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收購意向書的違約責任(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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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收購意向書的違約責任 篇1

本意向書由以下雙方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簽訂:

股權收購意向書的違約責任(通用3篇)

_____________(甲方名稱)(“甲方”),一家依照_______________法律合法成立並有效存續的公司,註冊地址爲_______________;和

_______________(乙方名稱)(“乙方”),一家依照_______________法律合法成立並有效存續的公司,註冊地址爲_______________。

甲方和乙方合併稱爲“雙方”,單獨稱爲“一方”。

鑑於:

1.[_______________](“公司”),一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合法設立並存續的企業(公司),其主要營業場所位於[_______________];

2.乙方擁有公司_______________%的股份;

3.甲方希望向乙方購買其在公司擁有的_______________%(所有、部分)股份。

因此,雙方表達由甲方向乙方購買其對_______________(“公司”)的股權(以下簡稱“股權轉讓”)的共同意向如下:

一、期限

除非由雙方書面同意延長本意向書的期限,本意向書及其內容和條件將自簽署之日起[(_______________)年]內有效。

二、主要意向

雙方在該期限內的主要意向是爲了確定、跟進、解決和同意有關股權轉讓的所有事宜,併爲了以正式協議的形式簽訂該等事宜,該等正式協議在當時情況下是適當的,並由雙方完全自行決定接受的。

三、初步協議

3.1股權轉讓

甲方應與乙方簽署股權轉讓協議,按照第3.2條規定的價格,購買乙方在_______________(目標公司的名稱)(“公司”)中擁有的所有股權的百分之__________(%)。

3.2購買價格

雙方初步同意,股權轉讓的購買價格約爲___________。最終價格將根據甲方依照第3.5條作出的審慎調查的結果,由雙方進一步協議決定。

3.3競業禁止

股權轉讓完成後,乙方及其關聯公司不得直接或間接地製造、銷售和分銷_______________,也不得從事任何與_______________競爭的活動。

3.4商標

3.5審慎調查

雙方同意,在簽署本意向書後,甲方將對乙方進行有關股權轉讓的完整稅務、財務和法律的審慎調查。乙方應該爲該完整的審慎調查提供所有必要的幫助,特別是(但不僅限於)提供必要的文件和信息。

3.6批准

乙方應負責從有關政府機構獲取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法規就股權轉讓要求的必要批准。

四、獨家性

雙方在此同意,在本意向書的期限內,雙方之間關於股權轉讓的談判是獨家的,且不會與任何對股權轉讓已經表示或可能表示興趣的第三方聯繫、談判或與該第三方達成協議。

五、保留權利

雙方保留各自獨立和絕對的權利,拒絕任何或全部的提議,並且有權在任何時候終止與另一方就股權轉讓的討論和談判。

六、保密

雙方應接收並對本意向書以及所有在提供的當時已標明歸另一方所有的或機密的信息保密,對它們的使用應僅限於有關股權轉讓,且未經保留信息所有權或機密信息的另一方的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公佈或披露該信息。

七、實施本意向書的時間安排

7.1本意向書簽署之後,雙方或各方應立即採取行動,按以下時間安排實施本意向書:

(1)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完成審慎調查;

(2)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進一步談判;

(3)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草股權轉讓協議;

(4)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和其他文件;

(5)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經審批機構批准

7.2本意向書應該分別經雙方的董事會批准。

八、最大努力

雙方在此承諾將盡最大努力完成本意向書的目標和達成有關股權轉讓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

九、索賠

無論本意向書的其他條款如何規定,若在第1條所述的期限到期時,雙方未能簽訂正式的和具法律效力的協議來完成股權轉讓,或者本意向書根據第5條而終止,則本意向書將被視爲終止。意向書終止之後,任何一方不得向另一方要求賠償、補償、成本或其他費用。但第6條規定的保密義務繼續有效,不受本條款影響。

十、其他

本意向書一式兩份,各方應保存各一份。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

股權收購意向書的違約責任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轉讓方)兩名股東姓名

乙方:_______________(收購方)

目標公司:_______________

鑑於:

1.甲方擁有目標公司100%的股權;至本協議簽署之日,甲方各股東已按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之規定,按期足額繳付了全部出資,併合法擁有該公司全部、完整的權利。

2.甲方擬通過股權轉讓的方式,將目標公司轉讓給乙方,且乙方同意受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本協議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目標公司整體出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資信守。

第一條目標公司的股權結構

目標公司爲有限責任公司,其法定代表人爲,註冊資本元。目標公司現有股東爲:____________,持有目標公司____%的股份,_______________,持有目標公司____%的股份,合計持有目標公司________的股份。

