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物業管理服務協議(精選2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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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物業管理服務協議 篇1

甲方:__________

上海市物業管理服務協議(精選26篇)

乙方:__________

甲、乙雙方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簽訂《上海__________大廈前期物業管理合同》(以下簡稱《民法典》),現雙方經協商一致,就解除該《民法典》的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同解除

雙方同意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該《民法典》自動解除,各方無須再通知對方合同解除。雙方互不對該《民法典》的解除承擔任何賠償責任,各方如有損失各自承擔。

二、費用結算

1、甲方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乙方物業管理顧問費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甲方付款的同時乙方需向甲方開具等額的有效發票。

2、除本協議約定的款項外,甲方無須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也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三、交接工作

1、本協議簽訂生效後三日內,乙方應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交接完畢並撤出甲方物業。

2、乙方應將甲方無償提供的物業管理用房恢復原狀並退還甲方。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上海市物業管理服務協議 篇2

第一部分 合同協議書

甲方(黨政機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物業企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物業管理條例》、《公共機構節能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就 __________ (物業名稱)物業管理服務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1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__________ (以下簡稱本物業)

物業類型 __________

坐落位置 __________

建築面積 __________

物業管理服務區域四至:

東至 __________

南至 __________

西至 __________

北至 __________

第2條 物業管理服務範圍

乙方所接受的物業管理服務範圍是物業建築產權標註區域,及其配套設施設備等資產在內的管理服務,不涉及資產的所有權。

物業竣工圖紙及物業構成明細應作爲合同附件,物業構成明細以甲乙雙方實際驗收交接清單爲準。

第3條 服務質量標準

依據相關法律規定以及本合同的約定。

第4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5條 合同價款

合同價款爲人民幣 元(大寫: )。

除根據合同約定在物業管理服務過程中需進行增減款項外,合同價款不作調整。

第6條 物業管理用房

甲方根據相關要求向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用房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位於 __________ 。 物業管理用房屬業主所有,供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7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

(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

(簽字) (簽字)

住所: __________ 住所: 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

郵政編碼: __________ 郵政編碼: __________

單位代碼: __________ 單位代碼: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 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傳真: 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

賬號: 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

簽約時間: __________

簽約地址: __________

第二部分 通用條款

第1條 一般規定

1.1 合同文件的組成

合同文件相互解釋,互爲說明。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國家和地方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7)構成合同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形成的補充約定等書面形式的文件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2 標準、規範

本合同適用於有關物業管理服務的各類國家及地方標準規範或行業標準規範或企業標準規範,合同雙方需強調遵照執行的標準規範可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3 遵守法律

1.3.1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期間需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業規範標準要求,對法律法規文件規定的物業管理服務單位需要獲得的許可證、執照、證件、批件等,乙方需依法取得。

1.3.2 乙方應按時向所僱用人員發放工資,並按照規定辦理有關保險,依法繳納相應稅費。

1.4 保密事項

甲乙雙方在訂立和履行合同過程中負有保密責任,雙方簽訂的保密協議作爲合同附件。

1.5 廉政責任

甲乙雙方在物業項目招投標和履約過程中應嚴格遵守相關廉政建設法律法規和工作紀律要求,嚴格履行合同義務。雙方簽訂的廉政協議作爲合同附件。

第2條 物業交接

甲乙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就物業交接辦法、時間、內容、程序、查驗要求、責任等,按國家相關文件要求進行約定,具體內容和要求詳見專用條款。

第3條 業戶(業戶代表)、大樓管理委員會及其會議

3.1 對於黨政機關非集中辦公點,具有物業使用權的黨政機關即爲業戶,與物業管理服務單位簽訂合同並行使和履行合同的權利義務。

3.2 對於黨政機關集中辦公點,入駐黨政機關集中辦公點的黨政機關即爲業戶,應按照相關規定,成立大樓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大樓管委會),成員由入駐黨政機關組成。大樓管委會依管理規約取得授權後,委託一家黨政機關作爲業戶代表,與物業管理服務單位簽訂合同並行使和履行合同的權利義務;也可由各黨政機關作爲業戶與物業管理服務單位分別簽訂合同,並行使和履行合同的權利義務。大樓管委會應定期召開大樓管委會會議,加強與物業管理服務單位的溝通協調,共同推進物業管理服務質量的提高。

第4條 物業管理服務內容和要求

根據雙方約定,乙方爲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甲方提供以下物業管理服務內容(具體標準要求詳見專用條款)。

4.1 綜合管理。根據本物業的特點和甲方授權的服務要求,組織協調專業服務單位做好物業管理服務工作,管理相關的工程圖紙、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等。

4.2 建築物管理。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檢查和維修養護工作,使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處於完好狀態。

4.3 設施設備管理。針對設施設備特點,制定科學、嚴密、切實可行的操作規程,做好日常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工作;對操作人員進行相關培訓,國家規定需持證上崗的工種必須持證上崗;加強維護保養工作;定期校驗設備中的儀表和安全附件,確保設備靈敏可靠;科學檢測、診斷故障,確保設施設備安全運行;做好設備事故預防和處理工作。

4.4 保潔服務。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公共部位和相應場所的清潔衛生、消殺滅害、垃圾收集分類和清運等工作。

4.5 綠化養護和管理。做好物業管理區域的公共綠地、樹木、灌木、景觀及室內公共場所植物等養護、管理工作。

4.6 節能管理。在甲方的指導下開展公共機構節能工作,做好物業管理服務區域的電、水、燃氣等能源資源消耗的統計、分析工作,配合做好能源分項計量、辦公建築能源審計、節能技術改造等節能工作,不斷挖掘潛力,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4.7 公共秩序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全天候公共秩序,加強安全管理,包括人員出入管理、安全巡視、24小時物業監控和突發事件處理等。

4.8 交通秩序維護與車輛停放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各類車輛進出秩序,引導車輛有序停放,加強停車場所的安全使用管理。

4.9 消防防災管理。完善各類消防管理制度,落實消防工作責任制,負責物業管理服務區域的消防監控值班和巡查,消除火災等安全隱患,按要求制定應急預案並定期開展預案演練,一旦發生火災等災情及時報告,並配合相關部門及甲方做好處置應對。

4.10 會務及接待服務。按甲方要求提供日常會務服務和重要政務活動保障,並配合甲方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第5條 延伸服務

除約定的物業管理服務內容外,甲方因機關正常運營需要,需委託乙方提供的其他物業管理服務(通訊、理髮、送水、洗衣、自行車免費租賃、各類廢棄物處理、物品搬移等服務,以及甲乙雙方協商約定的突擊性、臨時性服務),視爲延伸服務,延伸服務的內容、標準和服務費用約定詳見專用條款。

第6條 物業管理服務項目分包

對綠化、保潔、安保、通信服務等涉及專業性強,技術要求高的管理服務項目,可進行專業分包,專業分包項目由甲乙雙方協商後在專用條款中明確。

6.1 乙方選擇的專業分包單位,須經甲方同意後方可簽約實施。

6.2 乙方所選定的專業分包單位,必須具有相應的專業資質。乙方所簽訂的分包合同的服務標準不得低於本合同的服務標準,並對專業服務企業的服務行爲承擔連帶責任。專業分包單位不得將專業分包項目再次轉包。

6.3 分包合同不能免除乙方在本合同中應承擔的任何義務和責任。乙方應對分包服務項目進行相應監督管理,保證合同的履行。

第7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7.1 審定乙方編制的物業管理服務方案、年度管理服務計劃、年度維修計劃和有關費用預算等,監督乙方管理服務工作的實施。甲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和法律規定的標準規範,對乙方實施的物業管理服務提出修改和變更建議。

7.2 負責協調、處理、解決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遺留問題,便於乙方開展工作。

7.3 制定、審議、修改物業管理區域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審覈涉及本物業公共部位固定資產配置、綠化和設備改造等事項,並根據批准的方案委託乙方實施。

7.4 對物業管理服務質量進行監督檢查,對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管理服務要求乙方整改落實。

7.5 爲乙方的管理服務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包括辦公用房、設備工具庫房(包含相關工具、物料)、員工更衣及休息場所等,以及物業管理服務所必需的圖、檔、卡、冊等資料。

7.6 對乙方的節能工作進行指導,下達有關物業年度節能指標,督促乙方加大節能管理力度,提高用能設施設備的能源利用效率。

7.7 根據有關部門的要求,指導、協調乙方妥善處理與物業管理服務相關的控煙、愛國衛生等工作。

7.8 定期召開大樓管委會會議,與乙方溝通協調物業管理服務相關事宜,組織實施第三方物業管理服務滿意度測評,配合乙方提升本物業的服務質量。

7.9 加強對機關工作人員的安全教育,並遵守有關安全規定。

第8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8.1 在承接物業時,對物業工程技術檔案資料、共用部位、設施設備等進行查驗,並做好書面確認工作;對所有圖、檔、卡、冊等資料應做好建檔工作。

8.2 在本物業管理服務區域設立專門機構負責物業的日常管理工作,並按要求委派符合崗位資格要求的人員履行本合同。

8.3 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本物業的實際情況開展物業管理服務,編制物業管理服務方案、年度管理服務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相關費用預算,報送甲方審定。

8.4 保證從事本物業管理服務項目的人員具備相應的職業資格和應有的素質,做好從業人員有關政治素養方面的審覈。如需調整主要管理人員及技術骨幹應事先通報甲方,對甲方提出認爲不適合的在崗人員,乙方應在接到甲方變更在崗人員要求後及時作出調整。

8.5 非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改變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用途;不得佔用、挖掘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和場地;確因工作需要,乙方應事前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並經同意後,方可實施,施工不得影響機關工作秩序。

8.6 對有違反或影響本合同執行,包括影響機關正常辦公秩序的行爲,乙方應及時整改。

8.7 協助甲方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各項節能管理工作,對物業管理服務人員進行節能管理專業培訓,加大節能管理力度,完成甲方下達的物業公共部位年度節能指標。

8.8 乙方應協助甲方做好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安全生產和事故防範工作,對從事本物業的從業人員應進行安全操作培訓;遵守有關環境保護和職業健康管理職責要求。根據甲方要求,採取詳細的事故防範措施,制定應急預案,並組織演練,避免發生安全事故。發生安全事故時,乙方在採取應急措施的同時,及時向甲方報告,保護好現場、協助做好處置工作。

8.9 按要求組織成立服務質量監督檢查部門,定期對物業管理服務質量進行內部監督檢查,及時向甲方通報本物業管理服務區域有關物業管理服務的重大事項,穩步提升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8.10 投保物業公衆責任險。

8.11 乙方應在年底前向甲方提交物業管理服務年度總結報告;合同期限屆滿前,乙方應向甲方提交物業管理服務總結報告;合同期限屆滿且不再續簽新合同時,乙方應向甲方移交房屋、物料、設備、工具、檔案和圖紙資料,並填寫移交清單,由雙方簽收;全部手續完成後簽署物業移交確認書。

第9條 物業維修養護

9.1 甲方所支付物業費用中已包含物業維修日常小修費用,該費用按物業總價百分比計算,相關約定詳見專用條款。超過物業維修日常小修費用標準的維修項目,乙方需按維修申報程序向甲方申請,列入物業維修日常小修費用的單項單件維修費用(含物件更換費用)標準約定詳見專用條款。

9.2 物業大中修和應急專項維修費用由甲方按照大中修維修申報程序向有關部門申請,物業大中修和應急專項維修約定詳見專用條款。

9.3 甲方應創造條件,指導、協助乙方推進物業維修信息化管理,提高物業管理水平。

第10條 節能管理

10.1 甲方對乙方節能工作進行指導,配合乙方做好行爲節能、管理節能、技術節能等工作。

10.2 乙方應重視物業節能工作,配備專門人員從事節能管理,建立能源資源消耗統計臺賬和主要用能設施設備臺賬,積極實施用電需求側平衡管理,完成市節能監察部門佈置的各項節能監察工作,相關約定詳見專用條款。

第11條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評估

甲方按照相關規定要求,對乙方服務管理質量進行監督評價,並邀請社會專業機構對物業管理服務進行服務滿意度第三方測評,相關約定詳見專用條款。

第12條 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計價方式和支付方式

12.1 本物業管理服務費採取包乾制或酬金制的方式,具體收費形式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2.2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由以下項目構成:

(1)管理服務人員費用;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及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公衆責任保險費用;

(8)其他。

各類能耗費用收費計價方式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2.3 乙方按照包乾制標準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的,應向甲方公佈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物業管理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管理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提供服務,盈餘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具體收費標準詳見專用條款。

12.4 乙方按照酬金制標準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的,應向甲方公佈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物業管理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管理服務資金收支情況,具體收費標準詳見專用條款。

12.5 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內,如遇政府政策性調價、最低工資和社會保險費基數調整、增設繳費項目等情況,甲乙雙方可通過協商,對物業管理服務費作相應調整。

12.6 甲方付款時間以財政撥付時間爲準,相關約定詳見專用條款。

第13條 履約保證金

13.1 爲保證乙方按合同約定的服務質量履行合同,乙方需向甲方提交履約保證金。乙方在合同正式簽約並收到甲方首次付款後,按合同總價一定比例的金額向甲方提交履約保證金,相關約定詳見專用條款。

13.2 按合同約定考覈驗收合格後,甲方一次性將履約保證金無息退還乙方,無正當理由逾期不退的,甲方應承擔由此而造成的乙方直接經濟損失,相關約定詳見專用條款。

13.3 履約保證金可以採用支票或者甲方認可的銀行出具的保函。乙方提交履約保證金所需費用均由乙方負擔。

第14條 違約責任

14.1 乙方違約,甲方可扣除相應的履約保證金。

14.2 乙方按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履行管理服務職責而甲方無正當理由逾期支付管理服務費用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相關約定詳見專用條款。

14.3 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履行管理服務職責,但未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整改,乙方在雙方協定期限內達到甲方或第三方評估機構認定的管理服務質量標準後,甲方應支付相應的管理服務費用;乙方延遲履行超過3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4.4 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履行管理服務職責,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按實賠償;因乙方管理服務質量問題導致甲方無法實現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4.5 因乙方原因導致重大火災、失竊、泄密等事件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相關損失。

14.6 其他違約責任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第15條 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發生爭議的,爭議解決方式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第16條 附則

16.1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補充協議內容與本合同不一致的,從補充協議。

16.2 文件送達。甲乙雙方應在專用條款中明確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文件往來時的送達地址,任何一方的送達地址發生變更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第三部分 專用條款

第1條 一般規定

1.2 適用於本合同的有關物業管理服務的各類文件規定,包括但不僅限於以下各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4 保密事項

簽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密協議作爲本合同附件。

1.5 廉政責任

簽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廉政責任書作爲本合同附件。

第2條 物業交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4條 物業管理服務內容和要求

4.1 綜合管理標準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2 建築物管理標準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3 設施設備管理標準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4 保潔服務標準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5 綠化養護和管理標準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6 節能管理標準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7 公共秩序管理標準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8 交通秩序維護與車輛停放管理標準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9 消防防災管理標準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10 會務及接待服務標準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5條 延伸服務

5.1 延伸服務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5.2 延伸服務標準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6條 物業管理服務項目分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9條 物業維修保養

9.1 物業維修日常小修費用。該費用按物業總價 %計算,共計費用 元。單項單件維修費用(含物件更換費用)低於人民幣 元,列入物業維修日常小修費用;超過 元的維修項目,列入物業大中修或應急維修,乙方需通過年度維修申報程序向甲方申請。日常小修應做好財務和賬目登記,乙方在每個季度第3個月末向甲方出具物業維修日常小修費用使用情況明細表。當年內未使用完的小修費用,納入次年小修費用繼續專項使用。

9.2 物業大中修和應急專項維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10條 節能管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11條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評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12條 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計價方式

12.1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採用□包乾制□酬金制方式計費收費。

12.2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構成和收費標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2.6 支付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13條 履約保證金

13.1 合同正式簽約並收到甲方付款的 個工作日內,乙方出具合同總價的 %作爲銀行履約保函。

13.2 甲方無正當理由逾期未退銀行履約保函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14條 違約責任

14.2 甲方無正常理由逾期未支付管理服務費用的,每逾期1天按未付物業費用金額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4.6 其他違約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15條 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發生爭議的,可協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也可提請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不願意仲裁而選擇向法院提起訴訟的,請雙方在簽署合同時將此仲裁條款劃去)。

第16條 附則

16.2 文件送達地址

文件送達甲方的地址和郵政編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文件送達乙方的地址和郵政編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附件:

上海市物業管理服務協議 篇3

甲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

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件、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爲了擴大市場,提高經濟效益,塑造物業品牌,實現共同發展之目標。甲乙雙方經坦誠、友好協商,就物業管理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一、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名義對外承接_________物業管理服務業務。業務範圍包括物業項目全委管理服務、單項物業服務及基於物業項目管理開展的多種活動。

二、甲方全力配合乙方基於業務開展而進行的參觀調研、投標活動、發票開具、勞動合同辦理等企業業務。

三、甲方同意條件具備的情況下設立分公司,自主經營管理乙方開展的物業相關業務。

四、雙方協商同意由甲方指派_________爲乙方開展物業業務總協調人,授權其決策和處理乙方物業業務有關的全部事務。雙方同意根據業務需要由甲方派駐項目經理及財務人員,所派駐人員由甲方指派總負責人協調安排。

五、甲方負責分公司工商註冊、協助收費審批及行政部門手續辦理,辦理手續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支付。

六、在協議有效期內,乙方:

1、負責所開展物業服務(分公司業務)的收支經營並自負盈虧。

2、負責支付所開展業務(分公司業務)向稅務、工商等各類部門繳納的稅費和其他各類費用。

3、負責處理並承擔所開展業務(分公司業務)物業服務有關的全部經濟糾紛、員工勞動糾紛和其他所有糾紛導致的經濟責任。

4、甲方指派總負責人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甲方派駐參與乙方管理人員及財務人員的工資等費用由乙方直接支付。

七、本合同簽訂後乙方自行承接本合同所述物業項目,乙方就具體物業項目服務內容及標的額自行決策,前期運作所需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八、投標後簽署《物業服務合同》所約定期限內,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物業服務管理服務費_________,支付方式:《物業服務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管理服務費用,甲方開具內部收據。

九、甲方爲乙方服務項目獨立設立財務賬目,物業服務方將物業服務費支付甲方賬戶後,乙方需持與物業服務相關的正式發票向甲方支取其賬戶費用。

十、本合同雙方嚴格按合同內容承擔相應權利義務,不得擅自違約。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雙方業務存續期間除以甲方名義同第三方簽署的合同廢止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解除,擅自解除本合同方需向另一方支付物業服務費總額_________違約金。

十一、本協議的生效日期爲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雙方業務存續期間有效。

十二、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地址:

聯繫方式: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章)

地址:

聯繫方式: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上海市物業管理服務協議 篇4

第一條:

甲方(業主):  地址:

乙方(物業管理公司):  地址: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委託乙方對其__市__路__號提供物業管理服務,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物業管理服務期限爲____年,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管理服務事項  第三條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

第四條共用設施、設備的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水泵房、消防設施、低壓配電設施、避雷設施。

第五條市政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糞池、溝渠、管道。

第六條公共綠地、綠化、建築設施等的養護與管理。

第七條附屬配套建築、場地和設施的養護和管理:圍牆、大門。

第八條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和垃圾的收集、清運。

第九條維護物業區域內的公共秩序。

第十條配合、協助當地公安機關實施小區的治安防範工作,配備保安值勤、巡視、進行安全監控。

第十一條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竣工驗收資料與住戶檔案。

第十二條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應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三章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三條甲方權利義務。

1.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享受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

