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車運輸服務合同(通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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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車運輸服務合同 篇1

班車運輸服務合同

班車運輸服務合同(通用12篇)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

確認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承諾共同信守。

第一條服務內容

1.1 乙方提供給甲方服務的車輛爲                    (車輛品牌及型號),共      輛,具體參數及配置爲                。(或另行製作《車輛清單》作爲本合同附件)

1.2 行車路站點線圖:                          。(或另行製作《行車路站點線圖》作爲本合同附件)

1.3行車次數及時間:                                           。

第二條服務要求

2.1 乙方保證爲甲方提供的所有班車均具備供暖、空調設施,且車輛外觀整潔,車內環境清潔,機械性能安全可靠,所有座位均安裝有座套和頭套,且每  周 更換一次,而且要確保客車始終擁有及時的保養和完好的車況。並保證符合車輛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技術要求,做到證照齊全;車輛保險手續齊全,具有足額的座位險、交強險。

2.2 乙方應爲每部車輛配備司機和乘務員各一名,並確保所有的駕駛員具有真實、有效的駕駛證,並熟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內容,司機、乘務人員着裝整潔、職業,服務態度文明友好,司機在班車行程內應全程負責甲方乘車員工的乘車安全,班車司機應相對固定,更換司機每月不得超過 3次(不論每次更換時間長短),乙方應及時將更換後司機的相關信息書面通知甲方。乙方同意一旦收到甲方對班車司機的投訴,並說明要求更換的理由,應即時更換該名司機。

2.3 甲方有權最終決定所有班車的車型、行車路線、接送站點及發車時間,如果甲方需要調整所需的班車服務,乙方同意按甲方的要求進行必要的、合理的調整。如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隨意更換班車所用車輛,如發生類似情況,甲方有權扣除當月車款總額的 10% ,並要求乙方在 1 日內將車輛更換爲本合同所約定之車輛。

2.4 乙方保證其班車及班車司機應提前 20分鐘 到達指定運輸線路的始發站。如果由於班車故障,則乙方應當另行安排車輛接替,保證甲方乘客在40分鐘內及時換乘,未能及時換乘的視爲延誤,每出現一次,乙方應當向甲方賠償200元的延誤費;如因班車司機人爲原因,班車不能按時出發或不能按規定時刻表運行時,視爲乙方延誤。在上述情況下,甲方首站乘車員工在規定發車時間後,超過20分鐘仍未見到乙方車輛時,甲方員工可選擇出租車上、下班,並沿途通知或搭載其他員工,乙方應在24小時內爲甲方員工報銷出租車費用。

2.5 乙方提供的車輛及內飾必須符合相應的安全標準和規定,乙方駕駛員在執行班車任務時禁止使用手提電話,否則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投訴。

第三條服務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服務驗收

4.1 甲方驗收代表姓名:            ;聯繫方式:                   

4.2 乙方在服務每滿    月後,須向甲方該階段客運服務具體情況(包括但不限於服務車輛、司機及乘務員信息、每日客運詳情)的書面報告,並經甲方驗收代表簽字認可,該方案與報告作爲確認乙方服務成果以及甲方支付服務費的依據。

第五條服務費用及付款

5.1 甲方支付班車的服務費,服務期限內全部車輛總計人民幣         元,大寫:              ,乙方應負擔所提供班車的相關費用,包括燃油費、保險費及維修保養費等。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擔其它任何費用。

5.2 甲方在合同生效後,以 轉賬支票方式 於每季度首月15日前(如遇休息日或條假日,付款日期順延至收假後首個工作日)全額向乙方支付上季度的運費人民幣         元,大寫:              。

5.3 乙方在向甲方申請支付服務費用時,應出具國家正式票據,若未出具,甲方有權拒絕付款。

第六條甲方權利與義務

6.1 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按時向乙方支付班車服務費。

6.2 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駕駛員資格信息。

6.3 甲方需要變更任何行車路線,接送站點和班車時間及班次時,應及時通知乙方。

6.4 甲方應採取一切必要的紀律和措施,確保班車乘客按秩序上、下車就座,保持車內衛生,自覺維護班車設施,防止班車發生任何損壞。

6.5 甲方乘車人員憑有效證件或識別標誌乘車,防止無關人員混入車內,自覺遵守乘車規定,按規定地點上下車,不得攜帶寵物乘車。

6.6 如乘車人員超過覈定人數時,乙方可以拒載。甲方如需臨時增加車輛,需向乙方支付相應費用。

第七條乙方權利與義務

7.1 乙方應嚴格按班車服務條款的規定爲甲方提供班車服務,乙方保證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的法律和法規要求的資質。

7.2 乙方所提供的班車在任何需要修理、保養、年檢時,乙方應調撥規格及質量條件相同的臨時班車,替代原來的車輛提供班車服務,且不再向甲方另收費用。在上述情形下,乙方應提前 3日通知甲方,且乙方提供的臨時替換車輛須經甲方認可。

7.3 乙方應負責招聘、僱傭培訓及管理所需班車司機,負責支付其工資和其它必要的僱傭費用。乙方安排的駕駛員,在行車時時速應控制在60公里(高速公路80公里)以內,確保車輛的行車安全。

7.4 乙方應對班車司機的行爲負完全責任。乙方保證班車司機均已接受過有關交通規則,安全駕駛方面的培訓,包括乙方自己的安全規章及制度的培訓。一旦有任何班車司機違反交通法規、安全制度及合同約定造成事故,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7.5 如果在班車乘客乘坐或上、下乙方的班車時,因乙方原因出現任何事故導致發生甲方職工或第三人財產損失或人身傷亡時,乙方應當承擔甲方職工或第三人的損害賠償。

