納,業主、物業使用人、配套公共服務設施使用單位應當在  (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前交納物業服務費。每逾期一日按欠費總額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具體採用   (現金/銀行託收/微信/支付寶/其他)的交費方式。採用銀行託收方式的,業主、物業使用人、配套公共服務設施使用單位應當簽訂託收協議並根據託收金融機構要求提交相關資料。

第十六條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交費約定,業主應當及時書面告知乙方。物業發生產權或者租賃權轉移時,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應當結清物業服務費。

第十七條 甲方不得對業主的物業服務費作出減免承諾或者約定。已經承諾或者約定減免的物業服務費,由甲方承擔。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物業服務費由甲方按照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同類型物業的收費標準足額交納:

(一)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業;

(二)已出售但因甲方原因尚未交付給買受人的物業;

(三)屬於甲方所有的房屋、車位、公共服務設施等物業。

第十八條 乙方接受供水、供電、供氣、通訊、有線電視、垃圾處理等專營服務單位委託代收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週轉金等額外費用。沒有法律、法規規定或者政府明確規定的,乙方不得向業主收取與專營服務費相關的保證金、抵押金、風險金等費用。

乙方不得以欠繳物業服務費或者其他與乙方相關的原因爲由,擅自中斷業主的正常用水、用電、用氣和通訊、有線電視網絡等。

第四章 物業經營與管理

第十九條 車位屬於甲方所有的,租金收益歸甲方所有,業主、車位使用人應當向甲方支付車位租金。甲方委託乙方代爲經營管理的,乙方按照住宅 (元/月·個)、商業 (元/月·個)的標準收取車位租金,並按住宅 (元/月·個)、商業 (元/月·個)的標準從車位租金中提取管理成本和經營酬金。甲乙雙方可另行簽訂車位的經營管理協議。

車位屬於全體業主共有的,租金收入歸全體業主共有。乙方代表全體業主經營管理的,按照住宅 (元/月·個)、商業 (元/月·個)的標準收取車位租金,並按住宅 (元/月·個)、商業 (元/月·個)的標準從車位租金中提取管理成本和經營酬金。

車位租金    (每月/每季/其他)交納。業主、車位使用人應當在     (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前交納車位租金,每逾期一日按欠費總額的   %支付違約金。具體採用   (現金/銀行託收/微信/支付寶/其他)的交費方式。

乙方的車位經營管理費用   (每月/每季/其他)提取。

未按照住宅停車場議價規則的規定進行協商議價的,甲方或受委託代爲經營管理的乙方不得擅自制定、提高機動車車位租金。

第二十條 物業管理區域內,規劃用於機動車停放的車位、車庫尚未出售的,甲方或受委託代爲經營管理的乙方應當予以出租,並應當首先出租給本物業管理區域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在滿足本物業管理區域的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停車需要後,將車位出租給其他人的,其租賃合同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二十一條 甲方或者受委託進行管理的乙方應當與車位使用人(臨時停車除外)簽訂書面的車位租賃服務協議,或通過其他合法方式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管理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

需要進行車輛保管服務的,車位使用人須與乙方另行簽訂保管協議,或通過其他合法方式明確雙方利義務。

第二十二條 臨時停車的收費標準等信息應當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顯著位置公示。車位使用人在每次停車服務結束時向乙方支付費用。

第二十三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會所歸    (甲方/全體業主/其他)所有。委託乙方經營管理的,乙方 (每月/每季/其他)按照會所經營收入的  %或    元提取經營管理費用。乙方應按照公示的收費標準向使用人收取費用,並依法接受業主監督。

第二十四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屬於業主共有的道路、空地、其他公共場所、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等委託乙方經營,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利用 長期停放車輛,利用 臨時停放車輛;

2.利用 長期開展經營,利用 臨時開展經營;

3.利用 刊登廣告;

4.利用           ;

5.利用           。

乙方可根據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合理安排經營項目、經營方式,確定、公示收費標準,並依法接受業主監督。召開業主大會並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佔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後,可另行與乙方簽訂相關的經營管理協議。

第二十五條 乙方利用全體業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所得收入依法歸全體業主共有,乙方應當單獨開設物業項目公共收入帳戶,獨立覈算,定期向全體業主公開,接受業主監督,不得擅自挪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共有資金應當用於物業管理的下列支出:

1.由乙方承擔之外的其他服務於業主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中修、大修和依法新建、更新、更換、改造費用以及專項財產保險;

2.乙方 (每月/每季/其他)按照公共收入的   %或   元提取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管理成本和經營酬金;

3.對業主共有資金的審計費用;

4.依法應當繳納的稅費;

5.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佔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的其他費用。

管理成本和經營酬金應根據客觀實際合理確定,提取的費用可隨着經營狀況相應變動,並通過補充協議或其他合法方式加以明確。

甲方、乙方不得擅自處分業主共有部分,不得擅自約定共有收入歸甲方、乙方全額所有,不得擅自挪用業主共有資金。

第五章 物業承接查驗

第二十六條 甲方應當在物業交付使用十五日前,與乙方完成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承接查驗工作。物業承接查驗的費用,由甲方或者 承擔。

第二十七條 在辦理物業承接查驗前,甲方應當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物業的報建、批准文件,竣工總平面、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清冊;

3.設施設備買賣合同複印件及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4.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5.物業管理區域內各類建築物、場地、設施設備的清單;

6.物業及配套設施的產權清單;

7.物業服務用房的清單;

8.物業使用、維護、管理必需的其他資料。

未能全部移交前款所列資料的,甲方應當列出未移交資料的詳細清單並書面承諾補交的具體時限。

第二十八條 承接物業時,甲方應當配合乙方對以下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現場檢查和驗收:

1.        ;

2.        ;

3.        ;

4.        ;

5.        。

第二十九條 甲乙雙方的現場查驗應當形成書面記錄,由參加查驗的人員簽字確認。乙方應當將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數量和質量不符合約定或者規定的情形,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當及時解決並組織乙方複驗。

甲乙雙方應當簽訂物業承接查驗協議,對物業承接查驗基本情況、存在問題、解決方法及其時限、雙方權利義務、違約責任等事項作出明確約定。物業承接查驗協議應當作爲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補充協議。

對於分期開發建設的物業項目,可以根據開發進度,對符合交付使用條件的物業分期承接查驗。甲乙雙方應當在承接最後一期物業時,辦理物業項目整體交接手續。

對於簽訂承接查驗協議後承接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甲乙雙方應按照前款規定進行查驗並簽訂確認書。

第三十條 甲方交付使用的物業應當符合國家、本省、本市規定的驗收標準,按照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範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因甲方施工質量等引起的糾紛,甲方應當及時解決,並向相關業主解釋,乙方應配合甲方做好解釋工作。

甲方委託乙方提供保修服務的,服務內容和費用由雙方約定。

第三十一條 甲方應當按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能夠直接使用的物業服務用房。物業服務用房的標準應當符合《廣東省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八的規定。

物業服務用房的所有權依法屬於全體業主,專用於物業管理服務工作,不得挪作他用。其中,物業服務企業用房供乙方在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六章 物業的管理與維護

第三十二條 乙方應當配合甲方依法制定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臨時管理規約,對有關物業的使用、維護、管理,業主的共同利益,業主應當履行的義務,違反臨時管理規約應當承擔的責任等事項依法作出約定,但不得侵害業主的合法權益。

乙方根據臨時管理規約開展相關工作時,可要求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給予配合。

第三十三條 乙方應當支持建立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決策電子投票數據庫,並按照《廣州市業主決策電子投票暫行規則》(穗建規字〔20__〕1號)的規定,及時向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提供物業管理區域內所有建築物專有部分的門樓號牌、業主姓名、業主手機號碼等信息。

第三十四條 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業主確需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徵得業主委員會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確需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徵得業主委員會的同意。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施工過程中應當儘可能減少影響,並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第三十五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出現危及公共安全的隱患或者影響他人正常使用的情況時,屬於乙方責任的,乙方應當及時維修、養護、搶險或者採取相應防範措施;屬於業主責任的,乙方應當督促、組織業主及時維修、養護或者採取相應防範措施;屬於政府責任的,乙方應當及時上報政府部門並配合政府部門做好相關工作。

業主、物業使用人不配合安全隱患處理工作,如藉故阻撓造成全體業主共同損失或者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財產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三十六條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中修、大修和更新、改造費用,應當通過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業主共有資金列支或由相關業主按規定另行籌集,不得計入物業服務支出或者物業服務成本。《物業服務企業承擔費用的維修範圍和標準》詳見附件6。

