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農副產品購銷協議書(通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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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農副產品購銷協議書 篇1

訂立合同雙方:

農村農副產品購銷協議書(通用15篇)

___縣農產公司(或農副產品收購站),以下簡稱需方;___縣___鄉___村___村民,以下簡稱供方。

爲了促進農副產品生產的發展,溝通城鄉流通渠道,爲城鎮人民和對外貿易提供豐富的農副產品,經供、需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交售日期、數量及價格

1.供方必須在一九___年___月以前(或___月___旬內),向需方交售___(農副產品)___斤(擔)(有些農副產品在簽訂合同時,應根據有關部門的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超欠幅度、合理損耗和正負尾差)。

2.除國家定價的以外,價格由供、需雙方協商議定。

3.供、需雙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貨與提貨,均應事先通知對方,達成協議後按協議執行。

第二條品種、等級、質量及包裝

1.___(農副產品)的品種、等級和質量,按下列第項執行:

(1)有國家標準的,按國家標準執行;

(2)無國家標準而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

(3)無國家標準和部頒標準的,按地區標準執行;

(4)無上述標準的,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對某些幹、鮮、活產品,應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商定合理的、切實可行的檢驗、檢疫辦法;國家沒有規定的,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農副產品確定標準後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由供、需雙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爲驗收的依據)

2.___(農副產品)的包裝,按下列第項辦理:

(1)按國家或部規定的辦法執行;

(2)沒有國家或部的包裝規定的,由供、需雙方協商包裝辦法。包裝物由供(需)方供應,包裝物的回收辦法另訂附件(略)。

第三條交(提)貨方式、驗收和貨款結算辦法

1.交(提)貨方式按下列第項辦理:

(1)實行送貨的,供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送往___(接收地點),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爲準;

(2)實行提貨的,供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通知需方提貨,以發出通知之日作爲通知提貨時間;

(3)實行代運的,供方應按需方的要求,選擇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向運輸部門提報運輸計劃,辦理託運手續,並派人押運(如果需要)。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爲準;

(4)實行義運的,對超過國家規定的義運里程的運輸費用負擔,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由供、需雙方協商。

2.農副產品的驗收地點,實行供方送貨或供方委託運輸部門代運的,以接收地點爲驗收地點;實行需方提貨的,以提貨地點爲驗收地點;實行義運的,以___爲驗收地點。驗收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應明確規定:(1)驗收期限;(2)驗收手段;(3)驗收標準;(4)由誰負責驗收;(5)在驗收中對產量質量發生爭議,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管理條例》的規定,交質量監督檢驗機構裁決。)

3.貨款結算辦法

供方交售的___(農副產品)經驗收合格後,需方應在___天之內,通過銀行轉帳(或按銀行的規定以現金)向供方支付貨款。

第四條供方的違約責任

1.供方交貨數量少於合同的規定而需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貨而需方仍需要的,應照數補交,供方並應比照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供方超過規定期限不能交貨的,應償付需方不能交貨部

分貨款總值___%(1-20%的幅度)的違約金;因逾期交貨,需方不再需要的,由供方自行處理,並向需方償付該部分貨款總值___%(1-20%的幅度)的違約金。

2.供方如因違約自銷或因套取超購加價款而不履行合同時,應向需方償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貨款總值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並退回套取的加價款和獎售、換購的物資;供方違約自銷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上交中央財政。

3.供方在交售___(農副產品)中摻雜使假、以次充好的,需方有權拒收,供方同時應向需方償付該批貨款總值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供方交售的鮮活產品如有污染或疫病的,需方有權拒收,並可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4.供方的包裝不符合規定,發貨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發貨後因包裝不善給需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其實際損失。供方由於返修或重新包裝而造成逾期交貨的,按逾期交貨處理。

5.需方按供方通知的時間、地點提貨而未提到的,供方應負逾期交貨的違約責任,並承擔需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6.因數量、質量、包裝或交貨期限不符合同規定而被拒收的產品,需方應代供方保管。在代保管期間,供方應負責支付實際開支的一切費用,並承擔非因保管、保養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7.需方根據供方的要求預付定金的,供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加倍償還不履行部分的預付定金。

8.實行送貨或代運的,供方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人)時,應按合同規定重新發貨或將錯發的貨物送到合同規定的地點、接貨單位(人),並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及其它費用;造成逾期交貨的,還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供方未徵得需方同意,擅自改變合同

規定的運輸路線或運輸工具的,應承擔因此多支付的費用。實行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由於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人)而造成損失,屬於承運部門責任的,由供方按國家有關貨物運輸規定向承運部門要求賠償損失。

9.供方在接到需方驗收產品提出的書面異議後,應在十天天內做出處理(供需雙方商定有期限或另有規定的除外),如供方未按時處理,可視爲默認。

第五條需方的違約責任

1.需方在合同執行中退貨的,應償付供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因此造成供方損失的,還應根據實際情況賠償其損失。

2.需方無故拒收送貨或代運的產品,應向供方償付被拒收貨款總值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並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和費用。

3.按合同規定提貨的產品,供方通知提貨而逾期提貨的,除比照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收購)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償付違約金以外,還應承擔供方在此期間所支付的保管費或保養費,並承擔因此而造成的其它實際損失。

4.需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付款的,應按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供方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

5.需方未按合同規定提供包裝物的,供方交貨日期得以順延,需方並應向供方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因此造成供方損失的,需方還應根據實際情況賠償其損失。

6.需方如向供方預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預購合同時,無權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預付定金。

7.需方必須承擔因錯填或臨時改變到貨地點而多支付的一切費用。

8.需方在合同規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驗收後或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異議,視爲默認。

9.在合同規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進行驗收後未提出書面質量異議的,即視爲默認符合規定。對於提出質量異議或因其它原因拒收,應負責妥善保管,等候處理,不得動用。一經動用即視爲接收,需方應按期向供方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則按延期付款處理(對被拒收的易腐爛變質的產品及鮮活產品,供方應允許需方在取得有關部門同意後,及時就地處理)。

第六條不可抗力

供、需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儘快向對方通報理由,經有關主管機關證明後,可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並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供方如果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產品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不以違約論。對這些產品的處理辦法,可由供、需雙方協商決定。___(農副產品)因受氣候影響早熟或晚熟的,交貨日期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提前或推遲。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供、需雙方的任何一方如遇有《經濟民法典》第二十六條所列之一情況,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採用書面形式由雙方達成協議。未達成協議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當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議後,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內做出答覆,當事人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期限答覆,逾期不做答覆的,即視爲默認。

第八條其它

違約金或賠償金,應在供、需雙方商定的日期內或由有關部門確定責任後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第九條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供需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份,交銀行、鄉政府……各留存一份。

需方:___縣農產公司(或農副產品收購站)___(公章)

代表人:___(職務:___)

開戶銀行:___

帳號:___

供方:___鄉___村___(公章)

代表人:___(職務:___)

開戶銀行:___

帳號:___

___年___月___日訂

頒佈 單 位: 國家工商管理局經濟合同司

頒佈 日 期:

農村農副產品購銷協議書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產品名稱、品種、數量、金額、交售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質量標準、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驗收方法及時間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檢驗及檢疫單位、地點、方法、標準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

五、交(提)貨地點及運輸方式和費用的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和回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超欠幅度損耗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給付定金的時間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結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擔保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其他約定的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稅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稅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農村農副產品購銷協議書 篇3

甲方(購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酒店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爲了保證酒店的日常經營對農副產品的需要,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交售日期、數量及價格

