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主播服務合同(精選3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1.18W

網絡主播服務合同 篇1

網絡主播服務合同

網絡主播服務合同(精選3篇)

甲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乙方:

身份證號:

鑑於:乙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自然人,並具有歌唱、表演等方面的才藝和經驗,而甲方擁有各項平臺及演繹資源,爲各展其長,雙方在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網絡主播表演服務事宜達成以下合同。

第一條 服務事項

1.1 乙方服務內容:在甲方指定的網絡直播平臺上,用甲方指定的直播賬戶以向觀衆展示自己唱歌、主持、表演等方面的才藝開展視頻直播。

1.2 乙方在甲方提供的直播設備、場地以及平臺賬號上提供視頻網絡直播服務,每月進行的直播天數不少於    天,每日直播小時數不少於    小時,每月直播間平均月刷量不得低於    元。 

1.3 乙方應自主完成相關服務,不得轉委託他人。

第二條 服務期限

2.1 服務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未經雙方協商一致不得任意解除。

2.2 合同所約定的期限屆滿,如甲乙雙方有意續簽,應在本合作合同期限屆滿之前    日內向對方發出通知,經協商一致,雙方可重新簽訂合作合同,繼續合作。

2.3 如在合同期限屆滿後,乙方仍爲甲方提供本合同約定之服務,則視爲本合同順延爲不定期合同。

第三條 服務費用及收入分配

3.1 合作期間內,由甲方代爲收取和管理雙方合作經營所獲取的收益,並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月結算和分配。

3.2 服務費用: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服務費用,根據不同情形有保底服務費和平臺收入提成兩類模式之別,且該兩類模式下的費用不能累加。

3.2.1 保底服務費模式

若乙方滿足下述全部情形的,甲方向乙方支付保底服務費    元,且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直播平臺所得收入部分。

(1)乙方達到月直播天數不少於    天或日直播時長不少於    小時的。

(2)乙方直播間的月刷量未超過    元。

3.2.2 平臺收入分配模式

若乙方存在下述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按照該賬號在直播平臺月刷量收入,在扣除平臺的提點、稅費等相關費用後,雙方按實收所得按比例分配,其中甲方分成比例爲    %,乙方分成比例爲    %。

(1)若乙方無法達到月直播天數不少於26天且日直播時長不少於7小時的要求的。

(2)若乙方直播間的月刷量達到或超過    元。

(3)若乙方自簽約當月起連續兩個月直播間的月刷量低少於    元。

3.2.3 本條約定之費用已包括全部成本費用及報酬,除此之外,甲方無需再向乙方支付其它任何費用。

3.3 結算及付款

3.3.1 時間:每月    日前結算支付上月費用。

3.3.2 指定收款賬號

指定收款賬號:        

開戶行:        

戶名: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4.1 合作期間內,甲方有權代爲收取和管理雙方合作經營所獲取的收益,按月同乙方結算和分配。

4.2 甲方有權按合同約定的比例分配經營收益。

4.3 合同簽訂時,甲方有權審查乙方的身份情況,以確認乙方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有權簽訂本合同。

4.4 合作期間內,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行爲進行監督和審查,一旦發現乙方不符合視頻主播條件或者有其他違法、違規行爲的,視爲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4.5 合作期間內,甲方有權根據市場需要,安排乙方參與相關視頻活動,如無特別情況,乙方必須參加。

4.6 甲方按照合同約定爲乙方設立進入網絡視頻直播間的賬戶以及後臺,並對該賬戶以及後臺享有所有權。

4.7 甲方應當根據市場需求以及業務發展之需要,採取有效方式對乙方進行包裝和推廣宣傳。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要求,在訂立本合同時提供真實的身份資格證明以及其他相關資料。

5.2 乙方只能通過甲方設立並指定的賬戶進入指定直播平臺,不能自行申請賬戶或者通過其他形式進入該平臺進行合同所約定的合作事項。

5.3 乙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獲得費用。

5.4 合作期間,乙方遵守所在直播平臺的相關規定。

5.5 在合作期間內,甲方爲乙方的唯一合作伙伴,乙方不得自行私自進行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合作事項,也不得就本合同所約定的合作事項與其他自然人、公司或者工作室進行合作。