第三十七條 乙方應當及時向全體業主公示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服務的重大事項,聽取業主、物業使用人對物業服務的意見和建議,及時處理投訴,改進物業服務。損害業主、物業使用人合法權益的,應當按規定及時整改。

第三十八條 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相關強制性標準、臨時管理規約等,實施損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爲,乙方可採取勸阻、制止、     等必要的合法措施。無效的,乙方應當及時報告有關行政主管部門。

第七章 物業專項維修資金

第三十九條 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屬於業主所有,應當用於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和更新、改造;可用於涉及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安全的預防性維修和更新、改造;可用於投保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專項財產保險。乙方應當按照相關規定申請使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十條 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佔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約定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分攤方式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下列規定分攤費用:

(一)屬於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由全體業主按照各自擁有房屋建築面積的比例共同承擔;

(二)屬於單幢房屋內業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由該幢房屋的全體業主按照各自擁有房屋建築面積的比例共同承擔;

(三)屬於一個單元內業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由單元內的業主按照各自擁有房屋建築面積的比例共同承擔;

(四)屬於車位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由與車位存在共用關係的業主按照各自擁有車位面積的比例共同承擔;

(五)上述(一)至(四)款情況外的共有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由相關業主按照各自擁有房屋建築面積的比例共同分攤。

業主個人維修資金分戶賬金額不夠支付所分攤維修工程費用的,差額部分由該業主承擔。

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和更新、改造,涉及甲方尚未售出的物業的,甲方應當按照前款規定分攤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

第八章 合同期限和到期處理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內,業主委員會代表業主與業主大會決定選聘或者續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四十二條 業主大會依法選聘新物業服務企業的,乙方應當在新物業服務合同生效前10日內辦理移交手續並及時退出物業管理區域。乙方應當將《廣東省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一條和《廣州市物業管理暫行辦法》第八十條規定的資料和財務移交給業主委員會,並配合新的物業服務企業做好交接工作。尚未成立業主委員會的,移交給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代管。

第四十三條 乙方應按約定及時退出物業管理區域,不得以存在事實上的物業服務關係爲由,請求業主支付物業服務合同權利義務終止後的物業服務費。

第四十四條 業主大會決定續聘的,業主委員會代表業主在本合同期限屆滿一個月前與乙方續簽物業服務合同。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業主、業主大會未作出選聘或者續聘決定,乙方自願按照本合同約定繼續提供服務的,本合同自動延續至業主、業主大會作出選聘或者續聘決定爲止。

第四十六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乙方決定不再續簽的,應當在本合同期限屆滿3個月前書面告知業主、業主委員會、甲方、物業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和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供水、供電、供氣、通信、有線電視等專營服務單位。

乙方需提前終止本合同的,應當提前3個月書面告知本條第一款所列的相關單位和人員,雙方解除合同前乙方不得停止服務,並承擔如下違約責任: 。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四十七條 甲方違反前期物業服務合同、臨時管理規約或者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給業主、物業使用人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據實賠償。

甲方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和合同約定,拒絕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託乙方修復,修復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四十八條 乙方違反違反前期物業服務合同、臨時管理規約或者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管理服務達不到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給業主、物業使用人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據實賠償。

乙方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和合同約定,擅自擴大收費範圍、提高物業服務、停車服務等收費標準或者重複收費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交納。乙方已經收取的違規費用,業主、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返還。

乙方擅自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營利,或者存在將公共收益全部據爲己有等其他侵害業主共同權益行爲的,應當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恢復原狀、賠償損失、返還收益等民事責任。

乙方在實施物業管理活動中,損害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應當依法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恢復原狀、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第四十九條 甲方與乙方惡意串通、弄虛作假,在物業承接查驗活動中共同侵害業主利益的,雙方應當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條 對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前期物業服務合同、臨時管理規約或者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給乙方或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追究並配合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追究違法違規違約的業主、物業使用人的責任,並要求其據實賠償。

第五十一條 乙方對無故不繳交有關費用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採取催繳措施,也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爭議。

依法調整物業服務、停車服務等費用標準後,乙方應及時通知業主、物業使用人按調整後的收費標準交納相關費用。業主、物業使用人不按照調整後的收費標準交納的,乙方有權依法追繳。

物業發生產權或者使用權轉移時,乙方應及時與業主、物業使用人結清物業服務費;業主、物業使用人不結清物業服務費的,乙方有權依法追繳。

第五十二條 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3.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止供應水、電、氣等或者停止使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等造成損失的;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使用、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4.屬於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或共有資金列支範圍,因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2/3以上的業主且佔總人數2/3以上的業主不同意出資從而未維修、更新、改造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造成相關後果的;其他經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共同決策從而造成的失誤;

5.                  。

第十章 其他事項

第五十三條 乙方應當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5日內,按規定向物業所在地的區房屋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並報物業所在地的區房屋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本合同的附件、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乙方公開作出的服務承諾及制定的服務細則也應當認定爲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四條 甲方應當將本合同作爲物業買賣合同的附件。甲方有義務採取合理方式將本合同中涉及物業買受人權利、義務的條款向物業買受人作出充分說明。

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買賣合同時未將本合同作爲附件的,按買賣合同約定的前期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執行。如買賣合同約定的前期物業服務收費標準與本合同約定標準不一致的,按較低的收費標準執行。買賣合同約定的收費標準低於本合同約定標準的,差額由甲方承擔。

第五十五條 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若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業主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第五十六條 甲乙雙方的聯絡方式以本合同明確的聯繫人、聯繫電話、地址等信息爲準。雙方保證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負責。一方聯絡方式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後五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已辦理房屋交付手續的業主,以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已交付房屋爲收件地址;未辦理房屋交付手續的業主,以買賣合同上載明的通信地址爲聯絡地址;業主與乙方另有約定通信地址的,以業主發出的最後一份約定爲準。

第五十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申請物業所在地人民調解委員會、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調解,或者委託廣州市物業管理行業協會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可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任何一方有權向中國廣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任何一方有權向物業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五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報物業所在地房屋行政主管部門一份(備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1.物業項目規劃平面圖

2.物業項目構成

3.物業項目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

4.前期物業服務的基本內容(政府要求)

5.前期物業服務的質量標準(企業承諾)

6.物業服務企業承擔費用的維修範圍和標準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上海物業服務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業主)委託代理人姓名:

根據《_大廈住宅用房物業管理和費用收取辦法》,甲乙雙方就乙方使用的房屋物業管理服務及費用等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房屋地址:

二、 管理建築面積: M2

三、 管理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 在管理期內,甲方向乙方提供物業管理項目有:公共場所和公共設施的清潔、水池清潔、水電設施的維護、化糞池清理、代收水電費;

五、物業管理費標準爲 元/M2月,月總額爲 元。乙方每月x日前按現金付款方式繳付物業管理費給甲方。乙方簽定物業管理服務協議後,應向甲方預繳兩個月物業管理費作履約保證金(人民幣) 元,預繳水電週轉金元,合同期滿後無息退還。

六、乙方須遵守如下規定:

1、因使用需要對房屋進行擴、加、改建(含改變間隔)、室內裝修或增加設備,乙方須以書面文件(附施工圖)向物業公司申報,根據乙方的申報材料,甲方負責向業主申報審批。我司接到業主審批通知後,通知乙方施工。

2、非住宅用房的原有公共設施及其設備的維修,由甲方負責,乙方須無條件服從維修工程的需要。如因乙方過錯延誤維修造成他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須負全部責任。乙方使用房屋不當或人爲造成房屋或公共設施損毀的,須負責修復或賠償。

3、乙方在承租屋內需增設、使用超過原核定標準規定的水、電設備,須經業主和物業公司同意並承擔所發生的費用。

4、注意防火安全,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不得在房屋內非法存放除生活所需以外的易燃、易爆等危險品。

5、乙方須遵照政府有關法律、遵守大廈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定,合法合理使用房屋,不製造環境污染、噪聲污染、空氣污染、不發生影響大廈正常生活秩序的行爲。

6、乙方須按時如數交納物業管理費、水電費及其他應交的費用,無正當理由拒交、延交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七、甲方責任、義務

