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煤炭購銷合同(通用2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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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煤炭購銷合同 篇1

?甲方:*煤礦

山西省煤炭購銷合同(通用22篇)

乙方:*公司

爲了搞好煤炭的購銷工作,本着友好合作和維護雙方利益精神,經甲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 交貨方式

1、 乙方到甲方煤場提貨,乙方自行解決運輸問題。

2、 方須按甲方的要求提貨,保證甲方煤場不積壓,以不影響甲方生產爲準。

二、 煤炭質量要求(以甲方化驗數據爲準)。

1、 發熱量5400以上。

2、 揮發份22%以上。

3、 灰份26以下。

4、 全水分6%以下。

5、 如質量出現問題,乙方在提貨時,應及時提出,由雙方協商解決。

三、 價格及金額

1、 基價210元/噸,另加稅收及各中費用約計43元,合計253元。

2、 其中稅收及各中費用43元,由甲方帶收帶交。

3、 價格實行以自然月爲一個價,如有變化,甲方需於當月25日或25以前告知乙方下月煤炭價格的調整情況。

4、 提供地方規定價款的增值稅發票,基價200元,另加稅率13%。

5、 提供資源補償費相關憑證。

四、 付款方式

1、乙方採取預付款方式,每次向甲方預付10萬元或10萬元以上,然後甲方發貨,甲方不賒銷。

2、甲方收到乙方煤款後,開收據交付乙方,以備記帳和結算之用。

五、 數量計量

1、甲方電子磅稱量爲準,雙方共同監磅。並在過磅單上簽字。

2、有疑問協商解決。

七、本合同若與國家有關法律相 左,按國家相關法律執行。

八、合同期限:自20__年3月1日至20__年3月31日止。

九、合同若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工商部門仲裁。

十、 合同一式3份,甲方執2份,乙方執1份。

甲方蓋章簽字:

乙方蓋章簽字:

二○○六年二月二十二日

山西省煤炭購銷合同 篇2

甲方(銷售方)

乙方(購買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煤炭品種、數量、價格

品種

數量(噸)

單價(元/噸)

總 價(元)

(數量×單價)

含稅

不含稅

合計金額(人民幣大寫):

第二條 煤炭質量

成份

標準

水分

全硫

灰分

揮發分

發熱量

灰融點

(ST)

粒度

固定碳

粘結度

空氣

乾燥基

烘乾基

第三條 交(提)貨時間、地點及方式

1.交(提)貨時間:

2.交(提)貨地點:

3.交(提)貨方式:

第四條 煤炭驗收

1.煤炭交(提)貨後,由雙方約定在 日內完成驗收。

2.質量確認:雙方同意以 檢驗結果爲準。

3.數量確認:雙方約定 。

實際裝載數量允許合同數量(± %)溢(虧)噸。

第五條 支付方式

經甲乙雙方商定,乙方可選擇下述第 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約定時間如期足額將煤炭貨款支付給甲方。

1.在簽署本合同後 日內,支付全部貨款。

2.煤炭裝運後,按裝運數量先支付 %貨款,在驗收確認後 日內,付清全部貨款。

3.在煤炭經驗收交接並辦妥有關手續後 日內付清全部貨款。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支付煤炭貨款的,應當每日按照逾期支付部分貨款的 %向甲方償付違約金。逾期付款超過 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2.甲方逾期交付煤炭的,應當每日按照逾期交付部分貨款的 %向乙方償付違約金。逾期交付超過 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3.甲方交付煤炭質量不符合約定的,雙方約定按照以下方式處理:

4.甲方交付煤炭數量不符合約定的,雙方約定按照以下方式處理:

5.其他違約責任:

第七條 其他約定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

雙方發生爭議的,可協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也可提請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不願意仲裁的,請雙方在簽署合同時將此仲裁條款劃去)。

第九條 附則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賬號:                         開戶銀行賬號:

納稅人登記號:                         納稅人登記號: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山西省煤炭購銷合同 篇3

購貨單位(需方):供貨單位(供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有關政策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一、產品名稱、單位數量、價格。

二、驗收方法,交(提)貨地點:雙方現場取樣,以需方化驗爲準,如雙方有異議雙方進行復檢,以需方計量爲準。

三、運輸方式及費用承擔:以雙方協商爲準。

四、結算方式及期限:現金或銀行匯票。

五、違約責任:違約方負責後果。

六、其他:雙方協商解決。

附則:1、本合同依法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全面履行,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

因故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經雙方協商、依法另立協議。

2、本合同二份,副本一份,送貨一份

需方:供方:稅號:稅號:開戶銀行:開戶銀行:賬號:賬號:行號:行號:

簽訂日期:

山西省煤炭購銷合同 篇4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交貨時間及數量

交貨時間數量原煤產地

自簽定合同之日起15天供貨完畢

二、交貨地點:甲方貨場

三、煤炭運輸時間:按甲方要求時間運輸。

四、質量要求(以甲方中心化驗室化驗數據爲準)

1、收到基低位發熱值:e.a≥5000cag

2、揮發份:ad22%―28%

3、全水份:≤8%

4、含硫量:≤0.7%

5、焦渣特性:2―5

6、灰份:aad≤24%

7、粒度:粒度小於3佔30%以下,大於3佔70%以上

五、價格及金額

乙方煤炭達到第四條要求,在5000cag的'基礎上,定價爲元噸(按1票結算)高於5000cag的價格見本合同第七條第四款。

六、煤炭檢驗

1、煤炭檢驗數據以甲方中心化驗室出具的檢驗報告爲準。

2、煤炭到貨後,須先經甲方中心化驗室到乙方存貨點(或車內)取樣化驗。如達到第四條質量要求,甲方通知乙方進煤200-300噸進行試燒。如煤炭適合甲方爐型則繼續履行合同。如不適合甲方爐型則中止該批合同,乙方損失自負。

3、乙方批量供煤過程

(1)汽車運輸甲方每500噸化驗一次,連續二次不合格,中止執行合同,責任乙方自負。

(2)火車運輸到站後甲方負責到火車站取樣化驗,確定是否接收,運輸中每500噸化驗一次,連續二次不合格,中止執行合同,責任乙方自負。

4、在取樣化驗過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驗室、熱源部、物資供應部人員參加,乙方安排人員參加,取樣完畢後,按要求填寫_________總公司入場煤炭取樣會簽單。

5、在進煤過程中,發現乙方明顯摻假作弊,立即終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驗室單獨取作弊部_____驗,並將化驗結果作爲該批次的結帳依據,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七、獎罰措施

1、合同簽定的同時,乙方應向甲方交納5萬元的合同保證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嚴格按甲方進煤計劃和本合同有關質量要求供貨,因供貨不及時或未達到本合同有關質量要求給甲方生產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所交保證金甲方不再退還(或從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3、全水份大於8%的部分,按比例扣除重量。

4、收到基低位發熱值在4901-5000cag之間,扣減10元噸,在4801-4900cag,扣減20元噸,低於4800cag拒收,甲方終止合同,已入庫部分按熱值與噸煤產氣量理論值折算扣款。

5、收到基低位發熱值5000cag――5500cag內,每增加100cag,價格上調10元噸,在5500cag――5800cag內,發熱量每增加100cag,價格上調5元噸,大於5800cag不再上調價格。

6、含硫量在指標要求範圍內每高於0.1%,價格下調5元噸。

7、揮發份在指標要求範圍內每降低1%,價格下調10元噸。

八、數量計量

以甲方地中衡稱量爲準,雙方共同監磅。如需外委稱重,需有甲乙雙方共同監磅,並在過磅單上簽字。

九、付款方式及時間

全部接貨並驗收合格後,乙方按要求出舉發票,甲方在十五個工作日內付清貨款。

十、本合同如有變更,雙方另立供貨合同。

十一、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區人民法院_____。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開戶行及帳號:

開戶行及帳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西省煤炭購銷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爲了搞好煤炭的購銷工作,本着友好合作和維護雙方利益精神,經甲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 交貨方式

1、 乙方到甲方煤場提貨,乙方自行解決運輸問題。

2、 方須按甲方的要求提貨,保證甲方煤場不積壓,以不影響甲方生產爲準。

二、 煤炭質量要求(以甲方化驗數據爲準)。

1、 發熱量5400以上。

2、 揮發份22%以上。

3、 灰份26以下。

4、 全水分6%以下。

5、 如質量出現問題,乙方在提貨時,應及時提出,由雙方協商解決。

三、 價格及金額

1、 基價210元/噸,另加稅收及各中費用約計43元,合計253元。

2、 其中稅收及各中費用43元,由甲方帶收帶交。

3、 價格實行以自然月爲一個價,如有變化,甲方需於當月25日或25以前告知乙方下月煤炭價格的調整情況。

4、 提供地方規定價款的增值稅發票,基價200元,另加稅率13%。

5、 提供資源補償費相關憑證。

四、 付款方式

1、乙方採取預付款方式,每次向甲方預付10萬元或10萬元以上,然後甲方發貨,甲方不賒銷。

2、甲方收到乙方煤款後,開收據交付乙方,以備記帳和結算之用。

五、 數量計量

1、甲方電子磅稱量爲準,雙方共同監磅。並在過磅單上簽字。

2、有疑問協商解決。

七、本合同若與國家有關法律相 左,按國家相關法律執行。

八、合同期限:自20__年3月1日至20__年3月31日止。

九、合同若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工商部門仲裁。

十、 合同一式3份,甲方執2份,乙方執1份。

甲方蓋章簽字:

乙方蓋章簽字:

二○○六年二月二十二日

山西省煤炭購銷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了搞好煤炭的購銷工作,本着友好合作和維護雙方利益精神,經甲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 交貨方式

1、 乙方到甲方煤場提貨,乙方自行解決運輸問題。

2、 方須按甲方的要求提貨,保證甲方煤場不積壓,以不影響甲方生產爲準。

二、 煤炭質量要求(以甲方化驗數據爲準)。

1、 發熱量5400以上。

2、 揮發份22%以上。

3、 灰份26以下。

4、 全水分6%以下。

5、 如質量出現問題,乙方在提貨時,應及時提出,由雙方協商解決。

三、 價格及金額

1、 基價_______元/噸,另加稅收及各中費用約計_______元,合計_______元。

2、 其中稅收及各中費用_______元,由甲方帶收帶交。

3、 價格實行以自然月爲一個價,如有變化,甲方需於當月25日或25以前告知乙方下月煤炭價格的調整情況。

4、 提供地方規定價款的增值稅發票,基價_______元,另加稅率_______%。

5、 提供資源補償費相關憑證。

四、 付款方式

1、乙方採取預付款方式,每次向甲方預付_______萬元或_______萬元以上,然後甲方發貨,甲方不賒銷。

2、甲方收到乙方煤款後,開收據交付乙方,以備記帳和結算之用。

五、 數量計量

1、甲方電子磅稱量爲準,雙方共同監磅。並在過磅單上簽字。

2、有疑問協商解決。

七、本合同若與國家有關法律相 左,按國家相關法律執行。

八、合同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九、合同若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工商部門仲裁。