2.監督乙方管理服務工作及實施制度的執行情況。

3.有權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投訴乙方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爲。

4.有權向乙方投訴其管理人員的服務態度和服務質量並知悉處理結果。

5.向乙方遞交物業產權證複印件一份作爲備案材料。

6.遵守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章,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文化活動。

7.協助處理房地產開發企業、其他部門或單位對物業管理遺留的問題。

8.如需進行室內裝飾裝修,必須遵守物業裝飾裝修管理規定,填寫申請表,繳納裝飾裝修保證金,經乙方審查覈準後方可施工;完工時,通知乙方檢查有無違章、損壞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妨礙他人正常使用物業的現象(如滲、漏、堵、冒等)。

乙方檢查未發現上述現象,應將保證金返還甲方;若有上述現象,應要求甲方限期修復或扣除保證金作維修費用。

9.在本物業範圍內,不得有下列行爲:

(1)損壞房屋承重結構、主體結構,破壞房屋外貌(含外牆、外門窗、陽臺等的顏色、形狀和規格),擅自改變房屋設計用途、功能和佈局:  (2)佔用或損壞樓梯、通道、屋面、平臺、道路、停車暢⒆孕諧搗(棚)等共用場所(地);  (3)佔用、損壞或擅自移動供電、供水、供氣、通信、排水、排污、消防、監控、路燈等公用設施設備;  (4)違章搭建;  (5)踐踏、佔用綠地,毀壞綠化,損壞、塗畫公共標誌和建築小品;  (6)隨意傾倒、堆放、丟棄垃圾或雜物,高空拋物;  (7)擅自在物業共用部位或公共場所懸掛、張貼、塗寫、刻畫、設立廣告牌;  (8)放置超過安全標準的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質或者發出超過規定標準的噪音;  (9)未經有關部門批准設置攤點;  (10)利用物業從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十四條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規章。

2.制止違反物業管理規章的行爲,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爲,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對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的行爲,根據情節輕重,採取規勸、警告、制止、與業主協商解決、索賠、起訴等措施。

4.可選聘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度安全檢查、小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並由甲方委託我司落實實施。

6.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服務費;  (2)代收代支費用;  (3)有償服務費用。

7.每6個月向甲方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物業管理服務費收支賬目。

8.協助處理房地產開發企業、其他部門或單位對物業管理遺留的問題。

9.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改變或完善配套項目,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實施。

第四章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十五條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第五章物業管理服務和維修費用

第十六條物業管理服務費,指爲完成本合同第二章所規定的委託管理事項而發生的費用,由服務成本、法定稅費、經理人酬金構成。

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標準爲__元月,管理費每半年結算一次,1月份繳交上半年、7月份繳交下半年。

以上已包含乙方提取物業管理服務費總額的10%作爲提供服務的經理人酬金和稅金。

第十七條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應交費的%。

交納滯納金。

第十八條甲方同意乙方無償使用本物業的配套管理用房,乙方不得將管理用房轉作其他用途。

第十九條乙方對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應當事先公佈收費標準,由當事人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計付。

第二十條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公共場地的維修、更新費用由乙方向甲方提交書面報告及預算,經確認後乙方組織實施。

第六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甲方違反合同第十四條義務的約定,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限期內解決;導致乙方未能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二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五條義務和第四章的約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可報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作出處理,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三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條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該物業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八條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30日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年月日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年月日

上海市物業管理服務協議 篇5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物業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原則,就 服務事宜充分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資信守履行。

第一條 甲方聘請乙方爲 使用人提供管理服務。

第二條 服務區域基本情況如下:

建築面積 ㎡,佔地面積 ;具體物業範圍及構成細目見本項目招標文件中第二章《招標項目採購需求》的相關內容。

第三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一) ;

(二) ;

(三)具體服務內容包含招標文件的《招標項目採購需求》、投標文件的《服務方案》和乙方的所有承諾服務內容;

第四條 乙方提供的服務質量標準按國家和地方政府的規定和本合同約定的物業服務質量要求及乙方在投標文件中的承諾執行。

本合同約定的服務質量要求見本項目招標文件中《招標項目採購需求》。

第五條 合同金額: (¥ ),服務期: 。

付款方式爲:甲方每月付一次款,付款金額爲合同每年價的十二分之一。

第六條甲方權利義務

(一)審定乙方管理服務方案和工作計劃,聽取乙方管理情況報告,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和計劃的實施;

(二)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遺留問題;

(三)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七條乙方權利義務

(一)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製訂物業管理服務方案和工作計劃,全面履行本項目招標文件中規定的中標人應履行的義務和乙方在投標文件承諾的所有內容,每月向甲方通報一次物業管理服務實施情況;

(二)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未盡管理責任導致損壞、損失的,應按責任比例相應承擔費用;

(二)甲方違法、違約導致乙方不能提供約定服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個月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乙方違法、違約,不履行本項目招標文件的規定和本合同約定、投標承諾和約定服務的,甲方有權根據本合同和本項目招標文件中的規定要求乙方承擔相應責任、解除或終止本合同。

(三)任何一方違約解除合同或因違約被解除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共爲三個月的物業管理費總和的違約金;

(四)雙方約定的其他違約責任: 。

第九條雙方在履行合同中所發生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合同事先約定的條款,向南寧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條在合同有效期限內,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不能按時履行合同,則合同履行期可延長,其延長期與不可抗力影響期相同。由於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合同的根本目的不能實現時,一方可解除合同。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應立即通知對方,並寄送有關權威機構出具的證明。

不可抗力事件延續120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確定是否繼續履行合同。

第十一條本合同附件爲合同有效組成部分。凡本合同及附件未規定的事宜以及合同詞語,均以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爲準。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方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廣西區財政廳政府採購監督管理處、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採購中心各一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自簽訂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採購人應當將合同副本報廣西區財政廳政府採購監督管理處備案。

甲方(章)

年 月 日乙方(章)

年 月 日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電話:

電子郵箱:電子郵箱: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經辦人:

年 月 日

上海市物業管理服務協議 篇6

第一章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組織名稱: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企業名稱: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玫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牧業名稱)委託乙方實和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市____區____路(街道)____號

四至:____________

佔地面積:____平方米

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

(委託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

第三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爲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承重牆體、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庭院____。

第五條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調、供暖鍋爐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____、____、____。

第六條公共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泵房、自持車棚、停車場、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公共綠地的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場所____、____、____。

第九條公共環境衛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衛、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

第十條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條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_。

第十二條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三條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費:________

2.保潔費:________

3.保安費:________

4.房屋設備運行費:________

5.維修養護費:________

第十四條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須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十五條對業主牧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爲,針對具體行爲並根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____等措施。

第十六條其他委託事項

第三章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七條委託管理期限爲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____時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時止。

第四章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八條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方案;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執行情況;

5、審議乙方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管理用房(產權仍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

7.負責歸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

8.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牧業管理費時,負責催交或以____方式償付;

9.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________

(2)________

10.協助乙方做好牧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生活;

第十九條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牧業管理方安;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爲,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五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主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爲進行處理;

4.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書面告知物業的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書面告知有關限制條件,並負責監督;

7.每___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維修養護費用收支使用情況;

8.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9.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五章物業管理服務要求標準

第二十條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管理目標,即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管理滿意率達到___%

1.房屋外觀:______

2.設備運行:______

3.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______

4.公共環境:_________

5.綠化: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

7.保安:_________

8.急修:_________

小修:_________

第六章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一條物業管理服務費

1.管理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戶___元向業主收取;

2.保潔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戶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3.保安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生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戶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4.高層住宅電梯、水泵、___運行費按實結算,由乙方向業主收取;

5.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___調整;

6.對業務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的,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按應繳費用千分之三加收滯納金。

第二十二條住宅區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務費按居住收費標準的___倍取。

第二十三條車位和使用管理費用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車位:______

2、車庫車位:______

第二十四條乙方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維修養護其他特約服務,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計付。

第二十五條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務項目的收取標準約定下:

1.______

2.______

第二十六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公共設施的維修、養護費用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的住宅區建築面積比例共同承擔,在物業維修基金中列支或直接向業主收取。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八條第___款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不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標,甲方有權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乙方應給予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法律依據提前終止保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__元的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天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第三十二條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充協議與合同具有相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爲合同有效組成部分。在合同及其附件內,空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製條款的本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____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因房屋建造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右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鑑定爲準。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請____市仲裁委員會裁決(當事人雙方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八條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事同期____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代表人:代表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上海市物業管理服務協議 篇7

甲方(行政機關)

乙方(物業企業)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公共機構節能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以下物業管理服務事項達成協議。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以下簡稱本物業)

物業類型

坐落位置

建築面積

其他說明 。

第二條 物業管理範圍

乙方所接受的物業管理範圍是物業建築產權標註及周邊區域、設施設備等資產在內的管理服務,不涉及資產的所有權。

(一)建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請在選擇項中打“√”):

□屋頂 □外牆面 □承重牆體 □樓面 □門廳 □各類通道

□電梯廳 □車庫 □廣場道路 □室外管道 □窨井 □其他

(二)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和管理(請在選擇項中打“√”):

□中央空調 □變配電室 □照明 □電梯 □弱電 □監控設備

□給排水系統 □泵房 □消防設施 □備用電源 □其他

(三)公共秩序的管理(請在選擇項中打“√”):

□治安 □消防 □車輛 □其他

(四)公共綠地的養護和管理(請在選擇項中打“√”):

□公共綠地 □花木 □建築小品 □其他

(五)其他約定(請在選擇項中打“√”):

□會務接待 □後勤保障 □其他

第三條 日常管理服務職責和要求

(一)建築物管理 做好建築物的檢查和維修保養工作,使建築物公共部位處於完好狀態,防止各種對建築物侵蝕、損害行爲的發生。

(二)設備設施管理 按照各設備設施的使用維護規範,做好日常養護工作。負責設備設施的日常操作以及照明、給排水等日常維修工作。

(三)公共秩序管理 物業區域內24小時全天候公共秩序管理,包括門禁巡查、中央監控和突發事件處理等。

(四)公共環境管理 物業區域內公共部位的清掃、保潔、垃圾清運等。

(五)交通秩序維護 物業區域內各類車輛進出交通引導與車輛正常的停放秩序。

(六)消防防災管理 落實消防工作責任制,做好消防監控值班和巡查,注意發現火災隱患,按要求制定應急預案並定期開展預案演練,一旦發生火災配合消防部門撲救。

(七)能源管理 定期做好對電、水、燃氣能耗的統計、分析工作,在甲方的指導下努力開展節能工作,制定節能措施並不斷挖掘潛力,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八)會務及接待服務 按甲方要求提供日常會務服務和重要活動、重大會議的接待服務,配合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九)其他後勤保障服務 根據合同約定爲甲方提供餐飲、咖吧、送水、洗衣、洗車、廢棄物處理、物品搬移等服務及甲乙雙方協商約定的突擊性、臨時性任務。

以上各項管理服務內容或延伸服務內容可根據甲方需求,另行增加相關內容和具體質量標準。

第四條 管理服務期限

管理服務的期限爲_ 年,自__年_月_日起至__年_ 月_ 日止。

第五條 管理服務的質量標準

乙方應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內,對本物業的管理服務達到甲方在招標書中提出的、乙方在投標書中承諾的以及在管理服務方案中具體表明的質量標準。(詳見附件)

第六條 管理服務費用及支付方式

(一) 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用按□酬金制,酬金爲每月 元人民幣/□包乾制的方式約定, 合計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元。按每平方米建築面積 元/每月計算。

(二)支付方式(請在選擇項中打“√”):

雙方約定物業管理服務費按□每月/□每季/□每半年/□其他方式支付 ,支付日期爲 。

(三)結算方式(請在選擇項中打“√”):

□國庫直撥 □支票 □轉賬 □其他

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內,如遇政府政策性調價、最低工資和社會保險費基數調整、增設繳費項目、物價指數上升等因素導致物業管理服務成本顯著上升,甲乙雙方可通過協商一致,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對物業管理服務費作出相應調整。

第七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有權審定乙方編制的管理服務方案、人員編制、費用預算。

2.有權對乙方管理服務的質量進行監督,對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管理服務有權建議整改,對不稱職人員可以要求乙方更換。

3.爲乙方的管理服務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及所必需的相關資料,包括辦公用房、設備工具庫房(含相關工具、物料)、員工更衣及休息場所等設施和涉及本物業管理服務所需的驗收圖紙、資料等。爲乙方的物業管理服務提供相應的協助和配合。

4.按合同約定的費用及支付方式,按時支付物業管理服務費。

5.按法律規定或經雙方商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和義務。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應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本合同約定,編制物業管理服務方案、人員編制和費用預算,報送甲方審定。

2.保證從事本物業管理項目的人員具備相應的職業資格和應有的素質要求。如需調整管理人員及技術骨幹應事先通報甲方,對甲方提出認爲不適合的在崗人員,乙方應作出相應調整。

3.對管理服務涉及的專業性、技術性要求較高的工作內容,可另行委託第三方承擔,但應及時報甲方備案。委託的工作內容僅限於分項內容,整體管理服務項目不得轉讓給第三方。

4.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交物業管理總結報告。在約定時間內向甲方移交房屋、物料、設備、工具、檔案和圖紙資料;所有移交的內容都應有清單並由雙方簽收;全部手續完成後簽署物業移交確認書。

5.按法律規定或經雙方商定應由乙方承擔的其他責任和義務。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按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履行管理服務職責而甲方逾期支付管理服務費用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物業費用金額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履行管理服務職責,但未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整改,乙方達到管理服務質量標準後,甲方應支付相應的管理服務費用。

(三)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履行管理服務職責,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按實賠償;因乙方管理服務質量問題導致甲方無法實現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四)因乙方原因導致重大火災、失竊等事件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相關損失。

(五)其他違約責任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發生爭議的,可協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也可提請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不願意仲裁而選擇向法院提起訴訟的,請雙方在簽署合同時將此仲裁條款劃去)。

第十條 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 合同附件

(一)本項目招投標過程中的有關文件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招投標文件內容同本合同條款有不一致處,以本合同條款爲準。(詳見附件)

(二)對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另行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內容與本合同不一致處,從補充協議。(詳見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簽訂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

甲 方: 乙 方: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 號: 賬 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上海市物業管理服務協議 篇8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地: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地:

根據國家《物業管理條例》等相關法規、條例,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 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物業類型:

總建築面積:

規劃用地面積:

住宅建築面積:

商業建築面積:

其他物業建築面積:

物業管理區域四至範圍:

第二章 服務內容與質量

第二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日常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門廳、房屋承重結構、房屋主體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內天井、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承重結構部位等;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養護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電梯、樓內消防設施設備、監控設備、水泵、水箱、垃圾桶、綠化設施、庭院中的桌、椅、小品等。

3、公共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綠地、道路、化糞池、機動車停車場、變電站、溝渠、池、井等。

4、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5、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6、車輛(機動車和非機動車)行駛、停放及經營管理;

7、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範等事項的協管服務;

8、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使用人裝飾、裝修物業的管理服務;

9、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10、物業管理區域的日常安全巡查服務;

11、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巡視、檢查、物業維修、更新費用的賬務管理;

12、供水、供電、供氣、電信等專業單位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對相關管線、設施維修養護時,進行必要的協調和管理。

第三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務包括以下事項:

1、增值無償服務;(詳見附件三)

2、特約有償服務;(詳見附件三)

3、協助甲方處理與甲方工作相關的業主投訴,協調甲方與業主之間的關係。

第四條 乙方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權利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第三章 物業服務費用

第五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費用按以下標準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納。

住宅物業服務費:

商業物業服務費:

第六條 物業服務費用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護費用,包括電梯保養費用和年檢費用。但不含電梯及其他公共設施、設備水電耗能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不含生活垃圾清運處理費, 生活垃圾清運處理費按政府有關部門收費標準執行﹚;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管理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法定稅費;

(9)公司管理費用攤銷;

(10)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業主應於甲乙雙方合同約定日期內全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一、 納入物業管理範圍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以下稱空置房),物業服務費用由甲方按 元/每月每平方米標準支付給乙。

二、 甲方將未售出用於出租的物業服務費由甲方按相對應的物業類型服務費標準全額向乙方支付,甲方同時承擔相應的公攤、公共維修儲備金等費用,支付方式爲每月10日前支付上月費費。

三、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交費約定,業主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四、 物業服務費交費方式:物業服務費自甲方通知業主辦理交房手續的當月起,由業主向乙方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在入夥之日向乙方全額預交12個月物業服務費(未按時辦理收樓手續業主亦按自此交費日期、交費方式向乙方交納物業服務費)。以後均按6個月爲一個收費階段向乙方預交下一季度物業服務費,具體交費日期爲每個收費階段第1個月的 25 日前。

第四章 物業管理相關費用

第七條 業主應於乙方接管之日按建築面積 元/平方米向乙方一次性交納裝修垃圾清運費用,建築垃圾放置於乙方指定位置,由乙方負責清理。

第八條 生活垃圾清運、處理費由環衛部門按規定向業主(使用人)收取或委託乙方向業主(使用人)收取。

停車費、車位使用費:小區車位的配套設施如停車棚、車位區分設施、照明設施、電源由甲方負責安裝到位,乙方負責管理經營。

一、 產權屬甲方所有的停車位,根據甲乙雙方商議另行簽訂委託經營協議。

二、 地面以地下出租的車位清潔服務費標準將按 市普通住宅小區停車場停車收費標準申報物價部門批准後執行,所收費用歸乙方所有,用於彌補乙方物業管理服務經費不足。車位清潔服務費用標準爲: 元/月·個(以價格行政主管部門覈准後的標準交納)

三、 地下已出售的車位由相應業主向乙方按 元/月·個的標準交納車輛清潔服務費。

第十條 公共設施、設備運行費用分攤

電梯運行電費、公共照明等公共設施設備能源消耗電費,由乙方據實按月公佈,向業主及物業使用人按月據實分攤,業主及物業使用人應按乙方規定時間交納。逾期,乙方可按照供電供水部門滯納金標準向逾期交費的業主及使用人收取水電滯納金。

第十一條 電梯維護費:1至4層(含4層): 元/月·戶

第五章 物業的承接驗收

第十三條 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進場對物業進行承接,甲乙雙方各派2人對以下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

1、共用部位:物業管理區域內屬全體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房屋承重結構、主體結構、室外牆面、屋面、住宅大堂、公共門廊(走道)、架空走廊、樓梯間、水電及通信用房、管理用房、消防用房和電梯間等部位。

2、公用設施設備:物業管理區域內屬全體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綠地、水箱及供水設施、給排水管道、化糞池、電視通信線路、宣傳欄、電梯、照明系統、消防系統、避雷裝置、設備用房、管理用房、公共停車場和監控設施等設備。

第十四條 乙方按政府相關部門的竣工驗收報告及項目現狀進行接管驗收,甲乙雙方確認查驗過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在保修期內如存在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限期返修。如甲方委託乙方維修,維修費用全部由甲方支付。

第十五條 對於本合同簽訂後承接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甲乙雙方應按照前條規定進行查驗並簽訂確認書,作爲界定各自在開發建設和業主方面承擔責任的依據。

第十六條 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4、業主資料和產權資料及物業管理所必須的其他資料。

在交房時,由業主與乙方共同查驗到業主自用部位、設施存在質量問題,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處理,並對問題進行跟蹤。

第十七條 甲方保證交付使用的物業符合相關的驗收標準,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範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約定乙方將於 年 月 日 時 分進場承接物業。

第六章 物業的使用與維護

第十九條 業主大會成立前,乙方應配合甲方制定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乙方根據規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務時,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給予必要配合。

第二十條 乙方可採取規勸、公示、 糾正 、責令恢復原狀、收取補償費用由乙方恢復、向政府主管部門報告等必要措施,制止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小區臨時規約和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爲。

第二十一條 乙方應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第二十二條 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徵得相關業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徵得相關業主和甲方的同意。

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第二十三條 乙方與裝飾裝修房屋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簽訂書面的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就允許施工的時間、廢棄物的清運與處置、裝修期間相關費用等事項進行約定,並事先告知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爲和注意事項。

第二十四條 甲方按規定向乙方提供面積約60平方米的物業管理用房。

第二十五條 物業管理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二十六條 本項目的廣告位由乙方全權負責經營和管理,廣告位所得收入歸乙方所有。

第七章 專項維修儲備金

第二十七條 專項維修儲備金依照《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執行。

專項維修儲備金由業主按 元/月·平方米向乙方預存,專項維修儲備金專款專用,由乙方提出維修使用計劃,甲方審批後按計劃實施,專項維修資金不敷使用時,由全體業主以所擁有物業建築面積按比例分攤。

第二十八條 共用部位、公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專項用於保修期滿後的小區共用部位、公用設施設備維修、更新、改造,專項管理,每半年向全體使用人公佈共用部位、公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情況。

第二十九條 業主轉讓物業的所有權時,所結餘的專項維修資金不予返還,隨物業所有權同時過戶。

第八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條 因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款致使乙方未能完成管理服務內容,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不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經濟賠償。

第三十一條 乙方的管理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整改,乙方應在規定期限內達標,如乙方無法達標,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三十二條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能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水電費用的,應從逾期之日起按應繳費用每日萬分之五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三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費用標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交納;乙方已經收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雙倍返還。

第三十四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三條的約定,拒絕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託乙方修復,修復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五條 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2、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3、非因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第九章 其他事項

第三十六條 合同期限:無期限,自乙方正式進駐承接歐景藍灣二期物業服務之日起計算。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在成立業主委員會並與新選聘的物業公司簽訂物業服務合同後終止,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甲方。

第三十八條 甲方在與業主簽訂物業買賣合同時,應將本合同中約定的業主的權利義務條款作爲合同的補充條款或附件。

第三十九條 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業主應承擔連帶責任。

第四十條 本合同的附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存在衝突的,以本合同爲準。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向當地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連附件共十捌頁,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人

授權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上海市物業管理服務協議 篇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

主任: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企業名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__(物業名稱)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物業基本狀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

物業類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區(市)縣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

四至:東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

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委託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一。

第三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爲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甲方應當要求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根據業主公約履行本合同中相應義務,承擔相應責任,並遵守本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第二章委託管理服務事項

第四條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_________.