1、認真貫徹、嚴格執行政府和地方的法律、法規和省、市物業管理規定。

2、爲乙方提供報批裝修所需的圖紙及技術資料。

3、對承諾的服務項目每年至少進行一次租戶滿意度的調查及徵詢,不斷提高服務質量。

4、努力爲乙方營造一個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環境。

八、法律責任

1、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或違反物業管理有關規定的,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批評、教育、勸阻,或接受業聯會委託採取其他有效措施。

2、乙方未能按照協議之約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等費用,甲方有權按日加收應交費用千分之三的滯納金。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於簽定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上海物業服務合同 篇9

代表人:

地址;

聯繫電話:________

受委託方: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住宅及配套設施

座落位置:北京市海淀區永泰莊北路甲19號

佔地面積: 平方米

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

第一條根據《怡清園業主公約》、《怡清園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及有關法律、法規,怡清園業主委員會委託________公司爲怡清園小區提供物業服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受託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爲本物業區域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遵守本合同約定。

第二條 委託服務的事項

受託方應提供以下服務:

1、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包括:樓蓋、屋頂、外牆、承重牆體、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等;

2、共用設施、設備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運行管理,包括:道路、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泵房、自行車棚、停車場、污水管、共用照明、供暖鍋爐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門禁、電梯等;

3、公共綠地的養護與管理;

4、公共環境衛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垃圾的處理等;

5、小區內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維護;

6、用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等手段維持公共秩序,阻止可疑之人進入本小區,將在本小區內作案的犯罪嫌疑人送有司查辦;

7、保管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8、按北京市政府有關規定代收、代繳水電等費用;

9、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爲,根情節輕重採取規勸、制止(限於緊急狀態且不得使用器械)、向業主委員會報告、向法院起訴等必要措施;

10、其他通常應當由物業服務公司提供的小區公共服務,如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書面告知有關限制條件,並負責監督。

受託方可以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或服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嫁給第三方。

受託方不履行上述某項義務或提前終止合同給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賠償。

第三條 服務收費標準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向受託方交納以下費用:

1、保潔費(含化糞池清掏費和垃圾清運費),由受託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元收取;

2、保安費,由受託方按每套住宅每季 _元收取;

3、小區綠化費,由受託方按每套住宅每季 _元收取;

4、門禁、監控、消防系統運行費公共照明費,由受託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元收取;

5、水泵費,由受託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元收取,無水泵的二、三號樓不收;

6、電梯費(含電梯檢驗費與電梯用電費),由受託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元收取,無電梯的二、三號樓不收;

7、公共設施維修費,由受託方按套內面積每平方米每季_元收取;

8、管理費(含營業稅與物業服務公司的利潤),由受託方按套內面積每平方米每季 X元收取;

9、供暖費,由受託方按套內面積每平方米每個供暖年度 _ 元收取;

10、停車管理費,由受託方按地上每車每季 _元、地下每車每季 _元收取;停車場地使用費,由受託方按地上每車每季_元、地下每車每季X_收取;臨時停車,每次逗留時間不超過2小時的來客免收,超過2小時的按地上每車每小時 1 元、地下每車半小時1元收取管理費,超過半小時算一小時,不足半小時不算,大型車輛加倍。

商鋪的管理費、暖氣費按套內面積收取。第1-6項收費按每100平米套內面積折算爲一戶,電梯費暫不收取。如商鋪需要經常性地使用電梯,須事先與業主委員會商定電梯費價格。

第四條 交費辦法

上述第1-7項收費及第9項供暖費、第10項車輛管理費應與受託方完成相關任務的支出(含提供相關勞務的工人工資)相符,多餘部分受託方應交給業主委員會,歸全體業主共有。停車場地使用費應於收費後按季交給產權人或共同產權人(由業主委員會代表)。受託方的利潤與受託方管理層的工資只能從管理費中提取。

管理費於提供服務後按季交納,暖氣費按供暖年度預交,其他費用均按季預交。相關服務開始提供滿一月後尚未交納的,受託方可以在公告欄公示催交。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費或由物業代收、代交的費用逾期的,從享受服務滿一月之日起受託方可以加收滯納金:逾期的第一個月,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一的滯納金;逾期的第二個月,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從逾期的第三個月起,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三的滯納金。

第五條 家庭服務

受託方應於本合同生效後一週內製定各種家庭維修服務的收費標準(維修輔助材料如螺絲、釘子、凝結劑等包括在維修服務費內)與保證修理質量的時間,報業主委員會備案後公佈。房屋自有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在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提出委託時,受託方必須接受委託並按公佈的標準收費;在保質時間內出現修理質量問題的,受託方應當免費返修。房屋自有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需要的主要材料用戶可自行購買,如需受託方提供則應先跟用戶就材料價格達成一致意見。

第六條 服務標準

受託方的服務質量應達到下列要求:

1、房屋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管理:定期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排除,建立維修服務回訪制度,每年進行年檢並保存大、中、小修的相關記錄,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

2、保潔服務:居住區域的道路、樓梯每天清掃一次,垃圾每天清運一次,及時清理居住區內公共場所的廢棄物,及時清掃積水和積雪,及時組織清理亂堆放的物品、亂張貼的宣傳品。

3、保安服務:24小時專人值守,進行日常巡查,對火警事故、交通事故、治安事件以及其它緊急情況有處理預案並於事發時及時處理,配合派出所處理區內的違法現象,不得對業主及其家屬使用暴力,對來犯外人使用暴力時不得超出正當防衛限度。

4、綠化管理:綠地無雜物,基本無裸露土地,草木修剪及時,無明顯枯枝及病蟲害現象。

5、消防管理:建立消防責任制,定期進行消防訓練,定期巡查、檢修消防設備,保證消防設備完好並有明顯標誌。

6、車輛管理:車輛停放有序,設有專人負責看管,對區內停放車輛的人爲損傷與區內停放車輛的失竊負補充責任(就侵權人或保險公司賠償後剩餘的損失負責)。

7、裝修管理:監督業主和施工單位遵照有關規定進行裝修並對裝修過程進行監控。

8、檔案資料管理:設專人管理,建立檔案資料管理辦法,並對物業基礎資料和業主入住後的相關資料統一管理。

9、急修:12小時內完成,及時率達95%以上;小修:72小時內完成,及時率達80%以上。

10、供暖:保證門窗長時間關閉的情況下頂樓北向房間氣溫不低於15度。

第七條 保障措施

爲保證以上約定達到目的,委託方享有下列權利:

1、審定受託方制定的物業服務方案及需要業主與物業使用人遵守的各項規章制度;

2、檢查受託方管理、服務工作的執行情況;

3、審查受託方的費用支出情況(管理費除外)並在小區內公告;

4、按季(或按半年、按年,依羣衆意見的強烈程度而定)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對受託方工作的滿意程度進行民意測驗,民意測驗的樣本數不得低於100人。

委託方在享有上述權利的同時應履行如下義務:

1、在合同有效期內向受託方無償提供套內面積____平方米的物業管理用房(已提供);

2、向受託方提供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這些材料已由開發商交給受託方);

3、當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時,協助受託方催交;

4、協助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物業服務與收費遺留問題。

第八條 獎懲

受託方提供服務或進行管理應儘量做到服務及時、高效(質量)、節約、和善,使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對受託方的服務與管理滿意。民意測驗將對本合同第二條、第四條規定的委託事項分別按及時、高效(質量)、節約、和善四個指標打分後取平均值。民意測驗對受託方的平均滿意率達到60%爲受託方取得全部管理費的條件。平均滿意率每降低5個百分點,應扣減測驗前一季度和測驗後一季度的管理費各5%。平均滿意率不足40%,委託方可提前單方解除合同並免除負違約責任。平均滿意率超過80%,或平均滿意率超過70%且有明顯的通貨膨脹(10%以上),委託方應建議業主大會適當提高下一年度的管理費標準。

第九條 合同終止與合同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限爲一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本合同到期時,任何一方不願續約的,應當提前30天告知對方,否則視爲同意本合同自動順延一年。但因服務質量太差導致業主與物業使用人抽樣調查平均滿意率低於40%而提前解除合同的,不受“提前告知”條款限制。

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受託方必須於10日內向委託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委託方應當採用公告催交、出具證明材料、出庭作證等方式協助受託方追收欠費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當交納的費用。

第十條附則

本合同草簽後需依《怡清園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規定進行公示,公示15天后無異議或異議者不足規定人數的,加蓋業主委員會印章,合同正式生效。

本合同雙方協商一致時可對合同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補充協議實質性地修改了合同條款的,需要完成《怡清園業主大會議事規則》規定的公示程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應當向海澱區人民法院起訴。

