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約定區綠化養護服務合同(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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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約定區綠化養護服務合同 篇1

甲方: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電傳話:______________聯繫人:________

項目約定區綠化養護服務合同(精選3篇)

乙方: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電傳話:______________聯繫人:________  

甲方系萬達廣場(下稱“本項目”)的物業服務企業,乙方爲綠化養護服務專業機構。

爲做好本項目綠化工作,創造優美環境,樹立本項目良好形象,甲方委託乙方爲本項目約定區域提供綠化養護服務(下稱“綠化養護服務”),乙方接受甲方委託。

經友好協商一致,甲、乙雙方達成以下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服務期限  本合同項下綠化養護服務期限爲【起,至【爲準。服務起始日起60日爲考察期。

考察期內,如甲方認爲乙方提供的綠化養護服務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甲方有權立即通知乙方終止本合同,而無需向乙方說明任何理由。

本合同自甲方通知到達乙方時終止,雙方按乙方實際提供服務的天數結算綠化養護服務費用,除此之外,甲方無需承擔其他任何費用或責任。年月個月,暫定自年月日】日止,服務起始日最終以甲方“進場通知書”

二、服務內容及標準

1.乙方綠化服務內容包括本項目公共區域的草坪、灌木、喬木、盆栽、花壇、水景植物等(具體詳見附件一《綠化移交清單》)的日常養護。

2.乙方按照本合同附件四《綠化養護標準》列明標準提供綠化養護服務。

如有附件未明確事項,應按不低於通常綠化養護要求的標準執行。

三、履約保證金

1.乙方應在本合同簽署後2個工作日內,向甲方繳納人民幣圓整的履約保證金,作爲乙方妥善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擔保。

2.如發生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乙方應承擔的賠償金或違約金,該等扣除金額將視爲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賠償金或違約金。

乙方應在甲方扣款後2個工作日內補足履約保證金。

3.服務期限屆滿,甲方在與乙方結算付清綠化養護服務費後5個工作日內,退還乙方履約保證金餘額(不計息);乙方應同時退還甲方履約保證金收據原件。

四、綠化養護服務費

1.乙方以包工包料方式提供綠化養護服務。

本合同項下綠化養護服務費爲人民幣圓整月(¥月),服務期限內綠化養護服務費合計人民幣圓整(¥。)

2.前述綠化養護服務費固定包乾,不因任何原因(包括約定作業面積誤差、物價上漲、最低工資標準或社保交費基數上調、人員配置增加、設備配置調整等)調增,其中已包含管理費、綠化養護材料費、綠化設備使用與折舊費、人員成本、服裝費、保險、稅金、利潤等乙方履行本合同項下綠化養護服務及其他約定義務,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全部費用。

除此之外,甲方無需就本合同項下綠化養護服務向乙方或第三方支付任何其他費用。

五、綠化養護服務費支付

1.綠化養護服務費按月結算支付。

乙方完成每月綠化養護服務,經甲方確認後10個日曆日內,甲方向乙方付清上月的綠化養護服務費。

2.乙方收款賬戶如下:  開戶名稱:開戶行:帳  甲方向以上帳戶付款,即完成本合同項下對乙方付款義務。

乙方應在甲方付款前向甲方開具足額合法發票,否則甲方有權順延付款,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六、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負責服務區域內綠植的安全保護。

2.甲方爲乙方免費提供綠化養護服務涉及水、電接駁點及水電供應。

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物料庫房及綠化垃圾堆放點,其面積及位置由甲方視情況決定。

物料庫房只能作爲暫時存放乙方服務作業所必須使用的綠化養護用品的倉庫及乙方人員臨時休息室,不得作爲乙方人員住宿場所,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及放射性等危險品,不得改作他用。

綠化垃圾堆放點的日常維護與衛生清潔由乙方負責。

3.甲方有權審覈乙方綠化養護服務方案並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應執行甲方修改意見。