十、 合同一式3份,甲方執2份,乙方執1份。

甲方蓋章簽字: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山西省煤炭購銷合同 篇7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交貨時間及數量

交 貨 時 間數量原 煤 產 地

自簽定合同之日起15天供貨完畢

二、交貨地點:甲方貨場

三、煤炭運輸時間:按甲方要求時間運輸。

四、質量要求(以甲方中心化驗室化驗數據爲準)

1、收到基低位發熱值:q_____。ar ≥ 5000kcal/ kg

2、揮發份:vad22 %―28 %

3、全水份:mt ≤ 8 %

4、含硫量:st。ad ≤0。7 %

5、焦渣特性:2―5

6、灰份:aad≤24 %

7、粒度:粒度小於3mm佔30%以下,大於3mm佔70%以上

五、價格及金額

乙方煤炭達到第四條要求,在5000 kcal/ kg的基礎上,定價爲元/噸(按1票結算)高於5000 kcal/ kg的價格見本合同第七條第四款。

六、煤炭檢驗

1、煤炭檢驗數據以甲方中心化驗室出具的檢驗報告爲準。

2、煤炭到貨後,須先經甲方中心化驗室到乙方存貨點(或車內)取樣化驗。如達到第四條質量要求,甲方通知乙方進煤200―300噸進行試燒。如煤炭適合甲方爐型則繼續履行合同。如不適合甲方爐型則中止該批合同,乙方損失自負。

3、乙方批量供煤過程

(1)汽車運輸甲方每500噸化驗一次,連續二次不合格,中止執行合同,責任乙方自負。

(2)火車運輸到站後甲方負責到火車站取樣化驗,確定是否接收, 運輸中每500噸化驗一次,連續二次不合格, 中止執行合同,責任乙方自負。

4、在取樣化驗過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驗室、熱源部、物資供應部人員參加,乙方安排人員參加,取樣完畢後,按要求填寫熱電燃氣總公司入場煤炭取樣會簽單。

5、在進煤過程中,發現乙方明顯摻假作弊,立即終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驗室單獨取作弊部_____驗,並將化驗結果作爲該批次的結帳依據,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七、獎罰措施

1、合同簽定的同時,乙方應向甲方交納5萬元的合同保證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嚴格按甲方進煤計劃和本合同有關質量要求供貨,因供貨不及時或未達到本合同有關質量要求給甲方生產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所交保證金甲方不再退還(或從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3、全水份大於8%的部分,按比例扣除重量。

4、收到基低位發熱值在4901―5000kcal/kg之間,扣減10元/噸,在4801―4900kcal/kg,扣減20元/噸,低於4800kcal/kg拒收,甲方終止合同,已入庫部分按熱值與噸煤產氣量理論值折算扣款。

5、收到基低位發熱值5000kcal/ kg――5500kcal/ kg內,每增加100kcal/kg,價格上調10元/噸,在5500kcal/ kg――5800kcal/ kg內,發熱量每增加100kcal/ kg,價格上調5元/噸,大於5800 kcal/ kg不再上調價格。

6、含硫量在指標要求範圍內每高於0。1%,價格下調5元/噸。

7、揮發份在指標要求範圍內每降低1%,價格下調10元/噸。

八、數量計量

以甲方地中衡稱量爲準,雙方共同監磅。如需外委稱重,需有甲乙雙方共同監磅,並在過磅單上簽字。

九、付款方式及時間

全部接貨並驗收合格後,乙方按要求出舉發票,甲方在十五個工作日內付清貨款。

十、本合同如有變更,雙方另立供貨合同。

十一、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黃島區人民法院_____。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開戶行及帳號: 開戶行及帳號:

年 月 日

山西省煤炭購銷合同 篇8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交貨時間及數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交貨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煤炭運輸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質量要求(以______________爲準)

1.收到基低位發熱值:______________

2.揮發份:______________

3.全水份:______________

4.含硫量:______________

5.焦渣特性:______________

6.灰份:______________

7.粒度:______________

五、價格及金額

六、煤炭檢驗

1.煤炭檢驗數據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爲準。

2.煤炭到貨後,須先經甲方中心化驗室到乙方存貨點(或車內)取樣化驗。如達到第四條質量要求,甲方通知乙方進煤________噸進行試燒。如煤炭適合甲方爐型則繼續履行合同。如不適合甲方爐型則中止該批合同,乙方損失自負。

3.乙方批量供煤過程(1)汽車運輸甲方每_____噸化驗一次,連續二次不合格,中止執行合同,責任乙方自負。(2)火車運輸到站後甲方負責到火車站取樣化驗,確定是否接收,?運輸中每______噸化驗一次,連續二次不合格,?中止執行合同,責任乙方自負。

4.在取樣化驗過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驗室、熱源部、物資供應部人員參加,乙方安排人員參加,取樣完畢後,按要求填寫熱電燃氣總公司入場煤炭取樣會簽單。

5.在進煤過程中,發現乙方明顯摻假作弊,立即終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驗室單獨取作弊部_____驗,並將化驗結果作爲該批次的結帳依據,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七、獎罰措施

1.合同簽定的同時,乙方應向甲方交納______萬元的合同保證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嚴格按甲方進煤計劃和本合同有關質量要求供貨,因供貨不及時或未達到本合同有關質量要求給甲方生產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所交保證金甲方不再退還(或從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八、數量計量

以甲方地中衡稱量爲準,雙方共同監磅。如需外委稱重,需有甲乙雙方共同監磅,並在過磅單上簽字。

九、付款方式及時間

全部接貨並驗收合格後,乙方按要求出據發票,甲方在十五個工作日內付清貨款。

十、本合同如有變更,雙方另立供貨合同。

十一、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黃島區人民法院_____。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

開戶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山西省煤炭購銷合同 篇9

買方:

賣方:

一.品種規格、質量、交提貨時間、數量

二.交提貨方式及合同期限

1.交提貨方式:秦皇島港港口平倉交貨。

2.合同期限:______年______月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質量、數量驗收標準和方法

1.質量以雙方共同委託秦皇島監督抽樣,以秦皇島船採化驗爲準。

2.數量以秦皇島港方水尺計量數爲準。

四.煤炭單價及獎懲

1.煤炭價格均按甲方向乙方開具下水作業單當天的秦皇島低位掛牌價下浮20元/噸爲裝船平倉價,增值稅一票結算。

2.以低位發熱量______大卡/爲基礎,每增加或減少一個大卡/,單價也相應增加或減少______元/噸;高於______大卡/不再加價。低於______大卡/拒收。如灰分高於20%拒收。揮發分小於24%或大於32%時拒收。含硫超過1%時拒收。如全水份大於16%,則超過部分每高於1%重量減1%。若煤炭質量屬於拒收標準,而買方同意接受,雙方重新議價。原煤中不可有機械雜質,如石塊,木塊或鐵塊,否則由此而造成的任何損失由賣方負責。

五.結算方法:僅能接收中國銀行、中信銀行______天信用證。

1.付款方式:合同簽訂後______個工作日內,買方通過中國銀行開出不可撤銷、不可轉讓的可議付______天的以賣方爲受益人的_____萬元信用證交給賣方銀行,在______個銀行工作日內由賣方銀行開出信用證總金額度2%的履約保函給買方,賣方在此信用證生效之日起20日內必須交付第一船貨物,______日內再交付_____萬噸。如需調整每批的結算數量,則由雙方另行商定。

2.買方憑賣方出示裝船下水單後,買方按每船煤炭下水單數量支付80%的貨款給賣方,待平艙後,賣方憑質量以秦皇島港商檢或檢驗報告單和數量以秦皇島港商檢或裝船水尺報告單爲依據開出增值稅發票一票買方結算20%餘款,多退少補,一船一結清貨款。買方有權進行單船配載。

3.銀行議付:賣方憑雙方確認的結算單、賣方開據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向銀行議付貨款。

4.賣方需在備足一船五萬噸貨物到港之前提前四天通知買方。

5.在秦皇島的檢驗費用由買方承擔。

內貿煤炭合同

六.結算票據;

1.賣方開具的稅務部門統一印製的全額增值稅專有發票一份。

2.質量以秦皇島港商檢檢驗報告單正本一份;

3.數量以秦皇島港商檢裝船水尺報告單一份。

七.違約責任:

1.如買方在合同簽訂後5個有效工作日內開不出信用證,本合同作廢。

2.賣方在收到信用證30天內無法供貨,則買方有權向銀行申請撤銷信用證,並收取信用證金額2%的保函金額。

3.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條款執行,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的後果不屬違約。4.信用證開出後5個銀行工作日內,買方未從賣方收到信用證額度2%履約保函,買方有權向銀行申請撤消信用證並終止本合同,賣方賠償信用證額度5%的經濟損失。

八.爭議解決:

1.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2.協商未果,訴諸法律。由合同簽約地法院裁決,並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爲最終裁定。

九.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一式四份,買賣雙方各執二份。

2.未盡事宜另立補充協議,蓋章後生效。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簽訂本合同後雙方互換五證,賣方提供鐵路大票,如賣方不能提供本合同作廢。

4.本合同面簽有效。

買方:

賣方:

簽訂日期:

山西省煤炭購銷合同 篇10

甲方(銷售方)__________

乙方(購買方)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煤炭品種、數量、價格

1.1煤炭品種爲 煤礦生產的 煤,數量以實際供應並驗收的爲準,長期供應,但每月保證供應__________________噸以上煤炭,發熱量在5200大卡以上,硫0.8左右,揮發6_15個之間,水10個以下。粒度最大不能超過50mm。

1.2 價格:發熱量在5200大卡以上按_________元結算,每降低100大卡降低________元/噸。(若煤炭掉價,乙方將提前六天通知甲方)

第二條 煤炭質量

注:_________________,煤質誤差按國家標準執行,煤炭質量要求以商丘裕東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的合同要求爲準。

第三條 交貨時間、地點及運輸方式

3.1交貨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煤廠

3.3運輸方式:火車運輸及費用由甲方負責,貨到夏邑火車站後轉汽車運輸,汽車車輛由乙方負責,但運費每噸_______元由甲方承擔。煤從火車站拉出以火車站的過磅爲準。甲方應給乙方到電廠的合理消耗(按國家標準),數量以電廠過磅爲準。如出現數量短少由乙方按價賠償。煤炭到火車站後,乙方保證三天運完3000噸,如不能運完,在站內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但火車到站卸車費、裝車費,站臺費等費用由甲方承擔(如果油價變動,運費按市場價調整)。