第二條收購標的

乙方的收購標的爲甲方擁有的目標公司100%股權及其所包含的股東權益。

第三條轉讓價款

1、轉讓價格以淨資產爲依據,最終由具有資質的評估機構出具的有效評估報告爲準。

2、本協議雙方一致同意,上述股權的轉讓價格合計爲人民幣元整(rmb)。

轉讓價指轉讓股份的購買價,包括轉讓股份所包含的各種股東權益。該等股東權益指依附於轉讓股份的所有現時和潛在的權益,包括目標公司所擁有的全部動產和不動產、有形和無形資產(包含各種專利技術、專有技術、商標權、商業祕密等)所代表之利益。

第四條支付方式

建議:可先支付一部分,待完成本次股權收購的工商登記後再支付一部分,同時留一部分作爲保證金。

第五條股權轉讓

本協議生效後日內,甲方應當完成下列事項:

5.1將目標公司的管理權移交給乙方(具體移交方式和細節雙方另行協商);

5.2積極協助、配合乙方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之規定,修訂、簽署本次股權轉讓所需的相關文件,共同辦理目標公司有關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5.3將本協議第十六條約定的各項文書、資料交付乙方並將相關實物資產移交乙方;

5.4移交所有與商業祕密(包括生產工藝及其相關技術、客戶資源等)有關的資料。(具體移交的內容和方式由雙方另行協商並作爲本協議附件。)

5.4移交甲方能夠合法有效地將公司股權轉讓給乙方的所有文件。

第六條甲方承諾

鑑於下列因素對轉讓價格的確定有着重要的影響,故甲方必須作出承諾:

6.1甲方持有的目標公司的股權未設定有他項權利,不存在任何瑕疵。

6.2目標公司的資產所有權不存在任何瑕疵,不存在設定擔保的情形。

6.3目標公司沒有爲任何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

6.4已履行轉讓股權所必須的所有法律程序。

6.5不存在重大的或有債務。

6.6保證收購前後目標公司生產經營秩序的穩定。

6.7在本次收購完成之前,目標公司已與重要技術人員或公司其他重要崗位的人員簽訂有有效的書面保密和竟業禁止協議。

6.8在完成收購之前,不得有任何不利於目標公司的處分行爲和承諾。包括但不限於承擔債務、延長債權償還期、免除擔保責任等。

6.9甲方保證目標公司目前依然是有效存續的,具有按其營業執照進行正常合法經營所需的全部有效的政府批文、證件和許可。

6.10不得隱瞞目標公司業務或財務上的任何瑕疵,包括但不限於應盡未盡的納稅義務等。

第七條乙方義務

7.1乙方須依據本協議第四條之規定及時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

7.2乙方將按本協議之規定,負責督促目標公司及時辦理股權及其他權利轉讓之報批手續及工商變更登記等手續。

7.3乙方應及時出具爲完成該等股權轉讓而應由其簽署或出具的相關文件。

第八條債權債務

目標公司在本次收購完成前所負的一切債務,以及收購完成後因收購前的原因造成的債務均由甲方承擔;有關行政、司法部門對目標公司因此次收購之前所存在的行爲所作出的任何提議、通知、命令、裁定、判決、決定等所確定的義務,均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竟業禁止

本協議簽訂後,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自己經營或幫助他人經營與目標公司相同或相似的業務。否則,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萬元。

第十條其他權利歸屬

甲方基於與目標公司相關的涉及目標公司和乙方現實或將來利益的一切權利,包括已現實存在和將來可能實現的權利(包括但不限於與任何第三方簽訂的合同中將來可能實現的權利)均歸乙方所有。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1.1因甲方違反第六條承諾或有其他違約行爲或者因收購前既已存在的原因,導致乙方收購目的無法實現的,甲方應當無條件全額退還已收取的轉讓款,並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所有損失。

11.2甲方有其他違約行爲給目標公司或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11.3乙方不按約定支付轉讓款的,按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甲方違約金。

11.4前兩款規定不影響守約方依本合同其他條款的約定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的權利。

第十二條適用法律及爭議之解決

12.1協議的訂立、生效、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協議的任何內容如與法律、法規衝突,則應以法律、法規的規定爲準。

12.2任何與本協議有關或因本協議引起的爭議,協議各方均應首先通過協商友好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可以向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協議的修改和補充

本協議的修改和補充均由雙方協商一致後,以書面形式進行,經雙方正式簽署後生效。

第十四條協議的生效

14.1本協議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14.2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其他備存於目標公司內;副本若干份,供報批及備案等使用。

第十五條其它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各方另行訂立補充協議予以約定。

第十六條本協議之附件

16.1公司財務審計報告書;

16.2公司資產評估報告書;

16.3公司租房協議書;

16.4其他有關權利轉讓協議書;

16.5公司固定資產與機器設備清單;

16.6公司流動資產清單;

