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買賣協議書模板(精選20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1.62W

安置房買賣協議書模板 篇1

合同雙方當事人:

安置房買賣協議書模板(精選20篇)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規定,爲明確商品房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一、商品房基本情況

1.甲方依據    房許字第  號《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將坐落在  市  區  路(街)  號(小區)  號樓(總層數、用途、結構)  單元  層  室  廳  號(管理號  )的商品房出售給乙方。

2.乙方購買商品房 套,建築面積(大寫)  平方米,(小寫)  平方米。房屋建築面積以 市房地產管理局實地測量後計算的測量結果爲準。

3.乙方購買的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權以 (劃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年限至  年  月  日。

4.甲方於  年  月  日前將上述所列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5.甲方出售的商品房除《商品房住宅使用說明書》所列設施外,還有等設施。

二、總價款及付款方式

1.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同意將該商品房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  元銷售給乙方,總價款(小寫)  元,(大寫)  元。

2.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乙方應向甲方交付購房定金  元。

3.乙方可將購房款一次付清,也可分期付款。乙方一次性付款的,應於  年  月  日付清全部房款;乙方分期付款的,其購房定金在第  次付款時衝抵,分期付款日期、金額爲:  合同定額(元)         付款日期

定金           年 月 日

一期 (大寫) (小寫) 年 月 日

二期 (大寫) (小寫) 年 月 日

三期 (大寫) (小寫) 年 月 日

四期 (大寫) (小寫) 年 月 日

五期 (大寫) (小寫) 年 月 日

貸款 (大寫) (小寫) 年 月 日  4.其中第  期乙方申請貸款,付款期限屆滿金融機構未批准貸款,且乙方無力支付該款項的,甲方應在十五日內將其已收取的房款返還乙方,本合同解除。如因一方故意造成貸款未獲批准,或乙方逾期不申請貸款,另一方有權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三、面積誤差

該商品房交付時,實際建築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誤差超過約定面積  %時,乙方可選擇下列任一種方式處理:

1.乙方有權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乙方,並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支付利息;

2.乙方同意接受房屋。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金額按實際建築面積調整;

3.               。

四、合同登記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十五日內,雙方應持本合同到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辦理合同登記,同時鑑證或公證;稅費按國家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不能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登記、鑑證或公證,另一方有權要求對方按房款的  %賠償並有權要求解除合同。

五、質量標準

甲方交付的房屋需經工程質量監督檢驗部門驗收合格,同時必須實行《商品房住宅質量保證》、《商品房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凡未實行《商品房住宅質量保證書》、《商品房住宅使用說明書》的住宅房屋,如因質量問題與乙方發生爭議,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六、產權登記

乙方應於房屋交付三十日內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甲方應予協助。

七、設計變更的約定  預售商品房開發建設過程中,甲方對原設計方案做重大調整時,必須在設計方案批准後  天內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必須在收到該通知之日起  天內提出退房要求,或與甲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乙方要求退房的,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付給利息。

八、配套設施的承諾

甲方承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按以下日期投入正常運行:

1.      ;

2.          ;

3.         ;

4.         ;

5.       。

九、房屋的用途及公共設施的使用

乙方的商品房僅作 使用,乙方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房屋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附件另有規定者外,乙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受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

甲方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設施、公共用地的使用性質。

十、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甲方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房屋停建、緩建,應在  日內通知對方變更或解除合同。

2.在合同規定期限內,甲方未能按時交房或乙方逾期交付款項的,除應承擔違約責任外,無權要求對方繼續履行合同;而守約方要求繼續履行的,對方必須履行。

3.房屋未達到國家和省市規定的質量標準,或未達到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4.合同發生變更或解除,雙方應在三十日內到合同登記機關辦理變更或註銷手續。

十一、違約責任

1.甲方如未按約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或未按承諾期限運行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乙方有權按已付房款額的百萬分之 向甲方追究逾期期間的違約金。

如逾期180天甲方仍未能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下列方式之一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甲方應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並向乙方支付自上述日計算至實際還款日的違約金;

(2)甲方向乙方支付上述按日計算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乙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有權按乙方所欠房款額的百萬分之  向乙方追究逾期期間的違約金,如逾期180天乙方仍未能如數付款,甲方有權按下列方式之一追究乙方的責任:

(1)終止合同。甲方應將乙方已付房款扣除上述按日計算的違約金在三十日內退還乙方;

(2)乙方向甲方支付上述按日計算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甲方交付房屋設施、裝修不符合合同約定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改正或要求甲方賠償未達到約定標準的差額,並要求甲方付房款總額  %的違約金。

十二、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如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可選擇下列方式解決(以選擇):

1. 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 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二份,送房地產所在地交易市場登記機關一份、鑑證或公證機關一份。

十四、雙方承認的附加條款。

十五、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本合同及補交規定、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六、本合同經鑑證或公證後生效。

十七、《商品房住宅質量保證書》及《商品房住宅使用說明書》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商品房平面圖作爲本合同附件。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營業執照號:                營業執照號:

或身份證號: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名)            定代表人(簽名)

代理人:                 代理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電話:                  電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鑑證或公證部門意見            房產管理部門意見

鑑證或公證機關(章)           登記機關(章)

經辦人                  經辦人

鑑證或公證日期              登記日期

附件:商品房平面圖(略)

安置房買賣協議書模板 篇2

(合同編號:)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

郵政編碼: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機構: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須由其本人親自填寫,並確保所填聯繫方式真實可靠,以便能及時取得聯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_

地址: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共有人:

姓名:          國籍:

【身份證】【護照】

【委託代理人】姓名:        國籍: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機構:

註冊地址:

營業執照註冊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

安置房買賣協議書模板 篇3

甲方(出賣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購買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房屋買賣一事,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前提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基本情況

1、甲方自願將以下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並自願購買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1)該房屋座落於 ,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套內建築面積_______ 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_ ______平方米;

(2)該房屋的所有權證證號爲 ;

(3)該房屋平面圖及其四至見房產證。

2、附屬於該房屋的陽臺、走道、樓梯、電梯、樓頂、裝修、衛生間、院壩等其他設施、設備,將隨該房屋一併轉讓,且轉讓價格已包含在上述房屋的價款中,乙方不再另行支付價款。

3、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及其他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併轉讓。

第二條 保證

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沒有設定擔保、抵押等任何權屬糾紛,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條 房價款與付款方式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上述房屋(包含第一條第二款列明的配套設施等)總房價款爲: 元整(小寫:¥ 元)。

2、支付方式、支付時間

(1)甲、乙雙方同意,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支付給甲方人民幣 萬元

整,(小寫:¥ 元),作爲乙方購買甲方房屋的定金。

(2)在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權證等相關過戶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起3日內,乙方一次性支付剩餘房款 萬元(小寫:¥ 元)。

3、甲方在每次收取付款後,應當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並註明收款時間。

第四條 交付期限

1、甲、乙雙方同意,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生效且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3日內到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

2、甲、乙雙方同意,甲方應於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權證等相關過戶手續辦理完畢且乙方全額支付房款次日正式交付該房屋;甲方保證正式交付給乙方的房屋爲空房。

3、甲、乙雙方應於房屋正式交付乙方後3日內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相關附屬設施和相關權益的更名手續。

4、甲方應於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3日內將其落戶於該房屋的戶籍關係遷出。

5、辦理以上手續應當繳納的相關費用,由 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各自承擔。

6、甲方未按規定履行以上義務的,則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在辦理房屋產權及土地使用權移轉過戶登記時,甲方應出具申請房屋產權移轉給乙方的書面報告及主管部門要求的其它文件。如需要甲方出面處理的,不論何時,甲方應予協助。如因甲方的延誤,致影響過戶登記,因而遭受的損失,由甲方負賠償責任。

2、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辦理房產過戶以及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價的總額3‰計算違約金給與乙方。逾期超過3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除應按本條約定支付違約金外,同時應雙倍返還定金以及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房價款。

3、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日期給付房價款時,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3‰計算的違約金給與甲方。逾期超過3個月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六條 其他

1、該房屋正式交付前,甲方應結清物業管理、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通訊等相關雜費。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合同的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留執 份,乙方留執 份,爲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5、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安置房買賣協議書模板 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出賣人):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乙方(買受人):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根據國家和_________省(市)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下列房地產買賣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_________;位於第_________層,共_________(套/間),房屋結構爲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爲_________;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內部附着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爲_________。

第二條 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1、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爲(甲方暫測/原產權證上標明/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如暫測面積或原產權證上標明的面積(以下簡稱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爲準。

2、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__%(不包括±_________%)時,房價款保持不變。

3、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__%(包括±_________%)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3)_________。

第三條 土地使用權性質

1、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爲_________。

2、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准文件號爲_________;該房屋買賣後,按照有關規定,乙方(必須/無須)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第四條 價格

按(總建築面積/實際建築面積)計算,該房屋售價爲(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總金額爲(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

第五條 付款方式

1、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並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甲方。

2、已付定金將在最後一期付款時衝抵,支付方式爲以下第_________種:

(1)現金_________;

(2)支票_________;

(3)匯款_________。

第六條 交付期限

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乙方,並應收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付給乙方。

第七條 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_計算。

2、逾期超過_________天后,即視爲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甲方有權按下述第_________種約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

(2)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

第八條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1、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合同規定的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____個月內按_________利率計算;自第_________個月起,月利息則按_________利率計算。

2、逾期超過_________個月,則視爲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按下列第_________種約定,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

第九條 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在乙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甲方協助乙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_____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已付款的_________%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條 保證

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 稅費的交納

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土地增值稅由甲方向國家交納,契稅由乙方向國家交納;其他房屋交易所發生的稅費除另有約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分別交納。

第十二條 費用交接時間

水、電、煤氣、物業、供暖等各項費用的交接日期爲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十三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乙方:

1、乙方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第十四條 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_________年。

第十五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六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爲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七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八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爲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爲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二十一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一: 房屋平面圖(與《房地產權證》記載的一致)(略)

附件二: 合同補充協議(略)

安置房買賣協議書模板 篇5

(合同編號:)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

郵政編碼: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機構: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須由其本人親自填寫,並確保所填聯繫方式真實可靠,以便能及時取得聯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_

地址: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共有人:

姓名:          國籍:

【身份證】【護照】

【委託代理人】姓名:        國籍: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機構:

註冊地址:

營業執照註冊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

安置房買賣協議書模板 篇6

合同編號:_________

拆遷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服務單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被拆遷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服務單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拆遷人經_________批准,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地區進行項目建設,修建_________。拆遷人遵照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和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取得_________字_________號《拆遷許可證》。雙方按照批准的拆遷安置方案規定,協商訂立以下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 被拆除房屋現狀

(一)房屋所在地點:_________區(鎮)_________街道(路)_________號,房屋的總樓層數_________,房屋所在的樓層數_________,房屋的朝向_________,被拆遷房屋的區位等級爲_________,房屋產權性質_________,房屋結構類型_________。

(二)紅線內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總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產權證記載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無產權部分面積_________,房屋產權證號_________。房屋的用途_________,其中合法建築面積中住宅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營業性用房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辦公用房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工業倉儲類用房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三)房屋內部設施及裝璜情況:_________

1、外牆:_________

2、內牆:_________

3、頂棚:_________

4、地面:_________

5、門窗:_________

6、廚房:_________

7、衛生間:_________

8、陽臺:_________

9、電梯:_________

10、其他:_________

(四)房屋的附屬物及構築物情況:附屬物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經評估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

