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字樓購房合同(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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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字樓購房合同 篇1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

寫字樓購房合同(通用3篇)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標準寫字樓和使用配套場地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 基本情況:

1、 乙方購買甲方坐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新村)___支弄_____________號________號寫字樓______層,寫字樓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平方米,並配套場地______________平方米,按房產證爲準。

2、 土地使用權限爲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實際年限按產權證。

3、 寫字樓區域東側在_______米內、南側到_________米內、西側到_________米內、北側到__________米內。

二、 寫字樓價格及其它費用:

1、 寫字樓價格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元(大寫),總價(含人民幣土地價格)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大寫)

2、 土地使用稅費按國家有關規定由_______方每年支付給有關部門。

3、 乙方在甲方園區內的物業管理費每年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

三、 付款方式、期限及交房期:

1、 寫字樓總價分二次付清,簽約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萬元(大寫)

(1)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甲方把寫字樓通過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後交付乙方使用,同時乙方在收到甲方寫字樓後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萬元(大寫);

(2)其餘房款應在甲方辦妥相關產權交易後(以產權交易中心核發產權證之日爲準)6日內一次性付清,在辦理中產生的契稅由乙方負責。

2、以上付款以轉帳或現金方式支付均可,逾期交款處以滯納金按銀行利息的二倍,如乙方逾期超過三個月不付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違約金給甲方,違約金按寫字樓和土地總價的10%計;若甲方不能辦理土地、房產二證,或將土地、寫字樓抵押給任何第三方,則售房合同無效,甲方無條件全額退還乙方所有的購房款,並按寫字樓和土地總價10%支付給乙方作爲違約金。

四、 其他規定:

1、 甲方在辦理好產權證後再給乙方協助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在辦理中發生的所有費用契稅、工本費等由乙方負責支付。

2、 乙方所購產權房可以自由轉讓或出租給其他方辦業,但必須通知管理方,受讓或承租方企業可以以本寫字樓地址進行工商註冊。

3、 寫字樓內土地屬批租,廠區內按現有的設施配套使用給乙方,未經有關部門同意,不得擅自搭建簡易棚及房屋,甲方須協助乙方辦理搭建祕備的簡易棚手續。

4、 乙方所購房屋不得拆除,不得在其中舉辦高污染、高用電量的項目。

5、 乙方在所購房屋內組織生產、經營或生活必須遵紀守法,恪守管理制度,照章納稅,按其交付各項規定費用。

6、 乙方使用的用電和用水增容量由乙方提出申請,甲方予以協助辦理,增容費用由乙方向有關部門按規定交納。

7、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補充確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 甲方在完成售房的全過程後,則乙方有權支配和使用該寫字樓,甲方無權干涉。

9、 本寫字樓的質量保修期爲交付後一年內有效。

五、 本合同主體及責任:

1、 甲方: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2、 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所繫法定代表人,具有連帶及擔保責任)

六、 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和執一份,房產管理局和公證處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 簽名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 簽名蓋章):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

寫字樓購房合同 篇2

賣方: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擁有的房產(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廠房、店面),建築面積爲_____平方米。(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___________號)

第二條 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爲:單價:人民幣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作爲購房定金。

第三條 付款時間與辦法:

1、甲乙雙方同意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申請銀行按揭(如銀行實際審批數額不足前述申請額度,乙方應在繳交稅費當日將差額一併支付給甲方),並於銀行放款當日付給甲方。

2、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於產權交割完畢當日付給甲方。

第四條 甲方應於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____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並應在交房當日將_________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 稅費分擔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並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稅費由_______方承擔,中介費及代辦產權過戶手續費由______方承擔。

第六條 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後,若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____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並自違約之日起____日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第七條 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條 本合同如需辦理公證,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產權人一份,甲方委託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廈門市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公證處各一份。

第十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寫字樓購房合同 篇3

出租方:

承租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年月日

甲方乙方

註冊地址:註冊地址:

通訊地址:通訊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理人:授權代理人:

聯繫人:聯繫人: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郵箱:郵箱: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納稅人登記號:納稅人登記號:

目錄

第一條租賃寫字樓概況

第二條租賃用途

第三條租賃期限及交付日期

第四條租賃費用及支付期限、方式

第五條租賃寫字樓產權

第六條租賃寫字樓物業事宜

第七條寫字樓租賃期內費用事宜

第八條維修養護、裝修裝飾

第九條轉租、續租

第十條甲方權利義務

第十一條乙方權利義務

第十二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爭端解決方式

第十五條其他

附件一:寫字樓的平面圖、施工圖、線路圖、建築面積計算書

附件二:創業大廈乙方租賃、公用等區域劃分圖

附件三:寫字樓內裝修、附屬設施及設備狀況等交接清單

附件四:《煙臺高新區科技創業大廈工程查驗報告》

附件五:《合同清單》包括但不限於:水、電、暖、天然氣、物業合同與已入駐企業簽訂合同等等。

煙臺高新區科技創業大廈租賃合同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甲方:煙臺高新城市投資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煙臺高新科創發展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開發建設的創業大廈部分寫字樓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租賃寫字樓概況

1.1甲方開發建設的煙臺高新區科技創業大廈位於煙臺市高新區,總建築面積爲149331.5平方米,建築層數爲地上30層、地下2-3層,部分已用於企事業單位辦公。

1.2爲了扶植企業發展,構築孵化基地,促進區域經濟發展,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一致,甲方自願將煙臺高新區科技創業大廈的部分寫字樓出租給乙方經營使用。具體租賃區域詳見本合同附件。

1.3由於煙臺高新區科技創業大廈仍屬在建工程,尚未經竣工驗收,因此本合同項下租賃寫字樓面積待定,甲、乙雙方商定於租賃寫字樓交接前,由甲方負責委託房地產測繪單位進行實際測繪,並以實際測繪面積作爲租金與物業管理費等費用的計算依據。

1.4租賃寫字樓位於煙臺高新區科技創業大廈內,租賃寫字樓的平面圖、施工圖、線路圖與建築面積計算書等均列爲本合同附件,甲、乙雙方應簽字蓋章確認。

1.5租賃寫字樓的現有裝修、附屬設施及設備狀況等概況,甲、乙雙方以交接清單的方式列爲本合同附件,並經甲、乙雙方應簽字蓋章確認。甲、乙雙方同意以該附件作爲甲方向乙方交付租賃寫字樓的驗收依據。

1.6對於本合同附件中列明確認的大廈公用部位,乙方有權在其認爲合適的時間、條件和期限內,舉行或允許他人組織儀式、展覽或陳列商品。

第二條租賃用途

2.1乙方租賃寫字樓作爲辦公使用,並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寫字樓使用規定。

2.2乙方在租賃期內應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租賃寫字樓,不擅自變更。

2.3乙方不得在創業大廈內堵塞任何進出口、樓梯、平臺、通道、自動樓梯、電梯、大堂等公用部位或堆放任何裝箱、紙盒、垃圾等任何障礙物。

第三條租賃期限及交付日期

3.1寫字樓租賃期爲年,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3.2甲方應於年月日前將本合同項下乙方租賃的寫字樓及附屬設施、設備等按照合同約定全部交付給乙方,並應提前5個工作日向乙方發出書面交房通知,交房通知上應載明租賃寫字樓的交付日。

3.3本合同的交付日是指上述第3.2條規定的甲方應將乙方租賃寫字樓交付乙方,並在書面交房通知上載明的日期如交付日變更,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並經乙方同意。

3.4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遲延交付,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交付日順延至不可抗力因素消失之日如甲方非因不可抗力因素遲延向乙方交付租賃寫字樓超過日,乙方有權書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3.5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租賃寫字樓,但應給予乙方合理必要的騰遷期間。

第四條租賃費用及支付期限、方式

4.1甲、乙雙方約定,租賃寫字樓的租賃單價爲400元/平方米/年,年租金計算方式爲租賃單價×租賃面積,租賃費用在租賃期內不得變動。

4.2本合同項下租賃費用每年支付一次,乙方應於每年的

月日前向甲方支付。如果交付日爲星期六、星期天或法定節假日,則交付日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

4.3租賃費用由煙臺市高新區財政局通過乙方賬戶轉賬支付至甲方指定賬戶:

開戶銀行:

帳號:

戶名:

第五條租賃寫字樓產權

5.1本合同項下租賃寫字樓所在的煙臺高新區科技創業大廈系由甲方開發建設的,20__年底開始投入使用,目前尚未取得整體竣工驗收合格證,仍處於收尾施工過程中,房屋產權證尚未辦理,土地證號爲。

5.2甲方保證本合同項下租賃寫字樓權屬清楚,無任何產權糾紛,甲方對本合同項下租賃寫字樓享有完全的所有權、處分權,並保證本合同項下租賃寫字樓無他項權利設定及債務承擔,不存在被抵押、查封、拍賣、擔保等限制權利的情形,甲方所提供的所有相關文件資料均真實、合法、有效,否則,如產生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負責,與乙方毫無干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租賃寫字樓物業事宜