第四條 煤炭驗收

4.1 煤炭交貨後,由上去裕東發電有限公司於三日內完成驗收。

4.2 質量確認:_____雙方同意以商丘裕東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煤廠的檢驗結果爲準。(附數量單據)檢驗結束後,各種稅收由甲方負責交納。

第五條 貨款支付方式

5.1 乙方收到甲方向商丘裕東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煤廠的交貨驗收單據,票據齊全後以銀行國內信用證方式付清單據記載的全部煤炭款。

5.2 信用證支付的條件如下:甲方向乙方提供全額的增值稅發票。電廠煤質檢驗合格證明和過磅數量單據,雙方對上述單據驗證可蓋章後三日內(休息日除外)。甲方只能划走這批煤的總額,多餘的資金等下批甲方到貨後,符合上述條款可劃付。信用憑證到期不能履約有乙方收回信用憑證。

第六條 保證方式

6.1乙方應前期開具____________元的銀行信用證明交給甲方,甲方也應在永城市的銀行存入

______元的保證金,雙方同時到場共同簽字才能取款。時間爲 天。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 甲方如不能按約定的時間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以銀行國內信用憑證使用期限爲準)供應數量、質量符合合同規定的煤炭,存入永成銀行的保證金( )___________元作爲違約金歸乙方所有,並承擔違約責任。

7.2 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但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除外。(但必須有省級政府的證明)

第八條

8.1 各種稅收由甲方負擔,甲方每噸付給乙方純佣金__________元。

8.2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根據情況的變化,經雙方商定可另行協商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

9.1 雙方發生爭議的,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請_______________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山西省煤炭購銷合同 篇11

購銷合同,是指一方將貨物的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轉移給對方,對方支付價款的協議。購銷合同包括供應、採購、預購、購銷結合及協作、調劑等形式。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煤炭購銷合同範本五篇,歡迎閱讀參考!

煤炭購銷合同範本

(一)

購方: (以下簡稱甲方)

銷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長期合作的原則,現就甲乙雙方購銷煤炭相關事宜進行協商,並達成如下協議:

一、煤炭品種: 粉 煤。

二、煤炭數量: 10000 噸。

三、計量方式:以 乙 方過衡數爲準,乙方允許甲方在扣除 %的雜質後爲結算數量。

五、煤炭價格:

5.1 一般納稅人含稅價 195 元噸,合計 元人民幣。

5.2 一票結算到站價 元噸(含增值稅);合計 元人民幣。二票結算到站價 元噸(含增值稅 元噸、運輸稅 元噸)。合計 元人民幣。

5.3 質價掛鉤辦法:如所購煤炭發熱量低於 大卡千克,每降低1大卡千克扣除煤款 元噸,低位發熱量低於 大卡千克的煤,拒不接受。

六、付款及結算方式:

6.1甲方預付乙方煤款,每月月底甲乙雙方兌票覈實噸位後,乙方向甲方開據增值稅票及收款收據結算。

6.2結算或付款日期爲每月____日(如遇節假日結算或付款日期順延)。

七、驗收方式:

7.1 質量的確定:甲方對購進乙方的煤炭每月不低於3次的取樣化驗,如加權平均值不

符合質量標準,甲方有權按合同相關規定付款。乙方如對甲方化驗結果有異議,可在接到甲方化驗通知單一週內,提出複檢要求,複檢樣品以化驗副樣爲準。複檢結果如在誤差之內以原結果爲準,否則以副樣爲準,複檢費用由乙方承擔。

7.2如乙方的高溫煤、着火煤、矸石大等雜質煤進場,甲方按廢煤處理,並及時以書面或電傳的方式通知乙方到現場驗貨,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應在24小時內到場驗貨,乙方在24小時內未到場的,甲方按驗收結果處理。

八、提貨方式及運雜費結算:

甲方自行組織汽車運輸,運輸途中所遇風險及運雜費由甲方承擔。

九、不可抗力:

9.1甲乙雙方一旦因不可抗力而無法履行合同的事件發生後,應在24小時內將不可抗力事件或情況通知對方,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或雙方有義務採取措施,將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在受不可抗力影響的範圍內,有關方可免除其責任。

9.2 本合同所說的不可抗力是指《民法典》第六百三十八條所稱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可克服的客觀情況。

十、其它:

10.1雙方應認真履行合同,如有一方違反合同約定,則違約方向守約方承擔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10.2乙方必須按甲方指定的礦供煤,若甲方發現乙方串礦供煤則每發現一次向甲方支付10000元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由此產生的費用和遭受的損失。

10.3 乙方應做到均衡供應,保質保量完成合同規定的執行計劃。

10.4 提煤單內容必須依照甲方要求的格式及內容填寫清晰、準確、齊全,且加蓋煤礦銷售專用章,否則不予開結算票。

10.3煤炭價格隨行就市,如有變動則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4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若因本合同或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引發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選擇向鄂爾多斯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一、生效期限: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雙方合同專用章後立即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購銷合同範本

(二)

合同編號:

甲方(銷方):

簽訂日期:

乙方(購方):

簽訂地點:

經雙方協商一致,依照《民法典》簽訂本合同嚴肅執行。

一、交貨方式:黃,裝運港口離岸平倉交貨。

二、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乙方承租船舶並支付相關海運費用。甲方不承擔船舶虧載、移舶、滯期等一切支付。

三、付款及結算方式:實際結算數量以裝運港港口水尺數量爲準。乙方在裝船前以現匯方式預付20%定金及80%貨款。乙方未付清該筆貨款前。該船全部貨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處理該批貨物。

四、購銷雙方責任:甲方負責在收到貨款後聯繫下達港口裝船確認單,乙方負責辦理船舶到港其它手續。

五、購銷雙方違約責任:乙方如不能在裝船前付清貨款,甲方有權扣留20%定金作爲違約金,乙方需再行支付20%貨款。由此造成的一切違約責任和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在裝船港滯港產生船舶滯港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

六、其它約定事項:

⑴如雙方履行合同期間及區域內因發生不可抗力(如戰爭、封鎖、騷亂、鐵路及航道阻塞以及風災、火災、水災等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正常履行時,甲乙雙方不須對不能正常履行合同負責。

⑵煤質無獎罰。

⑶供貨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具體供貨期限視該煤種供貨情況而定)。

⑷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傳真件同具法律效力。

七、因本合同產生的經濟糾紛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甲方: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購銷合同範本

(三)

合同號: 簽訂地點:安徽(XX集團)

賣方:XX公司

安徽XX公司

買方:揚州XX公司

1、________年合同量及煤種

合同量爲20萬噸,煤種爲煙混煤。

2、價格

按上表質量標準,出礦含稅車板價爲480元噸。賣方墊付運雜費,買方承擔。

發熱量以5000cag爲基準,每升、降100cag,價格相應增、減6元噸(含稅)。

4、____區鐵路專用線費用:

6.1元噸(含稅)。

5、交貨方式及地點:火車散裝,____區專用線車板交貨。

6、計劃發運

無論市場情況如何變化,均應依雙方商定的分月供貨計劃均衡發運。如由於雙方生產等原因出現異常情況而導致不能正常均衡發運和接卸,應提前與對方協商。

7、計量、質檢方式

(1)、以賣方計量數據爲結算依據,買方進行復檢。

(2)、以賣方質量數據爲結算依據,買方進行復檢。

8、結算方式

執行二票結算,款到發貨。以賣方的計量、計質數據進行開票結算,買賣雙方按季度覈對結算數據,差異部分,雙方協商解決。

9、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爲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3____日止。

10、其他約定事項

(1)、價格、數量及質量等條款在執行期內雙方均可根據市場或 生產情況提出修訂意見,雙方協商解決,如無異議,合同則繼續執行。

(2)、解決合同糾紛方式:雙方協商解決,否則向合同履行地所在法院提起訴訟。

1

1、賣方統一收款單位名稱:XX公司

開戶銀行及帳號:中XX498X0145X1001稅務登記證:340

地址及郵編:____省____市洞山中XX12號 23

聯繫電話:055X1791 傳真:055X1780

1

2、買方結算單位名稱:揚州XX公司

開戶銀行及帳號:

稅務登記證號: 地址及郵編:

聯繫電話: 傳真:

賣方代表: (蓋章) 買方代表: (蓋章)

簽訂時間:

煤炭購銷合同範本

(四)

需方: 供方:

一、收貨人名稱、發到港、品種規格、質量、交(提)貨時間、數量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質量和數量驗收標準及方法: 以需方與寧XX公司簽訂的合同條款驗收標準爲準。

四、煤炭單價及執行期: 以需方與供方簽訂煤炭購銷合同爲準。

五、貨款、運雜費結算方式及結算期限: 需方與供方在簽訂合同生效後,按雙方約定:需方預付 萬貨款,供方每供滿 千噸符合電廠標準的煤,需方再預付 萬貨款,需方付給供方總額不超過 萬。

結算方式:本月雙方在電廠辦理結算單後,由需方開具增值稅發票,稅金以及運輸發票由供方承擔國家標準稅率。結算後,電廠貨款不足需方預付給供方的貨款,供方必須七個工作日內退還需方貨款及利潤,並保證電廠資金與需方合同約定的時間收回全部貨款。

如供方在電廠資金超出需方預付的貨款,需方與供方辦理結算後,電廠資金到需方賬戶 個工作日內付給供方。

六、違約責任:如一方違約按合同總貨款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七、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解決。

八、其它約定事項:

經雙方約定:

1、由供方完成《需方與供方方簽訂的合同》,在供煤期間所產生的費用以及質量、數量的變化、無論盈虧由供方承擔全部責任。

2、供方

甲方:乙方:日期:

煤炭購銷合同範本

(五)

供方:

需方:

一、產品、商標、型號、廠家、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

二、質量要求:供方對質量負責條件和期限,全硫a1%全水分a10%,灰分13%以內,空幹基揮歲份10%以內,以遵義素密化驗室爲標準。

注:灰分每超0.1扣3元一噸,灰分超過14由供方自己處理,硫每超過0.01扣3元一噸,超過1.2由供方自己處理,水份超過10%扣減噸位。

三、數量及交貨地址:先發1000噸以遵義南過磅爲準,

四、結算方式:先款後貨

五、雙方簽訂合同後需方先打定金20萬,供方收到定金三天內發貨到遵義南。

六、違約責任:按民法典有關條款執行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需方的仲裁委員會或人民法院處理。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簽訂生效