4.甲方有權隨時檢查乙方駐場人員簽到簿,覈查乙方綠化服務人員數量。

甲方有權對乙方綠化服務人員進行檢查考評。

甲方認爲不合格的人員,乙方應按甲方要求限期予以調換。

5.甲方應要求甲方員工自覺維護乙方勞動成果,並應對有損乙方勞動成果之不當行爲予以制止或糾正。

6.甲方應按約定向乙方支付保潔服務費。

甲方不因簽署、執行本合同及對乙方人員實施現場監管而與乙方人員建立勞動或勞務關係,也不因此代乙方對其人員承擔任何責任。

七、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保證派駐本項目現場的綠化服務人員,每日不少於名,其中專業園藝師每日不少於名。

若前述人數不能保證乙方服務達到附件四標準,乙方應及時自行增補人員,但綠化養護服務費不因此調整。

2.乙方派駐本項目的綠化服務人員年齡應在30~40歲之間,具備本合同項下綠化養護服務豐富經驗。

3.乙方應確保合法用工,依法建立勞動合同關係,自行承擔乙方人員的工資、住房公積金、勞保福利、各項保險(含社保等)等費用,並向甲方提供相關證明文件複印件備案。

乙方處理與其人員勞動糾紛不得影響本合同正常履行。

4.乙方不得僱傭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人員,如未成年人、患有嚴重傳染性疾病人員等,否則由此產生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如造成甲方損失,乙方應全額賠償。

5.乙方保證自己具備提供本合同約定服務的合法資格,並負責辦理綠化服務人員上崗涉及的全部審批手續,否則因此遭致部門處罰,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服務期限內,乙方應確保上述資格的持續有效性,否則甲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

6.乙方應爲綠化服務人員提供安全防護設備、工具,並進行安全培訓,確保其作業過程中人身安全。

如綠化服務人員在作業中發生安全事故導致受傷或死亡,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如造成甲方損失,乙方應全額賠償。

7.乙方應在本合同簽署次日向甲方提交本項目綠化服務方案。

該等服務方案經甲方確認後作爲本合同組成部分。

乙方應按經甲方確認的服務方案進行提供綠化養護服務。

8.乙方確保其綠化服務人員遵守甲方管理制度和規定,服從甲方人員的現場管理。

9.乙方應要求其綠化服務人員節約使用甲方提供資源,不得浪費。

10.乙方應維護本項目設施設備完好。

如因乙方或其人員原因造成本項目設施設備等物品損壞、丟失或經營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或綠化服務人員不得使用本項目內非乙方所有的任何設施、設備。

11.乙方綠化養護作業所需的一切設施、物料等均由乙方自行購買並承擔費用。

乙方使用的綠化養護設施、物料必須是正規廠家生產的合格安全產品且適合於本項目內綠植。

因乙方使用的綠化養護設施、物料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財產損害的,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如果乙方使用物料可能影響周圍環境質量或者造成人員感覺不適,則乙方應當在施用前後的合理時間內於施用區域周圍設置明顯的警示標識。

12.乙方應將綠化垃圾及時清理運送到甲方指定的綠化垃圾堆放點,不得影響本項目保潔工作。

13.乙方綠化服務人員應每日巡視樹木支撐情況,對傾斜樹木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14.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從本項目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處承接綠化工程或綠化養護業務。

八、違約責任

1.甲方每月對乙方服務評定一次。

如評分低於90分,則每低一分,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月綠化養護服務費3%的違約金。

2.服務期限內,發生移交乙方時長勢良好的喬木死亡,乙方應全額賠償損失,並按照長勢良好喬木人民幣元棵、長勢不好喬木人民幣元棵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乙方應在甲方移交時提出長勢不好的喬木明細,並與甲方確認。

未經書面確認狀況的喬木,視爲長勢良好。

3.如發生綠化澆水水管嚴重泄漏(以甲方合理認定爲準),乙方應按照人民幣100元處·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乙方服務遭到投訴,經甲方查證屬實,乙方應就每次屬實投訴向甲方支付月綠化養護服務費3%的違約金。