委託方簽章: 受託方簽章:

上海物業服務合同 篇10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名稱:______________業主大會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名稱:

物業管理資質等級證書編號: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選聘(或續聘)乙方爲______(物業名稱)提供物業管理服務,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管理區域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物業用途:

座落:

四至:

佔地面積:

總建築面積:

委託管理的物業範圍及構成細目見附件一。

第二章 物業服務內容

第三條 制定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材料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牆體、樓梯間、走廊通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糞池、泵房、自行車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公共區域的綠化養護與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維護公共秩序,包括門崗服務、物業區域內巡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維持物業區域內車輛行駛秩序,對車輛停放進行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消防管理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設備的維護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電梯、水泵的運行和日常維護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其他委託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物業服務質量

第十五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質量按以下第___項執行:

1.執行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發佈的《北京市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京國土房管物字[20__]950號)規定的標準一,即普通商品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執行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發佈的《北京市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京國土房管物字[20__]950號)規定的標準二,即經濟適用房、直管和自管公房、危舊房改造回遷房管理服務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執行雙方約定的物業服務質量要求,具體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 物業服務費用

第十六條 (適用於政府指導價)物業服務費用執行政府指導價。

1.物業服務費由乙方按____元/平方米.月向業主(或交費義務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築面積計算,房屋建築面積包括套內建築面積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

其中,電梯、水泵運行維護費用價格爲:____;按房屋建築面積比例分攤。

2.如政府發佈的指導價有調整,上述價格隨之調整。

3.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按照乙方與保險公司簽定的保險單和所交納的年保險費按照房屋建築面積比例分攤。乙方收費時,應將保險單和保險費發票公示。

第十七條 (適用於市場調節價)物業服務費用實行市場調節價。

1.物業服務費由乙方按____元/平方米.月向業主(或交費義務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築面積計算,房屋建築面積包括套內建築面積加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

其中,電梯、水泵運行維護費用價格爲:____;按房屋建築面積比例分攤。

2.物業服務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維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

(9)其它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適用於包乾制)物業服務費如需調整,由雙方協商確定。

4.(適用於酬金制)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費中提取____%作爲乙方的酬金。

5.(適用於酬金制)物業服務費如有節餘,則轉入下一年度物業服務費總額中;如物業服務費不足使用,乙方應提前告知甲方,並告知物業服務費不足的數額、原因和建議的補足方案,甲方應在合理的期限內對乙方提交的方案進行審查和作出決定。

6.(適用於酬金制)雙方約定聘請/不聘請專業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進行審計;聘請專業機構的費用由全體業主承擔,專業機構由雙方協商選定/(甲方選定、乙方選定)。

第十八條 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從專項維修資金支出。

第十九條 停車費用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車位:________

2.車庫車位(租用):________;其中,物業管理服務費爲:________

車庫車位(已出售):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 乙方對業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的費用另行收取,乙方制定的對業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的收費價格應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

第五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二十一條 甲方權利義務

1.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

2.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情況;

3.按照法規政策的規定決定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管理;

4.(適用於酬金制)審查乙方提出的財務預算和決算;

5.甲方應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或組織移交以下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4)各專業部門驗收資料;

(5)房屋和配套設施的產權歸屬資料;

(6)物業管理所必須的其它資料。

6.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物業管理用房,管理用房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管理用房按以下方式使用:

(1)乙方無償使用;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當業主和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時,督促其交納。

8.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遺留問題: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協助乙方作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管理工作。

10.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甲方的業主委員會作爲執行機構,具有以下權利義務:

1.在業主大會閉會期間,根據業主大會的授權代表業主大會行使基於本合同擁有的權利,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按照法規政策的規定必須由業主大會決議的除外)

2.監督和協助乙方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3.組織物業的交接驗收;

4.督促全體業主遵守《業主公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

5.督促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限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6.如實向業主大會報告物業管理的實施情況;

7.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甲方的授權和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在本物業區域內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2.有權要求甲方、業主委員會、業主及物業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務行爲;

3.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

4.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制度的行爲,有權根據情節輕重,採取勸阻、制止、________等措施;

5.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物業的整體管理委託給第三方;

6.每年度向甲方報告物業管理服務實施情況;

7.(適用於酬金制)向甲方或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年不少於一次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當甲方或業主對公佈的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提出質詢時,應及時答覆。

8.本合同終止時,應移交物業管理權,撤出本物業,協助甲方作好物業服務的交接和善後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專項維修資金及帳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 合同期限

第二十四條 委託管理期限爲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七章 合同解除和終止的約定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滿,甲方決定不委託乙方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決定不再接受委託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甲方沒有將續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見通知乙方,且沒有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乙方繼續管理的,視爲此合同自動延續。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終止後,在新的物業管理企業接管本物業項目之前,乙方應當應甲方的要求暫時(一般不超過三個月)繼續爲甲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甲方業主(或交費義務人)也應繼續交納相應的物業服務費用。

第二十八條 其他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九條 因甲方違約導致乙方不能提供約定服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且嚴重違約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 乙方未能按照約定提供服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且嚴重違約的,甲方經業主大會持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權的業主通過後有權解除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一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二條 業主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的,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應繳費用萬分之____加收違約金。

第三十三條 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由於解除合同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三十四條 乙方在合同終止後,不移交物業管理權,不撤出本物業和移交管理用房及有關檔案資料等,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委託期限內平均物業管理年度費用____‰的違約金,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三十五條 爲維護公衆、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情況,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財產損失的,當事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三十六條 其他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 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____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方式解決。

1.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但業主拖欠物業服務費用的,乙方可以直接按照有關規定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第四十條 本合同自______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業主委員會)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委託管理的物業範圍及構成細目(略)

上海物業服務合同 篇11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物業名稱:

物業類型:商業經營

建築面積:約 平方米

坐落位置:

受開發公司的委託,爲其城市主人售樓處實施物業管理。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物業管理服務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物業管理期限及付款方式

(一)物業管理服務期限

乙方爲甲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期限爲:自月日至年

(二)合同金額

經甲乙雙方協商,有乙方爲甲方城市主人售樓處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甲方付給乙方物業管理費每月 元(人民幣大寫: )。

(三)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爲按月支付,合同簽訂五日內支付第一個月費用,以後 號支付。

第二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1、監督乙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爲,就物業管理服務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2、依據本協議甲方向乙方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及其它費用。

3、接受乙方的管理和服務。

4、由於乙方失職等原因造成甲方財產等損失的,由乙方負責承擔賠償責任。

5、簽收乙方的書面通知。

(二)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各崗位制度。

2、依據本協議,向甲方收取物業管理費,並開具正規物業管理費發票。

3、負責各崗位員工的培訓工作。

4、接受甲方的監督、管理,遵守甲方的相關工作制度。

5、配合售樓處的相關工作安排。

第三條 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物業管理服務:

(一)售樓處室內的衛生、保潔工作及各類耗材。

(二)售樓前車場的車輛協調指揮工作。

(三)售樓處的相關秩序維護工作。

(四)售樓處夜間物品看管工作。

(五)日常維修工作(材料費另計)。

(六)玻璃幕牆的定期清理工作。

(七)秩序維護24小時不間斷服務。

第四條 各崗位工作標準

1、秩序維護崗:

(1) 注重個人衛生,穿着指定的制服。

(2) 不準在崗時間和閒散人員聊天、說與工作無關的話;

(3) 注重禮儀,使用標準用語和標準動作爲客戶提供優質服務;

(4) 距客戶車輛5米左右敬禮;

(5) 對於看房、辦事的客戶予以感謝,幷敬禮引導車輛停放;

(6) 想離開售樓區的車輛及人員敬禮示意,感謝客戶的光臨;

(7) 使用標準動作引領客戶停車並詢問客戶前來目的。

2、保潔崗

(1) 注重個人衛生,穿着指定的制服;

(2) 注重禮儀,面帶微笑使用標準用語和標準動作爲客戶提供服務;

(3) 工作時間遇到任何客戶均應問好並微笑致意,禁止清潔人員與客戶或其他工作人員聊天或談論工作以外之事情;

(4) 售樓處清潔工工作應達到乾淨、衛生的清潔標準,主要包括如下工作:

① 包括但不限於辦公垃圾收集、桌面擦拭;

② 每日擦拭辦公傢俱,每週擦拭室內窗戶玻璃一次;

③ 每日擦拭售樓處樣板間的地板和大理石工作;

④ 每週沙盤灰塵的處理;