第五條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高壓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央監控設備、建築物防雷設施、_________.

第六條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自行車棚、停車場、_________.

第七條共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_________.

第八條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_________.

第九條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_________.

第十條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_________.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公共場地停放車輛,停放人應與乙方簽訂專項合同。

第十一條維護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

前款約定的事項不含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與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責任,乙方與業主、使用人另行簽訂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條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_________.

第十三條根據業主委員會的委託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四條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原則上應接受委託,但收費由當事雙方協商。

第十五條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爲,針對具體行爲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報告規勸、制止、_________等措施。

第十六條其它委託事項

第三章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七條委託管理期限爲_________年(不超過3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止。

第四章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八條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業主、使用人的合法權益;經常聽取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並及時將這些反饋給乙方;協調業主、使用人、乙方之間的關係;

2、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業主公約及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採取措施督促業主、使用人按時交納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用;

3、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方案;

4、檢查監督乙方物業管理方案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維修養護計劃和財務預算及決算報告;

6、審批物業維修專項資金的使用預算,並監督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竣工驗收;審查乙方提供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書面報告;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的經營性商業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_;

8、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物業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_;

9、與乙方辦理物業管理驗收手續時,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附屬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備設施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4)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

10、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及完成物業管理各項管理目標;

12、負責本物業維修專項資金的籌集,督促業主繳納物業維修專項資金;

13、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對本合同約定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第十九條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方案,自主開展物業經營管理服務活動;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爲,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五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爲及時進行處理;

4、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上海市物業管理服務協議 篇10

甲方:

乙方:

大廈(以下簡稱“______大廈”)是由______投資開發公司投資興建、物業管理公司承接物業管理的一個新型綜合樓宇,一期工程由二座層歐式建築及裙樓組成,優越的地理位置以及區域結構、區域環境爲乙方企業、企業產品宣傳構築了一個全新的媒體平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商業廣告位租賃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物業的基本情況

大廈位於大街8號,樓高層,設客運電梯臺,爲商、辦、住宅綜合樓宇。

第二條商業廣告位租賃項位於大廈北樓與北裙樓過道路燈杆,數量根,尺寸爲:(米)。

第三條商業廣告位租賃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計三個月。

第四條合同期間費用支付廣告位租賃費計人民幣元(大寫:)。

第五條甲方工作協助乙方進行廣告體安裝;協助乙方負責廣告體的日常檢查工作;

第六條乙方工作將廣告內容製作效果圖,報甲方審覈;將公司營業執照複印件、經辦人身份證複印件提供給甲方備案;負責廣告體的安裝、及日常維護;負責廣告發布期間載體安全工作;廣告內容應符合國家相關法律之規定,因廣告內容失實或違法、違規行爲而引發的法律糾紛,乙方自行承擔一切直接和間接責任。

第七條關子影響原狀及補救措施的約定廣告體安裝會對所在物業的原狀造成一定影響,乙方應在施工前將方案報送甲方審批備案:合同期滿後如雙方不再續約,應將物業恢復原樣:如不能恢復,應另行制定裝修方案報請甲方同意,並按方案實施,以上所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合同期滿合約期滿後,本合同即行終止,屆時,乙方按第七條之相關規定完成有關善後工作後撤場;如乙方需繼續租用,則需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有關合約,費用另行約定。

第九條提前終止合同的約定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隨意提前終止本合同;如因城建、規劃以及甲方商業經營等需要必須終止合同時,甲方需提前15天通知乙方;乙方在廣告發布期間如有違法或違反本合約的行爲,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的執行。

第十條違約責任

合同執行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南通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一條其它

本合約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共二頁,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年月日

上海市物業管理服務協議 篇1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電話:

爲了擴大市場,提高經濟效益,塑造物業品牌,實現共同發展之目標。甲乙雙方經坦誠、友好協商,就物業管理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一、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名義對外承接__物業管理服務業務。業務範圍包括物業項目全委管理服務、單項物業服務及基於物業項目管理開展的多種活動;

二、甲方全力配合乙方基於業務開展而進行的參觀調研、投標活動、發票開具、勞動合同辦理等企業業務;

三、甲方同意條件具備的情況下設立分公司,自主經營管理乙方開展的物業相關業務。

四、雙方協商同意由甲方指派__爲乙方開展物業業務總協調人,授權其決策和處理乙方物業業務有關的全部事務。雙方同意根據業務需要由甲方派駐項目經理及財務人員,所派駐人員由甲方指派總負責人協調安排。

五、甲方負責“分公司”工商註冊、協助收費審批及行政部門手續辦理,辦理手續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支付。

六、在協議有效期內,乙方:

1、負責所開展物業服務的收支經營並自負盈虧;

2、負責支付所開展業務向稅務、工商等各類部門繳納的稅費和其他各類費用;

3、負責處理並承擔所開展業務物業服務有關的全部經濟糾紛、員工勞動糾紛和其他所有糾紛導致的經濟責任;

4、甲方指派總負責人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甲方派駐參與乙方管理人員及財務人員的工資等費用由乙方直接支付。

七、本合同簽訂後乙方自行承接本合同所述物業項目;乙方就具體物業項目服務內容及標的額自行決策,前期運作所需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八、投標後簽署《物業服務合同》所約定期限內,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物業服務管理服務費__,支付方式:《物業服務合同》簽訂之日起十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管理服務費用,甲方開具內部收據。

九、甲方爲乙方服務項目獨立設立財務賬目,物業服務方將物業服務費支付甲方賬戶後,乙方需持與物業服務相關的正式發票向甲方支取其賬戶費用。

十、本合同雙方嚴格按合同內容承擔相應權利義務,不得擅自違約。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雙方業務存續期間除以甲方名義同第三方簽署的合同廢止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解除,擅自解除本合同方需向另一方支付物業服務費總額__違約金。

十一、本協議的生效日期爲__年_月_日,雙方業務存續期間有效。

十二、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上海市物業管理服務協議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協議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自由平等、誠實守信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就____花園物業管理服務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物業概況

1.物業名稱爲:____花園。

2.物業類型爲:________。

3.地址:____市____區____街____號。

4.主要設備設施: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物業管理服務範圍

1.房屋建築主體的管理

房屋建築主體部位即住宅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內外承重牆體柱、樑、樓板、屋頂等)、房外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的養護和管理。

2.房屋設備、設施的管理。

3.供電配電系統

(1)供電、配電高壓端設備養護、運行;

(2)低壓配電設備養護、運行;

(3)小區共用配電線路(不包括業戶進戶接線以內部分)養護;

(4)小區公用照明。包括樓內大堂、走廊、走火通道、電梯廳、電梯轎廂及室外照明等的檢查和維修;

(5)備用發電機定期檢查、保養和試運行。

4.供水、排水系統

(1)小區供水水泵的檢查、養護、運行管理;

(2)二次供水水池設施檢修;

(3)小區內供水管道及樓內共用部分上水管道的檢修;

(4)樓內共用排水管道、小區共用溝渠、池、井等的養護管理。

5.電梯

(1)電梯的日常保養和防護;

(2)電梯定期檢修;

(3)電梯按法規文件規定申報年檢;

(4)電梯使用、運行管理,包括制訂管理規定和監督管理。

6.保安監控系統、門禁系統

(1)保安監控系統、門禁系統的檢視、保養和運行監控管;

(2)樓內可視對講系統的共用線路、設施的保養維修;

(3)可視對講系統終端乙方室內部分的線路、設備的保養維修由乙方自行負責。

7.消防管理

(1)消防水泵的保養、檢查和運行管理;

(2)消防監控系統的保養、檢查管理;

(3)消防設施的定期檢查和保養;

(4)公共地方消防器材的定期檢查;

(5)乙方應桉消防管理要求,負責配備室內家用消防器材。

8.其他設備設施

(1)公共場所的通風設備設施的保養和運行管理;

(2)與小區的市政、電訊、有線電視、管道煤氣等單位保持溝通聯繫。

9.環境衛生的管理

(1)樓內公共部分的清潔,包括樓梯、大堂、天台、電梯間、電梯轎廂的清潔;

(2)小區內的道路、綠化地帶的清潔;

(3)小區內化糞池清疏;

(4)生活垃圾收集和清運;

(5)乙方室內部分的保潔由乙方自行負責;

(6)乙方因裝修而產生的建築垃圾由乙方負責清運或委託甲方統一清運,費用由乙方負責;

(7)乙方遺棄的大件傢俱、物品由乙方負責清運。

10.綠化管理

(1)公共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的養護與管理;

(2)乙方室內的盆栽植物養護管理由乙方自行負責,但應符合小區的管理規定,不得妨礙他人安全和有礙統一觀瞻。

11.二次裝修管理

(1)制訂小區二次裝修管理規定,並進行監督執行;

(2)二次裝修前,乙方(住戶)需到管理處辦理裝修申報手續;

(3)對乙方進行二次裝修施工圖審覈;

(4)對裝修施工人員和裝修施工材料出入小區進行管理;

(5)對施工人員和運送材料使用電梯按二次裝修管理規定進行管理,必要時,做好電梯的防護工作;

(6)對二次裝修現場進行檢查,檢查是否符合二次裝修現場管理規定;

(7)乙方應配合甲方管理,並對乙方聘請的施工單位或人員違反規定造成他人人身安全、他人財產以及公共財產負最終責任;

(8)乙方自行負責裝修施工產生的建築垃圾清運出小區或委託甲方統一消運,費用由乙方負責。

12.公共安全管理

(1)負責大門崗、監控中心____小時值班;

(2)建立快速反應的消防、救護機制,協助政府消防及救護工作;

(3)對公共安全、消防及其他突發事件協助緊急處理和救助;

(4)爲維護小區公共利益,制訂小區管理規定,負責小區公共秩序的管理。

13.車輛交通管理

(1)負責按小區管理規定管理車輛停放和交通;

(2)負責保持小區道路通暢;

(3)乙方應遵守小區車輛交通管理規定。

14.圖紙、資料管理

(1)管理本物業有關的工程圖紙;

(2)管理竣工資料;

(3)管理設備檔案,並按設備設施維修、更新、改造等進行資料更新;

(4)乙方如變更聯繫地址和電話號碼,必須通知甲方____花園管理處,以便及時更新聯繫資料,確保聯繫方式有效。

15.接待、諮詢服務

以多種方式與乙方溝通,接待乙方的諮詢、投訴以及求助。

第三條 物業管理費收費標準

甲方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費,計費面積按乙方簽訂的房屋購買合同中註明的建築面積(含共用面積分攤),物業管理費收費標準爲人民幣________元平方米/月(最後按物價局規定進行調整)。未包含公共水電費分攤。計費面積最終以房產證登記的建築面積(含共用面積分攤)爲準。

第四條 物業管理費構成

物業管理費由以下部分構成(以下涉及的費用構成部分均指爲管理____花園物業所發生的費用支出):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人員勞動保護用品學兼優和社會勞動保險費;行政辦公費用;物業管理單位固定資產折舊費;會計費用;人員教育培訓費用;僱傭聘請審計、律師諮詢費用;公共保險;保安服務;環境保潔費;綠化管理費;公共地方零星維修養護費;共用設備維護保養費;管理酬金;稅項等。

以上費用構成項目中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等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

第五條 物業管理費收取起始日期

從發展商發出的入夥通知書上確定的收樓之日起計收物業管理費。

第六條 公共水費、電費分攤

1.公共水費包括小區水池清洗耗水、清潔用水、設備運轉耗水、消防耗水及其他公共地方(不包括商場、會所)發生的耗水費用。

2.公共用電包括:差額電量(公共部分的變損、線損、表損的用電損耗);大堂、電梯廳、消防樓梯、樓道等照明用電;電梯用電;生活水泵、消防水泵用電;公共庭院照明、大廈外立面照明、路燈等用電;消防系統、保安系統及通風系統等設備設施用電;清潔用電等。

第七條 物業管理費及由其他定期收取政代收費用的收取方式

1.物業管理費及其他由物業公司定期收取或代收費用採用銀行自動劃帳方式收取,每季季初收取當季物業管理費。

2.如因乙方原因導致費用繳交失敗或延遲,乙方將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 法律責任

1.甲方未按本協議規定管理物業或管理不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

2.甲方對其選定的專營分判方負責,因分判方原因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承擔相應連帶賠償費任。

3.乙方須按本協議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公共水電費,每延遲一天,按拖欠額的千分____支付滯納金,對於超過____個月不交納物業管理費用,甲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限期交納,並可申請禁止乙方轉讓、出租和抵押直至拍賣該物業。

4.乙方違反裝修規定的,甲方可要求乙方限期恢復或改正,使其符合規定要求;對已造成物業或他業主損害的,乙方負責賠償。甲方並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申請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予以處罰。

5.乙方應確保其預留給甲方的聯繫方式有效。如乙方通訊、聯繫地址有變更,應及時通知到甲方____花園小區管理處。因通信聯絡方式失效造成的損失和責任由乙方負責承擔。

6.乙方如違反小區管理規章,將承擔相應責任。

7.如因爲乙方的過失(如水浸、火災、高空墮物傷人等)造成對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的損害,乙方須承擔相應責任。

第九條 協議期限

____年,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十條 糾紛解決方式

本協議執行期間,凡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生效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式____份,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海市物業管理服務協議 篇13

第一章   總 則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物業管理條例》及廣西有關物業管理法規和政策,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 生產場區,提供物業管理服務達成協議,特訂立本合同。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

物業類型:經營性營業商業鋪面和辦公場地。

物業管理服務區域: (如附件)。

服務面積: 平方米。

第二章  合作形式及管理服務期限

甲、乙雙方合作形式:甲方委託乙方管理 ,業務上接受甲方的監督和檢查。

委託管理期限爲: 1 年。即自20__年7月1日起至20__年6月30日止。

第三章  服務事項

共用部位(樓蓋、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間、走廊通道、設備房等)的日常養護和管理。

,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溝渠等)的養護、運行服務。

大院內公共區域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

車輛出入及停放服務,提供用郵和郵政生產車輛的停放。

維持公共秩序、保安服務;包括門崗服務(含集郵票品市場)、大院安全巡查及治安管理,外來人員出入管理等。

按甲方要求,提供合同中未盡的物業管理服務項目。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甲方權利義務

1、審查同意乙方擬訂的物業服務制度。

2、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3、委託乙方管理的設施、設備應達到國家驗收標準要求。

4、負責處理非乙方管理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和協調工作。

5、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活動。

6、維護乙方合法權利,保障乙方正常開展工作,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與物業管理有關的資料。

7、協調乙方在涉及物業管理上的各種關係。

8、甲方向乙方提供與物業服務相關資料複印件。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合同的規定,結合實際情況,協助甲方制訂物業管理制度、管理辦法。

2、按本合同第三章服務事項進行日常養護、服務與管理。

3、乙方不得將所轄物業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若乙方需要委託專業公司承擔所轄物業的專項管理與服務業務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

4、協助編制構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養護計劃,經雙方議定後,由甲方決定組織實施。

5、不得佔用所轄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6、接受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及甲方的監督和指導。

7、不承擔對物業使用人的人身保險、財產保險義務。

8、如因甲方原因引起所轄物業產權、工程質量與第三方的糾紛,與乙方無關。

9、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甲方物業的有關資料提供給第三方,對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有保密義務。

10、維持大院的公共秩序,保安服務(包括大門門崗服務、營業樓二樓集郵票品市場)、物業區域內巡查、車輛出入及停放管理、管理物業區域內的治安管理、大院安全檢查及巡邏、大院交通管理、外來人員出入管理等安全管理。

11、 做好大院消防管理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的清潔和巡查。

12、做好大院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建築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公共場地、通道、樓道、扶手、站臺、天台、廁所、電梯轎廂及商定其它場地的清掃與保潔,滅蟻、除蜘蛛網、除四害,下水道、排水管、化糞池的疏通與清淤,清潔玻璃、門窗、窗臺,定期清潔水池、公共通道及商定場地的燈具(含應急燈)、風扇,娛樂、運動場、休息室保潔、臥具清洗。垃圾的收集清運,上門收集垃圾及其它與衛生有關的工作。

第五章  物業服務質量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房屋外觀

外觀完好、整潔,發現外牆裝飾脫落及時報修。

2、設備運行

(1)水、電、空調等設備日常運行正常;

(2)及時排除故障。

3、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建立設施設備日常養護制度。

4、公共環境

(1)垃圾日產日清,定期進行衛生消毒;

(2)公共場地按標準保潔。

5、綠化

(1)綠地無改變使用用途和破壞、踐踏、佔用現象;

(2)花草樹木長勢良好、無明顯病蟲害。

6、車輛停放服務

車輛停放管理有序,公共通道和消防通道保持暢通。

7、甲方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85%。

8、若無特殊情況,急修要求三十分鐘內到位,小修要求1個小時內到位。

第六章  物業服務費用

物業服務費標準

一年物業服務費(含稅): (¥ 元)。

物業服務費的支付方式

1、甲方按月支付以上費用給乙方(每月10日前支付上個月的服務費用);乙方在收到款項後3個工作日內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給甲方。

2、甲方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的,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應交費用的萬分之五交納滯納金。

郵政所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更新及費用承擔方如下:

1、大修範圍

(1)房屋大面積滲漏。

(2)修補、粉刷、清洗外牆面及樓道內牆面。

(3)拆砌挖補局部牆體,拆換或加固樑柱。

(4)室內外、上下水管道斷裂。

(5)供電設備、給排水設備、空調設備、防盜監控系統設備、消防設備重要部件的嚴重損壞或整機損壞。

(6)照明設備電路及電力裝置的局部和全部修復。

2、中修範圍

(1)所有門窗、五金器具的局部損壞及整體修復。

(2)室內外、上下水管道水閘損壞。

(3)照明線路的局部和全部修復。

(4)牆壁、地板、天花板局部損壞。

3、公共部位日常維修及養護範圍

(1)房屋熔斷絲、插座、插頭、空氣開關、漏電開關、電源插座、各種燈頭、燈座的故障維修。

(2)房屋水龍頭失靈故障,各種水閘滲漏和損壞,室內外上下水道日常堵塞不暢,各種零配件失靈故障,水錶故障的維修,衛生潔具的維修。

(3)處理被鏽蝕的窗框、欄杆、扶手及其它設施設備。

(4)供電設備、給排水設備、空調設備、防盜監控系統設備、消防設備的清潔、潤滑及調試加固。

(5)公共綠地的澆水、施肥、除蟲等養護。

以上的大中修項目費用由甲方承擔。公共部位日常維修及養護範圍費用,如需更換配件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室內日常維修費用由使用部門自行承擔。

服務所需物資裝備和物業服務工作人員的勞保用品及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因國家政策變化引起的物業服務成本的上升,雙方另行協商。

第七章  違約責任

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未能完成雙方約定的服務標準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遭受的經濟損失。

如因乙方的原因未能達到約定的服務標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合同期內超三次書面形式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法律依據提前終止合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壹萬元整(¥10000.00元 )的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賠償對方因此遭受的經濟損失。

第八章  附 則

合同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甲方優先考慮與乙方續簽合同。

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及其補充協議中未盡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因房屋建築質量、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及時友好協商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同意由南寧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如雙方在合同期限屆滿前30天未書面提出異議的,合同自動續簽一年。

本合同共捌頁、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持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起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上海市物業管理服務協議 篇14

甲方:

乙方: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地 址: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地 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本着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爲甲方管理的 項目提供保安服務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合同。

一、服務的形式 、內容、管理方式及期限

1、服務形式:根據甲方需要,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保安服務,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務費及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費用,甲方與乙方所派駐的保安人員之間不具有《勞動法》、《民法典》規定的勞動關係。

2、服務內容及委託事項:

1)消防及安全管理

認真貫徹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制定安全防範措施、杜絕安全隱患,做好防範應急處理,保證樓道內、園區消防通道、緊急出入口、地下車庫及安全門保持暢通,保證消防設施完好,保證全體人員和區域內財物的安全。

2)防盜竊管理

在崗人員牢記保安職責,對前期進出小區的車輛進行進行嚴格管控,對進出小區人員、物品等做好詳細記錄,加強園區內巡邏,按照規定打點簽到,防止和打擊盜竊等犯罪活動,確保園區內人身、物品的安全,對發生在執勤區域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及時處理並報告甲方和當地公安機關,採取措施保護案發現場,協助公安機關偵查各類治安刑事案件,依法妥善處理職責人範圍內的其他突發事件。

3)災害防患管理

掌握小區內業主生活規律及特點,加強重點崗位的安全防範,對來訪人員按照相關制度禮貌接待,嚴禁無關人員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小區,並掌握當地政府有關安全警告的通知,及時做好防範措施。

4)突發事件處置:包括火災、偷盜竊、電梯困人、交通事故等按照相應規章制度執行。

5)監控系統值班管理

熟練掌握閉路監控和消防監控設施操作規程,對在值班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能及時予以處理並上報,及時跟蹤瞭解事件發展進程,對出現的可疑人員等進行跟蹤,聯繫相關人員進行處理。對發現的消防報警及時派人檢查,保證與巡邏人員、物業工程人員等的溝通,排除誤報等事件,發生火災時按照處理預案執行。

6)地下停車管理

地下車庫安排專人值班巡邏,保證業主停取車安全,有序指導業主停放車輛。

7) 其他服務

根據甲方要求,協助甲方對小區內違章裝修、圈佔綠地等不文明行爲進行管理,配合甲方做好其他服務。

3、管理方式

保安人員由甲乙雙重管理,組織領導以乙方爲主,雙方指定一名領導負責派駐保安人員的管理,傳達上級的指示要求,安排部署工作任務,並進行定期不定期的查崗、考勤,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4、服務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本單位的有關管理制度,對派駐的保安人員的提出保安服務要求。

2、乙方在進行保安人員派駐時,必須經甲方參與審查,形象、氣質佳的人員優先上崗,年齡在40至50之間,形象崗年齡在30 至40之間。上崗時必須持上崗證,且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個人檔案、意外傷害人身保險、健康查體證明及人員變更申請表備案後方可上崗。

3、甲方嚴格按照本單位相關管理辦法、考覈制度以及與乙方約定的考覈管理辦法對乙方派駐的保安員進行管理要求和考覈,並對每天保安人員實行打點簽到制度,對違紀行爲進行登記彙總,每月經甲方與保安人員雙方簽字後,交乙方處理,並進行相應的考覈與扣款。

4、甲方有權將不能勝任的保安人員退回乙方,由乙方調整更換,但應書面通知乙方並提供保安人員不符合使用條件(錄用條件)的證

明依據,乙方在一個星期內配備其他人員。

5、甲方有權對乙方所派駐的保安人員進行員工管理規章制度、人身安全等必要培訓,並進行日常勞動紀律管理監控。定期(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對保安人員的工作績效、業務技能、工作態度等方面的表現進行考覈,該考覈結果將作爲保安人員及保安服務的表現評定。

6、甲方有權按本單位依法制定的相關管理規定對違紀保安人員進行批評教育,對嚴重違紀違規的保安人員,甲方可根據單位規定停止其工作,交由乙方進行處理,情節嚴重並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主張賠償或追究責任人責任的權利。

7、乙方派駐的保安人員如在工作時間出現辱罵、毆打用戶或來訪人員以致傷害對方並造成惡劣影響的,甲方有權予以退回並要求更換,且產生的後續責任(包括住院、醫療等費用)全部由乙方負責賠償,對於給甲方造成的社會負面影響,甲方有權要求對乙方進行相應經濟賠償和公開方式道歉(如媒體)等。

8、甲方應爲保安人員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協助乙方處理好相關政府機關的溝通工作。

三、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1、乙方指派的保安人員應嚴格履行規定的崗位職責要求,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恪盡職守,保質保量地完成規定的工作內容。

2、乙方必須具有國家認定的保安服務資質,並經地方勞動管理部門審覈批准,在工商管理部門登記註冊。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原件、資質證原件、法人代表或負責人證明書、稅書登記證明原件等資料供甲方審查;

3、負責按合同條款規定派駐符合條件的保安人員到甲方;

4、乙方派駐到甲方的保安人員必須是與乙方簽訂正式;

5、負責配合甲方做好保安人員的日常管理工作;

6、負責保安人員基本養老、工傷、失業、醫療等社會;

7、負責出具甲方支付保安人員薪酬和支付社會保險等;

8、負責保安人員工傷事故的處理和因病醫療等各類事;

9、發生在執勤區域內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災。

10、負責按合同條款規定派駐符合條件的保安人員到甲方處負責保安工作。對甲方按合同相關條款要求停止派駐並退回乙方的保安人員,乙方應予接收並負責處理後續工作,不得對甲方的正常工作造成不利影響。

11、乙方派駐到甲方的保安人員必須是與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勞務派駐人員,乙方負責管理勞務派駐人員的人事檔案、勞動關係、上崗人員查體證明、人員無犯罪記錄證明及各項社會保險,並且將簽訂合同的花名冊和勞動合同文本提供給甲方備案。

12、負責配合甲方做好保安人員的日常管理工作;加強對保安人員的在崗培訓、監督和管理,確保安全服務的優質高效。

13、負責保安人員基本養老、工傷、失業、醫療等社會保險賬戶的建立和管理,及時足額繳納保安人員的社會保險費用。

14、負責出具甲方支付保安人員薪酬和支付社會保險等費用的勞務發票。

15、負責保安人員工傷事故的處理和因病醫療等各類事項的處理。

16、發生在執勤區域內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及時處理並報告甲方和當地公安機關,採取措施保護髮案現場,協助公安機關偵查各類治安刑事案件,依法妥善處理責任範圍內的其它突發事件。

17、爲乙方派駐的保安員配備制服等基本保安裝備,樹立良好的保安形象。

18、乙方指派的保安員負責管理區域內的執勤巡邏、設備設施安全,嚴防被盜和意外事件的發生,協助物業人員完成甲方要求的工作。

19、乙方要每月月底按時足額發放保安人員工資,若超7個工作日仍未及時發放或不足額發放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20、乙方負責管理區域內與政府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工作。

四、保安人員的日常管理(服務標準詳及考覈辦法見附件)

1、保安人員必須遵守標誌服裝的着裝管理規定和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保安人員統一着裝。

2、保安人員必須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考覈制度,服從工作安排。對違反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或業績考覈不符合公司要求的保安人員,隨時退回乙方,由乙方負責退回人員的所有後續工作。

3、保安人員因個人原因需要提前結束服務期的,應提前30日向甲方和乙方同時提出書面申請。待批准並辦理完畢與甲方的工作移交手續後方可離職,其相關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

4、保安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因病或非因工受傷在醫療期內請假5個工作日以上的 ,甲方有權將保安人員退回乙方,乙方負責調派其它保安人員。

5、保安人員請事假2個工作日以內的向甲方申請,2個工作日以上的必須向甲方和乙方同時書面申請,經雙方批准後方可休假。保安人員未請假脫崗兩天以上的,甲方有權將其退回乙方。

6、保安人員在工作崗位上因公受傷、致殘、死亡等,由乙方按照爲保安人員購買的意外傷害人身保險程序辦理。

7、保安人員工作期滿或因各種原因中止在甲方的工作,乙方應配合辦理保安人員的工作移交手續,協助甲方收回保安人員使用的勞動防護用品、標誌、證件等。

五、勞動糾紛的處理

1、保安人員的勞動合同關係與乙方建立,乙方應明確告知保安人員勞務派駐協議的內容。

2、乙方全面負責保安人員的法律事務管理和勞務糾紛處理,負責保安人員涉及勞動合同管理、工傷和醫療問題的處理及勞動仲裁與法律訴訟的所有事宜。

3、乙方派駐的保安人員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不得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六、保安人員費用

1、項目項目保安人員配置 /月,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費用標準爲人民幣 元/月。(該標準包含乙方提供服務中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員工工資、福利待遇、保安器材、服裝等),其中甲方將提取元作爲考覈保安人員個人費用,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名單發放給個人;

2、服務費用由乙方按照每月考覈對費用進行計算。付款前,乙方必須開具符合國家稅法規定且滿足甲方財務管理要求的發票;不開具或開具不符合國家稅法規定發票的,甲方有權拒絕付款並不承擔任何責任,且不影響合同其他條款的繼續履行。因開具虛假髮票造成甲方損失的,即使合同其他條款已經履約完成,乙方仍然必須無條件承

擔一切責任和甲方損失(包括補交稅金、罰款、滯納金等)。

4、乙方的賬戶信息如下:

開戶行:

賬戶名稱:

帳 號:

甲方付款前,乙方應向甲方確認甲方賬戶信息。乙方如需改變其賬戶信息,應提前10日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通知或確認信息而使甲乙雙方遭受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5、甲方每月對乙方保安人員工作情況進行考覈彙總,相關考覈扣除費用在結算費用中扣除。

6、乙方有賠償損失和/或支付違約金的責任的,甲方有權從應支付的任何一筆款項中扣除相應金額。

7、對於本合同涉及的所有稅費,均應按照有關稅收的法律規定,由雙方各自承擔,但本合同總額中包含的甲方應繳納的稅費仍應由乙方代爲繳納。

七、合同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期滿即終止。甲、乙任何一方如擬變更本合同內容或提前終止本合同,都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並協商解決。

3、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

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並填寫勞務派駐合同變更書: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發生變化時,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2)乙方派駐到甲方的保安人員發生增減變化,應對人員名單進行變更。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5、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發生重大變化,導致合同的內容無法履行,本合同應予終止。

6、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終止執行。

7、本合同期滿30日前,甲乙雙方應就本合同是否終止或重新簽訂進行協商,並按協商結果辦理終止或重新簽訂合同手續。

8、在合同有效期內單方提出終止合同的,須向對方支付兩個月的服務費用作爲違約賠償金。

八、違約責任

本合同履行期間,因乙方或乙方派駐的保安人員的過錯或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及其保安人員的責任,乙方對其保安人員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承擔相應的連帶責任。

九、其他

1、乙方承諾乙方的相關資質均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行業的相關規定,因乙方資質原因造成的法律及經濟責任,由乙方;

2、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經雙方蓋;

十、合同附件

附件一:管理成本構成及測算一覽表

附件二:保安服務標準

附件三: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保安服務許可證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字: 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上海市物業管理服務協議 篇15

甲方(業主大會):____________

乙方(物業管理企業):________

物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業主大會)

組織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業主委員會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物業管理企業)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物業管理條例》、《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物業區域《業主公約》的約定,甲方通過招標、議標等方式選聘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________(物業名稱)實施本物業區域的物業管理服務的相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管理區域概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

佔地面積: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

四至:東至:______南至:______西至:______北至: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具體物業構成明細及所配置的共用設備設施明細詳見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 委託服務事項

第三條 甲方委託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的主要內容爲:

1.物業共用部分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分具體包括:房屋的承重結構(包括:承重牆體、樑柱、樓蓋等),非承重結構的分戶牆外牆面,屋蓋、屋面、大堂、公共門廳、走廊、過道、樓梯間、電梯井、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樓道燈、避雷裝置、____________________。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具體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____________________。

3.市政共用設施(不屬市政部門管理的)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水池、井、停車場、路燈_______。

4.公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5.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公廁、_____________。

6.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的管理。

8.協助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

9.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10.物業項目使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收支情況進行審計,審計費用由______承擔。

第十條 停車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1.停車場屬於全體業主的,使用人應按照物價部門覈定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該項停車費中________元/個·月的停車管理服務費歸乙方所有,其餘停車費爲全體業主所有,可根據業主公約或業主大會的決定用於業主委員會的辦公經費支出或納入維修資金管理;

2.停車場屬於開發建設單位所有的,業主享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照物價部門覈定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3.車位權屬系業主的,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元/個·月標準或按佔地面積(包括公攤面積)_____元/平方米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十一條 乙方應與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協議》,明確雙方在停車位使用及管理服務方面的權利義務關係。

第十二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會所屬全體業主或開發建設單位所有,委託乙方經營管理,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使用會所,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使用費: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乙方經營管理會所,可按______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乙方經營配套商業設施,可按______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乙方經營管理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按______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

第十四條 乙方利用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停車場,會所及其他共用部位、共有設備設施進行經營(如:設置商業廣告招牌),應當徵得甲方相關業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乙方管理服務成本和佣金後剩餘部分的本金和利息歸全體業主所有,可根據業主公約的規定納入物業專項維修資金進行管理。

第十五條 乙方接受業主委託,提供專項服務的,專項服務的內容和費用按其約定執行。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 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享有以下權利:

1.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制度;

2.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和大中修方案的財務預算和決算,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計劃的實施;

3.制訂物業共用部分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方面的規章制度;

4.審批物業維修資金的使用項目和使用預算,負責組織對物業設施、設備和共用部分的大中修及更新、改造的竣工驗收;

5.定期聽取乙方關於物業服務合同履行情況和物業維修資金的使用情況的報告,並定期向業主公佈報告;

6.代表本業主參加因物業管理活動發生的訴訟;

7.對乙方違反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行爲,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8.監督乙方實施物業服務的其他行爲;

9.實行酬金制物業服務收費方式的,有權與乙方共同委託雙方認可的專業審計機構對年度財務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10.依據法律、法規規定享有的其他權利。

甲方應履行的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綠化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資料;

(2)規劃設計資料;

(3)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4)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5)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2.協助乙方督促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依約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

3.協助乙方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需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配合做好相關業主的工作,並協助乙方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

4.聽取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協調業主、使用人與乙方的關係;

5.負責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歸集和續籌;

6.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7.協助乙方對業主和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爲,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8.協調、配合乙方共同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相關遺留問題;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八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乙方享有的權利:

1.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物業管理的技術標準、行業規範以及本服務合同進行管理,提供專業化的服務;

2.按照本合同和有關規定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和其他費用;

3.可以根據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委託,提供本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項目,服務報酬由雙方約定;

4.可以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專項服務業務委託給專業性服務企業,但不得將該區域內的全部物業管理一併委託給他人;

5.自主開展各項經營管理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管理事項獲取不當利益;

6.對欠費業主停止約定服務或進行法律訴訟,直至其履行交費義務。

7.根據甲方授權,制定必要的規章制度,並以有效方式督促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

8.根據甲方授權,採取批評、規勸、警告等措施制止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及公衆管理制度的行爲;

9.根據甲方授權,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佈違約業主的姓名及其違約情節;

10.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和本合同約定享有的其他權利。

乙方應履行的義務:

1.履行合同、提供物業服務;

2.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服務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投訴,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3.在承接物業時,應當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並做好書面記錄和籤認工作;

4.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以及向業主提供特約服務的收費項目和標準;

5.結合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維修保養計劃,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僅適用酬金制收費方式),經依法議定後組織實施;

6.制止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規章制度的行爲,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爲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7.協助做好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在採取應急措施的同時,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保護好現場,協助做好救助工作;保安人員在維護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公共秩序時,要履行職責,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權益;

8.實行酬金制收費方式的,應當編制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報甲方審批,並且每六個月應公佈一次物業服務費用的收支帳目,每年與甲方共同委託專業審計機構對年度財務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9.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應與其訂立書面協議,告之裝修中的禁止行爲和注意事項,並負責監督;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裝修管理規定的行爲,要及時制止和糾正,對情節嚴重的,要及時報請相關部門處理;

10.非經甲方和相關業主許可並辦理有關手續,不得擅自改變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分、共用設施設備的用途;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

11.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從事物業管理相關服務以外的經營活動;

12.不得在處理物業管理事務的活動中侵犯業主的合法權益;

13.本合同終止時,應當將物業管理用房和物業管理相關資料及時如數地移交給甲方。

1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六章 物業管理用房

第十九條 甲方按照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物業管理用房,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其中包括:辦公用房______平方米(含物業管理企業和業主委員會的辦公用房)、位於______,______住宿用房_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其他用房_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

第二十條 物業管理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當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產及時如數地移交給甲方。

第七章 物業服務合同期限及解除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期限爲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屆滿前三個月內,甲方作出續聘或選聘的決定,在甲方與續聘或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終止。

第二十二條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物業項目因拆遷等原因滅失的;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物業服務合同無法正常履行;

3.乙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按本合同履行義務的,經業主大會決定解除合同的;

4.二分之一業主不履行本合同的約定,致使物業管理活動無法正常開展,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

第二十三條 需提前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合同自書面通知送達對方時即行解除,並在二十日內辦理交接,在辦理交接期間,乙方應維護本物業小區正常的生活秩序,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支付費用。

第八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乙方因管理不善造成房屋建築質量、設施設備質量損害,達不到使用功能和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十五條 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乙方可要求甲方履行,由此造成的損失,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十六條 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業主、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清退,並由乙方按多收費用的3倍標準給予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賠償。