16.7公司債權債務清單;

16.8和商業祕密有關的資料的移交內容與方式

16.9公司其他有關文件、資料。

簽署: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股權收購意向書的違約責任 篇3

本協議由以下各方於20xx年x月日在_____________簽署:

股權受讓方: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股權轉讓方: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前言

1、鑑於乙方於年月日簽署發起人協議和章程,設立XX有限公司(簡稱“目標公司”),主要經營範圍爲。

目標公司的營業執照於XX年XX月XX日簽發。

2、鑑於目標公司的註冊資本爲人民幣XX萬元整(RMBXX元),乙方爲目標公司之現有股東,於本協議簽署日持有目標公司%股權;乙方願意依其與甲方另行簽訂的股權收購協議約定的條款和條件將其持有的目標公司全部股權轉讓於甲方;甲方願意依雙方另行簽訂的股權收購協議約定的條款和條件受讓上述轉讓之股權及權益。

基於上述鑑於條款,爲便於雙方另行簽訂股權收購協議,以及便於雙方對股權收購協議的順利履行,雙方通過友好協商,本着共同合作和互利互惠的原則,按照下列條款和條件達成如下股權收購框架協議,以茲共同信守:

1、定義

1.1在本協議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詞語具有以下含義:“轉讓股權”指在本協議簽訂日乙方所持有的目標公司全部股權;“轉讓價”指轉讓股權的收購價格;

“本協議”指本協議全部條款、經雙方協商一致形成的補充協議以及本協議和補充協議的全部附件;

“不可抗力”指本協議雙方或一方無法控制、無法預見或雖然可以預見但無法避免且在本協議簽署之日後發生並使任何一方無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協議的任何事件;

“費用”指因收購事項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差旅費、律師費、評估費、審計費等。

1.2條、款及項均分別指本協議的條、款及項。

1.3本協議中的標題爲方便而設,不應影響對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

2、收購標的

2.1本協議中的收購標的爲本協議

1.1條款所定義的“轉讓股權”。

3、轉讓價

3.1甲方收購“轉讓股權”的轉讓價爲人民幣XX萬元整(RMBXX元)。

3.2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可依3.1條約定的轉讓價收購2.1條約定的收購標的,乙方不得拒絕,否則視爲乙方違約並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4、定金

4.1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於本協議簽訂日向乙方交付人民幣XX萬元整(RMBXX元)作爲甲方收購“轉讓股權”的定金。

4.2如因甲方違約而造成股權收購失敗,則乙方不予退還本協議4.1之條款約定的定金;如因乙方違約而造成收購失敗,則乙方向甲方雙倍返還本協議

4.1之條款約定的定金,並返還該筆定金同期產生的銀行利息,計息期爲甲方支付定金之日起至乙方返還定金之日止。

4.3本協議4.1之條款約定的定金於甲乙雙方於20xx年月日在簽署的《股權收購協議》第4.1之條所述的先決條件全部成就之日自動變更爲本協議3.1之條款約定的轉讓價。

5、付款

5.1轉讓價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股權收購協議約定。

6、保障條款

6.1乙方承諾,乙方及時、全面地向甲方提供甲方所需的目標公司信息和資料,尤其是目標公司尚未向公衆公開的相關信息和資料,以利於甲方更全面地瞭解目標公司真實情況。

6.2乙方承諾,在本協議生效後至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股權收購協議之日的整個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與第三方以任何方式再行協商出讓其所持有的目標公司股權,否則視爲乙方違約,乙方應對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6.3乙方承諾,如系因乙方的過失導致本協議依我國法律、行政法規認定爲無效,或導致甲乙雙方無法另行簽訂股權收購協議,則乙方向甲方承擔締約過失責任,乙方應在締約過失責任發生之日起日內向甲方支付萬元的賠償金或依據雙方另行達成的協議承擔締約過失責任。

7、附加條款

7.1乙方承諾,乙方將保證目標公司做到於甲乙雙方股權收購協議簽訂日之前解除目標公司與有限責任公司之間的租賃合同。

7.2乙方承諾,乙方將保證目標公司做到於甲乙雙方股權收購協議簽訂日之前解除目標公司與之間的租賃合同,解除合同之違約金共計人民幣XX元整(RMBXX元)由甲方承擔。

7.3乙方承諾,如果乙方違反本協議7.1或者7.2之約定,視爲乙方對本協議的違反,甲方有權按本協議8之條款的約定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7.4乙方承諾,其在與甲方另行簽訂的陳述與保證協議中的陳述與保證是誠實的、詳盡的、真實的,若乙方所做的任何陳述與保證被認定爲不真實、不正確或有誤導成分,乙方將承擔甲方爲實施收購乙方股權而對目標公司進行的調查所發生的一切費用,這些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差旅費、律師費、評估費、審計費等。

8、違約責任

8.1如發生以下任何事件則構成該方在本協議下之違約:

8.