7.6 乙方每年對駕駛員考評一次,包括安全意識、駕駛經驗、事故記錄和年度體檢等,乙方有義務將上述考評記錄、體檢結果等交予甲方檢查。

7.7 爲了促進更好的服務與溝通,每月甲方員工對乙方的投訴次數不能超過5次,如果超過5次甲方將書面警告乙方。並且對於每次投訴,應在接到投訴後三日內儘快圓滿解決。如果投訴超過1個月還不能解決或者累計兩個月投訴每月超過5次,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則須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總額10%的違約金。

第八條違約責任

8.1 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比例向乙方付款。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逾期未支付款項金額的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8.2 若乙方在合同期間內不按甲方規定的線路、時間、地點行車,季度累計延誤 2次 的,發生服務質量問題等,甲方有權扣除本季度運費的 30% 作爲違約金,且暫停支付運費,責令乙方盡心整改,待整改合格後,方可恢復支付運費。季度累計延誤 3次以上(包括3次),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總價款的  30  %支付違約金。

8.3 經道路運營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車輛達不到一級標準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8.4 若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的主要義務,甲方應當自乙方不履行義務之日起七日內書面致函乙方,催告乙方,若乙方在甲方催告後三日內仍不履行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合同未履行部分總金額 30%的違約金。

第九條特別約定

9.1 當燃油價格漲跌幅度達當前價格                      (如:零號柴油7.14元/升,負十號柴油7.56元/升)的30%時,雙方可協商調整運費,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9.2 陝西省省級單位政府採購中心作爲合同的確認方,協助甲、乙雙方簽訂並執行本合同。

第十條不可抗力

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相對方,並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五天內,向合同相對方提供相關證明文件。由合同雙方按照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變更或者解除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義務的,不能免除其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如因本合同產生糾紛,可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按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A.提交          人民法院管轄; 

B.提交          仲裁。

第十二條  合同效力及其它

12.1合同履行期間,雙方與合同有關的來往傳真、電話、會議紀要等,均爲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 如需修改或者補充合同內容,應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3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向甲方經辦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經發現,甲方可立即全面終止合同,同時提請有關部門追究相關當事人的責任。

12.4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是合同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與本文不一致,以本文爲準;如補充協議與本文不一致,以補充協議爲準。

12.5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

甲方(法人公章)

乙方(法人公章)

住所地:

法人代表:

授權代表:

電話:

開戶行:

賬號:

稅號:

日期:     年     月    日

住所地:

法人代表:

授權代表:

電話:

開戶行:

賬號:

稅號:

日期:     年     月    日

班車運輸服務合同 篇2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班車運輸服務合同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

確認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西安市汽車租賃業管理辦法》之相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承諾共同信守。

第一條服務內容

1.1 乙方提供給甲方服務的車輛爲                    (車輛品牌及型號),共      輛,具體參數及配置爲                。(或另行製作《車輛清單》作爲本合同附件)

1.2 行車路站點線圖:                          。(或另行製作《行車路站點線圖》作爲本合同附件)

1.3行車次數及時間:                                           。

第二條服務要求

2.1 乙方保證爲甲方提供的所有班車均具備供暖、空調設施,且車輛外觀整潔,車內環境清潔,機械性能安全可靠,所有座位均安裝有座套和頭套,且每  周 更換一次,而且要確保客車始終擁有及時的保養和完好的車況。並保證符合車輛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技術要求,做到證照齊全;車輛保險手續齊全,具有足額的座位險、交強險。

2.2 乙方應爲每部車輛配備司機和乘務員各一名,並確保所有的駕駛員具有真實、有效的駕駛證,並熟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內容,司機、乘務人員着裝整潔、職業,服務態度文明友好,司機在班車行程內應全程負責甲方乘車員工的乘車安全,班車司機應相對固定,更換司機每月不得超過 3次(不論每次更換時間長短),乙方應及時將更換後司機的相關信息書面通知甲方。乙方同意一旦收到甲方對班車司機的投訴,並說明要求更換的理由,應即時更換該名司機。

2.3 甲方有權最終決定所有班車的車型、行車路線、接送站點及發車時間,如果甲方需要調整所需的班車服務,乙方同意按甲方的要求進行必要的、合理的調整。如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隨意更換班車所用車輛,如發生類似情況,甲方有權扣除當月車款總額的 10% ,並要求乙方在 1 日內將車輛更換爲本合同所約定之車輛。

2.4 乙方保證其班車及班車司機應提前 20分鐘 到達指定運輸線路的始發站。如果由於班車故障,則乙方應當另行安排車輛接替,保證甲方乘客在40分鐘內及時換乘,未能及時換乘的視爲延誤,每出現一次,乙方應當向甲方賠償200元的延誤費;如因班車司機人爲原因,班車不能按時出發或不能按規定時刻表運行時,視爲乙方延誤。在上述情況下,甲方首站乘車員工在規定發車時間後,超過20分鐘仍未見到乙方車輛時,甲方員工可選擇出租車上、下班,並沿途通知或搭載其他員工,乙方應在24小時內爲甲方員工報銷出租車費用。

2.5 乙方提供的車輛及內飾必須符合相應的安全標準和規定,乙方駕駛員在執行班車任務時禁止使用手提電話,否則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投訴。

第三條服務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服務驗收

4.1 甲方驗收代表姓名:            ;聯繫方式:                   

4.2 乙方在服務每滿    月後,須向甲方該階段客運服務具體情況(包括但不限於服務車輛、司機及乘務員信息、每日客運詳情)的書面報告,並經甲方驗收代表簽字認可,該方案與報告作爲確認乙方服務成果以及甲方支付服務費的依據。

第五條服務費用及付款

5.1 甲方支付班車的服務費,服務期限內全部車輛總計人民幣         元,大寫:              ,乙方應負擔所提供班車的相關費用,包括燃油費、保險費及維修保養費等。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擔其它任何費用。

5.2 甲方在合同生效後,以 轉賬支票方式 於每季度首月15日前(如遇休息日或條假日,付款日期順延至收假後首個工作日)全額向乙方支付上季度的運費人民幣         元,大寫:              。