1、乙方必須在____年____月以前(或____月____旬內),向甲方交售____(農副產品)____斤(擔)。

2、甲方應按照物價主管部門規定的價格(國家允許議價的,價格由甲、乙雙方協商議定),向乙方計付貨款。

3、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貨與提貨,均應事先通知對方,達成協議後按協議執行。

第二條 品種、等級、質量及包裝

1、____ (農副產品)的品種、等級和質量,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按部頒標準執行;

(3)按地區標準執行;

(4)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2、____ (農副產品)的包裝,按下列第( )項辦理:

(1)按國家或部門規定的辦法執行;

(2)由甲、乙雙方協商包裝辦法。

包裝物由乙(甲)方供應,包裝物的回收辦法另訂附件。

第三條 交(提)貨方式

1、交(提)貨方式按下列第( )項辦理:

(1)送貨,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送往____(接收地點),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爲準;

(2)提貨,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通知甲方提貨,以發出通知之日作爲通知提貨時間;

(3)代運,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選擇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向運輸部門提報運輸計劃,辦理託運手續。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爲準。

第四條 農副產品的驗收地點

(實行乙方送貨或乙方委託運輸部門代運的,以接收地點爲驗收地點;實行甲方提貨的,以提貨地點爲驗收地點。)

第五條 驗收辦法

(合同應明確規定:

(1)驗收期限;

(2)驗收手續;

(3)驗收標準;

(4)由誰負責驗收;

(5)在驗收中對產量質量發生爭議,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的規定,交質量監督檢驗機構裁決。)

第六條 貨款結算辦法

乙方交售的____(農副產品)經驗收合格後,甲方應在____天之內,通過銀行轉帳(或按銀行的規定以現金)向乙方支付貨款。

第七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交貨數量少於合同的規定而甲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貨而甲方仍需要的,應照數補交,乙方並應比照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乙方超過規定期限不能交貨的,應償付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1%~20%)的違約金;因逾期交貨,甲方不再需要的,由乙方自行處理,並向甲方償付該部分貨款總值____%(1%~20%)的違約金。

2、乙方如因違約自銷或因套取超購加價款而不履行合同時,應向甲方償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貨款總值____%

(5%~25%的幅度)的違約金,並退回套取的加價款和獎售、換購的物資;乙方違約自銷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上交國家財政。

3、乙方在交售____(農副產品)中摻雜使假、以次充好的,甲方有權拒收,乙方同時應向甲方償付該批貨款總值____%(5%~25%)的違約金。乙方交售的鮮活產品如有污染或疾病的,甲方有權拒收,並可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4、乙方的包裝不符合規定,發貨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發貨後因包裝不善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其實際損失。乙方由於返修或重新包裝而造成逾期交貨的,按逾期交貨處理。

5、甲方按乙方通知的時間、地點提貨而未提到的,乙方應負逾期交貨的違約責任,並承擔甲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6、因數量、質量、包裝或交貨期限不符合合同規定而被拒收的產品,甲方應代供方保管。在代保管期間,乙方應負責支付實際開支的一切費用,並承擔非因保管、保養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7、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預付定金的,供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加倍償還。

8、實行送貨或代運的,乙方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人)時,應按合同規定重新發貨或將錯發的貨物送到合同規定的地點、接貨單位(人),並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及其他費用;造成逾期交貨的,還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乙方未經徵得甲方同意,擅自改變合同規定的運輸路線或運輸工具的,應承擔因此多支付的費用。

9、乙方在接到甲方驗收產品提出的書面異議後,應在15天內做出處理,如乙方未按時處理,可視爲默認。

第八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在合同執行中退貨的,應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5%~25%)的違約金。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還應根據實際情況賠償其損失。

2、甲方無故拒收送貨或代運的產品,應向乙方償付被拒收貨款總值____%(5%~25%)的違約金,並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和費用。

3、按合同規定提貨的產品,乙方通知提貨而逾期提貨的,除比照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收購)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償付違約金以外,還應承擔乙方在此期間所支付的保管費或保養費,並承擔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實際損失。

4、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付款的,應按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提供包裝物的,乙方交貨日期得順延,甲方並應向乙方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根據實際情況賠償其損失。

6、甲方如向乙方預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預購合同時,無權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預付定金。

7、甲方必須承擔因錯填或臨時改變到貨地點而多支付的一切費用。

8、甲方在合同規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驗收後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異議,視爲默認。

9、在合同規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進行驗收後未提出書面質量異議的,即視爲默認符合規定。對於提出質量異議或因其他原因拒收,應負責妥善保管,等候處理,不得動用。一經動用即視爲接收,甲方應按期向乙方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則按延期付款處理。

第九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儘快向對方通報理由,經有關主管機關證明後,可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並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乙方如果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產品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不以違約論。對這些產品的處理辦法,可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

農副產品因受氣候影響早熟或晚熟的,交貨日期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提前或推遲。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採用書面形式由雙方達成協議。未達成協議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當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議後,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內做出答覆,當事人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期限答覆,逾期不做答覆的,即視爲默認。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違約金或賠償金,應在甲、乙雙方商定的日期內或由有關部門確定責任後10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第十二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 簽訂,有效期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 人: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 人: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農村農副產品購銷協議書 篇4

供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一、產品名稱、品種規格、數量、金額、交售時間

產品名稱

品種

計量單位

數量

單價

總金額

交售時間及數量

合計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二、質量標準、用途

三、驗收辦法及時間、地點

四、檢驗及檢疫的單位、地點、方法、標準及費用負擔

五、交(提)貨地點及運輸方式和費用負擔

六、超欠幅度損耗及計算方法

七、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和費用負擔

八、結算方式及期限

九、給付定金的數額、時間

十、獎罰標準及兌現方式:超售獎勵________元/公斤,減售每公斤罰________元

十一、需方供應的與定購農副產品掛鉤的化肥、柴油等農業生產資料的產品名稱、規格、質量、數量、價格、交貨時間及地點

產品名稱

規格型號

質量等級

計量單位

數量

單價

總金額

交貨時間及地點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十二、違約責任

十三、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十四、本合同於____________在____________簽訂;有效期至____________

十五、其他約定事項

供方: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

農村農副產品購銷協議書 篇5

_________縣農產公司,以下簡稱需方;

_________縣_________鄉_________村_________村民,以下簡稱供方。

爲了促進農副產品生產的發展,溝通城鄉流通渠道,爲城鎮人民和對外貿易提供豐富的農副產品,經供、需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交售日期、數量及價格

1.供方必須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以前(或_________月_________旬內)向需方交售_________(農副產品)_________斤(擔),(有些農副產品在簽訂合同時,應根據有關部門的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超欠幅度、合理損耗和正負尾差)。

2.需方應按照物價主管部門規定的價格(國家允許議價的,價格由供、需雙方協商議定),向供方計付貨款。

3.供、需雙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貨與提貨,均應事先通知對方,達成協議後按協議執行。

第二條 品種、等級、質量及包裝

1._________(農副產品)的品種、等級和質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有國家標準的,按國家標準執行;

(2)無國家標準而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

(3)無國家標準和部頒標準的,按地區標準執行;

(4)無上述標準的,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

(對某些幹、鮮、活產品,應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商定合理的、切實可行的檢驗、檢疫辦法;國家沒有規定的,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農副產品確定標準後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由供、需雙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爲驗收的依據)

2.包裝

(1)_________(農副產品)的包裝,按下列第_________項辦理:

a.按國家或部規定的辦法執行;

b.沒有國家或部的包裝規定的,由供、需雙方協商包裝辦法。

(2)包裝物由_________(供/需)方供應,包裝物的回收辦法另訂附件(略)。

第三條 交(提)貨方式、驗收和貨款結算辦法

1.交(提)貨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辦理:

(1)實行送貨的,供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送往_________(接收地點),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爲準;

(2)實行提貨的,供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通知需方提貨,以發出通知之日作爲通知提貨時間;

(3)實行代運的,供方應按需方的要求,選擇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向運輸部門提報運輸計劃,辦理託運手續,並派人押運(如果需要)。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爲準;

(4)實行義運的,對超過國家規定的義運里程的運輸費用負擔,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由供、需雙方協商。

2.驗收

(1)驗收地點:農副產品的驗收地點,實行供方送貨或供方委託運輸部門代運的,以接收地點爲驗收地點;實行需方提貨的,以提貨地點爲驗收地點;實行義運的,以_________爲驗收地點。

(2)驗收辦法:

a.驗收期限:_________;

b.驗收手段:_________;

c.驗收標準:_________;

d.驗收方:由_________負責驗收;

e.在驗收中對產量質量發生爭議,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管理條例》的規定,交質量監督檢驗機構裁決。

3.貨款結算辦法:

供方交售的_________(農副產品)經驗收合格後,需方應在_________天之內,通過銀行轉帳(或按銀行的規定以現金)向供方支付貨款。

第四條 供方的違約責任

1.供方交貨數量少於合同的規定而需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貨而需方仍需要的,應照數補交,供方並應比照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供方超過規定期限不能交貨的,應償付需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_____%(1-20%的幅度的違約金);因逾期交貨,需方不再需要的,由供方自行處理,並向需方償付該部分貨款總值_________%(1-20%)的幅度的違約金。

2.供方如因違約自銷或因套取超購加價款而不履行合同時,應向需方償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貨款總值______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並退回套取的加價款和獎售、換購的物資;供方違約自銷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上交中央財政。

3.供方在交售_________(農副產品)中摻雜使假、以次充好的,需方有權拒收,供方同時應向需方償付該批貨款總值______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供方交售的鮮活產品如有污染或疫病的,需方有權拒收,並可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4.供方的包裝不符合規定,發貨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發貨後因包裝不善給需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其實際損失。供方由於返修或重新包裝而造成逾期交貨的,按逾期交貨處理。

5.需方按供方通知的時間、地點提貨而未提到的,供方應負逾期交貨的違約責任,並承擔需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6.因數量、質量、包裝或交貨期限不符合同規定而被拒收的產品,需方應代供方保管。在代保管期間,供方應負責支付實際開支的一切費用,並承擔非因保管、保養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7.需方根據供方的要求預付定金的,供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加倍償還不履行部分的預付定金。

8.實行送貨或代運的,供方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人)時,應按合同規定重新發貨或將錯發的貨物送到合同規定的地點、接貨單位(人),並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及其它費用;造成逾期交貨的,還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供方未徵得需方同意,擅自改變合同規定的運輸路線或運輸工具的,應承擔因此多支付的費用。實行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由於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人)而造成損失,屬於承運部門責任的,由供方按國家有關貨物運輸規定向承運部門要求賠償損失。

9.供方在接到需方驗收產品提出的書面異議後,應在十五天內做出處理(供需雙方商定有期限或另有規定的除外),如供方未按時處理,可視爲默認。

第五條 需方的違約責任

1.需方在合同執行中退貨的,應償付供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__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因此造成供方損失的,還應根據實際情況賠償其損失。

2.需方無故拒收送貨或代運的產品,應向供方償付被拒收貨款總值______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並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和費用。

3.按合同規定提貨的產品,供方通知提貨而逾期提貨的,除比照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收購)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償付違約金以外,還應承擔供方在此期間所支付的保管費或保養費,並承擔因此而造成的其它實際損失。

4.需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付款的,應按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供方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

5.需方未按合同規定提供包裝物的,供方交貨日期得以順延,需方並應向供方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因此造成供方損失的,需方還應根據實際情況賠償其損失。

6.需方如向供方預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預購合同時,無權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預付定金。

7.需方必須承擔因錯填或臨時改變到貨地點而多支付的一切費用。

8.需方在合同規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驗收後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異議,視爲默認。

9.在合同規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進行驗收後未提出書面質量異議的,即視爲默認符合規定。對於提出質量異議或因其它原因拒收,應負責妥善保管,等候處理,不得動用。一經動用即視爲接收,需方應按期向供方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則按延期付款處理(對被拒收的易腐爛變質的產品及鮮活產品,供方應允許需方在取得有關部門同意後,及時就地處理)。

第六條 不可抗力

供、需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儘快向對方通報理由,經有關主管機關證明後,可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並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供方如果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產品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不以違約論。對這些產品的處理辦法,可由供、需雙方協商決定。_________(農副產品)因受氣候影響早熟或晚熟的,交貨日期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提前或推遲。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供、需雙方的任何一方如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義務不能履行或者由於另一方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沒有履行合同的情況,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採用書面形式由雙方達成協議。未達成協議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當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議後,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內做出答覆,當事人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期限答覆,逾期不做答覆的,即視爲默認。

2.供、需雙方對屬於國家統購、派購計劃內產品的購銷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應報經下達該計劃的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批准。對國家統購、派購計劃外產品的購銷合同的變更或解除,由供、需雙方協商辦理。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日期,以雙方達成協議之日爲準;需要報經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批准的,以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批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日期爲準。

第八條 其它

1.違約金或賠償金,應在供、需雙方商定的日期內或由有關部門確定責任後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供需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交銀行、鄉政府、_________各留存一份。

需方(蓋章):_________        供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籤):_________       代表人(籤):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農村農副產品購銷協議書 篇6

訂立合同雙方:

__縣農產公司(或農副產品收購站),以下簡稱需方;

__縣__鄉__村__村民,以下簡稱供方。

爲了促進農副產品生產的發展,溝通城鄉流通渠道,爲城鎮人民和對外貿易提 供豐富的農副產品,經供、需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交售日期、數量及價格

1.供方必須在一九____年____月以前(或__月__旬內)向需方 交售___(農副產品)___斤(擔),(有些農副產品在簽訂合同時,應根據 有關部門的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超欠幅度、合理損耗和正負尾差)。

2.需方應按照物價主管部門規定的價格(國家允許議價的,價格由供、需雙 方協商議定),向供方計付貨款。

3.供、需雙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貨與提貨,均應事先通知對方, 達成協議後按協議執行。

第二條 品種、等級、質量及包裝

1.____(農副產品)的品種、等級和質量,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有國家標準的,按國家標準執行;

(2)無國家標準而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

(3)無國家標準和部頒標準的,按地區標準執行;

(4)無上述標準的,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

(對某些幹、鮮、活產品,應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商定合理的、切實可行的 檢驗、檢疫辦法;國家沒有規定的,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農副產品確定標準後 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由供、需雙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爲驗收的依據) 2.__(農副產品)的包裝,按下列第( )項辦理:

(1)按國家或部規定的辦法執行;

(2)沒有國家或部的包裝規定的,由供、需雙方協商包裝辦法。包裝物由供(需)方供應,包裝物的回收辦法另訂附件(略)。

第三條 交(提)貨方式、驗收和貨款結算辦法

1.交(提)貨方式按下列第( )項辦理:

(1)實行送貨的,供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送往___(接收地點),交貨 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爲準;

(2)實行提貨的,供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通知需方提貨,以發出通知之日 作爲通知提貨時間;

(3)實行代運的,供方應按需方的要求,選擇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 向運輸部門提報運輸計劃,辦理託運手續,並派人押運(如果需要)。交貨日期以 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爲準;

(4)實行義運的,對超過國家規定的義運里程的運輸費用負擔,按國家有關 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由供、需雙方協商。