(五)營業性用房系沿[主幹道、次幹道、小街巷]。

(六)被拆除房屋[有][無]承租使用情況。被拆除房屋由_________承租使用。現房屋所有權人與承租人按以下方式解除房屋租賃關係:_________

(七)被拆除房屋[有][無]設置抵押權。被拆除房屋已被抵押給_________。現房屋所有權人與抵押權人按以下方式處理該房屋抵押權:_________。

第二條 房屋拆遷補償方式

(一)貨幣補償。

1、貨幣補償金額的確定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

(1)根據當地政府公佈的貨幣補償基準價由當事人協商確定價格。

(2)根據當事人共同推薦的評估機構評估的市場價格確定。

(3)當事人對評估機構的選定意見不統一時,按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確定的評估機構評估的市場評估價確定。

(4)當事人約定的其他作價方式_________。

2、房屋裝潢作價方式:_________元(人民幣)

3、被拆遷房屋補償金額:

(1)房屋貨幣補償金額,被拆遷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_________元(人民幣)計價,小計_________元(人民幣)。

(2)裝潢補償金額_________元(人民幣)(若房屋貨幣補償金額含裝潢補償,此項可不另行計算)。

(3)附屬物及構築物補償金額_________元(人民幣)。

4、拆遷人應支付被拆遷人設施拆遷補償費:

煤氣_________元(人民幣)

獨立電錶_________元(人民幣)

電話_________元(人民幣)

有線電視_________元(人民幣)

獨立水錶_________元(人民幣)

電熱_________元(人民幣)

5、以上三項合計補償金額_________元(人民幣)。

6、房屋貨幣補償的幣種爲人民幣,補償金額由拆遷人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給被拆遷人,支付方式:_________。

(二)房屋產權調換。

1、拆遷人提供位於_________區(鎮)_________街道(路)_________號,房屋的總樓層數_________,房屋所在的樓層數_________,房屋的朝向_________,結構_________,用途_________,房屋號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的,產權調換房屋的樓層、房號的確定方法:_________。

2、產權調換的安置房屋應符合以下標準:

(1)拆遷人提供給被拆遷人的安置房屋,應當符合國家質量安全標準;

(2)房屋內應當有以下設施: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3)房屋裝飾與設施標準見附件二

(4)新建房屋竣工後質量應經_________登記備案。

3、被拆遷的房屋及產權調換的安置房屋的價格均按本協議第二條第(一)、(二)、(三)款統一方式進行確定,並結清產權調換差價。

4、按被拆遷房屋與產權調換的安置房屋的價格結算產權調換差價。差價金額_________。

5、產權調換差價幣種:_________,差價由_________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_________方支付,支付方式:_________。

(三)房屋產權調換的過渡安置

1、過渡方式按以下第_________方式確定。

(1)被拆遷人選擇自行過渡安置;

(2)由拆遷人提供週轉房過渡安置。

2、被拆遷人過渡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被拆遷人選擇自行過渡安置的,拆遷人應當按本協議第三條的約定向被拆遷人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被拆遷人選擇由拆遷人提供週轉房過渡安置的,其週轉房的地址: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4、拆遷人保證被拆遷人在過渡期限內按本協議第二條第(二)款規定進行安置。被拆遷人使用拆遷人提供的週轉房的,應當在得到安置房後_________日內騰空週轉房。

第三條 房屋拆遷補助費

(一)拆遷人按_________規定標準,支付被拆遷人搬遷補助費_________元,臨時安置補助費_________元,其他補助費_________元,共計_________元。

(二)拆遷非住宅房屋,拆遷人按_________規定標準,支付被拆遷人設備搬遷和安裝補助費_________元,因拆遷造成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_________元,其他補助費_________元,共計_________元。

(三)房屋拆遷補助費的幣種:_________,拆遷人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給被拆遷人,支付方式:_________。

第四條 被拆遷人家庭的全部成員(18歲以上者)_________等_________人一致簽字同意_________作爲被拆遷人代表人,授權他(她)在合同文本和其他文字上簽字。拆遷人付給被拆遷人的各項費用,一律由被拆遷人代表人_________領取。拆遷人對被拆遷人家庭成員中發生與拆遷房屋有關的分家析產、繼承糾紛等,一律不負責任。

第五條 雙方權利義務

1、拆遷人可以自行實施拆遷,也可委託拆遷承辦人實施拆遷。拆遷人自行實施拆遷的,必須具有拆遷承辦人的資格;委託拆遷承辦人實施拆遷的,拆遷入和拆遷承辦人應訂立拆遷委託合同,報房屋拆遷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2、拆遷人必須按照房屋拆遷許可證規定的拆遷範圍和拆遷期限實施拆遷,不得擅自改變經批准的拆遷範圍和期限。需要延長期限的,應當提前辦理延期手續。

3、拆遷人應當公開拆遷補償標準、拆遷補償方案和拆遷補償結果,接受監督。

4、違法建築和逾期臨時建築不予補償,由被拆遷人在限期內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拆遷人報請房屋拆遷行政管理部門批准拆除,以料抵工。

5、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訂立前,拆遷人不得要求被拆遷人搬遷。

6、被拆遷人在拆遷通告規定的期限內搬遷騰房,拆遷人應當按有關規定付給搬遷補助費。

7、被拆遷人搬遷後,應當告知拆遷人驗收。

8、被拆遷人選擇貨幣補償以貨幣補償金額購買房屋的,或者被拆遷人選擇產權調換的,價款中相當於貨幣補償金額的部分,免交契稅。

9、拆遷人提供的安置房屋應當不低於被拆遷房屋的地段和成新標準。

10、拆遷人提供的安置房屋超出被拆遷房屋建築面積的部分,被拆遷人可以按照建築成本購買產權。

第六條 逾期安置違約責任

(一)拆遷人應在本協議第三條第(二)款約定的臨時過渡期期滿前保證被拆遷人按期回遷,逾期不能回遷的,拆遷人應在臨時過渡期滿_________天前通知被拆遷人,按下列約定處理:

1、拆遷人按本協議第三條約定的臨時安置補助費的2倍向被拆遷人加付臨時安置補助費。

2、逾期_________個月內,拆遷人按本協議第三條約定的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的_________%向被拆遷人加付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逾期超過_________個月,拆遷人按本協議第七條約定的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的_________%向被拆遷人加付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

3、逾期12個月的,被拆遷人有權要求重新選擇貨幣補償或另行選擇安置房。

4、_________。

5、_________。

(二)被拆遷人在臨時過渡期內,收到拆遷人安置通知(通知方式爲_________)之日起4個月內,應到拆遷人辦理安置手續;拆遷人應從發出安置通知後再支付被拆遷人四個月臨時安置補助費;逾期不到拆遷人辦理安手續的,不再享受各種補助費或補償費。

第七條 拆遷人關於安置房標準的違約責任。

(一)拆遷人交付的安置房標準應符合第二條第(二)款和附件二約定。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被拆遷人有權要求拆遷人按約定標準進行整改,並賠償_________元(人民幣)。

(二)安置房屋面積確認及面積差處置方式:

1、本款規定以(本款中均簡稱面積)爲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置。

2、本協議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爲準。產權登記中面積記載不明確的,應由原產權登記部門重新確認。

(三)安置房交付後,產權登記面積與本協議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_________種方式進行處置:

1、雙方自行約定:_________;

2、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置: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差價;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的,當產權登記面積大於本協議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據實結算差價;超出3%部分的房屋價款,如果安置房屋價值大於被拆遷房屋,不找差價,如果安置房價值小於被拆遷房屋價值,拆遷人按超出3%部分的房屋價款的雙倍返還被拆遷人。

(3)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的,當產權登記面積小於本協議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場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據實結算差價;超出3%部分的房屋價款,由拆遷人按超出3%部分的房屋價款的雙倍返還被拆遷人。面積誤差比=(產權登記面積-協議約定面積)/協議約定面積×100%

第八條 拆遷人逾期支付拆遷補償資金的違約責任

拆遷人如未按本協議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累加)

(1)逾期在_________日之內,自本協議規定的應付款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拆遷人按日向被拆遷人支付逾期應付款的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日後,自本協議規定的應付款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拆遷人按日向被拆遷人支付逾期應付款的萬分之_________(該比率應不小於前款中的比率)的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3)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協議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採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九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爲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爲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條 爭議處理

(一)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二)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十二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拆遷人(蓋章):_________       被拆遷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一: 安置房屋平面圖(略)

附件二: 安置房裝飾、設施標準

1、外牆:_________

2、內牆:_________

3、頂棚:_________

4、地面:_________

5、門窗:_________

6、廚房:_________

7、衛生間:_________

8、陽臺:_________

9、電梯:_________

10、其他:_________

附件三: 被拆遷房屋平面圖(略)

安置房買賣協議書模板 篇7

簽訂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合同編號: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

1.本合同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訂立的,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發生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2.合同條款:

①簽訂雙方商妥訂貨產品總值人民幣____元。其產品名稱的規格、質量、數量、單價、總值、交貨付款等詳如附表。

②產品及原材料檢驗方法;

③產品價格規定;

④產品的包裝方法及費用負擔;

⑤產品交貨方法及費用負擔;

⑥貨款及費用等結算方法;

⑦補充條款。

3.經濟責任:

(1)供方如未能履行合同,須負下列責任:

①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同規定:需方同意利用的,按質論價,退貨貶值總值價款,不能利用的,應負責保修、保退、保換。由於延誤交貨時間,每天應償付需方千分之__的罰款。

②產品數量不符合規定:少交需方仍有需要的照數補交;因延期而不要的,可以退貨,並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不能交貨的,應償付需方以不能交貨的貨款總值的百分之___的罰金。

③產品包裝不符合同規定: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支付的費用;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應償付不符合同規定包裝價值的千分之__的罰金。

(2)需方未能履行合同時,須負以下責任:

①中途變更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或包裝的規格,應償付變更部分貨款(或包裝價值)總值百分之__罰金。

②中途退貨,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商定,同意退貨的償付退貨部分貨款總值千分之__的罰金。

③未按規定的時間和要求交原材料或技術、資金、包裝物,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償付順延交貨產品總值每日千分之__的罰金;不能提供時,視同中途退貨處理。

④自提產品未按規定日期提貨,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供方以延期提貨部分貨款總額千分之__罰金。

⑤未按規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以延期付款總額千分之__的罰金。

⑥實行送貨或代運的產品拒絕接貨,應承擔由此而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罰金。

(3)產品價格:如需要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方能變更。

(4)任何一方要求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必須提出充分理由,經雙方協商,並報請鑑證機關備案。

(5)如因生產原料、生產設備、生產工藝或市場發生重大變化,需要變更產品品種、花色、規格、質量、包裝時,應提前__天與對方協商修訂調整,並報鑑證機關備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一方變更合同,對方有權拒絕收購,因此而不能執行合同應償付對方千分之___的罰金。

(6)確因自然災害等原因,影響執行合同或延期交貨,需提前__天通知對方,經有關機構證明,可酌情減免罰金。

4.執行合同中,發生爭議和糾紛,簽約雙方協商不成,均可向法院提出訴訟。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兩者選一)

5.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六份,供需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四份,雙方主管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各一份。

供方單位(蓋章):_______    需方單位(蓋章):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開戶行、帳號:_________    開戶行、帳號:_______

安置房買賣協議書模板 篇8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甲方欲將位於天長市西城區經二路南湖花苑房產一套出售給乙方。現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一事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拆遷安置房屋座落在,安置房屋面積爲80.98平方米,公共部位共有分攤建築面積爲14.4平方米,房屋用途爲住宅。現尚未辦理產權證。

第二條、本合同中所述房屋爲甲方拆遷安置房,是甲方的家庭共同財產。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不存在房屋抵押,債權債務,以及其他權利瑕疵。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第三條、上述房產的交易房屋面積和價格:

買賣房屋面積爲80.98平方米,按3470元/每平方米計價,共計人民幣281000元整(大寫:貳拾捌萬壹仟元整)。

第四條、付款時間與方式:

本合同簽署之日前乙方已將購房款拾陸萬元整(¥160000元)交付給了甲方。交付方式爲現金支付。

第五條、房屋交付:

1、本合同簽署後,甲方應將所持有的《安置協議書》原件交由乙方保管;

2、甲方應在通知交房後五日內,將約定買賣的房屋及其附帶的鑰匙全部交付給乙方,由乙方所有。

第六條、關於產權登記及過戶的約定:

對本房屋以後需要辦理房屋產權證,土地證等其它手續,經甲乙雙方協商,按以下約定進行。

1、買賣房屋辦理到甲方名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及其他手續所需繳納的稅收和費用均由甲方承擔。辦理到甲方名下後,甲方應自領取之日起三日內,將領到的產權證書交由乙方。

2、在已辦理到甲方名下房屋產權證,土地證等其它手續之後,甲方應告知乙方,並自甲方辦理房屋產權證到自己名下後的3日內甲方須無條件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過戶手續,所須相關費用(包含雙方交易費、營業稅等)全部由乙方承擔。甲方應該提供一切與之有關的手續及資料(原房屋產權人的產權證及國土證,原房屋產權人結婚證及複印件,原房屋產權人夫妻雙方身份證複印件,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書面意見等),不得用任何方式拒絕阻撓。

第七條、違約責任條款:

1、乙方沒有按照約定的期限內將房款交付給甲方,逾期達到一個月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並承擔逾期付款的購房款日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2、甲方在交房後未按約定將房屋及其附帶的鑰匙全部交付給乙方的,視爲甲方違約,甲方應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叄拾萬元整給乙方。

3、甲方在接到辦理房屋產權通知後逾期10日不去相應機構辦理產權證和土地證的,視爲甲方對乙方的違約,甲方應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叄拾萬元整給乙方。

4、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若甲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或要求甲方退還乙方已付房款,並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的利息款,同時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叄拾萬元整給乙方。

5、甲方不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將房屋和產權證書交付給乙方,視爲甲方違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交付房屋和產權證書,並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叄拾萬元整。

6、甲方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在出證後超過30天不協助乙方辦理房產過戶手續的,視爲甲方違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履行合同,並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叄拾萬元。

第八條、合同無效的特別約定:

若本合同無效,甲方特別聲明在本合同確認無效的十日內賠償乙方經濟損失叄拾萬元整。

第九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本着友好協商,公平合理的原則簽定本合同,簽定本合同後,雙方應嚴格遵守執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一致同意向本合同的簽署地天長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由甲方、乙方共同協商解決,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之時生效。本合同中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產權人共持一份,乙方一份,另一份留存備查。

甲方(簽字生效): 乙方(簽字生效):

年月日:

安置房買賣協議書模板 篇9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一、爲房屋買賣有關事宜,經雙方協商,訂合同如下:甲方自願下列房屋賣給乙方所有:

1.房屋狀況:(請按《房屋所有權證》填寫)

房 屋 座 落 :

二、甲乙雙方商定成交價格爲人民幣_ ,(大寫) 元整。

最新標準安置房買賣合同範本最新標準安置房買賣合同範本乙方在合同簽訂後5日內,支付甲方首批房款 元。甲方同時將房屋產權證等手續移交給乙方。餘款於甲方交房前5日內付清。

三、甲方在 年 月 日前將上述房屋交付給乙方。房屋內的裝修、傢俱、電氣隨同房屋一併轉讓,該房屋佔用範圍內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

四、出賣的房屋如存在產權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五、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生效,並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應嚴格履行。如有違約,違約方願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損失,支付違約費用。

六、未盡事宜,雙方願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八、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最新標準安置房買賣合同範本合同範本甲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彩不斷,更多推薦:

安置房買賣協議書模板 篇10

出賣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買受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一、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爲______平方米,乙方對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願意購買該房屋。

二、甲方保證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不存在房屋抵押,債權債務,以及其他權利瑕疵。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三、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款項支付方式

1、購房款爲人民幣__萬元整(大寫:叄拾陸萬元整);

2、乙方應當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萬元整(大寫: 萬元整),餘款 萬元應於上述房屋產權過戶至乙方名下之日支付甲方。

四、房屋交付

甲方應在交房當日(____年____月____日)將拆遷安置房屋相關的所有手續、餘款、拆遷補償款等一切和該出售房有關的文件及票據交付乙方(以各項文件及票據爲證明)。甲方於房屋交付使用時將交易的房產及其鑰匙全部交付給乙方。

五、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1、甲方在上述房屋可辦理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過戶手續條件成就時,應及時辦理過戶手續,乙方應配合將相關的收件(包括甲方原交付的拆遷安置房屋相關的所有手續、餘款、拆遷補償款等一切和該出售房有關的文件及票據等)交付乙方辦理,關於過戶手續產生的稅費等相關費用由甲方負責承擔。

2、甲方辦理有關過戶手續後,應當提供一切與房屋有關的手續及資料及時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房屋權屬變更手續,不得用任何方式拒絕阻撓。房屋權屬從甲方變更至乙方名下所產生的稅費等相關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在向甲方提出書面要求起_____天內辦理房屋權屬變更手續,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已付款的______%賠償乙方損失。

3、乙方如在本房屋買賣合同成立後,無論辦理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過戶手續與否,將此房出租出售,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撓。在辦理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過戶手續時,甲方應該提供一切與之有關的手續及資料(原房屋產權人的產權證及國土證,原房屋產權人結婚證及複印件,原房屋產權人夫妻雙方身份證複印件,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書面意見等),不得用任何方式拒絕阻撓。

六、甲方逾期交付房屋違約責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金。逾期不超過_ _天,違約金自約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價款金額的_ 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逾期超過_ _天,則視爲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終止合同,甲方將乙方累計已付款全額還與乙方,按 利率付給利息。

如甲方故意隱瞞此房屋的原產權所屬人、房屋位置、質量問題,影響乙方的居住及使用時,乙方有權要求退房,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安置房買賣協議書模板 篇11

(合同編號:)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

郵政編碼: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機構: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須由其本人親自填寫,並確保所填聯繫方式真實可靠,以便能及時取得聯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_

地址: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共有人:

姓名:          國籍:

【身份證】【護照】

【委託代理人】姓名:        國籍: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機構:

註冊地址:

營業執照註冊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

安置房買賣協議書模板 篇12

出賣人:聯繫電話:________

買受人:

身份證: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買受人自願購買甲方開發的商品房,位於淄川經濟開發區眉山小區,第______號樓_____單元____室,該商品房用途爲_______,建築面積爲_______平方米;輔房

[儲藏室車庫]_____單元____號,合同約定建築面積爲_______平方米。(最終面積以產權登記面積爲準)

第二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爲準,並據實調整合同總價款。

第三條:房屋計價方式及價款。

1.該商品房按建築面積計算,單價爲每平方米______元,計價_______元;輔房單價爲每平方米______元,計價_____________元。共計總房款爲人民幣拾萬仟佰拾元整(¥:)。

2.水電無開戶費,暖氣開戶費以供暖部門標準,望釀村村委負擔20%。

3.除上述商品房價款外,甲方根據政府及有關部門的有關規定代收下列費用: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性付清該商品房的全部房款。

共計人民幣拾____萬仟佰拾元整(¥:)。其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

(1)年月日前支付總房款的50%,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2)該商品房封頂時再支付總房款40%,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3)該商品房交付使用時再支付總房款10%,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3.其他款項付款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分期付款的時間(封頂、交付使用)界定以甲方的通知爲準。

第五條: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滯納金。

1.逾期超過十五天時,視爲乙方單方解除本合同並自動放棄購房權,乙方按總房款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有權將該房屋另行出售。

3.購房客戶在簽訂《房屋銷售合同》後悔約的,已收取的房款將作爲違約金被甲方沒收。

如乙方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甲方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第六條:交付期限。

本工程竣工日期爲年月日,甲方應當在年月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經驗收合格的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交付日期可予以順延。

1.受不可抗力因素影響時;

2.受國家及地方政府政策影響而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時;

3.其它經建築部門認可的不可預見因素時;

4.經規劃部門批准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設計變更導致工程延期;

第七條:甲方逾期交付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付房款向甲方追究違約金,按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逾期已付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第八條:交接。

1.商品房竣工驗收合格後,甲方屆時通知乙方辦理交付該商品房手續。

2.若在合同期限內,乙方仍沒按要求付清相應款項的,導致商品房不能辦理交接,按乙方違約處理,可按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向乙方追究違約責任。

第九條:保修責任及期限。

1.甲方嚴格按照建築工程施工規範、質量標準施工,經建築工程質量監督部門驗收合格後交付使用。

2.甲方在交房時需向乙方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3.甲方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但屬於乙方未按《住宅使用說明書》的要求使用,從而造成意外損壞,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可協助維修。

第十條: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交付時間的承諾。

交房時達到水、電通的基本要求,必須保證客戶的正常使用。

第十一條:產權及使用權約定。

1.乙方所購房屋交付使用後,產權等由經濟開發區及望娘村委統一辦理。

2.該商品房交付使用後,乙方按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和土地部門規定提交所有有關登記手續。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因乙方不能及時向甲方提供產權登記手續及相關費用而導致房地產權屬證書辦理延遲或不能辦理,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共同選定仲裁機構進行仲裁或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合同履行期間提出解除或終止合同時,責任方除負擔對方實際經濟損失外,另外負擔合同總價款10%的違約金。

3.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望娘村委一份),合同副本送有關部門備案,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義務履行完畢後自行終止。

出賣人(簽章)

經辦人

年月日

買受人(簽章):經辦人年月日

安置房買賣協議書模板 篇13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甲方欲將位於天長市西城區經二路南湖花苑、房產一套出售給乙方。現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一事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拆遷安置房屋座落在,安置房屋面積爲80.98平方米,公共部位共有分攤建築面積爲14.4平方米,房屋用途爲住宅。現尚未辦理產權證。

第二條、本合同中所述房屋爲甲方拆遷安置房,是甲方的家庭共同財產。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不存在房屋抵押,債權債務,以及其他權利瑕疵。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第三條、上述房產的交易房屋面積和價格:

買賣房屋面積爲80.98平方米,按3470元/每平方米計價,共計人民幣281000元整(大寫:貳拾捌萬壹仟元整)。

第四條、付款時間與方式:

本合同簽署之日前乙方已將購房款拾陸萬元整(¥160000元)交付給了甲方。交付方式爲現金支付。

第五條、房屋交付:

1、本合同簽署後,甲方應將所持有的《安置協議書》原件交由乙方保管;

2、甲方應在通知交房後五日內,將約定買賣的房屋及其附帶的鑰匙全部交付給乙方,由乙方所有。

第六條、關於產權登記及過戶的約定:

對本房屋以後需要辦理房屋產權證,土地證等其它手續,經甲乙雙方協商,按以下約定進行。

1、買賣房屋辦理到甲方名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及其他手續所需繳納的稅收和費用均由甲方承擔。辦理到甲方名下後,甲方應自領取之日起三日內,將領到的產權證書交由乙方。

2、在已辦理到甲方名下房屋產權證,土地證等其它手續之後,甲方應告知乙方,並自甲方辦理房屋產權證到自己名下後的3日內甲方須無條件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過戶手續,所須相關費用(包含雙方交易費、營業稅等)全部由乙方承擔。甲方應該提供一切與之有關的手續及資料(原房屋產權人的產權證及國土證,原房屋產權人結婚證及複印件,原房屋產權人夫妻雙方身份證複印件,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書面意見等),不得用任何方式拒絕阻撓。

第七條、違約責任條款:

1、乙方沒有按照約定的期限內將房款交付給甲方,逾期達到一個月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並承擔逾期付款的購房款日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2、甲方在交房後未按約定將房屋及其附帶的鑰匙全部交付給乙方的,視爲甲方違約,甲方應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叄拾萬元整給乙方。

3、甲方在接到辦理房屋產權通知後逾期10日不去相應機構辦理產權證和土地證的,視爲甲方對乙方的違約,甲方應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叄拾萬元整給乙方。

4、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若甲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或要求甲方退還乙方已付房款,並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的利息款,同時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叄拾萬元整給乙方。

5、甲方不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將房屋和產權證書交付給乙方,視爲甲方違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交付房屋和產權證書,並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叄拾萬元整。

6、甲方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在出證後超過30天不協助乙方辦理房產過戶手續的,視爲甲方違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履行合同,並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叄拾萬元。

第八條、合同無效的特別約定:

若本合同無效,甲方特別聲明在本合同確認無效的十日內賠償乙方經濟損失叄拾萬元整。

第九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本着友好協商,公平合理的原則簽定本合同,簽定本合同後,雙方應嚴格遵守執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一致同意向本合同的簽署地天長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由甲方、乙方共同協商解決,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之時生效。本合同中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產權人共持一份,乙方一份,另一份留存備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置房買賣協議書模板 篇14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姓名:___(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繫電話:

共有人: 姓名:___(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繫電話: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姓名: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繫電話: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坐落於 ;位於第___層 戶,房屋結構爲__,房產證登記面積____平方米,地下室一間,面積 平方,房屋權屬證書號爲 .