5.3 乙方在向甲方申請支付服務費用時,應出具國家正式票據,若未出具,甲方有權拒絕付款。

第六條甲方權利與義務

6.1 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按時向乙方支付班車服務費。

6.2 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駕駛員資格信息。

6.3 甲方需要變更任何行車路線,接送站點和班車時間及班次時,應及時通知乙方。

6.4 甲方應採取一切必要的紀律和措施,確保班車乘客按秩序上、下車就座,保持車內衛生,自覺維護班車設施,防止班車發生任何損壞。

6.5 甲方乘車人員憑有效證件或識別標誌乘車,防止無關人員混入車內,自覺遵守乘車規定,按規定地點上下車,不得攜帶寵物乘車。

6.6 如乘車人員超過覈定人數時,乙方可以拒載。甲方如需臨時增加車輛,需向乙方支付相應費用。

第七條乙方權利與義務

7.1 乙方應嚴格按班車服務條款的規定爲甲方提供班車服務,乙方保證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的法律和法規要求的資質。

7.2 乙方所提供的班車在任何需要修理、保養、年檢時,乙方應調撥規格及質量條件相同的臨時班車,替代原來的車輛提供班車服務,且不再向甲方另收費用。在上述情形下,乙方應提前 3日通知甲方,且乙方提供的臨時替換車輛須經甲方認可。

7.3 乙方應負責招聘、僱傭培訓及管理所需班車司機,負責支付其工資和其它必要的僱傭費用。乙方安排的駕駛員,在行車時時速應控制在60公里(高速公路80公里)以內,確保車輛的行車安全。

7.4 乙方應對班車司機的行爲負完全責任。乙方保證班車司機均已接受過有關交通規則,安全駕駛方面的培訓,包括乙方自己的安全規章及制度的培訓。一旦有任何班車司機違反交通法規、安全制度及合同約定造成事故,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7.5 如果在班車乘客乘坐或上、下乙方的班車時,因乙方原因出現任何事故導致發生甲方職工或第三人財產損失或人身傷亡時,乙方應當承擔甲方職工或第三人的損害賠償。

7.6 乙方每年對駕駛員考評一次,包括安全意識、駕駛經驗、事故記錄和年度體檢等,乙方有義務將上述考評記錄、體檢結果等交予甲方檢查。

7.7 爲了促進更好的服務與溝通,每月甲方員工對乙方的投訴次數不能超過5次,如果超過5次甲方將書面警告乙方。並且對於每次投訴,應在接到投訴後三日內儘快圓滿解決。如果投訴超過1個月還不能解決或者累計兩個月投訴每月超過5次,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則須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總額10%的違約金。

第八條違約責任

8.1 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比例向乙方付款。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逾期未支付款項金額的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8.2 若乙方在合同期間內不按甲方規定的線路、時間、地點行車,季度累計延誤 2次 的,發生服務質量問題等,甲方有權扣除本季度運費的 30% 作爲違約金,且暫停支付運費,責令乙方盡心整改,待整改合格後,方可恢復支付運費。季度累計延誤 3次以上(包括3次),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總價款的  30  %支付違約金。

8.3 經道路運營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車輛達不到一級標準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8.4 若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的主要義務,甲方應當自乙方不履行義務之日起七日內書面致函乙方,催告乙方,若乙方在甲方催告後三日內仍不履行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合同未履行部分總金額 30%的違約金。

第九條特別約定

9.1 當燃油價格漲跌幅度達當前價格                      (如:零號柴油7.14元/升,負十號柴油7.56元/升)的30%時,雙方可協商調整運費,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9.2 陝西省省級單位政府採購中心作爲合同的確認方,協助甲、乙雙方簽訂並執行本合同。

第十條不可抗力

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相對方,並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五天內,向合同相對方提供相關證明文件。由合同雙方按照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變更或者解除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義務的,不能免除其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如因本合同產生糾紛,可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按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A.提交          人民法院管轄; 

B.提交          仲裁。

第十二條  合同效力及其它

12.1合同履行期間,雙方與合同有關的來往傳真、電話、會議紀要等,均爲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 如需修改或者補充合同內容,應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3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向甲方經辦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經發現,甲方可立即全面終止合同,同時提請有關部門追究相關當事人的責任。

12.4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是合同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與本文不一致,以本文爲準;如補充協議與本文不一致,以補充協議爲準。

12.5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

班車運輸服務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方詳細地址:______,聯繫方式:______。

乙方詳細地址:______,聯繫方式: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

雙方共同遵守。

運輸貨物的名稱、規格、數量、運輸費價款

貨物編號

品名

規格

單位

單價

數量

金額(元)

甲方

第一條甲方負責與項目部簽訂合同。在簽訂合同的過程中,甲方發生的如何事故或造成的損失則由甲方自己承擔。

第二條資金甲方在乙方運輸貨物或原材料期間。負責資金的集攏,確保乙方在運輸貨物或原材料的正常進行。

乙方:

第一條運輸要求運輸的貨物必須按照國家有關強制性規定的標準運輸;沒有統一規定運輸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運輸。如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的安全問題,則由乙方自己承擔。

第二條運輸貨物質量要求乙方對運輸貨物或原材料必須嚴把質量關。如有忽略或別的因素,造成質量的問題。導致甲方的損失或與其他客戶產生的經濟糾紛必須由乙方自己承擔。且按%償付甲方違約金。

第三條貨物或原材料的供應乙方必須對貨物或原材料有充分大量的貨源。以卻保供應建設公路的正常施工。如在供應期間,發生間斷或停止或缺少貨源等因素。造成甲方的損失必須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且按%償付甲方違約金

第四條乙方必須按甲方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輸送到目的地。貨物運輸後,甲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必須在貨物未到達目的地之前告知乙方。

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發生爭議時由兩邊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兩邊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合同實施:

①本合同一式兩份,各執一份爲憑

②本合同如有未央事宜,雙方配合協商書面修正

③本合同自具名之日年月日發生效力,到年月日止

④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如雙方均無異議,則本合同自動延伸,其後亦同

甲方乙方

簽約日期年月日簽約日期:年月日

貨物長期運輸服務合同(三)