甲方: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西省煤炭購銷合同 篇12

供方:

需方:

一、產品、商標、型號、廠家、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

二、質量要求:供方對質量負責條件和期限,全硫∠1%全水分∠10%,灰分13%以內,空幹基揮歲份10%以內,以遵義素密化驗室爲標準。

注:灰分每超0.1扣3元一噸,灰分超過14由供方自己處理,硫每超過0.01扣3元一噸,超過1.2由供方自己處理,水份超過10%扣減噸位。

三、數量及交貨地址:先發1000噸以遵義南站過磅爲準。

四、結算方式:先款後貨

五、雙方簽訂合同後需方先打定金20萬,供方收到定金三天內發貨到遵義南站。

六、違約責任:按民法典有關條款執行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需方的仲裁委員會或人民法院處理。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簽訂生效。

甲方:乙方:年月日:

山西省煤炭購銷合同 篇13

甲 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

一、爲明確各方權利與義務,供需雙方在平等互利,自願一致的基礎上就煤炭購銷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共同簽訂【煤炭購銷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二、煤質調價

2.1 以表1品種的“發熱量”爲基準,實際交貨熱值每增減1 kcal/kg,價格增減(品種合同價格/基準發熱量)元/噸,同比例獎罰。若實際交貨值低於基準值____________kcal/kg以上,則超過______kcal/kg以上部分,每降低1 kcal/kg雙扣或拒收(小數點後保留三位,四捨五入)。

2.2 以表2品種的“硫分”範圍爲基準,實際交貨硫分符合規定範圍,價格不作調整,實際交貨“硫分”大於0.8%時,每超過0.1每噸扣2元,實際交貨“硫分”大於1.0%時乙方有權拒收或雙方價格另議。

2.3 除2.1和2.2條款明確的煤質調價指標,其它指標均不作爲調價的依據。如發生超出2.1和2.2條款所述煤質範圍的偏差,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三、合同價格:

一票含稅平倉價____________元/噸(全額一票增值稅),做爲本合同煤炭結算基準價。

四、交貨地點、方式及所有權的轉移

4.1 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 交貨方式:裝船港離岸平倉交貨。

4.3 貨物所有權自甲方收到乙方貨款時發生轉移,收貨單位以需方提供爲準。

五、數量、質量的確認

5.1 數量確認:以裝貨港港口過磅單數量爲準。

5.2 質量驗收:

5.2.1 由甲、乙雙方認可的裝船港具有資質的第三方(SGS)或華夏力鴻檢驗機構進行船採檢驗爲準,並以船採 檢驗報告爲準、並以此作爲結算依據。

5.2.2 甲、乙雙方有現場監督的權利,但不能影響和干預第三方(SGS)檢驗機構單位採、制、化工作在“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下獨立進行。

5.2.3 甲方應在受載煤船從裝船港離岸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將質量檢驗結果傳至乙方。甲、乙雙方如對數量、質量檢驗結果存有異議。可在受載煤船從裝船港離岸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雙方共同委託雙方認可的權威檢驗機構(SGS)進行復檢,並以此作爲最終結算依據,逾期視爲對質量檢驗結果無異議。複檢費用由與最終檢驗結果偏差較大的一方按照第三方(SGS)檢驗機構收費標準承擔。若偏差相同,則複檢費用由提議方承擔。偏差70大卡以內還遵守原檢驗結果。

六、運輸調度

6.1 海運承運單位由乙方指定。乙方應在裝船前7日內向甲方提供船期計劃,並在受載煤船到達裝船港前3天通知甲方船期動態預報。

七、結算及付款

7.1 乙方以傳真等方式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船務合同並加蓋公章確認後,本合同生效。

7.2合同簽訂後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船名(航次)辦理下水單,乙方見下水單付80%貨款,待第三方化驗報告和水尺單出來後,甲乙雙方覈算無誤後結清餘款甲方開出全額增值稅發票給乙方,一船一結算,以此類推。

7.3 結算數量以噸爲單位,保留至個位數。以質計價時,發熱量以kcal/kg計價,保留至個位數。結算單價以元爲單位,保留兩位小數。

7.4 港口建設費由甲方承擔,裝船前港口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

八、違約責任

8.1因乙方沒有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方式、數量及船舶適航性抵港裝船,造成合同不能執行,或者甲方辦理下水單後乙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期限付款,超過付款期限兩個工作日仍未完成本合同規定付款的,均視爲乙方違約賠償給甲方。以上違約賠償金定爲總貨款的5%。同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8.2如乙方提供有效船務合同後的兩個工作日內,甲方不能辦理好下水手續,或者乙方船到甲方指定港口沒有按時裝船,均視爲甲方違約賠償給乙方。以上違約賠償金定爲總貨款的5%。同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九、不可抗力

9.1 如在甲、乙雙方履行合同期間及區域內因發生不可抗力(如戰爭、封鎖、騷亂、沉船、 鐵路及航道阻塞以及火災、水災、惡劣天氣等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正常履行時,雙方毋須 對不能正常履行合同負責。

9.2 發生不可抗力後,不能正常履行合同一方應第一時間將詳情通知對方,並有義務儘量將 損失降到最低。

9.3 不可抗力解除後,甲、乙雙方是否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取消履行本合同,雙方應本着 相互諒解、互惠互利原則協商確定。

十、爭議解決

10.1 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執,應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協商解決。若______天內雙方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可向簽約地所轄法院提起訴訟。 同的其他條款。

十一、合同生效、有效期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有效期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十二、其他約定事項

12.1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均有權對本合同提出書面修改意見,對此雙方應本着相互解決合作的精神進行協商,在雙方未就修改意見達成一致及製作書面文件作爲本合同有效組成之前,提出的修改意見不視爲成立。

12.2 一旦甲、乙雙方就修改意見達成一致,應以補充協議形式經雙方加蓋合同章確認,視爲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西省煤炭購銷合同 篇1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

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煤炭品種、數量、價格

第二條煤炭質量

第三條交(提)貨時間、地點及方式

1.交(提)貨時間:年月日。

2.交(提)貨地點:。

3.交(提)貨方式:。

第四條煤炭驗收

1.煤炭交(提)貨後,由雙方約定在日內完成驗收。

2.質量確認:雙方同意以檢驗結果爲準。

3.數量確認:雙方約定。

第五條支付方式

經甲乙雙方商定,乙方可選擇下述第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約定時間如期足額將煤炭貨款支付給甲方。

1.在簽署本合同後日內,支付全部貨款。

2.煤炭裝運後,按裝運數量先支付%貨款,在驗收確認後日內,付清全部貨款。

3.在煤炭經驗收交接並辦妥有關手續後日內付清全部貨款。

4.。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支付煤炭貨款的,應當每日按照逾期支付部分貨款的%向甲方償付違約金。逾期付款超過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2.甲方逾期交付煤炭的,應當每日按照逾期交付部分貨款的%向乙方償付違約金。逾期交付超過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3.甲方交付煤炭質量不符合約定的,雙方約定按照以下方式處理:。

4.甲方交付煤炭數量不符合約定的,雙方約定按照以下方式處理:。

5.其他違約責任:。

第七條其他約定。

第八條糾紛解決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合同的解除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依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請求解除合同的一方,應當自解除事由發生之日起日內,以快遞簽收、公證送達等方式通知對方,否則喪失解除權。

第十條通知與送達

1、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出的通知、文件、資料,均按下列地址送達:

甲方:。

乙方:。

一方變更地址,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否則以原地址爲準。

2、以郵寄方式送達的,寄件人應當在郵寄詳情單上註明文件名稱及簡要內容。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

3、雙方應當在簽訂合同時出示各自的營業執照副本,並將複印件交付對方備案。如果合同簽約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應當提交授權委託書。

4、雙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當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合同的理由,並在日內提供書面證明。

5、其他事項: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山西省煤炭購銷合同 篇15

本中長期煤炭購銷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由 (以下簡稱‘甲方’)與 (以下簡稱‘乙方’)雙方於20xx年9月在江蘇省南京市簽署。本合同作爲甲方在有效期內向乙方購煤的中長期合同。鑑於雙方均爲合法獨立法人企業,本合同具有合法性、有效性、可執行性。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1 本合同有效期爲三年, 年 月 日生效至 年 月 日止。

1.2 如雙方同意在本合同期滿後延長本合同或繼續簽訂中長期合同,則雙方應在本合同期滿90天內以書面形式確認延長本合同或雙方重新起草中長期合同。

第二條 煤種及供應數量

2.1供應煤種:乙方中國境內CBF項目生產的混煤

2.2 供應數量:300萬噸/年。(以實際交貨數量爲準)

第三條 煤炭的質量規格

3.1 質量標準和價格調整標準:雙方在實際煤炭購銷合同中另行商定。

3.2乙方供應的煤炭除保證符合3.1要求外,還必須保證通過必要的手段排除煤炭中的雜質,如:石塊、金屬、木頭等。

第四條 混配煤的售前售後服務由於混煤的特殊性,乙方將提供CBF混煤的相關售前售後服務。

4.1 其中甲方需將其電廠鍋爐資料信息,鍋爐設計煤質要求,現用煤質特點和指標,燃煤排放情況等提供給乙方以便制定理想科學的配煤方案。

4.2 混配煤發運後,乙方應定期進行市場跟蹤,到甲方電廠採集爐燃燒數據,調查燃煤排放情況,以此進行科學分析,使CBF混配煤更加接近燃燒的理想狀態。

第五條 驗收及數量、質量的確認

5.1 驗收數量確認

5.1.1 雙方同意由裝船港的商檢機構進行離岸平倉數量檢測,商檢結果經雙方確認簽字後,即爲驗收、結算依據。

5.1.2 若甲方對水尺檢驗結果有異議,甲方可委託甲、乙雙方認可的獨立檢驗機構進行復檢。獨立檢驗機構的複檢結果爲最終結果,雙方對此不得再提出異議。複檢費由提出異議方承擔。

5.2 驗收質量確認

5.2.1 雙方同意煤炭的質量以連雲港出入境檢驗檢疫局(CIQ)作爲平倉貨物檢驗機構。

5.2.2 雙方如任何一方對裝貨港質量檢驗結果有異議,異議方可在收到檢測報告後三日內通知對方,並對檢測機構的備存樣送甲、乙雙方認可的檢驗機構進行復檢。複檢機構的複檢結果爲最終結果,雙方對此不得再提出異議。複檢費由提出異議方承擔。