⑤ 每日售樓處地毯的清潔;

⑥ 每日售樓處傢俱的擦拭;

⑦ 每日售樓牆面彈塵;

⑧ 售樓處洽談室隨時清潔工作;

⑨ 售樓處衛生間隨時清潔工作;

⑩ 售樓處客戶接待區隨時清潔工作;

(5) 員工安全操作標準

① 不得在辦公區內奔跑;

② 不得將手伸進垃圾桶內或垃圾袋內,乙方利器和碎玻璃將手刺傷; ③ 發現公共區照明不良或設備有損壞,應馬上報告物業部,儘快處理並採取臨時救急措施,以免發生危險;

④ 清潔時使用吸塵器、洗地機等機械時注意是否有電線絆腳的可能性,並放工作牌提醒他人 ;

⑤ 清洗地毯和洗地時要特別注意是否弄溼電插頭和插座,小心觸電;

⑥ 當時有較濃的清潔劑時應戴手套,以免被化學藥劑 腐蝕皮膚。

第五條 各崗位工作紀律

(1) 秩序維護崗

① 隨時要保持職業風度,保持立正姿勢,不能裝手、抄手,叉腰或將手 放在衣服口袋中,不得抓頭,摳鼻子、敲桌子,玩弄其他物品;

② 上崗不準帶手機、小靈通、不準撥打私人電話或將鑰匙等物品掛在腰間;

③ 行走時要自然挺立,從容端莊,切記走路時旁若無人,漫不經心左右搖晃,上班前四小時不得喝酒或喝帶酒精飲料,打噴嚏、咳嗽應轉身向後;

④ 與人交談時應保持適當距離。(1米爲宜),表情自然大方,保持正面平視,態度親切,誠懇,語言清晰易懂,音量適中,使用普通話。談吐要文雅,多使用敬語,如“請”“謝謝”“對不起”“不客氣”“這是我們應該做的”等,最忌粗俗口頭語;

⑤ 正確稱呼客人,在姓氏後面加上先生、小姐、女士等稱呼用語,不知道姓氏時,可用“這位先生”“這位小姐”等,不可用“你””他”等人稱代詞表示客人;

⑥ 應答領導、客人時不可簡單的說“不知道”“沒有”“不行”儘量使用婉轉語言拒絕客人的不合理要求,如“對不起,我們不能這樣做”;

⑦ 領導、客人之間在交談時,不可去旁聽,不插嘴,如與其有事相商,可暫待一旁,目視其談話,待其談話間歇是在插入,“對不起,可打擾一下嗎?”然後儘快說完並向領導、客人致歉;

⑧ 上班時間謝絕親友探訪;

⑨ 當班是不允許幹私活,不許讀書看報,不許閱讀雜誌,不許吸菸或吃東西、睡崗。

(2) 保潔崗

① 上下班要準時,不遲到、不早退;簽到、簽退;

② 注意儀容、儀表及個人衛生,按要求穿着整齊乾淨的制服、鞋襪,佩戴工牌,女員工頭髮梳理整齊盤好,男員工不留長髮、鬍鬚;所有員工不留長指甲;

③ 簽到後馬上去所所屬崗位報到,不能借口在其他區域逗留而不上崗;上班後不能大聲喧譁、搭肩、追逐、吵鬧及吹口哨;

④ 經常保持禮貌狀態,遇到賓客時要用禮貌的文明用語,如:“你好”“再見”等。遇到客人時,應主動側身讓行,不可以和客人搶行或並排; ⑤ 如發現任何嫌疑人、可疑物、可疑事件,應立即報告現場管理人員或向公司報告;

⑥ 不得將客人情況向他人泄密,不要在客人面前議論其他客人或員工; ⑦ 服從上級領導的安排或調動,聽從指示,按時、按質、按要求完成工作,接受上司的檢查和批評,立即改正錯誤,不得頂撞或藉口推脫;

⑧ 上班時間謝絕親友探訪,當班時不準幹私活,不許讀書看報,不許閱讀雜誌,不許吸菸或吃東西;

⑨ 上班時間不得在更衣室內或其它地方閒談或睡覺,不得竄到其他地方閒逛;如去衛生間或其他地點應該有領導同意方可,同事告訴自己周圍的同事讓其他人知道你的位置。

第六條 工作禮儀(通用)

(1) 和藹可親,溫文爾雅,保持微笑,精神振奮,情緒飽滿,不卑不亢;

(2) 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工作中充滿愛心、對客人的愛心、對本職工作的愛心;

(3) 爲客人服務時,不準流露出厭煩、冷淡、憤怒、恐懼等表現,亦不能扭捏作態,做鬼臉,吐舌、眨眼;

(4) 遇到認識的領導、客人,應先敬禮微笑,打招呼問好;

(5) 領導或客人到來之前,應保持基本站勢,通過觀察,迅速準確理解其目的,儘快出迎,人到,微笑到,禮貌用語到,並切實提供服務;

(6) 當客人提出不屬於你本人工作職責的要求、願望、詢問、投訴時,都必須代表公司接待、安排、指引,採取一些必要措施當場解決,不可推諉,或將顧客擱一邊;

(7) 服務要一致對外,任何一個內部問題及差錯都在內部解決,不暴露在顧客面前;

(8) 必須樹立“正確”“快速”的服務理念,談話,應答,操作都要求“準”“快”,對客戶的詢問,如有不清楚,應向同事,上級確認後在準確回答,不可憑空想象,平時要特別訓練基本功,不可讓顧客等的不耐煩;物人的方便,如遞送文稿,應保持對方使用的狀態,遞尖銳物,尖端不指向對方;

(9) 不可將不愉快的個人情緒,帶到工作中來,善於做自我情緒調節,控制消除不良情緒,若因情緒難於控制不適合上崗工作,應向上級說明情況,請假休息,待康復後才上崗;

(10)簡單投訴,凡自己能處理的,就應負責到底,解決不了的問題,報告上級,事關重大的投訴,切不可輕易地將所有的錯誤都承擔下來,因這可能造成公司重大損失;

(11)工作中應竭盡全力不出差錯,一旦因自己的差錯引起客戶不滿應鄭重道歉,對其他同事的差錯,也應視作自己的差錯主動向客戶道歉。由於自己的差錯導致損失時,不可擅自草率處理,掩蓋事實,這隻有使事態惡化,而應及時上報,等待處理;

(12)牢記對顧客說的每句話都代表公司,必須言而有信,對自己的言行負責,不可信口開河,失信於人;

(13)尊重他人的宗教信仰,風俗習慣,不可亂髮議。

第七條 日常管理

(1)售樓處的日常工作質量、標準的監督管理納入到濟南美嘉園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的相關培訓、監督、管理的工作;

(2)售樓部夜間工作質量濟南美嘉園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夜查區域,按公司主管級以上人員夜間值班表進行檢查。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 甲方違反本協議,使乙方爲達到約定的管理服務質量目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乙方應給予賠償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 乙方違反本協議,未達到管理服務約定目標的,甲方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給予賠償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九條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向物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無效的,雙方可採取向濟南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備註:甲方提前15天協議到期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 如因實際情況發生變化,導致物業管理成本增加的,雙方另行協商。

第十一條 本協議一式叄份,甲方貳份,乙方壹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上海物業服務合同 篇12

廠區物業服務合同

甲方(被委託方): XX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繫電話: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乙方(委託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繫電話: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爲搞好廠區的物業管理, XX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進駐企業 (以下簡稱乙方)經友好協商,雙方簽訂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負責進駐企業大樓的供水、供電和電梯服務,以及提供治安保衛、環衛清掃、綠化管理等服務。甲方爲乙方提供服務,乙方應積極協助,提供便利條件。

二、乙方提出的供水、供電要求

1、用電類別: ;用水容量: ;用電容量: ;用表直供: ;用甲方配電房 直供。

2、每月水費、排污費按 市規定工業用水、排污費的收費標準計取;電費按供電部門費用標準另分攤配電費及維修費 元/度(大寫: );每月初 日抄表, 日收費。

3、除突遇不可抗拒因素導致停水、停電外,凡(檢)修等原因,甲方應提前 天通知乙方做準備。

4、乙方要嚴格按申報的電容量用電,若一經發現超負荷用電,除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外,由此造成的事故責任和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5、凡由甲方配電、供水的直供戶,不得向樓外鄰近的用戶提供水、電,也不得在內部擅自接用水、電,如若超負荷造成的配電設備損壞,或因其他原因影響他人生產或造成下水道堵塞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修復。