第二條 價格:

以房產證登記面積爲依據,每平米 元,該房屋售價總金額爲 萬元整,大寫: .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元整,大寫: , 日內交付 萬元(大寫 ),餘款 元(大寫 )在房屋過戶手續辦理完畢之日支付。

第四條 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將該房屋交付乙方。

第五條 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責任。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日,即視爲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第六條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責任。每逾期一天,甲方按累計已付款的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日,則視爲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 關於產權過戶登記的約定:

甲方應協助乙方在房屋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屋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過戶登記手續。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在房屋交付之日起_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解

除合同,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已付款的__%賠償乙方損失。

第八條 簽訂合同之後,所售房屋室內設施不再變更。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質量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符合房屋出售的法定條件。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關費用包括水、電、氣、物業、有線等費用有甲方承擔。由此引發的糾紛有甲方自行處理,於乙方無關。

第九條 甲方保證在辦理完過戶手續之日起 日內,將戶口遷出,逾期超過___日,乙方每日按已付款的__%收取違約金。

第十條 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稅費均按國家的有關規定由甲乙雙方交納。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安置房買賣協議書模板 篇15

甲方(出賣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購買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房屋買賣一事,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前提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基本情況

1、甲方自願將以下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並自願購買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1)該房屋座落於 ,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套內建築面積_______ 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_ ______平方米;

(2)該房屋的所有權證證號爲 ;

(3)該房屋平面圖及其四至見房產證。

2、附屬於該房屋的陽臺、走道、樓梯、電梯、樓頂、裝修、衛生間、院壩等其他設施、設備,將隨該房屋一併轉讓,且轉讓價格已包含在上述房屋的價款中,乙方不再另行支付價款。

3、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及其他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併轉讓。

第二條 保證

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沒有設定擔保、抵押等任何權屬糾紛,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條 房價款與付款方式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上述房屋(包含第一條第二款列明的配套設施等)總房價款爲: 元整(小寫:¥ 元)。

2、支付方式、支付時間

(1)甲、乙雙方同意,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支付給甲方人民幣 萬元

整,(小寫:¥ 元),作爲乙方購買甲方房屋的定金。

(2)在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權證等相關過戶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起3日內,乙方一次性支付剩餘房款 萬元(小寫:¥ 元)。

3、甲方在每次收取付款後,應當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並註明收款時間。

第四條 交付期限

1、甲、乙雙方同意,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生效且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3日內到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

2、甲、乙雙方同意,甲方應於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權證等相關過戶手續辦理完畢且乙方全額支付房款次日正式交付該房屋;甲方保證正式交付給乙方的房屋爲空房。

3、甲、乙雙方應於房屋正式交付乙方後3日內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相關附屬設施和相關權益的更名手續。

4、甲方應於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3日內將其落戶於該房屋的戶籍關係遷出。

5、辦理以上手續應當繳納的相關費用,由 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各自承擔。

6、甲方未按規定履行以上義務的,則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在辦理房屋產權及土地使用權移轉過戶登記時,甲方應出具申請房屋產權移轉給乙方的書面報告及主管部門要求的其它文件。如需要甲方出面處理的,不論何時,甲方應予協助。如因甲方的延誤,致影響過戶登記,因而遭受的損失,由甲方負賠償責任。

2、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辦理房產過戶以及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價的總額3‰計算違約金給與乙方。逾期超過3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除應按本條約定支付違約金外,同時應雙倍返還定金以及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房價款。

3、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日期給付房價款時,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3‰計算的違約金給與甲方。逾期超過3個月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六條 其他

1、該房屋正式交付前,甲方應結清物業管理、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通訊等相關雜費。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合同的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留執 份,乙方留執 份,爲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5、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安置房買賣協議書模板 篇16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規定,爲明確商品房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一、商品房基本情況

1.甲方依據    房許字第  號《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將坐落在  市  區  路(街)  號(小區)  號樓(總層數、用途、結構)  單元  層  室  廳  號(管理號  )的商品房出售給乙方。

2.乙方購買商品房 套,建築面積(大寫)  平方米,(小寫)  平方米。房屋建築面積以 市房地產管理局實地測量後計算的測量結果爲準。

3.乙方購買的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權以 (劃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年限至  年  月  日。

4.甲方於  年  月  日前將上述所列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5.甲方出售的商品房除《商品房住宅使用說明書》所列設施外,還有等設施。

二、總價款及付款方式

1.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同意將該商品房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  元銷售給乙方,總價款(小寫)  元,(大寫)  元。

2.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乙方應向甲方交付購房定金  元。

3.乙方可將購房款一次付清,也可分期付款。乙方一次性付款的,應於  年  月  日付清全部房款;乙方分期付款的,其購房定金在第  次付款時衝抵,分期付款日期、金額爲:  合同定額(元)         付款日期

定金           年 月 日

一期 (大寫) (小寫) 年 月 日

二期 (大寫) (小寫) 年 月 日

三期 (大寫) (小寫) 年 月 日

四期 (大寫) (小寫) 年 月 日

五期 (大寫) (小寫) 年 月 日

貸款 (大寫) (小寫) 年 月 日  4.其中第  期乙方申請貸款,付款期限屆滿金融機構未批准貸款,且乙方無力支付該款項的,甲方應在十五日內將其已收取的房款返還乙方,本合同解除。如因一方故意造成貸款未獲批准,或乙方逾期不申請貸款,另一方有權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三、面積誤差

該商品房交付時,實際建築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誤差超過約定面積  %時,乙方可選擇下列任一種方式處理:

1.乙方有權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乙方,並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支付利息;

2.乙方同意接受房屋。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金額按實際建築面積調整;

3.               。

四、合同登記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十五日內,雙方應持本合同到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辦理合同登記,同時鑑證或公證;稅費按國家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不能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登記、鑑證或公證,另一方有權要求對方按房款的  %賠償並有權要求解除合同。

五、質量標準

甲方交付的房屋需經工程質量監督檢驗部門驗收合格,同時必須實行《商品房住宅質量保證》、《商品房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凡未實行《商品房住宅質量保證書》、《商品房住宅使用說明書》的住宅房屋,如因質量問題與乙方發生爭議,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六、產權登記

乙方應於房屋交付三十日內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甲方應予協助。

七、設計變更的約定  預售商品房開發建設過程中,甲方對原設計方案做重大調整時,必須在設計方案批准後  天內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必須在收到該通知之日起  天內提出退房要求,或與甲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乙方要求退房的,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付給利息。

八、配套設施的承諾

甲方承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按以下日期投入正常運行:

1.      ;

2.          ;

3.         ;

4.         ;

5.       。

九、房屋的用途及公共設施的使用

乙方的商品房僅作 使用,乙方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房屋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附件另有規定者外,乙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受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

甲方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設施、公共用地的使用性質。

十、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甲方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房屋停建、緩建,應在  日內通知對方變更或解除合同。

2.在合同規定期限內,甲方未能按時交房或乙方逾期交付款項的,除應承擔違約責任外,無權要求對方繼續履行合同;而守約方要求繼續履行的,對方必須履行。

3.房屋未達到國家和省市規定的質量標準,或未達到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4.合同發生變更或解除,雙方應在三十日內到合同登記機關辦理變更或註銷手續。

十一、違約責任

1.甲方如未按約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或未按承諾期限運行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乙方有權按已付房款額的百萬分之 向甲方追究逾期期間的違約金。

如逾期180天甲方仍未能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下列方式之一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甲方應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並向乙方支付自上述日計算至實際還款日的違約金;

(2)甲方向乙方支付上述按日計算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乙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有權按乙方所欠房款額的百萬分之  向乙方追究逾期期間的違約金,如逾期180天乙方仍未能如數付款,甲方有權按下列方式之一追究乙方的責任:

(1)終止合同。甲方應將乙方已付房款扣除上述按日計算的違約金在三十日內退還乙方;

(2)乙方向甲方支付上述按日計算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甲方交付房屋設施、裝修不符合合同約定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改正或要求甲方賠償未達到約定標準的差額,並要求甲方付房款總額  %的違約金。

十二、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如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可選擇下列方式解決(以選擇):

1. 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 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二份,送房地產所在地交易市場登記機關一份、鑑證或公證機關一份。

十四、雙方承認的附加條款。

十五、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本合同及補交規定、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六、本合同經鑑證或公證後生效。

十七、《商品房住宅質量保證書》及《商品房住宅使用說明書》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商品房平面圖作爲本合同附件。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營業執照號:                營業執照號:

或身份證號: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名)            定代表人(簽名)

代理人:                 代理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電話:                  電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鑑證或公證部門意見            房產管理部門意見

鑑證或公證機關(章)           登記機關(章)

經辦人                  經辦人

鑑證或公證日期              登記日期

附件:商品房平面圖(略)

安置房買賣協議書模板 篇17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雙方茲就買賣_________事宜,訂立本契約,條款如下:

一、買賣標的:

_________。(註明品名、規格、數量、地點、產地、性質、用途等)

二、價款:

單價_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元。

三、交貨:

1.交貨時間:乙方應於訂約後_________內按甲方指定的地點、組數如期送達。

2.交貨地點:甲方所在地或其所指定的地點。

3.交貨方式:_________。

四、驗收:

甲方或其指定受領人於受領第一條的標的後,應及時驗收。如有瑕疵,應於受領後七天內以書面通知乙方更換,逾期乙方不負瑕疵擔保責任。

五、付款:

1.付款方式:甲方將所開出的發票和貨款一次付給乙方。

2.付款期限:甲方預付_________元,餘款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交付,每月_________日前各支付_________元。

六、其他費用:

原則上運送費、包裝費由乙方負擔。如果甲方所指定送貨地點不在_________界內,按實際里程數每公里_________元酌收運送費用。

七、擔保:

擔保人須對乙方保證,甲方能夠按期支付價金,當甲方不能履行時由其對乙方連帶賠償責任。

八、違約責任:

1.標的物經驗收不符合第一條要求的,甲方有權要求補足、換貨或退貨。

2.標的物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退貨,並要求賠償損失。

3.一方遲延交貨或遲延支付價款的,應每日按照遲延部分價款_________%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4.其他:_________。

九、聲明及保證:

(一)甲方:

1.甲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甲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乙方:

1.乙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乙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十、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一、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爲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十二、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十三、爭議的處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二)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爲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十五、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六、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安置房買賣協議書模板 篇18

出賣人:成都忠捷臵業有限公司

買受人:徐俐身份證號:

鑑於買、賣雙方已於20_年4月9日簽定《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爲進一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特作如下補充約定。本補充協議與主合同一樣對雙方當事人具有同等的法律約束力,前述合同與本補充協議有牴觸之處,以本補充協議爲準。

第一條買賣雙方同意對主合同第五條補充約定如下:

買受人選擇下列第一種付款方式。

一、買受人採用一次性付款方式支付房價款:

買受人於本補充協議簽訂的同時(即20_年4月16日之前)向出賣人一次性付清購房款,本補充協議約定房價總款爲1155360元(大寫:壹佰壹拾伍萬伍仟叄佰陸拾零元整,含已付認購定金伍元)。

二、買受人採用銀行按揭貸款付款方式支付房價款:

1、買受人於本補充協議簽訂時一次性向出賣人支付按揭購房的首付款人民幣:×佰×拾×萬×仟×佰×拾×元整(含已付認購定金×元),餘款:×佰×拾×萬×仟元,買受人以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的方式進行支付。

2、按揭實施辦法及相關責任:

1)買受人須於主合同簽訂後3日內(即20_年4月12日前)自行按照按揭銀行的要求,將辦理按揭手續所需的相關文件交到按揭銀行,用於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買受人應無條件地配合銀行等相關單位辦理按揭手續;

2)買受人承諾在簽訂主合同以及本補充協議時,已經充分了解到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的辦理條件和程序,並同意根據所購房屋等實際情況,如實填寫《個人住房按揭貸款承諾書》。

若買受人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15日內仍未辦理完畢按揭貸款手續的(以與按揭貸款銀行簽署《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合同》爲準),則視爲買受人違約,此種情況下,出賣人有權在書面告知買受人的情況下行使合同解除權,買受人應向出賣人支付合同約定總購房款5%的違約金。買受人應當承擔的違

約金由出賣人從買受人已經支付的購房首付款中直接扣除;買受人已支付的購房首付款扣除買受人應承擔的違約金後剩餘部分,由出賣人無息退還給買受人;

3)買受人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金額及年限以銀行最終批覆爲準。如銀行批准的貸款金額與買受人申請的金額不一致,則兩者之間的差額作爲買受人應當另行支付的首付款,並由買受人在銀行批覆貸款額度確定之日起7日內付清,買受人逾期付清,則視爲買受人違約,出賣人有權行使合同解除權,買受人應向出賣人支付合同約定總購房款5%的違約金。

買受人應當承擔的違約金由出賣人從買受人已經支付的購房首付款中直接扣除;買受人已支付的購房首付款扣除買受人應承擔的違約金後剩餘部分,由出賣人無息退還給買受人。

第二條關於房屋交付事項的補充約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賣人有權抗辯買受人提出的依照主合同約定的時間交付房屋的請求,直至買受人履行了相應的義務:

1)買受人未付清主合同及本補充協議約定的應付款或應承擔的違約金;

2)買受人未與出賣人辦理完畢房屋面積補差(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之間的誤差)協議的簽訂及房款找補手續之前;

3)按揭付款的買受人未向出賣人提交代辦權屬證書的資料和費用的。

2、主合同及本補充協議簽署後,因不可抗力、政府行爲(包括但不限於政府行政命令、國家法律法規、政府政策變更等)、項目施工片區停水、停電等因素造成逾期交房的,出賣人可據實延期交房而不承擔逾期交房違約責任;

3、房屋達到主合同約定的交付使用條件時,無論買受人是否接到出賣人發出的書面交房通知,買受人均應按主合同約定的交房期限前往辦理房屋交接手續。出賣人對房屋交付日期另作通知的,則按出賣人發出的書面交房通知規定的日期辦理房屋交接手續。

買受人逾期不到指定地點接房並辦理房屋交接手續,或逾期未簽署房屋交接清單的,其責任由買受人自行承擔,出賣人不承擔任何責任,雙方均同意以主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的最後一天作爲該房屋實際交付時間,房屋的毀損、滅失風險及應繳納的物業管理費用自房屋交付之日起由買受人承擔。

由於買受人過錯,未能按期交付,應視爲出賣人已按時交付,房屋的保修期開始計算,與商品房有關的包括但不限於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維修資金、全部稅費及風險即由買受人承擔。買受人如果購買的是現房,則應在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內自行向出賣人領取房屋交付通知;

4、房屋交付時,應由買受人本人自行辦理房屋交付手續。若買受人本人確實無法在主合同約

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前辦理房屋交付手續時,可以公證委託的方式委託代理人代理履行房屋的交付手續,委託代理應具備代理的法定要件外,於主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前向出賣人提交公證書;

5、房屋交付時,買受人應按成都市有關規定將所購商品房的首次專項維修資金交由出賣人代收代繳至房產管理部門指定專戶管理銀行,買受人所購房屋的專項維修資金以政府規定的標準爲準;如因買受人原因導致未按時交納上述費用的,買受人應每日向出賣人支付合同約定的房屋總價款的萬分之五作爲違約金;同時出賣人不承擔逾期辦理房屋權屬證書的責任;

6、買受人承諾按照主合同對房屋用途的約定使用房屋,不做商業、辦公使用或出租給他人做商業、辦公使用;

7、出賣人有權將主合同附件六中約定的裝飾、設備更換爲同檔次的裝飾、設備,並不視爲違約,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條買賣雙方同意對主合同第十三條補充約定如下: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本數)的,據實結算房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不含本數)時,買受人不退房。實測套內建築面積大於合同約定套內建築面積時,面積誤差比3%以內(含本數)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過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實測套內建築面積小於合同約定套內建築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本數)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過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3)面積誤差比=(實測套內建築面積-合同約定套內建築面積)÷合同約定套內建築面積×100%。

第四條關於附帶花園或露臺的約定:

1、買受人同意:買受人所購房屋建築區劃範圍內,與底層房屋直接毗連的花園或露臺使用權由出賣人統一分割,並授權相應的底層房屋買受人專有使用,非該相應底層房屋買受人自願不可撤銷的放棄對該部分綠地的共有使用權;

2、買受人同意:買受人所購房屋所在樓宇附帶有屋頂花園或露臺的,由出賣人統一分割,並授權購買該房屋的買受人專有使用,對出賣人統一分割,非該頂層房屋買受人自願不可撤銷的放棄對該部分的使用權,不得主張任何權益;

3、買受人同意:購買附帶花園或露臺的房屋的買受人必須爲公共維修提供方便並遵守物業管理的相關管理規定,並不得改變和損害花園或露臺的隔離方式及其內設臵和相關的公共設施,不得改變花園或露臺用途,不得建造構築物;

4、上述附帶花園或露臺的大致位臵和形狀、範圍、面積,由出賣人在銷售時展示給享有專有使用權的買受人,但其實際的位臵、形狀、範圍、面積可由出賣人根據修建地點的具體情況加以確定,買受人不得因實際狀況與展示不一致而提出任何異議或者要求出賣人賠償。

第五條買受人委託出賣人辦理本補充協議項下商品房房屋產權證的,買受人須全力配合辦證事宜並向出賣人出具委託手續,在出賣人向其交付本補充協議項下的商品房時,須向出賣人支付按國家規定應由買受人承擔的辦理房屋產權證所需各種稅、費並提交相關全部資料。

出賣人應在商品房所在項目所有物業的房屋產權證辦理完畢之日起2年內協助買受人辦理分戶《國有土地使用證》,並將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交國土管理部門。如因買受人原因導致未在上述期限內向出賣人支付上述費用並提交相關資料,由此導致權證辦理延遲的責任由買受人自行承擔,買受人同時應賠償因此給出賣人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雙方約定主合同及其附件、本補充協議之外的任何文件或資料均不對買賣雙方具備約束力,也不作爲雙方交房、驗收、退房等事項的標準及條件,其內容僅供參考。

第七條買賣雙方在主合同及本補充協議履行過程中,如無任何約定或法定的解除條件下單方面要求解除主合同及本補充協議的,均視爲違約,違約方按合同約定的購房總款的15%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後方可解除主合同及本補充協議。買、賣雙方行使合同解除權並導致主合同及本補充協議解除的,自解除之日起5日內買受人應協助出賣人到房管局辦理買賣合同備案登記的撤銷手續,否則出賣人有權拒絕退還買受人購房款。

第八條買賣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均應本着誠實信用原則來對待相對人在履行合同時的通知、告知事項,如因重大事項需履行書面通知義務的,則應按照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通訊地址以特快專遞的形式通知相對人,寄發特快專遞的一方在郵局寄發通知或告知內容時的相關憑證可以作爲履行通知義務的依據。在成都市市內,寄發特快專遞後的第3日視爲送達日;在成都市以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寄發特快專遞後的第5日視爲送達日,否則相對人因無法盡到通知義務的後果應由過錯人自行承擔。

第九條在本協議簽訂後,買賣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因住所地、電話等通信及通訊聯繫方式發生變化的,均應以書面方式2日內告知對方。否則相對人因無法盡到通知義務的後果應由過錯人自行承擔。

第十條出賣人在本補充協議簽訂之前已向買受人明示《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示範文本》、《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預售許可證(或者城市房屋權屬證書)、國有土地使用證等相關證件及文件,買受人已瞭解並知悉上述法律法規、示範文本和證件所表明的內容,出賣人還在簽訂本補充協議前,向買受人明示了《極地海洋世界住宅板塊臨時管理規約》和《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並予以了說明,買受人在此承諾遵守該《極地海洋世界住宅板塊臨時管理規約》和《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第十一條出賣人已對《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及本協議中所有作黑體字標識的條款對買受人進行了充分說明,並對其他條款根據買受人的重述進行了說明,買受人在此承諾無異議。

第十二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出賣人:買受人:徐俐

授權代表:委託代理人:

年月日20_年4月9日

安置房買賣協議書模板 篇19

第1部分 合同背景

第l條 銷售廣告:買受人根據出賣人於________年___月___日刊登在____________報第______版的廣告,與出賣人取得聯繫,如雙方無法在相關細節上有所說明時,則出賣人提供或發佈的廣告及宣傳品應當作爲證據。

第2條 合同原則:出賣、買受雙方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本着平等、真實、自願的原則,就買受人購買出賣人商品房一事達成本合同。

第3條 合同定義:合同中所稱“本合同”係指雙方所簽訂的合同,其他合同則冠以合同的具體名稱。

第4條 合同目的:買受人購買商品房係爲自己住用、通過出租獲得利潤或在商品房升值時通過及時轉讓獲得利潤,或通過其他相關的所有權或用益物權以獲得利益。

第5條 合同標的:合同中所稱“商品房”或“本商品房”係指買受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合同即將買賣的商品房。

第6條 協商地點:本合同由各方依次選擇談判地點,分別爲出賣人銷售場所或爲買受人及買受人代理人指定的場所。

第7條 商品房地址:此商品房位於_______________,目前施工進度情況參照照片。

第8條 項目許可:本項目由本市政府有關機構批准立項,項目的批准文號爲:____________

第9條 土地權利:土地使用權證: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期限爲;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性質爲:____________。

第10條 規劃許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____________,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____________ 。