1.1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

8.

1.2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作出的任何陳述、保證或承諾,或任何一方本協議中作出的任何陳述、保證或承諾被認定爲不真實、不正確或有誤導成分;

8.2如任何一方違約,對方有權要求即時終止本協議及/或要求其賠償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8.3如一方違約,對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承擔萬元的違約金或依據雙方另行達成的協議承擔違約責任。

8.4本協議違約方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後,不能視爲對方對其權利和權力的放棄,亦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該方依據本協議和有關法律和法規應享有的一切權利和權力。

9、保密

9.1除非本協議另有約定,各方應盡最大努力,對其因履行本協議而取得的所有有關對方的各種形式的下列事項承擔保密的義務:

範圍包括商業信息、資料、文件、合同。

具體包括:

9.

1.1本協議的各項條款

9.

1.2協議的談判;

9.

1.3協議的標的;

9.

1.4各方的商業祕密;

9.

1.5以及任何商業信息、資料及/或文件內容等保密,包括本協議的任何內容及各方可能有的其他合作事項等。

9.2上述限制不適用於:

9.2.1在披露時已成爲公衆一般可取的的資料和信息;

9.2.2並非因接收方的過錯在披露後已成爲公衆一般可取的的資料和信息;

9.2.3接收方可以證明在披露前其已經掌握,並且不是從其他方直接或間接取得的資料;

9.2.4任何一方依照法律要求,有義務向有關政府部門披露,或任何一方因其正常經營所需,向其直接法律顧問和財務顧問披露上述保密信息;

9.3乙方應責成目標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僱員遵守本條所規定的保密義務。

9.4如收購項目未能完成,雙方負有相互返還或銷燬對方提供之信息資料的義務。

9.5該條款9所述的保密義務於本協議終止後應繼續有效。

10、不可抗力

10.1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的義務將不視爲違約。

10.2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履行本協議受阻的一方應以最便捷的方式毫無延誤地通知對方,並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的天內向對方提供該事件的詳細書面報告,受到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當採取所有合理行爲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及減少不可抗力對各方造成的損失,各方應根據不可抗力事件對履行本協議的影響,決定是否終止或推遲本協議的履行,或部分或全部地免除受阻方在本協議中的義務。

10.3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方面:

10.3.1宣佈或未宣佈的戰爭、戰爭狀態、封鎖、禁運、政府法令或總動員,直接影響本次股權轉讓的;

10.3.2直接影響本次股權轉讓的國內騷亂、目標公司員工罷工或暴動;10.3.3直接影響本次股權轉讓的火災、水災、颱風、颶風、海嘯、滑坡、地震、爆炸、瘟疫或流行病以及其他自然因素所致的事情;

10.3.4以及各方同意的其他直接影響本次股權轉讓的不可抗力事件。

11、通知

11.1本協議下的通知應以專人遞送、傳真或航空掛號郵寄方式按以下所示地址和號碼發出,除非任何一方已經書面通知對方其變更後的地址和號碼。

通知如以航空掛號郵寄方式發送,以郵寄後日視爲送達;以專人遞送或傳真方式發送,則以發送之日起次日視爲送達。

以傳真方式發送的,在發送後,隨即將原件以航空掛號郵寄或專人遞送給他方。

甲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

12、效力

12.1本協議的任何變更均須雙方協商後由雙方簽署書面文件才正式生效,並應作爲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協議內容以變更後的內容爲準。

12.2本協議一方對對方的任何違約及延誤行爲給予任何寬限或延緩,不能視爲該方對其權利和權力的放棄,亦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該方依據本協議和有關法律和法規應享有的一切權利和權力。

12.3如果本協議的任何規定依我國法律認定爲非法、無效或不能執行,本協議的任何無效條款的無效、失效和不可執行不影響或不損害其他條款的有效性、生效和可執行性。

但本協議各方同時亦應停止履行該無效、失效和不可執行之條款,並在最接近其原意的範圍內,並誠信協商僅將其修正至對該類特定的事實和情形無效、失效和可執行的程度。

12.4各方可就本協議之任何未盡事宜直接通過協商和談判簽訂補充協議。

13、終止

13.1在下列任何情況下,任何一方可立即書面通知對方終止本協議:13.

1.1對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和條件並未能在該方給出違約行爲的詳情並要求糾正的通知的天內糾正該違約行爲(如其能糾正);

13.

1.2目標公司進入清算程序(除非事先得到對方的准許而爲善意重組或合併目的);

13.

1.3收購雙方無法簽訂正式股權收購協議。

股權受讓方:_____________

股權轉讓方:_____________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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