第二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致使管理服務不能達到本合同“物業服務質量”約定的,由乙方按以下標準賠償損失: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條 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能按時如數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應按每日萬分之______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九條 雙方約定,以下條件下所致的損害,可構成對乙方的免責事由:

1.因不可抗力導致的中斷服務或物業價值的貶損;

2.因物業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的損害;

3.因維修、養護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而暫時停水、停電或停止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的(除排危搶險情形以外,乙方應事先通知業主及使用人);

4.因非乙方責任造成的供水、供電、供熱、供冷、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的障礙和損失。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條 本合同的效力及於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全體業主及物業使用人。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有關業主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第三十一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爲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可監督本合同的實施。

第三十二條 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第三十三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請調解,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申訴;也可選擇以下_______方式解決:

1.重慶仲裁委員會仲裁;

2.人民法院訴訟。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_______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自_______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上海市物業管理服務協議 篇16

甲方: 深圳市羅湖區___住宅區業主委員會(代表本住宅區全體業主) 代表人:

乙方: 深圳發展公司

法人代表:___

經___住宅區業主大會年月日投票表決同意:直接聘請深圳康發發展公司爲___住宅區(以下簡稱“本住宅區”)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爲保障管理服務正常運行、規範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物業管理條例》、《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國家、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本合同的甲、乙雙方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1、住宅區位置: 深圳市羅湖區_______。

2、佔地面積: _____平方米。

3、建築面積: 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積:_____平方米(分別爲別墅_____平方米、複式別墅_____平方米、高層_____平方米、多層_____平方米);商業面積:_____平方米;服務樓面積:_____平方米(含首層停車庫);其它面積(配電房、地下室等)_____平方米。

4、 住宅戶數:_____戶(截止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業主入夥戶數_____戶,_____戶未入夥)。

5、物業類型: 混合住宅小區。

第二條委託管理服務事項

1、本住宅區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本住宅區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污水管、垃圾房、共用照明、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供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本住宅區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住宅區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籃球場、兒童遊樂園、康樂設施、中心廣場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本住宅區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小區消殺;公共區域綠化等。

6、本住宅區交通、車輛行駛、停泊及管理。

7、本住宅區的安全管理,實行24小時封閉式管理,對規劃紅線內範圍進行全天候安全監控和巡視,實行外來人員檢查登記出入制度,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做好小區的保安工作。

8、本住宅區的社區文化的開展建設。

9、本住宅區物業、業主、管理服務檔案、資料的建立、保管和使用的管理。

10、以及相關法規和行業政策規定的,和在本合同簽訂後新規定的應由物業管理公司承擔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管理服務期限爲3年。自200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200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審定乙方提出的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和決算。

2、對乙方的管理服務水平進行季度或年度全面考覈評定,如聘請專業公司需要支付費用的,則該費用從物業收費中支出。如未達標或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本住宅區業主公共利益的重大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提前單方終止合同。

3、聘請獨立審計機構每年對有關賬目進行審計,審計費用在物業收費中列支。如乙方提供虛假或失實的賬冊、傳票等致使甲方利益嚴重受損的,甲方有權提前單方終止合同。

4、支持乙方向不按合同規定繳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業主催繳物業管理服務費;不慫恿、煽動業主不繳物業管理服務費;反對業主無理拖欠物業管理服務費,致使其他繳費業主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行爲。乙方應作好對欠費業主的催繳、統計、記賬工作,確保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收繳率不低於總應收費的98%,如無故達不到該收繳率,則低於的部分以乙方的佣金抵扣。

5、業主應自覺按時繳納物業管理服務費,不得拖欠。逾期欠費業主將按每日萬分之五的標準計算繳納滯納金。乙方有權對欠費超過1個月的業主進行公示通報;對欠費超過3個月的業主,可提起訟訴追討,敗訴方除補繳物業管理費外,還應承擔勝訴方合理的律師費用。

6、不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8、有關法規政策規定的應由甲方承擔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全面執行本合同附件《深圳市羅湖區___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方案》(以下簡稱“服務方案”)。

2、完善並制訂與“服務方案”相匹配的管理辦法和操作規程以履行本合同。如超出業主公約與本合同以外製訂涉及業主權利義務的物業管理辦法的,以及向業主收取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其他費用的,應事先報告並獲得業主大會批准。

3、有權選聘有資質的專業公司承擔本住宅區的單項管理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整體管理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人,不得將任何單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4、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乙方應在本住宅區顯著位置長期公示物業管理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標準、收費標準等內容。

5、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甲方審定後組織實施。

6、購買本住宅區的公共財產及公衆責任險。

7、作爲提供物業管理和服務的對價, 乙方每年年度終了時按年度物業管理總支出的10%計提物業管理服務佣金(以下簡稱“佣金”)一次。

8、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費所有收支賬目,按政府規定由乙方每3個月向業主

公佈一次,張貼時間不少於15天,賬目公佈前送交甲方審覈備存。賬目公佈時間爲每季度後的次月15日以前,特殊情況延遲公佈賬目需書面告知甲方。

9、鑑於乙方一直是本住宅區的事實物業管理人,乙方有權力追繳歷年來業主欠繳的物業管理費用。

10、對本住宅區的公共或共用設備、設施和相關場地,乙方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住宅區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11、爲使本住宅區物業的保值、升值,乙方應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阻止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擅自改變本住宅區既定的使用用途及功能。尤其阻止將住宅用作商業、辦公、集體宿舍或其他非一般住宅的用途。

12、建立本住宅區的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並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13、開展積極向上、健康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4、本合同終止時,及時向甲方移交原委託管理的全部物業及其各類管理檔案、財務等資料;移交本住宅區的公共財產,包括物業管理費結餘、公共收入積累形成的資產等。

15、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由乙方承擔的其他權利、義務和責任。

第六條 物業管理服務標準

本住宅區定位爲高檔次的住宅區,乙方應執行與之相匹配的物業管理服務標準。具體按《深圳市羅湖區___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方案》中的相關條款執行。

第七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收取標準及管理

1、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費按如下標準收取:別墅物業每平方米5.20元/月;複式別墅每平方米3.55元/月;高層物業每平方米3.60元/月;多層物業每平方米2.30元/月;商業物業每平方米5.00元/月-6.00元/月;服務樓每平方米2.50元/月(以上物業面積均按建築面積計算)。

2、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費由乙方按月直接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乙方應在每月10號前,向已繳費業主提供上月物業服務收費明細賬單並接受業主查詢。乙方必須按政府規定和程序收費,不得亂收費,做到計費準確,收費公開透明。

3、物業管理服務費的結餘部分歸全體業主所有,用於彌補以後物業管理費的不足,未經業主大會同意,乙方不可支配使用。

第八條 專項本體維修基金的收支管理

1、本住宅區專項本體維修基金按政府收費標準收取:高層每平方米建築面積0.25元/月;多層每平方米建築面積0.15元/月(別墅除外)。隨物業管理服務費一齊由乙方直接向業主收取,管理處對本體基金以房屋本體每棟爲單位進行專(記)帳管理,並設立專用賬號存儲本物業的本體基金。

2、本住宅區專項本體維修基金的使用,按政府規定的專項本體維修基金使用範圍專款專用,乙方先立項報價,甲方審覈簽字後實施的程序進行運作。

3、本住宅區專項本體維修基金的收支、使用賬目,每3個月由甲方向業主公佈一次,張貼時間不少於15天,接受全體業主的監督,賬目公佈前由甲方送交乙方覈查備存。賬目公佈時間爲每季度後的次月15日以前。

4、業主拖欠專項本體維修基金的,由乙方按照拖欠物業管理服務費的規定辦法進行處理。

5、本住宅區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交納、使用、續籌、管理等,按《深圳市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規定》執行。

第九條 公共設施及業主共有物業收入及管理

1、本住宅區屬業主私家車位以外的所有室內、室外停車位實行統籌使用,暫定每車每月車位使用費(含車場管理費)爲220元。

2、本住宅區的業主私家車位,每月每個車位需繳納車場管理費30元,與物業管理費合併使用。

3、本住宅區產權屬於乙方的室內停車位(除已出售的部分)共計76個,由乙方有償提供給全體業主使用,每月由乙方按每個車位每月200元(不含車場管理費)的固定標準淨提取76個車位使用費。

4. 本住宅區的臨時停車的收費按市政府指導價執行。

5、本住宅區嚴格控制外來車輛的停放,除極其特殊的情況外,禁止外來車輛停泊過夜。

6、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採取成本覈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項目及標準進行審覈和監督。

7、本住宅區公共區域的電梯廣告及相關收入、除乙方權屬之外的停車場收入、特約服務收入等,歸全體業主所有,和物業管理費合併使用。

第十條 合同的終止、續約與交接

1、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到期後,雙方合同關係即終止。乙方應提前30天按政府、行業法規,填報固定資產、辦公、設備、住宅區資料等交接清單,送甲方審覈。住宅區物業收費財務賬目,應於合同終止後的10日之內,送交甲方審覈,由甲方聘請專業財務公司進行審計。

2、乙方願意續約的,應在合同到期前60天,書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在合同到期前30天召開業主大會決定續約與否。如本住宅區全體業主所持投票權2/3同意續約的,將直接與乙方續簽合同。

3、本住宅區業主大會表決結果達不到全體業主所持投票權2/3以上的,原合同到期後自行終止。由甲方另行招聘物業管理服務公司。

4、新老物業管理公司的交接過渡期最長爲2個月,乙方應提供過渡期物業管理服務;2個月過渡期滿後,必須按規定進行交接、撤離。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服務標準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服務標準或損害物業共同利益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給業主個人造成損害的,應向業主個人賠償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

3、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物業管理服務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物業管理服務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5、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6、甲乙雙方以及業主因物業服務發生爭議的,應儘量平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羅湖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判決結果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7、合同期未滿,乙方擅自提前停止物業管理服務的;乙方不按時交接、撤離的,均應向甲方賠償實際損失。

第十二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進一步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約定,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深圳市羅湖區___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方案》是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含附件)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對甲乙雙方及本住宅區全體業主均具約束力。

甲方:深圳市羅湖區___住宅乙方:深圳發展公司區業主委員會

負責人:

負責人:

簽署日期:20年月日

上海市物業管理服務協議 篇17

甲方: 深圳市羅湖區___住宅區業主委員會(代表本住宅區全體業主) 代表人:

乙方: 深圳發展公司

法人代表:___

經___住宅區業主大會年月日投票表決同意:直接聘請深圳康發發展公司爲___住宅區(以下簡稱“本住宅區”)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爲保障管理服務正常運行、規範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物業管理條例》、《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國家、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本合同的甲、乙雙方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1、住宅區位置: 深圳市羅湖區_______。

2、佔地面積: _____平方米。

3、建築面積: 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積:_____平方米(分別爲別墅_____平方米、複式別墅_____平方米、高層_____平方米、多層_____平方米);商業面積:_____平方米;服務樓面積:_____平方米(含首層停車庫);其它面積(配電房、地下室等)_____平方米。

4、 住宅戶數:_____戶(截止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業主入夥戶數_____戶,_____戶未入夥)。

5、物業類型: 混合住宅小區。

第二條委託管理服務事項

1、本住宅區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本住宅區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污水管、垃圾房、共用照明、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供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本住宅區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住宅區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籃球場、兒童遊樂園、康樂設施、中心廣場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本住宅區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小區消殺;公共區域綠化等。

6、本住宅區交通、車輛行駛、停泊及管理。

7、本住宅區的安全管理,實行24小時封閉式管理,對規劃紅線內範圍進行全天候安全監控和巡視,實行外來人員檢查登記出入制度,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做好小區的保安工作。

8、本住宅區的社區文化的開展建設。

9、本住宅區物業、業主、管理服務檔案、資料的建立、保管和使用的管理。

10、以及相關法規和行業政策規定的,和在本合同簽訂後新規定的應由物業管理公司承擔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管理服務期限爲3年。自200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200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審定乙方提出的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和決算。

2、對乙方的管理服務水平進行季度或年度全面考覈評定,如聘請專業公司需要支付費用的,則該費用從物業收費中支出。如未達標或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本住宅區業主公共利益的重大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提前單方終止合同。

3、聘請獨立審計機構每年對有關賬目進行審計,審計費用在物業收費中列支。如乙方提供虛假或失實的賬冊、傳票等致使甲方利益嚴重受損的,甲方有權提前單方終止合同。

4、支持乙方向不按合同規定繳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業主催繳物業管理服務費;不慫恿、煽動業主不繳物業管理服務費;反對業主無理拖欠物業管理服務費,致使其他繳費業主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行爲。乙方應作好對欠費業主的催繳、統計、記賬工作,確保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收繳率不低於總應收費的98%,如無故達不到該收繳率,則低於的部分以乙方的佣金抵扣。

5、業主應自覺按時繳納物業管理服務費,不得拖欠。逾期欠費業主將按每日萬分之五的標準計算繳納滯納金。乙方有權對欠費超過1個月的業主進行公示通報;對欠費超過3個月的業主,可提起訟訴追討,敗訴方除補繳物業管理費外,還應承擔勝訴方合理的律師費用。

6、不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8、有關法規政策規定的應由甲方承擔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全面執行本合同附件《深圳市羅湖區___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方案》(以下簡稱“服務方案”)。

2、完善並制訂與“服務方案”相匹配的管理辦法和操作規程以履行本合同。如超出業主公約與本合同以外製訂涉及業主權利義務的物業管理辦法的,以及向業主收取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其他費用的,應事先報告並獲得業主大會批准。

3、有權選聘有資質的專業公司承擔本住宅區的單項管理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整體管理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人,不得將任何單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4、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乙方應在本住宅區顯著位置長期公示物業管理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標準、收費標準等內容。

5、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甲方審定後組織實施。

6、購買本住宅區的公共財產及公衆責任險。

7、作爲提供物業管理和服務的對價, 乙方每年年度終了時按年度物業管理總支出的10%計提物業管理服務佣金(以下簡稱“佣金”)一次。

8、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費所有收支賬目,按政府規定由乙方每3個月向業主

公佈一次,張貼時間不少於15天,賬目公佈前送交甲方審覈備存。賬目公佈時間爲每季度後的次月15日以前,特殊情況延遲公佈賬目需書面告知甲方。

9、鑑於乙方一直是本住宅區的事實物業管理人,乙方有權力追繳歷年來業主欠繳的物業管理費用。

10、對本住宅區的公共或共用設備、設施和相關場地,乙方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住宅區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11、爲使本住宅區物業的保值、升值,乙方應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阻止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擅自改變本住宅區既定的使用用途及功能。尤其阻止將住宅用作商業、辦公、集體宿舍或其他非一般住宅的用途。

12、建立本住宅區的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並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13、開展積極向上、健康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4、本合同終止時,及時向甲方移交原委託管理的全部物業及其各類管理檔案、財務等資料;移交本住宅區的公共財產,包括物業管理費結餘、公共收入積累形成的資產等。

15、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由乙方承擔的其他權利、義務和責任。

第六條 物業管理服務標準

本住宅區定位爲高檔次的住宅區,乙方應執行與之相匹配的物業管理服務標準。具體按《深圳市羅湖區___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方案》中的相關條款執行。

第七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收取標準及管理

1、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費按如下標準收取:別墅物業每平方米5.20元/月;複式別墅每平方米3.55元/月;高層物業每平方米3.60元/月;多層物業每平方米2.30元/月;商業物業每平方米5.00元/月-6.00元/月;服務樓每平方米2.50元/月(以上物業面積均按建築面積計算)。

2、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費由乙方按月直接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乙方應在每月10號前,向已繳費業主提供上月物業服務收費明細賬單並接受業主查詢。乙方必須按政府規定和程序收費,不得亂收費,做到計費準確,收費公開透明。

3、物業管理服務費的結餘部分歸全體業主所有,用於彌補以後物業管理費的不足,未經業主大會同意,乙方不可支配使用。

第八條 專項本體維修基金的收支管理

1、本住宅區專項本體維修基金按政府收費標準收取:高層每平方米建築面積0.25元/月;多層每平方米建築面積0.15元/月(別墅除外)。隨物業管理服務費一齊由乙方直接向業主收取,管理處對本體基金以房屋本體每棟爲單位進行專(記)帳管理,並設立專用賬號存儲本物業的本體基金。

2、本住宅區專項本體維修基金的使用,按政府規定的專項本體維修基金使用範圍專款專用,乙方先立項報價,甲方審覈簽字後實施的程序進行運作。

3、本住宅區專項本體維修基金的收支、使用賬目,每3個月由甲方向業主公佈一次,張貼時間不少於15天,接受全體業主的監督,賬目公佈前由甲方送交乙方覈查備存。賬目公佈時間爲每季度後的次月15日以前。

4、業主拖欠專項本體維修基金的,由乙方按照拖欠物業管理服務費的規定辦法進行處理。

5、本住宅區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交納、使用、續籌、管理等,按《深圳市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規定》執行。

第九條 公共設施及業主共有物業收入及管理

1、本住宅區屬業主私家車位以外的所有室內、室外停車位實行統籌使用,暫定每車每月車位使用費(含車場管理費)爲220元。

2、本住宅區的業主私家車位,每月每個車位需繳納車場管理費30元,與物業管理費合併使用。

3、本住宅區產權屬於乙方的室內停車位(除已出售的部分)共計76個,由乙方有償提供給全體業主使用,每月由乙方按每個車位每月200元(不含車場管理費)的固定標準淨提取76個車位使用費。

4. 本住宅區的臨時停車的收費按市政府指導價執行。

5、本住宅區嚴格控制外來車輛的停放,除極其特殊的情況外,禁止外來車輛停泊過夜。

6、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採取成本覈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項目及標準進行審覈和監督。

7、本住宅區公共區域的電梯廣告及相關收入、除乙方權屬之外的停車場收入、特約服務收入等,歸全體業主所有,和物業管理費合併使用。

第十條 合同的終止、續約與交接

1、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到期後,雙方合同關係即終止。乙方應提前30天按政府、行業法規,填報固定資產、辦公、設備、住宅區資料等交接清單,送甲方審覈。住宅區物業收費財務賬目,應於合同終止後的10日之內,送交甲方審覈,由甲方聘請專業財務公司進行審計。

2、乙方願意續約的,應在合同到期前60天,書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在合同到期前30天召開業主大會決定續約與否。如本住宅區全體業主所持投票權2/3同意續約的,將直接與乙方續簽合同。

3、本住宅區業主大會表決結果達不到全體業主所持投票權2/3以上的,原合同到期後自行終止。由甲方另行招聘物業管理服務公司。

4、新老物業管理公司的交接過渡期最長爲2個月,乙方應提供過渡期物業管理服務;2個月過渡期滿後,必須按規定進行交接、撤離。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服務標準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服務標準或損害物業共同利益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給業主個人造成損害的,應向業主個人賠償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

3、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物業管理服務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物業管理服務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5、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6、甲乙雙方以及業主因物業服務發生爭議的,應儘量平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羅湖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判決結果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7、合同期未滿,乙方擅自提前停止物業管理服務的;乙方不按時交接、撤離的,均應向甲方賠償實際損失。

第十二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進一步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約定,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深圳市羅湖區___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方案》是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含附件)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對甲乙雙方及本住宅區全體業主均具約束力。

甲方:深圳市羅湖區___住宅乙方:深圳發展公司

區業主委員會

負責人:

負責人:

簽署日期:年月日

上海市物業管理服務協議 篇1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物業管理條例》、《公共機構節能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以下物業管理服務事項達成協議。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以下簡稱本物業)

物業類型

坐落位置

建築面積

其他說明。

第二條 物業管理範圍

乙方所接受的物業管理範圍是物業建築產權標註及周邊區域、設施設備等資產在內的管理服務,不涉及資產的所有權。

(一)建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請在選擇項中打“√”):

