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具鋼材購銷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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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編號:

模具鋼材購銷合同模板

甲 方: (以下簡稱供方) 乙 方: (以下簡稱需方)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爲明確供需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便供需雙方共同遵守。

一、物資名稱、型號、數量、單價、金額及供貨時間:

1.訂貨方式:需方應提前天將所需鋼材計劃(含品名、規格、數量、要求到貨時間等)以書面或傳真及電子郵件的方式發給供方,供方在收到需方計劃後 日內或按合同約定時間把鋼材送到需方工地指定地點。

2.貨物要求:供方必須按照合同約定或計劃要求供應合格鋼材,數量、規格、質量應嚴格按照需方計劃要求供貨。

3.供應價格:表中單價均爲到交貨地點的落地價(或車板交貨價),該單價爲包含材料費、運費、裝卸費(或裝車費)、利潤、稅金及修復缺陷所需要的全部費用,未列明的,需方認爲已包括在單價內。供方應提供國家正式稅務發票。合同期內,單價是否調整按以下第 種方式約定:

(1)不作調整。

(2)以合同簽訂當日爲基準點,到貨當天爲結算點,實際結算單價=到貨當日“我的鋼鐵-”市網價±固定價元/噸。

(3)其他約定。

4.表中數量爲暫定數量,需方可根據現場實際進行變更。合同數量與實際需要數量相差正負20%時,雙方須簽訂補充合同。結算時的收料籤認單須同時具備物資驗收人員、物資主管、項目領導的籤認方可生效,僅有一人籤認的收料單爲無效收料單,不得作爲結算依據。

5、組成合同的文件(根據實際情況增減)

⑴本合同協議書及附件;⑵中標通知書;⑶投標書及投標文件補遺或承諾;⑷招標文件。

在鋼材的供應過程中,雙方有關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上述文件互爲補充和解釋,但如有歧義或互相矛盾之處,以上面所列順序在前的爲準。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鋼材質量執行國家規定標準(明確有效的標準)。供方供應的鋼材每批必須提供鋼材合格證、材質單、質量保證書(隨貨同行),同時材質單中鋼材的品種、規格、生產廠家必須與送到的鋼材上懸掛的鋼標牌相符。需方指派專人對所供鋼材的外觀質量、規格進行驗收,如出現外觀質量及規格不符時,需方有權拒收。需方將對到場的材料進行二次複檢,自複檢日起在 日內需方對材料提出質量異議,供方必須在24小時內給與書面回覆並按照需方要求作出及時處理。如出現質量問題,由供方負責退場,費用自理。因供貨質量問題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供方承擔。供方對所供鋼材產品質量終身負責,並不因合同到期失效而免除質量保證責任。供方對產品所負的責任包括直接責任和間接責任。

三.交貨方式、地點和運雜費負擔: (可明確交貨之前的一切風險均由供方承擔,運雜費如由需方負擔,第一條款中價格約定內容相應刪減)。

四.計量、驗收方式:供方送貨至需方工地指定地點,螺紋鋼按理論重量檢尺交貨,線材檢斤,檢斤磅差爲±3‰,結算數量以需方工地實際收到的數量爲準。如供方供應的鋼材不是合同約定或計劃指定的鋼廠產品,需方可拒收,一切損失由供方承擔。

五.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及回收: 。

六.結算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不付預付款,供方必須具備滿足本合同的流動資金。

2.每月 日結算或供應數量每達到目部覈對數量,雙方覈對無誤後需方點收入財務掛賬。如供方按期不辦理對賬結算手續或供方未提供國家正式稅務發票,需方將不予辦理付款事宜,因此而造成供方損失由供方自行承擔。

3.材料結算款在需方收到業主當期計價款後一律通過開戶銀行轉賬支付,如因本工程業主計價滯後工程款不能及時到位時,付款時間相應順延。供方賬戶必須是合同約定賬戶,如供方隨意改變賬戶,需方將拒付貨款,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責任及相關的損失全由供方承擔。 。(具體如何付款項目斟酌、仔細約定)

七.違約責任:

1.如果供方供應的鋼材質量不符合(注意所參照的標準的有效性),或複檢結果不合格,供方應無條件運走,如供方不按時清場,需方有權自行處理;如果供方未按需方計劃的到貨時間、材料規格、數量、質量送貨到需方工地指定地點,需方因此造成的停工損失及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供方承擔;到貨時間、材料規格、數量、質量任何一項不能按合同履行,情節嚴重,造成需方停工,需方可以認定供方不具備供應能力,爲保證工程進度及質量,需方在通知供方後有權單方面終止、解除合同,另行選擇供應廠家。

2.如果供方在未和需方溝通的情況下提前送貨到現場,需方工地無處可存放該批材料,需方有權拒收,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供方自行承擔。

3.安全環保:供方在運輸過程中應注意安全,發生交通事故責任自負。進出需方施工場地的車輛必須慢行時速5公里/小時且保持清潔衛生,必須服從需方人員的統一指揮,凡供方疏忽大意、不聽指揮而造成污染環境事件、釀成安全事故供方責任自負,供方應承擔所發生的一切費用,並保障需方免於承擔與此有關的一切責任和相關的開支費用。

4.其它約定。

八.供方在其向需方遞交的鋼材採購投標書中的承諾,與本合同各項條款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果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管轄條款由法律事務部門根據合同實際情況確定,首選我方公司住所地法院)

十.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經法定代表人簽章後生效,需方要求供方停止供應材料、貨款兩清後失效。可訂補充協議,作爲本合同附件。

供 方:(公章) 需 方:(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郵 政 編 碼: 郵 政 編 碼:

開 戶 銀 行: 開 戶 銀 行:

帳 號: 帳 號:

(如簽約欄單獨成頁或空白留存,請標註“此頁無正文”或“以下無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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