2.農副產品的驗收地點,實行供方送貨或供方委託運輸部門代運的,以接收 地點爲驗收地點;實行需方提貨的,以提貨地點爲驗收地點;實行義運的,以__ 爲驗收地點。驗收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應明確規定:(1)驗收期限;(2)驗收手段;(3)驗收標準;(4)由誰負責驗收;(5)在驗收中對產量質量發生爭議,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 標準化管理條例》的規定,交質量監督檢驗機構裁決)。

3.貨款結算辦法

供方交售的__(農副產品)經驗收合格後,需方應在____天之內,通過 銀行轉帳(或按銀行的規定以現金)向供方支付貨款。

第四條 供方的違約責任

1.供方交貨數量少於合同的規定而需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貨而需 方仍需要的,應照數補交,供方並應比照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 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供方超過規定期限不能交貨 的,應償付需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___%(1-20%的幅度的違約金); 因逾期交貨,需方不再需要的,由供方自行處理,並向需方償付該部分貨款總值_ __%(1-20%)的幅度的違約金。

2.供方如因違約自銷或因套取超購加價款而不履行合同時,應向需方償付不 履行合同部分貨款總值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並退回套取的加 價款和獎售、換購的物資;供方違約自銷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上 交中央財政。

3.供方在交售____(農副產品)中摻雜使假、以次充好的,需方有權拒 收,供方同時應向需方償付該批貨款總值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 供方交售的鮮活產品如有污染或疫病的,需方有權拒收,並可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4.供方的包裝不符合規定,發貨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負責返修或重新 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發貨後因包裝不善給需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其 實際損失。供方由於返修或重新包裝而造成逾期交貨的,按逾期交貨處理。

5.需方按供方通知的時間、地點提貨而未提到的,供方應負逾期交貨的違約 責任,並承擔需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6.因數量、質量、包裝或交貨期限不符合同規定而被拒收的產品,需方應代 供方保管。在代保管期間,供方應負責支付實際開支的一切費用,並承擔非因保管、 保養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7.需方根據供方的要求預付定金的,供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應 加倍償還不履行部分的預付定金。

8.實行送貨或代運的,供方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人)時,應按合同規 定重新發貨或將錯發的貨物送到合同規定的地點、接貨單位(人),並承擔因此多 付的運雜費及其它費用;造成逾期交貨的,還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供方未徵 得需方同意,擅自改變合同規定的運輸路線或運輸工具的,應承擔因此多支付的費 用。實行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由於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人)而造成損失,屬 於承運部門責任的,由供方按國家有關貨物運輸規定向承運部門要求賠償損失。

9.供方在接到需方驗收產品提出的書面異議後,應在十五天內做出處理(供 需雙方商定有期限或另有規定的除外),如供方未按時處理,可視爲默認。

第五條 需方的違約責任

1.需方在合同執行中退貨的,應償付供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5-2 5%的幅度)的違約金。因此造成供方損失的,還應根據實際情況賠償其損失。 2.需方無故拒收送貨或代運的產品,應向供方償付被拒收貨款總值__%( 5-25%的幅度)的違約金,並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和費用。

3.按合同規定提貨的產品,供方通知提貨而逾期提貨的,除比照銀行有關延 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收購)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償付違約金以外,還應承擔供方在此期間所支付的保管費或保養費,並承擔因此而造成的其它實際損失。

4.需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付款的,應按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供方 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

5.需方未按合同規定提供包裝物的,供方交貨日期得以順延,需方並應向供 方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因此造成供方損失的,需方還應根據實際情況賠償其損 失。

6.需方如向供方預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預購合同時,無權收回 未履行部分的預付定金。

7.需方必須承擔因錯填或臨時改變到貨地點而多支付的一切費用。

8.需方在合同規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驗收後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 異議,視爲默認。

9.在合同規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進行驗收後未提出書面質量異議 的,即視爲默認符合規定。對於提出質量異議或因其它原因拒收,應負責妥善保管, 等候處理,不得動用。一經動用即視爲接收,需方應按期向供方付款,如不按期 付款,則按延期付款處理(對被拒收的易腐爛變質的產品及鮮活產品,供方應允許 需方在取得有關部門同意後,及時就地處理)。

第六條 不可抗力

供、需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時, 應儘快向對方通報理由,經有關主管機關證明後,可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 履行,並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供方如果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產 品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不以違約論。對這些產品的處理辦法,可由供、需雙方協 商決定。__(農副產品)因受氣候影響早熟或晚熟的,交貨日期經雙方協商,可適當 提前或推遲。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供、需雙方的任何一方如遇有《經濟合同法》第二十七條所列之一情況, 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採用書面形式由雙方達成協議。未達 成協議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當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議 後,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內做出答覆,當事人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期 限答覆,逾期不做答覆的,即視爲默認。

2.供、需雙方對屬於國家統購、派購計劃內產品的購銷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應報經下達該計劃的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批准。對國家統購、派購計劃外產品的購銷 合同的變更或解除,由供、需雙方協商辦理。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日期,以雙方達成 協議之日爲準;需要報經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批准的,以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批准變更 或解除合同的日期爲準。

第八條 其它

違約金或賠償金,應在供、需雙方商定的日期內或由有關部門確定責任後十天 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供需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交銀行、鄉 政府……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村農副產品購銷協議書 篇7

購貨方: (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方: (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2019年月 日

甲方基於現有的農副產品物流園區和已構架的國內外市場網絡,乙方依託建成和正在建設過程中的廣西xx地區治理荒漠種植基地和農副產品開發資源,爲了推動治理荒漠化事業發展和實施“南菜北運”規劃,實現“綠起來、富起來”的共同目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同意銷售乙方生產的產品。2019年需求量約1000噸,2019年需求量約5000噸,2019年的需求數量暫定爲10000噸,以後根據生產狀況和國內外市場逐步增加需求量。

第二條:乙方向甲方提供產品,該產品是在甲方指導下由乙方生產或由乙方下屬企業生產提供。

第三條:產品名稱、型號、商標、單價及供貨時間。

甲乙雙方確認買賣產品的名稱型號爲,擬定價爲x元/每噸起價,具體生產時間、供貨時間由甲方工作進展的需要,並根據乙方生產能力,有乙方下達生產任務。

第四條: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乙方承諾其生產或提供的產品達到國內標準、其他質量及技術標準參照國際市場的標準和行業標準,並同時符合乙方提供的產品小樣。對於乙方生產所造成的產品質量缺陷,甲方可以無條件的退貨。

由於該是作爲食品或食用原料。所以,雙方必須以用戶選擇的有關方面的法規爲準。如果有任何質量不能達到標準的問題,乙方在甲方通知後,可派人到當地考察並負責處理。

第五條:供貨地點及方式、費用承擔。

根據乙方生產企業所在地點,在乙方企業倉庫提貨或發到甲方指定地點交貨,所發生運輸、包裝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長短裝及損耗。

乙方提供的產品爲25KG/包,淨重量差不超過±0.5KG/包,損耗分擔依據法律對雙方風險責任的劃分承擔。

第七條:包裝及包裝費用。

乙方無償提供產品包裝,產品包裝外層爲尼龍纖維袋,內分25包/1KG/包塑料獨立包裝。

第八條:結算方式及期限。

甲方提貨時付清貨款至乙方指定帳戶。

第九條:甲方將產品廣告、市場開發的一切費用計入貨款,最高比例不超過合同價款的10%,以後逐年遞減。

第十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均應善意、謹慎的履行本協議項下各項義務,如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支付守約方違約金,造成其他損失的還應賠償守約方的其他損失。

第十一條:協議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議解決,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簽訂補充合同約定。

購貨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供貨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簽約時間:2019年 月 日