5.6 乙方在使用甲方提供的直播設備、場地時造成損壞的應當賠償,甲方有權從支付的服務費中直接扣除。

5.7 合作期間內,乙方應聽從甲方的安排,在甲方的監督下進行視頻直播展示,嚴禁在直播過程中發表任何違反國家法律規定的言論、圖片和動作,並保證在直播過程中不涉黃、不涉毒、不涉賭,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作合同,同時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經濟損失。

5.8 乙方應當維持視頻直播間的正常直播秩序,進行歌唱、表演、主持等特長演出,活躍直播間氣氛、滿足觀衆需求。

5.9 乙方在簽約期內因非因甲方原因離職,未經甲方允許不得以任何形式在甲方指定平臺以外的其他類似的平臺、網站進行直播。

5.10 乙方應當對其所知悉的商業祕密承擔保密的義務。

第六條 承諾與保證

6.1 乙方在確保完成約定服務時長的情況下,應自行安排工作時間,乙方自擔風險,自負盈虧,自行以符合安全規範和技術規範的方式履行合同。

6.2 乙方在提供服務過程中受到人身損害或財產損失的,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6.3 甲方與乙方之間不建立勞動關係、僱傭關係、勞務派遣關係或類似關係,不對乙方進行管理,不對乙方承擔勞動法上的義務,不適用《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勞動法規,乙方無需遵守甲方勞動守則,甲方亦不負責乙方社會保險等相關事宜。如因服務需要乙方需配帶甲方標誌、辦理員工卡或辦理與甲方員工類似的手續,亦不代表雙方建立勞動關係。

6.4 乙方確認,如乙方有所在單位,則已經獲得所在單位的許可簽署與履行本合同。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不得侵犯所在單位(如有)及任何第三方的商業祕密、知識產權及其它合法權利。

第七條 保密

7.1 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履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其他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的文件及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

7.2 乙方承諾保守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得知的對方的商業祕密;該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或解除(無論何種原因)之後仍需履行。

7.3 保密期限爲簽訂本合同後2年。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 若乙方在合作期內,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款約定提供的直播天數、日直播時長、月刷量任務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8.2 合作期內,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所確定之義務,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害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

8.3 合作期內,乙方在甲方指定平臺、賬號 以外開展直播的或在第三方互聯網平臺開展直播或類似行爲的,乙方構成根本性違約甲方有權收回乙方在甲方平臺已經獲取的所有收益(包括但不限於道具分成、廣告收入等)。

8.4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因一方違約原因導致對方損失時,違約方應向對方賠償全部損失,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對方的可得利益損失、利潤減少、商譽降低、對方支出的所有訴訟仲裁費用、律師費、調查費、差旅食宿費、對方向其他第三方的賠償或補償、所遭受的處罰等。

8.5 如甲方爲乙方出資購買了保險(包括但不限於意外傷害保險、醫療保險等),則一旦發生應由甲方承擔責任的事宜,保險賠付金額應計算在甲方的賠償金額之中。

第九條 合同聯繫方式

9.1 爲更好的履行本合同,雙方提供如下聯繫方式:

9.1.1 甲方聯繫方式

郵寄地址:        

聯繫人:        

電話:        

電子郵箱:        

9.1.2 乙方聯繫方式

郵寄地址:        

聯繫人:        

電話:        

電子郵箱:        

9.2 雙方通過上述聯繫方式之任何一種(包括電子郵箱),就本合同有關事項向對方發送相關通知等,均視爲有效送達與告知對方,無論對方是否實際查閱。

9.3 雙方確認上述聯繫方式同時作爲有效司法送達地址。

9.4 一方變更聯繫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應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條 不可抗力

10.1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因遭遇不可抗力而無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不視其爲違約,但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否則承擔因未及時通知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的補償責任。

10.2 前述不可抗力事件係指甲乙雙方無法預見、即使預見亦無法避免或合理控制的事件,且該等事件對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履行本合同的行爲發生實質性妨礙,包括但不限於地震、颱風、洪水、戰爭、暴動、罷工、火災、政府政策變更、黑客攻擊、電腦病毒、網絡故障、電信/聯通管制、帶寬或其他網絡設備或通訊運營商服務延遲及技術故障等類似事件。

10.3 不可抗力的後果:

10.3.1 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影響一方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則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誤期內中止履行,而不視爲違約。

10.3.2 宣稱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迅速書面通知其他各方,並在其後的十五(15)天內提供證明不可抗力發生及其持續時間的足夠證據。