三、計量辦法

1、乙方專線始端應配置電度表,每月按表計費,並分攤部分公用電費用;如中小企業合用一個電錶、水錶時,則按電錶、水錶的實用數進行各戶分攤,分攤比例按各戶使用情況,水管直徑等情況議定。

2、根據 市供電局有關規定,實行基本電價 元/度,基本水價以自來水公司規定的底價爲準。

3、乙方接到甲方《繳費通知》後,如對耗電量或費用有疑問時,應在 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出諮詢、覈對,逾期被視爲認可。

4、甲方向乙方發出《繳費通知》(含本協議第六條規定的收費項目和租房合同所規定的項目)後 日內(遇節、假日順延)應繳納費用,如電話催促仍逾期不交者,按日加收滯納金 %,每月 日前仍不結清欠款的,則停止水、電供給。

四、物件設施管理

1、甲方有償提供給乙方的物件、設備、設施(如門窗、配電櫃、廁所、空調、電梯)應完好無損。

2、乙方要加強員工管理教育,愛護公物和公共設施,自覺遵守衛生條例,不亂扔廢棄物,不亂堆垃圾,不亂停放車輛,違法亂紀者將處以 元(大寫: )罰款。

3、甲、乙雙方都要加強治安保衛工作,甲方負責門衛治安,乙方負責內部保安工作。甲、乙雙方要互相支持,密切配合。

五、電梯使用管理

1、甲方提供正常運行的客貨梯,其維修、大修、保養費用和電費,由乙方或使用電梯單位共同承擔。

2、原則上由甲方指派專業人員操作電梯,也可由乙方指派專人持證上崗操作電梯,並且負責保養電梯、打掃電梯內衛生。

3、若電梯出現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物業管理部門派專業人員檢修,其維(檢)修費或更換零件費等開支,由乙方支付。

4、電梯爲客貨兩用,不能超重,嚴格按照電梯使用的有關制度進行管理。

六、收費項目及金額

1、電梯使用費用: 元/平方米/月(大寫: )。

2、物業管理費用: 元/平方米/月(大寫: )(含市政設施、公用維修、環衛、公共衛生、綠化及治安等費用)。

七、爭議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向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無效的,雙方可採取以下第 種措施(只能選擇一種):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

1、本協議系甲、乙雙方所籤 租賃合同之附件,與該合同具同等效力。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議定,其補充協議書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協議具同等效力。

3、本協議經雙方簽章後生效。

4、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名:

簽訂地點:

乙方代表簽名:

簽訂地點: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上海物業服務合同 篇13

物業服務合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名稱: 業主大會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名稱:

物業管理資質等級證書編號: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選聘(或續聘)乙方爲(物業名稱)提供物業管理服務,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物業管理區域基本情況物業名稱:物業用途:座落:四至:佔地面積:總建築面積:委託管理的物業範圍及構成細目見附件一。

第二章物業服務內容第三條制定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材料等;。

第四條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牆體、樓梯間、走廊通道、。

第五條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

第六條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糞池、泵房、自行車棚、。

第七條公共區域的綠化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公共環境衛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

第九條維護公共秩序,包括門崗服務、物業區域內巡查、。

第十條維持物業區域內車輛行駛秩序,對車輛停放進行管理,。

第十一條消防管理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設備的維護管理,。

第十二條電梯、水泵的運行和日常維護管理,。

第十三條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第十四條其他委託事項(1);(2);(3)。

第三章物業服務質量第十五條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質量按以下第項執行:1.執行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發佈的《北京市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京國土房管物字[20__]950號)規定的標準一,即普通商品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

2.執行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發佈的《北京市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京國土房管物字[20__]950號)規定的標準二,即經濟適用房、直管和自管公房、危舊房改造回遷房管理服務標準;。

3.執行雙方約定的物業服務質量要求,具體爲:

第四章物業服務費用第十六條(適用於政府指導價)物業服務費用執行政府指導價。

1.物業服務費由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向業主(或交費義務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築面積計算,房屋建築面積包括套內建築面積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

其中,電梯、水泵運行維護費用價格爲:;按房屋建築面積比例分攤。

2.如政府發佈的指導價有調整,上述價格隨之調整。

3.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按照乙方與保險公司簽定的保險單和所交納的年保險費按照房屋建築面積比例分攤。乙方收費時,應將保險單和保險費發票公示。

第十七條(適用於市場調節價)物業服務費用實行市場調節價。

1.物業服務費由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向業主(或交費義務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築面積計算,房屋建築面積包括套內建築面積加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

其中,電梯、水泵運行維護費用價格爲:;按房屋建築面積比例分攤。

2.物業服務支出包括以下部分:(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維護費用;(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6)辦公費用;(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9)其它費用:;。

3.(適用於包乾制)物業服務費如需調整,由雙方協商確定。

4.(適用於酬金制)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費中提取%作爲乙方的酬金。

5.(適用於酬金制)物業服務費如有節餘,則轉入下一年度物業服務費總額中;如物業服務費不足使用,乙方應提前告知甲方,並告知物業服務費不足的數額、原因和建議的補足方案,甲方應在合理的期限內對乙方提交的方案進行審查和作出決定。

6.(適用於酬金制)雙方約定聘請/不聘請專業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進行審計;聘請專業機構的費用由全體業主承擔,專業機構由雙方協商選定/(甲方選定、乙方選定)。

第十八條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從專項維修資金支出。

第十九條停車費用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1.露天車位:2.車庫車位(租用):;其中,物業管理服務費爲:車庫車位(已出售):3. 4.第二十條乙方對業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的費用另行收取,乙方制定的對業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的收費價格應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

第五章雙方權利義務第二十一條甲方權利義務1.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2.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情況;3.按照法規政策的規定決定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管理;4.(適用於酬金制)審查乙方提出的財務預算和決算;5.甲方應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向乙方移交或組織移交以下資料:(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2)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4)各專業部門驗收資料;(5)房屋和配套設施的產權歸屬資料;(6)物業管理所必須的其它資料。

6.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向乙方提供平方米建築面積物業管理用房,管理用房位置:。

管理用房按以下方式使用:(1)乙方無償使用;(2)。

7.當業主和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時,督促其交納。

8.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遺留問題:(1);(2)

9.協助乙方作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管理工作。

10.其他:。

第二十二條甲方的業主委員會作爲執行機構,具有以下權利義務:1.在業主大會閉會期間,根據業主大會的授權代表業主大會行使基於本合同擁有的權利,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按照法規政策的規定必須由業主大會決議的除外)

2.監督和協助乙方履行物業服務合同;3.組織物業的交接驗收;4.督促全體業主遵守《業主公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5.督促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限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用;6.如實向業主大會報告物業管理的實施情況;7.其他:。

第二十三條乙方權利義務1.根據甲方的授權和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在本物業區域內提供物業管理服務;2.有權要求甲方、業主委員會、業主及物業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務行爲;3.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4.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制度的行爲,有權根據情節輕重,採取勸阻、制止、等措施;5.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物業的整體管理委託給第三方;6.每年度向甲方報告物業管理服務實施情況;7.(適用於酬金制)向甲方或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年不少於一次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當甲方或業主對公佈的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提出質詢時,應及時答覆。

8.本合同終止時,應移交物業管理權,撤出本物業,協助甲方作好物業服務的交接和善後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專項維修資金及帳目、。

9.其他:。

第六章合同期限第二十四條委託管理期限爲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七章合同解除和終止的約定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期滿,甲方決定不委託乙方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決定不再接受委託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期滿,甲方沒有將續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見通知乙方,且沒有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乙方繼續管理的,視爲此合同自動延續。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終止後,在新的物業管理企業接管本物業項目之前,乙方應當應甲方的要求暫時(一般不超過三個月)繼續爲甲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甲方業主(或交費義務人)也應繼續交納相應的物業服務費用。

第二十八條其他條款。

第八章違約責任第二十九條因甲方違約導致乙方不能提供約定服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且嚴重違約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乙方未能按照約定提供服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且嚴重違約的,甲方經業主大會持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權的業主通過後有權解除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一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二條業主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的,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應繳費用萬分之加收違約金。

第三十三條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由於解除合同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三十四條乙方在合同終止後,不移交物業管理權,不撤出本物業和移交管理用房及有關檔案資料等,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委託期限內平均物業管理年度費用_________‰的違約金,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三十五條爲維護公衆、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情況,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財產損失的,當事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三十六條其他條款