農村農副產品購銷協議書 篇8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產品名稱、品種規格、數量、價格、交售時間

產品名稱

品種

計量單位

數量

單價

總金額

交售時間及數量

合計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運費

裝卸費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二、質量標準、用途

──────────────────────────────────────────────

三、驗收辦法及時間、地點

──────────────────────────────────────────────

四、檢驗及檢疫的單位、地點、方法、標準及費用負擔

──────────────────────────────────────────────

五、交售地點及運輸方式和費用負擔

──────────────────────────────────────────────

六、超欠幅度、損耗及計算方法

──────────────────────────────────────────────

七、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和費用負擔

──────────────────────────────────────────────

八、結算方式及期限

──────────────────────────────────────────────

九、獎售物資標準

──────────────────────────────────────────────

十、需方供應的產品名稱、規格、質量、數量、價格、供應時間及地點

──────────────────────────────────────────────

產品名稱

規格型號

質量等級

計量單位

數量

單價

總金額

供應交貨時間及地點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十一、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爲本合同附件。

──────────────────────────────────────────────

十二、違約責任

──────────────────────────────────────────────

十三、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

十四、其它約定事項

──────────────────────────────────────────────

供方需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名稱(章)鑑(公)證意見: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經辦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地理人:    委託代理人:     鑑(公)證機關(章)

電話:              電話:               ____年____月____日

電報掛號:        電報掛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有效期限: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監製部門:_______________ 印製單位:_____________

農村農副產品購銷協議書 篇9

_________縣農產公司,以下簡稱需方;

_________縣_________鄉_________村_________村民,以下簡稱供方。

爲了促進農副產品生產的發展,溝通城鄉流通渠道,爲城鎮人民和對外貿易提供豐富的農副產品,經供、需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交售日期、數量及價格

1.供方必須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以前(或_________月_________旬內)向需方交售_________(農副產品)_________斤(擔),(有些農副產品在簽訂合同時,應根據有關部門的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超欠幅度、合理損耗和正負尾差)。

2.需方應按照物價主管部門規定的價格(國家允許議價的,價格由供、需雙方協商議定),向供方計付貨款。

3.供、需雙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貨與提貨,均應事先通知對方,達成協議後按協議執行。

第二條品種、等級、質量及包裝

1._________(農副產品)的品種、等級和質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有國家標準的,按國家標準執行;

(2)無國家標準而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

(3)無國家標準和部頒標準的,按地區標準執行;

(4)無上述標準的,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

(對某些幹、鮮、活產品,應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商定合理的、切實可行的檢驗、檢疫辦法;國家沒有規定的,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農副產品確定標準後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由供、需雙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爲驗收的依據)

2.包裝

(1)_________(農副產品)的包裝,按下列第_________項辦理:

.按國家或部規定的辦法執行;

.沒有國家或部的包裝規定的,由供、需雙方協商包裝辦法。

(2)包裝物由_________(供/需)方供應,包裝物的回收辦法另訂附件(略)。

第三條交(提)貨方式、驗收和貨款結算辦法

1.交(提)貨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辦理:

(1)實行送貨的,供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送往_________(接收地點),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爲準;

(2)實行提貨的,供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通知需方提貨,以發出通知之日作爲通知提貨時間;

(3)實行代運的,供方應按需方的要求,選擇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向運輸部門提報運輸計劃,辦理託運手續,並派人押運(如果需要)。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爲準;

(4)實行義運的,對超過國家規定的義運里程的運輸費用負擔,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由供、需雙方協商。

2.驗收

(1)驗收地點:農副產品的驗收地點,實行供方送貨或供方委託運輸部門代運的,以接收地點爲驗收地點;實行需方提貨的,以提貨地點爲驗收地點;實行義運的,以_________爲驗收地點。

(2)驗收辦法:

.驗收期限:_________;

.驗收手段:_________;

.驗收標準:_________;

.驗收方:由_________負責驗收;

.在驗收中對產量質量發生爭議,應按規定,交質量監督檢驗機構裁決。

3.貨款結算辦法:

供方交售的_________(農副產品)經驗收合格後,需方應在_________天之內,通過銀行轉帳(或按銀行的規定以現金)向供方支付貨款。

第四條供方的違約責任

1.供方交貨數量少於合同的規定而需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貨而需方仍需要的,應照數補交,供方並應比照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供方超過規定期限不能交貨的,應償付需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_____%(1-20%的幅度的違約金);因逾期交貨,需方不再需要的,由供方自行處理,並向需方償付該部分貨款總值_________%(1-20%)的幅度的違約金。

2.供方如因違約自銷或因套取超購加價款而不履行合同時,應向需方償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貨款總值______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並退回套取的加價款和獎售、換購的物資;供方違約自銷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上交中央財政。

3.供方在交售_________(農副產品)中摻雜使假、以次充好的,需方有權拒收,供方同時應向需方償付該批貨款總值______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供方交售的鮮活產品如有污染或疫病的,需方有權拒收,並可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4.供方的包裝不符合規定,發貨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發貨後因包裝不善給需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其實際損失。供方由於返修或重新包裝而造成逾期交貨的,按逾期交貨處理。

5.需方按供方通知的時間、地點提貨而未提到的,供方應負逾期交貨的違約責任,並承擔需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6.因數量、質量、包裝或交貨期限不符合同規定而被拒收的產品,需方應代供方保管。在代保管期間,供方應負責支付實際開支的一切費用,並承擔非因保管、保養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7.需方根據供方的要求預付定金的,供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加倍償還不履行部分的預付定金。

8.實行送貨或代運的,供方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人)時,應按合同規定重新發貨或將錯發的貨物送到合同規定的地點、接貨單位(人),並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及其它費用;造成逾期交貨的,還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供方未徵得需方同意,擅自改變合同規定的運輸路線或運輸工具的,應承擔因此多支付的費用。實行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由於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人)而造成損失,屬於承運部門責任的,由供方按國家有關貨物運輸規定向承運部門要求賠償損失。

9.供方在接到需方驗收產品提出的書面異議後,應在十五天內做出處理(供需雙方商定有期限或另有規定的除外),如供方未按時處理,可視爲默認。

第五條需方的違約責任

1.需方在合同執行中退貨的,應償付供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__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因此造成供方損失的,還應根據實際情況賠償其損失。

2.需方無故拒收送貨或代運的產品,應向供方償付被拒收貨款總值______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並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和費用。

3.按合同規定提貨的產品,供方通知提貨而逾期提貨的,除比照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收購)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償付違約金以外,還應承擔供方在此期間所支付的保管費或保養費,並承擔因此而造成的其它實際損失。

4.需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付款的,應按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供方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

5.需方未按合同規定提供包裝物的,供方交貨日期得以順延,需方並應向供方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因此造成供方損失的,需方還應根據實際情況賠償其損失。

6.需方如向供方預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預購合同時,無權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預付定金。

7.需方必須承擔因錯填或臨時改變到貨地點而多支付的一切費用。

8.需方在合同規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驗收後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異議,視爲默認。

9.在合同規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進行驗收後未提出書面質量異議的,即視爲默認符合規定。對於提出質量異議或因其它原因拒收,應負責妥善保管,等候處理,不得動用。一經動用即視爲接收,需方應按期向供方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則按延期付款處理(對被拒收的易腐爛變質的產品及鮮活產品,供方應允許需方在取得有關部門同意後,及時就地處理)。