甲方:

乙方(承運人): 身份證號: 車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乙方爲甲方提供貨運服務的相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爲甲方提供貨物運輸服務,甲方有權指定乙方運輸車輛的貨物裝車地點、行駛路線及收貨地點。

2、甲方按約定向乙方支付運費,運費每月支付一次,甲方按單程里程結算(按規定的車公里執行),乙方必須憑運輸發票辦理結算。

3、甲方有權檢查覈實乙方車輛的運行情況、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保證安全、準時如數承運貨物。

2、乙方保證其承運車輛車況良好,運輸需用的鴨籠、大繩、篷布等由乙方自理。

3、甲方向乙方支付運費方式爲隔月發放(例:3月份運費5月份發放;4月份運費6月份發放),如果乙方不服從甲方管理或給甲方造成名譽或者經濟損失,甲方有權扣除其運費,並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並要求乙方賠償甲方一切經濟損失。

4、乙方車輛證件必須齊全有效,包括運營手續及車輛保險等。(保險:成員險不少於2人,每人不低於5萬元,第三者不低於20萬元)。

5、乙方保證運輸安全,嚴禁酒後駕車,如有發現提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進行處理。

6、乙方承擔車輛運行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及責任(包括交通事故、人身傷亡及其他財產損失),並對所承運貨物負責。如因車輛事故、交通事故等原因所造成毛鴨途中和宰前死亡、丟失等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民事賠償。

7、爲保障運輸里程的公平,乙方上崗前必須安裝GPS 定位系統。

8、如乙方解除協議,必須提前30天通知甲方,經協商一致後,可解除本合同。

9、甲方如遇到不可抗拒外力導致甲方停產或關閉,本運輸合同自動解除,甲方無賠償責任。

三、甲方和乙方不存在勞動法規定的勞動關係,乙方不是甲方的職工或僱工,無勞動關係或僱傭關係。

四、爭議解決及其它約定

1、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

2、如果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處理。

3、本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均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6個月內爲有效期。

甲方(託運人): 乙方(承運人): 車號: 保險單號:

年 月 日

班車運輸服務合同 篇4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服務內容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爲其提供航空、公路、國內快遞等運輸服務。

第二條:服務確認方式

1、乙方通過電話或傳真接受甲方委託,提供上門收貨、提供運單、檢查等服務。

2、達成委託後甲方應及時將運輸所需全部手續移交給乙方(所運貨物需辦理審批、檢驗手續的)。

3、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後應及時辦理相關貨物手續,按雙方協商同意的承運方式及服務收費標準開具工作單,依協商的承運方式、期限規定將物品運至目的地。

第三條:運送過程中的安全要求注意事項

1、甲方所託運的貨物應有合理的、符合安全運輸的包裝,應參加保險,保險費 ‰由甲方支付,乙方可代其辦理;乙方應保證在上述服務過程中貨物的安全,如造成貨物丟失、短少、損壞等現象的,按貨物的投險申明價值賠償,最高不超過貨物的投險價值.甲方未參加保險的貨物若遺失、損壞,乙方按有關規定向甲方賠償,國內貨物最高賠償額爲當票貨物運費的3倍(文件按1公斤計)。

2、 從承運貨物時,至收貨人簽收時止,乙方對貨物的遺失、短少、變質、損壞承擔全部責任。但有下列情況之一除外:

(1)不可抗力;

(2)貨物的自然屬性合理損耗或性質變化;

(3)客戶自行包裝,因內在缺陷,造成貨物受損;

(4)客戶自行包裝,外包裝完好而內裝貨物毀損、短少或遺失;

(5)甲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6)經瞭解查證非乙方責任造成的損失;

3、 收貨簽收後,該貨物產生的遺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等一切風險隨之轉移到收貨人處,乙方不負責任。

第四條: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查尋貨物運輸過程中的信息反饋。

2、甲方有義務按合同約定時間與乙方進行結帳,出現違約時承擔其相關責任。

第五條:爭議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有其他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達成的協議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稅 號: 稅 號:

公 司 地 址: 公司 地 址:

法人代表或委託人: 法人代表或委託人:

籤 字 日 期 : 籤 字 日 期:

班車運輸服務合同 篇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確認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西安市汽車租賃業管理辦法》之相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承諾共同信守。

第一條服務內容

1.1乙方提供給甲方服務的車輛爲_____(車輛品牌及型號),共_____輛,具體參數及配置爲_____

(或另行製作《車輛清單》作爲本合同附件)

1.2行車路站點線圖:_____。

(或另行製作《行車路站點線圖》作爲本合同附件)1.3行車次數及時間:_____。

第二條服務要求

2.1乙方保證爲甲方提供的所有班車均具備供暖、空調設施,且車輛外觀整潔,車內環境清潔,機械性能安全可靠,所有座位均安裝有座套和頭套,且每週更換一次,而且要確保客車始終擁有及時的保養和完好的車況。

並保證符合車輛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技術要求,做到證照齊全;車輛保險手續齊全,具有足額的座位險、交強險。

2.2乙方應爲每部車輛配備司機和乘務員各一名,並確保所有的駕駛員具有真實、有效的駕駛證,並熟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內容,司機、乘務人員着裝整潔、職業,服務態度文明友好,司機在班車行程內應全程負責甲方乘車員工的乘車安。

2.3甲方有權最終決定所有班車的車型、行車路線、接送站點及發車時間,如果甲方需要調整所需的班車服務,乙方同意按甲方的要求進行必要的、合理的調整。

2.4乙方保證其班車及班車司機應提前20分鐘到達指定運輸線路的始發站。

第三條服務期限本合同的期限爲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條服務驗收

4.1甲方驗收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

4.2乙方在服務每滿______月後,須向甲方該階段客運服務具體情況(包括但不限於服務車輛、司機及乘務員信息、每日客運詳情)的書面報告,並經甲方驗收代表簽字認可,該方案與報告作爲確認乙方服務成果以及甲方支付服務費的依據。