10.3.3 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應立即互相協商,以找到公平的解決辦法,並且應盡一切合理努力將不可抗力的影響減少到最低限度。

10.3.4 金錢債務的遲延責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10.3.5 遲延履行期間發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責效力。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11.1 本合同的簽訂、解釋及與本合同有關的糾紛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的法律約束。

11.2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應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附則

12.1 乙方確認在同意訂立本合同前,已仔細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對本合同所有條款及內容已經閱悉,均無異議,並對雙方的權利義務達成了充分的理解,特別是對其中免除或者限制甲方責任的條款有充分了解和預期。乙方接受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全部收益及風險。

12.2 本合同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依據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自行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作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經各方簽署後生效。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 本合同經各方簽署後生效。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或蓋章):

網絡主播服務合同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 _____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1、甲方是一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並持續經營的公司,有推廣藝人直播、組織宣傳等活動的能力和資源,並致力於打造國內領先的泛娛樂直播平臺。

2、乙方擁有豐富的主持經驗和直播特長,有志於拓寬自身職業的廣度和深度,已經對甲方直播平臺進行了充分的考察和了解,願意長期在甲方旗下互聯網直播平臺發展,並與甲方簽訂獨家主播合作合同。

現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簽訂如下合同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合作內容

1.1 乙方同意就 直播相關事宜與甲方獨家進行合作,將甲方直播平臺作爲其全世界範圍內互聯網直播及視頻分享的獨家合作和簽約平臺。

甲方直播平臺包括 及將來在本合同期限內開發上線的新的直播、直播銷售、解說、錄播、轉播等平臺。

直播相關事宜是指_________________ 。

1.2 乙方在甲方直播平臺每月進行直播天數不少於_________________ 日,每日直播小時數不少於 _________________小時,每月平均在線人數不少於_________________ 人。

每月平均在線人數的計算方式爲:_________________

1.3 甲方運用自身專業知識和經驗對乙方進行藝術包裝、直播內容孵化、IP打造等,甲方同意將旗下資源優先提供給乙方,優先通過直播平臺幫助乙方提升知名度和個人收益,並在未來新的業務中優先與乙方進行合作。

第二條 合作期限

雙方的合作期限爲 _________年,即從 _________年_________ 月 _________日至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合作期限屆滿,甲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與乙方的優先簽約權。合作期限屆滿前一個月甲方提出續簽的,乙方除提出明顯更優條件的合作方外,不得拒絕甲方的續簽要求,同時甲方有權提高續約條件與乙方續約,乙方不得拒絕。

第三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3.1 甲方權利義務

3.1.1 向乙方提供直播平臺的用戶資源及軟、硬件支持。

3.1.2 對乙方進行藝術包裝、內容孵化、IP打造、直播培訓。

3.1.3 在乙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充分履行合同義務,或違反甲方直播平臺規則時,書面通知乙方糾正後 日內,乙方仍未糾正的,甲方有權停止對乙方的各種支持、關閉乙方直播間、解除合同。

3.1.4 本合同生效後,乙方已有社交平臺賬戶交由甲方運營、管理,在本合同終止後返還給乙方;同時,甲方可以甲方或甲方關聯方名義爲乙方開設社交平臺賬戶用於本合同的履行,該等賬戶的所有權歸屬甲方,乙方僅有合同期限內的使用權。

3.1.5 甲方有權以授權、許可、合作經營等方式與甲方關聯方或其他第三方合作,包括但不限於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合同權利、義務轉讓。甲方保證該等轉讓和/或合作不得以任何方式減損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所有權益。

3.2 乙方權利義務

3.2.1 乙方同意將甲方直播平臺作爲 事宜的獨家互聯網簽約合作平臺。

3.2.2 乙方直播內容和直播間的所有背景、畫面、口播內容等不得出現與甲方無關的信息、畫面、聲音,事先經甲方許可或同意的除外。

3.2.3 乙方應積極宣傳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可補充要求的內容】。

3.2.4 乙方同意配合甲方的商業安排,參加相關宣傳、比賽、推廣活動,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策劃、組織或參與的特定的直播、視頻發佈等推廣活動。乙方參加前述活動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交通費、妝化服、食宿等)由甲方承擔。

3.2.5 乙方進行直播活動必須遵守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的規定,遵守甲方直播平臺規則,不得發佈涉黃、涉毒、反動、政治敏感、違反公序良俗等內容。