6.1甲方已於20__年6月25日與深圳市明喆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簽訂了《煙臺高新區科技創業大廈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由深圳市明喆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全面負責煙臺高新區科技創業大廈的物業服務事宜。

6.2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本合同簽訂後,就乙方租賃的寫字樓區域,由甲方負責協調深圳市明喆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與乙方另行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6.3乙方需承擔的物業費用包括如下二個部分:①本合同項下乙方租賃寫字樓區域的物業費用②煙臺高新區科技創業大廈內公用部位的物業費用中乙方應承擔部分,乙方按照乙方租賃面積/總建築面積的比例承擔。大廈餘下部分的物業費用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6.4甲方應按照乙方租賃面積/總建築面積的比例,將煙臺高新區科技創業大廈的物業基金、維修基金等,支付給深圳市明喆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日後用於乙方租賃寫字樓的日常維修維護。

第七條寫字樓租賃期內費用事宜

7.1煙臺高新區科技創業大廈內電梯用電、走廊用電、衛生間用水、用電等統一計入公共能源費,租賃期內,公共能源費3.5元/平方米,乙方按照租賃面積承擔。

7.2在租賃寫字樓交接前,甲方負責對乙方租賃寫字樓範圍內每戶安裝電錶,安裝費用由甲方承擔。租賃期內,乙方按照實際用電數承擔電費,甲方不加收任何服務費用。

7.3甲方負責與清泉熱力公司協調中央空調製冷、制熱費用等事宜,租賃期內,中央空調製冷、制熱費用單價爲元/平方米,乙方按照乙方租賃面積承擔。

7.4本大廈內負1層食堂需使用天然氣,相關費用由乙方根據實際使用量進行結算。

第八條維修養護、裝修裝飾

8.1租賃期間,乙方租賃的寫字樓或其附屬設施如有損壞或故障時,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小時內派員無償進行維修。甲方逾期不維修或經維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聘請第三方代爲維修,由此所支出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8.2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租賃寫字樓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乙方過錯致使租賃寫字樓或其附屬設施損壞的,乙方負責維修。

8.3租賃期間,甲方應保證寫字樓及其附屬設施均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承擔對寫字樓及其附屬設施進行檢查、養護的義務,費用由甲方承擔。需檢查、養護時應提前3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避免影響乙方對租賃寫字樓及其附屬設施的正常使用,但出現緊急情況或經乙方同意則可不受該約束。

8.4租賃期內,乙方對租賃寫字樓享有裝修裝飾及增設附屬設施、設備的權利,但不得改變寫字樓的承重及主體結構,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對裝修裝飾及增設的附屬設施、設備享有所有權,其維修責任由乙方承擔。

8.5本合同租賃期屆滿或合同終止後,乙方有權將其裝修裝飾及增設附屬設施、設備拆走,就不能拆除部分,可由甲、乙雙方協商作價給甲方。

第九條轉租、續租

9.1租賃期內,乙方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租賃寫字樓轉租給第三方,不受甲方限制。乙方自行與第三方簽訂租賃合同,租賃費用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水電費、中央空調製冷制熱費、物業管理費等費用均由第三方直接與深圳市明喆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結算。

9.2本合同租賃期限屆滿前,乙方如有意向續租,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就續租事宜簽訂《補充協議》,附於本合同後,作爲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

9.3同等條件下,乙方在本租期內如無重大違約,乙方享有優先續租權。

第十條甲方權利義務

10.1甲方在租賃期內不得轉讓、轉租本合同項下的寫字樓。

10.2甲方應負責完善煙臺高新區科技創業大廈的消防系統及設施,並承擔全部費用,保障消防安全。

10.3煙臺高新區科技創業大廈現已有25家企業,系由乙方招商引資入駐,甲方應負責與財政部門溝通、落實該25家入駐企業租賃費用中的財政補助部分,年月日前爲4381118元,年月日後爲37659455元。

10.4甲方應按照法律、法規之規定向政府有關部門繳納所有應由甲方承擔的稅費。

10.5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日向乙方交付可正常使用的寫字樓及附屬設施、設備。

10.6在租賃期內,甲方如擬對煙臺高新區科技創業大廈進行改建、增建或裝修的,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