第五條服務費用及付款

5.1甲方支付班車的服務費,服務期限內全部車輛總計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乙方應負擔所提供班車的相關費用,包括燃油費、保險費及維修保養費等。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擔其它任何費用。

5.2甲方在合同生效後,以轉賬支票方式於每季度首月15日前(如遇休息日或條假日,付款日期順延至收假後首個工作日)全額向乙方支付上季度的運費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

5.3乙方在向甲方申請支付服務費用時,應出具國家正式票據,若未出具,甲方有權拒絕付款。

第六條甲方權利與義務

6.1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按時向乙方支付班車服務費。

6.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駕駛員資格信息。

6.3甲方需要變更任何行車路線,接送站點和班車時間及班次時,應及時通知乙方。

6.4甲方應採取一切必要的紀律和措施,確保班車乘客按秩序上、下車就座,保持車內衛生,自覺維護班車設施,防止班車發生任何損壞。

6.5甲方乘車人員憑有效證件或識別標誌乘車,防止無關人員混入車內,自覺遵守乘車規定,按規定地點上下車,不得攜帶寵物乘車。

6.6如乘車人員超過覈定人數時,乙方可以拒載。

甲方如需臨時增加車輛,需向乙方支付相應費用。

第七條乙方權利與義務

7.1乙方應嚴格按班車服務條款的規定爲甲方提供班車服務,乙方保證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的法律和法規要求的資質。

7.2乙方所提供的班車在任何需要修理、保養、年檢時,乙方應調撥規格及質量條件相同的臨時班車,替代原來的車輛提供班車服務,且不再向甲方另收費用。

如附件與本文不一致,以本文爲準;如補充協議與本文不一致,以補充協議爲準。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

甲方(法人公章)

乙方(法人公章)

住所地:

住所地: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電話:

電話:

開戶行:

開戶行:

賬號:

賬號:

稅號:

稅號: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班車運輸服務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北京市市容環境衛生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地溝油整治和餐廚廢棄物管理的意見》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友好協商的基礎上,就乙方爲甲方提供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服務的相關事項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的服務內容

1.甲方委託乙方收集運輸餐廚廢棄油脂量: 公斤/(□日、□周、□月), (□50升 、□20升)桶/(□日、□周、□月)(請在相應週期前的□中劃√,具體收集量以實際產生量爲準)。

2.收集地點: 區(縣) 街(鄉鎮)

3.收集時間(23時至次日6時): 。

4.處理地點: 。

5.乙方預約服務電話: 。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當將其產生的餐廚廢棄油脂全部交由乙方收集運輸。若有證據證明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將餐廚廢棄油脂交由其他單位或個人收運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提供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服務,並有權對乙方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要求的行爲,進行舉報和投訴,舉報電話爲:。

3.甲方負責本單位或管轄區內餐廚廢棄油脂的分類收集、貯存、交接、聯單等日常管理工作。

4.甲方應當將收集後的餐廚廢棄油脂裝入統一標準的密閉專用收集容器內,並做好餐廚廢棄油脂專用收集容器的日常維護管理。

5.甲方不得將餐廚垃圾、木筷、塑料、紙類、金屬、玻璃、織物等其它垃圾混入餐廚廢棄油脂專用收集容器內。

6.甲方應當保證餐廚廢棄油脂專用收集容器存放設置地點和作業通行條件,便於乙方工作人員和車輛作業。

7.甲方應當指定專人負責對乙方出具的《北京市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記錄聯單》簽字確認。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供其在甲方所在區域內具備從事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相關資格的證明材料。

2.乙方應當按約定的時間、地點和方式向甲方提供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服務,不得向甲方收取收集運輸費用。

3.乙方提供的收集服務作業車輛應當符合北京市有關規定和標準,車輛擋風玻璃明顯位置處應當放置經市市政市容部門核發的《北京市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車輛準運證》。

4.乙方在收集作業時,應當向甲方提供《北京市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記錄聯單》,辦理記錄、簽字等交接工作,並做好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記錄臺帳的管理工作。

5.乙方應當按照北京市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作業管理規範的標準要求,提供收集運輸作業服務。

6.乙方應保證將所收集的餐廚廢棄油脂經處理後交由具有相關廢棄油脂處理資質的生物柴油加工等化工企業(具體名稱爲: )進行資源化利用,不得將餐廚廢棄油脂非法處置。

7.乙方應遵守國家和北京市的相關法律和規定,做好收集運輸工作人員的作業規範、安全生產、文明服務等崗前培訓及運行管理,並承擔相關責任和義務。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若有證據證明甲方將餐廚廢棄油脂交由其他單位或個人收運的,甲方將按實際損失量 元/公斤予以賠償。

2.乙方如沒有履行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工作,或收集運輸工作不符合合同約定,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

3.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經對方書面催告後 日內,仍未整改或整改後仍不符合合同約定的,守約方有權通知違約方解除本合同,違約方應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4.除本條第3款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單方終止合同。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對本合同進行的變更,由甲、乙雙方進行協商後,以書面形式確定方可進行。

2.乙方根據甲方的需求派出車輛,如甲方需臨時用車,應當提前一天告知乙方,雙方協商解決。

3.甲方因停業、歇業、轉讓等特殊情況發生時,需提前 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協商暫停作業服務或解除合同等相關事宜。

4.合同履行過程中,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時,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雙方協商後方可解除本合同。

5.本合同簽訂後如出現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等變化時,合同應按新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六條 轉讓限制

甲方和乙方不得將基於本合同所產生的權利及義務的全部或部分轉讓給任何第三人。

第七條 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爲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如需續簽,甲、乙雙方應重新簽訂新合同。

2.如因乙方過錯,其收運資質或營業資質被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註銷的,從註銷之日起,本合同即行終止。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事項下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可採取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1.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 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