第六條 煤炭價格及費用

6.1 煤炭價格

6.1.1基礎聚格:隨行就市,提前15-30天議價,雙方確認後簽訂當月價格備忘錄。

6.2 費用承擔

6.2.1 裝船前(貨物下水前)碼頭煤炭數量和質量的檢驗費用及所有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6.2.2海運費用及海運路段貨物保險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 運輸調度

7.1 運輸方式:水路運輸,承運船舶由甲方組織安排。若乙方所備煤量不足,造成船舶虧載(或等煤裝船),所虧煤量的運費(空倉費)由乙方承擔。

7.2 運輸計劃:甲方應在裝船前7天向乙方提供船期計劃,並在船舶到達港前3天通知乙方具體船名及船舶動態預報。乙方應在船舶到達裝運港24小時前辦妥有關煤炭靠港裝船手續,並負責辦理煤船靠泊及受載的有關事宜。如甲方派船抵達裝港後,乙方因未備齊煤炭或未及時辦理船舶靠泊手續等原因影響裝船,由此造成的船舶滯期費由乙方負責。除颱風、軍事演習等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外,船舶裝港時間爲72小時/艘次(依照五萬噸/航次裝載量爲參考標準),超過乙方須向甲方支付滯期費,費率按甲方與船舶公司簽訂合同中的約定執行。時間自船舶抵達裝船泊位起始算。但因爲港口方面因素除外。

第八條 結算及付款

8.1 雙方同意一船一結算。雙方按有效的港航貨物交接清單及質量檢驗化驗單(以下簡稱“結算單據”)進行煤款結算。

8.2 甲方應於煤炭在裝船港平倉當日付乙方合同價50%的煤款,待商檢化驗報告出來後三個工作日內,付30%的煤款,剩餘20%貨款在甲方電廠專用碼頭卸貨完畢後7個工作日之內向乙方發出結算通知書。乙方如對“結算通知書”所載內容無異議,則需向甲方開出符合甲方所在地稅務部門要求的增值稅發票,甲方在收到發票後7個工作日之內向乙方發出結算通知書。

8.3 甲、乙雙方如果對“結算單據”內容有異議,應在收到結算單據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對方發出“異議通知”,雙方應相互配合,認真核對檢查,儘快達成共識。對達成共時的貨款,甲方仍應在收到發票後7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

8.4 甲方如未能按時支付貨款,需按照逾期時間向乙方支付利息。利息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當年活期貸款年利率,按照實際逾期時間收取。

第九條 違約責任及賠償

9.1 雙方均應嚴格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履行義務,如果任何一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合同義務,則應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9.2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除外。

第十條 提前終止

10.1 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合同及年度合同下的實質性義務,致使或可能致使對方的經濟利益遭受重大不利影響的,守約方可向違約方發出要求終止合同的書面通知(“終止通知”),違約方在收到該終止通知後應立即糾正該違約行爲或提出令守約方滿意的切實可行的糾正計劃。如果違約方在收到終止通知後7個工作日內未能糾正其違約行爲或未能提出令守約方滿意的切實可行的糾正計劃,則守約方可在前述7個工作日的期間屆滿時立即終止本合同。

10.2 如果一方已發出不可抗力通知,且不可抗力事件已不間斷地持續達90天,則任何一方均有權在向對方發出終止通知後終止本合同。

10.3 任何一方按本合同9.1條規定終止本合同並不限制其依法或依本合同的規定要求違約方進行賠償的權利。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1.1 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任何一方所遭遇的,其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且該事件及後果無法避免的自然事件或社會事件,包括戰爭,閃電,火災,風暴,水災,地震,颱風等影響本合同執行的重大事故等。

11.2 如任何一方因遭受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儘快(在任何情況下,應在該方知悉該不可抗力事件後的3天內)向對方發出書面通知(不可抗力通知)。不可抗力通知必須載明該方遭受到的不可抗力事件類型及該不可抗力事件的性質和預計的對該方的影響和持續期間。

11.3 如果一方在第10.2款規定的時間內向對方發出了不可抗力通知,則該方的義務和責任應在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範圍和程度內中止,條件是該方應做出所有合理的範圍內繼續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且該方應盡最大努力確保在任何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重新正常履行本合同。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

12.1 如果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則一方應首先向對方發出有關爭議的書面通知(該通知應一般性地描述爭議的性質),雙方應努力在收到任一方發出的上述通知後30天內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爭議。

12.2 如果雙方在上述30天期間內未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該爭議,則任何一方可提請連雲港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三條 其他

13.1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雙方公章後生效。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再行約定。

13.2 有關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均應以書面形式做出,並經本合同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署並加蓋雙方公章後生效。

13.3 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除導致該條款及與該無效條款相關的條款無效外,不應影響本合同任何其它條款的效力。

13.4 本合同構成雙方就本合同標的事宜達成的全部協議,並取代此前就該標的事宜所達成的所有書面或口頭的協議,合同或其他形式的文件。

13.5 任何一方如需將其在本合同下的任何權利或義務轉讓給第三方均需徵得對方的書面同意。

13.6 本合同對雙方的任何承繼者和經允許的受讓人亦具有約束力,該承繼者或受讓人應承擔出讓方在本合同下的所有責任和義務,如同其爲本合同的原始簽訂者一樣。

13.7 雙方之間有關本合同的任何通知、通訊應以傳真、郵寄或者電子郵件的方式進行。

13.8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13.9 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再行約定。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山西省煤炭購銷合同 篇16

購貨單位(簡稱:乙方):

承運單位(簡稱:丙方):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以自願、平等互利爲原則,就煤炭購銷運輸三方達成如下協議:

1,經甲乙丙三方協商,甲方向乙方銷售煤炭,甲乙雙方認可丙方作爲承運單位承運甲方銷售給乙方的煤炭。

2,甲方向乙方提供煤炭 噸煤炭單價 元,運費單價 元。甲方向乙方出具煤炭款部分增值稅專用發票(稅率17%),丙方向乙方提供稅務部門認可的運輸發票(稅率7%)作爲結算票據。丙方委託甲方代收貨款。

3,丙方在承運過程中不得弄虛作假,甲方發出貨物與乙方收到貨物數量不得減少2%,超出部分由丙方承擔並按相應價格賠償甲方。

4,收貨數量及質量依到乙方場地後乙方的檢測數據作爲結算依據。

5,乙方在收到貨物及收到結算增值稅專用發票(稅率17%)運輸發票(稅率7%)票據10日內,1次性以銀行或現金方式向甲方付清煤炭及運費款。甲方在收到款項後5日內以銀行或現金方式向丙方支付丙方票據所開具的運費,甲方不得截留運費。

6 ,本協議有效期:自本協議簽定後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7,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簽名蓋章後即生效。

供貨單位(簡稱:甲方):

購貨單位(簡稱:乙方):

承運單位(簡稱:丙方):

年月日

山西省煤炭購銷合同 篇17

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熱電燃氣總公司擬對75 t/h鍋爐生產用煤進行公開招標,現將有關招標事項說明如下:

一、綜合說明:

1、招標物資:75t/h鍋爐冬季生產用煤煤炭

2、招標單位: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熱電燃氣總公司

3、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4、投標單位要求:

4.1投標單位必須具有區(縣)以上主管部門頒發的煤炭經營許可證。

4.2投標單位註冊資本不低於人民幣50萬元。

二、招標內容:

1、煤炭數量:6000噸

3、煤質及其他要求詳見附件(煤炭購銷合同)

三、招標須知:

1、適應範圍:本招標文件僅適應於本招標內容中所敘述項目。要求:

1.1投標方應仔細閱讀招標文件的所有內容,按招標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標方案,並保證所提供的全部材料的真實性,以確保投標對招標文件做出實質性響應。

1.2如投標方對招標文件提出澄清,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按招標邀請中載明的傳真電話以書面形式(電傳、電報或傳真,下同)通知到招標方,投標截止期前招標方收到客戶任何澄清要求時將以書面形式予以答覆,如有必要將以不標明查詢來源的書面形式答覆已領取招標文件的每一投標方。

2、如果投標方投標標價及產品質量均不能滿足招標方的標底,招標方有權拒絕全部投標,重新組織投標。

3、開標前核驗以下證件:

3.1已年審的企業營業執照原件

3.2企業法定代表證明書或法人委託書

3.3煤炭經營許可證

3.4企業稅務登記證

四、投標書的編制

1、投標方編制投標書,應按照招標文件所規定的格式、內容、逐項填寫齊全,並提交全部資格證明文件,否則投標無效。

2、投標書應當按照規定填寫,一式陸份(分別標以正本一份,副本五份),正本和副本如有差別,以正本爲準。文字大寫的數據與數字表示有差別,以大寫爲準;單價與總價如有出入,以單價爲準。投標標書應裝入同一檔案袋內,密封后加蓋公章和法人代表印章。

3、投標方必須按招標文件要求以本項目進行投標,並附必要的文字說明。

4、投標方對所報價只能提出一個不變價格,招標方不接受任何選擇價。

5、投標書需打印,且應字跡清楚、內容齊全、表達準確,不應有塗改增刪處,如修改進,修改處須有法定代表人印章。

6、如投標方有質量保證措施和給發標方提供的優惠條件,應在條件中說明。

7、投標保證金:5萬元

如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投標保證金將被沒收

7.1不按規定簽訂合同;

7.2中投標單位有弄虛作假等違紀行爲的,招標單位組織相關單位覈實。其弄虛作假行爲屬實則所發生的相關費用從該單位的投標保證金中列支。

8、中標單位的投標保證金中標後自動轉爲履約保證金,履約完畢後7日內無息返還。不中標單位投標保證金當場退還。

五、資格證明文件:

1、投標方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

2、法定代表人授權書,身份證;

4、煤炭經銷許可證

六、投標書的遞交

1、投標方應把投標書裝入信封內加以密封,報價文件和資質證明文件分開裝訂,並在封籤處加蓋公章。

2、投標方必須在20__年9月10日17時前,將投標書送達到青島開發區熱電燃氣總公司物資供應部,逾期投標將不予受理。

3、投標方送達投標書後,要求對投標書進行修改或撤回,必須在投標截止日期前以書面形式送交招標方。

4、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其投標書無效(即廢標)。

4.1投標書未按規定密封;

4.2投標書未加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4.3投標書未按照招標文件規定要求和格式編制填寫,或內容不全、字跡模糊、難以辨認的;

4.4投標書逾期送達;

4.5投標方法定代表人或指定代表未參加開標會議(以法定代表人授權書爲準),或雖參加會議但無證件或授權書者;

4.6擾亂會場秩序,經勸阻仍無理取鬧的;

