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貿易購銷合同(通用3篇)
國際貿易購銷合同 篇1
本合同於__年__月__日在____市簽訂。
中國____公司(簡稱甲方)和____國____公司(簡稱乙方)經雙方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基礎上,同意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 甲方同意從__年__月份起至__年__月底止,分期分批向乙方提供產品____套(件),計總值____萬美元。
品號品名:____
規格:____
數量:____
單價____
交貨日期:____
第一期:____
第二期:____
第三期:____
目的口岸:____
支付辦法:____
包裝:____
其它:____
1.甲方每次交貨時,將出的品名、規格、數量、金額、船名等在____小時前電告乙方。出運後,將全套正本貨運單據:全套潔淨裝船提單(正本____份,本____份);發票(正本____份,副本____份);包裝單;產地證明書;質量檢驗證書,由甲方直接寄給乙方的議付銀行。同時,由甲方將上述單據的副本____份,分別寄給乙方和乙方的代理人。
2.乙方同意在____產品中,接受甲方次品不超過百分之____。次品價格,雙方根據質量情況,另行協商確定。
3.其它條款根據中國____進出口總公司對____國出口商品合同規定。
第二條 乙方同意自____年__月起至_____年__月__底止,提供____機器____臺,準備設備____臺,以及測試儀器____臺,附配件____套等,計總值____萬美元。(各種設備的名稱、型號、臺數、價格齊全)。
交貨期:
1.____機器,__年__月交貨。
2.____機器,__年__月交貨。
3.其它設備,__年__月交貨。
目的口岸:____
支付辦法:____
包裝:____
其它:乙方在發運設備時,應先將發運的設備型號、名稱、件數、金額、重量、體積等電告甲方。發運後,應將全套潔淨的裝船正本提單;發票;包裝單;產地證明書;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書;有關設備詳細的技術圖紙和安裝、使用、操作等說明書寄送甲方。爲便於甲方做好準備工作,乙方同意在____年__月底前,先將各機器全套圖紙(包括基礎圖)寄交甲方。
第三條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提交____國____仲裁機構仲裁,仲裁裁決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四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同意後修改之。
第五條 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如發生人力不可抗拒的事件,甲乙雙方均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各方應立即把上述情況的發生通知對方,說明情勢並預計持續時間的長短,以便對方採取相應措施。
第六條 本合同以中、____文書寫,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自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中國____公司代表
(簽字)
乙方:
____國____公司代表
(簽字)
見證人:
中國____律師事務所律師
(簽字)
國際貿易購銷合同 篇2
合同編號:____
____(售方)爲一方,與____(購方)爲另一方,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合同對象
依據____年__月__日雙方簽訂的關於合作的協議,在售方國國境車上交貨條件下售方售出,購方購入貨物。其數量、種類、價格及交貨期均按第__號附件辦理,該附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總金額爲_____
第二條 價格
本合同所售出貨物的價格以瑞士法郎計算,此項價格系賣方國國境車上交貨,包括包皮、包裝和標記費在內。
第三條 品質
按本合同所售出貨物的品質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或原蘇聯國家標準,並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規定的技術條件;憑樣交貨的商品品質應符合雙方確認的樣品。
商品質量應以售方國國家商品檢驗局出具的品質證明書證明之。
第四條 供貨期
售方應在本合同附件規定的期限內發貨。在徵得購方同意的情況下,售方有權按雙方商妥的數量和金額提前交貨。
第五條 標記
每個貨箱均應用防水顏料在箱體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右)用英、俄兩種文字書寫以下標記:合同號,收貨人,箱號,毛重,淨重。
第六條 支付
本合同所供應的貨物之價款,由購方按照中國銀行和原蘇聯外經銀行關於邊境貿易支付協議書所規定的辦法及————年——月——日“由中國向蘇聯和由蘇聯向中國交貨的共同條件”以瑞士法郎憑下列單據向售方支付:
1.帳單4份;
2.蓋有售方國發站印章的鐵路運單副本1份;
3.明細單3份;
4.品質證明書1份。
第七條 保證和索賠
賣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後——個月內保證商品質量,但不超過供貨之日起——個月。
對貨物品質的異議應在發現缺陷後——個月內提出,如在保證期發現缺陷,提賠日期不能遲於保證期結束——天。
如商品在保證期內出現缺陷,供貨一方應排除缺陷或更換有缺陷的部分並負擔費用。
當事人一方給對方造成人身傷害或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對方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進行賠償。
第八條 發貨通知
售方應在發貨後——天內以電傳向購方通知有關貨物自生產廠發運的情況,並註明發運日期,合同號,發動機號,件數,毛重和鐵路運單號。
第九條 仲裁
國際貿易購銷合同 篇3
甲方:__食品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法人代表:__
身份證號碼:___
聯繫電話:___
乙方:__養殖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法人代表:__
身份證號碼:___
聯繫電話:___
爲保證__公司__生產基地萬人員工食堂豬肉配送工作的順利實施,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此合同。
第一條甲方向乙方採購生豬,乙方向甲方供給豬源。具體供貨時間、供貨數量以及個體重由甲乙雙方根據各自情況自行商定。
第二條生豬價格由物價局聯同相關部門根據市場行情定價,當豬肉市場不景氣時,實行保護價收購。
第三條交易方式爲乙方將生豬運往甲方指定地點屠宰場進行查驗、稱重以及資金結算,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乙方不得向甲方提供不健康、無檢疫證明、未佩戴耳標和檢疫不合格生豬,如經發現乙方違反前述情況,甲方有權拒絕此類生豬入場,並上報有關部門進行查處。第五條在乙方按合同正常提供豬源時,甲方不得以其他爲由拒絕收購乙方生豬。
第六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一年,有效期滿後雙方如無異議可續約,合同期內雙方不得隨意更改合同內容。
第七條違約責任
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拒不交貨、延期交貨、不按足額交貨或供
給不合格生豬,甲方拒不收貨、延期付款,因此造成的損失和責任須由另一方全額承擔。
第八條爭端解決
合同實施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經雙方協商不能解決的,各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合同說明
本合同應在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後方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交由第三方(__公司)保管,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後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代表(簽章):__
通訊地址:__
乙方代表(簽章):__
通訊地址:__
2年7月18日