第九條 其他約定

第十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商一致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文及補充協議均爲合同有效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應按照我市餐廚廢棄油脂收集運輸合同管理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履行合同備案程序。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班車運輸服務合同 篇7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確認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西安市汽車租賃業管理辦法》之相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承諾共同信守。

第一條服務內容

1.1乙方提供給甲方服務的車輛爲_____(車輛品牌及型號),共_____輛,具體參數及配置爲_____

。(或另行製作《車輛清單》作爲本合同附件)

1.2行車路站點線圖:_____。(或另行製作《行車路站點線圖》作爲本合同附件)

1.3行車次數及時間:_____。

第二條服務要求

2.1乙方保證爲甲方提供的所有班車均具備供暖、空調設施,且車輛外觀整潔,車內環境清潔,機械性能安全可靠,所有座位均安裝有座套和頭套,且每週更換一次,而且要確保客車始終擁有及時的保養和完好的車況。並保證符合車輛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技術要求,做到證照齊全;車輛保險手續齊全,具有足額的座位險、交強險。

2.2乙方應爲每部車輛配備司機和乘務員各一名,並確保所有的駕駛員具有真實、有效的駕駛證,並熟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內容,司機、乘務人員着裝整潔、職業,服務態度文明友好,司機在班車行程內應全程負責甲方乘車員工的乘車安全,班車司機應相對固定,更換司機每月不得超過

3次(不論每次更換時間長短),乙方應及時將更換後司機的相關信息書面通知甲方。乙方同意一旦收到甲方對班車司機的投訴,並說明要求更換的理由,應即時更換該名司機。

2.3甲方有權最終決定所有班車的車型、行車路線、接送站點及發車時間,如果甲方需要調整所需的班車服務,乙方同意按甲方的要求進行必要的、合理的調整。如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隨意更換班車所用車輛,如發生類似情況,甲方有權扣除當月車款總額的10%,並要求乙方在1日內將車輛更換爲本合同所約定之車輛。

2.4乙方保證其班車及班車司機應提前20分鐘

到達指定運輸線路的始發站。如果由於班車故障,則乙方應當另行安排車輛接替,保證甲方乘客在40分鐘內及時換乘,未能及時換乘的視爲延誤,每出現一次,乙方應當向甲方賠償200元的延誤費;如因班車司機人爲原因,班車不能按時出發或不能按規定時刻表運行時,視爲乙方延誤。在上述情況下,甲方首站乘車員工在規定發車時間後,超過20分鐘仍未見到乙方車輛時,甲方員工可選擇出租車上、下班,並沿途通知或搭載其他員工,乙方應在24小時內爲甲方員工報銷出租車費用。

2.5乙方提供的車輛及內飾必須符合相應的安全標準和規定,乙方駕駛員在執行班車任務時禁止使用手提電話,否則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投訴。

第三條服務期限本合同的期限爲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條服務驗收

4.1甲方驗收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

4.2乙方在服務每滿______

月後,須向甲方該階段客運服務具體情況(包括但不限於服務車輛、司機及乘務員信息、每日客運詳情)的書面報告,並經甲方驗收代表簽字認可,該方案與報告作爲確認乙方服務成果以及甲方支付服務費的依據。

第五條服務費用及付款

5.1甲方支付班車的服務費,服務期限內全部車輛總計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乙方應負擔所提供班車的相關費用,包括燃油費、保險費及維修保養費等。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擔其它任何費用。

5.2甲方在合同生效後,以轉賬支票方式

於每季度首月15日前(如遇休息日或條假日,付款日期順延至收假後首個工作日)全額向乙方支付上季度的運費人民幣________

元,大寫:______________。

5.3乙方在向甲方申請支付服務費用時,應出具國家正式票據,若未出具,甲方有權拒絕付款。

第六條甲方權利與義務

6.1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按時向乙方支付班車服務費。

6.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駕駛員資格信息。

6.3甲方需要變更任何行車路線,接送站點和班車時間及班次時,應及時通知乙方。

6.4甲方應採取一切必要的紀律和措施,確保班車乘客按秩序上、下車就座,保持車內衛生,自覺維護班車設施,防止班車發生任何損壞。

6.5甲方乘車人員憑有效證件或識別標誌乘車,防止無關人員混入車內,自覺遵守乘車規定,按規定地點上下車,不得攜帶寵物乘車。

6.6如乘車人員超過覈定人數時,乙方可以拒載。甲方如需臨時增加車輛,需向乙方支付相應費用。

第七條乙方權利與義務

7.1乙方應嚴格按班車服務條款的規定爲甲方提供班車服務,乙方保證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的法律和法規要求的資質。

7.2乙方所提供的班車在任何需要修理、保養、年檢時,乙方應調撥規格及質量條件相同的臨時班車,替代原來的車輛提供班車服務,且不再向甲方另收費用。在上述情形下,乙方應提前3日通知甲方,且乙方提供的臨時替換車輛須經甲方認可。

7.3乙方應負責招聘、僱傭培訓及管理所需班車司機,負責支付其工資和其它必要的僱傭費用。乙方安排的駕駛員,在行車時時速應控制在60公里(高速公路80公里)以內,確保車輛的行車安全。

7.4乙方應對班車司機的行爲負完全責任。乙方保證班車司機均已接受過有關交通規則,安全駕駛方面的培訓,包括乙方自己的安全規章及制度的培訓。一旦有任何班車司機違反交通法規、安全制度及合同約定造成事故,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7.5如果在班車乘客乘坐或上、下乙方的班車時,因乙方原因出現任何事故導致發生甲方職工或第三人財產損失或人身傷亡時,乙方應當承擔甲方職工或第三人的損害賠償。