4.7未繳納投標保證金的;、

七、開標與評標

招標方於20__年9月13日14時,在熱電燃氣總公司辦公樓三樓會議室進行公開開標。

八、評標原則

先進行資格審查,不通過者退出,然後再對入圍單位的投標文件進行評審。在投標書完整無缺,符合招標文件的規定、要求和格式;評標組通過打分分析後認爲其能認真地履行合同義務的基礎上採用最低價1家爲中標單位。

九、中標通知

1、評標結束後,招標方將以書面形式發出《中標通知書》,《中標通知書》一經發出即發生法律效力(因違紀查處依法取消除外)。

2、招標方在發出《中標通知書》的同時將向落標的投標方退還其投標保證金,但不解釋落標原因。

3、《中標通知書》將是合同的一個組成部分。

十、簽訂合同

中標方收到《中標通知書》,按通知書規定的時間簽訂供貨合同。供貨期限自簽定合同之日起15天。

合同編號: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交貨時間及數量

交 貨 時 間數量原 煤 產 地

自簽定合同之日起15天供貨完畢

二、交貨地點:甲方貨場

三、煤炭運輸時間:按甲方要求時間運輸。

四、質量要求(以甲方中心化驗室化驗數據爲準)

1、收到基低位發熱值: ≥ 5000kcal/ kg

2、揮發份: vad22 %—28 %

3、全水份:mt ≤ 8 %

4、含硫量: ≤0.7 %

5、焦渣特性:2—5

6、灰份:aad≤24 %

7、粒度:粒度小於3mm佔30%以下,大於3mm佔70%以上

五、價格及金額

乙方煤炭達到第四條要求,在5000 kcal/ kg的基礎上,定價爲元/噸(按1票結算)。高於5000 kcal/ kg的價格見本合同第七條第四款。

六、煤炭檢驗

1、煤炭檢驗數據以甲方中心化驗室出具的檢驗報告爲準。

2、煤炭到貨後,須先經甲方中心化驗室到乙方存貨點(或車內)取樣化驗。如達到第四條質量要求,甲方通知乙方進煤200-300噸進行試燒。如煤炭適合甲方爐型則繼續履行合同。如不適合甲方爐型則中止該批合同,乙方損失自負。

3、乙方批量供煤過程(1)汽車運輸甲方每500噸化驗一次,連續二次不合格,中止執行合同,責任乙方自負。(2)火車運輸到站後甲方負責到火車站取樣化驗,確定是否接收, 運輸中每500噸化驗一次,連續二次不合格, 中止執行合同,責任乙方自負。

4、在取樣化驗過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驗室、熱源部、物資供應部人員參加,乙方安排人員參加,取樣完畢後,按要求填寫熱電燃氣總公司入場煤炭取樣會簽單。

5、在進煤過程中,發現乙方明顯摻假作弊,立即終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驗室單獨取作弊部分化驗,並將化驗結果作爲該批次的結帳依據,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七、獎罰措施

 1、合同簽定的同時,乙方應向甲方交納5萬元的合同保證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嚴格按甲方進煤計劃和本合同有關質量要求供貨,因供貨不及時或未達到本合同有關質量要求給甲方生產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所交保證金甲方不再退還(或從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3、全水份大於8%的部分,按比例扣除重量。

4、收到基低位發熱值在4901-5000kcal/kg之間,扣減10元/噸,在4801-4900kcal/kg,扣減20元/噸,低於4800kcal/kg拒收,甲方終止合同,已入庫部分按熱值與噸煤產氣量理論值折算扣款。

5、收到基低位發熱值5000kcal/ kg---5500kcal/ kg內,每增加100kcal/kg,價格上調10元/噸,在5500kcal/ kg---5800kcal/ kg內,發熱量每增加100kcal/ kg,價格上調5元/噸,大於5800 kcal/ kg不再上調價格。

6、含硫量在指標要求範圍內每高於0.1%,價格下調5元/噸.

7、揮發份在指標要求範圍內每降低1%,價格下調10元/噸。

八、數量計量

以甲方地中衡稱量爲準,雙方共同監磅。如需外委稱重,需有甲乙雙方共同監磅,並在過磅單上簽字。

九、付款方式及時間

全部接貨並驗收合格後,乙方按要求出舉發票,甲方在十五個工作日內付清貨款。

十、本合同如有變更,雙方另立供貨合同。

十一、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黃島區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開戶行及帳號: 開戶行及帳號:

年月日

山西省煤炭購銷合同 篇18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交貨時間及數量

交 貨 時 間數量原 煤 產 地

自簽定合同之日起15天供貨完畢

二、交貨地點:甲方貨場

三、煤炭運輸時間:按甲方要求時間運輸。

四、質量要求(以甲方中心化驗室化驗數據爲準)

1、收到基低位發熱值:e.a ≥ 5000ca g

2、揮發份:ad22 %—28 %

3、全水份: ≤ 8 %

4、含硫量: ≤0.7 %

5、焦渣特性:2—5

6、灰份:aad≤24 %

7、粒度:粒度小於3佔30%以下,大於3佔70%以上

五、價格及金額

乙方煤炭達到第四條要求,在5000 ca g的基礎上,定價爲元噸(按1票結算)高於5000 ca g的價格見本合同第七條第四款。

六、煤炭檢驗

1、煤炭檢驗數據以甲方中心化驗室出具的檢驗報告爲準。

2、煤炭到貨後,須先經甲方中心化驗室到乙方存貨點(或車內)取樣化驗。如達到第四條質量要求,甲方通知乙方進煤200-300噸進行試燒。如煤炭適合甲方爐型則繼續履行合同。如不適合甲方爐型則中止該批合同,乙方損失自負。

3、乙方批量供煤過程

(1)汽車運輸甲方每500噸化驗一次,連續二次不合格,中止執行合同,責任乙方自負。

(2)火車運輸到站後甲方負責到火車站取樣化驗,確定是否接收, 運輸中每500噸化驗一次,連續二次不合格, 中止執行合同,責任乙方自負。

4、在取樣化驗過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驗室、熱源部、物資供應部人員參加,乙方安排人員參加,取樣完畢後,按要求填寫總公司入場煤炭取樣會簽單。

5、在進煤過程中,發現乙方明顯摻假作弊,立即終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驗室單獨取作弊部分化驗,並將化驗結果作爲該批次的結帳依據,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七、獎罰措施

1、合同簽定的同時,乙方應向甲方交納5萬元的合同保證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嚴格按甲方進煤計劃和本合同有關質量要求供貨,因供貨不及時或未達到本合同有關質量要求給甲方生產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所交保證金甲方不再退還(或從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3、全水份大於8%的部分,按比例扣除重量。

4、收到基低位發熱值在4901-5000cag之間,扣減10元噸,在4801-4900cag,扣減20元噸,低於4800cag拒收,甲方終止合同,已入庫部分按熱值與噸煤產氣量理論值折算扣款。

5、收到基低位發熱值5000ca g——5500ca g內,每增加100cag,價格上調10元噸,在5500ca g——5800ca g內,發熱量每增加100ca g,價格上調5元噸,大於5800 ca g不再上調價格。

6、含硫量在指標要求範圍內每高於0.1%,價格下調5元噸。

7、揮發份在指標要求範圍內每降低1%,價格下調10元噸。

八、數量計量

以甲方地中衡稱量爲準,雙方共同監磅。如需外委稱重,需有甲乙雙方共同監磅,並在過磅單上簽字。

九、付款方式及時間

全部接貨並驗收合格後,乙方按要求出舉發票,甲方在十五個工作日內付清貨款。

十、本合同如有變更,雙方另立供貨合同。

一、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區人民法院仲裁。

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開戶行及帳號:

開戶行及帳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西省煤炭購銷合同 篇19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傳真: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傳真: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稅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傳真: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傳真: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稅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民法典》,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煤炭購銷合同(以下簡稱“合同”)。

1.煤炭購銷數量

1.1煤炭購銷總量____萬噸。

1.2本合同執行期自____年___月__日始,至____年___月__日止。

分品種、數量煤炭購銷表

發站

煤種

小計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總計

考慮到生產、運輸等條件會發生改變,在表格中可不約定分煤種月度數量,僅約定月度總量。

1.3合同一方調整合同總量不超過__%的,應提前__日將調整的數量、供貨時間書面通知對方。

月度數量調整不超過__%的,應提前__日書面通知對方。

合同一方調整合同數量超過___%,另行簽訂合同。

2.煤炭品種、質量

2.1品種質量約定

甲乙雙方自覺嚴格遵守國家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部、商務部、海關總署、工商總局、質檢總局等六部委發佈的《商品煤質量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具體的品種質量指標約定見下表。

品種質量明細表

品種名稱

品質規格

全水

灰分

揮發分

全硫

發熱量

粘結

膠質層

哈氏可磨指數

指數

厚度

Mt %

Aar %

Var %

St,ar %

Qnet,ar kcal/kg

G值

Y值

HGI

商品煤應當滿足下列基本要求:

2.1.1灰分(Ad)

褐煤≤30%,其它煤種≤40%。

2.1.2硫分(St,d)

褐煤≤1.5%,其它煤種≤3%。

2.1.3在中國境內遠距離運輸(運距超過600公里)的商品煤還應當滿足下列要求:

褐煤__發熱量(Qnet,ar)≥3942kcal/kg,灰分(Ad)≤20%,硫分(St,d)≤1%。

其它煤種__發熱量(Qnet,ar)≥4300kcal/kg,灰分(Ad)≤30%,硫分(St,d)≤2%。

本條中運距是指(國產商品煤)從產地到消費地距離或(境外商品煤)從貨物進境口岸到消費地距離。

2.1.4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長三角、珠三角限制銷售和使用灰分(Ad)≥16.硫分(St,d)≥1%的散煤。

2.2有害元素約定

2.2.1動力用煤(含化工用原料煤)

砷含量(Asd)≤80μg/g

汞含量(Hgd)≤0.600μg/g

氯含量(Cld)≤0.300%

鈉和鉀總量w(K)+w(Na)≤0.350%

2.2.2煉焦用煤

砷含量(Asd)≤35μg/g

汞含量(Hgd)≤0.250μg/g

磷含量(Pd)≤0.100%

氯含量(Cld)≤0.150%

鈉和鉀總量w(K)+w(Na)≤0.200%

2.2.3噴吹用煤

砷含量(Asd)≤35μg/g

汞含量(Hgd)≤0.250μg/g

磷含量(Pd)≤0.050%

鈉和鉀總量w(K)+w(Na)≤0.200%

2.2.4成型煤

砷含量(Asd)≤35μg/g

汞含量(Hgd)≤0.250μg/g

3.合同價格

3.1基準價格爲____元/噸(小數點後保留兩位,四捨五入,下同)。

3.2結算價格=基準價格+質量調整價+其它因素調整價

3.3合同結算價格:

3.3.1出廠價

3.3.2到廠價

3.3.3離岸價

3.3.4到岸價

3.4質量價格調整

3.4.1發熱量(收到基低位發熱量)

實際交貨熱值每增加1kcal/kg,價格增加____元/噸;每降低1kcal/kg,價格降低____元/噸。

實際交貨熱值低於基準熱值200kcal/kg的,超過200_kcal/kg以上部分,每降低1kcal/kg,價格降低____元/噸。

實際交貨熱值低於基準熱值500kcal/kg的,買受人可以拒收。

3.4.2硫分(乾燥基全硫)

實際交貨硫分超出合同範圍的,每超出0.01%,價格降低__元/噸;每降低0.01%,價格增加___元/噸。

3.4.3灰分(乾燥基灰分)

實際交貨灰分超出合同範圍的,每增加0.1%,價格降低___元/噸;每減少0.1%,價格提高___元/噸。

3.4.4水分(收到基全水)

實際交貨水分超過合同約定___%的,每超過1%,扣___噸。

3.4.5其它指標

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執行,超出約定範圍但未超出國家標準的,可相應調減價格;超出國家標準的,拒絕收貨。

3.5其它因素價格調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交貨地點、方式及所有權的轉移

4.1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

4.2交貨方式:_________________

(場地自提、發站交貨、到站交貨、中轉港場地交貨、離岸平倉交貨、到達港交貨,任選一種)

4.3收貨人

4.3.1名稱:_________________

4.3.2地點:________________

4.3.3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

4.4物權轉移

4.4.1甲方將煤炭運至雙方約定交貨地點,完成交貨,煤炭的所有權及損毀滅失風險同時轉移給乙方;

4.4.2甲方將煤炭交給乙方指定的承運人,煤炭的所有權及損毀滅失風險同時轉移給乙方。

5.數量確認

數量以噸爲計量單位,保留小數點後三位。

5.1鐵路運輸的煤炭數量確認,以發運礦點(站)或甲方軌道衡計量。

5.2裝船離岸平倉交貨煤炭數量確認,以裝船港船舶水尺計重。

5.3公路運輸的煤炭數量確認,以裝車點汽車衡計量。

5.4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質量確認

6.1鐵路及公路運輸的煤炭質量確認,以甲方提供的質量檢驗數據爲準。

6.2水路運輸的煤炭質量確認,以雙方共同認可的第三方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數據爲準。

6.3主要質量指標標準

6.3.1收到基低位發熱量,以kcal/kg爲計量單位,保留至小數點後兩位數。

6.3.2乾燥基全硫,以___%爲計量單位,保留至小數點後兩位數。

6.3.3乾燥基灰分,以___%爲計量單位,保留至小數點後兩位數。

6.3.4收到基全水,以___%爲計量單位,保留至小數點後一位數。

7.糾紛處理

7.1數量糾紛

7.1.1合理損耗的約定

鐵路運輸自然合理損耗爲原裝重量的1.2%。

水路運輸自然合理損耗爲原裝重量的1.5%。

煤炭每換裝一次的損耗標準暫定爲百分之一。

經過兩次以上鐵路或水路運輸,其運輸自然減量標準,仍按一次計算。

7.1.2乙方發現虧噸,應在___日內(自收到煤炭之日起計算)通知甲方(並將有關記錄一併送達),逾期甲方可不再受理。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後,如有異議,應在___日內雙方協商解決或者派員前去處理,逾期即視爲同意乙方意見。

鐵路運輸虧噸計量以鐵路到站軌道衡計量爲依據。

水路運輸虧噸計量由合同雙方認可的裝船港具有資質的第三方檢驗機構出具的檢測結果爲依據。

7.2質量糾紛

7.2.1火車、汽車等運輸方式交貨

甲、乙雙方以結算週期平均質量進行比對,如發熱量熱值偏差在±____kcal/kg以內,則按甲方提供的質量檢驗結果結算,如偏差超出±____kcal/kg,則由雙方協商解決。

乙方對單批次煤炭的檢驗結果存有異議,且該批次煤炭收到基低位發熱量(Qnet,ar)偏差±_____kcal/kg以上,可在煤炭到廠後___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複檢,複檢應由甲乙雙方共同認定的第三方檢驗機構進行,逾期視爲對質量檢驗結果無異議。

複檢結果作爲甲、乙雙方最終結算依據,複檢費用由與最終檢驗結果偏差較大的一方承擔。若複檢結果相同,則複檢提議方承擔。

7.2.2裝船港離岸平倉交貨

質量檢驗由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裝船港具有資質的第三方檢驗機構進行,並以檢驗結果作爲驗收、結算依據。

如對質量檢驗結果有異議,應在___日內申請複檢,複檢方由雙方共同確認,逾期視爲對質量檢驗結果無異議。

複檢結果作爲甲、乙雙方最終結算依據,複檢費用由與最終檢驗結果偏差較大的一方承擔。若偏差相同,則複檢費用由提議方承擔。

8.運輸

8.1鐵路直達運輸,由甲方請車。

8.2海上運輸

8.2.1由乙方指定承運單位的,乙方應在裝船前____日向甲方提供船期計劃,並在受載船舶到達裝船港前____日通報甲方船期動態。

8.2.2由甲方指定承運單位的,甲方應在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裝船計劃,並在受載船舶到達接卸港前____日通知乙方船期動態。

8.2.3裝、卸船時,甲、乙雙方應同時派人現場監督,及時處理解決出現的問題。

9.結算與支付

結算以人民幣元爲單位,小數點後保留兩位。

銀行承兌匯票結算按雙方商定的____利率(年、月、日)貼息。

9.1到站交貨

9.1.1甲、乙雙方約定____(每週、每旬、每月)結算一次。甲方向乙方開具增值稅發票,乙方收到發票____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全部貨款。

9.1.2乙方如對結算事宜有異議,需向甲方發出“結算異議通知”,經甲、乙雙方覈查確認後,乙方應在收到發票後____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貨款。

9.1.3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2裝船港離岸平倉交貨

9.2.1甲、乙雙方同意以每一船煤爲一批次進行結算。雙方按有效的水路貨物運單及質量檢驗化驗單(以下簡稱“結算單據”)進行煤款結算,所有結算單據傳真件均有效,原件____個工作日內送達。

9.2.2結算週期自受載煤船從裝船港離岸之日開始計算。甲、乙雙方在____個工作日內核對“結算單據”,如無異議甲方向乙方開具增值稅發票,乙方在收到發票後____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全部貨款。

9.2.3乙方如對結算事宜有異議,需向甲方發出“結算異議通知”,經甲、乙雙方覈查確認後,乙方應在收到發票後____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貨款。

9.3如遇特殊情況無法正常開票結算時,乙方應在煤炭交收後___個工作日內按合同金額的____%預付煤款,待雙方達成共識後,支付餘款。

10、違約責任

10.1因甲方原因未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發運煤炭的,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由甲方承擔。

因鐵路運輸流向制約、運力不足等原因造成合同不能按時履行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0.2乙方採取拒接、拖延付款等方式致使甲方煤炭不能按時出庫,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由乙方承擔。

10.3乙方未能按期付款的,按逾期付款天數和應支付的貨款總額按日____%交納滯納金。

10.4乙方超過付款期限____日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權停止發運煤炭,停止執行。

11.不可抗力

11.1如在甲、乙雙方履行合同期間及區域內因發生不可抗力,如戰爭、自然災害、運輸中斷、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等,使合同無法正常履行,受影響一方應立即通知對方,並積極採取補救措施,在受不可抗力影響的範圍內,有關當事人可免除其責任。

11.2不可抗力解除後,甲、乙雙方是否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取消履行本合同,雙方應本着相互諒解、互惠互利的原則協商確定。

12.爭議解決

12.1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因對合同條款解釋不一致、違約、中止而引起的爭議、糾紛,應在60天內協商解決。逾期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2爭議解決期間除涉及爭議的合同條款外,甲、乙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的其他條款。

13.保密義務

本合同中所涉及的企業商業祕密,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保密義務,不得向第三方利害關係人提供。

14.信息告知

甲、乙雙方應將相關信息及時告知對方。

15.其他約定事項

15.1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均有權對本合同提出書面修改意見。雙方未就修改意見達成一致的,提出的修改意見不予認可。

15.2甲、乙雙方就修改意見達成一致後,應形成書面文件簽字蓋章確認,視爲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

15.3甲、乙雙方確認的電子文件應視爲有效合同。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保留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賣人(甲方):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章):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章):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山西省煤炭購銷合同 篇20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交貨時間及數量

時間:

地點:

炕貨時間式量原煤產地

自簽定合同之日起15天供貨完畢

二、交貨地點:甲方貨場所在地

三、煤炭運輸時間:按甲方要求時間運輸。

四、質量要求(以甲方中心化驗室化驗數據爲準)

五、價格及金額

乙方煤炭達到第四條要求,在5000 KCal/ Kg的基礎上,定價爲元/噸(按1票結算)。高於5000 KCal/ Kg的價格見本合同第七條第四款。

六、煤炭檢驗

1、煤炭檢驗數據以甲方中心化驗室出具的檢驗報告爲準。

2、煤炭到貨後,須先經甲方中心化驗室到乙方存貨點(或車內)取樣化驗。如達到第四條質量要求,甲方通知乙方進煤200-300噸進行試燒。如煤炭適合甲方爐型則繼續履行合同。如不適合甲方爐型則中止該批合同,乙方損失自負。

3、乙方批量供煤過程(1)汽車運輸甲方每500噸化驗一次,連續二次不合格,中止執行合同,責任乙方自負。(2)火車運輸到站後甲方負責到火車站取樣化驗,確定是否接收, 運輸中每500噸化驗一次,連續二次不合格, 中止執行合同,責任乙方自負。

4、在取樣化驗過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驗室、熱源部、物資供應部人員參加,乙方安排人員參加,取樣完畢後,按要求填寫熱電燃氣總公司入場煤炭取樣會簽單。

5、在進煤過程中,發現乙方明顯摻假作弊,立即終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驗室單獨取作弊部分化驗,並將化驗結果作爲該批次的結帳依據,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七、獎罰措施

1、合同簽定的同時,乙方應向甲方交納5萬元的合同保證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嚴格按甲方進煤計劃和本合同有關質量要求供貨,因供貨不及時或未達到本合同有關質量要求給甲方生產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所交保證金甲方不再退還(或從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3、全水份大於8%的部分,按比例扣除重量。

4、收到基低位發熱值在4901-5000KCal/Kg之間,扣減10元/噸,在4801-4900KCal/Kg,扣減20元/噸,低於4800KCal/Kg拒收,甲方終止合同,已入庫部分按熱值與噸煤產氣量理論值折算扣款。

5、收到基低位發熱值5000KCal/ Kg---5500KCal/ Kg內,每增加100KCal/Kg,價格上調10元/噸,在5500KCal/Kg---5800KCal/ Kg內,發熱量每增加100KCal/ Kg,價格上調5元/噸,大於5800 KCal/ Kg不再上調價格。

6、含硫量在指標要求範圍內每高於0.1%,價格下調5元/噸.