5.乙方擅自承攬本項目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綠化工程或綠化養護業務,乙方應按照其承攬上述業務所得的二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更換不合格人員,每逾期1日,應向甲方支付月綠化養護服務費1%的違約金。

7.若乙方派駐本項目現場的綠化服務人員不足合同約定人數,甲方有權按人民幣200元人·日的標準扣付乙方綠化養護服務費;派駐人數不足約定人數85%的,甲方有權按照人民幣400元人·日的標準扣付乙方綠化養護服務費。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項目約定區綠化養護服務合同 篇2

甲方:(以下稱甲方)

乙方:(以下稱乙方)

根據××市規劃與建設局和綠化有限公司簽訂的工程施工合同,甲方將綠化工程1標段的綠化委託乙方養護,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養護項目相關情況

養護項目名稱:綠化工程1標段綠化養護

養護地點:公路收費站至五明路

養護面積:13000㎡。

二、養護期限

養護期限自綠化工程1標段工程竣工後至該工程移交給建設局止。

三、養護職責

1、承包的養護期限內,乙方應按照園林綠化養護操作規程及園林綠化養護質量標準,合理組織,精心養護,保質保量完成養護管理任務。

2、綠化設施及主要養護內容

(1)修剪:根據各類植物的生長特點、立地環境、景觀要求,按照操作規程適時進行。

(2)施肥:根據各類植物的生長特點及植物對肥料的需要,要求年施肥不得少於2次以上,新種植物視生長情況,適時適量進行施肥,以保持各類植物的生長旺盛達到一定景觀效果。

(3)除草:各類綠地、樹穴、綠帶要結合鬆土及時清理各類雜草。

(4)抹芽:主要用於喬木、大型灌木,對不定芽要及時清除,以保持樹木骨架清晰,促使生長形態美觀,營養集中。

(5)病蟲害防治:病蟲害防治是園林植物養護中較爲重要的手段和內容,要根據各類植物的寄生對象及時做好預測預報,及時採取措施防治。

(6)抗旱、抗臺、抗澇:旱季及新種植物要及時進行灌溉,防止植物因脫水而造成枯死。臺汛期間要做好加固、排澇搶險工作,防止植物受損。

3、對本合同養護項目實施養護管理所用的一切勞動力、材料設備和服務由乙方自行組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4、承包期限內,本合同養護項目設施量發生減少及毀損的,乙方應及時補齊或修復,並自行承擔所需費用。合同期限屆滿時,乙方應保證本合同養護項目設施量完好無損。未完好的,由乙方負責補齊或修復。屆時,未補齊或修復的,甲方可自行或委託他人補齊或修復,費用由乙方負責。

5、乙方應定期向甲方彙報養護管理計劃及有關措施。

6、乙方必須重視安全生產,確保全年不出安全責任事故。養護期間,養護工人由於操作不規範等因素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及損失。

7、根據合同的養護項目,三年養護經費爲綠化工程1標段竣工後工程量(即

759863.00元)的5%,合計養護費大寫叄萬柒仟玖佰玖拾叄元整,小寫37993元,承包方式爲全額經濟責任制承包。

8、三年養護經費待養護期滿後一次性付給乙方,由業主方建設局將原扣留的5%工程質量保證金通過移交驗收後直接拔交給乙方。

五、考覈驗收

1、甲方每月不定期採取普查與隨機抽查相結合的辦法,對乙方養護質量進行考覈驗收。

六、附則

1、所有經費,甲方不再對乙方進行取費。

3、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並作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經雙方簽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作者:佚名

篇三:博爾福廠區和里斯特廠區綠化養護管理承包合同書

甲方:(以下稱甲方)

乙方:(以下稱乙方)

爲加強綠化養護管理,保證服務質量,甲方自願將其受託管理的博爾福廠區和里斯特廠區綠化養護工作發包給乙方,由其爲上述兩廠區提供專業化綠化養護管理,爲明確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合同如下,以資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綠化服務範圍:

綠化範圍建議輔以圖紙標明並由雙方簽章確認後作爲本合同附件

二、承包方式:

採用由乙方包工、包工具、包設備、包酬金的方式。

三、甲方責任:

1、全面監督、指導、驗收乙方工作,發現問題及時通知乙方,要求乙方及時予以處理,對乙方提出的合理建議和要求予以採納或提供幫助。

2、如遇綠化特殊工作需求時(如外來人員參觀、創優檢查、颱風、火災等情況),需提前通知乙方安排人員進行修剪等綠化養護或恢復工作。

3、無償提供綠化養護工作所需之水電。

4、負責本合同約定綠化服務範圍內與綠化相關的甲方所有或提供的綠化設備的修復及完善(乙方自行增加的設施除外)。

5、按合同約定爲乙方辦理結算手續。

6、若廠區內需增加苗木,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四、乙方責任:

1、乙方應嚴格按本合同約定爲甲方受託管理的兩個廠區綠化提供專業化的養護管理。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愛護甲方及小區財物,維護甲方良好形象。

2、如遇有關部門進行檢查,乙方必須保證修剪等綠化養護措施到位。

3、乙方現場主管應與甲方每月聯檢一次,每月至少到甲方檢查承包範圍內的綠化養護情況,並積極徵詢甲方意見,加強溝通,不斷提高服務品質。

4、乙方應科學、合理安排進駐甲方工作現場之綠化員工的工作時間和計劃,負責承擔乙方派駐甲方工作現場之綠化養護員工的工資。因乙方員工發生勞動爭議而影響或有可能影響到本合同的履行,乙方應及時做出相應調整,以保證本合同項下綠化養護質量。

5、乙方應積極聽取甲方對綠化管理工作的意見,認真配合並完成其他特殊綠化作業事項。

6、因不可抗自然災害而造成的苗木死亡與乙方無關。

7、每年對苗木進行病蟲害防治。

五、付款方式:

費用半年結算一次,乙方持其開具的服務發票交給甲方結算半年的綠化養護承包費,甲方收到乙方發票之日起10日內通過銀行支票付款。

六、其它事項:

(一)、雙方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則商定,乙方進駐甲方現場後,若因綠化面積擴大/縮小或者增加綠化改造工程時,需增加/減少費用時,由雙方另行協商議定;

(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並具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經雙方簽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合同簽訂時間: 年月日

合同有效期:

二○一 年 月 日至二○一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滿如需續約,甲乙雙方應另行協商確定。

項目約定區綠化養護服務合同 篇3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遵循平等自願、互利公平和誠實合作的原則,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委託乙方負責甲方新,舊辦公院內外所有花草樹木的養護和管理。

期限:養護期爲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養護費用爲人民幣 元,大寫: 。

付款方法:合同到期後經驗收一次性付清。

甲方負責養護範圍內所有苗木的安全管理,如人爲損壞由甲方全部負責。甲方提供水源、電源、工具臨時安放點(水、電費由甲方負擔)。如因水、電源不暢而造成養護範圍內的植物死亡,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乙方在接管養護前應清點甲方現有的苗木,如有死亡和無法補救的苗木,要向甲方提出並記錄在案,乙方在養護期間如有花木自然死亡,乙方要及時報知甲方,協商補種。

乙方在養護期間,嚴格按《太原市綠化養護條例》標準養護管理。如乙方未按條例養護,造成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逾期支付養護款,甲方承擔違約全部責任並每天按照逾期付款金額的 3%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乙方在日常維護期間,維護完成後應按甲方要求及時清理現場,如未達到甲方要求或未清理現場,一經發現,罰款500元。

本合同甲乙雙方負責人簽字生效,雙方信守合同,如有違約,協商解決,如解決不妥由當地法律部門仲裁。

因其它原因增加或減少養護範圍,應雙方及時溝通,補籤合同,甲乙雙方應互惠互利密切配合,保證園區的綠化效果。

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持兩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負責人: 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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