第六條不可抗力

供、需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儘快向對方通報理由,經有關主管機關證明後,可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並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供方如果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產品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不以違約論。對這些產品的處理辦法,可由供、需雙方協商決定。_________(農副產品)因受氣候影響早熟或晚熟的,交貨日期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提前或推遲。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供、需雙方的任何一方如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義務不能履行或者由於另一方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沒有履行合同的情況,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採用書面形式由雙方達成協議。未達成協議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當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議後,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內做出答覆,當事人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期限答覆,逾期不做答覆的,即視爲默認。

2.供、需雙方對屬於國家統購、派購計劃內產品的購銷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應報經下達該計劃的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批准。對國家統購、派購計劃外產品的購銷合同的變更或解除,由供、需雙方協商辦理。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日期,以雙方達成協議之日爲準;需要報經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批准的,以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批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日期爲準。

第八條其它

1.違約金或賠償金,應在供、需雙方商定的日期內或由有關部門確定責任後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供需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交銀行、鄉政府、_________各留存一份。

需方(蓋章):_________供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9.供方在接到需方驗收產品提出的書面異議後,應在十五天內做出處理(供需雙方商定有期限或另有規定的除外),如供方未按時處理,可視爲默認。

第五條需方的違約責任

1.需方在合同執行中退貨的,應償付供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__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因此造成供方損失的,還應根據實際情況賠償其損失。

2.需方無故拒收送貨或代運的產品,應向供方償付被拒收貨款總值______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並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和費用。

3.按合同規定提貨的產品,供方通知提貨而逾期提貨的,除比照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收購)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償付違約金以外,還應承擔供方在此期間所支付的保管費或保養費,並承擔因此而造成的其它實際損失。

4.需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付款的,應按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供方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

5.需方未按合同規定提供包裝物的,供方交貨日期得以順延,需方並應向供方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因此造成供方損失的,需方還應根據實際情況賠償其損失。

6.需方如向供方預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預購合同時,無權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預付定金。

7.需方必須承擔因錯填或臨時改變到貨地點而多支付的一切費用。

8.需方在合同規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驗收後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異議,視爲默認。

9.在合同規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進行驗收後未提出書面質量異議的,即視爲默認符合規定。對於提出質量異議或因其它原因拒收,應負責妥善保管,等候處理,不得動用。一經動用即視爲接收,需方應按期向供方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則按延期付款處理(對被拒收的易腐爛變質的產品及鮮活產品,供方應允許需方在取得有關部門同意後,及時就地處理)。

第六條不可抗力

供、需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儘快向對方通報理由,經有關主管機關證明後,可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並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供方如果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產品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不以違約論。對這些產品的處理辦法,可由供、需雙方協商決定。_________(農副產品)因受氣候影響早熟或晚熟的,交貨日期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提前或推遲。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供、需雙方的任何一方如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義務不能履行或者由於另一方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沒有履行合同的情況,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採用書面形式由雙方達成協議。未達成協議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當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議後,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內做出答覆,當事人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期限答覆,逾期不做答覆的,即視爲默認。

2.供、需雙方對屬於國家統購、派購計劃內產品的購銷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應報經下達該計劃的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批准。對國家統購、派購計劃外產品的購銷合同的變更或解除,由供、需雙方協商辦理。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日期,以雙方達成協議之日爲準;需要報經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批准的,以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批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日期爲準。

第八條其它

1.違約金或賠償金,應在供、需雙方商定的日期內或由有關部門確定責任後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供需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交銀行、鄉政府、_________各留存一份。

需方(蓋章):_________供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農村農副產品購銷協議書 篇10

供方:

需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名稱、品種、數量、價款及交(提)貨時間

名稱

品種

產地

商標

數量

單價

金額

交(提)貨時間

合計人民幣(大寫):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第二條質量標準:

第三條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和回收及費用負擔:

第四條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

第五條交(提)貨方式、地點:

第六條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運輸費用負擔:

第七條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

第八條檢疫單位、方法、地點及費用負擔:

第九條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

第十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三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提請浦口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向浦口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五份,雙方各執兩份,鑑證方留存一份,簽字之日起生效。

出賣方(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開戶銀行:

賬號:

郵政編碼:

買受方(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開戶銀行:

賬號:

郵政編碼:

鑑證意見:

鑑證機關(章)

經辦人:

簽約地址:

年月日

農村農副產品購銷協議書 篇11

甲方(購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風險告知:依約、全面履行合同義務

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全面履行合同義務,避免構成違約,承擔違約責任。合同義務不僅包括付款等主要合同義務,還包括通知、協助、保密等附隨義務。  當出現無法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時,應當及時與對方進行溝通、協商。對方同意變通履行的,及時與對方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爲了促進農副產品生產的發展,溝通城鄉流通渠道,爲城鎮人民和對外貿易提供豐富的農副產品,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風險告知:密切關注對方的合同履行情況

關注對方是否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當對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時,可行使合同法賦予的合法抗辯權。

同時,及時與對方進行函件溝通,督促對方履行義務,並對溝通過程中的所有往來函件妥善保存。

第一條 交售日期、數量及價格

1。乙方必須在____年____月以前(或____月____旬內),向甲方交售________(農副產品)____斤(擔)。

2。甲方應按照物價主管部門規定的價格(國家允許議價的,價格由甲、乙雙方協商議定),向乙方計付貨款。

3。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貨與提貨,均應事先通知對方,達成協議後按協議執行。

第二條 品種、等級、質量及包裝

1。________ (農副產品)的品種、等級和質量,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按部頒標準執行;

(3)按地區標準執行;

(4)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2。________ (農副產品)的包裝,按下列第( )項辦理:

(1)按國家或部門規定的辦法執行;

(2)由甲、乙雙方協商包裝辦法。

包裝物由乙(甲)方供應,包裝物的回收辦法另訂附件。

第三條 交(提)貨方式

1。交(提)貨方式按下列第( )項辦理:

(1)送貨,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送往________(接收地點),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爲準;

(2)提貨,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通知甲方提貨,以發出通知之日作爲通知提貨時間;

(3)代運,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選擇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向運輸部門提報運輸計劃,辦理託運手續。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爲準。

第四條 農副產品的驗收地點

(實行乙方送貨或乙方委託運輸部門代運的,以接收地點爲驗收地點;實行甲方提貨的,以提貨地點爲驗收地點。)

第五條 驗收辦法

(合同應明確規定:(1)驗收期限;(2)驗收手續;(3)驗收標準;(4)由誰負責驗收;(5)在驗收中對產量質量發生爭議,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的規定,交質量監督檢驗機構裁決。)

第六條 貨款結算辦法

乙方交售的________(農副產品)經驗收合格後,甲方應在____天之內,通過銀行轉帳(或按銀行的規定以現金)向乙方支付貨款。

第七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交貨數量少於合同的規定而甲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貨而甲方仍需要的,應照數補交,乙方並應比照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乙方超過規定期限不能交貨的,應償付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1%~20%)的違約金;因逾期交貨,甲方不再需要的,由乙方自行處理,並向甲方償付該部分貨款總值____%(1%~20%)的違約金。

2。乙方如因違約自銷或因套取超購加價款而不履行合同時,應向甲方償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貨款總值_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並退回套取的加價款和獎售、換購的物資;乙方違約自銷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上交國家財政。

3。乙方在交售____(農副產品)中摻雜使假、以次充好的,甲方有權拒收,乙方同時應向甲方償付該批貨款總值____%(5%~25%)的違約金。乙方交售的鮮活產品如有污染或疾病的,甲方有權拒收,並可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4。乙方的包裝不符合規定,發貨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發貨後因包裝不善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其實際損失。乙方由於返修或重新包裝而造成逾期交貨的,按逾期交貨處理。