7、揮發份在指標要求範圍內每降低1%,價格下調10元/噸。

八、數量計量

以甲方地中衡稱量爲準,雙方共同監磅。如需外委稱重,需有甲乙雙方共同監磅,並在過磅單上簽字。

九、付款方式及時間

全部接貨並驗收合格後,乙方按要求出舉發票,甲方在十五個工作日內付清貨款。

十、本合同如有變更,雙方另立供貨合同。

十一、合同的風險負擔自交付時移轉,但供方構成根本違約的除外。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一份.

十三、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提交慶陽仲裁委員會仲裁。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煤炭購銷合同協議範文2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甲方同意由乙方供給甲方塊煤,具體事項協商如下:

一、塊煤的規格及指標和卸貨地點

(1)規格:三八塊

(2)指標:發熱量指標6000大卡以上低位,揮發分35左右,水14左右,灰份6以下,硫0.5以下,固定碳55以上,焦渣2

(3)卸貨地點:京唐港

二、價格及數量:噸價爲 元(不含稅)。月需量爲8000噸。

三、結算方式:每500噸左右(既12車)爲一批次。必須先付運費。

四、運輸方式及費用:汽運一步到港,進港前的費用由供方負責,卸車費由車主負責,檢驗費由須方負責。

五、違約責任:按煤的指票要求實行高獎低罰,每100卡獎罰10元(每噸)。低於5800卡,加倍扣,硫和焦渣超票後(1以上,3以上)拒收,所有費用由供方負責,如果甲方不能按時結帳付款,乙方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甲方負責。

六、協議生效後,在無自然災害的影響前提下,乙方肯定保證月須量。

七、未盡事宜另議,在執行當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了的,可任選雙方所在地法院訴訟。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山西省煤炭購銷合同 篇21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簽定地點:

爲了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經充分協商,依據《民法典》和有關法律法規,就購銷進口電煤,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品種、產地、質量、數量、運輸方式、裝載港

1、品種:動力煤;

2、產地:印度尼西亞;

3、質量規格:

收到基低位發熱量(qnet,ar)5500卡/克以上

硫分(st,d) ≤1%

空幹水分(mt) ≤14%

空幹基揮發份(var) ≥35%

空幹基灰分(ad) ≤14%

4、數量:10萬噸/月,年爲12個月x10=120萬噸;

5、合同期限:該合同自簽署之日起算,有效期爲13個月;

6、運輸方式及數量:船運輸,50000噸/次;

7、裝載港:

8、卸貨港:中國 港口

第二條 收貨人名稱

收貨人名稱:

第三條交貨時間

合同簽定後,甲方接到乙方的全額付款保函(按甲方指定銀行),經銀行覈實無誤之日起,第一船煤炭在甲方向乙方開出履約保函之日起35(+、—5)天內發到乙方指定港口。以後按乙方每月的定貨量連續裝船發運至目的港,直至完成本合同約定的供貨總量。

第四條 價格

煤炭結算單價=到岸基本價+質量調整價:

1)到岸完稅價: 元/大卡(不含港雜費)即貨物到港前的一切稅費由甲方負擔。貨物到港後,卸船及卸船後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

2)質量調整價格:

1實際交付貨物的總熱量值在5500(卡/千克)的基礎上±100(卡/千克)爲正常;如果實際交付貨物的總熱量值高於 5600(卡/千克)時,調整價格爲:實際發熱量(卡/千克)-5600(卡/千克)× 0.12 元(溢價);如果實際交付貨物的總熱量值低於5400(卡/千克)時,調整價格爲:實際發熱量(卡/千克)-5400}× 0.10 元(罰款)

2幹基全硫每超出標準規格(1%)0.1%減0.50元,最多不能超0.2%,否則可拒收;

3當結算驗收全水分超過規定標準(14%)時,實際結算數量=卸貨港海關商檢重量證書噸數×{1-(實際收到全水分-規定全水分)%};最多不能超15%,否則可拒收;

3)煤炭市場價格有變動時,要求變動方必須提前2個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共同商定新的價格。

第五條 結算方式

1、甲乙雙方正籤合同後五個工作日內,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銀行開出可分批裝運、分批結算的10萬噸數量總價款的《全額付款保函》。甲方接到乙方的《全額付款保函》經銀行確認。

2、接到乙方付款保函經銀行確認無誤後。甲方在五個工作日內開具2%履約保函給乙方(5萬噸的總價款的2%)

3、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全額付款保函》後35(+、-5)天內第一船貨到達乙方指定港口,並出具ccic等獨立的國際公證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給乙方;

4、貨船到達目的港,甲方憑海運提單、印尼ccic等獨立的國際公證機構出具的重量和質量檢驗報告,向乙方結算已到貨全部貨款的70%.乙方必須在2個工作日內付款,以保證甲方及時辦理完稅手續。

甲方辦理通關完稅手續 及中國ciq商檢的檢驗。乙方銀行憑中國ciq商檢的檢驗報告及發票,3個銀行工作日內付清本批次剩餘30%貨款。

5、每月乙方在接到甲方第二船貨物已裝船的傳真文件後三個工作日內,必須將下個月的10萬噸數量的總價款開具以甲方爲受益人的《全額付款保函》,以保證甲方連續發貨。

第六條數量、質量驗收標準

貨物到港後依照中國ciq商檢的檢驗報告的熱值作爲計算的依據,作爲付款的質量和數量的最終依據。

第七條 貨物裝卸

貨物到達港口後應該在船主的指定時間(1噸/天)內將貨物裝卸完畢。如果由於乙方卸貨造成的延誤,乙方應該賠償船主的滯期費。

第八條 船次通知問題

甲方應在貨物到港前至少5個工作日以傳真和郵件的方式通知乙方。

第九條 違約條款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按符合本合同(一)質量要求的煤炭供煤。如甲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時,甲方需賠償乙方總貨款2%的經濟損失;如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乙方需賠償甲方總貨款2%的經濟損失。

2、船舶靠港,甲方將貨權轉移給乙方後,貨物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如乙方不能按時付款,甲方有權處置貨物,並將所得款項抵衝墊付貨款及相關費用。

3、貨物到達目的港後,如果由於甲方原因造成的滯期,其費用由甲方負責;如果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滯期,其費用由乙方負責。由此導致發生的貨輪延滯費用和碼頭停泊等相關費用由責任方承擔,其費用由責任方與船主協商解決。

4、以下情況視甲方違約,應按本合同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並向乙方賠償

1)貨物不能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到達乙方指定卸貨港交貨;

2)貨到目的港後,經ciq檢驗報告複檢,未能達到本合同所簽訂的數量(允許±10%)質量約定指標。

5、以下情況視乙方違約,應按本合同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並向甲方賠償

1)雙方正籤合同後未能在5個工作日內開出甲方指定銀行的《全額付款保函》給甲方。

2)每月甲方發第二船後,乙方沒有在約定時間內及時將下個月10萬噸發貨的總價款的《全額付款保函》開給甲方。

3)除人力不可抗力因素之外,船舶卸貨時間爲每天 10000——1 噸(標準卸貨比率),如果船舶提前到達卸貨,則甲方應提前3天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如果船舶晚於卸貨期到達,卸貨方應盡最大努力減少遲延的時間。卸貨時間從船舶停靠卸貨碼頭後6小時計算(船舶等待潮水的時間不計爲卸貨時間)否則由乙方原因造成的滯船費由乙方負擔。

第十條 不可抗力因素

由於發生如下原因造成甲乙雙方均無法控制的情況發生(如戰爭、罷工、火災、洪災、地震等),並且在某種程度上造成了合同履行受阻,甲乙雙方均可免責或適當履行合同,在不可抗力期間內,雙方可以暫停履行合同中規定的交付貨物的義務,不會受到懲罰。如果暫停時間超過1個月,另一方有權選擇取消貨物的交付。一旦發生以上所述不可抗力的情形,阻礙或延誤了合同的履行,受影響方應以傳真和郵件的方式儘快通知另一方,在此種事件發生後一週內以書面形式將相關事件的細節告訴另一方並提供文件證據證明,證明該事件的不可抗力造成的。

第十一條 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在主張方當地法院訴訟。

3、本合同有效期限:XX年 月 日至XX年 月 日止。

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傳真件與原件有同等效力。

5、自雙方確認並簽字蓋章後生效。

供貨方(甲方)(蓋章)   購貨方(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XX年 月 日   XX年 月 日

山西省煤炭購銷合同 篇22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爲了搞好煤炭的購銷工作,本着友好合作和維護雙方利益精神,經甲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 交貨方式

1、 乙方到甲方煤場提貨,乙方自行解決運輸問題。

2、 方須按甲方的要求提貨,保證甲方煤場不積壓,以不影響甲方生產爲準。

二、 煤炭質量要求(以甲方化驗數據爲準)。

1、 發熱量5400以上。

2、 揮發份22%以上。

3、 灰份26以下。

4、 全水分6%以下。

5、 如質量出現問題,乙方在提貨時,應及時提出,由雙方協商解決。

三、 價格及金額

1、 基價210元/噸,另加稅收及各中費用約計43元,合計253元。

2、 其中稅收及各中費用43元,由甲方帶收帶交。

3、 價格實行以自然月爲一個價,如有變化,甲方需於當月25日或25以前告知乙方下月煤炭價格的調整情況。

4、 提供地方規定價款的增值稅發票,基價200元,另加稅率13%。

5、 提供資源補償費相關憑證。

四、 付款方式

1、乙方採取預付款方式,每次向甲方預付10萬元或10萬元以上,然後甲方發貨,甲方不賒銷。

2、甲方收到乙方煤款後,開收據交付乙方,以備記帳和結算之用。

五、 數量計量

1、甲方電子磅稱量爲準,雙方共同監磅。並在過磅單上簽字。

2、有疑問協商解決。

七、本合同若與國家有關法律相 左,按國家相關法律執行。

八、合同期限:自20__年3月1日至20__年3月31日止。

九、合同若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工商部門仲裁。

十、 合同一式3份,甲方執2份,乙方執1份。

甲方蓋章簽字: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簽字: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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