第11條 銷售許可:房屋銷售許可證:_______________。

第12條 施工許可:開工證_______________。

第13條 建築施工:總設計單位:____________,建築師姓名:_________,註冊建築師號碼:________,總施工單位:________,總監理單位:________。

第14條 商品房標準:_______________,適用標準爲:_______________,作爲本商品房的設計和建築標準。

第15條 商品房驗收:由_______________負責驗收。

第16條 質量評價:由_______________負責進行質量評價。

第2部分 套內空間

第17條 商品房戶型:___室___廳___衛___廚

第18條 平面圖:見合同附件。

第19條 立面圖:見合同附件。

第20條 起居室尺寸:長:_______,寬:_______,高:_______,其他:_______(毫米);

第21條 書房尺寸:長:_______,寬:_______,高:_______,其他:_______(毫米);

第22條 臥室尺寸:長:_______,寬:_______ ,高:_______,其他:_______ (毫米);

第23條 衛生間尺寸:長:_______,寬:_______,高:_______,其他:_______(毫米);

第24條 廚房尺寸:長:_______,寬:_______,高:_______,其他:_______,(毫米);

第25條 陽臺尺寸:長:_______,寬:_______,高:_______,其他:_______(毫米);

第26條 過道尺寸:長:_______,寬:_______,高:_______,其他:_______(毫米);

第27條 其他尺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28條 房屋層高:_______毫米 。

第29條 室內淨高:_______ 毫米 。

第30條 技術經濟指標:______________,使用率:______________,容積率:______________。

第31條 套內樓梯:_______________,長度:____________,寬度:____________,高度:____________,其他:________(毫米);

第32條 門窗:______________,長度:_______, 寬度:_______,高度:_______,其他:______(毫米);

第33條 貯藏空間:_______,長度:_______ ,寬度:_______,高度:_______,其他:_______(毫米);

第3部分 商品房質量

第34條 沉降情況:出賣人保證房屋的沉降情況優於北京政府頒佈的最高要求。

第35條 平直度:房屋的牆體及平面均應當平直,傾斜角度不得大於0.1度,計算方法爲:高度差/直線距離。

第36條 牆體裂縫:出賣人承諾商品房內部無任何裂縫;如雙方無法對是否是裂縫達成共識的,由出賣人申請有關機構就此問題進行評價。

第37條 設計質量:商品房設計質量不應低於政府有關機構頒佈的最有利於買受人的標準。

第38條 質量證明:出賣人在房屋交付時應當向買受人提供證明其質量的申報手續及質量評價報告。

第39條 質量評價:出賣人在交付商品房前應當提供質量評價報告;買受人有權查驗與商品房質量相關的全部文件,有權委託相關機構對商品房質量進行評價。

第4部分 公攤面積

第40條 公攤內容:出賣人應當在說明公攤面積的內容與尺寸,根據目前的情況,公攤內容包括以下幾個部分:配電室、公共樓梯、電梯間、泵房。

第41條 面積尺寸:房屋的公攤部分、面積及細節尺寸應當說明,經過測量的應當提供測量報告,使買受人有權可以獲得精確的詳細內容。

第42條 面積覈實:買受人有權根據測量報告對任何一個尺寸進行覈實,此等覈實無需複雜的測量工具,僅憑於任意一個市場上購買的米尺即可進行測量。

第43條 通知到場:當買受人對公共面積進行測量時,如發現出賣人提供的尺寸與事實不符,可重新測量。

第44條 違約條件:買受人對任何一個尺寸的測量結果,與出賣人提供的圖紙不符,則視爲出賣人提供的公攤面積不合法,買受人有權拒絕支付公攤面積的費用。

第45條 違約責任:當出現上述違約條件後,出賣人應當在3日內雙倍退還公攤面積的價款,並每天支付總房價百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部分 商品房面積

第46條 公用面積:買受人購買的各公用部分名稱爲:_____________________ 。

各公用部分面積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47條 專用面積:買受人購買的陽臺建築面積:_______,室內牆體面積爲:______________, 室內使用面積:___________,面積的數字以現有的出賣人提供的平面圖紙爲標準。

第48條 露臺面積:鑑於露臺面積並不計算在買受人購買面積中,出賣人將面積爲:_______平方米的露臺之永久使用權交付給買受人,買受人在使用過程中無須支付物業管理費。

第49條 建築面積:

(1)面積範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約定建築面積爲 _______平方米,如經過實際測量後,面積在_______至_______平方米之間的,則雙方據實結算。

(2)面積誤差: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建築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後,大於_______平方米的,買受人不支付多餘價款,出賣人應當據實辦理產權登記。

(3)面積誤差: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建築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後,小於_______平方米的,出賣人應當根據與約定建築面積的差值,雙倍向買受人支付多收價款,並應據實辦理產權登記。

(4)面積差異:鑑於目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面積所適用的契稅爲2%,如因爲出賣人的原因使面積擴大,導致買受人多支付的稅費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不支付由於面積擴大所引起的各種費用的增加,必須支付的由出賣人承擔。

第50條 套內建築面積:

(1)面積範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約定套內建築面積爲 _______平方米,如經過實際測量後,面積在_______至 _______平方米之間的,則雙方據實結算。

(2)面積誤差: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套內建築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後,大於_______平方米的,買受人不支付多餘價款,出賣人應當據實辦理產權登記。

(3)面積誤差: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套內建築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後,小於_______平方米的,出賣人應當根據與約定套內建築面積的差值,雙倍向買受人支付多收價款,並且應當據實辦理產權登記。

(4)面積費用:交房後,套內建築面積、建築面積與合同約定相比都發生增加的,應當按相同比例增加,建築面積增加的比例大於套內建築面積增加比例的,買受人無須爲任何增加的面積支付費用。

(5)變化比例:交房後,套內建築面積、建築面積與合同約定相比都減少的,應當按相同比例減少;建築面積減少的比例小於套內建築面積減少的比例的,出賣人應當按照最有益於買受人的原則退款,買受人有權選擇諸多方案中的一個。

第51條 使用面積:

(1)面積範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約定使用面積爲_______平方米,如經過實際測量後,面積在_______ 至_______平方米之間的,則雙方據實結算。

(2)面積誤差: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使用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後,大於_______平方米的,買受人不支付多餘價款,出賣人應據實辦理產權登記。

(3)面積誤差: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使用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後,小於_______平方米的,出賣人應當根據與約定使用面積的差值,雙倍向買受人支付多收價款,並且應當據實辦理產權登記。

第52條 面積測量:買受人有權在人住前或人住後對室內全部長度、高度尺寸進行測量;如需要對全樓進行測量的,出賣人有義務向買受人提供與本樓相關的圖紙。

第53條 測量方法:買受人人住前有權聘請有資質的機構人戶進行測量,如雙方測量結果存有差異,則有權提請法院或有關機構進行最終決定,在此以前買受人有權先行人住。

第54條 測量機構:測量機構應當是取得中央政府測繪專業管理機構頒發的測量資格的機構,沒有專業資格的機構測量的數據無效。

第55條 變化通知:房屋室內任何長度或高度尺寸的任何變化均爲合同的變更,出賣人應當於變化時3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第6部分 室內環境

第56條 日照時間:房屋全年在日照時間最短的一天(冬至日),其窗戶能夠接受的滿窗日照時間爲 _______小時。

第57條 自然通風:室內通風不低於政府標準的最高要求。

第58條 室內保溫:室內保溫不低於政府標準的最高要求。

第59條 隔熱保溫:外牆隔熱保溫不低於政府標準的最高要求。

第60條 噪音隔聲:牆體隔聲情況不低於政府標準的最高要求。

第61條 電磁輻射:室內電磁輻射不低於政府標準的最高要求。

第7部分 建築設備

第62條 供水品質:出賣人在買受人入住時提供24小時供水,水源爲_______市政機構,壓力爲 _______。

第63條 排水品質:出賣人在人住時保證買受人室內的排水設施可以使用。室內排水共有地漏 _______個,分佈在衛生間、廚房。

第64條 密封品質:出賣人應當在買受人人住時提供管道壓力測試數據,並保證管道不會出現任何泄漏;如室內出現液體或氣體的泄漏,導致買受人的裝飾裝修傢俱損壞的,出賣人應當以5倍的上述總款額作爲賠償。

第65條 管線品質:出賣人承諾不在商品房內通行任何公用管線,所謂公用管線是指管線內的物、氣體不直接從此管內進入到買受人室內且供買受人單獨使用,否則買受人有權拒絕支付任何費用,在修改完成以前,不視爲商品房已經交付。

第66條 電梯品質:本單元共有電梯_______部,型號爲:_______;保修時間爲_______年;買受人可以24小時使用電梯,並可以到達商品房所處層樓,安全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第67條 消防設施:出賣人提供的消防設施爲:_______;並在交房取得消防機構的認可。

第8部分 電氣部分

第68條 電源品質:負荷:______ KVA,計費設備爲:______,插座位置:______ ,插座數量:_____ ,電平面圖:_______ ,使用時間: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

第69條 通訊品質:線路數量:_______條,出口位置:見圖紙,使用時間爲:__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第70條 其他線路:有線電視數據線:_______,出口位置在:_______,使用時間: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9部分 供暖燃氣

第71條 供暖設備:供暖設備型號爲:_______,生產企業:_______。

第72條 設備安全:安全使用時間20xx年,出賣人保證燃氣設備的安全性,並承擔由此產生的產品質量責任,在產品質量爭議時由出賣人證明質量問題的責任歸屬人。

第73條 供暖效果:在室溫不低於20度時每個月用氣量不高於300立方米,溫度:_____, 溼度:_____, 暖氣片數量_____。

第74條 暖氣計費:方式及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75條 使用時間:_______年 _____月_____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

第76條 燃氣品質:燃氣設備:_______,計量設備:_______,計費方式及價格:______________。

第77條 使用時間:燃氣可使用時間爲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0部分 裝修標準

第78條 室內裝修標準爲:見附件所列標準。

第79條 室內裝修總價格爲:見附件所列價格。

第11部分 周邊環境

第80條 周邊建築:本商品房周圍 _______米外無其他建築物,從本商品房各窗戶、門及門外50米內沒有垃圾箱、污水處理站、供變電站、停車場等其他設施。

第81條 使用道路:本商品房可使用道路爲寬度不低於6米,應當可以實現人車分離。

第82條 環境綠化:本商品房_______米範圍內不可能再建設任何非綠化設施。

第83條 氣味條款:本商品房敞開門窗後,不會聞到任何異味;室內在任何條件下均不會出現異味。

第84條 環保噪聲:本商品房敞開門窗後,白天來自室外的聲音不高於60分貝,夜晚不高於50分貝,室內原有設備不會產生任何聲音。

第85條 自用車位:出賣人向買受人提供安全停車的車位一處,具體位置爲:______________,買受人無須爲此車位支付任何費用,且在買受人於_______年 _____月_____日時即開始使用。

第86條 電磁輻射:出賣人承諾房屋室外500米內及本商品房樓上建造或允許他人建造任何電磁發射裝置,包括尋呼臺發射臺、移動電話發射臺、廣播電視轉發臺或其他有輻射的裝置。

第87條 如不能達到上述各條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時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爲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12部分 社區設施

第88條 社區名稱:本商品房所屬社區名稱爲:______________ ,本小區屬於政府管理機構認可的合法社區。

第89條 用地面積:本社區總用地面積爲:_______,總建築面積爲:_______平方米,其中商品房面積爲 _______平方米,公用建築面積爲_________米。