5。甲方按乙方通知的時間、地點提貨而未提到的,乙方應負逾期交貨的違約責任,並承擔甲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6。因數量、質量、包裝或交貨期限不符合合同規定而被拒收的產品,甲方應代供方保管。在代保管期間,乙方應負責支付實際開支的一切費用,並承擔非因保管、保養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7。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預付定金的,供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加倍償還。

8。實行送貨或代運的,乙方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人)時,應按合同規定重新發貨或將錯發的貨物送到合同規定的地點、接貨單位(人),並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及其他費用;造成逾期交貨的,還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乙方未經徵得甲方同意,擅自改變合同規定的運輸路線或運輸工具的,應承擔因此多支付的費用。

9。乙方在接到甲方驗收產品提出的書面異議後,應在15天內做出處理,如乙方未按時處理,可視爲默認。

第八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在合同執行中退貨的,應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5%~25%)的違約金。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還應根據實際情況賠償其損失。

2。甲方無故拒收送貨或代運的產品,應向乙方償付被拒收貨款總值____%(5%~25%)的違約金,並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和費用。

3。按合同規定提貨的產品,乙方通知提貨而逾期提貨的,除比照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收購)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償付違約金以外,還應承擔乙方在此期間所支付的保管費或保養費,並承擔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實際損失。

4。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付款的,應按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提供包裝物的,乙方交貨日期得順延,甲方並應向乙方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根據實際情況賠償其損失。

6。甲方如向乙方預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預購合同時,無權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預付定金。

7。甲方必須承擔因錯填或臨時改變到貨地點而多支付的一切費用。

8。甲方在合同規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驗收後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異議,視爲默認。

9。在合同規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進行驗收後未提出書面質量異議的,即視爲默認符合規定。對於提出質量異議或因其他原因拒收,應負責妥善保管,等候處理,不得動用。一經動用即視爲接收,甲方應按期向乙方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則按延期付款處理。

第九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儘快向對方通報理由,經有關主管機關證明後,可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並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乙方如果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產品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不以違約論。對這些產品的處理辦法,可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

農副產品因受氣候影響早熟或晚熟的,交貨日期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提前或推遲。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採用書面形式由雙方達成協議。未達成協議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當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議後,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內做出答覆,當事人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期限答覆,逾期不做答覆的,即視爲默認。

風險告知:正確處理糾紛

糾紛發生時,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依法採取訴訟手段。

訴訟時注意訴訟主體的選擇,當有多個主體時,儘量選擇有責任承擔能力和履約能力的作爲被告。

及時地維護權利,防止過了訴訟時效,喪失勝訴權。

儘量收集對方的財產線索,及時申請財產保全。

裁判文書生效後,在法定期限內申請執行。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違約金或賠償金,應在甲、乙雙方商定的日期內或由有關部門確定責任後10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第十二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 簽訂,有效期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 人: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 人: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農村農副產品購銷協議書 篇12

農副產品購銷合同

總合同號: 字第 號

供方:

需方:

第一條 爲切實貫徹執行民法典規,保證購銷合同的嚴肅執行,簽訂本總合同。本總合同適用於日用百貨、文化用品、鐘錶眼鏡、鞋帽、紡織品、針棉織品、服裝、勞防用品、絲綢等九類商品商商購銷業務。具體品類(種)的成交,需簽訂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供需雙方可根據自身特點制訂表格式購銷合同。本總合同是簽訂具體購銷合同的總原則。本總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經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本總合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補充協議均具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可以變更總合同的約定條款,補充協議與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一致時,以補充協議爲準。

第二條 合同簽訂後,雙方須嚴肅履行。如一方確因發生《民法典》第二十七條所規定的情況,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須於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含合同變更手續)。對方應在接到通知後十五天內書面(或電報)答覆,逾期不答覆的,視爲默認。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由責任方賠償。在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具體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後,雙方都需要嚴格執行合同,一般不予變更。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由需方負擔;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由供方負擔。

第三條 購銷合同的商品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定。有些商品雙方亦可協商優惠辦法或協商訂價。

簽訂合同,成交商品的作價標準,均爲正品價。對於副品、等級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慣例作價執行合同;對於暫定價(參考價)商品,允許上下差幅在 0%- 5%以內執行(差率在具體合同中規定),合同中有規格差價的按照中檔(等)作單價成交,實際發貨時按規格分別作價。

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要以書面通知需方,以便作爲交貨時(指運出)作價依據。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於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 對異地的商品供應價格,均爲車、船交貨價,裝車、裝船以前的費用,由供方負擔。如裝車、裝船費與運費列在一張單據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負擔;對同城要貨單位(包括外省駐本地單位)就廠就庫直撥商品由工廠送貨或需方自提。承運單位按有關收費規定收取的合理運輸費用,運輸保險費由需方承擔。對運費負擔,也可按照雙方協商的辦法辦理。

第五條 商品質量,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的,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執行;無上述標準的,按生產廠的企業標準執行;無生產廠企業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確定。供方應認真檢驗,嚴格把關,以保證商品質量。

如果商品質量不符合標準,一般情況應允許退貨。如屬特殊情況,供需雙方可協調解決。

第六條 商品包裝必須牢固,供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需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具體合同中註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需方負擔。

第七條 執行合同的交貨日期,以供方開單日爲準。由工廠直接送車站、碼頭的商品,以工廠交貨日爲準。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前十天內和交貨日期終了後十五天內開單供應的,不作爲提前或逾期交貨。需方要求分批交貨的,供方認可後,予以分批均衡交貨。

供方供應商品,除雙方另有約定者外,異地的,由供方代辦託運。如需方要自提,應持加蓋財務印章的自提證明,提貨費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廠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貨款結算後七天內自提(遇節假日順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負責倉儲費用。

受交通運輸影響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暫緩發貨不超過三十天的,不作遲延履行合同處理。

第八條 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應徵得需方同意後才能發貨。

第九條 供方應按雙方商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託承運單位發運貨物,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從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再辦理髮運。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前,仍然按原合同執行。

需方提出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因此增加的費用由需方負擔,如確有特殊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供方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未經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第十條 商品從取得發運證明時起,所有權即轉移至需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短少、殘損等事故,由需方負責向承運部門或保險公司索賠,非因供方過錯,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賠。但供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並協助需方索賠。需方在接收商品時,必須派人到現場監卸,清點大件,檢查包裝。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當地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立即詳細檢查,並在收到貨物後十天內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責任屬於供方的,需方應在收到該批貨物後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索賠,逾期不提,視爲驗收無誤。供方應在接到索賠通知後十五天內查明情況,給予答覆。逾期不答覆,視作認賠。

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後,需方應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後十五日內答覆;屬於多發、錯(串)運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動用,並做好詳細記錄,妥爲保管,收貨後十日內通知供方,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供方負擔。

由供方委託承運單位發運的商品,均應向人民保險公司投保綜合運輸險。商品在運輸途中遭受損失時,由需方向當地保險公司按照《國內水路、鐵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試行)》所規定的手續程序及期限申請辦理索賠。

第十一條 商品外包裝完整,拆包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需方應在貨到九十天內(單個商品價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查詢;發現商品黴爛變質,應在收到貨物後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均視爲驗收無誤。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係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爲需方收貨後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供應發貨單號碼(即調撥單,下同)等資料,並保存好實物。供方應在接到查詢單後十五日內作出答覆。凡上項內容填寫不完整或多種商品混列,以及不是從供方供貨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寫查詢單。

爲了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供應發貨單所列一個品種損失在五元以下,殘損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詢處理(零配件除外),對笨重商品(如縫紉機頭、部件等殘品)的查詢,需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供方,並在單上註明寄運日期。