□屋頂□外牆面□承重牆體□樓面□門廳□各類通道

□電梯廳□車庫□廣場道路□室外管道□窨井□其他

(二)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和管理(請在選擇項中打“√”):

□中央空調□變配電室□照明□電梯□弱電□監控設備

□給排水系統□泵房□消防設施□備用電源□其他

(三)公共秩序的管理(請在選擇項中打“√”):

□治安□消防□車輛□其他

(四)公共綠地的養護和管理(請在選擇項中打“√”):

□公共綠地□花木□建築小品□其他

(五)其他約定(請在選擇項中打“√”):

□會務接待□後勤保障□其他

第三條 日常管理服務職責和要求

(一)建築物管理

做好建築物的檢查和維修保養工作,使建築物公共部位處於完好狀態,防止各種對建築物侵蝕、損害行爲的發生。

(二)設備設施管理

按照各設備設施的使用維護規範,做好日常養護工作。負責設備設施的日常操作以及照明、給排水等日常維修工作。

(三)公共秩序管理

物業區域內24小時全天候公共秩序管理,包括門禁巡查、中央監控和突發事件處理等。

(四)公共環境管理

物業區域內公共部位的清掃、保潔、垃圾清運等。

(五)交通秩序維護

物業區域內各類車輛進出交通引導與車輛正常的停放秩序。

(六)消防防災管理

落實消防工作責任制,做好消防監控值班和巡查,注意發現火災隱患,按要求制定應急預案並定期開展預案演練,一旦發生火災配合消防部門撲救。

(七)能源管理

定期做好對電、水、燃氣能耗的統計、分析工作,在甲方的指導下努力開展節能工作,制定節能措施並不斷挖掘潛力,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八)會務及接待服務

按甲方要求提供日常會務服務和重要活動、重大會議的接待服務,配合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九)其他後勤保障服務

根據合同約定爲甲方提供餐飲、咖吧、送水、洗衣、洗車、廢棄物處理、物品搬移等服務及甲乙雙方協商約定的突擊性、臨時性任務。

以上各項管理服務內容或延伸服務內容可根據甲方需求,另行增加相關內容和具體質量標準。

第四條 管理服務期限

管理服務的期限爲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條 管理服務的質量標準

乙方應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內,對本物業的管理服務達到甲方在招標書中提出的、乙方在投標書中承諾的以及在管理服務方案中具體表明的質量標準。

第六條 管理服務費用及支付方式

(一)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用按□酬金制,酬金爲每月________元人民幣/□包乾制的方式約定,合計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元。按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元/每月計算。

(二)支付方式(請在選擇項中打“√”):

雙方約定物業管理服務費按□每月/□每季/□每半年/□其他方式支付________,支付日期爲________________。

(三)結算方式(請在選擇項中打“√”):

□國庫直撥□支票□轉賬□其他

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內,如遇政府政策性調價、最低工資和社會保險費基數調整、增設繳費項目、物價指數上升等因素導致物業管理服務成本顯著上升,甲乙雙方可通過協商一致,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對物業管理服務費作出相應調整。

第七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有權審定乙方編制的管理服務方案、人員編制、費用預算。

2.有權對乙方管理服務的質量進行監督,對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管理服務有權建議整改,對不稱職人員可以要求乙方更換。

3.爲乙方的管理服務提供必要的工作條 件及所必需的相關資料,包括辦公用房、設備工具庫房(含相關工具、物料)、員工更衣及休息場所等設施和涉及本物業管理服務所需的驗收圖紙、資料等。爲乙方的物業管理服務提供相應的協助和配合。

4.按合同約定的費用及支付方式,按時支付物業管理服務費。

5.按法律規定或經雙方商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和義務。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應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本合同約定,編制物業管理服務方案、人員編制和費用預算,報送甲方審定。

2.保證從事本物業管理項目的人員具備相應的職業資格和應有的素質要求。如需調整管理人員及技術骨幹應事先通報甲方,對甲方提出認爲不適合的在崗人員,乙方應作出相應調整。

3.對管理服務涉及的專業性、技術性要求較高的工作內容,可另行委託第三方承擔,但應及時報甲方備案。委託的工作內容僅限於分項內容,整體管理服務項目不得轉讓給第三方。

4.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交物業管理總結報告。在約定時間內向甲方移交房屋、物料、設備、工具、檔案和圖紙資料;所有移交的內容都應有清單並由雙方簽收;全部手續完成後簽署物業移交確認書。

5.按法律規定或經雙方商定應由乙方承擔的其他責任和義務。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按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履行管理服務職責而甲方逾期支付管理服務費用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物業費用金額的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履行管理服務職責,但未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整改,乙方達到管理服務質量標準後,甲方應支付相應的管理服務費用。

(三)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履行管理服務職責,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按實賠償;因乙方管理服務質量問題導致甲方無法實現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四)因乙方原因導致重大火災、失竊等事件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相關損失。

(五)其他違約責任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發生爭議的,可協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也可提請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不願意仲裁而選擇向法院提起訴訟的,請雙方在簽署合同時將此仲裁條 款劃去)。

其他約定

合同附件

(一)本項目招投標過程中的有關文件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招投標文件內容同本合同條 款有不一致處,以本合同條 款爲準。

(二)對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另行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內容與本合同不一致處,從補充協議。(詳見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簽訂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上海市物業管理服務協議 篇1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等級: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物業管理條例》、中洋水景園管理規約等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就的物業管理服務事宜,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物業的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類型: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

四至範圍:東至:___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_。

管理面積: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甲方權利義務:

1、審查物業管理服務方案、年度服務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和計劃的實施;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每年進行一次考覈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3、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規約的行爲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爲、拆除違章建築、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納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爲的責任人,採取有效措施催繳催改;

4、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5、負責處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6、協助乙方開展物業管理服務、相關宣傳教育和文化活動;

7、全力支持乙方對拒繳物業費的業主採取的有效措施;

8、按照相關政策、法律法規,籌集、使用、管理專項維修資金。

9、法規政策約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事項和責任。

第三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1、對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綠化、環境衛生、安全秩序、交通等實施管理與服務。

2、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完善物業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4、制止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行爲;

5、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物業區域內的公共秩序,進行來訪人員登記控制,安全巡邏。

6、汽車、兩輪車停車位無償提供全體業主停放車輛,乙方負責場地清理、車輛整理,不負保管責任。

7、對交通秩序、車輛停放、出入登記進行管理。

8、委託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與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9、向業主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10、編制物業管理服務及財務年度計劃;

11、提前將裝修房屋的注意事項和限制條件書面告知業主,並與業主訂立《裝修管理協議書》,每日對裝修現場不少於2次的巡查監管;

12、向業主提供房屋自有部位、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等有償服務;

13、開展有效的便民服務工作;

14、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

15、適時向甲方報告本管理區域內重大物業服務事項;

第四條維護物業及業主安全和美好環境的規則

業主在使用物業時,以下爲禁止條款:

1、損壞房屋承重結構、主體結構,改變住宅入戶門、外立面等部位設施的顏色、形狀、規格、功能和佈局,改變房屋設計用途。

2、在外牆面安裝各種設備設施,影響整體建築美觀。

3、更改陽臺佈局、功能及外觀顏色,隨意打孔、改變排煙、排污、排氣管道,改變安裝空調位置等。

4、佔用或損壞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相關場地,移動物業共用設施設備。

5、在區內道路、活動廣場等公共區域,搭建、晾曬、私設攤點。

6、改變房屋使用功能,即家教、麻將館、生產加工場所,或產生噪聲、污染等經營性活動。

7、安裝衛星接收器、外置防盜柵欄、雨棚、搭建陽光房、封閉晾曬陽臺、外置花盆架等,在非預留的平臺或牆面上安裝其它物品等。

8、破壞住宅圍牆燈光、景觀照明。

9、入戶門廳、樓道、樓梯間擺放車輛及雜物。

10、封閉排氣、排水口;不配合物業公共部位、設備設施維護。

11、在非指定位置傾倒或拋棄垃圾、雜物。

12、汽車、兩輪車在道路公共區域亂停放。

13、車庫、小車庫單獨出售出租區外停車、儲物、住宿、經營等。

14、不按規定飼養寵物。

15、高空拋撒物品。

16、踐踏損壞綠化。

17、在區內堆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質,發出超標噪聲。

18、在區內燃放煙花爆竹、焚燒紙錢、敬斗香、做佛事等。

19、在大樹、共用部位和相關場所懸掛物品、張貼廣告、塗改宣傳文字、畫面或隨意刻畫等。

20、利用物業窩藏犯罪人員、贓物或其他從事危害共有利益、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五條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1、管理服務費構成主要有公共物業維護保養費,包括物業的外牆、地面道路、共用活動區域、樓梯、消防系統、智能化系統、燈光照明系統、給排水系統等;共用水電費,包括共用照明、保潔綠化等;聘用的管理服務人員工資、福利;小區公共秩序維護、環境保潔維護、綠化維護費;物管企業固定資產折舊、辦公及法定稅費等。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年 月 日

上海市物業管理服務協議 篇20

委託方(房地產開發企業,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受委託方(物業管理企業,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__

資質等級:_________

證書編號: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甲方通過(□招投標,□協議選聘)方式將_________(物業名稱)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服務。爲保障本物業正常運行,爲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生活和工作環境,根據國家、省物業管理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雙方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物業類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區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

四至範圍:_________

總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商場_________平方米,辦公樓_________平方米,工業廠房_________平方米,停車場(庫)_________平方米。其他:_________。

物業構成見附件一,規劃平面圖見附件三。

第二條 委託管理服務期限:物業管理服務期限爲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不超過整個物業管理區域房屋交付使用後2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止。合同期未滿,業主大會成立後業主委員會與所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終止。

第三條 甲方在該物業接交2個月前提供一次性開辦費_________萬元,用於購買相關辦公用品和設備,所形成的固定資產產權歸該物業管理區域業主委員會所有。所購買辦公用品和設備的清單明細乙方在物業接交後2個月內交甲方備案。

甲方在該物業接交2個月前一次性提供給乙方_________萬元的前期物業管理接管費。乙方應根據甲方的需要派員進行物業管理提前介入,並負責包括但不限於簽訂物業管理合同、公共部位二級清理、接管驗收、交房、人員招聘、人員培訓等接管有關事宜。

甲方(□需要,□不需要)乙方提供前期物業管理顧問服務。如需乙方提供前期物業管理顧問服務的,前期物業管理顧問服務合同另行簽定。

第四條 乙方參與本物業的竣工驗收,並在物業移交接管時,與甲方辦理物業管理書面交接手續。

第五條 本物業交付使用後的質量責任,根據國家《建設工程管理質量條例》和《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等規定執行。設施設備保修期如下:電梯_________月,監控智能化設備_________月,消控設備_________月,電信設備_________月,道路_________月,綠化_________月,_________。保修時間確定及計算:由各項工程竣工及設備安裝完畢經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物業公司及有關專業部門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對所完成的建築、設備進行外觀、調試和運行等方面的檢查測試,並經簽章之日起爲保修的起始日期。

本物業共有部分保修責任內,如存在質量問題,按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一)甲方負責返修;

(二)甲方委託乙方返修,由甲方支出全部費用;

(三)_________。

本物業共有部分超過保修期的,由乙方組織養護和維修,依據養護及維修的範圍,按照有關部門的規定,在物業管理費或在專項維修資金中支出。

在物業專有部分(包括自用設備、毗連部位等)保修責任內,如存在質量問題,按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一)甲方負責返修;

(二)甲方委託乙方返修,由甲方支出全部費用;

(三)_________。

本物業專有部分超過保修期的由業主自行承擔,業主、物業使用人要求乙方提供服務的,乙方可以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六條 在物業交付使用後,乙方提供下列選定的物業管理服務事項(採取招投標的以中標文件爲準),其受益人爲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

(一)□包括但不限於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_________等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保修、大修、更新、改造等非日常維護除外);

(二)□包括但不限於道路、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壓水泵、電梯、天線、照明、鍋爐、暖氣線路、消防設施、安全設施、溝渠、池、井、_________等物業管理區域市政設施和房屋共用設備設施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保修、大修、更新、改造等非日常維護除外),供電線路、煤氣線路、路燈按有關規定處理;

(三)□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和清運等;

(四)□公共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五)□安全防範,維持公共秩序,包括但不限於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等;

(六)□交通和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七)□物業使用禁止性行爲的管理;

(八)□物業維修和養護費用的帳務管理;

(九)□物業檔案資料的保管;

(十)□物業其他共同事務的管理服務;

(十一)□業主委託的其他物業管理服務事項;_________。

第七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質量(採取招投標的以中標文件爲準)見附件二。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附件二所約定的目標;對達標的理解有異議的,由雙方共同認可的第三方予以評定。評定費用由對達標的理解有錯誤的一方承擔。申請評定時由雙方各半支付,最終結算。

第八條 甲方在物業交付使用前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_____平方米,其它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由乙方無償使用___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有償使用_________平方米,有償使用部分,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的標準租用。

由乙方無償使用部分的物業服務費用不需要繳交。由乙方有償使用部分的物業服務費用(□需要,□不需要)繳交。如需繳交,其收費標準爲:_________。

甲方所提供的管理用房需達到簡裝修標準。

第九條 在前期物業管理階段,實行物業服務費用包乾制,物業服務費按月計收。乙方根據下述約定,按建築面積向業主收取物業服務費(業主與使用人對費用負擔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辦公樓: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商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會所: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其他:_________。小高層、高層住宅另行收取電梯水泵運行費:_________元/月/平方米。上述收費標準由甲方在售房同時與購房者在《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中約定,由乙方向業主收取。甲方未出售的空置房和出租房由甲方全額交納。

上述物業服務費中(□包括,□未包括)物業管理責任險。如物業服務費中未包括上述保險費用,除乙方未盡管理責任外,所造成的損害責任由甲方承擔。物業服務費中包括上述保險費用的,而乙方未及時投保所造成的損害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本物業區域內停車庫的停車位使用費歸停車位的權利人所有。甲方未出售的停車庫(□委託,□不委託)乙方出租。停車位的權利人應按_________元/月/個向乙方交納停車位管理服務費,甲方未出售的且未出租的按_________元/月/個繳交。停車位管理服務費由甲方在銷售車位過程中與購買車位者書面約定,由乙方向停車位的權利人收取。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露天車位的停車位使用服務費由乙方收取,收費標準在《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中約定。《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中未作決定的,按不高於當地價格主管部門制定的價格執行。

本條第一款的停車位管理服務費和第二款的停車位使用服務費用於補貼本物業維護管理費用。

乙方收取上述停車位使用(管理)服務費,對車輛及車內物品的保管責任,甲方與業主在售房時作的約定需徵得乙方書面同意;乙方與業主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

第十一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屬甲方所有的下列配套設施委託乙方經營管理,經營管理收費約定如下:

(一)健身房:_________

(二)棋牌室:_________

(三)乒乓球:_________

(四)網球場:_________

(五)籃球場:_________

(六)游泳池:_________

(七)其他:_________

該部分物業服務費用(□需要,□不需要)繳交。如需繳交,其收費標準爲:_________。

第十二條 甲方提供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經物業主管部門確認的屬全體業主所有的經營性商業用房___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的標準,□_________)出租經營,其收入(□用於補貼本物業維護管理費用,□用於補充專項維修資金,□_________)。該部分物業服務費用(□需要,□不需要)繳交。如需繳交,其收費標準爲:_________。

第十三條 乙方可以依照下述約定,在委託其物業經營的收入中提取費用,並專項用於管理該項物業的成本支出:

(一)乙方受託經營停車場(庫)的,按下列標準提取管理成本:_________;

(二)乙方受託經營相關配套設施的,按下列標準提取管理成本:_________;

(三)乙方受託經營商業用房的,按下列標準提取管理成本:_________;

(四)_________。

第十四條 物業共用部分共用照明、水電、高層住宅電梯水泵運行費全部納入物業服務成本,平均分攤。

第十五條 雙方約定(□聘請,□不聘請)專業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進行審計。

雙方約定審計的,進行年度例行審計時,聘請專業機構的費用,在物業服務費中立項開支。應甲方要求進行的非年度例行審計,聘請專業機構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另行開支。

專業機構由(□雙方協商選定,□甲方選定,□乙方選定)。

第十六條 前期物業管理階段,在成立業主委員會之前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使用專項維修資金。

第十七條 甲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委託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設備負責達到國家有關部門驗收標準要求;

(二)在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前,負責制定《業主臨時公約》,在售房過程中與購房者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同時與購房者簽訂《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要求購房者對《業主臨時公約》予以書面承諾,並將其作爲房屋銷售合同的附件;物業竣工交付使用時,負責向購房者提供房屋質量保證書和房屋使用說明書;

(三)在物業管理接管驗收時,向乙方提供和移交下列物業資料:

(1)規劃圖、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附屬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設備安裝、使用說明、產品合格證明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4)各專業部門驗收材料;

(5)房屋及配套設施的產權歸屬清單(包括業主姓名、聯繫方式等);

(6)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四)授權乙方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爲,採取勸阻、制止、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報告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訴訟等方式進行處理;

(五)審定乙方擬定的各項物業管理制度;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六)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七)負責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八)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九)及時繳納未出售的空置房和出租房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十)不干涉乙方在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範圍內的管理、經營業務;

(十一)在整個物業區域房屋交付使用2年的期限內,配合行業主管部門街道、社區及業主籌建業主委員會;

(十二)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十三)_________。

第十八條 乙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對項目設計和施工提供管理方面的整改和完善建議;

(二)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設立專門機構負責本物業的日常管理工作,並委派有崗位資格要求的人員履行本合同;

(三)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本物業項目的《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並負責監督;

(四)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自主開展各項物業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物業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便利獲取不當利益;

(五)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通過合法有效方式解決拖欠物業服務費的問題;

(六)建立、保存物業管理帳目,及時向業主公告本管理區域內的重大物業服務事項,每_________個月公佈一次物業服務費用收支賬目;

(七)結合本物業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八)本合同終止時,向甲方或業主委員會移交全部物業管理用房、物業檔案資料和屬甲方或業主委員會所有的其他資產,並辦理交接手續;

(九)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物業的整體管理委託給第三方;

(十)接受業主、使用人、甲方和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等的監督,不斷完善管理服務,每_________月向甲方報告本合同履行情況;

(十一)與甲方一起在整個物業區域房屋交付使用2年的期限內,配合星夜主管部門、街道、社區及業主籌建業主委員會;

(十二)法規政策規定由乙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十三)_________。

第十九條 在管理過程中,因下列事由所致的損害,不論其爲直接或間接,均構成對乙方的免責事由,乙方均不負賠償之責:

(一)天災、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由所致的損害;

(二)暴動、搶劫、破壞、爆炸、火災、刑事犯罪等違法行爲等事由所致的損害,但因乙方故意或過失所致者,不在此限;

(三)因本合同標的物本身固有瑕疵所致的損害;

(四)因甲方或第三者之故意、過失所致的損害;

(五)甲方或業主、物業使用人專有部分的火災、盜竊等所致的損害;

(六)因乙方書面建議甲方改善共用部分(含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或改進管理措施,而甲方未採納所致的損害;

(七)因20%以上業主延遲交付物業服務費用所致的損害;

(八)因甲方(包括業主委員會)或他方指揮調派乙方工作人員所致的損害;

(九)本合同標的物之共用部分(含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自然或人爲的任何損壞。但因乙方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的,不在此限;

(十)停車場內,車輛被竊、被破壞或車內財物被竊的損害;但依照本合同約定承擔保管責任的,不在此限;