10.7甲方除按本合同約定行使甲方權利外,不得對乙方正常合理使用本合同項下租賃寫字樓及公用部位進行干擾或妨礙。

10.8因甲方原因,煙臺高新區科技創業大廈在未取得竣工驗收合格證的情況下已投入使用,存在重大隱患,甲方應負責辦理竣工驗收手續。本合同簽訂後,如因未取得竣工驗收合格證,致使本合同或乙方與第三方簽訂的租賃合同無法履行,甲方應承擔全部的法律責任及後果如第三方向乙方追究法律責任,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10.920__年5月,乙方委託均豪物業聯合甲、乙雙方及施工單位、深圳市明喆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組建工程查驗組,針對煙臺高新區科技創業大廈進行現狀查驗。根據均豪物業出具的《煙臺市高新區創業大廈工程查驗報告》可知,煙臺高新區科技創業大廈存在衆多安全隱患及施工遺留問題,甲方已簽字蓋章確認,對該查驗報告予以認可,並承諾在使用過程中負責進行整改、維修。

10.10對上述查驗報告中的安全隱患,甲方應負責處理、解決。本合同簽訂後,如因上述查驗報告中的安全隱患導致發生的安全責任事故,給乙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財產損失的,均由甲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及後果,與乙方毫無干系如第三方向乙方追究法律責任,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10.11對上述查驗報告中的施工遺留問題,甲方應負責處理、解決。本合同簽訂後,如因上述查驗報告中的施工遺留問題導致的一切法律責任及後果均由甲方承擔,與乙方毫無干系。

第十一條乙方權利義務

11.1乙方應在財政撥款到達乙方賬戶後及時向甲方支付租賃費用。

11.2乙方應按照法律、法規之規定向政府有關部門繳納所有應由乙方承擔的稅費。

11.3乙方應保持租賃寫字樓及附屬設施設備等的清潔完好及可使用狀態。

11.4乙方及其僱員、承租企業應嚴格遵守大廈管理規定,不得影響甲方和物業公司對大廈的正常管理。

11.5乙方不得將武器、彈藥、硝石、火藥、火油或其他易燃易爆類危險品、違禁品、或可能威脅大廈安全的物品帶進或存放在大廈內。

11.6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大廈外部包括公共通道、窗戶、外牆或頂部展示、樹立、黏貼或懸掛任何標誌、文字、海報、旗幟、廣告牌、或告示等。

11.7乙方及其承租企業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之規定,合法進行經營活動。

11.8乙方可無償使用負1層食堂及其附屬設施、設備,折舊費由乙方支付。食堂下層爲高壓配電室,但地下防水未做好,且無法根本解決,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一旦產生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及後果,與乙方毫無干系。

11.9煙臺高新區科技創業大廈內所有的停車場,室外固定車位個,室內車位個,除管委使用部分外,全部歸乙方管理和使用。

第十二條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2.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變更本合同,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12.2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在租賃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①大廈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②大廈因社會公共利益被依法徵用的。

③大廈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寫字樓拆遷許可範圍的。

④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該寫字樓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⑤大廈被司法、行政機關依法限制其房地產權利或出現法律、法規禁止出租的其他情況。

12.3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守約方有權書面通知違約方解除本合同,並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①甲方交付的租賃寫字樓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

②甲方交付的租賃寫字樓經權威部門鑑定存在嚴重缺陷,實際危及乙方安全的。

③租賃寫字樓在出租前已存在抵押、產權轉移等產權受限情形的。

④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改變寫字樓用途,致使寫字樓損壞的。

⑤因乙方原因造成寫字樓主體結構損壞的。

⑥乙方利用該寫字樓從事非法活動的。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3.1租賃期間,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因租賃寫字樓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的,甲方應賠償乙方的直接經濟損失。

13.2本合同簽訂後,任一方不得無故終止本合同,否則,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直接經濟損失。

13.3租賃期內,乙方應按時支付租賃費用,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13.4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均應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否則,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限期整改逾期,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免責條款

14.1因甲方或物業公司無法預見及預防之原因,造成煙臺高新區科技創業大廈內電梯、消防保安設施、中央空調系統等設施設備發生故障造成干擾或不便,但有證據證明損害事件的發生系一方或他方過錯責任的除外。

14.2因颱風、地震、海嘯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爭端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產生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先經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應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十六條其他

16.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6.2如本合同的任何規定在任何方面成爲無效或不合法,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合法有效性。

16.3本合同規定的甲方和乙方各自的權利和補救措施,不應排除或替代各方根據法律所應有之權利和補救措施。

16.4甲、乙雙方的地址、電話、傳真、銀行賬戶等信息均以本合同記載爲準如有變更,需提前3天以函件形式通知對方,否則一方按本合同約定的信息發送的函件均視爲已收悉。

16.5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6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所有補充協議、附件,甲、乙雙方均應簽字,加蓋公章、騎縫章,予以確認。

16.7本合同經甲、乙雙方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司公章後生效。

16.8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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