第九章附則第三十七條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_________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但業主拖欠物業服務費用的,乙方可以直接按照有關規定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第四十條本合同自起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代表人:(業主委員會)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上海物業服務合同 篇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名稱: 業主大會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名稱:

物業管理資質等級證書編號: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選聘(或續聘)乙方爲(物業名稱)提供物業管理服務,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物業管理區域基本情況物業名稱:物業用途:座落:四至:佔地面積:總建築面積:委託管理的物業範圍及構成細目見附件一。

第二章物業服務內容第三條制定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材料等

第四條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牆體、樓梯間、走廊通道。

第五條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

第六條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糞池、泵房、自行車棚。

第七條公共區域的綠化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公共環境衛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

第九條維護公共秩序,包括門崗服務、物業區域內巡查

第十條維持物業區域內車輛行駛秩序,對車輛停放進行管理

第十一條消防管理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設備的維護管理

第十二條電梯、水泵的運行和日常維護管理

第十三條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第十四條其他委託事項

第三章物業服務質量第十五條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質量按以下第項執行:

1.執行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發佈的《北京市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京國土房管物字[20__]950號)規定的標準一,即普通商品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

2.執行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發佈的《北京市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京國土房管物字[20__]950號)規定的標準二,即經濟適用房、直管和自管公房、危舊房改造回遷房管理服務標準;。

3.執行雙方約定的物業服務質量要求,具體爲:

第四章物業服務費用第十六條(適用於政府指導價)物業服務費用執行政府指導價。

1.物業服務費由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向業主(或交費義務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築面積計算,房屋建築面積包括套內建築面積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

其中,電梯、水泵運行維護費用價格爲:;按房屋建築面積比例分攤。

2.如政府發佈的指導價有調整,上述價格隨之調整。

3.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按照乙方與保險公司簽定的保險單和所交納的年保險費按照房屋建築面積比例分攤。乙方收費時,應將保險單和保險費發票公示。

第十七條(適用於市場調節價)物業服務費用實行市場調節價。

1.物業服務費由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向業主(或交費義務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築面積計算,房屋建築面積包括套內建築面積加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

其中,電梯、水泵運行維護費用價格爲:;按房屋建築面積比例分攤。

2.物業服務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維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

(9)其它費用:

3.(適用於包乾制)物業服務費如需調整,由雙方協商確定。

4.(適用於酬金制)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費中提取%作爲乙方的酬金。

5.(適用於酬金制)物業服務費如有節餘,則轉入下一年度物業服務費總額中;如物業服務費不足使用,乙方應提前告知甲方,並告知物業服務費不足的數額、原因和建議的補足方案,甲方應在合理的期限內對乙方提交的方案進行審查和作出決定。

6.(適用於酬金制)雙方約定聘請/不聘請專業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進行審計;聘請專業機構的費用由全體業主承擔,專業機構由雙方協商選定/(甲方選定、乙方選定)。

第十八條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從專項維修資金支出。

第十九條停車費用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車位:

2.車庫車位(租用):

其中,物業管理服務費爲:

車庫車位(已出售):

第二十條乙方對業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的費用另行收取,乙方制定的對業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的收費價格應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

第五章雙方權利義務

第二十一條甲方權利義務

1.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

2.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情況;

3.按照法規政策的規定決定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管理;

4.(適用於酬金制)審查乙方提出的財務預算和決算;

5.甲方應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向乙方移交或組織移交以下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4)各專業部門驗收資料;

(5)房屋和配套設施的產權歸屬資料;

(6)物業管理所必須的其它資料。

6.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向乙方提供平方米建築面積物業管理用房,管理用房位置:

管理用房按以下方式使用:

(1)乙方無償使用;

(2)

7.當業主和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時,督促其交納。

8.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遺留問題:。

9.協助乙方作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管理工作。

10.其他:

第二十二條甲方的業主委員會作爲執行機構,具有以下權利義務:

1.在業主大會閉會期間,根據業主大會的授權代表業主大會行使基於本合同擁有的權利,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按照法規政策的規定必須由業主大會決議的除外)

2.監督和協助乙方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3.組織物業的交接驗收;

4.督促全體業主遵守《業主公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

5.督促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限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6.如實向業主大會報告物業管理的實施情況;7.其他:

第二十三條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甲方的授權和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在本物業區域內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2.有權要求甲方、業主委員會、業主及物業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務行爲;

3.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

4.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制度的行爲,有權根據情節輕重,採取勸阻、制止、等措施;

5.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物業的整體管理委託給第三方;

6.每年度向甲方報告物業管理服務實施情況;

7.(適用於酬金制)向甲方或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年不少於一次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當甲方或業主對公佈的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提出質詢時,應及時答覆。

8.本合同終止時,應移交物業管理權,撤出本物業,協助甲方作好物業服務的交接和善後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專項維修資金及帳目、。

9.其他:

第六章合同期限第二十四條委託管理期限爲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七章合同解除和終止的約定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期滿,甲方決定不委託乙方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決定不再接受委託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期滿,甲方沒有將續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見通知乙方,且沒有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乙方繼續管理的,視爲此合同自動延續。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終止後,在新的物業管理企業接管本物業項目之前,乙方應當應甲方的要求暫時(一般不超過三個月)繼續爲甲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甲方業主(或交費義務人)也應繼續交納相應的物業服務費用。

第二十八條其他條款。

第八章違約責任第二十九條因甲方違約導致乙方不能提供約定服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且嚴重違約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乙方未能按照約定提供服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且嚴重違約的,甲方經業主大會持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權的業主通過後有權解除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一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二條業主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的,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應繳費用萬分之加收違約金。

第三十三條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由於解除合同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三十四條乙方在合同終止後,不移交物業管理權,不撤出本物業和移交管理用房及有關檔案資料等,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委託期限內平均物業管理年度費用_________‰的違約金,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三十五條爲維護公衆、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情況,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財產損失的,當事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三十六條其他條款

第九章附則第三十七條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_________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但業主拖欠物業服務費用的,乙方可以直接按照有關規定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第四十條本合同自起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代表人:(業主委員會)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一:委託管理的物業範圍及構成細目

上海物業服務合同 篇15

本合約當事人

甲方:

乙方:

前期物業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管理合同》生效時止的物業管理。

本物業名稱:

乙方所購房房屋銷售(預售)合同編號:

建築面積:12856平方米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在乙方簽訂《房屋買賣(預售)合同》時,甲乙雙方就前期物業管理服務達成如下合約:

第一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房屋共用的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綠化、環境衛生、保安、交通等項目進行維護、修繕、服務與管理;

2.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並書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4.制止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的行爲;

5.物業管理企業可委託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與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6.依據本合約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費用;

7.編制物業管理服務及財務年度計劃;

8.每叄個月向乙方公佈物業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9.提前將裝飾裝修房屋的注意事項和限制條件書面告知乙方,並在乙方入住辦理裝修手續時與乙方訂立《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10.不得佔用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11.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等有償服務;

12.自本合約終止時起5日內,與業主委員會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辦理本物業的物業管理移交手續,物業管理移交手續須經業主委員會確認。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參加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2.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爲,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3.遵守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

4.依據本合約向甲方交納物業管理費用;

5.雨潤、御墅天築區域以外的道路、酒店、商業休閒服務設施、基礎配套設施爲甲方單獨投資建設,權屬爲甲方所有。

6.別墅內配置的地源熱泵中央空調設備、風管、風機不得在室內裝飾時隨意改動管線走向和位置,因隨意改動所造成的設備損壞或報廢其責任和維修費用由用戶自理。

7.別墅內配置的智能化系統,不得在室內裝飾時隨意改動系統管線走向和位置,因隨意改動所造成的設備損壞或報廢其責任和維修費用由用戶自理。

8.如地方政府要求甲方更改部分公共設施方案,並由地方政府統一建設部分公共設施,則乙方不得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9.裝飾裝修房屋時,遵守《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不準擅自改變房屋建築及其設施設備的結構、外貌(含外牆、外門窗、陽臺等部位設施的顏色、形狀和規格;封閉露臺,天井和陽臺,並加裝防盜窗;在天井、陽臺、外天窗上裝設封閉籠罩;安裝遮陽蓬、曬衣架;在屋面裝設太陽能熱水器)、設計用途、功能和佈局等;

10.不得佔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公共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因搬遷、裝飾裝修等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應事先通知甲方,並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給予賠償;

11.轉讓房屋時,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讓方與甲方簽訂本合約;