第90條 建築總量:社區共有樓房_______幢,其中一期工程_______幢,二期工程_______幢。

第91條 基本原則:社區所屬的共用設施係爲社區居民生活、工作方便而建設,其功能不得侵害買受人利益。

第92條 參考標準:本社區的公用設施的具體質量、數量由出賣人提供數據標準,不能提供的應當按照出賣人的各種廣告資料作爲標準。

第93條 綠地面積:社區綠地面積爲:_______平方米,可使用時間: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綠地率不應低於本市標準,交付時綠地率的計算方法爲綠地面積與總建築面積之比。

第94條 公共設施:幼兒園_____ 個,面積爲 _______平方米,可使用時間:_______年_____月 _____日;學校 _____個,其中國小_____個,中學____個,面積爲________平方米,可使用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醫院____(級____等)個,面積爲 ________平方米,可使用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停車場 ____個,面積爲________平方米,可使用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郵局____個,可使用時間:____年____月 ____日;娛樂設施:________________可使用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可使用時間:________年____月 ____日;電話接通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95條 公共交通:交通公路等級爲:________,公路寬度:________,道路質量:____,可使用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96條 交通安全:社區內應當有人車分行的道路,以保證買受人與家庭成員安全交通,道路標識應當符合國家域本市最高標準。

第97條 居住安全:交付時社區內不應當有正在建設的建築物,在買受人可能經過的道路絕對不允許有任何可以產生墜落的物品;道路平面絕對不得有可能導致行人或車輛的坑、溝、井或其他產生危險的建築物或構築物。

第98條 商品房標識:社區內的所有建築物應當有明確的標識,以利於買受人的特殊家庭成員能夠順利找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

第99條 建設標準:出買人承諾本社區的設計與施工標準不低於《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範》中的最高標準,如本市有更爲有利的設計規範,買受人有權適用於此規範。

第100條 違約確定:對出賣人提供的各種設施是否合乎約定,應當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的,由買受人與出賣人共同隨機選擇三人,由其對此爭議做出仲裁裁定。

第101條 違約責任:出賣人違反上述約定的,應當繼續履行合同,交房時間從承諾全部履行完畢之日開始計算。

第13部分 房屋交付

第102條 交付含義:本合同所稱交付是指佔有權及使用權的交付,以保證買受人可以正常使用,以實現居住目的,並不代表所有權的交付。

第103條 交付時間:商品房交付時間爲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社區設施環境交付時間爲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04條 交付程序:

(1)入住通知:出賣人向買受人發出入住通知書;

(2)書面簽收:買受人書面簽收“收到入住通知書”;

(3)鑰匙收條:買受人書面簽收“商品房鑰匙收到條”;

(4)隨附資料:出賣人提供商品房質量備案表、商品房長度高度細節尺寸及面積測量結果及其他合同中約定的條件。

(5)不視爲交房:上述條件缺少任何一條,均不構成商品房的交付。

第105條 交付驗收:買受人在出賣人所建房屋完工後,可以進入室內進行觀察,並可以聘請相關專家對如下項目進行評價:建築質量、室內設施、室內外環境、社區質量及其他驗收。

第106條 延遲交付:當出賣人無法按期交付時,則買受人可以做出如下選擇:通知出賣人解除合同,或繼續等待出賣人。

第107條 交付效力;出賣人將房屋交付給買受人後,買受人即享有房屋的使用權、佔有權、出租權、收益權,並有權對房屋進行裝修。

第108條 文件內容:商品房質量保證書及商品房使用說明書,其內容不得低於政府最高標準。

第14部分 所有權證

第109條 所有權取得

(1)取得標誌:所有權的取得以《房屋所有權證》(簡稱所有權證)爲標誌。

(2)取得時間: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即確認爲無法取得。

(3)違約責任:一旦無法取得產權證後,出賣人應當30日內立即退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房屋款,並且賠償買受人因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

(4)選擇權利:當無法取得產權證後,買受人有權選擇是否退房,如買受人同意延長,則可向出賣人發出同意延長辦證期的書面證明。

(5)所有權保證:出賣人保證出賣人目前的身份系合法的出賣人,出賣人經過審查後認爲買受人目前的身份可以成爲合法的購買人,因此出賣人保證買受人可在權屬登記機構取得所有權證,如買受人無法取得上述證明,則應退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房屋款。

(6)費用分擔:

第110條 出賣人辦理:出賣人提前30天通知買受人,在買受人提供材料後60日內出賣人將辦所有權證的全部資料交付給權屬登記機構,出賣人承諾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爲買受人辦理完畢所有權證。

第111條 買受人辦理

(1)出賣人承諾出賣人提供的資料足以使買受人通過個人行爲取得有權證;買受人有權選擇是否自己辦理所有權證,出賣人在___年___月____日前將備案情況通知買受人,以保證買受人可獨立辦理所有權證。

(2)出賣人應當根據權屬機構或買受人的要求提供資料,如自前述要求發出之日起30天內出賣人無法提供所需文件,則買受人有權退房。

第112條 相關責任: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後,出賣人除承擔前述條款的義務外,還應當賠償買受人的因取得全部損失所支付的其他相關費用。

第15部分 初步驗收與保修

第113條 初步驗收:鑑於商品房質量無法立即做出判斷,雙方認爲質量的評價與驗收將是一個比較長的過程,買受人僅能對外觀部分進行初步使用性評價。

第114條 保修內容:主體結構、公用部分、環境設施、建築外表部分、裝修部分、室內電氣部分、室內暖通部分及其他由出賣人提供的內容。

第115條 質量瑕疵:如人住後發生漏水、裂縫,應當由出賣人承擔責任,並立即進行修復,出賣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將此責任轉移至第三方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

第116條 保修期間:____年,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不低於建設部《房屋建築工程質量維修辦法》的規定,當開始日期與交房日期不一樣的,則從交房日期開始,按最益於買受人的時間進行計算。

第117條 故障通知:自買受人電話通知後4小時內維修人員應當到達現場,8小時內將故障排除。

第16部分 前期物業管理

第118條 物管公司:出賣人應當保證物業管理公司有較好的聲譽,有相應的資格與能力來維護買受人的各項權利,買受人有權對物業管理公司進行選擇。

第119條 服務期限:首期物業管理公司的服務期限爲1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限屆滿後,由小區或本樓業主管理委員會另行決定。

第120條 管理費用:保潔費:________ 元;治安費 ________元;水費________元;電費:________元;燃氣費:________元;其他費用:________元。

第121條 管理責任:樓內外清潔,出賣人應當在買受人樓層設立可以方便使用的垃圾收集處,至少每小時清理一次;如出賣人將此義務轉讓給首期物業管理公司,則應當保證其履行義務。

第122條 社區安靜:出賣人應當承諾室外瞬時躁聲不高於50分貝,以保證買受人的生活舒適。

第123條 證明責任:物業公司負責證明向買受人提供安全及時達標的物業服務,如不能證明則視爲出賣人不能提供相應水平的物業服務。

第124條 保安責任:出賣人選擇的物業公司應當保證買受人及親屬和相關人員的人身安全、財產安全及汽車安全。

第125條 收費範圍:物業公司的收費水平不得高於本市政府的相關規定。

第126條 服務時間:物業管理的時間至少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開始,以保證買受人能夠及時享受到相應的物業管理服務。

第17部分 業主管理委員會

第127條 姓名知情:當本樓居住者達到30%時,出賣人應當將其他業主的姓名及聯繫方法以信函形式告知買受人,以利於買受人與其他業主進行溝通。

第128條 知情權利:對於出賣人提供各項證據,如證明爲假則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百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29條 組織權利:買受人有權組織業主管理委員會,出賣人應當積極配合,向買受人提供相應其他業主名單、可聯繫的電話號碼,保證買受人能夠與其他業主取得聯繫。

第130條 通知權利:鑑於買受人的弱勢地位,買受人有權向其他業主發佈信息或通告,並就質量或物業管理問題與其他業主進行協商,出賣人不得阻礙買受人行使此權利。

第131條 物品交付:出賣人應當及時將業主管理委員會管理的財產交付使用,如不能及時交付,則視爲出賣人願意按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收入的3倍向業主支付工資。

第18部分 消費者權利保護

第132條 身份權利:買受人作爲商品房商品的消費者,其知情權應當得到尊重和保護。

第133條 知情內容:施工進度,設計、施工、監理、測量、物業管理機構的資格,相關設計文件、法律文件。

第134條 權利行使:買受人有權查看原件,並有權保留複印件,出賣人應當書面回答買受人提出的各項質詢。

第135條 監督權利:爲保護買受人的合法權利,買受人有權對施工進行監督;

第136條 工期計劃:出賣人將根據向有關機構提供的工期進行施工,現有的工期計劃基礎部分(地基土石方、結構、正負零)將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成;主體結構完工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樓外屋面裝修完成時間:________年 ____月____日;室內裝修和設施安裝: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交付使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37條 買受人權利:當出賣人無法在上述約定計劃內完成相應任務時,除非出賣人提出相應的擔保,買受人有權提出解除合同;無須等待最後交房日期。

第138條 驗收範圍:商品房質量、商品房面積、環境質量、環境面積、水、電、暖、燃氣等可能影響商品房質量及居住質量的全部方面。

第139條 驗收方式:買受人有權查閱相關文件原件,並有權複印;買受人有權聘請相關專家進入商品房內部進行鑑定。

第140條 驗收文件:出賣人應在商品房項目竣工後90天內,提交市建築質量管理機構出具的質量檢測報告。

第141條 欺詐責任:出賣人不能證明自己向買受人提供的許可文件複印件與真實的許可文件系相同內容的,視爲對買受人的欺詐。

第142條 消費者組織:買受人在簽訂本合同後,即有權組織其他消費者對出賣人的施工或管理進行監督,行使《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規定的各項權利。

第143條 撤銷權:鑑於買受人的弱勢地位,因此買受人有權在籤屬各種協議後三年內就其中的不平等條款提出行使撤銷請求權。

第19部分 擔保權利

第144條 定金情況:本合同簽訂之前,買受人已經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出賣人支付定金________元,如出賣人不能按時交房,則除承擔買受人的延期交付的支付違約金的責任外,還承擔不能交付的雙倍返還定金的責任。

第145條 土地抵押:出賣人保證在買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將土地使用權進行抵押。

第146條 抵押知情:買受人有權在任何時候,要求出賣人提供《土地使用權證》,出賣人在買受人發出通知之日起三天內不能提供的,則視爲出賣人違約。

第147條 商品房抵押:出賣人保證此商品房在轉移所有權以前未經過任何抵押,出賣人保證此商品房在向買受人轉移所有權過程中不會進行任何形式抵押。

第148條 商品房擔保:出賣人保證不以此商品房爲標的進行任何形式的擔保,如發生此等情況,買受人有權在行使撤銷權。

第149條 無效擔保:出賣人保證本合同的有效性,如本合同無效責任則由出賣人承擔,承擔賠償責任的賠償範圍爲本合同所列的買受人各項損失。

第20部分 變更權利

第150條 合同變更:當出現買受人婚姻變化、買受人生理變化、買受人行爲能力變化、買受人支付能力變化、買受人經營情況變化時,雙方應對合同進行變更。

第151條 通知方式:出賣人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買受人關於出賣人資格的任何變動,沒有買受人的書面簽字,此變動不對買受人產生任何效力。

第152條 權利轉讓:未經買受人書面認可,出賣人不得隨意轉讓本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已經轉讓的,買受人有權向受讓人與轉讓人共同主張合同約定的權利。

第153條 買受人變更:如買受人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家庭成員發生變化,出賣人應當根據買受人的要求,對本合同進行相應的修改;當離婚時,出賣人應當根據買受人的離婚協議或判決或調解書,將合同的買受人變更爲買受人指定的人。