3.2.6 乙方可自行進行招商,並對乙方自行招商的項目全部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全權負責,如因乙方自行招商項目導致甲方遭受行政處罰、經濟賠償等責任的,乙方應全部承擔。

3.2.7 乙方不得以個人名義(包括但不限於使用甲方直播平臺的推廣用名、真實姓名、別名、網名、曾用名等任何名義)承接任何甲方競爭方或同行業的商業活動,也不得將合同期內上傳至甲方直播平臺的任何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文字、圖片、畫面、聲音及其片段)直接或間接上傳到其他任何平臺。

3.2.8 爲保持甲方直播平臺的良好聲譽和形象,乙方應樹立良好個人形象,不得出現吸毒、賭博、鬥毆、酗酒、嫖娼、酒駕、出軌等負面信息。

3.2.9 乙方不得通過任何形式發表有損甲方聲譽和/或商譽的言論。

第四條 收益分配

4.1 乙方在甲方直播平臺所獲收益(包括但不限於 )扣除應付稅款及【其他成本】後,按照如下方式進行分配:

4.1.1 簽約後第 _________年至第 _________年,甲方和乙方的分成比例爲_________ :_________ 。

4.1.2 簽約後第_________ 年至第_________ 年,甲方和乙方的分成比例爲_________ :_________ 。

4.1.3 乙方銷售業績達人民幣達 _________萬元時,甲方和乙方的分成比例爲 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條 知識產權

5.1 乙方在直播過程中所使用的可能涉及第三方權利的作品,乙方保證擁有使用權,不會導致甲方對該作品的傳播和使用侵犯任何第三方權益;如使用作品由甲方提供,則甲方承擔相應責任。

5.2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產生的全部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於文字、圖片、畫面、聲音、視頻、動畫、動圖等)的著作權、著作權鄰接權、申請商標權、申請專利權等全部知識產權及其他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知識產權均歸屬甲方所有。非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自己使用或者許可任何第三方使用。

5.3 合作期限內,甲方有權使用乙方提供給甲方的個人肖像、姓名等個人信息和資料進行直播宣傳和推廣。

第六條 保密

6.1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的內容及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接觸、知悉的對方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的經營管理信息、產品信息、客戶名單及其聯繫方式等)負有嚴格的保密義務,未經對方事先書面同意或認可,任何一方不得將前述保密信息披露給任何第三方。

6.2 本條保密約定獨立存在,不因本合同的終止或解除而解除。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合同終止或解除後,違反本條保密義務,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七條 不可抗力

7.1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於政府行爲、行業政策、自然災害、公共衛生事件、戰爭等事件。

7.2 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義務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應及時將相關情況通知對方,並積極採取措施減少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合同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 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的,應在收到另一方書面通知後 日內糾正其違約行爲,超過 _________日未糾正的,守約方有權立即解除合同,並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

8.2 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使用乙方的肖像、名字或其他乙方提供給甲方的個人信息和資料,對乙方造成經濟、名譽上的損失的,甲方應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8.3 乙方在合作期限內與本合同約定外的直播平臺簽訂直播合同,或在任何其他互聯網平臺上開展任何與 事宜的宣傳活動的,構成乙方根本違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有權收回乙方在甲方直播平臺已獲收益的_________ %作爲違約金。甲方逾期支付乙方收益的超過 日的,構成甲方根本違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除應繼續向乙方支付應付收益外,還應當向乙方承擔應付收益_________ %作爲違約金。

8.4 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第3.2.5條、第3.2.8條和第3.2.9條約定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退還從甲方直播平臺獲得的全部收益,並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全部損失。

8.5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應向甲方一次性支付違約金 _________人民幣。

第九條 合同解除和終止

9.1 乙方因個人違法或犯罪導致無法直播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全額賠償。

9.2 乙方非因甲方原因未進行直播達 ,或連續 未達到本合同約定的月均在線人數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 爭議解決

10.1 本合同的簽訂、履行、解釋和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0.2 因本合同引起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十一條 通知

11.1 本合同所需採取的書面通知按照本條款約定的通訊地址按照下列日期(或時間)視爲已送達:

a. 如果是專人遞交,則在遞交當天視爲已送達;

b. 如果是郵寄發送,則在郵寄出後第三個工作日視爲已送達;

c. 如果是通過傳真發送,則在收到傳輸確認書的當天視爲已送達;

d. 如果是通過電子郵件發送,則在到達收件方的郵件接收系統後即視爲已送達。

11.2 甲、乙雙方指定的聯繫人及聯繫地址分別爲:

甲方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其他

12.1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12.2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簽訂書面補充協議確定。

(以下無正文,爲各方簽字蓋章頁)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捺手印):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網絡主播服務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

甲方系依法註冊登記併合法存續的以網絡直播爲主要經營項目的有限責任公司。乙方系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自然人,並具有歌舞、說唱、脫口秀等形式的才藝和表演經驗。

雙方爲各展其長,互利共贏,在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一)合作內容

1、乙方自願接受甲方工作安排,並承諾將甲方指定的網絡直播平臺作爲乙方從事互聯網演藝工作的獨家平臺(包括固定客戶端和手機移動客戶端等)。

2、甲方爲乙方提供的出席或參與各項活動的機會(網絡或線下),乙方應服從甲方提出的活動安排,並投入精力完成各項活動以達到預期效果。

3、甲方將乙方加入“實名簽約主播”名錄,享受“實名簽約主播”待遇,即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於非“實名簽約主播”享受甲方提供的宣傳資源、人氣提升資源等。

4、在甲方未來開拓的新型業務模式中,優先啓用“實名簽約主播”。

5、乙方保證每月有效直播時間不少於120小時,每月開播天數不少於28天(如遇特殊事由無法開播,需事前向甲方申請並徵得甲方同意。),若當月直播時間少於以上約定,視爲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處罰並解約。

5、在合作期內,乙方不得單方面解約,否則需承擔違約責任。

6、合作期間甲方應積極爲乙方尋找直播表演機會,並將表演信息通知乙方。

7、甲方對於直播賬戶享有所有權、管理權,但應爲乙方表演及時設立進入視頻直播的賬戶及後臺權限,乙方只能通過甲方提供的方式登入平臺進行表演,不得自行註冊賬戶。

8、甲方應視乙方的個人才藝及表演獲利能力根據市場的需要對乙方進行包裝和推廣宣傳。

(二)合作期限

1、合作期限爲叄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2、除一方在本協議屆滿前三個月通知對方不再續約外,本協議屆滿後自動續約三年。

(三)收入管理、分配和支付

1、在合作期間,乙方在甲方指定網絡平臺進行直播獲贈的虛擬禮物等收益由甲方管理,按月結算和分配。

2、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當月收益,甲乙雙方對於收益分配遵循以下約定:

簽約之日起12個月:甲方70%,乙方30%

第13個月至第24個月:甲方60%,乙方40%

第25個月至合同期滿:甲方50%,乙方50%

本協議期滿後雙方續約的,收益分配按雙方五五分成繼續執行。

(四)雙方其他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在甲方指定的直播平臺開展表演分享,有權申請使用甲方提供給“實名簽約主播”的各項資源。

2、除事先經甲方書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在甲方指定直播平臺以外的其他互聯網平臺(包括固定端及移動端)從事表演分享,不論有償或無償的。

3、在合作期間,乙方累計三月獲贈的禮物收益小於甲方宣傳、運營成本的,甲方有權單方面提前解約。

4、乙方授權甲方在甲方指定平臺或其他合作平臺中爲宣傳推廣而使用乙方的姓名(包括真實姓名及網絡用名、藝名等)、肖像、視聽影像資料等。

6、合作期間,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演藝行爲進行監督和審查,一旦發現一方不符合視頻主播條件或者有其他違法、違規行爲,視爲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並解除本協議。

(五)違約責任

1、合作期間,乙方視甲方爲唯一合作伙伴。乙方非經甲方同意擅自在除甲方指定平臺以外的任何互聯網平臺以任何形式進行演出的,構成違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5萬元或已履行合約期內乙方月收入的10倍(擇高支付)。

2、乙方單方面提前解約的,構成根本違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5萬元或已履行合約期內乙方月收入的10倍(擇高支付)。

4、甲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義務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乙方實際損失。

(六)保密義務

1、甲乙雙方均不得對方透露本協議及相關往來文件的內容,但爲履行本協議約定義務所需進行的正當披露除外。

2、未履行本協議涉及的商業活動計劃、策劃方案以及其他商業信息均爲保密信息。

3、本協議下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兩年內仍有效。

(七)爭議解決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之規定履行,雙方應本着友好協商的態度解決爭議,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八)其他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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