7.6乙方每年對駕駛員考評一次,包括安全意識、駕駛經驗、事故記錄和年度體檢等,乙方有義務將上述考評記錄、體檢結果等交予甲方檢查。

7.7爲了促進更好的服務與溝通,每月甲方員工對乙方的投訴次數不能超過5次,如果超過5次甲方將書面警告乙方。並且對於每次投訴,應在接到投訴後三日內儘快圓滿解決。如果投訴超過1個月還不能解決或者累計兩個月投訴每月超過5次,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則須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總額10%的違約金。

第八條違約責任

8.1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比例向乙方付款。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逾期未支付款項金額的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8.2若乙方在合同期間內不按甲方規定的線路、時間、地點行車,季度累計延誤2次的,發生服務質量問題等,甲方有權扣除本季度運費的——%作爲違約金,且暫停支付運費,責令乙方盡心整改,待整改合格後,方可恢復支付運費。季度累計延誤3次以上(包括3次),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總價款的30%支付違約金。

8.3經道路運營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車輛達不到一級標準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8.4若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的主要義務,甲方應當自乙方不履行義務之日起七日內書面致函乙方,催告乙方,若乙方在甲方催告後三日內仍不履行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合同未履行部分總金額30%的違約金。

第九條特別約定

9.1當燃油價格漲跌幅度達當前價格_________________

(如:零號柴油7.14元/升,負十號柴油7.56元/升)的30%時,雙方可協商調整運費,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9.2陝西省省級單位政府採購中心作爲合同的確認方,協助甲、乙雙方簽訂並執行本合同。

第十條不可抗力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相對方,並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五天內,向合同相對方提供相關證明文件。由合同雙方按照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變更或者解除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義務的,不能免除其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如因本合同產生糾紛,可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按以下

第_____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A.提交____________人民法院管轄;B.提交____________仲裁。

第十二條合同效力及其它

12.1合同履行期間,雙方與合同有關的來往傳真、電話、會議紀要等,均爲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如需修改或者補充合同內容,應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3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向甲方經辦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經發現,甲方可立即全面終止合同,同時提請有關部門追究相關當事人的責任。

12.4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是合同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與本文不一致,以本文爲準;如補充協議與本文不一致,以補充協議爲準。

12.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

甲方(法人公章)乙方(法人公章)

住所地:住所地: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電話:電話:

開戶行:開戶行:

賬號:賬號:

稅號:稅號: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班車運輸服務合同 篇8

客運企業(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旅行社條例》、《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乙方包租甲方客車組織一日遊活動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包車客運服務內容

車輛廠牌型號座位數數量費用標準其他

甲方負責將符合上述要求的客車包租給乙方用於組織一日遊活動使用,並配備駕駛員提供客運服務。

二、包車客運服務期限

包車期限爲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三、包車客運服務費用及結算方式

(一)包車客運服務費(含駕駛員服務費)總計________元。

(二)結算期限爲________________

(三)結算方式爲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有權按照約定收取包車客運服務費用。

(二)應當按照約定在包車客運服務期限內爲乙方提供車輛,保證甲方及甲方提供的車輛均具有相應的營運資質,併爲車輛投保法律規定的強制保險。

(三)應當負責對車輛進行維修和保養,並承擔由此產生的費用。

(四)車輛因年檢、維修、保養、故障等原因不能出車或中途不能運營時,應當負責安排車型相同或相近的車輛替換,以保證乙方的正常使用。

(五)應當爲其提供的車輛配備具有從業資格的駕駛員,在發車前由該駕駛員與乙方指派的導遊員對《一日遊行程單》進行覈對確認,並按照行程安排提供符合行業安全服務規範要求的客運服務,不得擅自改變行程。

(六)應當在車廂內明確提示乘車人不得攜帶國家規定的危險物品及其他禁止攜帶的物品乘車。

五、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應當按照約定使用車輛組織一日遊活動,所得收益歸乙方所有。

(二)應當按照約定支付車輛包車客運服務費用。

(三)除另有約定外,車輛使用期間的過路費、過橋費、停車費及組織一日遊活動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並直接支付。

(四)應當至少提前一日預定所需車輛,並同時將加蓋旅行社公章的《一日遊行程單》(應當與告知遊客的相一致)書面告知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行程。

(五)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旅遊行業一日遊業務規範合法經營,隨車配備持有旅遊管理部門頒發的導遊證的導遊員提供全程服務。

(六)不得提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的要求,或強行要求駕駛員駛入危險地段。

(七)不得將甲方車輛轉包或以其他形式交給第三方使用。

六、違約責任與風險負擔

(一)一方違約應當按照________________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二)因一方違約造成投訴、新聞媒體批評、提起訴訟等事件並給對方造成負面影響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同時還應當按照________________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三)車輛在運營過程中因甲方原因發生的毀損或滅失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因乙方原因發生的毀損或滅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七、不可抗力

合同履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的,應當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違約責任。

八、合同的解除

(一)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但應當提前________天通知乙方,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1.乙方遲延________天以上支付包車客運服務費用的;

2.乙方故意毀壞甲方車輛的;

3.乙方的違法經營行爲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三)甲方有下列行爲之一,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但應當提前________天通知甲方,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提供車輛和服務,造成當日旅遊行程延誤或取消,或經乙方催告,甲方遲延________天以上仍未提供或未糾正的;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車輛存在影響運營安全問題,經乙方要求,甲方當天不予調換的;

3.甲方的違法經營行爲給乙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一)《一日遊行程單》作爲本合同的附件,甲方的駕駛員和乙方的導遊員應當認真填寫,隨身攜帶,並由乙方向其組織的遊客公示說明。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簽署書面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班車運輸服務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根據結合成都現價及相關法規,就都江堰煤礦運輸事宜.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條款.以期共同遵照執行.

一:運輸物名稱:燃煤

二:運輸地點:又甲方指定裝料點__________和卸料點_______________

三:運輸車型:貨箱長爲米至6米這個範圍之內.

四:運輸線路:由甲方指定.

五:運輸工期:暫定一年.

六:用車數量暫定10輛,具體數量視情況而論在定.先上5輛車.