第154條 權利變更:買受人有權將自己的全部權利和義務轉讓給自己的家庭成員,現有的合同條款無條件適用於新的買受人。

第155條 通知方式:買受人的任何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以掛號送達或親自送達。

第21部分 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第156條 合同終止:出賣人按時按質交付商品房,買受人對商品房質量、環境質量、物業管理服務沒有提出任何異議;或合同法規定且買受人書面認可的其他情形。

第157條 解除條件:出賣人沒有按時交付商品房、或出賣人沒有按約定提供商品房質量或環境質量、或出賣人不能交付商品房、或出賣人不能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責任時均可構成買受人退房的正當事由。

第158條 解除後合同的處理:出賣人返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全部項款(包括銀行貸款及公積金貸款),並且賠償買受人的全部損失,對於延遲交付的應當支付違約金,對於不能交付的還應當支付兩倍定金。

第22部分 退房條款

第159條 基本原則:雙方通過協議或判決或仲裁退房的,應當按照本部分規定的退房程序進行;雙方在計算本合同中任何一項費用或金額時需要涉及比例計算的,均以總房價爲依據。

第160條 退房通知: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的,可以通過掛號信或傳真或電話的形式向出賣人提出;有一名證人(與買受人的身份關係不受限制)證明的,也應當認爲出賣人通過口頭提出過退房要求。

第161條 退房程序: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後15日內,出賣人應當退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全部房款。

第162條 退還房款:出賣人應當在買受人發出退房通知後將全部購房款返還給買受人,並且辦理完畢向公積金管理機構或貸款銀行還款手續。如無法辦理完成前述內容,則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買受人取得全部房款之日,出賣人應當每天向買受人支付總房款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63條 個人房款:出賣人在解除合同前先向買受人退還個人支付的購房款;不能支付的,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爲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164條 銀行借款:自買受人發出要求退還房款的通知後,出賣人應當承擔買受人向銀行歸還貸款的義務,並且使銀行向買受人出不已經還清全部貸款的協議或合同。

第165條 借款合同:出賣人應當承擔要求銀行與買受人解除合同的義務,如不能解除,則由出賣人承擔向銀行歸還借款的義務。

第166條 雙倍定金:出賣人還應當向買受人支付雙倍定金,買受人有權因爲基於出賣人不能履行的違約而取得雙倍定金,同時基於出賣人延期履行而取得延期交付的違約金。

第167條 支付違約金:出賣人還應當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向買受人支付其他各種違約金。

第168條 其他費用:出賣人支付上述錢款後,買受人有權依法或依約要求支付其他費用。

第169條 其他損失:出賣人還應當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和事實情況賠償損失,此種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各種直接損失。

第170條 退房責任:如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無法退還;房款,應雙倍返還定金;上述項目的最終還款期限爲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每延遲一日,出賣人向買受人支付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71條 禁止行爲:在出賣人沒有向買受人還清上述款項前,出賣人不得將買受人已經購買的房屋出售、轉讓或抵押給其他任何人。

第23部分 違約責任

第172條 責任前提:本合同所述內容爲是對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權利和義務的確認,如出賣人不能滿足合同條款中的條款,則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173條 責任明列:買受人有權選擇適用下列違約責任,向出賣人主張權利:

(1)全部房款:返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銀行貸款及公積金貸款);

(2)全部損失:出賣人賠償買受人的全部損失;

(3)違約金: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4)雙倍定金:出賣人向買受人雙倍返還定金;

(5)權利選擇:買受人有權就上述違約責任的一部分先行主張權利;一部分權利的實現並不表明買受人放棄其他權利。

第174條 選擇權利:當出賣人發生違約時,在確定責任時如發生違約金與返還定金同時適用時,出賣人應當一併給付,除非買受同意不適用選擇條款。

第24部分 買受人損失

第175條 現實損失:買受人的損失包括以下各項現實損失,支付的房款、買受人貸款利息、買受人已支付房款利息、購買商品房所產生的交通費用、保險費用、查閱資料的費用、公證費用、誤工贊用、訴訟費用、仲裁費用、律師費用。

第176條 預期損失:買受人的損失還包括以下各項可以預見的費用:租賃其他居住地產生的租賃費用、因外界影響無法正常居住而外出租房的費用。

第177條 傷害損失:醫療費用、誤工損失;如因爲出賣人提供的設備導致買受人或其親友傷殘的應支付至少10萬元至50萬元賠償金給受害人,導致死亡的應支付300萬元賠償金給繼承人。

第178條 律師費用:買受人因爲商品房質量、商品房面積、商品房交付時間、商品房環境向出賣人提起訴訟或仲裁申請,出賣人應當承擔買受人的律師費用。

第25部分 爭議與其他

第179條 當本合同產生爭議時,買受人有權選擇仲裁或訴訟;如選擇仲裁,則仲裁管轄機構爲:北京仲裁委員會;如選擇訴訟,選擇法院爲:_________。

第180條 訴訟或仲裁條款:由於買受人在購買房屋中處於弱勢地位,而且訴訟成本相對較大,因此買受人可先就定金或違約金或全部房款或部分房款或其他損失提出。

第181條 相關原則:鑑於出賣人在購買過程中處於優勢地位,則雙方在相關問題有爭議時,出賣人負責證明自己沒有過錯或沒有違約,不能證明的則視爲買受人有過錯或有違約行爲。

第182條 證明責任:買受人在向出賣人主張權利時,出賣人有證明買受人已經放棄權利要求的義務,否則認爲買受人主張過此等權利。

第183條 適用法律:如各級政府頒佈新法律、法規、規章、範、標準,出賣人應當將法律文本提供給買受人,將複印件交付買受人,買受人有權進行選擇。

第184條 法律衝突: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各種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標準之間有衝突之處,買受人有權選擇適用條款。

第185條 通知:出賣人在合同履行過程發生的各種問題應當在發生之日起3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如沒有書面通知,則視爲沒有發生任何不可抗力。

第186條 語言:本合同及其他相關文件均使用漢語,文字爲中央政府頒佈使用的現行簡化漢字,如需變更語言,需經當事人雙方書面同意。

第187條 本合同一式6份,雙方各執3份;買受人與出賣人代理人共同簽字後生效。

第26部分 合同附件

第188條 出賣人資料:出賣人營業執照、出賣人資質證、出賣人代理人身份證、買受人身份證。

第189條 買受人資料:買受人身份證複印件,其他代理人身份證複印件。

第190條 許可文件複印件:市政府立項證明、土地使用權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房屋銷售許可證、開工證、房屋竣工驗收報告、商品房使用說明書、商品房質量保證書。

第191條 技術文件複印件:商品房平面圖、電氣平面圖、供水平面圖、供暖平面圖、其他線路平面圖、裝修平面圖、細部施工圖。

第192條 上述及其他文件,如需要確定買受人是否收到,則以買受人提供的收據爲依據。

第27部分 法律法規及標準

第193條 基本權利:民法通則、合同法。

第194條 繼承婚姻:繼承法、婚姻法。

第195條 擔保保險:擔保法、保險法。

第196條 消費權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廣告法。

第197條 土地權利:土地法及實施細則、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本市實施《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辦法。

第198條 房產權屬: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權屬登記管理辦法、房地產經營管理條例、商品房銷售管理法。

第199條 商業祕密:反不正當競爭法。

第200條 知識產權:商標法、專利法、著作權法。

第201條 規劃建築:規劃法、北京城市規劃條例、建築法、本市建築市場管理條例。

第202條 銷售許可: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本市內銷商品房管理暫行規定(95—4—18)、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本市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

第203條 面積質量: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築質量管理條例、市建築質量管理條例、住宅設計規範、本市建設工程質量條例、商品房銷售面積測量與計算。

第204條 小區規劃: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範、建設部及有關機構頒發的各種強制性規定。

安置房買賣協議書模板 篇20

出賣人:

買受人:

甲方欲將位於**小區的房產一套出售給乙方。現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一事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拆遷安置房屋座落在**小區**室(見附件的平面圖),安置房屋面積爲**平方米,公共部位共有分攤建築面積爲**平方米,房屋用途爲住宅。現尚未辦理產權證。

第二條、本合同中所述房屋爲甲方拆遷安置房,是甲方的家庭共同財產。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不存在房屋抵押,債權債務,以及其他權利瑕疵。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第三條、上述房產的交易房屋面積和價格:

買賣房屋面積爲**平方米,按**元/每平方米計價,共計人民幣**元整(大寫:*拾*萬*仟元整)。

第四條、付款時間與方式:

本合同簽署後乙方應將購房款拾萬千元整(¥*元)交付給甲方,該款在簽訂合同當日支付。餘款**萬元在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後三日內付清。甲方的銀行帳戶:開戶行建行,戶名:000,賬號。乙方可現金支付給甲方也可將購房款存入甲方上述的帳戶。

第五條、房屋交付:

1、本合同簽署後,甲方應將所持有的《安置協議書》原件交由乙方保管;

2、甲方應在通知交房後五日內,將約定買賣的房屋及其附帶的鑰匙全部交付給乙方,由乙方所有。

第六條、關於產權登記及過戶的約定:

對本房屋以後需要辦理房屋產權證,土地證等其它手續,經甲乙雙方協商,按以下約定進行。

1、買賣房屋辦理到甲方名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及其他手續所需繳納的稅收和費用均由甲方承擔。辦理到甲方名下後,甲方應自領取之日起三日內,將領到的產權證書交由乙方。

2、在已辦理到甲方名下房屋產權證,土地證等其它手續之後,甲方應告知乙方,並自甲方辦理房屋產權證到自己名下後的3日內甲方須無條件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過戶手續,所須相關費用(包含雙方交易費、營業稅等)全部由乙方承擔。甲方應該提供一切與之有關的手續及資料(原房屋產權人的產權證及國土證,原房屋產權人結婚證及複印件,原房屋產權人夫妻雙方身份證複印件,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書面意見等),不得用任何方式拒絕阻撓。

第七條、補償費和建築差價的享有和承擔

1、根據甲方和**市土地儲備中心簽訂的安置補償協議,指揮部應給付給甲方的臨時安置補助費,每平方米每個月*元,由乙方享有,並從首付款中預先扣除一年的安置補助費(*元),超過一年的安置補助費由甲方再補給乙方,不足一年乙方應返還差價給甲方。

2、安置房應支付給指揮部的建築差價全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違約責任條款:

1、乙方沒有按照約定的期限內將房款交付給甲方,逾期達到一個月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並承擔逾期付款的購房款日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2、甲方在交房後未按約定將房屋及其附帶的鑰匙全部交付給乙方的,視爲甲方違約,甲方應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叄拾萬元整給乙方。

3、甲方在接到辦理房屋產權通知後逾期10日不去相應機構辦理產權證和土地證的,視爲甲方對乙方的違約,甲方應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叄拾萬元整給乙方。

4、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若甲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或要求甲方退還乙方已付房款,並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的利息款,同時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叄拾萬元整給乙方。

5、甲方不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將房屋和產權證書交付給乙方,視爲甲方違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交付房屋和產權證書,並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叄拾萬元整。

6、甲方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在出證後超過30天不協助乙方辦理房產過戶手續的,視爲甲方違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履行合同,並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叄拾萬元。

第九條、合同無效的特別約定:

若本合同無效,甲方特別聲明在本合同確認無效的十日內賠償乙方經濟損失叄拾萬元整。

第十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本着友好協商,公平合理的原則簽定本合同,簽定本合同後,雙方應嚴格遵守執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一致同意向本合同的簽署地所轄地方法院----*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由甲方、乙方共同協商解決,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之時生效。本合同中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產權人共持一份,乙方一份,另一份留存備查。

甲方(簽字生效):

乙方(簽字生效):

**年**月**日**年**月**日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