12.對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等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等造成的損失、損害承擔民事責任;

13.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採光、維修、通行、衛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係,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14.乙方自備車輛如需長期進入並停放小區內,必須在小區物業管理公司進行登記,辦理出入證明,嚴格遵守物業管理的車輛行駛及停放規定,如經物業管理公司同意進入並需臨時停放的車輛,須按物業公司的規定停放在指定位置並交納相關停車費用;非甲方或物業公司指定的地點(如道路、廣場)一律不得停放,否則甲方及物業管理公司有權拒絕乙方車輛進入小區內。

第二條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維護和管理

二、房屋共用設施設備及其運行的維護和管理

三、環境衛生

四、保安

五、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六、房屋裝飾裝修管理

七、管家服務

八、委託經營服務

第三條物業管理服務費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

一、乙方交納費用時間:自接收房屋通知之日起,首付三個月的物業管理費,以後按季繳納,在每季的前一週交清下季費用;在20_年購房者可免交當年的物業管理費,因乙方原因不裝修、不入住的空置房按半價收取物業管理費用(計算單位:按月計算);

二、住宅建築面積:別墅:每月每平方米3.6元;

三、乙方出租物業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由乙方交納;

四、乙方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五、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標準按市物價局批覆調整;

第三條維修基金的管理與使用

第四條維修基金的管理與使用以《安徽省物業管理條例》爲參照,按出臺的《本市物業維修基金管理辦法》執行。

第五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合約,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乙方違反合約,使甲方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甲方違反合約,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費用,退還利息並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違反合約,不按本合約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間交納有關費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齊並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萬分之五交納滯納金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在本合約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約無法履行,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七條本合約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約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八條本合約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向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無效的,可向黃山市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除本合同及補充協議約定條款外,任何口頭承諾無效。

第十條本合約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本合約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上海物業服務合同 篇16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業主管理委員會)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

爲加強_________(物業名稱)的物業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爲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部第33號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等國家、地方有關的物業的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的、自願的、兩方都贊同的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_________(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的、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管理內容

1.物業基本情況

(1)物業類型: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

(3)四至:東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

(4)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5)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2.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內附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內的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6)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7)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8)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9)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10)法規和政策規定及授權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二條 委託物業管理形式

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和住宅公共維修基金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政府規定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戶)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

(2)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戶)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

(3)由甲方按統一標準直接支付給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政府規定的標準調整;

(2)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上調;

(3)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下調;

(4)按每年當地政府公佈的物價漲跌幅度調整;

(5)按雙方議定的標準調整_________。

3.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

(1)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的歸集、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關文件執行。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不敷使用時,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物業管理委員會研究決定,按建築面積比例向產權人續籌或由產權人按實分攤。

(3)產權人在出售、轉讓或饋贈其單元或因其他原因房屋產權轉移時,所繳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不予退還,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

4.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_________元,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擔;

(3)在_________費用中支付。

5.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併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由甲方承擔全部空置物業的管理成本費用,即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每月_________元;

(2)由甲方承擔上述管理成本費用的_________%。

第四條 其他有償服務費用

1.車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務費用:

(1)機動車:_________;

(2)非機動車:_________;

2.有線電視: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五條 代收代繳收費服務

受有關部門或單位的委託,乙方可提供水費、電費、燃(煤)氣費、熱費、房租等代收代繳收費服務(代收代繳費用不屬於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收費標準執行政府規定。

第六條 物業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七條 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本合同規定甲方將住宅區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並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撥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給乙方,按月租金_________元租用,並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_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_____元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乙方提出意見和建議。每半年一次考覈評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六條規定的目標和指標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9)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和規章制度以及業主公約的行爲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停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業責任人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協調乙方與行政管理部門、業主間的關係;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2.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現管理目標、經濟指標,並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訂維修方案,報甲方審議通過後,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領取所需的維修經費;

(4)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帳目的監督並報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區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收支帳目;

(5)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6)乙方須本着高效、精幹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置管理機構和人員;

(7)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

(9)有權依照甲方委託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物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10)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物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1)開展卓有成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2)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第八條 物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1.各項管理指標執行物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後_________年內達到_________標準。

2.確保年完成各項收費指標_________元,合理支出_________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_________%作爲經營收入。

第九條 風險抵押

1.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作爲風險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後三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於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4.如由於乙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返還抵押金,並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第十條 獎罰措施

1.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如有節餘,甲方按節餘額_________%獎勵乙方。

2.如該住宅區被評爲全國、省、市文明住宅小區,甲方分別獎勵乙方人民幣_________元(全國)、_________元(省)、_________元(市);獲得上級部門單項獎或有關榮譽的獎金另訂;如在乙方管理期間,由乙方獲得的文明小區稱號被上級部門取消,則乙方應全部返還上述獎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補償或承擔相應責任。

4.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_________元至_________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5.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戶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 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於期滿前的_________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合同終止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

第十二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甲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乙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三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爲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條 通知

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爲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八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上海物業服務合同 篇17

被委託方:___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委託方: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搞好廠房的物業管理,___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與進駐企業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簽訂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負責大樓進駐企業的供水、供電和電梯,以及提供治安保衛,環衛清掃、綠化管理等項服務。甲方爲乙方提供服務,乙方應積極協助,提供便利條件。

二、乙方提出的供水、供電要求:

1、用電類別: ; 用水容量:

用電容量: ; 用 表直供:

用甲方配電房 櫃直供。

2、 每月水費、排污費按黃石市規定工業用水、排污費的收費標準計取;

電費按供電部門費用標準另分攤配電費及維修費0.15元/度;每月初3號抄表,7號收費。

3、除突遇不可抗拒因素導致停水、停電外,凡因維(檢)修等原因,甲方應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作準備。

4、 乙方要嚴格按申報的電容量用電,若一經發現超負荷用電,除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外,由此造成的事故責任和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5、 凡由甲方配電、供水的直供戶,不得向樓外鄰近的用戶提供水、電,也不得在內部擅自接用水、電,如若超負荷造成的配電設備損壞,或因其他原因影響他人生產或造成下水道堵塞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修復。

三、計量辦法:

1、乙方專線始端應配置電度表,每月按表計費,並分攤部分公用電費用;

如中小企業合用一個電錶、水錶時,則按電錶、水錶的實用數進行各戶分攤,分攤比例按各戶使用情況,水管直徑等情況議定。

2、根據x市供電局有關規定,實行基本電價 元/KVA.月,基本水價以自來水公司規定底價,作爲該戶的起動價。

3、乙方接到甲方《繳費通知》後,如對耗電量費用有疑問時,應在2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出諮詢、覈對,逾期被視爲認可。

4、甲方向乙方發出《繳費通知》(含本協議第七條規定的收費項目和租房合同所規定的項目)後三日內(遇節、假日順延)應繳納費用,如電話催促仍逾期不交者,按日加收滯納金0.05%,每月20日前仍不結清欠款的,則停止水、電供給。

四、物件設施管理:

1、甲方有償提供給乙方的物件、設備、設施(如門窗、配電櫃、廁所、空調、電梯)應完好無損。

2、乙方要加強員工管理教育,愛護公物和公共設施,自覺遵守衛生條例,不亂扔廢棄物,不亂堆垃圾,不亂停放車輛,違法亂紀者將處以5?50元罰款。

3、甲、乙雙方都要加強治安保衛工作,甲方負責門衛治安,乙方負責內部保安工作。甲、乙雙方要互相支持,密切配合。

五、電梯使用管理:

1、甲方提供正常運行客貨梯,其維修、大修、保養費用和電費,由乙方或使用電梯單位共同承擔。

2、原則上由甲方指派專業人員操作電梯,也可由乙方指派專人持證上崗操作電梯,並且負責保養電梯、打掃電梯內衛生。

3、若電梯出現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物業管理部門派專業人員檢修,其維(檢)修費或更換零件費等開支,由乙方支付。

4、電梯爲客貨兩用,不能超重,嚴格按照電梯使用的有關制度進行管理。

六、收費項目及金額:

1、電梯使用費:0.1元/平方米?月,使用電費由企業共同承擔。

2、物業管理費用:3元/平方米?月(含市政設施、公用維修、環衛、公共衛生、綠化及治安等費用)。

七、其他:

1、本協議系甲、乙雙方所籤孵化場地租賃合同之附件,與該合同具同等效力。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議定,其補充協議書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協議具同等效力。

3、本協議經雙方簽章後生效。

4、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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