(十一)除上述各款外,其它不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的。

第二十條 爲維護公衆、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露、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情況,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財產損失的,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二十一條 甲方在購房者購房時明確購房者除前期物業管理費、電梯水泵運行費外應繳納的涉及物業管理的有關費用如下:

如乙方違反甲方與購房者的約定,擅自收費或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甲方承諾雙倍返還購房者擅自收費部分或超出標準的部分的款項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二條 包括但不限於30%以上業主延遲交付物業服務費用等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導致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管理目標,責任由違約方承擔,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同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上海市物業管理服務協議 篇21

合同當事人

甲方(建設單位):

組織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聯繫電話:

乙方(物業管理企業):

企業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物業管理條例》、《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物業區域《業主臨時公約》的約定,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________________(物業名稱)實施前期物業管理服務的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管理區域概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業類型: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佔地面積:_______ 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

四至: 東至:_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具體物業構成明細及所配置的共用設備設施明細詳見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 物業服務事項

第三條 乙方提供的公共性物業服務的主要內容爲: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有部位具體包括:房屋的承重結構(包括:基礎、承重牆體、樑柱、樓蓋等),非承重結構的分戶牆外牆面,屋蓋、屋面、大堂、公共門廳、走廊、過道、樓梯間、電梯井、樓內化糞池、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樓道燈、避雷裝置、________________。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具體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市政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水池、井、停車場、路燈_______。

4、公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5、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_____________。

6、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8、公共秩序、安全、消防等事項的協助管理和服務,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________。

前款約定的事項不含業主、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責任。雙方另行簽訂人身、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專項合同的,按合同約定執行。

9、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10、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

11、裝修管理。

12、接受業主委託,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進行維修養護(服務價格由雙方另行商定)。

13、物業服務費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費用的收取。

14、法律政策規定應由乙方管理服務的其它服務事項。

第四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本合同特別約定的物業管理事項爲: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物業服務質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約定的標準(具體服務標準見附件三)。

第四章 物業服務費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收費選擇以下第種方式:

1、包乾制(物業服務費用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稅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根據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指導價格,雙方約定物業服務費用標準如下(按建築面積計算):

(1)住 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寫 字 樓: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業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業主向乙方交納物業服務費後,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提供服務,盈餘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約定比例或者約定數額提取酬金支付給物業管理企業,其餘全部用於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餘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的物業服務計費方式。物業服務資金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管理企業的酬金)

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資金預收標準如下(按建築面積計算):

(1)住 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寫 字 樓: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業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乙方選擇以下第的種方式對物業服務資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_元的標準從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預收物業服務資金數額________%的比例提取。

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爲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並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預算方案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應當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不足部分,由業主承擔。

第七條 共用的專項設備運行的能源消耗,應獨立計量覈算,合理向業主分攤計收。

第八條 業主應於之日起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

納入物業管理範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由甲方全額交納。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物業使用人不按照約定交納的,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繳費約定,業主應當自約定之日起告知乙方。

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按________________(年/季/月)交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每年/每季/每月)前________________日內履行交納義務。

第九條 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報告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年次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方或乙方可以委託雙方共同認可的專業審計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收支情況進行審計,審計費用由________________承擔。

第十條 停車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1、停車場屬於全體業主的,使用人應按照露天停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該項停車費中________元/個月的停車管理服務費歸乙方所有,其餘停車費爲全體業主所有,可根據業主公約或業主大會的決定用於業主委員會的辦公經費支出或納入維修資金管理;

2、停車場屬於甲方所有的,業主享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照露天停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________元/個月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3、業主自行購置車位的,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十一條 乙方應與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協議》,明確雙方在停車位使用及管理服務方面的權利義務關係。

第十二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會所屬全體業主/甲方所有,委託乙方經營管理,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使用會所,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使用費: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乙方經營管理會所,可按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乙方經營配套商業設施,可按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乙方經營管理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按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

第十四條 乙方利用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停車場,會所及其他共用部位、共有設備設施進行經營(如:設置商業廣告招牌),應當徵得相關業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乙方管理服務成本和佣金後,剩餘部分用於補充專項維修資金。

第十五條 乙方接受業主委託,提供專項服務的,專項服務的內容和費用按其約定執行。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上海市物業管理服務協議 篇2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名稱:業主大會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名稱:

物業管理資質等級證書編號: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選聘(或續聘)乙方爲管理服務,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管理區域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物業用途:

座落:

四至:

佔地面積:

總建築面積:

委託管理的物業範圍及構成細目見附件一

第二章 物業服務內容

第三條 制定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材料等;

第四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牆體、樓梯間、走廊通道、

第五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

第六條 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糞池、泵房、自行車棚、

第七條 公共區域的綠化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

第九條 維護公共秩序,包括門崗服務、物業區域內巡查、 第十條 維持物業區域內車輛行駛秩序,對車輛停放進行管理,

第十一條 消防管理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設備的維護管理,

第十二條 電梯、水泵的運行和日常維護管理,

第十三條 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第十四條 其他委託事項

(1) ;

(2) ;

(3) ;

第三章 物業服務質量

第十五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質量按以下第項執行:

1.執行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發佈的《北京市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京國土房管物字[20__]950號)規定的標準一,即普通商品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

2.執行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發佈的《北京市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京國土房管物字[20__]950號)規定的標準二,即經濟適用房、直管和自管公房、危舊房改造回遷房管理服務標準;

3.執行雙方約定的物業服務質量要求,具體爲:

第四章 物業服務費用

第十六條 (適用於政府指導價)物業服務費用執行政府指導價

1.物業服務費由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向業主(或交費義務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築面積計算,房屋建築面積包括套內建築面積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其中,電梯、水泵運行維護費用價格爲:;按房屋建築面積比例分攤

2.如政府發佈的指導價有調整,上述價格隨之調整

3.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按照乙方與保險公司簽定的保險單和所交納的年保險費按照房屋建築面積比例分攤乙方收費時,應將保險單和保險費發票公示

第十七條 (適用於市場調節價)物業服務費用實行市場調節價1.物業服務費由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向業主(或交費義務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築面積計算,房屋建築面積包括套內建築面積加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

其中,電梯、水泵運行維護費用價格爲:;按房屋建築面積比例分攤

2.物業服務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維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

(9)其它費用: ; ;

3.(適用於包乾制)物業服務費如需調整,由雙方協商確定4.(適用於酬金制)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費中提取作爲乙方的酬金

5.(適用於酬金制)物業服務費如有節餘,則轉入下一年度物業服務費總額中;如物業服務費不足使用,乙方應提前告知甲方,並告知物業服務費不足的數額、原因和建議的補足方案,甲方應在合理的期限內對乙方提交的方案進行審查和作出決定

6.(適用於酬金制)雙方約定聘請/不聘請專業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進行審計;聘請專業機構的費用由全體業主承擔,專業機構由雙方協商選定/(甲方選定、乙方選定)

第十八條 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從專項維修資金支出

第十九條 停車費用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車位:

2.車庫車位(租用);其中,物業管理服務費爲:

車庫車位(已出售)

3. ;

4. ;

第二十條 乙方對業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的費用另行收取,乙方制定的對業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的收費價格應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

第五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二十一條 甲方權利義務

1.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

2.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情況;

3.按照法規政策的規定決定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管理;

4.(適用於酬金制)審查乙方提出的財務預算和決算;

5.甲方應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向乙方移交或組織移交以下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4)各專業部門驗收資料;

(5)房屋和配套設施的產權歸屬資料;

(6)物業管理所必須的其它資料

6.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向乙方提供平方米建築面積物業管理用房,管理用房位臵: 管理用房按以下方式使用:

(1)乙方無償使用;

(2) ;

7.當業主和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時,督促其交納

8.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遺留問題:

(1) ;

(2) ;

9.協助乙方作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管理工作

10.其他:

第二十二條 甲方的業主委員會作爲執行機構,具有以下權利義務:

1.在業主大會閉會期間,根據業主大會的授權代表業主大會行使基於本合同擁有的權利,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按照法規政策的規定必須由業主大會決議的除外)

2.監督和協助乙方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3.組織物業的交接驗收;

4.督促全體業主遵守《業主公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

5.督促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限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6.如實向業主大會報告物業管理的實施情況;

7.其他:

第二十三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甲方的授權和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在本物業區域內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2.有權要求甲方、業主委員會、業主及物業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務行爲;

3.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

4.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制度的行爲,有權根據情節輕重,採取勸阻、制止、等措施;

5.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物業的整體管理委託給第三方;

6.每年度向甲方報告物業管理服務實施情況;

7.(適用於酬金制)向甲方或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年不少於一次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當甲方或業主對公佈的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提出質詢時,應及時答覆;

8.本合同終止時,應移交物業管理權,撤出本物業,協助甲方作好物業服務的交接和善後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專項維修資金及帳目等;

9.其他: ;

第六章 合同期限

第二十四條 委託管理期限爲年;自年 月年日止

第七章 合同解除和終止的約定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滿,甲方決定不委託乙方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決定不再接受委託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甲方沒有將續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見通知乙方,且沒有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乙方繼續管理的,視爲此合同自動延續;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終止後,在新的物業管理企業接管本物業項目之前,乙方應當應甲方的要求暫時(一般不超過三個月)繼續爲甲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甲方業主(或交費義務人)也應繼續交納相應的物業服務費用;

第二十八條 其他條款

第八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九條 因甲方違約導致乙方不能提供約定服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且嚴重違約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 乙方未能按照約定提供服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且嚴重違約的,甲方經業主大會持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權的業主通過後有權解除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一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二條 業主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的,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應繳費用萬分之加收違約金;

第三十三條 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由於解除合同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三十四條 乙方在合同終止後,不移交物業管理權,不撤出本物業和移交管理用房及有關檔案資料等,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委託期限內平均物業管理年度費用_________‰的違約金,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三十五條 爲維護公衆、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情況,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財產損失的,當事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三十六條 其他條款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 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_________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但業主拖欠物業服務費用的,乙方可以直接按照有關規定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第四十條 本合同自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業主委員會)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上海市物業管理服務協議 篇23

甲方(業主大會):____________

乙方(物業管理企業):________

物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業主大會)

組織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業主委員會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物業管理企業)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物業管理條例》、《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物業區域《業主公約》的約定,甲方通過招標、議標等方式選聘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________(物業名稱)實施本物業區域的物業管理服務的相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管理區域概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

佔地面積: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

四至:東至:______南至:______西至:______北至: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具體物業構成明細及所配置的共用設備設施明細詳見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 委託服務事項

第三條 甲方委託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的主要內容爲:

1.物業共用部分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分具體包括:房屋的承重結構(包括:承重牆體、樑柱、樓蓋等),非承重結構的分戶牆外牆面,屋蓋、屋面、大堂、公共門廳、走廊、過道、樓梯間、電梯井、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樓道燈、避雷裝置、____________________。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具體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____________________。

3.市政共用設施(不屬市政部門管理的)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水池、井、停車場、路燈_______。

4.公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5.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公廁、_____________。

6.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的管理。

8.協助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

9.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10.物業項目使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收支情況進行審計,審計費用由______承擔。

第十條 停車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1.停車場屬於全體業主的,使用人應按照物價部門覈定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該項停車費中________元/個·月的停車管理服務費歸乙方所有,其餘停車費爲全體業主所有,可根據業主公約或業主大會的決定用於業主委員會的辦公經費支出或納入維修資金管理;

2.停車場屬於開發建設單位所有的,業主享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照物價部門覈定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3.車位權屬系業主的,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元/個·月標準或按佔地面積(包括公攤面積)_____元/平方米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十一條 乙方應與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協議》,明確雙方在停車位使用及管理服務方面的權利義務關係。

第十二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會所屬全體業主或開發建設單位所有,委託乙方經營管理,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使用會所,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使用費: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乙方經營管理會所,可按______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乙方經營配套商業設施,可按______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乙方經營管理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按______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

第十四條 乙方利用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停車場,會所及其他共用部位、共有設備設施進行經營(如:設置商業廣告招牌),應當徵得甲方相關業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乙方管理服務成本和佣金後剩餘部分的本金和利息歸全體業主所有,可根據業主公約的規定納入物業專項維修資金進行管理。

第十五條 乙方接受業主委託,提供專項服務的,專項服務的內容和費用按其約定執行。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 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享有以下權利:

1.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制度;

2.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和大中修方案的財務預算和決算,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計劃的實施;

3.制訂物業共用部分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方面的規章制度;

4.審批物業維修資金的使用項目和使用預算,負責組織對物業設施、設備和共用部分的大中修及更新、改造的竣工驗收;

5.定期聽取乙方關於物業服務合同履行情況和物業維修資金的使用情況的報告,並定期向業主公佈報告;

6.代表本業主參加因物業管理活動發生的訴訟;

7.對乙方違反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行爲,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8.監督乙方實施物業服務的其他行爲;

9.實行酬金制物業服務收費方式的,有權與乙方共同委託雙方認可的專業審計機構對年度財務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10.依據法律、法規規定享有的其他權利。

甲方應履行的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綠化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資料;

(2)規劃設計資料;

(3)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4)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5)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2.協助乙方督促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依約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

3.協助乙方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需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配合做好相關業主的工作,並協助乙方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

4.聽取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協調業主、使用人與乙方的關係;

5.負責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歸集和續籌;

6.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7.協助乙方對業主和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爲,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8.協調、配合乙方共同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相關遺留問題;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八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乙方享有的權利:

1.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物業管理的技術標準、行業規範以及本服務合同進行管理,提供專業化的服務;

2.按照本合同和有關規定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和其他費用;

3.可以根據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委託,提供本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項目,服務報酬由雙方約定;

4.可以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專項服務業務委託給專業性服務企業,但不得將該區域內的全部物業管理一併委託給他人;

5.自主開展各項經營管理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管理事項獲取不當利益;

6.對欠費業主停止約定服務或進行法律訴訟,直至其履行交費義務。

7.根據甲方授權,制定必要的規章制度,並以有效方式督促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

8.根據甲方授權,採取批評、規勸、警告等措施制止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及公衆管理制度的行爲;

9.根據甲方授權,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佈違約業主的姓名及其違約情節;

10.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和本合同約定享有的其他權利。

乙方應履行的義務:

1.履行合同、提供物業服務;

2.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服務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投訴,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3.在承接物業時,應當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並做好書面記錄和籤認工作;

4.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以及向業主提供特約服務的收費項目和標準;

5.結合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維修保養計劃,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僅適用酬金制收費方式),經依法議定後組織實施;

6.制止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規章制度的行爲,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爲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7.協助做好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在採取應急措施的同時,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保護好現場,協助做好救助工作;保安人員在維護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公共秩序時,要履行職責,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權益;

8.實行酬金制收費方式的,應當編制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報甲方審批,並且每六個月應公佈一次物業服務費用的收支帳目,每年與甲方共同委託專業審計機構對年度財務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9.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應與其訂立書面協議,告之裝修中的禁止行爲和注意事項,並負責監督;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裝修管理規定的行爲,要及時制止和糾正,對情節嚴重的,要及時報請相關部門處理;

10.非經甲方和相關業主許可並辦理有關手續,不得擅自改變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分、共用設施設備的用途;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

11.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從事物業管理相關服務以外的經營活動;

12.不得在處理物業管理事務的活動中侵犯業主的合法權益;

13.本合同終止時,應當將物業管理用房和物業管理相關資料及時如數地移交給甲方。

1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六章 物業管理用房

第十九條 甲方按照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物業管理用房,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其中包括:辦公用房______平方米(含物業管理企業和業主委員會的辦公用房)、位於______,______住宿用房_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其他用房_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

第二十條 物業管理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當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產及時如數地移交給甲方。

第七章 物業服務合同期限及解除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期限爲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屆滿前三個月內,甲方作出續聘或選聘的決定,在甲方與續聘或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終止。

第二十二條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物業項目因拆遷等原因滅失的;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物業服務合同無法正常履行;

3.乙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按本合同履行義務的,經業主大會決定解除合同的;

4.二分之一業主不履行本合同的約定,致使物業管理活動無法正常開展,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

第二十三條 需提前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合同自書面通知送達對方時即行解除,並在二十日內辦理交接,在辦理交接期間,乙方應維護本物業小區正常的生活秩序,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支付費用。

第八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乙方因管理不善造成房屋建築質量、設施設備質量損害,達不到使用功能和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十五條 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乙方可要求甲方履行,由此造成的損失,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十六條 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業主、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清退,並由乙方按多收費用的3倍標準給予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賠償。

第二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致使管理服務不能達到本合同“物業服務質量”約定的,由乙方按以下標準賠償損失: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條 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能按時如數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應按每日萬分之______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九條 雙方約定,以下條件下所致的損害,可構成對乙方的免責事由:

1.因不可抗力導致的中斷服務或物業價值的貶損;

2.因物業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的損害;

3.因維修、養護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而暫時停水、停電或停止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的(除排危搶險情形以外,乙方應事先通知業主及使用人);

4.因非乙方責任造成的供水、供電、供熱、供冷、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的障礙和損失。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條 本合同的效力及於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全體業主及物業使用人。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有關業主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第三十一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爲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可監督本合同的實施。

第三十二條 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第三十三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請調解,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申訴;也可選擇以下_______方式解決:

1.重慶仲裁委員會仲裁;

2.人民法院訴訟。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_______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自_______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上海市物業管理服務協議 篇24

重慶市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合同登記編號:_________

甲方(建設單位):_________

組織名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物業管理企業):_________

企業名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物業管理條例》、《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物業區域《業主臨時公約》的約定,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物業名稱)實施前期物業管理服務的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管理區域概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物業類型:_________;座落位置:_________;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四至:東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

第二條 具體物業構成明細及所配置的共用設備設施明細詳見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 物業服務事項

第三條 乙方提供的公共性物業服務的主要內容爲: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有部位具體包括:房屋的承重結構(包括:基礎、承重牆體、樑柱、樓蓋等),非承重結構的分戶牆外牆面,屋蓋、屋面、大堂、公共門廳、走廊、過道、樓梯間、電梯井、樓內化糞池、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樓道燈、避雷裝置。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具體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_________。

3、市政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水池、井、停車場、路燈、_________。

4、公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5、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_________。

6、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8、公共秩序、安全、消防等事項的協助管理和服務,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前款約定的事項不含業主、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責任。雙方另行簽訂人身、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專項合同的,按合同約定執行。

9、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10、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

11、裝修管理。

12、接受業主委託,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進行維修養護(服務價格由雙方另行商定)。

13、物業服務費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費用的收取。

14、法律政策規定應由乙方管理服務的其它服務事項。

第四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本合同特別約定的物業管理事項爲: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三章 物業服務質量

第五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約定的標準(具體服務標準見附件三)。

第四章 物業服務費用

第六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收費

物業服務收費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

1、包乾制(物業服務費用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稅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根據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指導價格,雙方約定物業服務費用標準如下(按建築面積計算):

(1)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寫字樓: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業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業主向乙方交納物業服務費後,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提供服務,盈餘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約定比例或者約定數額提取酬金支付給物業管理企業,其餘全部用於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餘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的物業服務計費方式。物業服務資金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管理企業的酬金)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資金預收標準如下(按建築面積計算):

(1)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寫字樓: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業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對物業服務資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__元的標準從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預收物業服務資金數額_________%的比例提取。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爲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並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預算方案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a、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b、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c、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d、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e、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f、辦公費用;

g、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h、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

i、_________。

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應當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不足部分,由業主承擔。

第七條 共用的專項設備運行的能源消耗,應獨立計量覈算,合理向業主分攤計收。

第八條 業主應於之日起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納入物業管理範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由甲方全額交納。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物業使用人不按照約定交納的,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繳費約定,業主應當自約定之日起告知乙方。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按(年/季/月)交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每年/每季/每月)前_________日內履行交納義務。