需方在收貨時發現差錯(如錯發、多發部分)、無合同、嚴重質量問題等情況,屬於供方責任,需要退貨時,應在收貨後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則供方可不受理;同時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貨或將商品運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後十五天內應予答覆並提出處理意見。逾期不答覆,需方可視爲同意退貨。凡逾期退貨以及不屬於供方責任的退貨,其損失均由需方負擔。

第十二條 商品貨款、運雜費、保險費等款項的結算,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貨款結算實行驗單付款。需方無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貨款的,應按有關銀行部門規定交納滯納金,並由開戶行連同貨款劃給供方。

需方變更開戶銀行、帳戶名稱和帳號,應於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前三十天以書面(或電報)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錯誤而影響結算的,需方應負逾期付款的責任。

經供、需雙方商定,貨款結算除另有書面特殊規定外,採用以下第種方式(1.託收承付可另行訂貨款結算協議書2.款到發貨;3.銀行匯票;4.商業匯票。)

第十三條 一方違反合同應負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由於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不足部分。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爲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 %-5%之間確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爲貨款總值的%( 0%-30%之間確定)。

2.供方逾期交貨,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供方提前交貨或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4.需方未經供方同意擅自退貨的,應向供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爲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 %-5%之間確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爲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 0%-30%之間確定)。退貨途中的運輸等費用,由需方負擔。

5.需方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逾期付款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供方償付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6.需方承擔因提供給供方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等有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承擔供方或運輸部門因處理需方提出的錯誤異議而支付的一切費用;承擔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違約金、賠償金、保管費用應在明確責任後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拒付貨款來充抵。

第十四條 供、需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本着顧全大局、相互諒解的精神,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按《商業部門經濟糾紛調解暫行規定》向有關商業經濟糾紛調解機構申請調解,也可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總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六條 本總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後生效。有效期限爲年月日至 年月日。期滿雙方如無異議,總合同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需變更或解除本總合同,須在期滿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對方。但本總合同有效期內所簽訂的具體購銷分合同仍求本總合同辦理。

本總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爲準。時間期限的計算均包括本數在內。

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一般以一貨一單格式(見附件 、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年月日

供方蓋章需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報掛號: 電報掛號:

電話: 電話:

農村農副產品購銷協議書 篇13

甲方(購方):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銷方):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爲了促進農副產品生產的發展,溝通城鄉流通渠道,爲城鎮人民和對外貿易提供豐富的農副產品,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交售日期、數量及價格

1.乙方必須在____年____月以前(或____月____旬內),向甲方交售____(農副產品)____斤(擔)。

2.甲方應按照物價主管部門規定的價格(國家允許議價的,價格由甲、乙雙方協商議定),向乙方計付貨款。

3.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貨與提貨,均應事先通知對方,達成協議後按協議執行。

第二條品種、等級、質量及包裝

1.____(農副產品)的品種、等級和質量,按下列第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按部頒標準執行;

(3)按地區標準執行;

(4)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最新農副產品購銷合同範本最新農副產品購銷合同範本。

2.____(農副產品)的包裝,按下列第項辦理:

(1)按國家或部門規定的辦法執行;

(2)由甲、乙雙方協商包裝辦法。

包裝物由乙(甲)方供應,包裝物的回收辦法另訂附件。

第三條交(提)貨方式

1.交(提)貨方式按下列第項辦理:

(1)送貨,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送往____(接收地點),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爲準;

(2)提貨,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通知甲方提貨,以發出通知之日作爲通知提貨時間;

(3)代運,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選擇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向運輸部門提報運輸計劃,辦理託運手續。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爲準。

第四條農副產品的驗收地點

實行乙方送貨或乙方委託運輸部門代運的,以接收地點爲驗收地點;實行甲方提貨的,以提貨地點爲驗收地點。

第五條驗收辦法

(合同應明確規定:(1)驗收期限;(2)驗收手續;(3)驗收標準;(4)由誰負責驗收;(5)在驗收中對產量質量發生爭議,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的規定,交質量監督檢驗機構裁決最新農副產品購銷合同範本文章

第六條貨款結算辦法

乙方交售的____(農副產品)經驗收合格後,甲方應在____天之內,通過銀行轉帳(或按銀行的規定以現金)向乙方支付貨款。

第七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交貨數量少於合同的規定而甲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貨而甲方仍需要的,應照數補交,乙方並應比照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乙方超過規定期限不能交貨的,應償付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1%~20%)的違約金;因逾期交貨,甲方不再需要的,由乙方自行處理,並向甲方償付該部分貨款總值____%(1%~20%)的違約金。

2.乙方如因違約自銷或因套取超購加價款而不履行合同時,應向甲方償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貨款總值_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並退回套取的加價款和獎售、換購的物資;乙方違約自銷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上交國家財政。

3.乙方在交售____(農副產品)中摻雜使假、以次充好的,甲方有權拒收,乙方同時應向甲方償付該批貨款總值____%(5%~25%)的違約金。乙方交售的鮮活產品如有污染或疾病的,甲方有權拒收,並可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4.乙方的包裝不符合規定,發貨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發貨後因包裝不善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其實際損失。乙方由於返修或重新包裝而造成逾期交貨的,按逾期交貨處理。

5.甲方按乙方通知的時間、地點提貨而未提到的,乙方應負逾期交貨的違約責任,並承擔甲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6.因數量、質量、包裝或交貨期限不符合合同規定而被拒收的產品,甲方應代供方保管最新農副產品購銷合同範本合同範本

在代保管期間,乙方應負責支付實際開支的一切費用,並承擔非因保管、保養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7.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預付定金的,供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加倍償還。

8.實行送貨或代運的,乙方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人)時,應按合同規定重新發貨或將錯發的貨物送到合同規定的地點、接貨單位(人),並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及其他費用;造成逾期交貨的,還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乙方未經徵得甲方同意,擅自改變合同規定的運輸路線或運輸工具的,應承擔因此多支付的費用。

9.乙方在接到甲方驗收產品提出的書面異議後,應在15天內做出處理,如乙方未按時處理,可視爲默認。

甲方(購方):______________

乙方(銷方):_____________

日期:

農村農副產品購銷協議書 篇14

供方:

需方:

一、產品名稱、品種規格、數量、價格、交售時間

二、質量標準、用途

三、驗收辦法、時間、地點

四、檢驗和檢疫的單位、地點、方法、標準及費用負擔

五、交售地點及運輸方式和費用負擔

六、超欠幅度、損耗及計算方法

七、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和費用負擔

八、結算方式及期限

九、獎售物資標準

十、需方供應的產品名稱、規格、質量、數量、價格、供應時間及地點

十一、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爲本合同附件。

十二、違約責任

十三、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十四、本合同於年___月___日在簽訂;有效期至年___月___日

十五、其他約定事項

供 方

單位名稱:(章)

代 表 人:

開戶銀行:

帳號:

年__月__日

需 方

單位名稱:(章)

代 表 人:

開戶銀行:

帳號:

年__月__日

農村農副產品購銷協議書 篇15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產名稱、品種規格、數量、價格、交售時間

產品名稱

品種

計量單位

數量

單價

總金額

交售時間及數量

合計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運費

裝卸費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二、質量標準、用途

三、驗收辦法及時間、地點

四、檢驗及檢疫的單位、地點、方法、標準及費用負擔

五、交售地點及運輸方式和費用負擔

六、超欠幅度、損耗及計算方法

七、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和費用負擔

八、結算方式及期限

九、獎售物資標準

十、需方供應的產品名稱、規格、質量、數量、價格、供應時間及地點

金額

供應交貨時間及地點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十一、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爲本合同附件。

十二、違約責任

十三、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十四、其它約定事項

供方(簽章):_________需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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