七:運輸價格及計算方式:

1、運輸距離在公里以內,按每車元計算.(壹千元人民幣整)

2、超出公里按照第七條第一款摺合爲除等於元人民幣/公里超過米視爲1公里.不足米則不加公里數.每超過1公里就加元人民幣.

八:付款方式:

次日10點結清上一日的運輸款.不得超過中午12點.如果這樣乙方有權停工,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並按照十一條款執行.

九:甲方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車輛進場的時間.乙方車輛進場後,甲方在3小時內必須安排車輛裝貨.如安排不下就按照第十一款第4條執行。

十:其它(本文來自免費轉載請保留地址)條款

1、乙方車輛進場後,甲方負責辦理路上所需的各種證件和通行證。

2、在運輸途中,遇交警、路政、城管以及沿途村民有阻擋或是罰款、扣車扣證,一切由甲方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因此耽誤乙方運輸按照

十一款第4條執行)

3、乙方駕駛員酒後駕車。帶病駕車。如果發生交通事故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不任何負責。

4、甲乙雙方經常溝通有問題及時處理。

5、24小時作業。

6、乙方車輛服從甲方安排,不得跳槽。如有跳槽行爲出現則賠償給甲方20__元人民幣作爲損失。

十一:違約處罰

1、如因甲方施工條件不全,引起乙方不能施工。(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除外)

2、乙方無故停工,甲方有權扣發停工車輛的運輸費用。乙方自行承擔。

3、以上1、2都視爲違約。

4、違約按照每車每天800元計算。

十二:車輛進場後,甲方馬上付給乙方每輛車1000元的進場費用。此費用在工程結束時退還給甲方。

十三:雙方發生糾紛時應協商處理。

十四:協議簽訂後,從車輛進場之日自動生效。

十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電話;電話:

地址: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班車運輸服務合同 篇10

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聯繫人:

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聯繫人: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就貨物出口運輸代理服務達成如下委託協議:

一、服務內容

乙方委託甲方將貨物自國內口岸出口運往世界各地港口,業務範圍包括:出口艙位洽訂,代辦倉儲報關,代辦陸路集裝箱運輸,簽發提單及其他相關業務。

二 、服務要求

甲方接受委託後,依照乙方具體要求(以乙方書面/電子託運單爲準)及時快捷、穩妥將貨物運抵乙方指定的目的港。

三 、費用結算與付款

海運費及其他有關費用根據訂艙委託書上(託運單)約定的價格或者其他書面資料來計算,如果在辦理貨物出口運輸過程中發生額外的費用,應該由乙方承擔,具體金額以甲方開具的額外費用通知單爲準。

據實際發生的費用情況,雙方約定按次、按期結算費用:包括運費、附加費、代墊費用以及額外費用。

雙方確認費用後乙方需按約定的時間將費用匯至甲方指定之銀行賬戶,甲方爲乙方開具稅務發票

四、違約責任

甲方必須按乙方的委託要求代理貨物出口業務,在辦理委託運輸過程中產生任何意外情況需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必須按約定的付款方式與期限支付費用,否則甲方有權扣押貨物及提單直至收妥費用爲止。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一年內有效,合同期滿後雙方無異議,則續約,否則合同終止。

六、其他約定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本着真誠合作的精神,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班車運輸服務合同 篇11

賣方: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

茲經賣買雙方同意成交下列商品訂立條款如下:

1.商品

2.規格

3.數量

4.單價

數量及總值均得有_________%的增減,由賣方決定。

5.總值:_________

6.包裝:_________

7.裝運期:_________

8.裝運口岸和目的地:_________

9.保險:

□由賣方按中國人民保險公司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頒佈的海洋運輸貨物保險條款按發票CIF金額的110%投保一切險和兵險(不包括罷工暴動民變險,如陸運,投保陸上運輸險)

□買方投保

10.付款條件:買方須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保兌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可分割的即期信用證開到賣方,信用證議付有效期延至上列裝運期後15天在裝運口岸到期。

11.裝船標記賣方嘜頭:_________

12.品質、數量、重量,以中國商品檢驗局檢驗證或賣方所出之證明書爲最後依據。

13.仲裁

因凡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當時施行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賣方(簽字):_________        買方(簽字):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班車運輸服務合同 篇12

海洋運輸服務合同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託乙方託運 貨物,乙方同意承運。根據《民法典》和海上運輸管理規定的要求,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由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運輸方法

方調派 噸位船舶一艘(船舶 吊貨設備),應甲方要求由 港運至 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第二條 貨物集中

甲方應按乙方指定時間,將貨物於 天內集中於 港,貨物集齊後,乙方應在 天內派船裝運。

第三條 裝船時間

甲方聯繫到達港同意安排卸貨後,經乙方落實並準備接收集貨(開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裝船作業時間,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 小時內裝完貨物。

第四條 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貨完畢辦好手續時起於 小時內將貨物運到目的港。否則按貨規第三條規定承擔滯延費用。

第五條 啓航聯繫

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啓航後,即發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由 方負擔。

第六條 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 港錨地,自下錨時起於 小時內將貨卸完。否則甲方按超過時間向乙方交付滯延金每噸時 元,在裝卸貨過程中,因天氣影響裝卸作業的時間,經甲方與乙方船舶簽證,可按實際影響時間扣除。

第七條 運輸質量

乙方裝船時,甲方應派員監裝,指導工人按章操作,裝完船封好艙,甲方可派押運員(免費一人)隨船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除因船舶安全條件所發生的損失外,對於運送貨物的數量和質量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第八條 運輸費用

按水運貨物一級運價率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 元,空駛費按運費的50%計,全船運費爲 元,一次計收。

港口裝船費用,按 港口收費規則有關費率計收。

卸船等費用,由甲方直接與到達港辦理。

第九條 費用結算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甲方應先付給乙方預付運輸費用 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後,以運輸費用憑據與甲方一次結算,多退少補。

第十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 份,交 等部門各存一份備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充分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託運人:(蓋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運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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