第九條 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報告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年次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方或乙方可以委託雙方共同認可的專業審計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收支情況進行審計,審計費用由承擔。

第十條 停車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1、停車場屬於全體業主的,使用人應按照露天停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_元/個·月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該項停車費中_________元/個·月的停車管理服務費歸乙方所有,其餘停車費爲全體業主所有,可根據業主公約或業主大會的決定用於業主委員會的辦公經費支出或納入維修資金管理;

2、停車場屬於甲方所有的,業主享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照露天停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_________元/個·月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_元/個·月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3、業主自行購置車位的,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_元/個·月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十一條 乙方應與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協議》,明確雙方在停車位使用及管理服務方面的權利義務關係。

第十二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會所屬全體業主/甲方所有,委託乙方經營管理,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使用會所,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使用費: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三條 乙方經營管理會所,可按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乙方經營配套商業設施,可按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乙方經營管理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按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

第十四條 乙方利用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停車場,會所及其他共用部位、共有設備設施進行經營(如:設置商業廣告招牌),應當徵得相關業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乙方管理服務成本和佣金後,剩餘部分用於補充專項維修資金。

第十五條 乙方接受業主委託,提供專項服務的,專項服務的內容和費用按其約定執行。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_________。

第五章 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享有的權利:

1、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計劃的實施;

2、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3、制訂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方面的規章制度。

4、實行酬金制物業服務收費方式的,有權與乙方共同委託專業審計機構對年度財務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5、依據法律、法規規定享有的其他權利。

甲方應履行的義務:

1、在銷售物業之前,制定《業主臨時公約》,並向物業買受人明示、說明,要求物業買受人書面承諾遵守《業主臨時公約》。

2、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應當包含本合同約定的內容,要求物業買受人認可接受本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3、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和乙方共同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甲方應保證本物業管理區域具備以下條件:

(1)所有建設項目按批准的規劃設計和有關專業要求全部建成,並滿足使用要求;

(2)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平整,標識系統完備,雨污水通暢,路燈通亮,園林綠化,圍牆大門建設完畢,具備封閉式管理的要求;

(3)機動車停車場、自行車庫、垃圾桶、垃圾間、公告欄等可投入使用;

(4)供水、供電、供熱、供冷、供氣、電梯、通訊、有線電視、消防、郵政等設施能保證供應或正常使用;

4、在查驗過程中,甲方應對甲乙雙方查驗過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存在以下問題予以確認: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甲方確定以上問題解決辦法、解決時間如下: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甲方應就以上內容與乙方簽訂確認書,作爲界定各自在開發建設和物業管理方面承擔責任的依據。甲方應認真完善和處理本物業的遺留問題,以達到本條甲方應履行的義務中第3項的要求。

5、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綠化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資料;

(2)規劃設計資料;

(3)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4)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5)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6、保證交付使用的物業符合國家竣工質量標準,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範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7、本物業交付使用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在物業所在地的_________區、_________縣(自治縣、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的指導下,在三個月內組織業主召開首次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

(1)新建物業建築面積出售達50%以上的;

(2)物業自首次出售之日起已滿兩年的。

8、交付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服務費用;

9、督促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

10、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需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徵得相關業主和乙方的同意,並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2、不得擅自處分業主依法享有的物業共用部分和共用設施設備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1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八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乙方享有的權利:

1、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物業管理的技術標準、行業規範以及本服務合同進行管理,提供專業化的服務;

2、按照本合同和有關規定向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和其他費用;

3、可以根據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委託,提供本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項目,服務報酬由雙方約定;

4、可以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專項服務業務委託給專業性服務企業,但不得將該區域內的全部物業管理一併委託給他人;

5、自主開展各項經營管理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管理事項獲取不當利益;

6、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和本合同約定享有的其他權利。

乙方應履行的義務:

1、履行合同、提供物業服務;

2、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服務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投訴,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3、在承接物業時,應當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並做好書面記錄和籤認工作;

4、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以及向業主提供特約服務的收費項目和標準;

5、結合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維修保養計劃,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僅適用酬金制收費方式),經依法議定後組織實施;

6、制止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規章制度的行爲,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爲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7、協助做好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在採取應急措施的同時,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保護好現場、協助做好救助工作;保安人員在維護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公共秩序時,要履行職責,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權益;

8、實行酬金制收費方式的,應當編制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報甲方審批,並且每六個月應公佈一次物業服務費用的收支帳目,每年與甲方共同委託專業審計機構對年度財務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9、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應與其訂立書面協議,告之裝修中的禁止行爲和注意事項,並負責監督;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裝修管理規定的行爲,要及時制止和糾正,對情節嚴重的,要及時報請相關部門處理;

10、非經甲方和相關業主許可並辦理有關手續,不得擅自改變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分、共用設施設備的用途;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

11、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從事物業管理相關服務以外的經營活動;

12、不得在處理物業管理事務的活動中侵犯業主的合法權益;

13、新建物業交付使用時,除政府規定、物業銷售合同和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不得向業主亂收費;

14、本合同終止時,應當將物業管理用房和物業管理相關資料及時如數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移交給甲方代管。

1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九條 根據《業主臨時公約》的授權,在物業管理服務中授予乙方以下權利:

1、制定必要的規章制度,並以有效方式督促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

2、採取批評、規勸、警告等措施制止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及公衆管理制度的行爲;

3、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佈違約業主的姓名及其違約情節;

4、對欠費業主停止約定服務直至其履行交費義務。

第六章 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繳交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續籌_________。

第七章 物業管理用房

第二十四條 甲方應於首位業主入住前_________日內,按照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能夠直接投入使用的物業管理用房,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包括:辦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含物業管理企業和業主委員會的辦公用房)、位於_________,住宿用房____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___,其他用房平方米_________,位於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 物業管理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當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產及時如數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移交給甲方代管。

第八章 合同期限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限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未滿,業主委員會與選聘或續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終止。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一個月,業主大會尚未成立的,甲、乙雙方應就延長本合同期限達成協議;雙方未達成協議的,甲乙雙方應在合同屆滿後三個月內繼續履行本合同,甲方應在此期間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重新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八條 因房屋建築質量、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法定機構的鑑定爲準。

第二十九條 甲方違反第十七條甲方應履行的義務中第2項,致使業主不履行本合同約定,乙方可要求甲方督促業主履行本合同的約定,同時由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三十條 乙方違反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賠償。

第三十一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不能達到本合同第三章物業服務質量約定的,由甲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甲方的違約行爲致使乙方無法完成本合同第二章約定的三項以上物業管理事項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第三十二條 乙方管理服務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能達到本合同第三章物業服務質量約定的,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甲方及業主相應的損失;乙方無法完成本合同第二章約定的三項以上的物業管理事項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由乙方賠償甲方及業主相應的損失。

第三十三條 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能按時如數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應按每日萬分之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四條 甲方拒絕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託乙方修復,但修復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五條 雙方約定,以下條件下所致的損害,可構成對乙方的免責事由:

1、因不可抗力導致的中斷服務或物業價值的貶損;

2、因物業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的損害;

3、因維修、養護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而暫時停水、停電或停止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

4、因非乙方責任造成的供水、供電、供熱、供冷、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的障礙和損失。

第三十六條 違反本合同約定需解除本合同的,解除合同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合同自書面通知送達對方時即行解除,並在二十日內辦理交接。

第十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的效力及於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全體業主及物業使用人。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有關業主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第三十八條 甲方在銷售物業時,本合同有關物業管理的約定隨之轉移。

第三十九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爲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可監督本合同的實施。

第四十條 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第四十一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以依法申請調解,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申訴;也可選擇以下方式解決:

1、重慶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_________人民法院訴訟。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六條 本合同自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上海市物業管理服務協議 篇25

甲方(業主大會)_________

組織名稱:_________

業主委員會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物業管理企業)_________

企業名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物業管理條例》、《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物業區域《業主公約》的約定,甲方通過招標、議標等方式選聘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物業名稱)實施本物業區域的物業管理服務的相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業管理區域概況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物業類型:_________;座落位置:_________;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四至:東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其他:_________.

第二條具體物業構成明細及所配置的共用設備設施明細詳見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委託服務事項

第三條甲方委託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的主要內容爲:

1、物業共用部分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分具體包括:房屋的承重結構(包括:基礎、承重牆體、樑柱、樓蓋等),非承重結構的分戶牆外牆面,屋蓋、屋面、大堂、公共門廳、走廊、過道、樓梯間、電梯井、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樓道燈、避雷裝置;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具體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

3、市政共用設施(不屬市政部門管理的)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水池、井、停車場、路燈_________;

4、公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5、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公廁、_________;

6、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的管理;

8、協助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

9、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10、物業項目使用專項維修資金的預算和計劃;

11、裝修管理;

12、物業服務費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費用的收取;

13、法律政策規定應由乙方管理服務的其它服務事項。

第四條在物業管理區域內,本合同特別約定的物業管理事項爲:

1、接受業主委託,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進行維修養護(服務價格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物業服務質量

第五條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約定的標準(具體服務標準見附件三)

第四章物業服務費用

第六條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收費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

1、包乾制(物業服務費用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稅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根據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實際情況和重慶市物業服務收費指導價格確定的原則,雙方約定物業服務費用按月、季、年收取,其收取的標準如下(按建築面積計算)

(1)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寫字樓: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業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業主向乙方按約定的標準交納物業服務費,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提供服務,盈餘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約定比例或者約定數額提取酬金支付給物業管理企業,其餘全部用於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餘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的物業服務計費方式。物業服務資金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管理企業的酬金)

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資金預收標準如下(按建築面積計算)

(1)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寫字樓: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業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乙方選擇以下第種方式對物業服務資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__元的標準從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預收物業服務資金數額_________%的比例提取。

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爲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並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預算方案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

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應當全額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不足部分,由業主承擔。

第七條共用的專項設備運行的能源消耗,應獨立計量覈算,採取_________方式向業主分攤計收。

第八條業主應於_________之日起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

已納入管理服務範圍的,開發建設單位未出售或未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由開發建設單位全額交納;業主的空置房(經乙方與業主雙方認定,其水、電、氣表起止數均未走動的),其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50%的比例交納。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物業使用人不按照約定交納的,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繳費約定,業主應當自約定之日起書面告知乙方。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按(年/季/月)交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每年/每季/每月)前____日內履行交納義務。

第九條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書面報告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年_________次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方或乙方可以委託雙方共同認可的專業審計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收支情況進行審計,審計費用由承擔。

第十條停車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1、停車場屬於全體業主的,使用人應按照物價部門覈定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該項停車費中_________元/個·月的停車管理服務費歸乙方所有,其餘停車費爲全體業主所有,可根據業主公約或業主大會的決定用於業主委員會的辦公經費支出或納入維修資金管理;

2、停車場屬於開發建設單位所有的,業主享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照物價部門覈定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_元/個·月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3、車位權屬系業主的,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_元/個·月標準或按佔地面積(包括公攤面積)_________元/㎡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十一條乙方應與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協議》,明確雙方在停車位使用及管理服務方面的權利義務關係。

第十二條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會所屬全體業主或開發建設單位所有,委託乙方經營管理,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使用會所,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使用費:

第十三條乙方經營管理會所,可按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乙方經營配套商業設施,可按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乙方經營管理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按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

第十四條乙方利用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停車場,會所及其他共用部位、共有設備設施進行經營(如:設置商業廣告招牌),應當徵得甲方相關業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乙方管理服務成本和佣金後剩餘部分的本金和利息歸全體業主所有,可根據業主公約的規定納入物業專項維修資金進行管理。

第十五條乙方接受業主委託,提供專項服務的,專項服務的內容和費用按其約定執行。

第十六條其他約定_________.

第五章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享有以下權利:

1、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制度;

2、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和大中修方案的財務預算和決算,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計劃的實施;

3、制訂物業共用部分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方面的規章制度;

4、審批物業維修資金的使用項目和使用預算,負責組織對物業設施、設備和共用部分的大中修及更新、改造的竣工驗收;

5、定期聽取乙方關於物業服務合同履行情況和物業維修資金的使用情況的報告,並定期向業主公佈報告;

6、代表本業主參加因物業管理活動發生的訴訟;

7、對乙方違反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行爲,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8、監督乙方實施物業服務的其他行爲;

9、實行酬金制物業服務收費方式的,有權與乙方共同委託雙方認可的專業審計機構對年度財務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10、依據法律、法規規定享有的其他權利。

甲方應履行的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綠化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資料;

(2)規劃設計資料;

(3)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4)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5)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2、協助乙方督促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依約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

3、協助乙方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需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配合做好相關業主的工作,並協助乙方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

4、聽取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協調業主、使用人與乙方的關係;

5、負責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歸集和續籌;

6、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7、協助乙方對業主和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爲,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8、協調、配合乙方共同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相關遺留問題;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八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乙方享有的權利:

1、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物業管理的技術標準、行業規範以及本服務合同進行管理,提供專業化的服務;

2、按照本合同和有關規定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和其他費用;

3、可以根據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委託,提供本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項目,服務報酬由雙方約定;

4、可以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專項服務業務委託給專業性服務企業,但不得將該區域內的全部物業管理一併委託給他人;

5、自主開展各項經營管理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管理事項獲取不當利益;

6、對欠費業主停止約定服務或進行法律訴訟,直至其履行交費義務。

7、根據甲方授權,制定必要的規章制度,並以有效方式督促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

8、根據甲方授權,採取批評、規勸、警告等措施制止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及公衆管理制度的行爲;

9、根據甲方授權,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佈違約業主的姓名及其違約情節;

10、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和本合同約定享有的其他權利。

乙方應履行的義務:

1、履行合同、提供物業服務;

2、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服務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投訴,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3、在承接物業時,應當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並做好書面記錄和籤認工作;

4、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以及向業主提供特約服務的收費項目和標準;

5、結合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維修保養計劃,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僅適用酬金制收費方式),經依法議定後組織實施;

6、制止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規章制度的行爲,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爲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7、協助做好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在採取應急措施的同時,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保護好現場、協助做好救助工作;保安人員在維護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公共秩序時,要履行職責,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權益;

8、實行酬金制收費方式的,應當編制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報甲方審批,並且每六個月應公佈一次物業服務費用的收支帳目,每年與甲方共同委託專業審計機構對年度財務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9、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應與其訂立書面協議,告之裝修中的禁止行爲和注意事項,並負責監督;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裝修管理規定的行爲,要及時制止和糾正,對情節嚴重的,要及時報請相關部門處理;

10、非經甲方和相關業主許可並辦理有關手續,不得擅自改變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分、共用設施設備的用途;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

11、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從事物業管理相關服務以外的經營活動;

12、不得在處理物業管理事務的活動中侵犯業主的合法權益;

13、本合同終止時,應當將物業管理用房和物業管理相關資料及時如數地移交給甲方。

1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六章物業管理用房

第十九條甲方按照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物業管理用房,建築面積平方米,其中包括:辦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含物業管理企業和業主委員會的辦公用房)位於_________,住宿用房____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___,其他用房____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___.

第二十條物業管理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當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產及時如數地移交給甲方。

第七章物業服務合同期限及解除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期限爲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屆滿前三個月內,甲方作出續聘或選聘的決定,在甲方與續聘或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終止。

第二十二條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物業項目因拆遷等原因滅失的;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物業服務合同無法正常履行;

3、乙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按本合同履行義務的,經業主大會決定解除合同的;

4、二分之一業主不履行本合同的約定,致使物業管理活動無法正常開展,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

第二十三條需提前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合同自書面通知送達對方時即行解除,並在二十日內辦理交接,在辦理交接期間,乙方應維護本物業小區正常的生活秩序,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支付費用。

第八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乙方因管理不善造成房屋建築質量、設施設備質量損害,達不到使用功能和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十五條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乙方可要求甲方履行,由此造成的損失,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十六條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業主、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清退,並由乙方按多收費用的3倍標準給予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賠償。

第二十七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致使管理服務不能達到本合同“物業服務質量”約定的,由乙方按以下標準賠償損失:

第二十八條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能按時如數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應按每日萬分之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九條雙方約定,以下條件下所致的損害,可構成對乙方的免責事由:

1、因不可抗力導致的中斷服務或物業價值的貶損;

2、因物業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的損害;

3、因維修、養護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而暫時停水、停電或停止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的(除排危搶險情形以外,乙方應事先通知業主及使用人);

4、因非乙方責任造成的供水、供電、供熱、供冷、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的障礙和損失。

第九章附則

第三十條本合同的效力及於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全體業主及物業使用人。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有關業主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第三十一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爲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可監督本合同的實施。

第三十二條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第三十三條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請調解,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申訴;也可選擇以下方式解決:

1、向重慶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訴訟。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自起生效。

附件:

1、物業構成明細;

2、共用設施設備明細;

3、物業管理服務標準。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附件1:

物業構成明細

附件2:

共用設施設備明細

1、綠化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2、道路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3、化糞池:_________座

4、污水檢查井:_________座

5、雨水檢查井:_________座

6、垃圾站:_________個

7、公用垃圾桶:_________個

8、配電室:_________個

9、水泵:_________個

10、熱交換站:_________個

11、空調冷卻塔:_________個

12、煤氣調壓站:_________個

13、機動車庫:_________個平方米

14、露天停車場:_________個平方米

15、非機動車庫:_________個平方米

16、道路燈:_________盞

17、庭院燈:_________盞

18、電梯:_________部

19、共用天線系統:_________個

20、消防水池:_________個

21、信報房(箱)_________個

22、中央監控系統:_________個

23、消防箱:_________個

24、設備層:_________平方米

25、人防層:_________平方米

附件3:

物業管理服務標

(可參照中國物業管理協會印發的《普通住宅小區物業服務等級標準(試行)》約定)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二、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

三、公共場所、物業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四、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五、機動車和非機動車的停放管理

六、公共秩序、安全、消防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七、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八、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九、其他服務

上海市物業管理服務協議 篇26

一、合同雙方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簽章)

聯繫人:

聯繫電話: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簽章)

物業管理負責人:

聯繫電話:

二、物業基本狀況:

物業名稱:

物業類型:

物業座落:

物業總建築面積:______方米,其中:已竣工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尚在建的______平方米;按物業類型劃分,具體是:

①住宅建築面積,總計______平方米;獨立式住宅______幢______套,計______平方米;多層住宅______ 幢______單元______套,計______平方米;8~9層住宅______幢______套,計______平方米;10~20層住宅______幢______套,計______平方米;21~30層住宅______幢______套,計______平方米;31層以上住宅______幢______套,計______平方米;

②商務辦公用房______幢,層數______,套(間)數______,建築面積總計______平方米;

③商業用房______幢,層數______,套(間)數______,建築面積總計______平方米;

④工業用房______幢,建築面積總計______平方米;

⑤機動車場(庫)建築面積總計______平方米,停車位______個;地面停車庫______個,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地面停車位______個;

⑥其他用房______處,建築面積計______平方米。

三、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標準(請分類填寫):

四、物業管理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

五、乙方向甲方出示的證件:

1、企業的營業執照,編號:

2、企業的物業管理資質證書,編號:

3、其他有關業績證明文件:

六、備案時間與備案機關:

備案機關:

(蓋章)

備案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說明:

1、乙方持本合同備案表和合同原件及相關證件到物業所在地物業管理主管部門進行合同備案。

2、經備案機關備案的本合同備案表由乙方收執,在進行企業資質年審、企業資質換級時,應連同合同正式文本一併(均爲複印件)向物業管理主管部門提交。

3、本合同備案表與合同文本的相關內容應保持一致。

4、業主可向物業管理主管部門查詢合同備案信息。

甲方:

乙方:

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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